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20 15:42:37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人事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人事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人事管理制度合集15篇

人事管理制度1

  一、熟悉本职业务,具有一定的处理业务工作水平和处理各种具体问题的能力,能吃苦耐劳。

  二、要坚持常年出满勤。无故缺勤两天以上者,年终考核出勤不得分,并取消评选先进的资格。

  三、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高质量的按时完成自己的本质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四、要严格实行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半年考核一次,并对平时工作完成情况有记载,年终按目标责任制总评。

  五、实行竞争上岗。为了强化竞争机制,股室队长实行竞争上岗,竞争者进行演讲,并进行民意测验,票数达不到半数的不能上岗任职。

  六、提拔干部要严格按照组织人事部门的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

  六、建立干部政绩考核档案,以利于干部培养、提拔、轮岗、交流。

人事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人事档案工作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是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事档案是员工个人经历和社会实践的记录,是历史、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用人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 员工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部集中保管,其任务是:收集、保管、鉴别、整理员工人事档案材料,办理档案的查询、借用和转递,建立科学的档案检索工具。调查研究档案工作情况,逐步实现人事档案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

  第三条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员工人事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和规定,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员工人事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

  第四条严格执行员工人事档案使用借阅规定,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同时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二章 人事档案归档范围和要求

  第五条归档范围

  (一)在人力资源工作中形成的履历表、简历表、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二)鉴定、考核、考察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民主评议干部的综合材料,组织审定的考察材料等。

  (三)审计工作中涉及个人的有关处分材料。

  (四)成人教育(大中专)、党校、学生(学员)登记表、考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鉴定表、授予学位的材料、学历证明书、学习鉴定、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等材料。

  (五)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及考核材料等。

  (六)政审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调查报告,审查报告,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代或情况说明材料;作为结论依据的调查证明、证据材料:甄别、复查结论(意见、决定)、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主要依据材料。

  (七)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国籍、入党入团时间、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上级批复等材料。

  (八)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1、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已批准转正的)、入党申请书、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自传、综合性政审材料及有关的证明、考察材料;团员登记表、民主评议党员中认定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组织审批意见及主要事实的依据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退党材料。

  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团员登记表、退团材料。

  3、加入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

  (九)表彰奖励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团员等审批表,立功、嘉奖、通报表扬等以及在其他工作中形成的表彰材料。

  (十)纪律检查、监察、法律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意见,上级批复,核实(调查)报告,本人检查、交待、对处分决定的意见;撤消处分的有关材料;法院判决书;复查甄别报告,决定(结论)、上级批复等。

  (十一)任免、调动、军队干部转业安置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军队转业干部审批表;授予(晋升)军(警)衔审批表;转业鉴定;定职、定级材料;离退休审批表等材料。

  (十二)考试录用形成的有关材料:录用审批表,聘用审批表和合同书,政审结论和有关证明材料,辞退材料,辞职审批材料等。

  (十三)办理工资、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转正定级审批表、各种工资变动审批表,提职晋级和奖励工资审批表;享受专家特殊津贴的呈报表;解决各种待遇问题的`审批表,批复材料等。

  (十四)办理出国(出境)审批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因公出国(出境)审批表、备案表;因私出国(出境)审批表等材料。

  (十五)参加区县级以上(包括区县级)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和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以及民主党派代表会议的代表登记表等。

  (十六)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有严重慢性病、身体残疾的体检表,工伤致残诊断书,确定致残等级的有关材料,新录用人员体检表等。

  (十七)其它起重要依据作用的材料。

  第六条收集方法

  (一)为了使员工档案能够适应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要经常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员工任免、调动、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工作中新形成的反映员工德、能、勤、绩、廉的材料,充实档案的内容。

  (二)建立主动送交员工档案材料归档的工作制度,及时地将新形成的员工档案材料送交人力资源部归档。

  (三)有计划地布置填写员工履历表、鉴定、自传等,并及时将这些材料补充进员工档案。

  (四)人力资源部要严格执行中组部有关人事档案收集归档的各项规定,主动和有关部门协调好档案的收集方法和程序,以使员工档案材料及时完成归档。

人事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要求

  通过合理的薪酬制度和科学的管理、分配,达到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建立稳定的员工队伍,吸引高素质的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的目的。

  第二条 基本原则

  1、按劳分配原则。员工的薪酬按照员工向公司提供的劳动量和成果进行分配,以岗位职责、业绩作为薪酬分配的主要依据。

  2、投入产出原则。公司薪酬水平的高低要与员工劳动效率和成果及公司利润紧密挂钩,随之浮动和调整。

  3、市场调节原则。公司在确定员工的薪酬水平时,要以劳动力市场形成的市场工资为参照,并根据同行业薪酬适时进行调整,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4、遵守法规原则。公司制定的薪酬制度,遵循国家《劳动法》和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以及有关员工社会保险福利的规定。

  第三条 薪酬水平

  公司的薪酬水平,以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依据,按照公司的经济效益及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各岗位员工的薪酬水平,以员工的考核结果为依据,参照本地区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合理确定。

  第二章 薪酬结构

  公司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及福利等部分组成。 第四条 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是员工基本的生活保障薪酬,不能低于当地政府部门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它是计算员工辞退补偿、带薪休假及加班工资的依据。

  第五条 岗位津贴 岗位津贴是非营销部门(行政人事部、财务部、风控部)根据各个不同岗位而设定的一种补贴,一般根据不同岗位或职务高低设定不同的等级,岗位津贴纳入工资考核范围。

  第六条 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是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对每周累计工作时间超过44小时的一种经济补偿。 第七条 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是营销部门根据业绩任务而针对不同岗位设定的与绩效挂钩的工资,以绩效考核为计算依据,按完成任务的百分比计发。一般以月度、季度、年度考核为计算依据。

  第八条 奖金

  奖金分为年终奖(年底双薪)、业务提成奖、分红、特别奖等。年终奖(年底双薪)原则上每个员工都可以享受(因违反公司制度等被取消年终奖的除外),一般在春节前发放,金额由公司董事会在年度终了后决定(或相当于个人月基本工资);业务提成奖一般是针对营销类职员设定,非营销类职员如果能联系到业务的,也可以参照营销类职员的提成办法计发,非营销类职员可以根据公司的业务收入情况给予适当的后勤服务提成奖或管理提成奖;业务提成按该员工接单业务净利润的一定比例计发,业务提成办法另行制定;分红本来是属于股权收益,如果公司年度净利润达到一定的数额,年终经股东会决定由公司股东拿出一部分利润来分给全体员工,特别优秀的员工公司可适当给予虚拟股份(或期权股),凡拥有虚拟股份(或期权股)的员工,享有与原始股同等的收益分配权,虚拟股份(或期权股)实施办法另行制定;特别奖是平时由公司颁发的奖,给对公司有特殊贡献或在某些突发事件中的有功人员。

  第九条 福利

  福利包括各种现金补贴和物资。现金补贴如通讯补贴、出差补贴、工龄补贴、房租补贴等,一般按月或按次发放,按月发放的计入工资表中;物资一般在过年过节时发放。

  出差补贴按公司的差旅费报销制度执行;工龄补贴是对转正一年以上的员工给予的一种津贴,工龄每增加一年,工龄补贴增加100元,最高1000元封顶。

  第三章 薪酬等级

  第十条 薪酬等级 非营销类职员,薪酬等级分为A、B、C、D、E五个级别,分别对应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 (部门副经理)、主管、职员五个级别的岗位。每个级别再各自划分为6个等级,总共30个薪酬等级。

  营销类职员,薪酬等级分为A、B、C、D四个级别,分别对应总监、部门经理 (部门副经理)、业务主管、业务员四个级别的岗位。每个级别再各自划分为6个等级,总共24个薪酬等级。

  薪酬划分标准见附表一《薪酬等级表(非营销类)》和附表二《薪酬等级表(营销类)》。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一条 新进人员工资标准确定

  对考核录用的新进员工,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按营销类或非营销类员工确定其岗位薪酬标准,在试用期内,按其岗位薪酬标准的80%计发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转正后按其相对应的工资标准发放。

  第十二条 薪酬的调整

  公司整体薪酬水平随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变动和公司效益的变动适当进行调整;员工个人的薪酬水平要随岗位、职务及业绩的变动而作相应的调整。

  一、薪酬调整分类

  1、个别调整

  员工岗位变动或升职、降职,则工资随岗位变化和级别变动而相应调整。

  2、特别调整

  公司对于给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实现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可以给予破格晋升职务或薪资等级的奖励;对于违规、违纪、违法,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的员工,给予降低职务和薪酬等级的处罚。

  二、薪酬调整程序

  由部门经理提议,报公司行政人事部考核,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执行。公司行政人事部填制《员工异动审批表》申报,经异动员工部门经理、分管副总经理签字后,报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

  第五章 薪酬考核

  第十一章 员工薪酬考核

  非营销类:各级员工考核指标由其直接上级制定(一般不低于10项,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员工岗位津贴为薪酬考核基数,每个员工都必须进行月度考核,由其直接上级进行100分制打分,职员由其主管进行考核,主管由部门经理考核,部门经理(副经理)由分管副总经理考核,副总理由总经理和董事长共同考核(考核权重为3:7)(我公司的组织架构里总经理、董事长是同一人)。考核结果分(百分比)乘以岗位津贴基数即为考核后实发岗位津贴。连续三个月考核分60分以下的员工,公司有权予以辞退,且不需要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营销类:根据公司制定的销售目标任务,每个月进行考核,员工按业绩目标任务完成百分比和绩效工资基数来计算实发绩效工资,任务完成百分之多少,绩效工资就发放百分之多少。连续半年未完成目标任务或半年累计未完成半年目标总任务的50%的员工,公司可以予以辞退,且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第六章 工资发放

  第十三条 正常情况下的工资发放

  公司月工资计算期间为当月1日至月末,于下月15日前发放。行政人事部按考勤统计和考核结果计算每个员工的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补贴及其它福利,然后将工资表(附计算依据)交财务部核算每月每个员工的奖金及各种提成,工资表经分管财务副总经理审核后交公司总经理签发。

  工资发放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推迟。工资全部以人民币现金或转账方式直接发放给员工本人。

  第十四条 工资的扣减

  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要扣减工资:

  1、请事假缺勤的;

  2、超过带薪婚假、丧假、生育假规定时间缺勤的;

