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时间:2023-01-22 10:34:05 工作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合集15篇

  在当下社会,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合集15篇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1

  为全面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强化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和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要充分重视安全工作,强化“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狠抓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建立“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制,把工作落实到人、具体到人。

  3、建立保安定时巡逻制度,安全保卫晚上对校园巡逻一次。

  4、要养成节约用电的意识,天黑打开照明灯、天亮关闭的照明灯。

  5、安全保卫人员有权对带出校门的实物进行查询,有些物件带出校门需出具当事人签字的出入证明,否则不予放行。

  6、要注视学生进校门,严禁有人进校滋扰,对无理取闹与违反规定的人和事,不听劝告和制止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7、安全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性、警惕性,坚守岗位,对不执行本制度者,要追究其责任,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8、要落实好值班责任制,坚持24小时值班,组织夜间巡逻,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和失窃案件的发生。

  9、要严格执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及时处理并逐级上报。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2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基本条件,必须常抓不懈。由书记、校长亲自挂帅,专人负责,全员参与,坚持教育教学的全过程时刻树立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做到万无一失。为做好我校安全保卫工作,对各项工作、各类人员做出如下规定:

  1、建立健全学校的安全保卫机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由校长分管,各部门负责,定期检查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如发生事故,自下而上逐级追究当事人及负责人责任。

  2、学校举行重大活动时,活动组织者事前做好安全教育,安排好安全保卫人员,杜绝发生事故。

  3、保卫人员对进出校内外的人员进行登记,管理好进出校园的闲散人员,盘查可疑人员。经常巡视校园(特别是课间和课外活动时间、放学),及时发现和处理校园内打架斗殴现象,必要时与辖区派出所取得联系,向主管领导汇报,确保学校的`安全。

  4、警卫值勤人员做好工作时间以外及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经常检查、巡视校内各处,做好学校财务保护工作,防盗、放火、防水,出现事故及时与领导联系,向派出所报案(火警119,盗警110,北港派出所3626329),严禁节假日期间学生到校。

  5、任课教师及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在上学、上课、活动、放学、节假日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规则、遵纪守法,不做违反《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事。注意学生出勤,遇有学生缺勤要及时调查清楚,不准随意停学生的课,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教育学生要方法得当。

  6、值周人员特别是带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忠于职责,积极巡查学校各处,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消除隐患或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负责好当日各项工作的检查督促。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3

  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和工作秩序,有效地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特制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依照“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罪犯,保障安全”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树立全员护校的思想,高度重视、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学校师生、财产的安全,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2、校长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负责,检查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负责检查安全保卫工作,联系门岗、食堂等部门,具体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各项措施。

  3、对全校师生进行经常性的法制教育、保密教育和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教育,加强师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动员和依靠全校师生做好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

  4、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包括校舍财产、道路交通、饮食安全、值班巡逻、教学活动、消防防疫等涵盖学校各个方面的制度和紧急事件处理预案等)。

  5、定期检查校内的所有消防设施,对可能产生火灾的地方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隐患,并在重点部位安装防范设施。

  6、实行安全巡逻。教师应高度重视安全巡逻并如实登记。值班人员要检查或抽查情况,对玩忽职守的,要根据情况追究责任。

  7、非本校人员进入学校要有正当理由,并办理出入登记手续。

  8、门卫要严格把关,以防意外。

  9、学生周末放学时,值班领导、教师和门卫在校门口做好教育、护送工作,保证学生安全。

  10、体育器材保管员和体育教师要经常检查学校体育运动设施,保证学生活动安全。

  11、实行全员参与安全管理,每位教职工都要对学校的安全负责。

  12、学校及各班做好《长治市中小学安全工作日志》的记录。

  15、建立重大情况报告机制。发生重大情况,在积极、迅速处理的同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取得指导、支持和帮助。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全力维护教学秩序的稳定,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政府和上级部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属深圳市沙头角中学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均应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由学校安全办公室、有关职能部门查实后报请学校处理。

  第四条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实行安全保卫责任制。校长负责对全校安全保卫工作统一领导,安全办公室依律对全校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各行政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内部安全保卫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第五条学院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落实各项安全保卫防范措施;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内部发生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调解内部纠纷,维护正常秩序;

  (三)加强安全保卫信息收集工作,及时向公安保卫部门报告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不安定苗头、事端;

  (四)保护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协助公安保卫部门做好案件侦察、事故处理等工作;

  (五)帮助教育有违法行为或轻微犯罪行为的人员,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监督、考察、教育被判处管制、被剥夺了政治权利、宣告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和依法保外就医的犯罪分子,以及被监视居注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劳动教养所外执行人员;

  (六)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管理暂住人口和其它外来人员;

  (七)完成政府、上级部门规定和布置的其它安全保卫任务。

  第六条学校安全办公室应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健全以下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并明确学校内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一)门卫、值班、巡逻制度;

  (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三)涉密的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等保密管理制度;

  (四)印鉴、财务资料和票据、现金、贵重物品、重要设备和物资等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五)要害部位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六)教室、实验室、学生公寓、食堂、运动尝图书馆、集会场所等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七)安全保卫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八)突发公共事件的消息传递制度;

  (九)主办、承办大型集体活动申报制度。

  第七条学校的要害部门或部位必须安装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泄密、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安全设施或技术防范装置,并根据需要组织人员值班护卫。

  第八条应定期检查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接到公安保卫部门安全、治安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在限期内积极完成整改,消除隐患。

  第二章处罚

  第九条对违反学校安全保卫管理的行为,视性质、情节、后果和态度,分别给予下列处理或处罚:

  (一)通报批评;

  (二)赔偿损失;

  (三)行政处分(教职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察、开除;学生: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留校试读、开除);

  凡在校外受到执法部门处罚者,学院根据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对拒不服从学校处理或处罚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部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整改或采取相应措施的;

  (二)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整改或采取相应措施;

  (三)发生突发公共事件不报告或不及时报告的。

  第十一条有下列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之一的教职员工,视情节轻重,处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扰乱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及生活秩序者;

  (二)扰乱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运动场所等正常秩序不听劝阻者;

  (三)在公共场所或学生宿舍起哄、砸玻璃、摔瓶子、燃烧公私物品,影响他人工作、学习、休息者;

  (四)在宿舍、教室等公共场所攻击他人者;

  (五)在校园道路、篮球场等地踢足球、溜旱冰、练习自行车或进行其他不宜活动而不听劝阻者;

  (六)酗酒闹事,不服从管理者;

  (七)携带弹弓或其它器械在校园内打鸟者;

  (八)在学生宿舍私自留宿者。

  第十二条有下列妨害公共安全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教职员工处以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或私自存放爆炸、易燃、剧毒物品者;

  (二)伪造各类票据、磁卡、证件等弄虚作假者;

  (三)结伙滋事、制造混乱或煽动闹事,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四)妨碍公安保卫部门或有关人员执行公务,尚未使用暴力、威胁手段者。

  第十三条有下列侵犯公民权利、损坏公私财物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教职员工处以罚款、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一)打架斗殴或殴打他人,造成轻微后果者;

  (二)偷窃、骗娶抢夺公私财物者;

  (三)调戏、侮辱妇女或进行其它流氓活动者;

  (四)利用语言或传单、信件、大小字报对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进行攻击者;

  (五)敲诈、勒索公私财物者;

  (六)非法限制他人自由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者;

  (七)故意破坏公私财物者;

  (八)恐吓或以其它方式威胁他人安全者。

  第十四条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教职员工处以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在易燃易爆场所,违反禁令吸烟或使用明火者;

  (二)过失性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三)违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私接电线或违章用电者(违规器具一律没收);

  (四)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占用消防通道,埋压、圈占消防设施,毁坏或无故耗损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设备或将其挪作它用者;

  (五)在校区未经许可动用明火,不听劝阻者;

  (六)有火险隐患,经学校通知后仍不整改者;

  (七)发生火灾,隐匿不报者;

  (八)违反《消防法》其它规定者。

  第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教职员工处以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无证件出入校门,不接受批评教育者;

  (二)无有关部门证明携物外出,不听劝阻者;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5

  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明确管理责任,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委会领导学校治安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学校保卫科具体负责和管理学校治安保卫和消防。

  二、学校实行校、科室、年级组和各重点部位三级管理责任故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全校师生员工经常进行防火、防盗、防毒、防事故的“四防”教育。

  三、加强门卫管理,严格履行门卫制度,把好人员出入关。

  四、校保卫科设消防安全员,负责全校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设备检查,随时保证消防设备完好无损;负责用火防火责任书的`签订和落实。

