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办工作计划

时间:2023-05-09 18:19:34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关于招生办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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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生办工作计划

关于招生办工作计划1

  3月10日,学校成立招办,职能为学籍管理、完善学生发展报告、招生考试(高考、中考、会考、小升初考试、学校各年级重大考试,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考试等),上述三大方面工作都已经完成,实事求是地讲,效果不甚理想,现总结

  学籍管理方面:学校从高三开始,再到高二、高一,按照在校在籍生、在校不在籍生、不在校在籍生、复学生、休学生、转来生、转出生、借读生等学生类型统计登记,下步完善电子档案及文字档案,并且随时统计修改,力求做到准确。

  完善学生发展报告方面:从今年高三年级学生发展报告及学校前毕业生档案分析,学生发展报告关系到每个学生的一生学习、工作等,客观、公正地填写学生发展报告是学校每个教职员工的职责,尤其是班主任老师。存在的问题有:

  (一)有些班主任、老师重视不够,矫造数据,学生评语重复,有的不客观;

  (二)完善学生发展报告工作不是在平常,按照每学期、每学年,以至到学生毕业,而是高考前突击完成,难免出现虚假、不真实、不客观的数字、文字;

  (三)学生发展报告中的文字填写存在书写潦草、混乱现象;

  (四)学生发展报告书印刷及纸质不精致,或影响学生的一生。

  招生考试方面:这项工作任务繁琐,可以说事无巨细,高考、中考、会考、小升初考试、学校各年级重大考试,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考试等,考试人员的安排、协调,考场设置,考务物品准备,电子监控,时间信号调整,考试培训会场安排准备等等。存在的问题有:

  (一)思想意识应该强化,招办本身在有的环节没有绷紧思想意识之弦,导致有的考试组织效果不理想;

  (二)监考人员、考务人员的'安排中,一小部分教师在考试工作中负责得程度没有达到学校的规定要求;

  (三)考试人员的安排,考场设置,考务物品准备,电子监控,时间信号调整,考试培训会场安排准备等方面,需要更加完善;

  (四)由于缺少经验,导致有些考试(如小升初考试)秩序不理想,不应让学生家长进入校园,应该安排专门的老师做导引进行疏导。

关于招生办工作计划2

  一、指导思想

  严格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依据《江宁区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及《江宁区20xx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制定本计划。

  二、组织机构

  成立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周牛宝

  组员:刘宁花朱万成马小燕

  成立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朱万成

  组员:刘义明张福新潘斌张冬香陶象胜陶勇

  三、报名条件

  1.入学年龄:年满六周岁,即20xx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

  严禁招收不足龄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区教育局普教科批准。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针对具体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2.施教区内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应在20xx年6月10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可报名入学(注:20xx年秋季入学的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须在20xx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属下面三种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持相应的证明材料,也可正常报名入学:

  ①儿童户籍随父母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父母中的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地区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有固定房产且常住,但因路段冻结、户口无法迁入,或因父母离异、儿童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儿童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施教区常住的,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地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适龄儿童随父母户籍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处落户的,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并实际常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过的。

  ③儿童户籍单立,其父母是不在南京地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且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

  3.购置二手房的家庭子女入学

  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其子女一年级入学按《南京市小学学籍管理补充规定》(宁教初20xx〕9号)办理。①一年级新生入学,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20xx年6月10日前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②每套二手房的实际住户和曾经住户,只能同时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本校就读。

  4.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为严格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xx〕27号)要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江宁区接受义务教育,应持有以下证明材料:

  ①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宁居住满一年的`暂住证或居住证;

  ③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社会保险缴费满一年凭证、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的有效营业执照等);

  ④随迁子女的独生子女证;

  ⑤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四、报名时间和入学办法

  1.6月3日张榜公布招生公告,6月10日、11日两天,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带相关证件到禄口小学报名登记。

  2.适龄儿童监护人报名时需出具以下证件:监护人及适龄子女在禄口的户口簿、产权证、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明。(具体报名地点到禄口小学大门口查看)。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登记需带齐上述“五证”原件和复印件。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按省教育厅《关于统一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用统一的学籍管理软件建立学生电子档案,按时、准确填写学生数据,并报教育局普教科备审。

  4.本施教区适龄儿童凡是因故要到施教区外借读的新生,也应先在我校办理报名手续,取得学籍后才能到借读学校办理借读手续,并注明借读年限。

  5.凡有参加电脑号需求的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小学报名登记的同时,可以申请参加试点学校(江宁实验小学)的电脑派位。逾期不报,为自动放弃处理。

  6.凡是小学新生报名工作结束后出现适龄儿童家庭住房、户籍变更的、过期报名的,由学校登记情况并报教育局普教科,由区招生办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学校就读。

  五、招生工作主要日程安排

  5月27日:制定我校20xx年招生计划和招生公告

  6月3日:在街道宣传栏、学校公示栏、学校网站张榜公布招生公告

  6月7日:向禄口街道三所幼儿园适龄儿童发放招生通知

  6月10日、11日:一年级新生报名

  8月8日:张榜公布新生入学名单

  9月25日前: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六、其他说明

  1.在招生过程中,凡有监护人提供虚假证jian的,学校将向区招办说明情况后,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20xx年我校一年级预计开设10个班,每班学生数严格控制在45人以下。

  3.本校招生工作咨询电话:15951087157(张主任)

  七、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小组安排: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登记组:刘宁花(审核材料)、张冬香(登记名册)、潘斌(签发通知)

  第一组:朱万成(审核材料)、刘义明(登记名册)、张福新(签发通知)

  第二组:马小燕(审核材料)、陶勇(登记名册)、陶象胜(签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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