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管理制度

时间:2024-04-08 14:10:52 王娟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气瓶管理制度(通用23篇)

  在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气瓶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气瓶管理制度(通用23篇)

  气瓶管理制度 1

  气瓶存储:

  1、气瓶的储存应有专人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要了解气瓶、气体的安全知识。

  2、气瓶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可燃、助燃气体气源;距离明火10米以外。

  3、瓶库有明显的“禁止烟火”的安全标志,并备有灭火器。

  4、空瓶、实瓶应分开存放,乙炔瓶与氧气瓶不能同储一室。

  5、储气的气瓶应戴好瓶帽,实瓶一般应立放贮存。卧放时,应防止滚动,瓶阀应朝向一致。垛放不得超过5层,妥善固定。气瓶排放应整齐,固定牢靠。

  6、实瓶的贮存数量在满足当天使用量和周转量的情况下,应尽量减少贮存量。

  气瓶安全使用:

  一、通用规则

  1、气瓶禁止敲击、碰撞、滚动,不得用电磁起重机、叉车搬运。

  2、夏季防止曝晒;严禁在瓶体上引弧。

  3、严禁用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

  4、瓶内气体不得用尽,永久性气体瓶剩余压力应大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有大于0.5~1%的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5、气瓶立放不稳固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

  6、气瓶瓶阀及其附件禁止粘有油脂,特别是氧气瓶。

  7、不得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确保瓶帽和防震圈的完好。

  二、氧气瓶的安全使用

  1、搬运气瓶时,必须使用专用的小车并固定牢固。不得将氧气瓶放在地上滚动。

  2、氧气瓶一般应立直放置,且必须安放稳固,防止倾倒。

  3、取瓶帽时,只能用手或扳手旋转,禁止用铁器敲击。

  4、在瓶阀上安装减压器以前,应拧开瓶阀,吹尽出气口内杂质,并轻轻的关闭阀门。装上减压器后,要缓慢开启阀门,防止减压器燃烧和爆炸。

  5、在瓶阀上安装减压器时,与阀口连接的螺母要拧紧,防止开气时脱落,人体要避开阀门喷出方向。

  6、严禁氧气瓶阀、氧气减压器、焊(割)炬、氧气胶管等沾上易燃物质和油脂等,以免引起火灾和爆炸。

  7、夏季在露天使用气瓶时,应有防晒措施,严禁阳光照射;冬季不要发在火炉和距离热源太近的地方,以防爆炸。

  8、冬季要防止氧气瓶阀冻结。如有结冻现象,只能用不超过40℃热水解冻,严禁用明火烘烤,也不准用金属物敲击,以免瓶阀断裂。

  9、氧气瓶的`氧气不能全部用完,要留有0.1mpa以上压力,以便充氧时鉴别气体的性质和防止空气或者可燃气体倒流入氧气瓶内。

  10、气瓶要远离高温、明火、熔融金属飞溅物和可燃易爆物质等。一般规定相距10米以上,与乙炔瓶相距5米以上。

  11、氧气瓶阀着火时,应迅速关闭阀门,停止供气,使火焰自行熄灭。如果邻近建筑物或者可燃物失火,应尽快将氧气瓶移到安全地点,防止受到火场高热烘烤而引起爆炸。

  三、乙炔瓶的安全使用

  使用乙炔瓶时除了遵守氧气瓶的安全使用外,还应严格遵守下列要求:

  1、乙炔瓶不应受到剧烈震动和撞击,避免引起乙炔瓶爆炸。

  2、乙炔瓶在使用时应直立放置,不能躺卧,以免丙酮流出。

  3、乙炔减压器与乙炔瓶阀的连接必须可靠,严禁在漏气情况下使用。

  4、开启乙炔瓶阀应缓慢,不要超过一转半,一般只需开启3/4圈。

  5、乙炔瓶体表面温度不应超过30~40摄氏度,防止高温降低丙酮对乙炔的溶解度,而使瓶内乙炔压力急剧增高。

  6、乙炔瓶内的乙炔不能完全用完,低压表读数最后必须留有0.05mpa以上压力,并将瓶阀关紧,防止漏气。

  7、当乙炔瓶阀冻结时,不能用明火烘烤,必要时可用40摄氏度以下的热水解冻。

  8、使用乙炔气瓶时,应装置干式回火防止器,以防止回火传入瓶内。

  气瓶管理制度 2

  1、装车后,驾驶员必须检查车厢门是否关好。

  2、气瓶只许向上立放,严禁倒放和卧放,气瓶在车上应妥善地固定。

  3、随车应配备消防器材,司机要会熟练使用。

  4、运输气瓶回站时,漏气瓶必须装在车厢的后面,不得靠近驾驶室。

  5、重瓶车运输途中不准停车,到达供应站后及时卸车入库。

  6、运瓶车严禁携带其它易燃物品,车上严禁吸烟。

  7、运瓶车右前方明显处悬挂“危险品”黄底黑字的三角旗。

  8、行驶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登记。

  气瓶管理制度 3

  为加强各类高压气瓶、易燃易爆气瓶的管理,防止储存、使用中发生以外事故,对原《高压气瓶安全管理制度》重新修订后,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储存管理

  1、各类有爆炸危险的气体瓶,液体、液化气、氧气、乙炔气、氢气、氮气等气体瓶应存放在阴凉通风的库房,氢气不能和氧气存放在一起,氧气不能和乙炔气、液化气存放在一起。

  2、库房电器设施、照明、开关必须采用防爆型,电器线路应穿管固定,库内不许搭接临时照明,库内照明灯不得大于60w。库内不准使用电炉、电取暖器及明火。

  3、气瓶与气瓶库房应远离高温、明火、熔化金属飞溅物和可燃易燃物10米以外。

  4、各类冲装好的气体瓶,运到公司时要尽快搬入库内储存。入库前库管员要仔细辨认气瓶外观有无裂纹、变形、校验的钢印日期是否在使用周期内,发现瓶体变形、有裂纹的气瓶、无校验钢印日期和已超出使用日期的气瓶,拒绝收货,并将整批气瓶退回厂家更换,不准强行入库。

  5、库房气瓶、瓶帽、阀、防震圈应完好齐全,采购部要建立气瓶的分类台帐,包括(防震圈、瓶帽)等附件。领用部门或个人拒绝领用无防震圈、无瓶帽或阀损坏的氧气瓶、乙炔瓶及其它应有防震圈的气瓶。

  6、采购部送到现场的各类气瓶,必须保证在使用周期内,并有检验的钢印日期。不准将过期或附件不齐全的气瓶、有裂纹的气瓶、变形的气瓶送到生产现场。执法人员或使用部门发现有异常的气瓶流入现场,重罚发放部门。

  7、用于作业现场的氮气瓶,同一地点放置数量不应超过20瓶,如超过20瓶的必须设二级瓶库。氧气瓶、乙炔气瓶和其他气瓶,在同一维修点一次各存放1瓶,临时存放点和固定存放点一次各存放2瓶。用于生产的氧气瓶,在固定点一次可存放4瓶。理化计量室、光谱室用气一次存放1瓶。采购部送往熔铸车间的氮气瓶一次只能送20瓶,超过20瓶未设二级库房,按违章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由送料部门负全部责任。

  8、瓶帽、防震圈配戴在气瓶的位置(气瓶立放)瓶颈以下250毫米处为上圈位置,瓶底面向上250毫米处为下圈位置(见气瓶防震圈位置示意图)。出库气瓶必须达到以上标准才能发出,否则按违章作业处罚库管人员。

  9、送到作业现场的气瓶,签收人员必须认真确认瓶帽、防震圈是否安装在规定的位置,如不检查,视为瓶帽、防震圈安装合格。在使用中,被执法人员查到瓶帽、防震圈没有按规定标准安装,考核送料部门和签收人员及使用人员。

  二、使用管理

  1、使用部门发现气瓶无附件(瓶帽、防震圈)或过期气瓶、变形气瓶,应立即退回采购部更换,同时将信息通知保卫科和安技部。保卫科和安技部接到信息后,要立即督促采购部与厂家联系更换。