  五、学校成立义务消防队,由保卫科消防安全员任队长,定期组织消防队员训练,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干,并负责教会教职员工“五知二会”。

  六、校综治会和保卫科人员,负责定期对全校治安和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给有关部门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节假日放假前均应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七、安排校领导和科室干部行政值日,检查当日校规校纪,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由校保卫科安排安全保卫值日,负责检查当日安全保卫工作,共同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处理偶发事件。

  八、节假日由保卫科安排人员值班,作好值班记录,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维护学校治安。

  九、每年召开一次安全保卫工作总结会,对学校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者,由学校给予表彰奖励。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6

  一、全体教职工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指示精神,不断提高一切为学生的思想认识,增强安全保卫意识,各班认真学好用好学校印发的`《自救自护安全常识》手册。

  二、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加强校舍及设施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安全。

  三、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对校舍安全做到心中有数,对护栏、雨棚等防止倾覆和坠落。

  四、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定期对线路、插座、吊扇、日光灯进行维护和检修,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对师生进行安全用电的常识教育,确保安全用电。

  五、落实防范措施,重点库室双门双锁,重要设施器材教具,寒暑假集中储藏和管理。

  六、健全值班制度,平时门房日夜设专人守卫,节假日由领导和教职工轮值加强保卫工作。

  七、校园内禁止骑车,经允许进入学校的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

  八、接送学生的家长,不得随意进入校园,更不能将车辆驶入校园。

  九、学生下午不得提前到校(下午上课前半小时开门);放学后不得在学校内逗留(放学后半小时清校)。

  十、定期召开校园安全、消防、饮食饮水工作会议,分析、布置检查工作,及时沟通信息,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十一、加强信息反馈和汇报工作,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资料的保存工作。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7

  为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保护人民财产不受损失,加强对学校各个方面的'安全保卫工作,经学校研究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一、由人事部门安排安全保卫工作,协调有关方面人员,加强对校内安全保卫的联络网。在思想上重视安全保卫工作。

  二、采取人防、物防、校防三大防线,保证我校内安全无误,通过责任落实人的具体措施,建立人防,安装摄像探头、红外探头、防盗门窗等物防,从思想上,技术上要求,如何操作和利用设施和设备达到校防的目的。

  三、建立门卫保安制度,聘请上海市保安公司专职担任门卫值勤,按制度值勤,24小时看守门卫,双休日另行安排干部大楼值班,白天老师轮流不间断值勤,节假日作特别检查和记录。

  四、定期召开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找差距,总结经验,做到安全保卫工作万无一失。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8

  一、建立治安保卫工作机构

  1、学校专设一名治保主任,由校长任命,由校长直管或由校长指定的副校长专管。安全主任必须服从管理,严格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2、中小学政教主任兼任治保副主任,中小学治保工作归宿于治保主任负总责,政教处主任具体负责。

  3、治安保卫工作机构组成成员:中小学所有体育老师、中小学所有班主任、中小学值班老师、协助负责治安保卫工作的中小学学生会学生。

  4、门卫归宿于治保主任负责。

  二、建立各项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1、建立校长分管校长、治保主任、政教处主任、班主任、值班老师、任课老师及治保员、学生会等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2、建立门卫工作制度。

  3、建立学校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4、建立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5、建立学校消防与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6、建立学校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7、建立学校总务安全管理制度。

  8、建立学校教育与培训制度。

  三、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具体职责

  1、每一大周开展一次法制、治安防范宣传教育和养成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治安防范意识。开展学生的自我保护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校区治安防范工作应当实行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各教室、食堂、寝室走廊、校园重要活动场所、门卫等都要安装摄像监控仪等防范设施。安保处、政教处、教务处每天至少要有监控录像的记录。

  3、严禁任何班级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中小学生从事危险性活动和劳动。

  4、及时排查内部不安定因素,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维护内部稳定。

  5、发生刑事案件、治保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不安定事端,应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

  6、有关隐患事故及纠纷事件应及时向学校主管领导汇报。

  四、总校长的安全管理职责

  具体措施

  1、宣传并实施国家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

  2、依法制定学校安全规章制度。

  3、组织教职工和学生每半个月按时学习各种安全知识和安全制度,做好思想培训工作,让师生养成良好的各种行为习惯。若有特殊情况不能组织学习和培训,事先向校委会通报,向后推移否则处罚300元。无特殊情况不按时组织学习或培训的将处罚500元。

  4、建立学生安全保障的领导机构,并指导和监督其有效运作。若缺乏指导和监督能力或指导和监督不力,将被处罚500元。

  5、对受伤学生及时亲自或派员送往医院救治。否则将处罚100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注:若校长不在,由分校长、分管副校长或主管主任负责)

  6、及时制止和处理教职工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否则视为失职,将处罚300元。

  7、督查各项制度的落实到位,并把好奖惩尺度,否则视为不公,将被处罚300元。

  8、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能徇私舞弊,严格按制度治校,否则视为不正,将被处罚300元。

  9、每周必须对校园安全保卫和政教等工作进行一次详细调查,对其工作好坏及时进行奖惩。否则,将被处罚300元。

  10、在上班期间校长参与赌博和娱乐活动(除陪上级领导和有利益关系的重要人物外),将被处罚500元。

  11、总校长每周在校工作日不得少3天,每天不得少5个小时,否则每发现一次将被处罚100元。

  12、在正常工作的中餐,一般不允许接受别人的宴请,或自己在外宴请(除陪上级领导和有利益关系的重要人物外),否则处罚100元。

  13、其他履行学校安全职责必需的行为。

  执行步骤

  校长是学校的一校之长,若违反学校制度谁来监督执行?由校委会成员监督执行。

  1、校委会任何一个成员有权监督校长执行制度的力度,且有权纠正校长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

  2、有权利用制度对校长的过失行为进行处罚。

  3、在执行过程中,校委员无论哪个成员有包庇或徇私行为将被处罚100元。

  4、一个月内校长安全工作抓不到位,按制度处罚,罚金将在工资中扣除。

  5、一个月内校长安全工作抓到位,且有成效,每月另奖300元。

  6、校委员每月必须对校长工作进行详细考评。

  五、分校长安全管理职责

  具体措施

  1、执行校长的有关安全指示,贯彻执行学校有关安全的决定。负责日常安全工作的布置、指导、评比和监督,做到有的放矢。否则,不能执行的将被处罚200元。

  2、负责采用各种有效方法宣传安全工作制度,树立师生安全意识。学校规定,分校长每周要组织安全负责人、安全员、安全部门召开一次学习制度会、分析工作会,总结布置工作,否则将被处罚200元。

  3、帮助专管副校长联系和协调各政教处、各班主任及学生会开展安全工作。一个月内不联系或协调不到位的,将被处罚200元。

  4、具体处理学生意外伤害的救治及善后事宜。若处理或救治不及时不到位的,将被处罚400——6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80%的责任。

  5、分校长组织人员每天至少2次对全校各个角落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清查和排除。发现的隐患不能超过2个小时,否则视工作失职,将被处罚200元;发现的隐患自己不能解决的,应及时上报,及时落实到位,否则将被处罚100元。

  6、每天不少于3次到各班、各寝室、食堂等检查安全工作,如果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告知安全处负责人、班主任及后勤负责人,否则将被处罚200元;如果发现的隐患下属无法解决的,由自己或上报学校处理,否则将被处罚300元。

  7、每天不少于3次检查安全处或安全部门的日常工作,并及时督查其工作进度和质量以及完成任务的程度。否则将被处罚200元。

  8、及时与总校长上级有关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做到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能得到上级部门的关心和支持。否则将被处罚100元。

  9、对以上工作必须有日记,记清日常工作事务及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的详细内容、疑难问题的解决办法,否则将被处罚100元。

  10、早晨要先于学生起床,晚上要晚于学生睡觉,查失堵漏,确保全天候师生安全,否则处罚100元。

  11、在上班时间(指住读学生到校至离校的13天内无论是中午休息还是夜晚时间)不允许参与赌博活动,否则处罚500元。

  12、接待来访家长和社会人员,处理、协调好他们间的关系,处理协调不好的处罚200元。

  13、在日常工作中若不能公正处理问题或徇私舞弊或出现冷热病等责任感问题,每次处罚100元。

  14、负责其他日常安全工作。

  执行步骤

  分校长如何将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到位?自己若缺乏执行力度和能力,谁能确保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到位?自己若违反有关制度,又受谁的制约?

