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5-11 17:00:01 王娟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法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通用11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法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通用11篇)

  法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为加快推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根据《淅川县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淅法政〔20xx〕1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总目标,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为主线,利用门户网站、公众号、新媒体及新闻主流媒体等,广泛宣传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原则目标、方法步骤、工作部署、工作成效,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努力为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扎实开展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宣传内容

  围绕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主题进行宣传,突出宣传创建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动态、新成效、新经验。

  三、宣传举措

  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充分发挥各种媒体平台作用,突出主流媒体覆盖面广、影响力强的宣传优势,迅速掀起宣传高潮,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的.关注度,在各类场所设置宣传标识、开展集中宣传,努力形成多元化、多方位、多层次宣传格局,做到主题鲜明、形式新颖、内容丰富、氛围浓厚。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突出抓好阵地宣传。各单位、各媒体要充分发挥好现有宣传阵地优势作用,积极配合示范创建工作,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全方位、立体化开展宣传。同时,利用广场、公园、长廊、讲堂、橱窗、专栏、公益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场所及设施,迅速打造一批新的宣传阵地,确保县、街道、村(社县)三级宣传阵地建设全覆盖、无死角。有关责任单位要在交通要道设置1-3块大型公益广告牌,在法治公园要设3-5块宣传展板;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设“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宣传专栏;各单位要利用电子屏经常性循环播放宣传标语、公益广告或设置固定宣传栏,积极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各窗口服务单位要在显著位置摆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宣传标语展板,大力宣传我县创建工作进展情况以及本单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强大宣传攻势。

  (二)用好行业平台宣传。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医院、学校、银行、宾馆、酒店、影院、沿街门店、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行业统筹安排宣传活动,并利用户外、车载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其中,医院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学校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银行由县金融服务中心负责,宾馆、酒店由县公安局负责,影院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沿街门店、集贸市场由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商场超市由商务局负责。

  (三)广泛开展“八进活动”。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

  宣传工作纳入普法“八进活动”内容,各单位通过开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县、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进景区活动,广泛宣传示范创建工作,切实提升全民知晓率和参与度。

  四、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宣传工作,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各单位要把创建宣传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宣传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周密策划,有序推进,确保宣传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各单位要围绕迎检任务,以提高知晓率、满意度为目标,组织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精准化的系列宣传活动。

  (二)明确任务,把握方向。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确定的各项措施,结合实际工作认真总结本单位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把握宣传的关键点,找准宣传的切入点,高位推进多措并举,迅速提升宣传聚合效应。宣传内容要注重时效性和针对性,力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到以事释法、寓教于乐。创建活动中的宣传标语牌、公益广告牌等宣传品的制作,要统一使用本方案指定的标语口号;制作的宣传牌、条幅等宣传品,用语要规范得体、整体美观大方、色调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尤其是大型公益广告牌、公园广场固定宣传牌等,要与其他国家级创建活动的相关要求相融合,确保5年内不落后。要加强负面舆情监测与管控,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上报并采取妥善措施予以处置。

  (三)持之以恒,务求实效。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宣传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要坚持把长远规划和阶段性安排有效结合起来,一以贯之、久久为功。要不断创新完善宣传形式和载体,做到既有声势又有时效。各单位要及时上报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此次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将与年度法治建设考核挂钩。

  法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为全面贯彻实施我县“八五”普法规划,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普法主体责任,落实落细普法工作举措,结合文明创建、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宪法和民法典法治宣传主题活动等重点任务,推动我县普法工作走深走实,在全县各领域掀起普法宣传热潮,为服务保障“一厅四地”建设贡献法治力量。结合“八五”普法重点任务和年度工作要点要求,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决定在全县开展20xx年度普法宣传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大局、坚持统筹推进,以做好“八五”普法谋划为主线,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和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主动适应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需求,坚持普法工作服务大局,让法治宣传教育深入群众、深入民心,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依法治理扎实推进,领导干部依法管理和依法决策水平进一步提升,全体党员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普法宣传形式不断创新,宣传平台载体不断拓展优化,普法宣传机制不断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更具实效性、针对性和普惠性。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八五”普法知识网络答题活动。8月1日至8月31日,参加商洛市司法局组织的网络答题(商洛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商洛普法”进入在线答题模块)。通过法律知识网络答题,实现以考促学,扩大普法宣传渗透力和辐射面,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

  (二)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知识考试活动。“12.4”宪法日前后,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在全县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主要内容的线下法律知识考试,提升党员干部学习宪法、民法典知识的`积极性,推动形成比学赶超的学法氛围。

  (三)持续开展“深化平安镇安建设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主题宣传活动。以我县“八五”普法讲师团为依托开展面对面培训宣传、法治讲座,开展法治文艺巡演、发放法治宣传品、在融媒体开设法治专栏等方式,深化平安镇安建设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主题宣传活动。

  (四)开展新媒体普法宣传活动。盘活网、报、屏、视、

  讯等宣传载体,依托县级新媒体网站、县融媒体中心、“三微”短视频、镇安电视台“平安法治镇安”专栏、“法治镇安”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宣传形式,营造纵横交织的立体式普法宣传格局。

  (五)扎实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围绕中省市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把握时间节点,突出宣传重点,常态化开展“法律六进”、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养老诈骗、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保密、禁毒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六)组织实施“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围绕20xx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主题,制定“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推动宪法实体宣传和媒体宣传同频共振、普法宣传和法治实践同时发力、行业系统与基层整体联动,让宪法宣传活动全面开展、宪法知识入脑入心。

  (七)开展“案件旁听庭审”活动。全县各镇办、各部门要加强与县人民法院的联系对接,认真落实“案件旁听庭审”制度,适时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通过场景式学法,达到现场普法的目的。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办、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健全普法工作领导机构,把普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为法治宣传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健全普法队伍。坚持专兼结合,组建“八五”普法讲师团,以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进行“菜单式”“订单式”普法。要多方吸纳法律专业人才,将退休法官、退休检察官、法律服务工作者、优秀法律志愿者、“法律明白人”等充实到普法队伍中来,织密普法队伍网络,壮大普法队伍力量。

