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工作计划

时间:2022-06-04 09:24:39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食品药品工作计划合集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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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工作计划合集6篇

食品药品工作计划 篇1

  20xx年12月5日全县信访维稳工作会议召开后,我乡迅速召开全体乡干部会议传达会议精神,根据全县信访维稳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对我乡当前和下一阶段信访维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认真全面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

  在原来开展各项排查的基础上,我乡将再次开展深入细致的摸排工作,首先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广泛细致地排查工作,努力清除工作隐患。一是全员发动,普遍排查。组织包村干部划分为3个小组,深入各村,逐户走访,察民情、访民意、找问题。然后将问题梳理汇总,根据排查出的问题,乡党委、政府将逐条逐项地采取应对措施,进行稳妥处理,为信访维稳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基础。二是集中力量,重点清查。对事态恶化迅速,苗头明显的问题和事件,实行包案责任制,进行专项清查。三是不失时机、个别抽查。在普遍排查的基础上,乡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还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抽查方式,深入基层个别走访、检查村“两委”的信访维稳工作,实行动态管理,随时掌握和了解工作情况,确保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二、突出重点,调处、化解不稳定因素

  我乡在信访维稳工作中,坚持把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作为根本任务,确保信访维稳工作的“三个到位”“两个突出”。“三到位”是指:一是限时要求到位。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承办人要在一周之内反馈调查处理结果,如调查的问题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须在一月内与上访群众取得联系,并告知处理情况。二是制度制定到位。我们将在原有信访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的完善并严格执行,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落实工作责任制,真正做到信访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矛盾有人处理。“两个突出”是指:一是在处理解决群众来信来访的工作中突出一个“情”字,带着爱民的感情做好群众上访的接待工作,绝不回避矛盾,推诿扯皮。二是在化解调处各类矛盾中提出一个“稳”字,处理群体上访问题时,如果方法稍有不慎,便会造成负面影响。因此,我们要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针对不同情况,扩宽与群众沟通的渠道,应对上访问题,稳稳当当地解决实际困难。

  三、积极预防,提高处置群体矛盾工作能力

  及时、准确地在第一时间获得深层次、预警性、内幕性的信息,才能掌握信访维稳工作的主动权。为此,我们积极完善信访维稳工作的信息网络建设,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内容准确。一是完善机构信息网络。设2名兼职信息员实行定期汇报、随时报告的管理方法。二是强化对信息员发管理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的方式,从搞好日常信访收集、预警性信息分析、政策法规学习等方面的培训,切实提高信息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三是转变工作作风,变以往的“群众上访”为“领导干部”下访,抢抓工作主动,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乡将克服困难、扎实工作,把加强信访维稳工作作为全乡的一项长期工作,重点抓实抓好,为乡党委、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确保我乡平安和谐稳定发展。

  四、20xx年计划

  为确保我乡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切实加强我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彻底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在20xx年的工作中,我乡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着力建立食品安全保障的长效机制。

  2、加大“元旦”、“春节”、 “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广大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

  3、加强宣传,通过广播、横幅、标语、村民大会等方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科学引导正确的消费观,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形成全社会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4、加强农村群宴管理,坚持农村群宴申报制度,加强对群宴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对农村群宴进行跟踪监控,并做好资料收集。

食品药品工作计划 篇2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23号),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全国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和全国全省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一)工作目标。

  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食品安全准入制度,推行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大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查处重大事故的工作力度,大力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强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监管,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活动。通过治理整顿,使食品企业的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食品产业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流通秩序更加规范有序,食品安全信息更加畅通,产品合格率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饮食更加安全放心。

  (二)工作安排

  1、狠抓初级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

  (1)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加快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和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与管理。市农业局要组织各县区推荐2个以上农产品申报全国无公害农产品。今年全市符合国家标准的无公害农产品要达到10个以上,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发展到200万亩。

  (2)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工作,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严厉打击制售伪劣种子、农药、肥料的违法行为。

  (3)积极发展农业连锁经营,大力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无公害农药、兽药、无污染添加剂、优质肥料等农业投入品,推进农产品的区域化、专业化和标准化,发展适合我市实际的产业化经营模式,规范种植养殖行为。