  2、现场用于生产和维修时的气瓶,必须放置在专用工装或工装车上(氧气、乙炔气分开),不允许独立或倒放在地上使用,固定使用的气瓶必须设置围栏,防止倒地。生产现场焊接时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之间的距离应严格按规定摆放(3-5米)。

  3、使用部门严格遵守高压气瓶使用规程,在使用中严禁敲击、碰撞,瓶阀冻结时严禁靠近火源。氢气、氧气及其它可燃、易燃气体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20米,不准与乙炔瓶并放。

  4、使用气瓶时,不得将气瓶内气体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压缩气体留有0-0.29mpa(2-3kg/cm2)的剩余压力。

  5、各种气瓶本体、气嘴附近,严禁粘污各种油脂。更不准将气瓶放置在盛有油的油盆或油池内,如果粘有油污不得私自处理,应报告本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应组织有经验的工人或技术员,对粘有油污的气瓶进行处理后才能使用,自己部门不能处理的,应交回采购部处理。

  6、车间、部门使用的各类气瓶不准存放在有火源的地方或直接靠近有火和热源,不准在露天爆晒,移动气瓶不准在地面滚动。搬运、上下气瓶要轻拿轻放,严格禁止直接从车上往地上推。

  7、领用部门人员发现气瓶瓶帽、防震圈安装位置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拒绝领用。如作业人员执意要领,又未将防震圈安装在规定的`位置,按违章作业处罚。

  8、使用时,应先检查瓶阀,接管螺纹和减压器,如有漏气、滑扣、表针不动作、不灵敏等现象不能使用。检查是否漏气时,应用肥皂水,禁止用明火。

  9、确因场地限制或工作需要,气瓶与电焊在同一工作岗位的金属板上交叉使用时,应在瓶底垫上绝缘物(厚度30-50mm),固定后方可使用,禁止裸瓶放在焊接的金属板上使用。

  10、使用乙炔瓶时,瓶身立放时必须固定,切勿倒置,卧放。必须配用合格的乙炔专用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瓶温不得超过30℃-40℃。

  11、瓶阀或减压器如有冻结现象,只能用热水或水蒸气解冻,严禁用火焰烘烤或用金属器具敲打瓶阀,更不能猛拧减压器的调节螺丝。

  12、安装减压器前,要略打开气瓶阀门,吹出污物、防止灰尘和水份带入减压器,气瓶嘴开启时不能朝着人体方向。减压器出口与气体橡皮管接头处,必须用退火铁丝拧紧或用扎头扎紧。

  13、检查减压器调节螺丝钉是否松开,只能在松开状态,方可开气瓶阀门,打开瓶阀动作要缓慢,防止气体损坏减压器及压力表,减压器不得粘有油污。

  14、气瓶运输,禁止使用起重设备(电磁吸盘)及其它吊具吊运或叉车直接叉运气瓶,储存过程中必须戴有瓶帽和防震圈。

  15、气瓶使用后应将上次领用的空瓶,按规定及时全数交送到采购部库房,由采购部库管员进行查验、清点。未及时全部归还空瓶者,库管员拒绝发放气瓶。采购部要及时收回生产现场使用完毕的空瓶。

  16、气瓶归还时不得有损坏,气瓶瓶帽、防震圈、不得有丢失和破损。各部门使用后的气瓶归还时,如造成瓶帽、防震圈遗失、损坏,按原价赔偿(瓶帽20元/个、防震圈10元/个)。

  17、气瓶送往生产现场时,必须使用专用工装或专用转运小车,要在转运小车上采取防震措施后,再运到生产现场,放在指定位置摆放整齐。专用工装每次转运数量为10瓶,专用转运小车每次转运数量为2瓶,并将气瓶固定后再转运。

  18、其它岗位使用气瓶需转运气瓶时,应有固定的工装,并按每次的规定数量转运(每次按需用量运送),不准超量送到作业现场存放。

  19、各使用单位在领用、运输和存放气瓶过程中,运输工具必须具备良好的防震装置,搬运气瓶时严禁敲击、碰撞、抛掷、滚滑,同时注意不要将瓶阀对准人身体,气瓶帽要拧紧。

  20、不同性质的气瓶不能混装,装运气瓶的车上不准装有其它物品,特别对石油类物品和易燃物品,要严格分开装运。

  三、考核

  1、违反本管理制度规定,每人每次罚款50-100元,多人共同操作,以此类推。不听劝阻或态度恶劣者加重处罚。

  2、违反本管理制度,造成后果者,按公司规定另行处理。

  3、本管理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公司其它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处罚。

  四、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二oo一年六月十六日下发的《高压气瓶安全管理制度》同时作废。

  五、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属安全环保部、保卫科。

  气瓶管理制度 4

  1.瓶坯在离身架十只瓶子以外堆放。新旧瓶子上架后,必须仔细检查及清理垃圾,杂物、积水要全部倒除,揩干净。司炉操作必须戴面罩防护眼镜,二头收口必须戴石棉手套。

  2.各班在接班后,先试车,发现机器运转不正常,或有障碍时,应及时关车检修,开车时必须注意力集中。

  3.积水处,不准堆放瓶子,堆的高度以1只瓶子高为限。瓶底脚一定加固垫牢,以免倒塌伤人。

  4.装卸模子时一定要注意安全,检查使用工具是否牢固,如榔头脱出等。在取垫模时,一定要戴石棉手套。

  5.使用割炬时,应遵守手工气焊(割)工安全操作规程。

  6.下班前把所有的阀门全部关掉。

  气瓶管理制度 5

  1、目的

  为了加强气瓶贮存、使用的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施工现场所有盛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钢制气瓶的管理。

  3、引用文件

  《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sd267-88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1-9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4、术语与定义

  (无)

  5、职责

  5.1项目部负责气瓶的综合管理工作。

  5.2气瓶贮存保管单位负责气瓶入库检验、保管、发放、回收工作,并做记录。

  5.3气瓶使用单位负责气瓶使用的安全管理。

  5.4项目部、专业公司专职安全员负责对气瓶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6、具体内容

  6.1项目部依据工程需要建立大小合适的贮存气瓶的仓库,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6.2项目部供应部门依据规程、规范、技术标准中有关气瓶使用安全技术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项目气瓶使用种类及数量,编制气体采购和气瓶的储存、发放、回气瓶收的管理规定,报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审批后执行,并作好记录。规定中应包含:

  a)气体供应厂家的资质审查;

  b)气瓶搬运安全注意事项;

  c)气瓶入库检验内容、储存量、储存时间、储存安全注意事项;

  d)气瓶唯一性标识及发放追踪记录;

  e)其它安全技术要求。

  6.3项目部供应部门应制订仓库管理员培训需求计划,报人力资源中心进行培训。仓库管理员应持证上岗。

  6.4气瓶使用部门应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的相关规定。

  6.5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监督、检查本施工现场气瓶使用管理情况,专业公司专职安全员监督、检查本单位气瓶日常管理使用情况。

  7、相关文件

  (无)

  8、相关记录

  “气瓶入库检验记录”

  “气瓶发放回收记录”

  气瓶管理制度 6

  1、气瓶应专瓶专用,不能随意改装其它种类的气体;

  2、气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的地方,易燃气体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5米;氢气瓶最好隔离;

  3、气瓶搬运要轻要稳,放置要牢靠;

  4、各种气压表一般不得混用;

  5、氧气瓶严禁油污,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污;

  6、气瓶内气体不可用尽,以防倒灌;

