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13 16:55:03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精】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

  财务预算管理制度是为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管理行为,推动企业加强预算管理,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关于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和集团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结合集团企业实际情况而制定。

  预算管理是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

  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主要包含公司财务预算管理表格、我国预算会计制度的现状分析、预算调整管理方法、预算编制管理制度、零基准预算制度等,同事还包括生物科技、钢铁、石油、房地产、贸易、教育等集团企业财务预算管理。

  第一条为实现集团战略目标,规划集团资源配置,明确集团经营责任,强化集团业绩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各分公司。

  第三条实行统一的预算表格和预算方法,各分公司的.预算初稿和定稿须报总公司总经理处审批和备案。

  第四条总部财务部负责预算日常事务,组织实施各项预算工作。

  第五条所有涉及集团经营活动、资金支出的事项均应纳入年度预算内容。预算年度自公历十二月二十六日起,至次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止。

  第六条年度预算是集团开展业务经营活动的依据,是年度业绩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七条年度预算支出是各预算主体可供开支的最高限额,但不是其实际执行依据。实际执行必须以月度预算或预算外事项审批作为依据。

  第八条年度预算编制与审批程序:

  1、总部财务部于每年第四季度提议召开年度预算启动会议,以明确年度预算相关事项。

  2、各预算编制主体应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预算,并提交给相应的审核环节。

  3、各审核环节审核调整各预算,并与预算编制主体沟通、协调。

  4、总部财务部审核调整所有预算,汇总整理年度预算草案,提交总经办审批,经总经办审核批准后成为集团年度预算案。

  第九条预算准备是指集团在确定年度预算时,为防止由于不确定因素或无法预见因素导致整体业绩无法实现,而作的准备项目。如需动用预算准备,需经总经办批准。

  第十条如因经营环境发生变化须调整年度预算,需经总经办批准。

  第十一条月度预算是为确保年度预算的实现,并结合当月实际情况而编制的动态预算。月度预算管理事项由总部财务部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确定,目前应纳入月度预算管理的事项如下:

  损益预算、现金流量预算、整车采购预算、配件采购预算、精品采购预算、资本支出预算、广告市场预算、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采购预算、招聘预算、培训预算、装修预算及其他重大事项及特殊事项预算。损益预算、商品采购支出预算和广告市场预算等属于常规性预算,由总部财务部设定统一预算格式和内容;特殊事项预算是指重大事项或非常规事项预算,由预算申请人以书面形式申请,如装修、搬迁等。

  第十二条各部门在预算申报时,应对重大事项或特殊事项做出合理解释说明。资本支出、广告市场和特殊事项的预算应分项目实行明细预算。由于预算信息提供不全导致预算审核不能通过,及因此对业务产生影响或造成损失,由该预算申报责任人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月度预算流程:部门申报→归控部门审核→财务审核→月度预算会议审定→预算审批反馈。

  1、各部门应于20日下班前将预算提交给归控部门。如果20日为节假日,则部门应于节假日前将预算提交给归控部门。

  2、归控部门应在2个工作日,即22日下班前将审核后预算提交给财务部。

  3、财务审核应在2个工作日,即24日下班前完成。

  4、月度预算会议应在月底或月初召开,以保证月度预算及时下发并执行。

  5、总部财务部应在预算最终审批后1日内将预算审批结果反馈给各部门。

  后一审核环节有权增删、修改前面环节提交的预算,但应与前一环节先行沟通。如果沟通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由后一环节将双方意见共同提交给下一环节裁决。

  归控部门由总部财务部指定,通常是对该事项具有控制能力、可以对该事项提供专业参考意见的部门。各部门应将主管领导审核后的预算,依据不同申报事项提交给不同的归控部门审核。目前归控部门的设置如下:日常办公用品、办公设备、低值易耗品——行政人事部,培训、招聘事项——行政人事部,广告市场——市场部。

  第十四条各环节的总监或部门经理是该环节的预算责任人。各环节预算必须经预算责任人认可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预算责任人如需授权他人代行其预算责任,必须以书面形式或邮件形式通知总部财务部,但其授权并不能免除预算责任人所应承担的预算管理责任。

  第十五条预算责任人应指定1人作为本环节的预算管理专员,并报财务部备案。预算管理专员负责本环节日常预算事务,包括预算资料收集、预算时间控制、预算沟通协调、预算执行分析、预算结果反馈等等。

  第十六条如有特殊情况导致某一环节不能按时提交或审核预算,必须由该环节预算责任人或其指定的预算管理专员在该环节截止日前向下一环节预算管理专员和财务部以书面形式或邮件形式提出申请,并由财务书面确认或邮件确认后,方可延迟。

  如果财务部确认可以延迟,则由财务部重新确认预算流程时间,并通知所有环节预算责任人。通常按原定时间顺序后延。

  第十七条各环节应严格遵循预算流程时间,按时提交或审核预算。未经许可而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申报或审核,后续环节有权拒绝受理。如因此而对业务产生影响或造成损失,由该预算责任人自行承担。并由该预算责任人承担预算管理责任。

  第十八条各环节在审核预算时,如果认为前面环节的编制或审核存在重大失误,应报总部财务部备案。总部财务部确定后,应追究其预算管理责任。

  第十九条月度预算会议由财务部定期提议召开,通常在每月(财务结帐月)月底或月初,参加人员包括总经办及总经办指定其他人员(各部门负责人),会议内容包括本月预算审批、上月预算分析、预算违规通报等等。总部财务部应于会议前将会议内容通过邮件或书面形式发给所有参会人员,如有参会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于会议召开前将审核意见以邮件或书面方式发给总部财务部,由总部财务部提交会议讨论。各分公司应参照总部规定,形成月度预算会议制度,由财务部门定期召集分公司负责人和各业务部门经理(主管),一起召开预算审核会议和预算执行分析会议。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

  第一条 为了本公司正常有序的开展工作,醋精公司各项工作良性健康发展,保证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根据本公司基本规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依照国家会计制度和税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加强本公司的考勤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 严格遵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

  第四条 会计、出纳人员分别有不同股东推选人员,经公司松狮会一致同意任命;

  第五条 支票留存印章为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私章,会计主管指定的其他人员私章,留存的印章应分开保存于不同人员管理处;

  第六条 报销实行一支笔终宝宝制度,由经办人员签注事由,分管领导及知晓的其他一个股东审核,后由董事张签字报销;

  第七条 报销单上须注明事由、日期、金额、票据(附件)页数等,经办人签字位置在票据背面,审核人签署在票据右下角或中部空隙处,董事长签署在票据右上角;

  第八条 实行项目核算制,审核人和董事人签字时应注明该批票据列入项目名称;

  第九条 支出金额的控制:200元一下股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决定是否支出,200—500元的支出由处理该事中的股东与共管项目股东或分管领导沟通后才能支出,且报销时两者皆应签署审核意见,500元以上的支出须与董事长沟通后方能支出,超过3000元以上的支出须通过各个股东或有董事会会议决定。以上票据应严格正规票据办理(特殊情况除外,需经董事长同意后支出200元一下的报经办人签署后,分管领导审核,董事长审核定后可以直接报销,其他金额报销按以上程序办理,严禁座资;

  第十条 公司员工支出时,原则上应索取正规票据;

  第十一条 借资问题,1000元以下的`借资分管领导审核,5000元以上借资须与其他股东事先沟通后,有董事长批准借资;

  第十二条 公司出纳借用周转金为3万元,以借据形式在财务上借资,用完后经审核,才能第二次借支;出纳每10天应向会计交接一次单据,具体时间由出纳、会计商量,交接时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三条 5000元以上金额支出,出纳处原则上以支票形式开支,支票审鉴制度与借支手续用等办理;

  第十四条 任何单据除股东外会计无权对外传阅、借出,股东翻阅但不能带离现场,特殊情况下带离现场需由当事者出据借条,董事长审批;

  第十五条 每月1—5日为财务小结时间,由会计以书面形式把当月的收支情况同志后,报告给各位股东成员,各个股东审核单据,补签单据,超过此时间各股东视为开支合理,并同意其同意其处理原则:

  第十六条 严禁少多报、虚假现象,一经查实处以10倍罚款,情况严重者移交司法处理。

  第十七条 财务部长职责:

  一、财务资产部在固定资产的管理上负有监督财产完整、合理使用的责任;

  二、负责单位固定资产核算工作,正确、及时、全面地记录各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建立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和固定资产卡片,积极支持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固定资产盘点、核对工作;

  三、积极地向有管部门提供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最新信息、科学方法、合理化建议。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3

  总则

  财务部是公司一切经济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日常财务管理、资金管理、税务筹划、财务分析等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编制公司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

  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帐、分类帐、辅助帐,及时记帐、结帐、对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帐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

  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帐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准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及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帐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

  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

  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

  1、资金使用原则及印章管理

  ⑴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公司,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⑵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合同专用章、公司法人章由行政部经理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行政部经理或出纳不在单位期间,印章应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专人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⑶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⑸往来款项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⑹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其程序,按"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

  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现场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审核→预算工程师审核→工程总监审核→公司主管领导审核→财务部付款。

  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部门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①房租标准: A、部门经理以上职员,房租标准为300元/日;

  B、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100元/日、②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标准:伙食补贴每人20元/日;市内交通费每人10元/日、

  ⑷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报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支付

  5、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⑴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原则采取银行转帐方式结算;

  ⑵车辆易损备品备件由行政部统一安排采购,以支票支付、需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并由行政部建帐予以核销使用;

  ⑶公司汽油票由行政部统一保管并设帐登记使用、

  6、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办公用具由行政部统一采购、管理;

  ⑵行政部设立帐册登记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情况;

  ⑶行政部财产台帐为财务部附设帐册;

  ⑷行政部应对各部门领用的办公用品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定期通报;

  ⑸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总经理批准,其会务工作由行政部统一安排;

  ⑹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7、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⑴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的零星开支;

  ⑵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按本制度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⑶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⑷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无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帐收据给经办人; ⑸支票领用单、借款单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支付; ⑹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 ⑺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总经理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还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⑴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洽谈,及时、准确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⑵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

  5、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5日内送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6、工程决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⑶大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设计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上述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商品房由工程部,销售部办理竣工房交接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凭交楼入库手续办理竣工房成本结算、

  第三章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⑴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⑶凡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用具由行政部归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⑶行政部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帐,登记公司财产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⑴行政部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⑵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帐;

  ⑶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行政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帐;

  ⑸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⑴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盘点清查;

  ⑵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⑷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⑸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

  第二条本制度是规范本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的会计核算程序和财务管理工作的管理办法。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

  第三条股份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内部财务管理体制。

  股份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和民事权力,承担民事责任。其投资形成的子公司实行独立核算,但在经营目标、财务核算、资金上实行统一管理。

  第三章公司资本金筹集与管理

  第四条公司的资本金由国有法人股,自然人股构成。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成为上市公司后,还将向社会公开发行社会公众股。

  第五条公司筹集的`资本金,除采用货币资金出资外,可以吸收投资者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第四章公司财务报告

  第六条财务会计报告,是指公司对外提供的反映公司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预算经营会议分析资料。

  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

  第七条公司的财务报告按照报送范围分为: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和用于内部管理的预算经营会议分析资料。

  第五章附则

  第八百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归口。

  第九条本制度的制定和修订,由公司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并报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实行全面预算体制,依据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 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 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各所属企业。

  第二条 本规定是在全面预算体制下,月份资金计划基础上,对本公司经济业务的所有货币资金的收支进行管理、控制和监督。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其它货币资金(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等)。

  第三条 财务本部和各所属企业财务部负责本规定的具体贯彻实施,并设专职稽核员负责经济业务的收支计划和审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 总公司资金计划控制

  第四条 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对总公司资金运作进行“全面计划、整体协调、统筹安排、宏观控制”。

  第五条 各所属企业必须于每年12月底前将各自下年度用款计划上报总公司财务本部,财务本部于每年底根据总公司下年发展计划及资金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并制订总体资金年度安排计划及季度、月份资金计划,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下达。

  第六条 各所属企业财务部门负责各自单位的年、季、月资金计划安排和落实,并在实际工作中控制、监督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 总公司各部门、各所属企业借领计划内大额款项,采取“提前通知,积极筹措”的办法。

  (一)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必须提前5天通知财务部。

  (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必须提前10天通知财务部。

  (三)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开信用证须提前3天,改证须提前之大通知财务部,信用证原则上允许改两次。

  (四)办理汇票须提前两天通知财务部。

  第八条 计划外借领大额款项,业务部门或专业公司须办理调整计划手续,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资金情况进行安排、筹集,提前通知期暂定10天。

  第九条 各部门不按规定的提前期通知财务部,而影响用款,申办部门自负其责,

  第三章 现金管理

  第十条 现金的收入、支出范围:

  (一)现金收入包括:公司经济业务范围内的一切现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项的退回现金等。

  (二)支出范围: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劳务费,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2.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3.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4.发给职工的各种奖金。

  5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收款对方元银行帐号不能办理转帐结算或对方当地有特殊情况等,必须使用现金结算的。

