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供暖工作管理实施方案

时间:2022-12-08 12:44:49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冬季供暖工作管理实施方案(精选14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冬季供暖工作管理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冬季供暖工作管理实施方案(精选14篇)

  冬季供暖工作管理实施方案 篇1

  冬季即将到来,为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预防和杜绝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冬季正常供暖,特制定冬季供暖工作管理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应急工作。

  1、成立冬季取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学校领导小组,加强对冬季取暖工作的领导,把冬季取暖工作抓实、抓细。

  2、学校校长任组长的工作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认真抓好学校冬季取暖应急工作。

  二、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冬季防寒取暖工作的各项要求。

  1、取暖方式:

  (1)幼儿园采用空调取暖。

  开机时间:每天上午7:30—11:00下午2:30—4:00

  (2)小学采用煤炉取暖,安装烟囱、加盖。

  2、小学根据本校情况,提前做好冬季用煤的。计划,并准备好充足的蜂窝煤。

  3、认真做好供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检修好取暖设备,11月7日开始调试设备、试供暖。保证11月15日正常供暖。

  4、明确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冬季取暖和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加强对这两项工作的检查,采用没录供暖的班级,要严格按照技术监察部门的各项规定,做好没炉烟囱炉盖的安全检查工作,做到既保证供暖质量有保证供暖安全。

  5、坚决消灭明火取暖,消除煤气中毒的隐患。

  6、禁止使用电炉取暖,易燃物品要远离火源,防止火灾的发生。

  7、加强值班制度,加强巡视和检查,排除事故的隐患,确保师生安全,确保师生温暖过冬。

  8、各班级,要通过校务会、校会、班会对师生进行安全防火、安全用电、预防煤气中毒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9、当煤炭储量不足时,急时补充足够的煤炭,以保证正常供暖。

  10、当煤炉出现问题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及时修复,以保证正常供暖。

  冬季供暖工作管理实施方案 篇2

  为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促进全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清洁温暖过冬,根据《运城市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运政发[20xx]24号)精神、运城市清洁取暖办20xx年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运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运城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20xx-20xx)》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采暖需求和改善大气环境为目标,坚持“两争一站”工作总要求,持续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加快提高清洁供暖比重,不断减少取暖用散烧煤,推动能源消费革命,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的清洁供暖体系,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打造山清水秀,宜居宜业宜游的“盐临夏一体化运城后花园”,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推进,突出重点。按照“中心城区外延10公里—县城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高铁高速交通沿线—美丽乡村示范片”的路径,结合“禁煤区”划定工作,重点抓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实施整村推进。

  2.坚持因地制宜,政策推动。立足本地资源禀赋、能源供应、基础设施等条件,充分考虑居民消费能力,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在同等条件下选择成本最低和污染物排放最少的清洁供暖组合方式,同时加大政策扶持和财政支持力度,构建科学高效的责任体系。

  二、工作任务

  20xx年10月31日前,全县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7000户(总户数确保完成,“煤改气”、“煤改电”之间可以调整),其中:“煤改气”1000户、“煤改电”6000户。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4634.53万元。政府政策性补助资金3390万元。其中:煤改电6000户补助2760万元,(中央资金126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500万元)、煤改气1000户补助630万元(中央资金28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350万元),群众自筹1244.53万元。

  三、重点工作

  (一)加快重点区域清洁取暖工程

  结合“禁煤区”划定工作,加快重点区域清洁取暖改造,实施整村推进,确保中心城区“禁煤区”外延10公里的庙前镇、裴介镇、禹王镇、瑶峰镇,高铁高速交通沿线的水头镇和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片等重点区域清洁取暖改造全面覆盖,实现“禁煤区”散煤清零,力争全县平原农村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70%以上,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二)积极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工程

  选择适宜的“煤改电”取暖路线,积极推广空气能、热风机等能效比高的清洁取暖设备,禁止采用电锅炉、电暖器等能效比低的采暖设备取暖。加快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做好“煤改电”工作任务和电网改造计划的衔接,建立集中连片整村推进工作机制,打造农村清洁取暖示范标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造模式。

  (三)稳妥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煤改气”工程

  合理安排新增“煤改气”规模,按照“以气定改、先立后破”的原则推进“煤改气”工程,要切实做到“先规划、再合同、后改造”。要加快瑶峰镇、庙前镇、裴介镇、水头镇等重点区域的配套燃气管网建设和储气设施建设,做好“煤改气”计划和燃气管网建设的衔接,确保燃气充足留有余量,稳妥推进“煤改气”工程。

  (四)积极推广其它清洁能源替代

  加快太阳能、风能等多种可再生能源清洁取暖试点工作和推广。充分利用我县丰富的风光资源优势,在发展全域户用光伏电站的基础上,做好可再生能源清洁取暖的试点,加快可再生能源的广泛应用。

  (五)有效降低用户取暖能耗

  一是提高建筑用能效率。鼓励农房按照节能标准建设和改造,提升围护结构保温性能。二是推广按热计量收费方式。新建住宅在配套建设供热设施时,必须全部安装供热分户计量和温控装置,既有住宅要逐步实施供热分户计量改造。

  四、清洁取暖补助政策

  我县清洁取暖补贴严格按照“改造政府补贴、不足用户补齐”和“一户一宅一补贴”的原则进行,即每户居民在夏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1.平原农村“煤改电”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每户一次性补贴标准为4600元。

  2.县城“煤改气”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每户一次性补贴标准为5500元。

  3.平原农村“煤改气”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每户一次性补贴标准为6300元。

  五、职责分工

  (一)相关单位职责

  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协调管理全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牵头制定全县冬季清洁取暖方案,负责任务分配和资金使用计划安排,并协调冬季清洁取暖相关工作落实,定期向市清洁取暖办汇报项目进展。县直各有关单位及乡(镇)人民政府要全力配合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1.县能源局负责全县“煤改电”工作并制定全县“煤改电”实施方案,督促各乡(镇)、国网夏县供电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推进“煤改电”改造及用电安全工作,保障电力供给,确保完成全县“煤改电”目标任务;负责“煤改电”招投标工作;负责全县冬季清洁取暖绩效自评工作。

  2.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全县“煤改气”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并制定全县“煤改气”实施方案;确保完成“煤改气”目标任务,并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3.县财政局按照《夏县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负责筹措县本级补贴资金,积极落实中央资金按时到位,争取更多省级、市级资金支持,按照县清洁取暖办提出的资金分配方案及时拨付到位,监督资金使用,做好资金清算工作。

  4.县发改局负责协调“煤改气”运行和气源保障工作,完善清洁能源取暖用电用气价格政策。

  5.市生态环境局夏县分局负责“禁煤区”范围划定和县城天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

  6.国网夏县供电公司负责电网改造工作,要按照全县清洁取暖工作要求,及时了解确定的电网改造需求情况,尽早制定今年电网改造实施方案,积极争取省级电网改造资金,确保“煤改电”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7.各乡(镇)人民政府是“煤改电”、“煤改气”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本辖区内的确村确户和改造任务的具体实施,确保整村改造实现全覆盖。要成立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负责属地安全质量监管,建立工作台账,做好每月进展情况的上报工作;负责“煤改电”、“煤改气”改造户的初步核查验收工作;负责督促已改造的农户,把燃煤采暖设施彻底拆除,存煤彻底清空,杜绝原煤散烧,确保改造效果达到国家四部委验收标准。

  其它有关单位根据部门职能及工作分工抓好落实。

  (二)相关企业职责

  各相关企业负责全县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建设运营,承担安装施工及运行过程中的安全责任,要创新经营模式,为用户提供多元化综合能源服务,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用户满意度,推动成熟、完善、可持续的清洁供暖市场的建立。天然气等相关企业,要及时将明确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并按照要求统一规划,编制企业清洁供暖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将供气管线网或设备提前铺设到户。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完善夏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冬季清洁取暖总监督和总管理。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在县清洁取暖办的领导下,形成简洁高效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改造任务按时顺利完成。

  (二)强化监督管理

  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已纳入县政府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各乡(镇)、县直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建立月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每月月底前将当月工作推进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送县清洁取暖办。确定的改造用户要在改造前和工程验收后分别在媒体进行公示,防止出现套取补贴资金重复享受补贴等情况,确保资金安全和政策实效。县清洁取暖办要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深入改造一线,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对措施不力、进展缓慢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

  (三)保障能源供应

  一是做好冬季取暖天然气迎峰度冬应急保供工作,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加快储气调峰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二是做好供暖季电力保障,加大对电力设施的巡检频次,做好提前预警,及时抢修故障。三是加强清洁煤供应能力建设,做好清洁煤的供应保障工作。

