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管理制度

时间:2023-02-20 15:08:40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出入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出入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出入管理制度

出入管理制度1

  为规范学校出入库材料的管理,加强对物资出入的有效监控和精确统计,提高材料的有效利用率,降低材料成本和不合理损耗,杜绝使用不合格材料,结合目前实际情况,对材料出入库制定以下制度:

  一、材料保管员基本职责

  1、材料保管员应熟悉其所保管物资的基本特性、使用性能、规格用途、保管知识、存放期限等。

  2、及时、准确地做好记账工作,如实反映物资的库存及发放情况。

  3、定期盘点随时了解各种物资的库存情况,根据学校常规教学业务活动需要,对库存不足的物资要提前填写申购单。

  4、保持仓库环境的整洁、各种物资存放整齐。

  二、材料入库管理

  1、保管人员、采买人、申购人对供应商提供的物资必须验收其质量、规格是否符合使用的要求。2、凡尚未取得发票而先行进库的物资,必须先核对收货单上所列的品名、规格、数量与实收物资及送货单是否相符。3、所有物资进库时填写收料单(进库单),收料单的内容包括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和金额。4、已取得发票的物资,还必须对发票上所列的内容进行核对。

  三、材料出库管理

  所有领用的物资必须遵循由个人申请→领导审批→“凭单”领用的程序。

  1、所有购进的物资必须进入学校保管室,根据服务于教学和维修事项需要分批领用,供货方不得直接交给使用部门或耗用人。

  文印中心的油印用纸,由保管员上门验收后再进入油印室;其他耗材、复印纸等一律进入学校保管室,根据实际需要领用或者以旧换新。

  2、因教学需要的低值易耗品(如水笔芯、方块纸等)按学期直接到保管室领用、登记,学年结束后汇总到个人或教研组,并在校园网公示领用情况。

  3、班级物资除学年开学初学校统一配发外,需要额外追加的,由班级报经德育处同意后方可领用,并将领用的情况纳入班级考核。

  教室用空调遥控器在开学初由生活委员到保管室缴纳押金后领取,学年结束时上缴遥控器领回押金;在学年结束时还需将饮水机送到保管室、教室钥匙2把送到总务处,若少退其中一项将在班主任津贴中扣除100元。

  班主任办公室、教师办公室的空调遥控器个按100元计价,遗失的由室内人员平均分摊理赔款(在考核津贴中扣除)。

  4、水、电维修耗材属于班级、办公室的`,在维修完成后,请该班级、科室人员在领料单上如实填写维修部门、事由、耗材的品名、规格、数量、领料人,交给维修人员作为出库依据;属于学校公众区域的,由总务处相关人员办理领用手续并维修到位。

  四、其它方面

  1、各部门所需的常用物资,申请后凭单到保管室领取;特殊物质(仓库无库存的),经办人填写《申请单》报经部门负责人及学校领导同意后,由总务处单独采购。

  2、各部门有重大活动需领用常用物品,应提前申报计划,保管室根据需求情况备足货源。

  今后不得以个人名义私自到学校小卖部领取物品,凡未经学校同意自行领取的物品一律不得纳入学校结报。小卖部与学校结账时必须附经审批同意的《申报单》或由总务处主任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领用的方可列支。

  3、仓库根据各物品消耗时间的长短确定最低库存量,在接近最低库存量时,通知总务处申购相关物品。

出入管理制度2

  一、车辆管理制度:

  1、出租车一律停靠在校门外指定位置;

  2、确有必要进入校区的车辆(如上级部门前来视察,兄弟单位来访等),应由校长室或相关科室通知校警后从东大门进入校区;

  3、食堂、超市运输车辆凭“乐清中学车辆出入证”从北大门进入校区;携带物品外出的,凭有关部门签发的“出门单”或通知出校门;

  4、教职员工汽车凭“乐清中学车辆出入证”从东大门出入;

  5、运输邮件的`邮政局车辆允许从东大门进入校区,其它快递公司的车辆一律不允许进校;

  6、不在上述规定之例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内。

  二、学生出入校门制度:

  1、进校和离校必须凭校园卡且打卡后放行;

  2、学生除周末离返校时间,可以凭校园卡出入外,其他时间不得随意出入;确有特殊事情需外出的,需凭年级批准的“请假本”出入;生病需外出就医的,需凭医务室盖章证明的“请假本”出入;长时请假的(隔夜)还需先到楼长室盖章确认后方可出入;因特殊情况需经常性出入校门的,需凭有政教处制定的“临时出入证”出入;

  3、准假离校的学生出校时由校警收回“请假本”并打卡,返校时核对“请假本”并打卡;

  4、周末申请留宿学生也凭“请假本”进出校门,请假外出必须于晚上18:30前返校,延迟返校的必须做好登记工作;

  5、走读学生如忘带“临时出入证”,必须凭年级 或值日老师的证明出入。

  三、来客登记和被访教职员工联系制度:

  来客说明被访教职员工姓名及来由,经校警与被访教职员工联系确认在校,并凭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等)进行登记后,来客方可入校;外校学生入校探视学生的,原则上不允许进校。

  四、家长出入校门制度:

  家长或学生亲属可在:

  每周一至周五:11: 40—12:30,16:30—17:50,21:30—21:50(高三22:10);

  每周六至周日:11: 40—17:50,21:30—21:50(高三22: 10);

  上述规定时间段内进入校区探视学生,但须凭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等)登记后方可进校,其它时间家长不得出入校门;规定时段外来校还需通过电话联系班主任或相关老师确认后,方可进入校园。

  五 、教职员工出入制度:

  教职工凭校卡出入校门,后勤员工凭“工作人员出入证”或新宇公司员工统一标牌出入校门。

出入管理制度3

  为了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利益,规范人员、车辆、公司货物出入。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人员管理

  1.本公司员工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并打卡。按《考勤打卡管理规定》执行。新厂与老厂在不同区域上班的员工,须按规定在本区域打卡,不得异地打卡,保安要加强监督。

  2.未到下班时间,员工不得提前下班。如有需要外出的,保安凭《出门证》放行。

  3.上班期间需要外出办事的,须持有车间主任或生产制造部开的《出门证》,保安凭《出门证》放行,并记录出门和返回的时间。

  4.外来人员无故不得进入公司(厂)。如因工作、业务等需要的'来访者,须填写《来客登记簿》并填写《来客接待申请单》,申请单要注明接待人的姓名,当来访者离开时,由接待人签注姓名,回单交回门卫处。