  6.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第十一条 以各部编报的、经财务部平衡、公司总经理批准的月度货币收支计划为依据,由财务部进行日常经济业务的现金收支管理,对超计划支出,又元批准计划调整追补支出的,财务部拒绝支付。

  第十二条 现金收支业务的管理

  (一)现金收入的管理

  1.无论是否签合同、协议,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经办部门必须连同收款说明书、发票或收据副本等,于收进日(最晚于次日)如数交付财务部,收款部门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准留存于经办部门内。

  2业务人员办理业务预借的现金,其未支用部分应连同有关业务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送交财务部冲销预借款,不得余款不报,留作他用。

  (二)现金支出的管理

  1.预算内零星采购,由经办部门开具经费支出报审表(代借款单),写明用途、金额,总公司部门总经理或各专业公司总经理签字后交财务本部总经理或专业公司财务经理签批后办理,稽核员按预算审核。

  2.预算内经常性费用支出(办公费、小额招待费、市内交通费等),无预借款直接报帐的,由指定经办部门开具费用支出凭单,写明用途,经总公司部门总经理和专业公司总经理签字,连同发票或收据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交财务部经理签字办理。

  3.预算外或超预算支出,由经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业务部门借领现金(不包括差旅费借款),必须在15天内报帐,对逾期末报的通知该部门报帐或追回现金,必要时停办该部门现金借领业务。试工人员不许借款,由该部门经理代借。

  5业务人员出差借款5000元以上的差旅费时,不得付给现金,可开出支票转入其个人信用卡中(不能使用信用卡的城市例外)。

  第四章 银行收支结算管理

  第十三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本公司目前采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汇兑、支票、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业务和对外经济合作业务中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十四条 银行结算资金管理

  (一)银行结算收入的管理。

  1通过银行转来的非支票结算方式的营业收入凭证,财务部转交业务经办部门,由经办部门填写收款说明书,并附有关凭证,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由主管会计办理有关手续,并进行会计处理。

  2.由银行转来的与其他单位及本公司所属企业的'往来款的单据,收到后交经办部门,经办部门填写收款说明书,附带结算凭证,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交主管会计处理。

  3.业务部门收到外单位开具的支票,连同有关凭证、收款说明书,送交财务部,由稽核员审核,交银行出纳员于当日送交银行并作会计处理。

  4.信用证结算按我公司(迸出口业务财务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银行结算支出的管理

  1.根据合同、协议的规定,由业务部门申办的对外投资、对内贸易等需要银行办理汇票、电汇、银行本票等方式支出时,由经办业务部门填写经费支出报审表,交财务部稽核员按计划项目审核用途后,交财务部经理签字。需签报本公司领导的,由财务部签署意见后签报。

  2日常采购物资或支出费用领用支票按预算报财务部审批。

  3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用途、签发日期和规定限额,在银行规定开空白支票范围内才可以开出。

  4.专设领用空白支票登记簿,由领用人签字。逾期一周未用的空白转帐支票要及时交回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空白支票登记簿,对逾期末交的空白支票进行查询。

  5.一个部门已领用三张支票,不按规定时间报帐,财务部书面通知该部门启行查询,一周内仍无反馈,财务部门停止对该部门签发新的支票。

  第五章 报帐销帐

  第十五条 各部门预借的支票,结算款项业务处理完毕,应及时执有关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等)在一周内到财务部报帐销帐。

  第十六条 为贯彻经济责任制,报帐采取上级审签办法,即:总公司业务人员报帐,属预算内支出,由部门总经理审签,报财务本部按权限审批;属预算外支出,均须报总公司主管财务的领导审批。部门总经理报帐由总公司分管领导审签,总公司副总经理报帐由总公司总经理审签。

  第十七条 应付现金的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报帐,原则上以支票转入报帐人信用卡内。

  第六章 附 败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6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资金管理

  第三章 应收款项的管理

  第四章 存货管理

  第五章 长期投资

  第六章 固定资产

  第七章 信贷管理

  第八章 资本及资本金管理

  第九章 税务

  第十章 费用管理

  第十一章 财务分析及控制

  第十二章 对子公司的财务控制措施

  附 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一切财务、会计活动均应符合《会计法》的要求,符合《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具体会计核算制度遵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同时也是控股、参股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参考依据。各子公司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应根据相关法规和制度,参照本制度自行制订具体的财务管理制度。对于本制度中已作出的对子公司的管理办法,各子公司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章 资金管理

  第四条 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合理使用,减少占压,降低风险,加速周转,提高效益。

  第五条 公司的财务实行预算管理。预算管理就是对有关财务计划的制订、审批、实施、检查和分析进行全面的管理,从而使财务管理工作有序、稳定地进行。

  第六条 为保证库存的现金安全合理,公司各部应按规定限额提取备用金。支取现金先填写借款单,并注明用途、金额、期限等,按规定批准方可支取。预支现金一般不超过2000元,超过支票结算起点的付款应通过转帐支票结算。任何人不得从营业收入中坐支现金。库存现金必须日清月结,不准白条抵现。

  第七条 支票的领取及管理

  1、支票领取:

  (1)凡领取支票,先填制支票申领单,写明用途、金额、使用人等项,经由有权审批人批准方可领取。

  (2)签发支票的金额超过10000元,在填写申领单时,须提交符合审批程序的用款报告及附件(合同、采购单、计划书等)。

  (3)领取人应办理登记手续,于使用后三日内报帐。

  (4)未及时报帐者财务人员及时督促,并有权不予签发新支票。

  (5)持票人应对支票妥善保管,如丢失将由个人承担经济责任。

  2、支票管理:

  (1)所签发支票应填写日期、金额(限额)、用途,不准签发空白支票。

  (2)准确掌握帐户余额,不准发生空头、透支。

  (3)出纳人员应每日编制库存现金与银行存款变动表。

  (4)出纳人员应于月末填制“银行帐户余额表”,送交财务经理批准后呈报总会计师。

  (5)按时于月末填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交财务经理审核,对未达帐项要认真查对,及时入帐。

  (6)支票和公司印鉴分人妥善保管。

  第八条 预付货款和定金,必须根据合同办理,经由审批权限的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第九条 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支付购货款或工程进度款,经由审批权限的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第十条 对外投资等资本性开支的审批、使用、实施顺序

  1、对外投资的拨付,由规划部根据项目可行性报告实施步骤提出股本金使用申请,分管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会签,由总经理批准后支付。

  2、固定资产更新、添置、报废,由使用部门或者管理部门提出,规划部和财务部审核,分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会签,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新筹建单位的前期开办费如在公司核算,由总经理授权给新设单位负责人后,各项费用由被授权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单,财务部门在核定的限额内支付,并进行单独记帐、结算。

  第十一条 对外收、付款的规定

  1、对外付款必须要填制对外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具体办理。

  2、有合同(或协议)的付款,在第一次付款时应附上所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实行分次付款的,在未结帐前的付款,应由收款方开具收据。

  3、收款方必须提供符合公司规定的发票或收据。

  4、广告宣传由代理商垫支的,必须要由代理商提供付款凭证。

  5、特殊情况先付款,收款方再提供发票或收据的,由经办人向财务办理暂支手续,并负责将发票或收据在规定时间内交回财务。

  6、对外付款有合同的,必须要按照约定的帐号办理;付款、收款要求改变帐号的,必须要由收、付款方提供盖有公章的证明,没有合同或合同没有约定帐号的,由收款方提供后办理。

  第十二条 公司与非独立二级核算单位往来结算款项,按实际发生的债权,债务金额入帐,并以往来单位、部门、个人为对象分别设置的明细帐,及时登记帐薄,准确无误地反映其形成,回收及增减变化。

  第三章 应收款项的管理

  第十三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规定如下:

  1、应收款的发生:各子公司及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在决定提供信用于客户之前,应对该客户的资信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并按相应的权限批准信用额度,最终由分管副总经理决定是否对客户提供商业信用。

  2、所有应收营业帐项均按帐龄基准记存。各单位财务经理必须经常核查所有应收营业帐项(至少每月一次),确定每项帐款的可收性,并每半年编制帐龄帐目分析,交公司财务部审核。此分析将作为设立坏帐准备及坏帐确认的基准。

  3、各单位应根据经验确定其本年度每月坏帐应计项目。该应计项目将作为坏帐准备,并每半年进行调整,以反映目前状况。该项准备由股份公司财务部每年审核一次,以确定是否恰当。

  4、各单位销售部门应经常与信用客户保持联系,按期进行帐款的催收,财务部门予以监督。

  5、所有被视为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将根据实际金额计入坏帐损失。坏帐确认还应考虑以下条件:

  (1)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或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2)债务人逾期末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不能收回,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涉及坏帐核销,各单位应将核销情况书面上报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管理权限经审批后方可核销。

  第四章 存货管理

  第十四条 存货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者耗用而储备的物资,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等。

  第十五条 存货入库时,应填制入库单,出库时应填制出库单,其存货数量及金额要与财务核算相符。

  第十六条 低值易耗品

  1、根据公司的情况,特规定20xx以下、50元以上,使用年限较短,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以及在经营中使用的包装物、周转容器等,为低值易耗品。

  2、低值易耗品在购买之前应按规定申购,经有关部门审核,领导批准,方能选购。

  3、为了加强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各单位应按使用单位和部门设置低值易耗品登记簿。

  4、使用部门向仓库领用低值易耗品,应填制一式三份的领用凭证,一份留存仓库,作为登记“库存低值易耗品卡片”的依据;一份交给使用部门作为实物管理的依据;一份交给会计部门作为记帐的依据。除此以外,各单位应建立“低值易耗品卡片”由有关部门保管、以控制各使用部门的在用低值易耗品。

  5、要建立以旧换新的赔偿制度,及时按照制度的规定办理,并进行会计处理。要按各使用单位、部门设置在用低值耗品明细帐(包括量和金额),定期与实物核对,并与财会部门的.帐面余额进行核对。在用低值易耗品以及使用部门退回仓库的低值易耗品,应加强实物管理,并在备查簿进行登记。

  6、公司的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应由负责使用部门及时填制低值易耗品报废单,填明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数量和原价和按照规定对入库残料的作价。由于员工丢失损坏,照章应由员工赔偿。所有离开公司的人员,应办理低值易耗品的退库手续,同时,管理人员应加强对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

  第十七条 盘盈的存货,应当相应冲减有关成本、费用;盘亏或毁损的存货,在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帐户。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十八条 存货应当定期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点情况如与帐面记录不符,应查明原因,经报批手续后及时进行会计处理,一般在年终结帐前处理完毕。

  第五章 长期投资

  第十九条 长期投资指公司投出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包括购入的股票和其他股权投资。

  第二十条 公司作为投资中心,行使投资功能,对所属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由公司直接管理的参股子公司的投资活动进行指导、管理、监督和控制。公司的投资规划部负责公司长期投资的管理,并负责拟制发展规划及年度投资计划,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重大项目投资需经董事会讨论决议或经股东大会通过。

  第二十一条 总投资3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布局政策的,由公司审批,报广电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备案。

  符合国家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允许类项目,中方投资和建设、生产经营条件齐备、外汇需求自行平衡解决,投资总额(或增资额)在100万美元以下的中外合资、合作项目,由公司自行审核,报广电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备案,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机构审批。超过上述规定投资额的对外投资、中外合资项目,及所有境外投资项目由公司上报广电集团审核,按国家规定程序审批。

  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长期投资属公司权限内的投资额,由公司审批,超限项目由公司上报广电集团公司审批。

  公司参股子公司的对外长期投资由公司形成意见,通过董事会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二条 各全资子公司(工厂)及其受托管理企业和下属企业可自行决策的投资范围为:总投资在100万元以内(不含100万元)的技术改造、零星土建、对外投资、新办三产企业的项目。立项时,需报公司备案。总投资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公司决策确定。项目计划上报公司,由公司组织项目可行性的论证评审,评审意见作为公司决策的依据。

  对合资项目和外地投资的项目,其所占的股份发生变更前,均需由项目单位报公司审批后,方可办理变更的有关手续。

  第六章 固定资产

  第二十三条 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设备器具工具等列作固定资产。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列为固定资产。

  第二十四条 对固定资产实行预算管理,新增固定资产应有可行性分析。购置之前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告,由办公室、规划部、财务部审核,经分管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签字,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

  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统一由公司财务部建帐核算,统一提取折旧,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两份,一份留实物管理部门,一份交财务部门,实物管理应保持帐、卡、物三相符。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固定资产由规划部或设备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各部门暂时闲置和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应报公司规划部统筹安排。固定资产实行分级归口管理制度,按照固定资产的类别和管理要求及固定资产的使用地点,由各级使用单位负责具体管理,并做好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和修理,做到谁使用,谁维护,谁保养。

  第二十七条 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

  1、固定资产清查是从盘点实物开始的。在盘点过程中,要认真核对帐面数量,重新鉴定质量,查明存在的各种问题。

  2、公司的固定资产每年实地盘点一次,如果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固定资产,由负责保管或负责使用的部门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固定资产盘亏、报废发生的净损失超过10万元应书面上报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管理权限经审批后进行会计处理,数额较大的应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3、公司出售固定资产的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和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计入当年损益。