  (四)加强宣传推广

  要充分利用县电视台、《夏县人报》、夏县人民网站等各类媒体和板报、微信圈等途径,广泛宣传清洁取暖的优点,普及清洁取暖知识,展示清洁取暖成果。要打造冬季清洁取暖示范点工程,组织现场观摩,开展专题报道,形成显著示范效应和良好的舆论导向,切实提高群众对清洁取暖工作的认知度和接受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冬季供暖工作管理实施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大气污染防治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居民冬季取暖清洁化水平,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按照烟台市申报国家清洁取暖项目任务计划,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20xx年,全市农村清洁取暖改造16.32万户,城区(县城)的城中村、城边村、棚户区等清洁取暖改造2.1万户;农村建筑节能改造1.4万户,城区(县城)建筑节能改造125万平方米;超低能耗建筑立项6万平方米。管网改造、气电保障等建设改造任务及有关能力建设完成三年总任务的30%。

  二、总体思路

  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因地制宜、尊重民意”的原则,考虑我市属丘陵地带,燃气管网难以全部覆盖、后期使用费用偏高等实际情况,实施以城区周边人口密集区为主,逐步向远郊区扩展的改造步骤,打造集中连片改造区域。村居密集易于热网敷设的区域,优先进行集中式清洁取暖改造;其他区域充分考虑资源配置、经济水平、居住习惯等各方面因素,因地制宜推广燃气壁挂炉、热泵热风机、生物质水暖炉等多种清洁取暖设备;优先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及环境敏感点周边的散煤用户纳入清洁取暖改造计划中,优先进行改造替代。

  (一)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大力发展热电联产机组供热,探索核能等新能源供热,扩大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持续推进智慧管网建设,降低管网热损,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落实气电供应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强气代煤相关的天然气主干管网、沿海LNG接收站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应急储气能力和调峰能力。坚持以气定改,燃气供应企业应与上游供气企业签订供气合同,确保足量供气;与各区市政府(管委)签订保供合同,保障采暖期天然气平稳安全供应。供电部门要加强城乡配套电网建设,根据电代煤改造计划对公共电网进行改造,取暖季前完成增容改造,确保按照用户需求足额安全供电;制定冬季取暖保电方案,加强电网运维检修管理,深入开展电网隐患排查和客户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应急抢修机制,统筹调配电代煤区域抢修资源,做好突发情况下应急供电保障。

  (三)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对长期有人居住、具备改造价值的城乡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降低居民清洁取暖经济负担,提高居民取暖舒适度。建筑节能改造应选取列入年度清洁取暖改造计划或已实现清洁取暖的居民,必须采用A级防火保温材料。城区(县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与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城市更新等相关工程结合开展,统筹规划,统一推进;农村建筑节能改造要保持胶东乡村民居传统特色,尽量采用内保温方式,确定采用外保温的,不得选择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也不得破坏原有农房建筑外观风貌。为加快推进超低能耗示范项目建设,推动相关项目勘察设计工作,保证按时完成任务,将20xx年任务列入20xx年工作计划,20xx年底前完成项目备案,20xx年4月底前交付归档。

  (四)完善监管与长效机制。清洁取暖项目涉及面广、执行周期长、过程复杂,要借鉴20xx年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建设,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开展清洁取暖第三方抽检督查,推进市冬季清洁取暖智慧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落实好计划执行、数据上报、任务督查等工作任务。对即将开展建筑节能改造的建筑进行节能审查,校核设计图纸,检测改造效果。

  三、实施步骤

  (一)项目启动。7月10日前,各区市制定区市级20xx年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启动政府采购工作,将实施方案、招投标、合同等文件报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备案。各区市要招引有资金、有实力、信誉高的企业入围建设改造项目,确保改造品质。同时鼓励本市优秀企业充分发挥地方优势,积极参与清洁取暖项目建设,提供更加健全的运维服务。

  (二)项目实施。清洁取暖改造6月底前完成10%,7月底前完成30%,8月底前完成80%,9月底前完成100%。建筑节能改造6月底前完成10%,7月底前完成30%,8月底前完成50%,9月底前完成70%,10月底前完成90%,11月底前完成100%。各区市政府(管委)负总责,统筹推进工程建设,依据实施方案督导各责任单位尽快办理项目手续,按照施工方案要求,组织施工队伍、施工材料和器具进场施工;加大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力度,通过第三方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建立调度通报工作制度,倒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三)项目验收。各区市政府(管委)要按照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和环保评估要求组织验收,清洁取暖改造于10月底前组织完成调试验收并通气通电,11月15日前达到运行条件;建筑节能改造于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参与年度统一清洁取暖改造的居民要签订承诺书,承诺不再使用煤炭及其制品取暖,不签订的不享受补贴政策;进行清洁取暖改造的居民应配套相应的末端取暖设备(散热器)。

  四、补贴政策

  各区市政府(管委)要统筹财政资金,对纳入改造计划和竣工台账的按实施方案给予建设和运行补贴,不足部分由相关企业、改造户或其他途径合理承担。市级以上资金采取先预拨后清算的方式拨付。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推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清洁取暖项目。

  (一)气代煤工程。

  1.气代煤工程补贴政策。

  (1)基础燃气管网建设(含接入)和采暖设备采购安装总计按照每户4000元的标准补贴,由市级(含中央)和区市按照1:1的比例分担。其中,中央资金为1000元,市级资金为1000元,县级资金为20xx元。县级财政具体资金支付和分配方式以合同文件为准。

  (2)对气代煤用户按照采暖期(11月至次年3月)用气1.25元每立方米的标准给予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000元(气量800立方米)。补贴资金由市级(含中央)和各区市按照3:7比例分担,其中,中央资金为100元,市级资金为200元,县级资金为700元。用气量不足800立方米的据实补贴,补贴时间为3年。

  (3)对三年实施周期前已通气使用的气代煤取暖工程不按照本方案相关补贴政策执行。20xx年气代煤改造户运行补贴按照本方案发放。

  2.气代煤工程建设方式。各区市政府(管委)要按照气代煤工程任务和时限,积极组织管道燃气建设单位进行招投标,并与中标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监督管道燃气企业完成气代煤工程配套燃气设施建设任务,并做好居民用气安全管理和服务工作。对具备管网接气条件的村(居),要落实管网接口和供气量,加快户内燃气设施建设。清洁取暖气代煤燃气工程完工后,各区市政府(管委)要按有关法规明确后期管护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组织编制燃气应急预案,采取综合措施提高燃气应急保障能力,满足农村清洁取暖气代煤用户用气需求。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清洁取暖气代煤燃气工程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燃气安全监管工作。

  (二)电代煤工程。对采用集中空气源热泵、热泵热风机等热泵类采暖方式的电代煤居民用户按照本方案予以补贴。

  1.集中式电代煤工程补贴政策。集中式电代煤设备供应及安装全部由中标单位完成。所需资金按照每户最高4000元的标准补贴至中标单位,由市级(含中央)和区市按照1:1比例分担。其中,中央资金为1000元,市级资金为1000元,县级资金为20xx元。县级财政具体资金支付和分配方式以合同文件为准。对三年实施周期前已通电使用的集中式电代煤工程不按照本方案相关补贴政策执行。

  2.分户式电代煤工程补贴政策。分户式电代煤设备供应及安装(含表后线路改造)全部由中标单位完成。所需资金按照每户4000元的标准补贴,由市级(含中央)和区市按照1:1.2比例分担。其中,中央资金为1000元,市级资金为818元,县级资金为2182元。县级财政具体资金支付和分配方式以合同文件为准。对三年实施周期前已通电使用的分户式电代煤工程不按照本方案相关补贴执行。

  3.电代煤工程建设方式。各区市政府(管委)要按照电代煤工程任务和时限,积极开展招投标工作,并与中标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监督中标企业完成电代煤工程建设安装任务,并做好居民用电安全管理和服务工作。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入户走访、安全防范、问题调处等工作。中标单位要设立售后服务网点,制定取暖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规章制度,组建专业维保队伍,满足售后服务需要。

  4.电价政策。居民峰谷电价政策由居民用户自愿选择,以年度为周期进行调整。“一户一表”居民电代煤用户,采暖期(11月至次年3月)用电按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电价标准执行。年度周期内,非采暖期继续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对电代煤用户按照采暖期用电0.4元每千瓦时的标准给予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000元(电量2500千瓦时)。补贴资金由市级(含中央)和各区市按照3:7的比例分担,其中,中央资金为100元,市级资金为200元,县级资金为700元。用电量不足2500千瓦时的据实补贴,补贴时间为3年。20xx年电代煤改造户运行补贴按照本方案发放。

  (三)生物质工程。

  1.集中式生物质工程补贴政策。集中式生物质采暖改造工程设备供应及安装全部由中标单位完成。所需资金按照每户最高4000元的标准补贴至中标单位,由市级(含中央)和区市按照1:1.2的比例分担。其中,中央资金为1000元,市级资金为818元,县级资金为2182元。县级财政具体资金支付和分配方式以合同文件为准。对三年实施周期前已建成使用的集中式生物质工程不按照本方案相关补贴政策执行。