  (三)夯实工作责任。各镇办、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落实部门单位主管责任、执法主体第一责任、执法人员直接责任,明确任务、跟踪督导,推动普法责任落实、任务落实、目标落实。各镇办、各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的情况将作为“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彰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宣传指导。县委依法治县办要加强对全县“八五”普法宣传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各镇办、各部门要进一步做好与县委依法治县办的业务联系,及时向县委依法治县办报送动态和亮点工作信息,加强正面引导、凝聚宣传合力,推动法治宣传向更高层次、更大领域延伸,共同掀起“八五”普法宣传工作热潮。

  法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全省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依法治市宣传工作方案〉通知》(达市委办发〔20xx〕9号)要求,推动《宣汉县依法治县20xx年工作要点》全面落实,切实掀起依法治县的宣传学习热潮,营造法治宣汉建设良好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目标

  坚持用创新创造的办法有序有力推进依法治县宣传工作,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通俗易懂、连续不断,防止断档、空挡等现象发生,做到新闻有形象,广播电台有声音,网络有消息,各重要场所、重要节点和基层单位有法治标语,确保依法治县工作宣传率高、知晓度广、氛围浓厚。

  二、宣传重点

  (一)依法治县重大部署和工作动态。重点宣传中央依法治国方略;全省推进依法治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别是省委书记王东明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关于依法治市的重大部署和重要活动、县委关于依法治县的重大部署和重要活动;《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四川省依法治省20xx年工作要点》、《达州市依法治市20xx年工作要点》和《宣汉县依法治县20xx年工作要点》,各地各部门工作动态等。

  (二)依法治县工作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重点宣传各地各部门在依法治县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依法治县工作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大力弘扬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等。

  (三)依法治县工作成效。重点宣传依法治县进展情况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依法治县工作对推动宣汉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奔跑跨越的成效等。

  三、宣传工作安排

  (一)扎实开展法治理论学习和法治文化宣传

  以县委中心组学习为龙头,健全党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党委(组)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作用,组织开展重大法治理论研讨,为依法治县提供理论支撑。鼓励、支持和引导各级各类文化艺术表演团体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定期在街道社区、新农村聚居点、工业(产业园区)、项目建设工地等开展法治文化宣传。(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县司法局、县社科联、县文联、各乡镇)

  (二)深入开展新闻宣传

  1.宣汉电视台开办新栏目《以案说法》,每周1期,栏目风格定位于正面、亲民、普法,突出故事性、教育性,以群众关注关心的实例为宣传载体进行法治教育。同时在《宣汉新闻》、《阳光政务》等栏目中,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及时报道法治宣汉建设中的好新闻、好故事、好人物。《新宣汉》杂志及时刊登相关文章,加强舆论引导。(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

  2.在宣汉党政网增设依法治县网页,在互联网上开设依法治县(法治宣汉)专题网站,分别设置重要部署、工作动态、创建工作、专项治理、重点关注、调查研究、法治报道、法规文件等板块,发布关于依法治县的.文件、方案、领导讲话,每日更新网页,确保信息及时发布。县级部门的网站要增设法治类栏目,扩大网络宣传覆盖面。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向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高质量信息。(责任单位: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党政网管理中心、县级各部门、各乡镇)

  3.每周向全县手机用户发送一条以上普法宣传短信,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递法治宣汉建设好声音。短信内容由依法治理相关责任单位提供,县司法局负责审编。(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经信局、移动宣汉分公司、电信宣汉分公司、联通宣汉分公司)

  4.编发《宣汉县依法治县工作简报》。及时反映各地各部门工作动态,推动工作开展。工作简报分两个专题,一是“第一责任人谈依法治理”专题,刊载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依法治理工作的思想认识和打算;二是“依法治县在行动”专题,刊载各地各部门传达学习贯彻省、市、县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和《宣汉县依法治县实施意见》、《宣汉县依法治县20xx年工作要点》的情况。(责任单位: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5.及时向上报送依法治县工作动态。积极主动向中央、省市媒体采写、上传我县依法治县的特色亮点工作;适时邀请中央、省、市主流媒体记者来宣采访,报道我县依法治县的特色工作、先进典型和创新成果(案例)。(责任单位: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级各部门、各乡镇)

  (三)广泛开展社会宣传

  1.编印学习宣传资料。围绕依法治县工作精神收集会议文件、领导讲话、专家解读、法律法规等内容,编印学习手册和普法传单,在重大节日、重要场合向干部群众集中发放。(责任单位: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司法局)

  2.制作宣传标语。在县境内车站码头、高速路口、公交站台等人群集中地以标语横幅、广告牌、电子屏幕等形式投放普法宣传标语,做到重要车站、重点公交线路全覆盖。在旅游景区显著位置以标语横幅、法治漫画、雕刻艺术等形式宣传法治信息、弘扬法治精神。以橱窗、宣传栏、黑板报、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发布宣传标语,确保村(社区)、机关、企业、医院、学校等基层单位都有醒目法治宣传标语,每个乡镇都有宣传橱窗或广告牌,使依法治县工作在群众中广为知晓。(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级各部门、各乡镇)

  3.开展法律“八进”活动。选聘专家学者组建普法宣讲团,吸收普法骨干组建普法联络员队伍和法治文艺轻骑兵,扎实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寺庙、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等法律“八进”活动。全县组织15支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150个行政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法律宣传、法律援助。在每个村(社区)设立法制宣传栏,把送法下乡作为“三下乡”活动的重要内容,大力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由县司法局牵头在3月底至4月底集中开展依法治县宣传活动,形成浓厚的舆论环境。(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各乡镇)

  4.投放公益广告。发挥公益广告教育启发的社会作用,开展以“推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宣汉”为主题的公益广告宣传。在宣汉广播电台、宣汉电视台、公交移动媒体、出租车LED显示屏等位置及时推出统一制作的公益广告。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单位)要利用本地本部门媒体平台及时转载转播省、市、县媒体推出的公益广告,并结合实际制作公益广告。(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新局、县级各部门、各乡镇)

