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卡管理制度

时间:2024-04-20 00:01:19 登绮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打卡管理制度(通用16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打卡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打卡管理制度(通用16篇)

  打卡管理制度 1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管理规定

  1、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周六]上午9:00——11:30

  2、打卡时间:上班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上午下班卡和下午上班卡应间隔30分钟以上。

  3、打卡制度

  ①员工打卡须亲身为之,若托人或受托打卡,均以旷工1日论。

  ②员工确实按规定上、下班而忘记打卡者,应于三日内填写《未打卡情况说明单》由本部门主管领导签证后送于总经理办公室备案,否则以旷工论。当月填写说明单超过2次,记迟到1次。依次累计计算。员工打卡时应确认打卡完成,如因操作不当未记录的,视为忘记打卡。

  ③员工填具《未打卡情况说明单》有不实之处,经查明属实均以旷工论。签证之主管应负连带责任,当月考核系数下降0。01。

  ④因打卡机发生故障或停电时,员工无法打卡,应在临时签到本上登记。

  ⑤员工跟班、加班或上连班的按实际到岗和离岗时间打卡,中途吃饭时间在半小时内不需打卡。如发现中途(下班)离开不打卡或故意延长加班时间的,视情节严重处罚50—200元。

  4、违纪界定

  员工考勤违纪分为:迟到、早退、脱岗和睡岗等四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早退:指未按规定时间打卡迟到或早退的`,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或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迟到或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迟到或早退扣款30元,依次累计增加,下月重新开始计算。

  2、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3、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批假权限

  员工休假(含补休)按公司假期及薪酬管理规定和相关请假制度执行。

  1、中层管理人员:3天内(含3天)分管领导批准→总经理办公室备案;3天以上分管领导审批→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2、一般人员:3天内(含3天):部门领导批准; 4~9天:部门领导审批→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10天及以上:部门领导审批→分管领导批准→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3、产假、婚假、计划生育假按国家规定享受:个人申请→部门审批→办公室批准。

  4、上班期间需外出办事者,应向部门领导报备,并在办完事回公司后报告。

  5、特殊情况无法当面请假的需电话请示,并在销假后第一时间补办书面手续。

  五、监督管理

  1、车间生产一线(按产量考核)人员上下班按实际时间打卡,由各车间(部门)考核。其他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考核。

  2、公司销售业务人员、公司高管等属不定时工作制的人员,如在公司期间应按时打卡,但不做考核。

  3、各部门负责人为考勤制度实施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4、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监督和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打卡的现场监督和考勤记录的定时检查和信息反馈等工作。

  每月3日前(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记录中的异常情况反馈至各部门,由部门领导调查缺勤的实际情况,并书面说明后随考勤一并交人力资源部。

  六、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七、本制度自二0一六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打卡管理制度 2

  一、目的:

  为了规范员工行为,加强对员工打卡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则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二、公司工作时间:

  依据不同岗位的特点统筹安排。

  三、实施办法

  (1)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正常情况一天应打卡四次。每次打卡后需及时将卡放入指定位置。

  (2)打卡时间以考勤钟时间为准,出现红字或违反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将按公司迟到或早退的.有关规定处理。

  (3)上班时间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须填写出门单或请假单。集体外出需附人员名单,经部门经理签批后,交门卫登记后方可外出。回到公司时须至门卫处登记时间。

  (4)因公事不能打卡,回到公司后填写《因公漏打卡注销单》,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无故不打卡者,按公司旷工有关规定处理。

  (5)委托他人或代人打卡者,一经查明属实,将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6)员工延长工作时间,须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批后交人事行政课归,离开公司时需亲自打卡。

  (7)考勤卡遗失须立即到公司人事行政课,办理补领手续。员工日常考勤以考勤卡为准,并以此为依据结算员工每月工资。

  (8)每月30日之前,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至人事行政课,领取下月的员工上班考勤表及考勤卡。同时,交当月本部门的考勤卡及汇总后的考勤表,由人事行政课归档。

  四、本制度从店长批准之日起开始实施。

  五、附件:

  附件一:本公司《员工考勤卡》

  附件二:本公司《员工考勤汇总表》

  附件三:本公司《因公漏打卡注销单》

  打卡管理制度 3

  一、总 则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作息制度

  公司作息时间为早8:30——晚17:30中午12:00——13:30为休息时间(夏季作息时间)。

  三、工作制

  1公司(总部)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5天标准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时为40小时。节假日按国家规定的执行。

  四、考勤范围

  1、公司除总裁外,其他所有员工均需在考勤之列。

  2、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裁批准。

  五、考勤办法

  1、 采用考勤机打卡制度。

  2、本公司员工除总裁之外的'其他员工均需打卡,每天打卡为两次,早晚各一次,中午吃饭不用打卡,打卡前请仔细核对姓名,以免打错。由前台文员负责监督,当打卡机出问题时应及时向人事部反映。