  (4)加大技术培训力度,普及无公害农产品技术操作常识,提高广大群众对农产品质量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

  (5)加快河东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建设步伐。市农业局要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建设好检测中心,落实例行检测制度,及时解决农产品质量问题。

  2、加大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力度

  (1)调查摸底,建立企业档案。

  质监等部门要摸清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尤其是“老五类”(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醋)、“新十类”(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和膨化食品)企业的产品、服务和设备等基本情况,建立食品生产企业档案。

  (2)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管。

  通过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强制检验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预警制度、快速反应机制、奖励举报制度、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制假“黑名单”制度等执法打假制度;建立假劣食品收回制度;建立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资质审核、注册管理制度。

  (3)严格实施食品生产企业准入制度。

  坚决取缔不具备生产条件的生产、加工企业,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各级质监部门对产品质量问题严重及无证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要依法查处。

  (4)开展食品卫生许可证专项整治活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集中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许可证》清理整顿活动;规范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面粉、熟肉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和饮料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监督,清理无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企业。

  (5)突出抓好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整治工作。

  严厉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城乡结合部等监管薄弱地带长期存在的食品制假售假活动;对规模小、无检验手段和设备、不能保证产品质量的小食品生产和加工企业重点检查,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的小作坊,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

  3、加大食品流通环节检查整治力度

  (1)建立健全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对无证经营或经营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

  工商行政部门实施经济户口管理和巡查责任制达到95%以上。

  (2)抓好生猪定点屠宰和兽药饲料监督检查工作。

  对生猪屠宰、加工、流通、储存、消费等环节和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市场的肉品质量安全问题进行综合治理;严把兽药生产、流通各个环节,防止不合格兽药饲料上市;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饲料违法行为,规范兽药饲料流通秩序;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监管,积极推进牛、羊、家禽的重点集中屠宰工作,严禁私屠滥宰。

  (3)开展包装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影响恶劣的食品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案件,依法从重处罚;加大对包装食品的质量监测力度,重点检验强制性标准中影响人身健康安全的项目;完善包装食品经营企业的经济户口档案,按照A、B、C、D四个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

  (4)加大儿童食品和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

  对儿童食品销售网点进行全面清查,严防有害于儿童身心健康的食品出售;加大对分散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的监管力度;积极推进农村食品流通网和监督网建设,实施超市、放心店下乡工程,分段监管,分片定责,发动群众,群防群控,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

  (5)开展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加大推行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建立“厂场挂钩”、“场地挂钩”制度的工作力度,监督食品经营主体严守质量承诺;引导有条件的市场开办者完善检测条件,对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进行快速自检;积极开展动物检疫,加强对禽流感等恶性的传染病的监测,保证生产、上市的肉类食品无病残、无药残。

  (6)开展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在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全面推行企业自律制度,建立和完善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制度,强化企业负责人对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的意识;严厉打击扰乱节日市场秩序和损害广大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

  (7)细化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措施。

  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设立12315申诉举报点的各类综合商场、专业市场、批发企业、商场、超市达到75%以上,工商管理部门12315申诉举报网络受理的食品案件办结率达100%。督促各类综合市场、专业市场、批发企业、商场建章立制,落实质量承诺、流通环节食品退市制度等企业自律制度达到80%以上。

  4、加强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管

  (1)加大对餐饮业、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食品消费环节的安全监管力度,严把经营场所、工具设备、食品采购索证、运输、加工、储存、出售、从业人员、卫生管理等各方面的准入关;加强对餐饮业、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的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培训和指导;高度重视重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与处理,突发事故调查处理率达到100%。

  (2)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各县区餐饮业及学校食堂的督导,推动县区餐饮业量化工作的开展,对达不到A、B、C级的餐饮单位,限期整改或予以取缔。

  (3)开展学校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对各类学校的食品卫生、设备、环境、学校卫生保健所(室)进行监督检查;积极探索社会和群众普遍关注的学校集体食堂、“小饭桌”的准入标准和监管模式,确保少年儿童和学生的饮食卫生安全。

  (4)建立危害食品追溯制度,加强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设,提高我市食源性疾病的预警和应急控制能力,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暴发。

