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

时间:2024-02-27 11:19:41 小寅 工作汇报 我要投稿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通用13篇)

  在学习、工作中,汇报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汇报可以是工作开始前的规划安排,也可以是工作完成后的分析总结,如何写一份正确的汇报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通用13篇)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 1

  今年以来,阜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工作,下定决心,坚定信心,以严的要求、强的措施、铁的纪律,在全市打响了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工作攻坚战,取得了明显成效,市政府划定的禁燃区范围内基本实现了“零燃放”,空气质量较去年同期明显改善。

  一是建章立制。为做好《阜阳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20xx年初,市政府印发了《阜阳市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工作方案》和《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和加强大盘香监管的通告》,划定了近200平方公里的禁燃区域,全年禁止燃放。我市下辖四县一市也分别在主城区划定了禁燃区域,实现了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市县两级“全覆盖”。市环保委办公室印发了《阜阳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和大盘香禁燃工作量化问责规定(试行)》,对每年非法经营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的`行为实施量化问责,切实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二是精心组织。20xx年1月31日,我市召开了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工作动员会议,明确要求市、区、办事处三级党员干部和行政执法部门通过划片包干的形式,绘制禁燃区域示意图、任务责任分解图、执法检查任务分解图、基层共治网格图,共同将社区作为最基本的管理单元,构建网格化监管网络,定岗、定人、定任务、定责任,建立发动机制、保障机制、奖惩机制、领导机制,做到从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全过程阻断。

  三是广泛宣传。各地各部门通过张贴禁燃通告、告知书、倡议书、电视、广播、微信微博、拉横幅、LED广播、流动喇叭广播等多种形式,进小区、进家庭、进商户、进单位、进学校、进工地、进市场、进楼宇、进网络,做到“不卖、不买、不运、不存、不放”。同时,阜城设置了30个电子鞭炮兑换点,目前已累计兑换电子鞭炮6623挂。2月7日,市政府召开阜城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工作兑现推进会,深入社区、住户、售卖点、电子鞭炮兑换点等,逐项现场督察、调度动员会部署的措施落实情况,再次升温加压。2月14日,市委常委、副市长王玉峰带队对阜城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工作进行集中督察,并召开了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工作座谈会,要求各地各部门将禁燃禁放的氛围营造起来,将基层干部动员起来,将执法人员组织起来,确保春节期间零燃放。

  四是严管重罚。在禁燃区范围内,不再新增烟花爆竹零售点,不再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运输许可证,市、区、办事处、社区四级联动、联合执法、交叉巡逻,严查禁燃区范围内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和违规销售大盘香的行为,对准备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的行为进行及时劝阻,严管重罚“第一挂炮”、“第一盘香”,对违规燃放的该罚的罚、该拘留的拘留,同时要公开曝光。市政府成立了五个重点区域督察组,自2月8日(农历小年)起,放弃节假日,每日对各地各部门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巡查。截至2月21日,阜城各区政府、办事处、社区及市区两级行政执法部门共出动人员79586人次,查处非法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摊点260处、大盘香摊点165处,查封扣押烟花爆竹2329件、大盘香818件,对8处燃放烟花爆竹的0行为进行了及时劝阻。今年以来,全市(含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对148起烟花爆竹违规燃放行为进行了制止和处罚,对148人罚款16000元。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 2

  花山区城管执法局按照“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全民参与”的原则,结合城管工作职责,全面加大事前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知晓度。同时,把握源头治理,依法取缔流动兜售烟花爆竹行为,全面加大事中监管和事后处罚力度。现将近期工作小结如下:

  一、结合内外宣传,全面部署动员。

  一是对内召开禁放工作部署会。拟定专项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广泛动员全体职工主动参与“禁放”工作,以身作则并宣传引导身边的人参与禁放治理,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与局机关全体人员签订禁放承诺书73份。

  二是对外充分利用LED大屏、户外广告、电视广播、新媒体、宣传车等多种途径,大力宣传烟花爆竹禁放规定。结合日常管理,上门入户,对沿街商户开展禁放宣传工作;结合行政审批,书面告知申请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运用墙体宣传,工地围挡宣传等醒目位置,全方位开展禁放宣传工作。另外,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达到群众自治,共治共享的目标。目前,已录制流动宣传广播,定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流动宣传车26辆,日常执法进行宣传;已协调金鹰、苏宁、大华、电信大楼等单位LED大屏播放禁放标语;已联系电台记者采访禁放工作。

