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异常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26 22:35:10 赛赛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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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异常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生产异常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生产异常管理制度(通用11篇)

  生产异常管理制度 1

  一、定义:

  本标准所指的生产异常事件是指造成生产部门停工或生产进度延迟的事件,由此造成的无效工时,亦可称为异常工时。生产异常一般指下列异常:

  1、计划异常

  因计划临时变更或安排失误导致的生产异常

  2、物料异常

  因物料供应不及时(断料)、物料品质问题等导致的生产异常

  3、设备异常

  因设备、工装不足或故障等原因导致的生产异常

  4、品质异常

  因制程过程中出现了品质问题而导致的生产异常

  5、产品异常

  因产品设计或其他技术问题而导致的生产异常

  6、电气异常

  因电、气等导致的生产异常

  二、生产异常报告单内容

  发生生产异常,即有异常工时产生,时间在10分钟以上时,应填写《异常报告单》。其内容一般应包含一下项目:

  1、生产批号

  填具发生异常时正在生产的产品的生产批号或制令号。

  2、生产产品

  填具发生异常时正在生产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

  3、异常的发生单位

  填具发生异常的制造单位名称

  4、发生日期

  填具发生异常的日期

  5、起止时间

  填具发生异常的起始时间、结束时间

  6、异常描述

  填具异常发生的详细状况,尽量用量化的数据或具体的事实来陈述

  7、停工人数、影响度、异常工时

  分别填具受异常影响而停工的人数、因异常而导致时间损失的影响度

  8、临时对策

  有异常发生的部门填具应对异常的临时应急措施

  9、填表单位

  由异常发生的部门经办人员或主管填写

  10、责任单位对策(根本对策)

  由责任单位填异常的处理对策

  三、使用流程

  1、异常发生时,发现异常的部门主管应立即通知技术部门或相关责任单位,前来研究对策,加以处理,并报告直属上级。

  2、生产部门会同技术部门、责任单位采取异常的临时应急对策并加以执行,以降低异常带来的影响。

  3、异常排除后,由生产部门填写《异常报告单》并转给责任单位。

  4、责任单位填具异常处理的根本对策,以防止异常的重复发生,并将《异常单》反馈生产部。

  5、生产部接单后,将一联复印给财务部

  6、财务部保存异常报告单,作为向厂商索赔的依据及制造费用的会计凭证

  7、主管部门保存异常报告单,作为生产进度控制点,并为生产计划提供参考依据

  8、生产部应对责任单位的根本对策的执行结果进行跟踪。

  四、相关规定

  1、异常工时计算规定

  1)、当所发生异常导致生产现场部分或全部人员完全停工等待时,异常工时的影响度以100%计算(或可依据不同的状况规定影响度)

