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管理制度

时间:2022-12-19 15:31:10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下班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下班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下班管理制度

下班管理制度1

  (一)本公司员工上下班,悉依本细则行之。

  (二)本公司员工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到退。

  (三)上班时间3分钟后15分钟内为迟到,十五分钟后列为旷职(工),早退者一律作旷职半日论,不得补请事假,病假抵充,违者作旷职(工)半日论。

  (四)迟到早退按下列办理:

  1.迟到次数的计算,以当月为限。

  2.迟到折合的事假,均按事假规定办理。

  3.当月第一次迟到不计,第二次以事假2小时计,第三次加4小时计,以后每多一次即累加

  2小时计算。

  4.15分钟内早退者一律作旷职(工)半日论。

  (五)旷职(工)按下列规定办理:

  1.旷职(工)不发当日薪资。

  2.连续旷职(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6天,均予开除。

  (六)上下班因公外出经过门房,如警卫人员有所询问或检查,应即接受,不得拒绝,违者议 处。

  (七)上下班打卡及进出行动,均应严守秩序,原则如下:

  1.无论何种班次,上班者均应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前先吃饭后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吃

  饭或办理私事。

  2.下班者应先打卡后外出。

  3.下班铃声响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铃,即行等候打卡,如有故违,查实后即按

  擅离职守处分,主管人员应负连带的责任。

  4.下班时除保修人员外其他人员在厂区内至各单位洽办公务,应一律于下班前回返本单位岗

  位上,再遵上条规定打卡外出。

  (八)上下班打卡均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否则除予旷职(工)半日论处,其代人打卡者,受同等处分。

  (九)工作时间内,不论日夜班,凡有睡觉和擅离工作岗位及其他聊天怠惰情形予以议处。

  (十)日夜轮班工作,应按时交班,接班,倘接班者届时未到,应报请主管处理不得擅自离去。

  (十一)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须时有请假单或公出证交门房或控制室,否则警卫或人事人员有权禁止外出(总公司人员,亦应将请假单,公出证交人事单位登记,否则按第九条办理,推销营业人员因公外出,不必填写公出证,但应向其主管报备)月底由各单位主管在式卡上签证。

  (十二)本细则由经理级会议研讨通过并呈总经理核定后施行,修订时亦同。

下班管理制度2

  1.0目的

  为了确保每一位员工上下班乘车的安全,避免出现安全事故,特制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和通勤车司机。

  3.0制度

  3.1汽车、摩托车是我们生活中最常用的交通工具,但车祸的危险也可能时时伴随着我们。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全世界每年因车祸丧生的人数约有70万,受伤人数1000万至1500万。也就是说,每50秒钟就有一个人死于车祸,每2秒钟有1人受伤或致残。因此,每一位员工必须注意交通安全。

  3.2公司通勤车管理

  3.2.1公司为了方便员工上下班乘车,专门租用了大巴车(通勤车)接送员工。办公室设专人管理通勤车。公司在租用通勤车时,须严把“三关”:即通勤车辆准入关,通勤车驾驶员聘用关,通勤车接送员工制度落实关。

  3.4.1通勤车司机每天出车前必须检查车辆的状况,尤其是刹车,有问题及时修理。

  3.2.2通勤车司机按照承运车辆的核定载客人数安排员工上车,并负责维持车内外的乘车秩序,不得超出该车核定载客人数。

  3.2.3当乘车人数超过核定载客人数时,应及时通知办公室管理人员,调整车辆数量。

  3.2.4通勤车司机在承运员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其他法律法规,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驾驶等,在遇到大雾、雨雪天气、道路毁坏等特殊情况,应减速行驶,以确保安全。

  3.2.5通勤车司机应在路途上对员工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对体弱生病员工给予照顾。对员工的违纪违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及时向公司反映。

  3.2.6办公室管理人员应认真做好通勤车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相应记录,作为以后奖罚和续聘的重要依据。

  3.2.7通勤车的管理细则参见《通勤车管理制度》。

  3.3乘车纪律

  3.3.1每位员工应按公司下发通勤车行车路线、停车站点和发车时间表进行乘车,不得在非定车点拦车强行上车,如果不按规定无理取闹的,将严肃处理,直至取消乘车资格。

  3.3.2员工在等候乘坐通勤车时,要在站台和指定地点等候车辆,不要站在车道(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候车。

