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协议书

时间:2022-05-07 20:57:22 股东协议书 我要投稿

关于股东协议书模板锦集九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协议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股东协议书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关于股东协议书模板锦集九篇

股东协议书 篇1

  转让人:(以下称甲方)

  受让人:(以下称乙方)

  鉴于:

  1、XX公司(下称______公司)是经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

  2、甲方与乙方均为______公司的股东。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XX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市订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______%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______元,实缴注册资本______元,协议签订当时______公司基本账户余额:______元)以______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和条件购买该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将转让费______元,人民币______以(备注:现金或转帐)方式分______次支付给甲方。

  第二条股权交付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当就该转让的有关事宜,要求______公司将乙方的名称、住所、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甲方应就该转让已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的事实,向乙方出具书面的证明。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受让股权的所有权正式发生转移。

  2、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如____日内不能办理完毕前款规定的39;成交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拒绝支付转让价款。如乙方已支付了相应款项,则甲方应将乙方已支付的款项退还给乙方。

  第三条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XX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XX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

  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XX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XX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3、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______公司存一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东协议书 篇2

  干股是指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但其实干股并不是指真正的股份,而应该指假设这个人拥有这么多的股份,并按照相应比例分取红利。美发店干股股东合作协议书,我们来看看。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舞蹈机构基本状况:甲方出于对舞蹈机构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鉴于乙方运用其 在教学管理方面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为甲方进一步提高公司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干股的方式对乙方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定义 :

  1、干股:指经公司股东同意记载在股东名册但不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股份,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此干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干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2、分红:指公司年终税后的可分配的净利润。

  二、.甲方根据乙方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授予乙方总股份 35 %的干股。

  三、分红的取得

  在扣除应交税款后,甲方按以下方式将乙方可得分红给予乙方。

  1、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的三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可得分红支付给乙方;

  2、乙方取得的干股分红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干股的同时,须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担任甲方校长职位,负责甲方 舞蹈机构的全面工作,劳动合同年限不得低于3年。

  2、乙方在任职期间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享受工资等福利待遇3000元/月。

  五、合作期限。

  1、本协议期限为 年,于年 月日开始,并于 年 月日届满;

  2、合作期限届满后,乙方不在享有本协议约定的干股份额,除双方在到期日之前签署书面协议,续展本合同期限。

  六、保密义务。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干股股份、分红等情况以及保密协议要求的若干事项,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七、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反本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终止乙方享有干股的权益,造成甲方损失的须赔偿甲方的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如果发生由本合同引起或者相关的争议,双方应当首先争取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裁决。

  九、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甲方: 乙方(签名):

  授权人签字:

  时间: 时间:

股东协议书 篇3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第一条、合作宗旨

  共同开创连锁餐饮经营事业。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连锁餐饮产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筹措、设立、经营、推广、管理。

  第三条、合作期限

  本协议生效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合作方式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乙方以委托顾问的方式为甲方提供餐厅食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设立筹备等。

  2、甲乙双方以合伙关系,共同经营管理连锁餐厅第一间及第二间实体餐厅。甲乙双方根据产品研发和连锁餐厅的设立进度分期分批进行投资。具体如下:

  (1)设立第一家实体餐厅时:

  ①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_____%。

  ②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_____%。

  ③乙方该期出资由甲方无息出借给乙方。待该实体店铺盈利时,从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后返还给甲方。

  (2)设立第二家实体餐厅时:

  ①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_____%。

  ②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_____%。

  ③三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实体店铺设立前_____日内交齐,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对第二家实体店铺不享有合伙人权利,不能参与该实体店铺之盈利分配。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①向乙方支付_____元/月的研发经费,该经费包含产品研发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通讯费、车船费、材料费、厨具器具费等。

  ②向第三方购买相关餐饮核心产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该产品配方之所有权,并有权不向乙方披露。

  ③组织餐饮产品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④连锁餐厅之经营权、商标权、产品之所有权等为甲方享有。

  ⑤负责确定连锁餐厅的品牌、定位、logo设计,并享有其所有权。

  (2)合伙期间各项决策由甲、乙双方按照出资比例进行表决确定。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利义务为:

  ①对外以合伙名义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组织餐饮产品的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④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_____元/月的工资。

  ⑤支付合伙债务。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①负责策划连锁餐厅之定位,设计连锁餐厅品牌、logo。

  ②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③负责餐厅烹饪设备的规划、设计,实现烹制设备的标准化。

  ④定制餐厅产品材料选购、加工、配送的各项标准和流程,将食品加工从厨房中分立出来,实现后勤生产的标准化。

  ⑤负责定制餐厅各级管理、各项工序、各种操作的标准及岗位流程,将餐厅操作有序且量化,实现餐厅操作的标准化。

  ⑥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⑦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其顾问职责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协议,乙方应返还甲方支付的委托顾问费,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合伙期间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_____元/月的工资。

  ②乙方应当尽职尽责负责店铺之经营管理,将其多年管理连锁餐厅之经验应用到合伙实体餐厅之运营中。

  ③未经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伙连锁餐厅之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其收益归合伙所有。若造成损失则由乙方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④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经营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的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及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在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的企业内担任负责及管理职务。

  ⑤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应当尽忠职守,严格遵守餐饮行业之执业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利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⑥自第三家实体餐厅时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后所有连锁餐厅之权利、不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义务。

  ⑦禁止乙方再加入其他合伙。

  ⑧禁止乙方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⑨合伙期间,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⑩如乙方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经甲方劝阻后仍执意孤行的,可由甲方决定除名。

  第六条、合伙期间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伙期间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1)合伙第一年内不得退伙。乙方若未经甲方同意在合伙第一年内退伙的,乙方应当双倍返还研发筹措期间由甲方支付之研发经费,立即返还第一家实体餐厅设立时甲方出借给乙方之借款,承担甲乙双方设立之实体餐厅之亏损,且返还从所设立之实体餐厅中享受的盈利分红。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3、出资的转让:在合伙期限内,乙方可以原出资额为限将其在合伙中的出资转让给甲方。

  第八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合伙人(乙):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股东协议书 篇4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区共同签署:

  甲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

  上述甲、乙双方经过慎重研究和共同协商,一致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共同经营公司,现就有关事宜达成本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条 公司概况

  1、名称:___________公司;

  2、注册资本:______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

  4、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6、公司性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本协议各方作为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7、该公司已经注册并由甲方实际控制和经营。

  第二条 出资数额和股权配比

  1、根据全体股东的意愿,甲、乙分别认缴的股权数额为______万元、______万元,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分别为______%、______%,并按照该比例享有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公司全部注册资本出资将分期缴纳,第一期出资为人民币_____万元(已经缴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第二期出资为人民币_____万元。

  第三条 利润分配

  公司经营产生的利润每当达到______万时,甲、乙双方同意分红,并按照5:5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四条 公司的治理机构

  1、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一人作为执行董事,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2、公司不设监事会,仅设1名监事,任期三年。

  3、公司设经理1名,由_______方任命。

  4、公司设2名财务人员:1名会计,由_____方任命;1名出纳,由______方任命。

  5、公司实际运营过程中,甲方主要_______________工作(实际控制和经营公司);乙方主要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第五条 股份转让及追加投资

  1、公司成立起______年内,各方不得转让其在公司的股份(或部分股份),也不得在其所持股份上设立任何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权利。

  2、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出现需要再增加经营资金的情况,各股东应按照各自分红的比例增加出资,公司是否需要再增加经营资金,应以全体股东同意为准。

  3、公司遇到增资扩股、风险资金引入情况时,各位股东不得与收购者进行私下股权转让或者出售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对于吸收新股东事项,需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第六条 退出机制

  因为公司由甲方实际控制和经营,如果乙方无法了解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有权提出退出。当乙方提出退出时,需要进行清算,以本协议第二条 第1款约定的出资比例为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第八条 共同承诺所有股东共同承诺:

  1、在公司经营运作期间不参与同业竞争公司的策划、筹建、经营等可能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商业行为。在____________________区域内,股东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营与本公司同类性质的公司或业务。