  5.对携带物品进出的人员,保安要例行检查,员工应积极配合。

  6.严禁公司员工带未成年人子女进入生产区域。

  7.公司行政、办公人员进出生产厂区的不用出门证,但保安要做进出记录登记,有携带物品进出的,凭《出门证》或《出库单》第二条:车辆出入管理

  8.各类机动车辆进入公司(厂)区内,应注意安全第一,车速应控制在10公里/小时内。如因超速而发生意外的,由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

  9.公司各种车辆包括私车在新厂或老厂之间往来办事的,凭内部通行证进出,但要按规定区域位置停放。出厂时,如保安有要求,应主动配合检查。

  10.外来车辆须按规定填写《车辆进出登记表》,离开时加注离厂时间。

  11.外来车辆空车离厂时,保安必须检查。

  12.公司员工的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等,统一停放停车棚内,一律不得进入生产区。

  13.各种车辆装货出厂的,保安门卫凭仓库的《出库单》或制造中心开出的《出门证》,才准许放行,否则一律不得放行。

  14.本公司货车出门的,保安要登记车辆出厂时的公里数,去向目的地,车辆返厂时记录总里程,(一车一本登记簿记录)每月汇总。

  15.政府机关、财税、银行、工商等相关部门车辆进出公司,无须填写《登记簿》。在进入公司的同时,保安应通知有关部门,做好接待工作。

  第三条:物品出入管理

  16.外来物品进入公司(厂),客户携带工具或物品进入公司(厂)的,由客户在《登记簿》上注明所带物品,当客户离开时,保安门卫要核对后才放行。

  17.需外出维修的公司物品、设备,由设备动力科填写维修联系单,并经生产制造中心副总鉴字,门卫凭单子放行。

  18.委托外加工、委托外检测的成品,半成品,各车间需外发的原材料,门卫凭《出门证》放行。

  19.设备外借,《出门证》须经生产副总签字审批确认,门卫要作详细登记后才许放行。

  20.产成品出厂:门卫凭仓库的《出库单》,经核对无误后放行。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与前制度有不一致的,按新制度执行。

出入管理制度4

  为切实加强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幼儿园正常秩序,保证教学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幼儿园财产和广大师幼的人身安全,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示精神及各项治安管理制度,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现对出入校园管理作如下规定:

  1、幼儿入园时间为早7:30—8:00,幼儿园将于八点钟准时锁门。对于迟到或有特殊原因晚到的幼儿,请在大门外等待,并与班级老师取得联系,由班级老师到大门口处接幼儿入园。

  2、幼儿园放学时间为下午2:50—3:10。幼儿园于2:45开大门,家长方可进入校园内。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接走幼儿,请在2:30之前与老师取得联系,由老师将幼儿送到大门口,交到家长手中。由于2:30以后,两名老师忙于帮助幼儿整理衣物、对幼儿进行健康检查、做放学前各种准备工作,无暇接打电话或外出送幼儿,因此2:30后,请家长不要给老师打电话或要求提前接走幼儿。

  3、8:00以后所有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内。如家长要给幼儿送东西,请将物品存放在门卫室,并与老师取得联系,由老师下楼去取。

  4、幼儿入园和离园时,必须与家长大手牵小手,不得脱离家长看护范围。放学后请带领幼儿即刻离园,不得到户外大型体育设施处玩耍。

  5、经同意进入幼儿园的外来人员(含家长),须遵守园内的有关规定,按要求填写《入园登记》。穿戴整洁大方,主动爱护环境及公共设施,不得吸烟、乱扔杂物,不得携带危险品、宠物进入校园。

  6、请家长牢记班级两位老师的电话号码。如有问题需要与老师沟通,请给老师打电话。打电话请避开7:30—8:00、2:30—3:00两个时段。老师上课期间不能接打电话,如果一名老师没接电话,请打给另一名老师。

  7、违法本规定的,门卫执勤人员有权拒绝有关人员进出学校,在校园内肇事的`,对相关责任人提出警告或按校纪处理,情节严重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

  上述规定希望您能理解、支持和配合。谢谢!

出入管理制度5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确保秋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上级有关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门卫管理办法》,园内实施封闭性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校园,外来人员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进入园内,特殊情况入园要严格执行入校必经园长审批、必扫健康码、必测温合格、必登记(身份证、体温)、必戴口罩要求;对外来入校人员要严格管控,对所有入校人员规范测温,对外来入校人员相关信息进行详实记录。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门卫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学校门卫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教育活动时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学校门卫查验核实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二、外来人员入园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凭有效证件在学校门卫室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学校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并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学校领导或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四、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学校门卫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学校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实验药品,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

  2、学校保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学校门卫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出入管理制度6

  一、总则

  为更好地发挥公司库房调配功能,促进库房管理工作高效、安全、有序运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二、出、入库管理办法

  1、采购计划

  (1)每月底,生产部要将下月生产产量及耗用材料预计数经总工程师审核和总经理批准后报采购部。

  (2)采购部根据生产部生产计划和耗用材料预计数及相应材料的库存余量制订下月采购计划,报仓库和财务部。

  (3)仓库收到采购计划后,应对照计划中预采购物资量,检查库房和安排物资存放的位置。财务部要根据采购计划安排采购资金。

  2、采购物资入库

  (1)设备、原材料、配件、五金、工具、劳保等物资入库。

  库管员接到经过检验后“采购物资入库验收单”,要根据物资类型,检查以下资料:公司采购申请审批单;对方公司发货单、运单(或货物清单)、合格证、质保书、说明书等资料,一一核对相关资料中品名、型号、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是否一致,无误后,按交货单上数量点数实物入库,进入系统录入物品信息,开具“采购入库单”(一式5联),经相关人员签名,按联次说明,仓库、供应商、采购、技术质量部、财务部各一联。

  (2)产成品入库

  生产车间完工产成品,由车间填写“产品完工检验通知单”,通知技术质量部检验。技术质量部对检验合格产成品开具“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报告一套4份:车间2份(一份留底,一份随入库通知单交库房),技术质量部、综合部各一份。

  车间对检验合格产成品,书面通知仓库。库管员接到生产部转交来的检验合格报告,对照报告单上品名、规格、型号、数量点数入库,进入系统录入有关信息,开具“成品入库单”(一式5联),相关人员签名后,仓库、车间,生产部、市场部、财务部各一联。

