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2-01 12:12:54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推荐】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仓库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推荐】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

  一、仓库是商品和物资保管存放重地,除仓管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仓库。

  二、因业务、工作需要需进入仓库的`人员,在进入仓库时,必须先办理入仓登记手续,并要有仓库人员陪同,不得独自进仓。凡进仓人员工作完毕,出仓时应主动请仓管人员检查。

  三、一切进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背包、手提袋等物进仓。

  四、仓库范围及仓库办公地点不准会客,其他部门员工更不准围聚闲聊,不准带亲友到仓库范围参观。

  五、仓库范围不得生火,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仓库不准代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批准的其他单位或部门的物品存仓。

  七、任何人员,除验收需要外,不准把仓库商品物资试用试看。

  八、仓库应定期检查防火设施的使用实效,并接受保安部的检查、监督。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库存物品和人员安全。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仓库安全的管理,所属各部门可依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规定。

  3、职责

  3.1财务部负责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负主要责任。

  3.2行政部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3.3仓库办公室负责公司仓库安全的自检和执行。

  3.4总经理负责公司仓库安全相关事宜的审批和总监督,负第一责任。

  4、工作程序和要求

  4.1仓库安全管理原则

  仓库管理“六要”“六不准”

  4.1.1六要:

  a)仓库内堆放物品与墙之间要有适当距离;

  b)仓库内外要保持道路畅通;

  c)仓库内要保持干爽、内外清洁,堆放整齐;

  d)仓库外要保持不准有火种、易燃物品接近;

  e)仓库内电源距物品要有不少于1米;

  f)要提高警惕,防止盗窃。

  4.1.2六不准:

  a)仓库内不准吸烟;

  b)仓库内不准设灶;

  c)仓库内不准点蜡烛;

  d)仓库内不准乱接电线;

  e)仓库内不准把易燃物品带进去寄放;

  4.2仓库物资安全管理

  4.2.1仓库应设专职仓库安全员,负责仓库物资安全的日常管理,并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劳动保护政策。

  4.2.2仓库使用专用系统对所管辖的物资进行分类登记,设置标识卡、台帐,做到帐(包括纸质和电子台帐)、物、卡相符,及时反映库存。

  4.2.3对辅助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工装器具等物资应按规定放置,并分类标识管理、分规格存放,有计划、有秩序安排物资进仓、出仓及存放地点。

  4.2.4存放物品的仓库应保持整洁通风,防潮湿,码放整齐。在仓库中存取物品应办理相关手续,分类物品应标识明显,分类分区存放,不合格品应单独隔离。

  4.2.5对辅助材料、零部件,在制品和成品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公司的制度或程序执行。防止其在包装和存在过程中被损坏或降低质量。

  4.2.6注意安全,离开仓库后必须关闭仓库门;不得磕、碰、摔、挤压物资。

  4.2.7严格坚持物资、出仓手续,做到先进先出,减少物资积压仓库时间;监督库存量,根据公司库存量标准,如有超标、不足现象,及时向仓库负责人反映。

  4.2.8仓库安全员应定期检查库存物资状况,仓库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盘点。

  4.3仓库设施、设备的管理

  4.3.1保持仓库库容库貌,不得带食品到仓库,每天下班前清洁地面,清除库存物资上灰尘杂物。

  4.3.2仓库设施、设备设有专人管理,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提请公司行政部报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后,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4.3.3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4.3.4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4.4仓库消防安全的管理

  4.4.1仓库负责人为主要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4.2仓库管理部门应把仓库作为日常安全巡逻、例行安全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4.4.3仓库管理部门协助仓库做好定期消防演练,提高仓库员工消防意识。

  4.4.4易燃易爆物品与一般物品或化学性质、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同一仓库或同室存放。

  4.4.5要严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用品和化工用品的发放,需要领用时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

  4.4.6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禁止带入火种。物品入库前必须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4.4.7仓库内禁止吸烟,禁止煮食及用火取暖,并禁止使用明火。库外动火作业时,必须经过公司有关部门的同意。

  4.4.8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离开时必须关掉电源,不准加设临时线路。

  4.4.9仓库应当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须设置在显眼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并有明显标识;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杂物,并确保任何时候都完好、有效。

  4.4.10库区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严禁堆放物品。

  4.4.11一旦发生火灾时,要及时报告公司管理部门,同时组织人员扑救,并打火警电话119报警,事后协助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4.5仓库安全培训、生产及检查的管理

  4.5.1安全培训的管理

  4.5.1.1对新入职员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三级(即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教育培训后,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

  4.5.1.2对改变工种的员工,必需重新进行转岗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4.5.1.3对从事电气、起重、车辆(包括叉车)驾驶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

  4.5.1.4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商业(含粮食、供销社,下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避免仓库及人身受火灾危害,保护仓库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公安部发布实行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及有关规定,结合商业仓库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商业仓库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工作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同时,接受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指导、监督。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商业部门管理的储存各类商品物资的仓库、货场。

  实行承包、租赁的仓库一定要在协议(合同)中明确安全责任,并保证安全。商业部门租赁的社会仓库、货场,凡租赁者管理的,也要执行本办法。

  储存化学危险品、爆炸物品的仓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也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商业部门的专业批发公司、企业集团等的法人代表,对所属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为便于工作,应由一名副职分管仓库消防安全工作。仓库解决不了的重大隐患,应及时向上级反映,同时要加强防范。公司、企业集团等对反映的问题,应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仓库本身能解决的重大隐患而不解决导致火灾事故发生造成严重损失的,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第五条大中型商业仓库都要建立安全领导小组,仓库法人代表(经理、主任)是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对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确定一名副职负责日常防火工作。仓库按照工作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办事机构或配备专、兼职消防人员。防火负责人的变动应报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