  3、 员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违者双方以旷工一日处理,如果前台文员代人打卡,违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4、 员工忘记打卡、打重卡或打错卡时,应在24小时内向部门经理说明情况,由部门主管开据证明交人事部处理,并留存说明记录。一个月内累计漏打卡三次含三次,即视为是迟到或早退一次。

  5、 员工外勤需认真填写外勤表,并由相关部门签字,如下班前不能回来者,临走时打下卡。

  6、 外勤表由各部门的经理在人事部领取并保存,每月1号将上月的外勤表交人事部核对。如有遗失,由各部经理负责。

  7、 每月最后一天下班后,人事部需将下月的考勤卡准备好放前台桌面,并在次日早上将上月的考勤收回,然后将卡放入相应的位置。

  8、 考勤设置种类:

  (1) 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 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 旷工。无故缺勤。

  (4) 出差。

  (5) 外勤。在外办事。

  (6) 调休。

  六、考勤统计及评价

  1、人事部责收集各部门上交的外勤表,并做好工资预算表,然后将考勤卡及外勤表一同交财务核对建档。

  2、考勤计分办法。

  a:迟到。迟到10分钟扣2分,迟到10~30分钟扣5分,迟到30~60分钟扣10分,迟到60分钟以上扣20分。

  b:早退。早退10分钟扣2分,早退10~30分钟扣5分,早退30~60分钟扣10分,早退60分钟以上扣20分。

  c:旷工。旷工一次扣20分。

  d:请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为基数扣除,考勤成绩分为四级:

  优: 85分以上;良: 85~75分;中: 75~65分;差: 65分以下。

  3、公司依据员工考勤成绩决定员工的考勤奖励、处罚。

  七、附 则

  公司总裁办公室会同人事部执行本制度,其他未尽事宜经公司总裁批准后择时颁行。

  打卡管理制度 4

  一、为加强考勤 管理 制度 ,严肃工作纪律,制定本制度 。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作息时间,在上午上班,下午下班时自觉打卡,以打卡记录作为考勤登记的依据。

  三、在1:00以前打卡的,相应计入上午上下班时间纪录;在1:00以后打卡的,相应计入下午上下班时间纪录。

  四、工作人员在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时间以外自行加班 的,不用打卡。

  五、经公司统一安排,工作人员在双休日、节假日加班,执行正常作息时间,并需要换休的,应按规定打卡,并以打卡记录进行换休。没有打卡记录的,不予换休。

  六、遇停电或考勤机发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时,工作人员需在管理部登记补卡证明并有主管签字。

  七、工作人员每次打卡须得到考勤机确认有效。在没有确认打卡有效情况下放弃打卡或因疏忽忘记打卡、无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机记录为准,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

  1、上班时打卡,下班时不打卡的,按照早退处理;

  2、上班时不打卡,下班时打卡的,按照迟到处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按照旷工处理。

  八、经多次打卡考勤机不予确认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通知办公室考勤人员重新录入,由此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本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部办理补卡登记。工作人员不主动向办公室打招呼重新录入或办理补卡登记手续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九、工作人员因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办公室根据本人的请假条办理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事先未向办公室递交请假条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十、部门员工 因下列情况之一,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本人于当天或次日持部门负责人签批的补卡登记向办公室办理补卡登记。未及时办理补卡登记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1、因公出差 的;

  2、需连续在外工作,不能到公司打卡的;

  3、确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开会、办事的;

  4、上班后外出办事、下班时不能按时返回的;

  部门经理有上述情况者,由总经理签批补卡登记,并由本人负责向管理部办理补卡登记。

  公司员工或部门经理在形成上述事实之前,应分别征得部门经理或总经理的同意。

  十一、经调查核实,工作人员确因疏忽忘记打卡的,可按照本制度第十项规定的方法和程序,经部门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后办理更正。

  十二、故意不打卡形成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即认同为迟到、早退或缺勤,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工作人员因个人失误,在非打卡时间打卡或打卡次数不够、操作不当,导致考勤机错误记录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十四、对个人考勤记录有异议的,可以到管理部查询。

  十五、本制度与《公司请假制度》配套使用,考勤结果作为兑现工资奖金和工作人员考核 、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

  十六、为了维护公司的整体形象,严肃工作纪律,自觉遵守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不得出现有损于团队的言论和行为。工作人员出现无理取闹,与考勤管理人员争执的,或管理人员营私舞弊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十七、员工互相之间不得代打卡,如若发现代打卡现象,按照公司规定代打卡者和被代者都进行处罚。