  1、涉及安全的部门和负责安全的人员统属安全处管理,分校长直接分管安全处政教工作,并可按制度深入到基层督查工作。

  2、每天不少3次督查安全处政教处工作,安全处政教处失职或工作不力,应严格按制度执行,否则,分校长应承担80%的责任,应按有关制度规定给予处罚。

  3、假若分校长徇私舞弊或不能秉公办事,不能将制度执行到位,由校长或由校长指定的执行团严格按制度执行。

  4、假若分校长存在工作能力问题,连续三个月出现工作失职的,将降职或开除职务处理。

  5、假若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分校长在二个月内无法执行到位,由校长指派他人代替执行。

  6、分校长自己违反制度,将由校长或校长指定的执行团按制度执行。

  7、一个月内工作出色,职责范围内没有安全大小事故或安全隐患,当月奖励150——200元;假如即使有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但处理得周到、满意,当月奖励100元。

  8、执行团每个月必须对分校长的工作进行详细考核,认真总结。

  主管副校长安全管理职责

  具体措施

  1、执行校长的有关安全指示,贯彻执行学校有关安全的决定。负责日常安全工作的布置、指导、评比和监督,做到有的放矢。否则,不能执行的将被处罚100元。

  2、负责采用各种有效方法宣传安全工作制度,树立师生安全意识。学校规定,主管副校长每周要组织安全负责人、安全员、安全部门召开一次学习制度会、分析工作会,总结布置工作,否则将被处罚100元。

  3、联系和协调各政教处、各班主任及学生会开展安全工作。一个月内不联系或协调不到位的,将被处罚100元。

  4、具体处理学生意外伤害的救治及善后事宜。若处理或救治不及时不到位的,将被处罚300——5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负60%的责任。

  5、主管副校长组织人员每天至少2次对全校各个角落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清查和排除。发现的隐患不能超过2个小时,否则视工作失职,将被处罚100元;发现的隐患自己不能解决的,应及时上报,及时落实到位,否则将被处罚50元。

  6、每天不少于3次到各班、各寝室、食堂等检查安全工作,如果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告知安全处负责人、班主任及后勤负责人,否则将被处罚100元;如果发现的隐患下属无法解决的,由自己或上报学校处理,否则将被处罚200元。

  7、每天不少于3次检查安全处、政教处或安全部门的日常工作,并及时督查其工作进度和质量以及完成任务的程度。否则将被处罚100元。

  8、及时与分校长、总校长上级有关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做到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能得到上级部门的关心和支持。否则将被处罚50元。

  9、对以上工作必须有日记,记清日常工作事务及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的详细内容、疑难问题的解决办法,否则将被处罚50元。

  10、早晨要先于学生起床,晚上要晚于学生睡觉,查失堵漏,确保全天候师生安全,否则处罚50元。

  11、在上班时间(指住读学生到校至离校的13天内无论是中午休息还是夜晚时间)不允许参与赌博活动,否则处罚400元。

  12、接待来访家长和社会人员,处理、协调好他们间的关系,处理协调不好的处罚100元。

  13、在日常工作中若不能公正处理问题或徇私舞弊或出现冷热病等责任感问题,每次处罚100元。

  14、负责其他日常安全工作。

  执行步骤

  专管副校长如何将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到位?自己若缺乏执行力度和能力,谁能确保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到位?自己若违反有关制度,又受谁的`制约?

  3、涉及安全的部门和负责安全的人员统属安全处管理,分管安全处工作的专管副校长,可按制度深入到基层督查工作。

  4、每天不少3次督查安全处工作,安全处失职或工作不力,应严格按制度执行,否则,专管副校长应承担60%的责任,应按有关制度规定给予处罚。

  5、假若专管副校长徇私舞弊或不能秉公办事,不能将制度执行到位,由分校长严格按制度执行。

  6、假若专管副校长存在工作能力,连续三个月出现工作失职的,将降职或开除职务处理。

  7、假若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专管副校长在二个月内无法执行到位,由分校长指派他人代替执行。

  8、专管校长自己违反制度,将由分校长按制度执行。

  9、一个月内工作出色,职责范围内没有安全大小事故或安全隐患,当月奖励100——150元;假如即使有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但处理得周到、满意,当月奖励50元。

  10、执行团每个月必须对主管副校长的工作进行详细考核,认真总结。

  安全处主任(含副主任)的安全管理职责

  具体措施

  1、执行校长或分校长、专管副校长的有关安全指示,贯彻执行学校有关安全的决定,负责日常安全工作的布置、指导、检查、评比和监督。否则视失职,将被处罚50元。

  2、服从分校长、专管副校长的管理,听从其工作安排,否则将被处罚100元。

  3、接待来访家长和社会人员,处理好他们中的关系,做到热情、诚恳,将矛盾处理好,解决好。与他们发生争执的,将被处罚100元;问题处理不到位的,矛盾处理不好的,将被处罚50元;问题处理不公平的,将被处罚50元。

  4、不允许打骂、侮辱、体罚学生,轻者每一项将被处罚400元,较严重着将被处罚500元,非常严重者引起纠纷或官司的,责任自负。

  5、对学生、老师或他人举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妥善处理,发现到排除安全隐患不能超过2个小时,否则视工作失职,将被处罚100元;发现的隐患自己不能解决的,应及时上报,督促落实到位,否则将被处罚50元。

  6、不允许打骂、侮辱老师,不允许与老师发生纠纷,轻者将被处罚500元,重者除负全部责任外,另开除离校。

  7、不允许顶撞、打骂、侮辱上级领导,轻者将被处罚500元,重者除负全部责任外,另开除离校。

  8、不允许与家长顶撞,发脾气,发牢骚,更不允许互骂对打,否则视情节轻重将被处罚200—300—400元。

  9、负责采用各种有效方法宣传安全工作制度,树立师生安全意识。学校规定,安全处主任每周要组织安全人员、安全部门召开一次学习制度会、分析工作会,总结布置工作,否则将被处罚50元。

  10、组织和管理好安全处下面的安全员,要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各项安全工作和活动。假若工作混乱、无序、无效的处罚100元。

  11、每周联系和协调各政教处、各班主任及学生会开展安全工作。不联系或协调不到位的,被处罚50元。

  12、具体处理学生意外伤害的救治及善后事宜。若救治和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将被处罚150——3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负60%的责任。

  13、安全处主任每天至少3次对全校各个角落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清查和排除,发现的隐患不能超过2个小时,否则视工作失职,将被处罚100元;发现的隐患自己不能解决的,应及时上报,督促落实到位,否则将被处罚50元。

  14、每天不少于3次到各班检查安全工作,如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告知班主任,否则将被处罚50元;如果发现的隐患班主任无法解决的,由安全处处理或上报学校处理,否则将被处罚100元。

  15、每天不少于2次检查门卫、活动场所、各寝室、各厕所等安全隐患处的安全工作,并及时查出隐患、清除隐患,否则将被处罚50元。

  16、及时与上级有关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做到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否则将被处罚50元。

  17、对以上工作必须有日记,记清日常工作事务及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的详细内容,疑难问题的解决方法,否则将被处罚50元。

  18、在上班时间(指住读学生到校至离校的13天内无论是中午休息还是夜晚时间)不允许参与赌博活动,否则处罚300元。

  19、早晨要先于学生起床,晚上要晚于学生睡觉,查失堵漏,确保全天候师生安全,否则处罚50元。

  20、在日常工作中若不能公正处理问题或徇私舞弊或出现冷热病等责任感问题,每次处罚100元。

  21、负责其他日常安全工作。

  执行步骤

  安全处主任如何将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到位?自己若缺乏执行力度,谁能确保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到位?自己若违反有关制度,又受谁的制约?

