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资产评估报告

时间:2022-06-05 15:46:44 资产评估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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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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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资产评估报告

  20XX年7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本次评估业已完成,现将评估结论摘要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一)、委托方

  公司名称: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440400000142072

  住 所:珠海市九州大道 1146 号5 楼

  法定代表人:杨润贵

  实收资本:人民币叁亿肆仟肆佰玖拾玖万柒仟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玻璃纤维制品项目投资、电力项目投资、饮料项目投资、医药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颜料及染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普通机械、船用辅机、日用百货、纺织原料(不含棉花)、纺织品的批发、零售。

  成立日期:一九八六年六月二十日

  富华集团是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证券代码为 000507,股票名称粤富华,是以生产玻璃纤维为主的上市公司。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珠海港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存货产品富华三期地下产权车位评估报告书

  (二)、被评估单位

  公司全称:珠海港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号:440400000153590

  注册地址:珠海市拱北迎宾南路 1155 号中建大厦 18 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梁学敏

  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港口投资开发;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仓储);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开发;商务服务。

  经营期限:2006年04月05日至2016年04月04日

  成立日期:1992 年9 月4 日

  (三)、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评估报告除提供给委托方使用外,其他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为与本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相关的单位,具体为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方、港置业公司及其股东、本次经济行为的审批机构、工商行政部门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等)。

  二、评估目的

  此次评估目的系为确定港置业公司存货产品位于珠海市香洲人民西路 600 号富华广场三期(又名香域中央)158 个带产权地下车位于评估基准日

  2010年7月31日的市场价值提供价值参考。

  三、评估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估的评估对象与范围系位于珠海市香洲人民西路600号富华广场三期(又名香域中央)158个带产权地下车位(套内建筑面积:1851.21㎡)。纳入是次资产评估范围的资产与委托评估时确定的资产范围一致。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珠海港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存货产品富华三期地下产权车位评估报告书

  (一)、价值类型及其选取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包括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投资价值、在用价值、清算价值、残余价值等)两种类型。经评估人员与委托方充分沟通后,根据本评估项目的评估目的、评估对象的具体状况及评估资料的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选取适宜的价值类型,并与委托方就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达成了一致意见,最终选定市场价值作为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

  (二)、市场价值的定义

  本评估报告书所称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次评估的评估基准日为2010年7月31日,该基准日与本次评估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载明的评估基准日一致。

  六、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选择市场比较法对港置业公司存货产品位于珠海市香洲人民西路 600 号富华广场三期(香域中央)158 个带产权地下车位于评估基准日 2010年7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估算,并以市场比较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七、评估结论

  (一)、账面价值

  截至评估基准日,港置业公司存货产品位于珠海市香洲人民西路 600 号富华广场三期(香域中央)158 个带产权地下车位的账面价值为4,769,943.75元,即476.99万元。(人民币.下同)

  (二)、评估结论

  经过使用市场比较法评估,至评估基准日 2010 年 7 月 31 日,珠海港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所拥有的位于珠海市香洲人民西路 600 号富华广场三期 (香域中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央)158 个带产权地下车位 (套内建筑面积:1851.21 ㎡)评估总值为 1,869.72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仟捌佰陆拾玖万柒仟贰佰元整。

  具体明细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评估明细表》。

  八、特别事项说明

  该158个带产权车位属珠海港置业公司的存货开发产品,待出售后方可办理各自的产权证明。此次评估时,估价对象各车位的面积由被评估单位根据《珠海市房屋建筑面积测量成果报告》提供申报,我们没有实地度量核实。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理解评估结论,应当认真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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