  (3)外加工铸件入库

  委外加工品分加工半成品、成品、加工半成品再转加工和加工成品直接外销。

  加工半成品或加工成品收回

  市场部收到委外加工成品或半成品,要通知技术质量部对加工品检验。技术质量部应根据委外加工合同或协议要求(质量标准)检验,对检验合格加工品,出具“检验合格报告”一式4份:市场部2份(一份留底,一份由市场部通知库房入库),技术质量部、综合部各一份。库管员要根据检验报告或加工清单点数,比照产成品入库手续办理入库,进入系统录入加工产品信息,在备注栏标注“委外加工”字样,开具“外加工铸件入库单”(一式5联),相关人员签名后,仓库、市场部、加工单位、财务部各一联。

  (4)入库资料不符处理办法

  库管员若发现入库实物与跟单上数量(重量)不符或品名、规格型号不一致,或外观存在瑕疵等情况时,应先拍照,单独保管有问题的`物品,做好问题标记,及时通知经办人和技术质量部,由其负责处理,并做好记录。待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如资料中相关信息不一致,要告知经办部门负责人和技术质量,由其负责处理,同时,在该物品信息栏备注并跟踪处理结果。

  如资料不全,要告知经办部门负责人向供应商索要,并作记录,跟踪处理结果。

  凡检验不合格的采购物资、产成品(或加工品),库房严禁办理入库和出库手续。

  (5)客户退货处理

  市场部如收到客户退货通知,要开具“退货通知单”,注明:品名、型号、规格、客户名称、退货件数、退货原因、退货时间及处理意见等,交库房做退货入库手续。

  库管员收到市场部退货通知单,点数后单独存放退货区,标注“某某客户退某某货品”,进入系统登记退货信息,开具成品入库单一式5联,市场部、仓库、财务部各一联。如退货作废料回炉,库管员要作废料出库记录,开具成品出库单一式5联,在废品栏处注明退货处理,市场部、仓库、财务部各一联。

  2、出库

  (1)生产物料出库

  生产部每月初应预计本月生产用料量,经部门负责人和总工程师审核签名后报采购部。采购部要根据库存数和生产耗料情况计划采购。车间日常领料,要指定专人负责,开具领料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库管员。库管员收到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的领料申请单,配料发放,进入系统登记出库信息,打印“物料领用出库单”(一式5联),相关人员签名,按联次说明,车间、库房、生产部、财务各一联。

  (2)成品销售出库

  市场部根据签约合同和客户订单提前2天开具“提货通知单”,注明购货单位、地址、品名、数量、规格、型号、单价、总价、税种、发货时间、付款方式及时间,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签字,交库管员备货。

  库管员根据市场部“提货通知单”,检查成品库存量和通知单信息,内容填写不准确不发货,数目有涂改痕迹不发货,签字不到位不发货。检查无误后,开具“成品出库单”(一式5联),相关人员签名,按联次说明,仓库、市场部、客户、综合部、财务部各一联。

  综合部要凭总经理和财务部签字后的“成品出库单”开货物出厂单。

  (3)委外加工直接外销或加工半成品再转其他加工

  对委外加工直接外销或加工半成品再转其他加工业务,库管员根据市场部的“委外加工材料”出库申请单或加工协议,经部门负责人复核和总经理审批后,进入系统分别作加工成品”或“加工半成品再转其他加工假入库和加工成品或加工半成品再转其他加工假出库登记,并各开一套(一式5联)外加工品入库和外加工品出库单,相关人员签名,按单据联次说明,仓库、市场部、加工单位、客户、综合部、财务部各一联。

  (4)五金、工具、劳保用品、保洁用品出库

  为节约成本,原则上,五金、工具、劳保用品、保洁用品要按需领用,手续比照生产物料领用办理。

  (5)外借物品出库

  库房物品严禁私自外借,如因公需要临时借用,需填写借用申请单,注明借用原因及归还时间。原则上,借出物品时间不得超过3天,如超过时限,要重新开具领料申请单,按领料手续办理。

  三、请款要求

  1、采购或是加工请款,经办人要根据库管员和成本会计核实后的入库单原件(委外加工需提供相应的外加工出库单,外加工入库单)、订购(或委外加工)审批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协议)复印件及清单、运单、质检报告等有效资料向财务部提交请款申请。

  2、因销售或采购、加工产生的运费、加工费,经办人应提前2天报行政部、财务部、总经理审批签字,后期方可凭发票和加工协议、出、入库单蓝联(出入库单已注明))办理请款手续。

出入管理制度7

  一、食堂库房及食品物资设立库管员专人管理,非库房管理员不得随意进入。

  二、食堂的'库房必须保持清洁,每天清扫,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

  三、库房要保持干燥、通风、整洁,防止物资因受潮而霉烂变质。

  四、任何人员不得私自动用仓库内的物品,保管员应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五、库房建立好物资入、出库台账,坚持入出库验收登记制度。食品入库前必须做好检查和验收工作,有发霉、变质、腐烂、不洁的物资,不准入库。

  六、食品原料分类、分区、隔墙(5厘米)、离地(10厘米)贮存。

  七、物资实行标识化管理,严格标明采购日期、产品名称、产地、规格、生产日期及最终保质时限,做到帐、卡、物相符。

  八、食品出库坚持先进先出,缩短储存时间,避免食品原料变质腐烂。食品坚持“零”仓库管理,严禁大进慢出,确保快进快出,月底盘点越少越好。

  九、仓库物资领用时间为每个工作日15:00至18:30,每天只领用一次。

  十、库房环境认真做好防毒、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潮、防霉、防破坏工作,确保食品原料卫生安全。仓库门口设防鼠板,仓库内灭鼠使用粘鼠板,不得采用鼠药灭鼠。

  十一、库房严禁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类物品及其他任何私人物品。

  十二、每月最后一天在食堂管理员协助下库管员负责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做到物卡相符、帐卡相符、帐帐相符,并制作盘点报表。若出现短库、少库,造成损失由库管员负责等价赔偿。

  十三、每月盘点出现过期、霉变、腐烂、异味食品将计价由库管员等价赔偿,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十四、对物品使用过程经确认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提出退货处理。

  十五、库管员负责每月最后一天统计当月使用情况,并制定下月进货计划表报行政后勤科审核,超过5千元的计划须报分管领导审批方能采购。

出入管理制度8

  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维护工厂安全及使人员、车辆、物品出入的管理有所遵循特订定本规则。

