工厂规章制度

时间:2022-12-24 14:25:23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工厂规章制度(合集15篇)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厂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厂规章制度(合集15篇)

工厂规章制度1

  一、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自觉接受各级政府和安监部门的监督管理,一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安全组织机构建设和安全制度建设,认真做好职工的工作技能和安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做到安全工作有人抓,又章可循,安全责任明确到位。

  三、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认真检查维护保养机械设备,使多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延迟设备的使用寿命,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四、加大事故隐患的检查与排除度,对危及安全生产的部位和行为,要坚决纠正,发现隐患及时排除,落实好整改措施,做到隐患不消除,不生产,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安全生产。

  五、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预防措施和事故应急求援预案,成立事故求援小组,经常进行应急求援演练。严格遵守事故报告制定,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向县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报告。

  六、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关心职工生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依法给职工加入工伤保险,改善职工劳动生活条件,保证劳保用品的及时发放和使用,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

工厂规章制度2

  一、本厂员工应遵守本厂一切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各车间主管的指挥和监督,对安排的职务和工种有建设性意见时,可以口头或书面陈述。

  二、员工平时的言行举止应诚实、谦洁,同事之间要和睦相处,互相帮助以争取工厂荣誉。

  三、员工均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3分钟至于15分钟以内到班者为迟到,超过15分钟或无故提前15分钟下班的员工为旷工论处,同时提前3分钟下班的为早退行为,迟到、早退罚款15元,旷工者不发当天工资及津贴,如有员工代打卡行为,每次罚款50元,另员工如有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均可以酌情处理。

  四、员工未经安排学习不得开动生产设备,仪器,各车间主管需严格确保安全生产。

  五、各车间主管应做好带头作用,做好自身职务,领导好所属员工,培养良好的工作情绪,同心协力把本厂工作效益提高。

  六、各车间主管必须严格遵守工厂规章制度,对所属员工按规章制度监督管理,不得知情不报,蓄意隐瞒,一经发现,严重处理。

  七、员工违反工厂规章制度所罚的罚款拨入员工福利金,对工厂有贡献者或提供违反本厂规章制度情报者予以嘉奖,对提供情报者保密。 (以上金额为人民币)

工厂规章制度3

  一、厂规厂纪

  1、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服从工作分配。

  2、上班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节约用水用电,下班随手关灯,关水,关门。

  3、保守生产与业务秘密,不带与厂内业务无关人员进入厂区,不将公司的产品,样品,材料等私自带出公司。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二、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因公外出、须经部门主管证明,交人事方能有效;

  3)有事、有病必须向车间主管或人事部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4)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7)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星期向车间主管或人事部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三天口头或书面通知;

  8)员工辞职由车间主管或人事部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三、工作时间和加班工作政策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或早退当日工资作废.无故旷工半天扣天,一天扣三天,三天以上为自离。

  2、每天早7:30上班,下午6:00交接班,各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调节,公司实行每月26天制为满勤,满勤奖为每月每人xx元,节假日除外。

  3、员工请假应先办理手续,填写请假单,并交人事部作记录凭证,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口信等方式请假,事后必须补办相关手续。

  4、连续旷工15天,或1年累计旷工30天,作自离处理。

  5、考勤统计员必须在每月工资发放前将考勤统计结果送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统计结果计发工资。

工厂规章制度4

  一、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宿舍安全和提高环境品质,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本公司所有住宿员工以及其他租借公司所有住宿员工

  三、内容

  (一)住宿须知

  1、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

  2、员工入住须经批准,服从物业主管人员安排,按指定的房间、铺位入住。未经物业部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自行更换房间、铺位。

  3、集体宿舍床位只限本人使用,住宿人员不得将床位转租或出借给其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4、公司宿舍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应先到公司报备,公司备案同意后方可入住。

  5、已入住人员需退宿的,须提前到公司办理退宿手续。

  6、住宿员工离职(包括自离、辞职、免职等),须到公司办理退宿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7、公司宿舍实行共有负责制,宿舍所有人一起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工作,安排宿舍卫生值日表,监督卫生值日员工作,检查房内设施,申报日常维修,检查排除安全隐患,清点离职人员物品等。

  (三)设备设施管理

  1、有需要的宿舍配备的设施物品,向公司申请后由公司指派专人进行清点并确认。

  2、宿舍内非私物品由宿舍内人员共同负责保管,员工不得私自拆换、占用、损坏。

  3、宿舍内非私设施,非自然损坏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不能明确责任归属的由宿舍内人员平摊赔偿费用,自然损坏及时报修。

  (四)纪律管理

  1、员工必须按照统一编号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

  2、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带外来人员来宿舍住宿,外出请假并按时限返回。离开本宿舍保持衣冠整齐。

  3、严禁在宿舍内进行赌博、宣传迷信等其他有伤风化的活动,违者视情节严重处以罚款50-200元不等,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并予以无薪辞退。

  4、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50-200元不等,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以无薪辞退。

  5、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赌博,晚上24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6、住宿员工不得于宿舍区室内外墙壁、橱柜、门窗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7、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动物,严禁向窗外泼水、乱扔杂物。住宿员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

  8、严禁宿舍白天无人时应关闭照明灯。

  (五)安全管理

  1、所有宿舍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2、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违者除没收器具。

  3、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及时上报公司。

  4、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予以责任者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六)卫生管理

  1、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2、所有住宿员工必须安排搞好每日所住宿舍的清洁卫生。

  (七)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齐、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床单平整,其他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鞋子有序摆放于鞋柜内或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4、面盆、水桶置于卫生间内,并置面盆于桶上。

  5、住宿员工洗晒衣物须在指定区域或宿舍阳台晾晒,不得随意在走廊、过道、卫生间及其它公共区域晾挂。

  (八)迁出管理

  1、住宿员工离职(包括自离、辞职、免职等),须到公司办理退宿手续并于离职当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

  2、住宿员工迁出时须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须先经过相关人员检查。

  四、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视情节严重呈报至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1、不服从公司安排、管理的;

  2、有偷窥、偷窃行为的;

  3、在宿舍内赌博、打架、酗酒的;

  4、经常妨碍他人休息,屡教不改的;

  5、蓄意破坏公物的;

  6、经常不在员工宿舍住宿但仍然占用床位的;

  五、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x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并执行,未尽事宜,另行修订。

  工厂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宿舍是员工在住宿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直接关系到员工的精神风貌和身心健康。为了加强本司员工宿舍安全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财产的安全,搞好员工宿舍区的清洁卫生,建设一个良好、整洁、优美的宿舍环境,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个人物品随身保管,一但丢失公司不负任何责任。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人为原因造成的失窃事件由事件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员工宿舍实行责任制,排出卫生值班表;每天值日人员进行责任范围的保洁工作。安排好每天的清洁卫生工作和保持宿舍的整洁。请每组值日员工认真自觉执行。每月全体宿舍员工对宿舍进行大扫除,请各员工积极参与。

  (三)、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内乱扔果皮、纸屑、烟头、饭菜等垃圾,不得从阳台、门厅等地方向下倒水、吐痰、扔垃圾杂物,不得将塑料袋、饭菜杂物倒入便池和下水道等。凡经发现,即对当事人处理。宿舍内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干净、物品摆放整齐,室内通风。

  (四)、员工应该自觉维护宿舍墙壁的洁净,不得有任何污损行为(包括在墙上乱敲乱砸、张贴标语、广告、乱写乱画、用脚踢、用球砸等)。凡有污损行为,一律视其情节给予处罚。如未查出直接责任人,则该室全部成员给予处罚。

  (五)洗手间、浴室及各公共区域,应保持地面干净整洁,盥洗盆要保持清洁,节约用水、用电,养成随手关水关电的良好习惯。门外不能堆放垃圾,垃圾要及时清理,不得存放在室内。

  (六)不得在室内随意拉接电线,不得在宿舍用未经许可的电器,爱护宿舍各项公用设施,不得破坏公用设施,若因此造成的事故,事件责任人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七)宿舍住宿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生活习惯。严禁在宿舍内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在宿舍里酗酒或酒后闹事。严禁外来人员留宿或男女混住,一经发现严重处罚。严禁在宿舍大声喧哗,放高音音乐。按时熄灯睡觉,不影响他人的休息。