  7、开启气门时应站在气压表的一侧,不准将头或身体对准气瓶总阀,以防万一阀门或气压表冲出伤人。

  8、搬运应确知护盖锁紧后才进行。

  9、容器吊起搬运不得用电磁铁、吊链、绳子等直接吊运。

  10、厂内移动尽量使用手推车,务求安稳直立。

  11、以手移动容器,应直立移动,不可卧倒滚运。

  12、用时应加固定,容器外表颜色应保持显明容易辨认。

  13、确认容器之用途无误时方得使用。

  14、每月检查管路是否漏气。

  15、查压力表是否正常。

  16、气瓶室应该安装防暴灯照明。

  17、气瓶室顶部应该留有泄流孔防止氢气的'聚集。

  18、气瓶室易燃易爆气瓶应该与助燃气瓶隔离。

  19、气瓶必须存在阴凉、干燥、严禁明火远离热源的房间,使用中瓶要直立固定放置。

  20、搬运气瓶要轻拿轻放,钢瓶必须具有两个胶防震圈。

  21、气瓶应定期作技术检验,耐压试验。

  22、高压气瓶的减压器要专用,开启高压气瓶时操作者应站在气瓶出口侧面,动作要慢,以减少气流摩擦,防止产生静电。

  23、瓶内气体不得全部用尽,一般应保持0.2——1mpa的余压。

  24、具有氧化助燃性质的气瓶不能与可燃性气体钢瓶放在同一气瓶室内。

  25、有可燃性气瓶的室内不准随意动火,需安装防爆灯具、换气扇。要有可燃气体测爆仪。

  26、惰性气体、氧气的钢瓶室内,要安装换气扇,并安装氧气检测探头。

  气瓶管理制度 7

  医院氧气是供抢救病人之用,氧气瓶集中在氧气房或分布门诊部、疗区和手术室使用。氧气是助燃危险品,氧气房是要害部位,为了切实加强医院氧气安全使用管理,特制订此制度。

  一、氧气瓶存放的地方,严禁烟火、禁止易燃易爆、油类等危险物品入内或混放。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好安全防火防爆工作,备有灭火器材。

  二、氧气瓶的管理、搬运人员须经过专门培训方可上岗,运输氧气瓶的车辆须持有危险品运输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氧气瓶搬运谨防撞击,使用人员须注重安全,不准吸烟,氧气瓶阀门和管道开关须勤查、关闭好,不允许有漏气现象。非工作人员不准动用。

  三、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定期对氧气瓶进行试压检验和报废更新,标志明显,台帐齐全,并做好每年的年检工作。

  四、氧气瓶、氧气管道设施必须有专人维修和管理,如有破损、失灵和漏气等情况应及时检修,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制,并做巡查记录。如有不安全因素,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确保正常的.医疗供氧。

  五、氧气管道和集中供氧及设备维修由后勤主管负责,吸氧部位的检查维修畅通由设备维修人员负责,各疗区领用的氧气瓶应各负其责,使用完毕及时关闭阀门,严禁吸烟和明火,确保使用安全。

  气瓶管理制度 8

  一、目的

  在生产中使用的气瓶,虽然结构简单,但是瓶内承受压力高,应力状况复杂,瓶内介质种类多且性质各异,气瓶流动范围广,使用条件恶劣等危险因素多,极易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氧气瓶、乙炔瓶、氮气瓶、氩气瓶、二氧化碳气瓶等工业气瓶

  1.要有生产中使用的'各类工业气瓶与供应商的安全租赁协议。

  2.气瓶的储存应有专人负责管理,相关人员应了解气瓶、气体的安全知识,车间安全管理员要对工业气瓶管理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和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培训方式为:每月一次。

  3.瓶库要有明显的“禁止烟火”标识,并配备灭火器。

  4.空瓶、实瓶应分开存放,氧气瓶与乙炔瓶不得同储一室。

  5.储气的气瓶应有瓶帽和防震圈,有可靠的防倾倒装置。

  7.气瓶严禁敲击、碰撞、滚动,不得用电磁起重机、叉车搬运。

  6.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和助燃气体气源,距离明火10米以上。

  8.夏季防止暴晒,严禁用超过40°热源对气体加热,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

  9.气瓶瓶阀及其附件禁止沾有油脂,特别是氧气瓶。

  10.严禁更改气瓶钢印和颜色标记。

  气瓶管理制度 9

  一、总则:

  1、为了加强气瓶安全管理,保证安全使用,保证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我厂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为1.0~30mpa(表压)、公称容积为0.4~1000l,盛装永久气体或液压气体的气瓶。

  3、本制度不适用于盛装溶解气体,吸附气体的气瓶,灭火用的气瓶,非金属材料制成的气瓶,以及运输工具上和机器设备上附属的瓶式压力容器。

  气瓶盛装的气体,按其临界温度分为三类:

  (1)、永久气体(临界温度小于-10℃的):氧气、氮气、空气、氩气、一氧化碳、煤气;

  (2)、高压液化气体(临界温度大于或等于-10℃,且小于或等于70℃的):六氟化硫、二氧化碳;

  (3)、低压液化气体(临界温度大于70℃的):二氧化碳、氯气、氨气。

  4、气瓶的压力系列如下表规定。气瓶的水压试验压力,应为公称工作压力的1.5倍。

  压力(mpa)类别高压低压

  公称工作压力30201512.585321.61

  水压试验压力453022.518.8127.54.532.41.55、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对于盛装永久气体的气瓶系指在基准温度时(一般为20℃),所盛装气体的限定充装压力,对于盛装液化气体的气瓶,系指温度为60℃时瓶内气体的压力限定值。

  盛装高压液化气体的气瓶,其公称工作压力不小于8mpa。

  盛装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的液化气体的气瓶,其公称工作压力的选用应适当提高。

  7、气瓶外表的颜色、字样和色环,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7144《气瓶颜色标记》的规定。

  8、气瓶应专用,不得改装其他气体。

  9、气瓶的产权单位供应公司应建立气瓶档案,气瓶档案包括:合格证、产品证明书、气瓶装气记录、气瓶打压试验记录等。气瓶的档案应保存到气瓶报废为止。

  供应公司应向太原市劳动局报告本单位拥有气瓶种类和数量。

  二、气瓶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1、供应公司负责氧气瓶的外委技术检验和充装前安全检查。乙炔气瓶应符合《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的有关规定。

  2、供应公司负责全厂气瓶管理工作,以及到气瓶检验部门对气瓶技术检验和充装前安全检查。

  3、使用气瓶单位负责气瓶管理工作,建立使用登记台帐,定期对气瓶进行检查;并保证气瓶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要求。

  4、化学车间、医院等化验部门,使用专用气瓶必须制定气瓶管理制度。

  5、物业公司对家属区使用煤气、液化石油气等气瓶要制定管理制度。

  6、安监部质检金相组负责,对未到检验期气瓶又发现钢瓶外壳有问题,进行金相探伤检查鉴定工作。

  三、气瓶充装和定期检验

  1、制氧站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颁发《气瓶安全鉴定规程》规定,结合本站情况要有保证充装安全的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

  2、有熟悉气瓶充装安全技术的管理人员和经过专业培训的操作人员。

  3、充装前应有专人对气瓶进行检查,不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的气瓶不准充装。

  4、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先进行处理,否则严禁充装:

  (1)、钢印标记、颜色标记不符合规定及无法判定瓶内气体的;

  (2)、改装不符合规定的`或用户自行改装的;

  (3)、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

  (4)、瓶内无剩余压力的;

  (5)、超过检验期限的;

  (6)、经外观检查,存在明显损伤,需进一步进行检查的;

  (7)、氧化或强氧化性气体气瓶粘有油脂的;

  (8)、易燃气体气瓶的首次充装,事先未经置换和抽真空的。

  5、各种气瓶必须定期进行技术检验:

  (1)、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两年检验一次;

  (2)、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

  (3)、液化石油气瓶,使用未超过二十年的,每五年检验一次;超过二十年的,每二年检验一次;

  (4)、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五年检验一次。

  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四、运输、储存和使用:

  1、运输、储存和使用气瓶的单位应加强对运输、储存和使用气瓶的安全管理:

  (1)、有专人负责气瓶安全工作;

  (2)、根据本制度和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3)、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4)、定期对气瓶的运输(含装卸及驾驶)、储存和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2、运输和装卸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要求:

  (1)、必须配戴好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2)、运输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记;

  (3)、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应使用吊栏起吊;

  (4)、瓶内气体互相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不得同车(箱)运输;

  (5)、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应朝向一方,垛高不得超过车厢高度,且不超过五层;立放时,车厢高度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6)、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避免曝晒;城市的繁华区应避免白天运输;

