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制度

时间:2022-12-18 15:03:17 工作制度 我要投稿

监理工作制度

  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监理工作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监理工作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1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依据设计文件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认真做好旁站监督和见证,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监理记录。

监理工作制度2

  1.严格遵守“监理人员工作守则”并对总监负责。

  2.认真分析研究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范围、特点和难点,熟悉设计图纸及要求,清楚验收规范和监理工作程序。

  3.参与编写监理规划,负责编写本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4.负责本专业图纸审核,参加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审核会审纪要。

  5.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签署意见后送总监审批。

  6.审查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签署意见后送总监审批。

  7.对承包单位报送的进场材料/设备/购配件的报验资料(原始凭证、检测报告、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核查签认,有必要时应进行平行检验。

  8.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认真履行旁站、巡视监理职责。

  9.严格工序交接检查验收,坚持上道工序不经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监理原则。

  10.凡隐蔽工程隐蔽前,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检查验收,并在隐蔽工程记录上填写意见。

  11.参加设计变更及工地技术洽商的会议与审查,并报总监批准。

  12.对承包单位的工程量报审表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送造价监理工程师核算费用。

  13.参加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做好验收记录。

  14.参加承包单位的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15.对以下行为行使质量否决权,直至建议总监签发停工令:

  (1)未经检验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2)擅自采用未经认可的材料、构配件、设备违章施工;

  (3)擅自变更设计或按未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或不按施工规范施工;

  (4)擅自将工程转包或让未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

  (5)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断然施工;

  (6)对监理指令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及确认,而继续作业;

  (7)其他对工程“三大控制”有严重影响的行为者。

  16.确认承包单位施工计划的合理性,掌握承包单位工、料、机供应计划,每天就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相比较,找出偏差,分析原因,督促责任单位采取相应措施。

  17.按规定做好有关监理记录,认真填写监理日记。

  18.审核承包单位的各种报表和技术资料;签发有关指令、通知。

  19.定期向总监提交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汇报和请示。

  20.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收集、汇总、整理。

  21.负责编写本专业监理月报有关内容,交总监审核。

  22.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23.检查承包单位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建立和保证措施,督促承包单位对所存在的质量和施工安全问题及隐患及时整改、及时预防。

监理工作制度3

  1.严格遵守“监理工作人员守则”,对现场工程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进行管理,并对自己的工作负责。

  2.熟悉设计图纸和施工承包合同中采用的计费标准及其它计费依据,明确费用额构成,对最易突破部分和环节采取重点监控措施。

  3.根据施工承包合同,预测工程风险及可能发生索赔的诱因,制定防范措施,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

  4.参加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及时掌握设计变更情况,以便在工程洽商或设计变更前后进行技术经济分析。

  5.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费用分解,协助建设单位编制造价控制计划。

  6.根据承包合同规定、取费标准,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的进度工程量进行费用核算后,报总监签发付款凭证书。

  7.针对工程进度和投资完成情况,进行进度、投资的信息采集和对比分析,向总监提出控制意见。

  8.检查、分析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全面履行合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总监提出处理意见。

  9.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书,参加分部、分项、单位工程验收,掌握工程全面情况。

  10.协助总监处理工程索赔。

  11.按规定填写监理日记、编写监理月报和造价控制监理总结。

监理工作制度4

  1、技术文件审核、审批制度。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建设单位提交的施工图纸以及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开工申请等文件均应通过监理机构核查、审核或审批,方可实施。

  2、技术交底制度。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协助、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设计、施工单位执行。

  3、开工报告审批制度。当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准备(前期资料、施工许可等)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可提出《工程开工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后,一般工程即可审批,并报监理部。

  4、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检验制度。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应有出厂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和生产许可证,经承包人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机构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应按监理指示在规定时限内运离工地或进行相应处理。

  5、工程质量检验制度。承包人每完成已一道工序或一个单元工程,都应经过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机构进行复核检验。上道工序或上一检验批未经复核检验或复核检验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或后续工程施工。

  6、工程计量付款签证制度。所有申请付款的工程量均应进行计量

  并经监理机构确认,未经监理机构签证的付款申请,发包人不应支付。

  7、会议制度。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由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应派员参加。各次会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第一次工地会议。在合同项目开工令下达前举行,会议内容包括工程开工准备检查情况;

