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28 08:18:45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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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在当下社会,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矿平安教育培训管理,规范平安教育培训秩序,保证平安教育培训质量,促进我矿平安教育培训工作健康进展,依据《平安生产法》,《平安生产培训管理方法》,《生产经营单位平安培训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本制度所称平安教育培训是指以提高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平安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平安素养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第三条矿平安科负责从业人员平安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平安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并落实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方案,建立培训档案,具体、精确记录培训考核状况。按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方案支配主要负责人、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平安培训机构接受特地平安培训,组织落实本矿其他从业人员的平安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二章主要负责人培训

  第四条主要负责人必需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平安培训机构接受特地平安培训,取得煤炭工业厅颁发的矿长资格证。

  第五条主要负责人必需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平安培训机构接受特地平安培训,取得由煤矿平安监察局颁发的平安资格证,并且每年必需参与一次再培训。

  第三章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培训

  第六条平安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煤矿企业从事平安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详细指:煤矿企业分管平安生产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检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生产、机电、调度等部门负责人;采煤、掘进、机运、综采、通防等区队长;其他从事平安生产管理的人员。

  第七条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必需参与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平安培训机构组织的平安培训,经煤矿平安监察机构对其平安生产学问和管理力量考核合格,取得平安资格证,并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审和再培训。

  第八条未取得平安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平安生产管理岗位。

  第四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特地的平安技术培训,经平安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及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条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两年复审一次,过期不参与培训、复审者,操作证自行作废。

  第十一条特别工种培训考试不及格者,除交补考费补考之外,另罚款100元/人。对不按时参与补考或补考不及格,拿不到特种作业证者,培训费自付。

  第五章岗前培训

  第十三条井下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平安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假如曾经从事过煤矿行业,凭相关证明可以缩短理论学习培训时间,但不少于24小时。培训结束后,平安科组织新工人进行闭卷考试。考试不及格者,重新培训。考试合格后,必需签定一年的师徒合同,在有平安工作阅历的从业人员带领下工作,经再次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地面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平安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第十四条煤矿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为:企业状况及进展前景,员工手册,企业规章制度,国家有关平安形势,平安生产法律法规、矿井生产概况、建设与进展状况、开拓方式、生产系统,煤矿平安规程,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入井平安学问,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一通三防平安学问,机电、提运平安学问,掘进平安生产学问,采煤平安生产学问,职业卫生常识,职业病危害防治学问,矿山急救常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第十五条员工转变工种、调换岗位或操作新设备时,以及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人员,必需经过业务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否则不准上岗。

  第十六条对考试合格人员予以每天50元的学习补助,不考试不及格不参与人员不予发放学习补助。

  第六章

  三违人员培训第十七条我矿“三违”人员必需接受平安培训后方可重新上岗,上岗以平安科开具的上岗通知书为准,任何单位不得在没有接到上岗通知书的`状况下支配“三违”人员上岗,否则对单位责任人按“三违”论处。

  第十八条“三违”人员培训时间以平安科书面通知为准,培训期间按正常上班时间在平安科教室内学习,不得迟到、早退,有事必需请假,培训时间按请假的天数延后,无故不请假离矿按旷工处理。

  第十九条培训内容是本岗位操作规程、煤矿平安规程、音西煤业“三违”界定标准、矿规、矿纪等有关规定。

  其次十条“三违”人员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后发上岗通知书。

  其次十一条“三违”人员学习期间,不予以任何补助。

  培训要求

  1)矿所属各单位必需高度重视员工平安教育与培训工作。

  2)全矿员工必需定期接受平安教育与培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培训。

  3)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基本用人原则,新员工必需经过培训才可以上岗。

  4)各单位要强力推行“手指口述”,“应知应会”、“危急预知”“反三违树正气”等,重视调度会学习及现场提问。

  5)各单位培训管理员必需乐观开展各单位的培训工作并将培训工作分类存档,建立培训档案。

  6)各单位要每月绽开一次全员培训,并对依据培训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需存档,并上报平安科。

