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管理制度

时间:2022-12-22 10:04:47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分包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分包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分包管理制度

分包管理制度1

  本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均由本公司指定的分包单位按规范要求施工:

  1、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实力资质,以及团队综合实力,通过公司领导及工程部的考核方能进行接收施工;

  2、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公司负责,公司与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3、分包单位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再次分包,一经发现将处以(20xx-20000元)的罚款,并取消分包资格,由工程部备案后不得参与公司分包;

  4、本公司工程分包的具体工作由工程部负责实施,分包协议由采购部签订;

  5、分包单位签约后应按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义务;

  6、工程部对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进度进行全面控制与监督,项目负责人会对施工现场不定时抽查,如有不合格不按施工方案施工的将予以整改并同时加以处罚,处罚金额视情节轻重而定;

  7、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因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均由分包单位自身承担;

  8、分包单位负责人应按施工组织计划方案精心施工,对施工过程的每个细节都应仔细查看;

  9、分包单位正式进场施工前必须联系业主与主要工作人员(监理员、现场管理员、施工人员)到施工现场查看分析,并召开工程预备会议,向业主介绍主要工作人员及配合人员,介绍施工程序,方便业主配合;

  10、材料进场后必须配合工程部负责人以及甲方监理共同验收,如发现材料进场与合同所规定品牌规格不符,工程部负责人有权提出及时更换并加以期限,如在规定时间内还未更换,将处以1000-20000元的罚款,额度视材料的成本价而定;

  11、所有材料进场通过监理验收合格后,分包单位负责人应及时提供报验资料,材料清单(如:名称、产地、规格、数量等)样品,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质保书等文件,并及时交至公司档案管理员,及时做于资料报验,如因未及时提供而造成无法让甲方监理审核通过签证的,而导致工期延误的将予1000-5000元的罚款;

  12、在施工过程中遇到需要协调,沟通

  以及处理的,现场负责人应配合项目负责人及时处理;

  具体施工过程条例:

  1)、施工人员到现场首先要先熟悉图纸,按图纸结合实际施工;未按施工要求自行胡乱施工的处以500-20xx元的罚款;

  2)、铜管安装时应保证横平竖直,管径尺寸要与图纸吻合,接口处应用胶带包扎好(包扎不宜过紧)防止有杂物进入铜管内,分支管液管、气管分流处管径需大于等于后端气液管道,离内机300处需增加吊杆,过内墙铜管套管用pvc或镀锌钢管,如被发现防护措施未做以及品牌规格不一致公司将处于1000-30000元的罚款;

  3)、保温管接口必须切平然后用胶水粘合再用胶带包扎(包扎不宜过紧),分支管处及各保温接口处需包扎严密,防止产生冷桥,品牌应一致,如发现不符合规范要求公司将处以1000-5000元罚款;

  4)、焊接时必须要充氮气保证铜管内壁完整,焊接处焊条饱满,如不充氮气焊接或有瓶无氮气焊接,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以上并整改;

  5)、冷凝水管排放是要保证有规定的坡度,内机按照各空调品牌厂家要求,设提升弯头或存水弯头,要有试水试验,由监理、工程部工程负责人验收合格签字认可,否则后果由分包自负并处以500元以上罚款;

  6)、内机安装支架需垂直,内机做好除尘处理,防止灰尘堆积及零配件损坏,如留施工遗留问题由各施工方自行处理,不得斜拉、弯曲,吊杆下端增加双螺母,吊装内机时注意排水口处略低10mm左右,便于排水顺畅。风管机安装需注意回风方式,根据现场增加回风弯头降低噪音。吸顶机面板安装需与吊顶面合缝,摇摆电机插键必须连接好,面板与内机需合缝,避免漏风形成回风短路。

  7)、信号线线管安装需横平竖直,pvc线管弯头处用弹簧管折弯避免出现大于90度现象,防止折扁,结头处上pvc胶水。紧定管线管结头处用线管直接,直接上螺帽需拧断,线管管路需过线处增加过线盒或金属软管,不允许有裸露信号线,信号线连接处必须连接牢固,不允许出现铜丝裸露在外及压线等现象,导致通信不畅。信号线线管单独排管处必须增加单独支架,不允许与其他相关单位支架混用,线管必须用弹簧卡固定,不允许松动、晃动。

  8)、调试时真空应用4升真空泵抽至

  -755hmg,达到厂家要求真空度。由于没抽净而造成系统效果不好,责任自负,并处罚500元以上每次;

  9)、加制冷剂应定量追加,按照系统管道长度计算,并有外机注明,便于日后维修系统。由于缺冷媒而造成系统效果不好后果自负,并处罚500元以上每次;

  8)、调试时外机螺丝螺帽不应缺少,否则处罚500元以上每次,并整改;

  9)、电源线内外连接时应用软管连接,软管应进机器,否则处罚100元以上每次;线管应与铜管分开走,不能乱拉乱接,否则发现一次处500元罚款每次;

  10)聚氨酯风管内缝应打玻璃胶,外缝应用强力铝箔胶纸贴,否则处罚100每次;

  11)铜管与水管要用四根吊筋固定,若用一根,处罚500元每次;

  12)施工场所不允许与他人打架斗殴,与其他施工方员工吵架罚款200元以上每次,打架斗殴罚款1000元以上每次;与甲方吵架罚款500元以上每次,打架斗殴罚款3000元以上每次;

  13)在施工过程中应紧密配合管理,不服从甲方、监理及我公司现场管理人员管理,处以300元以上罚款每次;

  14)外机必须垫减震垫,若发现罚款300元以上每次;

  15)穿内墙应用pvc套管,若发现一次罚款300元以上每次;出外墙应用镀锌钢管,否则发现一次处500元罚款每次;

  16)施工现场禁止喝酒,若发现酒后工作处罚1000元每次,施工现场若发现员工偷盗他人物品,发现一次处罚1000元以上每次;情节严重者罚款后清理出场;

  17)分包工程队在施工过程中统一着装,戴安全帽违者处罚50元每次,施工现场禁止吸烟、赌博、等一系列违反安全的行为,违者一次罚款100元或视甲方处罚金额而定;

  18)售后服务不及时,处罚200元以上每次,对公司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处罚500元以上每次;

  整个工程必须按规定的期限顺利完成,如因延误工期而导致工程款无法顺利到账,分包负责人也有义务承担。

  打造精品工程,共创明天辉煌!