  二、结合工作实际,严抓源头治理。

  一是结合日常工作。利用执法一线优势,对机动车、三轮车等占道流动兜售、街头巷尾两侧摆摊设点占道销售烟花爆竹全面摸排,建立巡查日志,对单销号。同时,将“门前三包”与“禁放”工作相结合,严格宾馆、酒店、商户等临街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规定,对负有责任的临街单位不告知、不劝阻、不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依照《马鞍山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之相关规定严厉处罚。目前,已结合“门前三包”工作,宣传商户1000余家。

  二是开展集中整治。严格按照市、区工作部署,近期对花鸟市场、金瑞农贸市场周边、黄梅巷、桃源路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行动。同时,以“五一”为抓手,将组织各街道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对机动车、三轮车等占道流动兜售、街头巷尾两侧摆摊设点占道销售烟花爆竹坚决取缔。其中,对花鸟市场4家售卖烟花爆竹的经营户进行重点排查,现已不在售卖。同时,告诫商家严禁私自售卖,一经发现,将严格处罚。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联勤联动。全面加大与公安、市监、街道等职能部门联勤联动力度,加大对节假日、“良辰吉日”和重点路段、薄弱路段的巡查管控力度。

  二是加大督查力度。大力开展专项督查工作,结合日常督查、集中整治,开展“回头看”工作,对辖区内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流动摊点进行回头看,严防死守,遏制“死灰复燃”。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发挥属地管理,结合日常市容管理督查考核,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将禁放工作纳入市容管理考核。按照市、区禁放工作要求,定期召开禁放工作联席会,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和考核结果,明确下一阶段重点工作,落实奖惩。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 3

  我镇认真按市政府、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落实《关于禁止在限定区域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的通告》(茂府规[20xx]1号)文件精神,全面动员布置,加强领导,及时制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强力部署

  镇委书记杨宇怀同志第一时间组织全镇职工干部、各村(居)书记、主任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并在班子会上作了强调,要求各班子成员要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镇委镇政府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区域工作会议精神,扎实以分片挂点的'方式督促引导教育群众自觉遵守禁售禁燃公告。另外,我镇成立了以镇长黎洲为组长,镇委副书记李宁,镇委委员、常务副镇长李土受,镇委委员、派出所所长姚忠为副组长,派出所、工商所、安监所、规划建设办、党政办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村(居)书记、主任为成员的公馆镇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镇安监所,由李土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导开展相关工作。

  二、多措并举,加大宣传

  一是将《关于禁止在限定区域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的通告》下发到各村(居)委会及烟花爆竹零售点,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并向群众宣传,形成浓厚的“禁放”氛围。二是我镇充分利用网站、微信、QQ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在企业工作交流群、镇政府工作交流群均发送《关于禁止在限定区域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大家认真学习。三是在人流多、禁放的地段悬挂横幅。期间共张贴发送禁售禁燃公告600份,横幅20条,真正做到了无缝隙、无死角的宣传。

  三、加强巡查,积极制止

  在基础排查、日常巡查、违法查处等基础上,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20xx年2月14日,杨杰常委亲自带队对公馆镇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区域进行巡查,发现河之口零售点违规摆卖,立即责令制止。另外,镇政府在春节期间每天安排2名班子成员带队巡查,派出所24小时3班到进行巡查。截至目前,共出动了470人次,共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5起,查获违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1起。

  在这场禁售禁燃攻坚中,镇政府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参与,分片包干,合力攻坚,主要领导亲自上阵,坚守到深夜,起到了很好的表率作用。下一步,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再接再厉,继续发力,确保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取得全面胜利。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 4

  根据市、区政府统一部署,裕东街道迅速贯彻落实市、区关于非法燃放销售储运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活动会议精神,把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当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采取强化领导、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长效治理的方式,狠抓烟花爆竹整治工作。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落实责任