  十八、考勤卡丢失或者人为损坏的话,及时向管理部申请新卡,并支付制卡费用。

  打卡管理制度 5

  为规范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将制定本规定。

  一,指纹签到记录是核算员工基本工资的重要依据,无记录者将不予计算工资。

  二,所有在职员工实行指纹签到考勤。员工上、下班时间以指纹记录为准。

  三,所有在职员工实行指纹签到时,必须听到考勤机发出“谢谢”的语音提示后方能进出公司。

  四,对因机器故障造成指纹无法录入的情况时,请及时与保安联系,由保安负责进行考勤登记。保安在每月的'30日,必须将《未录入考勤机的人员登记表》交给行政人事部。

  五,新员工入职,由行政人事管理部负责指纹录入备案。指纹打卡机由保安负责维护,保持机器的清洁和正常使用。

  打卡管理制度 6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严格执行当班工作时间,做好考勤考核工作,特制订如下考勤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体员工须共同遵守本制度;

  二、考勤打卡实行一人一卡、专卡专用、自行保管(如有遗失需交5、00元卡费及补发卡手续)。

  三、上下班按规定时间由本人刷卡,不得替他人刷卡,否则按违章处理。

  四、当班执行时间为:上午xxxxx到xxx,下午xx时到xx时。上班刷卡时间:不得超过当班时间10分钟,如上班超过刷卡规定时间视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刷卡视为早退,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按违章处理(罚款xxx元),超过三次,每次加罚xx元。迟到、早退超过当班时间1小时按旷工处理。

  五、在当班时间内出差、施工、办事或参加会议的'必须先打卡后外出,因工作在当班前或下班前外出办事不能按时刷卡的,应及时向考勤管理员或办公室负责人说明原因,可按考勤办理登记手续。

  六、因公出差在外,无法执行打卡规定的,应事先向考勤管理员报告,并经部门以上负责人证明后办理考勤登记手续。

  七、当月出现迟到、早退xxx次以上(含xxx次)或缺勤、旷工xx次以上(含xx次),将给予警告,年终不得评为先进工作者,如连续二个月出现类似情况或当年累计出现迟到、早退30次或累计缺勤、旷工10(含10次)以上,给予除名处理。

  打卡管理制度 7

  一、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1、全员出勤实行打卡考勤记录制度;

  2、所有工作日非计件人员按上下班作息时间上班前和下班后务必到指定的打卡机上进行刷卡;

  3、计件员工根据生产需要按车间安排的上下班时间打卡,每一天将生产车间打卡刷卡记录经车间主任确认签名后报人力资源备案,以作工资的核算依据。

  4、打卡机的监督管理:总裁办人力资源与保安负责打卡机的监督管理。任何人不得损坏考勤设备,凡故意破坏考勤设备,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处以二倍考勤机价格的赔偿。

  5、刷卡其它事项管理:

  1)因工作或其它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刷卡,由本人带给部门负责人签名的相关手续证明(如出差申请单请假条外出申请单员工考勤异常单等,报人力资源作为考勤依据;

  2)录不到指纹、刷不到IC卡等特殊状况时,务必有部门主管领导审批过的相关手续交人力资源核查存档,或主动到保安处登记进出厂时间。

  3)因工作性质特殊而无法依公司统一作息时间上下班的,由部门负责人书面申请"特殊岗位作息时间",经人力资源审核、报总裁批准后按"特殊岗位作息时间"打卡。

  4)董事长、总裁、副总裁、公司顾问、外聘项目组人员可不执行打卡考勤。

  二、处罚规定

  1、迟到:正常上班时间后进入公司作迟到处理,迟到一次扣发当月工资,30分钟内扣10元、30分钟至1小时内扣20元,迟到超过1小时以旷工半天处理,迟到3次者以旷工半天、6次者以旷工1天处理,依次类推。

  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提前下班为早退,早退参照"迟到时间标准"双倍处罚;

  3、擅自离岗:非工作需要离岗达半小时以上视为擅自离岗,擅自离岗参照"早退"标准处罚;

  4、旷工:按旷工时间以日工资的3倍比例扣罚,旷工3天以上的,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视为员工已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自行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5、对旷工或请假超期3日人员,各部门应在4个工作日内反馈至总裁办、财务部冻结该员工的工资。员工私自连续离岗三天作连续旷工处理,部门应在第四天之内报总裁办,逾期不报者,给予部门考勤员50元/人处理,直接领导以及部门主管领导各100~200元处罚。员工无故旷工连续3天以上或月累计五天以上者,均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也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6、对于员工离职,考勤员应将该员工的离职申请表及离职审批表在2天内交人力资源备案或存档,否则,迟交一天考核考勤员10元/天,主管领导20元/天。

  7、各部门未按时将手工考勤记录上交人力资源审核的,罚职责人每迟一天10元(周日除外);手工考勤记录不全或有误者给予职责人每个问题点5元罚款,弄虚作假的,每次罚款100元。