  18.7屋面、厨、卫防水卷材施工的安全措施

  1、施工前应首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患有皮肤病、支气管炎病、结核病、眼病以及对沥青、橡胶刺激过敏的人员,不得参加操作。

  3、按有关规定配给劳保用品并合理使用,操作人员不得赤脚或穿短袖服进行作业,应将裤脚袖口扎紧,手不得直接接触沥青,接触有毒材料必须戴口罩和加强通风。

  4、操作时应注意风向、防止下风操作人员中毒受伤。

  5、防水卷材和粘结剂属易燃品,在存放的仓库以及施工现场内都要严禁烟火,如需明火时必须有防火措施。

  6、运输线路应畅通,各项运输设施应牢固可靠,屋面空洞及檐口、天沟,应有安全措施。

  7、高空作业人员不得过分集中,必要时应系安全带。

  8、屋面施工时,不允许穿带钉子鞋的人员进入。

  9、浇油者与铺卷材者应保持一定距离,以免粘结剂沾在他人身上。

  10、在屋檐处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杆。

  11、如遇大风和雨天时应停止作业。

  12、操作时,感觉头痛或者恶心现象,应立即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经常从事沥青工作的工人,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18.8门窗制安工程的安全措施

  1、按设计要求认真做好门窗的防雷接地预埋工作。

  2、带电操作时,必须戴绝缘手套,高空作用时必须系安全带(绳)。

  3、操作前必须仔细检查电源和各种小型机械运转是否正常。

  4、玻璃安装时,必须进行保护,以免坠落伤人。

  5、严格按照门窗操作规范的规定及设计要求进行预埋联接,门窗后塞口必须采用石棉绳填塞饱满。

  6、6级以上大风时,停止作业。

  18.9涂料油漆工程的安全防护措施

  1、施工现场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如在通风条件不好的场地施工时,必须安置通风设备,方能施工。

  2、在用钢丝刷、板锉、气动工具清除铁锈、铁鳞时为避免眼睛沾污和受伤,需戴上防护眼睛。

  3、在涂刷或喷涂对人体有害的油漆时,需戴防毒口罩,如对眼睛有害,需戴上密封式眼镜进行保护。

  4、在涂刷红丹防锈漆或含铅颜料油漆时,要注意防止铅中毒,操作时要戴口罩。

  5、直接喷涂硝基漆或其它挥发性,易燃性溶剂稀释的涂料时,不准使用明火。

  6、高空作用时,必须栓安全带。

  7、为了避免静电集聚引起事故,对罐体涂漆或喷涂应接地线装置。

  8、涂刷大面积场地时(室内)照明和电气设备必须按防爆等级规定进行安装。

  9、操作人员在施工时感觉头痛、心悸或者恶心时,应立即离开工作地点,到通风处换换空气,如仍不舒服,应去保健站或工地卫生员处治疗。

  18.10公共通道的安全防护措施。

  1、凡是施工建筑物进出口处,都必须挂上安全警示牌,通道内贴上安全标语。

  2、主要通道搭设安全防护棚,采用钢管架料扣件固定双层防护棚,上层竹胶板和竹跳板封闭铺设,下层用竹跳板铺设,必须保证过往行人安全。

  3、各通道内在施工期间,必须保证灯明、道通。

  4、由工地保安负责工地通道行人的安全监督工作。

分包管理制度2

  1、总包单位应对各分包单位实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3、总分包单位应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和责任、权利和义务。

  4、分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新进场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教育。

  5、分包单位应密切配合总包单位开展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活动。

  6、分包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总分包单位都必须及时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

  7、总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分包单位的管理台帐,并督促分包单位加强安全资料管理。

分包管理制度3

  1.目的

  规定分包项目范围、分包资质审查内容及现场管理。

  2.适用范围

  分公司项目分包及现场分包工程管理。

  3.职责

  3.1分公司市场经营科负责对投标的分承包方进行资质预审查;负责建立分承包方评审程序;负责建立合格分承包方档案并定期发布;负责组织项目管理科、安全保卫科等相关部门及工地对新引进的分承包方进行考察。

  3.2分公司安保科负责制定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配合对分承包方进行考察;负责对中标的分承包进行资质审查并保留相应记录;在组织分公司季度或专项检查时组织对分承包方施工项目的安全检查。

  3.3分公司安保科负责对分承包方进场前的资质审查、合同及结算会签;负责分承包方人员进厂作业前的一级安全教育并保留相关资料;负责对分包方作业范围内的各项安全检查,并督促不符合项的整改。

  3.4专业工地具体负责分承包方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分承包方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负责对分承包方作业范围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分承包方对不符合项的及时整改。

  3.5分公司政工部配合安保科门做好一级安全教育,在安保科门签字确认后方可签发入厂通行证。

  4.分包工程安全管理

  4.1分承包方的选择

  4.1.1工程施工中,因人力资源等原因,确需引进分承包方时,由专业工地提出书面申请,报分公司市场经营科及分管生产的副经理批准。

  4.1.2项目同意分包后,分公司市场经营科在合格分承包范围内对拟引进的投标单位进行资质预审查,如需引进新队伍,则在资质预审查的基础上由分公司市场经营科组织项目管理科、安全保卫科等相关部门及工地负责人进行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引进的投标方。

  4.1.3公司市场经营部组织或委托分公司市场经营部组织安全保卫科、项目管理科等部门进行分包项目的开标评审,经综合评价后选择合适的分承包方。

  4.1.4中标的分承包方,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提供近三年安全施工业绩、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原件、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委托书、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或“安全施工许可证”、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用品的配备、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等供公司、分公司安全保卫科进行分包资质审查,合格后签订安全施工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资质审查不合格的必须重新进行分承包方的选择。

  4.1.5资质审查合格后在开工前签订施工合同,在合同上明确合同双方安全文明施工的责、权、利。同时根据工程量的大小,预留承包价款的5%或每50万元预留1万元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因图纸等原因开工前无法及时签订合同时,必须草签一份协议,明确协议双方安全文明施工的责、权、利,严禁无合同或协议就开工。

  4.1.6下列项目不得由分承包方单独承建:火电工程的热控,汽机本体,锅炉本体,高、中压管道,主厂房及其基础,水塔,烟囱,升压站等。

  4.2分承包方的进场

  4.2.1对分承包方人员的教育培训

  l分公司安全保卫科审查合格的分承包方在进入施工现场前,须提供进场人员名单一份;

  l分公司安全保卫科组织对分承包方入场人员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培训。

  l所属专业工地组织对分承包方入场人员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培训。

  l分承包方组织对入场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4.2.2分承包方人员的入场

  l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后,分公司安全保卫科建立入场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卡片。同时出具相关证明,由分公司政工部签发入场证,人员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l分承包方须提供入场人员的身份证明供分公司安全保卫科,未成年工及年龄超过60岁的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l分承包的工程项目需登高作业的,分承包单位须组织现场作业人员进行登高体检。体检结果报分公司安全保卫科存档。体检不符要求的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4.2.3分承包人员的现场管理

  l分包单位的行政负责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全责。30人以上的分承包方须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设有二级机构的分承包方必须有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

