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工作汇报

时间:2023-04-17 19:16:06 工作汇报 我要投稿

烟花爆竹工作汇报(合集15篇)

  无论在学习或是工作中,汇报的使用范围越来越广,汇报时,要熟悉掌握汇报内容,做到条理清晰,主次分明,话说回来,你知道怎么写汇报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烟花爆竹工作汇报,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烟花爆竹工作汇报(合集15篇)

烟花爆竹工作汇报1

  为保证城南居民平安过年,城南镇凝心聚力、三招齐发,全力以赴抓严抓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一是明确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1月7日晚传达区委区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全镇领导班子、各村(居、社区)书记、站所负责人再部署再落实,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做到定人、定点、定时、定责,明确各村(居、社区)书记为属地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第一责任人,充分利用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构建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织牢摸查密网,及时排除隐患。交警、城管、公安、民政等部门联动加大对祭祀物品焚烧、森林防火工作督查,对重点区域重点墓地加大巡查巡视。镇派出所和市场监管所对隐患风险点严格巡查,发现问题责令限时整改,并形成清单,并定期开展“回头看”,落实闭环管理,确保问题及隐患整改彻底。

  三是拉好宣传车队,营造全民氛围。全镇派出80余辆宣传车,张贴200条烟花禁燃禁放横幅,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阵地、乡村大喇叭、村民微信群、电子滚动屏等多种媒介,宣传引导广大居民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提高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的重视,营造全民禁燃、禁放的节日氛围。

烟花爆竹工作汇报2

  为进一步做好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不断改善城区空气质量,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遂府通〔20xx〕2号)、《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府办函〔20xx〕13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市城管局高度重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整治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船山区、经开区、河东新区城管(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及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城管局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及市禁燃办领导小组议定的各项工作,做好对销售业主的排查宣传工作,配合牵头单位开展集中整治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采用多种形式,不同渠道,全面开展禁燃宣传工作。一是在各小区、主要街道发放、张贴《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做到宣传工作全覆盖。二是在街道、人员密集场所悬挂禁燃宣传标语、横幅、设立禁燃烟花爆竹宣传车等,提高市民对禁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的.知晓率,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三是组织执法队员走访各大超市、小卖部、专营店等销售点进行禁止售卖烟花爆竹宣传教育,明确要求,做好源头管控工作。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共计发放18300余份宣传资料,禁燃工作得到广大市民的广泛支持和参与。

  三、加强执法管理,严控燃放行为

  一是20xx年11月上旬市城管局数管中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市城区销售烟花爆竹情况的前期摸底排查工作,摸底数据显示市城区涉及销售烟花爆竹商家共341家,并将摸底情况及时移交安监和公安部门。二是各大队、中队积极开展沿街门店巡查工作,教育、引导商户自觉遵守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依法查处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污染路面行为。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销售爆竹、高香大蜡流动摊点进行整治。整治期间共计出动执法力量3100余人次,执法车辆610余辆次,共清理占道经营烟花爆竹350余起。三是加大对投诉举报的处置力度。集中整治期间共接到1件12345政府服务热线关于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举报投诉,已及时进行纠正处置并加强对当事人的宣传教育。四是联合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烟花爆竹经营专项整治行动,从20xx年1月起,共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39次,出动各类行政执法人员715人次,各类专业技术人员92人次,截止2月10日,共制止、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91起;查处烟花爆竹524箱(件),其中鞭炮328箱,烟花85件,小烟花111件。

  四、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在日常执法过程中,由于执法力量有限,无法做到无死角监控,局部地方仍然出现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我局将在日常执法工作中继续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引导,建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长效管理机制,实施常态化检查,持续做好烟花爆竹禁燃限放专项整治工作。

烟花爆竹工作汇报3

  20xx年春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实施《宁波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及市安委办的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参加20xx年宁波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配合市安监部门狠抓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经营户的安全管理、执法打非等各个环节工作措施的`落实,我市实现了“零事故”工作成效,使全市人民渡过了一个祥和喜庆、平安欢乐的新春佳节。现就20xx年我局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重视宣传,广泛发动。

  市局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广泛组织动员全局力量加入到宣传工作中。一是刻录市安委办制作的烟花爆竹宣传光盘下发各县(市)、区局进行同步宣传。二是联系广告媒体开展宣传。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在全市LED广告屏、户外广告牌在黄金时间不间断播出宣传片和宣传提示标语。三是在市局机关大厅、行政审批大厅的显眼位置摆放宣传资料,对过往办事人员及机关干部进行“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进行宣传。四是在市局综合信息网发布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通告。同时将宣传印刷资料发至市局机关各处室,形成市局各条线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统一宣传氛围。

  二、突出重点,各尽其职。

  永康“119”烟花爆竹事故通报后,市局对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进行了紧急宣传,要求各地要组织人员联合地方乡镇街道、安监部门开展检查活动;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无证或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要按照“先照后证”原则,在第一时间抄告当地安监部门,并配合做好查处取缔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经营户依法经营;引导消费者理性购买。从安全、环保的角度,建议全系统干部及家人不买不放或少买少放烟花爆竹,杜绝违规购买燃放烟花爆竹。

