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时间:2023-03-27 14:05:28 赛赛 工资方案 我要投稿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精选2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精选25篇)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1

  根据《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xx〕196号)和《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直其他事业单位调整绩效工资标准的通知》(漳人综〔20xx〕10号)的精神和要求,为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局实际,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本局直属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其他事业单位(不含已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在编不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市人事局、财政局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结合本系统实际,分为每月固定发放和一次性发放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标准及档次划分办法

  (一)档次划分办法。

  参照有关规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低至高分为以下五个档次。

  (二)发放额度。

  根据市人事局、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20xx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为月人均681元,执行时间为20xx年9月-11月。从20xx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遇市人事局通知有调整月人均基数,按此方案执行)。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在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内,对照至的五个档次,用加权平均法,测算出每个工作人员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后,再按照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需考核合格后才予以发放,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

  五、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考核两部分。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

  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主要考核全年工作中的总体表现或突出成效等情况。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工作请按照漳州市人事局《转发省人事厅

  六、兑现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分为每月兑现和兑现。

  (一)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

  当月病、事假、缺勤累计达到或超过11天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新聘用在编工作人员从聘用时间起开始执行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退休人员或解聘人员从退休或解聘的下一个月起停发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用于列支考核中获优秀人员发放当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个人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

  七、有关要求

  1、本方案未明确相关事宜,按照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xx〕196号)执行。

  2、被省、市效能部门检查到问题并通报批评的同志停发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八、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2

  东街街道关于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根据《福州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榕人薪【20xx】8号),以及《福州市鼓楼区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鼓人综【20xx】88号)文件精神,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在区人事局、区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符合街道特点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干部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动街道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分配以个人工作目标责任和日常工作业绩作为主要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责任重大岗位、业绩突出的人员倾斜。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过程实行阳光操作,考核结果由街道党政办定期张榜公布,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统筹兼顾街道各类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力求科学合理,并根据街道及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额度及构成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对象:

  街道全民事业编制、集体事业编制在册、在岗工作人员(名单附后)。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额度:

  街道现有事业编制在岗、在编工作人员16名,20xx年基础性绩效工资总计×12=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总计×12=元。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基金册每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情况考核后予以发放。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和年终业绩奖励补贴三个部分构成。其中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每月造册发放,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待年终考核后统筹发放。

  (一)管理岗位(责任)补贴

  1、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总额: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5%,20xx年总额为×5%=元。

  2、管理岗位(责任)补贴的计算:街道现有股级干部9名,每月每人管理岗位(责任)补贴65元,全年总计65×9×12=7020元。

  此项余额部分(=元)作为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二)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办法

  1、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85%。

  2、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构成:包括出勤情况、正常工作量、超时工作量(加班),考核按《东街街道干部管理办法》实施。

  3、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计算:对遵守考勤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无纪律处分的'人,每月发放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5%;对受街道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50元;对受区级以上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办法

  1、年终业绩奖励补贴总额: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10%。

  2、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计算:街道工作人员年终业绩奖励发放按事业单位干部年终考核结果为依据,对年终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员,全额发放年终绩效奖励补贴;对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不发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3、对婚、丧、产假期间的工作人员绩效工资予以全额发放。

  其他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街道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3

  根据《金秀瑶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金秀瑶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办法》、《金秀瑶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院长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充分调动我院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卫生院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医务人员收入分配机制,绩效工资以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坚持多劳多得的原则,适当拉开差距,坚持向一线岗位倾斜、向重要岗位倾斜,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同时要妥善处理卫生院内部各类人员之间的绩效工资分配关系,防止差距过大,努力推进我院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分配原则

  1、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绩效考核结果,不予发放绩效工资。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完全做到公平、公正,接受全院干部职工的监督。

  3、坚持“差距、倾斜、调节”的原则。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力求科学合理,奖励性绩效工资差距不宜过大。

  三、实施对象

  卫生院全体签订聘用合同的工作人员。

  四、组织机构

  卫生院成立金秀县长垌乡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韦保丞同志兼任,负责组织全院干部职工绩效工资的分配。

  五、绩效工资分配及计算方法

  (一)绩效工资组成

  绩效工资分为两部分。一是基础性绩效工资(以下简称岗位津贴)。为财政托低水平线70%部分的绩效工资,由县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确定各岗位津贴的标准;二是奖励性绩效工资。

  1、由财政托低水平线30%部分的绩效工资。

  2、经上级有关部门核准继续保留高于财政托低水平线部分的'绩效工资。

  3、以及从单位业务收支结余中提取纯利润84%以内的奖励基金(绩效工资增量)三项组成。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卫生院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根据实际工作量+绩效考核结果发放,计算方法如下:

  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个人实际岗位系数+考核系数+增加系数

  注:1、个人实际岗位系数=个人岗位系数

  2、考核系数=每月考核得分系数

  3、增加系数=夜班+住院病人+书写病历

  4、考核系数:

  考核优秀(90--100分)加0.3,合格(80—89)0.2,基本合格(70—79)0.1,无考核系数(60—69)。

  全院职工按金秀县长垌乡卫生院绩效考核评价标准执行。

  5、增加的系数

  值班(当天下午下班时间至第二天早上上班时间)每晚为20元,24小时班(当天上午上班时间至第二天上班时间)每天补助30元,住院病人每人10元,每份病历书写按加班1小时计为20元,护理部护士每接收一位住院病人为5元。(以上全部折算为系数来计算)

  (三)个人考核标准及结果运用

  个人考核评价指标按金秀县长垌乡卫生院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评价标准执行,作为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绩效考核优秀(90--100分)加0.3,合格(80—89)加0.2,基本合格(70—79)加0.1,不合格(60—69)无考核系数。

  六、相关规定

  (一)经组织批准派出学习、培训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享受全额岗位津贴。(抽)调出人员,按在岗月享受当年的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新招聘人员、调入人员,办理完人事相关手续的3个月内按照单位同等条件人员70%的岗位津贴发放,满3个月后执行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岗位津贴。

  (三)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并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鉴定;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岗位津贴按比例发放。病假2个月以内的按100%发给;超过2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至第6个月以内,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90%,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发给100%;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50%,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发给60%。

  (四)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婚、丧、产假期间全额基本工资照发。

  (六)请事假在一年内连续或累计满15天的,停发一个月全额基本工资,以此类推。

  (七)工作人员被判刑,刑期满重新安排工作的,其岗位津贴按重新安排岗位的岗位津贴标准发给。

  (八)补充条款未提及的:

  1、以卫生院管理制度或院务会讨论决定执行:单位自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有专业相关资格证书底薪20xx元,无专业相关资格证书底薪1500元,第四个月起参照相应工作岗位享受70%奖励性绩效+底薪3个月,第6个月起参照相应工作岗位享受全额奖励性绩效+底薪;满一年后次月底薪增加至3000元,全额享受奖励性绩效。

  2、单位自聘人员国家规定产假期间,月基本工资正常发放(按5个月算,包含生育险报销及单位部分),不享受每月的单位奖励性绩效部分;年终绩效按在岗月享受。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4

  一、分配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对教师工作量、考勤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二、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教师工作量、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三、发放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四、工资构成

  1、绩效工资总量=全体教职工绩效工资累加最后得数—全校班主任津贴和教干津贴费用。

  2、教职工个人绩效工资由工作量津贴、考勤等部分构成。

  五、分配额度及办法

  (一)工作量:

  根据《庄厉初中教师年度考核办法》,每学期末教导处统计教学检查累计课时数、教案数,以此作为课时量津贴、教案津贴的根据。

  1、语文、英语等学科辅导早饭后早读每节按1节音体美信劳校本课工作量计算,班主任、体育教师跟操按每周3节音体美信劳校本课工作量计算。

  2、教职工兼职微机室、实验室、广播室、网络维护、音美器材管理等临时性工作(指无报酬的)由考核小组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据实计算工作量。

  3、学校副校长的行政工作量为教师正常工作量2/3,中层管理人员承担的行政工作量为教师正常工作量1/2。教辅、后勤人员按一线教师平均工作量计算。

  4、对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同时教龄满30年(女教师教龄满25年)的老教师,在完成学校所安排工作的情况下,可适当予以照顾。

  5、学校将从每人年终绩效工资中调出适当份额,量化为工作量以课时津贴、教案津贴等形式发放给教师。

  (1)教学人员工作量津贴

  20xx年上半年工作量计算办法:教学人员按实际任教学科课时量、备课量计酬,上课每课时2、5元,每个教案2元,超课时量的超出部分另行计算。

  20xx年下半年工作量计算办法:教学人员按实际任教学科课时量、备课量计酬,上课每课时5元,每个教案4元。同时为鼓励教师任课,本学期语数外任两个班教师补助400元,理化任三个班补助200元,体育、初三政史、初一生物任四个班补助100元,政史地生(不含初一生物)任六个班补助100元。

  (2)教辅、工勤人员基本工作量津贴

  教辅、工勤人员完成本职工作,按分管领导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赋予一定比例值,然后以该比值x总课时教案津贴全校平均值。

  (3)领导班子成员工作量津贴:

  领导班子成员工作量津贴=行政工作量津贴+实际任课课时津贴+其他核定工作量

  (二)出勤:考勤数据由校务办负责提供计算。

  1、事假:10天内每天扣50元,10天以外每天扣80元,法定事假除外。

  2、病假:5天内不扣;5天外每天扣50元;经过校委会认定的其他重大疾病酌情扣除。

  3、迟到早退每次扣5元。

  4、旷职:每天150元;旷课每节100;旷会每次100元;集体活动不参加参照旷职、旷会处理。

  5、抽查不在岗:每次扣100元;漏签:实际在岗的,视同迟到早退;实际不在岗,按旷职的'1/3处理。

  6、临时进出校门和按小时请假均折算为请假天数计算。哺乳期:以出生证为准,一年内完成学校各项工作,参加会议活动,每天上下班签到签退,时间自己掌握,视为满勤。

  7、超假未归且未办理续假手续者按旷课(工)处理。

  8、大型检查、学校重大活动、质量检测、监考、阅卷等活动期间,请假必须由负责此项活动的领导批准再由校长审批后方可生效,若有缺勤现象(含病事假、迟到早退、旷职)按平常缺勤情况3倍计算。

  9、正常履行教学任务但缺勤较多,学校对其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认定(从事教学工作人员,一年内在学校组织的质量检测中获奖两次以上;总务教辅人员,由校委会讨论认定其业绩优秀),执行个人绩效工资四分之一保底政策,扣完个人绩效部分的四分之三为止。如不能正常履行学校工作任务且缺勤较多,按考勤直至扣除个人全部绩效。

  10、执行时间自20xx年3月2日开始。

  (三)根据省市区相关会议文件精神,教师教学奖励及加班补助费用将在学校绩效工资总盘子内支出,经校委会研究,暂定以全校考勤扣除部分发放。

  六、绩效工资的核算、发放程序:

  1、绩效工资计算公式:

  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个人绩效工资带来部分—校班主任津贴和教干津贴平均到人扣除部分—校工作量平均到人扣除部分+个人工作量应得部分—个人考勤扣除部分

  2、每年末由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教职工进行考核并公示。绩效工资核实无误后,由学校会计核算教职工个人本年度绩效工资,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个人工资帐户直拔教职工个人工资折。

  本《方案》解释权归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5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实施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的同时,统筹解决中小学教师待遇,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津补贴补贴。这次新增的工资性津补贴的部分作为绩效工资,由学校统一管理支配,以体现岗位责任和工作业绩。为了调动我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融教[20xx]60号《福清市教育系统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二、分配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分配方案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小组成员由校领导、中层干部、工会及其他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四、发放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师。

  五、绩效金额分配额度、构成

  1、绩效工资分配度

  这次新增工资性津补贴中月人均400元,作为学校绩效工资分配额度,由学校自主分配。

  2、构成部分

  绩效工资由工作量(任务)补贴、管理岗位(责任)补贴、业绩奖励三个部分构成。其中工作量补贴占绩效工资构成的60%,管理岗位补贴占20%,业绩奖励占20%(其中的2.5%作为学区统筹)。

  六、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一)工作量补贴的分配

  1、核定工作量的基本依据。

  (1)教职工正常工作量按闽教人[87]104号文件规定计算。

  (2)教学计划及小学教师教育教学任务和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

  (3)学校实际工作内容。

  2、课时量补贴

  a、每学年学校教导处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统筹均衡分配教师课时量,按不同的岗位规定不同的工作量标准。

  (1)根据闽教人[87]104号文件规定,小学专任教师标准周授课时数不少与18节。

  (2)任实职的中心校正职校级领导任课时数不少于4节,副职校级领导任课时数不少于6节,其它任实职的学校中层干部、中心校财务人员、任课时数不少于8节,中心校生管、图书管理员(计生专干)任课时数不少于10节,为满工作量。

  (3)其他科任教师课时量的计算为全校平均课时量,由校务会议研究决定周课时量规定。其中语数包班教师递减4节,数学跨班递减2节,英语跨校递减2节,教研组长递减1节(享有管理岗位补贴的不再递减)。

  b、课时量补贴:完成规定周课时量,每人每月补贴110元;低于规定周课时量的少1节月扣10元;高于规定周课时量的每超1节月奖10元。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6

  为充分调动全县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和激励制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巴马瑶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20xx年修订版)基础上修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医务人员收入分配机制,绩效工资以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坚持多劳多得的原则,适当拉开差距,坚持向一线岗位倾斜、向重要岗位倾斜,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同时要妥善处理本单位内部各类人员之间的绩效工资分配关系,防止差距过大,努力推进我县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大、管理责任重”的一线岗位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绩效考核挂钩”的原则,即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未参加考核或未实行考核制度,不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则;

  (五)坚持绩效工资分配不与药品收入挂钩的原则。

  三、绩效工资实施对象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含“定编定岗不定人”的人员)。

  四、绩效工资构成及水平核定

  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后,工资称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三大类。基本工资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两部分;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护士提高10%津贴、护龄津贴等)继续保留。