  2、公司对外以章程规定内容为准,但在本协议各股东之间如果本协议与章程约定不一致,则以本协议为准。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各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本协议自各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公司存续期间。

  3、本协议一式两份,每位股东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股东协议书 篇5

  转让方:(甲方)

  联系方式:

  受让方:(乙方)

  联系方式:

  鉴于甲方在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 %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 %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 %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股权

  1、甲方愿意将其持有标的公司的______万股份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购买上述由甲方转让的股权。

  3、甲方和乙方依照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转让股权。

  4、甲方向乙方转让股权的同时,甲方拥有的附属于该股权的一切作为投资者所享有的权益将一并转让。

  5、双方约定本次股权转让的效力自本协议生效日起起算,即股权转让完成以后,乙方即享有甲方在标的公司的全部股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二、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 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 %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 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 元;

  (2)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 元。

  三、甲方保证与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4、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5、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四、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五、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 方承担。

  六、变更股权手续的办理

  本协议生效后,由甲乙双方协助标的公司办理有关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等手续。

  七、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八、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能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其义务,则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造成另一方的一切实际损失,并承担由于其违约而引起的一切经济、行政或法律责任。

  2、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手续的结束而解除。

  九、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其他

  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公司存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股东协议书 篇6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明确公司各股东的合法权益和相互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本公司是企业法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所有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公司住所地为:

  第二章宗旨以及经营范围

  第四条公司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以及比例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五十万元。

  第七条各方一致商定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方式为:

  甲方%,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万元;

  乙方%,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万元;

  丙方%,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万元;

  丁方%,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全体股东在本协议签字后天内,必须按协议办理认缴出资的手续,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认缴手续完结后,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公司所有。

  股东不根据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和监事;

  (四)根据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优先购买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股份;

  (六)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七)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八)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

  第十条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二)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可以抽回投资;

  (五)不可以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六)无合法理由不可以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七)保守公司秘密。

  (八)《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股东会

  第十一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改变经营范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甲方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根据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每一元人民币为一个表决权。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清算、变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等重大事务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对于以上所列事务外的'一般事务,实行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按本协议规定按时召开。

  临时会议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提议召开。但应当于会议召开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行使委托书载明的权利。

  股东经通知后既不参加股东会又没有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

  如有恶意或明显故意不通知部分股东而召开股东会,致使部分股东未能参加股东会时,该次股东会所作决议无效,应重新对所议事项进行表决。

  第十五条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制作书面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决议上签名。会议记录和书面决议应妥善保存。

  第六章董事会

  第十六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由甲方担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日常经营支出元以上均需要董事长签字批准。

  公司不设立副董事长。

  第十七条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缺任时,由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代行董事长的职权。

  董事会对所议事项实行三分之二多数成员通过原则。

  董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重大事项,也可随时召开。

  第十八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应于日前通知董事、总经理、监事,如遇紧急情况,可提前小时通知,如上述人员经两次以上通知且推迟一次会议时间后仍不参加会议,视为自动放弃相应权利,董事会所作决议有效。

  董事会会议应制作会议纪要和董事会决议,参加会议人员均应签字。

  第十九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制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配置;

  (九)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宜。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和说明

  (十二)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并在适当时候及时向股东会报告。

  第七章监事制度

  第二十条公司设监事一人,由乙方担任公司监事。

  第二十一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及经理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当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有违反公司法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以对其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章总经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丙方担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具体经营活动,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主持公司的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五)拟定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六)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人员

  (七)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八)决定正常经营所需的财务开支(如单次或一定期限累计超过必要的额度,由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决定开支)

  (九)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章股东转让出资以及股权转让

  第二十三条公司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可以抽回投资,但可依法转让出资。

  第二十四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自或部分出资。

  第二十五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商量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商量不成的,根据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六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根据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第十章公司增资以及增加股东

  第二十八条公司允许根据《公司法》规定增加股东人数,但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第二十九条增加股东的程序、出资额、出资折算比例等具体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方案,交由股东会表决通过。股东有权优先根据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第十一章财务核算及利润分配

  第三十条公司依法建立财会制度。具体制度由执行董事或董事会提出方案,报股东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一条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司的一切凭证、单据、账薄、报表用汉字书写。