  三、联合督查,打击非法。

  1月11日,我局派员配合安监局陪同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督查小组去慈溪实地督查,查获一家非法经营户并责令改正。12日,市市场监管局副书记副局长朱德人带队,联合市安监局及市消防支队工作人员组成的第四督查组,对鄞州和奉化两个地区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进行了实地督查。同时,听取了当地政府的相关工作报告,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及时反馈,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奉化市场监管局配合当地安监部门对土特产日杂有限公司的烟花爆竹仓库的过期产品进行了查处,并做了妥善处理。同时,配合安监部门对全市批发单位的仓库进行全面清理排查,严禁过期产品流入零售市场,造成安全隐患。

烟花爆竹工作汇报4

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镇地处**西南,位居二省三县交界。全镇8个行政村,1.9万人口。由于地理位置特殊和群众相对贫困,历史上我镇是全县非法手工生产爆竹的发源地和重灾区,农户有非法生产的传统,部分村组甚至以此为业进行作坊式生产并

  初步形成了产业链。我镇登记在册有过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史的重点管理户即达65户。面对“打非”严峻形势,近几来,我镇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生命至上”观念,把“打非”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和政府工作重中之重来抓,时刻保持高压态势,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实现了“打非”形势持续好转,未有一例因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导致的伤亡事件发生。

  一是大力宣传。“打非”工作逢会必讲,逢人必讲,并在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例会上加以强调安排。利用学校课堂、班会对学生进行爆竹非法生产、燃放危害性教育,发挥学生对家长的监督渗透作用。先后印发<<就安全生产工作致全镇农民的一封信>>和<<有奖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公告>>各5000份,户均一份。在人口密集场所和主干道张贴标语和有奖举报公告、悬挂横幅,设立专门“打非”宣传车,常进村入组,特别是到有过生产历史的村、组反复巡回宣传,营造浓厚“打非”氛围。

  二是严密监控。1、建立网络。我镇对“打非”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为确保“打非”信息畅通,各村明确一名责任心强的同志为安全管理员,每个村民组聘请一位村名代表或党员为“打非”信息员。建立起乡镇主要负责人、包村干部、村、组负责人和信息员五级联防责任制,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早掌握、早打击、早取缔。2、完善制度。主要有:包保责任制。各村民组由镇村干部包片负责,摸排隐患,确保安全。各重点户也全部包保到人,经常巡查,每月摸排,随时更新,一包到底。有奖举报制度。镇财政专门拿出20万元作为举报奖励基金,今将奖金提高至20000元,并严格保密。月会制度。镇领导组每月召开专门会议,学习文件,通报情况,分析形势,安排工作。隐患排查制。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各村每周排查一次,各单位、各企业每旬排查一次。月巡制度。村干部每月到掌握的重点户上门访视,并由该户承诺签字。农村红白喜事使用爆竹登记制度。通过农村红白喜事烟花爆竹使用备案报告,从销售使用的末端给予打击堵截。

  三是重拳打击。通过不定期的突击、暗查,高压打击非法生产行为,特别是在清明、春节和农闲等农村烟花爆竹使用和生产高峰期。09以来,我镇先后开展突击排查30余次,夜间突袭16次,共捣毁非法生产窝点16个,刑拘8人,处理10人,其中自首2人。同时,我们在公安、工商部门配合下对烟花爆竹经营户开展全面清查8次,共清查出贩售外地流入爆竹5处,堆放不合格3处,消除安全隐患6处,依法处理5人。

  通过近几的管理打击,我镇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势头被遏制,在绝大多数村组已销声匿迹,但我们还不能断言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在我镇已绝迹。究其原因,一是群众偏好使用土制爆竹,其价格低,声音响,有市场就有利益,有利可图就有人铤而走险,非法生产。二是我镇地处岳西、英山交界,爆竹制造原料如火药多从外地贩入,屡禁不止。三是村组干部和群众主动提供信息的少,生产和销售土爆竹更加隐蔽,给“打非”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四是部分群众较为贫困,还把非法生产爆竹作为生财之道。为此,下一步我镇将进一步完善包保责任制,健全打非网络,拓宽信息渠道,加大排查力度,掐断非法生产销售链条,确保不发生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伤亡事件,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外,我镇境内还有非煤矿山2个,石材开采厂1个,加油站1个,水电站6个,中小型水库5个。“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彻底清除安全隐患,我镇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治理工作,先后进行了春季、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危化物品、建筑施工、校园安全、旅游安全、人员密集场所等领域的专项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各位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回去后我们将乘此次会议东风,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力度,督促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开展好广大群众的日常安全知识和企业员工的岗位安全知识培训,确保一方平安。谢谢大家!