  四、工作要求

  (一)细化工作方案。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县依法治县宣传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周密细致、操作性强的宣传工作方案,并于4月15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宣传报道工作,加强信息网络和信息员队伍建设。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有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要确定法治信息通讯员,并于4月12日前将名单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及时申请加入宣汉县依法治县工作交流QQ群。

  (三)及时上报信息。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依法治县信息报送工作,将依法治县工作开展过程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报送到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不少于3篇。对报送不力的单位,将予以定期通报。

  法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加大“以案释法”工作力度,进一步推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说服力,根据《海南省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目标,以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以发布和解读各类涉法涉诉案件为手段,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新常态,紧紧围绕市委全面依法治市总体要求和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中心工作,建立“以案释法”长效工作机制,增强法治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努力把每一个案件审理、每一个执法行为、每一次法律服务变成一次普法教育的过程,使全民在案例剖析中感受法律正义、领悟法治精神、增强法治意识、培植法治信仰,为全面建设展示中国风范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提供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通过典型案例,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坚持人民至上。紧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回应人民群众期盼,用真实案例和通俗语言,直观、形象、生动向社会公众释法说理,有效发挥以案释法的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

  坚持合法规范。坚持把社会公众需要视为己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开展以案释法,做到事实准确,说理清晰,表述规范。尤其对涉及当事人隐私或者未成年人违法信息的案件,应当通过必要方式进行处理,避免对当事人及其家属名誉、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伤害。

  三、时间安排

  20xx年10月至20xx年12月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典型案例征集活动

  20xx年度征集“以案释法”案例60篇以上。

  1.征集形式

  (1)文字案例。要求内容真实、文字简练、法理明晰、通俗易懂,文中人名要用化名。文字案例根据案例模板形式撰写内容(模板见附件1、2),字数在20xx-3000字,案件文件名统一为“单位+姓名+标题”。

  (2)短视频案例。要求字句清晰、讲述生动,富有感染力。时长控制在3分钟内,视频(含动漫、微电影)下方带有字幕。视频文件名统一为“单位+姓名+标题”。

  2.征集内容

  征集社会关注度高、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事关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一流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20xx年,重点征集20xx年1月以来行政复议、知识产权保护、反走私、反诈骗(包括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生态环境保护、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保护、扫黑除恶、禁毒、消费维权、城市管理等十大主题典型案例。

  3.案例申报

  围绕本单位职能,充分运用12345服务热线等,发掘法律的堵点和难点,收集各领域“以案释法”案例,积极申报。20xx年度申报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20日,申报数量具体安排为:

  (1)各镇(区)报送数量不少于2件(含短视频1件)。

  (2)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不少于3件(含短视频1件)。

  (3)市资规局、市旅文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单位不少于2件(含短视频1件)。

  (4)其他市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报送数量不少于1件。

  (5)其他非成员单位可根据本单位职能,申报案例。

  4.案例评审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负责组织评审工作,10月25日前,评出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向上级部门推荐。

  (二)开展“典型案例”宣讲活动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中组建“以案释法”普法宣讲队伍,围绕评选的60部典型案例开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五进”宣讲活动。

  同时,按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各单位职能,开展“以案释法”宣讲活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系统和单位每年至少开展4次集中宣讲活动。各镇(区)、各单位要强化对管理和服务对象的“以案释法”工作,每年至少开展1次集中宣讲活动。

  (三)开展“以案释法”系列宣传活动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构建全媒体“以案释法”宣传格局。

  1.开展集中宣传报道。以典型案例宣讲、领导干部出庭应诉等为宣传点,组织协调各级媒体进行集中宣传和跟踪报道,营造全社会关注“以案释法”的浓厚舆论氛围。

  2.开展专题宣传。协调万宁时讯等媒体对选取行政复议、网络电信诈骗等领域典型案件进行专题报道。协调市广播电视台等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播放、开设以案释法类节目和栏目,邀请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真实案例讲解法律条文。

  3.开展新媒体宣传。在海南智慧普法云平台发布典型案例;运用“万宁普法”微信公众号、“万宁司法”抖音号等即时推送“以案释法”动态信息;制作“以案释法”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等,不断壮大主流媒体声音。

  4.开展社会宣传。编印发放“以案释法”案例宣传册,制作宣传展板,利用电子屏幕等各类宣传媒介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宣传。

  (四)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及时梳理总结“以案释法”宣传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以案释法”从有形到有效转变。

  1.建立“以案释法”征集评选发布机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和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常态化组织开展一次“以案释法”征集、评选活动,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各镇(区)、各单位要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评选和发布工作。

  2.建立“以案释法”宣讲宣传机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和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结合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或根据案件情况、社会关切,选择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案例,开展常态化“以案释法”宣讲宣传活动。

  3.建立考评考核机制。将“以案释法”纳入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考核内容,把“以案释法”开展情况作为“八五”普法表彰重要依据,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以案释法工作深入开展。

  4.建立协调会商机制。将“以案释法”工作纳入每年度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和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会议固定议题,总结、通报、讲评各成员单位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情况,及时会商“以案释法”工作重大问题,加强沟通交流,形成工作合力。

  5.建立网上“以案释法”案例库。在海南智慧普法云平台建立网上“以案释法”案例库,实现各国家机关之间共享共用,方便群众查询了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以案释法”普法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主体意识,精心部署,统筹推进,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加强舆论宣传

  “以案释法”宣讲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严把师资关、内容关,弘扬主旋律。要综合运用官方网站、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各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影响力和覆盖面,营造浓厚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三)总结经验,报送信息

  1.案例申报以单位名义集中报送,分别采取文字案例和短视频案例两种方式申报,并填写征集报名表(见附件3),所有案例请于10月20日前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邮箱。

  2.各镇(区)、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以案释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含总结、图片、视频),强化信息报送工作,请于每年12月18日,将活动总结和统计表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邮箱。