  实施绩效考核后,绩效工资分为财政绩效工资和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一)编内人员的财政绩效工资由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等部门按各岗位标准发放;

  (二)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其包括:一是实行月绩效奖,根据本单位当月工作任务完成和财务运行情况,次月考核后发放。二是单位年底绩效奖,于次年1月经卫健局等部门考核后按规定发放(考核方案另定)。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组成和考核分配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组成和分配发放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完成任务的实绩和贡献。其组成是:一是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单位考核组对各组工作人员于次月考核结果,发放上月的绩效工资;二是年底绩效工资,根据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按《巴马县乡镇卫生院年度绩效综合考核工作方案》结果,在确保本单位有足够资金结余情况下发放(即年底绩效工资)。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计算方法

  1.绩效工资收入来源

  (1)自治区财政对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15%的补助;

  (2)医务人员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所获得的补偿部分;

  (3)临床医疗合理收入部分;

  (4)政策性财政拨款;

  (5)其他合理性收入。

  2.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和分配方法

  (1)月绩效工资

  ①临床科室月绩效工资总额=(月业务收入+药品15%差率)×40%,月业务收入=月收入总额减该月药品费及医用耗材费。

  个人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临床组)﹦(月业务收入+药品15%差率)×40%÷本组实际岗位系数总数(含聘用人员)×个人岗位绩效工资系数÷本人应出勤总日数×本人实际出勤天数×个人岗位工作质量考核目标比例。

  ②公共卫生科的月绩效工资总额=当月临床组奖励性绩效工资人平均值为基数×公卫科人员数(以院办通知文为准,含聘用人员),根据考核结果从公共卫生资金中支出。

  个人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公卫组)=公共卫生科的月绩效工资总额÷本组实际岗位系数总额×个人岗位绩效工资系数÷本人应出勤总日数×本人实际出勤天数×岗位工作质量考核目标%(1至6月的绩效以年初考核结果为依据;7至12月以当年年中考核结果为依据)。

  ③办公室、财务、工勤人员的月绩效工资按其自身系数参照临床组人员考核后发放,资金来源于卫生院非基本公共卫生经费的其他收入。

  (2)年底绩效工资。年底绩效工资根据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根据《巴马县乡镇卫生院年度绩效综合考核方案》于次年1月份考核结果,按本单位年底结余的50%比例提取职工年底绩效奖励基金。

  个人年底奖励性绩效工资=单位年底结余50%的比例÷本院实际岗位系数总数×个人岗位绩效系数÷本院应出勤总日数×个人出勤天数×个人岗位工作质量考核目标比例-缺陷扣款。

  缺陷扣款是指考核周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受到名誉或经济损失的,可按损失情况以缺陷扣款论(具体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①违反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被上级部门通报处罚的;

  ②收受红包、回扣等经调查属实的;

  ③私自非正常途径转诊病人或擅自在院外从事各种医疗经营活动等经查实的;

  ④因服务态度引发医疗纠纷给单位造成损害的;

  ⑤遇有重大事件不及时逐级报告,造成不良后果的;

  ⑥私自收取现金不及时入账的;

  ⑦以医谋私擅自漏收、免收、少收各种辅助检查费经查实的;

  ⑧对损坏卫生院荣誉,造成不良后果,或受各种党内、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⑨不服从院领导工作安排的;

  ⑩考核周期内实行一级医疗责任事故、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挂床骗保、胎儿性别鉴定等一票否决制。

  (3)单位委派外出进修学习按所在科室同类人员100%发放。非工作需要本人主动申请并经单位同意脱产进修的,其进修期间不享受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考核方法

  (一)岗位分类。医院依据工作性质分为临床医疗、公共卫生、护理、医技(包括心电图、B超、检验、放射等科室)、药剂、行政(办公室、病案室)、财务(会计、出纳)、工勤(包括收费、司机、清洁、门卫、水电)等七个考核单元。

  (二)岗位考核内容。医德医风、劳动纪律、工作质量、工作数量、群众满意度、收支结余等指标核定任务。

  1.服务数量:主要考核门诊诊疗人次、住院人次、收治病人数、病房出院病人次、实际占用床位、医技检查与治疗人次、药剂调配处方数及行政后勤科室完成相关任务情况;健康档案建档数;健康教育数;免疫规划接种人(剂)次;传染病报告处理数;孕产妇、儿童保健数;老年人体检数;慢性病管理数;重症精神病人管理数、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执行情况等。通过对门诊人次、住院人次等工作量的统计制定相应的系数奖励临床工作人员,即当月临床医师每就诊一个门诊病人计系数0.0005;每完成办理一例住院病人的住院手续计系数0.005;每完成1例门诊心电图或3例尿液分析或1例血常规计系数0.0005;每完成1例门诊彩超或DR检查或一套血生化计系数0.0020。

  2.服务质量:主要考核医疗文书(包括门诊病历、门诊登记、传染病报告、住院病历合格率、出入院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急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差错事故发生率、病区管理、消毒隔离管理、基础护理、级别护理、各项报表数据的准确率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档率、覆盖率、管理率、报告率、符合率等以及各项制度制定实施情况。各单位通过对门诊病历、门诊登记、传染病报告、住院病历合格率等工作量的统计,奖罚相关工作人员相应的系数(如每完成1份甲级病计系数0.0025,如被评为丙级病例则倒扣系数0.0020)。

  3.工作纪律:主要考核对卫生院规章制度的遵守、医院核心制度的执行、出勤情况、医疗收费与药品价格政策的执行等。

  4.医德医风:主要考核遵纪守法、因病施治、廉洁行医、医患和谐、团结协作、便民惠民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服务满意率等。

  5.收支结余:进行科室成本核算,合理核定各考核单元收支指标,根据收支增减率评价计分。

  (三)各类人员岗位系数

  乡镇卫生院根据每个岗位的技术含量、责任风险、工作量等确定每个岗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系数,依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广西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桂卫农卫〔20xx〕51号)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定各岗位系数如下:临床(门诊)1.05、公共卫生1.05、护理1.05、医技(药剂)1.0、财务1.0、工勤0.8。其中大学本科、专科、中专人员系数上各加0.3、0.2、0.1;副高、中级、初级师(仅限高级工)职称各在本岗位系数上加0.3、0.2、0.1;有助理执业资格的人员(或会计人员上岗证)岗位系数加0.2;执业(从业)资格人员(会计初级证)岗位系数加0.3。中层干部正职、副职分别加岗位系数0.3、0.2(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同意并办理相关借调手续的人员,可享受中层干部正职职位的系数);兼职人员加岗位系数0.1(兼职人员岗位系数原则上只累加1次)。院长、副院长岗位系数分别加0.6、0.5;工龄系数根据不同工龄段累计数(工龄以工资卡上为准),即1年至5年每年系数为0.01;6年至10年每年系数为0.02;11年至20年每年系数为0.03;21年至25年每年系数为0.02;26年以上每年系数为0.01。

  各乡镇卫生院可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适当调整完善。经班子和职代会讨论后对有技术特长或工作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在原岗位系数基础上加0.05-0.2,对业务技术差或工作能力不强的工作人员,在原岗位系数基础上可适当下调0.05-0.2。

  (四)单位、科室和个人岗位工作质量考核标准(另文)。

  (五)单位、科室和个人考核结果应用

  1.临床科室按个人岗位工作数量、质量考核实行100分考核,考核结果每降低1分扣出1%奖励性绩效工资;

  2.公共卫生服务考核以科室实行100分制,年中、年底两次考核结果均达85分以上,可根据个人系数享受100%的季度性奖励性绩效工资;两次平均达90分以上者,年底每个人奖励5%奖励性绩效工资;低于85分每降低1分扣出个人2%奖励性绩效工资。

  3.财务、工勤人员的考核按个人岗位工作质量考核实行100分考核,考核结果每降低1分扣出1%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院领导和中层管理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广西乡镇卫生院院长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卫农卫〔20xx〕5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岗位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和普通职工一样,按个人系数及考核结果发放;年底绩效工资根据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按《巴马镇乡镇卫生院年度绩效综合考核工作方案》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分为三个等次:分值85分以上(含85分)为优秀,院长、副院长、科长、副科长可在原岗位系数基础上分别加0.5、0.4、0.3、0.2;分值在70-84分为合格,院长、副院长、科长、副科长仅享受本单位本年度月平均绩效工资;69分以下定为不合格,院长、副院长、科长、副科长不能享受本年度年底绩效工资。

  (七)考核时间

  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对各乡镇卫生院和院领导绩效考核每年进行1次,于次年1月中旬集中组织进行。

  各单位临床、护理、财务、工勤等工作人员每个月进行绩效考核,分别在下个月的上旬(10天内)进行。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考核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定的时间进行(当年7月、次年1月)。绩效考核结果是工作人员考核周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未开展绩效考核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七、单位或科室成本的核算办法

  (一)收入部分

  医疗业务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收入、药品和耗材收入、政策性的财政拨款、其他合理性收入等。

  (二)支出部分

  1.药品费和一次性耗材费;

  2.业务经费(出差费、进修学习经费、短期培训费、新技术新项目开展费);

  3.办公经费(招待费、办公用品、宣传资料费、水电费、洗涤费、病人床上用物);

  4.设备、车辆维修费,车辆油费;

  5.支付绩效工资、夜班费(每班30元)、社会保险费、聘用人员的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费;

  6.申购式的医疗器械、房屋修缮费及院内基建等固定资产的投资。

  八、其他相关政策

  (一)政策规定

  1.法定假(产、婚、探亲等)按国家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但不能享受绩效工资。

  2.调动或借调(上级部门因工作需要的除外)、离退人员从当日起不参与奖励性工资考核分配;

  3.受纪检监察部门处分(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的或事业单位受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的仅能享受同类人员80%的绩效工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公安机关处理等按国家规定执行工资待遇。

  (二)内部规定

  1.工作人员因事假、病假期间不发放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只发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即财政部门按月拨付其个人的工资部分。

  2.月旷工7个工作日(不参与开会、处理突发事件、业务学习的与旷工同论)不参与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者损害服务对象利益行为的直接责任人不参与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4.工作人员受立案审查尚未有结论的,绩效工资其岗位津贴或生活补贴暂不发放。待有结论后,再按有关规定执行。

  5.因分管领导、职能科室负责人工作贻误,各种质量检查负责人工作贻误,各种质量考核不及时报告汇总,造成全院绩效工资不能如期发放,上述人员将不能领取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6.法定节假日加班费补助为100元,但需要附排班表。

  7.补充条款未提及的,以单位管理制度院务会讨论决定执行。

  九、工作要求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各乡镇卫生院要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部分专业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一名领导、一名中层领导、两名工作人员组成,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本单位绩效考核工作。

  (二)建章立制,严格考核。成立考核组和监督组,职工代表均应不少于4人,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依据本方案意见,将本单位目标、工作任务,进行认真细化分解,制定本单位分配考核办法,由本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后,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报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批准后公布实施。

  (三)严肃纪律,公平公正。要严肃绩效考核分配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考核,造成绩效考核失真失实的,实行责任追究。考核结果要及时公示,自觉接受职工监督。

  十、其他说明

  (一)各乡镇卫生院自聘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由全院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后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可参照该方案在编人员实行。

  (二)实行东山乡卫生院职工(含聘用人员)特殊补助待遇,即“东山补助”。自20xx年6月起在东山乡卫生院工作的职工每人每月补助伍佰元(500元),所需资金从当年全县乡镇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助基金中支出。

  (三)本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为在《巴马瑶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20xx年修订》基础上修订。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新的问题和不足的,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逐步修改完善。

  本方案自20xx年6月起试行。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7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顺利实施,维护我校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性和导向性,真正意义上实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干好干坏不一样,使教师们有个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良好和谐发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中心校指定的《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结合我校教育实际,特制定葛寨乡义葛寨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草稿)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价值观、质量观和评价观,着力构建长效竞争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实现制度管理与人文关怀的有机结合,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注重工作过程,讲究工作效率和质量,全面准确地评价教职工工作实绩,努力推进我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绩效考核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方法恰当、定位准确的原则;突出重点、比重合理的原则;科学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

  二、实施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校长?支教教师?)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乡中心校分配办法是: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两部分控制,中心学校掌握部分包括班主任费和乡组织的.两次质量检测;学校掌握部分包括:师德、考勤、工作量和平时教研、竞赛、教学效果。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按照全乡人数平均计算,不再涉及职称等问题。

  学校格局乡中心校实情,如果乡中心校单独核算发放“班主任费和乡组织的两次质量检测依成绩发放费”,学校则不在考虑此两项内容;如果乡中心校把这两部分费用重新拨到学校有学校发放,则学校按照有关方案执行。

  四、考核内容

  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考核内容共分为两大项:

  (一)基本目标考核(100分),分为五个小项,师德规范5分,考勤15分,工作量20分,教学成规20分,教育教学能力及教学效果40分

  (二)是奖励加分(10—20分)

  (一)基本目标考核(100分)

  1、师德规范(5分)。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无私奉献。(1分)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勤勤恳恳,踏踏实实,务实肯干。(1分)

  (3)能顺利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声誉,能团结同志,和睦相处,不扎堆聊天,不传播小道消息,不诽谤他人。(1分)

  (4)关心爱护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不挖苦学生,不损害学生利益,不造成不良影响。(1分)

  (5)在师德方面不在学校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1分)

  2、考勤(15分)。

  (1)教职工考勤以签到册、例会记录、领导值日检查、临时抽查等有效记录为依据。

  (2)平时请假(以请假条为准)在准许范围内不扣分,超出时间的有无办理续假手续的视为旷工,一人次扣2分。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8

  根据《xxx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园实际,拟定《xxx幼儿园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促进幼儿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激励作用,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的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逐步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力求科学合理,绩效工资差距不宜过大。

