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协议书

时间:2022-05-04 11:20:00 股东协议书 我要投稿

有关股东协议书集锦九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协议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协议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我们该怎么拟定协议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股东协议书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股东协议书集锦九篇

股东协议书 篇1

  甲方(姓名或名称):

  乙方(姓名或名称):

  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于20xx年02月20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 成立 “购买商铺”达成一致,并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 公司名称

  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 经营范围及住所地

  公司主要经营 行业,具体经营范围

  为 。公司注册地点设在: 。以上内容如与工商行政局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不一致的,以企业营业执照为准。

  第三条 公司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共4个,其中自然人4个,

  自然人股东 ,住所地为 ,身份证号

  码: ,联系电话: 。

  自然人股东 ,住所地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自然人股东 ,住所地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自然人股东 ,住所地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第四条 注册资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各股东出资数额、出资比例和出资方式为: 甲方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加实物)方式出资: 万元,甲方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为 % 。

  乙方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加实物)方式出资: 万元,乙方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为 % 。

  丙方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方式出资35万元,丙方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为 。

  丁方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方式出资10万元,丙方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为 % 。

  第五条 出资期限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 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

  的, 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 天内,将货币出资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实物出资的,应当在公司预先核准登记后 天内,依照法律法规完成对实物的作价评估以及财产权的转移。

  第六条 转让出资和变更注册资本的规定

  股东向另一股东转让出资时应通知其他股东,向股东外的组织、个人等转让出资应得到公司全体股东的同意, 股东不同意的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否则视为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按比例优先购买权。

  经全体股东同意,公司可在法定最低出资额内变更注册资本。

  第七条 组织管理体制

  公司成立后,不设董事会(人数较少的情况),由 担任执行董事,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司成立后,由 担任总经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司成立后,不设监事会,由 担任监事,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 。

  第八条 公司的财务管理

  公司成立后,由 担任财务负责人,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的财务工作负管理、领导责任,对公司股东会负责,接受股东大会、总经理领导,接受监事监督。

  第九条 股东权利与义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 参加股东会并享有表决权;

  (二)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和监事;

  (四) 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 优先购买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股份;

  (六) 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七) 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八)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

  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 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二) 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 依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四)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随意抽回投资;

  (五) 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六) 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七) 保守公司秘密。

  (八) 《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之间不得损害他人利益或损公肥私,有上述行为的将处以十倍以上赔偿,行为严重者将由股东大会表决撤销其股东资格或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重大事项必须召开股东会决议。公司涉及 元以上财务行为应通知其他股东。 如有恶意或明显故意不通知部分股东而召开股东会,致使部分股东未能参加股东会时,该次股东会所作决议无效,应重新对所议事项进行表决。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制作书面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决议上签名。 会议记录和书面决议应妥善保存。

  第十条 违约责任

  股东未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责令其及时补足,未能补足或不与补足的,依据其实际出资重新确定出资比例,同时应要求其赔偿因为其违约导致其他股东的损失,并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支付违约金 元。因任何股东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 履行时,除应赔偿公司的实际损失外,守约股东都有权要求其依照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规定将股份转让。

  第十一条 授权委托

  全体股东同意 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办理登记手续。作为公司的会计,进行相关财会业务的操作办理。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司的一切凭证、单据、账薄、报表用汉字书写,进行手工记账或电子和手工共同记账。

  第十二条 关于公司成立费用的分担

  申请设立公司过程中各种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在公司成立后予以报销,列为成本支出。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三条 股东转让出资以及股权转让

  公司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随意抽回投资,但可依法转让出资。

  股东确认其退出,需提前2个月提出申请,经股东大会表决,在财务清算后可退还其持有股份。在其申请提出后即应停止其在公司内外的业务活动。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大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

  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年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利润分配是指公司在支出各项费用,依法纳税并提取三金后的纯利润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红,股东的投资逐年以利润分配的方式进行回收。