  分承包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本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度,服从本公司的管理、监督和指导。负责组织施工人员学习与本工程有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参加本公司专业工地组织召开的调度会。

  l分承包方人员每周必须进行一次安全站班会,小结上周安全工作,布置下一周安全工作重点。每周组织一次本单位施工区域的安全自检和自改工作,配合分公司及专业工地做好存在问题的整改。

  设有二级机构的分承包方按分公司或专业工地模式建立相关安全施工管理台帐;无二级机构的分承包方按班组建制模式建立相关安全施工管理台帐。

  l分承包方现场人员发生变动时须及时通报分公司相关部门和专业工地,以便及时组织相关教育培训工作。

  l分公司及专业工地安全监察人员及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分承包方人员现场工作中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违反相关安全规定的及时给予纠正并予以一定的处罚。

  l分包工程严禁转包或再次分包,违者由分公司解除合同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金(具体由分公司商定)。

  l分承包方人员发生事故时,由专业工地及分承包方负责按《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程序》处理。

  l对分承包方发生事故后的处罚:

  发生死亡及以上事故扣100%安全施工保证金,并清退出场,三年内不得重新录用。

  发生重伤事故扣50%安全施工保证金,并限期一周进行停工整顿:组织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补充完善本单位安全施工制度、完善现场安全设施、完善职工个人防护等。

  发生轻伤事故扣20%-30%安全施工保证金,并限期三天组织现场职工安全再教育、检查及整改等。

  发生机械、火灾、交通事故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按《sdjy.350.327-20xx安全生产奖惩规定》、《sdjy.350.337-20xx道路交通事故处罚办法》执行。

  4.2.4对分承包方的复查和评审

  l分公司市场经营科每年组织对现场的各分承包方进行一次复查:审查其资质、安全生产资格的有效性。审查分承包方对安全文明施工的履约能力和履约效果。

  l对工程已竣工的分承包方按质保体系要求及时进行评审,确定合格分承包方,供今后工程招标选择。

  5.相关记录

  5.1分承包方安全资质审查表

分包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运营等项目分包安全管理,以保证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指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经公司选择并签定分包合同的劳务分包和工程分包管理。各部门、各厂站、项目应严格执行。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总经理

  (一)批准外包项目计划,并监督各部门正确执行。

  (二)授权委托代理人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第四条分管副职领导

  (一)负责合格承包商名录的审定。

  (二)负责重大项目开工报告的审批。

  第五条安全监察部

  (一)检查监督相关单位外包资质审查及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二)负责检查监督外包项目安全手续执行情况。

  第六条项目管理部门

  (一)组织承包商资质审查,项目合规性调查管理。

  (二)组织开展外包安健环监督检查、反违章管理。

  (三)组织总结和评价外包安健环管理工作。

  (四)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

  第七条财务部

  (一)负责外包项目费用(含安全生产费)审批、预付、结算工作。

  (二)负责对承包商安全保证金的收支和账目管理工作。

  (三)负责外包项目施工期间安全文明违章罚款的收存、安全奖励的支出以及账目管理工作。

  第八条项目经理部(项目管理部门)

  (一)组织或参加审查承包商和人员的安全资质、条件。负责工程施工前对外包单位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二)组织或参与制定、审查施工合同中有关的安全技术措施与要求。负责外包项目承包商安全措施的审查。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及监护工作。

  (三)协助和监督承包商办理相关开工手续及过程管理等工作。组织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四)组织现场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违规处罚、支付确认等项目管理工作

  第九条承包商

  (一)保证满足安健环需要的相关资质,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与发包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并严格遵守其规定。

  (三)负责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负责。

  (四)负责工程施工所需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的制定、实施。

  (五)负责施工人员的管理,包括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六)接受安全监察部门、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管理。

  第三章外包安健环资质审查

  第十条招投标管理部门依据公司管理规定,组织外包项目的招标工作,投标要求中应将承包商安全资质、条件材料列入必备内容,作为重点审查项目。

  第十一条承包商应提交《承包商安全审查表》(见附件1),提供本单位的安全资质、条件材料,且内容应完整,否则应补充完善,并经监理审查确认(如果有),无监理单位的项目由项目部审查,包含单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纳入国家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企业)。

  (二)同类项目工作业绩以及近3年安全生产业绩证明,并注明是否发生人身伤亡等事故。

  (三)安全技术装备和设施。

  (四)施工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

  (五)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设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施工措施等文件。

  (六)项目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监察人员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和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

  (七)法律法规或公司或承包项目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四章安全管理协议的签订

  第十二条签订外包项目施工合同的同时,发包方与承包商应签订《外包安健环管理协议》,《外包安健环管理协议》应由总经理或授权其他负责人代表公司与承包商具有资格的负责人签订,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安全管理协议中应当至少约定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对项目作业内容、要求及危险因素进行描述。

  (二)双方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三)双方安全生产违约责任与处理。

  (四)安全考核与奖惩标准。

  (五)相关事故报告、调查等规定,包括发生事故双方责任。

  (六)其他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必须纳入的内容。

  第十三条《外包安健环管理协议》应增加、补充的条款由项目管理部门拟定,安全监察部对协议内容、条款进行审查,明确承包商现场安全负责人和项目管理部门安全监护人及发、承包双方安全责任。《外包安健环管理协议》一式四份,公司及承包商各执二份,应作为工程资料妥善保存。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协议涵盖施工项目全过程,超出施工范围的仍需单独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第十五条两个以上承包商在同一施工区域内进行交叉作业,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项目管理部门应组织承包商签订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样本见附件3),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各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第五章承包商入场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承包商按《安健环监督项目表》(见附件4)向项目管理部门报送安全管理档案、材料,项目管理部门建立相应的管理台账、档案。

  第十七条承包商完成项目管理机构组建,落实全员安全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等手续后,可为承包商办理《承包商入场审批表》(见附件5)。

  第十八条入场安全教育。

  (一)各单位应对承包商提供和解释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对承包商的安全培训事宜,按照公司《安全培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各单位应督促承包商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求承包商妥善保存教育记录;必要时可对其安全教育情况进行抽查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准许入场作业。

  第十九条入场人员备案

  承包商进入公司作业现场的人员,如:负责人、专职安全监察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特殊作业人员等,应事先进行备案,填写《施工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承包商入场人员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时应进行作业资格审查,并重新备案。

  第六章施工过程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项目管理部门应将承包商纳入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施工过程的安全管控。工程开工前,项目管理部门应对承包商负责人及主要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留存书面证据

  第二十一条承包商应制定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审批后执行(有监理的项目由监理审批,项目部门监督,无监理的项目由项目经理审查)。

  第二十二条承包商不得对外包项目项目进行转包,进行分包应符合国家规定并征得发包方同意。存在分包情况的承包商将分包合同报发包单位备案。

  第二十三条承包商应严格履行项目施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监督和培训体系,制定和落实安健环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满足项目需要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强日常自主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条项目部应建立承包商安全管理档案,督促承包商提交相应资料和记录。承包商安全管理档案应包括: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查、人员基本情况名册、安全培训记录、安全协议、承包商施工机具台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账、应急管理、事故管理以及项目需要建立的其他档案等。

