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社团规章制度

时间:2023-03-02 09:49:18 晓怡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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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社团规章制度(精选11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书法社团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书法社团规章制度(精选11篇)

  书法社团规章制度 篇1

  1、本社是由校政教处组织管理的学生团体,是提高广大学生书法水平,引导他们学书法、爱书法的专门组织,是我校社团的重要组成部分。

  2、本社团只招收本校的学生。

  3、申请入会的学生必须行为端正,热爱学校,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承认本社章程,并且有上进心。

  4、凡申请入会的学生,都必须填写一份申请表,并由班主任签字,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成为本社团正式会员。

  5、会员必须爱护社团的公共财产,不得擅自将公有财产给予他人。

  6、会员必须按时参加社团召开的'会议以及组织的各项活动,三次无故不到者,取消会员资格,其他视情节严重性给予相应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7、凡本会会员不得拉帮结派,不得聚众闹事,不得参加各种非法的团伙组织,如被发现,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会员资格。

  8、如中途有人要求退出本社团,必须写一份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退出本社团。其他会员毕业后自行退出本社团。

  书法社团规章制度 篇2

  1、书法重在于静,专心对待每一张作品。

  2、每周聚会必须带好练习书法所需工具(如字帖、毛笔、钢笔等)。

  3、每周活动时间准时到活动室练习书法,若有事者,必须向社长请假。

  4、如发现不是来练习书法,而是来“消遣”的,请自动退出。

  5、练习书法时,不准吃东西,不准窃窃私语,不准随意走动,不准乱丢垃圾,看小说等。

  6、活动时必须保持安静、清洁。

  7.爱惜公物,不得在墙壁,门,窗等乱涂乱画,不得在桌子上乱刻,乱画.

  8、严格遵守以上规章制度,如有人不服从者,请自动退出。

  9、互相帮助,互相学习。

  书法社团规章制度 篇3

  一、本小组按学校规定时间准时开放进行书法兴趣小组活动。

  二、参加活动的`学员进入教室后,应专心听老师讲解,认真进行练习,不得讲话或任意走动,以免影响他人。

  三、每位来书法室上课的学生要爱惜学校的公共财物,不得损坏,违者照价赔款。

  四、保持书法室的整洁,不乱涂乱画,每次上完课,要及时组织学生打扫卫生,并把练习过的书法纸放入垃圾筒,不准随地丢弃。

  五、课结束后排队清洗毛笔,切忌弄脏墙壁,要注意节约用水。

  书法社团规章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1.本社是在学校领导下的学生业余团体,遵守学校各项章程及社团工作,执行学校相关决议,为学校服务、为学生服务、为课堂服务。

  2.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坚持我国方针政策,在团委的领导下把握时代脉搏,积极开展有益的文化活动,丰富学校文化生活,营造学校文化氛围,推进学校文化的发展。

  3.深化素质教育,团结和组织文学爱好者,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全面提升社员的文学鉴赏本事和写作水平。

  第二章组织

  1.书法社是按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本社会员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并维护学校和本社的利益和荣誉。

  2.根据书法社的实际需要,书法社下设指导教师一名,负责全面工作。社长1名,副社长1名,正副秘书长各一名,策划部部长1名,网宣部部长1名,修改部部长一名,文学部部长一名。实行分工负责制。

  第三章各部门职责

  1.本着团结协作、高效多能,各司其职。

  2.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工作出了问题,其负责人应付全部职责,并出具书面说明。

  3.社长职责:负责上传下达,以及书法社重大决策的制定;广泛征求会员意见,了解会员的思想状况;负责召开书法社的'内部会议,管理干部队伍;负责管理书法社网站;其它事项。筹办每学期的征文比赛。