  2)、当所发生的异常导致生产现场需要增加人力投入排除异常现象(采取临时对策)时,异常工时的影响度以实际增加投入的工时为准。

  3)、当所发生的异常导致生产现场作业速度放慢(可能同时增加人力投入)时,异常影响度以实际影响比例计算

  4)、异常损失工时不足10分钟时,只作口头报告或填入《生产日报表》分析原因,不另行填《异常报告单》

  2、各部门责任的判定

  1)、开发部

  (1)未及时确认零件样品

  (2)设计错误或疏忽

  (3)设计的延迟

  (4)设计临时变更

  (5)设计资料未及时完成

  (6)设计需要修改,设计人员未得到相关负责人的.确认就安排生产

  (7)其他因设计开发原因导致的异常

  2)、生产部责任

  (1)生产计划日程安排错误

  (2)临时变换生产安排

  (3)物料进货计划错误造成物料断料而停工

  (4)生产计划变更未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5)未发制造命令

  (6)其他因生产安排、物料计划而导致的异常

  3)、采购部责任

  (1)采购下单太迟导致断料

  (2)进料不全导致缺料

  (3)进料品质不合格

  (4)厂商未进货或进错货

  (5)未下采购订单

  (6)虚报到货消息

  (7)其他因采购业务疏忽所导致的异常

  4)、仓储科责任

  (1)料帐错误

  (2)备料不全

  (3)物料查找时间太长

  (4)物料发放错误

  (5)未及时对厂商来料入仓、登帐处理

  (6)其他原因因仓储工作疏忽所导致的异常

  5)、生产车间责任

  (1)工作安排不当造成零件损坏

  (2)操作设备仪器操作不当造成故障

  (3)作业未依标准执行造成的异常

  (4)效率低下的前制程造成后制程停工

  (5)流程安排不顺畅造成停工

  (6)设备保养不力

  (7)他原因工作疏忽所导致的异常

  6)、技术部责任

  (1)工艺流程或作业标准不合理

  (2)技术变更失误

  (3)其他原因工作疏忽所导致的异常

  7)、品质部责任

  (1)检验标准、规范错误

  (2)进料检验合格,而实际上不良率超过合同约定标准

  (3)进料检验延迟

  (4)上工程品管检验合格的物料在下工程发现较高不良。

  (5)制程品管未及时发现品质异常

  (6)其他因工作疏忽导致的异常

  8)、销售部责任

  (1)紧急插单

  (2)接单后未及时下单

  (3)客户订单变更(含取消)未及时通知

  >(4)订单重复发布、漏发或发布错误

  (5)客户特殊要求未事先通知

  (6)交期变更未及时通知

  (7)其他因工作疏忽所导致的异常

  9)、供应商责任

  供应商所导致的责任除考核采购部、品质部、计划科等责任部门外,对厂商也应酌情予以索赔

  (1)交货延期

  (2)进货品质严重不良

  (3)数量不符

  (4)送错物料

  (5)其他因供应商原因所致的异常

  10)、其他责任

  (1)特殊情况依具体情况划分责任

  (2)有两个以上部门责任所致的异常依责任主次划分责任

  3、责任处理规定

  1)、公司内部责任单位因作业疏忽而导致的异常,列入该部门工作考核,责任人员依公司奖惩规定予以处理。

  2)、供应厂商的责任除考核采购部门或相关内部责任部门外,列入供应商厂商评鉴,必要时应依损失工时向厂商索赔。

  3)、损失索赔金额的计算:损失金额=公司上年度平均制造费率 损失工时

  生产异常管理制度 2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加强产品品质管制,使制造过程中品质异常得以顺利解决,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制定过程中发生的品质异常处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执行。

  1.3权责单位

  (1)品管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异常处理规定

  2.1处理流程

  (1)由发现异常之单位(一般为制造单位或品管)提出《品质异常反馈单》,并先用口头、电话方式向发生单位与责任单位告知。

  (2)由制造单位或品管部提出临时对策。

  (3)由责任单位提出改善对策。

  (4)由品管部负责对策效果追溯、评估。

  (5)由品管部负责对品质异常进行统计、存档和其他管理。

  2.2品质异常反馈单

  《品质异常反馈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1)制造命令。

  (2)生产产品名称、规格。

  (3)客户。

  (4)发生时间。

  (5)发生场所。

  (6)异常情形描述。

  (7)不良率。

  (8)责任单位。

  2.2.2发生异常单位或品管部填写

  (1)不良原因分析。

  (2)临时对策。

  2.2.3责任单位填写

  (1)不良原因分析。

  (2)改善对策(根本对策)。

  2.2.4品管部填写

  对策效果追踪。

  2.3品质异常处理时效

  (1)责任单位应在接获异常反馈单后,于24小时内提出对策,并回馈至发现异常单位及品管部。

  (2)确因原因复杂未能于上述期限内完成时,应事先向发现异常单位及品管部说明。

  2.4异常原因分类

  异常原因分类以及责任单位如下:

  (1)技术原因,由开发部、生技部研究对策。

  (2)原材料原因,由品管部、采购部、供应部研究对策。

  (3)上工程原因,由品管部、上工程制造单位研究对策。

  (4)设备原因,由生技部研究对策。

  (5)作业原因,由制造单位研究对策。

  (6)其他原因,由相关责任单位研究对策。

  2.5对策原则

  2.5.1临时对策

  临时对策以尽快恢复生产,在确保品质的情形下降低损失为原则。

  2.5.2根本对策

  改善对策(根本对策)以彻底纠正不良,具有巩固和预防之功效为原则。

  生产异常管理制度 3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限额与机组异常情况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限额与机组异常情况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管理职能

  设备管理部是公司设备限额和机组异常情况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设备限额和机组异常情况管理的检查与考核。发电部、燃料部负责发电设备限额及机组异常情况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设备限额管理