  第二十五条项目管理部门应负起施工安全管理责任,,项目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召开工程协调会,协调工程进度、安全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总结安全施工情况。

  第二十六条项目管理部门随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执行、施工人员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安全保护用品使用等进行检查和指导,对各种违章行为、未经许可随意变动工作范围的及时制止,并有权停止其工作,对施工存在的安全问题,通知承包商负责人,督促整改。

  第二十七条项目管理部门应监督施工现场物品存放安全,对易燃易爆药品(双氧水、苯、乙醇、油漆、稀料、粘合剂)和建筑材料等,保存时应远离热源,且与易燃品分开存放,设“禁止烟火”等警示性标志,并按规定配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

  第二十八条项目管理部门应监督承包商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措施及计划要求进行施工,严禁擅自改变施工方案。

  第二十九条项目管理部门应对承包商的安健环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及时宣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或督促监理审查承包商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对承包商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定期检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履行情况、规章制度及安全措施执行情况。

  第三十条项目管理部门应监督承包商的安全投入,确保承包商将安全费用按计划足额用于采购更新作业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落实安全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等,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一条项目管理部门要检查承包商安全施工的组织机构、安全监察人员、施工机械、车辆、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能否满足安全施工要求。不合格的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第三十二条对承揽起重机械安装、拆迁、消防设备安装检修、爆破等有特殊规定的工作的承包商,项目管理部门应组织检查其具备地市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专项资质认可证件;对承揽电气、压力容器、承压管道等施工具备地市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

  第三十三条安全监察部应不定期组织施工安全检查,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协议履行情况、规章制度及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章行为,必要时下达《安全监察通知书》,限期整改。

  第三十四条承包商的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发生变动时,应报项目管理部门,新进场人员应经三级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十五条项目管理部门项目负责人应随时向承包商传达上级安健环工作的文件、指示精神和事故通报等,督促承包商加强安全管理,组织学习安全生产制度、文件、事故通报,分析发生的不安全事件,制定安全措施。

  第三十六条承包商接受发包方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以及经济处罚,施工中出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险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险情扩大,并立即停工,组织人员撤离;发生人身、设备、火灾等事故的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向项目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十七条项目管理部门应加强项目应急管理。要求承包商根据工作范围、作业环境以及项目的特点,对施工现场容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危险源、危险部位、危险环节进行监控,并制定施工现场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和器材,并定期组织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

  第三十八条项目管理部门应督促承包商保障安全生产作业环境,落实尘、毒、噪声、高低温等有害因素的防治措施,做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第三十九条承包商工作人员在现场工作期间,应穿着统一的工作服,以保证有效识别。

  第四十条实行监理的项目工程,发包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对危险性较大的关健作业,发包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商安全监察人员应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督。

  第七章承包商的事故管理

  第四十一条承包商若发生安健环事故,应立即上报各单位。各单位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事故管理。督促承包商的现场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第四十二条按照《安健环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要求,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时,事故调查处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其他事故的调查处理应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事故调查处理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八章承包商退场安全管理

  第四十四条项目完成后,承包商应办理《承包商退场审批表》(见附件5)。

  第四十五条各单位应根据项目特点编制退场移交目录,完善退场审批制度。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分包管理制度5

  一、对工程分包单位资质验证

  1、审核分包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围、注册资金、执照的有效期限。

  2、审核企业性质。

  3、审核经营手册,查阅其承担过的施工项目、施工面积或承担过的工作量。

  4、审核资质等级证书、外省市施工队伍的进沪许可证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员的核定数量。

  5、审核安全资质证书,对以往有无重大伤亡事故作必要调查。

  二、对劳务分包单位核验

  1、审核劳务分包单位的务工人员持证状况(身份证、暂住证、健康证、就业证、资格证)。

  2、审核证件有效性,是否符合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劳务人员的持证要求。

  三、分包单位的选择

  1、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录》中选择工程分包单位。

  2、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劳务分承包方名录》中选择劳务分包单位。

  3、对名录以外的分包单位,按本企业规定程序进行评定和审批。

  四、分包合同签订要求

  1、必须严格执行先签合同,后组织进场施工的原则。

  2、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有关附件:“安全生产协议书”、“治安、消防管理协议”等。

  3、合同应明确总包与分包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分包单位应对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五、分包队伍进场时

  1、工程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向分包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总交底。

  2、以分包合同为依据,交底内容包括施工技术文件、安全体系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3、交底应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双方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签字,并保留交底记录。

  4、总包负责解决分包方住宿、就餐、饮用水等生活需求。

  5、合同规定施工过程中应由总包向分包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双方必须办理书面移交手续,签字生效。

  六、分包队伍施工过程安全控制

  1、分包队伍施工人数超过50人以上,应由分包单位指派专职安全人员,协助总包方对施工全过程执行监控。

  2、分包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遵守总包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和接受总包的监督管理。

  3、分包队伍自带各类机电设备,必须向总包提供有效的验收合格证明。

  4、分包队伍各施工班组必须进行“三上岗一讲评”活动,并设立台帐记录。

  七、业主指定分包队伍的管理

  1、原则上总包单位有权利及义务对其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

  2、业主指定的分包方与总包签订分包合同,总包应同自己选择的分包方一样实施评价、管理和控制。

  3、建立分包方评价档案。

  4、各项目部对分包方施工过程进行控制管理,做好日常管理考核资料的积累,为以后对分包方的业绩评定提供证明材料。

  5、分司有关部门对分包方安全管理状况和能力进行年度安全业绩评定。

  6、分包方如对安全管理松懈,整改措施不到位,事故频发,总包方将给予处罚,还可作清退处理。

分包管理制度6

  一、实行总承包的工程项目,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由总承包单位全面负责,各项安全管理均应纳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管理体系中。

  二、总承包单位在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之前,应对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安全资质和在工程项目所在地登记注册等政府管理手续进行确认,分包单位应具备与其分包工程相符的施工资质等级和安全资质。

  三、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在签订分包合同时,应单独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或在分包合同中设立独立的条款,以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分解与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兼)职安全员的配置,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使用,安全教育与持证上岗管理,现场防护及事故处理等各方面权利、责任与义务。

  四、如果分包单位的人员在施工作业中擅自违章操作,而造成安全隐患又不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的,总承包单位应视情节对分包单位进行经济处罚或终止分包合同。若由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分包单位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总承包单位应立即终止分包合同,将其清退现场,并应要求给予总承包单位一定的经济赔偿。

  五、对于业主直接发包且与总承包单位无任何合约和经济关系的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有义务在发现其施工作业存在安全隐患时,立即通报给业主,使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六、分包单位发生伤亡事故,由总包单位负责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分包管理制度7