  4.副社长职责:协助社长,监督好各部门的工作;理解社长的委托,能够代行社长的'部分职务。

  5.秘书长职责:负责下发各种通知,申请教室

  6.副秘书长职责:协助秘书长进行工作,会议出席登记,申请加分

  7.修改部及文学部职责:带领部门成员做好文学创作、征稿、投稿、审稿和出版刊物报纸等工作;负责协助社长搞好征文比赛。

  8.策划部,承担一切活动策划。

  第四章会员的产生、权利以及义务

  凡我校学生,承认本章程,积极参加本社活动热爱文学,有必须的写作本事,有强烈的职责心、严明的纪律观念的学生,由本人申请,经教师批准,均有机会成为本社会员。

  1.有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书法社纪律、严格执行书法社决议。

  2.应积极向外宣传书法社、及时维护书法社形象的,每个月至少向社刊投稿两篇以上。

  3.虚心学习,自觉进行课外阅读和创作实践,并积极向公开发行的文学刊物投稿,努力提高自己的文学鉴赏和文学创作的本事,陶冶自己的艺术情操,提高自己的文学修养。社员所交稿件不得抄袭,否则作严肃处理。

  4.每次开会或讲座都必须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仅有讨论时方可畅谈。

  5.开会、讲座或其他活动都要求列席,不得早退、迟到,如有特殊情景,需预先请假。迟到、早退2次当一次缺席,缺席2次作自动(或强行)退社。

  1.凡我会会员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会员有权参加本社组织的一切活动

  3.享有向书法社提出提议、监督书法社内工作的权利。

  4.享有向书法社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书法社的权利。

  5.享有向书法社推荐社外学生优秀作品的权利。

  第五章活动开展

  1.每学期出版一期刊物。

  第六章:奖惩

  1.三周内不上交稿件者按自动离社处理。对严重影响书法社声誉者或受学校纪律处分者一律取消其社员资格。

  第七章:附则

  1.本章程从颁布之日起施行。

  2.本章程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3.本章程与学校规章制度冲突之处以学校规章制度为准。

  4.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属于xx书法社。

  书法社团规章制度 篇5

  为了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体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培养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特此针对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会费管理以及考核标准作如下规定:

  第一部分学生社团的申请和成立

  1、凡自愿发起成立社团者,首先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成立申请书、学生社团成立登记表、业务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或主管人的推荐书、学生社团的章程、办事机构地址或联系方式、主要负责人简历、社团人数等。

  2、学生社团的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名称、宗旨、经费来源、组织结构、负责人产生程序和职权范围、章程的修改程序、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学生社团的终止程序、其他必要事项。章程应与团的日常活动保持一致。

  3、社团发起人应持挂靠单位的介绍信(函)及指导教师的鉴定意见到社团指导部领取《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登记表》、《长春工程学院社团组织申请人登记表》、《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挂靠单位意见表》、《长春工程学院社团组织审批表》、《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干部审批表》,逐向填写,履行正式审批手续。

  4、经社团指导部审查,院团批准后,社团方可正式成立。社团指导部将《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登记表》一式三份,分送院保卫处、院团、社团指导部备案;学生社团的印徽、成员证件模本应保管理机构备案。

  5、社团批准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对未获批准的成立申请,社团指导部必须提出不予批准的书面意见。

  第二部分日常管理

  1、每年开学初,由学院组织各协会统一纳新,所有会员要认真详实填写会员登记表。每年纳新后,各协会对全体新会员进行注册。

  2、每学期开学第二周,由各协会将会员证统一上缴社团指导部进行注册,逾期不予注册,按退会处理。注册后会员按长春工程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有关规定每学期加社会实践分0.5学分。

  3、每学期初第二周,由各协会根据各自情况制定并上缴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本学期的活动支出预算。每学期各协会须于第十七周前由组织机构对本学期活动进行总结,并上缴至社团指导部。对于各协会临时增开的型活动及跨校活动,须于活动前两周向社团指导部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能开展活动。

  4、各协会开展活动前,须认真填写《长春工程学院社团活动登记表》,对活动前未填写者,取消该活动的评比资格。

  5、各协会组织机构每两周至少开一次例会,对前一阶段活动进行总结,对下一阶段活动进行计划。

  6、每学期各协会内部组织机构对会员进行评比及量化考核。考核结果须上缴社团指导部存档备案。

  7、学生社团创办刊物,须报团、党宣传部批准;不得创办面向校外的`刊物。学生建立跨校、跨地区的团体和举办面向校外的刊物,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学院禁止非法组织和非法出版物。