烟花爆竹工作汇报5

  一、工作状况

  (一)规范烟花爆竹行业的许可工作

  我们将此工作列为年度的重点工作之一,依据《烟花爆竹平安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方法》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下发了相配套的《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烟花爆竹股)》、等规范性文件并在网上公开,敞亮了许可的条件、程序和必需供应的资料,认真贯彻《平安生产许可证条例》,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严把高危行业准入门槛,加强准入把握。把握不具备平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进入市场。目前全区共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3家,批发企业3家,零售经营户90家。

  (二)强化烟花爆竹企业进行平安标准化建设

  借第三轮行政许可的契机,推动前进使用爆竹自动混装药机,机械装药工房接受应用钢筋混泥土结构,依靠设计、评价机构对我区的4家烟花生产批发经营单位进行了整改设计和平安评价,在生产和经营企业的危险及

  重要岗位均安装视频监控,强制性地进行平安生产三级达标建设,推动前进使用爆竹自动混装药机,机械装药工房改成钢筋混泥土结构,改进生产工艺,接受应用空筒插引-装药-封口的生产方式,有效的提升了我区烟花爆竹产业的整体平安水平。

  (三)留意平安训练培训

  依据《湖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规定,为做好 年培(复)训工作,我们于 年5月组织全区的各乡镇烟花爆竹预办证的零售经营户从业人员和各生产厂家与经营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参预市平安技术培训中心与我们联合组织的培(复)训。

  (四)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

  凡上级关于烟花爆竹平安生产方面的文件,我们均能准时传达学习,有的转发给企业自已学习,使其尽快地把握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避开在管理工作中消逝肓目,无章可循现象。

  (五)创新日常监管检查方式

  一是强力推动烟花爆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健全和落实平安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平安投入资金足额准时到位,准时排查整治各类平安隐患,加强平安培训训练,提高员工素养,完善、提升平安生产设施。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将湖南省烟花爆竹企业负责人爱惜员工生命平安的七项规定其纳入日常执法检查范畴。

  二是严格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平安监管。

  依据《省安监局关于连续深入到到开展烟花爆竹平安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湘安监函[ ]92号)及怀安监烟花函[]34号精神,督促有生产企业的乡镇街道,切实落实生产平安派驻员制度,督促企业建立平安检查、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登记台帐,确保企业不带隐患不违规违章组织生产,从严查处“四超二改”。

  (六)严格执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湘政办明电[ ]80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到到推动前进平安生产“打非治违”行动的通知》,《××市深入到到开展烟花爆竹运输平安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我们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对区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经营整治。共检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零售)网点380户,查处边整改边生产的违规行为1次,查处无证经营“三无”产品,非法贮存等经营(零售)网点1户,对部分堆放混乱、店面超量、无明显标志的经营户责令当场整改,限量存放,设置警示标语,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七)存在的不足

  一是监管力气薄弱。监督不能全方位具到,存在管理上的一些漏洞。 二是专项整治工作进展不平衡,非法经营活动时有发生。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依据“疏”、“堵”结合的原则,持续开展了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活动的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是,由于利益的驱使,非法经营活动照旧存在。

  三是从业人员素养不高。我区地处五省周边的的中心地,交通和区位优势明显,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多,对从业人员的平安训练和培训工作方面还存在着确定的差距,从业人员的素养仍需提高。

  (八)下步工作预备

  一是督促市烟花爆竹销售公司加快施工进度,加快整顿提升完成三级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抓紧申报验收。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平安监管,督促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方法》和《实施细则》规定执行,连续抓好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从业人员的平安培(复)训工作,严格把握零售点的数量和平安条件,做到生产、经营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零售点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三是严格执法,重点在“打非治违”、“四超两改”和企业内部的环境治理上下功夫。

  四是推动行业公司化经营,借助明年换证之机,将××区零售经营户与销售公司签订的供销协议作为零售经营户换证的必备条件之一,解决库存压力。

  今年来,县安监局结实树立平安进展的理念,围绕“强化基础、完善制度、依法监管”的总体要求,以推动前进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制度规范与执行为重点,不断改善经营平安条件,大力整治烟花爆竹行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烟花爆竹平安管理的长效机制,提升企业的本质平安度,努力实现年度无爆炸和死亡事故目标。 一、今年来所作的工作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今年来,我局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平安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准时召开工作会议。截止目前,共收到烟花爆竹类上级文件10份,每一份都进行了贯彻落实。并结合我县实际状况下发了《宝××县 年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方案》《宝××县 、年烟花爆竹平安监管工作看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平安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严峻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通知》、《关于开展中秋节前烟花爆竹平安大检查的通知》等共6份文件。3月31日,在宝××县天元大酒店召开了全县烟花爆竹平安监管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上级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部署全年烟花爆竹平安监管工作。

  2、排查摸底,分析状况

  今年来,县安监局联合各镇(区)对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现状 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分析、排查摸底。重点排查了异地经营、无证经营、一点多证、烟花爆竹“四私”等行为,将排查出的数据状况进行汇总分析,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烟花爆竹平安监管工作的通知》。