  介绍各方负责人及其授权代理人和授权内容;沟通相关信息,进行监理工作交底。会议的具体内容可由有关各方会前约定。会议可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或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发包人的负责人联合主持。

  (2)、监理例会。监理机构定期主持召开由参建各方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会上通报工程进展情况,检查上次监理例会中有关决定的执行情况,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或建议,明确会后应完成的任务。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

  (3)、监理专题会议。监理机构应根据需要,主持召开监理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涉及施工质量、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工程变更、索赔、争议等方面的专门问题。

  (4)、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由监理机构主持召开的会议纪要,并分发与会各方。

  8、施工现场紧急情况报告制度。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编制处理程序、处理措施等文件。当发生紧急情况时,立即向发包人报告,并指示承包人立即采取有效紧急措施进行处理。

  9、工作报告制度。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监理月报或监理专题报告;在工程验收时,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工作结束后,提交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10、工程验收制度。在承包人提交验收申请后,监理机构应对其是否具备验收条件进行审核,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及竣工资料,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存在问题的,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项目监理机构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建设单位。

  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签署意见。

  11、隐蔽工程检查制度。隐蔽以前。施工单位根据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自检,并将自检结果报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将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三日提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排出计划,通知施工单位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建设、施工、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12、工程质量监理制度。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工程质量缺陷,及时记入监理日志薄,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检。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检签认。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1)、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证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认,并将意见记入监理日志薄内,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认,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2)、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施工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认。

  (3)、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认,以防意外。

  13、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验标》规定的编写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监理部立即上报建设单位。

  (3)、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监理部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验工计价,待合格后,再补办验工计价。

  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质量问题报告单”,并抄报建设单位和监理部各一份,对于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研究处理,填写事故报告一份报监理部;对重大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两份,由监理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对重大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三份,报监理部,由监理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施工单位方能进行事故处理,待事故处理后,经监理部复查,确认无误,方可继续施工。

  14、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

  (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监理部每月以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各项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2)、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分部、分项进度密切衔接。

  15、投资监督制度

  (1)、监理部进点后立即督促施工单位报送与承包合同相适应的分段、分工点的概算、台帐、资料并随时补充变更设计资料。经常掌握投资变动情况,按期统计分析。

  (2)、对重大变更设计或应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减较大投资的工程。监理部应及时掌握并报建设单位,以便控制投资。

  二、施工现场监理安全检查制度

  现场监理人员严格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xx及《施工安全组织措施》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做如下项目检查:

  1、检查施工单位《施工安全组织措施》是否完善、可行;

  2、检查施工单位与劳务工是否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3、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识牌是否到位;

  4、检查生活区卫生情况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5、严格检查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6、严格检查用火作业区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7、严格检查施工现场用电是否符合国家规范,如不符监理人有权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顿;

  8、严格检查施工单位高空作业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如发现隐患监理人有权要求立即停止该项作业;

  9、严格检查施工设备使用的安全性、可靠性及安全措施的执行力度,如存在安全隐患监理人有权要求立即停止该项作业。

监理工作制度5

  1.项目总监以项目监理部内部工作协调和工程建设相关单位的外部协调为自己的工作中心。

  2.负责监理部的日常管理,主持监理会议,签发文件和指令。

  3.确定监理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做好各专业人员调配,对不适宜的人员应报告公司及时调换。

  4.主持编写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5.负责签批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暂停/复工令。

  6.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7.审查签批承包单位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凭证书和竣工结算书。

  8.确认和审批承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

  9.审查处理工程变更。

  10.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公司规定,认真履行工地巡视、旁站、见证等监理职责,全面完成监理工作。

  11.组织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进度计划和开工报告。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评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质量检查,参加竣工验收。

  13.组织编写监理月报、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4.对工程项目监理资料的管理负责。

  15.主持或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16.对外全面代表公司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监理业务联系,协调处理好对外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

  17.定期向公司汇报监理工作进展情况和所存在的问题。

  18.总监不能将(2)、(3)、(4)、(5)、(6)的职责委托给总监代表。

【监理工作制度】相关文章:

项目监理工作制度(通用6篇)05-13

监理人员工作制度(精选17篇)07-25

监理人员岗位职责工作制度(精选11篇)10-17

督导工作制度06-20

医院工作制度06-28

教研工作制度11-28

学校的工作制度11-26

教师工作制度11-26

有关工作制度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