  (八)住宿员工下班外出时,尽量结伴而行,晚12:00前必须返宿,加强防盗、防抢等安全防范意识。

  (九)住厂舍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安排,未经公司批准,不得更换床位、宿舍。辞工辞退人员必须自停工三天内凭离职证明搬离宿舍,逾期未搬者每天由工资中扣除50元。

  (十)要求全体员工必须认真遵守《员工宿舍管理制度》,携手共创文明宿舍。

工厂规章制度5

  为了保障劳资双方的合理利益,加强公司的治理工作,维护和保障正常生产,提高生产效益,结合我厂实际情况,要求每位应聘者必须具体了解和自觉遵守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现代化管理机制,使内部管理走向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使之管理有法可依、违章可究,从而督导全体员工遵纪守法,共同维护、保障公众生活及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订本管理章程。

  第二条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领导下, 本厂最高领导权力属于总经办 , 并由以总经理为首的办公室领导机构开展具体工作, 聘用职工解雇职工和开除职工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由行政部共同批核。

  第三条凡属本公司职员都必须遵守和执行本管理章程的各有关条款,同时享有本章程所规定的一切权益。

  第四条凡违犯本章程的职员,由有关部门依有关制度为准绳,按程序公正处理。

  第五条各部门可依据本章程有关指导原则,根据本部门实际具体情况,制订相关的管理细则,报公司审核批准生效。

  第六条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当经常教育所属人员遵守本管理章程。 第七条对违犯本管理章程的行为者,任何人都有劝阻和投诉的权力。 第八条本章程由颁发之日起生效,凡与之相抵触的旧条款,一律作废。

  第九条本章程经公司扩大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公司总经理签署生效,其解释权及修改权归本公司。 第十条本章程于二零一二年八月一日正式颁布实施。

  第二章

  员工守则

  第一条 员工守则是职员在公司从业期间,所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二条努力学习科学知识,认真钻研生产技能、工艺技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做一名现代化企业1 有用之才。

  第三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做遵纪守法的优秀社会公民和企业员工。 第四条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和分工,树立团结协作、积极奉献、顾全大局的集体主义精神。 第五条严禁参与煽动他人怠工、罢工、打架斗殴及违犯厂规和任何危害社会安定的违法行为。 第六条树立关心、互助、团结、文明、礼貌、尊重同事工友的处世作风,严禁拉帮结派、损人利己、破坏公司集体凝聚力的各种不良言行。

  第七条热爱公司、忠于公司、忠于事业,以厂为家,树立“厂兴我荣、厂衰我贫”的正确创业观念,反对“淘金”庸俗思想,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公司声誉,积极为厂的各项改善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议。

  第八条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对技术精益求精,按时、保质、高效、低耗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做公司出色员工。

  第九条加强个人品德、职业道德修养,严禁偷窃公司和同事的财物,以及聚众赌博的一切道德品质败坏的行为。

  第十条遵章守纪、服从大局。严禁任何人以个人理由抗拒、威胁、恐吓、殴打执行公务人员。 第十一条 积极配合公司各项管理工作,出入车间大门和仓库等公共区域都必须自觉规范佩戴工作证(厂牌),要自觉维护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不乱吐乱扔,并服从执勤保安人员的检查、监督,自觉维护公共区域整洁环境。

  第十二条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勤,自觉遵守签到制度。未经主管同意不得擅自外出或接待亲友和外宾

  第十三条 工作时间内,员工严禁闲谈、窜岗、打闹、大声喧哗,不得接听私人电话,有事应长话短说,以免扰乱工作秩序。

  第十四条 公司提倡勤俭节约,能源、用品及各种材料,不损坏公共财物、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 每天生产操作之前先检查机器是否正常。操作之后或下班后收好各种文件、资料、工具、2 零件、产品、关好门窗、水、电、气源。按规定位臵摆放工具及物品。搞好个人及集体卫生。

  第十六条 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不得借故、拖延、敷衍、推委。严格按照安全规格操作,严禁违章操作,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 在厂员工必须服从主管人员的合理指挥和调动,如有异议应及时与领导商议,无理由不服从主管调动者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第十八条 各部门主管,必须注意自身涵养,以身作则,与公司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热情,团结协作精神。

  第十九条 本厂员工均有责任和义务保守本厂经营秘密,维护本厂利益,未经领导书面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泄露本厂所有秘密,否则作盗用和侵权行为论处,本厂将追究违反者的经济责任。未经批准,不得带外来人员到处参观。

  第二十条 任何员工在其上班时间及厂内出现突发性的个人疾病、非本职业引起的职业病、打架伤亡等非因工受伤均与本厂无关的疾病一律不负任何责任与费用.本厂工人与外人打架, 在厂外偷窃等犯罪行为, 均属刑事犯罪, 本厂不负任何责任。

  第二十一条 违犯本章第关规定者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并做开除出厂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厂不有任何的歧视行为存在,即;

  本厂在雇用、薪酬、升迁、训练机会、解雇或退休事务上,不可存在或支持任何基于种簇、社会阶层、国籍、宗教、残疾、性别、性别取向、工会会员资格或政治关系的歧视行为。 本厂不可干涉员工遵奉信仰和风俗的权利,和满足涉及种族、社会阶层、国籍、残疾、性别取向和工会的信条、政治需要的权利。

  本厂不可允许带有强迫性、威胁性、凌辱性或剥削性的行为,包括姿势、语言和身体的接触。

  第三章

  员工薪酬制度

  第一条公司采用28天/月上班制,全年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3 需晚上加班的均为18:30-21:30。凡加班超过10点钟后的有5元夜宵费。

  第二条公司薪酬发放采用隔月结算制,即当月月底20号发放上月工资, 一般情况下厂方及时发工资, 特殊情况需延时的, 最多不能超过15天。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贯彻“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预防方针,认真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则。

  第二条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所使用的机械设备性能,操作使用方法,制订出安全操作规程,供操作者安全指南。

  第三条学徒应在师傅、新工应在组长的指导下,依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机电设备和危险工种。 第四条作业员应严格学习、遵守本部门有关安全细则,并做好日常保养维护工作,确保机械安全性能正常稳定。

  第五条非机电操作人员,不准私自使用机电设备;非专业机电维修人员,严禁私自拆卸、安装机电设备。

  第六条危险机电设备或工种,必须经培训熟悉本岗位机电设备性能和本工种安全规程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第七条各机电操作者在作业前,要检查机电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各种保险设施是否齐整牢固,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第八条机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并报部门负责人及时维修,禁止使用带故障的机械设备。

  第九条严禁安排带有妨碍安全性疾病的人员从事机电操作作业、酒后人员及过度疲劳者、精力不集中的状况下操作机电设备。

  第十条严禁任何人或单位私自拆卸、破坏各种安全标识和其它安全设施。

  第十一条 各部门机电设备应制订安全检查制度,指定安全维护人员和实行安全监护责任人制度。

  第十二条 安全监护人有权依章监督作业,对本安全区域内的违章作业人员不听劝告者,监护人应向人事部申报执罚和当即中止违章者作业。

  第十三条 安全监护责任人发现员工违章作业应及时制止,安全监护责任人失职者,应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 员工违犯本章有关条款,造成他人伤残的视情节《人事制度》第十三节有关程序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如发现有遗失情况,必须立即上报部门主管及经理部作处理措施:对所生产产品进行严格检查及金属检测并对场地进行清理。

  第五章

  人事制度

  第一条

  员工的招聘

  第一条各部门因生产需要增员时,应由部门组长口头申请或者填写《增员申请表》,报部门部门主管核定生产量情况批准后,再经公司核准,由人事部统一组织招聘。

  第二条普通员工由人事部按规定核实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已便安排适当的工作,再进行技能测试。 第三条技术人员、文员、各级管理人员的招聘,除进行上述普工考试程序合格后,报总经理或经理面试批准。

  第四条年龄不满 18 周岁的为童工,本厂不允许招请或使用童工和不支持招请或使用童工。 第五条凡来应聘人员须真实填写应聘申请表,本厂会先对所填写内容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才可录用。 第二条

  员工的录用

  第一条凡被我厂聘请的职员工必须有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年满18周岁,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不良嗜好, 需交免冠2寸/1寸照片1张、清楚了解我厂的厂规并无任何异议后方可办理入厂手续。

  第二条被录用的员工,凭人事部的录用通知书到人事部领考勤卡、安排住宿等上班手续

  第三条新录用的员工一律采用试用制,普通员工的试用期为二个月,技术人员、文员、各级管理职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并签订试用合同。