  2.生物质水暖炉补贴政策。生物质水暖炉改造工程设备供应及安装全部由中标单位完成。所需资金按照每户3000元的标准补贴,其中,市级资金为1000元,县级资金为20xx元。县级财政具体资金支付和分配方式以合同文件为准。对三年实施周期前已建成使用的生物质水暖炉不按照本方案相关补贴政策执行。

  3.生物质成型燃料补贴政策。对集中式生物质工程和生物质水暖炉用户采暖期(11月至次年3月)成型燃料每吨补贴500元,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000元(燃料用量2吨),其中,市级资金为200元,县级资金为800元,补贴时间为3年。补贴认证方式以发票为准。20xx年生物质改造户运行补贴按照本方案发放。

  (四)其他可再生能源供暖工程。对于清洁取暖三年实施周期内新增污水源等清洁能源集中供热重点项目的补助,根据市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及专家评审意见,结合当年资金筹集规模和项目实施情况等综合确定项目补贴金额。

  (五)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对清洁取暖项目三年实施周期内开展的城区(县城)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按照实际改造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由市级(含中央)和区市按照1:1的比例分担,其中,中央资金为30元,市级资金为20元,县级资金为50元。对清洁取暖项目三年实施周期内开展的农村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给予每户5000元的补贴,由市级(含中央)和区市按照1:1.2的比例分担,其中,中央资金为1500元,市级资金为773元,县级资金为2727元。县级财政具体资金支付和分配方式以合同文件为准,超出部分由改造户等自行承担。

  (六)超低能耗建筑建设工程。对清洁取暖项目三年实施周期内开展的超低能耗建筑建设项目,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给予500元每平方米的补贴,由市级(含中央)和区市按照1:0.85的比例分担,其中,中央资金为165元,市级资金为105元,县级资金为230元。

  (七)其他方式清洁取暖改造工程。清洁取暖改造推进过程中其他方式的补贴政策,由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提报市政府研究决定。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工作。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负责我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业务指导。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改造全过程提供技术服务,指导做好方案制定、招投标管理、项目过程管理、考核验收等工作。各区市政府(管委)要参照市里模式,调整或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改一户成一户。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区市政府(管委)是清洁取暖项目的责任主体与实施主体,统筹推进农村和城区(县城)清洁取暖改造、建筑节能改造,负责开展调查摸底、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镇(街)、村(居)和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工程建设,协调解决手续办理、迁占补偿等问题;结合实际制定辖内气代煤、电代煤、生物质取暖等改造技术方案,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统一改造,督导监理单位进行全过程质量把控,组织竣工验收。做好改造补贴资金筹集、发放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做好清洁取暖运营维护,及时调处化解群众的相关投诉纠纷,确保群众满意。管道燃气企业是气代煤工程配套燃气管网建设的实施主体,对所建设管理经营的燃气设施安全运行与维护承担主体责任,经营期间,应制定燃气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运行、维护、抢修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烟台供电公司是电代煤工程配套电网改造的实施主体。热力企业是清洁热源改造建设、热力管网建设的实施主体。其他各实施主体按照职责分工,合力推进工程建设,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三)规范资金管理。要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落实补贴政策,提高拨付效率,及时将工程建设、设备购置、运行费用等各项补贴资金拨付到位,保障清洁取暖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虚假冒领。

  (四)加强安全督导。各区市政府(管委)要健全完善清洁取暖相关设施设计、建设和运行标准,加强对清洁取暖设备质量控制、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后期运营服务等方面跟踪管理,形成完善的监督管理和约束机制,确保清洁取暖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安全及运行安全。要深化落实农村燃气“双安全员”(燃气企业安全员和村级安全员)制度,着力发现和整治问题隐患,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要加强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建设,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五)严格监督考核。各区市政府(管委)要摸清底数,逐户建立台账,规范录入管理,严禁弄虚作假。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要加强工作调度,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慢、落实不到位、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在全市通报、约谈、问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六)注重宣传引导。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继续开展“百万农户温暖行”活动,广泛开展清洁取暖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传统燃煤危害,帮助群众算好环保账、经济账、安全账、生活质量账,凝聚清洁取暖共识。做好群众反映问题解释工作,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加强舆论引导,防止网络不当不实炒作,形成正确舆论导向。

  冬季供暖工作管理实施方案 篇4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2—2023年度城镇供热保障实施方案》(内政发〔2022〕22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有关工作的函》(内能煤运函〔2022〕1061号)要求及《贯彻落实孙绍骋书记关于保障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有关指示批示的实地抽查报告》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保障农牧民冬季取暖的各项决策部署,妥善解决好全市生产生活用煤保障,确保广大农牧民冬季取暖有煤烧、买得起,让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民生优先。各旗区、部门要坚持民生优先的原则,适当调整化工、冶金企业煤炭供应计划,兼顾集中供暖和分散型农牧民采暖需求,完善政策措施,确保供暖季煤炭供应充足。

  (二)坚持因地制宜。各旗区要认真研究辖区内供暖设施设备,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综合考量区域条件,积极推动电代煤、气代煤等清洁能源替代,确需煤炭兜底的,要认真统计需求,不可额外占用保供指标。

  (三)坚持协调联动。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及时协调解决煤炭保供、稳定煤价等工作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效维护市场稳定。

  三、组织机构及相关职责

  此项工作在鄂尔多斯市保障农牧民取暖用煤工作领导小组(下称市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主要职责是领导、组织、协调全市煤炭保障集中供暖企业和农牧民取暖用煤供应工作,对接保障地区的取暖用煤需求,建立健全煤炭物资运输协调保障机制,抓严抓实疫情防控的各项举措,及时确定煤炭销售对象,切实维护煤炭市场平稳运行,坚决做到精准、高效的满足人民群众冬季取暖用煤需求。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能源局局长霍励平兼任。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负责协调沟通各旗区、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做好各项工作,负责动态掌握和收集汇总全市取暖用煤保供工作开展进度,统筹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旗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全力抓好属地煤炭供应工作。

  四、具体措施

  (一)摸清底数。由各旗区人民政府牵头,认真摸底分析2022年—2023年供暖季辖区内集中供热企业和农牧民取暖用煤缺口,制定保供目标清单。对辖区内集中供热企业及用煤量做到精准统计,科学预测用煤缺口,细致摸排农牧民散烧用煤量,并精准统计。因热电联产企业年初签订了年度中长期供煤合同,各旗区暂不考虑热电联产企业。

  (二)制定方案。各旗区人民政府在接到通知后要尽快制定对应方案并于9月15日前上报市领导小组备案。要本着节约、实惠、适用的原则,及时摸清底数、确定煤矿、制定台账、明确目标,综合考虑煤源煤质、运输条件等因素,“点对点”分配保供煤源,引导供需双方签订供暖用煤中长期合同,承担供暖煤任务的煤矿要明确2023年上半年取暖用煤保供量,纳入2023年中长期合同总量,并接受履约监管。原则上产煤旗区要自行研究解决辖区内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保障的,要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解决;无煤旗区由市级统筹研究解决,杭锦旗由达拉特旗负责解决,康巴什区由东胜区负责解决。

  (三)规范价格。要充分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303号)精神、严格执行煤炭限价的前提下,各旗区要根据自身实际,切实减轻供暖企业和农牧民用煤成本,坚决避免出现供暖企业因煤价原因出现供暖质量下降等问题。

  (四)畅通运输。鼓励供需双方直接协商解决煤炭运输,减少流通环节或第三方损耗,避免出现“哄抬物价”“倒买倒卖”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实现“点对点”供应。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工作领导。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工作调度。从保障能源安全、民生福祉、社会稳定的高度看待人民群众供暖保障工作。要按照职责分工,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要求,督促企业在认真履行已落实的保供任务基础上,扎实推进此次供暖煤保障各项工作,不折不扣完成保供任务。

  (二)要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责任落实。要围绕各自职能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压实主体责任,统筹做好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增产保供的各项工作。要抽调专人,成立工作服务机构,主动联系对应保供对象,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供需双方结对子落实具体事项。

  (三)要抓好安全生产,完善应急预案。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压实安全监管责任,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保供。进一步完善煤炭应急保障预案,针对雨雪冰冻等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启动预案,做到早预警、早部署、早应对,确保煤炭供应持续稳定。

  (四)要统筹疫情防控,优化检测程序。要强化科学精准的防控措施,同时要进一步优化检测程序、增加国省干道卡口、煤矿出入口的流动核酸检测服务站点,主动提供必要服务,保障交通道路畅通、运输车辆有序。

  (五)要加强督查督导,全面压实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群众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纳入督查计划,加强对冬季供暖煤炭保供工作的日常检查和专项督导。各保供企业要压紧压实保供主体责任,各旗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监督指导责任,全面压实各方责任,坚决打击倒买倒卖、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确保保供工作有序推进。