  第十四条 公司增资以及增加股东

  在全体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公司允许按照《公司法》规定增加股东人数,但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增加股东的程序、出资额、出资折算比例(按照公司实有股本价值等)具体办法由公司股东大会制定方案,须全体股东一致表决通过,如有股东不同意则不予通过。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遇公司资金困难确需外部资金暂时借入的,可按其参资该项目的资金,按股东大会同意比例给予该项目分红,参资该项目时间最长不得超过该项目期或一年,超过该项目期或一年的重新予以确立分红比例。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各股东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股东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适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或可由订立协议的全体股东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对本协议作补充。

  第十六条 解散和清算

  公司营业期限为 年,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 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 股东会议决定解散

  (三) 因公司合并、分立、被收购兼并、分立时解散

  (四)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五) 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企业组建后连续 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经股东会同意,可宣告公司终止并进行清算。

  (七) 其他法定事由。

  公司解散时,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七条 附则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4份,自协议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股东签名、盖章:

  签订协议地点:

  签订协议时间:

股东协议书 篇2

  为将a企业改制为_____________xx公司,明确发起人权利义务,a、b、c、d……等________名发起人(_____________名法人、_____________名自然人)

  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a、b、c、d等 _____________人为_____________xx公司的发起人。

  二、一致推举_____________为发起人代表。

  三、在_____________设发起人办公室,由_____________指派代表任办公室主任。

  四、_____________xx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主营:_____________;

  兼营: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xx公司的资本总额为_____________元,股份总数为_____________股,每股面值_____________元。

  六、_____________xx公司采取发起方式设立。

  a企业全部净资产(生产性净资产)折价_____________元,折合_____________股,全部为国家股,占总部股份_____________%;

  发起人b认购_______股,股份总数_______ %;

  发起人c认购_______股,股份总数_______%;

  发起人d认购_______股,股份总数_______%;

  七、_______xx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发起人共认购(含折股)_______股,点总股份_______%.

  a企业全部净资产(生产性净资产)折价_______元,折合_______股,全部为国家股,点股份总数_______%;

  法人(含发起人法人)认购_______股,占总股数 _______%;

  社会个人(含发起人个人)认购_______股,占总股数_______ %;

  职工认购_______股,占总股数_______%。

  八、_______xx公司的设立费用为_______ 元,由a垫付。

  九、同意发起人b(b、c……)以现物出资,出资标的为…………设备(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折价 元,折合股份 股。

  十、全体发起人一致确认下列责任条款:

  1. 对届期无人认购的股份负连带认购责任(a例外);

  2. 对届期未缴纳之股款负连带缴纳责任(a例外);

  3. 对现物出资估价高于最后审定价格之差价负连带补缴责任(a例外);

  4. 公司不成立时,设立费用由a负担(由发起人平均负担、由发起人按比例负担);

  5. 公司不成立时,对认股人负连带退还股款责任;

  6. 公司不成立时,对设立债务负连带偿还责任;

  7. 由于发起人过失致使公司财产受损害时,负连带赔偿责任(_______例外)。

  十一、发起人 负责全部设立事务,其他发起人予以配合(a负责_______事务、b负责_______事务……)。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项,由_______酌情解决(由发起人协商解决)。

  十三、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违反本协议的发起人,对其他发起人负损害赔偿责任。

  十五、本协议一式 _______份,发起人各执_______ 份,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起人签名盖章:

  a(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件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自然人姓名、住所或居所、国籍、身份证或护照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件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件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于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县)

股东协议书 篇3

  经 人共同集资联营奉节家福火锅店及相关合作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总则

  联营企业名称:重庆家福火锅奉节店(后期命名最终以工商部门实际注册名称为准)。

  企业住所: 重庆市奉节县永安镇不夜城一期。

  经营范围: 火锅、 小吃、凉菜、酒水等餐饮服务。

  二、出资金额及股权构成:

  1、本次总投资人民币现金形式投资。若后期品牌调整或装修,其投资额的比列按各股权比列投资。

  2、联营合伙人的出资金额及股权构成:

  股东: ,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 %股权; 股东: ,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 %股权; 股东: ,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 %股权; 股东: ,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 %股权; 股东: ,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 %股权; 股东: ,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 %股权;

  三、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1、本联营餐厅为有限合伙企业,由联营股东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并对合 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2、联营餐厅在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股东承担民事责任。

