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工资绩效分配方案

时间:2023-02-14 15:40:37 工资方案 我要投稿

学校工资绩效分配方案(15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工资绩效分配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校工资绩效分配方案(15篇)

学校工资绩效分配方案1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和我省高校绩效工资管理政策,增加奖励性绩效投入,优化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管理方式,经20xx年4月22日第15次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对《辽东学院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办法》(辽东学院〔20xx〕262号)部分内容调整如下:

  一、调整原则

  (一)坚持绩效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并根据一个聘期以来的运行情况局部微调,逐步解决岗位津贴不均衡、不充足等问题。

  (二)突出和优化奖励性绩效津贴分配,落实高校绩效工资政策导向,合理调整奖励性绩效内容,增量投入,提高奖励性绩效比重。

  (三)体现绩效分配二级管理和重心下移,课时津贴和辅导员津贴统一核算到二级单位,落实单位绩效分配与考核自主权力。

  二、调整内容

  (一)关于课时津贴的调整

  1、课时津贴总额根据学校年度内的财务状况进行设定。课时津贴由超工作量津贴、外聘教师津贴和学校新增津贴额度组成。

  2、学校以各单位应承担的教学任务(参考培养方案、专业班级数等)为基础核算课时津贴额度,将课时津贴统一划拨给各单位(包含公共课),各单位自行制定教师课时津贴标准。原定基本教学工作量只作为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使用,不再作为津贴核定和分配的标准,课时津贴发放标准由各教学单位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

  3、外聘教师课时津贴纳入课时津贴总额,学校不再另外核定和发放外聘教师津贴。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需要聘用(不得低于各专业类评估的标准)外聘教师,并自行确定课时津贴标准。

  4、各教学单位应将本单位年度创收分成资金的30—50%作为附加投入,增加到本部门教师课时津贴总额中统筹分配。

  5、课时津贴由课程归属单位核算发放。跨院承担教学任务的,由教学任务归属单位聘用并发放课时津贴。

  6、公共选修课课时津贴由教务处统一核算和发放,直接发放到授课教师个人。

  (二)关于辅导员津贴调整

  1、辅导员津贴总额根据学校年度内的财务状况进行设定。辅导员津贴由专职辅导员津贴和辅导员超工作量津贴构成。

  2、学校以学院为单位、以学生数为基础统一核算辅导员工作量和辅导员津贴额度,将辅导员津贴统一划拨到学院,由学院统筹发放辅导员津贴。

  3、鼓励各学院对学生管理进行改革,可聘任专业教师承担兼职辅导员工作,改革方案报学生处备案。

  (三)关于奖励性绩效津贴的调整

  1、奖励性绩效津贴按年度发放。学校根据各单位绩效结果发放到各单位,各单位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分配档次。机关教辅单位享受学校平均绩效。

  2、奖励性绩效津贴由现有的年底绩效+院管基金+保健费(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新增绩效构成。

  (1)年底绩效以在岗教职工当年12月份的国家工资前两项(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依据核算。

  (2)院管基金和保健费按原文件规定的核算原则核算,并统一拨付到二级单位。院管基金用于院内绩效分配调整,由各单位自行制定发放办法。

  (3)学校新增绩效额度以教职工一个月校内绩效为依据,以每个人绩效额度核拨到各单位。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体现绩效导向制订实施细则,经学校审批同意后在本单位实施。

  (4)当年在岗退休、调离、死亡人员或新入职人员按实际在岗月数折算奖励性绩效津贴。

  (四)关于地方津贴的.调整

  因历史原因,我校校内绩效工资中一直有“丹东地方津贴”、“在职保留额”和“在职职工余额分配”三个项目。根据国家和我省工资政策,此三项早已取消,不应再列入工资项目。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将此三项合并为“地方保留津贴”项,固化于校内工资中,不再随本人职务职级变化而调整。

  新入职人员按入职时的职务职级、参考原标准确定地方保留津贴额度,并不再随本人职务职级变化而调整。

  三、组织管理

  (一)学校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管理工作在绩效津贴分配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实施。

  1、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发放管理工作组,分管人事工作校领导任组长,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计划财务处负责人任成员,由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执行。工作组负责审批各单位实施细则,核算、划拨绩效工资,以及对绩效工资分配发放争议的仲裁。

  2、各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或各部门成立绩效工资发放管理工作小组负责相关工作,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任组长。

  (二)各单位要制订本单位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管理实施细则,具体确定本单位绩效津贴发放标准、发放方式和管理要求。

  1、各单位应结合本调整意见精神,参考岗位绩效考核要求做好细则编制工作,统筹好课时津贴、辅导员津贴、奖励性绩效津贴以及各单位创收增加投入等的分配和使用,公平公正实施,发挥出绩效工资奖优奖先、激励引导作用。

  2、实施细则实行审批制。实施细则应由单位充分讨论,经单位教职工大会通过后,报学校绩效工资发放管理工作组审批。经批准后在本单位组织实施。

  (三)学校绩效工资发放管理工作组每年度根据学校绩效工资预算统一核算各项津贴分配额度。

  四、附则

  (一)科研津贴按照最新的科研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学校特设博士学位津贴和学校同意补贴的其他特殊岗位津贴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当年异动人员(在岗退休、调离、死亡人员)的奖励性绩效津贴(年底绩效和学校新增绩效额度)已经统一划拨给各单位的,由各单位负责核算和发放;未划拨到各单位的,一般由学校核算并直接发放给本人。

  (三)《辽东学院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办法》(辽东学院〔20xx〕262号)继续执行,办法中与本调整意见矛盾的内容按本调整意见执行。学校其他管理规定中与本调整意见相冲突的按本调整意见执行。

  (四)本调整意见由学校绩效工资发放管理工作组负责解释,自20xx年度起试行。

学校工资绩效分配方案2

  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工资收入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挖掘学校内部潜力,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现根据有关规定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我校岗位管理工作与绩效考核工作结合起来,与健全学校内部考核结合起来,使绩效考核结果与分配激励机制紧密联系,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工作任务目标,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进一步促进我校管理科学化、队伍建设制度化、教育教学手段现代化,更好地集中广大教职工的智慧,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考核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向学校骨干教师及在一线作出突出成绩的教学人员倾斜,与岗位、任务、业绩、责任紧密结合,主要考核德能勤绩,重点考核工作业绩。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实行动态管理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以月为单位进行考核,每年度以十个月计算,每学期集中考核一次(上半年2—6月;下半年9—次年元月),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工作量等有变动时,按月相应给予调整。

  三、考核范围

  全镇学校目前所有在编在岗人员。

  在编在岗教师的奖励性绩效考核细则

  在编在岗教师的奖励性绩效考核,按照“高定位、低均衡、有区别”的基本思路,采取月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所有在编在岗教师的“德、能、勤、绩”等方面分块进行考核,每学期期末予以一次性发放。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1、师德:(10%)

  师德学习相关材料按要求完成,未完成的对其师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每学期教师师德考核以学生评、家长评、教师自评、互评作为依据,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由部分校行政领导和教代会部分成员组成)对教师师德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分为优秀(不超过教师总数的30%)良好、合格、不合格;对综合评定为优秀者考核费不超过220元,合格以上者不超过200元。

  在工作中出现严重的“三乱”行为或其它重大违纪行为及师德综合评定为不合格的此部分考核为0。

  2、考勤:(10%)

  中小学依据学校考勤制度,对全月全勤教师按每月50元进行发放,扣款部分具体按考勤制度进行考核。

  3、工作量:(40%)

  核算办法:

  (1)小学语、数、外和班会每节系数为1、1,跨年级语、数每节系数为1、2,其它科目系数均为1、0。

  在编在岗后勤人员(含各室专职管理员)周工作量记为6、0。

  校领导班子不足6个工作量的均按6个工作量予以核算。

  各类津贴:

  ①校行政领导津贴不超过90元/月;

  ②小学行政领导津贴不超过80元/月;

  ③中学校务成员津贴不超过60元/月;

  (4)小学班主任25人以上的班级不超过50元/月、25人以下的班级不超过40元/月;

  (5)教研组长不超过30元/月;备课组长不超过20元/月。

  4、常规教学考核:(15%)

  中小学每月常规教学考核按优秀、良好、一般分别记60元、55元、50元予以发放。中小学教师无故拒绝接受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者为0元。

  5、教育教学业绩考核:(25%)

  小学部分:

  标准:新分教师=362*6*25%=540

  其他教师=560*6*25%=852

  说明:本项中1项由中心校统一考核,2—6项学校自主考核

  (1)考绩奖:在正常差距范围内,统考学科单班教师所带班级获牌洲湾镇年级第一名(440)660元,第二、三名(420)630元,第四名(400)600元,第五名(380)570元,第六名(360)540元;第七、八名(350)510元。未参加县、镇级抽考或统考学科,且能按照学校要求完成相关任务的,例如学前班,本项计平均奖励。在全县范围能进入前三名的学科,分别奖励600元、400元、200元,进入前五名的上述考绩直接计做镇级第一名。(注:县抽考科目若名列全县倒数1、2名的且单科平均分低于全县平均水平超过10分的教师,绩效工资直接扣除600元、)

  (2)教师完成教学目标任务,学期末教师能及时上交备课本、教学工作手册、业务及师德学习笔记、教学活动月各项材料、学期教学工作总结等考核材料,积极参加教研月活动、课题研究,有交流材料、论文等按规定时间归还图书室借书的按(150)252元进行考核,每缺一小项扣(10)20元。

  (3)在正规杂志【邮局公开发行】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凭杂志原件及知网可以查询为依据予以奖励,原则上奖金不超过100元,作者多人者平分奖励、

  (4)校外比武课:省级一等奖8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优胜奖200元;对应的市级奖为500元,300元,200元,100元;对应的县级奖为300元,200元,100元,50元。