  4、对于经过清查核实的固定资产,属于需要进行清理的,应及时清理,该入帐的要入帐,该报废的要报废。做到手续完备,帐目清楚,一般应在年度决算前处理完毕。

  第二十八条 经公司决策批准执行的“在建工程”项目,由规划部和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在建工程包括工程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和虽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在建工程项目的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项目经理负责制。

  在建工程项目每年清查、核查一次,发生报废或毁损,按照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经报批后,计入施工的工程成本。

  单项工程报废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者毁损,其净损失,经报批后,在筹建期内,计入开办费;在投入生产经营以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工程交付使用前因进行运转发生的支出,计入工程成本。在正式运转中形成产品且可以对外销售的,以实际销售收入或者预计售价扣除税金后,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验收、决算的工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成本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以后,按照决算数调整原估价和已计提折旧。

  第七章 信贷管理

  第二十九条 银行借贷

  银行借贷业务由公司财务部统一负责。此项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

  1、开立(注销)银行户口

  2、长短期借款

  3、应收票据贴现

  4、公司债券

  5、财产抵押

  6、融资租赁

  7、担保

  重大融资项目的每个会议,均应有详细的会议记录,每个会议记录应提交公司财务部备查。

  融资合同签字前,应有公司总经理及总会计师批准意见。合同签订后,合同由公司财务部存档。

  对外担保必须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管理规定,由总经理及总会计师批准。

  第八章 资本及资本金管理

  第三十条 资本金

  公司应设资本金帐户,该帐户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公司应给出资人出资证明。

  第三十一条 资本公积

  企业在筹集资本金过程中,投资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资本金的差额(包括股票溢价),法定资产重估增值,以及接受捐赠的财产等,计入资本公积。具体包括资本溢价、接受捐赠实物资产、住房周转金转入、资产评估增值、投资准备五个项目。

  公司按规定可以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但资本公积中的接受捐赠实物资产价值、资产评估增值以及投资准备等部分,不能转作股本。

  第九章 税务

  第三十二条 税务

  公司应根据国家税法规定按时缴纳各种税金。各单位税务执行的变动情况应及时向公司财务部报告

  第十章 费用管理

  第三十三条 公司对各项费用实行预算管理,各项费用开支均应编制计划,费用总额与营业收入挂钩,奖金总额与利润挂钩,在计划内,各部门可在相应的权限内开支,超过预算的,应履行特别审批和程序。

  第三十四条 公司各部门应于年度结束前编制下一年度的行政办公费用预算,报公司总经理或总会计师审批。每月的行政办公费用预算应于每月25日前报总会计师审批,经审批后,应严格执行。

  费用开支预算变动10%以内的,由公司总会计师审批;预算变动达10%以上的,修订后再报公司总经理审批。(该审批权限适用于本章所有费用)

  第三十五条 费用开支的审批规定

  1、公司办公经费各项费用都应列入公司全年预算计划,各部门根据全年工作规划编制当年预算计划,经公司平衡批准后,按月限额使用。

  (1)公司各项董事会费用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归口管理。

  (2)公司采购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各学会、协会的会费,职工福利费,职工医药费报销,电话费,小车各项维护保养费用等均由办公室根据规定归口管理。

  (3)职工工资及各项福利费用、教育培训费由人事干部部归口管理。

  (4)出国经费及出国人员费用由规划部归口管理。

  (5)离退休干部活动经费、退休人员补助费部分分别由组干部和退管会归口管理。

  (6)财产保险、固定资产折旧、资产评估、会计报表审计等费用由财务部归口管理。

  (7)业务活动经费由财务部归口管理,公司领导掌握使用,记卡限额并用专项报销单报销。

  (8)各项广告费均由总经理掌握使用。

  (9)外埠差旅费、各项会议费均应事先向各归口部门的公司领导提出申请,批准后再实施。市内出差费用由各部室领导审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报销。

  2、审批、报销权限

  上述各项各类费用发生额在1000元以下的由各归口部门经理审核,副总经理或总会计师审批报销。超过1000元的均由总会计师核准,总经理批准后报销。

  第三十六条 各项管理费用的规定

  1、差旅费用开支应纳入公司年度成本、费用计划,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按章办事。公司财务部、各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必须按计划在预算范围内开支,超预算开支按规定审批。差旅费应严格执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出差时间。一般员工出差,由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出差由总经理批准,各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总经理出差,应事先请示公司相关主管领导。出差人员在出差前应填写“差旅费用预支单”,由公司部门经理、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预支差旅借款。出差人员返回后必须在一周内将所借款项结清,差旅费的报销审批程序为:由出差人员据实填写差旅报销单,先由本部门经理签字,再由财务部门审核签字,最后由分管副总经理签字后到出纳处报销。超过规定标准的,应由公司总会计师加签方为有效。

  2、交际应酬费

  因开展业务的需要,交际费用应每月制订预算,报公司总会计师批准。,超过预算的经由总经理审批。

  3、新品开发项目费用:

  (1)根据新品开发项目编制用款明细表,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并由总经理授权指定专人审核签单报销。年终由公司财务部进行清算。

  (2)其他非独立核算经费:根据经费发生部门,由部门编制收支预算计划,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并授权部门领导审核签单报销。年终由公司财务部进行清算。

  4、工资及福利待遇

  公司各部门、各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员工工资福利待遇标准,由公司统一制定,区分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能、规模、业绩、各岗位的专业技能要求和承担责任;奖金与各单位的利润挂钩。

  5、职工福利费用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每月按工资总额的一定百分比提取日常福利费、退休养老金、医疗经费、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住房基金等费用。国家规定变更时,将按变更后规定执行。

  6、保险

  公司的保险事务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办理,包括投保险种,选择保险公司,索赔等。各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应根据公司的统一安排办理财产保险等事务。公司按国家规定为全体员工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待业保险,因公死亡及负伤保险。

  各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应协助保险合同的执行,遇有保险事项发生时,应及时通知公司,以便及时办理索赔。

  7、董事会费

  1)每年的董事会费用总额由董事会决定。

  2)预算内的董事会费用开支,由公司总会计师复核,公司总经理审批。

  3)每年的董事会费用开支情况,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监督,并于每年末向董事会汇报。

  第十一章 财务分析及控制

  第三十七条 财务分析工作是公司财务工作统一管理的重要手段,它与财务预算相结合,以达到公司各项财务工作的控制。财务分析日常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差异分析及控制报告;

  3、对销售收入、经营计划和财务指标进行分析;

  4、成本分析、控制成本支出;

  5、对各项费用定量分析,将费用支出控制在额定指标内;

  6、利润分析报告;

  7、现金流量分析;

  8、公司及各子公司财务状况分析,随时监控公司财务状况。

  9、新产品开发,投资决策分析;

  10、资本运作分析。

  财务分析工作的工作程序:

  1、财务分析工作由公司财务部和管理部负责统一指导;

  2、各子公司的财务部门在公司财务部指导下完成基本的财务分析;

  3、凡各部门涉及财务分析需用的各种资料,应按时、按要求提供,以满足财务分析的要求。各个子公司帐簿体系的设置及会计核算应符合为财务分析提供所需信息的要求。

  4、各子公司的财务分析要随同月度、季度、年度的会计报表按规定时间上报公司。公司在收到下属子公司财务分析后,结合下属子公司会计报表及其他信息,及时完成综合财务分析工作,报公司领导阅批。

  第三十八条 公司考核的财务指标为税前利润、销售收入、投资收益率、应收帐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等。

  第十二章 对子公司的财务控制措施

  第三十九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会计内部监督,强化稽核制度

  1、各子公司要建立总稽核制度,由专人负责会计核算的质量,复查会计核算中的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必要时要设立总稽核员。

  2、各子公司的财会部门要加强对业务收付款的监督,建立严格的收付款制度,付款要有付款凭证,业务与财务负责人共同把关;收款要与原始凭证核对,避免业务收入流失,加快款项收现。

  3、定期与银行对帐,不容许再出现新的长期银行未达帐,对历史形成的长期未达帐要跟踪管理并责成责任人或专人追查。及时核对银行存款日记帐和银行对帐单,对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并按月编制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由于对帐不及时造成企业重大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及其领导要追究责任。

  4、各子公司财会部门对应收、应付款、预收、预付款等往来帐款要向有关业务人员定期反馈,责成有关当事部门和业务员负责解决。各子公司领导应带头遵守财会制度,对子公司领导违反财会制度,经劝阻不听时,财会人员一定要越级上报,公司对敢于维护财会制度和公司利益、同各种违反财会制度行为做斗争的人和事给予支持和奖励。对于子公司领导协同作弊,损害公司利益的,要加重处罚。

  第四十条 加强对子公司筹资行为的管理

  1、各子公司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筹集资金,建立资金预测及分析制度,应根据筹资用途分析确定筹资方式,尽量把子公司沉淀的资金集中起来,统筹使用,发挥效益,避免盲目筹资使子公司背负沉重的利息及偿债负担。

  2、公司对各子公司筹资实行总量控制,子公司年末编制下年度筹资、借款预算(内容包括筹资渠道、用途、借款期限等)并上报公司,公司汇总后,根据发展需要以及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和或有负债比例等财务状况,确定各子公司的筹资规模和方式,并下达给各子公司。

  第四十一条 严格各子公司的资产报损管理

  1、各子公司要加强资产的管理和核算,有效的控制资产损失。各子公司如需处理资产损失,须递交拟报废资产清单报公司有关部门审核。根据公司管理权限经审批后,方能进行会计处理。

  2、确认应收帐款坏帐损失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对已经作为坏帐损失处理的应收帐款,仍要加强催收管理,尽量减少公司损失。

  第四十二条 规范子公司的投资行为,减少投资损失,加强对被投资企业的管理

  1、各子公司对投资问题要进行认真研究,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坚持领导班子集体讨论,财会部门参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2、各子公司必须加强项目投资后的管理工作,要把所有投资项目纳入投资预算,杜绝帐外投资,对本公司控股的投资项目,其财务主管人员原则上要由本公司派出,被控股公司召开董事会,本公司应要求派财会人员列席。各子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审计监督,制定有效的预算管理指标,定期进行考核。

  第四十三条 要求各子公司建立成本控制体系,加强成本费用控制

  1、各子公司要对本公司的成本费用进行分类核算。在此基础上,编制成本费用预算。

  2、各子公司应成立预算委员会对成本控制进行管理,子公司领导在加强全面预算管理时,应重视成本的控制管理。要以成本预算为成本控制的依据,在执行预算的过程中,定期对实际发生的成本和预算成本进行比较,发现差异及时查出原因,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以保证成本预算的实现。预算期终了,要将日常发现的差异及原因汇总分析,找出成本变化的规律,并提出进一步改进措施。

  3、各子公司要强化单笔业务的细化核算,加强对每一笔业务进行细化的成本核算与控制。

  4、各子公司要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一些重点费用开支项目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如:差旅费、业务招待费、邮电费、出国费、办公费等的管理办法。

  第四十四条 实行重大事项报审制度

  1、各子公司大额贷款、对外担保、投资项目、重要固定资产或生产经营设施的添置、产权变更(兼并、破产、股改制度)、资本金变更以及重大经济案件等实行向公司报审管理,各子公司财会人员要把好关,凡规定要向公司上报的要及时上报。

  第四十五条 控制担保风险

  1、各子公司不能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如有特殊需要时,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报公司审批,由法人代表对外签署协议。

  2、在防范担保风险上,各子公司领导要有风险意识,必须经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在具体工作中,涉及担保工作程序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制度办事,切实起到监督作用。如有个别领导违反规定经劝阻不听的,子公司财会人员应越级上报,如不上报,视为失职;如和子公司领导共同违反担保规定,将严肃处理。

  第四十六条 强化预算监督控制管理

  1、各子公司要重视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和控制,要按月检查预算完成情况,分析实际与预算的差异,提出有效措施,在日常工作中控制差异,保证预算任务的完成。遇重大差异或其他重要情况,应及时上报公司。各预算单位预算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预算检查会议,检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按季上报预算完成情况季报,每半年和年度要提出检查总结分析报告,半年时提出下半年预算完成预测及工作措施。

  2、为保证预算的严肃性,预算单位不得对公司已下达的预算随意调整。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单位如因特殊情况,需对现行预算进行调整时,必须向公司预算委员会提出书面预算修改申请,就预算调整内容和原因作出详细说明。

  3、各预算单位在每年10月份预测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并预测下年度主要预算指标,着手编制下年度预算,在决算工作之前,完成下年度预算编制工作。

  第四十七条 深化财务总监委派制

  各子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领导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参与各子公司重要经济问题的决策。子公司的财务经理向财务总监负责并报告工作;财务总监向子公司总经理及公司财务部负责并报告工作。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本修订稿在执行过程中,若遇国家有关会计政策、制度、法规发生变更时,以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四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制定,总经理授权财务部进行修改和补充,并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制度自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江西省水利投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投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规、政策、制度,在水投生态集团财务制度指导下,结合水投房地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投房地产公司及其所属项目部。

