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2-12-03 19:22:37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的管理制度(15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的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学校的管理制度(15篇)

学校的管理制度1

  1、备品的购买要坚持计划性、实用性的原则;坚持用多少买多少,尽量不押库存的原则;坚持物美价廉的原则。

  2、备品的购买由办公室先提计划,然后由校长审批,办公室有关人员负责购买。

  3、备品的使用,坚持一次性发放和特殊需要特殊批准的原则。一次性发放:每学期期初根据办公需要一次发齐所需办公用品。特殊需要:因专项工作或活动临时急需的备品由所需部办或个人向办公室提出计划,再由办公室主任审批。

  4、专项备品的购买,由所需部办向办公室提出计划,校长审批后,由办公室和专业技术人员一同购买,并及时记入固定资产帐。

  5、学校固定资产按上级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凡属固定资产必须如实登记入帐,使用部办也要登记入帐,以便年终盘点。

  6、所有备品的购入和使用都要立帐(学校、部办),入库出库详细登记,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实相符。

  7、每年至少要对备品进行两次盘点,对自然淘汰或需要淘汰的固定资产,经领导批准后到国有资产管理局办理有关手续可冲帐,对新增固定资产要履行手续及时入帐。

  8、按期维修破损的备品,延长备品的使用寿命,发挥其最大效益。

学校的管理制度2

  (一)校长职责

  校长是学校行政领导人,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内负责全面管理学校的工作,对外代表学校与社会建立联系,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教育的氛围。其主要职责是: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按教育规律办学。领导全体教师为国家建设培养合格人才做奠基性的工作,为一个学生个人的早期成长打基础。主持制定学校工作计划,抓好实施、检测、总结工作,不断提高办学效益

  2、复杂传达执行上级的工作部署和决议,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3、负责召集校会和主持学校的行政会议,组织教师的政治与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管理学校的人事工作(包括教师的聘用、工作安排、年度考核和评价)。建立教师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教师的岗位职责,使人人尽职尽责。

  4、负责学校德育工作,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方针。主持制定德育工作计划,建立德育工作骨干队伍。坚持不懈地加强学生思想品德和良好行为习惯的教育,热情关心全体学生的健康成长,对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负责。

  5、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各门课程。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搞好教学常规管理。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指导教师进行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6、领导和组织体育、卫生、美育、劳技教育工作以及第二课堂活动,确保学校体育、卫生、美育、劳技教育及第二课堂活动生动活泼,富有成效地开展。

  7、对学校的公有财产不受侵犯负领导责任。要严格管理好校舍、设备和设施,搞好行政管理和后勤工作。

  8、坚持勤俭办学,努力筹集办学资金。在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内管好用好办学金费。关心教师生活,逐步改善办学条件和师生福利。

  9、支持和指导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工、青、妇及少先队等组织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10、每周按课时认真备课、上课,参加听课、评课。

  (二)教导主任职责

  教导主任是校长在学校教育教学方面的主要助手,其主要任务是协助校长具体领导全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及负责管理教学行政工作,具体职责是:

  1、协助校长抓好全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制订学校教学工作的中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每学期结束时,写出教学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的总结分析报告。

  2、负责学校教学的日常工作,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素质教育,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3、负责教学教研工作,制定教学科研工作规划,大力开展教学研究,认真搞好科研强校工作。

  4、抓好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1)认真抓好教师的继续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师岗位培训,全面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

  (2)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学历提高教育,提高教师的整体学历层次;

  (3)搞好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积极引导教师既教书又育人。

  5、定期召开教学工作会,研究教学工作,分析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6、组织对教学成果的评价。

  7、审批学校内部的学科性竞赛活动。

  8、组织制定奖教奖学方案,审查对教师、学生的奖励名单。

  9、领导学校招生工作和学籍学理工作,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对学籍管理的规定,加强对学籍的管理,批准学生正常的转出、转入及一年级新生招生。

  10、做好体育、卫生工作的学理。

  (三)少先队辅导员职责

  1、每学期初,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结合少先队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制定少先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期末认真做好工作总结。

  2、经常了解队员的思想、学习、健康和生活等情况,关心他们的健康成长,经常组织开展多咱形式的系列教育活动,引导队中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并能自觉遵守礼仪规范。

  3、及时传达和贯彻少先队工作的指示文件,指导中队辅导员交流工作经验,做好中队员务建设和开展活动评估工作。

  4、指导帮助少先队大队委员会开展工作,充分调动队干部工作积极性,激发创造性,培养组织管理能力。

  5、坚持寓思想教育于少先队活动之中,开展丰富多彩的少先队系列活动。

  6、加强少先队的组织建设和阵地建设,充分发挥队室、板报、小广播的教育功能,切实做好环境育人工作。

  7、经常进行队知识教育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辅导。

  8、注重开展特色活动,不断扩大少先队的知名度。

  (四)科组长职责

  科组长在教导处直接领导下,负责本学科教学研究工作,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是教研组长和本学科教师根本任务。