  冬季供暖工作管理实施方案 篇5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能源应急保供的工作要求和系列部署,全力做好全县能源应急保供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用能需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切实避免天然气、电力、煤炭、成品油等能源供应紧张造成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受到影响,全县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能源应急保供的重要性,按照“统一协调、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作、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切实做好能源应急保供各项工作,确保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安全稳定。

  二、应急保供时间

  冬季(每年11月1日起至次年3月31日止,如遇特殊天气,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调整)及突发性极端天气、突发性重大灾害(或事故)等时段。

  三、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成员

  为加强我县能源应急保供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修文县能源应急保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工作架构

  为便于工作开展,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常规事务办理,下设各专项工作组(煤炭专项组、天然气专项组、电力专项组、油气等燃料专项组、交通保障组、安全保障组、民生保障组)负责各领域内具体工作。

  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局、县交通局、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局、县交通局、县应急管理局有关业务科室人员为办公室成员。贵州燃气(集团)修文县燃气有限公司、修文供电局视工作情况各抽调一名业务能力强的同志脱产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2.各专项工作组:领导小组下设煤炭专项组、天然气专项组、电力专项组、油气等燃料专项组、交通运输保障组、安全保障组、民生保障专项组,负责各领域内工作。

  煤炭专项组: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六广镇人民政府、洒坪镇人民政府、谷堡镇人民政府等为主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必要时增加或调整,下同)。

  天然气专项组: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经开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贵州燃气集团修文县燃气有限公司等为主要成员单位。

  电力专项组: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县经开区、修文供电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为主要成员单位。

  油气等燃料专项组:由县商务局牵头,县经开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贵阳修文石油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为主要成员单位。

  交通运输保障组:由县交通局牵头,公安交警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主要成员单位为主要成员单位。

  安全保障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经开区、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有关能源企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为主要成员单位。

  民生保障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经开区、县局宣传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为主要成员单位。

  四、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统筹协调修文县能源应急保供中的相关事宜;负责紧急时期全县煤、电、油、气供应信息的汇总和报送;负责牵头安排全县能源应急保供方案的制定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决策的督促落实、跟踪问效;协助各有关单位做好能源应急保障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部门重大问题。

  (二)各专项组职责

  负责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负责各自行业或领域内的具体工作,包括应急时期的运行调度、信息报送、县场秩序监管、安全监管、应急方案制定等。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政府办: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能源应急保供工作统筹协调相关事宜。

  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指导县级新闻媒体做好舆论引导及应急保供宣传工作。

  县经开区:负责配合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做好天然气“压非保民”涉及企业可能涉及的限停气工作,并配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做好解释说明和矛盾化解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能源应急保供的统筹调度和协调保障工作;负责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修文县天然气应急保供方案。负责会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共同指导修文供电局制定电力应急保供方案。负责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油、气、煤等能源物资的储备和应急保障,落实国家、省、县有关能源储备政策和规章制度。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应急时期全县工业企业煤电油气的日常监测、要素调度、综合协调保障工作;负责统筹全县电煤保障工作;负责制定修文县电煤应急保供方案,负责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共同指导修文供电局制定电力应急保供方案,负责配合有关单位共同制定油、气应急保供方案。配合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做好使用天然气“压非保民”涉及企业解释说明和矛盾化解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应急时期城镇燃气的日常监测、要素调度、综合协调保障工作;做好天然气“压非保民”涉及企业可能涉及的限停气工作;梳理企业限停气的名单和顺序,做好相关的解释说明和矛盾化解工作。负责牵头制定修文县天然气应急保供方案。

  县商务局:负责应急时期成品油及汽车加气、加油、燃料加注市场运行的日常监测、要素调度、统筹与安排;负责牵头做好成品油及汽车加气、加油、燃料加注市场秩序的稳定工作;负责牵头制定修文县成品油及汽车加气、加油、燃料加注应急保供方案。

  县交通局:负责牵头做好能源运行交通保障工作;负责制定交通运输应急预案。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能源主管部门相关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演练工作,协调、指导因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能源应急保供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

  县民政局:负责做好应急时期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救助工作。

  县督查督办局:负责有关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能源市场的市场秩序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筹集安排能源应急保供有关经费,负责按程序保障有关资金的及时拨付。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会同有关牵头单位做好本区域内能源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制定本区域能源应急保供方案;负责应急时期本区域内的舆情稳定工作。

  修文供电局:负责制定修文电力保供应急方案;负责电力设施排查检修及安全管理工作,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贵州燃气(集团)修文县燃气有限公司:负责配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制定贵阳县天然气应急保供预案,负责制定企业自身应急保供预案;负责供气区域内管网等基础设施的排查检修,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贵阳修文石油分公司:负责配合县商务局制定贵阳县成品油等燃料应急保供预案,负责制定企业自身应急保供预案;负责各自管网等基础设施的排查检修,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五、工作原则与措施

  (一)提升认识高度重视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能源应急保供工作。

  (二)加强运行调度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能源运行调度工作,尤其是应急保供时期,更需将能源要素运行调度常态化、规范化、细致化,为能源供应保障打牢基础。

  (三)落实供应保障

  各专项组要负责做好上游能源供应协调工作,在不断加强对全县能源需求预测的基础上,加强与上游生产、供应单位的对接联系,务必确保煤、电、油、气充足供应;要督促有关能源企业做好能源储备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企业做好设备检修、设施维护工作,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应。

  (四)夯实安全监管

  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能源生产供应企业等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早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及时并妥善处理好本行业及本区域的舆情,做好本行业及本区域的稳定工作;

  (五)细化应急预案

  各有关单位要未雨绸缪,防患未然,充分考虑各类极端情况,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并于1月25日前将应急预案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同时抄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人:代毅,电话:XXX,邮箱:XXX)

  (六)抓好宣传引导

  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与引导作用,做好节能降耗、资源节约的日常宣传;做好应急时期的舆论引导,保障社会稳定。

  (七)严格责任追究

  对相关单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不到位,不及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导致能源供应不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社会舆论事件及其他不稳定事件并影响恶劣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罚,触犯法律的,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八)强化应急值守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应急时期值班值守,要密切关注气候、节假日、重大活动对全县能源保供的影响,提前部署、及时报送。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能源应急保供工作联席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根据能源供需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或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有关事项和重大问题。

  (二)明确主体责任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能源应急保供工作,在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细化明确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我县能源应急保供工作。

  (三)加强信息报送

  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能源运行调度及应急保供的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四)建立完善考核机制

  各有关县直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确保落实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县政府部署对各单位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于不作为、慢作为、工作不到位的视情况采取下达督办通知书、提请县政府领导约谈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

  冬季供暖工作管理实施方案 篇6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能源应急保供的工作要求和系列部署,全力做好全乡能源应急保供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用能需要,根据《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修文县能源应急保供工作方案>的通知》(修府办函〔20XX〕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切实避免液化气、电力、煤炭、成品油等能源供应紧张造成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受到影响,全乡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能源应急保供的重要性,按照“统一协调、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作、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提升应急急障能力,切实做好能源应急保供各项工作,确保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安全稳定。

  二、应急保供时间

  冬季(每年11月1日起至次年3月31日止,如遇特殊天气,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调整)及突发性极端天气、突发性重大灾害(或事故)等时段。

  三、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成员

  为加强我乡能源应急保供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大石布依族乡能源应急保供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乡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村委会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大石布依族乡能源应急保供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工作架构

  为便于工作开展,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安监站,王新才兼任办公室主任,花健才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常规事务办理,下设各专项工作组(煤炭专项组、电力专项组、液化气供应组、交通保障组、安全保障组、民生保障组)负责各领域内具体工作。

  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安监站,由分管领导王新才兼任办公室主任,花健才任办公室副主任,乡安监站、乡村建站、乡经发办、乡交管站、乡社会事务办抽调1名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2.领导小组下设煤炭专项组、电力专项组、油气等燃料专项组、交通运输保障组、安全保障组、民生保障专项组,负责各领域内工作。

  (1)煤炭专项组:由乡安监站牵头,乡经发办、县市场监管局六广分局、乡社会事务中心等为主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必要时增加或调整,下同),当遇特殊天气时,生产经营单位或群众有需要时,积极申请县专项领导小组或协调相关单位帮助解决。

  (2)液化气等燃料供应专项组:由乡村建站、乡经发办牵头,乡安监站、乡派出所、乡交管站,县内离乡域较近的液化气供应站等为主要成员单位。

  (3)电力专项组:由乡党政办、乡安监站牵头,六广供电所等为主要成员单位。

  (4)交通运输保障组:由乡交管站牵头,乡派出所、乡安监站及各村为主要成员单位为主要成员单位。

  (5)安全保障组:由乡安监站、乡派出所牵头,乡经发办、乡村建站、乡执法分局、有关能源单位等为主要成员单位。

  (6)民生保障组:由乡社会事务办牵头,乡安监站、乡农业中心、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六广分局及各村委会等为主要成员单位。