  4.1.1设备限额管理的内容

  4.1.1.1设备运行参数变动的允许范围以及允许的变动速率。

  4.1.1.2设备异常运行时相应参数的报警值、自动跳闸或紧急停运值。

  4.1.1.3备用设备自动投用、停止的相关参数定值。

  4.1.1.4设备运行参数超限额或异常运行允许的持续时间和累积时间。

  4.1.2设备限额编制的依据

  4.1.2.1设备制造商提供的联锁保护定值。

  4.1.2.2设备制造商提供的设备使用说明书和设备运行曲线。

  4.1.2.3制造商的有关联系单。

  4.1.2.4设备调试报告。

  4.1.2.5设备技术改造或异动执行报告。

  4.1.2.6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标准、规程和反事故技术措施。

  4.1.2.7国内外同类型发电设备的运行经验。

  4.1.3设备限额的确定和管理职责

  4.1.3.1设备限额,由发电部、燃料部负责编制,设备管理部负责审核,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4.1.3.2设备限额与现场生产实际不相适应而需更改时,应由相应的'运行专工提出书面更改意见,说明更改的原因和技术依据,经设备管理部审核,报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助理)批准后执行。

  4.1.3.3设备限额更改后,应由运行专工负责对相应的运行规程和图纸资料修改,并联系、督促相应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相关定值修改。修改后的定值应及时公布和存档,同时将相应规程和图纸资料的修改情况,向有关人员交代清楚。

  4.1.3.4设备限额每年核对一次,发现不符合时应及时更改。

  4.1.3.5在集控室、煤控室、灰控室、化控室应有相应专业的设备限额标准本,值长处应有公司所有生产设备的限额标准本。

  4.1.3.6各控制室应设有设备参数超限额的专门记录台帐。

  4.1.3.7各控制室的生产过程监控计算机,应具备各运行参数的超限报警、记忆、超限时间记录以及相应的打印功能。

  4.1.3.8当运行设备参数发生超限报警时,运行人员应按运行规程的规定迅速处理,并做好超限记录。

  4.2机组异常情况管理

  4.2.1当机组发生异常情况时,应根据运行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按照保人身、保电网、保主设备安全的原则进行处理。当值值长、单元长或煤控班长应作出必要的指示,各岗位运行人员互相配合,尽快限制事故发展,消除事故根源,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危害,尽可能保持设备继续运行。事故的处理情况应及时逐级汇报。

  4.2.2在事故处理中,各级运行岗位的值班员,必须坚守岗位,迅速而正确地按运行规程的规定自行处理,事后立即向上级汇报。

  4.2.3如果事故发生在交接班过程中而交接班的签名手续尚未完成时,应立即停止交接班。交班的全体运行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处理事故,接班的全体运行人员应在交班值长、单元长或煤控班长指挥下协助处理事故,待事故处理告一段落,由交接双方值长或煤控班长决定是否继续进行交接班。

  4.2.4发生事故时,发电部或燃料部领导、运行专工应赶赴现场协助值长或煤控班长处理事故,对各岗位运行人员作出必要的指令,但所发指令不得与值长、单元长或煤控班长的命令相抵触。若要改变运行方式,应同值长、单元长或煤控班长协商,由值长、单元长或煤控班长向运行人员发令操作。

  4.2.5事故发生后,对事故现场和损坏的设备未经调查,不得任意变动(抢救受伤者例外),需要立即抢修时,必须经公司安全监察部、设备管理部同意,并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4.2.6事故处理完毕后,当值运行人员应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处理情况如实记录在交接班簿上,不得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下班后,当值值长或煤控班长和部门安全员,应立即召集当值人员尽快整理出事故的原始材料,对事故的发生、扩大及处理的全过程进行分析,并写出书面报告。

  4.2.7事故发生的有关原始记录,如操作报警记录打印件、流量、水位、压力、温度、振动等记录,未经安全监察部、设备管理部或部门安全员同意,任何人不得随便取走,更不得涂改。如需作必要的标记(如发生时间及其它记号时)必须有当值值长、单元长、煤控班长或部门安全员在场并同意。

  5、检查与考核

  5.1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公司分管领导和设备管理部组织检查与考核。

  5.2按《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考核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生产异常管理制度 4

  1、由调度室组织,采取平时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全矿井的文明生产进行检查考核。抽查每周不少于2次,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3次。对平时工作不定时不定点抽查,查出一处罚款100元,并要求立即整改,特殊情况由调度室下发一式三份的文明生产《隐患通知单》,责令限期整改,责任单位将整改情况及通知单及时反馈调度室,如没有按期整改或不及时反馈通知单,推迟一天罚款100元,依次类推。