  第六条各级商业仓库都要组建义务消防组织,定期开展训练,开展自防自救工作。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专职消防队长的变动应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意见。

  第七条仓库警卫、消防及保管人员,要按照先审后用的原则,选拔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的同志担任。要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禁止聘用年老体弱人员值班、值宿。外来临时人员在库区工作,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同意。

  第八条仓库防火安全工作实行仓库、科室(班组)以及岗位责任人逐级负责制。

  (一)仓库防火负责人职责:

  1.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2.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3.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4.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5.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6.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二)班组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负责本班组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消防安全制度、规定;

  2.组织学习防火知识、文件,检查岗位消防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并经常检查消防设备、器材的养护情况;

  3.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同时向单位领导汇报;

  4.安排好值班、值宿。

  (三)岗位防火责任人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除,解决有困难的,应向领导汇报,提出改进意见;

  2.负责本责任区内的`安全,下班时做到关闭门窗、拉闸断电、消除火种、废纸、包装等易燃物,做好交接班;

  3.认真学习防火、灭火知识,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和各项安全活动;

  4.发现着火时,要及时扑救,并立即报警;

  5.值班门卫人员做好进出库区人员、车辆登记和对外来人员的防火宣传工作。

  第三章火源管理

  第九条商业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对火源要严加管理。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职工、外来人员和机动车辆入库,必须收留火种,禁止带入库区。进入棉麻、鞭炮、化工危险品等库区及其他火险危险性大的库区、货场的车辆必须戴防火罩。仓库区周围50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十条库区如确需临时动用明火作业,必须经防火负责人或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要认真检查,不得留有火种。

  第十一条仓库生活区安装、使用固定火源,必须符合安全规定,经防火负责人批准,指定专人管理、备有消防器材,做到人离火灭,对各种用火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

  第十二条经批准设置的火源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物,不准靠近火源烘烤衣物。从炉内取出炽热灰烬,必须用水浇灭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第十三条商品入库应认真检查是否带有火种,特别对草包、纸包、棉包、布包类商品更要严格检查或隔离观察,如发现可疑应在安全地点开包检验。

  第四章电源管理

  第十四条仓库生产、生活、库区照明用电线路必须分开,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电工安装、检查、保养维修。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作业,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

  第十五条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堆码商品必须与灯头保持50厘米以上水平距离,工作完毕切断电源。

  第十六条每年定期对电线进行绝缘测试,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更新、维修。架空电线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各种电器设备、避雷装置要按时检测维修。对各种机械、机具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防火装置。

  第十七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及各种电器设备。储存粮食、食糖、烟草、中药材等商品的库房,因工作、生产确需使用去湿机、干燥器、电熨斗、电烙铁等电器设备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当使用日光灯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十八条库内铺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每个库房应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并做到防雨防潮。对灰尘较多的部位必须使用防尘、防爆灯泡和保险开关,要做到人离电断。

  第五章仓库和库存物资管理

  第十九条仓库生产区必须和生活区分开,对“大杂院”仓库和未能分开的老式仓库,要采取安全措施,并制定计划,逐步调整改造。未改造前,要建立统一安全组织,统一安排消防设施,划分安全责任区,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第二十条商品、物资应根据不同性质按库、区、类分别存放。库存商品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少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少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少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少于2米。每栋建筑面积不足500平方米的库房其储存商品的垛距、墙距、梁距和主要通道的宽度可以适当降低,但要保持畅通。露天存放商品的防火间距,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易自燃商品应存放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库房。不准将性质相互抵触、串味和灭火方法不同的商品混存,要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仓库内不准存放私人物品,保管员不准私自收存商品、物资。

  第二十二条库区和库房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对散落的包装物、库区落叶、杂草等应及时清除,妥善处理。

  禁止在库区内停放、修理机动车辆。电瓶车、铲车进入库房,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装卸机具、消防车(泵)必备用油,应放在确保安全的地点。

  第二十三条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闲人进入库房。库内不准违章搭建货棚,若必须设办公室时,可以贴临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当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六章设施管理

  第二十四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竣工时,其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消防监督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十五条各级商业仓库应根据规模大小、建筑结构、商品特点等不同情况,依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和《商业部消防设备、器材配备标准暂行规定》要求,安装消防报警、灭火、监控、通讯、避雷等设备,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便于取用。

  第二十六条仓库要建立各种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做到定点、定人、定期检查、维修、换药,严禁挪用。对怕冻设备,在寒冬季节应采取防冻措施,保证消防设备、器材完好有效。

  第七章安全检查

  第二十七条仓库必须实行分级负责的安全检查制度,仓库每月、班组每周、岗位每日检查一次并建立档案。检查重点是电源、火源、消防设施、生产设备等要害部位的防火措施,消防安全制度执行情况。

  第二十八条仓库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逐条研究,限期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防范措施,保证安全。

  第二十九条仓库必须坚持值班制度和昼夜防火安全巡逻检查制度。班(组)长、保管、警卫、值班人员要按照职责,严格做好班前班后的安全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

  第八章事故处理及奖惩

  第三十条仓库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组织职工奋力扑救,同时迅速报警,指定专人保护现场。