  (一)平安科要建立健全培训挡案,实行从业人员一人一档。

  (二)平安科要准时对主要负责人培训、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等培训考核发证状况进行统计,并填入个人培训挡案。

  其次十六条培训经费提取制度

  为保证平安生产培训的投入,实行平安生产培训费用提取制度。矿依据实际需要提取培训费用,发生的平安生产培训费用据实列入成本费用。

  其次十七条全员培训质量检查评估制度

  培训质量检查评估,应从培训的针对性、有用性和实效性动身,贯穿整个培训过程和学员上岗后的一段时间内,由特地检查评估小组,结合每一阶段的特点,实行相应的评估方法,对整个培训工作实行全过程掌握。

  (一)课堂效果评估制度

  1、检查受训者上课记录的笔记,看受训者是否仔细听讲并记笔记。

  2、检查授课人员是否备课,内容是否充实、有针对性、有用性。

  (二)培训考评制度

  为了保证培训质量,提高培训回报率,培训后培训管理者要对受训员进行考核、评价。考试是考核、评价培训质量的又一重要环节。内培一律采纳闭卷考试,考题要坚持亲密联系实际,并严格监考及改卷制度。

  (三)培训质量跟踪制度培训质量跟踪制度与考评制度是紧密相关的。考评要依据质量跟踪的结果进行。

  1、受训者返岗后,培训部门要派人定期跟踪反馈,以发觉受训者在各方面的进步,考察员工是否把学到的学问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员工的平安意识和实际操作水平是否提高了。也可进一步发觉工作中仍旧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次的培训方案供应制定的依据。

  2、调查方式实行座谈和填写调查表相结合的方式。

  参与人员为:

  (1)单位分管培训的领导;

  (2)参与培训后,返回工作岗位工作的在职职工。

  3、调查座谈内容:

  (1)培训的内容、方式与培训对象实际生产需要是否合理连接; (2)职工对培训活动有何建议,是否有“三违”现象。

  4、被调查单位应仔细填写调查表各项内容,并交劳动人事科。

  (四)培训效果评估制度

  1、对学员的考核:包括学员的考试成果优秀率、及格率,培训前后实际操作水平的真正变化,培训前后态度上的真正变化。

  2、对授课人员的授课状况进行评估。

  3、对方案的实施状况进行评估。

  第七章附则

  其次十九条本制度由矿平安科制定,由矿平安科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企业员工平安意识、把握员工平安培训需求,确保培训的有效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达到企业生产平安运行的目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其次条在识别和提升员工平安意识中,企业建立监测、跟踪意识提升及深层次培训需求机制。

  第三条依据国家法规要求和企业实际状况,每年由平安生产部对企业员工的平安教育培训需求进行调查分析,并制定平安教育与培训方案。

  第四条为测试和评估员工的培训效果,企业建立培训相宜性的评估机制,对平安生产部的平安培训教育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员工平安意识的识别、平安培训需求分析和管理。

  第三章员工平安意识的识别与提升

  第六条平安生产部定期对企业员工的平安意识进行辨识、调查与评价,考察员工对平安生产学问和技能的熟识程度,以此作为拟定年度员工平安教育与培训方案的依据。

  第七条员工平安意识的辨识、调查与评价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的平安生产方针;

  2.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

  3.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

  4.人身平安的有关学问;

  5.防止损害的订正行动;

  6.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7.工作场所特定的平安要求;

  8.特定风险;

  9.应急程序;

  10.事故、大事报告程序。

  第八条平安意识的辨识、调查与评价要考虑各层次员工的实际状况,主要采纳“考试和问卷调查”两种相结合的方式,也可实行现场实际了解的形式进行。

  第九条新员工入职后,首先接受平安意识的教育。结合日常平安教育和专项平安教育等内容及要求,对员工平安意识的薄弱环节进行专题培训,并对其意识状况进行重点跟踪。

  第十条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由于其工作性质的特别性,应特地编制培训方案并按方案实施培训,使管理层的特定要求、平安意识与其工作职责相适应。

  第十一条在下列状况下,平安生产部要组织员工对工作场所特定的平安要求、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人身平安的有关学问、防止损害的订正行动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回顾:

  1.当生产、服务工艺及流程发生变化时;2.当员工脱离工作岗位超过规定时间返岗时。

  第十二条对员工进行有关平安意识培训的'回顾时,重点从以下二个方面进行:

  1.新员工平安意识培训;

  2.工作现场特定平安意识培训。

  第十三条平安生产部应加强企业全员平安意识的宣扬,利用视听资料等各种形式提高全员的平安意识。

  第十四条确定员工的平安意识是否得到提升,主要采纳以下方式和方法:

  1.对员工和各级管理层的平安意识及要求的全都性进行检查;

  2.对于员工前后平安意识状况进行调查与评价。

  第四章培训需求的识别与分析

  第十五条企业所属各单位、部门将本单位、部门员工培训的需求识别信息汇总递交平安生产领导小组。平安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企业员工平安培训需求进行分析。

  第十六条平安培训需求的识别要针对全部员工和全部作业过程,充分考虑以下内容:

  1.员工的需求;

  2.领导的要求;

  3.变化的需求;

  4.生产过程的回顾;

  5.记录的回顾;6.员工反馈看法;

  7.事故、大事信息;

  8.风险评价结果。

  第十七条员工平安培训需求的识别可实行以下方法:

  1.答题法;

  2.问卷调查法;

  3.现场了解法;

  4.看法反馈法;

  5.其它方法。

  第五章年度平安教育和培训方案的制定

  第十八条平安生产领导小组依据企业要求和员工平安意识的识别、培训需求信息制定企业年度平安教育和培训方案,并将年度平安教育和培训方案递交至企业办公室。

  第十九条年度平安教育和培训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1.员工平安意识提升方案

  2.员工平安意识宣扬方案

  3.常规平安教育培训方案(如三级教育)

  4.其它专项教育培训方案

  第六章培训实施要求

  其次十条在年度培训方案实施过程中,平安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各单项培训要求与方案,方案中要明确:

  1.培训目标;

  2.培训大纲;

  3.培训时间;

  4.培训内容;

  5.培训方式;

  6.培训教材;

  7.考核方式。

  其次十一条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内容:1.事故调查分析技术;

  2.危急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掌握技术;3.沟通技巧;

  4.检查、审核技术;

  5.法律依从性管理;

  6.应急管理;

  7.职业卫生管理;

  8.变化管理。

  其次十二条对员工的力量要求,主要考虑:1.用工连续性;

  2.变化的要求;

  3.特定岗位的力量要求;

  4.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5.风险评价结果。

  其次十三条对平安生产可能有重大影响的员工的培训内容:1.工作中潜在的风险;

  2.事故预防及应急响应中的职责;

  3.依从标准化系统的重要性;

  4.偏离制度可能的后果;

  5.操作程序、工作说明。

  其次十四条根据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结合特别工种的作业内容及要求,对特种人员进行特地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

  其次十五条培训时间必需满意下列要求:

  1.经理不少于40学时;

  2.平安管理人员不少于120学时;

  3.员工不少于32学时;

  4.新员工不少于72学时。

  其次十六条对员工的培训效果和实际力量,要定期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测试和评估:

  1.员工反馈;

  2.管理层反馈;

  3.测试结果分析;

  4.现场应用力量。

  其次十七条平安生产领导小组要做好并保存员工的各项平安培训记录。

  第七章

  其它专项平安教育其次十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平安技术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需经平安理论学问和平安操作技能的培训,并经过考试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独立作业。

  其次十九条复工、调换工种、岗位的平安教育:

  1.凡离开本岗位一个月及以上的生产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需进行复工平安教育。离岗一个月以内由班组负责复工教育;离岗一个月以上由单位(部门)负责复工教育。

  2.凡调换工种的生产岗位人员,必需先进行调换岗位技能学问的培训,考试合格后再进行平安教育。

  3.教育内容

  ①平安生产规章制度;

  ②离岗期间上级有关平安方面的新规定;

  ③新岗位平安管理学问和平安技术学问;