  (7)、严禁烟火。运输可燃气体气瓶时,运输工具上应具备有灭火器材;

  (8)、运输气瓶的车不得随意停靠,司机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

  (9)、装有液化石油气的气瓶,不应长途运输。

  3、储存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要求:

  (1)、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2)、仓库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仓库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之射;

  (3)、盛装易引起聚合反应和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性射源;

  (4)、空瓶与实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互相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置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

  (5)、气瓶放置整齐,并配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应朝向一方,垛高不宜超过五层。

  4、气瓶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2)、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

  (3)、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距明火10米以外;盛装易引起聚合反应和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并应避开放射性射源;

  (4)、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倾倒措施;

  (5)、夏季应防止曝晒;

  (6)、严禁敲击、碰撞;

  (7)、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8)、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9)、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小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10)、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场合,使用设备上必须配置防止倒流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缓冲罐等;

  (11)、液化石油气瓶用户,不得将气瓶内液化石油气向其它气瓶倒装;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12)、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气瓶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13)、使用气瓶的工作人员应熟悉气瓶一般安全知识。

  五、确保气瓶安全五条纪律:

  1、禁止用氧气瓶或其它压缩气瓶对轮胎充气,吹扫容器管道系统,缺氧的工作现场通风以及作为各种容器打压的气源;

  2、长期不用有毒易然液化气瓶不得随意存放或处理,要交供应公司进行技术处理;

  3、禁止用氧气瓶充装氢气或其它气体;

  4、禁止用扳手及手锤等敲打旋转瓶阀,防止阀门损坏气瓶冲出;

  5、涉及到易燃易爆场所或有危险作业现场,在操作使用气瓶时,必须事先完善可靠的安全措施,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进行。

  六、气瓶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

  1、本厂气瓶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由供应公司负责;

  2、发生下列情况按照《热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进行考核:

  (1)、由于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造成气瓶爆炸、着火、设备损坏或人身事故;

  (2)、由于对气瓶管理不善,维护不当致使发生气瓶爆炸、着火、设备损坏或人身事故;

  (3)、发生一般习惯性违章造成严重人身未遂事故或造成严重设备损坏未遂事故;

  (4)、外包工程施工单位,在承包设备检修或更改工程使用气瓶发生不安全情况时,由生技部或承包方在工程费用结算中按有关规定根据安监部罚款通知书进行扣罚;

  3、根据本制度,凡是现场使用乙炔气瓶时应装设止回阀,如不使用止回阀每次罚款300元;

  本管理制度如有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的条款,以上级规定为准。

  气瓶管理制度 10

  为了规范氧气瓶、乙炔瓶的管理,保证其安全使用、存放,特制定本制度及考核办法。

  第一部分管理制度

  1、建立氧气瓶、乙炔瓶总周转台帐,每次领用、调换、退还由作业长签字认可。

  2、氧气瓶、乙炔瓶在储存和使用时,必须分开放置、保持通风、避免太阳直晒、避开高温环境、注意防火;放置时,应用栏杆或支架加以固定,以防突然倾倒。

  3、氧气瓶、乙炔瓶在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中,应避免剧烈震动和碰撞冲击。

  4、作业区必须建立氧气瓶、乙炔瓶周转台帐,指定班组责任人。

  5、作业部必须妥善保管氧气瓶、乙炔瓶,不得损坏、丢失,严禁用沾染油脂、沥青的手或沾有油迹的手套、衣服和工具接触氧气瓶、减压阀、胶圈和接头。

  6、氧气瓶、乙炔瓶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第二部分考核办法

  1、未设周转台帐或账目不清、领用、调换、退还记录不明、没有签字的,每次考核50元。

  2、未按规定储存和使用的',每次考核50~500元。

  3、作业区未指定氧气瓶、乙炔瓶班组责任人的,考核200元。

  4、因使用、保管不善导致气瓶部件损坏或丢失的,每件考核100元。

  5、因使用、保管不善导致气瓶报废或丢失的,考核1000元。

  6、因违反本制度导致严重后果的,按照公司规定处理。

  气瓶管理制度 11

  操作人员应熟知“氨的性质及应急处置办法”,并按照一下规定执行:

  1.操作人员应戴好口罩,操作时站位合理,严禁瓶口对这人员,开启时缓慢操作。

  2.氨瓶应放置在距工作场地至少5米以外的地方,并且通风良好。

  3.搬运氨瓶应平卧,氨瓶运送应采用推车或电瓶车,不准使用吊车,严禁抛、滚、滑。

  4.液氨冻结时,只能用不超过40摄氏度温水冲淋,严禁用火或电炉烘烤。

  5.液氨用完后,与实瓶分开存放。

  6.氨气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氨气管道、气瓶是否有泄漏,确保安全使用。

  气瓶管理制度 12

  1.瓶子上翻身架时,下面不准站人,防止瓶子滑落伤人。上架时一般应有二人负责,在必要时单人操作,上架必须注意安全,严防瓶子滑下。否则容易使链条、地轴砸断或造成其他事故。

  2.炉子的`前,后工作人员要密切配合,在进出料时注意炉内瓶子是杏梗塞炉内,发现后及时处置,以免撞坏炉壁。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

  3.在下瓶子时,密切注意来往人员,防止瓶子滑向行人的脚下。

  4.炉子的前,后工作人员,在操作时必须戴上手套。不准赤膊、穿短裤,避免烫伤,或刺破皮肉事故的发生。

  5.不准擅离职守,如有事需要离开时,必须委托他人管理。

  气瓶管理制度 13

  1、使用乙炔气瓶时禁止敲击、碰撞。

  2、使用乙炔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试验室应通风良好。

  3、瓶阀冻结,严禁用火烘烤,应用40℃以下的温水解冻。乙炔瓶与明火的距离必须大于10m。

  4、吊装搬运时,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震的运输车,严禁用电磁起重机和链钩吊装搬运。

  5、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线的.场所,并不得放置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6、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斜,严禁卧放使用。乙炔气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瓶口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7、乙炔气使用压力不得超过1.5/c,输气流速不得超过1.5~2c/时x瓶。

  8、严禁铜、银,汞等金属制品与乙炔接触,必须使用铜合金器具时,器具含铜量应低于70%。

  9、检查乙快气设备,气管是否漏气时,必须用肥皂水涂于可疑或接头处试漏,严禁用火试漏。

  10、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表中规定的剩余压力。

  气瓶管理制度 14

  一、装卸、运输安全管理

  1、在运输前,要检查瓶嘴气阀、安全防震胶圈是否齐全,瓶帽应紧牢,安全附件齐全有效,瓶身、瓶嘴是否有油类等。

  2、装卸时,瓶嘴阀门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撞击损坏和爆炸。

  3、运输气瓶的车辆且只能装运一种气瓶,不能混装,不准装运其它可燃气体。

  4、在用车辆、手推车运输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碰撞、抛掷、滚滑,防撞击、跌落,禁止用电磁机械装卸气瓶。

  二、储存、保管安全管理

  1、气瓶存放场所不能和办公室或休息室设在一起,仓库距离有人建筑必须大于15m。

  2、仓库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远离明火,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3、保管和使用时应防止沾染油污;放置时必须平稳可靠,不应与其他气瓶混在一起;不许曝晒、火烤及敲打,以防爆炸;库房周围不得放易燃物品;气瓶在使用现场或班组小库内储量不得超过5瓶。

  4、库内温度不得超过30℃,距离热源明火在10米以外。

  5、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措施,避免阳光曝晒,氧气库内温度不得超过30℃;乙炔库内温度不得超过40℃。

  6、仓库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室内不设电器装置,必须选用防爆型电灯,电器开关和熔断器都应设置在库房外;存储场所应干燥,防止雨(雪)淋、水浸;

  7、仓库要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现场要悬挂操作规程。

  8、仓库内必须配有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9、仓库内外要设置“严禁烟火”标志,气瓶区有明确区分醒目标识如“氧气危险”“乙炔危险”等。

  10、在储存场所的15m范围以内,禁止吸烟、从事明火和生成火花的工作,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