  1、校区内涉及安全的部门、位置及人员统属安全处负责管理,安全处主任按制度深入到基层督查指导工作。

  2、每天不少于3次督查安全处所属的部门、班级、位置的安全工作,所属的部门班级失职或位置出现安全隐患未及时处理的,应严格按相关制度执行处理,否则安全处主任应承担60﹪的责任,也应按有关制度规定给予处罚。

  3、假若安全处主任徇私舞弊或不能秉公办事,不能将制度有效的执行到位,由分校长或专管副校长严格按制度执行处罚。

  4、假若治安主任存在工作能力问题,连续三个月出现工作失职的将降职或开除公职处理,由分校长或专管副校长上报执行。

  5、假若安全处主任存在责任感问题,连续二个月工作消极怠工的、遇事拖拉的,将降职或开除公职处理,由分校长或专管副校长上报执行。

  6、假若安全处主任不顾全大局,喜欢斤斤计较,私心太重,不具备领导素质的,连续二个月经教育屡教不改的,降职或开除公职处理,由专管副校长上报执行。

  7、假若安全管理制度在二个月内安全处主任无法执行到位,由专管副校长或指派他人代替执行。

  8、治安处主任自己违反制度,将由分校长或专管副校长或校长执行团按制度执行。

  9、若学校没有专管副校长,由分校长直接主管或由校长指定的其他副校长主管,其工作直接受他们监督检查。

  10、在一个月中没有任何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学校奖励其130——150元,即使因客观原因出现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但处理得及时、周到、完满,学校奖励50元。

  政教处主任的安全管理职责

  具体措施

  1、执行校长、分校长或专管副校长的有关安全指示,贯彻执行学校有关安全的决定,负责日常安全工作的布置、指导、检查、评比和监督。如果有抵触情绪或抵制思想,视为不重视,将被处罚150元;如果执行不到位或执行不彻底,视为失职,将被处罚200元。

  2、高中、初中、小学每段政教处主任除了负责日常工作事务外,还要负责本段的安全工作如本段的班级安全、寝室安全、食堂安全、卫生区安全、安全区安全等。

  3、每周至少一次对班主任、值班老师、学生会值班学生进行一次情况汇报会或总结会,每次会议要达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目的,要有记载,有原因分析、问题解决手段及结果,否则,将被处罚50—100元。

  4、要经常深入到班级、寝室、卫生区、安全区等处检查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追究,及时解决,否则将被处罚50元。

  5、及时了解和掌握老师和学生的思想动态,发现情况及时处理,或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处理不及时或不周到的,将被处罚100元;自己处理不了又不能及时向领导报告的,将被处罚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自负60%。

  6、不允许谩骂、侮辱老师,不允许与老师发生纠纷,轻者将被处罚500元,重者除负全部责任外,另开除离校。

  7、不允许打骂、侮辱、体罚学生,轻者每一项将被处罚400元,较严重着将被处罚500元,非常严重者引起纠纷或官司的,责任自负。

  8、不允许顶撞、谩骂、侮辱上级领导,轻者将被处罚500元,重者除负全部责任外,另开除离校。

  9、不允许与家长顶撞,发脾气,发牢骚,更不允许互骂对打,否则视情节轻重将被处罚200—300—400元。

  10、各政教处要通力合作,相互配合,工作不能互相抬杠,互相推诿,否则将被处罚200元。

  11、管理好政教处下面的工作人员,要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各项安全工作和活动,假如工作混乱、无序、无效的处罚100元。

  12、每天早中晚三次派人检查所辖范围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及时上报,否则将被处罚50元。

  13、每天早中晚三次派人深入到各班、各寝室、厕所、卫生区等处清查行凶工具,清查抽烟学生,清查戴耳环、留长发、染头发、穿拖鞋、拉帮结派、打架斗殴、谈情说爱的学生,不能按时清查或清查不力,处理不力的,将被处罚100元。

  14、及时制止学生攀、下危险建筑物或地段,假如没有及时制止将被处罚50元。

  15、对逃跑或上网的学生一定要迅速追查,并及时告知学校或家长,否则将被处罚50元。

  16、对学生偷盗行为要一查到底,查不出结果处罚20元。

  17、学校重大活动要认真组织,认真实施,不允许失误,若失误将处罚100元。

  18、学生培训站队进会场,站队按顺序退场,若秩序混乱将处罚50元。

  19、对政教处的安全情况要进行记录,详细具体,否则将被处罚20元。

  20、每晚要派人到各寝室巡视,具体清查学生入睡情况和学生到位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否则将被处罚50元。

  21、要三餐派人去食堂值班,维护食堂秩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否则将处罚50元。

  22、每周对学生会必须进行一次培训,否则处罚20元。

  值班老师安全管理职责

  具体措施

  1、执行专管副校长、安全处主任、政教处主任的有关安全指示,贯彻执行学校有关安全的决定,按规定位置、规定要求、规定时间值班,否则将处罚20元。

  2、明确目标和任务,做到全方位值班、全方位服务,发现安全隐患和安全问题能自己解决就及时解决,不能自己解决的就及时上报,不值死班,否则将被处罚20元。

  3、若发现问题要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做到防患于未然,否则将被处罚20元。

  4、不允许顶撞、谩骂、侮辱上级领导,轻者将处罚100元,重者处罚200元。

  5、不允许谩骂、侮辱老师、不允许与老师发生纠纷,轻者将被处罚100元,重者处罚200元。

  6、不允许打骂、侮辱、体罚学生,轻者每一项将被处罚300元,较严重者将被处罚400元,非常严重者引起纠纷或官司的,责任自负。

  7、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要通力合作,相互配合,不能互相推诿,否则将被处罚50元。

  8、不允许与家长顶撞、发脾气、发牢骚,更不允许互骂对打,否则视为情节较重将被处罚100—200—300元。

  9、若在管辖范围内发现学生拿凶器、抽烟打牌、穿拖鞋、破坏校产、谈情说爱、打架斗殴、拉帮结派等,要及时制止和处理,否则将被处罚50元。

  10、对每次的值班要记录,记录内容要具体,否则将被处罚20元。

  任课教师的安全管理职责

  具体措施

  1、认真遵守法律和学校有关安全制度,严格按安全制度执行教学。

  2、在上课时间搞好课堂纪律,维持课堂秩序,否则课堂纪律、秩序混乱的将被处罚50元。

  3、不允许打骂、侮辱、体罚学生,轻者每一项将被处罚300元,较严重者将被处罚400元,非常严重者引起纠纷或官司的`,责任自负。

  4、如果晚上值班,一定要将学生如数交到生活老师手里,并督促学生睡好才可离校,否则处罚30元。

  5、不允许顶撞、打骂、侮辱上级领导,轻者将被处罚400元,重者处罚400元。

  6、不允许与家长顶撞、发脾气、发牢骚,更不允许互骂对打,否则视情节轻重将被处罚100—200—300元。

  7、发现学生缺课或有不正常举动或有不正常思想,应及时向班主任或政教处、教务处主任汇报,否则将被处罚50元。

  8、在任课时间若发现教室内电器电路、课桌椅、窗户玻璃等有安全隐患,要及时向班主任或校方汇报,否则将被处罚50元。

  9、在下课时间若发现学生有危险行为应及时制止和教育,否则将被处罚50元。

  10、不允许与老师发生矛盾纠纷,不允许在老师间拨弄是非,说长道短,否则将被处罚100元。严重者责任自负,直到开除。

  11、老师不能单独将学生带离教室补课,否则每次处罚50元。

  12、要与班主任搞好团结,不允许闹分裂,否则将被处罚100元。

  班主任的安全管理职责

  具体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学校有关安全制度和决定,具体负责本班的日常安全工作,如果由抵触情绪或抵制思想,视不重视,将被处罚50元;如果行动不快或行动不力,视失责,将被处罚100元;如果执行不到位或执行不彻底,视失职,将被处罚150元。

  2、每周结合养成教育不少于二次班会课,即宣传安全知识和进行养成教育。班会课定在每周的周一早晨和周五晚上,班会课为40分钟,不得少一次,不得不按时,不得减时间,否则各处罚50元。

  3、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发现情况及时处理,或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处理不及时或不周到的,将被处罚50元;自己处理不了又不能及时向领导报告的,将被处罚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全部自负。

  4、不允许打骂、侮辱、体罚学生,轻者每一项将被处罚300元,较严重者将被处罚500元,非常严重引起纠纷官司的责任自负。

  5、不允许与家长顶撞、发脾气、发牢骚、更不允许互骂对打,否则视情节轻重将被处罚100—200—300元。

  6、不允许班主任殴打别班学生或老师,第一次将被处罚500元,第二次将被开除离校。

  7、每天提前进教室,主要检查电源、玻璃、桌椅等安全隐患,尤其是棍棒、刀具等凶器,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或及时上交,如果工作失职将被处罚50—100元;如果清查不彻底处理不及时将被处罚50—100元。