  第三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及其所属项目部应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努力降低成本费用,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生产经营成果,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第四条水投房地产公司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须接受水投生态集团公司总部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发生的经济业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要求,建立必备的会计账册,建立必备的会计账册,合理、准确地进行会计核算,如实编制会计报表,同时加强资金管理,注意控制和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机构及人员管理

  第五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必须设立独立会计机构,制定管理制度,配备合格会计人员,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公司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

  第六条水投房地产公司财务部是水投房地产公司财务会计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为: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3、负责组织指导所属项目部编制财务计划和预算,汇总编制水投房地产公司财务计划和财务预算。

  4、负责监控预算的执行情况,监督和考核所属项目部预算执行,并定期形成分析报告。

  5、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6、总经理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公司的一切经济活动负责。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认真执行财会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审核重大财务事项,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七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必须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非独立核算所属项目部财务应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政策法规,执行水投房地产公司的有关规定,接受水投生态集团公司的财务监督。第八条水投房地产公司的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出纳员、记帐人员、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分工明确,做到相互分离、相互监督、相互制约。重大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以及互相监督制约的程序要合理、明确和完善。

  第九条水投房地产公司的财会人员要有国家规定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符合所在单位对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的任职要求。

  第十条财会人员在工作中贯彻“工作有效率,核算要精准,管理上水平”的指导思想。财会人员应当熟悉所在单位的经营情况,真实、客观地反映本单位经济业务事项,提出合理化建议,做好领导参谋。

  第十一条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领导报告。公司支持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

  第十三条财务预算是一个综合性的财务计划,通过对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

  第十四条水投房地产公司财物实行预算管理,所属项目部的财务预算应围绕水投房地产公司年度经营预算开展。

  第十五条编制公司财务预算,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进行。按照下达目标、编制上报、审查平衡、审议批准、下达执行等编制程序进行编制,并制定详细的财务预算编制政策。

  第十六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必须建立财务预算报告制度,并按季度上报江西省水投生态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审核批准。

  第四章资金管理

  第十七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对及所属项目部的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

  第十八条水投房地产公司财务部为资金集中管理的执行机构,负责办理公司及所属项目部资金管理工作,对所属项目部的资金管理进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所属项目部财务部门作为资金集中管理的配合执行机构,在水投房地产公司财务部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办理本公司的资金结算和资金管理工作。第十九条配合江西省水投生态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立统一的跨银行的资金集中结算平台,与银行网银系统对接。

  第二十条水投房地产公司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报江西省水投生态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审批生效。

  第二十一条按照国家关于基本建设资金管理有关办法,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门的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门核算。

  第二十二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开设银行账户须经江西省水投生态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批准,不得私自开设账户;原已开设的银行账户报江西省水投生态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纳入银行网银系统进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二十三条支票由出纳员保管。出纳员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

  第二十四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1。职员工资、津贴、奖金;2个人劳务报酬;3预支出差人员的差旅费;

  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定为2000元;5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除上述内容外,财务人员支付款项,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公司购买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应采取转帐结算方式。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现金借款单》,办理相关签批手续后,由出纳付款。超过还款期限(一年)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第二十五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收支情况。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第二十六条监督检查:

  1、水投房地产公司为资金的控制监督部门,对资金收入、支出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控制、监督,严禁资金体外循环、坐收坐支和公款私存等现象。

  2、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资金业务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五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

  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由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的职能管理部门进行实物管理,财务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核算。

  第二十九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固定资产应设立台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做到一物一卡,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清查(至少半年清查一次),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

  第三十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原则上按照江西省水投生态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采用统一方法核算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残值率为5%。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5—30年;

  (二)船舶、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船舶以外的运输工具,为5—8年;

  (五)电子及其他设备,为5年。

  第三十一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根据固定资产实物的增减(购置、报废、盘盈、盘亏、毁损等)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二条固定资产应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以及修理,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对固定资产的维护和管理应建立岗位责任制度,落实到人。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失和毁坏的,应及时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六章费用管理

  第三十四条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一定会计期间会计主体经济利益的减少是损益表要素之一。

  第三十五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利息支出。指公司以负债形式为经营活动筹集的各类资金,按国家规定利率提取的应付利息。

  2、固定资产折旧。指公司按国家规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

  3、业务招待费。指公司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业务交际费用。业务招待费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抵扣范围内掌握使用。

  4、业务宣传费。指公司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

  5、各种准备金。公司的准备金包括坏账准备金和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

  6、管理费。指公司行政管理部门为开展投资业务及经营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职工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劳动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差旅费、董事会会费、咨询费、税金等。第三十六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的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委托贷款手续费,一律据实列支,不得预提;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一次支付、分期摊销的待摊费用,应分期摊入成本费用。分摊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第三十七条严格划分费用开支界限,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列入费用的不在费用中开支。

  第三十八条除工资及各种补贴外,其它费用一律凭账单和发票报销。凡不符合财务规定的票据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丢失单据的,原则上不予报销。

  第七章财务报告制度

  第三十九条财务报告是指公司对外对内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

  第四十条财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报告。

  (一)年度、半年度财务报告应当包括:

  1、财务报表;

  2、财务报表附注;

  3、财务情况说明书。年度、半年度财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二)季度、月度财务报告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第四十一条水投房地产公司按规定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第四十二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项目部个别的财务报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合并各项目数额编制,并要求:

  1、对项目部的长期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核算;

  2、采用的会计政策,应与水投房地产公司保持一致,如不一致,按水投房地产公司会计政策调整报表。

  第四十三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应当依照本办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会计报表中各项会计要素进行合理的确认和计量,不得随意改变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标准。

  第四十四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应当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和内容,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财务报表,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不得漏报或者任意取舍。

  第四十五条财务报表应依次编写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司章,并由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编报人签名。财务报表均应及时留档,未经审批及公开披露,不得泄露给任何机关团体或个人。

  第八章财务档案管理

  第四十六条财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和财务计划、财务决策等财务信息资料。

  第四十七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每年形成的财务档案,都应由财务部门相应人员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交专人负责保管。第四十八条财务档案必须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禁毁损和泄密。第四十九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保存的财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给外单位使用。如有特殊需要,需经相关领导批准。

  第五十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财务档案保管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财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由财务部门提出销毁意见,编制财务档案销毁清册,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由财务部门和办公室共同派员监销,销毁后相关人员在销毁清单上签名盖章,并将销毁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对其中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为止。

  第九章操作流程

  第五十一条财务审批报销流程经理按照审批权限负责公司各项支出的最终审批;财务部负责根据公司资金及预算情况及对公司各项支出票据的有效性、支出是否为预算内资金进行审核及支付。审批权限:公司各项支出审批采用分级授权制。具体审批权限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特殊授权,具体按授权文件执行。各部门进行各项费用支出时需先进行书面申请,申请时应明确说明支出的原因、目的、使用时间及支出数额(具体数额无法确定的,应写明限额)等主要内容。各部门在计划内临时性零星费用,如业务招待费、办公费等支出可不进行书面申请,但必须在费用发生前以口头方式向有审批权限的上级领导请示,经同意支出后,应在一周内办理完毕报销手续。经办人按照发生业务内容填写《费用报销单》或《借款单》、《付款申请单》,同时附有符合财务制度的原始发票、收据、合同付款审批单、预算表、申请报告等附件。经办人填写申请报告或《费用报销单》时应明确填写付款时间、部门、事由、经办人及支出金额的大小写等主要内容,并在发票背面签名。各级审批人员在审核时,应对票据上的书写与公章是否清楚明晰,项目填写是否齐全,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发票内容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后附的单据是否符合财务规定进行审核。财务部在执行报销手续时,应对票据是否符合财务制度、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进行审查,经审查后,对完全符合规定的,给予报销,不符合规定的,应告知经办部门重新补齐票据或补办手续,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对符合规定要求的《费用报销单》由财务部经理复核后,由部门主管领导按照审批权限逐级进行审批。各部门依据逐级审批后的《借款单》或《付款申请单》,到财务部出纳处办理支票或现金领用手续。各部门申请报销的,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逐级进行审批后到财务部出纳处办理支票或现金领用手续。单据所载内容必须是与出票单位经营范围一致(委托税务机关所开的发票除外);单据所载金额必须大小写一致,金额正确,不得涂改;付款单位、经办人、开票人、项目等内容必须填写齐全;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单据为不合法的单据,不予报销。报销人(经办人)应按照规定用途使用报销凭证。报销凭证填制的基本规范

  1、必须用黑色、蓝色碳素笔或钢笔填写;

  2、有关审批、登记、审核人员签字必须齐全;

  3、报销人(经办人)、审批签字人应属全名且书写可辨认;

  4、填写必须工整,金额不得涂改,小写使用阿拉伯数字,即“1、2、3、4、5、6、7、8、9、0”,在数字前面加币种符号,如为人民币为“ ”,美元为“$”。大写按照人民币相应的汉字表示,即“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等,并在最大金额位数前空白处加满“零”或“”封口。如为外币,应加上相应的“美元”、“欧元”等货币名称。

  报销凭证附件数以原始单据的自然张数为准,凡与报销凭证中经济业务记录有关的每一张单据,都应作为报销凭证附件。但报销停车费、差旅车票等零散票券,可以粘贴在一张纸(票据粘贴单)上,作为一张附件,并在此注名张数。每张附件后报销人必须签名且注明日期。票据粘贴应整齐有序报销人(经办人)将所有单据错开粘贴在与报销凭证规格相等的另一张纸(票据粘贴单)上,并在左方留出两厘米的装订线,如单据张数多,可使用数张纸(票据粘贴单)粘贴;报销人(经办人)将粘贴后的原始单据与填制好的报销凭证粘贴在一起。对于填制不规范、不齐全的报销凭证以及未按照规定用途使用的报销凭证,计财部有权要求报销人(经办人)重新填制。所有报销的费用应在业务发生完毕后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第五十二条出差管理流程明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各级员工因公出差的报销标准,简化报销手续及流程,控制差旅费用,严格执行财务监督。本流程适用于公司经理以下在职员工出差费用的报销管理。经理负责公司人员出差申请的审批和出差费用报销的审批。人力资源部负责出差人员的审批手续及考勤备案。财务部负责对出差员工的差旅费标准进行复核,并对借款、出差票据进行核销。因工作需到外地出差人员,在出差前,应进行书面申请,填报《员工出差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经理审批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考勤备案。在《员工出差申请表》中应填写清楚如下事项:出差人姓名、出差事由、出差时间及天数、出差地点及路线、分项预算及预计总额等。对超出差旅费标准的,应在《员工出差申请表》的备注栏进行特别说明,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按高标准予以报销,否则多发生的费用由本人自行负担。出差人员的主管领导对出差人员的出差费用标准及天数进行审核。出差人员将审批备案后《员工出差申请表》做为附件,填写《借款单》,经逐级签批,持签批后的《借款单》在财务部办理出差备用金借款手续。员工返程后,应向人力资源部进行销假。员工返程后,应以书面形式向分管领导提交出差/考察报告。差旅费包含:出差期间发生的各种交通费、订票费、住宿费、办公费(如邮寄费、传真费、复印费、电话费、行李托运费等)。住宿费、交通费等未超标准的实报实销,超标准部分自行负担。因工作需要需延长在外地出差天数以致增加差旅费的,应提前申请增加费用经上级核准,返回后追加审批报销。凡未提前申请且未经批准同意的,增加部分费用由出差人员自行负担。对于按照公司规定享有通讯费用补贴的员工,在出差期间因正常工作需要发生的移动电话费用金额较大,且其当月通讯费用补贴不足以弥补其正常实际发生的费用时,可以附上通话记录、话费清单等经批准后予以据实核销。对于不享有通讯费用补贴的公司员工,在出差期间因正常工作需要发生的电话费用,可以凭通话记录、话费清单等经批准后予以据实核销。出差人员出差返回后,及时向主管领导提交出差报告,审核通过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将所有票据粘贴整齐后,逐级进行核销(参照《财务审批报销管理流程》执行)。出差报告审核不通过的,出差费用由出差人员自行承担。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制度修改和解释权归水投房地产公司。

  第五十四条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执行。

  第五十五条本制度经公司经理批准,报江西省水投生态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后实施。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8

  各个建筑公司,财务管理是工作中重要的部分,做好财务管理工作,首先要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呢以下是某建筑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财务部是公司从事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的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帐、分类帐、辅助帐及时记帐、结帐、对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帐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帐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帐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

  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⑴公司3000元以上的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董事长签字批准。如董事长不在公司,3000元以下可以由经理签字批准。

  ⑵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外单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⑶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董事长批准。

  ⑸往来款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

  ⑹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专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

  ⑴承包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并填写工程支付审批表。

  ⑵财务部审核后,报公司经理、董事长审批。

  ⑶公司经理、董事长审批同意后,财务对外付款。工程款的审批应按以上流程依次进行,不得空缺事后补签。如对已签部分有异议的可与相关人员沟通,有分歧的报领导解决,禁止压单行为。