  四、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统筹协调全乡能源应急保供中的相关事宜;负责紧急时期全乡煤、电、油、气供应信息的汇总和报送;负责牵头安排全乡能源应急保供方案的制定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决策的督促落实、跟踪问效;协助各有关单位做好能源应急保障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部门重大问题。

  (二)各专项组职责

  负责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负责各自行业或领域内的具体工作,包括应急时期的运行调度、信息报送、乡场秩序监管、安全监管、应急方案制定等。

  各成员单位职责

  乡党政办: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能源应急保供工作统筹协调相关事宜。协调指导县级新闻媒体做好舆论引导及应急保供宣传工作。

  乡经发办:负责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乡能源应急保供的统筹调度和协调保障工作;负责会同村建站大石布依族乡天然气应急保供方案。负责会同六广供电所制定电力应急保供方案。负责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油、气、煤等能源物资的储备和应急保障,落实国家、省、县有关能源储备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应急时期积极配合有关单位部门成品油及汽车加气、加油、燃料加注市场运行的日常监测、要素调度、统筹与安排;负责牵头做好成品油及汽车加气、加油、燃料加注市场秩序的稳定工作;

  乡村建站:负责应急时期城镇燃气的日常监测、 要素调度、综合协调保障工作;做好天然气“压非保民”涉及企业可能涉及的限停气工作;梳理企业限停气的名单和顺序,做好相关的解释说明和矛盾化解工作。

  乡交管站:积极配合有关单位部门做好能源运行交通保障工作;负责制定交通运输应急预案。

  乡安监站: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参与能源主管部门的相关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演练工作,协调、指导因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能源应急保供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

  乡社会事务办:负责做好应急时期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救助工作。

  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有关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协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六广分局:负责全乡能源市场的市场秩序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乡财政分局:负责筹集安排能源应急保供有关经费,负责按程序保障有关资金的及时拨付。

  各村委会:负责会同有关牵头单位做好本区域内能源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制定本区域能源应急保供方案;负责应急时期本区域内的稳定工作。

  五、工作原则与措施

  (一)提升认识高度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学习“关于做好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要高度重视能源应急 保供工作。

  (二)加强运行调度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能源运行调度工作,尤其是应急保供时期,更需要将能源要素运行调度常态化、规范化、细致化,为能源供应保障打牢基础。

  (三)落实供应保障

  各专项组要负责做好能源供应协调工作,在不断加强对全乡能源需求预测的基础上,加强与有关生产、供应单位的对接联系,务必确保煤、电、油、气充足供应;要督促有关能源企业做好能源储备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企业做好设备检修、设施维护工作,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应。

  (四)夯实安全监管

  各行业主管部门、各村、各有关能源生产供应企业等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早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及时并妥善处理好本行业及本区域的信息,做好本行业及本区域的稳定工作;

  (五)细化应急预案

  各有关单位要未雨绸缪,防患未然,充分考虑各类极端情况, 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应急预案。

  (六)抓好宣传引导

  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与引导作用, 做好节能降耗、资源节约的日常宣传;做好应急时期的舆论引导, 保障社会稳定。

  (七)严格责任追究

  对相关单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不到位,不及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导致能源供应不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社会舆论事件及其他不稳定事件并影响恶劣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罚,触犯法律的,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八)强化应急值守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应急时期值班值守,要密切关注气候、节假日、重大活动对全乡能源保供的影响,提前部署、及时报送。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能源应急保供工作联席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担任召集 人,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根据能源供需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或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有关事项和重大问题。

  (二)明确主体责任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能源应急保供工作,在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细化明确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信息 共享、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我乡能源应急保供工作。

  (三)加强信息报送

  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能源运行调度及应急保供的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四)建立完善考核机制

  各有关部门、各村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确保落实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县政府部署对各单位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于不作为、慢作为、工作不到位的视情况采取下达督办通知书,提请乡党委政府领导约谈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

  冬季供暖工作管理实施方案 篇7

  一、活动目标:

  1、让幼儿了解冬天取暖是要防止失火、烫伤及煤气中毒等方面的知识。

  2、让幼儿知道可以用多种方法取暖。

  二、活动准备:

  教育挂图《取暖的安全》

  三、活动过程:

  1、请幼儿想一想,在冬天里。人们会用什么取暖?

  根据幼儿的回答,老师分别出示实物或图片。

  2、谈谈几种常用取暖方法的安全要求

  (1)使用暖风机、电热取暖器、空调等电器试时,不要触摸电源开关和取暖器,不要靠近,防止触电和烫伤。

  (2)用热水袋时,要拧紧塞子并用毛巾把热水袋裹住,防止烫伤。

  (3)如果在外受冻后,不能立即靠近取暖设备,而应该在稍暖的地方搓擦受冻部位。

  总结:冬天里。人们相处很多办法取暖,但在取暖时很容易烫伤、中毒,因此小朋友在取暖时,一定要注意安全。

  冬季供暖保障方案(通用7篇)6

  为保证师生冬季取暖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冬季取暖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师生冬季取暖,特制定如下安全方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组长:

  副组长:

  二、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冬季防寒取暖工作的各项要求

  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对学校的教室、办公室等进行了实地查看并进行排查,确保用电安全、用暖安全,无安全隐患。

  组长:王xx(主要负责组织学校领导、各班班主任、各功能室管理员对学校各个安全防范点进行检查、排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后勤相关人员整改)

  副组长:刘跃忠,王金磊(负责制订冬季取暖安全规章制度及紧急情况处理预案,细化措施,责任到人)

  监督人员:王金磊

  丰国顺(负责在使用取暖设备之前进行必要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学校并协同管理人员解决)

  成员:各班班主任和值班人员(负责每天对各班教室、教师办公室、师生活动场所开窗通风换气、室内用电安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情况纳入学校安全考核管理的内容,确保室内用电安全)

  三、主要工作

  1、安全教育,常态有效。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充分利用校会、班会、黑板报、手抄报等多种渠道开展冬季取暖安全教育,实现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2、全面排查,消除隐患。学校组织专门人员对各教室空调、电暖器以及用电线路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请专业维修人员对其检修,消除了安全隐患。

  3、专人负责,取暖科学。安排专人开关各教室空调,空调运行期间必须关闭门窗及灯棍,严禁开窗、开门、开灯使用空调。放学或教室及办公室无人时,管理人、责任人应及时关闭空调,放学后由丰国顺老师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空调关闭情况,如发现有未关闭的,应及时关闭并通知相关责任人,追查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做到科学取暖,安全与节约并重。

  4、为保证用电安全,学校实施错时供暖,先供低年级(认真检查各种消防器材,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5、加强值班制度,加强巡视和检查,排除事故的隐患,确保师生安全温暖过冬。

  6、供暖期间要加强管理,增强责任意识,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理,确保冬季取暖安全。

  7、对教室及办公室的门窗提前检查,有损坏的门窗都作了及时修理或是更换,确保不影响学生正常取暖。对教室及寝室的取暖工具——进行检查维修,由安全工作相关领导刘跃忠主任亲自到各个教室及办公室进行检查,一个一个过关。看取暖设备工作状态是否正常,看质量是否有保证,发现有毛病的及时维修,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

  冬季供暖工作管理实施方案 篇8

  为进一步加强电煤生产供应,确保今冬明春民生供暖安全,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电煤保供及冬季民生供暖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电煤生产供应确保电力稳定运行民生供暖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全国能源保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关于稳电保供的部署要求,以增产量、保供应、稳价格为主线,以保障电煤供应安全为目标,统筹生产组织,加强产销衔接,积极应对电煤供应紧张局面,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二、重点任务

  (一)多举措提高煤炭产能。深入了解邵寨煤矿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方面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满负荷组织生产,切实提高煤炭产量,加大电煤供应力度。同时,积极衔接汇报,加快推进唐家河、南川河、安家庄、灵北煤矿项目建设,为今后煤炭生产提质增量打好基础。(责任单位:县能源局、县工信局)

  (二)多渠道保障煤炭供应。督促邵寨煤矿积极承担和履行保供社会责任,把“增产量、保供应、稳价格”放在首要位置,优先保障县煤炭专营市场及二级配送网点用煤需求,尽快与麟北电厂及市内电厂签订电煤供应补充合同,形成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县煤炭专营市场及二级配送网点在与邵寨煤矿建立中长期合作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外购渠道,适当从县外采购,全力保持合理库存。(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能源局、县工信局)

