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卫生工作计划

时间:2021-12-20 11:04:06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妇幼卫生工作计划3篇

  时间过得太快,让人猝不及防,我们的工作又进入新的阶段,为了今后更好的工作发展,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计划了。好的计划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妇幼卫生工作计划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妇幼卫生工作计划3篇

妇幼卫生工作计划 篇1

  一、总体目标与具体工作指标

  (一)总体目标

  全区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xx/xx万以下;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和6‰以下。

  (二)具体工作指标

  早孕建卡率达85%

  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率达95%

  高危孕妇管理率达xx0%

  住院分娩率达xx0%

  7岁以下儿童管理覆盖率达90%

  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达90%

  高危儿童筛查率达90%,高危儿童专案管理率达80%

  孕前传染病检查率达90%

  产前筛查率达80%

  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听力障碍筛查率达98%

  儿童髋关节发育不良、先天性白内障筛查率达95%

  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率达90%

  妇科病检查率达60%

  剖宫产率控制在50%以下

  二、采取有力措施,严禁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儿童死亡

  (一)消除隐患,规范产科行为

  按XX市产科管理质量的评估标准和市局文件精神,对于产科技术落后、技术水平低的接产单位实行重点管理,上述单位必须按资质范围提供服务,对超范围服务将给予批评教育,全局通报,取消资质,追究责任等措施,彻底解决历年来存在的不规范行为。

  (二)提高防范产科风险意识

  具备产科资质的单位,院领导要加强对产科的管理,除规范产科各项医疗行为外,必须增加医疗设备的投入,提高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努力降低产科风险。

  (三)加强高危孕妇的管理

  在孕产妇系统管理过程中,凡是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要及时跟踪、随访,转诊,任何一级医院不允许接诊,按规定及时向二三级医院转诊。

  (四)建立便捷、通畅的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

  加强高危孕产妇救治工作,保障孕产妇安全。充分发挥区高危孕产妇抢救基地的作用,在**年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抢救制度和措施,如基层遇有孕产妇危重情况,随时可取得联系,做好抢救准备。

  (五)确立区人民医院为我区新生儿抢救基地,实施抢救预案,整体提高新生儿救治水平,降低婴儿死亡率。

  (六)加强产科管理工作,强化孕产妇死亡的追究制度。

  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工作,坚持孕产妇死亡的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和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和死亡报告制度,发挥围产期协会的作用,定期开展协会活动。

  三、加强妇幼卫生工作体系建设,加大投入,推动妇幼保健机构健康、持续和规范地发展

  (一)深入落实市政府《**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意见的通知》(X政发[200X]18号)精神,履行妇幼卫生工作的公共卫生职能,确保房屋设备到位,人员专职,制度建全,目标明确,工作到位,全面推进妇幼卫生工作体系的建设和发展。

  (二)继续加强二级妇幼保健机构公共卫生能力建设,从硬件配置上予以支持,提升二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服务能力和区域影响力。

  (三)加强各级妇幼保健人员培训,提高妇幼保健队伍服务能力。

  (四)加强妇幼卫生政策研究,探索妇幼卫生事业长期发展的有效机制。

  四、针对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

  (一)全面启动适龄妇女妇科病检查,重点规范技术操作,严格质量控制,确保受益人群的健康利益。

  (二)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倡自然分娩;推广适宜技术;严格剖宫产指征管理,加强督导,定期公示,逐步降低剖宫产率。

  (三)加强生殖健康教育,提高育龄人群自我保护意识,逐步降低人工流产率,减少性病、艾滋病的传播。

  (四)针对不同人群,积极开展儿童肥胖控制、高血压干预、心理卫生、视力保护等项目。

  五、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的统计、监测,不断规范和完善妇幼卫生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工作。

  (一)强化妇幼常规报表质量,做好国家级、市级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五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统计和质量控制,保证数据真实可靠。

  (二)完善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妇科病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信息系统,实现数据的实时采集、上报、统计和分析,充分发挥信息网络化的优势。

