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制度

时间:2022-11-24 14:55:31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设备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设备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设备管理制度汇编15篇

设备管理制度1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保证井下机电设备正常、安全运转,提高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消灭井下电气事故,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二、凡从事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安装、验收工作的人员必须熟悉和执行gb3836-83《防爆电气设备制造检验规程》和《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性检查细则》。

  三、新购进的高压防爆开关、低压防爆开关、防爆电动机、防爆移动式变电站、检漏继电器、煤电钻综保、照明综保、皮带机综保、瓦斯继电器、仪表等防爆电气设备下井前必须经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电检员)对其防爆性能进行详细检查,合格后在设备上粘贴合格证,设备组进行设备编号方准下井使用。

  四、防爆接线盒、防爆电铃、打点器、按纽等五小防爆电器,发放使用前必须经过防爆电气设备检验员对其防爆性能进行详细检查,合格后签发入井合格证方准下井使用。

  五、凡升井检修的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完成后,都必须由防爆电气设备检验员、设备管理员、维修负责人、技术员共同对设备进行验收,合格后并贴有检查合格证方可入库,由机电科设备组统一发放。

  六、新装备的采掘工作面,必须由本单位机电技术人员提前一个月将采(掘)工作面的设计及所需设备报机电科,然后由机电科科审批和准备。

  七、新采(掘)工作面安装完毕(按部分安装完毕)后,必须不少于开工前三天通知安全科,然后由安全科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详细验收,验收中机电科尤其应对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保护装置进行详细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准投入运行。

  八、凡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有入井、安装、检修、维护和详细工作记录。

  九、每台、每套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机电科设备组必须有每一设备的使用地点、设备编号、规格型号、容量等内容的设备台帐。

  十、凡防爆电气设备,因检修、安装、使用不当、不合格而造成的失爆,一律按矿发文件进行处罚。

  十一、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认真执行设备包机制度,做好开机、运转前的自检自查工作,发现失爆应立即停止运转,并切除电源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及时向机电科、调度室汇报。

  十二、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有防爆检查员签发的入井许可证;无防爆电气设备入井许可证的防爆电气设备井口把钩工有权拒绝入井使用。

  十三、气动、液压动力设备下井之前必须检验该设备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后方准下井。机电科设备组对每台下井设备要做好统计。

设备管理制度2

  提高大型设备的维修质量,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延长使用寿命。保证大型设备的经济运行,更好地为生产服务,现就我矿使用的大型设备,实行包机到人,责任到人的包机制度,特制定如下包机制度:

  1、包机人对所管辖区域的设备进行检查、监督、督促班组月度定期维护、保养和总结工作。

  2、包机人需组织好所管辖区域的设备运行、检修,有计划的安排消缺、检修等维护工作。

  3、包机人除日常的工作外,每周至少到所包机负责的机电设备区域检查巡视一次,并留有记录,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处理。

  4、包机人对所管辖区域的设备的备品配件库存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单机重点设备的易损件必须有合理的储备,若如备品备件及时申报审批。

  5、包机人对所管辖区域的设备值班长交接班记录进行不定时查看,及时了解人员交接班情况、设备运转状况、设备故障及隐患情况。

  6、包机人要认真督促好所包设备的日常检修、维护工作,并经常关注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设备不安全隐患,对于较大的问题要及时向矿长和集团公司机电部汇报。

  7、包机人在巡检过程中对生产操作人违章或野蛮作业要及时进行纠正设备包机检查管理制度并做好教育工作。

设备管理制度3

  一、装备处设备维修部负责全院医疗仪器设备的维修维护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装备处设备维修部维修技术人员应定期对所负责的仪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三、各科室医学设备出现故障时,由使用人员及时向设备维修部报修,说明设备所在科室、设备名称、故障现象等情况。

  四、设备维修部设有专人值班,负责接待日常业务和应付紧急维修任务,值班人员接到报修任务,要做好报修记录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到现场维修,对急修设备、抢救设备优先处理,做到随叫随到。

  五、维修人员接到维修任务,根据设备故障情况带好维修工具尽快到现场维修,设备修复后,由使用人员验收设备正常工作,填写仪器维修记录单,设备交付科室使用。

  六、对现场不能修复的大型、急救设备,维修人员及时逐级上报组长和设备维修部负责人,组织人员抢修,需要外修或购置特殊配件时,由使用科室填写《科室购置配件、维修申请表》报批执行。