  (5)加强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抽检。加大对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剂、一次性卫生用品、食品添加剂、涉水产品、儿童食品、桶装饮用水、乳制品、调味品、酱腌菜、冷冻饮品、植物油、月饼、肉制品、面及面制品、饮料等的.抽检力度;针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等重点部位及与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时令食品、儿童食品加大抽检力度和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向社会发布抽检结果,正确引导消费,对在市场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二、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一)工作目标。

  按照“疏堵结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探索建立药品监督管理的预警机制、快速反应机制、长效监管机制和激励机制。通过阶段性集中整治,使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药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二)工作安排

  1、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

  开展打击制造邮售假药、非法回收药品和非法添加药品的违法行为;开展农村药品质量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农村用药质量水平;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监督检查,整治和规范中药材专业市场;开展医疗机构制剂和用药质量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配制和使用行为。

  2、进一步治理虚假药品广告。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药品广告的监督力度,对违法药品广告及时移交工商部门查处,工商部门要集中查处一批虚假药品广告,新闻部门要积极配合对药品广告的专项检查。

  3、加强鄄城舜王城中药材专业市场整治。

  一是禁止在中药材专业市场销售中药饮片、毒性中药材、濒危动植物中药材,以及中药材以外的其他药品;

  二是严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假劣中药材上市经营;

  三是中药材专业市场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以路为市、以街为市、杜绝场外交易;

  四是加快推进湖南恒盛集团中药材市场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明确中药材专业市场的经营主体,实行企业法人责任制,明确法律责任,建立健全市场内的质量管理责任体系;五是对药品质量监督抽验中不合格的中药材,要依法查处。

  4、开展医疗机构制剂、用药质量和医疗器械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医疗机构制剂重点检查各类专科医院和门诊有无未经批准擅自配制、院外调剂使用或上市销售等违法行为。医疗机构用药重点检查药品进货渠道是否规范、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是否执行到位、仓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过期失效药品是否及时处理等情况。医疗器械重点检查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是否规范,主要是橡胶避孕的套、血糖仪、软性角膜接触镜、助听器、导尿管、中低频治疗仪等产品,以及一次性医疗器械是否存在重复使用等行为。

  5、开展对各类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展示活动的专项整治,重点监督各类推介会、发布会、讲座等活动,制止违法宣传,对展示的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变相经营药品的违法行为,规范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的展示活动。

  6、大力推行药品生产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MP、GSP),加快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提高药品生产经营和中药材种植养殖的管理水平。

  全面完成我市药品新办批发企业及县以下药品零售企业的GSP认证工作,不能通过GSP认证的企业,取消其药品经营资格。

  7、积极深入推进农村“两网”建设。

  成立市县两级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领导小组,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的组织协调机构。将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设立专项资金,出台优惠政策,建立覆盖县、乡、村三级,由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和信息员组成的药品监管网络;遵循“市场运作,政府引导”的原则,制定鼓励药品零售连锁和集中配送的政策措施,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采取加盟连锁等形式,扩大门店覆盖面,鼓励药品批发企业对乡、村卫生医疗机构和药店实行集中配送,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

  8、进一步加大药品抽验力度。

  认真贯彻《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规范抽样方法,提高药品抽验的科学性、权威性、时效性;切实贯彻“以监督检查为主,抽样检验为辅”的原则,不断扩大抽验覆盖面,增强抽验的代表性和针对性,并做好对抽验不合格药品的核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政府统一部署,部门各负其责,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地方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农业、经贸、质监、工商、检验检疫、公安、财政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食品药品安全的工作格局。各县区要参照本方案,制定切合各自实际的实施方案。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报道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质量卫生安全监管中的好典型,及时曝光影响恶劣的违法违规案件。市政府将对各县区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食品药品工作计划 篇3

  切实加强和社区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结合本社区实际,社区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社区食品和药品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食品和药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社区范围内的食品和药品安全监督管理。

  社区领导小组坚持统一思想,强化领导,明确职责,精心部署,采取措施,落实责任,特制定20xx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增强工作责任感,充分认识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放在重要突出位置,抓紧抓好并根据上级政府要求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管,防止生产和经营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等违法现象发生,一经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协同查处,做到社区不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二、突出重点,狠抓关键,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做到日常检查、督促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合力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的各项工作,强化食品药品的源头污染和食品药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严格执行卫生许可和生产许可等制度。