  第二条范围

  人员、车辆、物品出入厂门时,应遵守本规则规定,由守卫负责管理。

  人员出入管理

  第三条本企业人员

  (一)本厂区人员:

  1.上下班应穿着制服,佩挂胸章于左胸处,始得打卡出入厂。

  2.助理工程(管理)师以上人员及因公需经常出入厂人员经厂处长核准者,得随时出入厂(胸章标明符号)。

  3.值班人员临时因公需出入厂时,应凭“从业人员出入门证”,一式三联经主管科长核签,第一联存其服务部门,第二、三联出厂经守卫签注出厂时间后第三联暂存守卫室,第二联由公出人员携出分(本)厂者,公出人员可凭第二联持经分(本)厂守卫签注入厂时间后入厂,第二联暂存分(本)厂守卫室。公毕出厂由分(本)厂守卫检出原存出入门证第二联签注出厂时间后交公出人员持回;公毕返厂公出人员将第二联交由守卫检出原存第三联分别注明入厂时间,第三联翌日上午10时前由守卫转送服务部门主管核查,第二联暂存守卫室翌日上午10时前转送考勤部门核对考勤纪录,如遇有异常情形应即联络其所服务部门的主管处理。

  4.非值班人员临时因公需入出厂时,应于守卫室填具“从业人员出入门证”一式三联经守卫查对签注入厂时间后,第一联存守卫室,第二、三联由该员携带入厂;事毕经主管科长核签,凭该证经守卫于第一联签注出厂时间,第一联守卫室存查,第二联翌日上午10时前转送考勤部门,如遇有异常情形应即联络其所服务部门主管处理,第三联于翌日上午10时前由守卫室送服务部门主管核查。

  5.从业人员上班时间请假出厂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打卡出厂。

  (二)非本厂区人员:

  如因公需入厂区者,应凭出差申请单第二联或从业人员出入门证第二联经守卫查对(但由本厂区洽办人员陪同入厂者得免出示凭证)后于“本企业人员进厂登记簿”登记“日期”、“服务部门”、“接洽对象”、“临时入厂证号码”、“进厂时间”后发给“临时入厂证”佩挂入厂;公毕经守卫收回“临时入厂证”并登记出厂时间后出厂。

  第四条企业人员

  (一)包商及其雇用人员:

  包商及其雇用人员应由包商填具“包商出入厂区申请书”一份,经工程主办部门科长、守卫主管科长核准换发“包商入厂凭证”,“包商出入厂区申请书”由守卫室存查。

  1.入厂:凭身份证明文件及“包商入厂凭证”交守卫核对无误后换发“包商入厂证佩挂入厂。因赶工或原有工作人员未能到工,临时增补人员不及事先办理申请手续时得由包商填具“包商出入厂内申请书”由守卫核对身份证明文件后发给“包商入厂证”佩挂入厂,但限当日内补办一切所需手续。

  2.出厂:当日工作完毕出厂时,应交还“包商入厂证”,换回身份证明文件及包商入厂凭证。午间出厂用膳及工作中出入厂区时亦同。

  3.洽公人员

  接洽业务之厂商或顾客如有出入必要时,凭主办部门科长核签“车辆/人员出入门证”一式三联第一联填单部门自存,第二、三条经守卫签注入厂时间后,第三联暂存守卫室,第二联交洽公者暂存。并以身份证明文件换发胸章佩挂入厂(但由经办人陪同入厂者得免缴身份证明文件),公毕经洽办人签章后持出,经守卫检出原存第二联分别签注出厂时间并收缴胸章发还身份证明文件后出厂。第二联留守卫室存查,第三联翌日上午10时前送主办部门存查。

  (二)参观人员(本企业人员参观亦同):

  1.政府机关、民意代表、人民团体或本厂区人员亲友如有必要入厂参观时,由经办人或申请人按经划定准许参观的路线别(各公司自行规定)填具“参观申请登记单一式若干联经总务科长核准后通知各有关部门并派员引导参观。入厂时守卫应于“参观申请登记单”(参观联)签注入厂时间,参观完毕出厂时签注出厂时间,翌日送总务部门存查。

  2.参观非经划定准许参观之区域者,需呈经理或总经理核准。

  3.本厂区厂处长级以上人员陪伴宾客参观事前免办申请手续,但应于当日内补填“参观申请登记单”送守卫签注入出厂时间后送总务部门存查。

  4.参观时间以常日班的上班时间内为限,若遇到例假日,事先来函核准者,及本厂区人员亲友经值日厂处长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五条胸章管理

  (一)本厂区人员(包括定期契约、聘约及临时人员):

  1.出入厂应佩挂胸章,对未依规定佩挂胸章者守卫应予纠正。入厂时如未带胸章,应在守卫室登记借用’临时入厂证”经守卫核对并将考勤卡留置守卫室后入厂,下班应缴回“临时入厂证”换取考勤卡始得出厂,守卫应于翌日上午10时前将“借用临时入厂证登记单”汇转人事部门转记于“借用临时入厂证统计簿”对年累计借用达三次以上者,自第三次起每增借用一次即由人事部门签请警告一次。

  2.非值班人员临时因公需入厂而未佩带胸章者,应向守卫室借用“临时入厂证”由守卫将该号码登记于“从业人员出入门证”备注栏后始准入厂,待公毕缴回守卫室后始得出厂。

  3.遗失胸章应即向主管部门申请补发,填具切结书及工本费每枚10元,嗣后找到不即缴回时,一经发觉,依人事管理规则第三十六条第十项规定签报处。

  4.使用他人胸章蒙混出入厂者,一经查觉,无论使用人或借与人均依人事管理规则第十四条第十五款规定予以免职处分。

  (二)非本厂区人员:

  1.本企业从业人员使用“临时入厂证”于出厂时应将该证归还守卫部门,如有未归还者由守卫管理部门函使用人服务部门,要求退还原借“临时入厂证”。如遗失“临时入厂证应填具切结书及交工本费10元,守卫管理部门应即换制“临时入厂证”以防他人留用:“临时入厂证”借予他人使用或借故不予归还者,由守卫管理部门通知其部门依人事管理规则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予以免职处分。

