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辅导教师工作制度

时间:2023-02-14 16:45:01 啟宏 工作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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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辅导教师工作制度(精选10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 心理辅导教师工作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心理辅导教师工作制度(精选10篇)

  心理辅导教师工作制度1

  (一)协助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制定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和学年、学期心理辅导活动课课程计划。

  (二)掌握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定期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检测与分析,及时发现需要给予特别帮助的学生。在把握保密原则的基础上,负责向学校提供学生心理健康状况信息,及时提出改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三)能鉴别心理问题比较严重(比如神经症、精神病等)的学生,对于辅导教师没有能力解决的个案,要按规定及时转介到高一级心理咨询或治疗部门。

  (四)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按专业规范进行个别辅导,并能评价和分析;对有同质性心理问题的学生可开展针对性的小组辅导,帮助他们解决心理困扰。并实施咨询记录,以备跟踪辅导和研究分析之用;指导高中学生通过学生心理社团等形式开展同伴心理互助活动。

  (五)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讲座;按系列主题上好心理辅导活动课,积极参与活动课研讨活动。

  (六)利用心理阅览室和心理活动室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健心活动,如在辅导室内建有心理松弛区、音乐欣赏区、图书阅览区等,指导学生的自助活动。

  (七)协助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一方面承担对班主任和学科教师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指导他们设计、实施、评价心理辅导活动课;指导教师对有轻微心理问题的`学生采用周记交流、电话沟通、面谈和网上对话等途径进行疏导和引导。另一方面通过定期向领导、班主任、学科教师提供资料、建议等方式帮助全校教师学会自我心理保健。

  (八)积极参与心理健康教育科研活动与科研成果(课题研究报告、论文、活动课教案与课件、个案分析等)评奖活动,以科研为载体,促进教育教学改革。

  (九)积极参加市级有关工作会议,完成上一级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交给的有关工作任务。

  (十)积极开展升学、职业方面指导和咨询活动,帮助学生充分认识自己的个性特点,以利学生作出合适的选择。

  (十一)为家长教育子女,社区营造良好的心理环境、人际环境提供建议、咨询和帮助。

  (十二)专职心理辅导教师的满工作量为:每周心理辅导课10课时、心理辅导室值班五小时,每学期讲座二次;其他心理辅导工作也应一并计入总课时量,工作量如有超出部分,按超课时计报酬。兼职教师超工作量按超课时计报酬。专职心理辅导教师工作年限按三分之二计入班主任工作年限。

  心理辅导教师工作制度2

  1、心理教师要态度热情,工作细致、认真。

  2、对师生辅导内容和有关的隐私严守秘密。未经同意,有关资料不得外借。

  3、心理教师要按时到岗接受辅导者来访或电话、网络咨询,认真、及时进行记录。

  4、保持心理辅导室室内环境整洁、优美、舒心,定期更新环境陈设,营造温馨的空间。

  5、做好台帐及有关材料的存档工作,及时整理、装订成册。

  6、爱护室内各项设备,定期进行检查,保持正常使用。非咨询人员不能随便进入辅导室,未经允许正在辅导室时不能接待其他人员。

  7、遇有严重心理问题可能出现事或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8、心理教师要注意刻苦钻研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9、充分利用课内、外时间对师生全面开放,提高“心理辅导室”的开放率和使用率。

  心理辅导教师工作守则

  1、正式辅导时,心理辅导教师应向来访者说明自己的专业资格、辅导目的、辅导技巧、辅导程序上的规则及可能影响辅导关系的各种限制条件。

  2、心理辅导教师与来访者应对角色的界定、预期的目标、采取的策略及可能的结果等有所了解,并取得一致。

  3、心理辅导教师并非心理医生,一般不对学生做诊断性评价,不能更不能擅自开具来访者有关心理问题的诊断证明;如无法对来访者提供帮助,可建议其辅导更高级的心理研究者或专业心理医师。