  ④本工种岗位的平安操作规程;

  ⑤脱产期间,本单位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案例。

  第三十条单位在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需对有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平安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才能支配其上岗。

  第三十一条企业平安管理人员,其他专(兼)员平安员需经平安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生产经营单位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平安培训证书》,持证上岗。

  第三十二条部门副职以上领导由平安生产部组织培训,培训考试合格者,连续留任岗位。考试不合格者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建议企业取消其任职资格。

  第三十三条班组长和班组平安员的平安教育由平安生产部组织培训,每年进行一次平安学问更新教育,平安教育时间不少于20学时。

  第三十四条日常平安宣扬教育

  1.班前平安活动。每天上岗前,班组长负责总结前班平安工作状况,分析当班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急因素,针对危急因素应实行的平安措施,并使每个作业者熟知和把握。

  2.每周平安活动日。每周一次班组平安活动,由班组长主持,活动时间不少于30分钟。活动内容:平安生产方针、法规,平安操作规程,四不损害措施,上级平安生产文件通报和要求,平安文化学问,平安达标班组标准,平安生产新学问、新技术,工作岗位存在的危急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班组平安活动日做到时间、人员、内容、效果落实,记录真实、形式多样化,参与者签字。缺席者由班长补课,并有补课记录。

  3.围绕每年全国“平安生产月”活动主题,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实行有力措施,动员员工参与“平安生产月”活动,并达到预期效果。

  4.节假日、各时期平安宣扬教育。

  针对节假日员工思想活跃、精力分散,以及季节变化给平安生产带来的影响,有的放矢地开展平安宣扬教育。

  第三十五条平安宣扬教育要充分利用报纸、板报、电视、网络等工具和手段,实行生动形象,内容丰富,员工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开展宣扬教育。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矿平安教育培训管理,规范平安教育培训秩序,保证平安教育培训质量,促进我矿平安教育培训工作健康进展,依据《平安生产法》,《平安生产培训管理方法》,《生产经营单位平安培训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本制度所称平安教育培训是指以提高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平安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平安素养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第三条矿平安科负责从业人员平安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平安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并落实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方案,建立培训档案,具体、精确记录培训考核状况。按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方案支配主要负责人、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平安培训机构接受特地平安培训,组织落实本矿其他从业人员的平安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二章主要负责人培训

  第四条主要负责人必需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平安培训机构接受特地平安培训,取得煤炭工业厅颁发的矿长资格证。

  第五条主要负责人必需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平安培训机构接受特地平安培训,取得由煤矿平安监察局颁发的平安资格证,并且每年必需参与一次再培训。

  第三章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培训

  第六条平安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煤矿企业从事平安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详细指:煤矿企业分管平安生产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检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生产、机电、调度等部门负责人;采煤、掘进、机运、综采、通防等区队长;其他从事平安生产管理的人员。

  第七条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必需参与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平安培训机构组织的平安培训,经煤矿平安监察机构对其平安生产学问和管理力量考核合格,取得平安资格证,并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审和再培训。

  第八条未取得平安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平安生产管理岗位。

  第四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特地的平安技术培训,经平安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及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条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两年复审一次,过期不参与培训、复审者,操作证自行作废。

  第十一条特别工种培训考试不及格者,除交补考费补考之外,另罚款100元/人。对不按时参与补考或补考不及格,拿不到特种作业证者,培训费自付。

  第五章岗前培训

  第十三条井下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平安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假如曾经从事过煤矿行业,凭相关证明可以缩短理论学习培训时间,但不少于24小时。培训结束后,平安科组织新工人进行闭卷考试。考试不及格者,重新培训。考试合格后,必需签定一年的师徒合同,在有平安工作阅历的'从业人员带领下工作,经再次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地面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平安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第十四条煤矿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为:企业状况及进展前景,员工手册,企业规章制度,国家有关平安形势,平安生产法律法规、矿井生产概况、建设与进展状况、开拓方式、生产系统,煤矿平安规程,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入井平安学问,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一通三防平安学问,机电、提运平安学问,掘进平安生产学问,采煤平安生产学问,职业卫生常识,职业病危害防治学问,矿山急救常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第十五条员工转变工种、调换岗位或操作新设备时,以及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人员,必需经过业务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否则不准上岗。