  8、每年十月初,由社团指导部统一组织各协会进行组织机构换届活动,如有特殊情况,组织机构须临时变更的,须由协会上缴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换届。

  9、每学期末,社团指导部对各协会组织机构进行任职评定。

  10、每学期第十八周各协会将本学期活动资料上缴社团指导部,社团指导部每学年对学生社团进行评比,对特色鲜明、卓有成效、映良好的学生社团,给予重点扶持和表彰。详见本条例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财务管理

  为了更好的监督各协会经费使用情况,发挥学院团社团指导部的宏观调控作用,本着对会员负责的宗旨,针对各协会的实际情况,学院团特颁布此制度。

  1、学生社团自行筹备经费。各学生社团经费主要包括会员费和捐赠、赞助等方式获得的资金或实物。

  2、各学生社团可依据本协会实际情况,收取一定的会费,会费可以每学年收取一次,也可以一次性收齐。会费的收费标准由学院团社团指导部,结合该学生社团的具体情况确定。

  3、各学生社团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允许范围内加收或提高会员费,但须提前向院团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动原因,院团社团指导部审查同意后,方可依照新会费标准收取会费。

  4、会费必须用于社团的基本建设和活动,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或以个人名义报销。

  5、各学生社团可以接受校内外企业或单位的资金或实物,但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收取捐赠。接受捐赠时,不得承诺学院规定范围以外及有损学院社团形象的条件。

  6、各学生社团秘书处管理社团财物,秘书长管理经费,应建立清晰的财物收支管理制度和协会财产登记。经费支出前,由社团主要负责人讨论通过,方可支出,任何人不得擅自作主。

  7、各学生社团每学期注册一次,须向团社团指导部汇报上学期的财务收支情况,同时上交本学期的会费支出预算计划。

  8、各学生社团负责人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本社团财务管理,学院团将对各社团财务管理进行不定期抽查。对财务管理混乱的学生社团,团将对其限期整顿,情节严重者,院团及有关部门将给与严肃处理。

  9、会费使用过程中必须有两名以上主要负责人在场,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收据应有经手人签名)。会长、经手人及秘书长在会费记录本上签字方可。

  10、各学生社团对会费的管理必须做到公开透明,让会员及时了解会费花销情况。

  11、各社团负责人换届时,上届负责人应把明确的会费记录本和剩余会费转交给下届负责人并在组织调整会上做详细介绍,如果在会费交接过程中出现问题,上届负责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部分

  评比制度

  为了规范社团活动,促进社团发展,加强院团社团指导部对各学生社团的管理与监督指导,同时使社团评优更加规范科学,特制定此制度。

  书法社团规章制度 篇6

  为了继承传统,同时也为了圆同学们内心深处的愿望,现创立xx市鹤溪中学书法社团。书法社团是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所组织的兴趣社团,将为学生们提供一个练字的大好平台。为了书法社团更好的建设与发展,也为了我们青年一代更好的继承与发展书法文化,特制定书法社团章程。

  第一条:社团名称

  xx市鹤溪中学书法社团

  第二条:社团的性质

  以国家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在中学加强写字教学若干意见>>为指导,加强学生的写字教学。本社团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专门安排学生写字。目的是通过老师指导,使学生形成良好的写字习惯,提高写字能力。社团成员都要按社团活动的章程办事,严格执行活动计划,积极参加有关的竞赛活动等。

  第三条:社团的宗旨

  丰富学生校园生活,为学校创造各方面人才,建设和谐健康的校园文化。

  第四条:社团的任务

  组织社员开展多种学习活动,培养社员书写能力,促进社员的全面发展。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及实践,提高学生的兴趣和修养,推动学校精神文明与校园文化建设。

  第五条:社团的规章制度

  1.本社团是由校团委组织管理的学生团体,是提高广大社员书法水平,引导社员学书法、爱书法的专门兴趣组织,是我校社团的重要组成部分。

  2.本社团只招收本校的学生。

  3.申请加入社团的学生必须行为端正,热爱学校,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上进心,认可本社团章程。

  4.凡自愿申请加入社团的学生,都必须填写一份申请表,并由班主任签字,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成为本社团正式会员。