  3.3.3上下车均应等车停稳以后,因为在车子还没停稳的时候,如果大家突然拦在车前,往往会使驾驶员措手不及,同时因为候车人的争抢,不巧被人挤倒或把他人挤倒,都可能引发事故,所以大家一定要记住,先下后上,不要争抢。

  3.3.4在车上不许大声喧哗、走动、吸烟、乱扔垃圾,不许吵架打架,更不允许以大欺小、抢位或欺负威胁、恐吓员工。员工在乘车时要文明礼貌、互相帮助、互相关心和照顾,发扬助人为乐的精神。

  3.3.5坐在座位上,也要精神集中,双手扶住前排座位上的椅背。通常车子猛烈冲击时,人体会向前倾,这样头和脸就有撞到前排座椅靠背的危险。如双手扶住前排座位的椅背,则可以大大减缓身体向前的冲击力,同时对头和脸部也可起到保护作用。

  3.3.5乘车时不要把头、手、胳膊伸出车窗外,以免被对面来车或路边树木等刮伤;也不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以免伤及他人。

  3.3.7车门开启后,不要急着跳下车,应先观察是否有自行车和摩托车驶近,要在没有车辆驶近的情况下下车,防止后面跟上的自行车或摩托车措手不及,发生意外。

  3.3.8下车后,不能急于从车前或车后横穿道路,应走离车前或车后20米以上,能看清路上左右来车后,选择适当时机再横穿马路。

  3.4监督检查

  3.4.1每位员工者对乘车全安都有监督的责任,发现有违规或不安全的事情,可以向办公室反映,由办公室调查处理。

  3.4.2办公室管理人员不定期随车监督检查乘车安全,发现违规或不安全的事情,进行处罚。

  3.4.3每辆车推选1名有一定管理能力的人员担任车长,维持乘车纪律和秩序,将接送时间、趟次、是否超载、漏载做好记录,并将情况反馈给办公室管理人员,每月对通勤车实行评比考核。

  3.5自驾车、摩托车安全管理

  3.5.1员工有自驾小车、骑摩托车上下班者,也要注意安全,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3.5.2驾驶员要认真学习与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务必做到安全驾驶、文明行车,出车时证件齐全有效,按要求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维修,保持车况良好。

  3.5.3自驾小车时一定要系好安全带,骑摩托车一定要带好头盔。

  3.5.4遇雨、雪、大雾天气,驾驶员必须集中精力,减速慢行,提高警惕。

  3.5.5停放时,注意锁好车门,防止车辆被毁、被盗。外出时,一定要停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上班后,车辆一律停放到规定的停车场,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交给无驾照或无驾驶经验人员驾驶。

  3.5.6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开赌气车、英雄车、麻痹车,超速行驶,疲劳驾违章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3.5.7一旦发生事故,驾驶员要及时向当地负责人及交警、保险等有关部门报告,不得擅自处理。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当即报警,同时向单位报告。严禁逃逸,如因逃逸造成责任加大,损失增多的,增加部分由驾驶员承担。

  3.5.8乘车人不得违章指挥,不得做影响驾驶的事情,同时在途中不得劝驾驶员喝酒,如遇驾驶员渴酒,应当即劝阻。

  3.6节假日安全乘车

  3.6.1节假日驾车外出时最好结伴同行,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人身安全,不轻信陌生人的言行,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不去安全设施没有保障的娱乐场所,注意言谈举止,以防发生纠纷,遇事不极端处理。

  3.6.2节日期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文明乘车,自觉遵守乘车秩序,不要只顾挤车抢座位而放松了警惕,成为扒窃下手的目标。上车后,最好往中间走,不要挤在门口,遇到连续被挤时要提高警惕,以防被窃。

  3.6.3选择出行交通工具时,要乘坐正规运营的车辆,不要乘坐“黑出租车”、“黑摩的”、“黑三轮”等非法运营的车辆。

  3.6.4自驾车出行期间,应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车辆,把车停放在有专人看管的停车场;停放在居民区无人看管的机动车要安装报警装置和机械防盗锁,不要在车内和后备箱中放置贵重物品。

  3.7乘车安全教育

  3.7.1树立“人人是交通安全教育者”的责任意识,发挥全员参与,各单位的管理人员利用早晚会,通过交通事故案例,给每位员工灌输安全意识。

  3.7.2办公室发挥广播、板报、宣传展板等宣传工具的作用,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组织员工观看交通安全教育影视、光碟。