  第四条试用期满合格者,员工可继续留厂工作者,必须与厂方签订劳务合同。

  第五条辞职员工要求重新回厂工作的,由部门主管同意后,报公司或人事部批准,并按程序重新办理入厂手续。

  第三条

  员工证件办理

  第一条员工进厂后试用合同、劳务合同、厂牌、工伤保险、考勤卡等证件手续由人事部统一办理。 第二条员工厂牌、考勤丢失或损坏时,应即刻到人事部补办。

  第三条员工故意损坏,丢失厂牌和考勤卡的,要自费缴纳对应卡工本费,并据情节严重程度相应处罚 第四条

  人员调动

  第一条公司因工作需要对人员进行调动时,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服从,手续由人事部办理。 第二条部门主管可根据本部门的生产需要对所属进行工种或班组调动,组长、员工必须服从安排,并报人事更改人事资料。

  第五条

  考勤打卡规则

  第一条员工必须自行打卡记录上下班时间,包括上下班因公因私离开厂的时间。 第二条若厂级领导或员工外出无法报告,应向办公室考勤员及时说明备案。

  第三条每月底考勤员提交考勤表若与办公室收取的《个人电脑打卡钟专用表》出现不相符情况时,则按照《考勤制度》处理。

  第四条考勤员每月底要认真核对本部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与打卡牌的情况,

  第五条打卡机真实记录员工出勤、外勤(或因私外出),上、下班要打卡,回厂后外出(无论因公因私,也无论时间长短)也要打卡,否同,轻者作忘记打卡处理,重者视为早退或离岗。

  第六条因公外出或其它特殊情况未打卡的,可由部门主管核实报人事部补签卡,其余未打卡者不准补卡(签卡)。

  第七条员工迟到或早退者给予书面警告,警告无效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凡无故旷工一天者,处罚300元。通知后仍未到岗,作警告、检讨教育处理,连续旷工五天者通告后仍未到岗的作自动离厂处理,若有意外事故不能到岗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员工请假需经该部门主管批准后,再到人事部办理签章、放行手续,部门主管级请假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再到人事部办理签卡、放行手续;假期七天以上者,一律需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有效。 第一条任何人在上班期间请短假外出,必须经人事部相关程序和放行手续。

  第二条员工请病假,未提前提出请假,第二天可补假或电话请假。时间较长者须持医生证明补假。

  第六节

  员工投诉规则

  第一条员工在尊重事实的前提下,可用书面形式向公司或人事部投诉,任何人都有投诉的权利。 第二条员工投诉书可直接递交有关部门负责人受理,也可交与公司领导。

  第三条接诉部门原则上二日作出调查处理答复,对特大事件二日内无法落实,可以另议。

  第七节

  惩罚种类

  1、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批评或罚款

  4、辞退或开除

  第八节

  辞工制度

  第一条任何员工辞工需提前一月(30天)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如无特殊情况),详写辞工原因交到部门主管审批,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再交人事部备案,由人事部与当事人进行协商,适当安排时间办理辞工手续。离厂时应上缴个人工具及钥匙清点无误后30日内结算个人全部工资,否则不予结算工资。

  第二条员工在厂方接受辞工期间,仍需遵守厂纪和各项制度,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条如发现盗窃工厂财物或宿舍同事财物,立即无条件开除, 不计工资, 严重者送当地派出所处理

  第九节

  解除劳动关系条款

  第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能按以上两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节

  奖惩处理程序

  第一条由部门把事实的经过报人事部,人事部再对该部门呈报人事项进行调查审核。

  第二条违纪人接口头批评后,顶撞主管的、态度不好的,人事部可在宣传栏公开通知批评,态度较为恶劣者由人事部可向公司申报执罚违纪人。

  第十一节

  厂服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厂服的管理,使其制定、发放、领用纳入程序化管理轨道,确保提高此项工作的有效性与合理性,更好地树立公司形象,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公司厂服的面料、颜色、等级、样式、数量、品种、发放的时间、范围、条件所有标准由总经办负责制订,由人事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条本厂建议所有员工着厂服上班,厂服由工厂统一发放:冬装:两件,夏装:两件提供给员工。

  第三条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厂服款式,颜色等

  第四条发放标准:公司员工每人发放冬装两套,夏装两套;新员工办理完入厂手续后才可领取厂服(临时工均不发),发放夏装2件、冬装2件.厂服发放由人事部人员负责,员工领取厂服须出示厂牌,并登记领取数量、类型、日期、领取人签名;人事部人员需将记录备案存档。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离职扣回厂服费用:

  1、入厂不满一年的新员工,领取厂服之日起不满3个月,如员工离职,厂服由员工带走。扣回厂服费用。

  2、人为损坏或丢失,旧工作服由员工带走,扣回厂服费用。

  3、试用期内的,把厂服带走的,扣回厂服费用

  第六条穿厂服即代表本公司形象,必须保持整洁,不得遗失或损坏,上班时间必须穿着厂服,假日可以不穿。为方便工作,厂服可以穿出厂外。

  第七条本规定由人事部负责解释及修改,并由人事部负责安排检查与考核

  第十三节

  员工福利待遇

  第一条公司为每位员工提供补助用餐和住宿。餐补350元/月,住宿费、水、电费全免。 第二条公司负责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

  第三条工龄单方满一年的员工结婚,双方入厂满三月合格转正员工,结婚可享有十天新婚假期。 第四条三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员工,可享受正式员工级工资待遇。

  第六章 车间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共同维护车间生产秩序井然,遵守劳动纪律,确保生产正常运作。

  第二条 上班后,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到岗位做好班前安排工作,员工应准时进入岗位,并禁止未到点离岗下班,违者一律以早退论处。

  第三条 严禁乱扔乱放废料、杂物、工具等,当本区域内有材料或杂物、工具落地时应随手捡起并规范放整齐。 第四条 保证车间环境、机械台桌面整齐、清洁,货物放置规范,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第五条 严禁将工厂工具、纸张和任何生产材料与产品带出厂区,违者将按偷盗论处

  第六条 下班前各部门主管应检查本区域内门窗、水、电总制掣,并做好必要的防火防盗工作。

  第七条 严格遵守、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程作业,及消防制度,确保公司生命财产安全。

  第八条 违犯本章条款的单位和个人将受到相关处分,情节严重者视情节轻重按有关程序规定另行处理。

  第七章

  质量管理政策

  第一节

  质量方针及目标:

  本厂遵循质量第

  一、客户至上的宗旨,尽全厂员工之努力、用科学合理之方法,切实执行质量管理之规定,以期做到高质量的产品,以符合客人要求及符合相关产品及行业标准!

  第二节

  产品质量标准:

  按客户的要求;

  按相关产品的国内及国际标准;

  第三节

  品管组织人员编排:

  第一条质量控制及检验流程: 第二条不良品除理:

  1、所有于不同生产环节上检出的不良产品必需分开摆放并加明显的不良品标记,返工、报废、退货等不良品必需作分别注明。

  2、所有的不良品状况必需写书面报告呈主管部门;

  3、质量部分要及时通知生产或采购部门对所发现的不良品作出及时处理。 第三条纠正和预防:

  1、对发现所有的质量状况必需于第一时间找出原因;

  2、及时研究所需纠正的措施,以防再度发生;

  3、实施控制,以保证纠正措施得以执行并且有效;

  4、对所有的员工要进行不断的在操作技能及质量标准上的训练,以期每位员工能不断提高生产技能、不断熟悉质量标准、不断加强质量意识;

  5、对生产或质量管理上的不足需要不断地认识并作纠正

  品质标准需按客户的要求。

  第八章

  设备工具管理制度

  第一条机械设备、工具是公司重要资财之一,必须建立和健全设备使用管理程序,进行规范化管理制度,防止流失,便于统计公司资产。

  第二条凡外购、自制各种设备和工具都必须办理申请、审批、验收登记、定位放臵、绘图造册、检验报废程序规范管理。

  第三条各部门应按公司指定的机械设备放臵点定臵管理,未经公司许可不许随意搬放他处,以便于公司绘制设备分布平面图和定期盘点核算资产。

  第四条设备调用、搬迁位臵,必须报办公室设备管理人员造册备案,并随时更改放臵平面图和跟踪统计。

  第五条凡新购的机电设备,必须报安全管理部门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对使用者作必要的安全知识培训指导,方可投入使用,确保人机安全投入运作。