  六、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一)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规范服务行为。

  (二)贯彻执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严格掌握常用计划生育手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严禁因非医学需要的超常规引产。确保手术质量,保障受术者的安全与健康。

  (三)加强对药物流产和中期引产的监管力度,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药物流产和中期引产的医疗保健机构及其人员予以惩处。

  (四)坚持执行B超和染色体检查制度,严格执行中期引产手术的登记及上报规定。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

  七、做好托幼园所和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一)定期对托幼园所保健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学术交流,提高托幼园所保健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加强对托幼园所儿童疾病防治、膳食营养、食堂卫生、消毒及安全等方面的指导,提高托幼园所卫生保健水平。

  (三)开展儿童心理卫生健康教育,逐步推广入园儿童、入学儿童的心理卫生评估工作。

  八、大力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促进

  (一)制定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事业。

  (二)对各区、县妇幼保健机构的健康教育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化、规范化培训,逐步培育我区妇幼保健健康教育队伍。

  (三)加强孕期健康教育工作,推广标准、规范的健康教育模式,在全区医疗保健机构创建一批合格的孕期健康教育阵地。

  九、加强妇幼保健技术服务监督管理

  强化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工作。严厉查处无证从事婚前医学检查、助产技术、产前筛查、产前诊断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非法从事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等行为,并进行全局通报。

  总之20xx的妇幼工作工作量大,预期目标高,需要我们再总结**年工作的基础上巩固强项,改进弱项,我们相信通过各单位的共同努力我区的妇幼保健工作一定能够达标。

妇幼卫生工作计划 篇2

  根据县卫生局妇幼卫生工作目标任务要求,为了不断优化妇幼卫生工作环境,进一步加强基层妇幼卫生基础工作,强化职工的思想观念和服务理念教育,切实抓好自身的.内涵建设,努力构建具有生机活力的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质量和两个效益,积极完成妇幼保健工作各项数质量指标,从本所实际出发制定本所工作计划。20xx年妇幼卫生主要工作目标:新法接生率>99%;孕产妇系管率>90%;住院分娩率>98%;县级高危孕产妇筛查率>90%;高危孕妇妇住院分娩率>99%;努力控制孕产妇死亡;3岁以下儿童系管率>88%;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90%;新生儿死亡率<10‰;婴儿死亡率<1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6‰;新生儿窒息死亡占婴儿死亡此<12%;新生儿疾病筛查率>88%;城镇托幼机构儿童保健体检率>98%;妇女病查治3000人次;城镇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98%。为完成上述目标,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主动沟通协作,不断优化妇幼保健工作环境。

  首先要正视困难、抓住机遇,通过各种途径与方式大力宣传妇幼卫生工作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保障群众健康的重要作用,提升妇幼卫生工作的社会共识,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更加重视、关心和支持妇幼卫生事业发展。二是要继续主动当好主管局的业务技术参谋,巩固提高实施“母婴健康工程”项目工作成果,特别是针对工作重点与难点,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工作建议,以制定落实相应的工作措施,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三是要通过下基层业务指导、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领导对妇幼卫生工作的思想认识,把妇幼卫生纳入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更加关心、支持妇幼人员做好岗位工作,从组织上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注重健教实效,进一步加大对健康教育的投入。

  不断提高妇女儿童的保健意识,高度重视并自觉参与卫生保健工作,是搞好卫生工作的基础。一要把健康教育作为自身的专业特色和发展潜力较大的服务品牌,在人员、设备和经费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按统一计划、共同参与、分工负责、协作配合的要求,做好健教工作。二逐步规范“孕妇学校、育儿学校”教育,不断改进教育方式,提高教育实际效果,城镇孕产妇健康知识和家长教育率达90%,做好健教效果评价和教育登记工作。三继续利用广播、报纸、黑板报等开展保健知识宣教,进一步发挥电话通讯便利的优势,为保健对象提供健教咨询服务。四针对初、高中女生的生理心理发育特点以及影响妇女健康的主要因素,进一步重视在学校、社区开展妇幼保健知识讲座,普及卫生保健知识、提高自我保健能力。五在进一步做好门诊保健对象健教资料分发的同时,利用基层妇幼保健网络、婚姻登记窗口、托幼机构等途径,发放各式健教宣传资料,努力扩大健教覆盖面。