  第三十二条利润分配是指公司在支出各项费用,依法纳税并提取三金后的纯利润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红,股东的投资逐年以利润分配的方式进行回收,股东不可以随意撤回投资。

  第三十三条公司注册成立前各股东所花的开办费用计入股东的出资额,股东足额认缴出资的公司依法注册成立后,各项开支计入公司费用,从公司注册资金中支出,股东个人不再承担公司支出费用,股东用于公司正常经营所花的实际费用由公司予以报销。

  第三十四条利润分配每个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如公司经营亏损,则依法进行亏损弥补。

  第三十五条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由董事长于每年月日之前送交各股东,如有亏损,应作亏损原因的详细书面说明。

  第三十六条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包括下列财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现金流量表

  (五)财务状况说明书

  (六)债权债务清单,包括发生时间、履行期限、数额、发生原因等项内容;

  (七)亏损原因说明书。

  第十二章劳动用工制度

  第三十七条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第十三章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八条公司营业期限为年,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九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股东会议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分立、被收购兼并、分立时解散

  (四)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五)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企业组建后连续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经股东会同意,可宣告公司终止并进行清算。

  (七)其他法定事由。

  第四十条公司解散时,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四十一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公司法》规定的各项职权,并按《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四章争议解决

  第四十二条股东之间出现争议应该友好商量解决,商量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因任何股东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赔偿公司的实际损失外,守约股东都有权要求其依照本协议第九章的规定将股份转让。

  第十五章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本协议经股东共同商量订立,股东均应在协议上签字或盖章,自公司依法核准注册成立之日生效。

  第四十五条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适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或可由订立协议的全体股东商量解决,必要时可对本协议作补充。补充协议必须交审批部门备案。

  第四十六条根据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所制定的公司章程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全体股东均应遵守。

  第四十七条本协议一式六份,各股东一份,如增加股东,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另两份由见证人留存。

股东协议书 篇7

  本《创始股东股权协议》(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xx年[]月[]日在[北京]市签订:

  (1)[XX](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为[43xxxxxx)(简称"甲方");

  (2)[xxx](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为[XX公司])(简称"乙方");

  (3)[xxx](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为[])(简称"丙方");

  (4)[xxx](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为[XX公司])(简称"丁X")。

  甲方、乙方、丙方与丁XX称"一方",合称"各方"或"四方"。

  鉴于:

  (1)[XX公司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为四方为共同创业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0]万元,注册资金缴纳方式为[实缴];

  (2)在公司发生退出事件(定义如下)前,各方承诺会持续且全职服务于公司,与公司建立不少于[四]年的劳动/服务关系,双方签订并得到适当履行的《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作为本协议继续履行的前提条件;

  (3)为了让各方分享公司的成长收益,各方拟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比例和方式持有公司股权。各方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将会随公司未来吸收新的投资者而被稀释,也可因公司回购股东的股份导致的减资行为而做出相应调整。

  有鉴于此,经友好协商,各方同意签订本协议,并承诺共同信守。

  第一条关于公司

  1.1公司名称:XX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1.2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

  1.3公司的注册资本:10万元

  1.4公司的经营范围及期限: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软件开发;经济贸易咨询;会议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

  第二条股权分配与预留

  2.1股权结构安排

  2.2各方表决权和利益分配权

  2.2.1股权与分红权

  各方确认,尽管各方根据本协议、《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对公司按相同比例进行出资,但各方享有的在股东会的利益分配权,不仅以各自投入的资本作为唯一衡量基础,除各方另有约定外,上述比例会在其他第三方认购新增注册资本或引入投资人时同比例稀释。

  2.2.2股权与分红权

  各方确认,作为联合创始人,同意作为一致行动人,并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详见附件一。

  2.3预留股权

  2.3.1预留律师合伙人激励股权

  (1)鉴于本协议签订时,为了吸引合伙人加入,合理地根据合伙人贡献分配股权,各方同意预留[5%]的股权(以下简称"预留股权")。根据定期(每财年)对合伙人业绩考核的结果,通过公司股东会特别决议,在预留激励股权中,向被激励律师授予相应比例的股权;