  第十六条对考试合格人员予以每天50元的学习补助,不考试不及格不参与人员不予发放学习补助。

  第六章三违人员培训

  第十七条我矿"三违'人员必需接受平安培训后方可重新上岗,上岗以平安科开具的上岗通知书为准,任何单位不得在没有接到上岗通知书的状况下支配"三违'人员上岗,否则对单位责任人按"三违'论处。

  第十八条"三违'人员培训时间以平安科书面通知为准,培训期间按正常上班时间在平安科教室内学习,不得迟到、早退,有事必需请假,培训时间按请假的天数延后,无故不请假离矿按旷工处理。

  第十九条培训内容是本岗位操作规程、煤矿平安规程、音西煤业"三违'界定标准、矿规、矿纪等有关规定。

  其次十条"三违'人员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后发上岗通知书。

  其次十一条"三违'人员学习期间,不予以任何补助。

  培训要求

  1)矿所属各单位必需高度重视员工平安教育与培训工作。

  2)全矿员工必需定期接受平安教育与培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培训。

  3)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基本用人原则,新员工必需经过培训才可以上岗。

  4)各单位要强力推行"手指口述',"应知应会'、"危急预知'"反三违树正气'等,重视调度会学习及现场提问。

  5)各单位培训管理员必需乐观开展各单位的培训工作并将培训工作分类存档,建立培训档案。

  6)各单位要每月绽开一次全员培训,并对依据培训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需存档,并上报平安科。

  (一)平安科要建立健全培训挡案,实行从业人员一人一档。

  (二)平安科要准时对主要负责人培训、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等培训考核发证状况进行统计,并填入个人培训挡案。

  其次十六条培训经费提取制度

  为保证平安生产培训的投入,实行平安生产培训费用提取制度。矿依据实际需要提取培训费用,发生的平安生产培训费用据实列入成本费用。

  其次十七条全员培训质量检查评估制度

  培训质量检查评估,应从培训的针对性、有用性和实效性动身,贯穿整个培训过程和学员上岗后的一段时间内,由特地检查评估小组,结合每一阶段的特点,实行相应的评估方法,对整个培训工作实行全过程掌握。

  (一)课堂效果评估制度

  1、检查受训者上课记录的笔记,看受训者是否仔细听讲并记笔记。

  2、检查授课人员是否备课,内容是否充实、有针对性、有用性。

  (二)培训考评制度为了保证培训质量,提高培训回报率,培训后培训管理者要对受训员进行考核、评价。考试是考核、评价培训质量的又一重要环节。内培一律采纳闭卷考试,考题要坚持亲密联系实际,并严格监考及改卷制度。

  (三)培训质量跟踪制度

  培训质量跟踪制度与考评制度是紧密相关的。考评要依据质量跟踪的结果进行。

  1、受训者返岗后,培训部门要派人定期跟踪反馈,以发觉受训者在各方面的进步,考察员工是否把学到的学问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员工的平安意识和实际操作水平是否提高了。也可进一步发觉工作中仍旧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次的培训方案供应制定的依据。

  2、调查方式实行座谈和填写调查表相结合的方式。

  参与人员为:

  (1)单位分管培训的领导;

  (2)参与培训后,返回工作岗位工作的在职职工。

  3、调查座谈内容:

  (1)培训的内容、方式与培训对象实际生产需要是否合理连接;

  (2)职工对培训活动有何建议,是否有"三违'现象。

  4、被调查单位应仔细填写调查表各项内容,并交劳动人事科。

  (四)培训效果评估制度

  1、对学员的考核:包括学员的考试成果优秀率、及格率,培训前后实际操作水平的真正变化,培训前后态度上的真正变化。 2、对授课人员的授课状况进行评估。

  3、对方案的实施状况进行评估。

  第七章附则

  其次十九条本制度由矿平安科制定,由矿平安科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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