  其主要职责是:

  1、执行学校的政治学习计划,组织本科组教师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政治觉悟。

  2、组织教师学习研究本科教学大纲、教材、教法和教学手段。明确教学目的、任务和特点。编制教学进度计划,保证完成教学任务,不断提高本学科的教学质量。

  3、组织本科教师结合自己的教学过程,钻研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教育规律和教学基本原则,端正教学思想,抓好备课、上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课外和个别辅导等教学环节。积极开展教研活动,总结交流教学经验;重视和发挥教学骨干的作用,帮助本学科教师不断提高教学业务和文化知识文化。

  4、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本科的课外活动(包括青少年科技活动和课外阅读和写作,参加各种级别的竞赛活动)。

  5、组织本学科教师结合教学实践,订出教研专题,定期做好检查、督促、总结工作。

  6、进行教学检查,定期如开学生科代表会,了解情况听取建议,组织教师核定本学科的中段考、期考试题以及单元过关的基本练习题,搞好质量分析,及时查缺补漏。

  7、开展教改实践,改进教学方法、改革教学手段,检查教学使用情况。搜集教学参考资料,建立本科教学档案。

  8、科组每学期应有工作计划和总结,严格制订政治业务学习、集体备谭、教学研究、听课、课外活动指导等制度。听课每学期不少于20节。

  (五)班主任职责

  班主任是教学班的组织者、管理者和教育者,对班级工作全面负责。

  1、班主任在学校行政领导下,要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要求,开展班级工作,培养良好的班集体。

  2、班主任是班级实施《德育大纲》的直接组织者和领导者,要按照《德育大纲》和学校的统一要求,组织班级各类活动。有计划、有步骤、有准备地进行班队会课,深入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劳动、健康、兴趣和爱好以及家庭情况,做好知名知情。深入细致地做好个别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品德行为教育。负责培养班队干部,充分发挥先进学生的带头作用,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及时处理好班级中偶发事件,针对班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3、负责对本班学生进行学习目的、学习态度以及学习方法的教育和指导,培养良好的班风和学风。经常教育和督导学生装勤奋守纪,团结向上,努力完成各科学习任务。

  4、负责搞好班级的常规教育和管理。按照《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本校校风、学风要求、常规纪律制度等,管理好教室里各种设施和财产,搞好清洁卫生,不断提高学生自治自理的能力。每天放学前,负责下班检查课室、门、窗、关电,对教育的财产安全负责。

  5、经常主动与科任教师联系,听取他们对本班学生的反映,了解各科教学情况,共同研究班级的教育教学工作,向学生提出统一的教学要求,同时反映学生对科任教师的要求和意见,采取共同措施,搞好班级教育教学工作。

  6、经常自觉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及时向家长汇报学生的学习和表现情况,争取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配合,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7、关心学生身体素质和身心健康发展,教育督促学生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兴趣小组活动和各类体育活动,做好广播操和眼保健操,配合学校搞好体格检查,提高班级学生的体育达标率、优秀率;注意防治近视眼及其他疾病的教育和卫生指导,要注意对学生进行劳动观点和劳动技术教育,督促学生做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和活动。

  8、做好每学期的计划和总结工作,按时交教导处,做好本班学生思想品德评定和有关奖惩工作,做好班主任工作记录,随时准备校长和教导主任调阅检查,协助教导主任管理好学生学籍,做好期末学生手册的登记发放工作。

  9、负责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防火、防水、防电、防交通事故、防盗、反吸毒贩毒,反赌博,做到防患于未然。

  (六)会计职责

  1、负责管理学校财经财务,遵照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学校财务预算,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标准。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各项经费使用、执行情况。

  2、遵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定期记好账、算好帐、报好帐,并及时与出纳对好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学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

  3、协助做好每月教职工工资、福利及各种津贴发放工作,做好班会费、学杂费的收交、发放工作。

  4、妥善保管好学校的会计凭证帐薄、报表等档案材料。

  (七)值日教师职责

  1、值日教师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认真负责的精神做好当在的值日工作。

  2、值日教师安排好值日生的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楚。

  3、值日教师要组织值日学生维持好当天学校的纪律,做好当天的安全教育工作,特别要护送好学生放学时过马路,严防事故发生

  4、值日教师要检查学校当天的卫生情况,填写当天的校务考勤簿,做好当天的值日工作记录,主动向学校反映问题。

  5、值日教师必要提前到校(早上7:00,中午12:30,值日教师需要保证每位学生在早上7:50前到校,下午1:40前到校后方可锁好校门),放学时看守学生安全过马路后才能离校。离校时要锁好学校的校门。

  6、值日教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应事先向有关领导请假,以便做好安排。

  7、凡违反规定,没有做好值日工作者,要视情况扣除当月的考勤资金。

  (八)门卫职责

  一、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对非本校师生严格实行会客登记,并及时与被访人联系。上课期间家长原则上不能进校。外来车辆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进入校园。