  3、迟到、早退、私自外出、缺勤的;

  4、员工受到惩戒处分勒令停职期间的;

  5、不按照公司指令进行工作的;员工过失罚款。

  6、按公司规定的考核办法,不合格或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按公司考核规定扣减;

  7、员工因本人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公司依法要其赔偿,如需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赔偿费,按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收入的30%扣除,扣除的剩余工资不低于本地区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五条 工资的代扣

  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从员工每月工资中代扣:

  1、代扣代缴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代缴应由员工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员工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六条 工资的延期发放

  公司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或其他原因暂时无法发放工资的,经协商一致,可以延长一个月左右发放工资(最长不得超过50天)。延期发放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员工。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 本制度从20xx年9月28日起执行。

人事管理制度4

  1、凡本校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不提倡留职停薪,未经学校许可,不准搞第二职业。

  2、全校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分配。

  3、凡要求调入本校工作的教职工经学校考核,行政会研究同意方可办理调入手续。调入后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评合格,方可成为本校正式教职工。

  4、学校决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应服从分配,按时上岗,否则从通知之日起以旷工论处。

  5、凡本校教职工连续矿工一周或累计半个月以上者,以待岗处理。

  6、对教职工的奖励和处罚,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经过一定评议、审议手续,并公之于众。

  7、校级先进工作者,每学年评定一次,由校长授予荣誉称号。单项奖励随时进行。先进工作者评定比例一般为15%--20%左右,表彰先进,坚持德、勤、能、绩综合评定。须由群众评议推荐,组室申报,校长审批。

  8、给予教职工处分,必须慎重,应由学校组织调查,取得确凿证据后,根据错误程度和本人认识态度,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讨论,形成初步见后,由学校行政会议决定。记过以上处分,需经主管部门批准。

  9、奖励以精神为主,物质为辅。

  10、所有奖励和警告以上的处分,均记入个人和学校档案。

  11、凡符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可给予奖励: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者。

  (2)遵纪守法,兢兢业业,出满勤,事事处处为集体,对不良行为敢于斗争,事迹突出者。

  (3)热爱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教育教学质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开拓,创新善于试验,在教育教学改革上有较大贡献者。

  (5)面向全校学生,对后进学生加倍爱护,在帮助后进学生转化方面卓有成效者。

  (6)参加竞赛获奖学生的辅导教师。

  (7)积极组织,指导学校大型活动,并做出显著贡献者。

  (8)服务及时周到,态度和蔼可亲,质量令人满意,效益好者。

  (9)为筹集资金做出突出成绩者。

  (10)在其它方面有特殊贡献和先进行为者。

  12、对照上述条件,视情况可授予先进工作(或其它荣誉)称号,或给予单项奖励。

  1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予处罚。

  (1)目无法纪,自由散漫,擅离职守,玩乎失职,造成损失者。

  (2)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残和伤害者。

  (3)违法乱纪,赌博成性,酗酒成风,打仗,挑拨是非造成不良影响者。

  14、依据上述情形轻重与认识态度,可分别给予口头批评,公开检查,通报批评,扣发奖金或工资、赔偿损失、警告、严重警告、记过、降职、降薪、开除留用、开除等处分,触犯刑律者,由司法机关处理。

人事管理制度5

  为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完善我校考勤制度,使考勤管理更加科学公正、准确透明,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实行人脸识别考勤管理,具体管理规定如下:

  一、适用范围

  我校全体在岗教职员工。

  二、考勤时间

  (一)教师每周三午时进行上下班签到(退),重大活动日、节假日的上班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具体签到(退)时间为:

  午时签到:12:30-13:30。13:31-14:00为迟到,14:01-16:30为旷工半天。

  午时签退:16:30-17:30。

  (二)教辅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的工作人员以及教学系部实行坐班制的教职工,周一至周五实行上下班签到(退)制度,重大活动日、节假日的上班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具体签到(退)时间如下:

  上午签到:8:40之前。8:41-9:10为迟到,9:11-11:40为旷工半天。

  上午签退:11:40-12:10。

  午时签到:13:15-13:30。13:31-14:00为迟到,14:01-16:30为旷工半天。

  午时签退:16:30-17:30。

  轮休上班的教职工,上班期间按照相应岗位的考勤时间签到签退。夜间上班的教职工增加一次夜班签到考勤,考勤时间为21:30-22:00。

  三、考勤地点

  1.图书馆一楼大厅

  2.坤元楼二楼大厅

  3.尚德楼东侧门厅

  4.南平房办公区西侧

  全体教职工按照考勤信息采集时选定的考勤地点进行定点考勤。

  四、考勤管理规定

  (一)考勤机是对教职工上下班时间的记录和证实,采用人脸识别考勤,必须本人亲自签到(退)。所有考勤记录将记入考勤档案,并作为年度考核指标之一。

  (二)实行每一天四次签到(退)制度,上班为签到,下班为签退,夜班增加一次考勤。教职工要遵守工作时间,上下班按时考勤,未在规定时间内签退视同旷工。

  (三)严格执行病、事、婚、产、丧假、进修、公务出行等事前请假事后销假制度,并按程序将请假条交组织人事处报备,请假条本部门需留存一份,作为核对考勤的凭证。教职工凡请假5天以内,经所在部门领导审批。凡请假在5天以上或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还需请假者,由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院领导审批。

  (四)轮休人员调班需提前出具调班说明,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组织人事处,未出具调班说明或私自调班的,将以考勤记录为依据,缺勤视同旷工。

  (五)由于特殊原因导致班车延误,或因恶劣天气、突发事件导致上班延误,或因外来源理公务未能按时签到(退)的',须于当日将情景说明报组织人事处,否则以考勤机记录结果为准。

  (六)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上班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为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上班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能够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工作时间。由教职工本人自行选定哺乳时间,需提前向组织人事处报备。

  (七)各部门考勤员负责做好本部门教职工的考勤和各类请假材料的汇总工作,及时提交本部门教职工的请假、出行证明材料,每月填写《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职工考勤表》(附件一),并于月底将考勤表报组织人事处。组织人事处于每月月初将全体教职工考勤信息进行公示。各部门未能按时上报请假材料的,以考勤机的记录结果为准。

  (八)因特殊原因,导致考勤机未能记录教职工当日考勤信息时,以当日监控录像为准。

  (九)考勤机及其附属设备由资产管理处负责防护,防止被盗或故意损坏。凡故意破坏考勤机者,按破坏公物处理。

  五、缺勤管理规定

  (一)当月迟到一次不计算,迟到两次(含两次)以上的,每次扣50元。当月累计迟到次数达四次及以上的,扣发半月岗位津贴。

  (二)当月旷工三天(含三天)以内的,每旷工半天扣罚一日日均工资,旷工三天到五天(含五天)的,扣发全部岗位津贴和绩效工资。旷工五天以上的,学校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三)其他假期待遇,按照《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工资福利及补贴分配实施办法(20xx年修订版)》执行。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人事管理制度6

  总则

  第一条本规则依据公司宗旨的精神为维持公司的秩序,并促进业务运营的圆滑起见,凡有关从业人员规定及待遇基准以及其他必要事项暨管理,悉依本规则订定。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的从业人员,系指依照第六条订定的手续录用而从事公司业务的人员而言。

  第三条从业员应遵守本规则及附带各种规定,服从主管人员的指示,维持职场秩序同心戮力互相协助诚实执行职务。

  第四条本规则如有与法令抵触事项及本规则未定事项悉依法令规定办理。

  第五条本规则所称的职位,职种其定义如下:

  (一)职位:分派与一个从业员之工作。

  (二)职种:工作种类相同或类似职务的集合,其区别如下:

  (1)事务职

  (2)营业职

  (3)生产职

  人事

  第六条公司就希望就职人员中经考试或甄选合格并经办妥规定手续者录用为从业员。

  第七条(一)新进从业员应订立试用契约为试用从业员。

  (二)试用期间订为40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以正式从业员登记录用。

  (三)试用期间如认为不适合时,得予解除试用。

  第八条新进临时从业员应订立临时雇用合同,其雇用期间订为三个月以内。

  第九条(一)希望于公司就职者须缴交下列书表:

  (1)亲笔履历表。

  (2)从业员调查表。

  (3)最近2寸半身照片。

  (4)如系推荐介绍者,即其书状。

  (5)必要时考试或甄选及格证书、服务证明书、学业成绩证明书、毕业证明书。

  (二)决定录用者须缴交下列书表:

  (1)保证书。

  (2)志愿书。

  (3)最近三个月内之户籍誊本。

  (4)健康诊断书。

  (5)其他本公司认为必要的书表。

  (三)前项各款规定缴交的书表,如其记载事项有变动时,应随时报备。

  第十条公司为业务上必要时,得命派外出,长期出差暨职务或职场的变更。

  第十一条从业员如有下列各项情形者得予停职:

  (一)因非业务上的伤病继续请假达一年者。

  (二)因事继续请假达30天者。

  (三)由公司调派从事于他公司的业务者。

  (四)上列各款之外认为应予停职比较妥当者。

  第十二条前条规定的停职期间订定如下,但有特殊情形者停职期间得酌予延长。

  (一)合乎前条第一项者,继续工作未满三年者六个月,满三年以上者一年。(但结核病患不拘年数,停职期间为二年)

  (二)合乎前条第二项者三个月。

  (三)合乎前条第三项第四项者,视必要期间。

  第十三条停职期间内,停职原因消灭时,应予复职。

  停职期间届满而停职原因尚未消灭时,依照下列办理:

  (一)合乎第十一条第一项及第二项者免职。

  (二)合乎第十一条第三项及第四项者,再命必要期间的停职。

  第十四条停职期间的薪津均不给付,但依第十一条第三项的原因而停职者,如其服务机构所给付的薪津低于原待遇时,其不足部分,由公司给付。停职期间的年资不予计算,但第十一条第三项及第四项的停职人员,公司认为必要者,不在此限。

  第十五条从业员如有下列各项情形之一者,得予解雇。

  (一)业务上有不得已的需要时。

  (二)身心衰弱或其他原因不堪胜任业务者。

  (三)工作成绩或效率显著低劣者。

  (四)其他基于前项有不得已的原因时。

  第十六条从业员如有下列各项情形之一者准予退职:

  (一)死亡者。

  (二)届退休年龄者。

  (三)经申请辞职获准者。

  (四)超过停职期间而未能复职者。

  (五)雇用期间有定期,其期间届满者。

  第十七条从业员希望辞职者,应于辞职前30日提出申请,但公司认为有其不得已的特别事情者,不在此限。

  第十八条退休年龄订定为男性满60岁,女性满50岁,公司认为必要时,得依下列条件继续雇用:

  (一)职员得订定为期一年的雇用契约。

  (二)得变动职种或调动职务。

  (三)降低待遇或依照临时从业员办理。

  第十九条从业员被解雇或辞职时,须办理移交,将公司发给的`身份证明书贴章缴还,并将经办事项,保管的文件、金钱、财务,移交清楚。

  第二十条从业员被解雇或辞职时,凡公司权益所属的金钱财务,除有争执者外,须即时缴还,权利者有所请求时,须自请求日起七日内缴还。

  第二十一条从业员被解雇或辞职者,如请发服务证明书时,应即时发给。

  第二十二条未满18岁或女性从业员于自解雇日起,七日内返乡者,应给付其必要的车资。

  但其责任在于本人的原因而经主管机关核准而解雇者,不在此限。

  服务规则

  第二十三条从业员须遵守下列事项:

  (一)遵守服务体制,服从上司的指示。

  (二)保持品格,崇尚诚意,重视名誉,温和诚恳待人。

  (三)工作须诚实、认真、迅速且努力不懈。

  (四)增广知识,钻研技能为他人之楷模。

  (五)严守业务秘密,不得外泄。

  (六)各种设备、器具、借用物品,须加保护爱惜,原料、物料、消耗物品须力求节约。

  (七)工作时间中,不得有与业务无关的行为。但如有不得已的事由,参加团体活动者,应获得公司的同意而为之。

  (八)不得非法结党,互相反目或无理要挟煽动罢工风潮扰乱秩序。

  (九)从业员间有意见不合情事者,须立即报请主管裁断调解。不得互相殴斗、胡闹,更不得怀恨,在外寻仇报复。

  第二十四条从业员如欲兼办其他职务或从事商业者,须事先向公司报备,但公司认为业务上有妨碍者,得不予允许。

  第二十五条从业员在公司外时,应佩带规定的职员帜章,在公司内时佩带名牌,或携带另行规定的身份证明书。

  第二十六条从业员因故意或过失而使公司遭受损害者,须负赔偿责任,但如系过失者,得酌请予减免。

  第二十七条从业员虽在工作时间内,为行使公民权利或执行公众职务时,得请求必需的时间,但于不妨碍行使权利或执行公众职务时的情形下,得变更时间。

  第二十八条从业员为业务上需要时,得予变更职种,或协助其他业务。

  第二十九条(一)从业员上下班时须由规定的门户进出,并亲自打卡,或于签到簿上签到。

  (二)从业员于发出开始工作的信号时,须立即进场准备随时工作,与结束工作的信号而后结束工作,整理整顿以免妨碍次日的工作,之后迅速出场。

  (三)结束工作信号已响而当日预定的工作尚未完成者,服从上司的指示。

  第三十条从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进场,或命其退场:

  (一)带有酒味者。

  (二)携带非工作上必要的火烛、凶器或认为危险性器物者。

  (三)卫生上认为有害者。

  (四)停职期间中者。

  (五)业务上已无必要,而仍在公司内拘留不去者。

  第三十一条因私事外出者,须事先受所属主管的许可,而在休息时间内办理。但有特别事由者,在工作时间内,亦可准许外出。

  第三十二条从业员因私事会客须在休息时间内,并指定地点会晤,但情形特殊而受所属主管许可者,不在此限。

  第三十三条从业员因业务上的需要,得要求居住于一定地区或宿舍,但须经主管核准为限。

  第三十四条从业员因伤病或其他事由而欲请假或迟到、早退者,应事先向所属主管报告,并经核准,但情形特殊者,得于事后迅速报备。

  第三十五条从业员因病需请假一星期以上者,须提出记载休养必要期的医师诊断书。

  第三十六条从业员欲为私事而旅行者,应事先将其旅行地点、联络地点、所需日数明确告知。

  作息时间

  第三十七条从业员的工作时间以八小时为原则,分为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

  第三十八条(一)从业员得自由利用休息时间,但需离开事业场外者,应办妥规定的手续。

  (二)休息时间原则上一次休息,但视业务需要得予变更。

  第三十九条要哺育出生后未满一年之婴儿者,应事先报备,除规定的休息时间外,得给予一日两次,一次30分钟的哺育婴儿的时间。

  第四十条从业员因业务上需要时,得命其工作时间外或休假日加班。

  第四十一条从业员因业务上需要时,得命其出差:

  (一)从业员出差为整理资料在其他事业场外将全部工作时间或一部分工作时间从事于工作,而无法算定工作时间时,除公事先指示一定时间外,视作依据八小时制的规定工作时间工作。

  (二)出差结束时,须依据出差规定提出出差报告书。

  (三)出差旅费依照出差规则支给。

  第四十二条(一)从业员休假日如下:

  (1)法定休假日(星期日)

  (2)国定纪念日

  (3)新年视实际需要适当调整休假日期

  (4)其他由政府公布临时休假日

  (5)其他公司认为必要的临时休假日。

  (二)前项(1)(2)(3)(4)款所定休假日,薪津照给,但临时从业员除外。

  第四十三条(一)从业员因业务上必要时,得命全部或一部分照常工作变更其休假。

  (二)依照前项变更休假日时,原则上应在前七日订定调换休假日期。

  (三)休假日以休假为原则,如因业务上需要奉命于休假日工作或延长工作时间者支给加班费。

  第四十四条业务上的必要时得派从业员值日、值夜、值勤津贴依照薪给规定给付。

  第四十五条公司以自当月1日至当月30日到职者以当月1日为到职计算基准日,在公司继续工作一年以上而前一年工作日数达全工作日之九成半以上者,给予特别休假日如下:

  (一)在公司继续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每年七日。

  (二)在公司继续工作三年以上,未满五年者,每年十日。

  (三)在公司继续工作五年以上者,每年十四日。

  (四)在公司继续工作十年以上者,其特别休假日,每年加给一日,其总日数不得超过30日。

  (五)特别休假期间的薪津照给。

  (六)从业员申请特别休假日时期,如有妨碍正常业务运营时,得予分开或另定时期,不休假限于展期至翌年有效,有展期日数时,其取得顺序,应自展期部分开始。

  (七)特别休假人员,应事先向所属主管申请,但为业务上需要时,得予变更休假时期。

  (八)特别休假日,不得抵充已报备的事假,病假及其他休假日调换。

  第四十六条(一)预定在六星期内生育之女性有所请求时,应给生育假。

  (二)生育假八星期,但三个月以上小产者四星期。

  (三)生育期间的薪津照给,但生育假到职不足六个月者,减半发给。

  第四十七条从业员有所申请时,得给予下列假期,但有重复情形者,从最多日数的一方,如公司规定的休假日包含在内时,均不予延长休假或另给休假日。

  (一)本人婚假8日

  (二)子女婚假2日

  (三)配偶生产假2日

  (四)父母、配偶、子女丧假8日

  (五)祖父母、配偶之父母6日、亲兄弟、姊妹丧假3日

  (六)配偶之兄弟、姊妹及同居亲族丧假1日

  (七)不可抗力的天灾、地震等灾变时,必需日数

  (八)传染病或其他事故,交通断绝时,必需日数

  (九)因预防传染病而预防接种其反应剧烈被医师禁止工作者,必需日数

  (十)法院或其他政府机关或社会团体通知作证人,鉴定人,参考人等身份出席者,必需时间或日数

  (十一)行使选举权及其他公民权或经公司核准担任公职人员为执行公务者,必需时间或日数

  (十二)因业务上负伤或患病者,医师证明期间

  (十三)因职务调动单身前往他县市赴任者3日

  (十四)因职务调动带眷前往他县市赴任者5日

  (十五)因职务调动赴任后,前往携带居住他县市眷属者4日

  (十六)接受教育召集,勤务召集,点阅召集或征训者,照征召日数及往返必需时间或日数

  (十七)(1)其他认为必要时,必需日数

  (2)上项各假应事先向所属主管人员申请,如情形特殊者,得于事后补办手续。

  (3)公司认为必要时,得命其提出证明书。

  (4)上项各假均以公假论。

  (5)上列第(十)(十一)两项不给薪津,第(十二)项依法补偿,其他各项薪津照给。

  第四十八条从事业务的业务员,得予另定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及休假日。

人事管理制度7

  社会力量所办学校教职工的待遇及福利,根据国家《教育法》《教师法的规定,由举办者自行确定并予以保障。民办教育机构的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由教育机构依法予以保障。专任教师在教育机构工作期间,应当连续计算教龄。社会力量举办学校的情况千差万别,其待遇、福利也不相同。这一方面与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关,另一方面也与各校办学效益和举办者的办学指导思想密不可分。社会力量所办学校应根据有关法规和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教职工待遇及福利实施办法。

  一、制订工资标准

  工资是教职工取得劳动报酬的主要来源,搞好工资制度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工资制度应在充分考虑教职工职务、资历的基础上,增加体现教职工工作的数量、质量、工作责任和工作态度的工资份额,合理拉开分配差距,以有利于充分、持续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其主要参量包括:学校全年学杂费收入及其他收入;教职工人数;课时数;校园建设投资数;设备、仪器、图书资料投资数;房租及其他固定支出等。同时,教职工的管理水平、业务水平亦应列入参量。

  社会力量所办学校应实行结构工资制,其构成是由基本职务工资、课时工资、超工作量工资、工龄工资、特殊工资、各种津贴六部分组成。其中前四项为基本工资,由统一工资表发放,后二项分别发放。这种工资制度体现了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1、基本职务工资

  基本职务工资是教职工聘任上岗的始点工资,它包含定级工资和各种补贴(如洗理费、降温费、取暖费等)。该类工资主要体现教职工的政治思想水平、文化业务水平、履行职责的能力等。这部分工资应随着学校效益和教职工职务的晋升相应提高。实行基本职务工资的教职工,要承担基本工作量,并不再领取工作量工资。基本职务工资可以分三个系列:教师系列、行政管理人员系列和工勤人员系列。