  3、加强监督、突出重点

  今年来,县安监局加大对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和零售单位的平安监管力度。依据《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平安规范》(GB- )的要求,督促批发仓库不断完善平安设施,改善储存条件,依据换证评价重新核定的储存量,准时进行调整,定量储存。目前,批发仓库生活区已经落成,办公区同生活区分别,各项平安措施基本完善,硬件条件已达到省内一流。要求其建立并严格执行产品选购、销售流向登记制度和选购市外产品备案。

  今年来,我局始终坚持将零售经营点的平安条件、储存核定量、周边平安距离、是否在异地设立有储存仓库、超量储存、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是否从非法渠道进货、以及人员的培训作为监管的重点,大力整治零售经营点。

  4、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活动

  年初,我局制定了《宝××县 年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方案》,依据文件要求,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并依据局年初制定的

  重大节期间(五一、中秋、国庆期间)是烟花爆竹销售的高峰期,也是最简洁暴露问题的时期,在此期间内,超量储存、异地经营、无证经营、购销私货等问题就快速“浮出水面”,每逢重大节日,我局都准时印发了节日期间大检查方案,在全县开展拉网式大检查,横向毕竟、纵向到边。要求各镇(区)制定方案、准时召开会议部署,经过几轮零售单位的自查、镇(区)的排查、县局的督查、抽查,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有效维护了我县烟花爆竹市场秩序。

  5、深入到到开展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今年来,我局全面开展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排查重点,要求各镇(区)依据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指导企业留意在提升隐患排查治理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规范化程度上下功夫,建立并不断完善全员排查、登记报告、分级治理、动态分析、整改摘牌等制度,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平安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始终将批发企业储存仓库不按规定定级、定量储存及规范堆垛,平安防护设施存在缺陷,零售经营网点是否符合平安经营条件等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严禁超量储存和产品混存。突出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进一步规范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的认定和治理,对排查发觉的重大事故隐患,督促企业组织专家准时进行等级认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整改期限以及应急措施。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五项制度”,不断规范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开拓思路、主动创新

  今年来,我局开拓思路,主动创新。年初,我局印制了400份《告知书》,将《告知书》发送至全县全部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过程中需要留意的事项、相关法律法规、惩处条款、储存要求、平安经营条件写入其中,一一告知经营户,要求其合法经营、守法经营。

  为了规范市场行为,有效遏制私货,打击烟花爆竹“四私”行为,对于“贴花”问题,经过多次争论商讨,研制出了新的贴花(条形码),这种贴花的具有不行仿制性,便利群众和基层执法人员辨识私货。

  二、目前我县烟花爆竹经营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总量突破、布局不合理

  依据××市政府政府令第51号《××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平安管理方法》第七条的规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由各县(市、区)安监部门编制规划并报市安监局备案,按当地常住人口每3000人可设1家的原则严格把握。我县人口约万人,应发证313本,而实际发证388本,已超出75本,远远超过了规定要求。

  目前,我县部分乡镇依据规定烟花爆竹发证数量还不足要求,如射阳镇、山阳镇;有些乡镇发证数量已远远超过了规定要求,特别集中在××区,如安宜镇、开发区。布局不合理的现象比较突出。

  销售网点的过度设,不仅在管理上增加了难度,而且简洁引发经营户之间的恶性竞争,不利于正常销售。相反对其做适度的调整,有利于把握集中连片扎堆经营和盲目经营,避开一旦发生意外形成连环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烟花爆竹工作汇报6

  春节临近,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阜南县多措并举,进一步强化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禁燃禁放方案,强化整治清理。禁燃禁放区域、场所全年禁燃禁放,劝导区域禁燃大盘香和重点时段劝阻燃放烟花爆竹措施。禁燃禁放区内不得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禁止向禁放区域内运输烟花爆竹。

  二是细化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鹿城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和各直属机构职责,严明工作纪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日常监管工作。

  三是做好重点时段督导。由阜南县领导带队,公安、应急、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组成三个督导组,要求督导小组成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确保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禁放工作。

  四是全面开展宣传行动。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宣传工作,通过悬挂条幅、宣传车、宣传单、网络、多媒体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依法查处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违法行为。

烟花爆竹工作汇报7

  20xx年以来,我局根据上级文件的精神,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开展联合执法,坚决打击非法烟花爆竹从业行为,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我局20xx年以来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抓好落实

  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颁布后,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条例》进行了学习,并制定方案,在全区进行宣传贯彻。

  二、宣传及时到位,效果明显

  20xx年4月10日至11日,我区召开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工作会暨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培训会,副区长何兴万、区安监局局长曾清友、副局长谭丛华、区工商局副局长周家成、区公安分局治安科及各镇(街办)安办主任,烟花爆竹经营(批发类)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各经营户安全管理负责人共300余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55号令)。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做了专题辅导讲座,内容包括烟花爆竹基础知识、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现场安全管理,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安全及法律责任等。会议要求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要认真学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对照条例依法履职尽责。经营单位要不断完善经营条件,做到依法、安全经营,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公告、文件等多种方式和方法,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精神传达到了千家万户,做到了家喻户晓。