  二、工作要热情,耐心,有礼尽责。

  三、保护学校财产。任何财产出门须加盘查。任何公物出门,必须与总务处出门条(出门条要妥善保存,以备查对)。

  四、每天早上7:30,下午1:30开校门,上午11:20及下午4:20进行清校,清校时应检查各班级,办公室的门窗,风扇和灯关闭情况,做好记录,并关好校门。

  五、维护学校大门周围的卫生,做到传达室内整洁,不得乱堆杂物。

  六、做好节约用电和用水工作。

  七、准时交接班,值班时间不准会客。当班者不得擅自离开岗位,玩忽职守造成事故者,经济制裁的同时给予行政处分。

  八、完成学校临时分配的有关工作。

学校的管理制度3

  为认真贯彻上级物资采购有关文件的精神,使学校物资采购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结合我校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资采购工作坚持五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及群众监督的原则。

  3、坚持节约实用的原则。

  4、坚持量入为出、计划预算、统筹安排的原则。

  5、坚持申报、审批、入库登记的规范化原则。

  二、物资采购工作程序:

  1、由需要购买人提出申请,填写《物资采购申请清单》应写清项目、数量、单价、大约金额、使用单位、用途和申购人签名等。

  2、申购清单由申购人送所属各处室,由各处室主任根据需要认真审核后送总务处审批。

  3、申购物资金额在100元以下由总务处主任审批,100元-200元送分管后勤的领导审批,200元以上送校长审批。1万元以上的大宗物资采购上报教育局并采用招投标方式。

  4、采购人员根据完整的审批手续签字后的申购清单进行采购。

  5、教学实验用品、各处室办公用品、生活用品由相关人员提前三天填好申请清单,并送有关领导批准,如因迟报导致来不及采购,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及造成生活不便由申购人负责。

  6、专项大宗物品的采购或工程造价项目要列入财务预算并上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由政府采购部门采购办理。

  三、物资采购注意事项:

  1、物资采购工作由学校分管后勤的领导把关,总务处负责落实。

  2、采购人员及保管人员应严格把好质量关、验收关。

  3、200元以下的物资由采购人员在市场供应货比三家的前提下,根据质优价廉的原则直接购买;200元-1000元由需方派人与采购人员进行采购1000元以上须由总务主任或副主任、需方派人和采购人员三人以上进行采购;1000元以上须学校校级领导参与采购。

学校的管理制度4

  校舍检查的范围为学校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道路,围墙,食堂,配电房,库房,车棚等各项建筑设施。

  1、校舍检查的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

  学校应成立由分管校长任组长的学校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为校舍安全检查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对校舍安全检查的具体工作。

  2、校舍安全检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要做到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

  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在正常情况下,学校应每学期对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对一些年久失修的旧房要进行重点细致的检查;在风、汛、雨季要进行突击性的检查。校舍安全检查应邀请当地城建部门有经验的工程

  技术人员参与;每次安全检查均应做好书面文字记录,作为校舍档案保存备查。对发现结构损坏,蛀虫,腐烂或其它重大险情的应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及时研究落实维修措施;对经技术鉴定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采取断然措施,消除祸患。凡发现校舍重大险情的均应及时上报。

  3、除特殊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外,一般的校舍维修应安排在暑假或寒假进行。校舍维修应按实际情况分为小修,中修或大修。重大维修计划应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学校的管理制度5

  一、各部门负责人是日常水电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所在部门有违反本制度行为的,负责人应承担相关的经济责任。

  二、各部门需要新增或更换水电设备,须向后勤中心书面申请,由后勤中心报处领导批准后,方可更换或新增。

  三、干部、职工要爱护水电设备,养成节约用水用电的良好习惯,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的现象。

  四、各部门发现水电故障应及时向后勤中心报修,由后勤中心安排专业人员维修。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对水电管线进行维修改造。

  五、严禁乱拉乱接水管和电线。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处水电,必须经后勤中心领导批准,并按规定交纳水电费用。

  六、严禁使用电炉和自备大功率电器设备,违者处以100元罚款。

  七、因使用不当、违规操作、乱拉乱接水电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全部经济损失,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用水后没有关闭水阀或无人在岗时未关闭电灯、电器,造成水电浪费的,每发现一次,扣除当事人或部门负责人当月工资20元。

  八、水电管理部门应尽职尽责,保障各部门水电正常供应,因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善,造成断水断电,影响日常工作的,应追究水电管理责任人的经济责任。

  九、后勤中心是水电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校水电设备的安装、维护、费用收取、结算、日常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学校的管理制度6

  学校食堂使用的餐具、容器、用具不仅用量大、周转快,而且与进餐者直接相关,如果餐具及容器、用具不洁,被病原微生物污染,通过就餐环节,病菌或病毒就会进入体内,造成肠道传染病或食物中毒事故、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与流行。为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特制定本餐具消毒和管理制度。