  三、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辖区范围内的医疗卫生、小食品店的食品药品安全组织体系,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四、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快速应急机制,对已经或可能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及时报告,不隐瞒并积极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限度消除不良影响,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五、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教育,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对食品药品生产有关法规的教育,明确食品药品安全总负责人和各个环节责任人,明确和建立食品卫生各项规章制度。

  六、掌握好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相关企业的基本信息,建好台帐资料,及时掌握相关企业的增减情况。

  七、定期或不定期向辖区内的广大居民群众和外来流动人口宣传相关食品药品的安全科普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食品药品工作计划 篇4

  一、周密部署,层层分解目标责任

  按照全省食品医院药品监管工作会议总体工作部署要求,我们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谋划全年工作,形成了年度工作要点,制发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并以责任状的形式落实到相关单位(部门)和职能科室。一是通过召开全市食品医院药品监管工作年会,市政府与镇(办)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签定了食品医院药品安全责任状。二是镇(办)政府、职能部门与相关企业和村组签定了食品医院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真正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专班,有工作目标,有考核办法。三是细化工作任务,把全年监管任务和反腐倡廉工作分解到职能科室,明确了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并继续实行责任保证金制度和考核奖惩。与此同时,按照目标责任内容,各科室也相应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和月工作安排。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展开。

  二、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目标任务落实

  (一)认真推进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

  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在即,我局按照省政府办、省局、市政府要求,做到人心不散,履责不断,继续发挥政府“抓手”作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一刻也没有放松。在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我局认真组织实施《仙桃市XX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各项工作成效显现。

  1、围绕“五个重点”,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清查整顿和专项整治行动,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有了基本保障。以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清理销毁XX年问题奶粉、打击违法生产(加工)销售使用地沟油、节令食品市场、校园及周边食品质量安全等五大专项工作为重点,上半年集中组织了3次大规模的清查整顿行动,共检查食品及农资经营店1235家次,饲料经营户472家次,集贸农贸市场、超市54户次,食用油生产企业(包括小作坊)7家,经营及餐饮企业1686家(经营企业186家),一次性筷子加工作坊2家,奶粉抽样检验16批次,食用油抽样检验7个品规。从检查的情况看,我市食品市场除发现少量的“三无”地产品、家庭自产农副产品外,没发现XX年问题奶粉,没发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地沟油等情况,全市食品安全总体情况良好。

  2、以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为切入点,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夯实了食品安全基础。

  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示范点创建工作;扎实推进仙桃市仙洪试验区食品安全示范区建设。为推动创建工作,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了工作,我局及工商、质监、卫生、农业等部门分工协作、分类指导、分片督办,示范乡镇及示范区创建活动正在稳步推进。

  与此同时,我局还利用“3.15”以及食品医院药品安全知识下乡活动,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法》、《湖北省医院药品管理条例》进农村、进社区宣传活动。上半年,已举办社区宣传咨询活动2次,发放宣传资料8000多份,接待4000余人次。医院药品安全知识进农村活动也在紧锣密鼓地运作中(医院药品安全影视宣传进农村因省文化厅有关部门安排疏忽,我市暂为空白,我局已在与省局办公室协商)。

  (二)把住“三大重点”,深入整顿规范医院药品市场秩序。

  1、以查案办案为重点,严厉打击医院药品医疗器械市场制假、售假、使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上半年,我局组织开展了医用氧生产使用、医院制剂及医院药品经营企业医院药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共立案查处无证经营医疗器械案件4起,立案查处医院药品案件155起,其中无批准文号医院制剂案件2起,用工业氧冒充医用氧案件1起,共结案152起,结案率98。1%,执行罚没收入33万余元。查获风湿骨痛灵、哮喘灵胶囊等两个品种假药,货值金额800余元。受理群众投诉1起,核查属实1起;受理协查转办案件1起,均已办结回复,回复率100%。