  4.、在进行心理测试之前,心理辅导教师必须向来访者说明测验内容和目的,并在测试结束后出慎重的专业解释。

  5、心理辅导教师接待每位来访者时间原则上控制在40分钟之内;在辅导活动中,应注意尽量避免来访者过分依赖。

  6、心理教师要准时到岗接待辅导,遇有特殊情况(包括心情不佳等)不能准时到岗,必须事先做好换班的衔接工作,并告知学校主管领导。

  7、心理辅导教师应尽可能在当日填写辅导个案值班记录。其内容主要包括来访者的基本情况、叙述的主要问题、辅导一般过程、辅导建议、辅导效果及其它事项。

  8、心理辅导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或上级组织的教科研交流活动。

  9、心理辅导教师未经许可,不得以心理辅导教师的身份参加社会机构举办的任何心理健康活动。

  心理辅导教师从业道德规范

  1、热爱生活,钟爱生命,崇尚美好人生;

  2、胸襟宽阔,无私奉献;

  3、尊重、信任、理解和支持来访者,与其建立朋友式的信赖关系;

  4、树立整体观念,防止片面性,保证咨询工作准确有效;

  5、严格咨询保密制度,保护来访者利益;

  6、注重发展性辅导,帮助来访者扬长避短,发挥其潜能;

  7、遵循坚持性原则,巩固提高辅导成效;

  8、强调预防重于治疗,帮助来访者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9、耐心倾听,诚心交流,真心关注;

  10、促使来访者自知自助,自立自强。

  心理辅导基本原则

  1、保密性原则

  辅导人员保守来访者的内心秘密,妥善保管来往信件、测试资料等材料。如因工作需要不得不引用咨询事例时,应对材料进行适当处理,不得公开来访者的真实姓名、单位或住址。

  2、理解支持原则

  辅导人员对来访者的语言、行动和情绪等要充分理解,不得以道德的眼光批判对错,要帮助来访者分析原因并寻找出路。

  3、积极心态培养原则

  咨询人员的主要目的是帮助来访者分析问题的所在,培养来访者积极的心态,树立自信心,让来访者的心理得到成长,自己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4、时间限定的原则

  心理咨询必须遵守一定的`时间限制。辅导时间一般规定为每次50分钟左右(初次受理时辅导可以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能随意延长辅导时间或间隔。

  5、“来者不拒、去者不追”的原则

  原则上讲,到心理辅导室求询的来访者必须出于完全自愿,这是确立咨访关系的先决条件。没有咨询愿望和要求的人,辅导者不会去主动找他(她)并为其心理辅导,只有自己感到心理不适,为此而烦恼并愿意找辅导人员诉说烦恼以寻求辅导者的心理援助,才能够获得问题的解决。心理辅导室的大门向任何人都是永远敞开的。

  6、感情限定的原则

  咨访关系的确立和咨询工作的顺利开展的关键,是咨询者和来访者心理的沟通和接近。但这也是有限度的。来自来访者的劝诱和要求,即便是好意的,在终止咨询之前也是应该予以拒绝的。个人间接触过密的话,不仅容易使来访者过于了解咨询者内心世界和私生活,阻碍来访者的自我表现,也容易使咨询者该说的不能说,从而失去客观公正地判断事物的能力。

  7、重大决定延期的原则

  心理辅导期间,由于来访者情绪过于不稳和动摇,原则上应规劝其不要轻易作出诸如退休、调换工作、退学、转学、离婚等重大决定。在咨询结束后,来访者的情绪得以安定、心境得以整理之后作出的决定,往往不容易后悔或反悔的比率较小。就此应在辅导开始时予以告知。

  心理辅导教师工作制度3

  1、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加强对中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把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结合实际渗透到德育工作中去。

  2、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员要认真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并收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3、教师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必须首先做到。

  4、班主任工作要扎实,成为学生发展健康心理的启迪者和榜样,把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在指导班集体和团队工作中,要发展学生良好的自我意识,培养自主能力,自我教育能力。