  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董事长批准。

  4、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a房租标准: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60元/日。

  b出差补贴:市内补贴每人20元/日,市外补贴每人25元/日。

  c职工出差来回车费实报实销,出租车不在报销范围内。

  d驾驶员出差补贴按每天30元计算。

  ⑷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后支付。

  5、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⑴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帐的方式结算。

  ⑵公司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帐登记使用。

  6、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

  ⑵办公室财产台帐为财务部附设帐册。

  ⑶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懂事长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⑷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劳资管理部门制定,经懂事长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7、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⑴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⑵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报懂事长签字,并按本章第1条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⑶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⑷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帐收据给经办人。

  ⑸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

  ⑹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⑺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董事长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还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⑴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⑵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5、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于每月1到3日,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每月5日内送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6,工程决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⑶大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设计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上述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商品房由工程部,销售部办理竣工房交接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凭交楼入库手续办理竣工房成本结算。

  第三章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⑴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⑶凡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⑶办公室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帐,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⑴办公室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⑵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帐。

  ⑶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办公室审批,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帐。

  ⑸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⑴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⑵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⑷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⑸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主管工程和财务领导审核。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9

  1.日常财务管理

  1.1日常财务业务管理

  1.企业一切经营、劳务、中介、咨询等各种经济收入(含代管代收资金),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的,都一律归综合部财务人员统一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扣留、转移。

  2.综合部参与制订财务收支预算计划,从会计、税务、金融政策等方面提供建议,保障企业的经营发展和经济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

  3.严格做到收支两条线。一切收入和支出均分别按规定在综合部财务人员处办理,杜绝自收自支、以收代支的现象。

  1.2日常财务决算管理

  1.每月根据会计账簿记录的资料,通过整理分析、总结,全面系统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经营情况,由财务主管会计及时向总经理汇报企业财务状况。

  2.定期开展经济活动分析,使会计报表、会计资料在企业管理中发挥作用。

  3.财务负责编报各类会计报表,于每月10日前将报表呈交总经理。

  4.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视情况每日库存现金5000元以下),超过限额的库存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挪用现金。

  1.3会计人员管理

  1.公司会计人员必须有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会计职称。且必须是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2.会计人员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制度和财经方针、政策,维护企业利益,对经济活动进行严格核算、监督。

  3.会计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乐于奉献,有主人翁精神,对财务信息及商业机密高度保密,廉洁奉公,实事求是。

  4.会计人员必须努力钻研业务,不断丰富会计理论知识,提高业务工作能力,熟练运用计算技术和分析方法,做好本职工作。

  5.加强对会计工作的指导,组织会计人员的学习,积极参加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会计人员做到相对稳定。会计人员因故离职时,要办好交接手续,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离任或离职会计人员需进行考核和审计。

  2.会计凭证和账薄管理

  2.1原始凭证管理

  1.原始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原始凭证的取得必须真实、有效、正确、完整。

  2.原始凭证的使用要求:

  (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印章。

  (2)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其本人的签名或盖章。

  (3)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和企业主要领导的签名或盖章。

  (4)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企业的印章;。

  (5)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和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6)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7)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

  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号。

  3.按规定应该使用网络电子发票、税控机打发票或定额发票的必须按其规定办理。

  4.凭证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并保存,不得撕毁或遗失。

  5.经批准的经济业务,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将批准文件复印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

  6.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7.已审核的原始凭证需有审核人签字并注明审核日期。

  2.2记账凭证管理

  1.记账凭证是根据原始凭证的经济内容确定会计科目作为记账依据。

  2.会计人员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3.填制记账凭证时,应当对记账凭证进行连续编号。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

  4.填制记账凭证应包括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以及填制人、稽核人、记账人、财务负责人等内容。

  5.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或者附原始凭证复印件。

  6.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本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当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即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和费用分摊情况等。

  7.已登账的凭证,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应调整相关科目;发现以前年度《记账凭证》有错误的,损益类的应当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用蓝字更正。

  8.记账凭证填制完毕后,如有空行,应当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画线注销。实行账务电算化后,计算机打印的记账凭证不必在空行处画线注销。

  9.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财务人员需设置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微信明细账、支付宝明细账、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固定资产台账等账册。

  3.货币资金管理

  3.1现金管理

  1.现金管理必须遵循钱账分管,钱票分管原则,会计管账,出纳管钱。

  2.为保证公司经营工作的正常进行,必须保持适量的库存现金,库存现金每日不能超出5000元,超出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账户。

  3.公司现金必须存放综合部保险柜内。

  4.出纳必须确保现金的安全,防止遗失、偷窃。

  5.严禁以收抵支,收支必须分开。

  6.严禁其他单位和个人在我公司套取现金。

  7.严禁以白条或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8.严禁私设小钱柜,不得将长款存放一边,脱离账务监督。

  9.严禁将公款携带至自己家中存放保管,严禁挪用公款。

  10.出纳必须根据经办人签字、负责人审核、会计审核、总经理审批的凭据付款。

  11.出纳不得擅自将公款借给员工,借款必须有总经理批准签字,并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12.出纳人员要认真、逐笔、顺序登记好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每天业务终了,应核对账、款是否相符。

  13.综合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人员的库存现金进行清查盘点,如有长短款,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3.2银行存款管理

  1.根据公司的资金性质,分别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户和一般存款户。

  2.销售及其他业务收入的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生产经营所需要的现金可从银行存款中支取。

  3.严格执行结算业务中超过限额(500元以上)实行银行存款转账结算的规定。

  4.任何人不得将公司银行存款账户出租出借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5.建立银行存款日记账簿,由出纳逐日逐笔核算银行存款的收支业务,及时结出银行存款余额,防止开空头支票。

  6.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逐日逐笔与银行核对账目,防止错账乱账,造成公司财产损失。

  7.预备银行的印鉴章由出纳和主管会计分管,不得一人兼办。

  8.严禁在任何空白纸张上加盖银行账户印鉴。

  9.加强对银行账户、网银U盾、密码及其他账户的保密工作,一律不得外泄。

  10.定期对银行账户进行清理,对于半年内不使用、不需用的银行账户应及时予以注销。

  4.财务预算管理

  1.公司财务预算要根据发展规划和全年运营项目进行全面预算,资金计划作为预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部分财务预算的具体体现。

  2.公司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编制每月用款计划,于每月23日前将次月用款计划报至综合部负责人。由综合部汇总编制公司月度资金开支计划经总经理确认上报投资公司审批。财务以最终审批的资金开支计划作为各部门当月的付款依据,严格按决算或合同付款。

  3.对计划内支付的款项必须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会计审核,最后报总经理批准执行。对超出计划的款项不予支付,特殊情况需要支付款项需由各部门负责人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增补单,经总经理审核,呈报投资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4.财务人员受理按程序签批完整的《付款申请书》、《费用报销单》办理付款时如按合同已超付或当月没有用款计划,财务部有权拒付,一旦造成超付或误付,财务人员要负全额追讨或赔付责任。

  5.财务付款原则上必须取得发票,要求一款一票。即按照本次付款额度取得等额发票,减少往来账的重复处理,及时真实地反映成本费用。不同行业可以索取该行业的专用发票,但不得收取假票或废票。凡收取了假票、废票或不应有的白条报账,财务人员要承担相应责任。

  5.费用支出及报销管理

  5.1费用项目

  费用项目主要包含:工资、员工福利、业务招待费、办理手续上缴的各项规费、办公费、差旅费、通讯费、交通费、广告费,固定资产、培训费等,综合部是费用控制的责任部门。

  (1)工资开支:工资开支按公司规定执行,每月6日(遇节假日提前或顺延)由综合部制表,经总经理批准后发放。发放工资时应将月份的'考核或奖励一并增、减后据实发放,现金领款时要有本人签字认领。本月工资如有变动以总经理签字的工资变动表为准。

  (2)员工福利:员工福利开支按公司规定执行,在节日前由综合部制表,经总经理批准后发放。领款时要由员工本人签字认领。福利明细如有变动以总经理签字的工资变动表为准。

  (3)业务招待费:各部门如有业务招待需求,提前通过OA提交《业务招待申请》请示总经理,经批准后方可招待。报销时须凭用餐发票及OA签批的《业务招待申请》到财务审报,超出限额部分需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全报。

  (4)办公费:办公费用包含办公用品、办公耗材、低值易耗品等费用。办公费由综合部统一管理和控制,财务人员对报销费用进行必要的审核。

  (5)差旅费:差旅费是指在十堰市城区以外的地区的出差费用。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外出,需在OA上提交《出差申请》请示总经理,经批准后方可出差。期间发生的差旅费用实报实销,具体报销标准按照差旅费相关规定执行。

  (6)通讯费:包含公司固定电话费和个人通讯费,固定电话使用及费用支出由综合部统一管理。

  (7)交通费:员工因工作需要产生的交通费用由各部门负责人管理审核,每月有交通费补助的人员不得在补助外再次报销交通费。

  (8)广告费:市场运营组是广告费的管理与控制的主要责任部门,广告费用和其它费用一并列入计划管理,费用原则上不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限额。市场运营组根据年初审批的收支预算确定的广告投入总额,逐步按方案明细实施,并根据进度按月编报用款计划。

  (9)固定资产:各部门因办公需要购置的固定资产,先由本部门领导确认,综合部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置相关固定资产,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10)培训费:由公司委派外出学习的,培训费用由公司全额承担。

  5.2借款管理规定

  1.公司内部使用经费可事先通过办理借款手续取得,非因公使用经费不予借款。

  2.凡借款均由经办人填写《借款单》,简要说明借款理由、借款期限及还款时间,一律报总经理审批后,递交财务办理。

  3.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OA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后3个工作日内凭《差旅费报销单》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4.公司内部人员办理涉外业务借款如因紧急事项必须借款时,遇总经理不在,由借款部门负责人或借款人电话向总经理报告借款情况并阐明事由,总经理同意并告知财务后支付,事后补办签批手续。

  5.员工借款不得超过2000元,经理借款原则上不得超过5000元,试用期员工、实习生、非正式员工不得借款。

  6.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

  7.借款使用遵循“专款专用“原则。借款人应于款项借出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冲账或还款手续,如遇外出情况,可顺延5个工作日办理,逾期未办理冲账或还款手续的从当月工资中予以扣回。

  5.3费用报销规定

  1.报销费用实行三级审核和一级审批,即报销单据由报销人填制(报销人、费用类别、金额、单据数量)并初审;部门负责人二级审核,负责内容的真实性;综合部财务人员进行三级审核,负责原始票据的真伪、完整性及费用的合理性,最后报总经理审批。

  2.总经理的费用报销计划内的报柳投公司总经理审批,计划外的需按增补用款流程办理增补手续后方可报销。

  3.费用报销实行计划管理,当月资金开支计划内的费用报销由总经理审批,超出计划不予报销。

  4.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填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6.合同管理

  1.财务人员作为费用管控部门,负责合同款项的支付及收取,应建立合同台账,避免遗失,借阅签字,限期归还。

  2.在审核收款业务类合同时,要明确合同金额、收款周期、开票开具要求,把控回款进度,依据合同方要求规范开具发票。

  3.在审核支付业务类合同,要明确合同主体、标的产品、合同金额,把控付款进度。合同所需要提供的发票原则上一款一票,但发票额不得低于付款额的90%。

  7.纳税管理

  1.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必须从公司战略、经营以及理财三个层面考虑,综合立体地进行思维,通过对公司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减轻纳税负担、降低企业纳税成本。

  2.纳税是企业应尽的义务和社会责任,要分清企业必须缴纳的税费、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税收筹划与纳税协调一致的原则。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0

  为确保学院管好用好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预算管理的内容

  学院预算指根据学院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入支出计划,在每年开始前编制,预算的内容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学院实行预算管理制度,学院所有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教育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及其他收入都要纳入学院的收入预算。学院的所有支出,包括学院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学院发展支出等必须纳入学院的支出预算。

  学院实行《部门预算》与《学院内部管理预算》相结合,首先根据学院教育事业及发展情况,编制《学院内部管理预算》,然后再将其转化为上报上级的“一上”《部门预算》,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以上报上级“二上”《部门预算》为依据,再细化编制《学院内部管理预算》,依据其进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二、预算管理机构

  学院成立预算管理领导小组。

  院长任组长,党委书记任副组长,委员由学院副院级领导组成。在学院财务处设预算管理办公室,财务处长兼办公室主任,成员为财务处有关会计。

  预算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预算方案、各预算管理责任中心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进行审定,并对预算执行情况提出考核意见。

  为保证预算的执行,落实预算管理的责任,学院确定预算管理责任中心,对预算的执行负责。

  根据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学院规模,学院预算实行“院长统一领导,资金分块管理”的管理模式,为此,学院划分为:院级预算管理责任中心,由院长负责,对学院全部收入、支出进行管理,并对学院资金进行分块分工管理。教学管理责任中心,由教学院长负责分块的教学资金的收支管理。学生管理责任中心,由党委副书记负责划块的学生支出、学费收入的管理。后勤工作、招生就业、学院发展责任中心,由学院后勤招生就业副院长负责分块资金的管理。党务工作及宣传责任中心,由党委书记负责分块的资金管理。成人教育、图书馆、科技处责任中心,由纪委书记负责相应的分块资金管理。