  (5)辅导学生竞赛获奖奖励办法,国家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70元,其它奖项60元;省级一等奖6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40元,优胜奖30元;对应的市级奖分别为40元、30元、20元、10元;县级为30元、20元、10元、5元。(同类竞赛辅导计最高奖一次,不累计)

  (6)教师论文、案例、课件、说课等教研教改活动获奖奖励办法,国家级:一等奖200元,其它奖项100元;省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优胜奖40元;对应的市级奖分别为60元、50元、40元、30元;县级为40元、30元、20元、10元;(注:证书以县教育局/教研室、市教育局/教科院、省教育厅/教科所等印章为准)

  6、年度评价考核: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每年对所有在编在岗教师一年的各方面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教师晋级、评先平模等的重要依据,每年学校对师德优秀、工作出色、成绩突出的教师给予一定的鼓励。

  四、考核办法

  1、按县教育局要求,学校成立以鲁方致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全校奖励性工资绩效考核与核算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实施过程。

  2、通过教代会广泛征求意见,集思广益,然后由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实施方案,教代会监督绩效工资公开、公平、公正地实施,真正让绩效工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另:

  1、此方案适用于20xx年秋季学期;

  2、本方案未尽事宜以教育局文件精神为准;

  3、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蓝天中学教导处。

学校工资绩效分配方案3

  一、基本原则

  根据靖政综【xx】216号文件、靖教【xx】6号、靖教【xx】58号、59号等文件精神,为落实好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确保学校安定稳定,坚持以教职工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坚持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特别是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倾斜,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据此制定本方案。

  二、发放的对象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员工。

  三、发放的具体办法

  (一)为切实落实绩效考核中“以德为先”的要求,明确师德表现在绩效考核中的“一票否决”作用,有下列行为者,取消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1、因违纪违法被执法机关处理。

  2、因师德师风问题被上级有关部门处分。

  3、年度考核被评为不合格者。

  4、无特殊理由拒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如不服从学校安排当班主任、不承担学校或年段安排的相关工作、不服从年段安排的早读、晚自修值班等)。

  5、实行年段长责任制后,因未被年段聘用导致没有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且学校又无法安排工作岗位的。

  (二)因自己工作失误导致酿成事故,视情节轻重由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发放标准。

  (三)因工作成效差,被县级或县级以上有关部门通报批评者,由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给以扣除10%以上奖励性绩效工资直至取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按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学校应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不低于60%的部分作为考勤履职津贴,按单位在编在岗人数平均,计算出统一的.学年考勤履职津贴标准,教职工在完成单位安排的基本工作量,可全额领取考勤履职津贴。教职工缺勤扣除的考勤履职津贴,充到全校剩余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教职工考勤情况按照《南靖县山城中学教职员工考勤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教职工必须完成学校安排的基本工作量,是否完成基本工作量作为发放考勤履职津贴的依据之一;超出基本工作量,超额完成的工作量,作为发放超课时津贴、加班补贴的依据。

  (五)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初中专任教师基本工作量为平均每周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2课时。

  (六)教职工每周固定岗位工作量补贴标准:

  (1)校级领导:8课时

  (2)教育局任命的学校中层领导(含校长助理、三处正副主任、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保卫科长等):6课时

  (3)年段长、生管组长:6课时

  (4)保卫科人员:5课时

  (5)团委副书记、少先队总辅导员、校长办公室管理员:4课时;团委委员:1课时

  (6)教研组长、信息报道员:3课时

  (7)理、化、生实验室管理员:3课时

  (8)多媒体教室、农村远程教育课室、计算机教室、音、体、美、劳室管理员:2课时

  (9)电子学籍管理员:2课时

  (10)学校兼职电工以满工作量(12课时)计算

  (11)花草管理员:8课时

  (12)班主任:2课时

  (13)图书室管理员:6课时

  (14)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负责学校安全的校长助理不用上课,每周以满工作量计算

  (15)临时性或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临时增加的工作量,按实际情况化为课时

  (16)参加各种公派学习培训,学习培训期间的工作量按实际安排授课数计算,周固定岗位工作量补贴不变,

  (17)寒暑假、节假日因学校工作需要加班,其具体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统计并上报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以上各项工作量兼任可以累积计算。

  (七)各项教育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1)上课每节以1课时计算,

  (2)早读每节以0、6课时、晚自修值班每节以0、8课时计算,

  (3)听课扣除每周必听一节外,剩余每节以0、5课时计算(教研组、备课组组织的集体听课、评课每节以1课时计算),每周未达到一节,扣20元,

  (4)门卫值班每人每班次(5小时)以3课时计算,

  (5)年段长、年段分管领导在年段晚自修值班每次以2课时计算,

  (6)每周星期五放学校外值班每人每班次以0、5课时计算,

  (7)卫生值日师每班次以1课时计算,

  (8)初三年毕业班教师坐班每节以0、4课时计算,年段长、分管领导每周以5课时计算,

  (9)年段学生周练习、月练习每次值班年段长或分管领导以4课时计算,监考老师监考语、数、英三科每次以2课时计算,其余科目每次以1课时计算,

  (10)协助生管值日师(指不领生管补贴)每班次以1课时计算,

  (11)各项兴趣小组上课每节以1课时计算,

  (12)后勤人员除出公差外,每周到校上班5天,以满工作量12课时计算,

  (13)值班教师不在岗的,取消该次工作量,并反扣一次该工作量补贴,

  (14)学校或各部门布置的在规定时间内必须缴交的各项材料没有按时缴交的,每次扣20元。

  (八)班主任津贴为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必设项目,发放标准按县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为每人每月70元。

  (九)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发放教职工考勤履职津贴及班主任津贴等固定津贴后的剩余部分主要用于发放超课时(工作量)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名优教师奖励、优质服务奖励等,具体内容包括:

  (1)节假日、寒暑假辅导每节15元,晚自修每晚(3节)12元、早读每次3元,年段长、分管领导实际工作量少于年段平均数的,以年段平均数计算,

  (2)生管教师值班每班次12元,过夜值班每次12元,

  (3)行政值日每天30元,

  (4)护校值班(包括节假日、防汛值班等)每天20元,

  (5)由学校组织的家访每天每人60元,

  (6)教师参加各种教育教学比试获奖:获县级三等奖以上每人每次奖励100元,市级三等奖以上每人每次奖励200元,省级三等奖以上每人每次奖励300元,国家级每人每次奖励500元,

  (7)指导学生参加各种竞赛获奖:获县级三等奖以上每次奖励指导老师100元,市级三等奖以上每次奖励指导老师200元,省级三等奖以上每次奖励指导老师300元,国家级三等奖以上每次奖励指导老师500元(以上奖项不以学生人数多少累积,同一项目以最高级别奖项为主),

  (8)初三年毕业班(含初二年地理、生物中考)中考成绩达到学校制定的目标,最高奖金封顶为4万元,

  (9)校级领导每人每学期补贴350元,教育局任命的学校中层领导(含校长助理、三处正副主任、工会正副主席、团委书记、保卫科长)及年段长每人每学期补贴300元,

  (10)超课时(工作量)补贴及节假日因学校工作需要加班,由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给予一定工作量补贴。根据学校财力,超课时(工作量)补贴每课时不少于5元,

  (11)每学期由教务处组织有关人员推荐评选若干个教学常规工作优秀教师,上报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给以一定的奖励。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核算、审批、发放程序

  1、学校成立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苏立忠

  副组长:张明强

  成员:吴琳炜、黄庆文、黄春华、张文龙、阮三木、陈火木、吴文鹏、陈卫平

  2、实施考核的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各部门负责人要根据要求及时把有关数据上报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考核量化分数统计完成后,将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自觉接受教职工的监督,教职工要及时核实,发现有误要及时反馈。学校将指定专门人员和部门对绩效工资进行核算、审批、发放。若发现上报的各种数据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学校将追究有关部门、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以严肃处理。

  3、发放的时间:每年分两次发放,1—6月,7—12月;或以学期为单位进行发放。

  五、本方案执行时间:

  xx年1月1日起。

  六、本方案由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xx

学校工资绩效分配方案4

  为推进我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顺利实施,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保持教职工队伍稳定的原则。

  2、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定岗定酬、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4、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工作分配方案力求科学合理,适当拉开档次,适当向一线工作量大的教职工、教学业绩突出的教职工和骨干教职工倾斜。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实施范围:当年在职在编的教职工。

  实施时间:从20xx年2月25日起实施。

  三、考核内容及分值

  1、教师绩效考核基础分为10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2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学业绩50分。

  2、非教学人员绩效考核基础分为100分。以职业道德、考勤、考评组及服务对象评议、考核工作效果及工作量为考核内容。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财政下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即教职工绩效工资的30%部分)。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计算办法

  1、高考科目教师以年级为单位,教师个人绩效工资=年级学期绩效工资总额/年级教师总得分×教师个人得分;

  2、非高考科目教师以非高考科目组为单位,教师个人绩效工资=学期绩效工资总额/教师总得分×教师个人得分;

  3、非教学人员以非教学组为单位,非教学人员绩效工资=学期绩效工资总额/非教学人员总得分×非教学人员个人得分。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1、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期考核,每学期末依据考核结果造册,直接划拨到个人工资账户。

  2、计分办法

  教学人员绩效考核总分=考勤得分+工作量得分+教育教学过程得分+教学业绩得分。非教学人员绩效考核总分=职业道德得分+考勤得分+考评组及服务对象评议得分+工作业绩得分。

  3、教学人员的考勤由校务办负责,考程、考绩、考量由教务处、教研处和各年级组共同负责;非教学人员各考核项目由校务办和总务处、教务处负责。各部门应每月把考核结果公示,并把定稿后的纸质稿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报校务办汇总,同时发一份电子稿到邮箱。

  七、绩效工资考核内容

  ——教学人员考核内容

  (一)考勤(10分)

  每位教师应该服从领导、服从分配、自觉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不溜岗,出满勤得10分,若出现下列情况则要扣考核分,此项扣分不保底。