  各个系列工资标准可以参照国家级同类学校基本职务工资,也可以结合本校实际依法自己制订。以下标准仅供参考:

  (1)专职教师基本职务工资系列为:一类职务:占总人数百分比乓20%;二类职务:占总人数百分比奏50%;三类职务:占总人数百分比享30%,各类职务工资的级差控制在30-50元为宜。

  (2)行政管理人员基本职务工资系列为:一类职务:占总人数百分比奏15%;二类职务:占总人数百分比乓15%;三类职务:占总人数百分比乓30%;四类职务:占总人数百分比aS25%;五类职务:占总人数百分比享15%,各类职务工资的级差控制在20-60元之间为宜。校(院)级按一类或二类确定;处(室)级按二类或三类确定;科级按三类或四类确定;一般干部按四类确定;办事员按五类确定。

  (3)工勤人员工资系列为:一般参照行政管理人员基本职务工资第四、五类执行。各个系列、各个类别的起点工资,应视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学校规模、办学效益而定,但均不得低于各省、市己颁布的保障教职工生活水平的最低工资标准。

  2、课时工资

  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兼职教师实行课时工资制,按任课教师的职称分高级、中级、初级三个等级,其课时费的确定随专业、层次、课时数、班均人数、物价指数和学校效益等诸因素确定。个别兼职教师一月所获得的课时费总额若超过当地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标准,应由学校代缴或由本人交纳个人所得税。

  3、超工作量工资

  超工作量工资是专职教职工在完成额定工作量后,超工作量时支付给教职工的.酬金。一般按教学、行政管理二个系列,每个系列又按基本职务分类办法分三至五个类别。一般教学系列按类别、超课时数支付;行政管理系列按类别、工作日计算。

  4、工龄教龄工资

  部分社会力量所办学校实行工龄教龄工资制,这类工资体现教职工从事教育工作年限的工资待遇,并随着工龄教龄的增长而增长。采取这一措施,有利于改善教职工待遇,吸引人才,稳定队伍,提高办学效益。

  5、特殊工资

  特殊工资主要是指和经济效益挂钩的校内有关部门实行的工资制。如后勤管理部门制订的记件工资制、日工资制、年承包制等。该类工资制有利于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其标准由各校制订,原则上多劳多得。

  6、津贴

  津贴分基本津贴和特殊津贴两部分。基本津贴又按职务高低分3-5个类别,每月发放。特殊津贴主要用于奖励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工。该津贴由学校直接奖励。

  二、保障福利待遇

  教师应按时获得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期的带薪休假。

  福利是学校对教职工在生老病死各方面提供的社会保障。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福利主要用于工作时间在5年以上的教职工。其内容包括提供住房或房租补贴,报销部分或全部保健医疗费,按月发放一部分或全部退休金,一次性地支付退休金或退职金等。对学校的创办者因年事已高,在学校经济条件许可时,可一次性支付一定数额的养老金等。民办学校对其工作人员一般应当给予人身保险、医疗保险、劳动保险等,以解决教职工的后顾之忧。临时工作人员福利待遇,原则上社会力量所办学校不再承担。

  我国的社会力量办学仍处在变革和探索阶段,举办时间短,积累不雄厚,教职工的福利待遇没有一套系统、完善的管理办法,普遍存在工资偏低,缺乏正常的晋级增资制度,福利待遇没有保障或偏低等情况。举办者又往往不公开财务,致使一少部分人大量获取高额福利待遇而另一部分人所得甚少。这都需要通过进一步端正办学指导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依法管理予以解决。民办教育机构不确定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开支与经常办学费用的比例或者不按照确定的比例执行的,由审批关责令改正,并可以给予警告,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由审批机关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者给予接管。

人事管理制度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人事管理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 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 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第二章 任 用

  第三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职称规定如下:

  高级主管——总经理、副总经理、 子公司经理

  部门主管——品牌主管、物流主管、销售主管

  部门职员——承办员

  第四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分为四职等

  (一)一等:总经理、副总经理。

  (二)二等:子公司经理、部门经理、秘书。

  (三)三等:部门主管、助理。

  (四)四等:业务、美容师、内勤等办事职员。

  (五)试用员、临时雇员、实习生等均不列等级。自过试用期,升任办事职员时为正式职员。

  第五条 每一职位均设置“职位说明书”,说明其职责内容及应列职等。

  第六条 职员之任免、调迁、奖惩等事项,均以正式文书发布。

  第七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以“职位说明书”为依据,以便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合。

  第八条 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九条 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免。

  (二)经理——由总经理任免。

  (三)主管及其他人员——由总经理任免或主管经理报请总经理任免。

  第十条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新进人员事务处理流程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考选事宜。程序:部门申请单→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核准→招募培训。

  第十一条 新进人员经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申请表,原则上职员试用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应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至少不得低于一个月。

  第十二条 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务业绩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应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未满七日者,不给工资。

  第十三条 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下列表件:

  (一) 户口复印件及医院体格检查表。

  (二) 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

  (三) 保证书及三个半月内半身免冠照片一张。

  (四) 试用同意书。

  (五) 人事资料卡。

  (六) 其他必要的证件。

  第十四条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 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

  (二)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 吸食毒品者。

  (四) 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 品行恶劣,曾被开除者。

  (七) 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八) 与公司员工有血缘关系亲戚关系者。

  第十五条 员工一经录用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工作,视情况应与本公司签订“工作协议书或劳务合同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三章 保 证

  第十六条 凡本公司员工,应一律办理保证手续。

  第十七条 填写保证书应注意遵守法律程序。

  第十八条 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不得担任保证人。

  第十九条 被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保证人应付赔偿及追缴的责任。

  (一) 营私舞弊或有其他一切不法行为,致使本公司蒙受损失者。

  (二) 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损坏公物者。

  (三) 窃取机密技术资料或财物者。

  (四) 拖欠账款不清者。

  第二十条 保证人如需中途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等到被保证人另外找到保证人,办理新的保证手续后,才能解除其责任。

  第二十一条 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保证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更换保证人,并应于下列事情发生后十五天内,另外找到连带保证人。

  (一) 保证人死亡或犯案者。

  (二) 保证人被宣告破产者。

  (三) 保证人的信用、资产有重大变动,因而无力保证者。

  (四) 不欲继续保证者。

  第二十二条 被保证人离职三个月后,如无手续不清或拖欠公款等情况,保证书即发还其本人。

  第四章 工 作

  第二十三条 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二十四条 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 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 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公司的职务。

  (三) 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四) 不得泄露业务或服务上的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五)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接见亲友或与来宾参观者谈话,如确因重要事情必须会客时,应经主管人员批准在指定地点,时间不得超过十五分钟。

  (六) 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七) 不得携带公物(包括资料及复印件)出公司。

  (八) 未经主管或负责人允许,严禁进入变电室、仓库及其他禁入重地;工作时间中不得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九) 员工每日应该注意保持工作地点及更衣室、宿舍的环境卫生。

  (十) 员工在工作开始时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期间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抽烟,以期增进工作效率并防止危险。

  (十一)员工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相聊天闲谈、搬弄是非或扰乱秩序。

  (十二)全体员工必须了解,只有努力生产,提高品质,才能获得改善及增进福利,以达到互助合作、劳资两利的目的。

  (十三)各级主管及各级单位负责人必须注意本身的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满意度水平,使员工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十四)工作时间中,除主管及事务人员外,员工不得打接电话,如确有重要事情,应经主管核准后方可使用。

  (十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二十五条 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以七小时为原则,营业单位或业务单位每日休息另订公布实施。但因特殊情况或工作未完成者应自动延长工作时间。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延长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六小时。

  第二十六条 经理级(含)以下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二十七条 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员工考勤管理细则》处理。

  第五章 待 遇

  第二十八条 本公司依据劳资兼顾互助互惠的原则,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

  第二十九条 员工待遇分为:

  (一)基本工资。视从业人员的学历、经历、技能、体质及其工作性质而定,从业人员的年度工资调整方案由人事部门拟订,呈总经理核定后调整。(通知或公布)

  (二)津贴:岗位津贴、通讯津贴、工作津贴等。

  (三)奖金:效率奖金、目标奖金、全勤奖金、年终奖金。

  第三十条 员工待遇,分日薪及月薪人员。月薪人员,每月五日发放一次;日薪人员每月发放两次,本月20日及下月5日发放上半月份及前月下半月份薪资。新进人员自报到日起记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并按日计算。

  第三十一条 临时性、特定性或计件等工作人员的待遇,另按“临时、计件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处理。

人事管理制度9

  考勤制度:

  1、各股室的考勤由各股室专人负责,统一登记填写考勤情况登记表,并挂在显眼的地方,互相监督,股室负责签名审核。

  2、道班(养护中心)的考勤情况表由所在道班(养护中心)专人负责,每月上报,考勤时间为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

  3、职工的工资按每月的考勤天数制发,各股室、班组的考勤表由各股长、班长负责审核登记,各股长、班长须认真负责,并于每月的1至3号报送到人保股,如不按时报送,该股室、班组当月的工资则推迟发放。

  4、全休干部职工须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旷工,干部职工无故旷工2天以上者,不发当月活工资。

  5、全休干部职工按法定节假日休息,原则上当月假日当月休完,不积休、不补假。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各道班(养护中心)安排两名人员值班,法定节假日值班给予法宝节假日补助工资,补助标准为每天50元;双休日值班一般于当月或次月上旬补休完毕,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而不能补休的,经本人提出,征得局领导同意可给予加班补助,补助标准为每天30元。

  请假制度:

  1、干部职工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请事假,若确需请假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干部职工请病假、事假的,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实行层级请假,各股室、班组加注意见。请假一天由股长、班长批准,报告分管领导;两天或月累两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由局长批准;股长、班长请假,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由局长批准。局副职请假需由局长批准,局长请假及外出要经上级领导批准,并告知副职。如紧急特殊情况应先电话请假,事后三天内补办书面手续,请假条在上交考勤情况表时一并上交至人保股存查。

  3、干部职工请事假累计超过7天以上的,按有关规定扣发当月岗位津贴,既不办请假手续,又不办补假手续的按旷工论处。

  病假、产假、探亲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规定:

  1、病假部分:

  (1)干部职工休病假必须有医生的病假建议书,履行请假手续,如一次或连续超过15天(含15天)的休假,需得到局主管领导领导同意。

  (2)病假期间的工资计发,按照广东省粤人薪[1996]18号规定执行。

  2、探亲假部分:干部职工已婚夫妇异地分居和父母离工作单位100公里以上的可享受探亲假待遇:(1)干部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一次,假期为三十天。(2)未婚干部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3)已婚干部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休探亲假期间的工资计发按照国发[1981]36号文执行。

  3、婚假部分:即婚假5天;晚婚假15天。

  4、产假及计划生育假部分:按《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八条第(四)项及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假期期间,工资、奖金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5、丧假部分:职工直系亲属死亡丧假5天;职工配偶直系亲属死亡丧假5天。

  带薪年休假规定:

  1、本单位在岗职工(含临时合同工),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新参加工作职工的年休假,工作年限满1年后的次月开始安排。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职工按规定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计划生育假期不计入年休假期。

  2、各股室、班组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在不影响生产、工作的前提下可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分段安排的,年休假5天,不超过二次;年休假10天,不超过三次;年休假15天,不超过四次。

  职工年休假在年度内用完,不得跨年度使用。

  养护一线职工,一般安排在该年度的7―11月份休年休假,临时合同工,一般安排在3―6月份休年休假。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职工带薪年休假,享受过年休假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次年不再享受职工带薪年休假:

  (1)事假累计20天以上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在本单位工作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在本单位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在本单位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职工年休假期间的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

  5、单位因特殊情况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不能安排休年休假的职工,单位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而职工本人放弃休假的,不执行上述规定。

  6、每年年初,由各股室、班级根据工作和生产情况,制定人员休假计划并报人保股。职工需休年休假时,应填写《职工年休假审核审批表》,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7、职工原则上就地休年休假,需离开本市的要请示单位领导,并得到同意,休假期间,要保持与本单位的通讯联系。如遇特殊情况单位需要召回时,应立即停止休假返回工作岗位。因工作需要终止休假的职工,其剩余假期应安排在本年度内续休。

  8、职工休假结束时应提前一天通知所在股室、班组安排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正常结束休假的,要提前向所在股室、班组负责人说明,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临时工管理规定:

  1、本单位下属各道班(养护中心)因公路养护工作的用人需要,要求聘用临时工从事短期、临时、季节性工作,或繁重性体力劳动工作,需向单位申请,同意后按实际情况组成适当名额。

  2、临时工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即年满18岁,且身体健康,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在岗的临时工男性年龄达到55岁,女性达到45岁不再续聘。

  3、单位与临时工本人签订劳动部门印制的劳动合同(其中包括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与临时工办理续聘或终止手续。

  4、临时工在受聘期间按岗位享受劳动报酬。报酬标准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其它福利待遇参照职工参照执行。

  5、临时工的劳保用品发放,与职工相同。

  6、临时工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享有与职工相同的法定节假日、病假、事假待遇,其他假视情况可以特批享受。

  7、临时工的医疗保险、计划生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临时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单位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9、临时工与职工一样应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同样进行考勤。

人事管理制度10

  为了完善公会人事管理制度,加强公会人事管理,促进公会团队建设,突出以人为本,重视沟通和理解,力求通过强化人事管理,提高会员素质,建立起和谐、团结、共同进取的良好人际关系,推动公会稳步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申请加入七维空间网游公会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会员管理制度要求:

  1.无条件服从管理员的一切安排

  2.必须改入会修改:马甲,新号便是以后的大号,谢绝玩玩看的态度

  3.认真看过公会管理制度,并自觉能够遵守服从;

  4.要有一定团队意识和待人技巧,我们不欢迎不能合群、人品有问题的玩家。

  5.入会必须上歪歪,歪歪频道xxxx。每星期最少在线30小时次以上

  7.严禁谈论及张贴反动、色情、等有关话题

  8.不能已公会名字进行欺诈,赌博,私自对他人进行辱骂

  红马甲(即子频道管理员——ca)发放及管理制度要求:

  红马甲发放要求(符合任意一条即可):

  1.外交部、外宣部、接待部正式成员由其部门部长推荐,可成为外交、外宣、接待等子频道管理员。

  2.红马甲每天在线时间不少于4小时,达不到或未遵守公会规矩将会撤消

  3.其他公会会员,凡公会歪歪贡献度达到300以上,麦克风正常者,均可申请一个房间的子频道管理员。但需有其申请频道的总负责人推荐。

  红马甲管理制度要求:

  遵从会员马甲基本制度要求;

  1.红马甲不可随意使用权限,不可无理由的移动房间内人员,禁麦,禁止打字等管理行为;

  2.红马甲不可随意辱骂其他成员,修改频道信息。

  3.红马甲在挂机时,必须到挂机房间挂机,休息时必须在"管理休息房"休息,否则因此带来的会员投诉,擅离职守等后果自行负责

  黄马甲(即全频道管理员——ma)发放及管理制度要求:

  黄马甲发放要求(符合任意一条即可):

  全频管理、会长、副会及个部门部长和副部长可颁发黄马甲。

  黄马甲管理制度要求:

  1.遵从会员马甲基本制度要求;

  2.所有黄马甲不可擅自增删公会歪歪频道,修改频道信息。如有需要增删频道或修改频道名称,必须有正当理由,且须先经过会长同意;

  3.黄马甲不可以权谋私,随意使用黄马甲权限,影响公会其他会员。不可发与公会无关的全频道广播;

  4.黄马甲必须严格遵守公会歪歪马甲管理制度发放马甲,不可因任何私人原因肆意发放不合格马甲。如有特殊情况,在与其他黄马甲商量并征得其同意后,可发放相关马甲;

  5.任何情况下,黄马甲均不可辱骂公会会员,踢出公会会员出频道,封其id或ip。若公会会员严重违反公会规定,可先撤销其会员资格,再进行其他处理;

  6.黄马甲有接待指导新人、接待外交的义务,所有黄马在除挂机状态下外,均应及时接待新人及外交;

  7.长时间不上线,或长时间不上歪歪的黄马甲,或上歪歪也不接待新人及外交的黄马甲,均应及时撤销其黄马甲权限。

  8.所有管理操作必须在歪歪管理处发帖记录。

  9.黄马甲在挂机时,必须到挂机房间挂机,休息时必须在"管理休息房"休息 ,否则因此带来的会员投诉,擅离职守等后果自行负责

  10.4.黄马甲每天在线时间不少于6—8小时,达不到或未遵守公会规矩将会撤消。会员贡献必须达到200才允许上黄!

  11.任何管理人员任何时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马甲,应聘为管理人员的,可经两天试验期限为准,若能够达到,则批准管理

  ow管理制度要求:

  1.遵守公会会员规章制度

  2.遵守黄马甲规章制度

  3.以身作则不搞任何权限

  二、管理层解职

  1、工会的管理人员解职分为:停职,辞职,免职三种。

  2、自行辞职的,必须自辞职日起前三天以书面的形式提出辞职申请,并说明理由,人事部门可根据以前的工作记录来决定是否聘请其为荣誉会员,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具体内容另行决定。

  3、人事部有权就以下情况,决定是否勉去其职务或开除工会:

  ①长时间不在线,不处理手头工作的;

  ②严重违反工会会制度,屡教不改的;

  ③影响公会声誉的;

  ④不服从上级安排,严重个人主义的。

  三、行政管理层请假制度

  请假者必须于告假前,以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向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人事部门得以有足够时间找人代替其以前的手头工作。

  四、其他

  因公会歪歪对外完全开放,非会员亦可进入。公会管理房间,以及各部门的相关管理房间,特殊用处房间均应设置密码。并应告知相关人员密码,且保证相关人员不对他人泄露密码。

  五、马甲人性化管理

  采取马甲上下制,含义是:黄马甲暂时更换成红马甲,红马甲暂时更换会员。要符合下面的条件

  1.在管理人员的任期中,觉得最近管理比较累,想放松下

  2.在管理人员的任期中,受现实生活的'压迫等问题,

  3.每天还能上网上yy的管理,只是时间比较少

  可以帮你更换马甲的权限,由黄马甲更换成红马甲,红马甲更换成会员。但必须要推荐位素质好有管理能力的信任的朋友来代替你的位置,必须是本公会的成员,等你有时间有精力了继续做你原来的工作职位

  六、其他

  本公会成员、管理必须遵守公会的规章制度,任何人不能玩特殊权限,下黄马甲红马甲都是按照此制度来做的,不能有任何脾气,为了公会积极向上发展的趋势,请所有兄弟姐妹同心协力,努力奋斗出一个健康向上的网络团队,公会有你更精彩

  祝大家每天都有一个好心情开心快乐

  我们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加油、、、无条件服从···好长呀~辛苦了!

  认真执行~^_^来给零落顶人气哇o(∩_∩)o哈哈~这个必须要支持。

  其实我比较喜欢绿马。

  那个能申请不?