  同时,我局还积极开展医院药品快速筛查、抽样检验工作。截止6月中旬,共筛查医院药品643批次,阳性筛出238批,已定性检验82批次,不合格34批次;完成医院药品抽样检验320批次,检出不合格医院药品69批次,其中国家基本药物专项检验86批次,不合格2批次;完成委托检验114批次,不合格8批,为稽查打假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2、以规范从业行为为重点,扎实开展涉药涉械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一是严格准入标准,做好医院药品经营准入和老企业换发证工作。上半年,新开办4家医院药品经营企业(全部在乡镇),核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16家(其中3家为单体经营店);换发《医院药品经营(零售)许可证》9家;组织认证和再认证26家,保证了医院药品经营企业“两证”齐全,合法经营。

食品药品工作计划 篇5

  一、培训对象

  (一)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

  (二)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四员”,即: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宣传员、协管员和信息员;

  (三)全区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企业(单位)关键人员。具体人员如下:

  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单位)关键人员是指食品生产加工安全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食品安全负责人、分管食品生产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采购人员、验收人员、食品检验人员、仓库保管人员等。销售人员可以参加关键人员培训。

  2、食品流通企业(单位)关键人员是指食品流通安全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食品安全负责人、分管食品经营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采购人员、验收人员、仓库保管人员等。销售人员可以参加关键人员培训。

  3、餐饮服务企业(单位)关键人员是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食品安全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发包单位直接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仓库保管人员、烹调人员、分餐人员、熟食等专间操作人员、餐饮具消毒人员等。

  4、药品企业(单位)

  (1)生产企业(含药包材生产及医院制剂室)关键人员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QA全体人员、QC主任。药品生产企业销售人员可以参加关键人员培训。

  (2)经营企业关键人员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验收员、养护员、质管员、营业人员等。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人员可以参加关键人员培训。

  (3)医疗机构关键人员主要包括:医疗机构负责人、药剂科负责人、药房验收员、养护员、质管员等。

  5、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单位)关键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生产负责人、分管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生产部门负责人、检验检测人员;医疗机构器械科负责人、采购人员、验收及保管人员等。

  6、其它企业(单位)

  保健食品、化妆品等企业(单位)关键人员分别参照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关键人员确定,并参加相应培训班培训。

  7、I类食品药品单位关键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仓库保管人员、关键岗位操作人员等。

  二、培训组织及责任分工

  (一)区局负责的培训工作

  区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培训、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四员”培训和测试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II类食品药品监管对象关键人员培训(市局已培训的除外)和测试等工作。区局业务科室组织实施各自专项培训及测试等工作,人事监察科、法规科、办公室配合。

  (二)食品药品监管所负责的培训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I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流通个体工商户、小微餐饮、食品前店后坊、小微药房等)食品药品监管对象关键人员培训(区市场监管局已培训的除外)和测试工作。区局负责培训师资,并督促指导。

  三、培训内容

  1、各培训组织单位根据培训计划要求,结合市局编写的培训教材和本地实际,合理选择培训内容,其中现场检查量化分级标准、食品药品安全操作规范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应作为重点培训内容。

  2、根据《市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要求,结合食品药品行业实际,各培训组织单位在组织培训中增设市食品药品相关地方性规定的内容,具体内容由各培训组织单位自行选择。

  3、根据区文明办要求,结合食品药品行业实际,各培训组织单位在组织培训中增设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内容,具体内容由各培训组织单位自行选择。

  四、完成时间

  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和食品药品安全“四员”培训于6月30日前完成;食品药品企业(单位)关键人员培训具体时间由各培训组织单位自行决定,7月18日前必须完成所有培训、测试等工作。

  五、培训证书编号规则

  1、培训合格证明编号规则为:。

  2、培训证明流水号为四位数,不得出现同号。

  3、培训合格证明由市局统一印制,区局统一发放。

  六、有关要求

  1、各培训组织单位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制定单项具体培训计划,选配优质师资,认真组织实施。单项具体培训计划于培训开始一周前报区局备案。

  2、各培训组织单位在组织辖区内食品药品企业(单位)关键人员培训时,要按市局有关要求,把食品药品行业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纳入食品药品关键人员培训内容并加以落实。

  3、各培训组织单位负责本级培训的通知、签到、师资、出卷、阅卷、监考、成绩统计汇总、制发培训合格证及其台账登记等工作。

  4、各培训组织单位要做好培训考核测试和测试成绩统计汇总等工作,并将签到表、测试成绩汇总表(包括电子版)、现场图片(包括电子版)等有关培训资料(可复印盖章)于培训结束后一周内报区局。