  法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篇5

  为深入推进我市“八五”普法工作,全面落实20xx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的各项任务,根据南雄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xx年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工作和省文明城市创建测评网上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好法律进企业活动,结合南雄高新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服务我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推动新时期全民普法守正创新,把法治宣传教育的成效转化为依法治理的效能,促进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要求

  (一)开展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把法治思想作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重点内容,开展法治思想主题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坚持整体联动,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制度化、经常化、阵地化。

  (三)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落实国家机关民法典普法责任,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将民法典送到千家万户,根植于群众心底,推动民法典的贯彻实施,切实保障人民权益。

  (四)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将党内法规学习宣传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作风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相结合,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五)开展与推动高质量发展、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有关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安全生产、知识产权保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消防安全、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的法治宣传教育。

  三、任务安排

  按照上级相关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南雄高新区需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现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将宣传服务任务安排如下:

  (一)“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3月)

  开展以消费权益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促使企业重视自律经营、规范发展,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自律规范意识,始终将消费者权益放在首位,严格保护消费者权益。把诚信经营理念融入到企业发展每个环节,从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企业文化等方面构建了完整的诚信体系,为广大消费者和从业员工提供了一个诚信和谐的平台。

  (二)安全生产月(6月)

  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耐心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

  (三)“12·4”全国宪法日(12月)

  宣传讲授与企业、职工息息相关的工伤保险、劳动合同、法律援助等法律知识,派发宪法、民法典、知识产权保护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治宣传资料和宣传品,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展。由律师和法治宣传工作者就宣传内容的.热点法律问题提供咨询与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注重组织领导。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注重宣传实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体现法治惠民的出发点,动员广大干部群众主动参与,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务求取得实效。

  (三)注重创新方式。做到有效整合多方资源,利用各种平台载体和形式方法,扩大宣传覆盖面,把法治和德治有机融合,形成声势和规模,营造浓厚的法治舆论氛围,引导公民从内心坚定对法治行为习惯的认同。

  法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篇6

  一、总体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和服务我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带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加强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文化建设,扎实推进行业依法治理,持续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为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定基础,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新晋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到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以及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明显提升,全体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明显增强,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进一步在法治轨道运行,行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日益浓厚。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重点内容,切实增强全系统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1.突出学习宣传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法治思想作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干部培训必修课程,教育引导全系统切实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2.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在全系统大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把宪法纳入全系统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司法行政干部培训教育体系。贯彻落实《山西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办法》,适时开展集中宣誓活动(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政治部)。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3.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把民法典纳入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推动全系统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持续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推动鉴定机构、仲裁机构、公证机构等单位部门因地制宜建设民法典宣传阵地,在各类法治文化阵地普遍设立民法典普法专题区域、板块,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民法典主题公园等阵地(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司法鉴定和仲裁管理科)。推动全系统各单位部门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艺活动,征集、创编一批以民法典精神为主题的优秀法治文艺作品,组织开展法治文艺基层巡演和网上展播。推动各级各单位制播民法典宣传公益广告,扩大社会覆盖面(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4.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优越性、新时代法治建设实践成果,推动全系统广大干部学习掌握基本法律知识,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市第八次党代表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广泛宣传创优营商环境、防范风险、生态保护等法律法规和配套制度;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推动全系统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广泛宣传促进更高水平平安晋城建设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的法律法规(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局行政执法综合科)。

  5.深入学习宣传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有关法治建设的政策文件和改革决策,推动《晋城市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xx-20xx年)〉的实施方案》《晋城市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的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推动出台晋城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的实施方案,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要点,组织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素质和能力。学习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基本专业知识,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切实提高依法履职能力(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处,局法治调研科、法治督察科)。学习宣传行政立法、社区矫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律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业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依法开展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能力(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立法科、社区矫正管理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综合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基层治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司法鉴定和仲裁管理科、律师管理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市法律援助中心)。加强反腐倡廉法治宣传教育,学习宣传监察法、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机关各科室)。

  6.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加强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的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做好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系统学习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党的监督保障法等,推动领导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政治部)。

  (二)明确重点对象,持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法治素养

  司法行政系统普法对象包括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仲裁员、司法鉴定人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要高标准、严要求,带头学法用法,切实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学精一点,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7.持续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做全民守法普法的表率。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政治部)。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旁听庭审活动(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重点抓好“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政治部)。适时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在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中自觉提升依法履职能力(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加强结果运用。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指标,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政治部)。积极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力度,建立健全督查通报制度(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规范性文件审查科)。

  8.持续提升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切实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通过组织业务培训、专家授课、知识竞赛、集中宣传、制作普法短视频等方式,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履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执法职责相关的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社区矫正管理科)。

  9.持续提升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治素养,强化依法执业、服务为民理念。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领域大力开展法治培训。持续深化行业依法治理,推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行业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教育和管理,引导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仲裁员等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制度,推动各地各部门落实“十四五”期间市、县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全覆盖目标(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基层治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司法鉴定和仲裁管理科、律师管理科)。

  10.深化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强司法行政机关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法治文化橱窗、长廊、广场等阵地建设(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办公室)。推动各地各部门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传承、挖掘、创新转化晋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保护、传承、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普法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工作总体布局,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情况汇报,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内容,统筹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全系统各业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普法有机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各级普法讲师团作用,开展专题法治宣讲活动。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有序推进工作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公布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组织现场旁听庭审活动,推动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仲裁员等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司法行政各业务条线、各单位部门要细化普法责任清单,完善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层层分解、压实责任,切实把全系统普法工作落地落实落到位。在法治实践中广泛开展普法。统筹推进全系统法治教育,开展“法律进机关”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司法行政系统所属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要自觉履行公益普法责任,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例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积极引导法治风尚。

  (三)创新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日常宣传教育相结合,利用相关法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各单位要广泛运用微信工作群、公众号、短视频等平台开展普法,打造体现系统特点的普法产品、栏目,促使法治宣传更接地气、更为喜闻乐见。

  (四)加强工作指导,落实工作保障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普法职能部门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强化日常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动人员配备数量、待遇、经费、装备等切实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强化普法工作队伍的系统培训。推动落实普法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普法经费支持力度。