  第六条员工必须妥善保管工厂发给的一切工具,如有丢失或损坏必须当天报部门主管人员并申请补发。

  第七条属机械设备应指定专人进行专业定期维修保养,并作好维护记录,使之保持良好性能状况,预防早期磨损。

  第八条设备工具的报废、更新应由使用部门填表申请,经设备专业维修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核实签认后,方可将《设备报废申请表》随同《设备申购表》交公司重新申购或换用。

  第九条违犯本章有关规定的单位负责人或有关员工,本章已有规定的按规定处理,遇本章节未规定的按《人事制度》第十三节有关程序处理。

  第九章

  装配车间制度

  为确保装配车间现场人员和作业符合要求,实现优质、高效、低耗、均衡、安全、卫生生产。

  第一节

  工作程序

  第一条严格按照生产部所下达的《生产计划单》合理安排各项装配任务事宜。装配工必须服从主管的装配安排和调动。

  第二条装配工进行安装产品时应首先熟悉装配作业的技能、技巧;熟悉各零部件良与不良的正确区分。 第三条装配工严格按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装配作业。装配时发现零部件不良,要及时向车间主管反映,否则出现批量质量事故将追究其经济责任。

  第四条各种装配设备及工具应经常检查、保养,确保遵守使用规定。

  第五条各项产品装配过程中所需原材料、装配工具,均由仓库库管员发放,装配工无权到仓库拿取任何零部件,待装完成后,一定要上交仓库。

  第六条装配过程中检验出的不合格品要及时进行返工返修,不得乱扔给别人;不得拖延返工/返修时间。

  第二节

  定臵管理实施要求

  第一条有物必有位:装配物品各有其位,分区存放,位臵明确; 第二条有位必分类:装配物品按照工艺和检验状态,逐一分类;

  第三条分类必标识:状态标识齐全、醒目、美观、规范;认真分析绘制生产现场定臵区越,所有物品按区越标明位臵,分类存放;不能越区、不能混放、不能占用通道。

  第十章

  仓库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公司的基础管理工作水平,加强成本核算,进一步规范物资和产品流通保管和控12 制程序。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加速资金周转,特定本制度。

  第一条

  库管员职责

  1、准确详细地做好各种物资进出仓库的帐务工作。

  2、严格按照产品的验收要求,做好产品验收工作。

  3、不合订购要求或者不合格的材料产品等一切物资严禁入仓。 第二条

  仓库日常保管工作

  1、货物入库需按要求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分码放臵。要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

  A、二齐:货物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B、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 C、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库管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工具、货物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做更正。

  3、库存信息应每月呈报,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月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三条

  入库物资的管理:

  1、产品、工具及物资到库后库管员应依据送货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规格进行核对、清点。在经使用部门和请购人员及检验人员对质量检验合格签字后,方可入库。

  2、对入库产品和物资核对清点无误后,库管员要及时填写入库登记单。

  3、库管员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登记。 A、未经厂部各级领导主管审准的采购。

  B、与产品图纸尺寸、数量相差较大、未按采购单要求的产品或材料。

  C、因生产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入库的产品及材料,库管员要到现场认真核对后方可验收产品或材料,并及时补填入库单。

  第三条

  工具和材料的领发:

  2、库管员根据进货时间必须遵守“先进先出”的原则。

  3、领料人员所需工具和原材料无库存时,库管员应及时通知领用人,领用人要上报各主管审批在由主管按要求填写工具采购单交由采购员及时采购。

  4、任何人不办理领用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私拿工具及各种产品材料,不得在货架和货柜中乱翻、乱动、乱扔,如有违者库管员有权制止其行为,警告无用者,律以严惩。

  5、易损的工具均要以旧换新,一律先交旧工具,之后在领用新工具

  第十一章

  公共生活区管理制度

  第一条共同维护厂区、集体宿舍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创造舒适优美的环境。

  第二条人事部门应按照本厂实际管理情况,不断完善厂区、宿舍等公共区域有关管理细则,持续规范优化公众环境。

  第三条自觉遵守各有关公共场所公约、细则,做一名文明有礼的合格员工。

  第四条按时作息,禁止在公共区域内汹酒喧闹、聚众赌博、高声吆喝和放高声音响等影响公众休息的.不文明行为,共创安定清静的休息环境。

  第五条严禁在任何公共场所乱堆乱放私人物品或悬挂衣物,影响公众区域环境形象。

  第六条爱护公共环境,禁止在厂区采摘花草树木,乱扔垃圾、乱泼乱倒污水和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 第七条爱护公共财产设施,反对铺张浪费的不良习惯,提倡勤俭节约的美德,用水用电后随手关水关电,积极举报破坏公共设施和随意浪费公司财物的不良行为者。

  第八条非特殊情况下,不准将厂外人员引入厂区,共创安定有序环境。

  第九条公共生活区管理制度,由执勤人员负责检查监督,违章者将由当值人员按程序登记呈报人事部按有关规章处理。

  第十条违犯本章有关条款者将受到警告、检讨处分,情节严重者按《人事制度》第十三节有关程序规定处理。

  第十二章

  员工住宿管理细则

  为了使本厂员工有一个安全、文明、舒适、清静、卫生的住宿环境,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一条保持宿舍环境美观整洁,禁止往宿舍窗外随口吐痰、不得随手乱丢垃圾,不乱倒污水,各自衣物、洗洁用品找定位臵摆放整齐。不得在宿舍乱拉电线、损坏设施、设备

  第二条遵守住宿安全规则,严禁在公共宿舍生火煮东西,乱堆物品堵塞安全通道,爬坐走廊上的安全防护墙(栏)上。私自拆卸任何安全设施和消防标识,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舍区,若有火警发生,请马上撤离舍区。

  第三条入住员工宿舍者必须服从工厂安排床号及调动,不服从厂部按排及调动的不给予住宿。 第四条严禁在宿舍区赌博、汹酒、大声喧哗、放高声音响,从事任何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及吵架、打架等扰乱公共秩序的恶性行为。

  第五条在厂员工要关心集体,夜间11:00——12:00必须关闭所有电源,停止一切文娱活动就寝休息,不得外出,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第六条保持厕所清洁,便后冲洗,不留下报纸、杂物等

  第七条本房损坏公物或乱抛硬物堵塞厕所孔的,同房者应积极主动协助追究,责任不清的,赔偿费或维修费由该房住宿人员分摊抵偿。

  第十三章

  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上机前,首先应检查电源、机械性能及防护装臵是否安好,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第二条启动电机前,应确保机床台面无任何可移动物件时,方可开机操作,以免操作中,因震动而使物件坠于脚踏上造成机床误动而伤害人体。

  第三条严格按操作规定工作,规定用双手开关时严禁用脚踏,决不允许私自改变操作方式。 第四条使用脚踏板时,严禁闲杂人员靠近,以防误动脚踏板而造成伤害。 第五条一般情况下,尽量选择用双手开关同时操作

  第六条开机后,严禁将手放于机床任何传动部位及滑块的工作区域。

  第七条机床工作中,如发现滑块自由下落或有不正常撞击声及噪单,成品有毛刺及质量小时,应立即关机检查。

  第八条任何时间都须注意机床及模具紧固螺丝或传动皮带的松紧并做出正确处理。 第九条设备维修之中,应切断电源,严禁开机修理。

  第十条冲制小产品时,应用工具夹取,严禁直接将手伸入模具之中索取工件 第十一条 严禁两人同时操作同一机床,禁止酒后、上机操作。 第十二条 人体不可触及配电系统任何电极。

  第十三条 严禁操作中思想不集中、或闲谈聊天、以免分神而造成伤害;在身体欠佳、情绪不稳定及严重疲劳的情况下,不可上机操作。

  第十四章

  消防制度

  第一条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积极做好防火工作。 第二条各部门每月15号进行一次安全性检查;电器、电路有关等设施。 第三条各部门的消防通道、安全门不准堆放杂物、机械等,经常保持畅通。

  第四条严格管理和规范放臵易燃易爆物品,未经厂安全管理小组批准,任何人与部门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转移厂方指定的原存放点。

