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

时间:2023-08-25 10:37:03 雪桃 工作制度 我要投稿

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精选12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精选12篇)

  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 1

  一、家长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帮助家长了解学校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助学校的工作。

  (二)协助学校组织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

  二、家长委员会的人选:

  家长委员会的人选在各班推选家长代表的基础上建立,家长委员会的成员应热心、关心学校工作,在教育子女方面能起表率作用,在家长中有一定的威信和影响,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活动能力,有一定的业余时间。家长委员会设立主任1人、副主任2人。

  三、家长委员会的作用:

  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在促进学校质量提高,在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和加强家长自身建设上发挥作用。

  四、家长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一)定期听取学校领导对学校工作计划、工作情况的介绍,学期结束听取学校工作总结汇报。

  (二)对学校各项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广泛听取家长对学校教学工作、教师师德、学校后勤等方面的意见,并及时与学校联系,交换意见。

  (四)参与或主持学校的大型活动。

  (五)为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出谋划策,提供条件。

  (六)参加或召开家长会、家长代表会,协助学校举办家长学校或进行家庭教育讲座。

  (七)组织交流和推广家庭教育先进经验。

  (八)组织专题学习讨论,对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带有共性的总是开展研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九)开展评优家长活动,督促家长履行家长义务,提高自身素质,为孩子做出榜样。

  五、家长委员会成员每年九月略作调整。

  一、组成

  1七宝中学家长委员会是由学校学生工作部负责管理,学生家长代表参加,发挥社区、家庭和学校三结合教育功能的组织。

  2学校家长委员会下设年级家长委员会分会,年级分会由各年级组建,并报校家长委员会批准。

  3校家长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均由家长代表担任。其成员由各年级分会推荐组成。

  二、宗旨

  坚持“全面发展、人文见长”的.办学思想,加强家庭与学校之间的联系,优化家庭教育环境,实现家庭、社会、学校教育一体化,促进青少年素质全面和谐的发展。

  三、权利和义务

  1家长委员会权力

  (1)听取学校工作报告,审议学校工作计划,对学校各项工作提出咨询和建议,制订家长学校的办学纲要和计划。

  (2)召开家长会议、家长代表会议,研究有关事宜并做出决议。

  (3)总结、交流家庭教育经验。

  (4)向学校领导反映学生家长的意见。

  2学生家长委员会义务

  (1)协调、帮助学校搞好教育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教育教学活动(如:听课、评课等)。

  (2)宣传学校教育教学的优秀成果和经验。

  (3)大力支持学校办学,帮助改善办学条件。

  (4)学习家教知识,积极参加家长学校学习活动,提高自身素质。

  (5)协调社会各个方面支持学校教育工作。

  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 2

  一、认真做好考勤工作。

  1、每天早读和下午要清点本班人数,如学生缺勤,要马上联系家长。

  2、艺术、体育、电脑、实验等课程,要安排课代表清点人数,要经常到班级巡查,以及时发现缺课、请假的学生。

  3、晚修时要求值日班长在黑板上写明应到人数、实到人数、请假人数、缺席人数,把这些情况记在班务日志上。

  4、晚就寝时要求室长把当天晚上住宿情况报宿管员处。第二天早读时班主任要查前天晚修、晚就寝情况,及时了解晚修缺席、晚就寝缺宿学生的原因,并进行及时的教育。

  5、周末留宿的同学,必须填写留宿登记表,经班主任批准后,并在当天19:00前将留宿登记表放入到年级的晨检箱,由宿管员收集统计、检查。

  6、严把请假关。使用统一的请假审批单,一张单只供一个学生使用。如是住校生,班主任签发的请假审批单每次要一式三联,有一联请假审批单在当天19:00前由学生放入到年级的晨检箱,由宿管员收集统计、检查。

  班主任签发请假审批单要注明日期,并签名和盖章,不得让学生私自填写。

  学生获准请假后及时将情况通知其家长。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长时间请假的,要到教务处开具长期假条。