  街道成立由办事处主任格生存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综治办、派出所、安监站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和印发了《裕东街道关于非法燃放销售储运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目标、整治内容、工作措施和时间要求,并及时组织14个社区及辖区企事业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与社区及辖区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签订责任状,结合实际,分别制定相应的专项整治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强宣传教育,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坚持“宣传开路、舆论先导”的工作思路,把宣传教育作为整治工作的切入点和重点来抓,结合实际,制订并落实了宣传工作计划,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工具,多渠道、多形式地广泛进行宣传,引导居民以绿色环保形式办理庆典、婚丧嫁娶活动。一是依托“一报一墙”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发挥《金明报》、《大马社区报》、《银通月报》等社区月报、村报和社区宣传墙的阵地作用,对阶段性工作进行全方位的宣传。二是通过印发宣传资料进行宣传。先后印发《石家庄市非法燃放销售储运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活动通告》、《致辖区居民及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一封信》1000余份,张贴至小区、楼栋、门市等部位;制作宣传标语100条,在各社区、主街主路进行悬挂;印发有关举报奖励的小卡片1000份,发至社区居民及门市经营户手中。三是配备专用宣传车,设置流动广播做好宣传。联合东环派出所,配备专用宣传车,坚持8小时工作制,集中在辖区主街主路及小区周边流动展示标语,同时利用车载广播,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及燃放的有关规定。通过一段时间的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意识,广大市民参与的意识和经营户守法经营的意识。

  三、突出重点,全面排查,着力打非

  专项整治活动开始后,结合全是确定的5、6月重点整治期,在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带领下,联合派出所、安监站等部门,以分包社区干部和居委会干部为主,根据专项整治检查方案,重点对辖区3个城中村、4个存储仓库、5家加油站、3个灵堂、2个木器厂、居民集中区、殡葬用品集中区等重点区域和部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三不漏”,即不漏掉任何一个对象,不漏掉任何一间房,不漏掉房间的任何一个角落,切实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区,全面排查到位。同时,联合安监和工商部门,摸底排查无证经营销售烟花爆竹户,对违章违法行为坚决打击,从严整治,规范市场秩序,排除安全隐患。

  同时,办事处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对发现的问题和经验教训,及时进行总结,并向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信息反馈。下一步,我们将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巩固整治工作成果,切实抓好5月、6月、9月、10月以及元旦、春节等多发时段整治,改善居民居住环境,确保公共安全。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 5

  根据《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贺政告〔20xx〕90号)、《关于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贺政告〔20xx〕79号)、《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再次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贺政告〔20xx〕98号)以及上级有关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会议部署,我区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禁燃限放整治工作,现将春节期间“禁燃”工作情况进行汇报:

  一、领导重视,亲临工作

  雷少华区长、朱记松副区长多次带队到各乡镇(街道)进村入户检查指导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强调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部门要加强巡查,严厉查处一切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并亲自到商铺检查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开展情况。

  朱记松副区长于1月30日组织各乡镇(街道)、各区直有关单位、各平台公司召开八步区20xx年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攻坚行动启动会,布置春季大气污染攻坚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各区直有关单位、各平台公司抓好烟花爆竹禁燃工作,同时,还要抓好秸秆、落叶、垃圾禁烧工作,抓好各工地扬尘综合治理,抓好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做好污染天气预警应急联动。

  二、春节期间开展烟花爆竹禁燃限放整治工作情况

  1月26日,区环保局张松有局长带领区整治办继续开展大气扬尘整治巡查,并向过往群众了解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宣传情况,群众表示知道。

  1月27日,区整治办对贺街镇烟花爆竹经营场所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并对可能出现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商铺进行检查,未发现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检查街道社区禁燃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1月29日,区整治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的通知》(贺八突整办发〔20xx〕7号),要求各乡镇(街道)、各区直有关单位进一步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确保禁放规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月2日,区整治办下发《关于加大力度整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经营场所的通知》(贺八突整办发〔20xx〕10号),要求各乡镇(街道)、各区直有关单位加强对辖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经营场所排查,严厉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下发《关于加大对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整治工作力度的通知》(贺八突整办发〔20xx〕11号),要求各乡镇(街道)、各区直有关单位加强对春节期间禁燃工作的整治力度,落实好网格化管理。