  5、心理咨询师要热情接待学生和家长来访,进行个别辅导,随时保密。

  6、切实开展好“心语屋”咨询活动。接受学生的`咨询。

  7、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去提高认识,全面促进心理素质。

  8、搞好宣传版报,通过校园广播站逐一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

  9、定时对学生进行心理测验。

  10、建设好校园环境建议,使学生有良好的校园心理环境。

  心理辅导教师工作制度4

  一、心理辅导教师实行聘任制,凡符合条件者,须经人事处发放聘书后方可上岗。

  二、心理辅导教师工作时间为周一周二下午11:30-12:30。

  三、心理辅导教师要严格遵守值班登记制度,按时到岗,做到不空岗,不迟到不早退。

  四、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要提前向中心请假,无故旷岗二次者将予以解聘,收回聘书。

  五、值班期间,要严格按照要求,填写记录。咨询中的个案记录、测验材料、信件、录音等资料妥善保管,及时归档。

  六、咨询中,要严守职业道德,保守秘密,不得直接或变相向学生索取咨询费用。

  七、咨询中须做好登记。

  八、值班期间要注意防火、防盗。

  九、辅导教师违反工作制度,造成后果的,中心将予以解聘。

  心理辅导教师工作制度5

  一、辅导室工作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按时下岗。(本校暂定周三中午:12:00-1:30)

  二、辅导室卫生由当日咨询人员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

  三、辅导人员接待来访者时,必须热情周到,想人所及。

  四、辅导人员在咨询或者辅导时,须学会倾听,做好记录。

  五、辅导人员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六、辅导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七、辅导人员要为来访者严守个人秘密,违者后果自负。辅导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行约定时间解决。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八、辅导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或者辅导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九、辅导人员遇到确有心理问题严重到精神问题者可介绍到他处就医。

  十一、辅导测量用表不可外借、复印,由咨询室统一管理使用。

  十二、辅导人员要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爱室如家。

  十三、对非工作人员,非辅导人员要阻挡入室。工作完毕,关好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十四、被辅导者应秉着三“诚”态度即:“诚实”、“诚恳”、“诚心”。不得以玩玩的心态来对待。

  十五、被辅导者在接受辅导人员的辅导过程中,应该虚心认真的'和辅导人员进行交流,讲述自己即将或者要面临的困惑和问题。

  心理辅导教师工作制度6

  一、来访者需要在辅导老师的指导下进行正确的宣泄,未经辅导老师允许不得自由进入心理辅导室。

  二、进室者请脱鞋,严禁穿鞋进入室内。

  三、在开始活动前,请按要求做好安全保护措施;活动中必须切实注意自身的`安全,不得影响他人的安全。

  四、凡在心理辅导室活动者,须遵守活动规则,爱护宣泄室物品及其设施,严禁刻意毁坏。若有损坏应及时报告辅导老师;

  五、保持室内环境清洁,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吸烟,不乱丢垃圾,保证室内的卫生。

  六、应该在规定的涂鸦板范围内涂画。

  七、在没有辅导老师的允许下,不得随意触动沙盘和沙具。

  八.如宣泄人或沙袋仅供大家捶打踩踢,切勿撕扯、掰弄,更不得使用小刀等利器刮刺。

  九、若大声呐喊或大声播放音乐时应该注意关闭门窗,以免影响到他人。

  十、宣泄时间的长短,应视个人身体状况和心理情绪反应而定,切勿导致力竭或过度疲劳。

  十一、严格遵守管理制度,来访者宣泄时如有疑问请向辅导老师咨询,并积极配合辅导老师做好相关工作。

  十二、请来访者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如有遗失,由来访者自行负责。心理辅导室是帮助广大学生调整心态,适当、适时、适地地宣泄释放压力,维护心理的健康和平衡的场所,请大家共同爱护和珍惜这一片天地!