  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对合格分包方及临时工在施工中的管理,确保电力建设安全、优质、高效地顺利进行。现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在选择招用分包方时,项目安全部门负责对其安全施工资质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由公司安全部门发给统一的施工《安全许可证》(见附件一),严禁招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方。对招用的合格分包方,在安全上严格要求,如同对待职工一样去实施安全管理。

  3.项目通过施工资质审查、招标、择优选择分包方。不符合安全施工资质的队伍,安全监察部门有否决的权力。在本项目中出过重大伤亡事故的合格分包方不得留用。

  4.资质审查应在工程开工前进行,不得边开工,边审查。资质审查不得自行降低标准,不可简化手续,不得延期不办。

  5.分包方的安全施工资质审查内容:

  5.1具有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与承包项目相符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5.2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5.3施工中的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证)。应审查分包方的安全施工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项目审查小组负责此项工作。

  5.4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30人以上的合格分包方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合格分包方必须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

  5.5保证安全施工的施工机械、机具、工器具、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及安全防护设施的配备。

  5.6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6.分包方只有获得《安全许可证》后,方可在本公司工程范围内从事施工作业。

  7. 《安全许可证》经公司安全处签章有效。《安全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以该工程或项目的《合同书》中所确定的开工和完成日期为限。工程或项目因客观等原因造成超期的,各项目或用工单位提供证明材料,由施工现场负责人携原证至安全部门重新办理认证手续。凡参加承包本公司施工任务的单位,每年核审一次。

  8. 《安全许可证》须妥善保管,做到在现场便于有关上级部门和安全人员检查。工程或施工结束后,《安全许可证》及时交回发证部门注销。

  9.各项目对合格分包方的安全施工负有监督和指导的责任,合格分包工方在安全施工主面必须接受项目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项目安全部门汇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违章作业必须坚决制止,并按规定接受项目的处罚。各项目必须将合格分包方、临时工、的安全施工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并有专人负责对其管理,严禁以“包”代“管”。

  10.分包方招用后,工程开工前,必须根据承包项目制订施工安全和技术措施送本项目技术部门和安全部门审核。

  11.项目在与合格分包方签订经济合同时,应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凡因合格证分包方和其个人违章责任而造成的工伤事故,均由合格分包负责及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发生的事故必须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查处,并按“事故统计范围”上报,严禁弄虚作假、隐瞒事故、伪造事故责任,一旦查清,严肃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项目的安全管理职责

  12.1项目的安全部门,必须明确专职安全人员,分管合格分包方的安全监察工作。

  12.2项目的工程技术部门、安全部门必须对合格分包方制订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进行认真审核,不妥之处及时指正。

  12.3项目应严格审查合格分包方负责人、技术人员、工人的技术素质,其中合格分包方负责人应具有三年以上的安全施工经验。安全部门应配合劳资部门对应召临时工进行审查,老、弱、病、残、童工、文盲严禁招用。

  12.4项目安全部门对合格分包方成员、临时工建立安全教育、安全考试成绩、体检情况等内容的花名册。由于工作需要,中途需增加施工人员时,其新增人员同样必须经过安全教育、教育及体检合格,方可参加施工。已注册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12.5项目文明生产管理部门,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应明确材料及施工垃圾堆放点,督促合格分包方在施工中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严格遵守文明生产的有关规定,若有违反,应按其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12.6项目的保卫部门必须对合格分包方进行治安、防火教育和办理出入证。

  12.7各级安全员应深入现场,检查督促合格分包方施工安全措施的实施。发现合格分包工方安全措施执行不力或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时,应立即纠正或停止其作业,并进行考核处罚。

  12.8安全部门有权对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合格分包方及其个人,按项目《安全奖惩制度》作出处罚直至终止合同,限期退出现场并不得重新录用。

  12.9合格分包方发生人身伤亡或其它事故,项目应协助进行抢救和保护现场。安全部门应督促合格分包方向其上级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同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12.10安全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合格分包方负责人会议,检查安全生产施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执行。

  12.11项目对招用的临时工必须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严禁录用。身体不适合本工种的人员应及时进行调整。凡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应坚决辞退。

  13.合格分包方安全施工职责

  13.1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本公司、项目制度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3.2施工人员在施工时,必须佩戴出入证,严格遵守本公司的厂纪厂规,并接受检查,违章违纪者与本公司职工同样处罚。

  13.3应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安全活动,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并每周召开一次安全活动会。

  13.4合格分包方使用的临时工,必须进行上岗工作前的安全教育,进行安规学习考试,体检不得遗漏,报项目安全部门备案。未经安全教育、考试、体检的人员均不得上岗。

  13.5开工前,合格分包方必须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受教育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报项目安全部门备案。考试合格方可进入现场施工。凡增补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必须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考试成绩报项目安全部门备案。

分包管理制度8

  发展中心大厦机电分包工程项目经理部负责处理好各种关系,使之协调一致,以保证工程项目管理的正常进行。机电安装必须协调好本身给水、排水、动力、照明、通风空调等专业的交叉配合、与土建、装修单位的配合以及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配合。

  一、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配合措施

  1.我方将严格遵守合同,履行对建设单位的承诺,切实抓好工程施工质量和形象进度目标。

  2.我方按照监理单位有关规定和实施细则要求,本着对建设单位负责的共同原则,积极配合监理单位一起抓好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3.建立完整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并在工作上与监理单位保持密切的联系,虚心接受监理单位在施工和质量管理工作上的指导和帮助。

  4.每一个单位工程开工前,按规定日期提前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交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我方施工技术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并签证认可的条件下,才开工。

  5.在施工前我方将认真编制好施工方案措施和作业指导书,并尽早提交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审查,认真接受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我们在施工技术方面的指导和帮助。对隐蔽工程施工项目有专题列项清单,并提交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备案,便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及时进行跟踪检查和质量验收工作。

  6.与工程有关的施工图纸和安装技术资料在我方内部进行初步消化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做好图纸会审和设计技术交底工作。

  7.由我方编制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必须经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部门确认后,才可以实施。

  8.定期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供我方的施工计划和形象进度,参加由监理单位主持召开的各种施工协调会议,并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反映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包括设备、设计、施工问题等),使建设单位和监理能及时掌握工程动态,采取有效措施协调和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9.每一个单位工程在安装和调试工作全部完成后,在正式移交前,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交单位工程竣工申请检查报告,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每一个单位工程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签证认可的条件下,才能进行移交工作。所有竣工资料在竣工后45d内移交给建设单位,同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电子版竣工资料。

  10.做好工程服务,在不违反设计原则和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对建设单位所提出的增加和变更项目,给予积极配合并及时完成。对建设单位委托的紧急的工作,可采取先临时通知,事后补办手续的方法进行工作。