  3.7.3定期请交警队同志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讲座。

  3.7.4办公室通过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开展员工安全防护、防交通事故等安全教育。

  3.8奖罚

  3.8.1骑摩托车不戴头盔者,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3.8.2不按指定地点乱停乱放摩托车者,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3.8.3通勤车的处罚条例参照《通勤车管理制度》执行。

  4.0相关文件

  4.1《通勤车管理制度》

  5.0记录

  5.1《通勤车监督检查记录》

下班管理制度3

  为了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防火,警钟长鸣!特要求各车间班组如下:

  1、各部门班组下班后必须关闭机械设备开关,断开电源盒总开关。

  2、各部门班组下班后必须拔掉插在电盒上的电风扇电插、手动打磨机电插、手电钻电插、裁剪机电插、吸尘器电插等。

  3、办公室人员下班后必须关闭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电源。

  4、每天下班后有保安员检查监督,如发现上述电源没关闭的按每次、每个电制给予处罚。初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处罚50元,第三次100元,以此类推。

  上述规定希望各部门主管、班组长积极带动各位员工认真做好此项工作,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确保工厂正常运作!

下班管理制度4

  一、员工应做到

  1、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知识,并有接受单位组织安全培训教育的义务。

  2、驾驶机动车上下班的,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机动车不得驶入厂区。

  3、驾驶摩托车上下班(进、出厂)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行驶,骑电动车上下班提倡戴安全帽。

  4、驾车人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要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汽车、摩托车、电动车。

  5、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超速行驶,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

  6、按规定停放车辆,驾驶员离开车辆时应对车辆采取制动措施,并确认停车安全,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7、因公出差人员或外派(驻外)人员,身处异地,更要加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避免意外交通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发生。

  8、上下班途中或因公外出期间受到机动车伤害后,除了应紧急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外,要保护好事发现场,并迅速拨打“122”电话报警。报警要讲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情况和造成的后果。

  9、因事故受伤就医时应向医务人员讲清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并保管好所有的就医证明材料。

  二、单位应做到

  1、利用各种宣传工具、信息平台,定期或不定期对员工进行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知识。

  2、单位的大门口显要位置应设立醒目的交通安全提示语或安全警示标志。

  3、安全保卫人员应经常性地对员工驾车进、出厂戴安全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有权责令其纠正、并处罚。要掌握驾驶汽车、摩托车、电动车上下班的职工情况。

  4、厂区内各类车辆应限低速行驶,并定点停放,停车棚(库)设置安全提示牌。

  5、鼓励职工乘座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有条件的单位应配备客车接送职工上下班。离厂区较远的三班制作业人员,单位应为其提供夜间休息场所。

  6、厂(矿)区内租赁、外包、外协的铲车、挖机等特种车辆必须证照齐全,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不符合要求的,有权责令其整改或责令其停止作业。

  7、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员工在市区因公外出时,必须到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条件许可时企业应为其派车。上班时间严禁擅自离厂,以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下班管理制度5

  为确保每一位员工上下班路途安全,避免出现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一、员工自驾汽车、摩托车安全管理

  1、 自驾汽车、摩托车上下班的员工,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驾驶资质,且车辆牌照、保险、车况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2、自驾车员工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安全行车,保持车况良好、车体清洁。

  3、遇到雨、雪、雾等特殊天气,要减速慢行,提高警惕。

  4、 上班后,按公司规定停放车辆,不得乱停乱放。

  5、自驾汽车要系好安全带,骑摩托车必须戴好头盔。

  6、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开赌气车、英雄车,严禁超速行驶。

  7、 一旦发生事故,驾驶员要及时报警,并向本单位行政人事处报告。

  8、无证驾驶或违反交通法规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公司一概不接受工伤认定。

  二、员工骑自行车、电动车的安全管理制度

  1、 认真学习安全交通法规,认真学习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格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行驶安全。

  2、 自行车、电动车状况要求:

  (1)刹车功能有效,便于操作。

  (2车尾红色反光器光亮。

  (3)脚踏黄色反光器光亮。

  (4)车链松紧适宜,车链虚位不得超过2cm。

  (5)车铃位置适合,使用有效,声音响亮,

  (6)轮胎花纹清晰,气压适合。

  (7) 车撑坚固、稳定。

  (8)链盒状况良好,无损坏。

  3、行驶要求

  (1) 行车前将车座调到适当高度,尽量穿颜色鲜明或浅色衣服;天黑后行驶应穿带有反光条纹的衣服。

  (2)任何有可能影响驾驶控制或会缠住车轮、车链的衣物均不应穿用。宽阔的裤脚、松散的鞋带等有可能缠夹车链,使骑车人摔倒。

  (3)行驶途中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未划分车道的道路应靠右行驶。

  (4)前方有站牌或其他车辆停放时,要注意减速避让。

  (5)横过公路时应停车观察,确认安全时方可通过。

  (6)骑车时不准接打电话,不准收发短息。

  (7) 遵守公司院内车辆行驶、停放规定。

  (8)骑电动车员工必须佩戴头盔。

  (9)大雨、大雾、下雪、6级以上风力等特别天气时,不准骑自行车、电动车上下班。

  (10)不准带人行驶。

  三、员工步行上下班的安全管理

  1、认真学习交通法规,认真学习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格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上下班路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前行。

  2、 行走时,要走人行道,没有分车道的应靠右行走。

  3、 横穿公路时应走斑马线,按交通信号指示行走。无斑马线的路段,应左右观察,在确认安全的前提下通过。

  4、 横过公路时不准接打电话,不准收发短信,不准嬉闹追逐。

  四、员工乘公共交通车辆上下班安全管理

  1、 认真学习安全交通法规,认真学习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格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步行时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前行。

  2、员工上下班必须乘坐有载客营运资质的车辆,不得乘坐无载客营运资质的车辆。乘坐无载客营运资质的车辆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公司不接受工伤认定

  3、 员工在等候停车时,要站在站台上或车道以外,不准站在车道上(包括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车道)候车。

  4、等候下车的员工一定抓好扶手,以保持身体平衡。车辆停稳后方可上下,先下后上。

  5、 行车中,要对紧急刹车有预防,避免摔倒、碰伤。

  6、 乘车时,不准把头、手、胳膊伸出窗外,以免意外受伤。不准向车外扔物品、垃圾。

  五、公司其他相关规定

  1、行政人事处对本公司使用汽车、摩托车、电瓶车上下班的员工进行登记建档,并发放通行证。无通行证的员工不得驾驶汽车、摩托车、电瓶车进入厂区。

  2、门卫要加强对摩托车、电瓶车驾驶人员的戴头盔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戴头盔的摩托车、电瓶车驾驶人员,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并对违规者每次罚款50元/次。

  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下班管理制度6

  为规范我矿考勤管理制度,确保职工上下班期间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工上下班,严格按煤矿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二、煤矿为职工提供必要的住宿、生活安排,对职工的居住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三、职工应按规定上下班时间准时上下班。

  四、职工在上下班期间内,必须加强自身安全意识,做好自我安全保护。

  五、职工上下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道路交通法》依规行驶,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六、职工离开煤矿所在地时,实行本人签退制度,应记明签退时间、到达目的地时间、行走路线和回矿时间等内容,离矿时不按规定签退,将以旷工论处,且发生的事故伤害一切均由本人负责。

  七、离矿签退后,从事的各项活动属个人行为,所发生的事故伤害等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负责。

  八、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职工因公外出时,必须到煤矿行政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并填写出差单。上班时间严禁擅自离矿,以避免意外事故发生,未按制度离矿的,一切后果自负。

  九、因公外派人员,身处异地,更要加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避免意外交通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发生。

  十、在上下班途中,因本人触犯了法律法规,造成的事故伤害或恶劣事件,由责任人自己负责。

  十一、在上下班途中,因本人负主要责任造成的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伤害事故,由责任人自己负责。

  十二、职工在上下班期间或上下班途中,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的,所发生的事故伤害后果,责任自负。

  十三、行走上下班的,在公路、岔道或车辆密集场所行走时,必须小心谨慎,严禁在机动车道行走,防止交通事故或意外伤害发生。

  十四、自有交通工具的,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超速行驶,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等违规驾驶,否则,发生事故伤害,后果自负。

  十五、驾车机动车上下班职工,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汽车、摩托车、电动车及其它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汽车、摩托车等车辆,否则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下班管理制度7

  一、自行打卡记录上下班时间,包括上班时间因公或因私离开厂的时间。

  二、上班时间一天内(不含一天)因公或因私离开厂的,要按层级报告(科员向部领导报告,副部长向正部长报告,正部长向厂级主管领导报告)。各部考勤员要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上注明离开时间和事由,并有层级领导的签名同意,厂级领导由考勤员签名确认