  三、狠抓工作重点,提高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质量。

  按“抓好二个系管、加强二个筛查、控制二个死亡”的基本要求,不断提高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质量,保障孕产妇和儿童健康安全。一认真抓好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工作常规的贯彻落实,进一步重视孕产妇和儿童的全程保健管理,不断规范保健技术服务,提高保健服务质量。加强对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巩固提高妇幼保健各项数质量指标。二孕产妇保健要继续以高危筛查为抓手,把孕产妇高危筛查管理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切实落实好每位孕妇初筛评和县级高危筛查。高危筛查要按保健常规把好质量关,及时发现危害健康因素,努力避免漏筛错筛现象发生。对筛出的高危孕妇做到及时报告或反馈,按分级管理原则落实工作责任,对重度高危继续实行县乡联管、专人负责、专案管理,认真落实追踪随访、转诊护送、定点分娩、接诊救治等措施,努力控制高危因素而致的不良后果。三儿童保健要以体弱儿筛查为重点,注重发现健康问题和健康问题利用,提高儿保工作的吸引力和认同度。基层对筛出的体弱儿,要尽可能动员家长接受一次较为全面的复查,并按保健常规做好保健管理工作。要抓住小学入学需验《儿童健康档案》的有利时机,进一步抓好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

  四、面向农村基础,加强基层妇幼保健基础工作。

  农村妇幼保健是整个工作的重点,也是影响全县妇幼卫生工作水平的主要因素,必须继续予以高度重视。一由所领导全面负责基层妇幼保健的检查指导,对基层工作指导在人力、制度、分配等方面予以保障,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妇儿保科要根据现有人员相对稳定基层指导人员,负责具体的业务技术指导工作,对各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指导全年不少于4次。二继续实行基层妇幼人员季会制度,以定期总结交流工作情况,布置各阶段工作任务。同时要进一步重视宗旨观念和责任意识引导,不断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扎实做好岗位工作。三采取专题培训及以会代训等方式,对基层妇幼人员进行2次以上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培训高危孕妇筛查与管理、体弱儿筛查与矫治、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常规、产科并发症的处理等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她们的业务水平。四第二季度对乡镇卫生院的产科质量进行一次调查指导,对产科质量所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第四季度对基层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基础情况进行一次抽样调查,以分析妇幼保健工作面临的困难与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五进一步完善与基层的业务联系机制,帮助基层拓展妇幼保健服务项目,提高基层妇幼保健服务的二个效益。同时要关心基层妇幼人员的工作和学习,尽力为基层提供服务,帮助基层克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六努力扩展农村妇女病查治覆盖面,按排5~6个乡镇卫生院开展妇女病查治工作,在人力、技术、物力等方面对乡镇卫生院的工作予以全力支持。按公共卫生服务的要求,争取在西屏镇农村开展妇女病查治,提高妇女的健康水平。

  五、重视经济核算,不断完善分配制度改革措施。

  加强经济核算管理,实施成本效益核算制度,不断完善分配改革制度,是充分调动全所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一全年业务总收入争取达到230万,药品收入的占比不超过50%。药品的采购与使用按质优、价廉、合法的要求,切实做到因需用药,尽力避免因医药费用较高而带来的负面影响。二财务既要按合理成本支出的要求,又要适应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继续做好收支成本核算工作。各科室所的物资、必须填报采购计划,实行按需定人采购、定人保管、定人发放、并建立物资帐。各科室所需物资应定人填单领取,财务做好发放登记和数额统计,逐步实行成本核算。三认真处理好分配上集体与个人的关系,按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务制度提留事业发展基金,在财力资源上支撑事业的不断发展。劳务奖金的分配继续实行定岗定员定责,将管理、技术、质量、劳动纪律、完成保健工作等作为分配要素,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处理好分配关系。

