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书

时间:2022-01-23 08:34:27 仲裁申请书 我要投稿

精选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文集锦九篇

  在如今这个年代,申请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申请书是我们平时提出请求的一种书信。写申请书真像想象中那么难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动仲裁申请书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选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文集锦九篇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1

  1、申请人:***,男,汉族,1966年7月18日生,原系乌鲁木齐市华通丰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住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龙庭·林清园二单元301室,电话:1380***被申请人:乌鲁木齐华通丰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39号,电话:0991-36**0。法定代表人:李建平,乌鲁木齐市华通丰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2、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工资10000元,2、支付克扣申请人应得出差补贴及申请人出差垫付款5000元,3、支付经济补偿金2个月(每月工资5000元,工资报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4000元,4、被申请人承担劳动仲裁费用。

  3、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年6月正式到被申请人李建平华通丰田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上班,担任其副总经理一职,当时由于公司经营不规范,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人在职期间兢兢业业为公司出谋划策,在总经理审批后举办了一系列活动使公司逐步从最初的几辆车发展到现在的七十余辆车。今年又为公司完成春运,由于公司新车上牌耽误等原因,导致没有按预约的时间到达,预定任务为100万元,实际回收70万元,除去费用,不算来回载客赢利,每台车的净利仍能达到10万元,对于这样的利润对于被申请人李建平华通丰田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来说,还是史无前例的,但被申请人却以此为原因克扣我的工资、补助、应报销的业务款项不予发放。基于以上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诉讼贵处,请求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劳动局劳动仲裁委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2

  申请人:xxx,男,住丹江口市六里坪镇油坊村2组13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xxxxxx有限公司xxxxxx车身厂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xxxx负责人:xxxx电话:822xxxxx

  被申请人:十堰市xx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xxx电话:xxxxxxxxxx

  申请仲裁事项:

  1、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劳动经济补偿金5100元。

  2、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补缴申请人XX年年——20xx年社会保险金。

  3、请求两被申请人支付加班费元。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于XX年年2月被十堰xxxx劳务公司派遣到xxxxxx车身厂工作,20xx年5月25日用工单位以"效益不好、40岁以上人员全部辞退"为由、将申请人违法辞退。二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按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请贵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此致

  xxx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

  第3篇: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XXX,男,汉族,1X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XXX市XXX区XXX路XXX号。联系电话:XXXXXX。

  被申请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区XXX路XXX号。电话:XXX。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XXX

  请求事项: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5200元(月平均工资2600元x2)。

  二、裁决被诉人向申请人支付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加班费共54455.15元,其中:

  1、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18670.34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4667.58元;2休息日加班费24893.79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6223.44元;。

  以上二项合计:XX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1995年10月进入被诉人单位工作,任司机一职至今。20xx年12月28日,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申请人为总务部司机,约定申请人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为700元,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但事实上,被申请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5天处,星期六、日还要求我随时出车,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车均有打卡记录,由公司保管,请仲裁庭要求被申请人提供我的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间的考勤记录)。另外,休息日也是随时出车加班,我早上6时30分出车接送公司员工上班,直到18时10分接公司员工下班,送完员工需要到20时,除去中午吃饭和休息时间1个小时、平均每日延长工作3个小时以上,同时,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随时候命出车加班,具体时间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记录为准。我为被申请人加班,但被申请人却没有按《劳动法》的规定给我安排补休,也没有按规定为我支付加班费。从被申请人发给我的工资条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时数、加班工资均为零,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940元(20xx年7月1日双方协商将我的合同工资变更为940元)为基数计算,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间,被申请人拖欠我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18670.34元(940元/21.75x1.5倍x3个小时x4周x12个月x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时间加班费

  24893.79元(940元/21.75x2倍x8个小时x3天x12个月x2年)未付。为此,我多次找被申请人领导协商要求支付,被申请人均予以拒绝。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项和46条第1项的规定,我于XX年XX月XX日以被申请人"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向被申请人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于被申请人拒绝支付我的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支付我的仲裁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X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3

  邮编:100001

  劳动仲裁请求事项:

  1、 请求裁决先予执行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XX年1月1日到XX年6月30日共计六个月的提成款13213.38元;

  2、 请求裁决先予执行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产假期间的工资补偿18208 .12元

  3、 请求裁决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经济赔偿金13667.52元

  4、 请求裁决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生育补偿金XXXX元

  5、 请求裁决被申诉人承担申诉人申请仲裁的一切费用包括误工费、交通费;

  6、 请求裁决被申诉人承担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于XX年11月到被申诉人公司入职,XX年11月怀孕,XX年7月初开始休产假,XX年8月24日生产,XX年11月份申诉人告知被申诉人自己可以正常上班,并通知被申诉人自己将回公司上班,被申诉人以合同到期、岗位已经有人顶替、公司业务萎缩等原因为由,拒绝申诉人继续在被申诉人公司就职,申诉人多次与被申诉人多次沟通未果(其中一次有电话录音为证)。

  合同有效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另外,根据最高法院1995年对劳动法的司法解释,女职工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 。所以申诉人的合同虽然到XX年6月30日终止,由于被申诉人的原因不愿意续签合同,但是合同依然是有效的,有效期持续到哺乳期为止。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和《劳动部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第十四条规定,哺乳期应为十二个月,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至满一周岁。所以申诉人合同有效期应该延续到20xx年8月24日为止。

  提成计算方法(XX-1-1——XX-6-30之间的提成)

  根据被申诉人提供的材料很容易计算出申诉人在XX-1-1到XX-6-30之间的提成为13213.38元。

  工资的计算方法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3条、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明确规定,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第3条第2项明确规定,补贴包括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

  提成属于计件工资的`一种,在合同附件工资计算方法上也有说明。

  因此申诉人的工资有两部分组成:底薪和提成,底薪每个月月底发放,为1500元(电话录音为证),提成年终发放,所以工资应为=1500 + 每年提成/12

  根据计算

  申诉人的基本工资为

  底薪(元) 总提成(元) 时间(月) 每月提成(元) 每月总工资(元)

  XX年 1500 32844 12 2737.00 4237.00

  XX年 1500 40156 12 3346.33 4846.33

  XX年 1500 14690 12 1224.17 2724.17

  XX年(只有6个月) 1500 13213.38 6 2202.23 3702.23

  最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2724.17×6+3702.23×6)÷12=3213元

  产假工资

  除了国家统一规定的产假外,各地一般都规定了奖励产假,各地奖励产假的期限有所不同。《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35天,产假期间给予方看护假10天”。所以产假除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外,还应该遵守地方法律法规,申诉人属于晚育(女27,男31),难产(剖腹产,有病例证明),独生子女,所以实际产假应该为90+30+15+35=170天,被申诉人应该给予申诉人产假期间5个月20天的工资。

  工资计算基准为产假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3213×170/30=18208 .12元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

  由于被申诉人的原因,在哺乳期内不同意申诉人继续上班,属于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面解除合同,按照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劳动者工作年限的计算标准为,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由于申诉人XX年11月在被申诉人公司工作,目前已经3年11个月,所以应该给予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 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最近12月的加权平均工资为

  (1×2724.17+6×3702.23+5×3213)/ 12 = 3416 元

  被申诉人应该支付给申诉人的经济补偿金为

  4×3416=13667.52元

  生育补偿金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该依法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金。被申诉人没有给申诉人缴纳生育保险金,导致申诉人在生育期间的检查费和医疗费全部自理,给申诉人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所以要求被申诉补偿申诉人在生育期间所支付的检查费和医疗费XXXX元(以医院收费单据为准)

  由于被申诉人未能依照有关规定落实申诉人在生育期间劳动法赋予申诉人的各项权利,给申诉人带来极大的伤害。为维护申诉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支持申诉人的请求!