  二、重视学生仪容仪表整顿和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1、平时要加强学生的仪容仪表检查,不染发、不电发、男生不留长头发,女生建议剪短发,留长头发要求扎起来。不配戴首饰。

  2、组织学生干部做好晨检,每天早读前要检查本班学生的身体健康情况并及时填表,放入年级晨检箱。

  3、参加升旗仪式,要求穿校服、校鞋,集合快、静、齐,体育委员要整队。唱国歌、校歌声音要响亮。严肃、认真。

  4、严禁外卖。

  5、重视学生交通安全、消防等安全教育。宿舍内严禁使用打火机,严禁在教学区、宿舍区给手机、MP3、MP4、手电筒等电器充电和使用电吹风等电器。

  6、上艺术、体育、电脑、实验等课程或晚修结束离开课室,班级必须有专职人员关闭灯、关空调、关电扇、关电脑、关门、关窗。

  7、课间不能在教学区打球、踢毽子等运动。

  三、严抓课前准备、上课纪律、自习课纪律教育管理工作,坚决杜绝上课时间玩手机或游戏、手机上网等违纪违规现象。

  1、教育学生养成每节课课前准备好当堂课的教科书、笔记本等学习用品,在老师上课之前进入状态。

  2、早读、自习、晚修,要安排学生干部自主管理,检查人数、维持纪律。

  3、教学区域及其上课期间(含早读、上课、自习、晚修)不得使用手机、mp3、mp4、游戏机、计算器等。

  四、做好课间操、眼保健操、下午第八节课后“阳光体育一小时”锻炼管理工作。

  1、课间操学生集合要快,体育委员整理队伍要主动。要检查课间操学生的出席、穿校服情况,学生做操动作要有力、要符合要求,关注做操质量。

  2、眼保健操要有专门的干部自主管理,保证全班的眼保健操的质量。第六节课不在本班课室上课的班级或晚上参加培优、竞赛、辅导的学生,务必等做完眼操后再回本班教室,以免影响其它班级眼保健操。

  3、跑操集合要快、静、齐,要检查跑操学生的出席情况,跑操要求班级口号嘹亮,步伐整齐,精神抖擞。

  五、高度重视住宿生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1、经常向宿管员、室长了解情况,关心本班所有宿生的思想、心理、学习、生活、健康、品德、行为表现,教育学生尊重宿管员的劳动,每周班会要对宿舍情况进行小结,明确要求,进行集体教育。

  2、抓好宿生午休、晚就寝纪律的管理和教育。按时回宿舍,不得将早、午、晚餐带入宿舍,严禁在宿舍及走廊里打闹、大声喧哗、举行各种聚会、饮用含酒精类饮料、吸烟、打牌和使用电器等影响宿舍安全与纪律的各种现象。午休期间,不得在宿舍区域及其附近球场打球等运动,以免影响其他人休息。严禁男女生互串宿舍,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他人房间,不得在他人床位上留宿。午休特别是晚就寝时严禁使用手机。

  3、教育学生要整理好内务,卫生,私人用品妥善保管。

  4、要求宿舍长要如实填写就寝情况报告单。

  5、上课时间,宿生有病(或不舒服)留在宿舍,要经班主任同意,并及时告诉宿管员,由宿管员做好记录。晚就寝请假审批权在班主任,科任老师无权准假,学生请假回家要及时告之家长。获准不回校就寝的宿生,必须在当天19:00前把请假审批单放入到年级的晨检箱,由宿管员收集统计、检查。

  6、做好对宿生的个别沟通与教育工作,如果本班有学生在宿舍的扣分达到了警告线或被停、退宿,班主任必须对学生进行个别教育,并与家长沟通,防止情况恶化。

  7、宿生因多次违反宿生条例或严重违纪,学生处将对宿生进行停宿、退宿处理,班主任不要擅自对宿生停宿、退宿处理。

  8、停、退宿处理是一种较为严厉的教育措施,应慎重使用,之前应及时发现问题苗头,努力采取有效措施,阻止状态恶化。已决定停、退宿前,应先有充分的思想教育工作,与家长已取得联系,并向家长通报过其子女违纪违规情况,与家长达成教育学生的共识。停宿、退宿时,一定要通知家长。