  三、联合执法,工作到位

  20xx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强对烟花爆竹的管理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近年来,我局共联合公安、工商、交通等职能部门联合执法6次,共查处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黑窝点5处,非法经营户6家,共收缴非法产品68.5吨。在20xx年11月8日安监、公安联合执法中,石板滩镇东风街47号户主叶金元由于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3天。20xx年1月6日下午15时,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石板滩镇政府相关人员20余人,来到石板滩镇东风街17号“万寿冥品行”对其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进行了查处。此次行动共查获火炮600余饼,烟花70余件,条炮1000余条。对当地的非法储存和经营者起到了震慑效果。20xx年4月24日至28日,区安监局汇同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各镇(街办)安办主任对全区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了专项整治,共查获非法烟花爆竹128盘,责成已办证经营户完善安全条件100余条次,捣毁非法经营点3处(其中大丰市场对面,收缴非法产品14盘,新都镇彬芳加油站侧副食店,收缴非法产品34盘,木兰镇市场口,收缴非法产品6盘)。

  四、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揭制非法产品渠道

  烟花爆竹的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局将总结其非法产品来源的特性,建立举报制度,开展明查暗访的工作方式,保持高压打击的态势,严格执法,坚决取缔非法生产和经营窝点。

烟花爆竹工作汇报8

  为认真做好我区XX年春节烟花爆竹平安监管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安监局的指导下,我们做到早部署、早支配,整个监管工作从以下几个方面有条不紊的开展。

  一、加强领导,强化监管

  为做好XX年春节烟花爆竹的平安监管,进一步落实责任,确保辖区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快、祥和的春节,区政府争论准备成立了区春节烟花爆竹平安监管领导小组。由政府办、安监、公安、城管、质监、工商6个部门组成,副区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安监局局长担当,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全区烟花爆竹的销售进行科学的布点,行政审批,组织销售人员进行平安培训,在销售期间组织人员开展烟花爆竹平安监管联合执法,制定应急救援措施。

  二、科学布点,严格许可

  对于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我区严格依据xxx令455号及市市政府117号令的要求,严格做到总量把握、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许可证统一由区安监局审核批准核发后,交由联合检查组成员单位备案。为规范市场秩序,确保平安经营,在经营地点的选址上,我局连同区城管局特地组织人员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开展摸底调查,依据“便民、平安”的原则,科学布点。布点位置避开人员密集场所,摊点间间隔大于50米距离。

  三、加大培训力度,增加平安意识

  为做好我区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训练培训工作,开头零售前,区烟花爆竹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了全区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班,凡参预销售的人员必需参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学习有关法律法规,xxxxxxxxxxxx、经营、燃放政策要求和技术标准,事故应急处置学问等。通过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平安意识,把握烟花爆竹销售的基本学问。

  四、统一标识,巩固“创卫”工作成果

  为避开零售摊点杂乱而影响市容环境,我区对全部零售摊点销售大棚,选择实行统一设计、统一制作、统一搭设,确保全区烟花爆竹零售摊点统一、整齐、美观、平安。参照“门前三包”措施,摊点前实行即时保洁和风险责任制,由区春节烟花爆竹综合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每个零售摊点签订责任书,交纳风险抵押金,将环境卫生保洁任务明确给每个摊点,确保达到“创卫”的相关标准。同时组织开呈现场检查,对违反“创卫”及平安生产相关工作要求的,立刻取消经营资格,扣除风险抵押金。

  五、杜绝违法私拉,严格实施配送制度

  由于烟花爆竹是易燃易爆的特殊产品,为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平安生产事故,杜绝和遏制私自拉送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我区严格专批、专营、定点和配送制度,要求批发企业严格依据危险物品运输的要求进行运输行为,统一配送。

  六、多渠道、多方式,加大宣布传达力度

  在烟花爆竹经营期间,我区支配了宣布传达车上街活动宣布传达,播放宣布传达磁带,张贴宣布传达资料,向宽阔人民群众大力宣布传达烟花爆竹的相关平安学问,提高群众的平安意识,正确引导群众购买质量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并按规定平安燃放烟花爆竹,避开发生人身损害。销售期间,市范围内的出租车车顶灯箱广告间隔15分钟会滚动播出提示消费者正确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提示信息,辖区二级批企业凯笑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还印发了上万份《关于如何正确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的留意事项》宣布传达单,在春节期间向宽阔消费者进行发放宣布传达。

  七、联合执法,严峻打击违规违法行为

  XX年依据区政府文件要求及领导小组召开的全区烟花爆竹平安监管会议的精神,我区联合执法检查组于1月25日开头至2月24日,在辖区内开放了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平安大检查,重点检查禁放区的非法销售、无证经营、假冒伪劣产品,对非法爆竹的单位进行收缴。出动车辆57次,出动人员169人/次,收缴伪劣烟花10多箱,爆竹130多万头,以及部分散装的礼花。凡在我区进行非法存储、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坚决查处。并对非法销售的依法收缴,对证照不齐的坚决取缔,对在禁放区燃放的进行惩处,确保了春节期间人民生命财产的平安。