  法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篇7

  20xx年是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为贯彻落实各项普法任务部署,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进一步丰富法治宣传内容,区局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去,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主线,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为目标,围绕市场监管职能以及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思想理念、方式方法等转型升级。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群众。围绕区域中心工作,把握大局、着眼大事,找准法宣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满足群众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群众的需求在哪里,法治宣传就跟进到哪里。

  (二)坚持实践引领,学用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和执法实践相结合,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提升法治素养的同时,履行好市场监管普法责任,切实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监管执法、优化营商服务等群众利益切实相关的各项活动中去,不断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

  (三)坚持探索创新,突出实效。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深入探索市场监管领域法治宣传教育新内容新方式,针对不同普法对象的特点,抓好重点、分类实施,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主要措施

  (一)公布普法清单,推进“谁执法谁普法”

  推动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清单备案制度,结合机构改革职能变化,编制并公布区局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责任部门、重点普法任务、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规章、重点普法对象等,此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及区局职能变化等情况,定期对普法责任清单进行调整,并按要求报主管部门备案。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做好执法各业务条线的普法工作,通过现场执法说理、个案行政指导、案后回访教育等方式,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融入执法全过程。

  (二)坚持“三个深入”“两个结合”,丰富普法内容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到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结合新中国成立XX周年,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成就。

  2、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坚持把宪法的学习宣传摆在突出位置,开展好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经营者、消费者的宪法意识,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时间节点,结合区局实际,组织策划以宪法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通过组织领导干部述法、宪法报告会、宪法学习培训、宪法知识竞赛等,进一步营造学习宪法、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基本法律法规。

  3、深入开展富有时代特征的法治宣传工作。结合区域中心工作,重点宣传商事制度改革和“放管服”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治宣传工作的时代性和针对性。围绕“四个xx”战略框架,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和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等,宣传区局《关于推进企业注册许可便利化、优化区域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 《关于推进食品领域“放管服”改革、打造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的若干举措》《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注册登记操作指引》等各项改革举措。

  4、结合市场监管职责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围绕“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商)品质量安全”、“消费安全”,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纪念日以及新法实施、颁布实施周年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推动强化媒体公益普法责任,通过与媒体合作播出公益宣传片等,深入宣传与市场监管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尤其加强《电子商务法》《外商投资法》等新法宣传力度,提升市场监管法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5、结合不同人群和区域开展法治宣传工作。面向经营者和消费者开展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宣传《电子商务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与市场监管密切相关的法律,引导经营者增强法治意识和诚信意识,引导消费者遇事找法、解决靠法。面向学生群体,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在高校组织开展“远离传销”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传销、直销有关法规及典型案例宣传,明示传销的危害性。在校园开展创业法律法规宣传,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政策指引。结合不同区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如在徐家汇商圈,重点宣传广告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漕河泾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密集的特点,开展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努力打造xx知识产权战略高地。

  (三)开展以案释法,创新普法形式

  一是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坚持把宪法法律、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纳入区局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完善执法人员日常学法制度,组织举办法制员业务培训班、法治讲坛、月学季考,编撰行政争议报告、法制工作研究与指导等,推动全局学法经常化,切实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二是加强典型案例的整理和宣传。在执法过程中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研究和上报,选取典型的、针对性强的、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例,根据不同受众的接受程度,对基本案情、办案过程、法律依据等进行详细、清晰地阐释和宣传,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三是深化“法律八进”,组建包括专家学者、领导干部、执法骨干、法制员等在内的以案释法“讲师团”,通过报告会、法治讲座、研讨会、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等开展释法说理。四是促进“公众开放日”常态化,组织机关工作人员、社区居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生等零距离感受区局在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市民舌尖上安全等方面的举措和成果,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部门与公众的沟通与交流,听取公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建设法治文化,丰富宣传阵地

  一是充分利用公众服务窗口开展法治宣传,推动区局窗口岗位增设法治宣传功能,及时开展《外商投资法》等新法的宣传。二是在《xx报》等传统宣传阵地以外,将法治元素融入xx区公共空间,依托社区“邻里汇”、食品安全科普站等开辟市场监管法治宣传示范专栏,通过法治故事、执法微电影、摄影作品等集中展示宣传市场监管法治文化。三是探索智慧普法,全面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着重在互动体验、覆盖范围等上下功夫,加大新媒体普法产品的开发,积极运用小程序、小游戏等打造“指尖上”法治宣传效果,进一步强化“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的渗透力,增强运用网络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普法工作的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文件精神,区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尊法学法守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等方面的作用。

  (二)求真务实,注重实效。要切实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实际需要出发,因地制宜开展法治宣传;要与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相结合,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把握节点、有序推进;要结合区局实际情况和特点,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载体;要探索监督激励机制,加强量化考核,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保证质量、务求实效。

  (三)内外联动,形成合力。对内,各科室、各所队要根据工作实际,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形成合力,确保法治宣传活动顺利开展。对外,要加强与区法宣办、区司法局、街道(镇)等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借势借力,发挥各方优势,有效提升法治宣传活动成效。

  (四)做好总结,加大宣传。各科室、各所队要及时配合政策法规科完成相关信息与数据的报送工作。20xx年底,通过宣传活动展评的形式,做好对宣传典型事例的提炼、归纳和总结,及时向公众宣传区局法治宣传活动的进展和成效,加强正面引导,扩大活动影响,推动法治宣传向更高层次、更广空间延伸。

  法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篇8

  20xx年是“八五”普法的开局之年,20xx年法治宣传教育在“八五”普法中意义重大。为进一步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的总体要求,提高局机关干部依法行政水平,推进“八五”普法工作顺利起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总体目标

  以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思想为指引,围绕加快法治自然资源建设要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结合市普法工作办公室《20xx年邵阳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深入推进局机关普法工作,不断提高局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重点内容

  (一)学习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思想和法治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学习自然资源部法治自然资源建设、省市有关依法行政的重要文件。