  六、认真组织班会课。

  1、每周一节的班会课应有主题,尊师爱校教育、养成教育、民族精神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人格完善教育、生命教育等是班会课的重要内容,各班级应认真对待,创造性地开展班会课教育活动。

  2、每周班会课,班主任要到场,要认真组织,未经允许,不得改为自习等其它课。安排值日班长做好班会课记录,并填写在班务日志中。

  3、高一、高二年级每学年每班要上一节主题班会观摩课。高一、高二年级每周班会课要安排健康教育课。高二年级每周班会课要安排心理团体辅导课。

  七、认真做好环境卫生清洁与保洁工作。

  1、教育学生每天保持课室、走廊卫生的清洁,要求值日生注意讲台台面整洁(黑板、黑板槽要湿抹布檫干净,讲台的台面不能有杂物,讲台下面要保持清洁),使用的'拖把要整齐摆放在同层楼的规定处。

  2、教育学生桌椅摆放整齐,及时提醒学生整理自己桌子台面、书籍杂物。

  3、保质按时完成相应的功能室打扫卫生的任务,看护好包干区内的公共财物,如有损坏要按价赔偿。

  4、组织好两周一次的大扫除,大扫除包括课室、走廊、包干功能室、宿舍。

  八、认真做好耐心细致的个别教育工作。

  1、关注学困生、贫困生。

  2、每学期按学生处安排,做好贫困生资助相关事宜。

  九、认真做好班级文化建设,创设特色班级文化。

  1、各班自主创建具有本班特点的班规、班级目标、班徽、班级格言、班牌、班旗。

  2、发动学生出好黑板报和班级文化园地。

  一般情况黑板报每学期要出四期内容,学生处规定两期主题(本学期学校的主题是:九月“教师节”尊师爱校教育、十月“国庆节”爱国主义,今年可结合辛亥革命一百年纪念,其他主题由班级自主安排等。

  班级文化园地内容不限,但内容要经常更新。

  十、用好学生自我教育的几本书。

  1、《启航--学生成长指南》,让学生明确各项规范要求,自觉养成习惯。

  2、《班务日志》,培养学生对班级、对他人的责任感,进行班级日常管理。应组织和督促值日班长每天填写好《班务日志》。班主任应及时查看《班务日志》,适时填写寄语,鞭策学生,并针对《班务日志》中反映的问题及时做好相关教育管理工作。

  3、《青春足音--学生自我发展周记本》,感受学生思维的视角,了解学生关注、思想动态,激励学生自我反思,明确奋斗目标、分享学生进步、喜悦。应组织和督促学生每周填写好《青春足音--学生自我发展周记本》,班主任每月至少要批阅当月全班学生写的周记,并做好相应的教育工作,如果周记中有一些班主任无法解决的问题,应以恰当的方式向有关领导、老师和家长反映,寻求支持和配合。

  4、《一中校友访谈录》,用校友追求卓越、创造辉煌的榜样激励在校学生。组织学生采访、学习,传承优良校风,今日以一中为荣,明日一中以“我”为荣。

  十一、重视家访、家庭教育工作。

  1、电访、约访家长,提倡上门家访。

  2、用好校讯通平台。

  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 3

  1、家长委员会是有学校德育处牵头,全校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发挥社会、家庭、学校三结合教育功能的组织。

  2、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坚持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加强家庭与学校之间的联系,优化家庭教育环境,努力实现学校、社会、家庭教育一体化,促进少年儿童素质全面和谐发展。

  3、家长委员会的成立应成为学校与学生、家长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热心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协助学校做好相关的工作,可代表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意见和要求。