  八步街道春节期间联合城中、城北派出所,区综合执法局、各村社区干部组成巡查工作组,共计出动172人次,车辆38次在各村祠堂、土地庙,各社区街头巷尾等区域开展巡查。在春节巡查期间,辖区未发现有燃放烟花爆竹情况。

  城东街道春节期间组织干部职工100余人,走访宣传居(村)民户6600余户,悬挂横幅16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25000余份,联合公安、执法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巡查、整治;期间发现并查处违法经营烟花爆竹1起,收缴非法烟花爆竹60件。

  江南街道春节期间发放禁燃禁放宣传单共计16000份和出动宣传人次达到60人,宣传车到辖区各个地方播放《关于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告示》60多次。通过值班巡逻安排,进一步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工作。春节期间未发现有群众燃放烟花爆竹情况。

  贺街镇春节期间联合各有关部门对贺街镇辖区内的各零售店进行了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共计出动工作人员约250人次,车辆56次进行禁燃巡查,对巡查时发现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同时联合相关部门对违法经营的烟花爆竹予以严厉打击,依法查处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点六个,没收烟花爆竹共25箱约200多卷,在不间断的禁燃宣传整治中,效果显著。

  莲塘镇春节期间共出动1000人次,每天出动执法车15辆,在全镇范围内24小时不断巡逻和宣传,发放宣传品2万份;开展宣传禁燃禁售烟花爆竹文艺汇演15场,在村民开展春节联欢会演上,向群众宣传禁燃禁售烟花爆竹,让禁燃禁售烟花爆竹深入人心;利用村委宣传喇叭播放禁燃广播,使禁燃禁售烟花爆竹家喻户晓;在各宗祠庙宇值守,确保群众祭拜时不燃放烟花爆竹。在春节禁燃禁售巡逻工作中,一共处罚违规销售烟花爆竹人数为6人,及时阻止燃放烟花炮竹行为9例,教育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群众17人,查处烟花爆竹零售点10个。

  三、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查处情况汇总

  春节期间,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辖区宣传和整治力度,安排人员在禁燃区内开展禁燃巡查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工作开展。我区共计出动20xx人次,查处禁燃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7起,对7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群众进行处罚,共计罚款600元,查处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案件17起,收缴非法烟花爆竹374箱。

  四、期间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禁燃”工作是传统民俗与现代文明的冲突,受风俗习惯影响,在逢年过节、红白喜事、店铺开张时群众会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保护意识认识不足。

  春节期间,市城区禁放区及莲塘镇、贺街镇已无烟花爆竹零售店,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主要集中在香烛店、杂货店,非法销售手段也越来越隐蔽。

  五、下一步工作主要措施

  加强辖区禁燃限放区内对燃放烟花爆竹的巡查力度,严厉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宣传禁燃限放工作,提高群众整体环保意识。

  各单位联合各乡镇(街道)加大力度,清理排查各种杂货店存放的烟花爆竹,并坚决收缴处罚,杜绝烟花爆竹销售源头,严厉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 6

  宋村镇政府高度重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县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题会议精神,本周一召开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推进会议积极安排部署,强化了组织领导坚持领导靠前、深入一线,要求在全镇范围内进一步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我镇烟花爆竹禁燃工作落到实处,本周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是广泛宣传发动。

  通过各村大喇叭、微信群、宣传横幅等,讲清楚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和在全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精神,要求广大群众自觉做到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引导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烟花爆竹禁燃工作,及时发现、劝阻、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切实把人民群众和各方力量的'积极性、主动性调动起来,凝聚起全社会禁放烟花爆竹的强大合力。

  二是强化督导检查。

  宋村镇成立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督导检查组,按片分为六组对全镇29个行政村开展全时段无死角督查。第一组赵娜任组长,对薛家庄片开展督查。第二组陈宇跃任组长,对常村片开展督查。第三组崔慧祺任组长,对宋村片开展督查。第四组李志文任组长,对王郭片开展督查。第五组宋丽鹏任组长,对高家洼片开展督查。第六组张鹏鹏任组长,对大关片开展督查,着力形成烟花鞭炮禁燃禁放的强大声势。

