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

时间:2022-09-04 09:24:29 购销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购销合同8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购销合同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用的购销合同8篇

购销合同 篇1

  合同编号:20xx-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用耗材购销管理,严格执行采购程序,规范供销渠道,医院根据临床需要通过公开招标或议价的形式,向乙方采购所需产品。为确保产品质量,保证临床医疗安全,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信、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一致达成如下供货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供货范围、品名及价格等

  乙方为甲方提供各类耗材共计种,所供医用耗材具体品名、规格型号、单位、单价、厂家等以双方集中招议标结果为准,并附清单。计划外产品采购以双方临时议价为准。

  二、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1、乙方对所供医用耗材应适当备货,确保甲方需要。甲方采购中心下达的月采购计划应在 天内供货到位,临时采购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供货,急诊或急救耗材必须保证随时下达计划随时供货,不得因供货不急时影响甲方正常医疗工作。

  2、乙方所供医用耗材必须事先送达甲方库房(设备科)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医院非常规备库材料和非正常上班时间的急诊、急救(含手术)材料的供货,送货单必须由使用科室主任或负责人签收后再办理入库手续。

  3、医用耗材的运达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的破损,由乙方负责。

  三、资质保证:

  乙方提供的医用耗材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具有:

  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

  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4、委托授权书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组织机构代码证

  7、税务登记证

  进口医用耗材须有进口医用耗材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的检验报告书。乙方所提供的医用耗材的有效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有效期限不低于1年;若在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要按质量承诺,由乙方负责退货并承担因此而导致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付款方式:

  乙方按正常途径供货并办理入库手续后,甲方凭乙方开具的送货清单、发票,按医院财务规定的程序办理。

  五、双方责任

  1、乙方保证所供医用耗材相关资质证照齐备、有效并符合《国家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相关资证到期前必须及时到甲方采购中心办理更新备案。

  2、乙方保证所供医用耗材符合政府相关采购、销售管理规定。

  3、乙方保证所供医用耗材为符合国家医用耗材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确保临床医疗安全。

  4、乙方出具的发票必须为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正规、有效税务发票;

  5、乙方必须保证所供产品价格不高于政府招标价,有多个价时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

  6、乙方须备足货源,确保按上述时限要求及时供货、不延误甲方临床医疗工作;

  7、乙方需在甲方办理公司印鉴、法人和业务经理签名备案手续;

  8、甲方必须严格按照医院财务付款规定及时办理乙方货款的支付。

  六、违约责任

  1、乙方供货时,如未遵守上述“五:1、2、3、4、5”的款约定,甲方有权终止该品种的采购并有权终止本供货协议;如导致甲方被国家相关行政部门查处,乙方须承担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将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

  2、乙方如逾期供货给甲方临床医疗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时,甲方将终止与乙方的所有供货业务关系。

  3、乙方不按甲方规定办理公司印鉴、法人和业务经理签名备案手续的,出现公司业务、财务被不法侵害时一概与甲方无关。七、因质量为题而发生的争议,由医用耗材监督管理局做出质量鉴定及省、市医用耗材检验所检验,该检验结果为最终结果。

  八、本供货协议有效期为壹年:即从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 年xx月xx日止;如在合同期间,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甲方需对乙方所涉及的供货品种重新招标并确定了新的供货商,则本协议自动终止。如乙方为因非违约而被甲方终止供货业务关系,甲方应优先邀请乙方参与投标。

  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原与我院(含各分院、社区诊所、卫生所)所签耗材供销协议自动失效。

  十、本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

  十一、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电 话:

购销合同 篇2

  甲方(购买方):

  乙方(供应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自乙方处购买进口葡萄酒酒等相关产品(详见:产品报价清单),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名称、价格

  1、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价格向甲方提供下列产品:(详见:产品报价清单)

  2、协议中订购产品为实时报价,乙方有义务将最新的价格调整信息第一时间通知甲方。

  第二条、产品质量

  1、乙方有义务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2、因非产品本身的质量原因(如甲方储运不善等)产生的问题,乙方不予调换,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产品包装