  七、对设备常用的零配件、易损件等,设备维修部制定配件目录,组织论证、比价后由设备管理科统一采购、入库,根据科室需要按招购置/领用,列入使用科室支出。

  八、维修技术人员应对所修理的医学设备做出鉴定,凡属使用科室违章操作或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坏,要及时上报,按相关规定处理。

  九、未经装备处批准,任何人不得维修医院设备,因私自维修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

  十、医疗仪器设备因老化或不能修复等原因需报废时,按照医院报废制度执行。

设备管理制度4

  1.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工作,由防爆设备检查组全面负责,集中统一管理。

  2.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由指定的、经矿务局考试合格的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3.在日常运行中,应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查和定期检查、明确规定检查内容和日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应做好记录。

  4.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应立即处理和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5.运行中的防爆电气设备,应进行编号,实行牌板管理。有故障的设备,应由专人负责,进行更换或维修。

设备管理制度5

  1、目的作用

  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章程,对日常的使用检修工作进行规范,是确保电气设备安全、正常运行,防范各种事故发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障生产顺利进行的必要措施。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2.1 对电气设备的管理需要有科学的态度和严谨、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因此机修车间要加强对配电室及电气修理组的日常工作管理,使工作人员保持高度负责的工作状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2 由于电气设备的管理专业性很强,公司总师办及设备动力科应在专业技能上加强对工作的指导,特别是对关键、重要设备的操作和检修,更要经常深入到现场进行工作督导,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管理

  3.1 凡新建、技改安装的电气设备,必须经交接试验合格,方可交付车间(部门)投入运行。

  3.2 预防性试验是检查鉴定运行中供电设备和高压电气设备(电力变压器、电力电缆、高压配电装置、高压电机等)的绝缘性能、导线接头的质量及电气保护装置动作的可靠灵敏程度,是确保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

  3.3 预防性试验周期规定,原则上结合各车间(分厂)的电气设备大、中、小修进行,一年一次预防试验工作,超周期不试验,由设备所在部门负责。

  3.4 由设备能源科编制预防性试验规程、报表等,预防性试验人员实施执行。

  3.5 预防性试验工作,由设备主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其工作程序如下:

  3.5.1 配电室高压电气,由机修车间提出计划,直接与市供电部门联系试验工作,计划交设备科备案。

  3.5.2 各生产车间的高压电气,由设备所属部门提出计划报设备科审核、备案,电气副总批准,交机修车间负责试验工作。试验后,由机修车间提供试验报告,试验数据要准确可靠,交设备科和设备所属部门归档备查。

  3.5.3 设备所属车间应派出电工配合被试设备进行拆装线,并协助机修车间进行高压试验工作。

  3.6 列入年度计划的预防性试验的高压电气设备应做到不漏试,标准不得降低,严格按国家现行规定的规程执行。

  3.7 电气在预试过程中,若发现主要设备的绝缘显著降低或重大绝缘缺陷和击穿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组织分析及时抢修或更换,抢修或更换试验合格后,方可投人运行。

  4.继电保护装置的整定、校验

  4.1 继电保护装置是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卫士,它可以排除或缩小故障的范围,保护电力系统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4.2 各种高压电气设备保护整定计算要正确,定值要合理,不能因鉴定不当造成保护枢动误动或越级跳闸。

  4.3 继电保护装置调整校验动作要可靠,灵敏度要高,运行要正确,动作率必须达百分之百。

  4.4 凡经整定的继电保护装置要加以铅封,不准随意乱动、乱调。

  4.5 按照国家现行试验标准,每年进行保护调整校验。

  4.6 投人运行中的继电保护装置,由配电值班人员或维护电工进行定时巡回检查,在运行日志上,要详细记录保护装置动作的次数和原因、信号反映影响范围。运行中出现误动或越级跳闸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向车间汇报,车间应组织主管人员到现场检查整定值及保护装置,必要时重新调整,先做传动试验,找不出原因再做继电器的解体检查直至解决问题。

  5.电气设施的防雷保护

  5.1 建立和完善电气设施的防雷保护设施,是防止雷电对电气设施造成损坏的.重要安全措施。

  5.2 各变(配)电室必须具有防止直击雷、感应雷及防止雷电波人侵的保护设施。防雷保护设施应做到先进合理,参数配合恰当,动作灵敏可靠。

  5.3 随着电网系统的逐步扩大,从设计上应不断采用国内外先进防雷措施和设备,提高全厂电网系统的耐雷水平。

  5.4 要定期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测,以保持其性能良好可靠。

  5.5 全厂应于每年雷雨季节到来之前,以机修车间为主,设备科参加,组成电气防雷检查组,对防雷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限期解决。