  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XX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平安监管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市安监局的指导下,通过我区周密支配、认真组织、加大检查执法力度,春节期间全区经营、运输、燃放平安有序。

烟花爆竹工作汇报9

  一、烟花爆竹行业基本情况

  为了切实加强全县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按照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20xx年,我局对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点进行了重新规划。目前,我县共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两家(其中一家正在建设中),零售经营点22家,在县城城市建成区内设专营店6家,在全县各乡(镇)共设专柜经营点16家。

  二、认真组织,把好市场准入关

  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制定了《关于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认真把好烟花爆竹销售市场准入关。严格按照许可条件,通过资料审核和现场审查,对全县各零售点逐一进行审查,并对符合条件的零售店负责人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专业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依法组织完成烟花爆竹许可的各项工作。

  三、严格执法,扎实开展安全监管工作

  在烟花爆竹监管过程中,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发布《芮城县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通告》,并组织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分片区逐一进入各个超市、副食零售店发放《公告》300余份,开展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

  在烟花爆竹日常监管工作中,按照"六严禁"的监管要求,加强对土产公司批发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设施要求的102号仓库,责令拆除。在存储监管环节,严禁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扎实做好温湿度控制和安全消防等工作。在批发销售环节,严格执行流向标签管理制度,有效防控安全事故的发生。在零售市场监管环节,重点打击私储、私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在烟花爆竹销售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共查处非法经营摊点16家,没收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400余件,清理零售经营点50余家,进一步规范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管理工作,给全县人民提供一个安全祥和的生活保障。

烟花爆竹工作汇报10

  根据《xx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县委县政府加强对xx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将城区“禁鞭”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我部作为宣传组牵头单位,将此专项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大力推进我县城区“禁鞭”宣传教育工作,现将20xx年XX城区“禁鞭”宣传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

  我部迅速落实会议精神,召开宣传部组会议,制定了20xx年XX城区“禁鞭”宣传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由我部为牵头单位,县禁鞭办、县融媒体中心、县教育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交通管理局、XX镇、xx镇为责任单位的城区“禁鞭”工作组织机构,明确各方职责,层层压实责任。

  二、统一规范

  由我部统一规范宣传内容,一是全面落实《XX县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关于春节县城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事项的通告》等有关规定;二是明确放、限放区域的具体范围及限制规定;三是讲清楚实行禁限放烟花爆竹的目的、意义;四是宣传好燃放非法、位列、超标烟花爆竹的危害;五是各类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及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典型案例等。

  三、责任分解

  一是新闻媒体宣传全覆盖。由县融媒体中心牵头,通过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全媒体平台,对禁放工作开设专题专栏进行集中宣传报道百余篇,形成了正确舆论导向,引导市民自觉遵守禁限放规定;对集中收缴行动、烟花爆竹典型案例等,进行了深度宣传报道;并展开专题评论,对群众进行警示宣传,起到了较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二是交通空间宣传全覆盖。由县交通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县禁鞭办、xx镇、xx镇牵头,充分利用各种流动宣传车、LED显示屏、移动喇叭等形式,广泛发布禁放提示;在城区主要干道设置宣传警示标语,在公交车载电视屏、出租车LED显示屏中滚动播出禁放字幕,促使“禁鞭”宣传工作全面覆盖。

  三是重点部位宣传全覆盖。XX镇、县城管执法局、县禁鞭办通过提高城区各社区和相关部门宣传的广度和密度,加大在车站、大型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出入口、居民小区、宾馆酒店等重点部位的宣传力度,推进“禁鞭”宣传教育工作更有成效。

  四是家校内外宣传全覆盖。通过“孩子带动全家”,让专项活动深入各学生家庭,县教育牵头组织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遵守禁放规定的授课活动,并通过学生“带法回家”,让“禁鞭”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到千家万户。

  四、稳步高效

  “禁鞭”宣传工作是一件长期而繁重的工作,在各地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XX城区全年“禁鞭”宣传工作有重点、有步骤地完成了落实。

  一是宣传政策,解读规定更细致。春节期间,充分调动了基层人员、网格员和企事业单位治保力量,定任务,定措施,定奖惩,重点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禁鞭”宣传,宣传了县委县政府《关于在XX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切实把“禁鞭”宣传任务到人,责任到岗,实现了“禁鞭”政策家喻户晓,促进每位市民知晓“禁鞭”的时间、范围和要求,知晓违反“禁鞭”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是建立机制,动态宣传更全面。各地各单位在“禁鞭”宣传工作中,统一宣传口径,特别是对“禁鞭”政策的解读,严格由“禁鞭”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春节以后,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了一套相对稳定的“禁鞭”宣传组织模式,开展了常态化、动态化宣传。除强化宣传“禁鞭”决定外,还重点宣传了“禁鞭”成效、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回答群众关切问题。