  1、正课旷课每节扣1分,迟到、早退每节扣0、5分;早晚自习旷课每节扣0、5分、早退每节扣0、2分,迟到每节扣0、2分。

  2、教职工大会每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

  3、所有教师必须做好学校组织的各项考务工作,认真监考、阅卷、评分、录分,若出现下列情况则要扣考核分:

  (1)每缺席一次扣1分,每迟到一次扣考核分0、5分。

  (2)教师在监考过程中被巡考人员发现场内有舞弊、夹带等违纪行为的,每次扣0、5分。

  (3)教师在收卷过程中发生试卷遗失或阅卷时营私舞弊,每次扣1分,。

  (4)教师在监考时看书、看报、带小孩、玩手机等;收卷时出现反放、倒序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

  4、不参加教研、备课组活动,经教研处认定,每缺席1次扣1分。

  5、病假(不包括大病,住院病假):全学期累计病假3天以下不扣考核分,3天(含3天)以上每天扣考核分0、5分。

  6、事假(不包括婚、丧、产假)每学期事假1—5节每节扣0、2分,6—10节每节扣0、5分,10节以上部分每节扣1分。

  7、学校组织的公开课,按规定必须参加的,无故缺席一次扣0、5分,请假扣0、2分;发现弄虚作假者,加倍处罚。任何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其他任课教师听课,否则,上课教师扣0、5分。

  8、学校组织的相关活动,要求教师必须参加的,每缺席一次扣1分。

  (二)工作量(20分)

  1、教师月标准基本工作量=全校周正常正课总节数(总班级×周课时)×4/全校专任教师数。

  2、教师个人月工作量=教师正常周课时数×4。

  3、计分办法

  (1)在绩效考核中教师工作量按月计算,达到教师月标准基本工作量的记20分,超过或少于教师月标准基本工作量的每1个课时加(减)0、2分,包括教师事假请假没上的课时数也相应核减。此项得分不封顶、不保底。

  (2)教师学期工作量得分=工作量月得分总和/学期月数和。

  (三)教育教学过程(2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考核项目包括教学常规10分、能5分、学生评教5分。

  1、教学常规(10分)

  采用我校《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非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中的此项得分。

  2、能(5分)

  (1)不按时上交材料每次扣0、5分,已交但不符合要求且未及时整改的每次扣0、2分。

  (2)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在平时的行政检查或分管部门检查,发现一次扣1分;如因工作失职或拖沓,对学校声誉造成重大影响的,经校长办公会认定扣3分。

  (3)每学期按学校要求完成江西基础教育资源网上传资源审核通过数2篇和下载5篇论文的工作任务,每少一篇扣0、2分。已上传但一直未审核,则每篇扣0、1分。

  (4)严禁不备课上课,教案跟不上课堂的,少一课时扣0、5分。

  3、学生评教(5分)

  采用我校《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非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中的此项得分。

  (四)教学业绩(50分)

  由年级组负责考核。教师此项得分采用《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非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中的得分,按年级、组别第一名折合为满分50分,其余教师得分为K×年级、组别教师个人得分,K =50/年级、组别最高得分。

  ——非教学人员考核内容

  (一)德(10分)由各处室和年级组提供数据考评小组认定

  1、不服从工作安排,有临时任务(本职工作)拒不完成的一次扣3分。

  2、工作不认真、马虎了事,不按时保质完成工作的一次扣3分。

  3、破坏学校形象的,视情节轻重一次扣1-5分。

  4、在同事间破坏团结,挑拨离间、搬弄是非的一次扣2分。

  5、故意破坏学校财产的,视情节轻重一次扣1-5分。

  6、教职工乱停放车辆,一次扣0、1分。

  (二)勤(基础分50分)由校务办、总务处负责

  每位职工应该服从领导、服从分配、自觉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不溜岗,出满勤得50分,若出现下列情况则要扣考核分,此项扣分不保底

  1、教职工大会及集体活动每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

  2、病假(不包括大病,住院病假):全学期累计病假5天(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以下不扣分,6天(含6天)以上的部分(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扣0、2分。

  3、事假(不包括婚、丧、产假,女职工人流和直系亲属大病的护理假;教职工新居乔迁喜庆及送子女上大学的请假;教职工参加函授或对口专业培训、考试和职称培训的请假以及学校规定的其他公假):每学期事假5天(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以下每天扣0、2分;6—8天部分每天扣0、4分;9天以上部分每天扣1分。

  4、非教学人员上、下班实行签到或打卡,缺勤一次扣2分,迟到一次扣0、5分。

  5、涉及考勤方面扣分的部分,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减半扣分。

  6、中途考勤查岗,发现不在岗的,经核实脱岗一次扣1分,中途查岗情况由各处室负责人负责提供,交由校务办统计。

  (三)评(20分)由校务办和教务处组织

  采用我校《非教学人员考核方案》中的此项得分。

  (四)绩(20分)由教务办、总务处负责

  1、考核内容分为:工作量10分,工作能力5分,工作成绩5分。

  (1)由综合评定小组在每学期中期根据各岗位的工作强度实行定岗定量,按10、9、8、7、6分五档评定等级分,并及时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每位非教学人员的工作量得分。

  (2)采用组内互评和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非教学人员组内互评分占40%,考核小组综合评定分占60%,为体现公平,所评分不能低于6分,低于6分无效。

  (3)计分办法:非教学人员绩得分=工作量评定分+组内互评分×40%+综合评定小组评议分×60%。

  (4)组织实施:业绩考核综合评定小组成员由校领导、教务处、总务处正、副主任及有直管处室(校务办、综治办、电教处、教研处等)的正职组成。对其中的工作量,各项评议在每学期末由校务办和教务处负责。

  八、有关问题的处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相关时段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1)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和其它工作任务的(县委组织部下文明确的退二线的校领导除外);

  (2)因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学期内受到行政处分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相关时段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无故连续旷工5天或累计旷工7天的,扣发该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2)一个月内事假累计超过10天的,扣发当月绩效工资,累计事假超过2个月的,停发学期绩效工资;

  (3)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按请假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休假(急症及住院者,可先治疗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一学期请病假3天以内的不扣考核分,3天以上7天以内的,按规定扣考核分发放绩效工资。7天以上15天以内的`的从第8天起每天扣考核分并从学期绩效工资总额中按每天20元扣发,超过15天的扣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病假超过三个月(含三个月)的停发学期绩效工资;

  (4)因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学期内受到全县通报批评的,其享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在该学期内不得超过本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额的50%,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按不超过本人50%绩效工资发放;

  (5)教职工婚丧假、产假在国家有关规定的时间之内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受影响,超过国家规定的时间一律按事假对待;

  (6)身患恶性肿瘤等严重疾病,经县教育局批准办理请假手续住院治疗的,治疗期间绩效工资财政下拨部分全额发放,住院结束后继续请假休息的,发放绩效工资的70%;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相关时段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财政下拨到个人部分全额发放:

  (1)根据工作需要,由组织派出学习,进行长期培训的人员;

  (2)教职工寒暑假期间。寒假按一个月计算,暑假按二个月计算;

  (3)退居二线人员。

  4、正校级领导的绩效工资按全校教师的前10名的平均数发放,副校级领导的绩效工资按所在年级、考核类别据实考核,若低于全校教师前15名的平均数,则按全校教师前15名的平均数发放。

  5、该考核结果仅是教师个人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九、组织与监督

  1、为认真做好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学校成立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崔年红;副组长:刘炎基、曾宪环;成员:其他校领导、各处室正职、若干教职工代表。

  2、根据教育局指导意见制定出考评方案,考评方案必须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讨论通过。如果运行时发现方案有明显漏洞或显示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过程通过。

  3、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对有意见的及时核实,考核有误的,重新确定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

  4、本实施方案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教育局审核后下发实施。在实施绩效工资考核过程中,如出现本方案中未涉及的情况,由我校针对具体情况提出具体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和分配方案报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执行。

  5、若原定各类考核方案与本方案相冲突的,则原定方案作相应修改。

  6、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会昌中学校长办公会。

  20xx—02—03

  20xx—08—26

学校工资绩效分配方案5

  今年是我国第xx个教师节,为进一步提倡尊师重教,提升教师素质,提高教学质量,创建一流学校,学校将在教师节期间开展一系列活动,其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尊重关爱教师,弘扬崇高师德,大学教师节活动方案。

  二、活动小组机构组成及职责:

  组长:xx小组成员单位:工会、团委、院办公室、四个系、二个校区、学管处、人资办、教务处、现代教育中心

  职责:负责本次庆祝活动的`安排、组织、协调、准备工作。

  三、主要活动内容及时间、地点、参加人员

  1、筹备会议:

  筹备会议于9月1日与行政例会合开,活动小组成员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宣布活动方案,布置工作安排,及组织落实,规划方案《大学教师节活动方案》。

  2、环境布置(9月9日前完成)

  (1)挂横幅3条。在院门口、教学楼、东院门口各挂一条(院办负责);

  (2)庆祝教师节贺信。在院门口、教学楼、办公楼、实训楼门口张贴(院办负责);

  (3)板报。各教室统一更换主题为教师节内容的板报(各系、校区负责);

  (4)广播室定时播放教师节的内容。(学管处、团委)

  3、庆祝表彰会(9月10日下午5点在阅览室)

  (1)阅览室现场布置(含会标、桌椅摆放、音响、果品等)(9月10日上午)(工会、院办、学管处负责)

  (2)大会议程及准备工作

  ①领导讲话(局、院领导)并宣读贺信(院办负责);

  ②学生会代表向教师代表献花(学管处负责);

  ③表彰先进(教务处、人资办提供证书、表彰文件);

  ④模范教师、学生代表讲话(工会、团委负责);

  ⑤文艺节目(教工、学生)(工会、团委负责);

  ⑥参会人员:局领导、院领导、各部门中层正职、受表彰教职工、各部门教师、学生代表;