  三、上班时间超过一天(含一天)因公或因私离开厂,各部考勤员要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上注明天数和事由,科员和副部长要有部长的签名同意;正部长需经厂级主管领导副厂长签名同意;副厂长需经厂长批准,每底由办公室呈厂长签认。党政主要领导执行纺织集团公司《关于领导干部外出请假的有关规定》。

  四、若厂级领导外出无法报告,应向办公室考勤员请假备案。

  五、每月底各部考勤员提交考勤表若与办公室收取的《个人电脑打卡钟专用表》出现不相符状况时,则按照《考勤制度》处理。

  六、凡发现代人打卡者每次罚款100元,被代打卡者每次罚款100元。

  七、对忘记打卡或涂改打卡牌的管理人员,每次扣罚50元。

  八、各部考勤员每月底要认真核对本部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与打卡牌的状况,发现违反厂有关考勤机使用规定以及厂的考勤制度应如实记录在《考勤表》上,并经部长、主管厂级领导签名,才能交至办公室。如有意或无意将矛盾上交,不在本部门《考勤表》上记录的违纪状况,由办公室或其它部门发现的每次则以双倍扣罚当事人。

  九、打卡机真实记录员工出勤、外勤(或因私外出)时间,上至厂长、下至一般人员上、下班要打卡,回厂后外出(无论因公因私,也无论时间长短)也要打卡,否同,轻者作忘记打卡处理(本部门自报每次扣50元,抽查发现每次扣100元),重者视为早退或离岗。

  十、各级管理人员应以身作则遵守以上规定,各部领导有职责指导考勤员执行考勤制度,若考勤员徇私失责,则酌情另行处理。

下班管理制度8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厂上、下班和工作期间劳动纪律管理,杜绝班中脱岗、迟到、早退、无故旷工等现象的发生,使各个环节的管理更标准化、精细化,现制定上下班点名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每天上班提前15分钟点名,由三班工段长(或班组长)带队,统一在调度门口由调度值班长和各车间工段长(或班组长)共同整队点名,点名后列队离开进入车间。

  2、下班时列队到调度门口点名,由调度值班长和工段长(或班组长)共同整队点名,点名后列队离开出厂门。

  3、点名时间为上班前15分钟,15分钟后视为迟到,轮休或请假需提前一天办理轮休或请假手续,由车间主任签字(或厂长签字),点名时工段长(或班组长)应出示轮休或请假人员手续,否则按照《冶炼厂员工休假和请销假内部管理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4、上班时点名,下班不点名的视为班中脱岗,按旷工处理,若班中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由当班工段长(或班长)签字后,到调度经调度值班长签字后方可离开岗位。

  5、调度室应提前编制各车间三班点名表,月底由办公室根据调度考勤表对各车间考勤进行核对,如核实有误差,以调度考勤表为准,并追查相关人员的责任。各车间统计员应随时和调度核对考勤,保证考勤的真实性、有效性。

  6、各车间要严格执行本规定,若有不按规定执行的,调度值班长有权根据《冶炼厂现场、劳动纪律管理办法》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罚。

下班管理制度9

  为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人员行为,深入贯彻落实淇滨区委、区政府和局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正常上下班等有关办公秩序的文件精神,结合局开展的"庸、懒、散"专项治理这项活动,确保站工作纪律、作风建设等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对外树立起良好交通运输形象,根据站工作实际,本着以人为本和可操作性,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淇滨区委办公室淇滨办[20xx]4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

  1、总体要求

  站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机关)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

  2、考勤对象

  全站所有在职工作人员。

  3、考勤标准

  对全站工作人员按国家规定的劳动纪律进行考勤,上级或站领导将不定期检查全站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出勤情况。

  4、考勤办法

  (1)全站建立日考、月报、公示、年评的考勤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必需认真执行。如拒绝执行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规定报局进行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2)考勤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公正无私,增强责任心,严格考勤、认真统计、及时公布,不得徇私舞弊,隐瞒事实,如发现,按隐瞒对象的出勤情况一并同样处理。

  (3)由付站长、站长负责考勤或由站长指定人员考勤,对全站人员每天到岗工作情况进行记录备查。每天上班按国家规定上下班时间进行签到(退),确实另有工作按排不能在上班时间到站签到的,电话上必须向考勤人员报清工作安排情况,并说明具体去向,因事因病等原因请假的.,必须事前向考勤人员提供请假手续,特殊情况事前未告假的,事后必须补办有关手续,不办手续或未批准,按缺勤处理。