  要不寰宇那个紫色的马甲也不错啊顶起,顶起,管理的贴一定得顶。管理们,辛苦了我无条件啊无条件啊真是辛苦落落了!打了那么长一串!大家加油啊!能否有条件服从呢打酱油。老板娘来瓶海天牌的顶。认真执行太长,我答应一份慢慢看吧没事签啥名。

人事管理制度11

  一、科学管理替代经验管理

  传统人事管理往往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和计划组织和开展简单的操作事务,其管理工作的过程中缺乏应有的自主性和创造性,更没有同自身实际相结合促使个性的、富有自主特色的管理制度的形成。事实上,在高等教育迅速发展的今天,开发和利用人力资源时,都要坚持科学的管理模式和管理理论,对自身现有的师资及其他教育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在避免因人设事的基础上,促进因岗择人和依事设人目标的实现。因此,高等院校人事管理部门在开展工作时,要在坚持人性化管理理念的基础上,建立和健全系统科学的工作定量、分配比例、岗位职责、机构设置及人员比例的制度。

  二、动态管理代替静态管理

  传统人事管理在工作时往往只是形式的、静态的管理人和事,缺乏对其管理对象的积极的引导和调动。其在具体工作中主要表现为:静态的工资薪酬,其具体工作中获得的成果与工作成绩缺乏直接关系;静态的职称,相关人员一旦获得专业技术等级职务则拥有相关待遇的终身享受权;静态的职务,一些从事行政职务的官员在其工作中享受的待遇不能下只能上,显现出终身制特点。然而,根据高等教育发展的.要求,要将教职工积极性的激发和调动充分重视起来,使其工作效能的创造性得以充分发挥。因此,在开展人事管理工作,要将教职工的绩效与其薪资待遇结合起来,使绩效变化,薪酬随之变化的原则得以遵循;将教职工的实际工作效果与其专业技术职务相挂钩,根据科研水平和教学质量的变化,进行职称的相应变化,避免终身享有现象的产生。同时,对行政管理人员的级别也要实行动态管理,在位时,使其拥有相应待遇的享受权,不在位则要予以取消。

  三、岗位管理替代身份管理

  根据竞争发展的有关理论,竞争有利于人才的充分发展,因而高校在人事管理中应将竞争机制进行引进,使岗位管理模式得以形成。传统管理中,将身份放在重要位置,忽略了现实才能的重要性,因人设岗的理念,使身份终身不变,只可上不可下。这种模式在管理人才时较为僵化,竞争的缺乏,使人才的才华难以充分施展。一些职工获得教授职称后,不存在岗位竞争问题,不论科研如何、教学如何,终身处于教授职位,终身享有其待遇。与之不同,岗位管理实行先设岗后聘人的制度,在人人都能够参与竞争中,实现能力上岗,并根据自身能力享受应有待遇,同时,结合定期再聘制度,使在岗者面临着落聘的风险,承担着巨大的压力而坚持不懈的进行学习和研究。

  四、人力资源管理代替人事管理

  传统人事管理理念重视身份管理,将个体以往的行为活动及相应的成果作为评价和管理的依据,这一理念实质上属于静态管理,由于相应引导和激励制度的缺乏,致使其管理效能低下。在高校管理和教育制度的发展中,应将对人力资源管理作为其工作的指导思想,通过对现有人力资源进行开发和利用,在关注人力资源的提升和重组中,使人力资源的质量得以提高。

  五、差异分配代替平均主义

  近年来,分配制度的改革和创新逐渐在我国高校中先后实行,使教师的收入差距也在逐渐拉大,然而,实际工作中,其改革和创新的步伐仍然比较缓慢。一些学校在分配教师工资时往往遵循校内津贴、特区津贴、保留补贴及职务工资等,比例较高的职务工资使其分配方式仍然处于职务等级分配阶段。高校普遍存在的这种实际上平均主义的分配倾向,使其激烈和约束作用仍然较低。受体制影响,很多高校的部分富余人员难以分流,过多的岗位设置和落后的收入及较小的收入差距,难以对校外人才形成吸引力,也难以具备较高的竞争力。因此,高校为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就要在分配制度和分配方式上进行改革和创新,通过对不同的岗位设置不同的薪资待遇,在确保较大差距的同时,还要重视多种奖励的设置,使做出较大成绩及拥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工能够获得重奖。当然差异分配制度的实行还要建立在全员聘用制的基础上,使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得以充分调动。

  六、结语

  总之,高等院校在制定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时,要坚持人性化的管理理念,通过对自身管理实际进行充分的研究和分析,在对其人事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和创新的基础上,实行科学管理、动态管理、岗位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在坚持差异分配和全员聘用制的同时,促进高等院校教职工工作积极性的充分调动,使高等院校各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人事管理制度12

  ee实业有限公司人事变动管理制度

  一、晋升及降级

  由申请部门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及审批表》(附件一),转人力资源部办理临时考核及签注意见后,报送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

  二、调职

  由申请部门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及审批表》(附件一),送至单位会签,转人力资源部签注意见后,报送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

  三、未批准的升、降、调申请单退回申请部门

  经批准的'申请单则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发布《调整工作岗位通知书》(附件二)副本抄送申请部门及本人,并限期办理业务移交手续,履任新职。若职称变动或岗位变动,由人力资源部变更薪资名册。

  四、留职停薪

  1、人员有留职停薪的需要时,可由申请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及审批表》,由人力资源部签署意见后报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发放《留职停薪通知单》(附件三)。

  2、留职停薪期满时,当事人应到人力资源部及时办理复职手续。

  3、留职停薪人员,不保留员岗位,申请复职时,如原所在部门无岗位时,则另行调整岗位。

  五、免职

  凡符合免职规定者,可由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及审批表》(附件一),会签意见后,报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发给《离职通知单》通知(附件四),办理离职手续。

  六、附则

  本制度自20xx年11月1日起执行。

人事管理制度13

  当组织的目标确定后,就需要进一步明确为实现组织目标而确定各组成部分、各岗位的制度。因此,人事管理的目标一旦确定,就应该列出实现该目标所需的各种制度,物业管理公司的人事管理主要有录用、开发、维护、使用和考绩制度。

  一、录用

  (1)确定录用原则,中心是满足首次人力需求和后续补充人力需求。

  (2)制定录用计划,明确录用所需人员数量、质量、来源、招聘方式方法、招聘录用程序等。

  (3)制定职务和聘用合同,明确职位资格所需的品格、学历、才能、经验、健康等条件。

  (4)通过劳动部门、报纸、人才交流中心等传播媒介宣传指导招聘录用计划。

  (5)通过面谈、测验和排选等方式,择优录用所需人员。

  二、开发

  (1)明确提高企业人员素质、开发公司人员潜力的`战略意义和战术价值,明确培训范围和类型。

  (2)制定适应公司发展、市场经济特点,以短期规划为主的培训规划。

  (3)建立培训组织,统筹培训工作。

  (4)选择培训方式,提高培训效率。

  (5)挑选培训人员,保证培训质量。

  (6)开展培训评估,促使培训良性循环。

  三、维护

  (1)研究工资政策,建立工资档案,制订工资计划。

  (2)开展工作实绩评估。

  (3)加强安全卫生,保障职工生活。

  (4)在建立社会支撑系统的基础上,推行社会保障制度和各种福利措施。

  (5)搞好群众文化等各种服务活动。

  四、使用

  (1)确定使用原则,贯彻德才兼备、重视个性、扬长避短、用事择人、适才而用、整体优化等要求。

  (2)优化配置组合员工,提高群体活动效益。

  (3)沟通合作、协调冲突、团结和谐、消除隔阂。

  (4)奖励先进、鞭策后进、惩处违纪、弘扬正气、鼓舞士气。

  五、考绩

  (1)全面、客观、审慎地考察每个员工。

  (2)通过奖勤罚懒,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3)发现人才、推举人才,为人才脱颖而出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人事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根据公司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依据《湖北世纪佳居公司章程》,为建立健全公司有效的收入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员工包括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三条公司员工依法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同时有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义务。

  第四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分配权、依法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劳动用工制度

  第五条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必须遵守。

  第六条公司职能部门及下属单位的机构设臵、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劳动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各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各项手续。

  第八条公司各单位用人实行定岗、定员制,先定岗后定员。岗位设臵由各部门负责人以书面形式提出方案,人力资源部审查岗位设臵的合理性,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岗位设臵要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根据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实际情况,以便于生产和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防止岗位重叠、分工过细、人浮于事。

  第十条生产单位根据生产任务和工作量的大小确定岗位,各职能部门按职责范围和业务分工定岗。

  第十一条各岗位设臵必须首先进行岗位分析,编制工作说明书,详细描述岗位的基本情况、工作内容、岗位关系、工作权限、工作环境、工作时间及岗位素质要求。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协同各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的变化情况进行岗位测评,提出岗位调整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岗位设臵应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不宜频繁变动,定岗已经确定,公司各职能部门和生产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自行增设岗位。

  第十四条定员应在定岗的基础上进行,根据岗位的多少来确定定员。

  第十五条公司各单位用人必须通过人力资源部,因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增加用工的,应先提出用人计划,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调配。

  第十六条人力资源部根据各单位的工作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被调整的员工应服从安排,奉调员工接到调动通知后,应按指定时间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调动手续,按时到新岗位工作。

  第十七条建立公司员工能进能出,管理人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实行竞争上岗,不断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三章员工招聘制度

  第十八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结合当地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自主招聘品德、学识、体能兼备的人员,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或劳务市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需人员,对招聘人员进行初试、复试、考核后择优录用。

  第十九条公司招聘员工遵循“任人唯贤、量才而用”的原则。公司副总经理以上职务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部门经理、副经理、下属单位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由总经理聘用;其他人员由人力资源部择优录用。

  第二十条员工的录用应考核其是否具备应聘职位(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相关资格证书、实践经验、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及品德等要求。

  第二十一条公司各单位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可提出用人申请:

  1、员工岗位空缺时;

  2、生产任务或工作量增加时;

  3、因生产条件发生变化(生产工艺、转产等)增设岗位时;

  4、新建、扩建项目时;

  5、需招聘特殊技术或专业知识人员。

  第二十二条凡需增补人员的单位,须提前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招聘。

  第二十三严禁招用童工。被招用的员工必须年满16周岁,从事繁重体力或有毒有害工作的须年满18周岁。

  第二十四条公司对新招聘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

  第二十五条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第二十六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求,决定是否招用临时工从事短期、临时、季节性工作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

  第二十七条公司招用临时工必须签订临时用工合同,合同期限根据所完成的工作任务确定。

  第二十八条公司各单位需用临时工必须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各单位不得自行雇用临时工。

  第二十九条新招用员工、临时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第四章劳动合同制度

  第三十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录用之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二份。

  第三十一条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其主要内容如下:

  1、劳动合同期限(含试用期限);

  2、工作职责和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保险和福利待遇;

  5、劳动纪律、奖惩条款;

  6、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条款;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8、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二条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企业公章方能生效。

  第三十三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第三十四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1年的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限3年以上或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企业的工作期限。

  第三十五条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三十六条员工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

  第三十七条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需用人员的数量减少,进行经济性裁员,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辞退),由公司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征求工会意见或者员工的意见,裁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由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批准后通知员工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辞退手续。

  第三十八条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切实保护员工的劳动权利。

  第三十九条被辞退的员工对辞退处理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辞退通知》之日起的十五日之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申诉,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本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条被辞退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一条公司辞退员工,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员工辞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二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资;工作年限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3、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2、员工退休、退职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自动离职,公司予以除名的;

  5、企业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第四十三条的情形除外)。

  第四十八条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额的设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第四十九条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企业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直接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第五十条员工不服从工作安排,拒不上岗的,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一条员工擅自离职,属于违约行为,按自动离职处理,解除劳动合同,并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五十二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