  三、预算的编制

  (一)预算编制原则

  编制预算要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保证重点,统筹兼顾,持续发展”的`原则。收入预算要坚持积极稳妥,多渠道筹措资金;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确保各项事业的健康、持续、和谐发展。

  (二)预算编制程序和方法

  由学院财务处根据各部门、各责任中心提供的收支计划,提出《学院内部管理预算》建议方案,汇总初步平衡,送院长审查,然后反馈给各预算管理责任中心,再次修改后,送财务处汇总,院长审查平衡,提交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审批,据此编制上报上级的“一上”《部门预算》,再根据上报上级的“二上”《部门预算》,细化编制《学院内部管理预算》,并按其进行学院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编制预算要从学院的实际工作出发,以年度工作计划为基础、依据学院中长期规划进行编制;编制方法主要以业务预算为主,采用零基预算,滚动预算编制等方法。

  《学院内部管理预算》的具体内容及编制分工:

  1)学院人员支出预算由人事部门根据职工工资标准、工作量进行编制,人员支出包括统发工资、统发津贴、教师课时费和管理后勤职工工作量工资、职务津贴、加班工资、外返聘人员工资、各种社会保险支出、职工福利支出、离退休人员支出、遗属及抚恤支出等。

  2)学院教学支出预算由教务部门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编制,包括图书资料购置费、实验实训设备购置费、实验室维持费和实验用耗材、体育维持费、调职教研费、实习费用、资料讲义费、学生补考成本、教学活动费等。

  3)学生费用预算由学生处根据学生助学金支出、学生活动要求编制;

  4)招生就业支出由招生就业处提出预算;

  5)后勤、学院发展支出预算由院领导决策后由总务部门编制预算;

  6)党务工作及宣传费用由党委办公室编制预算;

  7)日常公用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由财务部门编制;各业务处室编制的年度预算交分管院领导(责任中心负责人)审查后送财务部门汇总。

  四、预算的执行

  各预算管理责任中心要保证分管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管好用好分块资金,确保预算执行。

  为了保证预算的顺利执行,财务部门必须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在编制上报上级的财务月报表的同时,按月及时提供《学院内部管理预算执行报表》,送达各预算管理责任中心负责人。

  五、预算的调整

  由预算责任中心提出调整申请,财务处负责汇总,提交院长审查。

  预算实行分级调整,对于10万元以下(不包括10万元)的预算由院长批准调整,10-30万元(不包括30万元)由院长办公会批准,30万元以上经预算管理领导小组批准。

  预算调整时间:原则上半年作一次调整,结合学院实际具体定为上学期放暑假前。

  六、预算的分析、考核和监督

  财务部门在按月提供的《学校内部管理预算执行报表》中应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出现偏差的原因、改进措施。分析当年年度执行资料,总结预算管理经验,为下一年编制预算提供重要资料,使预算管理更上一台阶。年末,根据《学校内部预算管理预算执行报表》,由院长、学院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对各预责任中心进行业绩评价,充分调动各责任中心的管理积极性。

  学院实行院务公开制度,每月初由院长向预算管理委员会通报上月及本年累计预算执行情况,每年年初,院长在全院职工大会公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同时公布当年预算。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1

  一、为规范我公司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制度,有效运作资产,积极增收节支,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严格按公司法、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业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根据公司管理会计核算的具体要求设置公司财务部,内设财务会计,出纳员,责任明确,分工协作,共同搞好企业财务工作。

  三、公司内部建立必要的内部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对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进行登记。

  四、公司财会人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正确进行会计核算与监督。

  五、本公司遵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和银行结算办法,建立现金管理办法。

  六、财务部对各种应收款及预付款加强核算、管理,控制限额,确定回收时间,确保企业管理循环和周转及时清算和催收。

  七、严格流动资金管理,确定最佳现金余额,避免现金闲置,保证现金安全。不准将公司收入的现金直接支付,坐支现金,职工的工资、福利、津贴用现金结算,其他结算必须用转帐结算。

  八、公司职工有困难需要借款的,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注明个人用途,公司给予不超过个人二个月的工资为借款依据,并且及时还清借款,否则下次不予借支。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2

  为了规范公司借款管理制度,督促借款人及时归还,使公司财务报表上反映的费用和利润精确,避免公司的资金损失和沉淀,根据公司财务制度特制定此制度。

  一、借款条件:

  公司员工在处理业务往来、采购物资、出差、参加会议等各种业务时,经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财务-总经理签批后,可暂时向公司借款。

  二、借款原则:

  实行“前清后借,前不清后不借”原则,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特批方可借款。

  三、借款程序

  借款单需填列借款人、借款部门、借款事由、借款日期、借款金额、还款日期等内容;借款单由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后,出纳员方可办理款项支付。

  四、还款期限

  1、经办人的结算时间为五天(从借款日算起,如遇休息日可顺延)。

  2、借款人处理完业务回公司后五天内,必须到财务部报销,冲抵借款。

  3、差旅费报销应于出差返回后四日内办理。

  4、备用金借款结算时间为一月。

  五、借款定额

  各部门因业务往来或采购物资所需的借款定额不得超过该项业务预算的10%;出差或参加会议所需的借款不得超过预算的20%;各部门备用金的借款定额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工资总额。

  六、冲销原借款的.费用报销及款项支付,应在填制凭证时注明“冲销借款”.财务人员应认真核对开支内容与原借款单上注明的用途是否相符,如不符,有权拒绝支付。

  七、其他借款

  公司员工因个人原因需向公司借款的,借款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当月工资的总额,归还日期不得超过1个月,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

  八、财务监督

  财务部每月底应根据员工欠款情况,列出明细,报总经理、部门负责人,并发出催款通知书,通知借款人限期到财务部结算,逾期仍未报销者,则由财务部每天按借款总额的1%计算罚息,并在工资中扣缴。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3

  一、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理顺财务管理关系,明确财务人员的职责、强化财务管理的功能,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特指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

  二、财务管理体系

  第一条公司按照统一管理、分级核算的原则,设置和健全财务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财务人员,并按岗位责任制从事财务管理工作。

  第二条公司财务管理体系:公司董事长、总裁领导财务会计机构、财会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等有关财务会计法规制度及本制度。公司总裁对公司财务活动实行统一领导,负责组织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即

  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财务部

  第三条财务总监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受董事长和总裁的委托全面负责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工作,直接对总裁和董事长负责。各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本公司直接委派;子公司财务部接受本公司财务部的业务领导。

  三、公司会计政策

  第一条会计准则及制度

  自xxxx年xxxx月xxxx日起本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发的新会计准则,即《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第二条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除按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外,各项资产均按取得时的历史(实际)成本入账,如果以后发生资产减值,则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公允价值计量。

  第三条会计年度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xxxx月xxxx日起至xxxx月xxxx日止。

  第四条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五条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第六条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发生外币业务时,外币金额按交易发生日的市场汇价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入账,期末按照下列方法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

  (1)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外币汇兑损益除与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其余均计入当期损益。

  第七条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

  (1)分类:金融工具分为下列五类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负债、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b.持有至到期投资;

  c.货款和应收款项;

  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e.其他金融负债。

  (2)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将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b.持有至到期投资: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发放债券利息的,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持有期间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c.应收款项: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入账金额。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取得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融。支付的价款中包含了已宣告发放的债券利息或现金股利的,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e.其他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入账金额,除《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三种情况外,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主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a.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活跃市场中的报价应当用于确定其公允价值。

  b.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企业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c.初始取得或源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应当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d.企业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应当使用合同条款和特征在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市场收益率作为折现率。没有标明利率的短期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的现值与实际交易价格相差很小的,可以按照实际交易价格计量。

  (4)金融资产减值的处理

  期末,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

  a.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b.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经单项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并确认减值损失。在确认减值损失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减值损失。

  第八条应收款项坏账确认标准、坏账损失核算方法的核算方法

  (1)坏账确认的标准

  因债务人破产,依照法律程序清偿后,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因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供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并且有确凿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的应收款项。

  (2)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

  公司根据期末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在期末分析其可收回性。对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债务关联方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并且不准备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或无其他收回方式的,则对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对剩余应收款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如下:

  应收款项账龄计提比例

  1年内xxxx%

  1至2年xxxx%

  2至3年xxxx%

  3年以上xxxx%

  第九条存货核算方法

  (1)本公司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销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资等,包括开发成本、出租开发产品、开发产品、周转房、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等

  (2)存货计量: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应计入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处理。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开发成本和开发产品的成本包括土地成本、前期开发费用、建筑成本、公共配套支出、资本化的利息、其他直接和间接开发费用,开发产品成本结转时按实际成本核算;库存材料和库存商品结转成本时按加权平均法核算;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核算成本。

  (3)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4)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a.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应当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有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b.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以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第十条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计价政策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是指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公司按照成本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初始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应同时满足

  (1)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

  (2)公司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的标准、分类、计价、折旧政策

  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a.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b.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固定资产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提取折旧。但对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按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即固定资产原值减去累计折旧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以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各类固定资产的估计残值率、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使用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255%3.8%

  机器设备105%9.5%

  电子设备55%19%

  运输工具55%19%

  办公设备55%19%

  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期末,公司按固定资产的减值迹象判断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当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则按单项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均不再转回。与固定资产有关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二条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以实际成本计价。其中为工程建设项目而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和外币折算差额在固定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前计入工程成本。在建工程在达到预计使用状态之日起不论工程是否办理竣工决算均转入固定资产,对于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待办理完毕后再作调整。期末,公司按在建工程的减值迹象判断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当在建工程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则按单项工程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均不再转回。

  第十三条无形资产计价、摊销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其实际成本按实际支付的价款确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果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上述规定处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期末,公司按无形资产的减值迹象判断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当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则按其差额提取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均不再转回。

  第十四条资产组的认定

  资产组,是指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公司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作为资产组的认定标准。同时,在认定资产组时,充分考虑公司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如果几项资产的组合生产的产品(或者其他产出)存在活跃市场的,即使部分或者所有这些产品(或者其他产出)均供内部使用,在符合资产组认定标准的前提下,可将这几项资产的组合认定为一个资产组。如果资产组的现金流入受内部转移价格的影响,则按照公司管理层在公平交易中对未来价格的最佳估计数来确定资产组的未来现金流量。资产组一经确定,各个会计期间均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五条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按以下原则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d.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e.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

  (3)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a.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时,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该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b.权益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如果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时,公司将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按长期投资的减值迹象判断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当长期投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则按其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均不再转回。

  第十六条商誉

  商誉是指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下,购买方的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初始确认后的商誉,应当以其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则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则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均不再转回。

  第十七条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长期待摊费用在相关项目的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第十八条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因借款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开始资本化:

  a.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b.借款费用已发生;

  c.为使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期间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借款费用,满足上述资本化条件的,在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所发生的,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后所发生的,于发生当期直接计入财务费用。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a.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b.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第十九条收入实现的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

  在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对于外购房地产开发产品的销售,以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对于自行开发的房地产开发产品的销售,以完工并验收合格、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销售合同,将开发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者,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并符合上述销售产品收入确认的其他条件时确认。

  (2)提供劳务:在资产负债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的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a.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b.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经营租赁收入金额,在能够合理估计合同能完整履行的情况下,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分摊确认;如未能合理估计合同履行情况下,按照实际收取的租金金额确认。

  第二十条租赁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第二十一条政府补助

  确认原则: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予以确认: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计量: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会计处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二条所得税

  所得税按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公司在取得资产、负债时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按照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公司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期末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第二十三条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不同合并方式的会计处理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公司编制合并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被合并方的各项资产、负债,按其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利润表包括参与合并各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所发生的.收入、费用和利润。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合并现金流量表包括参与合并各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现金流量。

  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其次在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公司将其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如果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也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3)合并程序及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公司编制。公司统一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使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公司保持一致。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遵循重要性原则,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内部往来、内部交易及权益性投资项目。

  四、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条会计内部控制是指本公司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第二条会计内部控制基本目标

  (1)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3)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三条会计内部控制基本原则

  (1)会计内部控制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2)会计内部控制约束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会计内部控制的权力。

  (3)会计内部控制涵盖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4)会计内部控制保证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5)会计内部控制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6)会计内部控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第四条会计内部控制的内容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对外投资、项目、采购与付款、筹资、销售与收款、成本费用、担保等经济业务的会计控制。

  第五条公司对货币资金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相互制约,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

  第六条公司建立实物资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度,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盘点、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防止各种实物资产被盗、毁损和流失。

  第七条公司建立对外投资决策机制和程序,通过实行重大投资决策集体审议联签等责任制度,加强投资项目立项、评估、决策、实施、投资处置等环节的会计控制。

  第八条公司建立项目决策程序,明确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建立项目投资决策的责任制度,加强项目的预算、招投标、质量管理等环节的会计控制,防范决策

  第九条公司合理设置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机构和岗位,建立和完善采购与付款的会计控制程序,加强请购、审批、合同订立、采购、验收、付款等环节的会计控制,堵塞采购环节的漏洞,减少采购风险。