  第五条新员工入厂时,由人事部培训有关安全防火知识及紧急疏散方法,并每季度组织一次全厂全员安全疏散实习演练。

  第六条各部门应在下班离开作业场所时,关闭一切电源,发现电路、电器有破损现象要即刻中止使用,报电工专业人员及时维修好后方可投入再作业。

  第七条若发生火警,厂中心领导应即刻到位,迅速组织消防工作,采取紧急、正确的消防措施灭火,并及时报火警119求援。

  第八条违犯本章有关规定的单位负责人或个人按《人事制度》第十三节有关程序规定处理。

工厂规章制度6

  车间是企业内组织生产的基本单位,对保证产品质量和提高工作质量负有重要责任,车间应遵循以下管理制度:

  一、深入进行"质量第一"的思想教育,发动群众开展:"产品质量信得过"和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

  二、严格贯彻执行工艺纪律,制止违章操作,确保制造质量。

  三、组织有秩序的生产,搞好文明、安全生产,保持环境卫生。

  四、组织好质量自检、互检,支持专检人员的工作,共同把好质量关。车间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不断改进质量,发生质量问题时,积极配合质量管理部门,分析研究解决。

  五、掌握本车间质量状况,认真填写质量记录,落实质量奖惩制度。

  六、针对车间内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提出课题发动群众开展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对设计、工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向有关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提出,共同研究解决。

  七、对不合格产品车间负完全责任。

工厂规章制度7

  为健全公司组织,提高工作效率,使员工尽快熟悉工作环境,能安心工作,凡公司员工都应遵守本规章之各项规定。对违规乱记者视情节轻重给于警告或开除处理。

  一、员工应忠于职守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服从各级主管的合理安排。

  二、总经理是公司最高负责人,总经理及工厂长有权安排和调配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

  三、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四、员工因事请假3天以内(含3天),需提前3天和工厂长请示,请假超过3天,需提前3天和总经理请示,允许后方可休假,事毕需和请示人销假。

  五、因个人原因辞职者,需提前30天向总经理或工厂长提出申请。

  六、禁止在工作场所或工作时间内吸烟、接打电话、谈笑打闹等一切非工作事宜。

  七、对屡次迟到、早退、不服从主管合理指挥经警告未改正者,作开除之处理。

  八、对盗窃同仁、公司财物证据确凿者将赔偿损失、开除之处理。

  九、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连续旷工3日的员工,以自动离职论处。员工无条件放弃当月工资,放弃任何申诉权,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将追究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通过培训后不能胜任工作及工作表现不佳者将被公司辞退,公司将提前通知本人,结算工资、离场。严重违反厂规厂纪而被公司开除者,当天结算工资,不得停留在厂,若有损坏公司物品者需照价赔偿。

  十一、公司薪资制度为计时制,员工入厂试用期为1个月,如试用期不合格者公司给予辞退处理,清结试用期工资,公司不给予任何其它赔偿或补贴。

  十二、上下班时间上午7:00-12:00下午13:00-17:00

  8:00-12:0013:00-18:00

  休息时间上午10:00-10:15中午12:00-13:00下午15:00-15:15

  十三、凡我公司员工必须无条件遵守以上各条款。

  十四、以上所有条款公司具有最终解释权。

工厂规章制度8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贡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卜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末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人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卜办理相关手续。

  五、电信线路

  第二十五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九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电梯

  第三十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十二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三十三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三十四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三十五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屯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三十六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八、个人防护用品和职此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七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八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条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十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九、检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四十一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工厂规章制度9

  一、目的

  为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车间生产正常进行,让员工做好本职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厂全体工作人员。

  三、具体制度

  (一)考勤管理:标准考勤时间:办公室人员:上午07︰30—11︰15,下午12︰00—17︰00;生产人员:上午07︰30—19︰30,晚上19︰30—07︰30。

  1、严禁迟到或早退、不打卡或代人打卡。如果出现代人打卡者,双方违反当事人扣除当月全勤奖。

  2、如果出现因考勤机故障或员工卡不能正常打卡的,则由本人到车间进行登记,并由直接上级签字认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3、上班时间超过半小时到达车间均属于迟到,30分钟以上未到岗位也未请假视为旷工一天,每迟到或早退一次,10分钟以内罚款10元。迟到10-30分钟(含30分钟)的每次均罚款50元。一个月内累计迟到的次数达3次者(含3次),记旷工一天。

  4.若一个月内累计迟到的次数达10次以上(含10次),或半年内累计迟到的次数达20次以上(含20次)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将予以辞退。

  (二)班前会、班后会

  1、早晨07︰20及晚上19︰20召开交接班会议。

  2、如果有事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参加会议者,必须提前给班长打电话说明原因。

  3、交班班长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尽量在本班解决,为下一班的安全生产打下良好基础,如问题未能解决,做好详细交班记录,并上报车间主任,在交接班时与接班负责人解释清楚后方可下班。

  4、交班时交班班长必须如实反映生产状况和设备运行情况,不得对存在的问题隐瞒,接班者要严肃认真,仔细检查,做到交班清,接班严。

  5、如果交班者故意隐瞒事实真相或有意违反规定,虽然接班者已接班,但发生的后果视情节严重由双方共同承担。

  6、交班人员应明确回复接班人员提出的问题,并和接班人员共同核实,检查设备运行情况。

  7、交班人员在接班人员因故未到现场,或未完成接班检查工作前不得擅自离去。

  8、接班人应按交接班内容逐一检查核对,符合实际情况即可交接班,不得无理刁难或无故不接,由于接班人检查核对不周而引起的后果,由接班人负责。

  9、接班人员发现交班人员未认真完成工作,或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向交班人员提出,如交班人员不能给予明确回复,接班人员可以拒绝接班,并报上级领导处理。

  10、当交班人员检查工作完成,并且接班人员无任何疑问后,交班结束。接班人即可在交班记录表上签字,记录交班时间,让交班人员下班。

  11、班后会由当班班长总结本班生产运行情况,产量、点检、岗位纪律等,如果生产过程中存在问题要对其进行分析和讨论,或向上级反映。

  (三)工作纪律

  1、上班时生产人员必须穿工作服,佩戴安全帽、胸卡;禁止穿拖鞋上班。仪表应保持整洁、大方、得体。

  2、上班时间员工应该坚守工作岗位,需暂时离开时应与同事交代,工作期间未经班长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须进行电话或口头请假方可离开岗位。

  3、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和工艺指标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流程和指标。

  4、操作记录要认真填写,不得乱写乱图,填写内容必须和实际相符合。

  5、工作时间严禁打瞌睡,睡岗。如果发现,当事人罚款50元,当班班长罚款50元。

  6、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串岗、打私人电话、玩手机、吃零食、闲聊等。

  7、没有特殊情况未经车间主任同意吃饭时间不得回食堂就餐。当送饭人员送到岗位时,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前去拿饭,必须有两人留守岗位。

  8、在生产区内,杜绝一切火种,严禁将打火机、火柴等点火用具带入。一旦发现罚款50元。

  9、严禁在生产厂区内吸烟,如有违反,车间将其本人除名并送至人力资源部。

  10、如果因有事需要请假则提前24小时请假,不允许事后请假或电话请假。一天内则先由班长批准后交车间主任审查,4天以内(含4天)最终由部门经理批准。4天以上需总经理批准。

  11、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12、送样人员严禁在化验室逗留和闲聊,不能随意自动用电脑,或私自更改结果。

  (四)生产过程管控

  1、生产任务:车间负责人按生产任务单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有计划的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如完成不了,应即时向上级主管汇报,以便协调;同时切实安排好车间生产,保证各组的正常生产,避免衔接不良、产生误工。

  2、产品质量:保证产品零配件符合质量要求和物料正确与齐备,尤其是确保产品首件质量的前提下,在生产过程中要时刻关注产品的质量,巡检人员应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巡检、抽检,避免常见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的发生,发现质量问题应现场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要迅速向上级主管反映,以便尽早解决。

  3、安全生产:每日上班时,先检查全车间的电源、电线和机器设备,保证无安全隐患方可生产;工作人员不得离开机台并严密监视机器操作情况,在下班时,关掉车间内所有电源,严禁在无人状态下机器仍在运转。

  4、生产协调:在日常工作中,员工应积极与主管进行沟通协调,确有难度的,可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请求支持。