  三是突出重点,常态宣传更有效。狠抓清明节、除夕、春节、元宵节等重点节点,通过对酒店、公墓、小区、新建楼盘等重点地段,对婚庆、乔迁、升学等特殊重点人群强化宣传提示,进一步加深了市民“禁鞭”自觉性。

  总之,我部将继续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工作保持常态化,通过对各级各部门、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的宣传引导,全面落实好县委、县政府有关禁放烟花爆竹的各项管控措施,确保全县城区实现烟花爆竹“零响声”,促进“禁鞭”决定更加全面有效落实落地。

烟花爆竹工作汇报11

  我镇认真按市政府、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落实《关于禁止在限定区域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的通告》(茂府规[20xx]1号)文件精神,全面动员布置,加强领导,及时制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强力部署

  镇委书记杨宇怀同志第一时间组织全镇职工干部、各村(居)书记、主任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并在班子会上作了强调,要求各班子成员要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镇委镇政府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区域工作会议精神,扎实以分片挂点的`方式督促引导教育群众自觉遵守禁售禁燃公告。另外,我镇成立了以镇长黎洲为组长,镇委副书记李宁,镇委委员、常务副镇长李土受,镇委委员、派出所所长姚忠为副组长,派出所、工商所、安监所、规划建设办、党政办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村(居)书记、主任为成员的公馆镇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镇安监所,由李土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导开展相关工作。

  二、多措并举,加大宣传

  一是将《关于禁止在限定区域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的通告》下发到各村(居)委会及烟花爆竹零售点,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并向群众宣传,形成浓厚的“禁放”氛围。二是

  我镇充分利用网站、微信、QQ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在企业工作交流群、镇政府工作交流群均发送《关于禁止在限定区域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大家认真学习。三是在人流多、禁放的地段悬挂横幅。期间共张贴发送禁售禁燃公告600份,横幅20条,真正做到了无缝隙、无死角的宣传。

  三、加强巡查,积极制止

  在基础排查、日常巡查、违法查处等基础上,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20xx年2月14日,杨杰常委亲自带队对公馆镇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区域进行巡查,发现河之口零售点违规摆卖,立即责令制止。另外,镇政府在春节期间每天安排2名班子成员带队巡查,派出所24小时3班到进行巡查。截至目前,共出动了470人次,共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5起,查获违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1起。

  在这场禁售禁燃攻坚中,镇政府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参与,分片包干,合力攻坚,主要领导亲自上阵,坚守到深夜,起到了很好的表率作用。下一步,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再接再厉,继续发力,确保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取得全面胜利。

烟花爆竹工作汇报12

  花山区城管执法局按照“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全民参与”的原则,结合城管工作职责,全面加大事前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知晓度。同时,把握源头治理,依法取缔流动兜售烟花爆竹行为,全面加大事中监管和事后处罚力度。现将近期工作小结如下:

  一、结合内外宣传,全面部署动员。

  一是对内召开禁放工作部署会。拟定专项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广泛动员全体职工主动参与“禁放”工作,以身作则并宣传引导身边的人参与禁放治理,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与局机关全体人员签订禁放承诺书73份。

  二是对外充分利用LED大屏、户外广告、电视广播、新媒体、宣传车等多种途径,大力宣传烟花爆竹禁放规定。结合日常管理,上门入户,对沿街商户开展禁放宣传工作;结合行政审批,书面告知申请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运用墙体宣传,工地围挡宣传等醒目位置,全方位开展禁放宣传工作。另外,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达到群众自治,共治共享的.目标。目前,已录制流动宣传广播,定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流动宣传车26辆,日常执法进行宣传;已协调金鹰、苏宁、大华、电信大楼等单位LED大屏播放禁放标语;已联系电台记者采访禁放工作。

  二、结合工作实际,严抓源头治理。

  一是结合日常工作。利用执法一线优势,对机动车、三轮车等占道流动兜售、街头巷尾两侧摆摊设点占道销售烟花爆竹全面摸排,建立巡查日志,对单销号。同时,将“门前三包”与“禁放”工作相结合,严格宾馆、酒店、商户等临街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规定,对负有责任的临街单位不告知、不劝阻、不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依照《马鞍山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之相关规定严厉处罚。目前,已结合“门前三包”工作,宣传商户1000余家。

  二是开展集中整治。严格按照市、区工作部署,近期对花鸟市场、金瑞农贸市场周边、黄梅巷、桃源路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行动。同时,以“五一”为抓手,将组织各街道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对机动车、三轮车等占道流动兜售、街头巷尾两侧摆摊设点占道销售烟花爆竹坚决取缔。其中,对花鸟市场4家售卖烟花爆竹的经营户进行重点排查,现已不在售卖。同时,告诫商家严禁私自售卖,一经发现,将严格处罚。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联勤联动。全面加大与公安、市监、街道等职能部门联勤联动力度,加大对节假日、“良辰吉日”和重点路段、薄弱路段的巡查管控力度。