  (2)已经被授予的预留激励股权,仍由甲方代为持有,投票权由代持方享有,相应的红利分配权利由被授予相应比例预留律师激励股权的一方股东享有;

  (3)尚未被授予的预留股东激励股权,投票权由代持方行使,其分红权由代持方行使并累积作为员工激励基金,具体分配由董事会决定。如发生退出事件,则各方按照其之间出资额的比例,分享该部分股权的分红权、清算分配权以及股权转让的价款(如退出事件之前发生股权并购)。

  2.3.2预留员工激励股权

  (1)为激励公司核心岗位人员或对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各方同意制定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为此,各方同意预留公司[20%]的股权(以下简称"预留员工股权激励")。经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向相应员工授予激励股权。

  (2)在退出事件前,除非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及授予协议另有约定,已经由激励对象行权或公司兑现的员工股权仍由甲方代为持有,但相应股权的分红权利由该员工所有。

  (3)尚未行权的预留员工激励股权,投票权由代持方行使,其分红权由代持方行使并累积作为员工激励基金,具体分配由董事会决定。如发生退出事件,则各方按照其之间出资额的比例,分享该部分股权的分红权、清算分配权以及股权转让的价款(如退出事件之前发生股权并购)。

  2.4股权备案登记

  各方持有的股份,在工商局备案登记股东名册中直接记载相应股东姓名、出资额及持股比例。甲方代持的股份,在工商局备案登记股东名册中登记在甲方名下,各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享有该等股权对应的全部股东权利。

  第三条各方承诺和保证

  3.1各方均具有完全、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能力并具有充分必要的权利和授权以签署本协议、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一切义务以及完成本协议项下的交易等行为。该方签署、交付或履行本协议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法规、规章或司法或行政部门的决定和裁定,不会违反其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或合同。

  3.2各方的出资资金来源合法,且有充分的资金及时缴付本协议所述的投资款;

  3.3各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及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合同的规定。

  第四条各方股权的权利限制

  基于各方同意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会持续服务于公司,各方以其在退出事件之前的服务获得公司相应股权。据此,各方同意自公司设立日起,即对各方享有的股权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进行相应权利限制。

  4.1各方股权的成熟

  4.1.1成熟安排

  各方同意,在签署本协议之日起,甲方已成熟股权为10%;乙方已成熟股权为7%;丙方成熟股权为5%;丁X已成熟股权为10%,其余各方股权按照以下进度在4年内分期成熟:

  (1)自本协议签订日起满1年,25%的股权成熟;

  (2)自协议签订日起满1年以后,按照每月平均成熟相应的股权(共36个月)。

  4.1.2加速成熟

  如果公司发生退出事件,则在退出事件发生之日起,在符合本协议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各方所有未成熟标的股权均立即成熟,预留股东激励股权尚未授予的部分按照各方之间的持股比例立即授予。

  若发生下述事项中的退出事件,则各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售其所持有的标的股权,若发生下述事项以外的其他事件,则各方有权根据其届时在公司中持有的股权比例享有相应收益分配权。

  在本协议中,"退出事件"是指:

  (1)公司的公开发行上市;

  (2)全体股东出售公司全部股权;

  (3)公司出售其全部资产;

  (4)公司被依法解散或清算。

  4.2在成熟期内,乙方、丙方和丁X股权如发生被回购情形的,由甲方作为股权回购方接受股权并可依据标的股权是否成熟而适用不同的回购价格。

  4.3在成熟期内,甲方股权如发生被回购情形的,由乙方、丙方和丁X作为股权回购方受让股权并可依据标的股权是否成熟而适用不同的回购价格。如发生甲方股权被回购的情形,则甲方代为持有的股份,由乙方、丙方和丁X按照其之间的持股比例分别继续代为持有。

  4.4股权转让限制

  4.4.1限制转让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除非董事会另行决定,各方均不得向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它任何方式,对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4.4.2优先受让权