  3、在执行联营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或员工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 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联营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4、联营财产在房屋合同期内不得分割,不得提出退股请求。特殊情况下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须经其他合伙股东全体同意。

  5、联营负责人需保证联营企业正确、正规、正常经营;联营企业帐目需公

  开、公正,任何股东有权在任何时候查阅帐目。

  6、本店面房租费用为每年元整,具体由

  本店面产权所有人 按其各占房产的比列对租金不变之约定负责。

  四、分工负责

  为避免管理混乱,各股东在同意以上条款后特做如下具体分工:股东: ,全面负责该店面的安全经营管理工作,每月工资。股东: ,负责店面日常采购和收货管理,负责采购以及各项单据的审计工作,每月工资元整。

  在以上分工范围内,其他股东不直接参与管理,但有权对具体负责的股东发表意见及建议,意见不一致时由全体联营股东表决。

  五、财务制度

  1、钱帐分离,设会计、出纳,每月向股东会上交上月财务报表。

  2、利润每月分配一次,下月5日结清上月账务。股东成员每月召开一至两次管理及单据审查会。

  3、报销单据由 效,会计做好凭证。单据(含点菜单)须保留三个月,以备查用。

  4、餐厅采购执行菜品、酒水送购制度,各股东定期不定期做好市场调查,监督到位。

  5、火锅底料由公司统一配送。

  6、各股东在店消费,享受总餐费折优惠;员工消费以总餐费折计(酒水不打折)。以上情况不再参加店内任何营销活动,并不得加菜。

  六、其它约定

  1、该店全体股东或被委托人,若在经营期间有者,查证属实后按所获利金额的100倍处罚,情节恶劣者,其股权作废。

  2、联营餐厅作为连锁店,必须服从总部统一管理,把其做成精品形象店。

  3、联营餐厅的调料必须保密总部配方。

  4、未经各股东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开设分店,各股东承诺不私自发或变相发展连锁分店和技术支持店。若因发展需要,必须由全体股东商议认可后,由各股东共同出资,方可。以本店名称对外加盟,其收益按股权分配。

  七、经营期限

  1、本联营餐厅经营期限初定五年,以租房合同和品牌经营时间为准。

  2、股东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

  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全体联营股东表决。

  八、解散和清算

  (一)因下列原因之一可以合伙解散:

  l、经营期满,合伙股东或房东不再要求延期;

  2、经营不善,难以为继;

  3、合伙股东一致同意解散;

  4、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5、其它各方认可的原因。

  (二)解散清算

  l、清偿后的剩余部分,按比例分配给合伙股东;

  2、清偿后的债务,按比例由各股东个人财产清偿。

  九、附则

  1、本合作联营协议由全体股东一致制订,生效后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

  2、经全部股东协商一致,就未尽事宜和以上条款修订、补充合作联营协议。

  3、本协议经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全体股东签字:

  签字日期:年 月 日

股东协议书 篇4

  甲方:

  法定地址:

  乙方:

  法定地址:

  丙方:

  法定地址:

  丁方:

  法定地址: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

  乙方以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

  丙方以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

  丁方以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

  三、违约责任

  1、各方应遵守本协议的规定,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守约方损失的,则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2、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每迟延一日,每日以不足出资额部分的___%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四、其它约定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4、本协议自各股东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___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签字盖章):

  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

  __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签字盖章):

  _____年___月___日

  丁方(签字盖章):

  _____年___月___日

股东协议书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为寻求合作发展,合作各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协议,作为各方发起行为的规范,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公司概况

  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公司住所拟设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房)。

  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承担:甲、乙、丙方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新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_________。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主营_________,兼营_________。

  第三条注册资本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出资为_________(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形式,其中:

  甲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四条出资时间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投入新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办理完毕过户手续;

  乙方投入新公司的现金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丙方投入新公司的_________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办理完毕过户手续。

  第五条出资评估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_________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六条出资证明

  本公司成立后,足额缴付出资的发起人有权要求公司向股东及时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七条出资的转让

  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须经其他股东同意。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公司登记