  6.绝缘油的管理

  6.1 绝缘油的管理是一项有特殊要求、技术性很强的管理,管理好可以提高绝缘强度,延长电气设备的检修周期,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6.2 运行中电气设备的绝缘油,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试验标准,凡不合格者,不得投人使用。

  6.3 不同牌号的绝缘油一般不宜混合使用,必须混合使用时事前应做好混合试验,符合下列要求,方准许投人使用:

  6.3.1 混合油质不低于其中安定性较差的一种油质。

  6.3.2 新油与运行中的油相混合时,其油质不应低于运行油之质量。

  6.4 所有电气设备上变压油,应每年进行一次取样击穿试验,做简化试验,其简化试验项目包括闪点、酸、酸碱反应(其结果报告应存人档案),不合格者,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

  6.5 电气值班人员对运行中的变压器、电压互感器、油开关等备应定期检查(对公用设施,机修车间负责定期检查)于规定油品和泄漏者,应向主管人员反映,及时处理。

  6.6 对大型变压器(1000KVA及以上的)每两三年做一次油色谱分析。

  7.主要电气设备检修

  7.1 主要电气设备的检修周期,应损、腐蚀、老化等规律,安排检修。

  7.2 对主要电气设备应强调“检”字,只有及时地检查出问题及时排除,才能保障其强使用中的监控管理。

  7.3 对于正在运行中的设备故障,在接到报告后,维修车间组织修复工作。对修理件,使设备尽快运行。

  7.4 对于按间隔周期定时定点检修的设备,应在检修前三天通部门并按检修内恢复工作状态。

  7.5 设备在检修过程应根据不同设备的具体情况,按公司设备动力科制定的检修标准严格执行。

  8.双票制度管理

  8.1 为了确保安全停电、送电,对电力检修作业,实行工作票及操作票制度。

  8.2 电气工作人员在高压电气设备上进行安装、检修、调整和试验等工作,必须遵照工作票的规定,履行工作票手续。

  8.3 架空线路及电缆计划停电检修和试验等工作,必须断开电源开关时,施工负责人必须到厂总配电室履行工作票手续。

  8.4 各车间电源进线开关及配电屏计划停电检修和试验等工作,必须断开一级电源开关时,车间电气主管人员及施工负责人必须到厂总配电室履行工作票手续。

  8.5 事故处理及消除严重设备缺陷,属于哪一个车间,该车间电气主管人员或施工负责人应到厂总配电室履行工作票手续。

  8.6 各车间如果计划停电检修或试验等工作时,如不需断开上一级电源的开关时,车间电气主管人员应在本部门配电室履行工作票和操作票手续。

  8.7 凡计划停电检修或试验,以及事故处理等工作结束后,必须由原履行工作票手续人员到厂总配电室办理复电手续。

  9.关于避免触电事故

  9.1 严禁无电工证人员在电气设备上的工作。

  9.2 严禁无经验电工和未在工作地段两段挂接地线的情况下在高压电气设备上作业。同时,验电和接地均需使用合格工具。

  9.3 严禁约定时间停、送电,配电线路停电必须使用“停电区域图”。

  9.4 严禁无人监护,单人在高压设备上工作,施工前必须遵守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的规定。

  9.5 严禁不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事故处理可不用操作票的操作应记入操作记录本)。

  9.6 严禁未经核对盲目操作(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开关刀闸位置、操作模拟图)。

  9.7 严禁不按规定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具进行操作。

设备管理制度6

  1.服务范围内的照明灯、水龙头、电扇、开关、插座、配电箱、供电线路、门窗、玻璃、锁、家具、卫生洁具等小修项目,接到报修立即处理,各项完好率达到95%以上。

  2.做好管理服务范围内的室外路灯、射灯、景观灯的维护工作,保证正常使用,照明完好率95%以上。

  3.保证卫生设备、排水管道及配件完备,破损的应维修;修缮后应做到给排水畅通,各部位零件齐全、灵活、有效,无跑、冒、漏、滴现象,能正常使用。保证清洁卫生,设备完好,运行正常,并做好记录建档工作。

  4.做好各建筑物内的配电房、电梯、消防、安防设备的维护工作,保证元器件齐全,能够正常运行。

  5.做好设备设施维护和维修,保证公用设备设施的清洁、正常和运行。对非正常的损坏,及时提出解决方案上报主管。

  6.定期做好各项公用设备设施的检查工作,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做好维修保养。

  7.坚持做好维修回访制度。在维修结束后,中心主任或有关人员对用户进行回访,了解维修质量及用户的各种反映并认真做好记录,作为对工作人员的考核依据。

设备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用电户电气设备安全管理,防止人身触电伤亡、设备损坏以及影响电网安全运行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和《供电营业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清远电网供电范围内经专用变压器供电的用户(以下简称用户)。