  心理辅导教师工作制度7

  1.以增强学生的'心理素质为目的,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帮助学生解除心理困扰,增强心理适应能力,努力开发个人潜能,促进学生全面成长。

  2.团体心理辅导对象为我校在校学生,对在校学生提供免费团体辅导。

  3.团体辅导时间由辅导老师确定,全体成员要按时参加。

  4.全体成员应积极配合辅导老师工作,维持辅导室内正常秩序,禁止大声喧哗、说笑、打闹、讲脏话、粗话。

  5.按时参加每次团体辅导,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如有事需提前请假。

  6.参加团体活动时,注意力集中,不做其它无关的事情。

  7.严格遵循保密原则,尊重每位成员的隐私,不得把在团体活动中了解到的信息外传。

  心理辅导教师工作制度8

  1、学校心理辅导室的服务对象主要为在校学生、家长和需要心理帮助的教职工。

  2、心理辅导室环境要求保持一种和谐、温馨、安全的环境氛围。

  3、心理辅导教师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具备心理辅导工作能力,为人师表,认真工作。

  4、心理辅导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心理辅导的原则和制度。前来辅导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及社会规范,辅导中不涉及国家政治、经济等制度问题。

  5。心理辅导值班应保持相对固定时间,值班老师应按时到岗,及时回复辅导信、件,并按行业要求做好原始心理辅导记录。

  6、心理辅导室工作应配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整体部署。

  7、辅导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辅导情况归档,以备查阅。

  8、心理测量用表不可外借、复印,由本室统一管理使用。

  9、心理辅导室(阅览室)的书籍、音像资料只外借本校师生,原则上一星期内归还,并做好借阅登记手续。

  10、使用心理阅览室或放松室需登记出入时间,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保持室内整洁,不得喧哗。

  11、室内的设备器材的管理应按照区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建立相关账目,进货、报废等应严格履行有关手续。如果丢失或损坏本室公共财产,需按学校规定进行赔偿。

  12、学校做好心理辅导室的安全工作,应配备必须的消防及防盗设施,并建立安全责任制度。

  心理辅导教师工作制度9

  1.心理辅导室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中午12:00--13:00;充分利用课内和课外时间,提高“心理咨询室”的开放率、使用率。

  2.心理信箱每天打开一次,咨询信件保证第二天及时回复,同时做好存档。

  3.心理辅导室应该营造宽松自由的氛围,让来访学生放松心态,以免影响心理辅导的效果。

  4.学校心理辅导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素质,并经过专门培训,掌握基本的'心理辅导技能。

  5.辅导人员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工作细致和认真,按时到岗接受学生或家长来访,做好心理咨询与辅导工作。

  6.本着“积极、自信、乐观、向上”的健康心理状态以诚相待,认真耐心听取学生倾诉,解决学生心理问题,帮助和引导学生保持心理健康;

  7.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的隐私,切实履行保密原则,在团体辅导中,关于团体成员的自我揭露,辅导员必须事先设定守密原则。

  8.辅导过程中,如发现对来访者难以适应时,应本着负责的态度向来访者介绍其他辅导师。

  9.对于疑难病例,难以诊断时,应迅速提交上级辅导师或辅导顾问,申请会诊;对有较为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必要时可通知校领导和家长,取得支持和配合。

  10.辅导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经常接受上级辅导师的指导和辅导,不断提高自身的辅导水平,并保持良好的身心健康状态。

  心理辅导教师工作制度10

  1、心理辅导室开放时间:每周一、三、五中午:12:00———13:30

  2、每次咨询时间:1个小时左右

  3、服务对象:梅城初中全体学生

  4、求助方式:书信和面谈两种方式。

  书信求助者可以把书信交由心理辅导老师,或直接把书信投寄到四楼心理信箱。

  希望面谈的求助者,可通过书信或电话,提前预约(各辅导老师的电话公布在学校橱窗内)。

  5、求助者要严格遵守心理辅导室的规章制度,明确求助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尊重老师,尊重自己,非诚勿扰。

  责任:

  (1)向心理辅导老师提供与心理问题有关的真实资料:

  (2)积极主动地与心理辅导老师一起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

  (3)完成双方商定的作业。

  权利:

  (1)有权利了解心理辅导的具体方法、过程和原理;

  (2)有权利选择或更换合适的心理辅导老师;

  (3)对心理辅导方案的内容有知情权、协商权和选择权。

  义务:

  (1)遵守心理辅导室的'相关规定;

  (2)遵守和执行商定好的辅导方案各方面的内容;

  (3)尊重心理辅导老师,遵守预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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