  第十条公司加强对筹资活动的会计控制,合理确定筹资规模和筹资结构、选择筹资方式,降低资金成本,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确保筹措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第十一条公司在制定商品或劳务等的定价原则、信用标准和条件、收款方式等销售政策时,充分发挥会计机构和人员的作用,加强合同订立、商品发出和账款回收的会计控制,避免或减少坏账损失。

  第十二条公司建立成本费用控制系统,做好成本费用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制定成本费用标准,分解成本费用指标,控制成本费用差异,考核成本费用指标的完成情况,落实奖罚措施,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三条公司加强对担保业务的会计控制,严格控制担保行为,建立担保决策程序和责任制度,明确担保原则、担保标准和条件、担保责任等相关内容,加强对担保合同订立的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被担保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防范潜在风险,避免或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第十四条会计内部控制的方法主要包括: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授权批准控制、会计系统控制、预算控制、财产保全控制、风险控制、内部报告控制、电子信息技术控制等。

  第十五条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要求公司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职务。

  第十六条授权批准控制要求公司明确规定涉及会计及相关工作的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内容,公司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第十七条会计系统控制要求公司依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适合本公司的会计制度,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保管和会计工作交接办法,实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

  第十八条预算控制要求公司加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考核等环节的管理,明确预算项目,建立预算标准,制度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及时分析和控制预算差异,采取改进措施,确保预算的执行。预算内资金实行责任人限额审批,限额以上资金实行集体审批。严格控制无预算的资金支出。

  第十九条财产保全控制要求公司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确保各种财产的安全完整。

  第二十条风险控制要求公司树立风险意识,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通过风险预警、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报告等措施,对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进行全面防范和控制。

  第二十一条内部报告控制要求公司建立和完善内部报告制度,全面反映经济活动情况,及时提供业务活动中的重要信息,增强内部管理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第二十二条电子信息技术控制要求运用电子信息技术手段建立会计内部控制系统,减少和消除人为操纵因素,确保会计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同时要加强对财务会计电子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

  第二十三条公司重视会计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工作,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门人员具体负责会计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会计内部控制的贯彻实施。会计内部控制检查的主要职责是:

  (1)对会计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2)写出检查报告,对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内部机构和岗位在内部控制上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建议。

  (3)对执行会计内部控制成效显著的内部机构和人员提出表彰建议,对违反会计内部控制的内部机构和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四条公司聘请中介机构或相关专业人员对本公司会计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进行评价,接受委托的中介机构或相关专业人员对委托公司会计内部控制中的重大缺陷提出书面报告。

  第二十五条财务部对会计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管理以全面预算管理为核心,实施“统一管理,分级控制,全员参与,增加效益”的管理原则。

  第二条预算管理的组织机构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的组织机构包括预算管理委员会、预算管理办公室及预算责任单位。预算管理委员会是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最高管理机构,以预算会议的形式审议各项预算事项。预算管理委员会组长由总裁兼任,委员会成员由副总裁、财务总监财务部、投资部、行政部各部门负责人及子公司负责人组成。预算管理办公室设在财务部,为处理全面预算管理日常事务的职能部门,预算办公室主任由财务总监兼任。预算责任单位是预算管理的执行层,由公司各部门和子公司组成。

  第三条预算管理体系包括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控制两个环节,涉及到公司所有部门及各子公司的各项业务和经营活动。

  第四条预算管理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制定的下年度经营总目标制定公司下年度经营预算目标;

  第五条预算管理办公室将年度经营预算目标先行分解到各部门,制定《部门预算目标纲要》,各部门按部门预算目标要求及实际情况制定部门预算;

  第六条预算管理办公室将各部门预算草案进行汇总并编制整体预算,由预算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逐级审批;

  第七条财务部及相关部门制定预算执行考核标准,由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后下发给各部门;

  第八条各部门若有超出预算支出项目,须报预算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批后执行;

  第九条预算管理办公室负责汇总各部门实际发生数据,并编制《月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表》,报财务总监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预算管理委员会每季度组织召开季度预算分析会议,决定考核、处理或修正季度预算意见;

  第十一条预算管理办公室汇总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在财务总监审核后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再上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二条预算编制方法

  公司预算编制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首先,由预算委员会提出公司的参考性目标,并逐级分解下达;然后,从各预算责任单位开始,依据公司参考性目标对本单位的要求,编制本单位预算,建立公司预算平台;最后,从这个平台出发,向上汇总成公司预算,向下细化出各预算责任单位内部各层级的预算。

  第十三条预算的分析

  每季度结束后,由预算管理办公室汇总并分析上季度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各部门对于本部门执行状况进行总结,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召集季度预算分析会,就预算执行状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且根据考核办法做出处理决定,对由于特殊事项而出现的超出预算情况进行分析,并对分季度预算做出局部调整或时间调整的决定。每年度结束后,对上年度全年情况进行总结,并将全年预算执行情况报董事会审议。

  第十四条预算调整

  预算责任单位应严格执行预算,不断调整预算偏差,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未经批准不得任意调整预算。因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的,主要指由于市场出现预测外大幅波动、国家宏观政策突然调整以及其他造成预算与实际严重不符的突发意外事件等。

  第十五条预算与绩效考核

  预算有关数据是关键业绩考核指标计算的数据来源,预算的执行情况应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体系。

  六、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现金的使用范围应符合国家《现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控制现金结算,超出结算起点的付款应通过银行结算;特殊情况下需要现金结算的,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公司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

  公司应在下列范围内支付现金:

  (一)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津贴、奖金及劳保福利等开支;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报销(或借支)的差旅费、业务费、修理费等;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公司董事长、总裁批准的其他特别支出。

  第二条各单位应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库存现金的限额以企业、单位3-5天的日常用量为准,凡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的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企业现金的存入及取出应派车辆接送,切实做好安全保卫措施。

  第三条收入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第四条现金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钱、账分管的原则。出纳与会计人员必须分清责任,实行相互制约,加强现金管理。

  第五条一切现金收入都应开具收款收据;出纳人员办理收款手续后,应加盖“现金收讫”字样。

  第六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经理审核、财务总监及总裁批准后提取。

  第七条一切现金支出都要有原始凭证,由经办人签名,经主管和有关人员审核后,出纳人员才能据以付款,在付款后,应加盖“现金付讫”字样,妥善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受理未按规定审批的付款业务,不得受理不完整、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八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并结出库存余额。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如出现长短款,应向财务负责人汇报,查明原因后及时处理。

  第九条不得用白条抵冲现金,不准因私借支现金,不准保存帐外现金,不得公款私存。

  第十条公司应安排出纳以外的其他人每月对出纳库存现金至少检查核对一次,验证帐实是否相符,情况异常时应进行突发性检查。

  第十一条银行账户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是公司为办理结算业务、资金信贷和现金收付而在相应金融机构开设的基本帐户、一般结算帐户和专用帐户。基本帐户:是公司为办理基本的、主要的资金结算、现金存取等业务而开立的主要帐户;一般结算帐户:是公司为方便资金结算业务而在就近的金融机构开立的基本帐户以外的辅助帐户;专用帐户:是公司为办理某些特殊业务或专门业务,按国家规定必须开立的某些有特殊用途的补充帐户。

  第十二条银行账户开立的管理程序:由财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申请,经财务部经理审核、报财务总监、总裁审批后,交由出纳人员具体办理。

  第十三条公司的银行账户仅供本公司收支结算使用,不得出借银行户头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

  第十四条因销售产品、提供劳务而获取的资金收入原则上只能通过基本账户办理;一般结算账户原则上只办理资金支付业务,其资金来源可以根据需要由基本账户划转。专用账户是根据需要为某种特殊业务而开立的。除办理规定的专项业务外,不得办理经营性的资金结算业务,专用账户应做到因特殊业务的开展而开立,因其结束而撤销,且业务结束后一个月内必须清理完毕;

  第十五条严格禁止用个人名义开立银行账户。

  第十六条各子公司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必须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定期检查银行账户的使用情况,在提报资金日报时,每周向本公司报送一次账户余额及使用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向本公司财务部汇报并妥善处理。

  第十七条本公司财务部可不定期对各子公司的银行账户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并将结果通报全公司。

  第十八条各企业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各开户行的户头进行清理、核对,对不再使用的帐户应及时办理销户手续。

  第十九条银行票据由出纳员专门负责,妥善保管,严防丢失、被盗。

  第二十条出纳员对收到的支票或银行汇票等票据应严格审查,以免收进假票或无效票。

  第二十一条公司除现金开支范围外的所有业务类、非业务类对外付款支出,应采用支票、汇票等银行结算方式。

  第二十二条公司的业务或日常费用付款,需预先领用支票的,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相关领导审批后,交由出纳办理,支票申请单中至少要列明用途、金额和收款单位,如无法明确金额的,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填写限额;暂无法明确收款单位的,交经办人在使用支票时填写。支票应分别加盖财务章及法人名章。经办人领用支票后,须在支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

  第二十三条空白支票由出纳统一保管,空白支票的保管视同现金。因故作废的支票,出纳须加盖作废印章,并登记保管,于年末列销毁清单,报财务负责人批准后予以销毁,销毁清单应存档备查。

  第二十四条如结算方式为汇票结算时,经办人将付款申请经相关领导签字后,交由出纳办理,填写银行汇票申请书,填明收款人名称、支付金额、申请人和申请日期等事项,并签章。出纳将汇票交经办人后,经办人在汇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经办人员采用汇票付款后,应及时将发票传递至财务部进行报销。

  第二十五条出纳员应逐日逐笔登记银行日记账,并每日结出余额。出纳应每月根据银行对帐单仔细核对和清理银行日记帐,查明未达帐项及其原因,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其说明。《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其说明应每年装订成册归档。

  第二十六条公司建立备用金审批制度。备用金主要用于各部门的经常性的、小金额的日常费用开支及其他零星开支。财务部门可根据业务情况,确定借支备用金的合理限额,严格控制职员借取大额备用金。

  第二十七条借支备用金需由经手人填写“借款单”,注明备用金金额、预计还款时间等,各部门的负责人审签后,由财务总监和总裁审批。

  第二十八条各部门备用金支出后,将有关票据按照报销程序交财务部报销,补足备用金。

  第二十九条至备用金使用期满,各部门应将备用金足额交回财务部,并由财务部重新核定备用金限额。

  第三十条职工出差及其他零星支出,可申请借款。

  第三十一条借款申请的程序为:

  1.经办人填写《借款申请单》,注明借款人、借款部门、借款用途、借款金额、预计还款日期。

  2.《借款申请单》须经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总裁审批。

  3.出纳根据审批后的《借款申请单》进行付款。

  第三十二条借支的款项应在业务完成后一周内报销或清还,对未按规定及时清还者,财务部门应通知人力资源部从借款人当期或下月工资中予以扣还;并不得批准其再次借款。超过三个月仍未清还且欠款超过1,000元者,提交所在部门和有关部门处理,并视同占用本单位资金,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计收利息。

  第三十三条职员调离时,原所在部门应督促还清各种借款,欠款未清者,人事等有关部门不得办理调离手续。

  第三十四条财务部门应逐月清理,并将借款结欠情况通报各有关部门和本人。

  七、费用报销管理办法

  第一条费用报销的程序为:

  1.经办人填写《费用报销单》,并附原始凭据,如为出差的,附原始凭证及出差报告,由经办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审签。

  2.根据费用的审批权限经相关领导审批。

  3.财务部门根据部门费用预算,审核是否超出费用预算,如超出预算,应将《费用报销单》返回给经办人填写《超预算说明》,本部门负责人审签,财务总监审签后,交总裁审批。

  4.出纳根据经审批的《费用报销单》付款或冲销借款,或注销支票。

  第二条所有申请报销的支出经过完整的验收、审核、批准手续,方可报销。经手人、业务审核、批准、财务审核原则上不能有同一人重复的情况。不准自审、自批自己开支的费用,一律呈报总裁或董事长审批。

  第三条付款批准人为财务总监,所有开支一律须经财务总监或其指定的财务人员审批后方能付款。

  第四条所有申请报销的支出必须附有正确及有效的票据来证实支出,支出证明/依据必须是正本,并加盖对方公章,复印件将不受理。发票、收据或其他证明文件必须附在报销凭证后。

  第五条各人自行支付、报销自己发生的费用。多人参加的活动(如用餐、乘坐出租车等),应由其中职级最高者报销。

  第六条对员工实行现金周报制度。上周发生的各项现金报销费用,应于本周内一次性填写“每周现金报销单”办理报销手续,一般不允许跨月报销。报支差旅费者,必须在出差回来后一周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第七条报销申请人首先将所有发票整理分类。定额小尺寸发票(如车票、餐饮发票)应分类粘贴在一张或多张票据粘贴单上,并在粘贴单上注明该类发票的张数及金额。购物发票应附手续完整的“固定资产验收报告”(固定资产),或由验收人在发票上签字证明(如办公用品等其他物资);车票/机票上应注明起讫地点、时间;所有接待、应酬费用原则上每次结账,不可以月结形式付款;发票应注明时间、地点、事由;填写《费用报销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副总裁复核后,送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第八条财务部核对金额是否准确、是否符合公司规定的开支标准、各类审批手续是否适当、单据粘贴是否规范等等。如果有疑问,或发现不应报销的项目,应及时向申请人落实及说明。财务部审核无误,经财务总监复核后,按审批权限规定,呈送总裁审批。未经财务部审核的报销单据,不得送总裁审批。