  2.接洽业务的厂商、顾客遗失“洽公”胸章或包商及其雇用人遗失“包商入厂证”者,守卫人员应请其填具切结书交缴交工本费每枚10元,始得发还身分证明文件。主管部门应公布作废,如有必要,应即换制,以防他人留用;如借予使用被查觉者,得取消其申请入厂洽公的资格并负借用人因此造成公司权益损失的赔偿责任。(如因此造成分司权益损失时由发生损失部门估计损失金额填具“异常报告单”一式三份送厂处长以上主管批核后一份留存,一份送主办部门于工程(资)款或货款项下扣偿,一份送会计部门凭以核对)。

  车辆出入管理

  第六条厂商车辆

  (一)入厂:

  1.交货车辆凭主办部门科长核发并注明“车行”“车号”“随车人数”“装运品名”“事由”“入厂范围”的“车辆/人员出入门证”一式三联(流程如本规则第四条的规定),经守卫查对签注时间后入厂。

  2.提运本公司各种货品车辆,凭主办部门科长核发的“车辆/人员出入门证”经守卫查对签注时间后入厂。如提运货品车辆,持有主办部门厂处长核发的“料品交运单”(或“材料领用单”、“移转交运单”、“物品出入门证”等)或主办部门科长核发的“成品交运单”(或材料调拨单)亦可做为入厂凭证,经守卫查对签注时间后入厂,而免办理“车辆/人员出入门证”。

  (二)出厂:

  1.交货车辆卸货后空车出厂凭“车辆/人员出入门证”由洽办人签章,经守卫查验签注时间后出厂。如有他厂物品装载于同一车辆内者,除于“车辆/人员出入门证”注明外,于进厂时由守卫随车前往交货地点会同卸货后并随车至厂门放行。

  2.装运本公司各种货品的车辆凭厂处长核发编有统一流水号码的“料品交运单”(或六联式“材料领用单”、“移转交运单”、“物品出入门证”)或科长核发编有统一流水号码的“成品交货单”(或七联式“材料调拨单”)至指定地点由点交人点交装车,车辆驶抵厂门时,守卫应加以抽查交签注时间后放行。各公司对出厂须经守卫会点物品应予明文规定,由守卫会点装运后随车至厂门放行。

  第七条公司车辆

  本公司车辆入厂时,得免办“车辆/人员出入门证”。但装运各种货品出厂时,应依第六条规定办理。

  物品出入管理

  第八条外来物品

  第一联:守卫室→会签→主管批核→守卫室

  第二联:守卫室→会签→主管批核→有关部门→守卫室→有关部门〖ht〗

  (一)入厂:厂商携带自备工具或物品(含厂商之样品及进厂装运成品的自备空容器等)入厂应由厂商填具“厂商自备工具物品进厂清单”一式二联由主办部门科长核签,经守卫查对签注入厂时间抽存第二联,第一联由厂商自存作为出厂的凭证。

  (二)出厂:厂商携带自备工具或物品出厂应由厂商凭“厂商自备工具物品进厂清单”(如属厂商带余料出厂应由主办部门另填开“料品交运单”注明出厂原因并厂商自备工具物品进厂清单第一联交运)第一联经主办部门科长核准后,由守卫检出原存查的第二联查对,并分别签注出厂时间后放行。第一联于翌日上午10时前转送主办部门存查,第二联留存守卫室。

  第九条公司物品

  (一)本厂与分厂或分厂间物品出入:调拨成品的出入厂应凭“成品交运单”;属料库材料调拨或移转出入厂应凭七联式“材料调拨单”;如使用部门领料须入厂门者,应凭六联式“材料领用单”;半成品(由各公司自定)、机配件、固定资产及使用部门已领材料移转出厂应凭“移转交运单”;各项凭证均应经各主办部门主管核准,并经守卫注明“车行”“车号”“随车人数”“出入厂时间”后放行。

  (二)拖外修造、加工或出借物品;需再携返厂的样品(含采购、修造或营业用样品);送外检验校正仪器;自备装运物品的空容器或其它应再携返的物品:

  1.出厂时凭“物品出入门证”一式五联由主办部门填具出门物品栏的品名、规格、数量及入门物品栏的品名、规格、预定返厂数量送厂处长核准(出借由经理核准其余由厂处长或经理核准)后,第一联由主办部门自存,第二、三、四、五联经守卫签注出厂时间后第二联暂存守卫室,于翌日上午10时前送会计部存查,第三联由守卫室留存,第四联交厂商(或借用人、携出人)于物品回厂时查对之用,第五联交承运商凭以申请运费(如自运第五联做为物品签收回联存主办部门)。

  2.返厂时厂商(或借用人、携出入)凭第四联交由守卫查对并检出原存第三联分别签注“姓名或车行”“车号”“人数”及“入厂时间”后,于第四联填注实际返厂数量后暂留守卫室,第三联交厂商(借用人或携出人)随物品送至主办部门(请修、出借等部门)确实验收后填记实际返厂数量经科长核签后交厂商(借用人或携出人)于出厂时交守卫与第四联核对并于第三、四联签注出厂时间后出厂。翌日上午10时以前守卫将第三联转送会计部门,第四联送主办部门核对销案。如物品分批返厂时,除最后一批比照前项规定办理外,至其余各批物品返厂时应由主办部门科长核发“车辆/人员出入门证”(需注明交货品名规格数量及该批物品的`“物品出入门证”编号于载货内容及品名栏)(第一联自存)第二、三联交厂商凭该证经守卫查对并签注入厂时间后第三联暂存守卫室,第二联持入(出)厂守卫于厂商出厂后将“车辆/人员出入门证”第三联于翌日上午10时前送会计部门并原“物品出入门证”第二联存查,第二联由守卫室留存。守卫及主办部门并应于留存的物品出入门证注明已分批返厂物品日期、品名、规格数量等,待最后一批物品返厂后守卫再将“物品出入门证”第三联转送会计部门结案。

  3.由本公司供料拖外修造或加工物品时,其所供应的材料应由主办部门办理领料后,填开“物品出入门证”(应于入门物品栏注明要修造或加工完成物品的品名规格及预定返厂数量)办理交运出厂。

  4.会计部门应经常查对未入厂的送修出借或其它应再携返物品,如逾预定入厂日期应即联络主办部门催办,如逾期10以上时,应按旬开立“物品出厂逾期未返催办单”一式二联送请主办部门填具“未返厂原因”及“预定入厂日期”经厂处长核签后一份存主办部门,一份送回会计部门存查,但逾期1个月以上应呈报至经理,逾期2个月以上应呈报至总经理。