  (五)工具管理

  1、工具箱钥匙由班长进行保管,领用工具和别人借用时要进行登记。

  2、领用货架上的配件必须进行登记,需注明领用人,型号规格和数量。

  3、点检人员要定时对工具箱内工具和货架上的配件进行清点,并对其进行整理、整顿。

  四、其他

  本规章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工厂规章制度10

  一、工厂规章制度—安全生产

  1,填写要认真,严肃,实事求是,要经班长同意。

  2,班长负责检查有关记录的情况,并按月上交有关记录,并立卷入档。

  3,记录情况应保存五年以上。

  二,事故报告制度

  1,锅炉事故。锅炉运行中因锅炉受压部件,附件或辅助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造成锅炉被迫停炉或减少供汽量的称锅炉事故。

  2,锅炉事故报告的类别,一般分锅炉爆炸事故,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爆炸事故:使用中或试压时发生破裂,使压力瞬时降至等于大气压力称为爆炸事故。

  重大事故:由于受压部件严重损坏(变形,渗漏),附件损坏或炉膛爆炸等被迫停止运行,必须进行修理的称为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损坏程度不严重,不需停炉修理的事故称为一般事故。

  3,事故报告程序。根据事故的不同类别,采取不同的报告办法。

  (1)发生爆炸或重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尽快地报告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锅炉检验所,以便组织调查。

  (2)锅炉发生重大事故时,应尽快地将事故情况,原因及改进措施书面报告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锅炉检验所。

  (3)设备发生一般事故时,应分析原因,采取改进措施,可以不报告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所属单位分析调查,处理,制定改进措施并存档。

  4,锅炉发生事故后,除了事故扩大或抢救人员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外,一定要保护好现场,以备调查分析。

  5,发生事故的当班人员应如实反映和提供情况,主动配合和协助查人员开展工作,并做到不隐瞒真相,不推卸责任。

  6,调查事故报告时,必须认真查清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根据调查结果填写"锅炉事故报告书",报送单位的安全主管部门和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工厂规章制度11

  1.公司员工应忠于职守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服从各级主管的合理安排.

  2.总经理是公司最高负责人,总经理及其直属部门主管有权安排和调配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

  3.公司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亲自打卡,不得迟到早退或矿工.

  4.公司员工因事需请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书面手续,允许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5.在工作场所或工作时间内吃零食,吸烟,乱丢垃圾,看小说、书报、谈笑、打瞌睡者记警告(20元).

  6.未完成当天工作任务而拒绝加班或初次不服从主管合理指挥者记警告(10元).

  7.屡次迟到、早退,经多次教育未改正,严重者作开除之处理记小过处分(20元).

  8.在工作埸所喧哗、吵闹、劝阻而不听者记小过(20元).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者记大过,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对于工作安排若有单方面不公正意识时,必须先服从后报备.

  10.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记大过(50元).

  11.造遥生事,散播谣言,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记大过(50元).

  12.私自拆装宿舍照明电线,插座、灯头或使用电炉、电热器致使发生危险者记大过(100元).

  13.初次带人打卡或委托人代打卡者或伪造出勤记录者记大过(50元).

  14.凡动手打人,出手帮凶,打架时造成对方身体伤害者,使用武力或携带凶器威逼恐吓他人安全,实施暴力或重大侮辱之行为者给予罚款并送司法部门.

  15.盗窃同仁或公有财物价值在人民币拾元以上者给予罚款并送司法部门.

  16.员工必须亲自打卡,严禁代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打卡),违者一律记小过论处。

  17.有旷工人员:旷工半天扣当天,旷工一天扣三天,如令厂方生产有所延误造成损失严重者,另加处罚,以示警告.

  18.凡正式雇员辞职者,需提前三十天提出申请,经各级主管核实,送交人事部签署后方可生效,离职时,员工必须办齐离职手续,经部门主管签核后,工资结清离厂.

  19.未经批准擅自离职,切连续旷工三日者,以自动离职论处,员工无条件放弃工资及任何费用,放弃任何申诉权,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将追究法律责任.

  20.通过多次培训后不能胜任工作及工作表现不佳者被公司辞退,公司将提前通知本人办理离厂手续,只发给被辞退人员在厂期间出勤工资.

  21.凡严重违反厂规厂纪而被公司开除者一律先记大过,当天办理离厂手续,并结算工资,不得停留在厂,若有损坏物品或材料浪费需照价赔偿.

  22.我司的薪资制度为计时,请假事宜:所有请假人员必须填写请假单,经组长,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生效,事假视其它生产任务而定,病假须出示医疗证明;员工入厂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员工办理离职申请,需要提前一个月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到期结算工资,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急辞工者,须扣除半月工资.新进员工试用期为7天,如试用期员工不合格者,工厂给予辞退处理,工厂不给予任何其它赔偿或补贴.

  23.上下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加班:18:00特殊情况需要离岗者,在组长处领取离岗证,到前台登记离岗.离岗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25.上班时间不得接听,玩弄手机,不得聊天或随意在车间走动等一切非工作事宜。 26.所有工人进出车间都必须穿着工衣,佩带厂牌,进车间必须更换工作鞋。

  27.如果发现他人故意损坏公司设施罚款50元.

  28.不许将公司的用具物品带回宿舍..

  29,.以上所有条款公司具有最终解释.

  30.凡我公司员工必须无条件遵守以上各条款.

  注:凡有特殊情况者必须经过有关部门领导批示.立制人批准人

  日期XXXX年1月1号

  XXXX公司行政部

工厂规章制度12

  总则

  厂规是公司最基本的企业法规,是建立企业秩序和保证企业生产正常发展的主要依据和准则。凡是本公司雇员都是必须自觉遵守厂纪厂规以及其它规章制度。以厂为家,以企业的利益为重、积极维护公司形象和声誉、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营造良好的企业氛围,寻求全体雇员共同完成公司目标的有效途径和最佳方法。品质、效率、时间是工厂赖以生存发展的关键,要求全体员工做到团结友爱、互相尊重、为人楷爱岗敬业、振兴发展元宏。

  一、雇佣:

  1。雇佣同各主管提出经生产主管批准,同人事部门办理实施手续。

  2。凡应聘人员必须满18周岁。持有有效身份证和其它证件才准应聘。经人事面试查证,用人单位面试合格后,以实际技术来录取并办理入厂试用手续。

  3。新进人员应接受本公司的试用一个星期,如不合格无薪辞退,如合格根据个人职级和各方面表现来定。

  二、离职:

  1。员工离职分为四种:

  (1)当然解职

  (2)辞职

  (3)自动离职

  (4)解雇

  2。凡员工身体残疾或心志丧失,不能胜职者为当然解职。

  3。员工辞职必须提前1个月,职员提前一个半月,并填写辞职申请书,交部门主管同意再转上级批准。

  4。未按公司辞职规定的自动要求离厂者,以请假逾期一星期,不返厂者为自动离职并不发放薪金。

  5。违反公司各项规则条例者,应给予开除解雇,凡解雇者须扣除当月工资的50%及废除所有应得之福利。

  6。凡是离职人员均要办理移交手续,准许后方可离厂。

  7。当天结算工资,必须当天搬离宿舍,并到人事开放行条。

  三、出入:

  1。上班时间有特殊事情需要外出者,事先写好申请同部门主管同意,交生产主管批准,在到门卫室登记才许离去。

  2。员工携带物品(行李)要经值班门卫检查后凭放行条才准出厂。

  3。上班时间员工有特殊情况要进入宿舍要经部门主管同意,并告之保安,放能进入。

  4。上班时间非特殊事由不准在大门会客。

  5。下班时间或未上班员工除特殊事由外,不能私自进入车间。

  6。员工晚上外出不能超过12:00点,员工凡在厂外发生任何事情由本人负责,工厂概不负责。

  四、考勤:

  1。上班时间只准提前10分钟,不允许迟到早退,凡是迟到者必须到办公室签卡,不允许连续打卡。

  2。凡代打卡者,一经查实打卡者和被代打卡者二人各罚款50元。

  3。未到下班时间到打卡钟等待打卡下班者,员工每次罚款50元,职员罚款100元。(注只限前三名)

  4。因公事外出未曾打卡者,须经其部门主管拿到办公室签卡。

  5。忘记打卡者,当天到办公室签卡,但该月签卡三次者扣该月津贴。

  6。该月请假超过一天者,晚上加班请假超过三次者取消该月津贴。

  7。无故旷工三天或累计旷工一星期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8。无故旷工一天扣当月二天工资,加班旷工扣当天工资。