  第五十三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五十四条公司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手续时支付。

  第五章薪酬管理制度

  第五十五条坚持各尽所能、按贡献大小、按劳分配的原则,坚持薪酬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的原则,坚持员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原则。

  第五十六条强化薪酬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主动性、协作性和创新性,建立有效的分配激励机制。

  第五十七条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工作环境差、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第五十八条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拉开关键性管理、技术岗位和素质短缺人才岗位与一般岗位的收入差距。

  第五十九条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公司实行以岗位薪酬工资为主的多种薪酬制度。

  第六十条公司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经理、副经理、厂长、副厂长、主任、副主任)实行年薪制。

  第六十一条年薪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基本年薪为年薪的60%,基本年薪按月预发,月基薪=基本年薪/12;绩效薪酬年终考核发放。

  第六十二条其他员工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工资=基本工资+津贴。

  第六十三条基本工资由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构成。第六十四条基础工资即保障工资,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确定,所有员工(实行年薪制的人员除外)基础工资执行同一标准。

  第六十五条岗位工资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岗位工资与公司的经济效益及员工的个人劳动贡献紧密挂钩,岗位工资100%参与考核,基础工资、津贴不参与考核。

  第六十六条岗位工资标准综合考虑各岗位的工作性质、任务、责任、工作量、技术要求、劳动强度、工作环境等各方面的因素,分普通岗位、技工岗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四种,普通岗位分1-8级8个级别,技工岗位分1-3级三个级别9个档次,管理岗位分1-4级4个级别,专业技术岗位分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高级5个级别。

  第六十七条对于生产经营不稳定、不连续、任务不饱满、临时性生产等不足以定岗的,实行计件工资制,具体办法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制定。

  第六十八条技术工人上岗须持技术等级证书,并经公司工人技术等级考评小组评定后,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

  第六十九条公司各单位的工资均通过人力资源部审核,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发放。

  第六章员工考勤制度

  第七十条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正常工作时间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作息时间的安排和调整由公司决定。

  第七十一条值班人员、销售人员、司机、装卸工以及因工作性质需机动作业的工作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时间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

  第七十二条公司员工实行全员考勤制。

  第七十三条公司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在休息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员工应服从安排,不得推诿。

  第七十四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全公司员工考勤的组织、指导、检查和审核工作,每月整理、汇总、审核全公司的考勤记录,为计发工资以及对员工的考核提供依据。

  第七十五条各单位设臵兼职考勤员,按规定的考勤标志,准确、及时地在员工考勤表上记载员工当日的出、缺勤情况。

  第七十六条考勤分为:正常出勤、休息、请假(分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工伤假)、迟到、早退、旷工、中班、夜班、加班。

  第七十七条各级考勤员必须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地做好考勤记录,单位负责人监督审核本单位员工的考勤工作。

  第七十八条任何人不得对坚持原则的考勤员进行打击报复,考勤员有权向公司人力资源部反映考勤情况,对于不如实记载考勤记录、弄虚作假的现象,已经查实,追究负责人责任并予以处罚。

  第七章请、休假制度

  第七十九条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凡公司员工的休息日休假、病假、事假、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工伤假、特别休假等均按此规定执行。

  第八十条公司休息日分为每周固定休息日和国家法定的节日。每周固定休息日为星期六和星期日。

  第八十一条节日期间如遇固定休息日,可于节日结束后顺延补休或调休。

  第八十二条公司安排员工在休息日工作的,安排员工补休。安排员工在法定节日工作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第八十三条员工请假3天以内的由本单位审批,请假3天以上由本单位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事假一次不得超过二十天,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30天。事假为无薪假,事假天数包括固定休息日和节假日。

  第八十四条员工请病、婚、丧、产、探亲和工伤假必须有相关证明,且经用人单位领导同意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请、销假手续。未经人力资源部批准的一律按旷工对待。具体要求如下:

  1、病假:

  (1)员工因病必须治疗、休息或住院,可申请病假,员工请病假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医疗证明,到所在单位办理请假手续,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休病假并按病假考勤。急诊或其它特殊情况医疗证明可于事后补交,事后5日内未补交医疗证明者,按事假处理;

  (2)员工持医院开具的门诊病假证明请病假时,一次最多不能超过5个工作日,连续不能超过10个工作日,门诊病假超过10个工作日仍需请病假的,必须同时提供住院证明、病历证明、检查报告单,由所在单位审核后办理,不能提供的,不再批准病假。

  (3)员工患病的医疗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医疗期内为有薪假,病假工资以基础工资为基数计算;

  (4)因打架斗殴、酗酒等原因造成的休息不得享受病假,按事假对待。

  2、婚假:

  (1)员工结婚,持有本人结婚证明,可申请婚假3天;

  (2)晚婚(初婚,男方年满25周岁、女方年满23周岁),婚假为30天;

  (3)婚假期间,按基础工资计算婚假工资。

  3、丧假:

  直系亲属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死亡者不在本地,可给予路程假,丧假期间按基础工资计算丧假工资。

  4、产假:

  (1)公司女员工第一胎生育,可休产假,生育第二胎须凭所在地市(县)计划生育办公室核批证明;

  (2)在公司服务满1年的女员工,可休产假90天,晚育者(满24周岁)产假为105天,并给男方护理假15天。

  (3)产假期满,还不能工作者,需持公司认可的医疗证明,再申请休假,按病假对待;

  (4)产假假期包括固定休息日和节假日;

  (5)休产假须在产前或产后7天内(委托他人)办理请假手续;

  (6)无计划生育指标卡而生育者,不得享受产假待遇。

  (7)产假期间,按基础工资计算产假工资。

  5、探亲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开始享受探亲待遇;

  (2)员工与配偶两地分居,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一年可享受探望配偶1次30天的探亲假,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3)员工与父母都不住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员工,未婚员工一年可享受探望父母一次20天的探亲假,已婚员工四年可享受探望父母一次20天的探亲假,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员工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超过规定的费用自理;

  (5)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力资源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

  (6)员工探亲假必须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请、销假手续,擅自离岗探亲或探亲回来未销假的按旷工处理。

  (7)探亲假期间,按基础工资计算探亲假工资。

  6、工伤假:

  (1)职业病和工伤人员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假。

  (2)请假时须附意外事件报告书及医院诊断证明,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认定,给予工伤假。

  (3)工伤假期视具体情况确定,期间工资按国家规定办理。

  (4)工伤假期间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5)员工因违反操作规程或有关制度而造成工伤,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八十五条人力资源部建立健全请、销假制度、台帐和原始记录。

  第八章员工奖惩制度

  第八十六条公司对员工奖惩,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

  第八十七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司财产,维护公司利益,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第八十八条:奖惩类别:

  1、奖励——奖金、嘉奖;

  2、处罚——罚款、通报批评、降级、降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九条:公司对员工的奖惩由员工推荐或用人单位提名并提出奖惩意见,人力资源部审核,报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九十条公司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酌情给予奖励:

  1、在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产量或节约资财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在生产、工艺设计、产品设计、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并取得显著成绩的;

  3、在改进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贡献较大的;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所采纳的;

  5、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利益免受或降低损失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九十一条公司对于有下列行为的员工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罚款、降工资、降级、免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1、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100元罚款:

  (1)工作不认真且屡教不改者;

  (2)不遵守工作秩序、影响工作者;

  (3)不服从工作指挥或对上司无理者;

  (4)浪费公物情节较轻者;

  (5)酗酒上班者;

  (6)迟到、早退者;

  (7)旷工一天以下者;

  (8)工作时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规定,造成差错较轻者;

  (9)不按规定穿着工作服及安全装备者;

  (10)工作时间内未经许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11)其他违反规定,情节轻微者。

  2、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200元罚款:

  (1)品行不良或谎报事实情节较重者;

  (2)消极怠工、故意降低工作效率、扰乱秩序、妨碍他人工作者;

  (3)一年内累计旷工达两天者;

  (4)经通报批评处分而再犯者;

  (5)在禁烟区内吸烟者;

  (6)未经许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7)因疏忽致使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失者;

  (8)损毁或浪费公物,屡教不改或情节较重者;

  (9)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产品质量低劣者;

  (10)对于公司钱款、帐务未按规定处理,情节较重者;

  (11)其他违反公司规定或犯有过失,情节较重者。

  3、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给予降级、降职,并处500元罚款:

  (1)一年内累计旷工达三天者;

  (2)未经许可擅自操作机器、车辆、仪器及技术性工具者;

  (3)工余料隐匿不缴回者;

  (4)玩忽职守致使原物料、产品、机械工具、厂房设备及文件记录等遭受损毁、浪费或造成产品质量严重不良者;

  (5)不遵守操作规程、安全规定或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者;

  (6)无视公司制度,明知故犯,不服从领导指挥或管理者;

  (7)向外泄露公司机密情节轻微者;

  (8)利用工作或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情节较轻者;

  (9)涂改或调换工作记录者;

  (10)其他违反规定,情节严重者。

  4、员工盗窃公司财物1000元以下者赔偿损失并处盗窃价值5倍以上不低于500元的罚款,予以留用察看:

  (1)盗窃财物价值300元以内视情节留用察看1-3个月发生活费400元/月;

  (2)盗窃财物价值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者视情节留用察看4-6个月发生活费400元/月;

  留用察看期间严格遵守公司制度,不得停薪留职。

  5、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超过三十天者;

  (2)违法乱纪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3)无理取闹扰乱工作秩序者;

  (4)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者;

  (5)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及造成其它经济损失较重者;

  (6)不服从上级调动且经说服教育仍无动于衷者;

  (7)调整工作岗位,两次安排工作仍不上岗者;

  (8)在别处兼职、从事竞业或其他参与有损公司利益的经济活动者;

  (9)利用工作或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损害公司利益较重者;

  (10)破坏生产设施、盗窃公司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者;

  (11)贪污、打架斗殴、嫖赌、酗酒闹事、营私舞弊者;

  (12)向外泄露公司商业机密情节较重者;

  (13)服务态度差,损害公司形象屡教不改者;

  (14)挑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其它违反规定,情节恶劣者。

  第九十二条对员工所犯错误应认真调查落实,一般在一月之内做出处理决定,应将处罚决定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九十三条对员工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须经人力资源部核实情况,征求公司工会的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办理,并报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第九章教育培训制度