  2、在调度室抽查及每月三次的专项检查中,各单位文明生产范围内,每出现一次一处文明生产不合格罚款100元,一处以上不合格进行累加考核。

  3、对矿职能部门查出的文明生产问题,施工单位必须在当日处理完毕,调度室在复查中查出没有按规定时间处理的,每出现一次对该单位罚款200元。

  4、集团公司或上级单位检查出的`文明生产问题,责任单位除承担上级部门的全部罚款外,另外加罚1000元,其中队长、书记各承担100元,并在当日处理完毕,否则每拖延一天在原基础上加罚200元。

  5、由于管理部门管理检查不到位,被上级部门检查出文明生产不合格,管理部门和相关的责任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处罚。

  6、各区队文明生产由区队支部书记全面负责,奖励、考核支部书记、队长均承担20%。

  7、调度室设专人每天对全矿文明生产进行检查,每周评定出一名最佳单位,一名最差单位,在周一调度会进行通报。

  8、文明生产最佳单位每次奖励500元,最差单位每次罚款500元。

  9、文明生产考核奖励基金在标准化奖金中季度兑现,对考核单位,罚款当月兑现,罚款进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基金。

  生产异常管理制度 5

  第一条公司所属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二条公司矿山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并按照国家规定经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不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批准开工生产。对已经在进行生产的,要进行安全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条矿山建设工程必许按照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后,由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验收,并须有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参加;不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验收,不得投入生产。

  第四条各生产车间或作业面必须有与外界相通的、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和通讯设施。每个矿井必须有两个以上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出口之间的直线水平距离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

  第五条各生产车间开采必须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条件,执行开采不同矿种的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并在进入生产现场入口处醒目地树立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

  第六条各生产车间设计规定保留的矿柱、岩柱,在规定的期限内,应当予以保护,不得开采或者毁坏。

  第七条各生产车间使用的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不得使用。

  第八条各生产车间必须对机电设备及其防护装置、安全检测仪器,定期检查、维修,保证使用安全。

  第九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要会同各生产车间必须对作业场所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和井下空气含氧量进行检测,保证附合安全要求。

  第十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要会同各生产车间必须对下列危害安全的事故隐患采取预防措施:

  (一)冒顶、片帮、边坡滑落和地表塌陷;

  (二)瓦斯爆炸、煤尘爆炸;

  (三)冲击地压、瓦斯突出、井喷;

  (四)地面和井下的火灾、水灾;

  (五)爆破器材和爆破作业发生的危害;

  (六)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害物质引起的危害;(七)其他危害。

  第十一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要会同各生产车间对使用机械、电气设备,排土场、矸石山、尾矿库和矿山闭坑后可能引起的危害,应当采取预防措施。

  第十二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要会同各生产车间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三条各生产车间厂长、主管副总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公司综合管理部对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公司总经理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总的管理责任。

  第十四条公司定期向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发挥职工的监督作用。公司职工必须遵守有关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职工有权对危害安全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生产异常管理制度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1、规范车间班组的日常管理。

  2、增强车间班组自主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第二条范围

  1、适用于本厂的车间生产班组的日常管理。

  第二章现场安全管理

  第三条车间现场管理要求

  1、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班组长安排的工作。

  2、各班组长每月25日必须排好下月本班每天的'值班员工(张贴在各班的看板上),值班员工必须对当天本班组收工后生产场地的文明整洁负责(焊把线、氧气乙炔气管等的整理,收好工装模具、工具,关闭电源等)。

  3、每天各工位下班前10分钟应组织收工前对生产辅材、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整齐的放置。做到用工完料尽场地清。

  4、各班组长每周六下班前半个小时(班组生产任务紧可适当顺延但必须于当天收工前完成)必须组织安排好对本班组所属场地作全面清理整洁工作。

  5、凡在生产车间(包括厂区内)打架、斗殴者,发现一次,各罚款20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不允许在生产区域内吸烟,发现一次或发现一个烟头,扣当事人或所属场地的班组20元。

  7、员工必须爱护公司的所有生产设施和设备。盗窃公司财物者,报送公司处理。未按规程操作,造成生产设备损坏的,照价赔偿。故意损坏的,按损失的3倍罚款。

  第三章设备管理

  第四条车间设备管理要求

  1、班组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表应认真填写(如设备的润滑系统加油时间等)。

  2、必须认真做好计检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并及时配合厂计检设备管理员做好计检设备的检定工作。