  一、餐具洗消程序

  公用餐具在使用前应当遵守国家制订的操作规范及卫生要求,严格按照洗消程序进行消毒:第一步是用热水洗去食物残渣(水温以50~60℃为宜);第二步是温水加食物清洗剂清洗,去除残留油脂等(水温以30℃左右为宜);第三步是冲洗,即用清洁卫生的清水冲洗掉餐具上的残留物;第四步是消毒,采用物理法杀灭餐具上的残留病原微生物(如病菌、病毒等);第五步是保洁,即将洗净消毒后的餐具、容器、用具移入保洁设施内备用,以防止再污染。

  二、用具洗消程序

  食品加工用抹布、毛巾:首先用加入食品用洗涤剂的热水搓洗干净,在煮沸消毒30分钟,晒干后保洁存放备用。

  刀具:加工完毕后清洗至光亮整洁,竖立保洁存放。

  菜墩、砧板:加工完毕后清除表面的油污、杂物,用沸水浸泡5分钟以上,竖立晾放,保持清洁。

  案板:先除去表面的油污、杂物,再用干净的抹布抹洗干净。案板反面要经常擦洗。

  盆、筐、其它用具:加工完毕后擦洗干净,竖立或反放,保持干净。

  三、餐具洗涤消毒人员应掌握的常用消毒方法

  餐具如何进行消毒呢目前国内外餐具消毒方法一般有两类:一类是物理消毒法,即利用热力灭杀原微生物常用的有煮沸、蒸汽、红外线等;另一类是化学消毒法,就是利用化学消毒剂灭杀灭病原微生物。但后一类有一定副作用,对人体有不同程度的.危害,所以国家对用于餐具的化学消毒剂实行严格管制,必须经省以上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审查批准方能生产、使用。目前,经国家批准常用于餐具的消毒毒剂有灭菌片、te-101片、84肝炎消毒液等。其中,灭菌片有含氯量高、稳定易保存,入水后易崩解等优点,成为餐具消毒的首选毒剂。以上两类中,以物理消毒法最理想。

  几种常用餐具消毒方法的主要卫生要求:

  (1)煮沸消毒法。消毒锅应呈桶状、锅底稍平,水量适度,以竹篮盛装餐具,当水沸时,将餐具放入其中,待水再沸时,取出备用,就是沸进沸出。

  (2)蒸汽消毒法。这是较常用的方法之一,其法多种多样,有简易蒸汽消毒法、锅炉蒸汽法、电热蒸汽消毒法等,一般要求消毒温度在80℃上,保持30分钟即可。

  (3)灭菌片或te-101片消毒法。按每片药物兑自来水0.5公斤的比例配制消毒液,然后将洗净的碗盘等餐具放入消毒液内,浸泡3-5分钟。

  (4)84肝炎消毒剂消毒法。用自来水配制成1%84肝炎消毒液(即每公斤自来水加入84肝炎消毒剂10毫升),将洗净的餐具放入消毒液中浸泡3-5分钟,取出备用,配制均用自来水,不得用热水。

  四、加强餐具洗涤消毒工作的管理

  食堂指定人员负责餐具容器、用具洗涤消毒工作的日常管理,做到消毒经常化。并可通过以下检查方法检查其工作质量:1)感官检查。首先检查洗涤人员是否按洗涤程序操作,有无弄虚作假,省略消毒程序;2)检查消毒设备是否正常,如消毒池是否漏水,有无消毒液,消毒柜的温度等;最后检查备用餐具的卫生质量,一般来讲,卫生质量较好的餐具应当是内外壁和底部无油腻,呈现本色。

