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购销合同

时间:2023-06-15 08:07:25 购销合同 我要投稿

化妆品购销合同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化妆品购销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化妆品购销合同

化妆品购销合同1

  供方:

  需方:

  供需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化妆品、护肤品的采购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产品质量要求

  1、产品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双方约定标准中最高标准执行

  2、保质期限:

  供方所提供的产品,保质期限不少于12个月(特殊商品除外)。

  第三条 产品包装

  1、包装要求:在外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配料、产品批准号、生产厂名、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贮藏要求等。

  2、包装物由供方提供,费用由供方承担。

  3、包装物处理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包装物不回收。

  (2)包装物由供方回收。

  第四条 交提货方式

  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 项履行。

  1、供方送货:产品运输由供方负责办理,供方送至 ,运费由供方承担。

  2、供方代办运输:供方根据双方约定的协议代办运输,运费由需方承担。

  第五条 验收方法

  1、供方提供的每一批产品都须附随根据双方确认的质量标准进行检验的检验合格报告,但若有下列情况之一,必须附随计量认证合格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2、产品到达目的地后,需方应指定专人按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包括主要卫生指标、内外包装、保质期、标识感官等)及时进行抽样检验,完成验收程序。如有质量问题,需方应在收货后一个月内书面通知供方,同协商处理办法。如对产品质量认定发生异议,由需方所在地供需双方共同认可的经计量认证的机构检验报告为准。

  3、需方根据合同规定或要货通知单及供方送货单做好收货工作,并及时通知质量验收员验收产品。

  第六条 付款方式

  需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货款支付给供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日支付全部货款,计人民币 元。

  2、分期付款方式:

  2、1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货款全部的30%,

  2、2 日前支付余款。

  3、其他约定的付款方式: 。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供方如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5%;供方还应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需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供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2、需方若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款,须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3、供方应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需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4、需方违约拒收产品或在验收期间保管不妥造成产品损失的,需方应当承担由此所造成的相应的损失。?

  第九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1、供需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需方签章: 供方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化妆品购销合同2

  甲方:

  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乙方销售甲方提供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区域、期限

  乙方同意在销售甲方提供的日化用品等产品,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

  二、产品销售

  乙方须依法开展销售活动;销售产品的价格由甲方确定,乙方有义务将市场信息反馈给甲方,若市场价格变化,由甲方根据市场需要另行调整销售。

  三、保证金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保证金 万元。

  四、货款及结算

  乙方向甲方订货须向甲方预付货款的 作为定金,余额按月结算,每月末的最后三日为货款结算日。

  五、验收:

  乙方在收到货物时须及时清点验收,确定产品品名数量、规格、生产日期。验收时若发现数量、规格、包装不符,必须在两天之内书面通知甲方(可以传真方式),否则乙方自行承担所有损失。

  六、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移交货款或甲方逾期支付佣金的,每日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七、竞业禁止

  乙方不得代理或销售与代销甲方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也不应从与甲方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

  八、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本协议订立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本协议在 订立;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签约日期:

  乙方: 代表人: 签约日期:

化妆品购销合同3

  甲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乙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根据《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认根据下列条款订立化妆品购销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化妆品名称:

  2、款式:

  3、规格(毫升):

  4、数量:

  5、单价(元):

  6、总计:

  第二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

  2、有原厂包装的,按照原厂包装。

  3、没有原厂包装的,由乙方进行包装。

  第三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 。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

  第四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1、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

  2、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五条:货款的结算

  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由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支付乙方 %的货款,甲方收到产品后 日内支付完剩余费用。

  第六条:验收

  1、验收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验收手段:由甲方派员进行产品验收。

  第七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 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九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 委员会申请 ,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它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2、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3、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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