  (三)赴厂外修缮携带工具材料:凭主办部门科长签准的“修缮携带工具材料清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由主办部门工具材料管理人员存查,第三联暂存守卫室,第二联交守卫查对签注出厂时间由携物人收存,于工毕经请修部门签证,(如修缮需出入分(本)厂时,携物人可凭第二联交由分(本)厂守卫室加盖)。并签注入厂时间后由携物人持入分(本)厂于工毕经请修部门签证,经分(本)厂守卫核对并签注出厂时间(回厂时凭第二联交守卫检出第三联查对携回数量并签注入厂时间,第二联暂存守卫室,翌日上午10时前送回主办部门,第三联由携物人随物缴回主办部门销案)。主办部门对携赴厂外修缮工具材料应切实跟踪,如逾预定完工日期三日时,应由工具材料管理人员填“物品出厂逾期未返催办单”一份送携出人填具“未返厂原因”及“预定入厂日期”呈主管核签。

  (四)免列帐物品(限垃圾、废弃物或厂商交货后需归还的空容器使用;其项目各公司自行明定)的出厂:凭经办部门厂处长核签的”免列帐物品出厂证”一式三联经守卫查对签注出厂时间后放行,第一联守卫室存查,第二联由守卫于翌日上午10时前转送会计部门,第三联交厂商送经办部门凭以申请运费。(不需运费者第三联免填)

  (五)不合格、误送或暂寄材料(含厂商交货及代客户加工的原料)的出厂:应凭经办部门主管核签的“料品交运单”(如已办妥收料,其“料品交运单”备注栏必需注明请购收料单编号及“退货”“物品退换”章;如未办收料则在“料品交运单”上注明“未办收料”其本单编号栏不必填写,如为误送或暂寄者均应注明出厂原因)经守卫查验签注出厂时间后放行。

  (六)成品:出售的成品;客户寄存或误送的成品,赠送、样品、送检、试验及送客户确认或试用等无需返厂成品;客户退回重加工或供料委制或加工成品等应凭“成品交运单”出厂。(除出售成品外均应注明出厂原因)

  (七)其它:借与厂商材料、向厂商借用材料归还(注明“归还”章)、材料让售(注明“标售比价单号码”“合约号码”“发票号码”“缴款单号码”)等应凭“料品交运单”出厂。

  (八)经由守卫室转送至会计部门的各种物品出厂凭证均应加盖“守卫室”部门章以资识别。

  附则

  第十条外来车辆、物品出入厂时间

  (一)入厂;每日上午8时至下午5时。

  (二)出厂:限每日下午6时前。

  如遇特殊情形需在上列时间外出入时,主办部门应事先通知守卫主管部门转知守卫室。

  第十一条

  禁止携带照相机入厂(宿舍区除外),惟经管理部门厂长特准者,不在此限,但须严加管制,不得逾越指定准许摄影的标的。

  第十二条

  出入厂管理如有异常情形,守卫应即填报“异常报告单表3.6.22”一式二份呈主管批准后,第一联存守卫室;第二联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填具处理情形呈厂处长以上主管核签后送会守卫室将处理情形摘要记入第一联处理情形栏后存有关部门。

  第十三条

  本规则经经营决策委员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出入管理制度9

  为确保幼儿在园期间安全,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特规定如下:

  1、当外来人员来访时,须问清外来人员的姓名、单位、职业及来园目的,并要求外来人员出示有效证件,并进行实名登记。所有外来人员离园时,门卫都须对其离园时间进行记录。

  2、外来人员来园内办事,值班老师必须问清对方是否有预约,同时给园内相关人员打电话进行核实,取得同意后方可允许入园。

  3、家长来园咨询由值班老师负责登记,并在老师陪同下参观园所。班级人员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接待参观家长,对没有责任老师陪同的外来人员,班级人员必须严格控制,不让其进入班级。对来园办理交费、退托的.家长也要进行登记。

  4、早7:00至8:30家长送幼儿入园,中午11:30,下午(冬季)4:00--(夏季)4:30放学,家长在幼儿园门口接孩子。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提前让家长进入。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接的,由值班老师通知本班教师将孩子领出来。

  5、对曾经在园工作、现已离职的外来人员,门卫必须与相关部门电话联系,征得领导同意后方可让其入园。

  6、幼儿园所有工作人员见到陌生人在园内走动(没有本园人员陪同),都有责任问清对方来园意图。严禁外来人员携带刀、枪、大包裹等危险品入园。

  7、传染病流行期间,监督外来人员先洗手、测体温后方可入园。

  8、食堂重地禁止进入和参观。

  9、所有工作人员如发现外来人员精神异常,必须禁止其入园,并及时与当地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以防发生意外。

  10、园内职工的亲属及朋友来园,工作时间不许会客。休息时间,门卫在问清对方身份后,要求其在咨询处等候,不允许自行进入。

  11、外来人员在进入本单位后应遵守本单位有关制度,尽可能地不影响本单位正常工作。

  12、本制度所界定的外来人员是指本单位以外的人员。

出入管理制度10

  一、仓储物品的接运

  仓储物品的接运方式有四种:铁路专用线接车、车站提货、库内接货、外出提货。

  本公司采用库内接货的形式,即供货单位直接或委托运输部门送货到库。收货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在送货人的当面开箱验货,并做好验收记录。

  2、外观检查时,发现短件、缺件、损坏、受潮、变质等情况,应请送货人当场复查,签字认可,留作凭证。

  3、无采购计划送来的物品,拒绝验收,更不能代管,以免发生纠纷。

  4、一时不能全部安全完成验收项目时,应进行外观初验并点清数量,在验收记录备注栏内写明情况。

  二、仓储物品的验收

  仓储物品的.验收包括验收准备、证件核对、实物验收、验收报告等环节。

  1、验收准备:收集和熟悉订货合同、物品技术标准等有关订货资料,准备已校验过的计量器具,根据到货的数量、性质和特点,准备仓储货位,检查必要的堆码、苫垫材料及起重设备设施、工具和材料,防护设施。

  2、证件核对:核对入库单或订货合同中的供货单位、收货单位、物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计量单位、实收数、制单时间、收单时间及验收完毕时间;核对供货单位的质量证明书、合格证、装箱单、磅码单、明细表,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格证明;核对承运单位的运单及有关证件等。