  8、人力资源未按考勤报表核算薪资的,罚职责人20元/次。

  9、忘记刷卡者由本人申请,主管领导签名可算有效考勤,但需扣罚5元/次。代他人打卡,一经发现,当事人双方各扣罚200元/次。

  打卡管理制度 8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打卡,悉依照本办法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内勤员工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应打卡,住在市区内的业务人员,上午及下午到公司打进卡,外出工作时打退卡。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下午加班者,普通下班时间不必打卡,待加班完毕才予打卡。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因事早退或出差需要离开公司,且当天不再返回公司者,应打退卡后才能离开公司。

  第五条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若替人打卡,打卡者及被打卡者,均给予各记大过一次处分。

  第六条上班中因事外出者,其出入均不必打卡,但须向主管领导或指定人员提出外申请单,经核准后转交前台文员,前台文员将其出入时间,填妥于下班之前交人事部备查。工厂员工因事外出者,经直属主管核准外出申请单转交门卫,门卫将出入时间填入,于次日早晨交工厂管理部门转交公司人事部备查。

  第七条上下班忘记打卡者,持记录卡请直属主管领导证明上下班时间,并签名后,卡片放回原处。

  第八条本公司上下班时间,公司由前台文员(或由人事部派人)看守打卡情况及调整打卡钟,工厂由门卫负责。

  第九条在公司用餐时,内勤人员中午可免打卡(仅上下班打卡即可),在外面用餐时,则按规定每日打卡四次。

  打卡管理制度 9

  考勤是公司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为了维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公司劳动纪律,力求做到既有严肃认真,又有灵活实际、有章可循的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公司规定时间

  为基准:早8:00—————中午12:00下午13:30—————17:30

  二、打卡规定

  1、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在职的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按时亲自打卡,员工打卡时要求有保安监督。

  2、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1)早上8:00————12:00下午13:30—————17;30(2)晚上加班时间:18:30至21:30

  3、因事不能打卡:原则上要求员工必须提前递交请假或相关申请,注明请假起止日期和事由,经主管签字批准后,交至考勤负责人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4、上、下班忘打卡者,一个月不得超过三次,超过次数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20元)。

  5、在月末统计考勤时,既没有主管签字审批也没有打卡者,记为旷工。

  三、缺勤、全勤情况

  1、迟到:上班时间已到因非工作原因而晚到岗者;

  (1:1)3分钟———8分钟按5元扣款,9分钟至15分钟扣款10元。

  2、不到下班时间而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罚款(50元)

  3、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以上,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到岗者,均为旷工半天(扣款50元)

  4、每个月没有迟到、早退、事假的员工给予全勤奖金(50元),员工公休日补贴每天按10元补贴。

  5、员工出差必须到部门主管办理登记手续,填写出差客户地址,不完善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6、员工因公外出的经部门主管批准补办签卡,部门主管保管好员工签卡资料在本月底30日上交财务保管。

  打卡管理制度 10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严格执行当班工作时间,做好考勤考核工作,特制订如下考勤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体员工须共同遵守本制度;

  二、考勤打卡实行一人一卡、专卡专用、自行保管(如有遗失需交500元卡费及补发卡手续)。

  三、上下班按规定时间由本人刷卡,不得替他人刷卡,否则按违章处理。

  四、当班执行时间为:上午xxxxx到xxx,下午xx时到xx时。上班刷卡时间:不得超过当班时间10分钟,如上班超过刷卡规定时间视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刷卡视为早退,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按违章处理(罚款xxx元),超过三次,每次加罚xx元。迟到、早退超过当班时间1小时按旷工处理。

  五、在当班时间内出差、施工、办事或参加会议的必须先打卡后外出,因工作在当班前或下班前外出办事不能按时刷卡的,应及时向考勤管理员或办公室负责人说明原因,可按考勤办理登记手续。

  六、因公出差在外,无法执行打卡规定的.,应事先向考勤管理员报告,并经部门以上负责人证明后办理考勤登记手续。

  七、当月出现迟到、早退xxx次以上(含xxx次)或缺勤、旷工xx次以上(含xx次),将给予警告,年终不得评为先进工作者,如连续二个月出现类似情况或当年累计出现迟到、早退30次或累计缺勤、旷工10(含10次)以上,给予除名处理。

  打卡管理制度 11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打卡,悉依照本办法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内勤员工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应打卡;住在市区的.业务人员,上午及下午到公司时打进卡,外出工作时打退卡。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下午加班者,普通下班时间不必打卡,待加班完才予打卡。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因事早退或出差需要离开公司,且当天不再返回公司者,应打退卡后才能离开公司。

  第五条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若替人打卡,打卡者及被打卡名均给予记大过一次处分。

  第六条上班中因事外出者,其出入均不必打卡,但须向主管领导或定人员提出外出申请单,经核准后转交前台文员,前台文员将其出入时间妥。于下班之前交人事部备查。工厂员工因事外出者,经直属主管核准外申请单转交门卫,门卫将出入时间填人,于次日早晨交工厂管理部门转交公司人事部备查。