  11、空瓶和满瓶必须要清晰的在瓶体上标明(如:空瓶可在瓶体上写“空”,有气体的要写“满”或者“有”),并且空满瓶要分开存放,以免混淆。

  12、严禁乙炔气瓶与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室储存。

  三、气瓶堆放安全管理

  1、氧气瓶、乙炔瓶严禁卧放。

  2、气瓶用栏杆或支架加以固定或扎牢,防止倾倒或滚动,禁止利用气瓶的瓶阀或头部来固定气瓶,同时应保护气瓶的底部免受腐蚀。

  3、气瓶(包括空瓶)存储时应将瓶阀关闭,卸下减压器,戴上并旋紧气瓶帽。

  4、禁止将气瓶放置在可能导电的地方。

  5、乙炔存放场所严禁存放氯气、氧气及易燃物品。

  6、单个单位内乙炔气的储存量不能超过240m(相当40瓶)。

  四、气瓶使用安全规定

  1、氧气瓶使用时应直立放置,设支架稳固,防止倾倒。

  2、乙炔瓶必须立放,严禁横、躺、卧以免丙酮流出,引起燃烧爆炸。

  3、氧气瓶、乙炔气瓶必须配备防震圈(2个/瓶)且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5米,严禁乱搬气瓶;氧气瓶、乙炔气瓶与明火的距离应至少为10米。

  4、严禁将氧气瓶、乙炔气瓶靠近热源和电源箱;并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切电线的下面;切勿在强阳光下爆晒;应放在操作工点的上风处,以免引起爆炸。氧气瓶、乙炔气瓶与焊、割炬(也称焊、割枪)的间距应在10m以上。

  5、气瓶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氧气阀或管道应用40℃温水溶化。

  6、使用前,应检查割炬的射吸能力、各连接处密封情况。

  7、操作前,必须确认作业现场无易燃易爆物品,乙炔气瓶、氧气瓶及橡胶软管的接头、阀门及紧固件应紧固可靠,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每月利用肥皂水检查一次漏气,严禁使用明火检漏。

  8、开启气瓶阀门时,要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操作者面部不要面对减压阀,但要仔细观察压力表的指针是否灵敏正常,减压后的压力应该在压力表的绿色指示范围内。

  9、点火时,先微开预热氧阀,再开乙炔气阀,迅速点火,调整火焰,待工件预热至燃点,再开高压切割氧进行切割。开启时不应过猛,以防喷射出熔融铁水。

  10、当割炬由于强烈加热而发出爆鸣声时,必须立即关闭乙炔气阀门,并将割炬放入水中冷却。注意最好不要关氧气阀。

  11、熄灭火焰时,应先关切割氧,再关乙炔气和预热氧气阀门。操作中如发生回火,应立即关切割氧气阀,再关乙炔气阀和预热氧,待割炬冷却后,方可继续使用。

  12、乙炔气软管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将割炬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门,停止供气,严禁用弯折软管的方法消除氧气软管着火,乙炔气软管着火时,可用弯折着火点供气端一段胶管的方法将火熄灭。

  13、割件表面切割前应先清除氧化皮及油污等,以防氧化皮剥落分离时伤害眼睛和阻塞割嘴,产生回火。

  14、氧气瓶中的氧气、乙炔气瓶中的乙炔气严禁全部用完,氧气瓶至少应留有不小于1mpa的剩余压力,而乙炔气瓶中剩余压力不应小于0。1mpa。

  气瓶管理制度 15

  1、目的

  为加强气瓶安全监察工作,保证气瓶在充装、使用、入库验收、保管、发放及回收各环节准确无误,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公司工业气瓶、气体库的安全管理。

  3、气瓶充装与运输

  3.1气瓶应在有营业执照和省级质监部门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的气瓶充装单位进行充装。

  3.2气瓶充装单位对向本公司提供的气瓶安全全面负责;

  3.3气瓶充装单位负责气瓶的维护、保养和颜色标志的'涂敷工作;

  3.4气瓶充装单位应向本公司说明安全使用知识和危险性警示要求,并在所充装的气瓶上粘贴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国家标准规定的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

  3.5气瓶充装单位应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送交地(市)级或地(市)级以上质监部门指定的气瓶检验机构报废销毁。

  3.6运输和装卸气瓶时,必须配戴好气瓶瓶帽(有防护罩的气瓶除外)和防震圈(集装气瓶除外)。

  4、气体库的安全要求

  4.1气体库内的电气装置必须为防爆装置。气体库内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防止曝晒。

  4.2库房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库房门口应有醒目的安全标志。

  4.3库房应远离热源,严禁明火,有防止日光直射库内的措施,库内应通风良好,保持干燥等。

  4.4各种护具及消防器材齐全有效、可靠,库内及附近应设置防毒护具或消防器材。

  5、气体的入库验收

  5.1气体在入库前,要根据凭证核对品名、来源、生产厂家、合格证,必要时索取检验报告。

  5.2检验核对钢瓶使用期限,确保安全。

  5.3气体验收合格后,应立即办理入库手续进行登记、立卡、建档等工作。

  5.4进、退库的钢瓶,要仔细检查阀门是否漏气或沾染油脂,一经发现问题,应立即进行隔离,禁止发放和使用,并挂有明显标志。

  5.5气体钢瓶的状态标识

  5.5.1绿牌区-重瓶

  5.5.2黄牌区-空瓶

  5.5.3红牌区-待检验或需打水压气瓶

  6、气体的保管

  6.1凡是进、退库的气瓶,必须空、重瓶分别存放,存放量符合规定,并有明显的标志,并保持间距1.5m以上。

  6.2不同气体气瓶必须直立隔离存放,在进、出库时,不允许混装运输。搬运时一定要轻拿轻放气瓶,不得撞击。

  6.3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的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

  6.4盛装毒性气体或相互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以及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库存放。

  6.5气瓶放置应整齐,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横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

  7、气体的发放使用

  7.1严格执行各项领用制度,认真履行发料手续。必须认真登记“气体领用表”,以便备查。

  7.2不得对气瓶瓶体进行焊接和更改气瓶的钢印或者颜色标记;

  7.3不得使用已报废的气瓶;

  7.4不得将气瓶内的气体向其他气瓶倒装,;

  7.5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气瓶管理制度 16

  1、目的:

  建立一个管理、使用、充装、检查、运输、储存、附件、监督检查管理程序。

  2、范围:

  气瓶使用、储存部门。

  3、责任者:

  工程部、安全部、仓储科、保卫科、使用部门。

  4、程序:

  4.1气瓶必须指定专人管理,每次下班前应详细检查气瓶附件是否齐全可靠,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定。

  4.2气瓶使用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4.2.1禁止敲击,碰撞。

  4.2.2瓶阀冻结时,不得用火烘烤。

  4.2.3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性的气体的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0米。

  4.2.4夏季要防止日光爆晒。

  4.2.5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瓶内低于50kPa时,不得继续使用,并在瓶身上标上用完记号。

  4.2.6开闭气阀时,操作人员应站在气瓶侧面,用专用工具慢慢开启或关闭。

  4.2.7开闭氨气、苯有毒、有腐蚀性气体瓶时,应按安全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4.3气瓶充装与定期检查。

  4.3.1凡不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事先进行妥善处理,否则严禁充装。

  4.3.1.1漆色、字样不易识别气瓶种类的;

  4.3.1.2安全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

  4.3.1.3未判明装过何种气体或瓶内没有余压的;

  4.3.1.4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的;

  4.3.1.5超过检验期限的;

  4.3.1.6瓶体经外观检查有缺陷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

  4.3.1.7氧气瓶的'瓶体或瓶阀沾有油污的。

  4.3.2气瓶在充装压缩气体时,充装终了时的压力不得超过气瓶的设计压力。

  4.3.3液化气体的充装系数,必须符合安全规定,氨的充装系数为0.53公斤/升,二氧化碳为0.60公斤/升。

  4.3.4液化气体严禁充装过量,充装过量的气瓶不准出厂。

  4.3.5各种气瓶必须定期进行技术检查,盛装氢气、氧气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氨气瓶每两年检验一次。