  六、随着社会制度和卫生政策的调整变化,妇幼卫生在新的条件下困难与机遇并存,影响着妇幼卫生事业和发展

  对此,我们务必高度重视学习、面对现实、实事求是、抓住机遇、与时俱进,努力工作,才能不断推进妇幼卫生事业的发展。一是要加强形势任务教育,认真学习卫生法律规范和卫生改革政策,明确目标任务和面临的困难,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竞争意识,力争在困难中求发展。二是要强化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的观念,按“保健医疗并重、发挥特色创优、恒立人本服务、诚信优质求誉、敬业好学奋进、人和共计发展”的立业思路,促进妇幼卫生事业的持续发展。三是要加强宗旨观念教育,使全所人员认识到妇幼保健是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强化保健第一的思想,正确处理好保健与临床的业务关系,增强服务意识,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不断优化服务方式和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四要加强效益观念教育,在服务中既要做到应需检查、应需治疗、应需用药、努力减轻群众的经济负担,又要增强效益观念,积极引导群众合理消费,注重收入结构,提高服务效益。五是要重视集体主义教育,使全所人员认识自己是集体的一份子,树立所家并重,自觉做到勤俭办事,厉行节约,努力消除浪费行为。六是要继续抓好党风党纪和行业作风教育,教育全所人员自觉做到遵纪守法,遵守职业纪律。同时要以巩固文明单位创建成果为载体,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妇幼卫生工作计划 篇3

  一、孕产妇与儿童死亡控制

  (一)孕产妇死亡控制

  1、工作目标

  全区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4/10万以下。

  2、工作重点

  (1)规范化建设孕产妇急救网络。严格按照《XX市疑难危重孕产妇救治与转诊方案(试行)》的要求,落实疑难危重孕产妇救治与转诊。

  (2)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全面推进危重孕产妇评审工作,将孕产妇死亡控制关口前移。

  (3)规范和落实孕产期保健管理工作,做好“单独二孩”政策执行中高危孕产妇的管理与应对预案,强化妇幼保健优质服务。

  (4)加强产科质量控制,进行产科质量管理和救治技能培训,区每季度进行一次产科质量督查,严肃处理高危截留现象。

  (5)加强高危孕产妇的管理。按照《XX市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及《妊娠风险预警分类管理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筛查、管理工作。区所建立红色预警、不宜继续妊娠个案登记表。

  (6)将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覆盖到开展计划生育手术的所有母婴保健机构,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督导与管理,推广人流后关爱服务(pac)。

  (二)剖宫产率控制

  1、工作目标

  全区剖宫产率逐步下降。全区剖宫产率控制在40%以下。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剖宫产率控制目标:省(部)属、市级医疗保健机构<4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5%。

  2、工作重点

  (1)严格控制剖宫产手术指征,重点加强对民营助产服务机构剖宫产手术管理,进一步降低首次剖宫产率。

  (2)加强助产士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分批次安排助产士参加岗位培训。

  (3)开展促进自然分娩、孕期体重管理的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并将其纳入孕妇学校的基本课程,降低巨大儿发生率。

  (4)加强剖宫产率控制的工作督导,执行剖宫产率定期督查、通报制度。

  (三)5岁以下儿童死亡控制

  1、工作目标

  全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7‰以下。

  2、工作重点

  (1)逐级开展新生儿窒息复苏培训工作,区级及以上助产机构培训工作全覆盖。开展助产机构新上岗专业人员新生儿复苏技术培训。辖区助产机构至少有1名通过市级以上认证的师资。区级以上助产服务机构应建立新生儿病室,落实新生儿疾病分级管理与转诊工作规范,落实“新生儿科医师进产房”工作制度。执行新生儿窒息病例评审制度;省、市级抽查考核新生儿复苏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合格率达80%以上。

