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公司个人工作计划

时间:2023-05-04 12:49:33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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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公司个人工作计划

  时间过得真快,总在不经意间流逝,我们又将续写新的诗篇,展开新的旅程,写一份计划,为接下来的工作做准备吧!可是到底什么样的计划才是适合自己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劳务公司个人工作计划,欢迎阅读与收藏。

劳务公司个人工作计划

  一、被派遣者档案管理

  为了及时、真实的掌握劳务人员情况,采用被派遣者的档案在可能的情况下(由用工单位或)统一管理模式。主要内容有:

  (1)及时为被派遣者办理人事档案接转手续;

  (2)及时为新招聘被派遣者办理招工备案手续;

  (3)受委托办理郑州市外地被派遣者城市管理的各种证件;

  (4)按规定代办有关档案中记载的材料证明手续(结婚证明、出国政审等),存档期间计算工龄等;

  (5)派遣协议到期,根据用工单位和被派遣者要求,代办档案续存或转移。

  二、用工单位需要做的工作

  (1)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规范用工,承担被派遣者的各项费用。

  (2)为了确保劳务派遣业务的正常进行,应规范及完善各项劳务人员管理制度,负责对被派遣者进行岗位培训及相应的技能培训。

  (3)实施劳务派遣后,用工单位可将工作的重点放在如何调动被派遣者的工作积极性方面,采取合理的奖励处罚机制给用工单位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制定奖励和处罚标准,对被派遣者进行考核,并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和处罚。

  三、用工单位需承担的费用

  用工单位的开支项目有:被派遣者工资、员工加班费、员工福利费、外地人员委托办理的城市管理的各种证件手续费、劳务派遣业务管理费和相关税金、行政收费等。

  四、被派遣者是否随意辞退

  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对发生的情况,可以采取一些合理合法的手段减少用工单位的经济损失,减轻用工单位承担的责任和风险。但不等于用工单位因此可以随意、无故辞退所用的被派遣者。用工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的《用工上岗协议》应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对提前解除《用工上岗协议》的被派遣者,应依据《劳动合同法》,对符合经济赔偿条件的被派遣者支付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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