食品药品工作计划 篇6

  20xx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速提升创新增效落实,积极寻标、对标、达标、夺标、创标,全面推进食品药品民生工程,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深化食品药品安全整顿,推进示范创建活动,加强基本药物监管,加强科学监管能力建设,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组织开展**活动

  将贯彻落实**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持工学一体化,通过学习培训、务虚研讨等形式,组织好党的**学习贯彻工作。推进监管文化建设。加强系统基层党建工作。

  二、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

  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组织领导和责任体系。将监管工作纳入各级政府重要工作日程和年度责任目标考核,重点抓好区市、镇办两级安全责任落实,加强乡镇、街道监管机构建设,充实一线监管力量,切实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企业和基层。

  三、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

  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督促机制,加快规划实施进度。

  四、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继续巩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效,突出重点工作任务措施,大力开展药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突出抓好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行为等,进一步构筑药品安全六道防线。基本药物监管,服务医改工作大局,继续推进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完成国家和省市新增基本药物品种电子监管工作。全面执行基本药物质量新标准,继续做好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加大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现场检查、监督抽验、不良反应监测联动机制。

  五、推进药品注册管理制度改革

  完善药品审评审批机制,提高药品审评审批工作质量和效率。落实药品审评注册质量管理规范。完善生物制品批签发制度,推进疫苗供应体系建设。

  六、加强药品生产流通监管

  加大新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力度,严格认证标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推进药品电子监管,确保规范要求在各企业、各环节得到落实。抓好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宣传贯彻,提高药品许可准入标准,加强经营企业监管,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加强特殊药品监管。加强药用辅料监管。

  七、加强药品安全检测与评价

  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监测报告体系,加强药品风险管理,切实提高上市药品质量水平。

  八、加强医疗器械监管基础建设

  加强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完善审评审批机制。严格落实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指导意见。加强高风险医疗器械监管。加强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落实临床试验较高风险医疗器械目录和临床试验审批工作程序。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监管,重点强化无菌和植入类器械生产监督检查。强化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重点监测。

  九、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整顿

  深入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违禁超限、假冒伪劣专项整治和重点品种综合治理工作。继续巩固和强化学校食堂和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规范餐饮服务许可,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依法推进风险监测,深入开展风险排查。积极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加强高风险餐饮食品监督抽验工作。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管,强化重点产品监管检查,加大违法案件督查督办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推行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建立监督检查员制度,完善基层监管网络。

  十、深入推进区市和基层示范创建活动

  继续稳步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和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示范区(市)、示范镇(办)和市级示范街、示范单位,强本固基,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区市和基层监管工作落实。

  十一、加强稽查工作

  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联合打假协作机制。严厉打击发布虚假广告和互联网虚假药品信息违法行为。继续深入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和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实施好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

  十二、加强重大活动安全保障工作

  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体制,完善市、区市两级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健全城市运行保障体制,保障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药品安全,坚决防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做好啤酒节、海洋节等重大活动保障工作。全面推行风险管理,健全预警体系。全面排查分析安全隐患,开展风险评估及风险预警。探索建立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操作手册,强化应急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积极应对、科学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十三、推动工作创新,构建长效机制

  加强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餐饮服务、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制度体系,促进监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大力推行风险管理、网格化监管、分级分类监管和电子监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的立体化监管格局。()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畅通信访和投诉举报渠道,推进12331电话系统建设,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十四、加强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全面推进实施全市食品药品电子监管网建设**工程,逐步建立覆盖各个环节的电子监管平台。加强检验检测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十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干部管理体制机制,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加强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建设。继续协调有关部门,充实技术队伍力量。

  十六、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提高工作统筹协调性,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机关工作纪律。完善督察督办工作机制,促进重大决策部署按时优质完成。规范公文处理工作。加强应急工作。加强行政受理服务工作。

  十七、认真办理“网络在线问政”和“三民”活动市民意见建议

  实行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业务处室和指定工作人员具体承办的工作制度,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全年目标绩效考核。认真研究吸纳市民合理化建议,列入工作重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整改。

  十八、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围绕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加强监督检查,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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