  3、实物验收:包括验收物品数量和验收进货质量。

  4、验收报告:包括物品名称、规格、供货单位、出厂日期(或批号)、运单号、到达日期、验收完毕日期、应收数量、实收数量、抽验数量、质量情况、验收人等。

  三、仓储物品的入库

  仓储物品验收后,应立即办理入库手续,做到“六清”:渠道清、数量清、规格清、价格清、用途清、质量清。

  1、仓储物品验收后,应填制仓储物品入库单。

  2、建立仓储物品明细账(登帐)。

  3、建立仓储物品实物卡片(料牌)。

  4、建立仓储物品档案。

  四、仓储物品的出库

  1、保管员发料必须以手续齐全的发货凭证为依据。

  2、保管员发料时,出库凭证上没有规定发货批次的,应按物品入库时间前后顺序,先进先发。

出入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给公司及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维护公司财产不受损失及员工人身安全,确保进出公司人员及车辆的安全管理,后勤保卫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人员出入管理

  第二条公司职工自行骑车上下班应穿反光背心,佩戴出入证,以作识别,严禁赤足或穿拖鞋进入公司。

  第三条外来业务人员进出公司需经相关部门同意,并及时通知门卫,门卫负责办理登记,发放“安全告知卡”和“通行单”佩带入厂;出厂时相关部门接待人员应在“通行单”签字后,交门卫收回。

  第四条外来施工人员凭“临时出入证”进出,无“临时出入证”者,需公司相关部门同意方可进厂,门卫负责办理登记并配发“临时出入证”佩带入厂。

  第五条公司职工及外协单位职工车辆因停车未落锁的,经门卫值班人员发现,职工应到相关部门开车辆证明并盖有效章,门卫核实后放行。

  第六条公司职工、外协单位职工出厂时,如有包裹或其他物品,应主动配合门卫详细检查后方可出厂。

  第七条外来业务人员携带物品出厂,应由相关部门开具物资出门证,单据上交物流门值班人员,并主动配合门卫详细检查后方可出厂。

  第八条所有进出厂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公司规章制度,若发现投机取巧、侵占公司财物、盗窃等行为,将根据公司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

  第九条出入证件管理

  (一)职工上下班时未出示相关证件或没有穿戴反光背心者,由保卫人员予以纠正,并作登记、多次未带出入证或没有穿戴反光背心者门卫有权禁止进入公司。

  (二)新来员工应及时办理出入证,到相关部门领取反光背心。

  (三)公司员工遗失证件或反光背心,应立即向相关部门申请补发。

  (四)外来人员遗失证件,保卫人员应请其交付工本费后返还身份证明文件。

  (五)公司职工车辆及外协单位车辆出入证丢失或损坏,请持行驶证原件和车间证明到后勤保卫部,提交申请表及工本费办理新证。

  第三章车辆管理

  第十条外来车辆进厂,门卫负责登记:车号、装运物资、事由、入厂时间等事项。

  第十一条提运本公司各种货品车辆,凭据风险与物流管理部开具承运货物车辆调度单及物资发货通知单,经门卫对车辆进行检查核实无误后,方可出厂并登记。化肥公司临沂物流中心仓库的货物出厂由物流中心出具相关出厂证明。

  第十二条公司废旧物资进厂装运车辆由相关部门出具物资发货单,出厂时在规定时间内由门卫核对物资发货单上签字盖章,检查无误后放行。

  第十三条空货车出厂由门卫检查后放行,空罐车出厂凭空车过磅单出厂并登记。

  第十四条车辆入厂时随车如有需带出厂的物品,需在进厂时在门卫登记,出厂时,由业务部门出具证明,经门卫核实无误后放行。

  第十五条进厂运输车辆司机必须正确佩戴公司统一配发的蓝色安全帽。

  第四章外部物品管理

  第十六条外来施工单位及厂商携带自备工具或物品入厂时,应由外来施工单位及厂商在公司物资门进行登记,方可入厂。

  第十七条外来施工单位及厂商携带自备工具或物品出厂时,应由相关办部门核实后开具“物资清单”出厂证明,盖有效章签字后,注明出厂原因,并与“物品清单”相符,出厂时由门卫检查物品核对“物品清单”,账物相符后方可出厂。

  第五章公司物品管理

  第十八条拖外修造、加工或出借物品;需要携返厂的`样品;送外检验校正仪器;自备装运物品的空容器或其他应再携返的物品等,由相关部门开具物资出门证(物品清单、出厂原因、返还时间),公司分管领导签批方可出厂。门卫妥善保管好物品出厂证明,逾期未返还通知主管部门或向分管领导汇报。

  第十九条未经允许严禁携带公司物品出厂,一经发现视情节给予罚款xxx元,并建议公司给予辞退,情节严重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送公安机关。

  第二十条对于主动举报涉嫌盗窃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一经核实,视情况奖励举报人xxx元。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后勤保卫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出入管理制度12

  一、产品的出库

  1、产品出库必需有符合规定、符合制度、签字齐全的出库单,出库单须写明用途。

  2、仓库保管员严格执行凭出库单发货,无单不发货,内容填写不全不发货,名称不准不发货。

  3、出库产品当面点验清楚,出库不得退。

  4、产品不可以不经保管员直接出库,如特殊情况急用,必须经相关领导批准。

  5、出库后及时清理现场,校对物、卡,结清帐目,做到帐、卡、物相符。

  二、产品的入库

  1、产品入库验收须凭发票凭证。

  2、对产品的数量、品种、规格进行验收。

  3、入库产品验收发现有损坏、质差或品种、规格不符等情况,保管员坚决不予入库,并立即向领导汇报。

  4、产品验收入库后及时做好收货凭证。

  5、保管员将产品入库后及时填写货物收到记录,并做好台帐备查。

  6、对入库产品整齐摆放,进行标识;校对物卡,做到产品帐、卡、物相符。

  7、仓库保管员要以制度原则对事,以真诚友善待人,对入库工作中业务往来人员服务热情周到。

  三、处罚规定

  1、各仓库白班时间必须时刻有保管员值班,违反本规定发现一次罚扣保管员考核分数2分,二次10分,累计三次岗位待业一个月(有特殊原因除外)。

  2、现保管员与领用配合或协助弄虚作假,少报、瞒报生产成本,发现一次责任保管员下岗待业。

  3、仓库验收时发现有盈亏、损坏、质差、无合格证或品种、规格不符情况不得置之不理,应立即向领导汇报,以便及时协调处理。违反本规定出现一次罚扣责任保管员考核分数5分,累计二次扣20分,累计三次岗位待业一个月。