  4、每个班可设3-5名家长委员会成员,并设一名家长委员会组长。年级组在家长委员会组长中再推选一名校级家长委员。

  5、家长委员会活动的`次数根据每学期不同的内容而定。

  6.家长委员会活动的内容:

  (1)学习教育心理理论。

  (2)听取学校有关部门的'工汇报。

  (3)定期听取学校工作的介绍,发挥对学校工作的检查、督促和协调作用,协助学校全面贯彻教育发展,促进办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4)商讨家庭、学校教育工作的配合、协调。

  (5)反映家长的意见、建议等,加强家庭与学校教育的同步发展,为建设好学校出谋划策。

  (6)积极参与班级、校级的各项家校互动活动。

  (7)每学期制定好家委会活动计划和小结,家委会活动的开展要有记录。

  (8)家委会原则上一学年一调整。家委会委员可连任,学生毕业离校后自动卸任。

  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 4

  一、家长委员会宗旨

  团结全校学生家长,密切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参谋、监督作用,成为为学校发展的智囊团与后盾。宣传国家的有关教育政策法规,加强学校的管理,把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水平,促进学校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提高。

  二、家长委员会的产生

  1、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关心孩子成长,热心教育,热情支持学校或班级工作的我校在校学生的家长组成。

  2、家长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必须能代表各个层面家长,由学校或班主任推荐候选人,经学校行政研究,征求个人意见后确定,并由学校发给聘书

  3、班级家长委员会成员由班主任老师、任课老师和学生家长推举产生,由3到5名家长组成。

  4、年级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年级长、各班班主任老师和学生家长推举产生,由5到10名家长组成。

  5、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学校提出建议,从各年级家长委员会中推举五名成员产生。

  6、学校家长委员会选出主任一名,秘书长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由学校(班、年级)负责各委员之间、委员会与学校之间的联络组织工作。

  三、家长委员会成员条件

  1、了解和关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关心学校,能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2、具有良好的行为表率形象,有比较丰富的家庭教育经验和较好的教育效果。

  3、能热心听取并向学校积极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

  4、能主动为学校事业的发展和改善办学条件提供一定的支持与帮助。

  5、具有某方面特长,能为学校开辟课外教育渠道提供帮助。

  四、家长委员会职责

  1、广泛搜集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协助班级、年级和学校定期召开家长会议,交流家庭教育的情况和经验。

  2、通过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或组织听课等,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教师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3、大力支持学校工作,对学校开展的重大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可能的帮助,做好学校与家长的协调工作。

  4、配合学校用正确的教育思想、方法去影响家长、影响社会、使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相一致。协调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整合力。

  5、力所能及地协助学校解决办学中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争取支持,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6、每学期召开两次以上的工作会议,提出并研究学期工作计划,期末做出总结。

  五、附则

  1、家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支部活动室。

  2、家长委员直接与各班主任、各年级组长、学生处主任、校长联系工作。

  3、家长委员每年为一届,可连任,学生毕业离校后卸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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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长委员会是联系家庭与学校的桥梁。为了协调班级、年级、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的参谋和监督作用,进一步增强学校、家庭、社区共建力度,建设和谐校园,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宗旨

  学校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活动和管理的参谋、监督作用,为家长、社区支持、参与学校管理提供搭建平台,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第二章 家长委员会工作原则

  家长委员会工作坚持的原则:有利于密切学校与家长的联系;有利于家长了解并配合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有利于学校与家庭的合作,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互为补充,形成合力。

  第三章 家长委员会组织

  家长委员会是在校长室指导下由政教处牵头、由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通过加强家庭和学校之间、学生家长之间良性互动以促进学习型家庭的创建和学生健康成长的家长组织。

  家长委员会由责任心强、热心教育事业、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且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愿意为学校教育献计献策的家长组成,由班主任和学校推荐,学校德育领导小组批准,并由学校统一发给聘书。原则上一学年作一次调整。