  1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建设单位发现并提出的施工问题(包括施工管理、技术和质量问题等),各级人员做到高度重视并认真对待,不得轻易放过,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以确保在施工过程中不再有同样的问题发生。另外对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各种施工质量检查活动,我方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对检查后所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整改处理,整改完后,请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确认和签证。

  12.严格按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要求进行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工作,需监理单位进行质量验收的施工项目,在报验前必须按要求完成内部三级质量验收工作,报验时向监理单位出示有关三级质量验收签证单和技术记录。监理单位有权对1~3级质量验收项目进行抽查,为此,我们要在工作上给予积极配合,并虚心接受监理单位提出的意见和要求。

  13.对参加本标段建设的焊工、电工、起重工、质量检验人员等,均做到持证上岗,并将以上人员的合格证书编号,复印后提交一份给监理单位,以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和检查。

  14.对监理单位在日常工作中所提出要求进行检查的项目,我们都要积极配合和支持,并给予工作上的方便。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等方面提出的各项指导性意见和要求,我方立即进行答复和整改,直至符合监理单位提出的.要求为止。

  15.工程所有与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来往的文件资料均按iso-9001标准中的文件和资料控制规定进行,以有利于监理单位进行标准化管理并保证资料的可追溯性。

  二、与土建总包、装修单位的配合措施

  1.我公司将遵守总包单位的有关施工管理规定和要求,服从总包单位的协调管理,本着对建设单位负责的共同原则,积极配合总包单位一起抓好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2.在开工前,与总承包单位协商具体的施工时间表,作出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表,确保工期目标的实现。

  3.与土建总包、装修单位一起做好施工图的会审工作,提高图纸会审质量,尽最大可能减少现场设计修改,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4.在施工前,对需要土建总包单位协调配合的项目列出清单,提交土建总包单位备案,并与土建总包单位一起协商,制定出各交叉工序的施工顺序及作业时间,便于与总包单位的施工协调。

  5.重视预留预埋工作,建立混凝土浇灌前的土建、安装会签制度。

  6.定期向总包单位提供我方的施工计划和形象进度,参加由监理单位主持召开的各种施工协调会议,并以书面形式向总包单位反映工程进展情况和需要协调的问题,使总包单位能及时掌握工程动态,采取有效措施协调和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7.在装修施工前,向装修单位提交需要协调配合的项目列清单,并与装修单位一起协商,制定出各交叉工序的施工顺序及作业时间,便于与装修单位的施工协调。

  8.如果因土建或装修单位的原因,工期拖后,我们将增加人力,实行两班倒,以确保我方工期节点的按时完成。

  三、内部各专业的配合措施

  1.严格图纸自审、会审制度。由项目总工牵头、工程部负责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及工长进行图纸自审、会审工作,提高自审、会审质量。会审时,应核对各专业管道水平位置、标高及立管的轴线位置,防止各专业管道的空间交叉,尽最大可能减少现场设计修改,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2.遵守机电各专业的改动原则:有压力的管躲无压力的管,管径小的管躲管径大的管,管径大的管躲通风管。无压力的管包括:污水干、支管、雨水管、空调系统的冷凝水管。

  3.由工程部制定各专业交叉工序的施工顺序及作业时间节点,使各专业按照工序安排、有序地进行施工作业。

  4.坚持周例会制,在安装高峰期实行每天碰头制,使各专业的配合问题及时解决。

  5.做好设备试运转及系统调试的配合。设备试运转应由电工先将电机单试合格;设备试运转时以设备钳工为主,电气配后,组成有各工种参加的调试小组,统一安排试车调试工作。

分包管理制度9

  旧改精装修工程分包计划和分包管理措施

  一、分包计划

  我司在本次工程中作为总包单位,积极响应甲方的提出的要求,对于地毯、窗帘、消防、活动家具等专业供应商和安装承包商进行管理和协调工作,此外对于我司的装饰、机电等各专业劳务分包单位也要做好管理和协调工作。

  二、分包管理措施

  本工程施工单位众多,大部分时间都处于交叉作业状态,协调和配合的内容较多,根据现场情况我司作为总承包单位,项目部中将安排专职人员协调各专业施工单位,处理好交叉作业部位的配合施工,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

  1、我司将制定工程总施工进度计划下发给各专业施工单位,要求各专业单位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编制专业施工进度计划报到我司,以便我司能够统筹安排,统一协调,确保工程的工期。

  2、为进场施工的各专业单位提供便利的运输条件,相应的办公区域和材料库房,确保他们在进场后可进行正常施工。

  3、对进场各专业单位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消防等教育,并签订安全协议,避免施工中发生事故。

  4、我司为各施工单位提供便利的用电、用水条件,使他们能顺利的将水电接驳至施工面。

  5、我司为各专业施工单位提供良好的防护和安全实施,确保他们施工人员的安全。

  6、对于洁具、活动家具等供应商,我司提供专门的电梯为他们进行运输,派出专人帮他们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7、我司为各专业施工单位提供工作面,保证他们进场后就可进行施工。为他们的施工提供条件,包括帮助他们开灯孔、墙顶面开洞、开检修口等,对于专业施工完的工作面,对缝隙、空洞、污染进行修理、填补,对于遗洒在现场的废料和垃圾进行清理。

  8、施工过程中做好对各专业单位的管理工作、各专业单位间的协调工作,定期组织施工协调会,统一安排工作及进度,常进行沟通和协商,避免施工中出现返工和延误现象,确保整个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9、对于各专业施工单位完成的成品和半成品进行保护工作。

  10、严格按照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分包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隐患或缺陷及时进行处理,保证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分包管理制度10

  为了规范工程分包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工程部在公司工程分包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负责本公司工程分包的归口管理工作。

  第二条项目部是工程分包安全管理的具体承担者。负责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并对分包工程的全过程进行管理。

  第三条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能够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包工程,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现场组织实施能力。

  第四条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工程分包控制程序》文件,对分包土建工程25万元以上或25万元以下但涉及到起重吊装作业、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高处作业、拆除工程等风险度较大的工程需要分包的,必须报公司工程部,按公司规定进行内部招标,选择合格的分包商。

  第五条项目部与分包方必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协议书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分包方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不得进场施工。

  第六条安全管理协议书应明确安全风险保证金交纳标准,分包方进场施工前,必须向项目部交纳工程合同总价的3%~5%作为安全风险保证金,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交纳。未交纳安全风险保证金,不得进场施工。工程完工,经项目部考核,实现安全管理协议规定的安全管理目标的,保证金如数返还;表现突出,达到优秀等级的给予奖励。未能实现目标或考核不合格的,没收安全风险保证金;给公司声誉造成影响的,给予1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并取消合格供方资格。

  第七条各项目部要切实加强对分包工程的过程控制,严禁再次转分包,必须将分包方纳入到公司“三合一”管理体系之中,明确专人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检查、安全考核等基础性管理工作。对分包方的人员、设备要进行查验,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起重吊装作业、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高处作业、拆除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必须制定专项方案。项目部要督促检查分包方,落实专项方案中的各项措施,同时分包方必须有安全管理人员在现场监控,确保安全作业。

