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

时间:2023-10-29 07:10:16 购销合同 我要投稿

购销合同大全【8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购销合同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购销合同大全【8篇】

购销合同 篇1

  需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一、价格条款

  1、沙、石、水泥、石灰建筑用材料根据市场价格双方协定。附:河沙78元/方,本地沙70元/方,石灰370元/吨,砾石68元/方,水泥依行情价进行调整。

  2、甲、乙双方不定期对材料行情了解,确需进行调整的可调整。

  3、若有市场原因导致材料价格上涨,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如今年水泥行情变化剧烈,需有厂方涨价函,经甲方确认真实,乙方方可按上涨后价格实行。)

  4、价格表中未列出商品,甲乙双方根据市场正常协商定价。

  二、材料配送方式及运输方式

  1、乙方按要求将甲方所需材料运送到目的地时,乙方应请现场负责人验收、签字,且开具体相关送货单一式三份进行核对,甲方和现场负责人各一份,乙方一份。

  2、甲方所需材料均由乙方负责安排车辆运输,且运输过程中所发生材料损失、丢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三、质量标准

  1、沙、石要干净,不含泥沙,粗细要达到级配。

  2、水泥要求:有出厂质量报告、合格证,达到所需标号。

  四、结算方式

  每月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每个月月底乙方凭现场收货人签字确认的送货回单到公司对单,待公司确认无误后,次月初给予结算。合同期内必须保证所有材料款结清。

  五、甲方责任

  1、保证材料款及时到位,按期结算。

  2、甲方需乙方配送的材料尽可能提前通知乙方,给乙方提供充裕的时间安排配送工作。

  六、乙方的责任

  1、乙方保证按甲方限定的`时间及时送货;

  2、若有材料不符合质量标准,乙方负责退货。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执行期限,从签定至本公司在建工程项目完工。

  八、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双方应严格执行,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平等、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提请法院判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负责人:

  负责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签定地点:

购销合同 篇2

  收购方(甲方):

  销售方(乙方):

  为加快发展农业产业经营步伐,以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真正做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与公司签订的《沼液灌溉利用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牧草、果蔬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所交售的`牧草或果蔬必须是经过甲方提供的沼液灌溉生产的。

  第二条 质量要求:

  1.牧草质量

  (1)无泥土或塑料等夹杂的杂质。

  (2)无霉变或腐烂的杂草。

  (3)无化学药品的污染。

  2.果蔬质量

  (1)无霉变或腐烂。

  (2)无化学药品残留。

  第三条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生产计划安排,将按时、足量、符合质量验收标准的牧草、果蔬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场所:一牛牧场内 ,验收合格后称量入库。

  第四条 交货时间:牧草收割时或农产品成熟期;交货地点:一牛牧草;计量方法:以交货地的称量为计价重量;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检验方法:甲方在收购当场对乙方的牧草、农产品进行检测;检验时间:与交货时间相同;检验地点:与交货地点相同。

  第六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在收进乙方牧草或农产品后______ 日内支付货款。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交货或甲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要求和外观质量的,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产品要求的产品,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九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收购方(盖章): 种植方(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3

  为确保供需双方的利益,特制定如下销售政策:

  一、瓶装啤酒的产品名称、规格、价格、数量:

  1、产品名称:

  2、产品规格:瓶装啤酒有精装塑包(1*9)和彩箱包装(1*12)

  3、产品价格:普通型暂定8度塑包型小环标9.90元/包;塑包大环标10.60元/包,精制大环标12.80元/包,普通彩箱16.00元/箱,高档彩箱18.00元/箱。根据原材料及馐物的.市场价格浮动,由供方给需方价格,如有价格变动,供方需要3日内通知需方。

  4、销售数量:需方全年销售普通型啤酒30万/瓶一组,按月计划销售供货,三个月完不成计划,供方有权解除合同。

  单位:万瓶

  5、12月底完成任务将保证金退还给需方,如完不成任务供不付保证金,超额完成达到100万瓶送长安之星面包车一辆,完成200万瓶送桑塔纳一辆。

  二、产品选题:

  系列啤酒产品质量符合国标,保持期内符合产品运输,避光常温0-25度以下储存及正常销售条件下,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但需方发现批量产品存有质量问题,必须在货到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否则,需方即确认本产品合格,出现任何问题概不负责。

  三、交(提)货方式:

  供方指定仓库,当场提货,当场验收。因商标造成本合同条款不能履行(包装外观、文字的修改)时,乙方同意给予谅解和支持。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

  供方代办运输,所有产生费用由需方承担,或需方自提均可,汽车造成的损失由乙方直接向承运方索赔,铁路运输失盗或造成损失向保险保价部门索赔。

  五、销售范围:

  系列啤酒指定 (市、区)一家总代理,未经供方许可,需方不得自行转让买卖合同,否则则视合同无效。需方在合同约定的县、市、地区内销售,不得冲击其它县、市市场。在所销售区域内销售价格必须统一,不得降价销售,否则供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或采取惩罚措施,扣留全年返利和保证金。

  六、返利结算:

  销售供方啤酒按销量不定期执行返利政策、不重复返利办法;需方销售20万瓶,每瓶返利2分;销售40万瓶,每瓶返利5分;销售60万瓶,每瓶返利8分;返利金额只能按现行价格提洒,可顶下年销售任务额。

  七、空瓶加收及验收标准:

  供方回收本标的空瓶,普瓶0.45元/个,600异型瓶0.45元/个计算,只顶酒款,不付现金。

  八、结算方式:

  现金(汇票)结算,款到发货。

  九、违约责任:

  双方按照经济合同法承担责任,需方违约不退保证金,供方违约双倍退还保证金。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双方如有纠纷,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受理。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需方向供方交合同保证金全任元后方可生效。

  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本系列产品公司所有。

  合同编号:签定地点:

  供方: 需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购销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销售汽车配件等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自本合同签订日起,乙方依据本合同起向甲方销售汽车零部件。

  二、甲方用电话,传真或者QQ等确认订购汽车配件项目清单向乙方供应所需零配件。乙方应协助甲方描述配件型号。

  三、乙方共销售甲方指定需要配件共计人民币¥42289.00大写肆万贰仟贰佰捌拾玖圆整。(见附表)

  四、甲方选择运输方式。

  五、费用支付:

  1、甲方验收合格的货物后,应付配件费用和运输费用。

  2、货物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甲方应在第一时间和运输共同协调问题货物并联系乙方,运输费用由乙方支付;

  3、货物验收中,因甲方描述配件具体型号不准确而导致配件不符的,甲方应在第一时间和运输共同协调问题货物并告诉乙方,运输费由甲方支付;

  4、乙方配件在未使用的情况下,可以进行退货或调货。运输费由甲方支付;

  六、如订货时间长配件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当初订货时配件价格结算。

  七、关于质保:

  1、乙方缺包所供应的配件为甲方指定需要范围,如发现乙方有以假乱真的情况,乙方需要给甲方赔偿。

  2、因甲方使用、保管、保养不善造成配件质量下降或损坏的,概不退货。

  3、乙方销售给甲方的`配件,在保修范围内免费更换。

  八、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的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签订时,双方需提供真实的有效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有关本合同的修改,必须以书面方式进行,并由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5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日

  一、 产品名称、规格、厂家、数量、单价、金额

  二、 质量要求: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如有异议十五日内提出,供方包退包换.

  三、 运输方式及承担费用: 物流货运,需方承担运费.

  四、 供货期限:自款到之日起十日内.

  五、 交(提)货地点、方式:

  六、 结算方式:结清货款,准时发货.

  七、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如果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二十(20%)的违约金;b、如果买方逾期付款,应向卖方按日支付相当于逾期付款部分百分之三(0.3%)的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延迟总价的`百分之五(5%)。如果卖方逾期交货,应向买方按日支付相当于逾期交货部分的百分之三(0.3%)的违约金,但不得超过延迟交货部分的百分子五(5%)。若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定盖章生效。

  九、备注: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传真件有效。

  2.我公司只保证油漆本身的质量,其他方面的问题如施工方面导致的问题恕不负责。用户选择油漆品种时尽可能向我公司或有关权威构咨询。

  供方:

  需方:

  年月日:

购销合同 篇6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 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月日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话: 电话:

购销合同 篇7

  供方:

  需方:

  签订日期:

  一、根据《合同法》有关条款,供需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供方按如下条款向需方销售如下产品:

  二、交(提)货地点及运输费用承担:由于供方厂内提货,运输费用需方自理。

  三、计量检验标准:需方现场验货,供方计量装车。

  四、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当日需方向供方指定账户打款500万元,合同剩余货款于一周内付清。需方根据实际拉运数量结算,供货完毕后需方付清货款,货款两清。供方根据实际出库重量开具增值税发票。

  五、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均应按货款的1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支付违约金以外还须根据对方损失情况予以赔偿。

  六、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可以以传真方式签订,传真件与合同原件内容一致时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货款两清后合同自然终止。

  供方:

  需方:

购销合同 篇8

  乙方(全称):

  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

  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 : 。

  2

  3.产品交货数量按实收数量为准。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包装按照技术规定要求。包装物不回收。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湖南省永州市新亿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交货方法:由买受方根据工程需要提前六天向乙方提供所需材料数量,乙方按约定交

  货地点和时间送达。材料卸货由乙方负责。甲方确认送货数量无误,需在送货单上签收,

  或出具专门的收货凭证。

  3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第五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 /吨(含税价)

  甲方(全称): 湖南省永州市新亿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产品货款的结算:

  第六条验收方法

  1、材料验收以材料复检达到产品技术标准。

  2、验收发生纠纷以签约地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第七条 乙方服务条款

  1、施工时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保证工程质量。

  2.工程完工后乙方负责提供产品的相关材料协助甲方检测,以达到要求。

  第八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5%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退回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退回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退回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第九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无质量原因不得中途退货。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合同法》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通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_3_天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签约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其他

  本合同自 20xx 年 10月 19 日起生效,工程结束自动终止;合同履行期内,当事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章)乙方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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