  第七条上下班忘记打卡者,持记录卡请直属主管领导证明上下班时间,签名后,卡片放回原处。

  第八条本公司上下班时间,由前台文员(或由人事部派人)看守打卡情况及调整打卡钟,工厂由门卫负责。

  第九条在公司人员用餐时,内勤人员中午可免打卡(仅上下班打卡即可),在外面用餐时,则按规定每日打卡4次:

  1、本公司员工上下班,悉依本细则行之;

  2、本公司员工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到退;

  3、上班时间3分钟后15分钟内为迟到,15分钟后列为旷职(工);早退者一律作旷职(工)半日论,不得补请事假、病假抵充,违者作旷职(工)半日论;

  4、迟到早退按下列办理:

  (1)迟到次数的计算,以当月为限;

  (2)迟到折合的事假,均按事假规定处理;

  (3)当月第一次迟到不计,第二次以事假2小时计,第三次以4小时计,以后每多一次即累加2小时计算;

  (4)15分钟内早退者一律作旷职(工)半日论;

  5、旷职(工)按下列规定处理:

  (1)旷职(工)不发当日薪资;

  (2)连续旷职(工)3天或1个月内累计6天,均予开除;

  6、上下班因公外出经过门卫,如警卫人员有所询问或检查,应即接受,不得拒绝,违者将被处分;

  7、上下班打卡及进出行动,均应严守秩序,原则如下:

  (1)无论何种班次,上班者均应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前先吃饭后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吃饭或办理私事;

  (2)下班者应先打卡后外出;

  (3)下班铃声响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铃即等候打卡;如有故违,查实后即按擅离职守处分,主管人员应负连带责任;

  (4)下班时除保修人员外其他人员在厂区内至各单位洽办公务,应一律于下班前返回本单位岗位上,再遵上条规定打卡外出;

  8、上下班打卡均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否则除予旷职(工)半日论处外,代人打卡者也受同等处分;

  9、工作时间内,不论日夜班,凡有睡觉和擅离工作岗位及其他聊天怠惰情形者均予以惩处;

  10、日夜轮班工作,应按时交班、接班,倘接班者届时未到,应报请主管处理,不得擅自离去;

  11、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须持有请假单位或公出证交门卫或控制室,否则警卫或人事人员有权禁止外出(总公司人员亦应将请假单、公出证交人事单位登记,否则按第九条办理;推销营业人员因公外出,不必填写公出证,但应向其主管报备)。月底由各单位主管在式卡上签证;

  12、本细则由经理级会议研讨通过并呈总经理核定后施行,修订时亦同。

  打卡管理制度 12

  一、自行打卡记录上下班时间,包括上班时间因公或因私离开厂的时间。

  二、上班时间一天内(不含一天)因公或因私离开厂的,要按层级报告(科员向部领导报告,副部长向正部长报告,正部长向厂级主管领导报告)。各部考勤员要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上注明离开时间和事由,并有层级领导的签名同意,厂级领导由考勤员签名确认

  三、上班时间超过一天(含一天)因公或因私离开厂,各部考勤员要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上注明天数和事由,科员和副部长要有部长的签名同意;正部长需经厂级主管领导副厂长签名同意;副厂长需经厂长批准,每底由办公室呈厂长签认。党政主要领导执行纺织集团公司《关于领导干部外出请假的.有关规定》。

  四、若厂级领导外出无法报告,应向办公室考勤员请假备案。

  五、每月底各部考勤员提交考勤表若与办公室收取的《个人电脑打卡钟专用表》出现不相符状况时,则按照《考勤制度》处理。

  六、凡发现代人打卡者每次罚款100元,被代打卡者每次罚款100元。

  七、对忘记打卡或涂改打卡牌的管理人员,每次扣罚50元。

  八、各部考勤员每月底要认真核对本部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与打卡牌的状况,发现违反厂有关考勤机使用规定以及厂的考勤制度应如实记录在《考勤表》上,并经部长、主管厂级领导签名,才能交至办公室。如有意或无意将矛盾上交,不在本部门《考勤表》上记录的违纪状况,由办公室或其它部门发现的每次则以双倍扣罚当事人。

  九、打卡机真实记录员工出勤、外勤(或因私外出)时间,上至厂长、下至一般人员上、下班要打卡,回厂后外出(无论因公因私,也无论时间长短)也要打卡,否同,轻者作忘记打卡处理(本部门自报每次扣50元,抽查发现每次扣100元),重者视为早退或离岗。

  十、各级管理人员应以身作则遵守以上规定,各部领导有职责指导考勤员执行考勤制度,若考勤员徇私失责,则酌情另行处理。

  打卡管理制度 13

  一、作息时间

  “中心”实行每周5天工作日、每日8小时工作制。

  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期间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中心”规定的作息时间。