  5.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体现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

  三、分配对象

  接受学校聘任的在编在岗正式教职工。

  四、绩效奖励工资的发放办法

  一学期按六个月计算,其中5个月为教职工在岗时间,列入绩效考核,剩余1个半月为寒暑假时间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平均数发放。计算公式为:用于分配的绩效工资总额÷全园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教职工个人绩效工资额。

  五、考核内容及方法

  (一)师德(10分)

  1.团结同志,尊重家长,不与领导、同事、家长发生口角。工作服从分配,乐于承担临时任务,按时参加各类学习和集体活动(无故不服从分配,不承担者,师德考核为零分,学习、活动无故缺一次扣0.5分)

  2.入园讲普通话,使用文明礼貌用语(违一次扣0.1分)。

  3.按时进行教育活动,上课不接打手机,不随意离开课堂(违一次扣0.1分)。

  4.尊重幼儿,呵护幼儿的自尊心,采用多鼓励,多表扬的方式教育幼儿,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现象(违一次扣0.1分)

  5.不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违一次扣0.2分)

  6.打扮、衣着大方得体,禁用教师忌语(违一次扣0.1分)

  7.热情接待家长、幼儿,主动向幼儿问好,微笑服务,主动与家长沟通幼儿在园内情况,虚心听取家长意见,与家长和睦相处,尊重人格,无投诉(投诉一次扣0.1分)

  8.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轻违者扣0.1-0.3分)

  9.不醉酒上岗,不在办公室内打牌、下棋、玩电脑游戏或网上聊天(发现一次扣0.1分)

  10.积极支持配合园内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任务(包括排练、艺术体操、文艺节目、体训工作等)(违一次扣0.2分)

  11.认真、按时完成园内布置的各项任务,不得拖延(违一次扣0.5分)。

  12.工作时间,不准闲谈、随意外出。(有事需外出时要与园内打招呼,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一次扣0.1分)

  (二)考勤(20分)

  学期出满勤发给满勤奖(因公出差不计入缺勤),未达到满勤奖按下列情形扣除后发给相应考勤奖,个人因请假超出20%的部分从个人学期绩效奖励工资中扣回。

  1.上班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1分

  2.各类学习、活动无故缺席一次扣0.5分。

  3.旷课一节扣0.5分,旷工一天扣2分。

  4.事假一天扣0.5分。

  5.病假一天扣0.2分。

  6.教育主管部门正式通知的函授、学习、会议、活动等,婚、丧、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在规定时间内,不计考勤,超出时间按病或事假处理。

  7、其它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酌情执行。

  (三)保育工作考核(30分):每月对教师采取不定时的保育工作常规检查。

  1.安全工作(8分)

  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在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中把确保幼儿人身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班内发生安全事故,有明显管理责任的,由校委会研究决定,根据情节轻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此项考核0分。

  ①.无论任何情况,老师不得早于幼儿离校。按时跟操,送路队,否则发现一次扣0.1分。认真填写班务、安全检查记录。违一次扣0.1分。

  ②.管理好幼儿,坚守岗位,做好幼儿生活护理工作。善于经常观察幼儿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晨检时一摸二看三通过四查看幼儿有无异常情况,及时检查幼儿是否带有安全隐患的物品。认真填写晨检记录、交接班记录。工作过程中因擅离职守、疏忽大意造成工作失误者扣1分。缺记录一项扣0.1分。

  ③.每班按编班人数,每天早上及放学时都要点名、做好幼儿一日情况统计记录。严格执行园里的接送制度,做好幼儿的接送工作,不按要求履行手续、出现工作失误,发现一次扣0.2分。

  2.卫生工作(5分)

  抓好室内外卫生,室内保持整洁,空气新鲜,室外无杂物,每天消毒一次,上下午离园后清理室内外卫生,教育幼儿养成讲卫生的习惯,幼儿用品有合适的标记,摆放有序、清洁、卫生。认真填写消毒记录。地面有垃圾纸屑扣0.1分,门窗有积灰扣0.1分,床铺凌乱、物品摆放杂乱扣0.1分,用具消毒不及时扣0.1分。记录一项不全扣0.1分。

  3.财产管理(5分)

  班内的'固定财产要随时检查清点爱护,不私拿、不外借。及时关锁门窗,做到人走灯熄(包括饮水机),发现一次扣0.1分,园内共享设施如:VCD、电子琴、录音机、教玩具,要有登记记录,使用后及时清洁、归位财产如有丢失、损坏,照价赔偿,并扣0.5分。

  4.日常护理(10分)

  ①生活技能指导:认真督促指导各环节幼儿生活技能(盥洗、上厕、点心、进餐、午睡、穿脱衣服、整理床位、收拾玩具及生活用具)。进餐条件清洁卫生,营造轻松愉悦的进餐氛围。不催饭,不洒饭,发现一次扣0.1分。

  ② 指导幼儿洗手,环节落实到位。不到位者每次扣0.1分。

  ③能为幼儿穿脱衣服提供知适宜的帮助和指导。能根据天气变化、活动等具体情况为幼儿增减衣物。

  (四)教育教学常规考核(40分)每学期对教师的各种教学计划、总结,教案、保教工作等方面按照教学常规管理要求进行2——4次全面检查。

  1.各种计划、总结的制定(10分)

  以下各项要求,每次每缺一项扣0.1分:

  ①学期初制定教学计划,并按时送交学园;

  ②期末写好总结并按时送交学园;

  ③每周认真安排、编写周计划并按时上墙;

  ④每周认真编写教案并按时送交学园:格式符合、条理清楚、目的明确、书写工整、语言简练、能突出重难点。(如发现无教案上课者,每次加扣0.1分)

  2.教育教学工作(10分)每月对教师采取不定时的教学常规检查,其教育教学效果按优、良、合格三个等级进行。

  ①平时课堂教学抽查有下列情形之一次扣0.1分。无故缺课不在岗,未用普通话,将甲课上成乙课者。

  ②上课接打手机或做其它与教学无关的事,发现一次扣0.1分。

  ③课堂出现知识性错误,一次扣0.1分。

  ④按时填写幼儿成长档案及家园联系手册,延误一次扣0.1分。

  ⑤着装不符合职业要求及特殊学科课上课要求的,一次扣0.1分。

  ⑥未经学园同意,擅自调课或私自请人代课,双方当事人均扣0.1分。

  ⑦按时上下课,不得无故扰乱上课秩序,否则一次扣0.1分。

  ⑧组织活动方式与策略:引导幼儿积极主动的学习,能针对幼儿的能力差异进行个别指导,促进每一个幼儿在原有的水平上发展。

  ⑨常规遵守:在活动中,幼儿能自觉遵守常规。

  ⑩重、难点解决:能善于根据目的解决重点、突破难点。

  3.环境创设(5分)

  教育环境:

  A、物质环境:提供丰富的材料和教育资源,供幼儿主动自由的探索,满足不同水平幼儿发展的需要(主题墙饰、各区角、活动准备),按要求布置教室,进行环境创设,月月都有主题墙。做好观察记录,每日活动按时上墙。每周更新内容(3分);

  B、精神环境:在师生交往中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为幼儿创造一种平等、宽松、理解、激励的精神环境(2分)。

  4.早间操(3分)

  早间操:按时组织早间操,队列整齐,幼儿会做韵律操及自编操,要求教师示范要规范,精神饱满。早间操组织混乱、不规范者每次扣0.1分。

  5.幼儿发展情况(5分)

  每月对各班幼儿进行随机抽查,检验该阶段幼儿的发展水平,从而检验教师的保教效果。(按原始记录汇总评定,测查合格率达到85%以上、75%以上、65%以上,分别得5分、4分、3分。)

  6.教研活动(5分)

  ①按时参加教研活动(请假扣0.1分,未请假扣0.5分)

  ②教研活动积极参与并发挥作用获实效奖1分。

  ③按时上交教研资料。1分。

  ④评为学校先进教研组,组内每人加2分。

  ⑤教师互相听课一学期不少于10节;每学期集体备课、听课、说课不少于2次;每月要有一篇高质量教育随笔;每月一个主题活动;每学期写出2份有价值的教案;每学期按课题书写论文;参加培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有活动记录。缺一项扣0.1分。

  7.学习笔记(2分)

  ①学习笔记达到规定次数、字数,未达要求扣0.1-0.5分。

  ②听课笔记达标,少一节扣0.1分,超标者酌情加0.1-0.5分。

  ③校本培训笔记根据学校培训情况而定,未达要求扣0.1-0.5分。

  8、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依据服务态度、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情况,分为A、B、C三档,未能及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一次扣0.5分。

  (五)加分

  1.每月出满勤加1分,全学期出满勤加5分。

  2.获校、管区、县、市、省、国家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者等,分别奖1分、2分、3分、4分、5分、6分

  3.教师各类竞赛评比奖、学生竞赛辅导奖(教育部门主办)、教师论文奖(指教育行政部门评比或由教育部门层层推荐的)、文章发表(指教育刊物,教育报纸)、教科研课题奖、艺体卫、科技等学科团体辅导奖

  ①校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0.8分,三等奖0.6分

  ②管区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6分,三等奖1.2分

  ③县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4分,三等奖1.8分

  ④市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2分,三等奖2.4分

  ⑤省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

  ⑥国家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4.8分,三等奖3.6分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9

  一、总则

  为加大医院分配制度改革力度,进一步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兼顾国家、医院、职工三者利益的前提下,使职工的收入增长与单位经济效益同步增长,正确处理好积累与分配的关系,根据云南省20xx年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办法》中绩效工资的实施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二、指导思想

  医院分配制度改革在推行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以实绩和贡献,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划小核算单位,体现向第一线和特殊岗位适度倾斜,努力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医院的内部活力,提高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塑造以质量为核心,以绩效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切实促进医院全面建设和可持续快速发展。

  三、政策依据

  云南省20xx年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办法》第二部分的第(四)条绩效工资的实施规定:“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工资构成中活的部分,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实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事业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自主决定本单位绩效工资的分配”

  绩效工资总量:根据云工改[20xx]3号文件《关于我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中第38条规定:“事业单位在分类办法和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出台前,绩效工资总量按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省统一执行的津贴补贴核定或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核定。其中,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按国家规定高出30%(差额拨款单位40%)的部份,按绝对额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四、基本原则

  绩效工资发放的基本原则是:全成本核算,收支有结余,总量调控。

  绩效工资是以成本核算为基础。主要是通过科室对收入和支出的控制来降低医疗成本,提高收益率,并与工作数量和质量相结合的一种分配形式。其核心是按科室的人均收支结余,根据科室对医院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的贡献来分配,不仅考虑了科室工作的数量、质量,而且还考虑了医德医风,以及所消耗的各种成本的价值,这就鼓励科室必须进行增收节支,提医疗护理质量,以取得收入为前提,体现人均结余最大化;控制成本支出,增强科室的成本意识。科室为了人均结余最大化,科室必须减员增效;增强科室的投资风险意识,科室增加设备时,必须考虑投入回报的问题。

  1、推行全成本核算,收入减支出(包括院级及后勤管理运行成本分摊)结余部分列入核算单位分配,根据科室人均收支结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绩效工资。收支结余为负数时,一律从固定工资中扣除,直至扣到财政差额补足为止。

  2、医院对各临床科室不下达任何经济任务指标,按实际收支结余计发绩效工资。

  3、绩效工资取消从档案工资扣出一部分作为绩效考核参与搞活分配。

  4、以科室和个人为基本核算单元;

  5、质量考核与科室效益挂钩;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10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实施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的同时,统筹解决中小学教师待遇,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津贴补贴。在这次增加的教师津补贴工资中,分为基础性津补贴和奖励性津补贴,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全额发放基础性工资,奖励性津补贴(每人每月400元)作为教师绩效工资,由学校统一管理支配,以体现岗位责任和工作业绩。为了调动我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福清市教育系统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二、分配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对教师工作量、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确保安定、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三、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中层干部、工会及其他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管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四、发放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师。

  五、工资构成

  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教师新增工资性津补贴中月人均400元作为绩效工资。由工作量(任务)补贴、管理岗位(责任)补贴、业绩奖励三个部分构成。其中工作量补贴占60%,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20%,业绩奖励占20%。

  六、分配额度及办法

  (一)工作量(任务)补贴的分配:该项目的总金额为:400元×人数×60%×6个月

  1、出勤补贴:实行每天签到制,出满勤者每月补贴80元/人。迟到、早退一次扣5元,病假、事假(法定假日除外)每节分别扣5元、10元,旷课每节扣20元;学校规定的活动(政治、业务学习,学校、教研组会议,教研活动及其它集体活动等),迟到、早退扣5元,病假、事假分别扣5元、10元每缺席1次扣10元;导护迟到或早退(含人在校而不在岗)一次扣20元,请假一次扣20元,缺岗一天扣50元,并负当天该岗的一切责任(一天按上、下午二次计算)。以上直至扣完本月的出勤补贴为止。

  2、课时量补贴:

  A、教师工作量:

  (1)专任教师标准周授课时数:能乐意接受学校所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为满工作量。

  (2)任实职的中心校正校级领导任课时数不少于4节,副职校级领导任课时数不少于6节,中心校中层干部任课时数不少于8节,完小校长担任主要课程课时数不少于10节,为满工作量。

  (3)幼儿园教师教学半天为一个工作日,专任教师每周任课不少于5个工作日,中心校园园长每周任课不少于2个工作日,副园长每周任课不少于3个工作日。

  B、满工作量补贴:满工作量者每月补贴100元/人。超课时和不足课时数,由各校根据本校班生规模和具体情况做出补或扣的规定,但每月补或扣的金额不得超过30元。

  3、超工作量补贴:(每人每月60元)

