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招生工作制度

时间:2022-08-10 21:14:45 工作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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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招生工作制度

  在当下社会,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学招生工作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学招生工作制度

小学招生工作制度1

  一、招生原则:

  (一)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行为,健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管理体制、工作规范和运行机制,努力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二)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面向全体学生,办好每一所学校,有利于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的基础教育服务体系。

  (三)坚持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招生以免试就近入学为主的原则,强化政府义务教育责任,构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社会环境。

  (四)坚持政府公共信息公开,建立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公示制度、告知制度、诚信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

  二、招生工作具体要求: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组织招收好块内所有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

  2、学校不举办学科类实验班和特长班,或以实验班和特长班名义选拔学生,并另行收费。不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试和面试选拔招收学生;不到幼儿园定点招生;学校不得接受与入学挂钩的捐资、赞助费或其他形式的委托捐资。学校必须按区教育局规定的招生计划数进行招生,不得随意增加。

  3、对前来报名就读的区域内常住户口的残疾生、中重度弱智生,要告知家长与本区特殊教育学校联系。

  4、学校严格按照区教育局规定的小学招生工作时间组织招生工作。 5、学校最迟于新学年开学前15天,向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发出入学通知书。

小学招生工作制度2

  为进一步巩固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水平,组织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就近免试入学,特制订本制度。

  1、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2、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各小学按本校服务半径,相对就近招收适龄儿童入学。同时实行免试入学,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考试,不得组织选拔或变相选拔。保证适龄儿童依法入学,强化义务教育责任,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3、坚持户口与实际居住地相一致的原则。适龄儿童招生入学,以其实际居住地房产证和户籍证明为依据,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必须相一致。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在招生过程中应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应保证其接受义务教育。

  5、凡居住的`年满7周岁(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应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农村隔年招生的学校可适当推迟入学年龄。

  6、具有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凭户口薄和住房证明到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小学入学。

  7、外来儿童就读本校,符合条件,学校不得违规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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