  第三条供电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用户进行用电检查、督促和帮助用户搞好安全用电管理,用户应当自觉接受检查并为用电检查提供方便。

  第二章安全用电管理

  第四条用户配电房应建立以下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配电房值班和定期巡视检查制度。

  (二)配电房设备运行日记制度。

  (三)配电房设备档案管理及设备缺陷处理记录制度。

  (四)工作票、操作票制度。

  (五)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制度。第五条用户配电房应悬挂高低压电气设备一次系统结线图,结线图设备技术参数标注与编号应与实际相一致。

  第六条用户配电房高低压开关柜应实行双重称号,除有开关名称外,还须有开关编号,并做到标志清晰、字迹工整。

  第七条用户配电房应配备必要的器具,包括:绝缘棒、验电笔、绝缘靴、绝缘手套、绝缘垫、消防灭火器、应急灯等。并按规定进行定期试验,试验合格方可使用。

  第八条用户在高低压电气设备上进行检修、试验、倒闸操作应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做好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严格执行倒闸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

  第九条双(多)电源用户与电网系统联络的开关操作,必须向当地供电运行单位申请并经当地电力调度部门同意后方可操作。

  第十条用户使用的自备发电机,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一条用户应建立工作票签发、许可制度。工作票签发人可由熟悉电气设备和电气技术的主管担任,许可人可由当值持证电工担任。

  第十二条外请施工检修单位到用户电气设备上工作,工作票必须执行双签发制度。并按以下流程执行:

  外请施工检修单位签发———用户相关主管双签发———用户当值持证电工许可(并负责监护)———开始工作。

  第三章电工配备及管理

  第十三条用户配电房管理人员必须经过电工专业技能的培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许可证》(电工专业),并持有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证》方准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配电房管理电工人数一般用户不得少于2人,双(多)电源用户不得少于4人,装变容量在5000kva及以上、双电源供电、专线供电的用户应配备电气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供电企业对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证》人员从事进网电工作业,或从事电工作业与证件规定作业范围不符的,应责令当事人停止作业,情节严重的可不给予查验接电或暂停供电。

  第十六条《电工进网作业证》每年应送供电部门核查,并参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进行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考核。

  第四章电气设备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电气设备安全责任按产权划分,用户应对所属产权的电气设备的安全负责。

  第十八条对新装、增容用户必须委托具有由国家电监委颁发的《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的并经当地供电部门备案的企业进行安装,竣工后用户负责对所属产权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由承装企业出具验收合格证明书,并承担安全责任。

  第十九条用户的电气设备在投运前应通知供电企业进行竣工检查,隐蔽工程还应通知供电企业进行中间查验,并做好中间查验记录。供电企业查验范围为10kv线路(环网柜)t接点或变电站的10kv出线柜起至专用变配电房0。4kv配电屏(包括配电屏)止,必要时可延伸至用电末端。

  第二十条电气设备验收合格具备送电条件的,用户应向供电部门提交送电申请并附电气设备验收(试验)报告和竣工图纸等有关资料,由供电部门审验合格后按规定程序送电。

  第二十一条用户电气设备投运后应按有关电气技术规程规定的周期进行预防性试验。对试验不合格的设备必须进行及时维修或更换。未按规定进行预防性定期试验的,供电部门可向用户发出限期试验通知书。对设备运行异常,危及电网安全的,供电部门可按规定暂停供电。

  第二十二条用户应确保用电功率因数符合电网要求,保证无功补偿装置的正常运行,对于损坏的电容装置或开关装置应及时更换和维修。

  第二十三条用户配电房应符合通风、防火、防鼠害、防小动物及防潮要求,夏季变压器应有通风和降温措施。并保持通道畅通,严禁在配电房四周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无关物品。

  第二十四条用户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电气设备代管代维的,应与代管代维单位签订有关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并报送供电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供电部门用电检查人员应定期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用户电气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向用户发出整改通知书,并督促用户进行整改。电气设备缺陷严重危及电网安全的,供电部门可按规定程序暂停供电,直至缺陷消除。

  第五章事故处理

  第二十六条用户电气设备火灾,电气设备损坏以及发生人身触电等事故时,应马上断开相关电源开关,确保事故点与供电电网隔离和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及时向供电部门报告。供电部门用电检查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赶到现场协助有关部门参加对事故的调查分析。