  三是严厉打击买卖、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在本周督导检查中,我们充分发动群众举报,与公安机关联手打击,形成“违法必究”的强大震慑。每日开展常规烟花爆竹销售燃放排查。本周联合督导检查202家商户门店,未发现售卖烟花爆竹情况。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 7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宣传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到位

  根据上级要求,我局及时召开布置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春节期间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实行禁燃限放要求,以身作则。并代县政府起草了《昭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做好宣传前期工作。

  二、创新宣传载体,宣传发动到位

  一是加大媒体宣传力度。依托昭平新闻、县电视台、移动公司等渠道,以新闻、广播、短信的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烟花禁燃限放工作。二是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资料、宣传海报、悬挂横幅的方式开展宣传。据统计,我局环境监察队人员入户入店发放禁燃宣传手册通告共54000余份,在小巷、主流接到张贴《通告》11000份。三是在局大门口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宣传标语3条,通过移动公司发布禁燃信息。四是结合环境执法检查工作,深入企业,向企业宣传禁燃的意义,发放宣传单等。

  三、坚持依法依规,形成禁燃限放工作的强大震慑力

  在宣传《通告》的同时,广泛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提升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根据《环保法》、《治安处罚法》等法律依据,做到用好法律武器、法律手段,用足法律依法处理。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禁燃宣传力度,通过进学校、进乡镇、进社区等活动,扩大宣传范围,把禁燃限放宣传成功经验转化为推进昭平建设强大动力,为打造“生态昭平”奠定扎实基础。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 8

  为做好我镇烟花爆竹安全消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消费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以及《xx县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防止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照顾全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消费主体责任,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经营行为,提高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消费保障水平,解决烟花爆竹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和查处非法烟花爆竹消费经营活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群众积极参与、公开监督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模式,确保年度安全消费无事故。

  我站认真履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的主要责任,召开会议部署,组织检查监督,促进烟花爆竹专项整改工作的实施,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监督和非法工作的有效性。

  二、科学布局,严格控制,依法答应。

  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管理承诺工作按照数量少、条件严格、依法承诺的`工作理念,坚持统一规划、合理设置、总控制、方便群众、确保安全,加强业主安全管理意识,增强安全消费责任的主动性和自学,降低事故发生的机会。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 9

  为做好我乡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xxx县安全委员会文件精神,结合乡镇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烟花爆竹专项整改工作,防止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照顾乡镇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乡认真履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的主要责任,召开会议部署,组织检查监督,促进烟花爆竹专项整改工作的实施,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监督和非法工作取得实际成果。

  二、科学布局,严格控制,依法许可。

  节日期间烟花爆竹营业执照工作按照数量少、条件严格、依法许可的工作理念,坚持统一规划、合理设置、总控制、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加强业主安全管理意识,提高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意识,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三、加强监管,着力打非,确保安全。

  加强节日期间对烟花爆竹经营立面的检查,努力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建立由我办牵头、乡镇各单位密切配合的打非工作机制,确保打非高压局面,有效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日常检查。

  鉴于我乡的实际情况,今年我乡对烟花爆竹商店进行了4次日常检查,检查内容:

  1、烟花爆竹营业执照;

  2、零售点规划布局合理;

  3、仓库、零售店存储数量是否符合规定,零售点是否存在前后存储现象;

  4、消防设备等应急设施是否完整有效。经检查,我乡没有烟花店,只有一些小店买了一些小枪。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 10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黄山市继续严格执行已出台的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加强监督监管,并通过全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是全媒体全覆盖宣传。在市广电台、市政府网、黄山文明网、黄山警方、黄山教育、市生态环境局“一网双微”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发布《关于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关于春节期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导全市居民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共同守护美好环境。

  二是持续强化源头管控。各地应急管理部门按照“禁放区”内不得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和“限放区”内不得设置长期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要求,进一步压缩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数量,通过科学规划布局有效提升零售网点的安全水平。组织开展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排查整治安全隐患154条,责令5家零售网点限期整改,依法对4家零售网点予以暂扣。