  (2)开展5岁以下儿童死亡信息质量控制及漏报调查工作。各医疗保健机构落实本机构5岁以下儿童放弃治疗的登记与追踪管理工作。

  (3)规范开展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区级每季度开展一次新生儿死亡评审,并及时将评审资料汇总上报。

  (4)建立和完善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转诊及管理长效工作机制,重点控制婴儿死亡,特别是新生儿死亡,最大限度降低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5)做好儿童意外伤害防范宣教工作,儿童保健专业人员应掌握儿童意外伤害及院前急救知识;利用多种渠道开展广泛宣传。

  二、妇幼卫生工作

  (一)农村孕产妇县乡住院分娩基本医疗全免费

  1、工作目标

  区定点助产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医疗全免费覆盖率达100%。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达95%以上。

  2、工作重点

  (1)区级定点助产医疗保健机构要全面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医疗全免费工作。

  (2)各定点助产机构严格按照基本服务包规定的内容,完成基本服务包的所有项目;认真执行住院分娩单病种费用包干,严格费用包干标准。执行“一站式”费用结算。

  (3)具有农村户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季将农村孕产妇在本机构住院分娩名单和相应的费用清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花名册及相关资料上报区妇幼保健所,并做好本单位相关资料的存档工作。

  (4)各相关单位应采取多种途径提高住院分娩补助率,力争补助率达95%以上。

  (5)对计划外生育、外地分娩等特殊情况农村孕产妇,应简化兑付手续,落实回补政策。

  (二)农村妇女病查治工作

  1、工作目标

  妇女病普查率≥90%

  2、工作重点

  (1)按照“两癌”检查项目标准开展3年一周期的妇女病查治工作。

  (2)加强专项技能培训,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工作质量,组织专项培训,实施培训效果评估,提高培训的有效性、实用性。

  (3)加强质量控制及阳性患者随访管理,落实区级质量督导。

  (三)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

  1、工作目标

  全区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孕期检测率≥90%;孕28周前检测率城区≥85%,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用药干预率≥80%;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用药干预率≥90%。

  2、工作重点

  (1)加强政府领导,落实部门责任。明确或及时调整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进一步理顺完善服务模式。

  (2)规范孕产期检测和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预防母婴传播综合诊治服务。强化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孕期检测工作,进一步提高孕28周前检测率。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接受其他相关检测的比例≥70%;所生儿童人工喂养的比例≥90%。

  (3)全面落实婴儿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工作。

  (4)开展专项技能培训,提高服务能力,提供相应服务的人员培训覆盖率≥90%。

  (5)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专项督导。

  (6)加强阳性病例的规范治疗和管理,提高阳性孕产妇及其所生儿童的预防用药率。

  (7)规范物品、药品管理,推进需方补助资金落实。

  (8)加强数据信息管理工作。

  (四)孕产妇系统管理

  1、工作目标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早孕建册率≥75%,孕妇健康管理率≥95%,产后访视率≥95%。

  2、工作重点

  (1)切实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提高早孕检查与建册、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及产后访视等工作质量,通过信息系统适时开展健康管理服务情况核实。

  (2)加强《孕产妇保健手册》管理。医疗保健机构规范使用全省统一的孕产妇保健手册,认真填写《孕产妇保健手册》的各项记录,提高孕产妇保健手册的发放、回收和利用等工作质量与效率。孕产妇保健手册发放率≥95%,回收率≥90%。

  (3)对辖区内孕产妇按照孕产妇危险因素评分表及妊娠风险预警评估表进行高危筛查和风险评估,并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4)加强流动人口孕产妇健康管理。及时为辖区内居住3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孕产妇建立健康档案,纳入孕产妇系统管理,建立流动人口孕产妇点对点的健康管理机制,落实异地托管制度。

  (五)0-6岁儿童健康管理

  1、工作目标

  0-3岁儿童系统管理率≥88%,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88%;0-6岁儿童健康档案建档率≥90%;血红蛋白检测率≥70%。