  产品的包装应符合国家规定和甲乙双方约定,并且达到安全和卫生条件。

  第四条、产品的交付

  1、乙方或乙方委托的货运代理人将产品运至双方指定地点,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应即时对货物数量、编码、外观、包装、质量等情况进行检验,如有任何异议,应在立即告知乙方,否则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完毕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应在送货单上签字盖章。

  2、甲方需将计划用量按实际需要提交乙方,乙方将按照甲方的计划进行备货,不能备齐的货品应在甲方提出计划的48小时内反馈。

  3、除因产品不符合本协议约定质量标准外,甲方不得拒收。

  4、乙方产品的所有权在产品交付时转移至甲方,货物风险随之转移。

  第五条、货款的结算

  1、甲乙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甲方应在收到货物的5日内,将货款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2、无论任何费用,甲方均不得在应支付货款中自行扣除。

  第六条、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

  1、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乙方商标标识以及任何相关的文字和图片资料。

  2、甲乙双方对于本协议内容、以及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情况、产品信息、客户资料、营销计划、管理方式等任何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

  3、甲乙双方应保证其雇员、管理人员、代理人等接受本保密条款约束。

  4、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或解除后,本保密条款持续有效。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遵循平等诚信的原则,全面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或者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而给第三方造成损失时,违约方应自行向第三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因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全部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可免除责任或延期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

  第八条、协议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守约方有权通知违约方解除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其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1)一方明确声明或以实际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主要义务;

  (2)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的义务;

  (3)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项下义务,导致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3

  需方单位:(简称甲方)

  供应单位:(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

  甲方购买乙方5%水泥稳定碎石料,乙方保证向甲方供应5%水泥稳定碎石料。

  二、品种规格、单价、数量、计量方式

  品名: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简称水稳层) 规格:水泥掺量为5.0%; 单价: ; 数量:按工地工程需要为准 计量方式:以甲方工程负责人签字认可的收据数量为依据。(乙方提供的水稳料经甲方抽查如果发现数量少于签单量,将签收的量一致按照签收单中最小吨位的数量进行累计)。

  三、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地点: ;

  2、交货方式:乙方将料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

  3、交货时间、数量:以甲方现场要求为准。

  四、质量标准

  1、水泥、石子、石粉等原材料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石子必需是青石子、石粉必需是青石粉灰)。

  2、各种材料必须按规定的配合比拌制,不得随意调整、变更配合比。

  3、甲方在施工完成达到取芯检测后,乙方必需保证取芯合格完整。

  4、乙方按批次向甲方提供水泥出厂质量合格证及批次质量检验报告,石粉、石子等原材料检测报告。

  5、乙方提供的水稳料拌合到运输至施工现场总用时间不得超过水泥的初凝时间(小于2小时),

  超过2h甲方拒绝签收使用,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购销合同 篇4

  需方单位: (简称甲方)

  供应单位: (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供应要求:

  产品名称 产地 规格等级 数量(T) 单价(元/T) 总价 备注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说明:本表中单价是指砂石料运到交货地点的价格)

  二、交(提)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工程名称:

  2、产品用途:

  3、交(提)货地点:

  4、交(提)货方式:

  5、交(提)货时间、数量:

  6、乙方在产品运抵交货处后,甲方应提供堆放场地,并做好验收工作。

  7、其他约定:

  三、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交易双方可通过分中心银行帐户进行结算。

  2、付款方法与期限:

  (1) 双方在合同签订后 甲方付款 %;

  乙方供货 %后 甲方付款 %;

  乙方供货 %后 甲方付款 %。

  (2) 乙方供货结束 月内 甲方付清货款。

  (3) 其他约定:

  四、技术要求:

  1、 乙方应严格按照产品标准(生产)供应,超出产品技术标准的特殊要求,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并在3栏中写清。