  5.社团成员必须爱护社团的公共财产,不得擅自将公有财产给予他人。

  6.各社团成员须按时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有事必须请假

  7.如中途有人要求退出本社团,须写一份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退出本社团。其他成员毕业后自行退出本社团。

  8.社团成员须相互尊重、相互照顾、相互理解。

  9.本社团每周活动一次,为周四下午第三节课,活动地点为教学楼二楼初一3教室。

  书法社团规章制度 篇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社团性质:本组织全名是“刺绣协会社团”,以校内喜爱次序的学生为基础而创建的社团组织。接受院团委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

  第二条 社团目的: 为爱好刺绣的广大同学搭建一个交流的平台。

  第三条 社团宗旨:丰富校园文体娱乐活动形式,积极开展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充分发挥学生第二课堂作用,为校园文明建设服务。

  第四条 社团口号:“用激情书写针尖上的青春” 。

  第二章 成员

  第五条 成员资格:本校在籍学生,对刺绣有浓厚兴趣的学生均可申请加入,审核成员基本准则;有足够的热情和自信,善良,文明,有责任感,努力上进,遵守徐州工业学院学生守则和本社团章程。

  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一)获取参加本社团的培训班和举办的活动资格。

  (二)社团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向协会指导老师和会长提出意见或建议。

  义务

  (一)遵守本社团章程,接受本社团领导。

  (二)积极参加本社团的活动,听从社团安排。

  (三)对外积极树立本社团的良好形象,为社团的发展出谋划策。

  (四)会员中途退出,需上交说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本社团设社长一名。社团成员分为初级、中级、高级组,队长各一名。

  第八条 社长产生办法:

  社长在校学生会社团部监督、考核下,经社团全体大会选举产生。确定后,报院团委备案。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理事会成员,采取直接罢免方式;

  (一)组织的活动违背社团章程。

  (二)在社团内部拉结派,造成社团内部不团结的。

  (三)将社团经费作不当使用的。

  (四)作风不正派,严重影响学院社团名誉的。

  (五)累计三次无故不参加社团举办的活动或会议的。

  (六)以社团名义谋一己之利的。

  第四章 管理制度

  第九条 每学期全体成员大会

  学期初召开全体大会:新成员作自己介绍,技术展示交流。社长发言,布置本学期社团日常训练及活动内容。的一些工作要求。

  学期末全体成员大会:会长作学期工作总结报告,听取各会员提出的要求或意见,对一些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各会员展示本学期学习到的技术动作。

  第十条 连续三次无故缺席训练及活动者,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一条 社团成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活动,听从安排,私自在规定之外的时间及地点活动的,产生的后果自负。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归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刺绣社团。

  第十三条 社团章程未免有简略或不尽之处,日后由理事讨论通过尽可能把章程更完善。

  第十四条 本章程批准之日起实施。

  书法社团规章制度 篇8

  xxxx高级中学纵横棋社创立于20xx年第一学年,社团建立的初宗是为了丰富广大学生业余文化生活并从中培养自己的情操。本社提供给广大爱好棋类游戏的学生一个自由发挥自己此方面才能的交流平台。为了做好纵横棋社的各项工作,制定本章程如下。

  第一章

  第一条 棋社性质: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纵横棋社是由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学生棋类爱好者自发组织,是属于学术艺术性类的学生社团,棋社接受学校团委的直接领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社团工作条例,执行学校的相关决议,为学校服务,为学生服务,为教学服务。

  第二条 棋社宗旨:让学生在活动中活跃思维,提高语言表达能力,培养团队精神。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领导及老师组成部分:纵横棋社指导老师一名,由有此方面兴趣及实力的`老师担任。

  第四条 学生组成部分:纵横棋社社长一名,以后由社员竞选,全面领导棋社各项工作的开展,组织每次会议的召开和各种活动;向学校有关方面申请开展活动;写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副社长两名,从社长竞选中得票数靠前的社员担任并分别兼任围棋部、桌游部部长,负责、主持各部活动,协助社长工作。