  3、班组设备迁移应反馈,经批准办理相应手续后方可进行。

  4、班组应做好动力管线、工具附件、设备周围的安全文明与卫生工作。

  5、设备故障停机应及时反馈报修。

  第四章其它综合管理

  第五条管理要求

  1、各班组长应经常关心、了解本班员工,尤其是员工的思想动态,发现员工动态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2、班组员工应团结、友爱,新进厂员工应尊重老员工老师傅、勤奋好学并主动请教,老员工应爱护新员工并做好传、帮、带工作,增强班组凝聚力。

  3、班长每周必须召开一次例会,总结生产、沟通交流,确定下一步工作重点。

  4、员工工资分配应公平公正,各班组员工工分、工时等应在每月的最后三天进行公示,对员工的工分根据实际情况可定期或不定期视技能、贡献等情况作适当调整;分管领导发现班组分配显失公平时,有权责令班组退回重新分配,并给予班组长负激励100元/次。

  生产异常管理制度 7

  一、总则

  为了保护公司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外出作业员工的`绩效考核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行为直接严格挂钩,必须严格按照本安全制度的要求执行。

  二、高处作业人员要求

  1、相关技术人员必须掌握高空作业工种专业技术及规程。

  2、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应进行体格检查,经医生诊断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

  3、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高空作业操作证,并严禁高空操作人员在精神不佳、熬夜或酒后、身体不适等情况下作业。

  4、高处作业时防护用品要穿戴整齐,必须将衣袖、裤脚扎紧,需佩戴安全帽,穿软底防滑鞋,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鞋或带钉易滑的鞋靴(女同志需将头发放进安全帽内,不得穿裙子)。 2米以上登高作业,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上方的牢固可靠处,悬挂端长度不大于1m。

  5、新入职员工,必须经过公司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6、作业人员初次上岗前,须由部门经理或小组长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7、作业人员需定期对所有的登高工具和安全工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8、高处作业人员应佩带工具包,所有的工具、零件、材料必须装入工具包。运送设备时须使用专用保险绳,并对保险绳定期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及时报废;登高时手中严禁拿物件,并必须从指定路线上下;传递物品时严禁抛掷,严禁高处向底处抛掷材料、工具及杂物。

  9、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在无遮拦处休息,防止坠落。

  10、非相关技术人员不得攀登高处,登高参观的人员应由专人陪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三、高处作业环境要求

  1、遇四级以上强风、大雨、雷电、雪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2、特殊高处作业应与地面设联系信号或通信装置,并由专人负责。

  3、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地方进行高处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施工。

  4、在气温高于35度进行露天作业时,应给技术支持人员配备防暑降温药及饮料。

  5、高处作业点的物件不得随便移动,施工材料应放置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铁丝扣牢并有防止坠落的措施。

  四、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需戴好安全帽,穿公司统一工作服,着防滑鞋。

  2、在与司机配合过程中,要确保相互通讯顺畅,在司机启动塔机操作前,确保塔上人员均处于安全位置。当人员处于或者可能处于塔机运行的不安全位置时,严禁塔机启动。

  3、进行接线操作时,需切断电源开关,并经测试确保无电时方可操作;驾驶室内安装操作时,需按下塔吊急停开关,防止塔吊误动作。

  4、严禁私自为项目部开动塔机,并为工地吊装物品。

  5、在塔上行走过程中,需系上安全带,严禁在没有安全防护情况下,在塔上行走。

  6、在进行设备安装过程中,需要塔机司机配合,不得随意开动塔机,不得随意触动塔机按钮。

  生产异常管理制度 8

  1.目的

  为了使本公司认识和了解与其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获取、识别、更新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建立台帐。

  3.职责

  3.1安全管理部门

  负责安全法律法规、标准与其它要求的收集、识别及更新并建立台帐,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识别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

  负责向各部门宣传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负责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负责法律法规、标准及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发布

  3.2公司各部门

  获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传递到安全管理部门。

  负责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负责制定本公司、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负责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4.程序

  4.1获取途径

  安全管理部门通过标准化信息网、新闻媒体、行业协会、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方式查询获取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总经理部门收集整理上级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公报等及时送交安全管理部门。

  各部门从专业或地方报刊、杂志等索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报送安全管理部门进行识别和确认并备案。

  4.2登记与识别

  根据公司生产、活动和生产过程中所有的危险、有害因素,结合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根据本行业特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获取和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组织评审确认,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并编制《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