  第二十七条电气事故要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的原因没查清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及有关人员没有受过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对事故进行分析、处理,提出反事故措施,并按有关规定填写事故报告。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设备管理制度8

  一、教学仪器由专人负责管理。

  二、教学仪器要设立账目,内容包括仪器名称、来源、数量、单价、金额,做到账、卡片、实物相符;学校教学仪器一律不准外借。

  三、教学仪器设备应按标准分类编号,定柜、定架存放,并在柜上贴有存放仪器名称、数量的卡片,以便查找和使用;药品和仪器分柜存放。

  四、各类仪器说明书要装订成册,专架存放,以便正确使用。

  五、教学仪器室内要张贴演示、分组实验安排表,设置实验记录单和报告单,为实验教学开展服务。

  六、学校建立教学仪器使用、归还、赔偿制度,仪器管理人员对仪器的使用、归还、赔偿都要有记载,需要请示领导的,及时向领导请示。

  七、仪器管理人员要爱护仪器设备,及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使仪器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要经常做好仪器设备的安全工作,室内要保持干净、整洁、通风,做到防潮、防锈、防火、防盗。

  八、主管领导每学期对教学仪器管理工作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检查、指导;学期末进行全面检查,做为仪器管理人员的考核依据。

  九、仪器管理人员若更换工作或调职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设备管理制度9

  为了强化员工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仪表设备的日常维护,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奖罚分明,充分调动每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确保每台设备都有人管,每台设备状况都受控,以提高仪表设备的保障能力,达到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的目的,结合车间实际情况,并征求班组长意见,经车间班子讨论,特制定仪表联合一车间双包机制管理制度。

  一、双包机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组员:

  2、工作内容:

  2.1、检查、督促“五定期”的执行,落实自己的职责。

  2.2、组员执行每天上岗巡回检查。

  2.3、双包机领导小组每周组织全面检查1次。

  2.4、根据周检结果,每月向事业部推荐3个控制室,5个装置,参加样板评比。

  二、双包机管理及职责分工:

  1、员工包表

  1.1、班组根据辖区仪表设备台账,分清仪表设备的重要等级,并根据班组人员状况,逐台设备承包到个人,由包表人完成所承包仪表的日常维护及保养工作。

  1.2、DCS、PLC、ESD等电子控制设备以及大机组,班组要安排技术业务水平精湛的人员进行专人包机。

  1.3、班组必须明确包机明细,执行组长(岗位技术员)包片,其他班员包到逐台设备。

  1.4、每位员工都要设立双包机记录台账,并结合“五定期”工作内容进行相应的记录。

  1.5、包表人职责范围:

  1.5.1、熟练掌握所包仪表设备的结构、原理、性能、用途和修理技术。

  1.5.2、处理一般仪表设备隐患和故障。

  1.5.3、执行仪表设备维护保养“五定期”。

  1.6、组长(岗位技术员)职责范围:

  1.6.1、熟练掌握所包片区仪表设备的结构、原理、性能、用途和修理技术。

  1.6.2、检查、协助包表人完成仪表设备维护保养“五定期”。

  1.6.3、安排并协调处理本装置内仪表设备故障。

  1.6.4、做好本装置各类档案记录。

  1.6.5、整理本装置技术资料。

  1.7、班长职责范围:

  1.7.1、精通仪表基础知识,要有一定的管理经验。

  1.7.2、班组的日常管理及安全工作。

  1.7.3、安排、检查“五定期”的执行。

  1.7.4、协调解决辖区内较大仪表设备故障。

  1.7.5、提报班组的消耗材料。

  1.7.6、班组员工的实际动手能力的培训工作。

  2、干部(技术员)包区

  2.1、技术员负责所承包片区的技术管理工作,并根据车间阶段性工作安排,协调组织各项工作的完成。

  2.2、技术员职责:

  2.2.1、精通仪表知识,善于分析、解决问题,有学习热情。

  2.2.2、监督、抽检“五定期”的执行。

  2.2.3、解决片区仪表设备出现的故障问题。

  2.2.4、提报片区设备的备品备件。

  2.2.5、提报片区设备隐患,并初步确定整改、更新方案。

  2.2.6、提报片区设备技术月报(四率报表、月度总结等)。

  2.2.7、员工的理论及实际知识的培训。

  3、主任包装置

  3.1、主任全面负责所承包装置的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等管理工作,确保装置的安全、稳定运行。

  3.2、主任职责:

  3.2.1、精通仪表知识,善于分析、解决问题,有学习热情,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