  (1)节假日值班补贴:学校节假日值班人员每人每天补贴30元。

  (2)节假日加班补贴:节假日因公加班人员每人每天补贴40元。

  (3)公代补贴:公代每节补贴10元,由教导处安排公代。

  (4)跨年段(任语文、数学学科)或包班教学的教师补贴:每人每月补贴40元。同年段同学科(任语文、数学学科)两个班级教学,每人每月补贴40元。英语教师享受跨年段教学补贴(每人每月40元)

  (二)管理岗位补贴的分配:该项目的总金额为:400元×人数×20%×6个月

  1、班主任、科任补贴:班主任每人每月补贴80元,科任每人每月补贴40元。

  2、完小校教导主任每月80元。

  3、中心校中层以上行政人员、完小校长补贴:每人每月80元。

  4、女工主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报账员、安全专干、保管、采购、图书管理员每月40元。

  5、兼任多种职务的人员补贴可累加,但补贴的总额不得超过120元。

  (三)业绩奖励分配:该项目的总金额为:400元×人数×20%×6个月。

  1、教育教学常规奖:根据每学期学校对教师教育教学常规(课堂教学、教案、作业、班主任工作手册等)进行量化综合评估,考评一等奖占1/3、二等奖占1/3、三等奖占1/3,分别奖200元、150元、100元。(常规工作缺一项没有完成的,取消该项目奖励)

  2、教学质量优质奖:根据期末辖区语数质量检测成绩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4个,分别奖250元、200元、150元。另外提高名次的按每名次奖20元。英语科质量检测按任教班级综合评定(所有任教班级名次之和除以任教班级数,得分少者为优),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2个,奖金同语数科,不设提高名次奖。

  3、教科研成果奖:

  (1)对外公开观摩教学:学区级每次奖100元,教研片级每次奖200元,市级每次奖300元。

  (2)各类论文(经中心校选送)获福清市、福州市、省级及以上一等奖分别奖给第一作者100元、150元、200元;获二、三等奖各递减20元。(以上奖励以获奖证书为准,进入汇编而没有得奖不予奖励。)在CN刊物上发表按福清市一等奖计算,同一篇文章只得一次最高奖。一学年教师个人的论文获奖奖励总额不超过200元。

  4、班级管理奖:学期末学校评出文明班级,文明班级不得超过学校班级数的40%,班主任奖励80元,副班主任40元。

  5、竞赛指导奖:由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中心校组织的知识或技能竞赛,一等奖每人次奖给指导老师30元,得二、三等奖各递减10元;由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福清市、福州市、省级及以上知识或技能竞赛,一等奖每人次分别奖给指导老师100元、150元、200元,得二、三等奖各递减20元。素质教育的各种兴趣小组参加市区比赛,获团体一等奖每队奖给指导教师(或教练)100元;二等奖70元;三等奖40元。比赛级别每升一级,各递增50元。 6、中心校行政人员及完小校长享受平均值,但不兼得。

  (四)中心校行政人员及完小校长的.绩效工资原则上不超过400元,但不包括节假日值班、加班补贴。

  (五)法定分娩假的绩效工资原则上每月发放200元(按5个月计算,另一个月按在编在岗教师寒暑假待遇发放)。

  (六)绩效工资发放情况当月公示,学期末累计发放。上述每一大项发放总额中,若有剩余的,期末累计按在岗教师均分;上述每一大项发放总额中,若有不够的,各项统筹安排或每月按在岗教师按比例适当下调。

  七、其他具体事项

  1、不参加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

  根据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第五章第十五、十六条款“甲方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对象,即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严重违反师德;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擅自出国或出境逾期不归;失职,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胜任工作,调整或培训后调整岗位仍不胜任工作;以及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等。

  2、当月取消绩效工资参评的对象

  根据市人事局、财政局融政人58号关于“扣发当月考勤奖对象”,即每月旷工累计超过三天的;每月病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十五天的'(法定假除外),以及《聘用合同书》中双方约定的其他可扣发当月考勤奖情形的。

  3、经组织选派挂职、支教或进修学习人员,按有关规定完成任务的,按满工作量计算。这些人员由挂职单位、支教学校、培训学校提供出勤及表现情况,由原单位进行考核。

  八、有关要求

  (一)各学校应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管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的发放。

  (二)除本实施方案规定的绩效工资外,各学校不准利用任何账户、任何资金,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发放或变相发放各种补贴、奖金和实物。违反规定的,要没收违规的全部资金上缴财政,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各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积极稳妥地进行分配制度改革。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11

  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校及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本着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有利于学校管理,有利于促进教师成长,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厦门市思明第二实验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和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群众公认、程序规范、简便易行的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学校和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学校全面、协调、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情况

  我校岗位设置业经上级审批通过:全校在职教师83人,其中管理人员2个,专业技术人员83个(管理人员2个双项选择)。

  现有人员情况:实有人数83人,管理人员1人(八级);专业技术人员总数82人;其中副高级1人(六级);中级38人(八级13人、九级16人、十级9人);初级37人(十一级18人、十二级19人);员级2人(十三级);专业见习级3人。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一)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每月提取740元×n(n指全校在编教职员工总数),作为学校统筹,其余部分在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经学校考核合格,作为基本的工作量奖励,按个人岗位津贴比例逐月发放。

  基本工作量如下:

  语、数、英教师并担任班主任,每周10 12节;

  语、数、英教师不担任班主任,每周12 14节;

  其他学科专任教师,每周14 16节。

  校长0 - 2节;副校长2 - 4节;中层领导为学科专任教师的1/31/4。特殊情况按规定办。

  以上教师,在完成上述基本课时,并且⑴参与每周2 - 3节的导优辅差(或指导兴趣小组);⑵每周一天的导护工作;⑶轮流值班。不足基本工作量的,按每节30元从基本工作量奖励中扣回。

  (二)统筹部分的'分配方法

  岗位津贴(经考核合格后,逐月发放,每学期发6个月)

  1、班主任、年段长岗位津贴

  (1)班主任每月补贴500元。

  (2)8个班的年段长每月350元;6个班的年段长每月300元;4个班的年段长每月250元。

  2、其他岗位津贴

  a、报账、代办 500元/月;

  b、人事400元/月;

  c、少总350元/月;

  d、保卫250元/月;

  e、教研组长10人以上300元/月;10人以下250元/月;

  f、配班200元/月;

  g、备课组长、保管、网管、团支书、工委150元/月。

  在班主任、年段长及其他津贴岗位内兼职的,按第一职务100%;第二职务60%;第三职务40%计发,但累计不超过900元。以上岗位津贴逐月发放,每学期发六个月。

  h、行政岗位津贴

  校长:专任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发放数的150%;

  副校长:专任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发放数的135%;

  教导处、总务处、办公室、德育处中层领导负责人:专任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发放数的125%;

  以上人员不兼职,不参加其他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行政及中层领导按比例提取的奖励性绩效数额单列,留作期末考核合格后再发放。

  3、超课时补贴

  (1)在完成(一)中规定的基本工作量的前提下,每超1课时,每课时补贴30元。

  (2)代课:需备课、授课、批改作业的代课,每节30元;一般代课,每节15元。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在休息、节假日工作的,每天津贴150元。(当月不超过三天)。

  (三)教学成果奖

  1、文章在cn刊物发表或收入区级以上汇编,每篇50元,上限为每学期200元。

  2、指导学生获奖,每个个人奖项为80元,上限为每学期200元。

  3、区级以上公开课,每节80元,上限为每学期200元。

  4、质量监控,全区性的三个考核点,每个点奖励该年段该学科的任课教师每人300元,片区性(统考统改)的150元,跨年段按高层次计。

  5、参与课题研究,获得阶段性成果,每人每学期津贴100元,通过专家评审结题后,每个成员一次性再发200元。

  6、校内优秀三好(设计、实施、反思)课,每节奖金待定。

  (四)名优名师奖

  1、学科带头人每学期省级1000元;市级800元;区级500元。

  2、入学科评委专家库的每学期省级800元;市级600元。

  3、开设学术讲座:每次市级300元;区级200元;校级100元。

  (五)优质服务奖

  1、每学期评选若干个优秀备课组,若干个优秀导师,若干个班级十项评比等单项奖,奖金待定。

  2、由于我校非教师专业系列人员只有1人,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参照医务人员或上级文件另行规定。

  (六)扣发或停发(这里的100%是指:当月奖励性绩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

  1、扣发:

  a、迟到、早退一次扣1%;

  b、病假每日扣3%;

  c、事假每日扣5%;

  d、旷课每节扣10%;

  e、旷工每天扣30%.

  2、停发:

  a、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在处分期间停发;

  b、当月病事假累计超过15天的,当月100%停发;

  c、表现差、群众意见大的,当月100%停发;

  d、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的,当月100%停发;

  e、违反师德,造成不良影响的,当月100%停发。

  (七)学期统筹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发放以上各项津贴奖励后,若有剩余,余额在期末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平均发放。

  本方案解释权在学校校务会,有未尽事项由校务会讨论补充修订。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12

  为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进一步规范学校内部管理,建立一套比较客观、公正、全面、科学、合理的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和绩效工资分配制度,依据鄂政办发[xx]48号,蕲人[xx]50号和蕲教发[xx]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拟订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绩效工资分配的原则

  绩效工资分配必须坚持“优劳优酬、多劳多得、突出绩效”的原则,适度拉开差距,实现“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发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必须坚持上级文件中“刚性规定不能变”的原则(“刚性规定”指进修、病事假、缺勤人员等绩效工资的`发放办法),确保绩效工资分配的政策性与严肃性。

  二、绩效工资的构成

  1、绩效工资(年人均8600元左右)分为两个部分,即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

  2、基础性绩效工资(8600元左右×70%)的发放:只要符合文件规定,完成工作任务就由财政直接按月全额发放到个人工资银行账户上。

  3、奖励性绩效工资(8600元左右×30%,xx年人均2730元)每学期按照德、能、勤、绩综合考核按等次发放。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考评发放办法

  1、奖励性绩效工资(8600元×30%,xx年人均2730元)再划分为两个部分:综合考评奖励占80%(即8600×30%×80%)和班级管理奖励占20%(即8600×30%×20%)

  2、综合考评奖励按期末考核积分划分三个等次发放。

  ①期末考核按照学校教师考核方案执行(总分350分)

  ②语文、数学、综合、中后勤,行政五个组,依据积分高低按1:1:1的比例划分三个等次(如语文组30人,则a等10人,b等10人,c等10人)。

  ③a等考评奖励上浮10%(按xx年计算即是:2730×80%+2730×80%×10%),b等考评奖励得基本数(即2730×80%),c等考评奖励下降10%(即2730×80%-2730×80%×10%)

  3、班级管理奖励以承担班级管理任务的多少按比例分配,重在奖励班主任。

  ①比例划分

  班主任,辅导员(副班主任)及行政人员,综合学校教师及中后勤人员按8:6:4的比例分配。

  ②计算办法:班级管理奖总量÷总份额×应得的份额=班级管理奖励金额

  说明两点:第一,学校每学期根据工作业绩和财务情况,适当增加班级管理奖,以激发教师把班级管理工作抓得更出色。xx年春每学期人均增加200元,投入到总量中按比例分配。第二,今后根据实际需要,不同类别的人员班级管理奖也要依据班级管理考核得分的高底划分等次发放;即优秀班主任与一般的要区别对待,积极参与班级管理与不热衷班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区别对待。

  四、绩效工资分配的相关问题

  1、考勤方面

  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教职工考勤按照以下办法执行。

  ①请假5天以内(不含5天)每天扣除30元。

  ②请假5天以上(含5天),15天以内每天扣除50元。

  ③请假15天以上,当月的绩效工资全部扣除。

  说明:①一般病假视作事假;长期病、事假(超过3个月)不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

  ②住院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2、其它方面

  ①经教育局批准借调到教育系统之外工作的人员既不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也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②经教育局批准脱产学习的教师,只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未经批准的按擅离岗位处理。假借学习之名的按上级文件规定,不仅不享受绩效工资,而且予以除名。

  ③男年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身体不能胜任现职工作经过审批的内休人员,只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3、本方案从xx年元月1日起试行。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13

  1、目的

  1.1完善工资考核、优化整合人力资源、提高各岗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实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

  1.2体现公司工资管理制度的公平、公正、公开性。让员工清楚当天的工资所得,将计件工资透明化。

  2、适用范围

  湖北xx汽车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制造部直接生产员工。不包括车间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维修人员。

  3、职责

  3.1生产车间:汇总各班组当日产品产量

  3.2质量部:对班组的产量及质量进行确认

  3.3财务部:负责工资的及时发放

  3.4总经办(公司办):负责根据标准工时以及考勤记录计算出员工的计件工资、加班费、奖金、罚款、扣款等。并对计件工资进行核查、监督,并按公司的发展需要及市场的波动调整工价。

  3.5技术部(技术中心):负责制订各工序、各产品的.标准工时及单位时间产量定额,制订各工序班组人员定额,制订各工序各产品的物料消耗定额。

  4、定义

  产量定额:是指单位时间内应当完成的合格产品的数量。

  消耗定额:在一定的生产技术和组织条件下,在保证质量并合格使用材料的前提下生产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需消耗材料数量。

  标准工时: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以标准化的作业方法及合理的劳动强度和速度完成符合质量要求的工作所需的作业时间。

  5、工资结构:

  5.1税前工资=计件工资+补时工资+中夜班补贴+全勤奖+技能津贴+工龄工资+安全奖+营养费+交通费+其它津贴+奖励-扣罚。

  5.2实行班组集体计件,通过个人出勤工时及岗位技能系数分配个人工资。

  5.3集体计件工资=班组月度良品总数×相应产品的单价+月度超定额总数×加班系数。

  5.4月度总产量超额上限为50%。

  5.5计件单价=单位时间岗位工资标准/单位时间的产量定额。

  5.6废品折扣:产出废品造成的浪费,以废品数量按产品单价扣除相应的损耗。批量废品另案规定处理。

  5.7物料超耗折扣:月度物料消耗超定额部分,按财务核定超出部分的总价的20%扣除集体计件工资总额。

  5.8工资结算期内中途离职员工按非生产计时工资结算。

  6、补时工资

  6.1新产品试制及爬产阶段(标准工时、产量定额或计件单价未确定)产品的生产,按单位时间岗位工资标准×出勤时间计算补时间工资。

  6.2因客户临时改变产品要求而造成的返工,按单位时间岗位工资标准×作业时间计算补时工资。

  6.3上班时间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集体活动、工伤休息期间视为出勤,按武汉市最低单位工资标准×出勤时间计算补时工资。

  6.4生产任务不足支持正常工作时间,机械故障、公用动力供应中断、物料短缺及其它非操作者本身因素影响到生产停滞1小时以上,作业人员接受其它工作安排的,按武汉市最低单位工资标准×出勤时间计算补时工资。

  6.5所有补时工资由车间主任申请,经制造部长审核,总经理批准,并累计一个月的补时工资报总经办(公司办)。

  7、不计工资的异常及其它

  7.1由于作操员工的责任造成品质异常而返工、全检等产生的活动不计工资补偿。

  7.2由于技术文件使用错误,机器参数设置不当造成制程效率低下、品质异常不计补偿。

  7.3由于投料错误导致的处理工时不计补偿

  7.4由于安全责任事故导致的生产停顿及现场安全事故分析会所产生的工时不计补偿

  7.5由于操作方法不当而临时组织的现场培训不作补偿

  7.6其它操作者人为因素造成的异常

  8、其它

  8.1计件单价的时效性:机器、材料、产品、工艺布局不作任何改变的情况下,根据工资市场水平、武汉市最低工资要求及公司发展需要,每年定期修订一次。

  8.2进行重大技术改进、工艺流程布局调整、材料改进导致生产效率提升后,维持原计件单价执行6个月或者维持原计件单价至定期修订月。

  8.3由于客户产品调整或者工艺过程改变导致生产效率降低后,公司根据实际标准工时及产量定额,在次月执行新的计件单价。

  8.4本草案先在隔音垫工序及R33仪表板焊装工序试行,试行过程中如有不妥由总经办、制造部协商后对计件方案进行局部调整。

  8.5实行全额计件后,原先内部考核及其它考核条款照常执行。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14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绩效考核制度,促进我校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根据上级教育部门关于绩效工资发放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江苏省湖建高级中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指导思想: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以提升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提高教师工作绩效为导向,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努力推进我校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基本原则: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分类考核,突出实绩。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二、考核内容

  (一)教学人员考核

  (1)师德考核:(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15%)

  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忠于职守、乐于奉献,关心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关爱学生身心健康,依法从教,遵守法律法规的教学人员将获得师德奖,奖额为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15%。

  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结合教师自评、学生及家长测评等,综合确定该奖项。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此项津贴:

  1、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或违法犯罪行为的。

  2、参与赌博,搞有偿家教或从事第二职业的。

  3、以教谋私,向学生乱收费或索要钱物的。

  4、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

  5、擅自不上班的。

  6、师生(家长)满意度不足60%的。

  7、缺少大局意识,不服从学校分工,未能履行岗位职责的。

  8、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或其他违反教育教学要求行为,造成一定影响的。

  (2)出勤考核:(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15%)

  在编在岗教师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出满勤,干满点,每学期可得该奖项,奖额为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15%。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扣除部分或全部津贴:

  1、旷课,每节扣100元;上课迟到,每次扣30元。

  2、全体教职工大会、职能处室会议、年级会议及备课组、教研组活动等,旷会一次扣50元,请假扣10元(公假除外);会议请假三次(含三次)以上,按旷会论处。

  3、日常考勤,迟到一次扣10元,旷职一天扣100元。

  4、在校内各种考试监考和阅卷中,旷一次扣50元,迟到一次扣10元。

  (3)、教育教学常规及教研工作考核(约占绩效工资总量的20%)

  1、从事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骨干教师,经考核合格,按规定发放津贴;

  2、在上级视导、检查中产生不良影响的,一次扣200元。

  3、在学校教学“五认真”及常规管理检查中不及时送交材料的,每次扣10元;拒交的,每次扣100元;“五认真”材料及常规管理检查明显不符合学校规定要求的,每次扣20-50元;

  4、监考、阅卷不认真,有明显不足的,每次扣50元;

  5、拒绝参加校内外业务培训和学习考试等活动的,每次扣100元;

  6、45周岁以下的老师,当年无论文发表或获奖的,扣200元;

  (4)工作量考核:(约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

  1、核算办法

  (1)津贴课时数=实际课时数×职称系数+教案数×0.5+附加课时数。

  (2)每节课金额以津贴课时和金额总量确定。

  (3)职称系数具体为高级1.3,中级1.15,其他1.0。

  2、高三音乐、美术训练期间,以基础年级同类人员最高课时计算。

  3、班主任津贴平均基数为每月200元,教研组长为80元,文考学科备课组长为120元,其他学科备课组长为80元;级长为60元(级长不兼任班主任的,享受班主任待遇)。

  4、女48周岁、男50周岁以上者,每超1岁每周加1课时,最多加5课时。

  5、临时性工作适当予以补助。

  6、中层管理人员工作量津贴:

  任课的中层正职和年级主任每月270元,与老师一样,计算课时奖励;不任课的,发放教学人员工作量考核部分的平均数,另外每月加60元。中层副职每月230元,任课的同老师一样,计算课时奖励;不任课的,发放教学人员工作量考核部分的平均数。

  (5)工作效能考核:(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20%)

  教学实绩考核办法:采用均分率考核教学实绩,每学期考核一次。基础年级以每学期两次考试为依据,期中、期末分别占40%、60%。高三年级按第一次市联考和高考成绩核算,学业水平测试学科结合班级本科达线数、合格率和C率综合测算。高二年级学业水平测试学科春学期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核算。

  1、在同轨班级中,成绩优秀的,奖200元;学期总平均成绩低于学校规定要求的,扣500元,如有一次不符合学校规定的,扣100元。

  2、级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班主任等由相关部门或处室进行考核,按等级发放。

  3、每学期对教学人员进行家长或学生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由相关处室进行考核,按等级发放。

  (二)教辅及后勤人员考核

  教辅及后勤人员的德与勤参照教师考核的相关标准执行。

  教辅人员人均基数9600元,由处室根据工作绩效确定等次,一等10000元,二等9600元,三等9200元。

  后勤人员人均基数9600元,由处室根据工作绩效确定等次,一等9800元,二等9600元,三等9400元。

  教辅及后勤人员基数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当符动。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15

  一、农村学校教师津贴

  实施绩效工资时,在城区学校(见附注)以外的学校分二类设立农村学校教师津贴。偏远农村山区学校30元/人月;一般农村学校10元/人月。

  农村教师补贴的发放对象为农村学校(不含教育局确定的城区学校)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教师、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但不包括校长。

  具体分类为:

  偏远农村山区学校:奉家镇、天门乡、金凤乡、古台山林尝大熊山林场五个乡、镇、场的学校。

  一般农村学校:除城区学校和偏远农村山区学校以外的其它农村学校。

  上述偏远农村山区学校教师和一般农村学校教师津贴先从全县绩效(jixiao)工资总量中提出,再加入到教师个人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按月发放。

  工作人员调离农村学校后按新学校所在区域的标准执行。

  二、校长的绩效工资。

  享受校长绩效工资的对象是乡镇中心学校、初级中学、中心小学校长。县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校长的绩效工资在县人事、财政核定的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中按人均1.2倍提取,单独考核确定分配。乡镇初中和中心小学校长的绩效工资按人均1.2倍从各乡镇绩效工资总量中提龋

  校长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校长所聘同等次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即副高5748元/年,中级5472元/年,助理级5124元/年随月统发,其余部分计入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分配。其中乡镇中心学校和县属学校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与县教育局对各乡镇和县属学校的年度工作绩效评估结果挂钩。其它学校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各乡镇中心学校参照县教育局对学校的年度工作绩效评估方案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审定后发放。

  三、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工作以班主任津贴形式进行补贴,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出。按标准班额小学不低于80元/月、中学不低于100元/月的标准执行,具体由乡镇中心学校根据实际确定。但学校必须根据班主任职责制定班主任工作绩效考核方案,根据考核结果发放,此津贴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列支。

  四、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于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和未考核的人员,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也应视情况减发直至全部取消。

  五、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基础性绩效工资审批到人,打卡发放到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核定到校,按程序审批,打卡发放到人。

  六、关于请假、退线、借调等人员的绩效工资的规定

  1、请病假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发放标准参照国发(1986)77号、湘政发(1986)38号文件执行,对身患癌症、重性精神病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教职工要出示省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相关证明,方可全额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请假长短相应扣减,即每请一个月(满一个月)核减六分之一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每半年分配一次),依此类推。

  2、退居二线的学校领导和男年满58岁、女年满53岁作编外休养的教职工,享受全额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校平均数享受。

  3、借调到外系统的人员不参与所在学校的绩效工资的分配,其他"吃空饷"的人员(新人发[20xx]25号文件规定的清理对象)一律停发所有待遇。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16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乡镇卫生院按岗取酬、绩效挂钩、优劳优酬的考核分配机制,使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倾斜,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乡镇卫生院全面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因事设岗、以岗定责、以分计酬”的原则。

  (三)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强、管理责任重”的岗位倾斜的原则。

  (四)坚持绩效工资分配不与药品收入挂钩的原则。

  (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各单位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院长(主任)为组长,成员由院委会成员等人员组成。

  四、绩效工资构成

  我县将财政拔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资和单位收入减去支出结余部分的一定比例部分(原则上不超过15%)作为各单位的岗位绩效工资总量,划分为基本工资、基本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三部分。财政拔付工资额中的30%部分作为基本工资;财政拔付的40%部分作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各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单位收入减去支出结余的一定比例部分三项构成。

  五、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工作人员基本工资依据考勤按月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根据岗位、劳动纪律、医德医风、工作质量、群众满意度和工作数量(核定工作量的70%)等按月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扣除部分纳入单位考核周期内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再分配。各单位制定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标准并报卫生局备案。卫生局按照各单位考核结果及时拔付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完成任务的实绩和贡献,与工作数量(核定工作量60%以上部分)相挂钩。县卫生局制定

  乡镇卫生院(社会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办法,卫生局按季度对各单位进行考核,财政局、人社局参加二、四季度考核,考核结果做为资金划拔、人员奖惩的依据。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拔付奖励性绩效工资。各单位按月对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进行考核,作为本单位季度考核后对职工进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依据。

  (一)卫生局对各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根据《柘城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结合重点工作、中心工作,县卫生局、财政局、人社局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对各单位进行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80分的,财政拔付工资的30%部分全额拔付;低于60分的按财政拔付工资的30%部分的50%拔付;60分≤绩效考核<80分的,按财政拔付工资的30%部分的80%拔付。扣除的不合格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工资,按50%、30%、20%的比例用于奖励绩效考核排序前三名的合格卫生院。

  (二)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卫生局核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加上本单位扣除的基础性绩效工资部分、单位收入减去支出结余的一定比例部分作为本单位季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可先提取院长奖励基金,剩余部分依据对职工岗位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1、院长(主任)奖励基金。各单位可提取单位奖励性

  绩效工资总额2%,设立院长(主任)奖励基金。用于发放给单位职工在考核周期内工作量大、贡献量大、关键岗位成绩突出人员的绩效奖励。各单位应制定院长(主任)奖励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其激励创新作用。

  2、加、值班费。由单位在运行经费中另行列支。

  (三)工作人员考核方法

  1、岗位分类。各单位将职工依据工作性质分为临床医疗、护理、医技(包括心电图、B超、检验、放射、药房等科室)、公共卫生、行政后勤(包括总务后勤、收费等)五个考核类别。

  2、岗位考核内容。劳动纪律、医德医风、工作质量、群众满意度、工作数量等具体每项指标及分值由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确定。

  3、岗位系数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每个岗位的技术含量、责任风险、工作量等确定每个岗位的系数。岗位系数设置指导性意见:医生1.1;护理1.0;医技药剂0.95;公共卫生1.0;总务后勤0.95。其中副高、中级(技师)、初级师(高级工)职称各在本岗位系数上加0.10、0.07、0.05;无执业(从业)资格人员的岗位系数减少0.1;除领导外的院委会成员加岗位系数0.1,中层干部加岗位系数0.08(上述人员不得重复计算系数);兼职人员加岗位系数0.08(兼职人员岗位系数原则上只累加1次)。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适当调整完善。

  4、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分配

  劳动纪律、医德医风、工作质量、群众满意度、工作数量(核定工作量70%部分)等指标实行百分制考核,按月进行,与基础性绩效挂钩。工作数量0分开始计算,累计总得分,上不封顶、核定工作量70%以上部分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挂钩。

  (1)工作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个人基础性绩效工资=(劳动纪律20分+医德医风20分+工作质量20分+群众满意度10分+核定工作量70%部分30分)得分数/100(大于等于0.9的按1)×每人基础性绩效工资额。

  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核定工作量70%以上部分得分×个人基础性考核得分率(等于大于0.9的按1)×岗位系数×全院(中心)工作量每分金额。

  全院(中心)工作量每分金额=(全院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院长奖励基金)/工作人员工作量70%以上部分总得分。

  工作人员工作量70%以上部分总得分=(每人工作量得分×每人基础性绩效考核得分率×个人岗位系数)之和×30%。

  (2)单位领导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各单位领导奖励性绩效工资依据卫生局对单位考核结

  果分配。单位考核得分≥80分,正职、副职分别享受工作人员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1.5倍、1.2倍;60分≤单位考核得分<80分的,正职、副职分别按工作人员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1倍、0.8倍;单位考核得分<60分的,正职、副职分别按工作人员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80%、50%。