  学校成立学校家长委员会,由校长室聘任。

  第四章 家长委员会职责

  各级家长委员会要发挥以下作用:

  1.加强学校和家庭的沟通,密切保持学校和家庭、社区的.联系,促进学校、家庭、社区教育一体化的形成。

  2.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督促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3.配合学校共同研讨教育、教学的相关问题,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教育质量。

  4.保障家长对于学校教育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评价权和参与决策权。

  第五章 家长委员会权利与义务

  家长委员会有如下权利:

  1.有权获知学校的办学目标、工作计划和办学情况,有权提出自己的相应意见。

  2.有权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3.有权作为其他家长代言人,对学校工作及教职员工给予监督和评议,向学校反馈家长的意见和要求。

  4.有权对委员会工作进行监督。

  家长委员会成员要履行以下义务:

  1.了解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情况,听取学校工作情况通报,并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2.积极参与、配合学校举行的重大教育活动,协助学校加强科学管理。

  3.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学校教育教学、学生课外活动指导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协同校方做好学生及其家长工作。

  4.倾听和收集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及时反馈给学校领导或有关教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5.参与组织家长学校工作,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加强家庭教育指导,促进家长更有效地担负起教育子女的责任。

  6.贯彻落实教育局关于“关爱学生”活动的有关精神,加强与社会沟通,共同关心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7.充分整合社会资源,积极向社会、家庭宣传学校改革和发展的成果,让社会进一步了解学校、支持学校,共同打造和谐校园。

  8.参加学校的评教评学活动,每学期组织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服务满意度进行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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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的

  为切实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育人功能,促进家庭、社会对学校工作的了解、配合和监督,各年级在学校的指导下设立学生家长委员会。

  二、宗旨

  通过学校与家长、社会各界间的横向联系,营造一个良好的由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整体教育网络,拓展育人的多种渠道,建立多元教育体系。

  配合学校抓好子女的校外学习,共同探讨新时期子女教育的新特点和新方法,努力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把子女培养成为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新世纪合格建设者。

  三、任务

  1、认真听取学校对家庭教育和家长的.要求,按学校部署组织好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教育网,为学校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

  2、认真听取家长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学校,并对学校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3、全面关心子女的思想和学习,努力营造教育子女的良好环境,相互交流教育子女的经验。

  4、促进社区教育,做好学生的保护工作,关心学生的课余生活,热心支持学生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社会实践,为学校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5、多方面关心和支持学校工作与建设,发动家长共同解决办学中的困难,为促进教育改革,提高社会声誉而努力。

  四、组织

  1、本委员会是社会群众监督机构,学生家长自愿参加,受学校统一领导和安排。

  2、凡在校学习的学生家长,经学生所在班级推荐和学校研究,聘为委员会委员,如学生毕业,家长自动离职。

  3、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人,委员若干,主任和副主任由委员会民主推举产生,委员会成员的推举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

  4、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会议1次,听取学校工作汇报,反映家长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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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认真贯彻执行有关青少年教育的法律法规,优化育人环境,提高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水平,培养21世纪高素质人才,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家长委员会是由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进行校外教育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家长委员会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思想,工作要遵循我校和青少年思想品德实际。

  第四条:家长委员会的任务是保护学校、家长、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协调学校、家庭、社会的关系,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第五条:家长委员会的'机构组成、职责分工将保持相对稳定,工作要系统化、制度化。

  第二章:家长委员会职责

  第六条:切实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法律法规,共同参与学校管理,制定近远期教育目标。

  第七条:宣传落实《家长教育行为规范》,帮助家长转变教育观念,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第八条:协助学校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的贯彻实施。