学校的管理制度7

  一、学习方面

  1、按时完成各科作业,没有完成作业的每次每科扣2分,

  2、忘带作业的本人扣1分,两次以上不带家庭作业的按没完成作业处理。

  3、每次发下作业后,被评为A及A以上的每次加1分,被评为B以下的每次扣1分

  4、收作业的同学早读前收齐作业上交,不交作业扣1分。

  5、主动给他人抄作业者每次扣3分,抄作业者每次扣5分。

  二、纪律

  (一)课堂纪律

  1、铃响后立即进入教室,迟到者扣2分,旷课者扣10分。

  2、上课前1分钟必须坐在本人位置,安静下来,仍有谈笑者扣2分,打闹着扣3分。

  3、每节课教师评出一个表现最好的小组,每人加1分。

  4、上课没有布置完本组展示任务的组,组长扣3分,组内成员每人2分;若有其它组能够完成的,该组每人加5分。

  5、上课睡觉者,提醒后能够继续听讲扣1分;提醒后,仍继续睡,扣5分。

  6、上课吃零食者,扣3分。

  7、上课扰乱课堂纪律者,轻者扣5分,重者扣10分。

  8、上课没有带本节课所学的导学案、课本及相关资料物品者,扣5分。

  9、上课与老师争吵者,出口伤人者,扣10分。

  10、上课没有经任课老师允许乱走者,扣5分;出教室者扣10分。

  (二)课间纪律

  1、7:30必须到校,迟到扣1分(特殊事情除外),到教室后(除打扫卫生的同学外)3分钟内没有读书者扣1分。

  2、在教室、走廊、楼梯嬉戏、打闹、大声喧哗每次扣2分;午间休息,注意控制音量,声音较大、随处走动每次扣1分。

  3、给班里扣分的,本人扣10分并且不能评为“三好学生”或“优秀团员”等。

  4、任何同学不准替他人请假,只有让家长向班主任请假,否则按无故旷课处理。无故旷课者,扣10分。

  (三)升旗集会

  1、凡迟到,不按规定位置站者,扣2分。

  2、没有按规定穿校服者扣2分。

  3、升旗过程中,站姿不标准,随意摆头、说话、打闹及做小动作者,扣5分。

  4、唱国歌声音不响亮,表情不庄重,不严肃者,扣3分。

  (四)两操

  1.课间操迟到者,扣2分;无故不上操者,扣5分。

  2.集合站队时随意说笑、打闹、不按规定位置站齐者,扣3分。

  3.跑操过程中,大声喧哗,故意打乱者,早退者,扣5分;做操不认真,扣3分。

  三、卫生

  1、保持自己坐位底干净,不乱扔垃圾,坐位底有垃圾的每次扣1分,乱扔垃圾者,扣2分。

  2、得到卫生流动红旗,卫生值周小组每人加2分;未得到卫生流动红旗,则小组每人扣2分。

  3、打扫卫生不认真,或逃跑者每次扣2分。

学校的管理制度8

  教师宿舍卫生管理在学校整体卫生管理中占有及其重要的位置,也是直接体现教师文明素养的一个方面,作为教师为人师表,首先就要自己做到,为此,我校特要求以下几点。

  1、各教师必须按照学校对宿舍的分配,不得私自随意调动。

  2、教师不得随意让自己的朋友等校外人员在校住宿,也不得带学生在校住宿。

  3、教师宿舍必须经常保持卫生干净、摆放整齐,门窗干净,宿舍周围(走廊卫生干净).

  4、教师宿舍必须注意节约水电,爱护好公共财物,坚决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5、教师将自己的衣服晾在走廊时,请及时将地板上的滴水托干,防止摔跤。

  6、教师住在学校要统一维护校舍的卫生以及舍校的财产安全。

  7、教师之间要和睦相处、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不得发生吵架。

  8、不得在走廊、阳台等处高空乱抛物,一经发现将取消本周评比资格。

  9、宿舍走廊、楼梯、其它空地,不准堆放杂物,必须保持通道畅通,有垃圾及时提放于一楼垃圾桶内。

  10、各楼层走廊卫生,由各层宿舍人员负责,保证门前无积水无垃圾。

  以上10点希望住宿在学校的教师能够严格遵守,共同创造一个和谐、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

  xx学校

  xx年3月

学校的管理制度9

  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本市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培训学校),按照国家、本市及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资格培训,是指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开展的、对劳动者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培训。职业资格培训分为五级,即职业资格五级(初级)、职业资格四级(中级)、职业资格三级(高级)、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职业技能培训是指为劳动者适应某一岗位需要开展的、以提高技能水平为主的职业性培训;新职业(工种)是指劳动保障部已正式颁布职业名称,但职业分类大典中未收录的职业。

  第四条 民办培训学校是职业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其教师和学生依法享有与国家举办的教育机构的教师和学生平等的法律地位。

  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按照“适应需求、适度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原则,对民办培训学校进行管理,将其纳入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的职业培训规划,采取措施予以扶持,鼓励民办培训学校依法发展、资源统筹、开放创新、办出特色。

  第二章 职责与审批权限

  第五条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负责:

  (一) 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以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市民办培训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办学标准,组织开展民办培训学校的评估和评优工作,负责民办培训学校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

  (二)按权限负责民办培训学校的审批工作;定期发布民办培训学校职业(工种)设置标准和民办培训学校开设职业资格培训的职业(工种)范围;组织专家对民办培训学校职业(工种)设置资格进行评审。

  (三)按照“行业优先、布局合理、择优认定、逐步推开”的原则审批新职业(工种);定期发布和更新开设新职业(工种)的范围;负责新职业(工种)培训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的开发。

  (四)定期发布开设职业技能培训的范围。

  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按权限负责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的审批工作。

  (二)负责审批为社会各类人群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

  (三)负责对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民办培训学校的教学、师资、培训、鉴定、学生管理、广告、收退费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第六条 设立民办培训学校按以下权限审批:

  (一)举办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初、中级)职业(工种)培训的民办培训学校,由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同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二)举办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及以上职业(工种)、国家统考职业(工种)的民办培训学校,经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推荐,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抄送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为社会各类人群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由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 民办培训学校的设立、变更、延续、终止