  2、乙方应按国家标准规定,随每批产品提供《质量检验报告》。

  3、其他要求: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应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交该批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2、验收标准,按该产品的国家标准验收,如尚无国家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验收。

  3、外观质量及数量应当场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在24小时内向上海市建材业质量管理中心或分中心质量管理部门报告。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产品必须封存不能使用。甲方非因自身过错而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指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 天内仍未履行:

  5、一方延迟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以上3、4、5项权利由守约方行使。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2、因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可要求更换或退货,更换视作逾期交货,退货视作不能交货。

  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分中心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同期限内提供证明。

  2、其他:

  十、其他约定事项: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签定:

  l、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如需工商局鉴证的,签定后生效。

  2、本合同签约地点: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砂石料分中心备案一份,如鉴证、则鉴证机关二份。

  供方: 需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购销合同 篇5


  合同号:

  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对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确需变更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要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由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后10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以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督,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责任确属甲方的,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乙方应在6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并在30天

购销合同 篇6

  一、合同双方:

  1、供货方(甲方):

  2、购货方(乙方):

  二、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原则下,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油品购销合同,并达成如下条款:

  (一)油品名称和数量: 0#柴油 吨、-10#柴油 吨

  (二)油品供货地点:新乡中油油库

  (三)油品供货时间:

  (四)油品运输方法:

  (五)油品接货地址: 供方油库

  (六)油品质、数和验收: 按供方出库单、化验单验收

  (七)油品价格和结算: 按当时中国石油集团规定的价

  (八)违约责任: 按国家合同法或双方当时商定的合约

  (九)其他条款: 双方应相互真诚合作密切配合,严格执

  三、注意事项:

  1、供货和接收双方,应在供接现场将一切相关手续办理清楚、准确、货出供方油库后,出现的一切情况,供方不负任何责任。

  2、供购双方平时应互通信息,包括供购具体时间、数量、价格等,双方都能做好妥善及时安排,做到快速、高效、满意。

  四、双方如有新的补充意见,商定后可作为此合同的补充合同,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此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并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7

  需方:重庆梅菲特涂料有限公司 (甲方)

  供方:遵义皓科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重庆梅菲特涂料有限公司和遵义皓科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购销合同。

  重庆梅菲特涂料有限公司在遵义皓科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采购 皓科新材料 牌腻子粉,具体协议如下:

  1产品、数量、价格:

  1.1产品清单:

  类 别规 格 (kg/袋)单 价 (元/T)生产执行标准

  外墙专用型腻子粉25JG/T158-20xx

  普通外墙柔性抗裂腻子(底料)251280元/TJG/T158-20xx

  普通外墙柔性抗裂腻子(面料)251150元/TJG/T158-20xx

  2.1 供方应根据需方在指定的交货地点场地卸货,交货地点应为遵义市区,遵义市以外的由需方支付运输费用,需方承诺单次运输不得低于十五吨。

  2.2 产品在到达需方所要求上述地点交货前的运输、保险等事项均由供方办理。

  3. 交货时间:

  3.1 供方按需方施工工期要求分批次供货,需方提前15天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告知供方大概所需产品的规格,品种,型号及数量的订货计划。

  4 产品质量要求

  4.1 供方必须按规定提供全部完整无损、距有效期满至少6个月的产品。

  4.2 产品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外,应符合产品样本和说明书及产品检测报告所列之标准。

  4.3 履约期间,如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供方或需方有权组织监理、施工总包单位对供方所供产品进行现场随机抽样送检,并最终以需方所在地权威检验机构的检测报告(国家标准)结论为准。如供方产品质量经检测判定为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检测费用并罚款5000.00元整及因产品不合格而导致的所有人工、材料、工期延误等一切经济损失;如供方产品质量经检测判定为合格,需方负责赔偿检测费用并罚款5000.00元整,因施工不当至使产品不合格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4.4 涂布率:每平方米腻子理论用量如下:

  1.6kg/m2( 2遍),具体根据墙面状况而定。

  4.5 产品质量以乙方在甲方所指定位置所做样板为准,若乙方所送至甲方施工现场与样板质量不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皆由乙方负责赔偿。

  4.6 供方必须为需方出具材料质量承诺书,该承诺书具有和合同相同法律效率并作为合同附件。

  4.7 供方必须为需方出具本单位生产资质文件资料,该资料和合同相同法律效率并作为合同附件。

  5 产品的交货验收及保管方式

  5.1 供方应在交货前3天,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需方准确的发货日期、到货时间、到货地点、货物型号规格、数量以及货物接收与保管的要求,需方须在收到通知后经需方确认同意后供方方可发货,需方逾期不作答复的,则视为默认同意。

  5.2 货物到货时,包装必须完好无缺,产品包装要求包括出厂日期、规格型号、产品种类、体积重量、标准代号等,货物在交货验收合格前丢失、损坏的风险由供方承担。

  5.3 到货后,需方负责召集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验收,清点货物箱数及箱内货物情况,若货物与装箱数目不相符,箱内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需方有权拒收全部或部分货物,供方须按照需方要求收回或补齐(运输中途破损的不视为供方违约,但供方须遵义市区内在当日内(遵义市区外三日内)补齐货物,如未补齐货物则视供方违约),货到2个工作小时内需方应组织验货,并在货物清单上签字,填写交货验收合格证明,此合格证明为供方交货的凭证,也是供方要求付款的必要依据。

  5.4 供方产品通过交货验收并不排除供方对产品质量应承担的相关责任。

  5.5 交货后,由需方保管货物,货物如有丢失或损坏的情况,由需方负责。

  6 施工验收方式

  6.1 供方有义务提供腻子施工的技术指导、施工验收等技术支持工作,协助需方在正确的施工方法、正常的施工条件下,腻子的施工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

  7 货款支付方式

  双方签订合同开始供货后,乙方每月30日必须把当月各单项材料进度报甲方财务审核,甲方在5个有效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支付全部货款。,甲方以转账支票或电汇的形式支付货款。

  因需方不按照合同支付给供方货款,需方有权停止供货,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有需方负责。

  8 变更处理方法

  8.1 需方有权根据工程进度推迟交货时间。需方如须改变所订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需提前到货期7天通知供方,供方只可对因规格型号和数量的变化而造成的价差调整合同金额,但不得就需方的变更行为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购销合同 篇8

  购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需购置一台BZJ20xx全中文液晶显示电脑控制单嘴水泥包装机壹台,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达成包装机购销协议,以资双方共同信守,其协议条款如下:

  一、由乙方卖给甲方BZJ20xx全中文液晶显示电脑控制单嘴水泥包装机一台,整机所有配件应无翻新配件存在。

  二、甲方所购包装机必须有检验合格证,三包证书,使用说明书,使用维护说明书及保修手册。

  三、乙方所提供的包装机价格为1。6万元,大写:壹万陆仟元整。

  四、付款办法:协议生效后甲方预付包装机总额的30%。安装调试能正常生产后付总额的60%,乙方应提供壹万陆仟元整配件的电脑增值税发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五、运输方式:由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厂内,所有运输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六、其它约定:由于包装机性能、技术参数如有更新,乙方应负责甲方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时间不得小于1小时。

  八、三包期限及售后服务:包装机从使用之日起,质保期限为1年;三包内容以厂家三保内容为准。甲方在正常使用、维护保养的情况下,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传真通知后6小时内应到甲方现场进行处理(特殊情况除外),一切费用同乙方承担。

  九、三包期限内出现部件或出现系统不能修复使用,乙方应在十日内无条件退还甲方支付包装机的全部货款。如乙方故意拖延或不到,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每延误一次,赔偿甲方损失500元。三包期到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乙方应继续履行售后服务工作。

  十、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与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率,如出现违约,守约方可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定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定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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