  (4)站全体工作人员请事假、病假不管时间长短必须书写请假条经站领导同意后经主管局长审批。

  (5)签到考勤结果由站负责人于每月末进行统计,报站领导审核且经分管领导审阅后以适当形式予以公布。

  5、考勤内容

  (1)考勤内容分为:出勤、病假、事假、公假、旷工、迟到、加班、早退、学习、公差、工伤11种。

  上班:按国家规定作息时间在单位根据站领导或上级领导安排执行公务、履行职责、办理各项业务,清洁站卫生视为上班。

  公差:因工作经局领导或局(所)办公室安排值勤、外出等公务,视为出勤。站领导应将人员外出工作去向告知考勤人员,以登记备查。

  学习:经局领导同意的电大、函授、技能技术培训和政治学习的,视为出勤。

  病假:因病凭县级(县级以上)医院出据的医疗诊断证明经局主要领导同意休息治疗的,视为病假。请病假应首先经站领导同意,由分管领导审批。

  事假:工作期间,私事原则上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经站领导同意且报分管领导同意批准后方可离开;事假以小时(分钟)请的,每月一累计请假小时的总数除以每天工作八小时得出的数值的整数为请假的天数(小数不计)。

  迟到:凡上班超过国家规定时间15分钟以上至30分钟内的,视为迟到。

  早退:离下班时间提前30分钟内离开岗位视为早退。旷工:未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在30分钟以上者或超过上班时间30分钟以上到岗的、离下班时间30分钟以上离岗的视为旷工。

  加班:因工作需要或上级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工作的,视为加班。如加班,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安排调休。

  以上分钟以上不含本数,分钟以内含本数。

  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条件被认定为工伤的在休息治疗期间视为出勤。

  (2)其他事项

  1、工作人员公休、婚假、丧假、产哺乳假、参加继续

  教育等不在本规定中所指的事假之列。2、参加函授、自考等业务进修,必须持有入学、函授通知书等证明经站领导同意后报主管领导批准,由站考勤人员备案,当学习和工作发生矛盾时,工作人员应妥善安排工作,保证业务工作正常开展。

  3、当正常上、下班时遇冰冻雨雪天气或偶然事故等合理原因时,影响正常上班迟到的,经向考勤人员说明情况且调查属实时,按事假对待。

  二、惩处办法

  1、迟到和早退一次的各扣现金10元;旷工一次扣50元,首先从本人日常补助中扣除,不够的扣发工资。

  2、关于病假、事假事项的惩处办法,按淇滨区委办公室淇滨办[20xx]48号文件规定执行(因大病需住院治疗的除外)。

  3、个人全年出勤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每月迟到3次以上或全年事假累计15天以上或旷工超过3天,当年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并取消当年考勤有关奖励;全年连续旷工15天或累计旷工30天予以辞退。

  4、全年病假1个月以上不足半年的不参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

  三、公休假

  职工依法享有公休假。办理程序:职工休假前十天提出

  申请,经站领导和主管领导同意且经局领导批准后即可休假。职工每年可申请公休假,若不申请,视为自动放弃;若因工作需要局领导不同意休假,事假抵扣公休假。

下班管理制度10

  各部门、车间、班组:

  公司最近接连发生两起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为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避免或减少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特对员工上下班交通安全管理做出以下管理规定,望各部门、车间、班组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

  1、公司所有员工要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他人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避免或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自觉学习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系好安全带,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超速行驶,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

  3、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上下班为了自身安全建议正确戴好头盔按既定回家路线行驶。

  4、驾车人上路行驶前,应当对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的安全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车辆制动装置的完好。自觉控制行车速度,要求:汽车行驶速度控制在每小时60公里以下,摩托车行驶速度控制在每小时40公里以下,电动车行驶速度控制在每小时20公里以下。

  5、驾车人上下班回家既定途中如果受到机动车或非机动车伤害后,应迅速拨打“110”电话报警求救,并及时电话报告公司负责人或公司安全员。

  6、所有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电动车,一律执行“靠右行驶”的原则,严禁逆向行驶。

  7、为了保障自身安全请勿搭乘无营运资质的车辆或摩托车上下班。

  8、上班时间严禁擅自离厂办理私事,以避免意外事故发生,如果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9、员工不遵守以上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10、如未能遵守交通规则,发生交通意外事故,造成他人受到伤害的,后果自负。