  第九十四条为进一步开发人力资源,树立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员工素质,不断为各岗位培养和输送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以实现公司战略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第九十五条培训方法:

  1、专业教师讲课,系统地讲授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业务知识,提高专业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素质。

  2、本公司业务骨干介绍经验,一对一传、帮、带。

  3、组织员工到优秀企业参观学习,实地观摩。第九十六条员工教育培训分以下几种培训形式:

  1、新员工岗前统一教育培训;

  2、员工在岗教育培训;

  3、安全教育;

  4、脱产培训。

  第九十七条员工培训要按计划、分批分阶段,按不同的工种和岗位需要进行培训,要结合实际,注重实用性,逐步提高员工队伍素质。

  第九十八条新录用员工报到后应接受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果将作为今后定职定级的参考。

  第九十九条岗前培训的目的:

  1、使员工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目标、各项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2、使新员工尽早掌握工作要领和工作程序、方法,以便较快地适应工作,达到工作质量标准,完成岗位职责,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个人收入创造条件。

  第一百条岗前培训的内容:

  1、讲解公司历史、现状、经营范围和奋斗目标;

  2、讲解公司组织机构设臵、介绍各部门人员;

  3、讲解相关工作流程,组织学习各项规章制度;

  4、讲解基本的岗位知识、专业知识、实际操作技能;

  5、介绍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辅导使用工作设备;

  6、解答疑问;

  7、组织撰写心得体会及工作意向。

  第一百零一条专业技术性要求较强的岗位,由单位负责人根据需要另行组织岗前专业培训。培训计划及结果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一百零二条在岗培训的目的:

  1、提高、完善和充实员工各项技能,使其具备多方面的才干和更高水平的工作能力,为工作轮换和横向调整以及日后的晋升创造条件;

  2、减少工作中失误、工伤事故和灾害的发生,降低失误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人身安全;

  3、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降低各项消耗,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4、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合作精神,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气氛。

  第一百零三条在岗培训采取传、帮、带、聘请专业教师组织专门学习、导师带徒等灵活多变的培训方式。

  第一百零四条安全教育:

  1、凡新上岗或转岗员工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等;

  3、安全教育由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安全教育通知单安排教育。

  第一百零五条脱产培训是公司为了培养和储备管理、技术人才,从公司发展需求的角度出发,在不影响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组织员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或到其它优秀企业培训学习。

  第一百零六条脱产培训应遵循如下原则:

  1、员工培训主要应根据其所从事的实际工作需要,以岗位培训和专业培训为主。

  2、管理人员应学习和掌握现代管理理论和技术,充分了解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提高市场预测能力、决策能力、控制能力。

  3、专业技术人员如财会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应接受各自的专业技术培训,了解政府有关政策,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业务操作方法,提高专业技能。

  4、基层管理人员应通过培训充实自己的知识,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

  5、公司的其他人员根据本职工作的实际需要参加相应的培训。

  第一百零七条脱产培训分为短期脱产培训(一个月之内)和长期脱产培训(超过一个月)。短期脱产培训,主要适用于某些专业性强的技术培训;长期脱产培训以培养有发展前途的业务骨干,使之成为合格的管理和技术人员。

  第一百零八条员工脱产培训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第十章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制度

  第一百零九条公司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和标准,防止员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及健康不受危害。

  第一百一十条公司应根据国家劳动保护法规、标准,加强劳动保护措施,搞好安全生产,建立健全企业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生产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一百一十一条公司必须为员工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建立管理制度并督促和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第一百一十二条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第一百一十三条凡符合退休条件的员工,都可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百一十四条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解释权属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司各单位员工均应遵守并执行本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的保护和利用档案,使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充分发挥人事档案的作用,更好地为怡通集团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人事档案工作是集团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集团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贯彻执行集团战略、方针、政策服务的,是选贤举能,知人善任,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员工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怡通集团总部及其各子公司。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集团企业管理部人事档案管理的职责——

  a、负责制订、修改和完善集团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工作管理制度与实施细则等规范;

  b、负责本制度在各子公司实施执行的具体指导和监督检查;

  c、负责怡通集团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d、负责怡通集团各子公司、部门的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e、负责对各子公司的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督导。

  第五条:集团企业管理部人事档案管理的义务是指导各子公司按本制度要求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程序、规范档案管理行为。

  第六条:各子公司行政部门人事档案管理的职责就是负责执行本制度,按其要求建立规范的人事档案管理;负责管理企业管理部所有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人事档案内容

  第七条:人事档案一式两套(原件由各子公司行政部保管、复印件由集团人事部统一管理),是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员工情况的有关材料构成,主要有如下几类:

  a、履历材料(包括个人的简历资料、学历、资格证等);

  b、考核、考察材料;

  c、奖励及处分材料;

  d、培训记录及外训协议等材料;

  e、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录用、任免、聘用、离职材料;

  f、其他可供企业用人参考的资料。

  第四章、档案编号管理

  第八条:各子公司行政部门必须按照OA管理系统中的员工编号(即:工号)进行编号,每100个档案做一个标记,方便查找。

  由其他单位转入的`员工档案,按照转入单位的编号更换编号(转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

  第五章、人事档案的收集与整理

  第九条:日常收集员工履历表、试用期考评表、各种奖励、职务任免、岗位/待遇调整表、续签合同等材料。

  各子公司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在每次招聘结束后的七日之内(试岗期结束),必须将新进员工的人事档案收集、整理并进行归档。

  日常新进人员的人事档案必须于办理入职手续两日之内,将将新进员工的人事档案收集、整理并进行归档。

  第十条:各子公司行政部门的人事专员在以下几个时段特别需要做好人事档案资料的归档工作。

  1、新员工报到时

  新员工报到后,收齐新入职员工的所有手续、证件、资料后,统一装入新建的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封面右上方书写上档案袋编号(口取纸)、员工姓名、性别。结束试岗期后的三个工作日之内,将以下档案、证件和资料进行再次归档:《许昌怡通集团应聘人员求职表》(必须要有面试评价表及审批人意见签署);⑵ 身份证(双面都印在同一页上,A4纸)、学历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资质证件的复印件;

  2、员工办理正式入职手续时

  员工结束七天试用期后的三个工作日之内,将以下档案、证件和资料进行再次归档:

  (1)《许昌怡通集团应聘人员求职表》(必须要有面试评价表及审批人意见签署);

  ⑵ 身份证(双面都印在同一页上,A4纸)、学历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资质证件的复印件

  3、员工办理转正手续时

  员工转正手续完成后,各级人力资源部门人事专员必须将以下资料收集齐后,归入该员工的档案袋:该员工的《应聘求职表》、《试用期考评表》《劳动合同》、《保密协议》;4、员工办理调动手续时

  各级人力资源部门,在完成员工调动手续的三个工作日内将员工调动手续资料装入该员工的档案内,具体的资料有:《岗位/待遇调整表》;⑵、《工作交接表》;

  ⑶、《文件档案资料移交明细表》、《物品资产移交明细表》、《客户资料移交明细表》、《待办工作(事宜)移交明细表》;

  5、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

  各级人力资源部门人事专员,在办完员工离职手续的三个工作日内,将离职相关资料装入该员工的档案内,必须装入的资料有:该员工的书面离职申请书;《离职清算表》⑶、《离职申批表》;

  ⑷、《员工离职工作移交表》;

  ⑸、《文件档案资料移交明细表》、《物品资产移交明细表》、《客户资料移交明细表》、《待办工作(事宜)移交明细表》。

  第十一条:每年一季度按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对上一年的人事档案进行整理、组卷。人事档案的收集范围:本管理制度第三章中所列的档案内容涉及的相关材料。

  第十二条:在整理过程中,不得私自涂改、抽取或伪造档案材料。

  第六章、人事档案的借阅与移交

  第十三条:凡借用人事档案,必须填写《人事档案借阅登记表》,由人力资源部门的负责人核实理由,经企业管理部领导签批后,方可借出,借出的档案必须在7天内归还,如确因工作需要,可办续借手续。

  借阅档案的人员,对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泄密和污损,不准抽换、折卷和转换,不得复印。

  第十四条: 人事档案的移交分为人事档案移交和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移交两种。

  第七章、其他规定

  第十五条:凡是公司的员工(正式员工、试用员工和临时员工)都必须建立档案正本,是否建立副本,根据工作需要由人力资源部自行确定。

  第十六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素养,按受过正规的档案管理培训,在工作中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第十七条:不得擅自处理或销毁档案材料,应按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进行档案保管和档案销毁。

  第十八条:集团人事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子公司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督导,检查中凡发现不按照以上规定予以办理执行的,视情节轻重,处罚人事档案管理员50—200元,其所属各子公司领导负连带责任,处罚100—200元。

  第十九条:各子公司人事档案管理人员是定岗管理,凡与原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变动(包括换岗、离职、增减其他工作量)的,必须报经集团企业管理部,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直接处罚当事人50—200元,各子公司相关领导承担连带责任,处罚50—200元。

  第二十条:奖惩投诉

  员工对本人或他人的奖惩在以事实为依据的前提下可以越级投诉,也可以直接投诉到集团人事部。

  受到投诉的奖惩在抽查时可暂停,待调查清楚后再予以处置。

  1、投诉调查结果属实的,撤消原奖惩决定,可以对员工投诉他人奖惩的进行表扬奖励。

  2、投诉调查结果不属实的,维持原奖惩决定,并对投诉员工进行教育,要规范其行为和思想,注重事实;若纯属造谣生事的,可以对投诉员工予以行政记过处罚。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集团企业管理部。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从下发之起实施。

  人事档案借阅申请表

  日期:20 年 月 日申请单位申请部门申请人借用查阅人事档案事由借用查阅人事档案内容被查阅

  单位部门被查阅人查阅档案编号查阅部门经理意见被查阅部门经理意见人事部领导意见企业管理部部长意见人事档案借阅登记表序号日期时间档案借阅人信息档案归属人信息归还日期归还时间档案保管人单位/部门借阅人单位被借阅人档案编号

  人事档案移交表需调动档案信息单位部门档案归属人档案编号1、2、3、4、5、6、7、8、手续会签档案调出单位档案管理员档案调出档案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签字档案调入单位档案管理员档案调入档案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签字集团人事部领导意见企业管理部部长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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