  第三十一条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用电话、电报报告上级部门,同时主动配合公安消防部门查清原因,查清肇事人和责任人,写出书面报告。对有意隐瞒火灾事故不报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三十二条发生火灾事故,必须按照“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即“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十三条各级商业仓库,要把消防安全工作列为企业经营管理、劳动竞赛和评奖的重要内容。对仓库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扑救火灾中奋勇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四条对重大隐患不及时整改或违反有关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各地商业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对所属仓库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商业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xx年十二月二日发布的《商业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试行条例》同时废止。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具体状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1)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

  (2)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

  (3)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第二章仓库物资的.入库

  第三条对于业务人员购入的货物,保管人员要认真验收物资的数量。名称是否与货单相符,对于实物与货单资料不符的,办理入库手续要如实反映。

  第四条对于货物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现象,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具体状况报告主管人员处理。

  第三章仓库货物的出库

  第五条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具体状况报告主管人员。

  第四章仓库货物的保管

  第六条仓库保管员要及时登记各类货物明细帐,做到日清月结,到达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卡相符。

  第七条每月月底之前,保管人员要对当月各种货物予以汇总,并编制报表上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八条保管人员对库存货物要每月月末盘点对帐。发现盈余。短少。残损,务必查明原因,分清职责,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提来源理意见,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九条做好仓库与运输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货物供应。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货物的利用。积压产品的处理提出推荐。

  第十条根据各种货物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保证仓库货物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货物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第十一条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货物,应指定专人管理,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仓库和货物财产的安全。

  第十四条库管人员每一天上下班前要做到三“检查”,确保财产货物的完整。如有异常状况,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1)上班务必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2)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不安全隐患。

  (3)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第十五条严格遵守仓库保管纪律。规定,仓库保管纪律资料规定:

  (1)严禁在仓库内吸烟。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3)严禁涂改账目。

  (4)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5)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

  (6)严禁在仓库内闲谈。谈笑。打闹。

  (7)严禁随意动用仓库消防器材。

  (8)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行政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5

  一、库区值班警卫人员必须由政治可靠身体强壮的人员担任,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明确职责、防患于未然。

  三、库区应设立岗哨,实行24小时保卫巡回制度,夜间警卫人员实行双人双岗制度,严禁脱岗、睡岗、串岗,严格交接班制度。

  四、每班对民爆器材仓库的门窗、通气孔、监控系统、红外线报警等设施进行一次巡查,对库区围墙、排洪沟进行检查,并认真记录。

  五、仓库管理必须严格执行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库;烟火、移动通讯装置不准入库;不准在库区动火及架设临时电线;确需动火时,需办理动火许可证。

  六、夜间不准产品出入库。夜班应一小时在库区内巡逻检查一次,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处理。

  七、严格出入库登记手续、查验制度,对外来人员必须查验其身份无误登记后,方可进入库区。

  八、在天气晴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时,应有专人守卫。

  九、仓库必须做到“四防”即:人防、物防、技防、犬防。

  十、提高警惕,对活动在库外可疑人员及时盘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公司及公安机关汇报。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6

  为了加强仓库人员的工作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杜绝失误、落实职责、现制定以下管理条例:

  一、管理制度:

  1、 准时上班、不准无故旷工或早退、未经批准者、作旷工处理。

  2、 工作时间内、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 工作时间内、不准在仓库打打闹闹、影响工作。

  4、 不准公物私用及无故损坏仓库任何物品。

  5、 做到当日事、当日完,不准无故拖延时间、影响下部工作。

  6、 当值人员要做到,人走灯熄、窗户关闭、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二、奖罚制度:

  1、 仓库全体:严格按照仓库管理规定做好本职工作,维护和管理好各种搬运工具,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2、 仓库员:严格按要求整理货品、配货、保证货品区的货品摆放整齐有序,实、卡相符,并做好标识。

  a:如果在盘点中发现由于商品管理员的管理不当,造成实、帐严重不符的现象,将给予管理员每次罚款50元的处罚。

  b:在配货的过程中,由于保管员的不认真,发现有严重的错款、错码现象,影响了扫描,装箱的管理员将给予以下处罚:

  1:错码每次罚款5元,

  2:错款每次罚款10元。

  3、 统计文员:严格按照进、出仓程序制作各种单据,保证制作的各种单据以及输入电脑的数据准确无误、资料存放整齐有序。如果在月尾的工作总结中发现、由于统计员工作的不认真仔细造成了帐务的混乱,将给予统计员每次50元的处罚,在出货的过程中如果由于统计员的工作不认真、单据制作上出现严重的错款、错码的现象影响了装包、的将给予统计员以下处罚:

  a:错码每次罚款5元,

  b:错款每次罚款10元。

  4、 仓库副主管: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及管理规定进行收、发货品,不定时的对不正常库存进行上报及示警。

  a:如果在收货的.过程中由于工作不认真发现了收入库存的货品有错款、错码的现象,影响了库存的正确性、将给予每次10元的处罚。

  b:或发货的过程中由于工作不认真,货品发出后客户信息返回出现错款、错码的现象将给予每次10元的处罚。(仓库必须安装全新摄像头,可以全面清楚的看清仓库的所有工作,如发现装包前清点的数量无误,客户发现少货,如果确认客户少货情况属实,可以找快递公司承担。)