  上午工作时间:8:30—11:30

  中午休息时间:11:30-13:00

  下午工作时间:13:00-16:30

  星期六、日为法定公休日。

  二、考勤制度

  “中心”执行考勤签到制度,职工每日上班按时在部门签到表上签到。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各部门部长负责整理考勤统计,交综合办公室,作为职工当月出勤情况的原始记录。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工的迟到、早退、旷工、加班进行考勤记录。

  办公室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凡抽查到有迟到、早退现象的职工,当即按照“中心”有关规定处理;凡抽查到部门负责人对迟到、早退现象未记录的,1次扣除部门负责人10元。

  (一)关于迟到、早退、旷工的规定

  为严格“中心”纪律,特制定如下规定(以职工月工资2500元为例):

  1、迟到:

  职工应在8:30之前到岗,8:30-9:00之间到岗者视为迟到。每月迟到超过3次的,每再迟到一次扣除工资113元(即2500/22=113元)。

  2、早退:

  即在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的情况下,下班之前提前半小时之内离开“中心”者视为早退。早退的处罚办法为扣除当月日工资。

  3、旷工:

  没有假条又没有履行相关手续而无故未到岗者视为旷工。如无特殊情况,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半天;迟到或早退3小时以上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一天,分别扣发此职工半日或一日工资的3倍。当月累计旷工3天,年度累计旷工30天者按规定除名。

  (二)关于事假、病假的规定

  1、事假:

  职工如遇私事要处理,可请事假。最小记录单位为一小时。职工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要及时打电话声明,回单位后及时补办,否则按旷工处理。

  2天以内(含2天)事假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并填写事假条;3天以上(含3天)事假除报部门负责人外,还应将假条提交主管副主任签字后方可休假。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请事假(或外出离京)一律报“中心”主任审批。职工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事假在15个工作日以内工资照发,超过此期限扣发超假期间日工资(如超1天,扣1天日工资),并扣除年底核算的相应月奖金。

  2、病假

  职工因病不能上班,应请病假。最小记录单位为半天,2天以内(含2天)病假只须填写单位请假条,向部门负责人报批。3天以上(含3天)病假应提供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条,并通知主管副主任,否则按事假处理。

  工作人员因病休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工作人员因病休假在2个月以上不超过6个月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工作人员因病休假超过6个月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者,发给本人原工资的80%。

  职工不得采取欺骗手段获取病假,一经发现,“中心”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若存在在家办公者,需经该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关于各种假别

  1、丧假

  工作人员的配偶、直系亲属、同住岳父母(公婆)去世的,可以请丧假,假期不超过5天。异地奔丧的,可以酌情根据路途远近给予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2、探亲假

  假期与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探亲假期工资为本人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按确定的工资额为计算基数,在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单位负担。

  工作满一年已婚在职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工作满一年已婚在职职工,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3、婚假

  职工本人结婚,给予婚假7天,如符合男25周岁、女23周岁及以上初婚的晚婚条件,则增加奖励7天。假期均不包括公休、法定节假日。

  4、生育假

  女职工的产假、节育、绝育、人工流产等假期,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女职工的产假为90天,晚育的增加奖励假1个月(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工资的奖励,奖励费由夫妻双方单位各负担50%),经女职工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3个月,但减免3年独生子女奖励费(独生子女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之月起,每月发给5-10元奖励费,至独生子女年满18周岁止,夫妻双方单位按本单位标准,各发50%。

  5、工伤假

  因公受伤,休假视为上班。

  6、路程假

  结婚(不包括旅行结婚)、奔丧、探亲给路程假。路程假不算事假。

  7、年度假

  工龄1至10年休假5天;10至20年休假10天;20年以上休假15天。年假以每年3月1日到次年3月1日前有效。

  一年内连续病假超过半年或事假超过15天的,不再享受当年的休假待遇。如在本年休假以后再请病、事假超过上述规定的,在下一年度不再安排休假。

  休假时间的计算,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因工作需要,经“中心”领导批准可以分两段休假,但不得跨年度使用。

  8、假期计算

  职工休假包括公休日在内;病假、生育假、路程假、探亲假、工伤假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婚假、丧假、事假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期间如有国家相关假期政策的调整则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四)加班

  如有特殊情况在正常工作日期间需要加班,需由部门负责人批准,部门负责人在考勤表上如实登记。

  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需经“中心”主管副主任以上批准,部门负责人在考勤表上如实登记。

  打卡管理制度 14

  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委全体人员应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

  二、机关及委属各事业站所应实行考勤签到制度,考勤签到时间为上午8:30以前,下午2:00以前(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通知作相应调整)。机关考勤由委监察室负责组织实施,事业站所考勤由各单位组织实施。

  三、原则上要求全体人员一律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办事,如有特殊情况需直接外出,应提前报部门主要负责人备案,说明外出事由和时间,并不得委托代签。