  第五条 棋社下设机构:组织部长一人,由民主选举,负责社团组织建设,做好棋社的发展工作;代表本社与校内外社团联系和开展活动;组织开展各项交流友谊比赛等活动。

  宣传部长一人,由民主选举,负责棋社活动宣传、社团海报等。

  监管部长一人,由民主选举,负责管理社团内部纪律以及开除违章社员等。

  设计部长一人,由社长任命,负责设计报名表,面试内容和方式等。

  象棋部部长一人,由社长任命,负责安排象棋部活动等。

  第三章 社员

  第六条 社员入社:

  1.凡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在籍学生,遵守校规校纪,承认并遵守棋社章程,热爱下棋,具有参加棋社的认真态度和活动热情,具备一定的下棋水平,或希望通过棋社活动提高下棋水平,愿意并按时积极参加棋社的活动,均可申请加入纵横棋社。

  2.申请者需填写诚信承诺书,经批准后方可成为棋社社员。申请者自批准之日起履行社员义务,享有社员权利。

  第七条 社员权利:

  1.享有参与棋社社内的选举、被选举和表决的权利。

  2.享有向棋社提出工作建议、监督棋社内工作的权利。

  3.享有向棋社组织的有关讲座、培训及其他活动的权利。

  4.享有向棋社推荐棋类爱好者加入棋社的权利。

  5.高三社员上学期集体退社后,仍可享受以上“2” 至“ 4”项权利。

  第八条 社员义务:

  1.有努力学习、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形象的义务。

  2.有自觉遵守棋社纪律,严格执行棋社决议,热心本职工作,努力完成棋社交派任务的义务。

  3.有宣传棋社、维护棋社形象的义务。

  4.有推荐棋类爱好者加入棋社的义务。

  5.有按时参加活动,不得进行无序活动的义务。

  6.有爱惜活动器具的义务。

  7.有服从社团指挥的义务。

  8.另有补充见纵横棋社诚信承诺书。

  第九条 社员退社:

  1.社员因升学、转学、休学或退学等情况要退出棋社的,应提前两周向棋社提交书面申请,办理退社手续。

  2.毕业生自然退出棋社,自毕业之日起,不再享有棋社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3.我社社员必须保证遵守诚信承诺书,否则自动取消社员资格。

  第十条 退社手续:为不影响高考复习,原则上高三上学期集体退社并由棋社举行集体退社仪式。社员中途退社的,经本人申请,棋社研究批准,即可退出本社。

  第十一条 社员奖惩:本社采取积分制,本社社员在进行友谊赛(包括社团内部和外部)中赢得一定的积分,每学年进行一次奖励。

  第四章 活动开展

  第十二条

  1.加强与校内外其他社团联谊活动,促进彼此间的交流与合作,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2.每周定期举行一次活动(规定不能活动的时间除外)。

  3.活动内容由各部部长提前交至社长处并经审批后方可进行活动。

  4.如需开新部,须向在校上届社长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后方可建立新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 本章程在实践中不断补充修订完善。

  第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学校规定冲突之处,以学校规定为准。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纵横棋社委员会所有

  书法社团规章制度 篇9

  一、纪律管理

  1、准时参加社团组织的活动。不迟到、早退。

  2、活动期间不能私自离开活动室。

  3、画室内不得打闹。

  4、严禁带吃的.东西进入活动室。

  5、如有事不能准时来或不能来的同学,需有班主任老师签名的请假条。

  6、每次活动开始,社长负责清点社团成员人数。如有缺席,须及时向指导老师汇报。

  7、社团成员不能私自进入活动室,不经社长及指导老师允许不能带非本社团成员入内。

  8、无故旷课三次按自动退团处理,退团后本社团将不再录取。

  二、物品管理

  1、爱护社团活动教室内所有物品,若有损坏,落实到个人,由损坏者赔偿;若不知具体损坏物品成员,则由集体赔偿。

  2、社团内的书籍不能带出活动室;如果借阅,需到负责人下登记;归还时,如果书籍破损,借阅者需拿回修补;若无法修补,按现价赔偿。

  三、卫生管理

  1、活动室要保持卫生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2、每次活动结束进行打扫卫生。按值日表进行。