  8、学生不允许抽烟,班主任要时刻跟踪管理,及时进行教育,如果发现本班有学生抽烟,视平时工作不到位,一个月内连续出现3人次以上的处罚20元。

  9、学生不允许穿拖鞋、留长发、染头发、戴耳环、带手机,班主任抓好班级管理,若出现以上现象视工作不力,各项一个月内连续出现5人次以上的各处罚10元。

  10、学生不允许谈情说爱,班主任做好教育工作,一个月内连续出现2人次以上的处罚10元。

  11、不允许学生攀、下危险建筑物或地段,一个月内连续出现2人次以上的处罚20元。

  12、不允许学生逃跑上网,否则每发现一例处罚20元。

  13、不允许学生提菜、打汤、提开水,否则每发现一例各被处罚50元。

  14、不允许学生到校园外游泳,否则处罚60元。

  15、锅炉旁不允许学生靠近,危险很大,否则每发现一例各被处罚50元。

  16、施工场地不允许学生靠近,否则每发现一例各被处罚30元。

  17、靠近校园周边的围墙或无围墙处不允许学生前往,否则每发现一例将被处罚10元。

  18、如果晚上值班,下自习后要将学生如数交到生活老师手里,待安睡后方可离校,否则处罚100元。

  19、不同年级的学生不允许交往,有特殊情况的及时向班主任告知,否则视学生有寻衅苗头,班主任被处罚10元。

  20、不允许在没经学校同意的情况下,随意订资料、报纸,否则处罚100元。

  21、不允许本班学生到另一个班的寝室串门或睡觉,否则班主任及生活老师每例各被处罚10元。

  22、管好学生用钱,学生零花钱必须班主任动员收集,学校统一管理,如果家长反映学生多用钱,经查实处罚20元。

  23、发现本班学生有偷盗行为,查不清楚结果的每一例各被处罚20元。

  24、经常巡查班里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隐患,并积极向学校领导提出安全建议,否则处罚50元。

  25、学生一般不允许请假,有特殊情况请假的,必须经家长同意,(有电话、谈话纪录或第三者证明)班主任签字,安全处主任审核,签字门卫登记才能放行。否则每生处罚50元。出现严重后果的责任自负。

  26、每个月必须给家长打一次电话,一个班分四周四批打,学校每月抽查10人,若每少一人个处罚10元。

  27、早、中、晚餐必须站队有秩序的进食堂,大型活动、下晚自习站队进寝室,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28、每次上课前,集会前必须唱歌,否则每发现一次扣20元。

  29、各教室的监控设备必须保护好,若本班监控设备及线路被损坏,副班主任处罚50元。班主任处罚100元。

  30、不允许学生随便往窗外倒饭菜、丢纸屑、垃圾等,每发现一次处罚50元。

  学校门卫制度

  一、具体措施

  (一)设专职门卫2人,节假日上班时间以晚上九点到早晨七点轮流值班,早晨七点到晚上九点,二人必须同时上班。

  1、白天和晚上不能擅自离岗(即不能前去隔壁邻居游玩,打饭必须轮换打,一方没来,另一方不能擅自离岗),离岗一分钟罚一元钱,超过10分钟以上每一分钟2元;超过半个小时按旷课半天计算;超过一小时按旷课一天计算;超过二小时按旷课二天计算;超过三小时作自动离职处理。上厕所必须于同行打招呼,安排好替值工作。

  2、交班要按时、无误,否则若误时或每失误一次,处罚50元。

  3、值班违反相关制度的,或相关职责未尽到的,每一项处罚10元,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或给学校造成其他方面损失的,应承担60%的责任。

  4、节假日期间,闲杂人员一律不允许随便进出校园,也不允许留守学生随意进出校园,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10元。

  5、节假日值班时随意离岗或在岗而未尽职责的,除不领值班补贴外,另处罚20元;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后果的,责任全部自负。

  6、值夜班的应在23点后睡觉,第二天凌晨5点起床,否则,如果未按该规定睡觉起床的,每发现一次处罚10元。

  7、勤杂人员提前进校的,开门钥匙必须由门卫值勤人员交到对方的手里,如果图方便任由勤杂人员取放钥匙,一次处罚10元。

  8、坚决不允许门卫人员与师生发生矛盾冲突,事前必须与主管领导反映。门卫人员之间或与教职员工之间或与学生之间发生矛盾冲突的,若有理,处罚20元;若无理,处罚50元。

  (二)学校门卫必须轮换参加每大周的全校职工培训或治保处安全培训

  1、参加全校教职培训或治保处安全培训是每一个门卫的权利和义务,必须参加培训。

  2、每缺一次培训,除算旷工一天外,另处罚40元;迟到或早退每一次10元。

  3、在安全培训中,每人必须在会上认真述职,对上一段时间工作进行总结,发扬优点,总结不足,并对下阶段工作进行表态,确保下阶段工作正常进行,没有述职纪录的每次处罚10元。

  4、培训期间,一人值日一人参加培训,下次培训更换。凡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把会议精神认真传达给另一方,否则每一次处罚10元。

  (三)建立并且认真执行学校安全保卫记录制度

  1、家长探望孩子必须先登记孩子所在班级、事由及自己所在单位、有关证件,再由门卫直接与班主任联系,同意后由老师领学生前来相见,或指定老师带家长前去所在班级。离校收回会客单。注意,上课时间一律拒绝探望。不按该规定执行或手续不全的处罚20元。

  2、如果校园内施工,施工人员必须由施工头作好身份登记,办好相关手续方可进出,临时变动的施工人员或短工人员也必须办好相关手续方可进出。门卫如果不按此执行,处罚20元。

  3、上级部门来校视察,在不认识的情况下,请对方出示相关证明或打电话给主管校长咨询,但需讲礼貌,热情说明情况,得到对方谅解。处事不妥的处罚20元。

  4、其他外来人员来访,必须查验证件,问清探访对象,按规定作好登记,得到校方同意后方可放行,离校收回会客单。否则处罚20元。

  5、对于外校学生,社会小青年,闲杂人员,滋事闹事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校园。否则一次处罚20元,造成后果的责任全部自负,严重的除负全部责任外,另开除离校。

  6、不允许与任何外来人员发生矛盾冲突。否则,将处罚50元,严重者全部责任自负。

  7、施工车辆和运输货物车辆在上课时间一律不允许进出校园,待上课后方可放行,否则处罚20元。

  8、外来车、校内外机动车一律不允许在校园内停靠,必须停在指定位置,否则处罚20元。

  (四)中小学生进校后一律不允许随便离校

  1、走读生必须与学校签订安全协议,否则不允许走读。走读生必须凭相关证件进出校园,否则处罚10元。

  2、小学、幼儿园学生没有班主任同意和不能出示相关证明不允许任何人接走,哪怕是他的亲生父母。否则,处罚10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3、所有学生不能随意请假。有特殊情况的初、高中学生,必须有班主任的证明,治保主任的签字,家长的同意,(打电话纪录时间、旁人证明)门卫的登记才能放行。否则一次处罚20元,造成后果的所有责任自负。

  4、不允许外校有学生与本校学生单独见面,要见面只能隔门相见。否则处罚10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5、不允许与任何学生发生矛盾冲突。否则将处罚50元,重则全部责任自负。

  (五)上课时间全校教职员工必须遵守门卫制度

  1、教职员工请假外出必须凭分管校长的签字放行,按签条的时间作好记录。否则,处罚10元。

  2、不能徇私情,公平对待每个进出校门的职工,否则发现一次处罚10元。

  3、要与门卫和睦相处,不允许与门卫发生矛盾冲突。否则轻则处罚200元,重则辞退。

  (六)必须保持门卫前后50米范围内整洁卫生

  1、门卫值班人员每天轮换做好早中晚两次保洁工作,不允许在校门内外50米内有任何视觉上的不洁感觉。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10元。

  2、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在校门口或校内出售食品、及其它商品,如果难以拒绝,报告到安全处。否则,门卫未加以严厉拒绝,处罚10元,或未上报的处罚10元。

  3、不允许外来人员在校内外装贴户外广告,门卫若发现未干涉的将处罚10元,或即使未发现,也应及时清理干净,否则处罚10元。

  4、外来人员衣冠不整,衣服不净,蓬头垢面或表面看出有传染病的一律拒绝进入校园。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10元。

  二、执行步骤

  (一)分工明确。门卫由安全处主任主管。安全处另派专人负责,专人检查,专人督办。

  专管不负责或负责不到位怎么办?由主管查清不负责或负责不到位的原由,再由主管执行处罚,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若发现专管徇了私情而导致门卫工作失误,可处罚50元;主管不负责或责任不到位怎么办?由分管副校长或分校长查清不负责或负责不到位的原由,再由分管副校长或分校长执行处罚,每发现一次处罚50元。若发现主管徇了私情而导致工作失误,可处罚100元;分管副校长或分校长不负责或负责不到位怎么办?由总校长或由总校长指定的执行团查清不负责或负责不到位的原由,再由总校长执行处罚,每发现一次处罚100元,若发现分管副校长或分校长徇了私情而导致工作失误,可处罚到200元。