  (二)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与自然资源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物权法》《民法典》等民事法律法规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行政法律法规。

  (三)学习党内法规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包括《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等。

  (四)学习有关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法律法规规章。特别应加强对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等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任务明确。

  一是要领导带头,积极学法。各级党组(党委)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拟计划安排两次集体学法,每年领导班子至少安排4次以上法治专题学习,重点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等。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积极普法、模范守法,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好落实,准确掌握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把学法用法情况纳入领导干部、领导班子年终述职内容。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所有干部职工要主动学习宪法和法律,带头依法行政,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自觉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二是要分工明确,职责清楚。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局制订的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把“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落到实处。局机关各科室要按照任务清单要求,完成职责范围内自然资源和规划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局机关党委要落实好局党组专题培训学习安排;局政工科负责全员专业素养提升工作,计划并抓好干部职工的专业培训;局办公室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做好主题日普法宣传;局财务审计科要搞好相关经费保障;局法规信访科要加强统筹协调,除组织好学法普法考试和行政执法考试等工作外,应做好普法督促、考核及验收工作。

  (二)讲究方法,科学普法。

  各单位要结合具体业务工作实际,确实将普法与日常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有机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坚决杜绝一切形式主义,确保普法效果。

  一是运用新媒体普法。要广泛运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加大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等信息公开的力度,及时更新、发布新出台或经修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解读,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征地报批、测绘地理信息、行政复议、行政处罚文书等。

  二是突出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宣传。在“国家宪法日”“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全国测绘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社会、走上街头、进入校园,开展较大规模的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活动。

  三是在以考促学中普法。局政工科要建立自然资源分层分类专业知识题库,组织专业考试,重点测试相关法律法规、重要政策和基础知识。要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制度,督促局机关干部职工网上学法,局机关如法网学习课时达标率、应考人员参考率、考试通过率达100%。要组织局机关未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参加20xx年市司法系统组织的行政执法考试。四是在应诉应复中普法。要按省厅要求借鉴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领导轮流出庭应诉制度,贯彻落实“谁主办谁应诉应复”制度,并组织相关业务科室人员旁听法庭审理。同时实行不利行政行为报告制度,并对不规范的行政行为与年度绩效考核挂勾。

  (三)强化责任,注重实效。

  各级要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自然资源法治建设重要目标,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重要内容。市局将按照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对“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和通报。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实施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信访处理等过程中,大力推行行政指导和说理式执法,将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依据、救济途径等告知行政相对人,实现行政执法与普法深度融合。

  法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篇9

  大力宣传宪法和法律,弘扬法治精神,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为科学发展、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我乡进一步完成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大局,把宗教事务和宗教活动规范在政策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县司法局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寺庙,管理好各项工作,使之服从并服务于我乡经济建设,保证全乡政治稳定、经济建设顺利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五五”规划,开展法律宣传工作,认真做好稳控、宣传、摸底调查、清理整顿等有关宗教事务工作,现将20xx年宗教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以宣传《宪法》为核心,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建设。

  二、落实专人管理、建立健全专卷

  20xx年我乡将遵照县委、县府、县xxx部、县宗教局的安排部置,把xxx宗教工作纳入乡党委、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并成立由乡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小结。年终有总结。为了加强依法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依法治理寺庙,把宗教事务和宗教活动规范在政策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我乡在年初集中整顿扎拉寺的寺管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建立健全专卷。加强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做到乡党委、政府一把手亲抓此项工作,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从全局抓起,建立了我乡民族工作结构,重视和支持了民族工作,促进我乡经济发展,社会稳定。

  三、稳控工作

  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民族观、道德观、价值观、世界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提高干部自身素质,切实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乡党委政府加大力度,搞稳控,切实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稳控工作,要求全乡干部在值班期间必须24小时不离岗、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与村级“四职”干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到各辖区内生产生活情况及内部思想动态。要做到决不让局部的不稳定、不和谐因素阻碍我乡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的步伐;决不能因此分散我们万众一心的凝聚力,影响我们抓发展的良好势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观念。

  四、宣传工作

  我乡为做好相关宣传工作特成立宣传工作组,加强宣传教育和正面引导,向广大群众及寺庙僧尼宣讲有关法律法规、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及“惠民富民”政策,使他们体会到党的'关爱并对党的恩泽心存感激。同时,乡党委政府按照层层分工的形式要求各包村干部下村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并挨家逐户的了解群众及寺庙僧尼的思想动态。对他们进行长期的思想教育,本乡牧民群众要做到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的与共产党保持高度一致。

  五、摸底调查

  摸底调查工作是每年各地方的重要工作之一,为此我乡要做到认真贯彻上级下达的文件精神,结合本乡实际乡党委、政府组织召开年初民族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调查工作,要求每个包村干部认真学习,并做到定期召开民族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基层情况。掌握民众及寺庙僧尼的思想动态。对寺庙的调查情况,做到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包寺工作责任。

  六、清理整顿

  根据乡党委政府的周密部署,我乡要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整顿安全生产秩序,清理“黑火药”等易燃易爆物品,对非法出入境人员及属本乡籍僧尼进行进村入户登记、造册。并下村入寺开展法制宣传讲演活动,与群众、僧尼亲密接触,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在实际生活中感受到党对他们的关怀。

  在全乡干部的共同努力下20xx年宗教工作实施情况要收到较好的成效:一是加强对广大僧尼的爱国主义思想教育;二是融洽僧尼和干部的感情;三是掌握僧尼及群众的思想动态;四是对下一步充实到寺庙的人员进行考察。使得寺庙工作的开展取得实质性的进展。确保寺庙僧尼和农牧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生活安居乐业,社会稳定。

  法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篇10

  为深入贯彻总队《省依法治省纲要》方案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市队依法治省纲要实施方案精神,全面调查系统依法治队工作,现结合调查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目标。

  全方位推进依法治省治队宣传工作,结合系统“二次创业”和实际,齐心协力弘扬法治精神,同心同德推进依法统计,力求宣传内容丰富、宣传形式多样、宣传途径创新,为推动调查工作新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二、宣传内容。