  第九条:传递学校信息,协调各种关系,优化育人环境。

  第十条:监督学校对学生代管经费的收支结算情况。

  第十一条:及时反馈家庭、社会对学校的意见要求。

  第三章:家长委员会组成

  第十二条:家长委员会组成一般是:由家长和学生推荐,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全面考虑,推选出家长代表若干名,筹备会上由家长代表投票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家长委员会由一名总理事,两名理事,若干名委员组成,学校颁发骋书并宣告成立。

  第十四条:家长委员会一般三年换届。

  第四章:家长委员会工作程序

  第十五条:家长委员会每期在开学第二周和半期考试后各召开一次会议。

  第十六条:家长委员会会议一般由总理事协调两名理事召集并主持会议,重大问题由全体委员讨论决定。

  第十七条:家长委员会召开会议时,学校应向委员通报学校工作计划、成就、问题和经费收支等情况,供委员了解和讨论。

  第十八条:家长委员会应把会议讨论的问题及其决议、结果向学校和全体家长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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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如皋市经搬中学家长委员会是由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协助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的群众性组织机构。

  第二条本会宗旨是: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参与学校教育和管理,加强家长、社会与学校的联系,形成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协助学校拓展多种育人渠道,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第二章组织

  第三条家长委员会分学校家长委员会、年级家长委员会和班级家长委员会三级。学校、年级、班级的三级家长委员会分别由9个、20人、5人组成。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是年级、班级家长委员会的当然成员。

  第四条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在校学生的关心孩子成长、热心学校教育、支持学校工作,并且有一定教育组织能力和经验的家长组成。家长委员会成员可由学生推荐、家长自荐、互荐和学校推荐的方式产生。

  第五条家长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委员的分工由家长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第六条家长委员会每年一届,可连荐连任,学生毕业离校后该生家长的家委员会委员自行卸任。

  第七条校级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室设于如皋市经搬中学校长办公室。常设联系电话:zz

  第八条本会由主任委员主持常务工作,负责制订学期工作计划,计划由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三章职能

  第九条家长委员会的职能

  1、宣传职能:宣传“百年大计,教育为本”的'思想,弘扬尊重人才、尊师重教、关爱学生的社会风气。

  2、桥梁职能:沟通学校教育与社区教育、家庭教育的联系,促进三者之间的互动和协调发展。

  3、教育职能:协助学校开展教育活动,指导家长对子女进行家庭教育。

  4、助学职能:支持学校改善教育环境和办学条件,促进学校不断发展。

  5、管理职能:参与和协助学校做好一定的管理工作。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家长委员会有以下权利

  知情权:有权知晓上级的教育政策、学校的办学目标、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实施方略和教育现状;

  参与权:有权视导学校工作,参与学校的活动策划;

  监督权:有权作为其他家长的代言人,对学校人员的工作予以监督、评议、质询和提出批评;

  4、建议权:有权对学校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家长委员会有以下义务:

  1、了解和理解学校的教育和办学理念、育人目标和培养目标,支持学校开展素质教育活动。积极配合、参与学校举行的素质教育活动,协助学校加强科学管理。

  2、听取和反映家长的意见或建议,协调家长与学校的联系,接受家长的咨询和求助,并及时与学校反映沟通。

  3、力所能及地为学校的建设和公益事业发展提供精神和物力上的帮助和支持,发动家长共同帮助学校解决办学困难。

  4、完成委员会布置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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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目的

  为了指导家庭教育,坚持经常化、具体化,同时,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沟通学校与社会间的相互了解,确保教育的自律和公正,加强学校与家庭在学生教育工作中的沟通与配合,便于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监督,帮助学生求学所遇到的困难,特成立本会。

  第二条 宗旨

  遵循教育规律,通过学校与家长、家长与家长、家长与社会各界间的横向联系,营造一个良好的由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整体教育网络,拓展育人的多种渠道,建立多元教育体系。委员会的宗旨是促进学生成长为新世纪的高素质人才。

  第三条 组成

  1、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在校学生中关心孩子成长,热心教育,热情支持学校工作的家长组成。

  2、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学校提出建议,班主任老师、年级组推举产生,由学校发给聘书。