  4、仓库保管员产品验收入库后,及时填写货物收到记录,以备追查验收责任,违反本规定,每发现一次罚扣责任保管员考核分数2分,累计二次扣10分,累计三次岗位待业一个月。

  5、产品入库后保管员,要及时清理现场,摆放整齐,进行标识,校对物卡,每违反一次罚扣责任保管员考核分数2分,累计二次扣10分,累计三次岗位待业一个月。

  6、保管员办理产品出入库手续要迅速及时、认真准确(以半小时为限),违反本规定,每发现一次罚扣责任保管员考核分数5分,累计二次扣20分,累计三次岗位待业一个月。

  7、18本仓库以制度原则对事,以真诚友善待人,对入库、发料工作中业务往来人员服务热情、周到。违反本规定发现一次罚扣保管员考核分数5分,二次20分,累计三次岗位待业1—3个月。

  一看全是罚款,以前我也做了个类似的',老板倒是很高兴,觉得清楚明白,可是下面的员工就叫了,累计了分数和罚款的钱数,说要是一个月啥错都不犯,是不是要给他相应的奖励啊~

  后来我仔细想想,我们是要求的,人家才是干活的,要是能让他们自动遵守,比我们增加检查频率好多了,这些,就内部流通看看,最好还是不要上墙啥的,影响干活的积极性

出入管理制度13

  一、物品入库有关制度:

  (一)物品采购回来后首先办理入库手续,由采购人员向仓库管理员逐件交接。库房管理员要根据采购计划单的项目认真清点所要入库物品的数量,并检查好物品的规格、质量,做到数量、规格、品种,价格准确无误,质量完好,配套齐全,并在接收单上签字(或在入库登记簿上共同签字确认)。

  (二)对于在外加工货物应认真清点所要入库物品的.数量,并检查好物品的规格、质量,做到数量、规格、品种准确无误,质量完好,配套齐全,并在接收单上签字。

  (三)物品进库根据入库凭证,现场交接接收,必须按所购物品条款内容、物品质量标准,对物品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入库登记。

  (四)物品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入库。

  (五)物品入库,要按照不同的主机型号、材质、规格、功能和要求,分类、分别放入货架的相应位置储存,在储存时注意做好防锈,防潮处理,保证货物的安全。

  (六)物品数量准确、价格不串。做到帐、标牌、货物相符合。发生问题不能随意的更改,应查明原因,是否有漏入库,多入库。

  (七)精密、易碎及贵重货物要轻拿轻放.严禁挤压、碰撞,倒置,要做到妥善保存,其中贵重物品应入公司内小仓库保存,以防盗窃。

  (八)做好防火、防盗、防潮工作,严禁与我公司无关的人员进入仓库。

  (九)仓库保持通风,保持库室内整洁,由于仓库的容量有限,货物的摆放应整齐紧凑,作到无遮掩,标牌要醒目,便于识别辨认。

  二、物品出库有关规定:

  (一)物品出库,仓库管理员要做好记录,领用人签字。

  (二)物品出库,数量要准确(账面出库数量要和出库单,实际出库实际数量相符)。做到帐、标牌、货物相符合。发生问题不能随意的更改,应查明原因,是否有漏出库,多出库。

  (三)仓库管理员严格执行凭发货单发货,无单不发货,内容填写不准确不发货,数目有涂改痕迹不发货,发生上述问题应及时的与相关的责任人做好货物的核对,保证发货的正确性,及时解决,及时供货,保证合同的完整履行。

  (四)保管员要做好出库登记,并定期向主管部门做出入库报告。

  (五)为了防止出现出库货物差错,要严格遵守出库制度,应先写好出库单并且相关责任人签字后,交仓库管理人员进行出库登记工作,完成后才可以到仓库拿取货物。

  (六)对于对外加工我方应提供的组件专用物品领用必须要有经理签字方可出库,及时交于加工方,以便我方加工货物的及时完成,交加工方时,应请主办人员签字接收。

出入管理制度14

  1、学生上课时间禁止学生外出,学生请假凭班主任签发的出门证出校。

  2、外来人员办事出入校门必须经被访人员同意,持有效证件到门卫办理出入登记手续。禁止推销、散发广告和闲散人员进入学校。

  3、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和宠物进入校园。

  4、携带物品出校须持相关部门的证明,经检查后方可放行。下班后和节假日禁止携带公物出校。

  5、禁止外单位车辆和出租车进入校园。进校送货的车辆,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在门卫登记方可进校,并接受门卫检查。

  6、废品收购人员要经有关部门同意,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园内收购废品,并接受门卫的检查。

  7、校大门在晚22:00时关闭,禁止住校学生外出,对晚归住校学生要进行登记,按校规校纪进行教育并处理。

出入管理制度15

  第一条为加强平遥古城景区步行街的车辆管理,维护景区步行街交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平遥古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古城景区步行街是指平遥古城景区南大街、东大街、西大街、北大街、城隍庙街、衙门街栅栏封闭区域内的.道路公共区域。

  第三条平遥县旅游秩序整治规范领导组办公室根据城市规划,制定步行街范围和车辆管理规定,予以公布实施。平遥县公安局古城旅游警察大队负责步行街车辆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四条步行街车辆管控时间:冬季(12月-3月)时间:早8:00-晚22:00;夏季(4月-11月)时间:早8:00-晚23:00;正月初一至正月十五重大节假日、重要勤务依据游客流量适当延长。

  第五条步行街管控时间内禁止机动车通行、停放,古城居民婚丧嫁娶通过步行街的,需提前到管理部门将车辆情况、通行路线报备后通行。

  第六条步行街管控时间内禁止两轮自行车、电动车骑行、乱停乱放。

  第七条古城景区及周边禁止两轮自行车、电瓶车租赁行业。

  第八条古城景区及周边宾馆、客栈禁止向游客提供两轮自行车、电动车使用、租赁业务。

  第九条机动车违反上述规定的,由交警部门依照规定予以处罚;非机动车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古城旅游警察大队暂扣车辆,由交警部门依照规定作出处罚;宾馆客栈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市场局予以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列入旅游黑名单。非法经营租赁两轮自行车、电动车的由城管部门予以取缔并对车辆予以没收。

  第十条平遥县旅游秩序整治规范领导组办公室为居民、经营户在步行街封闭口提供两轮自行车、电动车停放点,并予以公布。

  第十一条倡导广大游客居民、涉旅行业及机关工作人员绿色出行、严格遵守本规定。涉旅行业及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管理部门处罚后应向所在单位通报,并报告旅游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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