  第八条分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项目部安技人员的管理。项目部在支付分包工程款以及退还安全风险保证金时,必须有项目部安技员的签字认可。同时安技员不得故意刁难,否则分包方可向项目部或公司工程部投诉,公司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第九条分包方发生伤亡事故,必须按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保护好事故现场。项目经理在接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助处理,同时向公司报告。

  第十条本办法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分包管理制度11

  1.目的

  选择合格的工程分包方(简称分包方),控制分包方的施工质量、进度、工期等,从而确保工程项目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对分包方的选择、评定和控制。

  3.职责

  3.1? 计划财务部负责分包方的归口管理。

  3.2 工程管理部、市场开发部参与分包方评定。

  3.3 工程管理部负责分包方的选择和对施工质量、施工进度的监控。

  4.控制要求

  4.1分包方的评定

  4.1.1计划财务部对有意建立协作关系的分包方,收集其资信背景资料,并将各项目情况登入“工程分包方审查登记表”。

  4.1.2计划财务部组织工程管理部、市场开发部,对各分包方企业资产、营业执照、技术实力、工程业绩及信用程度等进行评价。

  4.1.3计划财务部对评审合格的分包方登记入《工程合格分包方名录》。经总经理批准后,作为工程项目选择分包方的依据。

  4.2分包方的选择

  工程管理部根据工程项目性质、难度、工程量等情况在《工程合格分包方名录》内选择合格分包方,并报公司分管领导审定、批准。

  4.3分包方的管理

  4.3.1分包工程项目由计划财务部会同工程管理部与分包方签订合同。

  4.3.2工程分包合同正本由公司计划财务部存档,副本或复印件分发有关部门和公司领导。

  4.3.3分包工程纳入工程管理部的日常管理,分包方必须接受工程管理部的统一指挥、协调。

  4.3.4工程管理部根据工程分包合同、工艺文件和相关施工规范对分包方进行施工监督,发现质量问题或进度不符,应及时与分包方沟通,重大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公司领导报告。

  4.4分包方的考评

  4.4.1工程完工后,工程管理部按项目验收规范对分包工程进行验收。发现不符,开具“工程整改通知单”,并对其整改情况重新复验。

  4.4.2计划财务部会同工程管理部每年对分包方进行复评,复评内容包括:分包施工质量、交期履行、施工过程监督配合情况、服务及时性、信用程度等,并填写“工程分包方考评表”,对复评不合格的取消工程分包资格。

分包管理制度12

  1、绿色施工责任:签订《绿色施工管理协议》。实行“总包统一负责,分包单位各负其责”原则。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绿色施工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工程的绿色施工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绿色施工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环境污染事件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2、分包绿色施工管理人员:安全员同时负责绿色施工的管理。

  3、绿色施工方案报批制度: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单位绿色施工方案。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绿色施工措施,须报总包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绿色施工教育:分包单位工人入场接受安全教育时,同时接受绿色施工教育

  5、绿色施工检查:分包单位必须接受总包、上级部门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检查;分包单位专职绿色施工人员实施每日绿色施工巡查制度。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绿色施工检查整改消项制度,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

  6、旁站监督:分包单位的安全员、施工员以下工序旁站监督:涉及到水、气、光污染的作业、交叉作业以及总包方认为需要旁站的作业。

分包管理制度13

  1全面负责整个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与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2编制相关的安全方案,并负责各分包商的进场教育,安全交底工作。

  3负责组织各分包商与总承包方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

  4及时登记各分包商进场的各类施工机具,合理提供三级配电箱。

  5根据总平面布置图划分文明施工责任区,制定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6负责按月统计各分包商在现场用电情况,按环保贯标要求提出节能措施。

  7每周一次检查各分包商安全、消防和文明施工情况,召开安全管理会议。

  8严肃查处现场安全消防事故,整改安全隐患和文明施工脏乱差的现象。

  9及时传达各级安全会议精神,定期公布或通告各分包商现场的安全情况。

  10严肃查处各分包商在现场私接(架)电线和擅自动用非本单位机具行为。

  11定期组织各分包商对现场机械、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组织整改,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运行。

分包管理制度14

  一、专项施工管理措施

  (1) 组织管理措施

  1、经我司确定认(且由业主和监理单位审批核准)的,分包所报该项目组织机构图上,管理人员及数量不可随意变动,且必须常驻现场,提供固定的联系电话(手机24小时开机),不得兼任本项目之外的其它项目的职务。

  2、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依据施工合同常驻现场,履行项目组织管理职责,不经我总包批准不得更换,离开现场必须经我项目现场经理批准。

  3、现场管理必须设置专职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测量员、试验员,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生产及我项目要求。

  4、分包单位任何人无权更改施工方案和经我项目工程部批准的施工计划。如需变动必须事先征得我项目部批准。

  5、对于我项目安排的任何工作指令,无论结果如何必须在2小时之内回复,并补充至月、周、日计划中。

  6、施工现场物资进程布置必须,必须严格执行我司总体施工平面布置规定,且现阶段马上对室外工程进行施工,未经我司批准随意放置物资,我司将视为垃圾进行清场处理。

  7、总包方将成立专业幕墙分包施工管理小组,负责幕墙工程的整体正常运转工作和协调组织工作。

  (2) 工期进度管理措施

  1、施工计划除前期编制的总消项计划,所有各分项工作要全部量化,并在计划中详细列出各种材料、机具总量及目前加工情况、进场数量、下月(周)计划进场数量及劳动力组织实际情况等。每月(周)进行检查、考核并通报奖罚。

  2、每天下午17:00由总包项目经理,组织召开专业分包协调会,随时解决影响幕墙施工生产的当天问题。切实落实每天进度的追进和完成情况。因此会议范围小,针对性强、能够更好地了解现场实际情况,并在第一时间对问题给予,更好的处理解决方法。会议纪要由我总包负责记录和编写印发,当天的会议进行当天整理,在第二天签字下发。

  3、进度计划的实施措施

  通过计划工作逐级分解,最后通过下达到施工队、班组的施工任务书进行落实。进行施工进度计划执行的跟踪、统计分析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计划管理是工期管理的关键,我们将结合图纸等实际情况,进一步与业主及相关方勾通,优化施工进度计划,并严格计划管理。我们将安排专人负责进度计划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对工程进度进行总控制;各专业分包队伍也成立专门的进度计划控制机构,并安排专人协助项目经理部对该分包队伍的进度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管理和督促。

  二、物资采购保证措施

  1、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材料设备,则委托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单位进行检验,检验时应签订检验合同。物资设备部根据合同对特殊要求材料或设备的检验工作实施监督和控制。材料设备的检验方式在采购合同中要加以明确。