  在满足本协议约定的成熟安排与转让限制的前提下,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如果各方向四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转让标的股权,该方应提前通知其他方。在同等条件下,其他方有权以与第三方的同等条件优先购买全部或部分拟转让的股权,如其他方同时行使优先共购买权的,则按比例购买拟转让股权。

  4.5配偶股权处分限制

  除另有约定,公司股权结构不因任何创始人股东婚姻状况的变化而受影响。各方同意:

  4.5.1于本协议签署之日的未婚一方,在结婚后不应将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权约定为与配偶的共同财产,但有权自行决定与配偶共享股权带来的经济收益。

  4.5.2于本协议签署之日已婚的一方,应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5日内与配偶签署如附件二所示的协议,确定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权为其个人财产,但该方有权决定与配偶共享股权带来的经济收益,该等协议应将一份原件交由公司留存。

  4.5.3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若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第4.5.1款的规定,将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权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或未能依据本条第4.5.2款的规定与配偶达成协议的,如果该方与配偶离婚,且该方在公司持有的一半(或任何其他比例)的股权被认定为归配偶所有的,则该方应自离婚之日起30日内购买配偶的股权。若该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股权购买的,则该方应赔偿因此给其它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4.6继承股权处分限制

  4.6.1公司存续期间,若任何一方在公司持有的股权需要由其继承人继承的,则须经在公司其他各方中持有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若其他各方未能一致同意的,则其他各方有义务购买该部分股权或促使公司回购该部分股权。

  4.6.2前款所述购买/回购价格为以下两者价格中的较高者:(1)该部分股权对应的公司净资产;(2)该部分股权对应的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确定的市场公允价值的[70%]。

  第五条回购股权

  5.1因过错导致的回购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任何一方出现下述任何过错行为之一的,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股权回购方有权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股权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回购该方的全部股权(包括已经成熟的股权及授予的预留股东激励股权),且该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回购。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该方对标的股权不再享有任何权利。该等过错行为包括:

  (1)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3)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对公司造成严重损失;

  (5)违反竞业禁止义务;

  (6)捏造事实严重损害公司声誉;

  (7)因任何一方过错导致公司重大损失的行为,拒不履行赔偿责任的。

  5.2终止劳动/服务关系导致的回购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任何一方与公司终止劳动/服务关系的,包括但不限于该方主动离职,该方与公司协商终止劳动/服务关系,或该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职务,则至公司确认劳动/服务关系终止之日:

  5.2.1对于尚未成熟的创始股东股权,股权回购方有权以未成熟创始股东股权初始投额回购离职方未成熟的创始股东股权。自公司确认劳动/服务关系终止之日起,离职方就该部分创始股东股权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5.2.2对于已经成熟的创始股东股权,股权回购方有权利但无义务回购已经成熟的该全部或部分创始股东股权(简称"拟回购创始股东股权"),尚未获得融资前,回购价格为(离职方已付全部购股价款+央行公布当期一年期存款定期利息);若已获得融资,回购价格为以下之较高者:(i)拟回购创始股东股权对应的投资金额的3倍(计算公式:离职方已付的全部投资款×(拟回购创始股东股权/离职方持有的全部创始股东股权)×[3]倍);或(ii)拟回购创始股东股权对应的公司最近一轮投后融资估值的20%(计算公式:最近一轮投后融资估值×拟回购创始股东股权×20%)。自支付完毕回购价款之日起,该创始人股东对已回购的创始股东股权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若因离职方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过错行为而导致劳动/服务关系终止的,则创始股东股权的回购适用第(一)款的规定。

  第六条竞业禁止和保密

  6.1各方承诺,其在公司任职期间及自与公司终止劳动/服务关系起两(2)年内,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到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参与、经营、投资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投资于在境内外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且投资额不超过该上市公司股本总额5%的除外)。

  6.2有关本协议及其附件的条款和细则(包括所有条款约定甚至本协议的存在以及任何相关的文件)均属保密信息,本协议的各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除非另有规定。

  6.3发生下列情形时所披露的信息不适用以上所述的限制:

  (1)法律、任何监管机关要求披露或使用的;

  (2)因本协议或根据本协议而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而引起的任何司法程序而要求披露或使用的,或向税收机关合理披露的有关事宜的;