  4.4运输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4.4.1旋紧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碰击。

  4.4.2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加以固定,汽车装运气瓶一般应横向放置,头部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的高度。

  4.4.3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保晒。

  4.4.4车上禁止烟火。运输可燃气体气瓶时车上应备有灭火器材。

  4.4.5易燃品,油脂和带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或强氧剂气瓶同车运输。

  4.4.6所装介质相互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

  4.5储存气瓶应符合下列规定:

  4.5.1旋紧螺帽,放置整齐,留有通道,妥善固定,气瓶卧放也应防止滚动,头部朝向一方,高压气瓶堆放不应超过二层。

  4.5.2所装介质相互接触后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必须分室储存,并在附近设有灭火器材。

  4.6对气瓶附件的要求:

  4.6.1瓶阀应有防护装置,如气瓶戴瓶帽,瓶帽上必须留有泄气孔。

  4.6.2气瓶上应佩戴两个防震圈。

  4.7气瓶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4.7.1本公司使用的各类气瓶,设备部门负责全面管理。

  4.7.2使用气瓶的单位应责成专人管理,使用、运输、储存、充装和技术检验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以上安全规定。

  4.7.3本制度的贯彻执行,由安全部负责监督检查。

  4.7.4气瓶发生爆炸,瓶阀飞出,或因气瓶事故引起着火、中毒事故时,必须按国家劳动总局颁发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及时报安全部、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

  气瓶管理制度 17

  (1)运输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

  (2)必须佩戴好瓶帽(有防护罩的除外),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3)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

  (4)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气的气瓶,不得同车(厢)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或与瓶内气体起化学反应的物品,不得与气瓶一起运输。

  (5)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加以固定。横放时,头部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且不超过五层;立放时,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6)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避免曝晒;城市的繁华市区应避免白天运输。

  (7)严禁烟火。运输可燃气体气瓶时,运输工具上应配备灭火器材。

  (8)运输气瓶的车、船不得在繁华市区、重要机关附近停靠;车、船停靠时,司机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

  (9)装有液化石油气的气瓶,不应长途运输。

  气瓶管理制度 18

  一、为了加强本厂溶解乙炔气瓶(以下简称乙炔瓶)的安全管理,保证乙炔瓶的安全使用,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本规程。

  二、本制度是对乙炔瓶安全的基本要求,乙炔瓶的购置、充装、检验、运输、储存和使用等,应符合本制度的规定。

  三、购置乙炔气瓶应认真查验生产厂家资质,确认其制造许可证等文件。进货时核对气瓶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文件。

  四、乙炔瓶实行固定充装单位制度。档案不在本充装单位的乙炔瓶,不得回收和充装。

  1.列出固定在本单位充装的乙炔瓶用户名单,报送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2.对固定在本单位充装的乙炔瓶,逐只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乙炔瓶编号,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定期检验记录,充装记录等;

  3.保证固定在本单位充装的乙炔瓶定期进行检验,保证及时补加溶剂,保证充装质量和安全,做好用户服务工作。

  4、用户改变固定充装单位时,应办理乙炔瓶和其档案的转户手续。

  用户临时改变充装单位时,可不办理转户手续,但本厂应对临时用户的乙炔瓶作出标记,单独充装和存放。

  五、乙炔瓶充装前,充装单位应有专职人员对乙炔瓶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填写在充装记录中,并由检查人签字。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先进行处理或检验,否则严禁充装:

  1.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的;

  2.超过检验期限的;

  3.颜色标记不符合gb7144规定的或表面漆色脱落严重的;

  4.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

  5.瓶内无剩余压力或怀疑混入其他气体的;

  6.瓶内溶剂重量不符合gb13591《溶解乙炔充装规定》要求的;

  7.经外观检查,存在明显损坏,需进一步进行检验的;

  8.首次充装或经装卸瓶阀、易熔合金塞后,未经置换合格的.。

  六、乙炔瓶充装前,必须按gb13591《溶解乙炔充装规定》测定溶剂补加量。乙炔瓶补加溶剂后,必须对瓶内溶剂量进行复核。

  七、乙炔瓶的充装操作:

  1.充装容积流速应进行适当控制,一般不小于0.015m3/hl;

  2.瓶壁温度不得超过40℃。充装时可以用自来水喷淋冷却,也可以强制冷却;

  3.一般分两次充装,中间间隔时间不少于8小时。

  八、乙炔瓶充装后,应符合下列要求:

  1.乙炔充装量和静置8小时后瓶内压力,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

  2.不得有泄漏或其他异常现象。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乙炔瓶严禁出厂,并应妥善处理。

  九、应逐只认真填写充装记录,其内容应包括:充装前检查结果、充装日期、充装间室温、乙炔瓶编号、皮重、实重、剩余压力、剩余乙炔量、溶剂补加量、乙炔充装量、静置后压力、发生的问题及处理结果、操作者签字等。乙炔瓶充装记录至少保存12个月。

  十、应负责保护好乙炔瓶的外表面颜色标记,并应做好使用中受损漆层的修复工作。

  十一、应保持充装前的检查人员和充装时的操作人员相对稳定,并定期对其进行安全教育。

  十二、定期检验

  ㈠、乙炔瓶的定期检验,每三年进行一次。库存或停用周期超过三年的乙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㈡、乙炔瓶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提前进行检验:

  1.瓶体或附件严重腐蚀、损伤或变形;

  2.对瓶内填料、溶剂的质量有怀疑;

  3.乙炔瓶皮重异常;

  4.有回火、烧灼或表面漆色发黑的痕迹;

  5.充装时瓶壁温度异常;

  6.检验人员认为有必要提前检验的。

  十三、报废

  乙炔瓶经定期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应予报废。

  十四、气瓶档案管理

  应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配备计算机对自有气瓶和托管气瓶进行建档登记,气瓶建档登记包括建立电子档案和建立文本档案两部分。

  ㈠、气瓶电子档案

  气瓶的电子档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气瓶的登记信息,包括:气瓶在充装单位的编号、气瓶名称或型号、气瓶充装介质名称或化学分子式。

  气瓶的制造信息,包括:气瓶制造单位名称或代号、气瓶制造编号、气瓶制造年月。

  气瓶的检验信息,包括:气瓶上次检验日期、气瓶上次检验的检验单位名称、气瓶下次检验日期、气瓶历史检验记录。

  气瓶的基本技术参数信息,包括: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单位:mpa)、水压试验压力(单位:mpa)、重量(单位:kg)、容积(单位:l)、瓶体设计壁厚(单位:mm)。

  ㈡气瓶文本档案

  气瓶的文本档案除包括气瓶电子档案的全部内容外,还须有气瓶的检验合格证、自有气瓶的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托管气瓶的托管见证资料等。

  十五、乙炔瓶发生事故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气瓶管理制度 19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气瓶气密性试验的试验装置、试验方法和安全防护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浸水法或涂液法对无缝气瓶、焊接气瓶、液化石油气钢瓶和溶解乙炔气瓶的气密性试验。

  2、术语

  2.1浸水法

  指充有规定压力压缩气体的受试气瓶浸入水槽中检验气瓶气密性的方法。

  浸水法适用于气瓶整体或任何部位的气密性检验。

  2.2涂液法

  指充有规定压力压缩气体的受试气瓶的某些部位上涂以试验液检验气瓶气密性的方法。

  涂液法适用于检验气瓶瓶阀螺纹连接处、瓶阀阀杆处、易熔塞或气瓶局部部位的气密性的方法。

  3、对试验装置的要求

  3.1充气装置

  3.1.1气体压缩机工作压力应大于气瓶气密性试验充装压力的1.1倍,并能进行调节。

  3.1.2试验用的介质可用空气、氮气或其他与气瓶盛装气体性质不相抵触的、对人体无害的、无腐蚀和非可燃性气体。对盛装氧气或氧化性气体的气瓶,必须用不含油脂的气体。

  3.1.3气瓶气密性试验压力应不低于气瓶标准或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的气密性试验压力。