  三是严格违规燃放查处。市及各区县组织执法人员加强重点区域巡逻,及时劝阻查处违规燃放、违法运输行为。1月9日起,市公安部门每日调度烟花爆竹监管工作情况。1月份以来,全市共劝阻违规燃放行为6起,查处4起。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 11

  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健康,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黄山继续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加强监督监督,通过全媒体加强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是全媒体全覆盖宣传。在市广播电台、市政府网络、黄山文明网络、黄山警察、黄山教育、市生态环境局双微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发布禁止烟花通知春节期间禁止烟花提案,广泛宣传烟花的危害,引导城市居民自觉遵守烟花禁止规定,共同保护更好的环境。

  二是继续加强源头控制。地方应急管理部门不得按照禁区和限区设立长期烟花零售网点的`要求,进一步减少烟花零售网点数量,通过科学规划布局有效提高零售网点的安全水平。组织开展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检查,调查整改安全隐患154项,责令5家零售网点限期整改,依法暂扣4家零售网点。

  三是严格查处违法燃放。市、区、县组织执法人员加强重点区域巡逻,及时劝阻查处违法燃放、违法运输行为。从1月9日起,市公安部门每天调度烟花爆竹监管。自1月以来,该市已经劝阻了6起非法燃放行为和4起调查。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 12

  为了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最大限度地消除公安隐患,有效维护春节前后的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确保乡镇各族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景谷县公安局的统一部署,结合乡镇的实际情况,重点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改行动。特别行动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积极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

  景谷派出所将积极向景谷镇党委和政府报告专项行动,得到了景谷镇党委和政府的大力支持。根据景谷镇烟花爆竹安全监的实际情况,景谷镇政府成立了打击非法烟花爆竹行为的领导小组,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目标、整改内容、工作措施和时间要求,在景谷镇安全生产例会上,动员部署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督工作。

  景谷派出所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与有关单位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在打击和查处辖区内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不断规范经营行为

  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销售最热门的时期,也是安全事故发生率高的时期。为加强安全监督,景谷派出所警方加强了对烟花爆竹经营和排放的检查,加强了烟花爆竹经营和排放重要地区的消防,随时处理突发事件。景谷派出所民警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积极参与重点区域的重点预防。一旦发现事故迹象,应及时赶到现场处理,确保烟花爆竹的'安全运行和燃放。

  三、加大宣传力度,落实举报制度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景谷派出所民警和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利用市场日等有利机遇,深入宣传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危害,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第一的理念,有效加强安全生产宣传。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安全知识,使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并将宣传工作落实到各村组和农民家中。二是加强烟花爆竹奖励举报宣传,借用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建立专门的举报电话,使奖励举报方式家喻户晓。

  到目前为止,景谷派出所派出了24名警察、11名警察和11辆警车,检查了5个烟花爆竹销售零售点,分发了1200多份宣传材料,引发了烟花爆竹控制工作的宣传攻势。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让群众了解危险爆炸物的危害,提高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此类事故和案件的发生,春节期间,景谷乡辖区内无烟花爆竹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安全事故。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汇报 13

  我代表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今年专项整治工作前期进展情况及下步打算作一汇报:

  (一)制定方案,统筹部署。

  今年11月份,市烟花爆竹整治办制定并下发了《20xx-20xx年度全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今年整治工作做了总体部署,同时成立了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市级整治工作。要求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也根据市整治工作目标和重点,在认真总结往年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建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人员,分解任务,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宣传教育,全面发动。

  切实抓好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整治工作氛围。今年9月份以来,我市共组织烟花爆竹安全培训班3期,培训经营户360余户,培训负责人360余名,安管人员10人。为大力宣传整治工作,鼓励社会力量主动参与整治,我们在《慈溪日报》上开辟专栏,对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的报道;专门印制了5000份《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储存、无证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单,发送到各地及经营户手中;11月份起,安排流动宣传车,每周出动2-3次,在全市各地轮番开展广播宣传;周巷等重点镇也印制了大量宣传资料,将宣传工作深入村(社区)、学校、家庭,并通过三轮车夫、搬运工等群体进一步扩大宣传工作覆盖面。