  5、 仓库主管:严格执行公司各项管理规定,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做好仓库的整体管理工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定时的抽查下属各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跟进货品进、出的实际情况。如果在工作中出现以下情况:将给予仓库主管以下处罚:

  a:进、出货品出现错款、错码影响库存的每次给予罚款10元。

  b:在发货的过程中如果出现货品发出后有多发的现象每次给予主管罚款按成本金额的30%。

  c:货品发错地方的现象每次给予罚款50元。

  d:盘点结果出现严重差异的现象给予主管50-100的处罚。

  三、奖励

  1、以月为周期如发出去的货品数量准确无误,将奖励副主管10元第二月20元第三个月30元以此类推50元封顶

  2、以月为周期如仓库没有发生重大失误情况,发货一切正常,盘点结果没有差异。将给予100-200的奖励。

  3、本规定从仓库安装新摄像头起实行,执行情况将上报公司作为各人的每月及年度绩效考核成绩,望各位员工认真执行。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7

  1、物品验收

  (1)仓管员对采购员购回的物品无论多少、大小等都要进行验收,并做到:

  ①发票与实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不相符时不验收;

  ②发票上的数量与实物数量不相符,但名称、规格、型号相符科按实际验收;

  ③对购进的食品原材料做到不鲜不收,味道不正不收;

  ④对购进的物品已损坏的不验收。

  2、入库存放

  ⑴验收后的物资,除直拨的外,一律要进仓保管;

  ⑵进仓的物品一律按固定的位置堆放;

  ⑶堆放要有条理、注意整齐美观,不能挤压的物品要平放在层架上;

  ⑷凡库存物品,要逐项建立登记卡片,物品进仓时在卡片上按数加上,发出时按数减出,结出余数;卡片固定在物品正前方。

  3、保管与抽查

  ⑴对库存物品要勤于检查,防虫蛀、鼠咬,防霉烂变质,将物资的损耗率降到最底限度。

  ⑵材料会计或有关管理人员也要经常对仓库物资进行抽查,检查是否帐卡相符、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4、领发物资

  1.领用物品计划或报告:

  ①凡领用物品,根据规定必须提前做计划,报库存部门准备;

  ②仓管员将报来的计划按每天发货的顺序编排好,做好目录,准备好物品,以便取货人领取。

  2.发货与领货

  ①各部门各单位的领货一般要求专人负责;

  ②领料员要填好领料单(含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用途等)并签名,仓管员凭单发货;

  ③领料单一式三份,领料单位自留一份,单位负责人凭单验收;仓管员一份,凭单入帐;材料会计一份,凭单记明细帐;

  ④发货时仓管员要注意物品先进的先发、后进的后发;

  3.货物计价

  ①货物一般按进价发出,若同一种商品有不同的进价,一般按平均价发出;

  ②需调出以外的单位的物资,一般按原进价或平均价家手续费和管理费调出

  5、盘点

  5.1仓库物资要求每月月中小盘点,月底大盘点,半年和年终彻底盘点;

  5.2将盘点结果列明细表报财务部审核;

  5.3盘点期间停止发货

  6、记帐

  6.1设立帐薄和登记帐,帐薄要整齐、全面、一目了然;

  6.2帐薄要分类设置,物资要分品种、型号、规格等设立帐户;

  6.3记帐时要先审核发票和验收单,无误后在入帐,发现有差错时及时解决,在未弄清和更正前不得入帐;

  6.4审核验收单、领料单要手续完善后才能入帐,否则要退回仓官员补齐手续后才能入帐;

  6.5发出的物资用加权平均发计价,月终出现的发货计价差额分品种列表一式三份,记帐员、部门、财务部各一份;

  6.6直拨物资的收发,同其他入库物资一样入帐;

  6.7调出本企业的物资所用的管理费、手续费,不得用来冲减材料成本,应由财务部冲减费用;

  6.8进口物资要按发票的数量、金额、税金、检疫费等如实折为单价人民币入帐,发出时按加权平均发计价;

  6.9对于发票、税单、检疫费等尚未到的.进口物资,于月底估价发放,待发票、税单、检疫费等收到、冲减估价后,在按实入帐,并调整暂估价,报财务部材料会计调整三级帐;

  6.10月底按时将材料会计报表连同验收单、领料单等报送财务部材料会计;

  6.11与仓管员校对事物帐,每月与财务部材料会计对帐,保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7、建立档案制度

  7.1仓库档案应有验收单、领料单和实物帐薄;

  7.2材料会计的档案有验收单、领料单、材料明细帐和材料会计报表

  仓库物资管理细则

  1.仓库的仓管人员应严格检查进仓物料的规格、质量和数量,发现与发票数量不符,以及质量、规格不符合使用部门的要求,应拒绝进仓,并立即向采购部递交物品验收质量报告。

  2.经办理验收手续进仓的物料,必须填制“商品、物料进仓验收单”,仓库据以记帐,并送采购部一份用以办理付款手续。物料经验收合格办理进仓手续后,所发生的一切短缺、变质、霉烂、变行等问题,均由仓库负责处理

  3.为提高各部领料工作的计划性、加强仓库物资的管理,采用隔天发料办法办理领料的有关手续;

  4.各部门领用物料,必须填制“仓库领料单”或“内部调拨凭单”,经使用部门经理签名,再交仓库主管批准方可领料;