  4、学生庆祝教师节活动(9月1日——9月10日)(学管处、团委、各系、校区负责)

  (1)组织专题班会、教师座谈会;

  (2)(各班)向任课教师赠送贺卡、贺词或节日礼物;

  (3)组织庆教师节字、画展览;

  (4)组织志愿者结合值周学生清扫家属院环境卫生;到离退休教职工家中服务;

  (5)其它庆祝活动各系(校区)可自行组织。

  5、学院组织领导慰问生病、住院教职工。(工会负责)

  6、给全体教师(含离退休教师)发短信祝贺(工会、院办负责)

学校工资绩效分配方案6

  一、大会安排

  (一)时间:20xx年9月10日(星期五)下午1:30分(参会人员下午1:20分前入场,大会总计约一个小时)

  (二)地点:哈尔滨学院图书馆报告厅

  (三)主要内容:

  1、表彰一年来在教学、科研、管理和“三育人”方面涌现的先进个人和团体;

  2、举行党员扶助贫困生对接仪式。

  (四)参加人员:全校教职工,学生代表。

  二、工作分工

  (一)学校办公室牵头组织,具体负责领导讲话稿、会场布置和部门协调等工作;

  (二)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校工会分别负责教学、科研、管理和“三育人”等方面获奖人员代表的组织和材料准备工作,教务处负责选定发言教师代表并对发言稿进行审定;

  (三)组织部负责组织党员扶助贫困生对接仪式;

  (四)宣传部负责教师节活动宣传工作;

  (五)总务处、学生处负责校园环境和氛围营造,学生处负责选定发言学生代表并对发言稿进行审定。

  三、会议程序

  (一)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全体起立奏国歌,结束后全体人员坐下

  (二)校领导宣读获奖名单(校领导:宋要武、xx平、王利民、杜友)

  (三)颁奖(奏颁奖乐):

  1、为教学方面获奖者颁奖:(教务处负责人员组织)

  2、为科研方面获奖者颁奖:(科研处负责人员组织)

  3、为行政方面获奖者颁奖:(人事处负责人员组织)

  4、为“三育人”获奖者颁奖:(校工会负责人员组织)

  (四)党员扶助贫困生对接仪式(奏乐)(组织部李铁岩负责:校领导与8名学生对接,教师党员代表与学生代表各12名对接);

  (五)学生代表发言;

  (六)教师代表发言;

  (七)校领导讲话;

  (八)宣布会议闭幕。

学校工资绩效分配方案7

  根据上级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学校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调动全体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各工作目标的积极性,努力推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和谐发展。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即适当拉开分配差距。

  三、考核范围:

  在编在岗的学校公办教职工

  四、考核内容:

  1、师德师风、重大安全问题(一票否决)

  2、工作量(30分)

  3、常规教学(30分)

  4、教学业绩(10分)

  5、考 勤(30分)

  合计100分

  五、考核办法及程序:

  (一)师德师风、重大安全问题考核。

  1、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

  2、依法从教,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3、爱岗敬业:按要求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按时上课,不随意离开课堂。

  4、热爱学生,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学困生。

  5、严谨治学,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

  6、团结协作,与同事和睦相处,自觉维护学校形象与家长和谐相处,尊重其人格,无投诉。

  7、为人师表,打扮衣着大方得体,禁用教师忌语,麻牌无投诉。

  8、廉洁从教,不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9、服从分配,勇于承担临时任务。

  10、不乱定复习资料,不乱收费。

  由全体教职工对每位参加分配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按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过半数认为其不称职者则无资格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二)、工作量考核(30分)

  1、人均工作量20分,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优秀20分,良好15分,一般10分,差5分)。

  2、班主任(重点考核班主任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思想教育、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等。采用民主评议方式进行考核。)、学校班子成员(重点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提高自身素质、参与学校管理或相关工作、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等情况。采用民主评议方式进行考核。)工作量10分(优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差4分)。

  3、超工作量(包括勤杂事务)。(超代一节加0.5分,少代一节扣0.5分,勤杂一天1分)。

  (三)、常规教育教学考核(30分)

  1、备课:教案超前一周(优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差4分)。无故不送检者每次扣1分。

  2、上课:依师生综合考评为准(优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差4分)。

  3、作业批改:(优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差4分)。无故不送检者每次扣1分。

  4、按规定要求参加教育、教研、学术活动(迟到或早退每次扣0.5分;病假每次扣0.5分;事假每次扣1分;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2分)。

  (四)、教学业绩考核(10分)

  获得全镇学科竞赛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4分;第三名加3分。

  (五)、考勤考核(3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依据学校考勤记载。

  1、法定假(不扣考核分)。

  2、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 1分。

  2、事假一节扣0.2分。

  3、病假每节扣0.1分。

  4、旷工每节扣0.5分。

  教师请假要写请假条,病假要附县级及以上住院病历和结算单。无请假条作旷工处理。以上5项累计30分扣完为止。

学校工资绩效分配方案8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二、分配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对教师工作量、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确保安定、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三、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中层干部、工会及其他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管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四、发放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师。

  五、工资构成

  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教师新增工资性津补贴中月人均400元作为绩效工资。由工作量(任务)补贴、管理岗位(责任)补贴、业绩奖励三个部分构成。其中工作量补贴占60%,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20%,业绩奖励占20%。

  六、分配额度及办法

  (一)工作量(任务)补贴的分配:该项目的总金额为:400元×人数×60%×6个月

  1、出勤补贴:实行每天签到制,出满勤者每月补贴80元/人。迟到、早退一次扣5元,病假、事假(法定假日除外)每节分别扣5元、10元,旷课每节扣20元;学校规定的活动(政治、业务学习,学校、教研组会议,教研活动及其它

  集体活动等),迟到、早退扣5元,病假、事假分别扣5元、10元每缺席1次扣10元;导护迟到或早退(含人在校而不在岗)一次扣20元,请假一次扣20元,缺岗一天扣50元,并负当天该岗的`一切责任(一天按上、下午二次计算)。以上直至扣完本月的出勤补贴为止。

  2、课时量补贴:

  A、教师工作量:

  (1)专任教师标准周授课时数:能乐意接受学校所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为满工作量。

  (2)任实职的中心校正校级领导?慰问笔不少?节,副职校级领导任课时数不少于6节,中心校中层干部任课时数不少于8节,完小校长担任主要课程课时数不少于10节,为满工作量。

  (3)幼儿园教师教学半天为一个工作日,专任教师每周任课不少于5个工作日,中心校园园长每周任课不少于2个工作日,副园长每周任课不少于3个工作日。

  B、满工作量补贴:满工作量者每月补贴100元/人。超课时和不足课时数,由各校根据本校班生规模和具体情况做出补或扣的规定,但每月补或扣的金额不得超过30元。

  3、超工作量补贴:(每人每月60元)

  (1)节假日值班补贴:学校节假日值班人员每人每天补贴30元。

  (2)节假日加班补贴:节假日因公加班人员每人每天补贴40元。

  (3)公代补贴:公代每节补贴10元,由教导处安排公代。

  (4)跨年段(任语文、数学学科)或包班教学的教师补贴:每人每月补贴40元。同年段同学科(任语文、数学学科)两个班级教学,每人每月补贴40元。英语教师享受跨年段教学补贴(每人每月40元)

  (二)管理岗位补贴的分配:该项目的总金额为:400元×人数×20%×6个月

  1、班主任、科任补贴:班主任每人每月补贴80元,科任每人每月补贴40元。

  2、完小校教导主任每月80元。

  3、中心校中层以上行政人员、完小校长补贴:每人每月80元。

  4、女工主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报账员、安全专干、保管、采购、图书管理员每月40元。

  5、兼任多种职务的人员补贴可累加,但补贴的总额不得超过120元。

  (三)业绩奖励分配:该项目的总金额为:400元×人数×20%×6个月。

  1、教育教学常规奖:根据每学期学校对教师教育教学

  常规(课堂教学、教案、作业、班主任工作手册等)进行量化综合评估,考评一等奖占1/3、二等奖占1/3、三等奖占1/3,分别奖200元、150元、100元。(常规工作缺一项没有完成的,取消该项目奖励)

  2、教学质量优质奖:根据期末辖区语数质量检测成绩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4个,分别奖250元、200元、150元。另外提高名次的按每名次奖20元。英语科质量检测按任教班级综合评定(所有任教班级名次之和除以任教班级数,得分少者为优),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2个,奖金同语数科,不设提高名次奖。

  3、教科研成果奖:

  (1)对外公开观摩教学:学区级每次奖100元,教研片级每次奖200元,市级每次奖300元。

  (2)各类论文(经中心校选送)获福清市、福州市、省级及以上一等奖分别奖给第一作者100元、150元、200元;获二、三等奖各递减20元。(以上奖励以获奖证书为准,进入汇编而没有得奖不予奖励。)在CN刊物上发表按福清市一等奖计算,同一篇文章只得一次最高奖。一学年教师个人的论文获奖奖励总额不超过200元。

  4、班级管理奖:学期末学校评出文明班级,文明班级不得超过学校班级数的40%,班主任奖励80元,副班主任40元。

学校工资绩效分配方案9

  根据《嘉定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及市相关文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配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为切实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明确内部分配政策,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既吸纳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成果,有利于学校的

  发展,又合理界定了各方权益,有利于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因此,我们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坚持以人为本,以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促进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范围

  20xx年1月1日起在本校任教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和职员、职工。

  三、实施时间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四、实施原则

  学校要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不同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把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五、绩效工资总量核定

  根据学校实有人数、人员结构、岗位设置、办学规模和办学水平等因素,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每年由区人力资源保障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核定。

  六、绩效工资的分配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

  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基础性部分又分岗位津贴、工作量(课时)津贴两个项目。

  (一)岗位津贴:

  主要体现教职工工作年限和岗位职责,全市统一标准,教职工依据所聘岗位和工作年限,执行相应的岗位津贴,并按月发放。

  (二)工作量(课时)津贴:

  主要体现教职工的工作强度、责任和数量。学校教职工工作量津贴基数等于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的30%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量系数的总和,工作量(课时)津贴按月发放。

  注:五个班的年级组长系数为0.25,四个班的年级组长系数为0.22,三个班的年级组长系数为0.2。

  专任教师工作量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中小学教师周任课时数标准(试行)的通知》(沪教委人199540号)的规定计算。

  校级正职每周应兼2个课时,校级副职每周应兼4个课时,中层干部每周应兼所任学科的二分之一课时(《嘉定区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操作口径》)。【上海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确定分配方式和办法。因此,根据《嘉定区教育局关于做好本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加强绩效考核,学校根据以往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设立以下项目:

  1、基础奖:

  即节日费,共5000元。教职工根据在职状况,元旦、春节、五一、教师节、国庆节每节各发1000元。

  2、学期考核奖金:

  每年1月、7月发放。考核分优秀(占20%)、合格、不合格三档,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奖。

  3、年度考核奖金:

  每年12月发放。教职工按教师、职员、工人分档发放。病事假依照《南翔镇关于教职工病事假经济处理的制度》执行。附表四:年度考核奖金表

  4、超工作量(课时)补贴:

  1)超课时补贴

  教职工根据《教师课时津贴发放意见》按标准每月结清发放。各部门条线应严格控制超工作量(课时)数量,严格执行逐级审批制度。课时不足将予以扣发。

  2)代课补贴

  自修课看课每节10元,临时代课每节20元,一个月以上代课每节30元。

  3)兼职补贴【上海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对于兼任多项工作的教职工,给予每月或一次性补贴,严格执行逐级审批制度,并由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定。

  4)训练队补贴

  对于带队训练的教师,给予每月补贴。

  5)化学实验员、化学教师营养费

  6)带教青年教师补贴

  7)体育教师阳光费

  5、骨干教师奖励:

  区级骨干教师由区统一考核,学校另行支出经费,不纳入绩效工资的经费额度。镇、校两级优秀教师由学校进行考核,考核设一、二、三等奖,镇级骨干教师经费由镇教委另行下拨经费发放。校级骨干教师奖项设置比例各占25%、50%、25%,经考核后每年12月发放。

  6、教育教学成果奖:

  教职工根据《怀少学校教师工作奖励方案》按标准逐项每年年底结算发放一次。

  7、教师辅导学生竞赛奖:

  教职工根据《怀少学校学生竞赛指导教师奖励费发放办法》按标准在每年教师节前后发放。

  8、优秀组室奖

  1)优秀教研组奖

  根据《怀少学校教研组考核办法》由分管教学校长会同教导处负责考核,评出优秀教研组,每年7月给予奖励。

  2)文明组室奖

  由学校工会对各工会小组进行过程评价,评出文明组室,每年12月给予奖励。

  9、岗位考核奖:

  班主任、年级组长考核奖:根据《怀少学校班主任考核办法》由分管德育校长会同政教处负责考核。评出班主任工作金、银、铜奖,奖项设置比例各占25%、50%、25%。年级组长考核依据所在年级班主任考核平均分计算设金、银、铜奖,各奖项设置比例各占三分之一左右。按考核结果每年7月发放。

学校工资绩效分配方案10

  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师工作的主动性,规范学校管理,保障和提高教职员工待遇,稳定教师队伍,根据县教育局关于教师绩效工资的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绩效考核的范围及对象

  绩效考核的范围及对象是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学校在职在编教师。

  第二条考核分配原则

  2。1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2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3简明务实,科学合理的原则。

  第三条绩效考核工作小组

  经教师大会通过,学校选举以下同志担任绩效考核工作:

  组长:肖绍桂

  成员:向卫华冯琼花

  向建求(教师代表)胡暾阳(教师代表)

  第四条绩效考核内容及办法

  4。1分配权重

  4。1。1绩效总额的分配权重: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绩效浮动标准执行。

  4。1。2绩效考核分项目分配权重

  1、月岗位目标年度平均分占50%;

  2、师德师风得分占10%

  3、教学质量得分占10%

  4、工作量得分占20%

  5、人防安全得分10%

  4。2绩效考核得分计算公式:

  教师年度绩效考核分=月岗位目标年平均分×50%+师德师风得分×15%+年度教学质量分(10分)+年度工作量得分(10分)+课堂教学评价得分(两期平均)×10%

  4。3绩效工资计算方法:所得金额=绩效工资总额÷全校考核人员总得分×被考核者所得分值(如学校全年绩效工资总额为100000元,全校考核总分为1800分,张三得90分,则张三应得绩效工资=100000÷1800×95=4999。99元)。

  4。4对于当年在编但由于身体或其他特殊原因,且得到学校同意,未在岗的教师,按人均绩效工资计算(人均绩效工资为中心学校核算的全镇人均绩效工资,若上级主管部门对此类人员有明文规定的.,按规定办事):

  第五条月岗位目标考核

  5。1岗位目标分计算

  5。1。1教师岗位目标年平均分=各月岗位目标总分÷考核月数

  5。1。2担任班主任的教师岗位目标年平均分=教师岗位年平均分×65%+班主任岗位年平均分×35%。

  5。1。3按教师个人岗位目标年平均分的50%计入绩效考核岗位目标板块得分。

  5。2月岗位目标考核内容

  5。2。1常规教学(50分)

  1、备课(10分):及时认真撰写教学计划、教案,提倡备详案,不沿袭旧教案。每缺一个计划扣2分,每缺备一节课扣1分,沿袭旧教案此项不计分。

  2、作业(5分):及时批改作业,并且认真细致。每少一次作业扣1分,缺改一次扣0。5分,作业批改过于简单扣0。5分;作文每少改一篇扣3分,缺写一篇扣5分。

  3、检测(5分):语文、数学、英语每月一次检测。每缺考一次扣5分、未批改扣2分。

  4、上课(5分):按课表、按时上下课。上课迟到、中退、早退扣0。5分,每缺一节课扣5分。经检查未按课表上课,每节扣1分。

  5、送检(5分):做好课前教案送检工作,每缺检一次扣0。5分,以检查组登记或教导处抽查结果为准。

  6、教研(5分):语文、数学、英语老师每期不少于一次公开课,必须认真设计,每少1次扣2分;学校分学科进行教研活动时,所有学科教师未经批准,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否则每次扣2分;每学期撰写教学论文一篇,未写扣2分;每月教学反思不少于4篇,每缺一篇扣2分。

  7、课堂效果(5分):教学效果较好,课堂有效检测达标率为50%以下,每节扣2分(以学校行政人员随堂听课效果检测为准)。

  8、学生评价(5分):每月测评一次,满意率80%记满分,满意率70%扣2分,满意率60%3分,60%以下扣5分。

  9、听课(5分):每周一节听课(指随堂听课),全期听课不少于15节,每少一节扣2分,行政人员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每少1节扣2分。听课无评价,无授课人签字均不计听课节次。

  10、奖励:参加中心校及以上赛课活动的加1分,获奖者按1、2、3名依次加5分、4分、3分。上级质量检测获前1、2、3名的分别加5、4、3分。参加其它教育教学活动获得中心校及以上单位表彰的酌情加分。

  5。2。2出勤和履职(20分)

  1、日常工作出勤(10分):旷工1天扣10分,事假(除正常婚丧,产假)扣3分/天,每迟到半小时扣0。5分、早退、中退扣1分,缺签扣0。5分。

  2、集会活动出勤(3分):学校的各种会议、集会活动每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扣0。5分/次。

  3、交送材料(2分):按时完成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工作,按时送交各种材料等。不及时每次扣1分,未完成扣2分。

  4、值周检查(2分):未检查扣2分/天,未及时登记扣1分/次。

  5、考务工作(3分):缺监考1场扣3分,未经同意请人代监每场扣2分;缺改卷1次扣3分,未经同意请人代改扣2分,监考看书看报玩手机扣1分/次。

  5。2。3教师行为习惯(15分)

  1、上课常规(5分):不带教案进教室,扣1分/次,上课吸烟、接打手机每次扣1分。

  2、教态语言(3分):语言行为文明,做学生楷模,言语及行为不文明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分,凡坐着上课每次扣1分。

  3、卫生习惯(4分):办公室或宿舍整洁,无过夜垃圾。办公室或宿舍不整洁或有过夜垃圾等不卫生情况,每次扣1分(以学校每周的办公室卫生评比记录为准)。在校园内乱丢垃圾,每次扣1分。

  4、穿着形象(3分):男教师不留须,不留长发,女教师不着奇装异服,造成不良影响(学生、家长议论颇多)者每次扣2分;夏天不穿拖鞋、背心进教室,冬天上课不戴手套,每发现一次扣1分。

  5。2。3学习培训(5分):

  1、学习考勤(3分):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和培训,报了名未参加被组织单位通报的每次扣5分,在培训期间迟到早退的每次扣1分;

  2、学习效果(2分):参加县级及以上业务培训,在培训期结束后应撰写学习或培训心得交学校存档,未交扣1分/篇,参加“省培”或“国培”的学员,经考核不及格扣2分;脱产“省培”或“国培”的教师,在培训结束后要举行不少于1次的业务学习心得报告会,未举行的扣1分/次。

  5。2。4晨读、晨诵、午读管理(10分)

  1、晨读守班(2分):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守班,未守班者扣1分每次;

  2、晨诵开展(2分):按学校统一要求开展晨诵,未开展扣1分/次,未按要求开展扣0。5分/次。

  3、午读指导(3分):未守班扣2分/次,未指导扣1分/次。

  4、阅读常规(3分):学生阅读报告及时认真批阅、签字,每缺一次扣0。5分/次(以阅读·梦飞翔的要求为准)。

  注:非阅读指导教师按考核教师平均分计算。

  第六条师德师风考核(100分)