  3.2.2、负责所承包装置的生产指挥及安全作业。

  3.2.3、检查各项制度、工作的落实。

  3.2.4、技术更新、隐患治理、设备改造、基本建设的落实。

  3.2.5、协调解决装置内重大仪表故障。

  3.2.6、辖区各项计划、报表、报告、方案、总结的审核。

  3.2.7、车间全体员工的培训工作。

  三、双包机仪表设备维护保养细则(五定期):

  1、定期巡回检查:巡回检查执行定人、定时、定点、定路线、定内容。

  1.1、定人:巡回检查执行要有专人负责。

  1.2、定时:

  1.2.1、上午9:00

  1.2.2、下午3:00

  1.2.3、夜间21:00

  1.3、定点:巡回检查设置检查关键点,对关键点的检查要有检查痕迹(挂牌或记录等),对工艺车间设置的仪表巡回检查点,巡检人员必须执行巡检签到。

  1.4、定路线:各仪表专责根据装置生产特点,制定巡回检查路线,巡回检查时,严格按照巡回检查路线进行巡检。

  1.5、定内容:

  1.5.1、仪表设备完好状况

  1.5.2、仪表设备运行状况

  1.5.3、仪表设备泄露状况

  1.5.4、仪表设备供气、供电状况

  1.5.5、仪表设备环境状况

  1.5.6、仪表设备保温、保冷状况

  2、定期清洁卫生:

  2.1、仪表设备要保持清洁卫生,执行每周一次(周二、周三)定期清洁。

  2.2、由于工艺介质泄露以及环境变化对仪表设备造成的污染,应不分频次及时清洁。

  3、定期排污校零:

  3.1、设立排污对零档案,内容包括:设备位号;工艺介质;排污对零日期;排污对零结果;活门状况;排污对零作业人等。

  3.2、仪表设备执行

设备管理制度10

  一、设备技术状况的管理

  对所有设备按设备的技术状况、维护状况和管理状况分为完好设备和非完好设备,并分别制订具体考核标准。

  各单位的生产设备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技术状况指标,即考核设备的综合完好率,专业部门,要分别制订出年、季、月度设备综合完好率指标,并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到岗位。

  二、设备润滑管理

  (一)对设备润滑管理工作的要求:

  1、 各单位机动部门设润滑专业员负责设备润滑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厂矿或车间机动科(组)设专职或兼职润滑专业员负责本单位润滑专业技术管理工作;修理车间(工段)设润滑班或润滑工负责润滑工作。

  2、 每台设备都必须制订完善的设备润滑“五定”图表和要求,并认真执行。

  3、 各厂矿要认真执行设备用油三清洁(油桶、油具、加油),保证润滑油(脂)的清洁和油路畅通,防止堵塞。

  4、 对大型、特殊、专用设备用油要坚持定期分析化验制度。

  5、 润滑专业人员要做好设备润滑新技术推广和油品更新换代工作。

  6、 认真做好废油的回收管理工作。

  (二)润滑“五定”图表的制订、执行和修改。

  1、 厂矿生产设备润滑“五定”图表必须逐台制订,和使用维护规程同时发至岗位。

  2、 设备润滑“五定”图表的内容是:

  定点:规定润滑部位、名称及加油点数;

  定质:规定每个加油点润滑油脂牌号;

  定时:规定加、换油时间;

  定量:规定每次加油、换油数量;

  定人:规定每个加、换油点的负责人。

  3、 岗位操作及维护人员要认真执行设备润滑“五定”图表规定,并做好运行记录。

  4、 润滑专业人员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润滑“五定”图表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 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必须随时注意设备各部润滑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三)润滑油脂的分析化验管理。

  设备运转过程中,由于受到机件本身外界灰尘、水份、温度等因素的影响,使润滑油脂变质,为保证润滑油的质量,需定期进行过滤分析和化验工作,对不同设备规定不同的取样化验时间。经化验后的油品不符合使用要求时要及时更换润滑油脂。各厂矿对设备润滑油必须做到油具清洁,油路畅通。

  (四)设备润滑新技术的应用与油品更新管理。

  1、 厂矿对生产设备润滑油跑、冒、滴、漏情况,要组织研究攻关,逐步解决。

  2、 油品的更新换代要列入厂矿的年度设备工作计划中,并经过试验,保证安全方可加以实施。油品更新前必须对油具、油箱、管路进行清洗。

  三、设备缺陷的处理

  1、 设备发生缺陷,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日记中详细记录。

  2、 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缺陷要详细记录并逐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注意缺陷发展。