  五、工作、生产纪律:

  1。全厂员工必须带厂牌上班。

  2。全厂员工必须准时上班、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3。上班时间严禁抽烟、吃零食、撕打、聊天、打瞌睡等。

  4。员工上班时间不得接听私人电话,如有特殊情况可由受话人转告本人。

  5。凡属公司劳动工具,财、物未经办公室人员批准不准私自外借。

  6。员工上班时间不得做私事,干私活,不得外出探亲、访友等。

  7。员工在厂工作时,应节约用水、用电、用料、严禁浪费。

  8。下班后不得在车间逗留、休息、娱乐。

  9。员工不得无故拒绝所分配之工作必须服从,如确实有特殊情况不能执行者应立即向主管申述理由,但在未批准,变更之前应无条件服从。

  六、福利待遇:

  1。升职加薪:对式的表现特别优异的员工均有被升职加薪的机会。

  2。调薪:每年工资原则上普调一次的原则是依据公司效益好坏,由人事部门及各负责人出调整方案送呈公司老板审批。

  3。晚上加班,按时薪计,12:00前每小时补夜宵0。5元,12:00点后补1。5元每小时。

  4。公司提供伙食,宿舍。水电自付。

  5。员工各种罚款一律拨入员工福利金(得不包括工作错失,而导致给公司带来直接损失之罚款)

  6。每年节假,以按公司规定的节日给予有薪假期。

  7。其它奖励:凡在公司服务的职员工有下列情况者酌情给予物质或精神奖励。

  (1)奖金在该月发放薪资时发放,分为200元、150元、100元、50元四种。

  (2)对公司管理改善有具体建议,经采用成效者。

  (3)才能卓越、领导有力、工作成绩优秀者。

  (4)紧急事故奋不顾身、保全人或物之安全者。

  (5)检举舞弊、违规、盗窃、浪费、损毁或其伤害本公司利益者。

  (6)全年未曾请假、迟到、早退、旷工者、

  8。每月20号发放上月薪金。

工厂规章制度13

  为增强工厂员工的责任感,提高员工的积极性,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职与选用

  1、用人原则: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2、招聘条件: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创新精神。

  3、所有员工都必须签定劳动合同,并遵守公司和国家的各项规章制度、法律法规。

  4、所有新进员工,都必须经人事行政部培训,并且在本员工管理制度上签名表示同意遵守公司员工管理制度后,方可上班工作。

  5、新进生产线员工入职后1-7天为试工期,试用不合格辞退,无工资发放。入职后的生产线员工按目标产能制计时,第二个月计件,多劳多得。非生产线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

  二、考勤管理

  1.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2:30-16:30,晚上加班的加班时间依工作内容定。遇有特殊情况,或者遇时间调整,按工作需要安排。

  2.考勤

  1)打卡制度:

  ①本厂实行指纹识别打卡制度,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打卡制度。

  ②漏打卡的,填写补卡申请,部门主管签字证明,由厂长最终签字生效,否则作旷工处理。遇打卡机故障未能正常打卡,应填写补卡申请,在24小时内交由厂长签字认可,过时不予受理,作旷工处理。

  2)迟到,早退与旷工:

  ①迟到/早退: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做好工作前的准备,不得迟到/早退。未按时打卡上班算迟到,提前打卡下班算早退。

  ②迟到/早退的处罚:迟到/早退每1分钟罚款1元。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③旷工:迟到或者早退30分钟(含)以上者算旷工,30分钟以上至4小时算旷工半天,4小时以上者算旷工一天。旷工半天,扣罚一天半工资;矿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计件员工罚款时,按公司标准工资进行扣除),连续旷工三天(含三天)或者累计一个月旷工五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者不发工资。

  3.请假

  1)请假程序:请假需本人填写请假单,由工厂授权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文员级(含)以上管理人员请假,需具有职务代理人签字。生产线员工请假签至主管,管理人员请假签至厂长;职员请假必须逐级签核,不准越级请假。凡是请假人员需以签字同意之日起执行。员工请假必须需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才可离开工作岗位;不得电话请假,特殊情况下需经主管批准,并事后补写请假条,厂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2)病假:请病假必须出具区级医院或指定的医院开具之《病历单》,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3)事假:进厂未满一年者不可请超过三天之事假;进厂满一年者方可请长假,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天(公司放2假例外),且全年只可请一次长假。无假中假。事假全年不得超过12天。

  4)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5)员工请长假需提前三天,管理人员请长假需提前十天。请假最小时数为两小时,不足两小时者以两小时计算,八小时为一个工作日。所有请假单必须经相关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则以旷工论处。员工请假3天和以上者,公司将推迟一个月发放工资。

  4.考勤奖励:每月对按时上下班的员工实行全勤奖,每月未迟到,早退,旷工,并未请假的发放全勤奖50元。

  5.加班

  因生产和工作需要,需要加班时,各部门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的加班安排,包括什么时间加班,加班多少小时等。安排加班时,各部门需在当天下午15:30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核准后方可生效。无经核准加班其加班工时无效。如因职务及工作需要,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之加班安排。各部门必须如实记录员工加班工时,若发现少记或多记,主管连带处分。所有加班工时无效。

  6.调休:公司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如停电等,需要调整工作时间的,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的调休安排。这也是国家法律所允许的。

  三、离职规定

  离职规定分为四种:辞职、辞退、开除、自离。

  1、辞职

  1)满试用期的所有职员工辞职,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辞职申请表由员工本人填写,经拉长、部门主管、厂长签核同意后方可生效。管理人员和文员级以上人员最终须经厂长核准同意后方可有效。主管级人员由厂长审核,总经理批准方可有效。并在离职前交接好工作,在约定日期领取工资。

  2)新进员工工作未满半个月即辞工的,扣罚全部工资;急辞工的,扣罚一个月工资。

  2.辞退(解聘)

  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公司将予以辞退处理:

  1)工作散漫,屡教不改、影响生产工作秩序者。多次违反工作、厂规厂纪,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管理者。工作生产怠工,影响生产进度而不能保证客户交期,导致公司信誉、经济受到损失者。

  2)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利用职务之便接受贿赂收取回扣者。散布不利于公司言论,影响和打击报复公司人员的工作、生产积极性者。破坏公司公共设备设施和财产者。泄漏公司相关的产品、质量、技术、文件和其它相关机密者,严重送司法机关和处理。

  3)公司歇业、转让、业务紧缩、亏损,不可抗力需暂停工作或生产一个月以上时。公司因生产技术变化,有必要减少员工而无适当工作可提供安置时。

  4)员工经教育培训仍不能胜任职务工作生产,也不宜改调其他工种职务时。不服从工作安排,导致生产工作无法完成或滞后者。记大过而无改正者。

  5)辞退单由拉长填写,经部门主管、厂长签核同意生效,

  6)公司辞退人员原则上将不再予以录用,导致公司遭受损失时,公司将依法追纠赔偿。

  3开除

  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公司将予以开除处理:

  1)试用期被证明不合格者。工作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者。偷盗公司或他人物品者。泄露公司机密者,打架斗殴者,在宿舍内或上班时间赌博、酗酒或吸毒等。

  2)开除人员之辞退单由部门主管填写、行政部签核后生效,公司开除人员公司将不再予以录用。

  4.自离

  1)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或当月累计旷工五天以上者作自离处理。尚在试用期之员工旷工一天以上,作自离处理。

  2)凡自离人员扣除全部工资,导致公司遭受损失时,依法诉请司法机关追纠赔偿。

  四、行为准则

  为了员工与工厂的安全运行,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员工工作期间,应了解,注意安全生产知识,遵守本厂行为准则,以做到安全生产。

  1)上班期间,不得穿拖鞋,超短裙,不得留长发(女员工有长头发的,工作期间应将头发束起。),应按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得乱丢乱放材料机器设备等,注意工作范围的整洁卫生等。

  2)未经培训,不得胡乱使用相应机器设备,否则发生事故时由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员工应爱惜工厂一切生产机械设备,正确操作机械设备,节约使用生产材料。不得故意损坏工厂设施设备,下班后及时检查并关闭设备及电源。每发现一次违反规定者,罚款5元。

  3)根据工厂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工作,不得故意拖延,推委,置之不理甚至拒绝。