  3、打扫要求:画具、桌椅摆放整齐。教室需拖地。

  四、其它

  1、活动结束后,由社长负责锁门。

  2、社团社长、副社长要齐心协力组织好社团的各项活动。

  3、社团所有成员都有为本社团发展献计献策的责任和义务。

  4、每月对社长、副社长的工作进行评价,对社团管理提出个人意见。

  书法社团规章制度 篇10

  一、部门职责

  1.沟通学生社团与我系团委、学生会的工作联系,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了解和反馈各协会要求,帮助协会解决实际困难;

  2.加强我系学生社团管理,加强协会合作、整合、分配资源,促进协会稳步发展;

  3.对协会活动和发展提供服务、进行监督、完善评议制度,对社团活动定期评议、惩罚分明;

  4.注重工作宣传,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

  5.发展同各院系学生社团的'交流与合作

  二、奖惩制度

  1.社团部建立考核评比制度,每学期由社团部面向部分协会会员组织评比表彰工作成绩突出,贡献大的社团组织及协会负责人.初步定为一个优秀社团及一个优秀会长;

  2.各协会在内部评选出优秀会员若干名,并向社团部上报,由社团部同意给予适当奖励.初步定为各协会一名优秀干事;

  3.对于在协会活动中重大失职的会长或协会各部门负责人,社团部有权给予批评及建议,酌情予以处理。

  书法社团规章制度 篇11

  一、总则

  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帮助广大学生扩大知识视野,陶冶情操,培养能力。

  二、社团组织

  (一)各社团必须在校长室、党总支指导下,在校团委具体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社团的名称,应根据名实相符的原则,由申报者提出,由校团委核准确定。

  (三)社团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广大同学的兴趣爱好组织各类活动,进行全校性的相关知识的宣传,增加学生的知识,提高自身的素质。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学习活动,为广大的同学提供开展活动的场所、时机和各种条件,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四)学生社团的成立,需遵循专业性质相似或相近的原则,并有一位以上校级指导老师。指导老师对社团活动予以指导,并对重要活动予以把关。

  (五)凡在校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年龄和宗教信仰均可自由加入某个社团。

  (六)社团成员对本社团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有遵守社团章程,执行本社团决议的义务;有积极参加本社团活动的义务。

  (七)各社团由社团理事会负责管理,社团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理事组成。会长、副会长、理事均通过公开选拔产生,由校团委负责监督和批复。

  (八)社团理事会成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热心社团工作并具有与社团性质相关的特长和才能;学习成绩良好;班主任及家长支持其参与社团活动;在校期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社团组织的管理

  (一)社团的成立

  1、凡我校在籍在读学生均可发起成立学生社团。

  2、发起成立社团应有10名以上学生发起成立,其中主要发起人不少于3人;

  3、社团成立流程:

  (1)发起成立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向校团委提交基础材料(基础材料包括申请报告、社团章程、社团负责人简历、指导老师关于推荐成立社团的报告);

  (2)校团委对其进行审核考察,审核通过后报校长室、党总支审批;

  (3)校团委报校长室、党总支审批通过后,校团委通知申请社团主要负责人领取并填写《麓山国际实验学校学生社团登记注册表》一式两份,履行正式审批登记手续。

  (4)申请成立的`社团应在审批应在审批通过后一周内,在校团委指定时间和地点公开招募社团会员;

  (5)申请成立的社团应在审批通过后两周内,以公开会议形式宣布社团成立,并在会上公开选拔产生社团理事会,由校团委负责监督和批复。

  (二)社团负责人的职责

  1、会长(社长)职责

  (1)对社团进行总体规划,确定社团路线;

  (2)担负社团的外联任务,负责与学校领导、各赞助公司及其他学校的联络、接洽等工作;

  (3)与校团委保持联系,定期向校团委汇报工作;

  (4)协调副会长、各理事的工作;

  (5)负责社团经费的调配工作。

  2、副会长职责

  (1)负责协会的人事管理;

  (2)协助会长搞好各项社团工作;

  (3)在特殊情况下代替会长参加各项会议,并向校团委社团部定期报告工作情况。

  3、理事职责

  (1)负责各项活动的准备、后勤工作;