  2、工作重点

  (1)围绕儿童保健服务8项技术规范开展培训;提高实际培训效果。

  (2)建立儿童健康管理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儿童健康信息档案监察和管理,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儿童健康信息实时督导。

  (3)落实高危儿及营养性疾病儿童分级管理,建立高危儿及营养性疾病识别、转诊工作规范与机制。充分发挥区级儿童保健中心的作用,建立转诊规范,完善服务流程。

  (4)建立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网络体系及质量控制体系,质控率达100%。开展新建托幼机构及30%以上已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综合评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保健专业人员共同参与集体儿童卫生保健工作的开展。

  (5)开展儿童保健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技能竞赛活动,提高技术水平。

  (六)儿童眼保健

  1、工作目标

  区妇幼所开展儿童眼保健工作

  2、工作重点

  (1)开展儿童眼、耳、听力及口腔保健,做好常见病的早期识别及异常儿童的转诊、接诊工作。

  (2)逐步落实儿童眼保健分级管理工作规范及新生儿眼病筛查服务流程及儿童眼保健服务质量控制标准。建立儿童眼保健筛查网络体系,并规范运行。

  (七)儿童营养改善项目

  1、工作目标

  区、乡、村儿童保健人员婴幼儿营养和喂养知识培训覆盖率≥70%。

  2、工作重点

  (1)开展区、乡、村儿童保健人员婴幼儿营养和喂养知识培训。

  (2)利用健康教育平台对儿童看护人进行健康教育,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八)健康教育

  1、工作目标

  孕期健康教育参与率>80%;

  儿童看护人健康教育覆盖率>80%;

  母婴健康素养知识知晓率>80%。

  2、工作重点

  (1)加强妇幼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建设与能力建设,区妇幼保健所设立独立的健康教育科,配备1名工作人员从事健康教育工作。

  (2)区级组织一次基层健康教育师资培训。

  (3)开展孕妇学校、父母学校、新婚学校,宣传《母婴健康素养55条》,普及妇女儿童多发病、常见病的防治知识。

  (4)围绕妇幼健康重点工作,为基层开发健康教育材料5种以上。

  (5)区级妇幼保健所和有条件的医疗助产服务机构开设母乳喂养咨询门诊(室),为孕产妇提供母乳喂养咨询服务,场地、人员、规范、制度逐步建立并落实。

  三、出生缺陷技术干预

  (一)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

  1、工作目标

  叶酸服用率≥90%、叶酸服用依从率≥80%。。

  2、工作重点

  (1)加大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叶酸增补及免费叶酸发放的认识。

  (2)加强与民政、计生等的联系,掌握待孕妇女和早孕妇女的信息,及时发放叶酸。

  (3)优化叶酸发放流程,重视发放后的随访工作。

  (二)婚前医学检查

  1、工作目标

  全区婚前医学检查率≥90%,婚前医学检查项目完整率≥90%。

  2、工作重点

  (1)建立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的长效机制。争取政府大力支持,加强妇幼、民政、计生等多部门的协作,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婚前医学检查的工作,建立长效机制。

  (2)稳定婚检医生的队伍,开展业务培训。

  (3)有机结合婚前医学检查与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开展叶酸增补及地中海贫血筛查。

  (4)加强婚检质量控制,定期自查,区级每季度进行督查,市级进行专项督导。

  (三)产前筛查、产前诊断

  1、工作目标

  全区血清产前筛查率≥95%,提高诊断干预率,产前筛查高危孕妇接受诊断干预率≥80%。

  2、工作重点

  (1)按照卫生部《产前诊断管理办法》,加强对开展血清及超声产前筛查医疗机构的管理,对新开展产前筛查的机构备案,要求所有血清产前筛查、超声产前筛查技术人员持证上岗。

  (2)加强产前筛查健康教育,提高产前筛查覆盖率,产前筛查高危孕妇接受诊断干预率达80%以上。

  (四)新生儿疾病筛查

  1、工作目标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96%。

  2、工作重点

  (1)规范完成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项目,在全市完成新筛四病筛查及信息化网络建设。逐步推广串联质谱技术进行遗传代谢病筛查;