下班管理制度11

  物业员工手册:上下班打卡(签到)管理办法

  1.打卡(签到)有效时间设定规则

  ①、上班卡:上班前30分钟内;

  ②、下班卡:下班后30分钟内,但连续两次打卡(签到)之间“时间间隔范围”不应低于15分钟,否则视为未打卡(签到),作为旷工处理。

  2.打卡(签到)

  2.1所有人员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签到),不得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签到),违者双方均记大过处理,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

  2.2售楼员、保安员及维修部实行连班作业,仅须上班时与当天最后下班时打卡,即二次卡,其它人员一律打四次卡,即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

  2.3任何人员休假时须将卡交行政部于卡上注明休假字样,否则将影响考勤.

  2.4如个人确有上班但忘记打卡者,允许每月签卡二次,签卡须写《签卡申请单》(各部门主管处领取),经部门主管/行政主管/总经理批准后工卡交总经理或行政主管在卡上签字注明。其它任何人不得在卡上签字证明出勤,否则作缺勤处理,第一次签卡不作罚款,第二次签卡须扣罚款当事人10元罚款,由行政开具《员工处罚单》,超出2次签卡视为旷工,使用签到考勤的《签卡申请单》交“管理处经理”修正考勤。

  2.5忘记打卡限3天内申请补签,以行政收到有效的《签卡申请单》为准,超时不作补签。

  2.6出差期间无法打上班卡者事后填写《签卡申请单》,经签核后,交行政、人事部签卡,否则视为缺勤,因公外出补勤申请次数不受数量限制。

  2.7出差人员回公司后或因公(如维修)而超出有效打卡时间者,同样必须于实际下班时间打卡,否则视为缺勤,并于第二天到行政部说明情况由行政或人事修正考勤。

  3.应用表单

  3.1《签卡申请单》

下班管理制度12

  目的: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严肃上下班纪律:适用:本公司所有在职人员:

  第一条:本公司所有员工、管理人员上下班,悉依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所有员工、管理人员都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上下班。

  第三条:迟到、早退、旷职(工)按下列办法处理:

  (1)迟到

  上班迟到5-15分钟,予以5元/次的处罚;15分钟至30分钟内的,予以10元/次处罚;超过30分钟后的,以扣发当日薪资的处罚:

  (2)早退的一律予以扣发当日薪资的处罚:

  (3)旷职(工)的予以扣发三日薪资的处罚;连续旷职(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3天的,均以自动离职论处。

  第四条:上下班打卡及外出公差、私事,均应严守秩序,规定如下:

  (1)上下班同时打卡超过三人时,必须排队依次进行,如有争抢、插队等扰乱秩序的行为,经监督人员指出后,仍不改正的,视情形予以20-50元/次的处罚。

  (2)无论何种班次,上班者不得打了上班卡后私自外出或办理私事,如有违者,按早退论处。

  (3)下班者应先打卡后外出,如有违者,即按早退论处。

  (4)下班时间到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提前下班等候打卡,如有违者,即按早退论处,所属主管人员负连带的责任。

  (5)上下班打卡均由本人亲自操作,严禁代人或托人打卡,如有违者,责任双方均按旷职(工)半日论处。

  (6)没有上班、加班而打虚假卡的,按旷职(工)一日论处。

  (7)遇停电或卡机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时,应在两天内交由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交人事部,过时不予受理,如违规签卡,责任双方均按旷职(工)半日论处。

  (8)漏打补签每月不得超过三次,每超过一次按上班迟到15分钟内论处;漏打未签的,每次按上班迟到30分钟内论处。如因公事外出末打卡的需填写补卡申请条。

  (9)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或提前下班的,须持有效请假单或外出放行条,保安方可放行。如有违者,按早退或旷职(工)论处。

  (10)个人请事(病)假需提前申请,由部门主管和人事部审批后方算生效,非特殊情况下所有事后请假一律作旷工论处。

  第五条:本制度条款如有与目前制度相抵触的,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六条:本制度由各部门负责人与相关人员配合行政人事部监督落实执行。

  第七条:人事行政管理部门对本制度享有最终解释权。

  第八条:呈总经理核准后生效。

下班管理制度13

  一、目的:为合理考勤,规范员工上、下班打卡次序,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三、内容、;

  1、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若替人打卡,一经查出,打卡者及被打卡者均给予50元罚款处分。

  2、上下班打卡及进出次序,规定如下:

  1、上班者均应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前打卡,不得在上班打卡后出外办理私事。

  2、下班者应先打卡后外出。

  3、下班时间到,方可停止工作,不得未到下班时间,即行等候打卡,如有故意违反者,查实后按擅自离岗论处,主管人员应负连带责任。

  3、制作部员工正常上班时,每天打卡应为四次,即上午上班、下班,下午上班、下班;加班时一天应打卡六次,即正常上班四次,加班两次,少打卡者以旷工论处(特殊原因除外,如请假或出差时)。

  4、本公司员工因私事早退或出差需要离开公司,且当天不再返回公司者,应打卡后才能离开公司。

  5、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者,须持有请假条或出门条交前台,否则前台或人事人员有权禁止外出,业务人员外出不必填写出门条。

  6、上下班或因公外出者,如前台人员有所询问或检查,应立即接受,不得拒绝,违者议处。

  7、上下班中因事外出者,其出入均不必打卡,但须向主管领导或指定人员提交外出申请单,经核准后转交前台。

  8、上下班忘记打卡者,请直属主管领导证明上班时间,并签名后,交行政人事部。

  9、出差人员出差返回后须正直填写《出差单》有部门主管签名后交行政人事部。

  10、本公司上下班时间,由前台看守打卡情况。

下班管理制度14

  为了进一步加强职工上下班期间的安全管理,避免和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切实保护职工的人身健康不受伤害,特制定本办法。

  1、职工上下班期间必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以保障安全,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为基本准则。

  2、在上下班途中,职工必须严格按《道路交通法》遵守交通规则,依规行驶,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3、职工离开煤矿必须进行签退,签退时应写明签退时间、到达目的地时间、行走路线和回矿时间等内容,离矿时不按规定签退,将以旷工论处。签退后,从事的各项活动属个人行为,所发生的事故伤害等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负责。

  4、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时间内或上下班规定时间途中所发生的事故伤害,煤矿将予以负责,否则,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将由本人自己负责。

  5、行管辅助人员实行每日两签到制度,早上8:30,下午14:30之前进行签到,并按《考勤管理制度》和班次所规定时间上下班,离矿时必须进行签退,否则,所发生的一切事故伤害,责任自负。

  6、其他职工主要以当日班次为上下班时间,离开煤矿时必须进行签退,否则,所发生的一切事故伤害,责任自负。

  7、因公出差人员或外派人员,须填写出差申请单,同时要加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避免意外交通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无书面手续出差,所发生的责任,后果自负。

  8、参加煤矿、集团公司及其他组织的各类活动时,必须经矿领导同意并确认参加人数,如在正常时间范围内有变动时,须报矿长审批同意。否则,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下班管理制度15

  物业公司上下班打卡(签到)管理办法

  1.打卡(签到)有效时间设定规则

  ①、上班卡:上班前30分钟内;

  ②、下班卡:下班后30分钟内,但连续两次打卡(签到)之间'时间间隔范围'不应低于15分钟,否则视为未打卡(签到),作为旷工处理。

  2.打卡(签到)

  2.1 所有人员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签到),不得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签

  到),违者双方均记大过处理,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

  2.2 售楼员、保安员及维修部实行连班作业,仅须上班时与当天最后下班时打卡,即二次卡,其它人员一律打四次卡,即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

  2.3 任何人员休假时须将卡交行政部于卡上注明休假字样,否则将影响考勤.

  2.4 如个人确有上班但忘记打卡者,允许每月签卡二次,签卡须写《签卡申请单》(各部门主管处领取),经部门主管/行政主管/总经理批准后工卡交总经理或行政主管在卡上签字注明。其它任何人不得在卡上签字证明出勤,否则作缺勤处理,第一次签卡不作罚款,第二次签卡须扣罚款当事人10元罚款,由行政开具《员工处罚单》,超出2次签卡视为旷工,

  使用签到考勤的《签卡申请单》交'管理处经理'修正考勤。

  2.5 忘记打卡限3天内申请补签,以行政收到有效的《签卡申请单》为准,

  超时不作补签。

  2.6 出差期间无法打上班卡者事后填写《签卡申请单》,经签核后,交行政、人事部签卡,否则视为缺勤,因公外出补勤申请次数不受数量限制。

  2.7 出差人员回公司后或因公(如维修)而超出有效打卡时间者,同样必须于实际下班时间打卡,否则视为缺勤,并于第二天到行政部说明情况由行政或人事修正考勤。

  3.应用表单

  3.1《签卡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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