  6。1师德师风考核得分计算

  6。1。1教师师德师风年平均分=各月师德师风总风÷考核月数

  6。1。2按教师个人师德师风年平均分的15%计入绩效考核岗位师德师风板块得分。

  6。2师德师风考核内容:

  6。2。1政治思想(20分):不按教育方针办事,在学生和家长中散布反动言论或歪理邪说,造成恶劣影响,有损学校、政府或国家利益的扣5-10分/次。

  6。2。2职业道德(20分):对学生变相体罚扣2分/次,体罚扣5分/次,严重体罚扣10分/次;搞有偿家教,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扣5分/次;乱收费、乱办班、乱订资料等“三乱”行为的在年度绩效分中扣5分/次。(此项扣分以家长举报到学校,并按造成影响的程度为标准扣分)

  6。2。3为人师表(10分):在公开场合有讲脏话、粗话、吵架等不文明及不符合教师道德标准的行为的,酌情扣1—5分/次。

  6。2。4爱岗敬业(10分):不服从工作安排、工作推诿,敷衍塞责等扣2分/次,在考试中有舞弊行为和试卷泄密行为的视情节严重扣5—10分/次。

  6。2。5遵纪守法(10分)凡学年内因违法乱纪受到县级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1、2、3、4、5、6、10分。上级另有规定的,按上级的规定执行。

  6。2。6作风操守(10分):工作日内打牌、赌博,非工作日内聚众赌博被举报者,每次扣5—10分;生活作风不正派,搞不纯男女关系并造成不良影响者扣5—10分。

  6。2。7财经纪律(10分):及时上交公款,不乱订资料,不乱收费。拖欠公款每次扣5分,并责令退还所占财产,拖欠金额超过20xx元者扣10分/次。

  6。2。8安全责任(10分):在工作职责内出现安全事故,扣2—10分/次,情况特别严重的,由考核小组在研究决定在年度绩效总分中扣分。

  第七条教学质量考核(15分)

  7。1教师教学质量得分是指被考核教师两学期任教科目教学质量检测得分的平均分,并以两学期的平均分直接记为年度绩效教学质量板块考核得分。

  7。2以期末教学质量检测为依据,质量检测排名1—8名的依次得15、13、11、9、7、5、3、1分(与丰瑞片同年级平行对比)。

  7。3因工作或岗位需要未担任主科教学的教师的质量得分取主科教师教学质量得分的平均分。

  7。4兼双主科教师取两科质量得分的平均分;

  7。5任教同科分别获得片区1、2名的按第1名计算质量得分。

  7。6中心学校检测科目得分计算仍以在丰瑞片同年级平行对比名次计算。

  7。7阅读指导教师阅读指导效果得分按学校《阅读·梦飞翔考核细则》实行。

  第八条工作量(10分)

  8。1工作量得分计算方式:个人工作量÷平均课时量×10(并以这一得分直接记入年度绩效工作量板块考核得分)。

  8。2男教师年满55周岁,每年依次照顾1、2、3、4、5课时(至59周岁),女教师年满50周岁,每年依次照顾1、2、3、4、5课时(至54周岁)

  8。3工作量系数标准:

  课堂教学评价(学校另行制订课堂教学评价细则)、

  此项满分为10分,每期对每们教师进行一次课堂教学评价,根据两期平均分折算全年得分。只上班一期的特岗教师以当期得分计入,非教学岗位和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52周岁的教师经本人申请可不予评价取平均分。

  第九条安全绩效考核

  (学校另行制订安全考核细则,并另行发放安全绩效奖。对于出现严重安全责任事故的,当事人在本细则师德师风考核中再酌情扣分。)

  以上考核方案适用于20xx年度,若存在考核空白项目则由校务会研究,报考核小组讨论,并提交教师会讨论通过相关考核结果。

学校工资绩效分配方案11

  为适应高校改革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现高校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xx〕35号)、《教育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xx〕7号)、《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鄂府发〔20xx〕5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发〔20xx〕29号),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其他本科院校、专科院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结合鄂尔多斯高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岗定薪、责薪一致、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的原则,强化岗位职责,逐步完善岗位设置管理,整体优化人员结构。

  (二)遵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统筹考虑校内各类人员收入分配水平,适度向教学、服务一线倾斜,促进各类人才队伍协调发展,增强学校人才竞争力。

  (三)绩效工资制度与现行校内分配制度有机结合,合理调控收入差距,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实现学校转型发展、全面提高办学水平的目标。

  (四)加强考核,强化激励,完善考核办法,强化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考核,将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二、实施范围

  我市一本(科)三专(科)四所高校,即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鄂尔多斯职业学院、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人员。

  三、岗位分类

  绩效工资的岗位分为教学科研岗、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和工勤技能岗位四类,其中教学科研岗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为专业技术岗。

  (一)教学科研岗指承担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并符合相应资格和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以及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岗位。

  (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指除教师专业技术岗以外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实验技术、图书资料、档案、编辑、会计、统计、审计、工程技术等专业技术岗位。

  (三)管理岗指承担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包括学校党政职能部门、教辅单位、二级学院等单位的管理岗位。

  (四)工勤技能岗指教学、科研和日常运行中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四、绩效工资内部分配

  (一)高校绩效工资总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发〔20xx〕29号)中要求“在保障基本工资正常增长的基础上,以科研机构、高校所在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本标准线为托底线,绩效工资总量可以在基本标准线的3倍内核定”。根据我市绩效工资最高控制线原则上按基本标准线4万元的2、5倍的要求,核定高校绩效工资总量。经费增加部分由市财政和高校按照6:4的比例共同承担。

  (二)高校绩效工资的分配。高校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是职工履行基本岗位职责和任务所发放的绩效工资,按照《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鄂府发〔20xx〕53号)实行现行事业单位统一标准,每月由市财政统一发放。剩余部分为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各高校根据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及完成基本工作任务情况按职称、职务及职级等自行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坚持“以岗定薪、责薪一致、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的原则,考核后按等次发放各级各类人员的绩效工资。

  五、绩效工资的发放与管理

  (一)各高校要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进一步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制度,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技能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重点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人员倾斜。

  (二)各高校制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要充分发扬民主,采取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集体研究决定,确保方案科学、合理、公开、公正。

  (三)绩效工资总量包含班主任津贴、超课时补贴、科研课改资金等项目。

  (四)高校绩效工资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人社、财政部门组织实施。人社、财政会同教育部门制定专项经费年度绩效评估方案,对各高校绩效工资专项经费的使用成效进行科学评价,作为高校教育经费增减的决策依据。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

学校工资绩效分配方案12

  按照“强学科、精管理、惠民生、兴实干”的发展思路,为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绩效工资分配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

  1、按照“提升总量、优化结构”的原则,深化绩效工资分配改革,强化岗位管理,理顺分配关系,优化薪酬结构,体现绩效激励,加强宏观调控,完善校院两级分配管理机制,建立多元化的公平公正与绩效挂钩的岗位薪酬体系,促进各类人才队伍协调发展,有利于提高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学科研质量和办学实力,增强学校的竞争力、创造力和影响力。

  二、绩效工资结构与标准

  2、我校绩效工资主要分为基础绩效、岗位绩效和业绩奖励三部分,基础绩效和岗位绩效统称岗位津贴。此次分配改革将建立岗位津贴和业绩奖励相结合的校内分配制度,岗位津贴相对稳定,学校每年将新增一定投入,用于增加业绩奖励投入总量和进一步理顺收入分配关系。

  (一)基础绩效

  3、基础绩效是用于支付受聘各类岗位的教职工认真完成岗位履职基本要求的薪酬,具有一定的保障功能,由20xx年统一归并了各类省级津补贴后的原“在岗津贴”更名而来。各类各级岗位的基础绩效标准由学校统一制定,具体标准见附件一。

  (二)岗位绩效

  4、岗位绩效是用于激励受聘各类岗位的教职工积极承担更多的日常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管理和社会服务等常规工作任务,达到本单位对该级岗位满工作量要求的薪酬,由原业绩津贴更名而来。

  学校统一制定岗位绩效标准,具体标准见附件二。管理人员按“职级津贴+职务津贴”、专业技术人员按专业技术等级、工勤人员按工勤技能等级对应标准执行。职务津贴由原领导责任津贴更名而来,是为了体现管理人员实行职员制后在同一职级上不同职务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津贴差别。

  (三)业绩奖励

  5、业绩奖励主要用于奖励在实现岗位任期目标中取得高水平、标志性学术成果以及在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平台建设、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工作等方面作出贡献的教职工。

  (四)其他津补贴

  6、上级部门和学校文件规定的其他政策性补贴和福利性项目,包括交通误餐补贴、辅导员津贴、博导津贴(未上岗者不发)、省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津贴、电话补贴等。

  7、取消每月200元的博士学位津贴。学校将通过“215人才工程”、优秀中青年教师资助计划和提高新引进博士待遇等途径提高优秀教师待遇。

  (五)岗位津贴标准制定依据

  8、各类各级岗位津贴标准确定主要依据上级部门相关规定以及我校20xx年制定实施的岗位津贴标准并参考了省内外其它高校的绩效工资标准和各类各级岗位级差关系。

  9、各类各级岗位津贴对应关系力求反映不同类别不同等级岗位的工作责任和岗位特点,体现贡献大小,适当拉开收入差距,以便增强薪酬激励性,完善内部公平性。在提高各级岗位津贴标准的基础上调整差距,适当提高中低收入人群增幅。

  三、绩效工资核拨和管理

  (一)基础绩效和岗位绩效的核拨

  10、每年年初,学校根据各二级单位的岗位数量、结构和各类各级岗位对应标准,核算基础绩效和岗位绩效额度。年底将对各二级单位实际发放的基础绩效和岗位绩效总量进行年终结算(考虑一年内岗位增减情况)。