  5.各部门领用物料的下月补给计划应在月底报送仓管部,临时补给物资必须提前三天报送仓管部。

  6.物料出仓必须严格办理出仓手续,填制“仓库领料单”或“内部调拨单”,并验明物料的规格、数量,经仓库主管签署,审批发货。仓库应及时记帐及送报财务部一份

  7.仓管人员必须严格按先办出仓手续后发货的程序发货。严禁白条发货,严禁先出货后补手续。

  8.仓库应对各项物料设立“物料购、领、存货卡”,凡购入、领用物料,应立即做相应的记载,以及时反映物资的增减变化情况,做到帐、物、卡三相符。

  9.仓库人员应定期盘点库存物资,发现升溢或损缺,应办理物资盘盈、盈亏报告手续,填制“商品物料盘盈、盘亏报告手续,填制”商品物料盘盈盘亏报告表“经领导批准,据以列表,并报财务部一份

  10.为配合供应部门编好采购计划,及时反映库存物资数额,以节约使用资金,仓管人员应每月编制“库存物资余额表”,送交采购部、财务部各一份。

  11.各项材料、物资均应制定最底储备量和最高储备量的定额,由仓管部根据库存情况及时向采购部提出请购计划,供应部割据请勾数量进行订货,以控制库存数量。

  12.仓管部因未能及时提出请购而造成供应短缺,责任由仓管部承担。如仓库按最底存量提出请购,而采购部不能按时到货,责任则由采购部承担。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企业安全保卫的各项规章制度。仓库安全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防火、防盗、防汛、防工伤事故的出现。

  2.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组织,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到人、逐级把关、不留死角,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宣传教育在前的原则,坚持部门责任制。

  3.若库区配备消防器材和工具应按企业内部规定执行,不得私自挪用。

  4.严禁各种生活用危险品、车辆、油料、易燃品进如库区。

  5.仓库区域严禁烟火和明火作业,确因工作需要动用明活,按企业有关安全保卫规定执行。

  6.加强用电管理。建立班前班后检查记录制度,做好交接检查的详细记录。

  7.加强对企业内美、窗、锁的管理,出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及时采取措施。末班人员下班后,将钥匙交到保卫部门,方可离去。

  8.做好来宾登记工作,严禁夜间留宿。特殊情况须报厂保卫部备案。

  若因违反以上各款规定而造成物品损失,按企业有关规定处理。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8

  1.目的:

  为了加强配送中心中西药仓库的安全管理,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做好防火、防电、防盗、防机械安全事故、防资料信息泄密等预防工作,确保所储存药品质量稳定,避免药品发生质量问题,特制定本规定。

  2.依据: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范围:

  物流配送中心所有仓库。

  4.内容:

  4.1仓库防火安全基本规定管理;

  4.1.1仓库管理人员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1.2仓库范转不准吸烟、点火,也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携带火种进入仓库。

  4.1.3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4.1.4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贮存物品的名称、危险特性、灭火方法、消防器材的使用和日常维护,严格执行仓库的有关制度。

  4.1.5仓库应根据贮存物品的危险特性和数量,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并保持长期有效。

  4.1.6仓库内不得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如有使用,现场必须有人监督。

  4.1.7仓库应定期每周检查防火设施,做好《消防设施安全检查记录表》。

  4.2仓库防电安全基本规定管理;

  4.2.1仓库内除了固定的照明灯具外,不允许使用其他电器。个别存放特殊物资的仓库确实需要使用抽湿、降温、排风设备,应单独设置。

  4.2.2仓库的电气设备及照明设备必须是防爆型,并定期检查,保证完整无缺。

  4.2.3仓库人员不准私自架设临时电源线路。

  4.2.4仓库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管或非燃硬塑料管内,电源应设总闸和分闸。

  4.2.5仓库的电线、电路改装必须由相关专业电工人员进行操作。

  4.2.6仓库管理人员下班前应巡视库房,关掉电脑、风扇、空调、饮水机的电源开关方可下班离开。

  4.3仓库库存防盗、防资料、信息泄密安全基本规定管理;

  4.3.1库房防盗设施,防护栏、门、窗、锁等牢固完好,并定期检查。

  4.3.2特殊药品库必须执人双人双锁管理,并安装防盗报警设备及安装防盗报警系统并与当地公安局联网。

  4.3.3仓库系物资保管重地,非库房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储存作业区,储存作业区内的人员不得有影响药品质量和安全的行为。

  4.3.4仓库范围及仓库办公地点,不准会客,其他部门职工更不准围聚闲聊,不准带亲友到仓库范围参观。

  4.3.5因业务、工作需要需进入仓库时,必须先办理入仓登记手续。

  4.3.3.1进仓要有仓库人员陪同,不得独自进仓。

  4.3.3.2凡进仓人员工作完毕,出仓时应主动请仓管人员检查。

  4.3.3.3进仓人员不准摄像、拍照。

  4.3.4仓库无用的账务单据要及时销毁处理。

  4.3.5仓库值班人员下班前应巡视库房,消除隐患,关好门窗。

  4.4仓库防机械交通安全事故基本规定管理;

  4.4.1配送货车外出送货必须遵守交通法则。

  4.4.2机动车辆要按法律要求定时机检。

  4.4.3驾驶员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要求才能驾驶车辆。

  4.4.5厂内叉车驾驶员必须要持有叉车驾驶证。

  4.4.6叉车每天必须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表。《叉车点检表》

  4.4.7发现叉车有异常问题,要及时提报维修。

  4.4.8除叉车司机外,其他仓管不得开动,所有仓管不得站在手动叉车上滑行。

  4.4.9货车和叉车司机不得酒后、超速驾驶,搬运、卸货必须轻拿轻放。

  4.5仓库药品储存安全基本规定管理;