  重点宣传中央依法治国方略和全省依法治省纲要,宣传依法治队实施方案,统计法律法规要点,推进依法治队成功经验、典型做法及热点问题。

  三、宣传形式。

  积极与本地宣传、法制、司法等部门加强联系,争取支持,将依法治队的宣传融入地方法制宣传活动中。宣传以网络、电视、短信为主,辅以街头宣传、入户宣传。除利用电视、短信、办公区大型LED显示屏、文化建设宣传长廊、调查微信、调查QQ群、调查微博、调查内网等平台宣传中央依法治国方略和全省依法治省纲要及统计法律法规等外,还将适时召开座谈会、开展入户宣传、街头宣传,并进一步丰富宣传载体,创新探索法治宣传进公交,强力拓展国家调查法治宣传影响面。通过这一系列潜移默化的宣传,引导社会公众自觉遵守统计法,使依法治队工作家喻户晓。

  四、宣传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科室、县级队要高度重视依法治队工作,把依法治队宣传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明确责任人,做到机构、人员、经费、职责、任务“五落实”。

  (二)加强宣传。各科室、县级队要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连同宣传作品及时报送市队综合科。市队将选送宣传优秀作品报总队依法治统领导小组办公室。

  法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篇1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 “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推进卫生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根据政府安委会下发的《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为主线,以“严执法、除隐患、降事故、保安全、促发展”为主题,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治理,标本兼治,突出重点,推进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坚持安全发展、正面宣传为主,以“和谐海西”、“平安xx”建设为主题,以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各单位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职工安全技能为重点,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为生态型经济枢纽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通过加强教育培训,促使企业或医疗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得到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企业或医疗单位新进人员和重点行业(领域)农民工得到全面培训,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得到明显加强。

  二、安全生产执法活动的重点、步骤和要求

  ㈠工作重点

  1、要突出“四个重点”。一是重点行业。要突出抓好医院内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建筑施工安全、消防安全等领域的安全执法,抓好对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的安全执法。二是重点区域。突出抓好医院或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中工作相对滞后、隐患多、事故多发的区域。三是重点单位。突出抓好基础薄弱、管理混乱、安全状况不好的企业或医院。四是重点违法行为。突出抓好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瞒报事故的;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明确执法方式。一是联合执法。各县(市、区)卫生局在联合县级工业卫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对针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或多次检查发现问题不整改的企业或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及隐患多的医院等执法难点,加大执法力度,予以打击,确保执法到位,取得实效。二是集中执法。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是安全生产监管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责任主体,要集中时间、集中执法力量,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执法,确保执法活动不留死角和盲区。三是专项执法。要根据职业卫生和医疗活动安全生产的特点,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对医院和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查出事故隐患,并及时整改到位,确保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平稳安定。

  3、加强执法,严格查处。一是加强对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的职业危害申报、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等工作,对未申报职业病危害、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与控制效果评价的企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依法进行查处;重点检查医院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施设备等方面许可工作的执法检查,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加强对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初步设计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施工,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未通过职业病危害“三同时”审查验收的建设项目,卫生部门不得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三是加强对隐患治理的执法检查。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事故隐患治理的行政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促进企业和医院主动治理事故隐患。对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 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国家安监总局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六号)实施处罚。四是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的执法检查。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有关规定,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的查处。要严格对事故报告和抢救环节的执法检查。要严格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环节的执法检查。即要对事故发生单位或职业危害严重企业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和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吸取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职业病危害事件和安全事故再次发生;对防范措施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事故单位要坚决实施停产、停业整顿措施。

  4、服务指导,规范执法。按属地化管理和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按照监管范围,对辖区内和监管职责范围的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和医院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同时,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寓于服务之中,切实帮助企业和医院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帮助企业和医院提升安全生产条件,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浓厚氛围。采取悬挂标语、设置宣传栏、电视广播宣传、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编印法律法规宣传手册、举办学习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促进企业、医院和全社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二是主动上门服务。充分发挥职业病防治等专家的作用,为企业和医院提供技术服务,主动为企业和医院排忧解难,帮助企业和医院制定隐患整改措施;主动帮助企业和医院落实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审查验收;主动帮助企业和医院修订完善生产安全操作规程;主动帮助企业和医院提升安全生产条件。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坚持职权法定原则,严格依照和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权限开展行政执法活动。要以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相结合,确保执法活动正确顺利地开展。

  ㈡工作步骤

  1、进一步细化方案,开展自查自纠(6月15日前)。一是制定活动方案。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20xx年“隐患治理年”和“基层基础建设年”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或计划,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完善措施。二是搞好宣传发动。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各级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搞好自查自纠,针对安全生产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提高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能力和水平。

  2、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各项工作(6-9月)。一是做好清理整治。由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组织,对所辖范围内的企业和医院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问题进行认真清理、检查。对清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逐级上报。要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从严从快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非法违法问题,着力规范企业和医院安全生产经营行为,促进企业和医院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二是认真研究分析。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在开展执法行动情况的基础上,对前阶段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要把解决当前问题同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密切结合起来,对影响本地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的政策措施,制定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治本之策。工作总结和对策措施要及时报送市卫生局疾控科。三是落实节前检查。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在国庆节前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为庆祝新中国成立xx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3、深化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至12月)。一是严格检查督查。针对第四季度工作特点,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检查,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搞好行动总结。针对执法行动中暴露出来的政府监管监察以及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方面的`不足,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健全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保证执法质量。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于12月1日前将开展活动书面总结报市卫生局疾控科。

  ㈢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有序推进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是今年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主题,也是安全生产的一项长效监管措施。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齐抓共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要在6月10日前将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实施方案或计划报市卫生局疾控科。