  (三)多方式畅通运煤通道。要高度重视运煤通道工作,加强协调联动,确保辖区内公路畅通,尤其要做好雨雪天气道路清理防滑工作,有效保障电煤运输车辆安全通行,必要时开通煤炭运输“绿色通道”,切实提升电煤公路运输量,全力支持保障火电企业煤炭供应。(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全方位保供煤电价格。加强驻矿值守力量,细致摸排煤炭产量、销售途径及方向等情况,督促邵寨煤矿与市内电厂追加电煤供应合同,电煤中长期合同不低于产量的85%。督促邵寨煤矿和县域内各煤炭供应网点稳价保供,坚决遏制乱涨价、盲目涨价及不合理涨价,严厉打击煤炭配送网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确保市场稳定。(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商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有关乡镇和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电煤生产保供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辖区煤炭保供责任,密切监测电煤生产供应动态,加强前瞻性预判,对影响电煤平稳运行的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二)密切协作配合。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各司其职,又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积极督促邵寨煤矿加快释放煤炭产能,协调解决电煤生产、运输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尽最大努力缓解电煤供应紧张局面,特别是要高度关注特殊困难群体,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三)加强安全监管。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煤矿安全、电力电网安全、电煤运输安全等为重点,加强隐患风险防控,严厉打击和重点整治安全生产和运输领域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全力保障电煤供应安全。

  冬季供暖工作管理实施方案 篇9

  八家户中学交通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9月1日—8日是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周,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广大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安全自我防护能力,加强我校的安全教育,大力学习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现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八家户农场中学“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精河县教育局《关于认真开展2014年全县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精神,进一步提高学校全体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安全自我防护能力,教育引导我校全体师生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创造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防止交通违章事故的发生,确保我校全体师生的交通安全。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学校交通安全全面工作);

  成 员:xxx (学校交通安全具体工作的实施); xxx (师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督查); xxx (师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供热安全宣传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xxx (负责师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辅导工作); xxx( 负责师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辅导工作。) 活动时间:2014年9月5日至10日

  三、工作目标

  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契机,普及我校师生交通安全知识,增强文明参与交通的意识。

  四、具体工作

  1、学校9月5日之前召开组织工作会议,贯彻我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

  2、9月5日,举行一次主题升旗仪式,学校领导在升旗仪式上作《安全出行,珍爱生命》讲话,布置学生写一篇命题作文,开展主题教育。

  3、召开班主任工作会,布置工作任务,利用广播、板报、宣传栏和各班的交通安全宣传角等途径宣传交通安全。以“安全乘车、安全走路”的养成教育为主线,集中开展多种形式、内容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达到在校园内形成“讲安全、学安全”的良好氛围。

  4、学校以“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为主题布置橱窗,各班教室每期墙报都要继续办好,达到内容充实,使班级“交通安全宣传角”的宣传水平不断提高。

  5、9月7日各班召开“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主题班会活动,并组织学生观看交通安全宣传片。

  6、9月8日请交通警察走进课堂,进行安全知识讲座,对学生进行安全走路和安全乘车的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并结合讲座内容开展知识竞赛。

  7、9月9日统一开展“交通安全记心中”的主题宣传日活动,通过举办讲座、组织征文、演讲比赛、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等,对学生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8、落实好路队制。各班根据学生居住地点编制出合理的路队组织,每天放学由老师把他们排队送出校门,使学生迈上人行道,横穿 “斑马线”,安全进家门;加强对各班交通安全员的教育,使他们切实发挥作用;通过大队委检查加强对学生放学路队的管理。

  冬季供暖工作管理实施方案 篇10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做好冬季各项民生保障工作,满足群众温暖过冬”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强化合作、同力保供,统筹做好鱼台县2021-2022年采暖期集中供热保供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任务目标

  确保今冬明春集中供热安全稳定、高效有序,人民群众温暖过冬,同时为提高居民冬季生活舒适度,将供热温度由往年的18℃提升至20℃。立足资源供应实际,构建上下积极联动、部门协调一致的集中供热保障体系,统筹今冬明春集中供热保障工作,规范供热用热行为和市场秩序,解决好各类供热问题。

  落实集中供热企业供热主体责任和各相关部门民生用热保障属地责任,强化集中供热事宜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跟踪问效,确保民生用热安全稳定供应。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供暖期(2022年3月15日)结束。

  三、责任分工

  1、县住建局:向县委、县政府及时报告集中供热重大问题;就提前或推迟供热时间综合研判,并向县政府提出建议;督促、指导供热企业、热源企业加强供热行业管理工作;对集中供热企业的安全生产、供热质量、供热服务、设备检修等方面,联合有关部门持续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及时处理12345市民热线和7900000平台转办工单,并督促、指导、协调供热企业处理相关问题;查处供热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指导供热企业、热源企业履行供热相关法规及供热合同,督促供热企业开展小区内部供热设施的巡检,协调解决小区内部供热问题;督促供热企业及时公示收费、退费及供热故障等信息;督促供热企业按时启动小区内部供热设备;教育、引导开发企业、物业公司规范供热,不得发生瞒报、漏报、少报供热面积等“偷热”违法行为;发现有违反相关法规及合同的行为,对属于物业服务公司责任的督促其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计入全市不良信用信息;配合处理有关小区物业内部供热问题投诉。

  2、县发改局:按照县政府发布的集中供热启动工作安排,协调热电联产企业做好热源保障工作;制定2021-2022年取暖季“压非保民”应急预案,监督燃气企业供暖季合同签订、增加天然气供应底数和储气能力,全力保障今冬明春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和民生用气保障需求;制定采暖期高峰煤炭供应方案,减轻热源企业和集中供热企业经营压力;处理有关煤炭资源保障和供热价格问题投诉。

  3、县社会治理服务中心(12345市民热线、和7900000平台):作为市民反映供暖问题的重要渠道,县社会治理服务中心要严阵以待、全面部署,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掌握供暖政策、工作方案、保障预案、价格收费等信息,并加强值班力量,坚持24小时值守,认真倾听群众心声,第一时间推送平台。受理的各类供热投诉,及时准确向相关单位交办。对投诉供热企业服务质量等问题,向县住建部门交办;对投诉价格、收费不合理方面的.问题,向县发改部门交办;对投诉偷热行为的问题,向县公安部门交办;对投诉乱收费方面的问题,向县市场监管部门交办;对于其他投诉,按照本方案职责分工向相关部门交办。同时每月对各承办单位进行办理情况通报,通报内容包括办理时限、办理质量及群众反馈情况等,根据通报情况计算承办单位考核得分,得分结果上报县考核办,由县考核办计入单位年终综合考核成绩。

  4、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开展供热合同行政监管,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做好集中供热特种设备监察及检验检测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物业公司、集中供热企业违规收费行为(包括为供热服务的水电费);依法组织开展热能表计量检定工作。供暖前,督促热源企业对锅炉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并对其开展一次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锅炉档案建立,安全阀校验、压力表检定,锅炉运行记录填写,水质化验报告等内容,通过自查和检查,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和岗位责任,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保障群众温暖过冬。

  5、县公安局:依法查处物业服务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偷热”等违法行为;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借供热矛盾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为供热事故抢修车辆办理相关通行证件,确保在执行抢修任务期间不限号且通行顺畅。

  6、县生态环境局:落实热源企业燃煤锅炉煤改洁补贴资金;协调冬季集中供热热源企业煤炭及灰渣准运工作,保障煤炭充足供应、灰渣及时清运;及时受理热源企业锅炉点火报备事宜。

  7、县应急管理局:依法负责供热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指导督促集中供热行业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处置及安全管理培训等工作,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督促建立完善的供热突发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督促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治理;指导集中供热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指挥工作。

  8、县财政局:根据相关规定,做好集中供热奖补资金保障工作。

  9、县气象局:负责全县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管理工作,及时发布和传播气象信息,特别是极端天气;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指导做好供热领域气象保障工作。

  10、各镇街:负责确保辖区内农村气代煤工程如期完工。

  另外,张黄镇、王鲁镇负责确保辖区内集中供热工作。要严格落实气代煤“双安全员”制度及安全生产投入,对涉及气代煤改造的140余个行政村、2.97万户的各项诉求,充分发挥“鱼快办7900000”诉求平台作用,确保愉快办、马上办。并加强安全员培训教育,强化燃气管网等设施巡查维护,严禁在燃气管线上放置、悬挂、捆绑物品,晾晒衣物,缠绕电线等问题。做到重点场所每日巡查、重点部位每日巡防,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确保农村地区安全用暖。

  11、水电气暖企业:

  (1)水发贤达公司负责提前做好检修计划,确保采暖期间集中供热企业用水的正常供应;对集中供热企业供水管道进行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停水。

  (2)国网鱼台供电公司负责提前做好检修计划,确保采暖期间集中供热企业用电的正常供应;对集中供热企业供电线路进行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停电。

  (3)鱼台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负责制定“压非保民”工作方案,积极争取气源,强化储气能力建设,未雨绸缪,超前谋划充分考虑各类极端情况,研判可能出现的风险,保障2021-2022年供暖季民生用气需求。

  (4)鱼台聚源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冬季供暖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制定供热工作保障方案,全力提升供热服务水平,及时更换老旧供热管网,做好小区内部供热设备检修,及时维护供热设备设施。