  四、外出参加会议、培训或学习当天不能及时返回的,应履行登记手续。外出完毕后,要及时参加考勤,未及时考勤视为缺勤。

  五、请假和销假手续办理。工作人员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必须填写请假条,说明事由、时间。中层副职以下人员请假1天以内者,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请假2天(含2天)以上者,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报分管主任审批。部门主要负责人请假1天以内者,由分管主任审批;请假2天(含2天)以上者,经分管主任同意,报委主要领导审批。假期结束,请假人必须向准假人销假,否则超假按旷工处理。对不请假者,一律作旷工处理。请假条交委人事科汇总备查。

  六、实行年休假制度。各部门根据工作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好工作人员的年休。并严格执行扬人社发[20xx]30号《关于落实扬中市机关事业单位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

  七、各事业站所每月底及时将当月考勤情况报委监察室汇总,监察室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将上月考勤情况予以公布,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自公布之日起二日内将情况反馈办公室,逾期视为认可。工作人员的全年考勤情况作为绩效考核及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八、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填写签到簿、请假条,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虚填瞒报现象,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打卡管理制度 15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根据各级文件精神,同进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此规定。

  一、劳动纪律要求:

  1、教职员工必须准时上下班。

  2、教职员工必须准时参加升旗仪式,学校集会、部门、教研组会议。

  3、教职员工必须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学校或部门安排的工作。

  4、教职员工必须严格按照请假制度进行请假。

  二、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1、部门主任直接管理并检查本部门教职员工的劳动纪律,每周上报一次综合考勤情况到校长办公室。

  2、校长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进行不定期的劳动纪律检查或抽查,原则上每月不少于四次。

  三、对迟到、早退的处理:

  迟到、早退,指不按时上班、上课、晚修、早读、不按时参加升旗仪式,学校集会,部门、级组、科组会议。

  1、部门主任、年级组长劳动纪律检查中发现教职员工无故迟到、早退达四次及以上的,当月的全勤奖不发放,同进,按无故旷工处理,并扣除相应工资。一个学期内迟到、早退超过十次的,年度考核不得评先评优,并扣除相应工资、岗位津贴及年度考核奖金的50%。

  2、校长办公室在劳动纪律检查中发现教职员工无故迟到、早退达三次及以上的,当月全勤奖不发放,同时,按无故旷工处理,并扣除相应工资。一个学期内迟到、早退超过六次的,年度考核不得评先评优,并扣除相应工资、岗位津贴及年度考核奖金的50%。

  四、缺勤、缺岗的处理:

  1、教师因病假误课,当周的全勤奖不发;因事假,除当周的全勤奖不发放外,无故旷课一节取消当月所有津贴,旷课两节的扣除当年年度考核奖金,旷课三节及以上的,级给予行政处分并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2、教职员工因病假、事假未参加升旗仪式,学校集会、部门、给级组、科组会议的',当月病假累计超过十天、事假累计超过五天、旷工一天者不发当月全勤奖。

  3、教职工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学校集会,部门、级组、科组会议的,凡超过五次的,按无故旷工处理,并扣除相应工资及当年年度考核奖金,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先评优。

  4、教职员工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请假制度规范请假,校长办公室在劳动纪律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有部门违规批假的,除按规定处理当事人之外,部门负责人做违纪处理。发现教职员工不按请假制度规范请假的,如通过部门请假后,请假条不交校长办公室存档的,按旷工处理。

  打卡管理制度 16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根据《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相关实施细则和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工作纪律

  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持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迟到、早退5次算1天旷工,每旷工1天扣发2天工资。旷工连续超过3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7天的,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

  二、假期的种类与待遇

  (一)国内探亲假

  凡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假期: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1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1次的,可以两年给假1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

  中小学(含党校、幼儿园)教职工因已按规定享受寒暑假,故不再享受探亲假期。

  (二)年休假

  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1、假期: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合理安排职工休假,当年休假不得在下年使用。对职工确因工作需要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应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三)产假

  女职工因分娩和妊娠可享受产假。

  1、假期

  (1)女职工正常分娩者(含提前或超期分娩),给予3个月(90天)产假。难产或双生以上的,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妊娠3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给予产假20~30天;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给予产假50天。七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3)妊娠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若体力不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假休息,休息天数可计算在90天产假之内或作病假论处。

  (4)男女双方均属晚婚晚育(晚育指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男方可享受5—7天护理假。

  (5)对计划外分娩和妊娠的,按照省市有关部门规定办理。

  2、工资待遇及其他规定

  正常产假不影响晋级和工资调整,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休产假和哺乳假的其见习期要相应延长。

  (四)病假

  职工因病需要治疗或不能坚持工作进行疗养者可请病假。

  1、病假假期及待遇:

  (1)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工资全额发给。

  (2)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工资按扣除本人工作性津贴后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扣除工作性津贴后全额发给。

  (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工资按扣除本人工作性津贴后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按扣除本人工作性津贴后的80%计发。

  2、享受病假待遇的有关规定

  (1)职工在病假期间,继续享受所在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2)职工请病假需持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和建议书。

  (3)病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4)除工伤外,当年病假超过2个月的,年度考核不得当年评为优秀;病假超过6个月的当年不计算工龄,当年考核不定等次,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专业技术人员从第七个月起解除职称聘任资格,在本聘期内实行高职低聘(员级职称的降低一个工资档次)。

  (5)中小学教职工在每学期开学初就请病假,在学期中途病愈上班,如果本学校已无岗位,必须调整到缺编的学校工作,如果其他学校无岗位编制,即解除聘任资格,按待岗处理,待岗期间只发给岗位和薪级工资作为生活费。

  (6)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间休病假的见习期要相应延长。

  (五)事假

  1、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均可享受事假待遇。请事假一天扣发本人一天的工作性津贴。当年事假累计少于或等于本人年休假天数,本人又自愿放弃年休假的,事假可以顶替年休假;当年请事假累计天数超过年休假天数的,从超过之日起扣发本人一天的工作性津贴;当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以上的,从31天起停发本人工资。

  2、事假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周休息日和节假日不予计算。

  3、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累计超过30天的,本年度考核“不定等次”,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专业技术人员从第31天起并解除职称聘任资格,在本聘期内实行高职低聘(员级职称的降低一个工资档次)。

  (六)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婚假以请假之日起连续计算,包括公休假及法定假。

  4、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七)丧假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可请丧假料理丧事。

  1、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路程远的可适当给予路程假。

  2、丧假期间工资照发,车船费等自理。

  (八)寒暑假

  1、中小学教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寒暑假期带薪休假的权利。教师应利用寒暑假在保证休息的同时为新学期的教育教学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本学期病假在3个月(含3个月)以上或者学期末、学期初均请病假者,不享受寒暑假,寒暑假时间一并计入病假时间。

  2、教职工在享受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寒暑假同时,如需有关人员在寒暑假期间参加会议、学习、加班等,仍属工作时间,应按有关规定按时参加。

  三、请假的审批权限与手续

  (一)病事假的审批权限

  1、职工请假,需本人书面申请(请假条),按管理权限逐级审批。

  2、职工请假,连续事假在10天以内或病假在15天以内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报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审批;事假超过10天或病假超过15天的,由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登记,加注意见后,按职工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部、人事局审批。

  3、各级领导干部请假审批权限

  县级领导干部、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部门党委书记请假,由县委书记审批,组织部门备查;县政府组成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主要领导请假,由县长审批,组织部门备查;县人大、政协、法检两院科级干部请假,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组织部门备查。

  各乡镇、各部门副职和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请假,10天以内由本乡镇、部门(主管部门)、本单位的主要领导审批,组织部门备查;10天以上的,经本乡镇、本部门(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审核并签注意见后,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4、所有干部职工连续请事假5天以上、病假15天以上,按管理权限审批后报人事局备案。

  (二)产假、哺乳假、婚假、丧假审批权限

  1、职工请产假,由单位审核,主管部门登记批准,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请哺乳假必须按病假程序办理。

  2、探亲假、婚假、丧假由单位按有关规定负责审批。

  (三)年休假审批权限

  1、各乡镇、部门副职和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一般干部职工的年休假,由单位审批,报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2、县级四大班子领导和各乡镇、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的年休假,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

  (四)请、销假程序

  1、干部职工请假,应办好完整的请假手续。请假期满后,请假人应向批准单位销假。病假者应持县级及以上医院或医疗机构康复证明(患传染病者须证明已无传染性)向单位提出销假申请,办理销假手续。

  2、若遇特殊情况超假的,应办理续假手续。对于既无正当理由,又未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四、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干部职工考勤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肃劳动纪律,严格按照本办法做好本单位的考勤管理工作,并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考勤细则。

  (二)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干部职工的考勤登记工作,按月统计公布,严格执行请销假和有关待遇等规定(有些工资、津贴和奖金等扣发当月不能执行的,到次月或年底一并结算扣发)。

  (三)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为各单位干部职工考勤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必须秉公办事。如发现并查实在干部职工考勤问题上有弄虚作假或隐瞒包庇行为的,或私自聘用他人顶岗等现象,将追究相关领导和本人的责任,个人私自聘用他人顶岗的时间全部按旷工论处。

  (四)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值班制度,加强管理,做到值班不脱岗,排班、交接班有记录记载,保证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五)组织、人事、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干部职工考勤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地采取查岗、查考勤表、查《平时考核手册》的填写情况等办法,及时纠正和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保证本办法的顺利实施和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本办法下发后,以前的有关考勤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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