  2、强化培训,提升执法水平。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单位、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制定计划,组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组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重点是实务培训,着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3、加强监督,确保执法公正。要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通过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检查、暗访等途径强化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要及时纠正、责令限期改正、直至撤销或者变更。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开和行政执法投诉等工作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实行阳光执法,增加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强化执法责任落实,按照“谁执法、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岗位执法责任,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4、落实责任,提高执法成效。各县(市、区)、市直医疗单位、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对监管的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和医院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开展情况,年内至少督查4次;市卫生局委托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展对全市医院和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开展情况的市级督查,督查次数至少4次。督查中对措施不落实、工作进展不快、效果不明显的要提出批评,督促改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应将每次督查情况书面报市卫生局疾控科,由市卫生局通报全市督查情况。

  5、加强联络,做好信息报送。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单位、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工作(联络员联系方式于6月22日报送一期进展情况时一并上报),每月22日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展情况书面材料报市卫生局疾控科。

  三、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主要内容、进度安排、工作要求

  ㈠主要职责

  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县(市、区)卫生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市直医疗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由新罗区卫生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

  ㈡主要内容

  1、综合内容

  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级医疗机构要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⑴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⑶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⑷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⑸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和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⑹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的;

  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有关地区、行业(区域)和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⑽有关县(市、区)和县(市、区)卫生局确定其他需要重点治理的领域的安全隐患。

  2、专项内容

  建筑施工安全: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管,制定和落实房屋建筑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预防建筑施工涌水、突泥、有害气体中毒、瓦斯爆炸事故等措施;加强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和使用管理。

  消防安全: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加强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加强演练;整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特别是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等消防安全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要运行正常;电气线路铺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人员密集场所在投入使用或营业前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要求;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符合防火性能要求,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有效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方可施工、投入使用;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特种设备安全: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作业人员持有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㈢进度安排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贯穿各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始终,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和同步总结,并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

  1、细化方案,自查自纠(6月15日前)。一是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20xx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和“基层基础建设年”发现的突出问题,制订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或计划,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各县(市、区)卫生局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于6月10日前报市卫生局疾控科。二是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医疗机构要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参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的要求,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2、督促检查,全面推进(6至9月)。一是加强雨季汛期安全检查和应急管理。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二是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配合9月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逐项销号;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

  3、深化治理,巩固成果(10至12月)。一是针对第四季度工作特点,深入治理“三违”现象,严肃处理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二是做好迎接市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开展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并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将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总结于11月5日前报市卫生局疾控科。

  ㈣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市、区)卫生局要结合医院管理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建立组织协调机构,明确各有关单位的职责;认真落实医院院长负责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人,采取有效措施,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医疗单位,落实到每个岗位,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2、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突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领域和近年来事故多发的医疗单位的安全生产治理,既要突出“五一”、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以及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关键装备和关键岗位,也要注意日常检查,兼顾其他作业场所和岗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深入开展治理行动,努力减少事故总量,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专项整治的深化,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继续。通过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既要抓现场,反“三违”,治隐患,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努力把事故降下来,又要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医院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对医院安全状况摸清底数,按照a、b、c、d四个等级进行评估,分类指导,分类监管,推动医院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落实各项治本之策,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高医院安全基础保障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4、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县(市、区)卫生局要把这次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结合起来,对重大隐患和问题,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和舆论曝光督促解决;与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结合起来,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与实施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监管监察等工作结合起来,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务求实效。

  5、严格考核,强化监督。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及时掌握治理行动进展情况,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逐月统计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等,同时按要求建立完善控制指标月通报、季发布和年度考核制度,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逐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跟踪落实;健全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6、深入发动,群防群治。各级医疗机构要紧紧依靠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参加隐患治理,杜绝“三违”现象;要发挥技术专家在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和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质量和水平。

  7、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医院开展治理行动的目标、内容和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宣传先进典型,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形成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完善隐患举报制度,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举报人进行适当奖励。

  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工作重点、工作要求

  ㈠工作重点和活动内容

  1、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深入学习、深刻理解安全发展理念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本质要求,积极举办以安全发展为主题的研讨会、论坛、演讲会,深入研究探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安全发展的思路、途径、方法和措施。继续开展全民安全知识有奖竞赛、“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示范岗”活动,推进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二是强化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各县(市、区)、各单位要结合“五五”普法,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实施周年日等时段和节点,做好以《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一岗双责”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网络、书面答卷)坚持法律宣传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相结合,在执法行动和治理行动中坚持宣传先行、教育推动,强化执法,严格监督,达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目的。三是组织开展好第八个“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和安全生产集中采访报道活动。各级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的有利契机,适时组织各种形式的咨询服务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企业和医院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促使广大职工群众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自觉遵章守纪,形成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要积极配合做好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福建xx段各项活动和“海西安全发展行”在岩的相关活动。四是认真做好新中国成立XX周年的宣传。通过主题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充分展示新中国成立XX年来安全生产取得的成就。积极组织推荐好作品参加国家安监总局举办的新中国成立XX周年成就展、摄影展、文艺演出等形式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2、努力推进“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建设。一是重点加强企业和医院安全文化建设。各级各单位要继续大力开展企业和医院安全文化建设示范活动,总结典型,推广经验,让安全生产在企业和医院蔚然成风。企业和医院安全文化建设要坚持与生产实际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积极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模式。二是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和医院创建活动,推动企业和医院安全诚信建设。

  3、加强领导干部、安全监察人员和企业(医院)负责人教育培训,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加强企业(医院)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特别是农民工安全培训,抓好新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推行高危行业企业全员持证上岗制度。

  4、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的阵地作用,加强与主流媒体、重要网站的联系沟通,加强正面宣传,营造社会共同关心职业卫生安全和医院安全生产的很好环境。

  ㈡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统一部署,安全生产宣教行动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下,由各级安全监管机构牵头,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各界齐抓共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宣传、教育、新闻、文化及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的组织领导机制。

  2、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级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人们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大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投入,保障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所需经费。要把宣传教育行动与监管监察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及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安全生产能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三项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与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与解决当前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结合起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全社会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3、正面引导,督查促进。为确保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的深入开展,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普通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要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对忽视安全生产、给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人和事要予以曝光,发挥警示和教育功能,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加强督促检查、协调指导作用,对各单位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把各级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情况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年终进行检查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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