  第七条 以社会组织名义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有与其培训项目相适应的办学资金。

  以个人名义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联合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应当视出资比例及经公证机关公正的联合出资协议书,确定一方为举办者。

  第八条 民办培训学校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民办培训学校名称应当包括其所在行政区域和冠名,冠名不得使用专有名词。

  民办培训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得与已登记的其他学校名称相同或相近,学校的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一致。民办培训学校只开展某一特色职业(工种)培训或关联性强的职业(工种)培训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可以使用职业名称冠名。

  第九条 举办民办培训学校应当符合《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见附件1)及相应的职业(工种)设置标准。

  第十条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申办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2)一份;

  (二)《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审批表》(见附件3)三份;

  (三)拟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章程:

  (四)单位办学应出具举办者的法人资格证明及复印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办学的证明文件。公民个人申请办学应提交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拟办民办培训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人员、拟任校长、财会人员、职工的身份、学历、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六)拟聘理论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的身份、学历、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七)拟办民办培训学校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具有资质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其中以货币资金以外的方式出资的,还应提交具有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八)适合用作办公、培训和实习场地证明。自有场地的民办培训学校,提交场地产权证明,租借场地的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租借契约及场地产权证明;

  (九)满足教学和实操培训需要的主要设施、设备的清单;

  (十)开展相应职业(工种)培训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相应的教材(教材提供目录及编者)。

  有关证照、证书、证件、教材等除提交复印件(目录)外,还应提供相应原件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对。

  第十一条 民办培训学校章程应当包括以下事项:

  (一)学校名称、校址;

  (二)办学宗旨、办学规模、职业(工种)设置、培训层次和形式;

  (三)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四)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它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式、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产生和罢免的程序;

  (六)组织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使用)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学籍管理制度、学员考核鉴定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

  (七)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八)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

学校的管理制度10

  为了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更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参考兄弟学校经验的前提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携带规定:

  1、学生一律不能带手机进校园。

  2、凡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书》,经班主任同意且汇报政教处。进校后存放到班主任老师处。

  二、使用规定:

  (一)在学校期间学生一律禁止使用,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缴手机。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2、用手机发、看短信息;

  3、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交友、游戏等)。

  (二)用手机编辑、传播黄色下流等不健康网页、内容,视违法行为,立即收缴手机,情节严重的,可移交机关处理。

  (三)用手机发送考试作弊内容,立即收缴手机;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机关处理。

  (四)在学校期间,严禁玩手机,一经发现,一概没收。

  (五)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六)学校不提倡在校学生使用手机,如学生丢失手机,由学生个人负责,学校概不负责。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当场由老师收缴,然后交到政教处集中处理(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要严肃处理)。

  三、强调说明:

  1、若在校期间使用手机,班主任、任课老师、宿舍管理人员等,可扣留其手机交政教处,手机问题处理后一个月,由个人申请,班主任提出建议,经学校同意后,由学生家长来校领取,并取消其校内使用手机的资格,全校通报批评。

  2、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校、班主任有权对登记的手机在禁止使用的时间段内通过通话的方式检查该生是否按要求关机,如有未按要求关机的,学校或班主任可责令该生上缴其手机。

  4、凡是出现以上情况的,参照《归州中学学生行为规范量化细则》对各班进行量化。

学校的管理制度11

  沙南中学贯彻落实《中小学管理规范》分工职责细则

  1.校务管理

  负责人:XXX

  工作任务:

  (1)办学思想端正,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实施素质教育。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质量观,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坚持依法治校,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不乱办学,不乱收费,不举办“校中校”,不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实行校长负责制,完善全员聘用制、岗位责任制。坚持民主管理学校,推行校务公开。

  2.教师管理

  负责人:XXX

  工作任务:

  (1)对照省《中小学常规管理规范》,修订、完善学校的有关制度和部门人员职责,并及时检查执行情况。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及进完善做好续建工作。

  (2)加强教师职业道德要求,通过学习与活动,提高教师的从教意识,建立家校对教师评价制度,树立正确的学生观,面向全体学生,从各种能力上培养学生,做好学生自我评价的培训工作。

  (3)加强教师政治业务素质提高,学习省《中小学常规管理规范》,认真讨论,领会其精神实质,更新教育观念,提高理论水平。

  (4)加强教师纪律教育,杜绝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的发生。健全激励竞争机制,调动教师积极性,做到周小结、月公布,发现问题立即纠正,使教师素质能力和水平得到不断提高。平时做好教师的业务考评工作,及时量化积分并与教师津贴再分配挂钩。

  3.学生管理

  负责人:XXX

  工作任务:

  (1)建立以校长负责,以政教处为中心的德育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以班主任、辅导员及思品课教师为骨干的工作队伍。

  (2)重特色、重创新。通过各种活动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让学生懂得做人的道理,通过活动培养学生动手动脑能力。发挥专业人才作用,成立各种兴趣小组,按特长全面培养,每周活动不少于三次。