  全体股东同意指定_________(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九条新公司组织结构

  1、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

  2、公司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由甲/乙/丙方委派的董事担任。

  3、公司监事会由_________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丙方委派_________名,监事会主席/召集人由甲/乙/丙方委派的监事担任。

  4、公司设总经理_________名,副总经理_________名,均由董事会聘任。

  第十条各发起人的权利

  1、申请设立本公司,随时了解本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

  2、签署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

  3、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

  4、推举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候选人名单,各方提出的执行董事候选人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5、提出本公司的监事候选人名单,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6、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其他股东应享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发起人的义务

  1、及时提供本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2、在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发起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本公司补足其应缴付的出资外,还应对其未及时出资行为给其他发起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成立后,发起人不得抽逃出资。

  5、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其他股东应承担的义务。

  第十二条费用承担

  1、在本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本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本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2、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按各发起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第十三条财务、会计

  1、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3、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4、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5、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6、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7、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8、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9、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10、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十四条合营期限

  1、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2、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甲乙丙各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甲乙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支付出资额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其他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声明和保证

  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发起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发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发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十七条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八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国家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三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东协议书 篇6

  甲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_______元

  5、经营范围:_______,具体以商事登记机关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___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___元

  (1)甲方出资___元,占启动资金的30%;

  (2)乙方出资___元,占启动资金的70%;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_______账号:_______),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_____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30%;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70%;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___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何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_______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_______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_______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___。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由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___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___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___元。

  2、退股:

  (1)股东退股首先应符合《公司法》关于公司减资的相关规定。

  (2)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3)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4)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5)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减资及其他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分配剩余财产,剩余财产按出资比例分配。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双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___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捺印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股东协议书 篇7

  第一章 总则 、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

  身份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

  住址:

  丙方:

  身份证:

  住址:

  第三章 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

  第三条 公司住所为:

  第四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

  第五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整()。

  第七条 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甲方:;乙方: ;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

  第六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十条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第九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

  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 股东会

  第十五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 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第二十二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批准,不得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 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条 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条 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三十二条 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四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 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三十七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理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九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

股东协议书 篇8

  甲方:

  乙方:

  丙方:

  以上三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1.公司名称:xx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东莞市东坑镇。

  二、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将以公司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三、公司的注册资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万元整(¥:1500,000元)

  经公司全体股东同意后,可向原审批机关和公司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增加或减少本公司的注册资本。

  四、股东名称、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 认缴的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出资方式冯xx 500,000 33.33% 现金

  叶xx 500,000 33.33% 现金

  肖xx 500,000 33.33% 现金

  五、出资期限

  公司股东应于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以现金方式出资缴入下列帐户,否则应按实际出资来享有公司的股份,且要承担违约责任。

  户 名:

  帐 号:

  开户银行:

  六、依《公司法》和协议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经理具有约束力。

  七、股东权利和义务: (一)股东的权利: 1.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 2.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 3.优先购买其他股东的出资,优先认缴公司的新增资本; 4.依照其所持有的出资比例获得股利和其它形式的利益; 5.依公司法享有的其它权利。 (二)股东的义务: 1.按期足额交纳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2.负责提供成立公司所需要的各项手续等;

  3.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4.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比例)承担公司的债务;

  5.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比例)承担公司运营中产生的民事责任;

  6.依公司法承担的其它义务。

  八、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份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九、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经理。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5、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6、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7、修改公司章程。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4、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5、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公司设经理。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4、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5、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6、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乙、丙方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乙、丙方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乙、丙方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十、公司的筹建

  公司的筹建由甲方负责。筹建期间的费用以独立的帐簿记载,公司成立后,经股东的授权代表审核后列入公司有关会计科目中。如公司未能成立,由各方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承担。

  十一、本协议的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协议将终止履行:

  1.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公司未能在一年内设立;

  2.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解散。

  十二、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均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违约方的违法行为给守约方或本公司造成损失,违约方应予赔偿。

  十三、争议的解决

  因解释或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各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被诉一方注册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四、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各方协商,可另签订补充协议。

  十五、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之起生效。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丙方: 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协议书 篇9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应三方共同要求,三方作为股东共同投资人民币 万元共同经营公司(后简称公司) ,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入股股东充分协商,对公司入股合作管理等事宜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订立本协议,望入股股东严格遵守执行本协议内容。