  二是加大督查力度。大力开展专项督查工作,结合日常督查、集中整治,开展“回头看”工作,对辖区内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流动摊点进行回头看,严防死守,遏制“死灰复燃”。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发挥属地管理,结合日常市容管理督查考核,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将禁放工作纳入市容管理考核。按照市、区禁放工作要求,定期召开禁放工作联席会,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和考核结果,明确下一阶段重点工作,落实奖惩。

烟花爆竹工作汇报13

  根据市、区政府统一部署,裕东街道迅速贯彻落实市、区关于非法燃放销售储运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活动会议精神,把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当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采取强化领导、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长效治理的方式,狠抓烟花爆竹整治工作。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落实责任

  街道成立由办事处主任格生存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综治办、派出所、安监站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和印发了《裕东街道关于非法燃放销售储运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桉》,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目标、整治内容、工作措施和时间要求,并及时组织14个社区及辖区企事业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与社区及辖区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签订责任状,结合实际,分别制定相应的专项整治方桉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强宣传教育,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坚持“宣传开路、舆论先导”的工作思路,把宣传教育作为整治工作的'切入点和重点来抓,结合实际,制订并落实了宣传工作计划,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工具,多渠道、多形式地广泛

  进行宣传,引导居民以绿色环保形式办理庆典、婚丧嫁娶活动。一是依托“一报一墙”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发挥《金明报》、《大马社区报》、《银通月报》等社区月报、村报和社区宣传墙的阵地作用,对阶段性工作进行全方位的宣传。二是通过印发宣传资料进行宣传。先后印发《石家庄市非法燃放销售储运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活动通告》、《致辖区居民及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一封信》1000余份,张贴至小区、楼栋、门市等部位;制作宣传标语100条,在各社区、主街主路进行悬挂;印发有关举报奖励的小卡片1000份,发至社区居民及门市经营户手中。三是配备专用宣传车,设置流动广播做好宣传。联合东环派出所,配备专用宣传车,坚持8小时工作制,集中在辖区主街主路及小区周边流动展示标语,同时利用车载广播,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及燃放的有关规定。通过一段时间的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意识,广大市民参与的意识和经营户守法经营的意识。

  三、突出重点,全面排查,着力打非

  专项整治活动开始后,结合全是确定的5、6月重点整治期,在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带领下,联合派出所、安监站等部门,以分包社区干部和居委会干部为主,根据专项整治检查方桉,重点对辖区3个城中村、4个存储仓库、5家加油站、3个灵堂、2个木器厂、居民集中区、殡葬用品集中区等重点区域和部

  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三不漏”,即不漏掉任何一个对象,不漏掉任何一间房,不漏掉房间的任何一个角落,切实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区,全面排查到位。同时,联合安监和工商部门,摸底排查无证经营销售烟花爆竹户,对违章违法行为坚决打击,从严整治,规范市场秩序,排除安全隐患。

  同时,办事处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对发现的问题和经验教训,及时进行总结,并向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信息反馈。下一步,我们将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巩固整治工作成果,切实抓好5月、6月、9月、10月以及元旦、春节等多发时段整治,改善居民居住环境,确保公共安全。

烟花爆竹工作汇报14

  近日,乐至县公安局南塔派出所民警走上街道,向市民宣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相关规定。

  为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县公安局坚持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早预防,全面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储存、买卖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切实排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公安局充分发挥战线引领作用,由治安部门牵头组织辖区派出所,对城区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乡镇烟花爆竹销售点等场所进行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在县城主要路口设置公路治安卡点加强对箱式货车、面包车、私家车等重点车辆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非法烟花爆竹向禁放区域运输。

  “春节期间,我局组织警力200余人,在城区设置了13个劝导点位进行禁燃禁放劝导,除夕晚,收缴烟花爆竹20箱,共计4000余响,劝返300余名群众,查处2起违规运输、贩卖烟花爆竹商家,19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员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有力确保了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全面落实到位。”乐至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舒奭说到。同时,乐至警方充分利用宣传栏、公告栏等开展禁放宣传,通过在公共场所、人群聚集地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入户宣传等形式,让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深入人心。

烟花爆竹工作汇报15

  春节将至,为做好我镇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和防治大气污染,胡阳镇统筹谋划,全方位、多举措开展宣传引导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

  一、协同配合,加强排查

  对全镇超市和商户是否有烟花爆竹存货和销售情况进行“地毯式”“无死角”检查排查,督促经营者严格遵守各类消防安全和禁放管理规定,坚决杜绝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呼吁广大人民群众携手共创辖区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齐力构筑社会文明、环保的新风尚。

  二、全面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通过村广播、微信群、宣传横幅、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对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宣传普及,营造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

  三、动态巡查,自觉行动

  党员干部、志愿者自觉行动,夜间巡逻,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践行者、监督者,劝说带动家人和朋友不买、不放烟花爆竹,发现违反禁燃禁放规定行为坚决阻止并举报。

  在禁售、禁燃、禁放时间段,胡阳镇会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继续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群众居民的参与度、知晓度,为创建一个文明、和谐、环境整洁的春节环境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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