  (3)以学生自我教育为主线,以《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守则》为规范,以养成教育的主要内容,狠抓班集体和团队工作建设,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

  (4)办好家长学校,定期召开家长会。

  (5)努力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和作业量,学生实行免试入学,并实行不留级、不开除制度,严格控制班学额。

  4.教学科研管理

  负责人:XXX

  工作任务:

  (1)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市《教学常规基本要求》,并制定方案,认真实施。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和稳定的教学秩序,重视新课程的改革和实施,制订各项教学制度和要求,形成以课改治教的新格局。

  (2)加强教师基本功训练,从备课、讲课、说课、评课、课件制作、计算机操作等进行不同层次的培训。加强教研力度,按照不同年级选定不同的教研课题,期末写出可行性报告。

  (3)按照新课改要求,严格执行教学用书标准,坚决堵绝乱购教辅资料,堵绝教师利用节假日收费为学生补课,控制作业量,科学地按要求布置一定数量作业,确保学生每天有充足睡眠时间。树立教书育人的新理念。

  (4)完善目标定理制度,夯实考评方案,按照《中小学教学常规基本要求》指导好教学工作,定期检查,作好记录及时指导,期末和平时考评相结合,做到奖罚分明。

  (5)加强校内骨干体系建设,培养各层次骨干教师,本学年要推出市级骨干教师10名以上,要求每位青年教师在市以上论文评比或发表1篇以上,树立教学能手,教研标兵效应。开发校本课程,以巩固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6)努力建设好综合实践基地,学校成立科技活动兴趣小组,认真研究和开发校本课程。

  5.安全管理

  负责人:XXX

  工作任务:

  (1)校舍门窗净化、完善、无破烂;饮水机、餐具卫生定期消毒,炊事员定期体健有健康证。各室设备齐全(桌、椅、柜)学生桌凳完好,做到厕所卫生及消毒。

  (2)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建立校园突发事件预警机制,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定期对校舍、设施进行安全检查,防火、防盗、防触电、防滋扰、防中毒、防意外伤害等措施落实到位。加强门卫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进入校园。组织学生户外活动有安全措施。

  6.校园管理

  负责人:XXX

  工作任务:

  (1)加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积极组织师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创新办学理念,注重人文关怀,体现时代精神,突出教育功能,营造育人氛围,创建安全文明的和谐校园。

  (2)校园美化、绿化及文化宣传,更换标语,检查黑板更换情况、校园卫生,并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7.后勤管理

  负责人:XXX

  工作任务:

  (1)抓好后勤管理,财务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定期财务公开,逐步优化办学条件,树立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的思想。

  (2)积极开展勤工俭学,拓宽思路,增加项目,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加强校产管理,分类造册,落实管理责任。

  (3)加强师生食堂和小卖部管理,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小卖部工作人员体检,定期对水、厨房消毒。

  (4)定期对校园的设施进行检查,校舍、水、电如有问题及时上报,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8.档案管理

  负责人:XXX

  工作任务:

  (1)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分类,分部室造册登记,对新购财产由保管人员接收报销单签字后入册登记方可借用。

  (2)各部室负责人,要健全管理、使用制度,及时对财产进行检查,丢失的要赔偿,过期报废要登记,以免财产流失。

学校的管理制度12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隽水派出所,一份报隽水镇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学校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教育局。

  8、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学校的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合同管理,加强内控制度建设,防范合同风险,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以河南大学的名义,与其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所订立的书面协议。

  第三条 学校对外签订的合同可分为一般合同和重大合同。

  一般合同是指合同周期较短(一年以下)、标的金额较小(50万元以下)的合同;重大合同是指合同周期较长(一年以上)、标的金额较大(50万元及以上)或事项重大抑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

  第四条 学校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政策等,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符合学校的相关规定,维护学校的正当权益,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学校合同损害学校利益。

  第五条 学校合同实行统一指导,分级分类归口管理、各负其责的制度。

  第二章 合同管理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合同审查小组对重大合同进行审查。审查小组成员由学校党政办公室、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国资办)、审计处、各业务归口职能部门(以下简称归口部门)负责人和学校法律顾问组成,党政办公室主任任审查小组组长。

  合同审查小组职责主要包括:

  (一)对重大合同和必要的合同进行会签;

  (二)对标准合同范本进行审定。

  第七条 学校党政办(法制工作办公室)负责合同法律事务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协调法律顾问对重大合同和必要的合同进行审核;

  (二)协调法律顾问参与学校重大合同的谈判和签

  订,并召集校内相关部门参与解决合同纠纷与调解、仲裁与诉讼活动;

  (三)监督有关合同的履行。

  第八条 国资办负责学校合同的统一指导和管理,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标准合同文本,报合同审查小组审定;

  (二)审核合同文本格式和主要内容及签订程序;

  (三)参与合同纠纷调解、仲裁等活动;

  (四)管理合同专用章;

  (五)监督和考核合同管理;