  4.5.1仓库根据药品的质量特性,按药品性质进行分类、分批号储存。

  4.5.1.1药品与非药品分库存放。

  4.5.1.2性质互相影响容易串味的药品亦分区储存。

  4.5.1.3内用药与外用药应分库或分区存放。

  4.5.1.4处方药及非处方药分区存放。

  4.5.1.5品名或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应分区或隔垛存放。

  4.5.1.6固体药品、半固体药品、液体药品分开存放。

  4.5.1.7二类xx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应专库或专柜存放。

  4.5.1.8不合格品及退回品存放于专库,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及时处理。

  4.5.2药品堆码规定管理;

  4.5.2.1按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整齐牢固堆垛五距,合理利用仓容,色标明显。

  4.5.2.2五距:垛间距不小于10厘米;垛与墙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垛与屋顶(房梁)间距不小于30厘米;垛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垛与照明灯间距小于30厘米.

  4.5.2.3货垛堆码须牢固、整齐、倾斜角小于15度,药品不得倒置储存。

  4.5.2.4对于包装不牢固或过重的.,不宜堆码过高,以防下层受压变形。

  4.5.2.5药质较重、体积庞大而又不需久储的药品,应堆放在离装卸地点较近的货区,以便于搬运;药质较轻者可堆放在中心货区,可尽量堆高;若同种药品规格相同而包装箱体积大小不一,应将大件放在下层,小件放在上层。

  4.5.3药品堆码顺序规定管理;

  4.5.3.1按药品批号的顺序分层堆垛,不允许不同品种、不同规格、不同批号的药品存于同一货位。

  4.5.3.2为保证药品的先进先出,近期先出,易变先出,后进药品的存放不得防碍先进药品的出库。

  4.5.3.3夏天每隔1个月,冬天每隔2个月,对所有药品进行翻垛通风,即垛底药品翻到垛面。

  4.5.5.4药品距效期仅有1年时,由库管员按月填报《效期产品催销表》,催促销售部加快销售,以免过期损失。

  4.5.3.5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不得出库使用,不得流入市场,及时填写《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报损、销毁。

  4.5.4仓库药品储存区域色标管理;

  4.5.4.1合格品——绿色;待验品、退货药品——黄色;不合格品——红色;

  4.5.5药品的状态标志规定管理;

  4.5.5.1药品按《状态标志管理程序》均应有合格、不合格、待验等相应的状态标志。

  4.5.5.2二类xx药品,蛋白同化制剂及肽类激素药品的专库、专柜应设立对专用标签。

  4.5.6特殊药品储存规定管理;

  4.5.6.1二类xx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药品执行双人双锁管理,专库或专柜存放。

  4.5.6.2二类xx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药品设立专用账目,专人登记,定期盘点,做到账物相符。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当地药品主管部门。

  4.5.6.3药品入库前,应执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双人签字入库。

  4.5.6.4严格执行出库制度,发货时要有专人对品名、数量、质量进行核查,并有第二人复核,发货人、复核人共同在单据上签字。

  4.5.6.5由于破损、变质、过期失效,而不可供药用的品种,执行《不合格药品管理程序》。

  4.5.7仓库库存环境及卫生要求;

  4.5.7.1常温库:库房的温度控制在0—30℃内,相对湿度控制在35%~75%以内。

  阴凉库:库房的温度控制在不高于20℃,相对湿度控制在35%~75%以内。冷库:库房的温度控制在2—10℃内,相对湿度控制在35%~75%以内。

  4.5.7.2所存放物品无鼠咬、虫蛀、吸潮、发霉等现象,

  4.5.7.3工作场所干净卫生,无积灰、积水及其他杂物。

  4.5.7.4随时检查仓库温湿度,及时利用排风、降温除湿设施,调节仓库温湿度,防止药品吸潮、发霉。

  4.5.7.5进行库房检查,填写《库房巡检记录》。问题及时向仓库主管及质量管理员报告。

  4.5.8根据药品的储存要求,按药品性质进行分类储存。

  4.5.8.1注射用药品零散货的储存,有特殊储存要求的除外,无特殊说明的统一按阴凉条件储存,摆放在零散货阴凉库房内。

  4.5.8.2药品的不同剂型,除单一品种的特殊要求外,常见剂型贮存条件如下:略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9

  一、所有楼层仓库,应设楼层安全员,负责各楼层仓库的日常管理,特别注重防火、防盗、防潮、水问题。

  二、仓库应建立完善的消防组织架构,明确各环节负责人和组员。

  三、所有物料、货品,无论是新进出仓,还是二次进出仓,必须履行验收入库登记手续。

  四、仓库应通风,照明良好,门窗完好,不漏雨,保持地面干燥。

  五、仓库内应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工作需要进出必须登记管理,库管人员离开时必须随时锁门。

  六、仓库内外禁止吸烟,如特殊要求确要动用明火必须经仓库(经理)主管以上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七、仓库应配置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仓库人员应会熟练使用。

  八、仓库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应当在仓库 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 的保险装置。

  九、仓库内不准人员住宿、休息,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

  十、货品应分类存放,置放有序。应保持一定的通道(库位间距不小于1米,货品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主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十一、仓库管理员应根据货品保管要求,采取适当的保存措施,确保货品存储环境(如温度、湿度等)符合规定。

  十二、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以及其它液体。 十三、仓库人员应定期检查库存货品状况,应定期组织盘查。

  十四、仓库(经理)主管应对仓库日常安全巡逻、例行安全检查工作要重点关注和执行,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0