  11、每年年终,学校将根据单位年终考核情况对岗位绩效额度进行浮动,一般来说考核优秀的单位可以按岗位绩效核拨总量的10%上浮,对上年出现重大失误的单位,学校将视情况按岗位绩效核拨总量的5~10%下浮,上浮部分由各单位二次分配,下浮部分从总量中扣回。

  (二)业绩奖励的核拨

  12、业绩奖励分为学院业绩奖励和校机关等非教学单位平均业绩奖励两部分。每年年终学校将视事业整体发展情况和财力状况,研究确定年度业绩奖励的投入总量。

  13、学院业绩奖励总量的核拨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于每年年终根据各学院当年完成教学任务总量和质量以及在学科建设、人才、教学、科研、管理等各方面取得的高水平标志性成果和突破性进展情况,结合各学院完成目标任务质量情况进行考核评定,确定具体奖励核拨方案,充分体现校院两级管理机制,发挥其激励导向作用。对重大业绩奖励总额实行上不封顶,鼓励为学校事业发展多做贡献。各学院创收自筹经费可纳入业绩奖励二次分配,统筹安排。

  14、校机关等非教学单位平均业绩奖励由学校核拨并控制发放总量,人均标准与学校的事业发展和支持各学院开放办学、增加创收的综合效益相关,总体上不高于学院业绩奖励平均水平。设基本奖和工作业绩奖,基本奖按同一人均基数核拨,工作业绩奖根据各部门各等级岗位职责和考核情况分档次核拨。

  四、绩效工资发放与管理

  (一)基础绩效的发放

  15、基础绩效实行学校统筹,随基本工资按月统一发放。

  16、基础绩效与年度考核挂钩,考核合格的全额发放;考核基本合格的,单位可视其岗位任务完成情况确定基础绩效的具体发放比例,下年度按最高不超过所聘岗位对应的基础绩效标准的.80%发放;考核不合格的,下年度按最高不超过50%发放。各单位扣发的基础绩效纳入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中留用。

  17、教职工经批准休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基础绩效全额发放;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90%发放;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70%发放。因公负伤治疗期间基础绩效全额发放。

  (二)岗位绩效、业绩奖励的发放

  18、岗位绩效和业绩奖励实行校、院两级分配机制,学校制定政策,调控额度,核拨总量,二级单位在学校的指导下,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考核分配办法,自主进行二次分配至本单位的每一位教职工。

  19、岗位绩效和业绩奖励的发放主要依据教职工承担岗位责任大小、所承担各项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水平和综合表现确定,要在年度考核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分配,各单位将年终一次性核算结果报人事处备案后通知计财处打卡发放。

  20、学院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岗位绩效、业绩奖励分配办法需经学院教代会讨论通过,发放必须经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校机关等非教学单位岗位绩效和业绩奖励发放必须经集体研究。

  21、对学院制定岗位绩效、业绩奖励分配办法的指导性意见。

  (1)学校鼓励学院创收的自筹经费与岗位绩效、业绩奖励、其他各类奖励津补贴制定一体化分配方案,向课程教学、人才培养、学科建设、高水平学术研究、学术团队建设、国际学术合作等主业倾斜。

  (2)有利于学院承担的各项任务的落实,确保学院各项工作运转顺畅。

  (3)体现多劳多得导向,激励教职工积极承担各项工作任务。各学院可根据承担的总体任务情况,针对不同性质、不同类型岗位制定承担常规工作任务并达到满工作量的平台性要求,原则上达不到平台性要求的按一定权重扣发岗位绩效。

  (4)体现高水平教学导向,激励教职工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5)体现突出业绩和贡献导向,激励教职工积极从事高水平学术研究,取得高质量学术成果,积极参与学科平台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6)学院要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完善内部考核制度,要协调好教师、实验专业技术、管理、工勤四支队伍待遇,同时把握好教学科研并重型、基础教学型、社会服务型等不同岗位类型教师的待遇平衡。

  (7)学校允许学院将现行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政策性津补贴等作为档案工资保留,鼓励学院积极探索建立与团队考核相配套的团队绩效分配机制,实行年薪制、团队薪酬等多种收入分配方式。

  (8)有利于发挥老教师传、帮、带作用,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

  不同学院在上述原则的指导下,要结合本单位学科特点、承担工作任务的性质,明确激励政策导向,充分调动不同岗位教职工积极性,制定适合本单位特点的具体考核分配办法。

  22、对校机关等非教学单位制定岗位绩效、业绩奖励分配办法的指导性意见。

  (1)有利于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分解和落实,确保日常工作运转顺畅、高效。

  (2)体现责任、能力、水平、业绩导向,向承担重要管理职责、工作能力和水平突出、工作业绩显著的优秀人才倾斜。

  (3)体现服务意识和质量、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的差别,适当考虑资历因素,合理拉开差距。

  (4)把握待遇的整体平衡,有利于工作团队建设,营造和谐工作氛围。

  (5)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集体研究决策。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23、学校和各单位将逐步建立和完善绩效考核相关制度。

  (1)各类各级岗位的履职基本要求将在以后的岗位聘任中制定,各单位可根据学校下达的教学科研等总体目标任务,在岗位聘任时提出本单位各级岗位具体工作任务要求。履职基本要求是该级岗位最低内涵要求,完成情况与年度考核挂钩。各单位各级岗位具体工作任务要求是确定岗位绩效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善于用岗位绩效调动教职工积极承担并保质保量地完成日常教学、科研等任务的积极性。

  (2)教学工作量计算、科研工作量化办法等由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和研究生院等相关部门指导组织修订。

  24、担任副处及以上职务入职专业技术岗位者由学校发放管理工作补贴,每年年终根据单位和个人目标考核情况由学校研究确定补贴金额。

  25、在正处缺额情况下,主持工作的副处级干部的职务津贴按正处(中层正职)发放;正处级非中层正职的职务津贴按副处(中层副职)标准发放。

  26、内部退养人员发放“生活补贴”,由学校管理,每月标准按照《江西省省直其他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表》执行。

  27、公积金基数标准为各类岗位对应的基本工资、基础绩效和岗位绩效之和,其中基础绩效和岗位绩效统一按标准表计算。

  28、本方案适用于学校本部事业编制内受聘上岗的教职员工。财务独立核算单位参照此办法实施,经费自理。

  29、本方案规定的核拨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原《南昌大学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试行)》(昌大人字[20xx]31号)等相关部分停止执行。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发生变化,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执行过程中相关问题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学校工资绩效分配方案13

  一、指导思想和分配原则

  (一)指导思想

  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在上级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建立符合本校特点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

  (二)分配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同时,兼顾学校以往实施多年的分配制度和学校各类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在充分征求广大教职员工的意见下,制定具体的分配方案,报主管部门审核后,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实施对象

  州惠市实验中学全部在编在岗人员。

  三、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一)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二)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

  成员

  (三)绩效工资的总量和构成:

  教职工绩效工资的`总量为教职工的基本工资、薪级工资和地区补贴以外的所有津贴及补贴。

  教职工绩效工资由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构成,其中基础性部分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奖励性部分占30%。

  (四)绩效工资分配:

  1。基础性绩效工资设岗位津贴、节日补贴两个项目。岗位津贴以职务(岗位)为依据,分档次按月发放。节日补贴每人每年4000元,分四大节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发放,每人每个节日1000元。

  2。奖励性绩效工资设班主任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教育教学成果奖励、超课时津贴等项目。

  班主任津贴发放对象为担任班主任岗位的人员,每人每月200元。

  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对象为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标准为本人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在考核的次年1月发放。

  奖励津贴分配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以工作人员承担任务多少、完成质量好坏、教育教学效果、其他综合表现等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者不参与绩效工资分配。

  (五)奖励津贴的分配

  奖励津贴分月奖励津贴和学期末奖励津贴,其中月奖励津贴部分占奖励津贴的70%,学期末(学校年末)奖励津贴占奖励津贴的30%。月奖励津贴按月发放,学期末(学校年末)奖励津贴在每学期末(学校年末)发放。

  1。月奖励津贴分为工作量津贴和业务量津贴两部分。工作量津贴包括课时(工作任务)津贴、超课时津贴、加班补贴等,业务量津贴主要指行政领导在行政工作中与外单位联系通讯费、参加市内各种会议的交通费等。(具体办法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学期末(学校年末)奖励津贴包括绩效考核奖励和业绩奖励两部分。绩效考核奖励在每学期末发放,业绩奖励在每学年末发放。

  绩效考核奖励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分配。绩效考核以工作人员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重点考核工作实绩。每人基本分为100分。其中德20分,能25分,勤25分,绩30分。

  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主要指标包括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个人品德、社会公德、廉洁从教等。

  能,是指履行工作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主要指标包括工作人员具备的文化素质、工作能力、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等。

  勤,是指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方面的表现。主要指标包括出勤情况、工作责任心、工作作风等。

  绩,是指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所产生的效益和贡献。主要指标包括从事德育工作、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教育教学研究、个人专业发展等。

  根据学校制定的绩效考核的具体细则,对在职在编的教职工进行定量考核,确定其相应的等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业绩奖励主要包括下面两部分:

  ①教师参加科研课题、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获奖、发表论文、获得各种荣誉等按《州惠市实验中学教职工奖惩制度》给奖。

  ②高考奖励:根据当年中、高考奖励方案及中、高考业绩来确定奖励。

学校工资绩效分配方案14

  根据《xx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根据我园的实际情况,由“xx幼儿园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xx幼儿园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方案》,提交教职工大会审议,并于xx年xx月xx日召开全体教工大会,一致通过该方案,通过后予以公示。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幼儿园全体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规范幼儿园内部分配办法,以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推进幼儿园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和时间

  实施对象:我园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发放时间:幼儿园教职工绩效工资12月末每年集中发放一次。

  三、绩效工资的项目

  管理岗位津贴、工作量津贴、业绩奖励津贴。

  四、考核分配原则

  考核工作原则上以月为单位进行,业绩考核可以学期和学年为单位进行。绩效工资管理考核方案要充分征求广大教师的意见,做到统筹兼顾,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五、绩效工资具体实施办法