  (2)完善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质量控制体系,加强血片的质量控制。所有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采血人员持证上岗,提高筛查标本采集质量。筛查阳性病人召回率≥95%,筛查标本质量合格率≥95%,不合格标本补采率≥95%。

  (3)区级妇幼保健所有指定的儿保医师管理筛查阳性患儿,填写患儿信息表并及时上报,做好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信息管理工作。

  (五)新生儿听力筛查

  1、工作目标

  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5%。

  2、工作重点

  (1)建立新生儿听力筛查服务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制定听力筛查、诊治机构服务质控标准,执行新生儿听力诊治机构准入、复核制度。

  (2)健全新生儿听力筛查网络,并规范运行。

  (六)地中海贫血防控

  1、工作目标

  开展基于血常规mcv、mch参数的地中海贫血血液学表型筛查工作的医疗保健机构达100%。

  2、工作重点

  (1)将基于血常规mcv、mch参数的地中海贫血血液学表型初筛融入婚前医学检查与孕前检查、孕期检查服务中,完善登记和报表。

  (2)逐级开展地中海贫血防控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形成区、乡地中海贫血防控服务网络。

  (3)完善转诊、确诊机制,地中海贫血初筛阳性干预率≥50%。

  四、妇幼卫生保障措施

  (一)保健人员配备

  1、工作目标

  加强保健及群体保健专职人员的配备。依法配齐配足保健工作人员。

  2、工作重点

  (1)按照《湖南省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试行)》要求,严格依法执业,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加强区级保健人员配备,从事群体保健人数不少于保健人员总数的1/3。

  (2)明确妇幼保健人员职责任务,完成妇幼、计生合并时期工作角色转变,认真完成各项妇幼卫生工作任务。

  (二)经费保障

  1、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

  2、工作重点

  (1)区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标准定额落实、群体保健人员经费分配方案符合政策要求,落实人员经费、公务费、培训费、健康教育费、业务费。

  (2)从事群体保健管理与指导人员的待遇不得低于院内临床同类专业技术人员平均水平,保健人员下基层有符合政策的补助制度并落实。

  (3)按国家要求联合财政下文配套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经费。

  (三)妇幼卫生管理

  1、工作目标

  认真抓好妇女儿童两个规划目标任务落实。

  2、工作重点

  (1)做好妇女儿童两个规划的终期评估,按照行政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政策,规范管理流程,及时完成行政指令性工作任务。

  (2)规范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

  (3)加强行政审批管理。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人员准入和校验管理。

  (4)做好爱婴医院管理。辖区内助产机构均应创建爱婴医院,并按照要求完成爱婴医院市、区级复核,建立三年一次复核、每年进行专项督导的爱婴医院管理制度,将爱婴医院管理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并与助产技术管理,产科、儿科医疗质量管理等工作相结合。

  (四)妇幼卫生信息管理

  1、工作目标

  按照《关于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直报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的妇幼卫生信息直报管理系统的使用工作,完成妇幼卫生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加强对信息数据分析利用。

  2、工作重点

  (1)区级妇幼保健机构设立独立的信息管理科,完善妇幼卫生信息归口管理。

  (2)严格各项制度,强化信息员职责。各级应落实信息报表的行政审核和业务审核制度,进一步加强信息的安全管理。

  (3)开展对基层信息人员的专项培训。新上岗信息员岗前培训率为100%,在岗信息人员要进行年度强化培训。所有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机构妇幼信息员要接受妇幼卫生信息直报管理系统培训。

  (4)继续做好妇幼信息报告及基础登记表册的使用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保健机构及村级信息资料的登记及收集流程。

  (5)加强基层妇幼卫生信息网络建设,完善信息质量控制和评价机制,做好数据分析利用。

  (6)督促所辖医疗保健机构启用湖南省妇幼卫生信息直报管理系统,完成信息的录入工作。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完善妇幼卫生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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