  4.3更新

  当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及时识别。

  当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重新识别。

  安全管理部门每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工作。

  4.4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发放、实施、检查与符合性评价

  安全管理部门及时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中的重要内容进行摘编,并下发到相关部门、单位。

  各部门要组织学习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在安全标准化运行中严格遵守,各部门培训学习情况记录于安全例会台帐,班组学习情况记录于班组活动记录中。

  安全管理部门每年一次对贯彻安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现象要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负责建立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记录。

  4.5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编写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并下发到公司各部门,公司各部门要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并严格执行。

  公司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特点制定适合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实施细则,下发到车间和班组,各级人员应严格执行。

  公司各部门,应根据本公司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进行危害分析,在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下发到车间和班组,岗位人员应按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6评审和修订

  安全管理部门每年一次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颁发的制度文件进行评审,对不适宜性文件及时进行修订。

  当工艺、技术、材料等发生变更时或发生事故后,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各部门应及时对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适用性和有效性。

  修订时应填写《文件更改审批表》,注明原因及更改内容,经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批准后进行修订。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应及时发放到岗位,保证各岗位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最新有效文件,原文件收回统一作废。

  生产异常管理制度 9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各项安全管理。

  2、建立健全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及一线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各项目工程的安全措施必须齐全、到位。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无安全措施不准施工,未收的安全设施一律不准使用。

  4、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对特殊工种按规定进行体检、培训、考核,签发作业合格证;未经培训的`作业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作业。

  5、定期对职工进行,新工人入场后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新进场工人、调换工种工人,未经安全教育考试,不准进场作业。

  6、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上报,严肃处理未遂事故的责任者。

  7、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必须有材质证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网、安全带必须检验后方可使用。

  8、机械设备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全部安装漏电保护器。

  9、施工用电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10、任何机械设备不准带病作业。

  11、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12、在安全教育基础上,每半年组织全体职工安全知识考试一次。

  13、坚持各级领导、生产技术负责人安全值班制度,每班必须有安全值班员。

  生产异常管理制度 10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单位特点,仓储库房、锅炉房、危险品库房、配电室等部位为公司重点要害部位。

  二、重点要害部位建立严格的岗位安全制度,操作程序、工作标准、应急方案,并明文张挂。

  三、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内容应包括:位置平面图、设备名称、商标产品质量证书、使用说明书、在岗人员、安全负责人、安全设施、规章制度、操作程序、运行记录、检查维保记录、事故记录、安全预案等。

  四、建立门禁制度,张贴“闲人免进”标志,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如工作需要,要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五、各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消防自动报警装置及事故应急照明装置。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要求,采取必要的技防、物防等安全防护措施。为在此岗位工作的`人员配发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和用品。无人值守的部位,要安装事故报警装置。

  六、重点要害部位内严禁堆放可燃物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除特设库房外),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禁止搭设床铺休息。

  七、在重点要害部位工作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部门培训,并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对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不准上岗。要保持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对患有严重疾病或犯有严重问题的人员,要及时调离。

  八、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岗位安全制度和安全运行过程,禁止在岗位内喝酒、吸烟、娱乐、睡觉,严禁擅离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做好设备运行登记和工作记录。

  九、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和设备设施使用的有关规定,对重点要害部位的设备定期检查、保养,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检查保养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设置安全标志,杜绝各种安全隐患。每年按时向有关部门申报审验,审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生产异常管理制度 11

  一、危险化学品由本公司物资供应部负责进行安全管理。

  二、危险化学品采购人员,必须到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商店或有生产许可证的工厂购买危险化学品。

  三、采购人员需向供货单位索要与危险化学汽相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四、使用危险化学品人员要认真阅读和熟悉技术说明书与安全标签提示的危险化学品的理化特性。

  五、在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穿戴整齐防护用品。

  六、未成年人员和怀孕妇女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作业。

  七、对剧毒品要制订“五双”(双人验收、双人发货、双人保管、双把锁,双本帐)管理制度,领用审批等规定。

  八、对生产、维修、使用的压缩气体,易燃气体(氢气、乙炔、氧气等)要专人保管,隔离存放,噪火种热源,防止曝晒。

  九、本单位所需的`酸性,碱性蚀品,或互为禁忌的其他危险化学品要分类存放和保管。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避光、经过防蚀处理的场所。

  十、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理化特性,配备充足的消防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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