  4)应坚守自己岗位,不得闲谈,嬉笑,打闹,胡乱串岗,甚至工作时间吃东西,玩手机,睡觉。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工作时间严禁打私人电话。禁止在厕所抽烟,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5)员工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得拉帮结派,打架斗殴等,违者立即开除并酌情罚款,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6)员工应遵纪守法,自尊自重,不得偷窃公司及他人财物,若发现偷盗者立即开除并酌情罚款,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7)员工对公司管理有意见的,应当面或者找厂部有关领导逐层提出申诉,任何人不得意气用事,怠慢工作,聚众闹事或者做出其他违规违法行为,违者立即开除,不做工资结算。

  8)上班时间不得无故离开工厂,上班时间原则上谢绝亲友探访。

  9)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厂正常生产的,将提请相关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并扣罚全部工资。

  本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愿意按上述规定执行。

工厂规章制度14

  第一条、为了加强团队安全生产管理

  保障企业生产安全、稳定及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行业和公司相关安全生产、安全保卫文件精神,结合本团队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科学管理

  有效消除和制止生产过程中危及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的隐患和行为。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

  第三条、明确团队安全工作的组织

  (一)团队长是团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团队的安全工作,做好部署、检查、控制、考核等工作,确保上级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要求在本团队的贯彻执行。

  (二)团队应设1名兼职安全员,协助团队长全面开展团队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不在时,团队长要明确代管人员。团队长不在时,安全员有权安排本团队员工完成与安全有关的工作。

  (三)团队要建立包括团队长在内的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第四条、安全教育与宣传。

  团队要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按时召开安全例会,组织团队人员认真学习安全技术、规章制度等;每次安全教育要有教育记录,且记录详细、整洁。

  第五条、消防安全管理

  1、有健全的消防组织,有必要的消防设备,有严格的防火制度。

  2、团队成员要牢记“五知三会”内容,即:一知本岗位火灾危险性;二知本岗位的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制度;三知本企业的防火负责人、消防专(兼)职人员的姓名及电话;四知火警电话“119”;五知灭火的基本方法和措施。三会:一会打火警电话;二会使用各种灭火器材;三会逃生自救。

  3、严格落实阜阳卷烟厂“安全检查”、“消防安全管理”、“三同时管理”、“危险化学品”等管理制度。

  4、认真抓好安保各基层队伍建设和管理。

  5、加强厂重点部位检查巡视。发现重大隐患问题时,应第一时间报责任人进行相关处理。

  6、加强“两烟”仓库防火管理,严格车辆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第六条、团队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用电,做到人来电开,人走电关,每天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的人必须对各处电器进行检查,关闭。

  2、科学使用本团队内的各类设备管理、安全用电管理、消防控制中心安全管理、消防车辆安全管理。

  第七条、治安保卫、综合治理目标管理。

  维护好团队内部治安秩序,搞好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妥善处理好突发事件;教育员工远离邪教组织和性质的组织。

  第八条、安全检查内容。

  明确检查的周期,每次由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团队安全员及相关人员对本团队进行系统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或团队成员反映的安全隐患,做到“三落实”(即:负责整改的人员和部门要落实,整改的措施要落实,整改的时限要落实)。

  第九条、处罚和奖励

  (一)对于违反团队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予以考核,对造成安全事故的员工予以处罚。

  (二)对于发现并及时上报安全隐患,有效预防了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员工予以奖励。

工厂规章制度1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增强公司员工主人翁责任感,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避免发生事故,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作为公司基本准则,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 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 纪 律

  第四条 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物,团结协作,完成各项任务。

  第五条 凡各单位(职能部门、分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分管副总签字后到企管处审核、备案,报经有关领导批准下发。

  第六条 劳动纪律

  (一) 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班前班后点名的考勤制度。

  (二) 上下班须按时点名,不得早退、迟到。

  第七条 请假制度

  (一) 员工有事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二) 请假须写请假条,禁止以其它方式请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须持相关证明事后补假。

  (三) 员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指有直接血统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父母、夫妻、子女)丧事,准假三天,工资予以编制。

  (四) 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育龄妇女,休产假期为十八个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缩短产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请长假休产假。

  1、 休产假时,须持有效诊断证明,到工会领取《产假申请表》,经所在单位、人力资源处签章后,交工会备案。

  2、 凡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休假人员,须及时按月度交纳个人应交保险费,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

  3、 休产假超过规定期限的人员,须提出书面申请(产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即续假最长时间为半年),经工会研究决定后方可续假,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4、 复工时,须到工会领取《产假复工申请表》,经工会签章后,交人力资源处待工。

  5、 人力资源处组织已被接收的复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复工人员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 请病假三天以上者须持医生证明,请病假三个月以上者,复工须持医生健康证明。

  (六) 批假权限(停工权限同请假,请假签字须逐级批准)

  1、 员工请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门主管(车间主任)签字批准;

  2、 员工请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内者,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签字批准;

  3、 员工请假七天至三个月(含三个月)者,由分管副总签字批准;

  4、 员工请假三个月以上者,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七) 凡请假时间较长,所得工资不足以扣除个人应交养老保险费者,须到人力资源处办理保险费预交或补交手续,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

  第八条 工作纪律

  (一) 上班时间,无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出门证不得出厂。

  (二) 因事晚来,须提前将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证明交门卫。

  (三) 车间主任、副处长级及以上人员出入厂区,须由本人到门岗签字。

  (四) 工作时间须做到“五不准”。

  1、不准睡岗、脱岗、串岗; 2、不准吃零食; 3、不准打闹、闲聊;4、不准干私活; 5、不准自行组织文体活动。

  第九条 组织纪律

  (一) 全体员工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分配,上级对下级负责,下级对上级负责。

  (二) 员工享有“六项权利”:

  1、 有了解所从事工作中潜在的危险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权利;

  2、 有对危害生命安全的行为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

  3、 有获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劳动条件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权利;

  4、 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时紧急避险的权利;

  5、 有对班前不讲安全拒绝上岗的权利;

  6、 有违章指挥拒绝作业的权利。

  第十条 生产纪律

  (一) 须认真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 须认真如实填写原始记录,不准弄虚作假、随意涂改。

  (三) 须严格执行工艺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章 安全、消防、保卫

  第十一条 安全、消防、保卫工作遵照每年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质量

  第十二条 产品质量标准及检验等遵照质量体系运行的有关文件执行。

  第五章 来客管理

  第十三条 对来公司联系业务(工作)者,门卫首先与其业务部门电话联系,经同意后填写《来客登记》,并办理贵宾证后方可进入办公区。

  第十四条 外来人员进入一般生产区,须经副总同意由相关人员陪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生产区,须经授权副总同意由相关人员陪同。

  第十五条 员工上班时间不准会客,确有特殊情况者,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会客。

  第六章 标志牌管理

  第十六条 员工标志牌由企管处统一管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制造、更改。 第十七条 如标志牌丢失补办,须交费10元。

  第十八条 全体员工出入厂区须佩戴标志牌。

  第十九条 不准借(借给)他人标志牌。

  第七章 奖 励

  第二十条 防止和排除事故有功或在抢险、防盗等方面,不顾个人安危,使公司利益免受损失者。

  第二十一条 努力钻研业务技术,在工作中有发明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获得较好效果者。

  第二十二条 爱护公共财产,堵塞漏洞,节约资金等方面有显著贡献者。

  第二十三条 通过各种形式勇于同违反本制度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大胆揭发坏人坏事者。

  第八章 处 罚

  第二十四条 “违纪”分为轻微违纪、一般违纪、严重违纪三种。

  第二十五条 “违纪”处理方式分别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单位处分、公司处分四种。

  (一) 口头警告:视情况给予口头警告,违纪者如能认清错误,当场改正,不再进行任何书面处分。

  (二) 书面警告:查获的轻微违纪者,如认错态度不好,又不能诚心改正错误则以书面形式下到所属单位,由单位负责人进行教育,不做任何罚款处理,单位须将处理意见返回相关单位备案。

  (三) 单位处分:一般违纪,相关单位查获后,全权由违纪者所属单位自行处理,视情况教育、罚款,并将处理意见返回相关单位备案。

  (四) 公司处分:严重违纪,公司须罚款处理。

  (五) 凡一个月内第二次违纪者,给予该违纪双倍罚款。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总经办负责修改并解释。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八条

  制度为准。 本制度有公司总经理签名盖章后生效。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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