  3.1.4从气体压缩机到受试气瓶之间应装置贮气罐。贮气罐上必须装置安全阀和油水吹除阀,并定时吹除油水。

  3.1.5压缩机和贮气罐均应装压力表,表盘直径不应小于100mm,压力表精度应不低于1.5级,压力表量程应选择在试验压力的1.5-2.5倍之间,压力表应每三个月检定一次。

  3.2试验水槽

  3.2.1试验水槽用于浸水法气密性试验。

  3.2.2试验水槽的深度应能使气瓶任何部位离水面最小深度大于5cm。

  3.2.3试验水槽内壁应呈白色。

  3.2.4试验水槽应保持清洁透明。

  3.3试验液

  3.3.1试验液用于涂液法气密性试验。

  3.3.2试验液不得对气瓶产生有害的作用,用于盛装氧气或氧化性气体的气瓶,应用无油脂的试验液。

  3.3.3试验液应选择表面张力较小的液体,推荐采用肥皂水、洗涤精等。

  3.4对充气室的.安全要求

  3.4.1上述充气系统的耐压强度应为气密性试验的1.5倍,其充气管道上应设置安全阀和泄放装置。

  3.4.2充气压缩机应采用无油压缩机。

  3.4.3试验压力大于10MPa充气室应符合安全防爆设计规范。

  4、试验方法

  4.1试验条件

  4.1.1气瓶气密性试验的环境温度应不低于5℃。

  4.1.2气密性试验的气瓶必须水压试验合格(溶解乙炔气瓶以及气瓶试验过程中不允许进水的气瓶除外),且气瓶瓶壁不得有油污或其他杂质。

  4.1.3根据不同气瓶的试验要求,按规定的充气速度将待试气瓶充到气瓶气密性试验压力。对于溶解乙炔气瓶充气速度应控制在0.3MPa/min以下。

  4.2浸水法试验

  4.2.1将充到气密性试验压力的受试气瓶,放于水槽中,使气瓶任何部位离水面最小深度大于5cm。

  4.2.2缓慢地转动气瓶,观察瓶壁各部有无气泡出现。发现有固定不动的气泡,应将其抹去,观察是否继续出现气泡。如发现继续出现气泡或连续冒出的气泡,则认为该瓶试验不合格。气瓶浸水时间不小于1min。

  4.3涂液法试验

  4.3.1在充气到试验压力的气瓶上的待查部位涂上试验液,观察有无气泡连续逸出,带液保压时间不小于1min。

  4.3.2试验结束后,在瓶体泄漏处作好明显标记,然后稍开启瓶阀,缓慢放气后,将气瓶表面擦干。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和解释。

  本标准由宁波化工机械总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陈仁钦。

  气瓶管理制度 20

  一、气瓶要严格按规定送检,严禁使用超期气瓶。

  二、易燃气体气瓶与助燃气体气瓶不得混合放置。易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气瓶必须安放在规范的、安全的'柜中;各种压力气瓶竖直放置时,应采取用架子和套环固定,并做好区域或标牌标识。

  三、各种压力气瓶应避免曝晒和靠近热源,可燃、易燃压力气瓶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严禁敲击和碰撞压力气瓶,开气时应先开钢瓶后慢慢开启减压器阀,关气时应先关闭钢瓶阀门后关闭减压器阀门;专瓶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它种气体使用。

  四、压力气瓶使用时要防止气体外泄;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余压;使用完毕及时关闭总阀门。

  五、经常检查易燃气体管道、接头、开关及器具是否有泄漏,随时排除安全隐患,禁止使用易燃器具。

  六、开启钢瓶阀门要注意安全,应先检查减压器阀门是否松开(关闭减压器阀),操作者必须站在气体出口的侧面,减压器的防爆出口不准直对操作者。

  七、搬运、装卸气瓶时应轻装轻卸,不得采用抛装、滑放或流动的装卸、搬运方法。

  八、做到满瓶进,空瓶出,严禁在室内存放气瓶。

  九、保持气瓶间清洁,规整放置。

  十、常用钢瓶外部颜色区分及标志:氧气瓶(天蓝色黑字)、氢气瓶(深绿色红字)、氮气瓶(黑色黄字)、压缩空气瓶(黑色白字)、乙炔瓶(白色红字)、二氧化碳瓶(铝白黑字)、氩气瓶(灰色绿字)、氦气瓶(棕色)。

  气瓶管理制度 21

  一、液化气瓶库安全制度建立要求

  (一)液化气瓶库应建立以下安全制度:

  交接班制度;

  巡回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

  钢瓶维修保养制度;

  安全防火制度;

  清洁卫生制度;

  钢瓶检验检测制度;

  车辆进、出站安全管理规定;

  消防应急预案。

  (二)液化气瓶库应建立装卸钢瓶安全操作规程。

  (三)液化气瓶库应建立以下记录:

  交接班记录;

  车辆出入记录;

  班组hse活动记录;

  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表;

  隐患及事故处理记录;

  钢瓶进出库记录;

  钢瓶检验检测记录;

  钢瓶维修保养记录;

  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单位)联系点到位检查表。

  二、液化气瓶库安全设施要求

  (一)液化气瓶库应设防雷和防静电设施,防雷接地电阻不大于loω,防静电接地电阻不大于100ω,并应每年检测一次,检测报告应存放在安全管理部门。

  (二)瓶库内应备有消防水源,按标准配备消防器材,专人负责,并定期检查。

  (三)瓶库应设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各种电气设备应为防爆型,电气开关的熔断器应安装在室外。

  (四)瓶库应采取通风措施,设立醒目的“严禁烟火”等警示标志,瓶库地面应铺设防静电胶皮板。

  三、液化气瓶库安全管理事项

  (一)瓶库的安全管理

  1、瓶库工作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护品,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发给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

  2、瓶库应24小时值班,每班检查一次瓶库的安全报警装置,配备通迅联络设备。

  3、瓶库及库区周围5m范围内严禁有杂草或易燃物。

  4、瓶库应配备消防器材,专人负责并定期检查。

  5、班组hse教育每半月进行一次,班组hse活动每周进行一次,班组hse检查每周进行一次,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以及整改情况应如实记录,并及时录入hse信息系统。

  (二)钢瓶的安全管理

  1、液化气瓶库应建立用户档案,详细记载钢瓶维修检查记录。

  2、钢瓶应保持清洁完好,橡胶圈保持完整、有效。钢瓶出、入库前,保管员应对钢瓶逐个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3、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入库:

  未经省级劳动部门批准的生产厂家生产的`钢瓶;

  钢印标记、颜色标记不符合规定的;

  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

  超过检验期限的;

  外观检查中发现有明显机械损伤、变形及腐蚀严重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

  没有带橡胶圈的;

  发现有火烧痕迹的。

  四、钢瓶的使用要求

  (一)供气单位应建议用户安装液化气泄露报警装置,液化气用户应具有安全使用液化气、试漏和泄露处置的基本知识与技能。

  (二)钢瓶应置于通风良好、距离火源或热源1m以上的位置,严禁暴晒、雨淋、水浸、碰撞,严禁倒置、用火、蒸汽和热水及其他热源直接对液化气钢瓶加热使用。

  (三)用户应采用肥皂水、洗洁精或燃气泄露检测仪检查钢瓶密封性。

  (四)燃气胶管长度不应超过2米,并不得有接口,每二年应更换一次。

  (五)发现液化气钢瓶减压阀损坏等原因造成泄漏时,应立即报告供气单位。

  (六)液化气钢瓶内的残液不得任意倾倒,残液应由液化气瓶库统一处置。

  (七)液化气钢瓶的定期检验应按gb8334-2022标准执行。

  (八)对在用的ysp118和ysp118-ⅱ型钢瓶,自钢瓶钢印所示的制造日期起,每3年检验一次;ysp4.7、ysp12、ysp26.2、ysp35.5型钢瓶,自制造日期起至第三次检验周期均为4年,第三次检验有效期为3年。

  (九)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钢瓶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库存或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钢瓶,在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十)液化气钢瓶的设计使用年限为8年。