  9月30日前,所有涉及今冬供暖的新建工程项目、检修技改项目(今冬用热的新建小区、老用户片区改造)全部完工,具备注水打压条件;冬病夏治“包保”项目全部完成,所有换热站机组、阀门、管道完成保温穿衣。10月20日前,完成一次网打压注水工作。在一次网注水期间对处于全关或全开状态保养的一次网关键阀门按照开度记录进行复位,并做好复位记录;对“冬病夏治”期间,处于全关或全开状态保养的二次网关键阀门,全部按照保养前的阀门开度记录进行复位,并做好复位记录,并完成所有二次网的打压注水工作。10月25日前,确保对一、二次网打压期间暴露出的问题全部检修完成,具备供暖条件。11月1日起,一次网主管网及分支管网注水进入冷循环,所有二级换热站陆续启动,11月3日前全部进入冷循环状态。11月3日起,一二次管网必须带温带压运行,并逐步开始升温;已缴费用户入户阀门全部打开。11月8日起,正式进行预热,主管网温度达到随时进入供暖的状态。

  同时,供热季期间落实24小时电话值班制度,及时办理12345市民热线和7900000平台转办的投诉;高度重视维稳工作,及时妥善处理投诉集中的供热问题,就地化解;开展访民问暖活动,向用户宣传供热知识,收集供热意见建议,现场解决供热问题。

  (5)山东鲁泰热电有限公司负责提前进行对一切供暖有关的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护、试运行等相关工作,确保整体设备进入供暖期前达到良好的健康水平;提前储备煤炭,加快首站增容建设,提升全县供热能力;9月份正对换热站内的其它设备进行检查、试运,10月底完成主设备锅炉、汽机计划性检修工作,力争以100%设备完好率进入供暖季;积极排除煤炭市场高位运行,极端天气对交通运输影响等不利因素,争取在供暖季前把煤炭、环保物料积存到高位运行,并一直持续维持充盈状态;做好供热期间各项应急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刘学圣同志担任组长的鱼台县2021-2022年度冬季集中供热领导小组,召开供暖季供热保暖相关会议,建立全县集中供热保障协调机制,研判我县集中供热形势,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对集中供热工作专门安排部署,每周对集中供热厂站、用户进行走访调研。落实民生用热保障的“属地”管理责任,与聚源热力、华润燃气、鲁泰热电企业常态化无缝对接,及时沟通、协调、处理采暖期集中供热天然气保供问题。督促鲁泰热电公司制定完善“采暖期集中供热煤炭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供热企业、热源企业及时签订供用热合同,严格按照“压非保民”原则落实锅炉分级保供预案和用户调峰方案。

  (二)建立应急保障协调机制。建立集中供热应急保障协调机制,由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县发改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县气象局、国网鱼台供电公司、水发贤达公司、鱼台聚源供热有限责任公司、鱼台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山东鲁泰热电有限公司配合,研究协调集中供热重大问题,及时研判供给和需求形势,积极争取天然气气源供应,协调煤炭储运,根据气象状况适时启动集中供热,保障集中供热平稳、高效。

  (三)做好宣传舆情管理。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供热知识、用热常识及供热服务等方面的宣传,推广普及供热法规和相关政策,引导用户安全、合理、经济用热,并通过正规途径反映诉求。

  冬季供暖工作管理实施方案 篇11

  一、指导思想

  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因地制宜、居民可承受的方针,以“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宜气则气”为原则,采取适宜的清洁供暖策略,尽可能利用清洁能源,推进城镇供热能源清洁利用和供热系统高能效,加快淘汰小型燃煤锅炉,提高清洁供暖比重,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的清洁供暖体系。

  二、发展思路及目标

  (一)发展思路

  按照由城市到农村推进的总体思路,加快提高清洁取暖比重。

  东胜区、康巴什区、伊金霍洛旗城市核心区优先发展集中供暖,集中供暖暂时难以覆盖的,加快实施各类分散式清洁供暖,区域内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新建建筑全部实现清洁供暖。

  各旗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乡结合部及其它人口集中的地区构建以集中供暖为主、分散供暖为辅的基本格局,逐步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并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

  农村地区优先利用电供暖、地热、生物质、太阳能等多种清洁能源供暖,有条件的发展天然气供暖,适当利用集中供暖延伸覆盖。

  (二)总体目标

  到2021年,全市清洁供暖率达到70%。2023年根据实施情况,按照国家自治区清洁取暖有关要求,适时制定目标,热网系统失水率、综合热损失明显降低,新增用户全部使用高效末端散热设备,大力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

  三、工作任务

  (一)巩固发展清洁燃煤集中供暖

  清洁燃煤集中供暖是实现环境保护与成本压力平衡的有效方式。未来较长时期内,仍应作为城市核心区、旗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等人口集中区域的基础性热源。相关旗区要加快提升现有热电厂供热能力,加快热源和供热管网扩容改造,最大限度扩大集中供热面积,对符合节能条件的取暖建筑实现可供尽供。进一步提高热电联产机组和燃煤锅炉的环保要求,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用于供暖的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要求。研究应用水煤浆锅炉等高效清洁燃煤设备和环保锅炉高效燃烧应用技术。推动供热管网联网运行以及现有热电联产项目配套建设大型热水调峰锅炉联合承担供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旗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大力推广电供暖

  2020年,全市农灌负荷约46万千瓦,冬季全部停用后腾出大量供电空间,可满足约4.5-7.4万户供暖用电需求,为推广电供暖提供了充足的电力保障。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出台蒙西地区峰谷电价,进一步降低了电供暖运行成本,为推广电供暖提供了电价支撑。我市要采取以下方式推广电供暖,一是各旗区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结合散煤替代工作,优先在农村牧区住户相对分散的地区实施碳晶、发热电缆、电热膜等分散式电供暖替代燃煤采暖;二是对燃气(热力)管网无法到达的城区、城乡结合部,实施储热式电锅炉、热泵等集中式电供暖;三是鼓励具备电供暖改造条件的学校、商场、办公楼等热负荷不连续的公共建筑采用分散式电采暖及电储能供暖,进一步降低热力管网热负荷;四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充分利用我市风光资源优势,借鉴已有新能源供热项目,逐步扩大风电、光伏供热试点范围,提高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能源局、各旗区人民政府、鄂尔多斯电业局、薛家湾供电局负责。)

  (三)有序发展天然气供暖

  燃气企业要与上游供气企业签订供气合同,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在落实气源的前提下,可在城乡结合部通过城区天然气管网延伸以及LNG(液化天然气)、CNG(压缩天然气)点对点气化装置,推进管网建设改造和应急储气设施建设,适度发展天然气热电联产,推广采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燃气壁挂炉等多种方式供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局、市能源局、各旗区人民政府负责。)

  (四)充分利用工业余热供暖,推进个别行业“煤改电”

  工作园区要统筹规划利用工业余热回收供暖,对具备工业余热供热条件的钢铁、焦化、化工等企业,鼓励其采用余热余压利用等技术对周边村镇集中供热,并积极推广热泵、蓄热及中低温余热利用技术,进一步提升余热利用效率和范围,实现能源梯级利用。在园区生产工艺需要热水(蒸汽)的各类行业,推进储热式与直热式工业电锅炉替代燃煤锅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能源局、各旗区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

  (五)加快淘汰“小锅炉”供暖

  要将淘汰和改造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燃煤锅炉纳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结合清洁供暖工作,制定具体淘汰和改造计划,充分利用国家、自治区环保政策,积极争取各级资金支持,助力清洁供暖工作的推广。(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旗区人民政府。)

  (六)强化清洁取暖政策措施保障

  一是强化政策保障。全面落实电供暖电价相关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取暖“煤改电”“煤改气”支持政策,降低运行成本,切实减轻用户负担。二是强化能源保障。加快天然气供应和电力保障能力建设,推进管道间互联互通和储气设施建设,加强电取暖区域配电网建设改造,保障“煤改气”“煤改电”工作顺利实施。三是强化财税用地保障。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各类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加大财政投入,对高污染燃料设施淘汰和清洁化改造给予资金支持。支持参照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居民供热企业享受相关的税费优惠政策。对清洁取暖项目建设用地,按照社会公益事业划拨使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税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鄂尔多斯电业局、薛家湾供电局负责。)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统筹推进全市清洁取暖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鄂尔多斯市清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主任由市能源局局长邬建勋担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起草有关重要材料和文件,组织领导小组会议和有关工作会议,督查指导全市清洁取暖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各旗区人民政府是清洁供暖工作的责任主体,根据本方案,积极引导多元投资主体进入清洁取暖领域,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本辖区的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具体部门、具体责任人,明确时间节点任务,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按时限、高标准完成本方案的工作目标任务。

  (二)严格督查考核

  市清洁供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跟踪调度,将清洁供暖工作纳入市委、市人民政府考核体系,加强对清洁取暖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旗区领导班子年度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三)加大宣传力度