  第九条出纳员应及时通知报销申请人领款,付款时收款人应在收款栏签名及填写日期。付款之后出纳员应在发票、《费用报销单》盖上“现金付讫”章。

  八、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资产系指公司拥有的实物资产,主要指商业物业、存货与固定资产。

  第二条实物管理部门

  (1)商业物业,由本公司指定专门机构负责管理。

  (2)房屋建筑物、交通工具、办公设备,由公司总裁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所有资产的档案材料由公司总裁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定期归档。

  (4)财务部指定专人就各公司资产进行汇总登记,定期会同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盘点,并就盘点情况做出书面报告。

  第三条固定资产编号

  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资产管理部门管理,依其类别分类编号,并粘贴标签。

  第四条固定资产购置及登记

  (1)购置手续

  因工作业务需要,添置固定资产,应提出书面申请,报总裁审批,按审批后的标准、数量,由总裁办公室具体执行。购置后由资产管理部门验收签字,报财务部结算。

  (2)登记

  财务部在入账同时,应同时登记“固定资产卡片”,逐项目填列;

  第五条固定资产修理

  固定资产需要修理的,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总裁审批。修理完毕,经验收合格,财务部予以付款。

  第六条固定资产减损报废

  固定资产由于减损而报废的,由使用部门填写报废申请单,注明报废原因,送财务部签注处理意见,报总裁批准。财务部据此进行相应财务处理。

  第七条实物账册管理

  (1)存货明细账是记录实物的收入、发出、结存情况的重要账册,应按品种、规格登记,并妥善保管,年终装订成册,至少保管5年;

  (2)记账应有合法凭证,凭证应完整,并遵守以下规则:

  ①根据入库单记收入,根据出库单记发出,有关资料作为其附件,分别按顺序编号,作为记帐索引号,按月装订成册,以便月后查询。

  ②账面不准撕毁,遇有差错,可以划红线加盖私章校正。账面记帐严禁挖、补、刮、擦和用涂改液。

  ③账面记录采用永续盘存制,每次发生增减变动,及时结存余额。

  ④启用帐簿,应在帐簿封面载明公司名称、年度,在启用页上载明帐簿名称、启用时间,由记帐人员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⑤调动工作岗位时,应注明交接日期,并由移交人、交接人签名或盖章。

  第八条财产盘点方式

  (1)年终盘点

  财务部会同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于年度终了一个月内对投资性商业物业、存货、固定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盘点。

  (2)不定期抽点

  由财务部及公司指定部门,经领导批准,对公司财产进行不定期随机抽查。不定期抽点,以不预先通知为原则。

  第九条盘点人员及其职责

  (1)总盘人:由公司总裁担任,负责年度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2)主盘人:由财务总监担任,负责年中、月份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3)复盘人:由财务总监根据需要指定专人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监督。

  (4)盘点人:由公司财务部指派专人担任,负责点计数量。

  (5)会点人:由实物管理部门指派,负责会点及记录,与盘点人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6)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人员,应充分了解本身工作职责及应注意事项。

  第十条盘点报告

  (1)财务部应依“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填写差异原由,说明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及对策,报总裁签核。

  (2)盘点报告应于盘点结束后一周内呈报上级核阅。财务部依据审批后意见进行帐项调整。

  九、财务档案管理及保密制度

  第一条会计档案是指公司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材料。

  第二条财务部为会计档案主管部门。财务部对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保管两年。期满后原则上编造清册移交公司档案部门。

  第三条档案部门接受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拆封重新整理的,会同财务部和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第四条会计档案应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五条公司内查阅会计档案要按规定办理手续。上级机关或外单位需要查阅的,要经公司领导批准,且派专人陪同阅看;原件不得借出。

  第六条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可分人永久、定期二类。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起算。

  第七条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由公司档案或财务部提出销毁意见,并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经主管批准后销毁。对尚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和法律纠纷涉及的原始资料,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直至案件结束为止。

  第八条会计档案销毁时由财务和档案部门共同派员监销。会计档案销毁前,监销人应认真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并将监销情况上报有关领导。

  第九条各财务人员及其负责人不得在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的情况下将其掌握的经营意向、决策资料,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证件及会计载体等出借、出租或复印、拷贝给任何人使用。

  第十条任何人不得在未经财务总监批准的情况下出借或复印会计凭证、账薄、报表及报告。

  第十一条对于印章的使用,其专门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程序进行使用和登记,对于特殊事项,必须经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使用,并进行相应登记。

  第十二条对于财务保险柜、文件保密柜等财务专用设备,其使用人必须牢记使用密码,专人专用。

  第十三条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附则

  第一条本管理制度,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本公司董事会。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4

  一、管理制度的主要特征

  1、权威性。管理制度由具有权威的管理部门制定,在其适用范围内具有强制约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随意修改和违犯;

  2、完整性。一个组织的管理制度,必须包含所有执行事项,不能有所遗漏,如发现或新的执行事项产生,应相应的制定管理制度,确保所有事项“有法可依”;

  3、排它性。某种管理原则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与之相抵触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实行;特定范围内的普遍适用性。各种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适用范围,在这个范围内,所有同类事情,均需按此制度办理;

  4、可执行性。组织所设置的管理制度,必须是可执行的,不能偏离组织本身事务,成为一纸空文;

  5、相对稳定性。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时间内不能轻易变更,否则无法保证其权威性。这种稳定性是相对的,当现行制度不符合变化了的实际情况时,又需要及时修订。

  6、社会属性。因而,社会主义的.管理制度总是为维护全体劳动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公平公正性。管理制度在组织力对每一个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爲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産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産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爲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後,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十三条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馀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後处理。

  第十七条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後,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後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後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四章流动资産管理

  第十八条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馀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5

  根据集团公司对物业公司各小区实行指标管理、独立核算的要求,结合公司业务管理的需要,为了做好各小区财务收支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预算管理

  1、各小区物业部所有收支以预算管理为基础,没有预算不得开支。

  2、每月末各小区物业部根据年度经济指标及下月预计情况,编制、上报下月收支预算。

  3、收支预算由小区会计负责编制,经小区物业经理初审后,报物业公司、集团财务部审核,总裁批准后执行。

  4、各月度支出计划的编制应以各小区年度经济指标为依据,可在各月之间调节,但各月总和不得超过年度指标。

  5、每月初各小区物业会计对上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结,编制上月收支预算与执行情况比较表,报物业公司汇总后报公司相关领导。

  6、预算内支出按公司规定流程由小区物业部审核支付,超预算支出报物业公司、总裁审批后各小区支付。

  二、收支规定

  1、收据、发票及公章使用规定:

  1)收据、定额停车费发票,由物业公司统一印制(或购买)、统一管理,设专人负责,建立专门备查簿登记收据购、存、领、销数量及号码。

  2)物业各小区设专人负责收据及定额停车费发票的领用、保管和缴销。领用收据时检查无缺联、缺号后加盖物业公司财务专用章,并在登记簿上登记领用时间、数量、起止号码及领用人,同时交回前期已使用收据的存根联,以备查对。

  3)收据的保管必须专人负责。如有遗失,追究保管人员责任。领用收据的小区,如果人员变动,需在变动前到物业公司财务部交回收据并结清核销。

  4)各小区使用发票,为便于管理,应到物业公司财务部统一开具。一般情况下应以收据(第二联)换发票,所换发票的内容应与收据项目、金额完全一致,用以换取发票的收据作为发票记账联的附件,留物业公司统一保管。对于需要先开发票后付款的业主,出纳(或物业管理员)根据收费通知单开具发票,并在物业财务部做好登记,款项入账后核销。

  5)收据填写要求:

  ①据实填写。即必须按实收金额、项目、日期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做到准确无误。

  ②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有错误,全部联次盖“作废”章或写明“作废”字样,再另行开具。

  ③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金额一致。

  6)各小区的`收费通知专用章只能用于催款通知,不能用做其它用途;除此公章外,小区不得再有其它公章。

  2、收款规定

  1)各小区收款必须使用从物业公司领用、加盖物业公司财务专用章的统一票据。其他任何票据或未加盖财务专用章的票据不得使用。

  2)已收现金款项必须在当天交由出纳核对、办理相关手续妥善保管,并及时入账。

  3)以转帐方式收款应及时与物业公司财务、集团财务办理进帐、转帐相关手续,并及时做帐务处理。

  4)物业公司财务部可随时检查使用票据的人员是否及时将所收款项按规定上交,并定期对整本已使用完的收据核查是否交纳入账,并进行核销。

  3、支出规定

  1)工资费用。各小区财务人员根据本小区当月考勤表,计算本月员工的应付工资,填制工资卡,交小区经理签字后,报物业总公司人事部门审核,人事部门在对员工的出勤及人员变动核对无误后,报物业公司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发放。

  2)员工福利费。对于员工福利品的发放,如:防暑降温品、节日礼品等,各小区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本着节约原则,自行拟定方案及所需资金等情况呈报物业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实施。

  3)维修费用。小区工程维修费用,审批程序是:物业公司总经理→预算部→总工办→总裁。

  4)差旅费、办公费、电话费、清洁卫生费、保安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社会保险费等以各小区所报支出预算为依据,预算内的此类费用由经办人填制费用报销单,小区经理批准即可报销。会计人员应在原始票据审核方面严格把关,用于报销的原始票据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是发票,单据项目必须填写齐全,特别是本公司全称、地点、费用项目等必须准确无误,票据应整洁,无涂抹修改。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票据,财务人员应拒收。对于超出预算的上述费用项目,应呈报物业公司,说明情况,阐明超支原因,经物业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报总裁批准,总裁同意后方可实施。

  5)水电费。水电费属于小区的代收代缴项目,应遵循专款专用原则,即本月收取的水电费必须首先用于保证该期水电费的支付。小区不得以此类收款支付日常的费用开支,以免影响水电费的正常支付。

  6)对于各小区需要转账结算的各项支出,经小区经理核准签字,送物业公司财务审核后,在支票签发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加盖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进行支付。

  4、资金报表:

  1)每天由各小区出纳报资金表给物业公司财务,由物业公司财务汇总后报公司领导。

  2)报表需注明当天款项的增加、减少情况说明。

  三、会计核算

  1、统一设置以下会计科目:

  1)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核算物业小区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的物业管理费;

  2)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核算小区收取的停车费、装修管理费、宽网费、摊位费、特约维修费等;

  3)主营业务成本:主要核算物业水电维修、保洁及绿化等部门发生的费用;下设明细科目:工资、福利费、维修费、电话费、保洁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社保费及其他。

  4)管理费用:主要核算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费用。下设明细科目:工资、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电话费、业务招待费、社会保险费及其他;

  5)其他应收(应付)款:主要核算代收代缴款项及装修期间的保证金等。

  2、会计报表

  1)各小区财务结账日期为月末最后一天。

  2)小区会计人员应于次月的3日以前将各小区的会计报表经小区经理签字后报物业总公司财务部,有个人所得税的小区应将其扣缴的个人所得税的明细单附后,以便总公司统一申报。

  3)小区会计每月25日前根据年度指标上报下月费用预算,次月10日前编报上月预算执行情况报表。

  四、档案保管

  1、已使用的收据记帐联由各小区财务保管,存根联缴销后交由物业公司财务进行保管。

  2、小区财务档案应按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范要求进行整理、装订、归档。

  3、当年会计档案由小区会计负责保管,次年建立新帐后应将上年全部财务档案移交物业公司财务人员负责保管。

  五、检查控制

  1、各小区会计每月须对小区出纳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包括收据的填开、领用、缴销;原始单据的归档、保管;账簿登记、账证相符情况;现场盘点库存现金,账实相符情况。并对检查内容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上报物业公司财务。

  2、各小区出纳应对物业管理员的收费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于有不符合“收据发票使用规定”及“收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上报。

  3、各小区会计每月须与集团公司核对往来款,并签署对帐单,确保双方帐务清楚。

  4、物业公司财务应对各小区领用、缴销票据及时核检,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5、物业公司财务和集团公司财务应对各小区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不定期联合检查或抽查。

  6、根据公司领导安排,聘请外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物业公司各小区财务收支执行情况进行年度专项审计。

  六、相关责任

  1、物业小区各出纳对现金的收支负有直接责任,小区会计负有监管责任,小区物业经理负有管理责任。

  2、禁止私设帐外帐、收款不入帐等,禁止不使用统一规定票据收款、私刻公章等,否则一经发现直接上报总裁严肃处理。

  3、会计档案灭失追究保管会计责任。

  4、由于不按本管理办法操作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全额赔偿。

  本办法由公司由公司财务部和物业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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