  此致

  XX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签名):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4

________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我与_______劳动争议一案,经_____市/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双方就劳动争议已达成调解协议(或已达成和解协议)。现本人向贵委员会提出撤诉申请,请贵委员会依法予以准许。

  申请人: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5

  申请人:张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湖南省xx市xx号,身份证号码:xxx。

  代理人:姚xx 北京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xxxx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xx经济技术开发区XX号,电话:xxxxxxxxxxxxx

  联系人:刘xx联系电话:1370731xxx

  法定代表人:罗xx 职务:总经理

  申请事项:

  一、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30234元(自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止)。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3xxx 元。

  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加班工资共计9826元。

  四、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自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的社会保险。

  事实与理由:

  20xx年9月,申请人应聘进入被申请人质检部担任质检员一职,双方约定基本工资为1600元。进入公司后,申请人即要求与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被申请人的负责人让申请人先安心工作,以等段时间再签为由推脱,之后申请人多次要求与被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均未得到同意,在申请人工作期间,被申请人不仅安排申请人从事本职外的工作,而且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定标准,法定节假日加班也未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至今未给申请人办理任何社会保险,20xx年2月,申请人因其亲属意外身亡急需回家料理后事,便向被申请人请假一个月,但假期结束,申请人回去继续上班时,却被告知工作岗位已满,并拒绝为申请人安排其他岗位,此后,被申请人始终未给予正面答复,被申请人的行为已构成变相辞退申请人拖欠工资。

  综上,被申请人已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规定,特依法提起劳动仲裁,请予支持!

  此致

  xx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张XX

  二0xx年三月十九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6

  申请人:XXX,男,55岁,汉族,住丰乐路南楼4单元1楼66号。

  被申请人:XX市食品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地址:郑州市福寿街96号。

  请求事项:

  1、请求被申请人履行与申请人签订的20xx年劳动合同书,为申请人安排工作并支付劳动报酬。

  2、请求被申请人支付未支付申请人20xx年、20xx年2年的工资共14812.8计元。

  3、请求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向被申请人多交纳的统筹金4049.3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陈喜妞自1969 年以来,一直在被申请人郑州市食品公司上班。1986年9月14日夜,因单位发生火灾,申请人因救火受伤。1986年11月24日上午单位派申请人出外购物,发生车祸,随后住院治疗,肇事单位也对申请人进行了一定的赔偿。1992年,申请人身体基本痊愈,就向单位提出要求上班,可是,单位领导说申请人身体刚刚恢复,并且单位目前没有适合申请人的工作,让申请人先在家休息,以后有了合适的工作就给申请人安排,并说在家休息并步影响工龄和长级。申请人就信以为真,这一等就是十几年。每年单位都给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每年申请人都要求上班,每次单位都是说再等等。虽然被申请人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给申请人安排工作,没有给申请人支付工资,但是,申请人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一直由申请人缴纳,并且承担了本来应当被申请人承担的部分。申请人由于没有了生活来源,可是全家人又要吃饭,只好学习修理自行车,靠修车微薄的收入来维持一家人的生计。现在实在是生活困难,无法维持生存,只好付诸法律,请求归还申请人一个公道。

  20xx年,被申请人又和申请人签订了劳动合同,申请人又要求安排自己的工作,可是,被申请人仍然继续以各种理由予以拖延。故,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履行与申请人签订的20xx年的劳动合同,给申请人安排工作,支付劳动报酬。请求被申请人支付20xx年、20xx年未支付给申请人的工资,退还申请人多向被申请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请依法裁决。

  此致

XX市劳动仲裁委员

  申请人:XXX

  年 月 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7

  申请人: 姓名 xx 性别 女 年龄 xx 民族 汉

  住址 XX市xxx

  电话 xx 邮编 xx

  被申请人1:单位名称 XX市xx 电话 xx

  法定住所 XX市xx 邮编 xx

  法定代表人 xx 性别 女 职务 总经理

  请求事项:

  1.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为一个月工资xx元(不含已支付部分)

  2.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待通知赔偿金为一个月工资4000元

  3.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办工作期间公积金(xx年9月至xx年6月)