  各旗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基层宣传推广作用,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清洁取暖在安全、环保等方面的重要意义,普及清洁取暖政策知识,及时总结推广清洁取暖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和工作氛围,不断提高广大群众清洁取暖意识,提高全社会推进清洁取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推进清洁取暖的强大合力。

  冬季供暖工作管理实施方案 篇12

  为切实组织开展好甘州区教育局《关于做好4.15国家安全宣传日宣传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宣传活动,营造贯彻国家安全法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师生员工的国家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应对国家安全事件的能力,根据《通知》的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广泛深入开展《通知》的宣传解读,切实提高师生的国家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应对国家安全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防范国家安全事件的发生及其危害,促进教育事业平安和谐稳定发展。

  二、宣传内容

  1.熟悉掌握通知内容,明确工作职责、法律责任以及部分国家安全知识。

  2.国建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以《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为主要宣传内容)

  3.国家安全的种类、特点和危害,普及预防、避险的基本技能和自救、互救的国家安全知识。

  4.介绍应对国家安全事件的典型案例,宣传国家安全事件的应对处置流程,正面引导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宣传普及正确的处置方法和应对措施。

  三、活动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4月12日至20xx年4月15日)。

  1.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研究制定重点突出、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强的宣传活动方案。

  2.通过会议等形式层层动员,全面部署,确保宣传活动的贯彻落实。

  (二)具体实施阶段(20xx年4月15日至20xx年4月19日)

  1.营造宣传氛围。在校园内张贴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组织学生观看国家安全宣传片。

  2.组织主题活动。各年级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主题活动进行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以增国家安全意识,丰富国家安全知识。

  (三)总结阶段(20xx年4月19日至20xx年4月20日)

  宣传活动结束后,各教师要认真总结本次活动的开展情况,完善宣传管理工作制度,建立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部门要把宣传活动作为贯彻《通知》的重要工作内容,有计划、有载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2.加强学习,抓好落实。全校教师要认真组织学习、讨论《通知》。各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应急知识教育,培养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和辨别是非的能力。

  3.创新载体,营造氛围。既要利用宣传专栏、手抄报、征文、等传统宣传手段,又要充分发挥校园网等现代传媒作用,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有声势地组织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真正做到让国家安全知识师生皆知。

  4.狠抓落实,督促检查。学校领导与学校安全管理员要齐抓共管,狠抓落实,紧密结合《通知》宣传工作的特点和各自的实际,将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到年级,责任到具体人,确保宣传效果。

  冬季供暖工作管理实施方案 篇13

  一、基本情况

  略

  二、实施措施

  考虑到今冬是第一年正式供暖,为保证入住业主正常供暖,由开发建设单位成立供暖应急小组,组长由该项目工程负责人、物业项目负责人、各楼水暖承建负责人兼任,组员包括全体物业公司员工和各楼水暖安装(维修)工。暖气试水期间全体组员待岗,以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待正常供暖两周后组员酌情递减。为保证xx小区冬季正常供暖,应对供暖期间突发事故和突发事件,一旦发生或被告知小区内出现情况,相关人员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对于小区内供暖循环泵房出现故障问题,由应急小组组长立即联系供暖单位,到达后,由应急小组相关组员协助抢修

  2、小区内部外管网出现供热问题,相关施工队负责人立即安排人员抢修,漏水严重者做好现场排水处理,力争做到当时解决,对于需要更换配件的问题,马上联系相关负责人,给予尽快解决。

  3、单体楼立管出现供热问题

  (1)提前检查相关阀门,保证给回水阀门的开通。

  (2)如遇跑水现象,查看跑水管道是进水管还是回水管,关掉相关控制阀门,并马上进行维修。

  (3)如跑水严重,在电梯确认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马上将电梯开至跑水楼层之上,并尽量关掉电梯电源,马上组织人员清理现场,利用水泵排水,并安排相关施工人员马上维修,维修完毕后,如电梯已浸水,马上联系电梯维保公司赶赴现场维修,在此期间物业公司做好业主不能使用电梯的安抚工作。

  4、室内管道或地暖供热问题

  一旦出现漏水情况,接到报修后,物业公司马上联系分管楼区施工的相关安装(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及时关掉供暖阀门,如能及时修复最好,不能及时修复的跟业主说明原因,并尽量给出修复期限,对已造成业主损失的,物业人员及时到达现场拍照留档,并对该业主的附近住户进行检查,如发生连带损失的进行拍照留档,明确责任后,确定造成业主索赔的协助办理此事,尽量减少业主投诉。

  5、供暖期间,排出夜间值班表,小组全体成员手机24小时开机,以备应急之需。

  三、供暖期间的各项工作

  1、日常运行期间,物业人员应随时注意小区业主室内温度、对于温度高低发生的相关问题作好记录,并商议出解决方法,如适当调节相近管网阀门的大小来进行温度调节。

  2、按照计划每月对供暖管网、阀门进行一次检查。

  3、掌握每个管网及阀门的用途,对易被冻坏的楼宇设施如无人房间的自来水、暖气、车库内喷淋头、车库出入口喷淋设施应加以保护。

  4、倡导星级服务理念,增强物业服务的主动性。加强与客户的沟通与交流,每日抽测公共区域温度,随时掌握冬季供暖工作状态。

  四、冬季供暖结束后的工作:

  1、针对冬季供暖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及时进行消缺、完善处理,保证供暖系统设备、设施完好。

  2、做好供暖系统阀门、排水以及系统设备的检查、保养、封存工作。

  3、对本年度冬季供暖期间设备设施运行状况进行总结:统计汇总本年度供暖期间设备设施维修情况、更换零部件情况以及各种费用使用情况,为下一年做好供暖工作打好基础。

  冬季供暖工作管理实施方案 篇14

  根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迎峰度冬电煤保障供应工作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发电〔20xx〕156号)要求,为统筹做好20xx年全县冬季热源厂供暖保障工作,确保全县集中供暖用煤稳定供应,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保障民生,确保全县热源厂热力供应;坚持安全稳定,切实保障热力供应各环节稳定运行和安全可靠;坚持市场机制,鼓励积极通过市场化方式做好热力供应保障各项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宁武县冬季热力保障供应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狄文俊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丁建生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治超服务中心负责人

  李志效 县能源局局长

  张宝生 县住建局局长

  成 员:王继宁 县财政局局长

  吕玉森 县发改局局长

  李树文 县交通局局长

  胡增海 县应急局局长

  侯清云 市生态环境局宁武分局局长

  辛建平 县能源局副局长

  弓伟才 国网宁武供电公司经理

  宁武县焱安热力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宁武县广厦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东寨镇怡景苑供热公司主要负责人、各涉及保供任务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志效局长兼任。负责统筹协调热源厂供暖用煤保障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主要任务

  (一)热源企业情况。目前全县共有集中供热企业3家,分别是宁武县焱安热力有限公司、宁武县广厦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宁武县东寨镇怡景苑供热公司。20xx年宁武县焱安热力有限公司供暖面积约250万平方米,用户17000多户,预计耗煤13万吨;宁武县广厦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供暖面积约155万平方米,用户15600多户,预计耗煤8万吨;东寨镇怡景苑供热公司供暖面积约3万平方米,预计耗煤0.3万吨;总计用煤21.3万吨。

  (二)全力保障热源企业煤源供应。为全力保障我县冬季集中供热取暖基本用煤,各煤矿企业要严格按照任务分解表与宁武县焱安热力有限公司、宁武县广厦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宁武县东寨镇怡景苑供热公司三家热源企业签订供煤协议。供煤热值不低于4000大卡,政府指导供煤价格500元/吨,各煤矿不得以次充好,不得降低煤质标准。

  (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在冬季供暖期间,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各煤矿企业和供热公司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各煤炭企业要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要做好从业人员特别是一线人员的疫情查验和健康防护,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保障从业人员自身安全。

  (四)认真执行差异化政策措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切实保障好供热用煤运输。要结合应急预案,做好极端天气下的交通疏导工作,保障道路畅通。在发生安全事故、环境空气质量较差等特殊情况时,要结合实际分类处置,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杜绝“一刀切”的工作方式,全力保障供热用煤生产和运输正常秩序。

  四、工作协调机制

  (一)明确责任分工。各部门、各企业要切实履行保障供热用煤供应的责任,层层压实相关部门和企业的责任,要加强部门间、企业间沟通联系,强化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监测分析。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运行监测,提高应急保障能力,指导煤炭企业与热力企业加强协调沟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供热用煤储存低于7天的热力企业要报县政府说明情况;要及时有效处置度冬煤电保障工作中的突发事件,确保供热用煤稳定供应。

  (三)建立健全通报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迎峰度冬供热用煤任务的细化和落实,完善监管手段,提升监管能力,确保各项保供措施落实到位。建立健全通报制度,对于工作推进成效明显的企业给予通报表扬,对于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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