  (三)深化抓手,规范提高。

  市安监局创新手段,采取记分管理和“四规范、一配备”两项工作措施,巩固和提高烟花爆竹安全标准(规范)化工作。

  一是出台了《慈溪市烟花爆竹零售户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自9月1日起试行以来,已有慈溪市周巷加良烟花爆竹店等4家单位被责令暂时停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共8人重新参加安全资格证书培训及考试;

  二是开展“四规范、一配备”工作(即统一店面标识;统一证照、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及警示标识;统一消防器材设置;统一台账及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专店经营单位配备一台电脑),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行为。

  (四)强化执法,从严治理。

  今年,专项整治重点在于零售户的经营规范,严打非法经营、储存及a级产品的销售。今年专项整治工作已经拉开,前期整治工作已经初现成效,据统计,自今年以来,市、镇两级在市公安、安监、工商、城管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共查处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案件12起,查没非法烟花爆竹7257件(箱),发放举报奖励7万2千余元,其中1月份坎墩街道1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该起案件中共查扣烟花爆竹2885件,案值11万7千余元,另有多人被治安拘留。下阶段,我们将继续抽调有关部门力量,从元旦开始到明年元宵节前后,开展集中办公、联合执法工作。

  一是有些职能部门、镇(街道)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强,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整治工作进展不平衡,形势依然严峻;

  二是非法活动跨区域问题亟待解决。一些烟花爆竹经营店面与仓库分地、多头设立,非法活动在余姚、慈溪、或者上虞等周边地区串来串去,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联同作战、协查机制未真正落实到位;

  三是周巷片区“打非”形势依然严峻。经连年整治,虽然面上的问题已明显改观,但由于巨大的利益诱惑,地下走私、非法经销的渠道未彻底杜绝,非法经营者采取更为隐蔽、更为复杂多变的经销手段,与政府、执法部门周旋。慈溪周巷仍被省安监局列为全省烟花爆竹治理重点地区之一。

  今年5月13日及12月1日,省安全监管局先后召开了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会议及全省壶镇片区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协调会,会上,余杭、慈溪、缙云、临海、天台等地被点名为全省烟花爆竹治理重点地区。经过几年整治,我市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虽有明显好转,但由于部分地区,特别是周巷的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庞大,整治任务繁重,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仍要全力以赴,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力争在三年内摘掉全省重点地区的“帽子”。

  下阶段,针对烟花爆竹销售旺季的非法行为特点,市安全监管局将围绕自身职责,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做好元旦、春节重点时段的宣传工作。继续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等主要新闻媒体,设置横幅标语、宣传窗、广告牌、道路电子屏幕、宣传车广播流动宣传等多种宣传工具和渠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整治工作良好氛围;

  二是积极做好经营网点的调整工作。按照省里的要求,同时借鉴外地学习经验,在重点片区现有经营网点的基础上,做适当调整,力求避免和消除“一条街、一片红”连片经营的布局;

  三是严格规范经营行为。通过“四规范、一配备”和计分管理办法两项工作措施,督促经营单位遵守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做到依法规范经营;

  四是加强执法监察力度。坚决打击取缔无证经营、非法储存和经销非法烟花爆竹、a级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对涉嫌非法的线索开展排摸,重点排摸有无证经营、非法储存倾向的商店及其人员,同时广泛发动群众举报。一旦发现有非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同时,为加大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发挥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切实落实整治工作的'任务要求,确保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上下联动,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整治工作,特别是重点地区,要认真制订工作方案、落实组织领导、建立专门队伍、保障工作经费,把开展好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各地政府(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在市级层面,将抽调市安监、公安、工商、质监、城管等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烟花爆竹联合执法组,进行集中办公,联合执法。

  (二)落实经费,推动整治工作开展。市、镇两级财政要加大对整治工作的支持力度,设立专项资金,确保整治工作所需经费落实到位。

  (三)从严执法,提高整治工作威慑力。在市、镇两级共同努力,市公安、安监、工商、质监、城管等部门协作配合下,我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但仍存在不少重复违法、多次违法的案件。为此,我们要借助公安部门的力量,加大刑事追究与处罚工作,提高烟花爆竹案件的违法成本,遏制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重复发生。同时,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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