  (二)定时检查。主要由分管校长或校长执行团对各层每周2次检查,主要检查门卫制度落实的具体情况。

  1、各层如果没有定时检查的具体记录或奖罚不到位,可视不负责或负责不到位,按“执行步骤”第一大款执行处罚。

  2、第一次全校性检查不到位,视工作失误,按“执行步骤”第一大款执行处罚;第二次全校性检查不到位,视工作失职,除按“执行步骤”第一大款处罚外,进行警告;第三次全校性检查不到位,视工作严重失职,除按“执行步骤”第一大款处罚外,进行严重警告;第四次全校性检查不到位,视工作不胜任,除按“执行步骤”第一大款处罚外,进行降职或开除职务处分。

  3、负责全校性检查的执行团失职怎么办?由校长查办。第一次处罚200元;第二次处罚300元,并给予警告处分;第三次处罚400元,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第四次处罚500元,并给予降职或开除职务处分。

  (三)执行力度。主要是对各层工作力度的有形考核,分ABCDEF六个档次。

  1、A:非常不满意:一个月工作有三项以上失误定位非常不满意。在校长、学生、家长满意栏各倒扣40元。

  2、B:不满意:一个月工作有二项失误定为不满意。在校长、学生、家长满意栏各倒扣20元。

  3、C:较满意:一个月工作有一项失误定位较满意。在校长、学生、家长满意栏不奖不扣。

  4、D:满意:一个月工作没有失误定为满意。在校长、学生、家长满意栏各奖20元。

  5、E:十分满意:一个月工作有校长、学生或家长两方满意的定为十分满意。在校长、学生、家长满意栏中各奖40元。

  6、F:非常满意:一个月工作有校长、学生或家长三方满意的定为非常满意。在校长、学生家长满意栏中各奖100元。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9

  一、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为切实做好防盗、防火工作,采取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措施,防盗监控室和防火监控室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应认真登记当班情况,不得脱岗,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保安人员要加强巡逻,对可疑人员进行必要的询问和检查。

  二、机关工作人员要增强安全意识,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切勿将巨额现金放在办公室,并自觉地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在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切断电源,关好门窗,以防意外事件的发生。

  三、加强门卫管理

  (一)加强人员管理。安全保卫制度。行政中心大门早晨6时开启,晚上7时关闭。外来人员必须按照区委办[1999]123号文件第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登记后持门卫签发的进入。夜间来访者应由保安人员带领进入指定接待室。对上访人员,保安员、门卫值班员必须有礼貌地劝说其到信访局接待室,对无理取闹、强行冲击大门者要及时制止并报告本局人保科、信访局、公安局内保科,紧急情况时直报110报警中心。

  (二)加强车辆管理。外来单位进入行政中心的车辆必须持进出,无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行政中心内车辆限速每小时15公里行驶,一切车辆(包括摩托车、助动车、自行车)必须在停车泊位有序停放,不得随意停放在过道或禁停线上。安全保卫制度。违者一切责任自负。

  (三)加强物品进出管理。行政中心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出运办公用品、基建物资等,必须持有关单位和人保科的出门证明,否则保安人员可以盘查,必要时也可以扣留物品。

  四、行政管理中心内的各部门、单位必须建立每月一次的`安全报告制度,由人保科建立安全工作台帐,定期汇总,并按时上报本单位的安全情况。如发现可疑人员、火灾隐患或发生盗窃事件要及时与保安队、人保科联系,妥善处理。

  五、严格节假日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遇特殊情况需请假并安排好顶班人员。

  六、基建工程、装修、设备维修(用电、用火)等项目由房建设备科和人保科相互配合,做好安全工作。同时,由房建科主动填报消防安全申报表,由人保科上报区消防大队。承建方或施工单位应当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全防患事故责任书,并抄送人保科备案。如果未经批准擅自施工而酿成事故的,按照消防条例和公安部61号令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由承建单位负一切责任,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有关责任。

  七、外来临时工作人员必须凭身份证及时办理临时工作证,如未办理的证件而发生问题的,一切后果由使用单位承担。

  八、加强安全督查。人保科会同区公安分局内保科对行政管理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经常进行督促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科长每周一次全面检查安全工作,夜间巡查每月不少于三次;保卫干事每二天一次检查安全保卫工作。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10

  校园保安的规范化管理,能有效提升校园安保水平,全面筑牢校园安全防线。结合校园安保现状,特制定《校园安保规范管理制度》,既“三规范、四上墙、五入档”,内容如下:

  一、“三规范”,确保日常管理到位

  1、规范保安着装。在岗必须身着工装,整洁大方;学生上、放学时段按要求佩戴头盔、防护背心,手持安保器械。

  2、规范物品摆放。保安室内物品应分类、整齐放置;安保器械应放置在便于取、放的位置;所有物品定期检查、整理,不允许存在电饭锅、电烧壶、微波炉等禁用电器。

  3、规范室内卫生。保安人员要及时打扫保安室内卫生,做到桌面、地面干净,物品、墙壁无尘等,维持保安室内整洁、干净。

  二、“四上墙”,实现信息实时可查

  1、保安证上墙。核对学校所有安保人员保安证,做到人、证相符,并将保安证原件或复印件集中悬挂于墙壁适宜高度,便于检查和及时更换。

  2、保安值班表上墙。制定保安值班表,明确每一位保安值班时间,贴于醒目位置并及时更新。

  3、通讯录上墙。汇总学校安全应急联络人及电话,形成通讯录贴于醒目位置并及时更新。

  4、保安管理制度上墙。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出各自的保安管理规范及制度,挂于保安室内,时刻提醒保安熟悉工作内容,规范工作流程,牢记岗位职责,提高校园安保水平。

  三、“五入档”,做到工作全面留痕。

  1、《保安人员安全流程管理》入档。认真填写《学校保安人员安全流程管理》手册,按要求做好工作记录。

  2、学校所有保安无犯罪记录入档。按要求核实每一位保安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形成纸质版存档并随人员变动及时更新。

  3、学校所有保安身份信息入档。明确每一位保安的'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形成纸质版材料存档并随人员变动及时更新。

  4、外来人员登记表入档。完善登记表信息,做到来访、离校时间登记准确,来访人信息详实、可查,被访人员、事由清晰、准确;登记表结合疫情防控等内容实时更新。

  5、一键报警周测试记录入档。学校保安必须熟练掌握一键报警测试流程,按要求测试并记录。

  本制度下发后,学校结合“三、四、五”的要求,进行认真排查,并即时整改,实现保安的规范化管理。同时,定期组织本校保安进行业务培训,切实提升校园专职保安的业务水平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守好校园安全大门。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11

  一、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及师生员工的安全保卫工作,成立相应的安全保卫领导班子。

  二、所有安全领导班子成员,应负责协助值班领导管理好校园内的相关的安保工作。

  三、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学校每期要开展一次有关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各班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以“安全、保卫”知识为主题的'班会,时刻敲响安全警钟。

  四、严格按照标准配置好安全器材及相应设施,确保有备无患。

  五、定期检查学校体育设施及校舍、宿舍等的安全性,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六、严禁在校园内追赶、打闹、骑自行车横冲直撞、撒把等,提倡做一名文明学生。

  七、防止外人对校园的干扰、滋事,即时协调、处理,防止事态的扩大。

  八、搞好晚间巡查、防火、防盗,对事故隐患要防患于未然,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九、切实安全用电,按章用电,有事找电工,经常检查各用户的用电情况,定期检查电线线路,及时更换老化线路及用电器,以免酿成火灾。

  十、实行安全保卫工作重大事故的“一票否决”,切实做好各方面的安全保卫工作。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12

  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的安全管理,努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全局工作环境的平安和谐和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特制定局机关安全保卫制度如下:

  一、坚持门卫值班制度。大楼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做到定人定岗、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热情服务、确保安全。对来往的陌生人员要主动查询,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警惕,发现可疑人员要主动盘问,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处置或报告。

  二、及时对外来人员进行查询和登记,有效制止买卖、收购等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大楼影响上班秩序。

  三、协助做好有关上访人员的说服和引导工作,维护好正常的大楼工作秩序。

  四、落实内部防范措施。值班人员在上下班前后要及时开、关好大小门,每天下班后巡查大楼门窗、电灯、空调和办公自动化设备是否关闭,发现未关闭要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和人员;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日下班后,本局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因公务需进入办公大楼的,实行登记制度。其他人员无特殊情况谢绝入内。

  五、门卫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局内的监控系统的应用,熟悉监控器材的`性能并能灵活使用,发现故障要及时处理。