  3、校级家长委员会原则上由每班一名委员组成,班级家长委员会由5-7名委员组成。

  4、家长委员会原则上设正、副校长、名誉校长若干名,由学校提出建议名单,交委员会讨论通过。

  5、委员会须聘请一位学校教师负责各委员之间,委员会与学校之间的联络组织工作。

  第四条 权利

  学校家长委员会全体委员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获知学校的办学目标和工作计划,有权提出自己的相应意见。

  2、有权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学校应该在合理期限内答复。

  3、有权作为其它家长的代言人,对学校工作及教职员工给予监督和评议,向学校反馈家长的`意见和要求,学校应该在合理期限内答复。

  4、在本家长委员会换届时,有推举和被推举权。

  5、有权对委员会工作进行监督。

  第五条 义务

  学校家长委员会全体委员需尽以下义务:

  1、理解学校的办学理念、发展目标和培养目标,与学校同心协力培养孩子。

  2、积极参与、配合学校举行的重大教育活动。协助学校加强科学管理。

  3.有义务听取和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协调家校联系,促进家校的相互了解和交流。向家长公开个人联系电话,接受他们的咨询和求助。

  4、有义务完成委员会布置的工作。

  5、有义务主动为学校的公益建设和事业发展提供精神或物力上的帮助和支持,发动家长共同解决办学中的困难。

  第六条 工作开展

  1、家长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制定工作计划,秘书长组织活动。

  2、家长委员会工作计划须由2/3以上委员和学校共同讨论通过。

  3、家长委员会原则上每学期举行会议不少于2次,讨论、落实、总结委员会各项工作。

  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 10

  第一条:全面贯彻《上海市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大纲》,对本校家庭教育工作进行规划、组织实施、指导和评估。

  第二条:配合学校,宣传、实施《中学生守则》、《中学生行为规范》及“两纲”教育,使学生在家当一个孝顺父母、关心亲人、勤俭节约、热爱劳动的“小帮手”。

  第三条:积极宣传“依靠人民办教育,办好教育为人民”的方针,提高家长对教育的认识,使家长能自觉抓好家庭教育、校外教育。

  第四条:积极探索如何发动全体家长参与教育,调动家长的积极性,为学校的教育改革献计献策,并尽快配合学校、教师,做好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

  第五条:经常听取家长对学校、教师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向校方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改进的措施。

  第六条:办好家长学校,对各年级家长进行分期分批培训,满足家长的需求,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素质。

  第七条:开展创建“学习型家庭”活动,加强对“学习型家庭”的评价标准,创建途径、方法的研究。

  第八条:对家庭教育工作的优秀指导者和优秀家长进行表彰。

  第九条:家长委员会成员要以身作则,努力当家长的表率,准时参加学校活动和例会。

  第十条:家长委员会例会一学期不少于两次,办公室设在政教处。

  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 11

  一、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

  1、与学校紧密协作,发动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各项教育工作。

  2、配合学校教育思想,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传播、交流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和经验,促进家长创设有利于孩子学习、成长的家庭方法。对所在社区家庭教育进行咨询,提高家长的认识,树立新时代的家长形象,使家长在家庭教育中起积极作用,做孩子的表率、典范。

  3、协调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合力。动员所有家长,积极学习教育知识,参与学校组织的家长活动和家长培训。

  4、广泛搜集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分析、归纳家长们所反映的问题,将有关意见、建议及时提供给学校。

  5、通过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或组织听课等,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教师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6、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家长协助解决学校、年级在教育教学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7、每期召开几次工作会议,提出并研究一学期的工作计划,期末做出总结。