  3、 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缺陷,必须在每天生产调度会上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4、 在安排处理每项缺陷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缺陷扩大。

  四、设备运行动态管理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相关人员能牢牢掌握住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一)建立健全系统的设备巡检标准。

  各厂矿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的值),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旬、月检查点。

  (二)建立健全巡检保证体系。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各厂矿都要根据设备的多少和复杂程度,确定设置专职巡检工的人数和人选。专职巡检工除负责承包重要的巡检点之外,要全面掌握设备运行动态。

  (三)信息传递与反馈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调度,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专职巡检工。

  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信息向专职巡检工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设备管理制度11

  签发人:

  责任人:

  签发日期:

  执行阶段:

  ◆执行《企业工作标准》。

  ◆参与有关电气设备的改造设计、施工的技术指导工作。

  ◆参与电气新技术的推广和使用。

  ◆贯彻电气操作规程,协同车间安全员对电气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合理使用电气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行。

  ◆参与电气设备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参与或会同有关人员对电气设备事故及人身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制定防止事故产生的措施。

  ◆了解和掌握各车间电气设备的技术状况和运行动态,完成车间预防性试验和检修任务。

  ◆参与输油生产系统有关电气专业会议,参观、学习和技术培训。

  ◆参加审定电气设备更新改造及大修理计划并协调实施。

设备管理制度12

  1目的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管理活动、提高特种设备管理水平、保证特种设备安全稳定地运行,根据总公司宏福发〔20xx〕2号《特种设备(含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和矿发〔20xx〕11号《瓮福磷矿特种设备(含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试行)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瓮福磷矿新龙坝选矿厂所属特种设备(含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

  3特种设备的界定

  3.1压力容器:系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 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

  3.2压力管道: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3.3起重机械: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3.4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3.5厂内机动车辆:是指限于企业厂区范围内(含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或施工现场)行驶及作业的机动车辆。厂内机动车辆设备的类型包含轮式自行专用机械、履带式自行专用机械、蓄电池车、客车类、汽车类、方向盘轮式拖拉机、手扶拖拉机、手把式三轮摩托车、手把式二轮摩托车、有轨机车、电瓶车及其它机动车辆,但不包含已纳入公安部门或农机部门管理的机动车辆。

  4管理职责及管理内容

  4.1生产安全业务室

  4.1.1建立健全厂属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4.1.2建立厂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如: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使用证、检验报告、检验合格证等。

  4.1.3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申办厂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上岗许可证。

  4.1.4督促、安排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

  4.1.5协同厂设备业务室负责定期(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或不定期对全厂所属的在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状态与管理进行检查与考核,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检查的结果进行分析、整理、汇总后上报矿设备办。

  4.2 设备业务室

  4.2.1建立健全厂属特种设备台帐。负责单台设备建档并完善(含技术资料、设备及安全附件检验报告、设备故障及维修记录等)。

  4.2.2建立健全厂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

  ⑴特种设备的技术文件、制造许可证、图纸、产品质量证明书、合格证、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注册登记使用证、检验报告或安装监检报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

  ⑵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记录(只对双梁桥式起重机);

  ⑶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⑷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定期检验记录、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等。

  4.2.3按本单位特种设备类别划分,编制同类别通用的日常巡检标准书,明确巡检的周期、部位(项目)、方法、判断标准等。

  4.2.4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申办厂属特种设备使用许可登记证。

  4.2.5负责监察全厂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状况。

  4.2.6负责本厂需要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的各类资料备齐后交矿设备管理办公室。

  4.2.7负责厂所属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使用后30日内,报矿设备办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4.2.8负责定期(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或不定期对全厂所属的在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状态与管理进行检查与考核,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检查的结果进行分析、整理、汇总后上报矿设备办。

  4.2.7负责将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检验检测、大修、报废、报停、封存及再次启用、更新、改造等,应及时报瓮福磷矿设备管理办公室。

  4.2.8每年年底对厂所属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矿设备办。

  4.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供水车间、破碎车间、磨浮车间、精尾车间、设备业务室]

  4.3.1车间主任对本车间辖区内的所有特种设备实施有效的安全管理。合理地安排特种设备的维护、维修和保养,认真监督维修进度和维修质量,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可靠地运行。

  4.3.2各车间特种设备的管理和操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4.3.3特种设备的管理和操作人员,必须掌握特种设备的相关操作技术规定,认真做好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4.3.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操作证由瓮福磷矿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办理、复审和管理。

  4.3.5各车间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对本车间辖区内的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日常巡检,每班不少于一次,并作出记录。使用双梁桥式起重机的,必须填写使用记录。