  4.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办xx年6月各类养老保险

  5.裁决被申请人赔偿从xx年9月至xx年6月的休息天加班工资19天×2×(4000/21.75)=6988.50

  6.裁决被申请人退回申请人过失单扣款900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xx年9月8日正式进入被申请人XX市xx公司上班,担任会计主任一职。并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由于xx公司财务内控制度薄弱,前任财务人员未出具以前年度及月度财务报表,也未完善保存财务历史资料,给申请人的后续财务工作带来极大困难,并在此期间因公司快速发展,连锁门店由xx年9月的9家店铺增长为xx年6月的23家店铺,全部店铺及货物供应链的财务工作都由申请人所在的团队负责,而在整个发展期间团队工作人员未增加一人,申请人在此工作期间兢兢业业,每天都于晚上10点后离开公司,星期六、天都在公司工作,如此强大的工作量给申请人的身体及精神带来极大的疲惫及压力,身心一直处于紧绷状态。因此出现上班迟到现象,迟到时间为1分钟,2分钟等。

  xx年6月1号被申请人因申请人迟到累计四张过失单,被申请人在员工手册中规定累计三张过失单可将员工开除为理由,将申请人开除,双方在xx年6月1日晚8点至12点协商及谈判,被申请人同意支付赔偿金为半个月工资,并诱骗申请人在自愿离职书上签字,于xx年6月10日将款打入申请人工资卡内,申请人查询后金额不符,于xx年6月15日至19日期间与被申请人交涉,被申请人拒绝支付相应的金额,拒绝再交涉。

  基于以上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的相关规定,诉讼贵处,请求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XX市xx区劳动局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8

  申诉人:×××,女,1980年10月2日出生,住武汉市汉阳区×××号。

  第一被诉人: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第二被诉人: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街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1、解除申诉人与第一被诉人之间的劳动合同;

  2、由两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经济补偿金11613。8元;

  3、由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加班费及其赔偿金11974。45元;

  4、由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违约金3000元;

  5、由被申诉人连带为申诉人补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6、仲裁费用由被诉人连带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于20xx年进入第一被诉人处工作并与其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xx年3月19日合同期满后双方分别于20xx年3月和20xx年3月又续签了为期3年的合同,合同于20xx年3月19日到期。20xx年12月,申诉人被第一被诉人派遣到由其控股的子公司武汉×××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仍于第一被诉人保持劳动合同关系,申诉人在被申诉人处先后从事精浆、配浆、dcs操作员、行政文员等工作。

  在合同履行期间,被申诉人违反合同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经常要求申诉人在节假日加班加点却不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工资;申诉人从事危害身体健康的工作,被申诉人从没按照合同的约定定期对申诉人进行健康检查,也不为申诉人办理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申诉人作为育龄妇女,被申诉人也不给其办理生育保险,缴纳保险费;合同期间,被申诉人还多次擅自调低申诉人的工资标准。20xx年3月,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被申诉人口头通知申诉人,让申诉人不要再来上班。

  为维护申诉人合法权益,申诉人特依法提出上述仲裁请求,请劳动争议仲裁委依法裁决。

  此致

  武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xxx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9

  申请人焦XX,女,1970年6月20日出生,汉族,现住海南省海口市海德路5号

  被申请人核工业第七研究设计院。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并州南路西一巷五号。

  法定代表人刘XX院长。

  仲裁请求:

  1、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办理移转申请人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手续至海口市某建筑设计院,并赔偿申请人经济损失一万元。

  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和律师代理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原系被申请人员工,1993年大学毕业分配至被申请人处,工作兢兢业业。20xx年4月,申请人因事请假外出,正值非典高发期,被申请人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违反法定程序将申请人除名,致使申请人无法上班。至今该除名决定申请人也从未见过。由于申请人无除名决定,导致申请人的权利无法行使。申请人在外漂泊,由于没有人事档案、社会保险,无单位接收,工作没有着落,给申请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申请人多次要求被申请人办理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的移转手续,但是被申请人却提出种种无理条件,甚至提出数万的高价作为交换条件,无理扣押申请人的人事档案。现申请人已在海口市某建筑设计院找到工作,急需办理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的移转手续。根据《劳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被申请人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关系,理应及时办理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的移转手续,给申请人造成经济损失,也应当依法予以赔偿。为此,特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请贵委裁决被申请人办理移转申请人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手续至海口市建筑设计院,并赔偿申请人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此致

  太原市小店区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焦XX

  二00七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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