  第一条 总则

  (一)公司名称:

  (二)住 所:

  (三)法定代表人:

  (四)注册资本:

  (五)经营范围:

  (六)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方各以其入股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条 股东及其入股出资情况

  (一)公司股东为、 、三人。公司总投资 万元,吴国金占总投资份额的70%,陈俊占总投资份额的15%,唐爱民占总投资份额的15%。三人共同经营公司,共负盈亏,共担风险。

  (二)投资人必须根据公司需要,按期足额将上述认缴投资额转入公司账户,满足公司取得车辆安全性能检测、摩托车安全性能检验资格证书、购买土地设备、修建车辆安全检测用房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的需求。

  出资人均应于 前,将各认缴的投资存入公司银行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得撤回出资。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九条第(二)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对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应当签发出资证明书,及时变更公司股东名册,及时向工商管理机关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四)若公司运营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由全体股东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第三条 公司管理

  (一)公司股东会由全体出资人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行使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职工董事、监事;

  3、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上述事项,通过方式:按股权份额?一致决定?

  (二)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三)由 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组织研究检测发展业务,贯彻国家新政策新标准,根据公司需要研究检查检测工作的发展和不足,认真贯彻质量保证体系,确保检验工作公正、科学、

  准确、可靠,提高公司的检验业务水平。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决定设立公司部门、招聘员工(财务人员除外);

  (3)审批公司日常运营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五)款处理;甲方日常运营的财务审批权限为 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出资人各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严格执行公司的财务预算、经营方针;

  (5)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四)由 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职责包括: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须经全体股东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的重大事项包括:

  (1)重大设备更新、建设项目;( 万元以上的重大设备、建设项目)

  (2)由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企业及个人提供担保的;

  (3)由公司出借资金给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企业及个人的;

  (4)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5)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6)修改公司章程;

  (7)设立分公司或分支机构;

  (7)交易相对方是与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有关联关系的关联交易行为;(即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是交易相对方的直接、间接控制人,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交易金额在 万元以上的)

  对上述事项全体出资人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出资人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未经出资人各方达成一致决议后进行的,该行为无效;出资人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

  理:

  。

  除上述重大事项外,出资人各方一致同意,每月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通报,并通报公司此月收支情况、财务状况,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作出安排。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甲方吴国金担任,并依法登记。

  第四条 财务管理

  (一)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财会统一条例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账目。公司运营资金应当由开立的公司银行账户统一收支。

  (二)财务会计人员的聘任与更换应当经过甲乙丙三方同意。乙方、丙方有权委派一名出纳人员。

  (三)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出资人各方签字。应当向股东提供报表的包括:

  1、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月终了后6日内作出,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

  2、半年度财务报表,在每半年度终了后60日内作出,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

  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作出,包括财务会计报告全部内容。

  (四)公司预算、决算。公司年底次月(1月15日前)应当作出次年年度预算,交由股东会审核批准。公司年初( 月 日前)应当作出前一年度决算,交由股东会审核批准。

  第五条 盈亏分配

  (一)公司实施有利同享、有险同当的分配原则。有盈利,股东应当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成;有亏损和风险,股东按认缴的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二)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

  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 。

  (2)分红的数额为:。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第六条 转股及退股的约定

  (一)公司的出资人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出资人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出资人一致同意。

  (二)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入股投资的出资人实际情况变化,无法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行、参与公司经营的,经其他出资人书面一致同意,可以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未缴纳出资额、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其他出资人的书面同意后可以退股。

  2、若出资人的退股行为导致公司丧失经营资质、造成公司损失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3、转股退股:一方可以将全部股权转让从而退出公司。

  (1)其他出资人对拟转让股权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其他出资人均主张优先受让权的,应当协商确定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出资比例行使。

  (2)若拟将股权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经过其他出资人的书面同意。

  转让方违反协议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行为无效,转让方应当赔偿守约方股东的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4、退股股权份额计算:对所有股东投资的公司全部资产进行评估,按退股人的入股出资比例计算转让的股权份额。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三)一方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股:

  (1)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公司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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