  (3)考核周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核实后,按岗位系数50%及以下确定考核得分系数(具体由各单位在考核细则中明确)。

  ①违反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被上级部门通报处罚的; ②收受红包、回扣等经调查核实的;

  ③私自非正常途径转诊病人或擅自在院外从事各种医疗经营活动等经查实的;

  ④因服务态度、工作失误引发医疗纠纷给单位造成损害的;

  ⑤遇有重大事件不及时逐级报告,造成不良后果者的; ⑥私自收取现金不及时入账的;

  ⑦以医谋私擅自漏收、免收、少收各种辅助检查费经查实的;

  ⑧受各种党内、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

  ⑨不服从院领导工作安排的。

  考核周期内实行医疗责任事故、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无理闹访、挂床骗保、胎儿性别鉴定等一票否决制,

  奖励性绩效工资零发放,同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

  (4)奖分事项

  ①因工作积极,态度认真,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或积极参加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效果显著等,受到上级表扬的,视级别高低给予加分。

  ②在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著作、新闻稿件等被上级采用的,视级别高低给予加分。

  ③鼓励学历和资格教育,取得高级证书的.当月给予一定分值奖励。

  ④各单位制定的其他加分事项。

  5、考核时间及结果运用

  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绩效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于每年4月、7月、10月上旬和12月下旬集中组织进行。

  各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分月进行,分别在每月结束后5天内进行。绩效考核结果是工作人员考核周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未开展绩效考核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晋级、奖励评优、提拔任用以及聘用、续聘和辞退的重要依据,年度内两次绩效考核达不到60分的,个人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一次绩效考核达不到60分的,定为基本合格。

  七、相关规定

  (一)因病确实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并经市级以上医疗机构鉴定的,其病假期间绩效工资发放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非工作急需本人主动申请并经单位同意脱产进修的,其进修期间不享受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单位因工作需要选派进修的人员享受同岗位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法定产假、婚嫁、因公致残按国家规定执行工资等遇。

  (四)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追究刑事责任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要求执行。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是完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入分配制度、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重要基础,对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工作组织领导,县卫生局成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落实具体经办人员,负责绩效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成立考核组和监督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组和监督组中职工代表均应不少于2人。

  (二)明确任务,认真实施。各单位要依据本指导意见,将本单位目标工作任务,进行认真细化分解,核定每个岗位的工作任务量,量化指标分值,制定考核细则,由本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后,经职工代表会议或院职工大会通过后,报市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布实施。

  (三)严肃纪律,公正公平。各单位要严肃绩效考核分配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考核,造成绩效考核失真失实的,实行责任追究。考核结果要及时公示,自觉接受职工监督。要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引导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绩效工资实施后,各单位一律不得擅自发放津补贴。

  各单位要不断完善考核内容,创新考核机制,规范考核程序,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合理性,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进一步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17

  为了充分发挥我院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推动我院迅速发展,根据《延吉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当前现状与发展目标,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有利于调动人员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卫生事业发展,有利于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思路,改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提供医疗服务所得收入与医务人员个人收入挂钩的做法,真正切断医务人员个人经济利益与业务收入之间的联系,实施以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取酬的激励性分配机制,促进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工作重点,重视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转变;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由单一部门评价向多部门及社会公众共同评价转变;由追求经济效益向注重社会效益转变;由按人头补助向按工作绩效补助转变,更好地体现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公益特性,使广大农民群众享受到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

  (1)遵循“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廉顾公平”的原则。

  (2)遵循“因事设岗、因岗选人、绩效考核、按劳取酬”的原则。

  (3)遵循“绩效得分付酬为主、岗位补助付酬为辅”的.原则。

  三、绩效工资的分配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别占绩效工资重量的70%和30%。依据工作质量和实际贡献进行考核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用于考核不同岗位风险、责任、兼职等情况。主要考核德、勤、绩、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综合考核等。

  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完善内部考核制度,依据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

  (1)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要充分发挥民主、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分配办法必须由单位领导集体研究,经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卫生局批准,并在单位公开。

  (2)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主要领导的绩效工资,要与本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水平保持合理的关系。

  四、绩效考核

  成立院长为组长,财会科长具体负责,由各科主任和职工代表为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依据年度工作责任目标,结合岗位具体情况将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等核心指标量化、细化到人。并参照一下数量,质量考核主要指标,结合本单位和岗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详尽、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考核细则》。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18

  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工资收入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挖掘学校内部潜力,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现根据有关规定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我校岗位管理工作与绩效考核工作结合起来,与健全学校内部考核结合起来,使绩效考核结果与分配激励机制紧密联系,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工作任务目标,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进一步促进我校管理科学化、队伍建设制度化、教育教学手段现代化,更好地集中广大教职工的智慧,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考核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向学校骨干教师及在一线作出突出成绩的教学人员倾斜,与岗位、任务、业绩、责任紧密结合,主要考核德能勤绩,重点考核工作业绩。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实行动态管理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以月为单位进行考核,每年度以十个月计算,每学期集中考核一次(上半年2—6月;下半年9—次年元月),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工作量等有变动时,按月相应给予调整。

  三、考核范围

  全镇学校目前所有在编在岗人员。

  在编在岗教师的奖励性绩效考核细则

  在编在岗教师的奖励性绩效考核,按照“高定位、低均衡、有区别”的基本思路,采取月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所有在编在岗教师的“德、能、勤、绩”等方面分块进行考核,每学期期末予以一次性发放。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1、师德:(10%)

  师德学习相关材料按要求完成,未完成的对其师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每学期教师师德考核以学生评、家长评、教师自评、互评作为依据,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由部分校行政领导和教代会部分成员组成)对教师师德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分为优秀(不超过教师总数的30%)、良好、合格、不合格;对综合评定为优秀者考核费不超过220元,合格以上者不超过200元。

  在工作中出现严重的“三乱”行为或其它重大违纪行为及师德综合评定为不合格的此部分考核为0。

  2、考勤:(10%)

  中小学依据学校考勤制度,对全月全勤教师按每月50元进行发放,扣款部分具体按考勤制度进行考核。

  3、工作量:(40%)

  核算办法:

  (1)小学语、数、外和班会每节系数为1.1,跨年级语、数每节系数为1.2,其它科目系数均为1.0。

  在编在岗后勤人员(含各室专职管理员)周工作量记为6.0。

  校领导班子不足6个工作量的均按6个工作量予以核算。

  各类津贴:

  ①校行政领导津贴不超过90元/月;

  ②小学行政领导津贴不超过80元/月;

  ③中学校务成员津贴不超过60元/月;

  (4)小学班主任25人以上的班级不超过50元/月、25人以下的班级不超过40元/月;

  (5)教研组长不超过30元/月;备课组长不超过20元/月。

  4、常规教学考核:(15%)

  中小学每月常规教学考核按优秀、良好、一般分别记60元、55元、50元予以发放。中小学教师无故拒绝接受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者为0元。

  5、教育教学业绩考核:(25%)

  小学部分:

  标准:新分教师=362x6x25%=540

  其他教师=560x6x25%=852

  说明:本项中1项由中心校统一考核,2-6项学校自主考核

  (1)考绩奖:在正常差距范围内,统考学科单班教师所带班级获牌洲湾镇年级第一名(440)660元,第二、三名(420)630元,第四名(400)600元,第五名(380)570元,第六名(360)540元;第七、八名(350)510元。未参加县、镇级抽考或统考学科,且能按照学校要求完成相关任务的,例如学前班,本项计平均奖励。在全县范围能进入前三名的学科,分别奖励600元、400元、200元,进入前五名的上述考绩直接计做镇级第一名。(注:县抽考科目若名列全县倒数1、2名的且单科平均分低于全县平均水平超过10分的.教师,绩效工资直接扣除600元.)

  (2)教师完成教学目标任务,学期末教师能及时上交备课本、教学工作手册、业务及师德学习笔记、教学活动月各项材料、学期教学工作总结等考核材料,积极参加教研月活动、课题研究,有交流材料、论文等按规定时间归还图书室借书的按(150)252元进行考核,每缺一小项扣(10)20元。

  (3)在正规杂志【邮局公开发行】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凭杂志原件及知网可以查询为依据予以奖励,原则上奖金不超过100元,作者多人者平分奖励.

  (4)校外比武课:省级一等奖8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优胜奖200元;对应的市级奖为500元,300元,200元,100元;对应的县级奖为300元,200元,100元,50元。

  (5)辅导学生竞赛获奖奖励办法,国家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70元,其它奖项60元;省级一等奖6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40元,优胜奖30元;对应的市级奖分别为40元、30元、20元、10元;县级为30元、20元、10元、5元。(同类竞赛辅导计最高奖一次,不累计)

  (6)教师论文、案例、课件、说课等教研教改活动获奖奖励办法,国家级:一等奖200元,其它奖项100元;省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优胜奖40元;对应的市级奖分别为60元、50元、40元、30元;县级为40元、30元、20元、10元;(注:证书以县教育局/教研室、市教育局/教科院、省教育厅/教科所等印章为准)

  6、年度评价考核: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每年对所有在编在岗教师一年的各方面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教师晋级、评先平模等的重要依据,每年学校对师德优秀、工作出色、成绩突出的教师给予一定的鼓励。

  四、考核办法

  1、按县教育局要求,学校成立以鲁方致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全校奖励性工资绩效考核与核算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实施过程。

  2、通过教代会广泛征求意见,集思广益,然后由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实施方案,教代会监督绩效工资公开、公平、公正地实施,真正让绩效工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另:1、此方案适用于20xx年秋季学期;

  2、本方案未尽事宜以教育局文件精神为准;

  3、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蓝天中学教导处。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19

  为适应医改,加大医院分配制度力度,进一步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医院绩效分配制度是以病人为中心,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为目的,推行成本核算,突出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原则,体现向第一线和特殊岗位适度倾斜,努力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以质量为核心,以绩效为重点的运行机制,切实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医院工作绩效考核,特成立如下考核小组和监督小组。

  (一)中层干部绩效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科主任)

  组长:

  成员:

  (二)科室成员绩效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各科室人员)

  组长:

  成员:

  (三)监督小组

  组长:

  成员:

  三、分配原则

  (一)实行院科两级分配。

  (二)质量考核与基础性绩效工资挂钩,经济考核与奖励性绩效工资

  挂钩。

  (三)以科室为核算单位,实行成本核算。

  四、质量考核方案

  (一)考核内容

  考核工作在绩效考核小组领导下和监督小组监督下进行。严格考核纪律和工作态度,按评价指标客观进行评分,所有的扣分要有相关性记录依据,否则作为人情打分或帮派拉分,并给予重新考核;

  (二)评分实行无名制,由院长和副院长当场统计分数并公布。且公布所有的扣分原因和事实依据,接受监督小组的监督。监督小组成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参与监督,监督小组成员从原则性考虑不应该参与考核,若对考核结果无异议的在公示文档上签名认可;若有异议的则当场由院长和副院长解释并在公示文档上作补充说明,监督成员签名认可;若有异议而院长和副院长无法作出解释的,要重新考核。

  (三)绩效考核实行逐级考核,综合评定,即:医院领导考核中层领导,中层领导考核科室人员。

  1、对中层领导干部绩效考核:院领导班子(两人以上取平均分值)、其他考核人员(两人以上取平均分值)。

  实行百分制,分值计算方法:院领导班子、其他考核人员各占总分50%。

  2、科室人员绩效考核方法院领导班子(两人以上取平均分值)、科室负责人(两人以上取平均分值)、其他中层领导(两人以上取平均分值,其中有4名是职工代表)。实行百分制,分值计算方法:院领导班子占总分值40%,科室负责人占总分值40%,其他中层领导占总分值20%;

  (四)打分结果在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征求和收集职工意见。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由院长和副院长负责解释。

  (五)考核的时间与评分办法

  考核评分每月1次。

  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年末考核中如有年度考核的专项考核分值可参考折分后计入年末考核中的专项考核得分。

  (六)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等次

  对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即:分值85分以上(含85分)为优秀,70-84分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为岗位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和晋级、奖励以及聘用、续聘和辞退的重要参考依据。一年考核不合格、连续二年基本合格的工作人员实行解聘制度。

  2、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者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以下者扣发部分或全部基础性绩效工资。

  五、经济考核方案

  (一)科室收入组成:包括直接收入、间接收入和其他收入三部分。

  1、直接收入。指一个核算中心(单元),利用本科室人员和设备,不需要与其他科室合作,自己独立完成的收入。包括:挂号费、治疗费、注射费、诊查费、监护费、麻醉费、材料费、抢救费、床位费、护理费、仪器费、陪伴费、氧气费、吸入费等。

  2、间接收入。指科室合作收入,是两个或两个以上核算中心(单元)共同完成的收入。包括:医技检查收入、手术收入、体检收入和其他收入,核算时按一定比例分别记到各科室。

  3、其他收入,医院给予科室的奖励或补助。

  (二)科室支出组成:即科室成本支出,主要包括固定成本支出和变动成本支出。

  1、固定成本支出

  主要是人员费用和固定资产物资成本:包括在岗人员工资、津贴、夜班费、各种保险、公积金等及仪器设备(包括病床)维修费、新添仪器费;房屋及病床使用费暂不计入成本。

  2、变动成本支出

  (1)人员的'零星支出:包括加班费、误餐费等。

  (2)材料消耗:包括氧气费、领用的一次性物品、总务支出、布类用品及消耗、消毒费、器械消耗及药械支出等;以实际发生数进行核算,其中包括:

  A、氧气费是指每月消耗的医用氧气支出。

  B、一次性物品是指在消毒供应室(药房及药品库房)领取的一次性注射器、纱布、手套、口罩等,按物品的进价计算支出。

  C、总务支出是指从总务库房领用的各种办公用品、印刷品、清洁用品、一次性卫生耗材、总务维修材料等。

  D、布类用品及消耗是指布类的洗涤、缝制、更换支出。

  E、消毒费是指消毒供应室对各科室的大包、中包、小包消毒灭菌产生的费用。

  F、器械消耗是指各科室到消毒供应室所领取使用的拆线包、换药包、导尿包、引产包、治疗巾等器械材料的支出。

  G、药械支出是指各科室在库房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1500元以下的仪器设备等的支出。

  说明:若相关科室一次性领用大批量的耗材,如果统一计入当月的支出额中,会造成科室成本核算信息的失真,经主管领导批准,可分月进行分摊,但时间一般为一年。

  (3)因科室本身原因造成的病人欠费。

  (4)医疗赔偿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由院部研究确定分摊比例,年度内计算核销完毕)。

  (5)水、电、气、中央空调费用。

  (6)其他能计入科室的所有费用。

  (二)科室收入与支出的记入办法

  (1)科室直接收入与支出记入方法

  科室直接收入100%记入本科室,包括:

  1、门诊收入:挂号费、诊查费、检查费、治疗费收入和其他自己独立完成的收入。

  2、住院收入:治疗费、注射费、诊查费、监护费、麻醉费、材料费、抢救费、床位费、护理费、仪器费、陪伴费、吸氧费及自己独立完成的其他收入。

  3、科室内部自开自做的各种检查。

  4、各临床科室在自己科室所做手术。

  以上所有材料支出计入本科室。

  (二)临床科室合作收入与支出记入方法:

  按一定比例分配,包括:

  1、临床检验、B超、心电、胎监、放射、婴儿听力筛查收入30%计入开单科室,70计入操作科室,材料成本计入操作科室。

  2、手术费、手术抢救费、接生费、婴儿复苏费、手术室发生的换药费、拆线费等60%记入开单科室,40%记入手术室,材料支出计入手术室。

  3、社会体检、婚检、集体儿童体检按院内确定的比例若其他计酬方式计入相应科室。

  (三)医院院级核算(一级核算)基本原则和办法

  科室绩效工资核算公式

  科室绩效工资科室收入-科室支出)×科室提成比例×科室综合考核分数百分比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20

  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如下,根据卫生部和省、市关于分配制度改革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医院经济管理坚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同时吸取现代管理的成功经验运行,分配制度改革在推行准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划小核算单位,实行实际工资与档案工资相分离,体现向第一线和特殊岗位适度倾斜,努力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医院的内部活力,提高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塑造以服务质量为核心,以绩效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切实促进医院全面建设和可持续快速发展。

  二:基本思路

  1、积极推行准全成本核算,收入减支出(包括院级管理运行成本分摊)结余部分列入核算单位分配;

  2、以科室或医疗组/个人为基本核算单元;

  3、质量考核和管理目标考核与科室个人效益挂钩;

  4、档案工资与实际工资分离。即国家规定的职工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保留,并按规定报批后记录在职工的档案中,作为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计发退休费的.依据。实际工资由档案工资扣出一部分作为绩效,参与奖金分配。

  三:绩效工资范围:

  绩效工资范围包括:医生个人技术绩效、活工资、科室/个人效益绩效等。

  1、个人技术绩效:具有高技术、高风险、高强度、责任重的项目,按其实现的综合效益按比例计入个人绩效部分。个人业务技术及操作规范、医疗法规考核相结合。

  2、活工资:从档案工资中扣出50%,作为绩效工资进行发放。

  3、科室/个人效益绩效:以医疗组/个人、科室为核算单位,与科室/个人收入指标挂钩进行考核,通过经济效益核算结果,结合工作质量,按比例计入科室/个人的部分,即奖金。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21

  20xx年度,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现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xx】50号)、《福建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闽政办【20xx】113号)、《关于仙游县中小学绩效工资实施工作的通知》(仙人综【20xx】18号)及《关于中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仙教〔20xx〕1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提出奖励性绩效工考核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稳定基层教师队伍,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在县人事、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以岗位责任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核心,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以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努力推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同时,统筹兼顾理顺学校内部各类岗位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挥民主,分配工作全过程实现公开操作,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法

  学校建立由班主任津贴、工作量考核、工作业绩考核三部分构成的考核分配方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班主任津贴每班100元/月,其余部分的构成为:工作量津贴占50%、工作业绩津贴占50%。

  A1、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每班每月津贴标准为100元。学校根据班主任工作职责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二个等级。考核合格的按标准领取津贴。

  A2、工作量(按下列四个项目的具体课时计算):

  1、管理职务职责工作量:

  年段长、教研组长工作量折算为每周1课时;中层副职工作量折合为每周2课时;中层正职工作量折合为每周3课时;校级副职、督导员工作量折合为每周4课时;教研员及财务人员工作量折合为每周2课时。

  计算方法:学校编制所设的相应岗位中层干部职数×岗位职责工作量÷实有中层干部数=该岗位履行者所得工作量。

  参照学校行政干部管理的工会正副主席、妇委主任、共青团书记兼行政职务的,按其兼任的`行政职务折合工作量,没有兼任行政职务的按相应低一级行政职务折合工作量。

  2、教学工作量:

  (1)教师周教学课时:实际教学课时×已聘专业技术等级系数(员级1、助理1.1、中级1.2、副高级1.3)+实际教学课时×学科系数(语、数学科系数为0.2)=教师周工作量(课时)

  (2)由学校统一安排的代课按实计算,节假日护校按每天6课时折算。属于学校行政人员管理职务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能重复计算。

  3、学校其他管理岗位职责工作量:按学校教师平均工作量折算课时数。

  4、出勤情况(含会议和学校规定的集体活动):病假1节扣0.5节,事假1节扣1节,旷课1节扣5节,迟到或早退1次扣0.5节。非教学人员按工作日参照教学人员酌情折扣。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量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减去班主任津贴,下同)×50%÷学校总工作量(节数)×个人工作量(节数)

  A3、工作业绩(含职业道德、业务能力、专业发展、工作成效)。

  1、职业道德10%:

  ①爱国守法,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②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敷衍塞责;

  ③关爱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④为人师表,作风正派,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学校根据以上要点根据不同岗位制定具体考核细节进行量化评分。

  ⑤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不得分:

  A、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即违反《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规定的20条之一的;

  B、当年度受效能告诫或党政纪处分的。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职业道德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0%÷学校职业道德总得分×个人职业道德得分

  2、业务能力20%:

  (1)德育工作10%:

  ①坚持以课堂为主渠道,将德育有机融入教学之中;

  ②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行为习惯;

  ③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④组织内容健康的各类活动,陶冶学生情操;

  ⑤帮助学习困难学生的措施落实。学校根据以上要点制定具体考核细节进行量化评分。

  (2)教学常规10%:

  ①认真备课,教案齐全、规范;

  ②从学生实际出发,精心组织教学,改进教学方式;

  ③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学活动;

  ④教学内容科学、正确,不出现知识性错误;

  ⑤及时进行教学辅导,认真批改作业;

  ⑥运用多种方式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

  ⑦坚持课后反思,认真总结教学经验。以学校教学常规量化分值相应得分。

  非教学人员:能履行好岗位职责,按本校教师教学常规量化平均值计分。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业务能力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20%÷学校业务能力总得分×个人业务能力得分

  3、专业发展10%:

  (1)继续教育5%:

  ①有参加培训的过程记录和总结;

  ②参加学历达标或各类培训,完成规定学分,考试考核合格;

  ③积极参加校本培训以及其他各种进修学习。

  (2)教学研究5%:

  ①县级以上公开课、研究课和示范课、课题研究(负责人5分,成员4分)、教学经验总结或论文得5分,中心小学得4分,其他得3分。(不重复计分)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专业发展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0%÷学校专业发展总得分×个人专业发展得分

  4、工作成效10%

  (1)教学效果5%:

  ①合格率、巩固率、进步率情况;

  ②学生和家长的反映情况。学校根据其所任班级学科考核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差四个档次,相应分值为5分、4分、3分、0分。综合科按平均分得分。

  (2)育人效果5%:

  ①学生获奖情况;

  ②学习困难学生进步的情况;

  ③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学校根据其所任班级学科考核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差四个档次,相应分值为5分、4分、3分、0分。

  非教学人员:学校根据其岗位职责和工作完成情况及效果等评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相应分值为10分、8分、6分、2分。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成效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0%÷学校工作成效总得分×个人工作成效得分

  四、奖励绩效工资发放形式及要求

  1、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等于各部分所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和。

  2、学校应将教职工考核情况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金额列表公示。

  3、学校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制定和教职工考核量化等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工青妇负责人、各科室主任、各小学校(园)长

  4、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的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教代会通过并报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5、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后,除上级文件规定的项目外,不准利用任何账户、任何资金、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发放或变相发放各种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提高现有的津贴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按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1、下列情形之一的,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

  (1)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处分期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当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等次的;

  (3)当月病、事假累计到达或超过15天的,扣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

  2、被立案、停职检查的暂缓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待结案后按处罚结果再予以确定。

  3、受行政处分的同时受党纪处分的按处分种类重的确定标准。

  4、对迟到、早退、不参加集体活动或会议的、无故旷课、旷工的,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制定考核量化办法,适当扣发奖励性绩效津贴。

  5、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月或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6、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挂职、支挂教、借调或进修学习等人员,由挂职、支挂教、借调单位出具挂职、支挂教、借调期间的工作情况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按原单位的平均水平发放。批准脱产进修学习人员的工作量按本单位的平均工作量计算。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跨单位流动的人员不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并将其按标准测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上缴核算中心或财务中心。

  7、以校(园)为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进行量化考核,发放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22

  为进一步调动我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有激励机制的内部分配制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顺利发展。

  二、实施对象

  本年度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员工。

  三、分配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以工作态度、责任心和实际业绩为依据,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倾斜。

  2、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构建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确保教师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一”)。学校一把手任组长,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处室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组成,负责对教职工工作量、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工作。

  五、分配办法

  (一)绩效工资构成

  1、教职工绩效工资按每位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相加,得出全校考核得分,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减去班主任津贴总量及校长绩效工资再除以全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总分,得出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

  2、每位教职工考核总分为100分,分为四项即考勤(10分)、工作量(50分)、教育教学(工作)过程(25分)、工作业绩(15分),还有奖励加分(不超过总得分的5%)。

  (二)考核办法

  1、出勤(10分),考核全校教职工出勤情况。

  (1)负责部门:办公室

  (2)计算方法:当月本人实出勤天数/当月应出勤天数x10

  (3)说明:病假2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此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旷工一天扣完当月此项得分;无故旷工1天以上,及当月请病、事假累计达5天及以上,扣除当月所有奖励性工资,婚丧嫁娶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考勤一自然月一总结,按月考核计分,公示考勤机记录及其它记录,计入考勤表内。

  2、工作量(50分)

  ①负责部门:督导室

  ②计算方法:按照《安平县综合职业技术学校教职工工作量统一衡量办法》(见附件二),计算每个教职工的工作量,每月按标准工作量40课时计算,每个教职工得分为:(50x参与考核的教职工人数)/(参与考核教职工月工作标准课时量)x本人月总工作量。

  ③教职工工作量个人积分一自然月一总结,计入考核表。

  3、教育教学(工作)过程25分

  负责部门:学校分配工作领导小组、教务处、各职能处室。

  ①教学人员的教育教学过程,考核方法见附件三。

  ②非教学人员的工作过程考核。考核标准见附件四;非教学人员是指行政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和后勤人员。

  4、工作业绩(15分)

  (1)、负责部门: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2)、教学人员考核方法:

  ①考核测试成绩8分,每学期期中、期末两次测试,及格(合格)率应达80%以上,达不到80%,扣2分,每低10个百分点扣1分。

  ②评教 4分。学生对教师评教,每学期2次,满意票70%以上4分;满意票50%以上,70%以下3分;满意票50%以下,30%以上2分;满意票30%以下1分.