  1、危险化学品不得露天存放。

  2、危险化学品仓库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

  3、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墙体应采用砌砖墙、混凝土墙及钢筋混凝土墙。

  4、危险化学品仓库应设置高窗,窗上应安装防护铁栏,窗的外边应设置遮阳板或雨搭。窗户上的玻璃应采用毛玻璃或涂白色漆。

  5、仓库门应为铁门或木质外包铁皮,采用外开式。

  6、有爆炸危险的危险化学品仓库应设置泄压设施。泄压设施采用轻质屋面板、轻质墙体和易于泄压的门、窗等,不得采用普通玻璃。

  7、危险化学品仓库应独立设置,为单层建筑,并不得设有地下室。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1

  为了加强化工仓库安全管理、消防管理,保护仓储免遭火灾危害。根据公安部第6号令《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及其有关规定,制定本程序。

  1.安全职责

  1).化工仓库安全与消防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化工仓库消防与安全由化工厂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3).化工仓库安全管理由厂负责人指定人员担任或兼任,他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行管理。

  4).仓储管理员(库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相关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安全工作。

  5).仓储管理员(库管员)须经培训通过,持证后方能上岗作业。

  2.仓储管理

  1).严格按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化工厂《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及《化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第34、35条中的规定条款执行仓储管理。

  2).属于危险化学品范畴的物料,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适宜采取遮阳、降温措施。

  3).化工仓库物品存储应当分类、分垛存放,每垛占地面积不宜超过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体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5米。物品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

  4).危险化学品和一般化学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健康危害、急救措施、仓储安全和灭火方法。

  5).易自然、易水解、易挥发的物料,必须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存储,并安装专用的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空气中的爆炸混合物含量→不超标、空气湿度→干燥和仓储温度→阴凉。

  6).物料出入库须严格按照《化工厂原材料出入库及验收控制程序》中的条款执行,指派专人负责检查,专人监察,确定无安全隐患、无消防隐患后,方可准予入库。

  7).储存物料的容器或包装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料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现象。

  8).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油布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进行处理。

  9).存储化学品的库房不得设置办公室和休息室。

  3.装卸物料

  1).进入化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和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人员机动车辆出入厂区制度》。工作人员必须穿防护服和工作鞋、戴防毒面具、防护眼镜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

  2).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库区及其周边,不得允许机动车辆靠近。化工厂叉车进入危险库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3).各类机动车辆装卸物料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装运道槽内停放和修理。

  4).装卸危险化学品时,特别是易产生静电火花的化学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要采取消除静电的安全措施。

  5).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4.消防安全

  1).仓库内、露天库区的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其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2).仓库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必须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护、保养、更换,保证完好有效。

  3).库区的消防通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严禁堆放物品。

  5.防火防爆

  1).库区(仓库内、露天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防爆标志。进入危险化学品库区的工作人员,必须实行出入登记,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火柴、打火机、香烟、手机)入内。

  2).库区内严禁使用明火。在库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作业票,经化工厂领导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方能动火。

  3).库区及周边30米以内,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不得使用明火、吸烟等。

  6.电器与照明、通风设施

  1).库区的电气装置、照明、通风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放置危险化学品的库区,其电气装置、照明、通风设施必须符合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规定。

  3).存储危险化学品特别是不易受高温照射的区域,其室内照明不得使用瓦数大于60瓦的灯泡。灯泡必须做防火、防爆处理。损坏或熄灭不可用时,必须及时更换。

  4).库区应按《建筑防火设计规范》中的规定设置通风设施,保证库区通风、干燥、阴凉。

  7.支持文件

  1).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2).化工原材料出入库及验收控制程序

  3).人员机动车辆出入厂区制度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2

  1、酒店仓库除仓管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仓库。

  2、因工作需要进入仓库的人员,在进入仓库时,必须先办理人仓登记手续,并要有仓库人员陪同。严禁独自进仓。进仓人员工作完毕后,出仓时应主动请仓管人员检查。

  3、仓库不准代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或部门的物品存仓。

  4、仓库范围内不准生火,也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仓库内将电线私拉乱接。

  5、仓库内的物品要分类储放,仓库内保证货架与主通道有一定的距离,货物与墙、灯、房顶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6、仓库内的照明限60瓦以下白炽灯,不准用可燃物做灯罩,不准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交流电收音机、电视机等电器设备,化工仓库的照明灯具应设防爆装置,仓库内保持通风。各类物品要有标签并标明品名、规格、性能、进价。

  7、仓库的电源开关要设在门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护,每年对电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绝缘不良等情况,必须及时维修。

  8、物品入库时要防止挟带火种,潮湿的物品不准入库。物品入库半小时后,值班人员要巡查一次安全情况。物品堆积时间较长时要翻堆清仓,防止物品炽热产生自燃。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3

  1目的

  为了加强仓库罐区安全管理,确保物资储存安全,保护仓库、罐区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储罐区。

  3作业程序

  3.1职责

  3.1.1安全设备部负责对仓库、罐区日常安全监督和检查。

  3.1.2各库管负责仓库罐区的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

  3.2仓库安全管理

  3.2.1装卸过程安全管理

  3.2.1.1在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操作前,预先做好准备工作,认真细致地检查装卸搬运工具及操作设备。工作完毕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化学物质必须清除,防止相互抵触的化学物质引起化学反应。