  2、对需进场复试的物资,项目物资部要组织项目施工、技术等人员参与验收,收集合格证等随货技术资料,组织报验,并做好《物资进场验证记录》。业主监理封样的物资,注意核对是否满足封样要求。根据分包合同约定需我方负责复试的,按“物资复试及报验”的规定组织取样复试,项目试验员负责复试结果同时通知到项目物资部及分包商材料员。

  3、对各分包单位主材供应情况进行过程控制,为确保总施工目标的实现,在签订进场协议时明确总包有权对其进度、质量问题进行处罚(且总包必须在所有进场物资设备验收单上签字业主才能付款),以确保各分包单位材料设备的进场满足现场需要。

  三、 吊篮、垂直物料提升机管理措施

  1、室外人货梯与外墙施工吊篮合理结合,合理安排提高使用效率,解决幕墙施工期间的垂直运输问题。为不影响各工序正常的穿插作业施工。提高垂直运输机械的运输效率,将采取分单位分时段使用制度,避免多单位排队拥堵电梯,造成用工浪费及效率降低,大宗材料尽量夜间运输。所有材料必须提前两天报总包生产经理安排夜间运输计划,确保材料不在现场积压,影响其他单位材料的到场及运输。

  2、我司将据幕墙分包方的需求,尽可能提供所有垂直运输器械,以满足工期目标和抢工得以实现.

  四、质量管理措施

  整个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四检制”,即:幕墙装饰分包单位班组、幕墙装饰分包单位项目部自检,总包单位、监理单位终检。质量预防与控制依据各项质量验收规范、行业标准与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指导施工。

  1、施工过程中,要做好质量控制,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质量检查员会及时与幕墙分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及质量检查员对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以书面的形式下发各专业分包单位,并抄送业主及监理各一份,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滞后的行为,我司将勒令强制其整改,并做经济处罚。

  2、坚持样板引路,各分项工程从事前准备,过程控制,事后评比各方面出发,严格施工程序,明确责任人及奖罚制度,确保施工质量。

  3、建立质量巡检制度,每周召开一次总包质量例会,一次专项质量检查例会,并现场检查,落实整改,每两周做一循环。

  4、质量控制控制方面,总包工程部、质量部进行全方位质量控制。分段监督: 在每个分项及重要工序、部位施工前,分包必须向总包报验施工方案,根据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等对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发现不合格或现场实际与资料不符,责令分包方限期整改,验收合格后,再向监理及业主报验。

  5、认真组织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学习我项目下发的施工图纸、施工方案、专项技术措施、细化节点图和相关施工验收规范,作到心中有数,并在施工中认真执行。

  6、我项目质量部在审核所报资料齐全有效,符合程序后,进行现场验收。我项目工程部及分包单位有关人员必须参加。质量部人员验收成优后统一报监理公司。

  7、对于幕墙质量通病(例:石材幕墙打胶等)及天气对质量的影响,将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和措施,以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五、安全文明管理措施

  1、生产管理制度

  (1)、总包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管理工作,每周项目经理部组织分包单位进行检查,参加安全检查人员:分包项目经理、分包安全员、分包专业工长、专业电工、专职机械管理员等。

  (2)、每次检查都要制定明确的安全检查表,认真进行考核、记分和评比,好的总结推广,给予奖励;

  差的严肃批评,给予必要的处罚。

  (3)、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要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精神。对查出的隐患要下隐患整改通知书,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尽快进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消项制度。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和重大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

  (4)、我司监督落实分包单位的班前安全教育:由分包单位的班组长进行,并做好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其班、组长存档备查,及时反馈到项目工程部,由工程部转交安全部。

  2、夜间施工管理:

  未响应工期要求,现阶段正处于加班加点抢工阶段,晚上使用吊篮等垂直运输工具,使用前必须配置强光照明和安全保障措施,我总包方将根据现场施工需要,安排专职安全员予以监督巡视。确保施工操作人员的人身生命财产安全。

  3、消防安全管理

  (1)、项目保卫组、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

  (2)、各分包单位消防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3)、各分包单位现场应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

  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点、定人、定措施限期整改。

  (4)、各施工单位现场布置应设有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器材,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5)、各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仓库区、材料堆场等区域。各区域之间要留有防火间距。

  4、文明施工管理

  要求各施工单位进场时与项目部签订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如出现违章情况严格按照承诺书进行罚款。

分包管理制度15

  1.目的

  在选择分包方时,应具备有满足工程质量要求的能力,还应符合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以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以保证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指标的实现。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经公司选择并签定分包合同的劳务分包方和工程分包方管理。

  3.相关文件和术语

  gb/t24001-20xx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28001-20xx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gb/t19001-20xx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劳务分包方是指承揽包工不包料的工程施工分包企业。

  工程分包方是指向承包方承揽建设工程施工的专业分包企业。

  4.职责

  4.1责任部门

  本制度的主责部门是经营经营预算部,其职责为:

  4.1.1负责程序文件的编制及分包方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资格的审查,选择符合要求的劳务分包方;

  4.1.2负责录用分包方的审批;

  4.1.3负责建立分包方信息档案。

  4.2相关部门

  4.2.1公司经营经营预算部

  负责建立工程分包方台帐;负责审定由项目经理部与工程分包方所签定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协议书或合同。

  4.2.2项目经理部

  参与分包方选择、评价,并与分包方签定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协议书。负责对分包方在施工过程中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情况的监督管理,及时将分包方情况反馈到经营经营预算部、工程部等有关部门。

  5.工作程序

  5.1需要选择分包方时,公司经营经营预算部召集工程部、办公室、项目经理等参加招标。

  5.2经营经营预算部审查分包方是否取得iso19001、iso14001认证,是否通过了职业健康安全认证,企业安全资质证是否在有效期内,以往质量、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业绩、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优先选择已通过iso19001、iso14001和职业健康安全认证的分包方。

  5.3如外地工程路途遥远或经营经营预算部因其他情况无法参加时,由项目经理对分包方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资格进行审查,并将初审合格的分包方名单和有关资料报公司经营经营预算部审批。

  5.4审核合格的分包方要在项目进行试施工,项目经理部对其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确保符合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5.5分包方经验证合格后,由经营经营预算部与其签订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协议书,协议书由项目经理、分包方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协议中必须明确双方的质量责任、安全责任及环境责任,并且由项目部将公司的有关要求通报给分包方.

  5.6公司经营经营预算部将合格分包方的名单整理下发,被评价为合格分包方的其它项目经理部录用时不必重新评价,只将相关资料报公司经营经营预算部备案

  5.6分包方要提供施工人员的花名册交工程部备案。

  5.7签订协议后,分包方要在正式施工中认真履行,接受项目经理部各级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5.8当分包工程完工后,公司生产经理要组织经营经营预算部、工程部、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协议书履行情况进行评审,经营经营预算部保存评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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