  (2)负责联络和通知会员参加社团活动及其通报社团活动的情况;

  (3)协助会长、副会长制订有关社团活动计划和总结;

  (三)社团换届

  1、学生社团每届理事会原则上任期一年。

  2、理事会任期届满,应在每年6月份左右进行换届选举,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学生社团,需经校团委同意。

  3、社团理事会换届、社团理事会干部候选人公开选拔由校团委负责全程监督,当选的社团理事会成员报团委审批通过后上岗。

  4、社团理事会候选人产生程序及规定:

  (1)由上一届理事会成员集体讨论、提名;

  (2)由上一届理事会领取并填写社团干部候选人提名登记表,填好表后交社团部;

  (3)由社团部向被提名人所在年级、班级征求意见;

  (4)由社团部将无异议提名候选人交与该社团上一届理事会主要干部共同确定正式候选人;(社团候选人人数应多于理事会干部人数的20%);

  (5)召开社团成员大会,差额选举;

  (6)在社团部组织下召开新一届理事会干部会议,进行分工。

  (四)社团成员的招募、管理

  1、各社团每学期公开招募社员一次,招募时间(原则上为开学前三周)、地点等由校团委确定后通知各社团,各社团需制定详细招募社员方案报校团委审定后实施;

  2、各社团需在公开招募社员前一周在指定位置张贴醒目招募广告,招募广告需经校团委审定通过后方可张贴;

  3、各社团招募的社员需认真填写《麓山国际实验学校社团成员登记表》,交校团委注册后,由各社团负责存档;

  4、各社团理事会需严格按照社团章程对该社社员进行管理,社员在活动中出现违反校规校纪行为,除按照该社章程进行处理外,需移交校学生处进行严肃处理;

  5、无校团委的审定批准,各社团理事会不得以任何形式介绍、带领社员到校外参加任何性质的活动、学习、比赛等,也不得擅自邀请校外人员到校内参与任何形式的活动,一经发现,由校团委解散该社团,并由校团委发出通报。

  (五)社团活动管理

  1、各社团活动必须在不影响课堂学习、自习,不违反学校纪律的前提下进行,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

  2、各社团活动开展流程

  1)各社团在开学后两周内将该期活动计划(包括活动构想、活动时间、地点)上报团委;

  2)校团委对所有社团上报活动进行审批,拟定社团活动期表,报校长室、党总支审批;

  3)校长室、党总支审批通过后,各社团按照社团活动期表筹备该期活动;

  4)根据社团活动期表安排,在活动开展前十天,该社团理事会将活动方案(包括具体计划、分工实施办法、指导老师安排、经费预算等)以书面形式及电子文档形式(发至校团委邮箱)上报校团委;

  5)校团委会同学生处对活动开展方案进行审定批准后,社团理事会按照方案开展活动,社团部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监察。

  6)活动开展后24小时内,社团理事会将活动新闻稿及活动照片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校团委(发至校团委邮箱),活动开展后三天内,社团理事会将活动总结(包括活动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校团委(发至校团委邮箱)。

  3、各社团需在每次活动前一周内推出活动宣传画,经校团委审定后张贴在公告栏。各社团如需印刷材料、刊物等,需交校团委审定通过后方可印刷。

  4、连续3个月没有开展活动的社团,被视为自动解散,并由校团委发出通报。

  (六)社团经费管理

  1、各社团应本着勤俭、节约、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开展社团活动。

  2、社团经费包括:社团创收经费、社会赞助经费、拨款等。

  3、社团的经费一律由各社团,派两人专门管理。,一人负责管理账目,将开支明细记录成册,随时跟社联对账,经费的收支情况每学期应向全体会员公布一次。

  4、各社团创收性活动均需经过团委同意后方可执行,创收性收入全部作为本社团活动经费开支。

  5、个别社团如确实需要收取会费,必须向团委提出书面申请。但每学期不得超过两次,每次收取的会费不得超过10元/人。

  6、社团开支须有正式发票或收据,并有至少两名社团成员签字证明,才准许报销。

  7、举行大型活动需学校拨款的社团,须提前向团委提交活动方案的预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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