  (六)合同文本以及相关材料的保管和备案。

  第九条 学校各业务归口部门根据其职责范围,分类归口管理相关合同的审核和管理工作。各归口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合同管理的责任人。归口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对合同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涉及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项目须进行风险评估,重大项目或涉及较高专业技术合同条款要聘请有关专家、财会人员和法律顾问参加论证或评估;

  (二)审核项目相对方主体资格及信用状况;

  (三)审核合同基本条款的完备情况;

  (四)审核合同的内容是否与招投标文件或谈判内容一致,是否符合学校规定;

  (五)负责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署合同及授权管理制度的落实;

  (六)对合同项目的经济性、可行性、合法性及价款的合理性等负有审核责任;

  (七)协调处理合同纠纷;

  (八)监督合同的履行。

  第十条 合同承办单位(人)负责其职责范围内合同的相关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核对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履约能力以及签约代表的合法身份,并进行调查和验证;

  (二)负责合同谈判、起草、会签和履行等工作;

  (三)跟踪合同履行情况,根据合同履行中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或建议;

  (四)对合同项目的经济性、可行性、合法性及价款的合理性等负直接责任;

  (五)及时上报和处理合同纠纷。

  第三章 合同的起草、审查与签订

  第十一条 合同的订立除即时结清方式以外,均应采用书面形式。通过传真、信函、电子文件等就合同条款达成协议的,应当签订确认书,确认合同的成立。

  第十二条 为规范格式,合同原则上应采用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合同文本,没有合同文本的,学校国资办统一制定标准合同文本,并经学校合同审查小组审定。

  第十三条 承办单位(人)根据学校制定的标准合同文本和学校相关制度要求起草合同。起草合同前需要进行谈判的,应及时向归口部门和国资办报告;合同谈判涉及重大分歧或需要法律专业支持的,承办单位(人)应联系学校党政办(法制工作办公室)协调法律顾问参加。

  第十四条 合同文本完成后,承办单位(人)应当填写《河南大学合同审批表》,连同合同文本报送归口部门审查,重大合同经归口部门初审,党政办(法制工作办公室)和学校法律顾问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后,报请项目主管校领导审批。

  第十五条 合同涉及到承办单位(人)之外其他部门的,需经其他部门审签。涉及金额5万元及以上的经济利益合同需经校财务、审计部门审签。

  校财务部门主要审查经济类合同条款是否符合财税法律、法规、准则规定以及学校有关财经政策和财务管理规定,合同款项支付是否有经费来源保障,资金结算及付款方式是否合理等;审计部门主要审查合同

学校的管理制度14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师生在校内、校外的教学活动中,不发生任何伤亡事故及其它一切事故,保障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实验室、电脑室、电教室、保管室、器材室和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加强用电、用火、防盗管理,做到人离开关电、关水、灭火、关门、锁门。

  二、各实验室、电脑室、电教室、仓库、保管室、器材室必须配备消防器材;管理人员要具备消防知识,否则不得上岗。

  三、保安人员和门卫工作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值班期间,不准喝酒会客。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卫室登记。公物出门,必须有总务处放行条。

  四、财务室保险箱锁匙要定人管理和使用,并随身携带;防盗门必须上锁。

  五、任何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更改校园内用电线路和设备,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园内使用电焊电炉。

  六、电工、电焊工必须取得合格证书才能上岗,无证人员不得操作。

  七、校园内消防设备必须保持完好、有效;每个学期末全校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坚决杜绝事故隐患。

  八、严格执行管理办法,化学实验房要有专人负责。

  九、每日下午静校以后,由专人负责公共教学场所的安全检查,并及时锁闭门窗,第二日根据教学需要开启门。

  十、任何人员违操作规程和本规定所造成事故,学校有权追究其工作或法律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要由违规者按价赔偿。

学校的管理制度15

  一、学校档案实行统一领导、综合管理、专人负责的管理办法,任何处室和个人不得将档案据为已有。

  二、档案室做到专室、专柜、专夹,配备必需的工作设施,任何处室和个人不得挪措档案室设备。

  三、按照《档案法》和档案工作程序,严格做好档案的鉴定、立卷、登记、归档、移交、销毁等工作。

  四、学校干部职工查阅档案要认真履行借阅登记手续,不得损坏,散开漏页,划圈涂抹,并按期归还。

  五、学校档案不向外人借阅,特殊情况需经学校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同意方可办理,但必须在阅文室内并在专职档案人员的监督下抄录有关内容或出具有关证明。

  六、定期做好档案的统计、分析和编研工作,要围绕工作的需要和针对本校各处室工作的特点,编制出有使用价值的资料汇集及检索工具,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综合效益。

  七、经常性地做好库房管理工作,严格做到防火、防潮、防鼠、防虫、防尘和防止有害气体及微生物对档案的侵蚀,学校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补救。

  八、做好安全保卫、防特、防盗工作。严格值班制度。因保管不善造成档案丢失或毁坏的,要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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