  二、家校联系制度

  1、做好新生接待工作,认真填写学生个人信息。

  2、做好家访等家校联系工作,及时向家长介绍教育重点和要求,给家长参与的机会。

  3、确定单周五为校长接待日,了解家长对学校的建议。

  4、每学期家长学校授课二次,使家长了解和掌握正确的家庭教育知识。

  5、每学期召开全校性家长会两次,各班家长会多次,并设立家长开放周活动,使家长了解学校及教师的工作,也更清楚地看到自己孩子的学习和生活过程。

  6、每学期进行一次特色汇报活动。

  三、家长开放工作制度

  1、单周三对家长进行一次开放活动,每月开放日,各班的活动内容各有侧重。但家长可以从各个方面了解学生学习和生活情况:如,进教室听课、与班主任或任课教师了解咨询等。

  2、家长每学期参加一次大型的家长会,每次举行各种各样的家庭教育等方面的咨询活动。如:家长会后组织部分教师为家长做孩子的行为规范、学习习惯、家庭教育等方面的咨询;节日庆祝活动、春游、秋游活动、运动会等。

  3、低年级和高年级的.家长,每学期开一次家长会,指导学生家长做好入学和升学学生的家庭教育工作,同时参加各种学校组织的入校或告别活动。

  四、家长学校监督、检查、反馈制度

  1、校长及各部门领导经常在家长委员会会议上与会员研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现状和问题,听取各种反馈意见,及时改进指导工作。

  2、各主任经常检查、督促各家长委员做好指导家庭教育的工作,密切与校外有关方面的关系,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检查好家长、优秀家长学员的名单,报委员会审批,并向有关人员反馈。

  3、主任做好每次讲座的考勤工作,及时做好缺勤家长的思想工作,保证人人来校听课,使每次听课率达到100%。主任向家长单位及时联系,反馈家长在校学习的情况。

  五、家长学校学员守则

  1、树立为国教子思想,自觉履行教育子女的职责。

  2、重在教子做人,提高子女思想道德水平,培养子女遵守社会公德习惯,增强子女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3、关心子女的智力开发和科学文化学习,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要求要适当,方法要正确。

  4、培养和训练子女的良好生活习惯,鼓励子女参加文娱体育和社会交往活动,促进子女身心的健康。

  5、引导子女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支持子女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培养子女的自理能力及劳动习惯。

  6、爱护、关心、严格要求子女,不溺爱、不打骂、不歧视,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7、要举止文明,情趣健康,言行一致,敬业进取,各方面为子女做榜样。

  8、保持家庭和睦,创建民主、平等、和谐的关系,形成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9、学习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及方法,针对子女的年龄特征、个性特点实施教育。

  10、要和学校、社会密切联系,互相配合,保持教育的一致性。

  11、积极参加家长学校的学习,不无故缺席,认真听课,参加考试,学以致用。

  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 12

  1、成立“‘丝雨’志工联盟”。“联盟”由多个志工团组成,各志工团之间加强联合,开展工作,志工团成员从家长委员会成员及广大家长中间产生。

  2、志工在每学期开学前根据调查表进行报名,在家委会的安排下轮流开展服务。

  3、志工在开展服务前要进行必要的研习培训,以掌握科学的方式方法开展工作。

  4、志工精神是奉献,可根据自身的特长选择服务的时间、服务的项目。在依法治校、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学生德育基地建设、学生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学生社团活动等方面,积极为学校和学生办实事、办好事。

  5、志工服务是没有报酬的.,开展工作本着“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时间奉献时间的”原则。

  6、学校家委会初步由四支家长志工团组成“‘丝雨’志工联盟”。

  ⑴“书香家长志工团”,协助学校管好用好学校图书馆,有效地开展亲子阅读活动;

  ⑵“家长‘路队’志工团”,协助学校管理好家长有序地接送学生,确保学生安全;

  ⑶“社会实践家长志工团”,协助学校共同组织好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⑷“家长教师志工团”,利用家长自身特长以及结合自身工作特点,走进校园,走进课堂,做“家长教师”,向学生传授知识与技能。

  7、根据学校的发展和工作的 实际情况,志工团可以扩大或作必要的调整。(一般在每学年开学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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