  (3)非因本协议各方或公司的原因,信息已进入公知范围的;

  (4)其他所有方已事先书面批准披露或使用的。

  如基于上述原因(1)、(2)披露的,披露信息的一方应在批露或提交信息之前的合理时间与其他方商讨有关信息披露和提交,且应在他方要求披露或提交信息情况下尽可能让获知信息方对所披露或提交信息部分作保密处理。

  第七条其他

  7.1修订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修订或对某条款的放弃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本协议各方签字方才生效。

  7.2可分割性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除该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以外的所有其他条款均各自独立,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具有可执行性。

  7.3效力优先

  如果本协议与《公司章程》等其他公司文件不一致或相冲突,本协议效力应被优先使用。

  7.4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其他约定的,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7.5通知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由一方发送给其他方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电子邮件),并按照下列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送达至被通知人,并注明下列各联系人的姓名方构成一个有效的通知。

  甲方:XXX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XX编码:

  电话:1821传真:

  电子邮件:13263XXX@163.com

  乙方:

  通讯地址:XX编码:

  电话:XX公司传真:

  电子邮件:

  丙方:

  通讯地址:XX编码: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

  丁X:

  通讯地址:XX编码:

  电话:XX公司传真:

  电子邮件

  若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方式发生变化(以下简称"变动方"),变动方应当在该变更发生后的七(7)日内通知其他方。变动方未按约定及时通知的,变动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及损失。

  7.6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起草并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依据该委员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仲裁语言应为中文。

  7.7份数

  本协议一式五份,各方各持一份,一份由公司存档,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无正文,为《创始股东股权协议》签字页)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丙方签字:

  公司盖章:

股东协议书 篇8

  第一条甲、乙第一条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出资建立公司,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资方为:

  甲:,负责钢材进货渠道;

  乙:,负责销售、拓展市场;

  丙:,负责销售、拓展市场。

  第三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在南宁市设立公司。

  地址:×省×市×区×路×号

  第四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三方按各自的出资额在投资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损失。

  第五条公司的宗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项目为:主营钢材,兼营。以《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七条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注册资金元。

  甲方投资万元,占投资总额__%。

  乙方投资万元,占投资总额__%。

  丙方投资万元,占投资总额__%。

  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乙丙三方将现金投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设备投资提供评估证明文件,并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八条权利

  1、依照其所出资比例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参加出资人大会,依照其持有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4、依照规定转让、赠与其持有的股权。

  5、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出资比例参加剩余财产的分配。

  6、法律、行政法规及章程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依其所认购的出资比例和入股方式缴纳出资;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资。

  3、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义务。

  第十一条出资人退股,应提前六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全体出资人大会代表3/4出资额的出资人书面同意。但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出资人资格自动丧失:

  1、出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2、出资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3、出资人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东权益的全部份额;

  4、丧失出资人资格的其他情行。

  第十二条出资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资人大会代表3/4出资额的出资人书面同意,可以决定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的;

  2、所持公司股东权益份额的一部分被人民法院判决没收的;

  3、有意违背章程的规定或者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给公司带来严重后果的;

  4、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5、其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第十三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应成立董事会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由甲方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担任。董事会成员任期四年,可以连任。

  第十四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其它事宜,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即可作出决定。

  第十五条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六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十七条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九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第二十条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一条公司经营期限为八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第二十二条合营期满或者提前终止合同,甲乙丙三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三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二十三条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七条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出资额的10__%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的变更需经三方协商同意。

  第二十六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条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影响本合同履行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的,提交南宁市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在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合同期满后,经三方同意,可以续签。

  第三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六份,合同各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丙方:

  地址:地址:地址: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股东协议书 篇9

  甲方____与乙方____原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合字第____号________合作合同,现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____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该合同于___年___月____日予以终止。双方就合作期间的财产问题达成协议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此协议。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鉴证机关审查证明后生效。协议书一式___份,由双方各收执___份,鉴证机关收存一份,送___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鉴证机关:(盖章)

  代表人:(盖章) 代表人:(盖章) 鉴证人:(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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