  五、液化气瓶运输、装卸与贮存要求

  (一)运送液化气钢瓶的车辆应经地方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并持有有效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准运证。

  (二)车辆进入液化气瓶库前排气管应戴防火帽,不得在站内长时间停放。驾驶员应持有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资格证和驾驶证,押运员应持有危险品押运员证。

  (三)运送液化气钢瓶的车辆应有防静电措施,并设置相应的危险品警示标识。液化气钢瓶在车上应加以固定。

  (四)运送钢瓶的车辆应停靠在指定位置,手闸制动,并熄灭发动机,停车有溜车可能时,车轮应打掩木。

  (五)装卸钢瓶现场严禁烟火,不得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和用品。装卸液化气钢瓶时,应轻放、轻卸,严禁抛、划、滚、碰。操作人员和押运员均不得离开现场,不得随意起动车辆。

  (六)遇有雷雨天气、附近发生火灾、液化气泄漏和其它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中止装卸作业。

  (七)严禁在瓶库内进行试气。瓶库的钢瓶内气体总容量不宜超过lom3。

  (八)钢瓶摆放时,空瓶摆放不得超过两层,实瓶应单层摆放,且横竖摆放不宜超过6×6瓶,每区块之间留有不小于0.8m的通道。

  气瓶管理制度 22

  由于液化石油气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的性质,加上瓶体本身承受较高压力,使用不当,容易发生安全事故,为保证我单位用气安全,使用液化气瓶严格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应使用有制造许可证企业的合格产品,不使用超期未检的气瓶。

  2、必须到已输充装注册的单位或经销注册的单位购气。

  3、自制造之日起,前三次检验周期为4年,第四次为三年,液化气瓶安全使用期限是15年,应避免液化气瓶超期“服役”。

  4、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必须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气瓶,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禁止使用。

  5、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

  6、严禁敲打、碰撞气瓶。

  7、严禁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8、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气瓶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9、气瓶连接加热装置的软管,应在工作面自然下垂,液化气瓶应与加热装置保持3米以上距离。

  10、使用液化气时,先检查附近是否有火源,安全检查后打开气瓶阀门,再开加热装置开关,用毕,亦要先关气瓶阀门,待火熄,再关闭加热装置开关,防止因关一个阀门,易致气体泄漏发生安全事故。

  11、气瓶使用完毕后及时放回库房,严禁将气并瓶留在工作现场。

  12、库房液化气实瓶与空瓶要分别存放,严禁混放。

  13、安全员应每天对液化气瓶库房进行安全巡查,每日不得少于三次,并做好相应记录。

  气瓶管理制度 23

  1.概述

  1.1在使用任何气体或气体混合物之前,要知道和理解性质、用途和安全防范。关于你将要使用的气体和设备的安全资料,请参考供应商的材料安全数据表(msds)和安全程序。

  1.2确定用来使用产品的合适的设备,同时知道怎样安全地操作设备。

  1.3知道潜在的危险,制定应付可能的紧急情况的计划。利用紧急情况训练来实践这些计划的实施。将正在使用的气体告知当地的医院、消防部门和其它紧急情况反应机构,这样他们将在紧急情况发生前做好准备。

  1.4提供个人防护装备和它们的使用所要求的训练。要求工作员工在每次执行任务时穿戴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把其它安全装置,如灭火器、洗眼站和淋浴安排在合适的位置。把他们正在使用的气体的危险和如何应付紧急情况全面地告知每一个人。

  1.5遵守国家所有的关于压缩气体和低温液体的储存、使用和处理的法规。

  1.6如果你对与特定气体相联系的.危险不熟悉,请与供应商联系,以得到补充资料。

  2.操作

  只有那些对危险十分熟悉且受到过正确操作技术训练的人才可以操作压缩气体钢瓶。装有压缩气体的钢瓶很重,难于移动。不正确的操作压缩气体钢瓶会导致扭伤、损伤、摔倒、擦伤或骨折。如果由于误操作使气体从钢瓶内逸出,会发生其它危险,如起火、爆炸、化学烧伤、中毒和冻伤。提高如下警惕,以防止错误操作压缩气体钢瓶造成的伤害。

  2.1禁止

  拉拽或滑动钢瓶,即使是很短的距离。

  摔倒钢瓶或让它们彼此剧烈相撞。

  使钢瓶受到可能损坏阀门的机械震动。

  把钢瓶作为转子来移动材料或其它设备。

  堵塞减压装置。

  让油、润滑脂或其它易燃物质接触钢瓶、阀门或正在使用氧化物的设备。

  去掉产品标签。

  重新灌装压缩气体钢瓶。这只能由有资格的压缩气体制造商来做。

  试图抓住正在倒下的钢瓶。

  2.2总是

  用合适的手推车移动钢瓶。

  让阀门保护帽一直留在原位,直到钢瓶已经固定好,并准备使用。

  储存、搬运或使用时固定钢瓶。

  钢瓶返还给供应商时,正确关闭钢瓶阀门,正确安装钢瓶护套。

  使用用于钢瓶操作的正确的个人防护装备。穿戴带护罩的安全眼镜、皮手套、安全鞋和其它合适的装备。

  3.储存

  提高如下警惕,以防止窒息、起火、爆炸、高压和错误操作压缩气体钢瓶造成的伤害。

  3.1禁止

  允许储存温度超过52°c。

  允许在氧化物或易燃气体储存区域吸烟或有明火。

  把钢瓶暴露于腐蚀性环境中。

  3.2总是

  垂直储存钢瓶。

  储存、搬运或使用时固定钢瓶。

  在专用区域储存钢瓶。

  隔开满瓶和空瓶。

  把钢瓶储存在干燥、凉爽、不受天气影响,而且远离可燃材料的地方。

  把易燃或可燃物和氧化物隔开至少20英尺。

  监测气体可能排出和积累的区域的空气。

  使用先进先出库存系统,防止满瓶储存过长时间。

  只储存专门应用所要求的压缩气体数量。

  钢瓶储存在远离人们经常出入的地方和紧急出口。

  为钢瓶操作提供足够的通路。

  定期或至少每周用眼睛检查储存的钢瓶是否有任何泄露迹象或问题。

  对进入钢瓶储存区域加以限制。

  防止钢瓶接触湿或潮的地面。

  4.正确使用压缩气体

  提高如下警惕,以防止错误使用压缩气体钢瓶造成的伤害。

  4.1禁止

  试图混合钢瓶内的气体。

  禁止把物体(如扳手、螺丝起子、撬杆等)插入阀门帽的开口处来移动粘住了的钢瓶帽。这样做可能损伤或打开阀门,导致泄漏发生。使用可调套扳来移动过紧或生锈的帽子。

  允许钢瓶任何部分暴露在超过125°f(52°c)的温度。

  允许钢瓶成为电路的一部分。

  使用氧作为压缩空气的替代品。

  电弧打到钢瓶上。

  产品回流入钢瓶。

  将另一种产品引入钢瓶。

  把钢瓶颜色作为鉴定钢瓶内容物的主要手段。

  加热钢瓶以增加压力或提高逸出率,除非采用经认可的方法。

  4.2了解

  知道和理解你将要使用的气体和相关设备。参考供应商的msds,以确定正确的个人防护装备和对所使用气体的任何其它特殊要求。

  储存、搬运或使用时固定钢瓶。

  使用减压器或单独的控制阀门来从钢瓶内安全地排出气体。

  使用核准用于特殊气体的减压器。

  使用前用惰性气体对管道和设备检漏。

  在把钢瓶连接到较低额定工作压力的管道回路时,使用减压器。

  使用止回阀,防止回流入钢瓶。

  在钢瓶已经连接到系统后,慢慢地仔细地开启钢瓶阀门。

  开启阀门时,避开调整器和阀门排气口。

  防止火花和火焰接触钢瓶。

  如果钢瓶阀门难于操作,停止使用并同供应商联系。扳手不能用于装有手轮的阀门。如果阀门有故障,在钢瓶上作标记说明问题,并通知供应商。

  钢瓶的标签或标志是鉴定钢瓶内容物的唯一正确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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