  4.3.6各车间负责对本车间辖区内的在用特种设备进行定期自检,常用行车、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硫酸管道等每周至少进行一次,不常用行车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并作出记录。

  4.3.7各车间负责对本车间辖区内的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检,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并作出记录。

  4.3.8负责填报本车间辖区内的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4.3.9负责填报本车间辖区内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记录等。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4.3.10 特种设备的管理和操作人员,发现隐患、不安全征兆,违反操作规定和违章操作而使特种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可能受威胁的现象,应及时逐级上报有关部门,并采取处理措施,不得贻误时机。

  4.3.11 各车间每月25日前必须向生产安全办公室报本车间辖区内特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维修和更新、改造记录等。

  5.考核办法

  5.1按照《新龙坝选矿厂20xx年安全、环保考核实施细则》、《选矿厂20xx年设备管理考核办法》及参照《瓮福磷矿特种设备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5.2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由新龙坝选矿厂生产生产安全业务室负责。

  5.3本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从20xx年4月起开始实行。

设备管理制度13

  1.电教室必须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

  2.做好各类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常用仪器、设备完好无损。

  3.仪器、设备、材料入库,要凭单据及时记账、编号后分类存放,定期核销易耗材料,做到财物相符。

  4.经批准出借的仪器、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5.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执行。

  6.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教学正常进行。

  7.根据教学安排,及时做好准备工作。使用完毕,做好使用记录和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8.保持室内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9.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灭火器等安全设备,下班前关闭水、电总开关和门窗。

  电教设备出借制度:

  1.各类设备器材一律不外借给个人。

  2.贵重仪器、设备及材料原则上不出借。

  3.向园内其他部门出借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必须填写借用单,并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

  4.园外其他单位借用,须经园长批准。

  5.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专供本园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本园教学前提下方可出借。

  6.出借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要按期收回。

  7.归还仪器、设备及器材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电教设备赔偿制度:

  1.外单位借用损坏、遗失,一律照价赔偿,批准人负责追回赔偿款。

  2.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因使用不慎损坏,可酌情赔偿。

  3.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因违反操作规则损坏,要照价赔偿。

  4.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因本身质量原因损坏,免于赔偿。

  5.赔偿办法,由仪器设备管理人员核填赔偿单,经园长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款。

  电教设备报废报损制度:

  1.已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及器材,除部分可拆零件用做维修外,应交后勤部门处理,不得存放在仪器室内。

  2.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一次修理费用超过原价的一半,可以报废。

  3.报废报损仪器、设备及器材须填写报废报损申请单,一万元以内经园长批准,一万元以上须经上级部门批准,方可报废报损。

  4.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及器材,要及时到财务部门销账,同时调整教学仪器、设备及账册。

  5.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因自然老化或无法修理,可以报废。

设备管理制度14

  一、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由机电运输科电气防爆员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入井防爆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二、未经机电运输科防爆员防爆检查验收的防爆电器设备,不准入井。

  三、防爆设备入井口时,由机电队井口把钩工负责查验防爆设备的“入井防爆合格证”,并在井口信号室登记后方可入井,否则对责任单位每台(件)每次罚款500-1000元。

  四、新进的防爆设备必须带有“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MA证号,并经电气防爆员检验其防爆性能,符合要求的,张贴“入井防爆合格证”,方可入库或入井。

  五、检修后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经机电运输科电气防爆员检查验收,符合防爆性能要求的,张贴“入井防爆合格证”,方可作为完好的电气设备入库或投入井下使用。

  六、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检查和修理,由各单位专职电工负责,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并由机电运输科包片防爆检查员进行监督,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

  本制度由机电运输科监督执行。

设备管理制度15

  物业辖区设备机房管理制度

  一.未经管理处主任或部门经理批准,员工不得私自引领外单位人员在机房内参观。

  二.经批准到机房参观者,进出机房均应办理登记手续,原则不允许拍照和摄像,除非经总经理室批准方能进行。

  三.要严格按照设备点检有关规定,抄录设备各运行数据,认真做好记录并填表。

  四.在巡检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上报。

  五.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有关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机房。

  六.严禁在机房内吃任何食品。

  七.在机房内不允许接用临时电器设备。

  八.在机房内不允许随意挪动消防器材。

  九.未经批准不允许在机房内使用电焊、气焊。

  十.在机房内严禁吸烟。

  十一.保持机房整洁,确保机房及设备无尘,搞好文明生产。

  十二.做好记录,认真填写《值班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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