  ③学生流失 3分。每流失一名扣1分,扣完为止。以自然月计。

  (3)、非教学人员与工作过程一并考核,考核方法见附件四。

  5、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

  (1)负责部门:政教处。

  (2)考核办法:班主任每月津贴按照学校标准确定,并按班主任考核情况进行分配。具体津贴数:班主任本人津贴标准/100x本人考核得分。每自然月公布一次。具体考核办法见附件五。

  6、奖励加分

  ①负责部门:办公室。

  ②计算方法:

  a奖励包括荣誉称号、教育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包括指导学生大赛获奖)、优秀教案、讲课大赛等,获得县级奖励得2分,市级得3分,省级得5分。可累计得分,但每学期不超过5分。

  各处室主任每大周任课超过10课时,奖励3分,超过20课时,奖励5分。副主任每大周超过20课时,奖励3分。

  ③以上奖励须经校级推荐获得,个人私自参加获奖不计考核分。

  7、其他事项

  (1)有以下情况的可扣发或减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a.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教育局安排的退居二线人员及学校安排的后勤人员除外)或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①本学期无故旷工累计达5个工作日以上(含)的,病假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含)以上的;

  ②因违法违纪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的;

  ③借调到教育系统之外工作的。

  b.在师德师风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够不上组织处理的,在总得分中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凡学期内受到学校或教育局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总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2)学校安排的教辅和后勤人员,特殊岗位工作业绩考核得分权重由学校考核小组研究决定。

  8、绩效考核积分汇总办法:

  (1)、考评方式:个人积分的获得采取层层考评的方式,即处室主任由主管领导和考核小组考评;处室一般人员由各处室主管领导和考核小组考评;任课教师由教务处、教研处负责人考评。

  (2)、核算办法:根据不同岗位工作量拟定核算办法。中层主任的实际得分为其工作过程和工作业绩考核得分的0.9倍。其他非教学人员得分为其工作过程和工作业绩考核得分的0.7倍。

  (3)考评办法:个人积分一月一汇总,每月月初公布,由办公室执行。

  本《方案》解释和修改权归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2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教育,提高全镇小学教育质量为总体目标。坚持“一突出”(突出教学质量),“二抓牢”(抓牢检查落实,抓牢奖惩兑现),“三强化”(强化管理、强化过程、强化师德师风)的工作思路,坚持优劳优酬、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确保我镇小学教育事业健康、高效快速发展。

  二、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镇在编在岗教师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发放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依照我镇或各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评方案,提出考评结果,报教科局审核后,每学期由财政部门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划入个人工资银行帐户。

  四、绩效工资发放领导小组组长:梁有洪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甘恒志、覃伟他、郭祖毅担任办公室主任,并安排操作程序

  五、考核方法

  (一)乡镇中心小学校长的`考核,由区教育和科技局组织实施;乡镇中心小学以下学校校长的考核,由区教育和科技局授权和指导所在乡镇中心小学组织实施。教师及其他人员的考核由本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二)绩效考核工作可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等方法。教师的考核要采取教师自评与学科组长评议、年级组长评议相结合,校长的考核要采取校长自评与教职工代表评议、考核组评议结合等办法。教师和校长的考核应适当听取学生、家长的意见。可以根据考核内容分类设立单项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三)实行对边远薄弱学校教师一定生活补贴。从全镇教师总奖励绩效工资中的2%由中心小学对外地到边远学校任教工作的教师进行奖励。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细则:

  1、每天工作办公考勤制度

  (1)每天上班前集中点名签到记录由值周领导及值周教师负责执行。

  (2)认真执行学校工作时间作息制度按时到校工作。

  (3)每天上班或周例会前集中签到,时间为早操时间,点名迟到一次扣1分;旷点一次扣3分。

  (4)实行每天学生早操到班制,每缺少一次扣1分。

  (5)实行教师每天上班时间集体办公制度,全体教师除上课或到班听课教师以外,其他教师必须到学校办公室或电脑室办公、备课、业务学习。

  (6)办公室是办公专用场所,不得擅自挪作他用,要保持干净整洁和安静,每位教师要及时整理;否则每发现一次扣除2分。

  (7)教师上课、办公制度,由教导处和值周教师负责对教师检查督促,教师上课迟到10分钟一次扣2分,早退一次扣2分,缺课、旷课一节扣5分,集体办公每旷缺一节扣2分(特殊情况除外),请婚、丧假在规定假期内和病假每天扣2分,事假半天扣3分,超过10天以上,当月不享受考勤津贴,旷工半天扣10分,旷工全天扣30分。

  (8)办公期间外出办事要向教导处或学校领导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9)在办公时间内要认真备课、批改作业、学习业务知识,做有助教育教学的工作,不得串室、聊天、看报或阻碍教育教学工作外的不当行为,违者扣2分。

  (10)学校安排教师代课,所代课教师每节加奖2分。请假原则1天以下由村小校长或副校长审批,7天以下由中心校校长审批,7天以上按有关规定由区教科局审批。

  2、业务学习及会议制度

  (1)按时参加各种会议及业务学习,准时签到。会议期间,严格遵守会议和学习纪律。

  (2)开会和业务学习、培训要认真做好笔记,专心听讲,积极讨论和发表意见。

  (3)每天下午4:30-5:00为教师集中业务学习、批改学生作业和校本培训时间。

  (4)开会、业务学习和各种培训旷签、迟到(5分钟)每次扣2分,请假每次扣3分,无故不参加每次扣10分,连续5次以上者,按旷工1天处理。

  3、全月出满勤,不迟到,不早退者按考勤津贴标准发放,有下列情况者之一从考勤津贴中扣除: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24

  根据融教[20xx]60号《福清市教育系统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为了调动我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充分发挥津贴补贴的杠杆作用,真正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全体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认真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持续稳步地推进我校教育事业不断地向前发展。

  二、分配原则:

  1、按劳分配,效率优先,优绩优酬,兼顾公平。

  2、适当拉开分配距离,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

  3、坚持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确保安定、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三、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成员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作的公平、公正地发放。

  四、发放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五、工资构成:

  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教师新增工资性津补贴中月人均400元作为绩效工资,由工作量(任务)补贴、管理岗位(责任)补贴、业绩奖励三个部分构成。其中工作量补贴占60%,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20%,业绩奖励占20%。

  六、分配方法:

  (一)工作量(任务)补贴

  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教育部门办的全日制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的执行办法》(闽教[87]104号)文件规定,专任教师标准周授课时数为:16.3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语、数、英批改作业工作量周各加节数:一至三单数和英语为1节;一、二语和四至六单数及跨年级英语为2节;三、四语和一至三双班数为3节;五、六语和四至六双班的为4节。学校核定的平均工作量16节/周,体育科15节/周,各种兴趣小组辅导可计课时。中层及其以上干部达到规定的周授课时数算为满工作量:校级领导4节;四处室主任(职称学科)6节;四处室副主任(职称学科)8节。

  1、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为满工作量,月补200元,每人另有40元用于临时性中心工作加班补贴、超工作量补贴等。

  2、迟到、早退一次各扣5元,事假自找代课代职,病假2天内自找代课代职,学校付代课金,每天均扣25元;旷工每天扣100元;学校规定的活动(政治学习和教师例会、教研活动及其它集体活动)按半天计假,每缺席1次扣12.5元。(200元扣完为止)

  3、节假日等加班补贴:经校级领导集体批准的加班人员每人每天补贴30元,晚上加班原则上计半天。

  4、公代和超工作量补贴:由教导处安排或核算公代和超工作量每节补贴7元,

  5、分娩教师在法定假内月发200元。

  (二)管理岗位(责任)补贴:

  1、班主任(辅导员):80元/月;配班老师:30元/月。

  2、语、数、英教研(备课)组长、综合组、艺体等学科教研组长、台长、安全专干、计生专干:40元/月。

  3、年段长:60元/月生管:80元/月

  4、处副主任(含团支部书记、少先队总辅导员):80元/月

  5、处主任、工会副主席、女工主任:80元/月

  6、副校长、副书记、工会主席:80元/月

  7、校长、书记:80元/月

  8、有兼主科教学并已满工作量的岗位:会计:60元/月;

  出纳:30元/月;副台长:30元/月;生管助理30元/月。

  以上兼任多种管理岗位的人员补贴可累加,但补贴总额每月不得超过100元。

  工作量和管理岗位每学期按六个月计发。

  (三)业绩奖励

  1、集体(大合唱、田径总团体、篮球和学校认定的文娱节目、声器乐)辅导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名)奖,分别奖:4000元、3000元、20xx元;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3000元、20xx元、1000元;地市级一、二等奖,分别奖20xx元、1000元;县级一等奖,奖1000元。同一项目只得一次最高奖。成绩特显著的,学校要开总结会。有专项经费(福州市拨款)的,可重奖一次。

  (在训练补助项目中支付)

  2、学生个体辅导奖。“迎春杯”数学竞赛与“快乐杯”等作文比赛(含征文)和学校认定的乒乓球、羽毛球、围棋、象棋、电脑、科技、演讲、朗诵、英语等比赛,学生个人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600元、300元、200元;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给400元、200元、100元;地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300元、150元、100元;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给奖120元、80元、50元。同一人只得一次最高奖。作文赛,集训指导教师与科任各一半奖金。“迎春杯”、“华杯”赛,指导教师与科任分别奖四分之三和四分之一奖金。参加各级临时组队的学生比赛活动,不设个别辅导奖,仅设组织奖,组织者每人每项奖不超过100元。学生个体辅导工作成绩特显著的,学校可以开总结表彰会。单科单项封顶5000元。

  3、田径单项赛(指没获集体奖)获福清市第一、第二,分别奖给指导师60元、40元,封顶500元。代表福清市参加福州市比赛获一、二、三、四、五、六名分别奖给原指导老师80元、60元、50元、40元、30元、25元,参加省级比赛的分别加50元。有专项经费(福州市拨款)的,可重奖一次。(在训练补助项目中支付)

  4、教育教学论文获校一等奖的每篇奖50元(按参评篇数10%评选),二等奖的奖30元(按参评篇数15%评选)。获市、地市、省、国家级论文一等奖的分别奖60元、80元、100元、120元,得二、三等奖的`各递减10元。同一篇文章只得一次最高奖(民间组织的不给奖)。但是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含普教室)组织评选的可以重奖一次(高、次高)。

  5、担任教育、教学讲座或对外公开观摩教学(含校年会,不含家长开放日)的,每场或每节奖100元。获国家级教学比武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给比武教师1000元、700元、500元;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给比武教师800元、500元、300元;获地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500元、300元、200元;获县级第一名奖400元,第二名奖200元;获片第一名200元。辅导小组也得同一份奖金。

  6、凡在地市级以上(指有注册的)报刊上发表的署校名文章,奖稿费的两倍(封顶200元)。《福清侨乡报》发表校署名文章,按稿费金额奖(但不超过80元)。《福建教育》(不含增刊)上发表的署校名文章奖300元。同一稿只得一个最高奖。

  7、校文艺会演按参赛节目50%评选:一等奖每个节目奖200元,二等奖100元,参演的节目另加100元。校田径运动会,年段团体总分冠军的班级奖100元,亚军奖70元,第三50元。

  8、教师个人德育工作奖。德育工作每学期考评一次。考评对象为全体教师。考评内容分德育常规、德育科研。其中德育常规包括“班主任手册、升旗仪式、晨会、课间操、眼操、‘了不起’评比、家访工作、导辅工作”;德育科研包括“班级建设、心健教育、科研活动”。经学校考核组量化考评分一、二等奖,一等奖约占1/2,每人奖70元;其余的原则上为二等奖,每人奖50元。

  9、了不起班级奖。每学期评一次。评比对象为全校所有班级。评比内容为环境卫生、路队、眼操、仪容仪表、清校等。每个年级评出半数班级(四舍五入法),第一名奖100元,第二名奖80元,第三名奖70元,第四名奖60元,第五名奖50元。

  10、先进班级奖。每学年评一次。评比对象为全校所有班级。评比内容分了不起班级评比成绩、学业成绩、学科竞赛、艺体活动等。每个年级评出前二名,第一名奖200元,第二名奖150元。

  11、教科研奖。

  12、教师工作考评奖。每学期总评一次,评比对象为全体教师。考评内容涵教育教学教研和师德等内容。经学校考核组量化考评分一、二等奖。一等奖约占1/2,每人奖70元,其余的原则上为二等奖,每人奖50元。

  13、年度考核奖。“教师职务年度考评”合格者及分娩女教师(法定假内),平均享受绩效工资的余额款。

  14、突出贡献奖。教育、教学及中心工作需要,可设特别奖。奖给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特大或向学校建言献策等所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特别大的个人或集体。评奖时应广泛征求意见,由党政工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七、其他具体事项:

  1、不参加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

  根据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第五章第十五、十六条款“甲方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对象,即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严重违反师德;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擅自出国或出境逾期不归;失职,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胜任工作,调整或培训后调整岗位仍不胜任工作;以及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等。

  2、当月取消绩效工资参评的对象

  根据市人事局、财政局融政人[20xx]58号关于“扣发当月考勤奖的对象”,即每月旷工累计超过三天的;每月病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十五天的(法定假除外),以及《聘用合同书》中双方约定的其他可扣发当月考勤奖情形的。

  3、经组织选派挂职、支教或进修学习人员,按有关规定完成任务的,按满工作量计算。这些人员由挂职单位、支教学校、培训学校提供出勤及表现情况,由原单位进行考核。

  本解释权属校长室。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25

  根据上级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学校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调动全体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各工作目标的积极性,努力推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和谐发展。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即适当拉开分配差距。

  三、考核范围:

  在编在岗的'学校公办教职工

  四、考核内容:

  1、师德师风、重大安全问题(一票否决)

  2、工作量(30分)

  3、常规教学(30分)

  4、教学业绩(10分)

  5、考 勤(30分)

  合计100分

  五、考核办法及程序:

  (一)师德师风、重大安全问题考核。

  1、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

  2、依法从教,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3、爱岗敬业:按要求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按时上课,不随意离开课堂。

  4、热爱学生,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学困生。

  5、严谨治学,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

  6、团结协作,与同事和睦相处,自觉维护学校形象与家长和谐相处,尊重其人格,无投诉。

  7、为人师表,打扮衣着大方得体,禁用教师忌语,麻牌无投诉。

  8、廉洁从教,不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9、服从分配,勇于承担临时任务。

  10、不乱定复习资料,不乱收费。

  由全体教职工对每位参加分配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按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过半数认为其不称职者则无资格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二)、工作量考核(30分)

  1、人均工作量20分,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优秀20分,良好15分,一般10分,差5分)。

  2、班主任(重点考核班主任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思想教育、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等。采用民主评议方式进行考核。)、学校班子成员(重点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提高自身素质、参与学校管理或相关工作、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等情况。采用民主评议方式进行考核。)工作量10分(优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差4分)。

  3、超工作量(包括勤杂事务)。(超代一节加0.5分,少代一节扣0.5分,勤杂一天1分)。

  (三)、常规教育教学考核(30分)

  1、备课:教案超前一周(优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差4分)。无故不送检者每次扣1分。

  2、上课:依师生综合考评为准(优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差4分)。

  3、作业批改:(优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差4分)。无故不送检者每次扣1分。

  4、按规定要求参加教育、教研、学术活动(迟到或早退每次扣0.5分;病假每次扣0.5分;事假每次扣1分;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2分)。

  (四)、教学业绩考核(10分)

  获得全镇学科竞赛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4分;第三名加3分。

  (五)、考勤考核(3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依据学校考勤记载。

  1、法定假(不扣考核分)。

  2、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 1分。

  2、事假一节扣0.2分。

  3、病假每节扣0.1分。

  4、旷工每节扣0.5分。

  教师请假要写请假条,病假要附县级及以上住院病历和结算单。无请假条作旷工处理。以上5项累计30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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