  (一)园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园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xx中心校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

  (二)幼儿园奖励性绩效工资。

  1。实施对象。

  包括幼儿园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2。主要构成。

  幼儿园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管理岗位津贴、工作量津贴、业绩奖励津贴三部分构成。各项目标准由幼儿园根据本园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确定。

  (1)管理岗位津贴。

  班主任津贴按班容量xx人以下每月xx元,xx至xx人每月xx元,xx人以上每月xx元,由每班按xx名班主任平分,利益共享,责任共担。

  其他管理岗位津贴由幼儿园根据实际自行决定。兼任多个管理岗位职务的'人员的职务津贴由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分配细则。

  (2)工作量津贴。

  工作量考核包括正常出勤工作量(每月xx元)、超工作量(超课时、超员)及所承担的工作职责等。

  a、教师必须完成幼儿园安排的工作量,实行超员津贴。

  各班级人数在基数基础上按超出的人数加分,每超xx人加xx元。(大班基数xx人、中班基数xx人、小班基数xx人)

  b、幼儿园安排的加班(xx小时以上为半天),每半天加xx元。

  c、代课每半天加xx元,可以累加。

  d、寒暑假、节假日、双休日加班每天xx元。(以幼儿园安排的加班计算)

  注:加班每月封顶xx元。

  (3)业绩奖励津贴(xx元)

  a、工作考核:业绩奖励津贴每月xx元。(每增加事假半天,工作业绩扣xx元。)

  师德表现每月xx元。

  安全责任每月xx元。(出现安全事故的费用,由本班班主任xx人承担一半,园内承担一半。)

  b、各项奖励(本园认可的)。

  1。获奖先进;

  2。特定的组织活动等;

  3。个人比赛、指导获奖;(第1至第3按照幼儿园奖惩方案执行)

  4。课题科研成果奖。(园级单项xx元、学区级xx元;市级单项xx元;省级单项xx元;国家级单项xx元。

  说明:上级部门已发放相关奖金,幼儿园不再重复发放。

  (三)其他具体事项。

  A、关于受处分人员、请假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其他人员的有关规定。

  1、受处分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下列办法执行:

  (1)受市级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处分期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按实际奖励性绩效工资减半发放。

  (2)受学区内警告处分的,按实际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5%发放。

  2、请假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下列办法执行:

  (1)长期事病假的绩效工资不发放。

  (2)当月事病假累计达到5天(含节假日)的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发放;事病假累计达到15天(含节假日)的不参与学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3)当月旷工累计达2个工作日,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发放。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不参与学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4)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B、对迟到、早退、不参加集体活动或无故旷课、旷工的,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单位分配工作的,幼儿园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量化考核办法,适当扣发当月奖励性绩效津贴。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C、以下奖惩纳入年度考核及评先评优的依据,不做为绩效工资奖励。(论文教师学历、撰写教育教学论文、经验总结、课例、案例、随笔,获奖或发表并收入汇编奖励。)

  (四)严重违纪违规:依据《教师法》第xx章法律责任第xx条精神,教职工有下列情形的扣除全年绩效工资(不参与任何评先评优)或行政处分或解聘。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

  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3。品行不良,侮辱幼儿,影响恶劣的。

  4。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

  六、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一)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组员:xx。

  (二)领导小组负责对教职工绩效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负责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的具体实施。

  (三)在执行考核分配试行方案过程中,具体分工如下:

  由谷翠芳负责对教师进行师德、业绩绩效考核。由高田增负责对教师出勤考核。由梁建辉负责安全绩效考核汇总。

  (四)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1天。有反映意见的要及时核实,确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各责任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七、本方案由“xxx”负责解释

学校工资绩效分配方案15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xx】133号)、教育部(国教人发【20xz】15号)、黑龙江省教育厅(黑教人发【20xx】99号)、齐齐哈尔市教育局(齐教人发【20xx】6号)文件精神,结合试点学校的经验和做法,全面启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从而调动广大教师争先创优积极性。

  二、基本原则:

  1、"政策导向,激励为主"原则。用正确的政策舆论为导向,坚持激励为主、处罚为辅,引导教职工把主要精力用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上。

  2、"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原则。充分向班主任、一线骨干教师和超工作量的教师倾斜,以责任心、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为主要依据,切实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分配原则。

  3、"相对统一,学校自主"原则。为有效推进绩效工资的分配与发放,必须全区一致,相对统一。同时,各校要根据自身情况,充分发挥学校办学的自主性和积极性,制定学校科学合理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4、"科学定岗,公平公正"原则。教师绩效工资首先应建立在科学定岗、竞聘定员的基础上,坚持能者优先、效能优先和公平公正的原则。要按照有关规定科学设置各种岗位,采用公开、公平、公正的竞聘上岗模式合理安排各类教学人员和教辅人员,有效开发和利用学校人力资源,切实提高学校办学效益。

  三、实施范围

  实施对象是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职工。

  以下情况不参与绩效工资考核:

  (1)学校派出的支教教师、借调及留守人员。

  (2)长期病休的人员(两个月以上)。参照黑人办字[1998]131号《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问题的有关规定》执行。

  (3)长期无故离岗停发工资、报请相关部门审批、终止其劳动关系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的人员。

  四、资金来源

  绩效工资=津补贴(20xx年规范的津补贴增资额区政府投入的资金)年终一次性奖金

  津补贴:在校期间的津补贴用于每月的班主任岗位津贴、任课教师岗位津贴和校长岗位津贴的发放;寒、暑假期的津补贴,学校统筹管理使用,作为骨干教师岗位津贴、超课时补贴、学期内教育教学等方面的奖励资金。

  一次性奖励资金:按照年末综合考核结果发放,考核结果分四档,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每档之间要相差200元,不合格者不发放。对于考核优秀的校长和教师(工作者),由政府另行发放奖励资金。

  五、考核与发放

  教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专业发展、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并作为教师实施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一)工资考核与发放

  教师没有出满勤、不满工作量等情况,要从固定工资中扣除。

  (固定工资=实领工资-20xx年规范的'津补贴增资额)

  1、考勤: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考核依据为学校(单位)考勤记载。婚、丧、产、休等假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参照依据黑人办字[1998]131号《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问题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执行。

  (1)缺勤考核:病假、事假、旷工。按照学校(单位)的考勤制度执行。病假每天扣同级别日工资的30%,事假每天扣同级别日工资的50%,旷工每天扣同级别日工资的100%。

  (2)在岗考核:主要考核是否按时进课堂、临时外出、无故缺课或调课、课内发生事故等,以校为单位,结合实际适当扣除工资。

  2、工作量:要结合各校实际,科学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做到均衡、合理。

  (1)任课标准:小学16-18课时/周,中学10-16课时/周。

  (2)兼职标准:兼职岗位有班主任、教研组长、学年组长、干事、实验员、档案员、现代信息管理员等。

  中层以上领导要求必须兼课,周课时标准为:学校副职2-4节;中层领导4-6节。

  按岗位核算周课时标准:干事6-8节;图书管理员8--10节;实验员8-10节;校医8-10节;档案员6-8节;各专业教室2-4节;学年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2课时。各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参考执行。

  (二)津补贴考核与发放

  月发放部分:能够完成岗位工作职责,考核合格者,每月按下列岗位发放津贴(在满工作基础上)。正校级领导月岗位津贴160-180元,副校级领导月岗位津贴140-160元,班主任月岗位津贴66-86元(186-216元),中层领导月岗位津贴120-140元(或30元其他岗位津贴),主线学科月岗位津贴120-130元(中学指中考学科、小学指数、语、外学科),其他人员月岗位津贴100-110元,学校派出的支教教师、借调和留守人员岗位津贴100元(各校可按此标准参考执行),工人岗位津贴和值周教师等岗位月补贴由学校自定。

  学期发放部分:寒、暑假津补贴由学校统筹管理使用(在满工作量的基础上),用于骨干教师的岗位津贴、超课时补贴、教职工的政绩和业绩考核奖励资金。骨干教师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岗位津贴。各级骨干教师每学期津贴标准为:校级50元、区级100元、市级150元、省级200元。对出满勤者,区政府每学期补助午餐费100元,每缺勤一天扣除一元。根据学校规模和实绩,区政府还将给予补助。

  (三)一次性奖金考核与发放

  年终一次性奖金要根据教职工年度综合考核分档发放,各校要结合《龙沙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和本校实际,制定本校的绩效工资考核细则,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校长奖励工资由区教育局考核分档发放。

  六、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标准由学校负责认真核算,经学校职代会通过后,报区教育局财审科和人事科审核、备案,以工资折的方式发放到个人。

  七、特殊规定

  1、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者,下年度只发放基本工资。

  2、学校竞岗落聘人员,由区教育局统一重新分配,不服从分配的教师停发工资。

  八、加强组织领导

  (一)区政府成立绩效工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大伟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刘亚娜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陆忠华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谷金柱区政府党组成员、财政局局长

  崔晓敏区人事局局长

  崔凯区教育局党委书记

  王崇丽区教育局局长

  绩效工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王崇丽(兼)。

  (二)各学校也要成立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应由副校长、工会主席、人事干事、财务人员及教职工代表组成,全面负责学校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工作的领导、管理和实施。

  九、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达成共识。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教职工绩效工资的分配与发放工作,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精神,广泛宣传有关政策法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各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方案必须广泛征求意见的前提下,反复讨论,不断完善,并且必须经过学校职代会审议通过,报区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实施。全区义务教育学校于20xx年3月份开始实施绩效工资。

  3、落实责任,严肃纪律。在学校绩效工资实施过程中,要实行校长责任制,各考核环节要层层落实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学校要严肃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工作纪律,绩效工资执行后,一律不准擅自增设津贴和奖金项目;要制定详实的落实方案,确保绩效工资的分配与发放工作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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