  3.2.1.2产品及原料为氧化剂的要单独存储及装运,不得与酸类、有机物及自燃、易燃、遇湿易燃的物品混装混运。

  3.2.1.3人力装卸搬运时,应量力而行,配合协调,不可冒险违章操作。

  3.2.1.4装卸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进行作业。

  3.2.1.5装卸危险化学品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震动摔碰。

  3.2.1.6散落在地面上的化学品,应及时清除干净。

  3.2.1.7装卸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洗脸。中途不得饮食,并且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防止沾染皮肤,黏膜等。如装卸人员出现头晕、头痛等中毒现象,应按救护知识进行急救,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治疗。

  3.2.2储存安全管理

  3.2.2.1产品及原料堆放要求整齐有序,而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

  3.2.2.2堆放成品或原料时,应注意堆叠高度,保证不发生倒塌事故。

  3.2.2.3仓库应通风、干燥、防晒、防潮、防击、防撞、防跌落,远离易燃物,禁止与易燃物、有机物、还原性物质同库储存,仓库周围按要求设置灭火装置,以及警示标志,仓库门窗应牢固并有锁,禁止闲人入内。

  3.2.2.4原料、产品入库后,应防尘、防雨、防火、库管对库内的产品包装、产品数量、产品安全、产品标识负责。

  3.2.3电器管理

  3.2.3.1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的规定

  3.2.3.2危险化学品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3.2.3.3仓库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3.2.3.4仓库内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护。

  3.2.3.5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3.2.3.6仓库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等家用电器

  3.2.3.7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

  3.2.3.8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3.2.3.9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专职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专职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3.2.4火源管理

  3.2.4.1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3.2.4.2仓库内严禁使用明火。仓库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经部门主管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工、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3.2.4.3仓库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

  3.2.5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3.2.5.1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3.2.5.2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3.2.5.3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库管,负责检查、保养,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3.2.5.4对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

  3.2.5.5仓库的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3.3储罐安全管理

  3.3.1储罐区间距、消防设施等应符合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3.3.2储罐区要标识清楚,各种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3.3.3储罐区及周围严禁动火。

  3.3.4卸料或出料时,必须正确使用卸料、出料装置和静电报警仪。

  3.3.5卸料或出料时,要防止发生泄漏抛洒现象,不小心发生泄漏抛洒时,应及时用砂土吸附处理。

  3.3.6安全设备部要定期检查,储罐区的安全装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3.7闲杂人员禁止进入储罐区。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4

  一、设备物资的验收入库

  1、物资到公司后库管员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经使用部门或请购人员及检验人员对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2、对入库物资核对、清点后,库管员及时填写入库单,经使用人、信息部主管签字后,库管员、财务部各持一联做帐,采购人员持一联做请款报销凭证。

  3、库管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

  a) 未经总经理或部门主管批准的采购。

  b) 与合同计划或请购单不相符的采购物资。

  c) 与要求不符合的采购物资。

  4、因生产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入库的物资,库管员要到现场核对验收,并及时补填"入库单"。

  二、物资保管

  1、物资入库后,需按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做到"二齐、三清"。

  a) 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b) 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

  2、库管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物资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更正,其佘物资定期进行盘点,时间为每月进行一次。

  3、库存信息及时呈报。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物资的.领发

  1、库管员凭领料人的领料单如实领发,若领料单上主管或总经理未签字、字据不清或被涂改的,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物资。

  2、库管员根据进货时间必须遵守"先进先出"的原则。

  3、领料人员所需物资无库存,库管员应及时通知使用者,使用者按要求填写请购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人员及时采购。

  4、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拿走物资,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乱翻乱动,库管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其行为。

  5、电脑耗材品(鼠标、墨盒、打印墨水碳粉、硒鼓等)的领用,领用人先填写“领料单”由所属部门经理审核,信息部确认签字后方可领用,申领时须以坏货换新货;领用的各种工具均要上工具卡,并由领用人签字。

  四、物资退库

  1、由于工作实施方法更改引起领用的物资剩余、未用时,应及时在退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2、废品物资退库,库管员根据"废品损失报告单"进行查验后,入库并做好记录和标识。

  五、物资采购

  每月28日前,由仓库员根据本月部门物资设备的领发记录制定下月《信息部物资设备需求计划表》,扣减本月库存数量后进行物资的补仓。补仓数量不高于最高限量。设备物资的申购于每月28日至30日在物流系统提交,经总经理审核批准,然后交信息部统一采购。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5

  1目的

  建立仓库、罐区安全管理规定,防止因管理不善而发生事故。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类仓库、罐区的安全管理,及各部门的小仓库和保管室。

  3责任

  仓库、罐区管理员严格按本标准执行。

  4内容

  4.1仓库、罐区管理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管理制度。

  4.2仓库管理员离开仓库或罐区时,都要关好门窗,关好电源。

  4.3罐区管理员离开罐区时要检查储罐有无异常,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要锁好罐区大门。

  4.4仓库、罐区内严禁烟火,任何人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仓库、罐区。

  4.5仓库、罐区内不准吸烟,不准用电炉及火炉取暖。

  4.6仓库、罐区管内要有消防设施并严加管理:

  1)根据仓库、罐区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配置合格的灭火器材。

  2)仓库、罐区管理员应学习消防知识,会使用灭火器材,会使用消防栓。

  3)所有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存放位置固定,不得任意改变。

  4)所有消防器材每半年要检查一次,灭火器每年年检、换药、维修一次。

  5)仓库、罐区用照明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

  4.7每半年要对仓库、罐区安全、消防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大节日前一周对仓库、罐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制定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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