  六、严格机关大院管理。上班时间机动车辆、自行车等进入大院,应按规定有序停放,严格控制外单位车辆乱停乱放。

  七、加强电梯和消防楼道管理。上班时间电梯和消防楼道保持打开,下班后或休息日关闭消防楼道。

  八、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财务室、档案室、电梯设备、消防设施、中心机房、票据房、消防水泵、高低压配电房等重点部位要切实加强日常检查,增强防火意识,注意安全,发现火险迅速报警,并尽力组织扑救。

  九、发现偷盗等违法分子,立即通知公安机关,如遇治安或刑事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警。

  十、认真做好局内报刊、杂志、信函、包裹、材料等物品的签收、分发和及时送达要件、急件。

  十一、门卫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值班人员不得进入大厅或办公场所玩电脑,不得在值班室玩牌娱乐,搞好值班室和值班岗位的环境卫生,做好上下班交接工作,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十二、及时完成局领导、各科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13

  1、树立全员护校的思想,保证学校师生、财产及人身的安全。

  2、每学期初,学校发《告家长书》,与家长即时沟通、交流。

  3、门卫值班人员认真按照门卫制度履行门卫职责。上班时间要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在值班室与无关人员闲聊,不得干私活。

  4、凡外来人员因公来校联系工作或亲友来访,先联系并取得同意后再登记,方可进校。进出校门时间必须记载清楚以备查阅。

  5、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并听从值班人员的指挥到指定位置停放。

  6、进入校园进行公务、联系业务和文化交流等活动,必须经学校有关部门的同意方可进入校园。

  7、进入学校的学生不得随意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必需持班主任证明方可外出。教师在上课时间不准会客。

  8、建立保安定时巡逻制度,放学后保安员负责对各层楼、校园巡逻一次,晚上打更人员定时对校园巡逻。

  9、定期检查校园设施,每月一大检。

  10、各职能部门、办公室落实财物保管责任人,每天下班前对财物和门窗进行检查。

  11、传达室人员有权对带出校门的实物进行查询,有些物件带出校门需凭处室负责人的`证明单,否则不予放行。

  12、中午值班人员要注视学生进校门,严禁有人进校滋扰。

  13、打更人员按时开锁学校各教学楼大门。按时交接班,并做好值班日记,向下一班交接本班的值班情况。

  14、对无理取闹与违反门卫规定的人和事,不听劝告和制止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15、传达室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性、警惕性,坚守岗位,对不执行本门卫制度者,要追究其责任,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16、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农村信用社员工人身和资金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保卫工作应坚持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防抢劫、防盗窃、防诈骗、防破坏、防涉枪、防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等,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农村信用社员工人身和资金财产安全。

  第四条 安全保卫工作是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管理办法。在单位评定综合性荣誉称号以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全责任人评先、晋职、晋级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五条 省联社、市、州办事处(含××、××市联社)、各县(市、区)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简称县级联社,要设立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保卫部门,县级联社单设保卫部门(人员不足的县级联社要力争在两年内完善机构设置),配置配强所需人员,配备统一服装及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和现场勘察器材,确保安全保卫工作顺利开展。

  保卫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政审,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保卫部门负责人变动须征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变动。

  第六条 凡涉及诈骗,盗窃,抢劫,涉枪案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农村信用社金融诈骗、盗窃、抢劫、涉枪案件报告办法》(银合发〔20xx〕65号)规定及时上报上级保卫部门。

  第二章 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

  第七条 省联社、各办事处(含××、××市联社)主要领导是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部署本单位和所辖农村信用社的安全保卫工作。其基本职责是:

  (一)领导全辖、本级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时贯彻落实上级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和辖内农村信用社的实际研究部署安全保卫工作;

  (二)制定安全保卫工作管理目标,与本单位各部]司负责人、下一级农村信用社管理部门的主要领导签订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书;

  (三)加强保卫队伍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定期听取保卫部门的工作汇报,认真分析本系统、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现状,及时研究保卫部门的建议;解决保卫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组织有关部门搞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五)组织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职业道德和法纪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对要害岗位工作人员加强管理,决定安全保卫工作的奖惩事项;

  (六)认真落实领导带班查岗制度。

  第八条 县级联社的分管领导对本单位和辖内农村信用社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监控机制,组织制定防范措施;

  (二)及时了解和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对违规违纪行为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制止并进行处罚;

  (三)对本级单位和辖内农村信用社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和事故应及时报告,组织保护好现场,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侦破;

  (四)负责对保卫部门人员的管理,组织防抢防暴防火预案演练,解决保卫部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第九条 农村信用社各营业网点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具体职责是:

  (一)及时贯彻落实县级联社关于安全保卫工作的部署和安排,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知识教育,组织防抢防暴防火预案演练,提高员工预防暴力侵害的能力;

  (二)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当地治安状况,完善安全防范措施,与当地公安机关、邻近单位签订治安联防协议书;

  (三)检查本单位员工在营业、守库、押运期间执行规章制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

  (四)及时掌握本单位员工的思想动态,对个别员工的反常表现,做到早发现、导教育、平控制、早解决,并及时向县级联社报告。

  第十条 岗位工作人员对本岗位安全负责。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执行有关业务管理和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确保本岗位工作安全。

  第十一条 农村信用社各级保卫部门是所属系统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本级单位领导和上级保卫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当地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指导。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一、省联社及各市、州办事处保卫部门工作职责:

  (一)统一协调、规划本系统所属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公安部门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制定安全保卫工作任务,制定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

  (二)督促有关部门又如言用社职工进行安全保卫、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加强要害岗位人员的管理,决定安全保卫工作的奖惩事项;

  (三)加强保卫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定期听取保卫部门的工作汇报,认真分析本系统安全保卫工作现状,解决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检查考核。检查考核安全保卫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组织有关部门落实整改隐患措施。

  二、××、××市联社保卫部门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指导辖内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贯彻落实上级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细则;

  (二)研究部署辖内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安全保卫工作管理目标,负责同辖内各县级联社签订安全保卫目标责任书;

  (三)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保卫人员管理和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检查安全保卫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严格考核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负责监督指导辖内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管理及维护工作。

  (五)依据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安全保卫工作的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经济处罚及提出行政处分建议;

  (六)负责组织指导辖内员工在营业、守库、押运期间搞好防系演练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三、各县级联社保卫部门工作职责:

  (一)定期向领导请示、汇报工作,按要求向上级保卫部门报告工作,对本级单位、辖内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设;

  (二)指导和监督检查辖内农村信用社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组织实施各项安全保卫制度的贯彻落实;

  (四)协助配合治安刑事案件和灾害事故的调查和管理,组织辖内守押人员完成金库守卫和运钞押运工作;

  (五)依据有关规定,对违反安全保卫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经济处罚,提出行政处分建议;

  (六)配合人事部门定期对保卫人员进行审查,发现不称职人员,及时向领导提出调整建议;

  (七)会同单位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开展防抢防暴防火预案演练,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防范技能;

  (八)负责内部安全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

  (九)完成本单位领导和上级保卫部门及当地公安机关交办的有关事项。

  第三章 营业场所的安全保卫

  第十二条 营业场所(合联社营业部,基层信用社,信用分社和储蓄所等)的安全保卫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GA38-N04)(以下简称新标准),实施按风险等级防护。

  第十三条 营业场所的物防要求:

  营业场所二层(含二层)以下的所有窗户,必须安装坚固的金属防护网(栏)。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必须安装坚固的金属防护门;全封闭的门要加装“猫眼”或可视对讲机。

  营业柜台应采用砖石或钢筋混凝土结构,高度不低于外8米,宽度不小于0.5米。新建,改建营业场所的现金柜台应与其它工作区隔开,应采用防播、防撞击的金属门,加装自动闭门器。营业场所的后(侧)门及已设置的柜台通勤门要安装具有联动互锁装置的两道门。营业场所的营业柜台上方应安装高度为1.5米(以柜面计算),宽度不大于1.8米;单块面积不大于4平方米的防弹玻璃,未到顶部分可用金属防护栏封顶。

  营业场所应设工作人员专用卫生间,新建,改建的营业场所设生活区。

  新建、改建营业场所有条件的应设置后院,以便运钞车入内交接款。营业场所的后院墙高度应达2.5米以上,并设置防止爬越的障碍物或周界报警装置。

  营业场所的安全防范设施、设备,必须是省联社选定的省级以上质检部门检测合格并经厂家投保的产品。

  第十四条 营业场所的技防要求:

  营业场所应安装与公安机关联网的110报警装置,临柜人员工作区应装有手动、脚控交直流两用报警器,营业厅大门内外各装一只大功率报警喇叭,营业室临柜人员应配足防卫器械,同时配置消防器材和自动应急照明设备。没有金库的乡镇信用社营业场所应安装视频安防监控装置和报警设备,营业期间对营业厅、现金柜台、进入营业场所通道、中心控制室通道、金库通道、运钞车停靠点,实施不间断视频监控,并配置24小时不间断电源。营业设施均应符合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技术检测标准,经省级质检部门检测合格,并保持性能完好,确保正常使用。各地要对干部、职工组织防范技能培训,组织防暴预案演练,提高干部职工安全防范能力。

  第十五条 营业人员要增强防范各种案件和事故的意识和能力,熟知安全制度和防暴预案,能正确使用报警设施、防卫器械、消防器材。严格按规定程序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的安全检查,严禁非营业人员进入营业室柜台内。

  营业中,认真执行会计、出纳、结算等各项规章制度;营业终了要按安全规程及时将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印、押、机、电脑软件入柜、入库保管。未设库的营业网点应严格按规定交接款箱。

  第十六条 营业人员必须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坚持双人临柜。营业场所负责人要对营业安全负责,对每天营业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各级领导要及时掌握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对异常现象要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并及时向上级保卫部门报告。

  第四章 金库安全保卫

  第十七条 金库是指县级联社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营业部、基层信用社、信用分社和储蓄所设置的存放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金银等的库房。金库的安全保卫工作,按照新标准实施风险等级防护。

  第十八条 金库、金库值班室的物防要求:

  金库墙体必须为六面整体钢筋混凝土结构,位置隐蔽。避开地下管道、通讯设施。通气孔不临街,孔内装防护铁栏,孔距地面2.5米以上。库内不得吊天花板,电源线应使用防火套式暗藏于墙体九库内吊装干粉自动灭火机。电源开关应装在库门外,库内照明采用防暴灯具。金库门必须选用经公安部门检测的,具有防火、防水、防切割、防破坏、性能可靠的双锁门。有条件的金库可安装指纹锁,金库值班室守库人员必须能有效控制库区。金库值班室窗户要配有钢筋护栏或护罩,外部不留窗台,窗台低于2米的要设置活动窗帘。金库值班室必须加装防盗门,并配有“猫眼”,室内应配置通讯设施及防火、自卫器材,配有卫生问。

  现金、重空凭证量不大的营业网点,可配置经省联社选定的移动式金库保管。

  第十九条 金库、金库值班室的技防要求:

  值班室内应配置与“110”联网的报警器和视频安防监控自动报警设备,对金库通道、值班室、金库内实行24小时不间断电视监控和录像,报警装置应配备24小时不间断电源和应急照明设备。

  第二十条 金库安全保卫工作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基本制度》(银合发〔20xx〕59号)通知中“金库保卫工作制度”的规定执行。

  坚持24小时双人以上守护制度。县级联社金库必须配备4人以上专职守库员,实行封闭管理,24小时坐班值守。守库员要按时到岗和坚守岗位,不得脱岗;不得私自与其他人员调换班次;不得进行与值班无关的其他活动。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房。本单位非管岸人员进入库房须经领导批准,必须登记出入时间和入库事项。严格按规定程序接受上级和公安机关的安全检查。非特别紧急情况,夜间任何人不得入库检查。

  守库人员熟知守卫目标的相关情况、报警电话、各种防范应急措施和防暴预案,上岗时要检查环境,关好门窗,落好窗帘,检查视频安防监控,报警器,通讯和消防器材的技术状况;按照守库值班登记薄的内容、程序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第二十一条 县级联社主要领导对金库保卫人员执行规章制度情况要经常检查,每年至少定期查库一次,查库面应是辖内单位金库数的50%以上。分管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所辖金库的安全保卫工作,每年至少定期查库两次,每次查库面应是辖内单位金库数60%以上,信用社主任每月必须查库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稽核部门,财会部门等部门及各营业网点负责人的查库工作由县级联社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出明确安排。

  各级组织的查库均按要求填制查库登记薄。

  第五章 运钞车辆及运钞安全保卫

  第二十二条 各县级联社的运钞车,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切实加强银行运钞管理保障资金安全的通知》(银发〔1998〕434号)、《做好银行运钞受全管理的通知》(银发〔1999〕439号)规定,配置制式运钞车。现金运送量达100万元以上的,应增派护卫车护送,护卫车必须配备与运钞车联络的通讯设备。

  第二十三条 乡镇信用社解押款车辆必须达到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对现有车辆进行检查和改装的通知》(银发〔1999〕241号)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

  第二十四条 押运工作和运钞车的管理按照《安全保卫基本制度》关于“押运工作的基本要求”、“运钞车辆使用管理规定”执行。

  执行押运任务必须双人以上,同出同归,押运前必须明确押运小组负责人,明确押运人员的具体分工职责,押运人员要随身携带防卫器械和必备的证件;驾驶员事先要对车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加足油料;业务人员要清点现金、有价证券箱的数量,检查款箱的数量,检查款箱封存质量。

  运钞时间、路线要适时变动;押解人员必须严守押运秘密,不得向外泄露押运时间、地点;运款数量、线路、人员、车型;在执行运钞任务时,不准随意停留和兼办其他事情,不准私自调换人员押运。不得搭载与运钞无关的人员和物品;不准酒后上岗,要时刻保持警惕,将车上通讯、报警器材置于工作状态。

  在执行县级联社到乡镇信用社和城区网点解押款任务时,应配备解押员。押运人员要着制式服装,穿防弹衣,戴头盔,不得兼做业务解款员搬运钞箱。运钞车必须就近停靠金库和营业网点办理交接业务。押运人员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对现场作业过程和周围环境进行警戒,在确认押运款箱安全入库和营业网点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解除警戒。

  押运员要熟知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武器规定,报警电话和各种防范应急措施,在发现可疑情况或遇到突发事件时,押运人员要密切配合,按照应急防范预案处置各种情况,确保职工人身和资金财产安全。

  第二十五条 实行社会化守押的县级联社的守押钞保卫要按照本章规定的‘守押钞安全保卫规定”与保安公司签定“守押钞安全保卫”协议,明确各方责任,确保农村信用社资金安全。

  第六章 安全防范设施的购置

  第二十六条 安全防范设施购置应本着公开招标、择优选用、因地制宜、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 农村信用社大宗技术防范设施、器械的购置,由省联社统一计划,各市州办事处(市联社)实施监督,县级联社招标购置。

  第二十八条 下列安全防范设施、器械要在省联社选定的公司、产品目录内招标购置:

  (一)防弹运钞车、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移动金库、防弹玻璃、金库门、锁、防尾随联动门、枪弹保险柜、报警系统等重要防范设施。

  (二)批量购置的安全防护防卫器械,如防弹衣、防弹头盔、电警棍、狼牙棒、电击器、灭火枪等防护器械。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15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校无事故,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确保集体、个人财产不受损失,特订本制度:

  一、学校要经常性加强学习、教育、宣传,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学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二、加强领导,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

  1、学校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负责,组员由中层干部、班主任组成。

  2、教师实行轮值制度,列表上墙,明确责任。

  三、学校要经常性组织人员对房屋、门窗、宿舍、厕所、围墙、球架、旗杆、水电、楼梯等进行检查和维修,消除事故隐患。

  四、贯彻“安全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教育落实到实处。针对防交通事故、防电、防水、防火发生、防中毒,要经常性利用会议、广播进行教育、宣传、训话,并要做好记录。

  五、校内活动:学生集体集队、上操、上课、搞清洁活动、外出参观等教师必须到场,维护秩序和安全;落实责任,如教师应到场而未到场,发生事故直接追究责任人责任(包括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六、班主任要经常性教育学生不搞危险的涉及安全的'活动;不玩危害个人和他人的玩具和危险品(发现的要及时收缴),不到危害安全场所。

  七、对教师食堂、学校商店要进行监督,严防食物中毒。

  八、对学校各处室门窗关锁、保卫责任到人,财产损失经济责任追究到人。

  九、未经学校批准,校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校园开展活动,校内职工如随意牵引外人对学校师生人身安全、物产造成损失,追究其责任。

  十、不允许不明身份人员带领学生离开校园。

  十一、对发生危害师生人身安全、财产损失事故,师生都有责任维护,视情节轻重,对见义勇为者实行表扬奖励。对懈怠、旁观者进行惩处。

  十二、因故、因事请假或值日值班,严格做好交接班手续,交清责任。

  十三、对外学区学生的交通车辆进行管理和教育并与驾乘人员和学生激签订责任书,增强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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