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时间:2022-09-19 14:05:34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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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章使用管理制度(精选8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公章使用管理制度(精选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公章使用管理制度(精选8篇)

  学校公章使用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学校公章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公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明确公章的使用权限和范围,严格事务审批程序,规范用印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部门领导应高度重视公章管理与使用工作,规范遵守本规定。各部门公章监管人员要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三条 公章包括校级公章、法人章和部门公章。校级公章、法人章由院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部门公章由归属部门保管。

  第二章 公章刻制

  第四条 各部门刻制公章,必须先持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向校办公室提出刻章申请,经校领导批准后,报公安部门审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私自刻制部门公章。

  第五条 各部门公章正式启用时,必须先到校办公室留存印签备案。未经留样备案的,一律不准自行使用。

  第三章 公章管理

  第六条 公章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校级公章、法人章由院办公室专人掌管;部门公章由各部门专人掌管。未经学校领导批准,不得随意交给他人管理和使用。因故需临时交接,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严格交接手续。

  第七条 校级公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校办公室,部门公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部门办公室内,公章未经存放部门负责人批准,均不得带出存放地点使用。因特殊原因,确需到存放部门以外地点使用,应经存放部门负责人同意,派遣专人携带前往。

  第八条 掌管公章的人员要自觉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业务素质,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严禁以印谋私,损害学校利益。

  第九条 不得伪造、变造、盗用、故意毁坏公章,违反者学校将视其情况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条 因机构名称变更启用新公章或其它原因停用公章,应将原印章缴回校办公室,不得私存或自行销毁。启用印章或停用印章应由校办公室发文公示。印章不使用时,必须锁于保险柜内。

  第四章 公章使用

  第十一条 公章的使用要严格控制范围、规格。严禁滥用公章发文、发函、出具凭证。

  第十二条 以学校名义发出各种公文、公函、重要申请必须填写《发文稿纸》,各类证明材料则必须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并经各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加盖公章。加盖公章的重要材料如需备案,须在《公章使用登记表》中明示并注明备案科室。

  第十三条 涉及学校重大利益的`有关合同、协议书等,必须经校长或主管校长批准,方可盖章。各部门的一般性合同,须经各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盖章。

  第十四条 对内、对外发放的各种证件、证明需加盖学校公章时,须由颁发证件、证明的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盖章。

  第十五条 属常规性工作,成批办理的证书、证件等,需盖学校公章的,由主管部门确定1人负责办理。每次盖章须凭列有需办证人员名单、编号和部门负责人签名的同意函,到校长办公室登记并盖章。

  第十六条 学生如需学校出具在读证明、学历证明、毕业证明等有关证明时,应经主管部门审核并出具相关证明后,方可盖章。教师需学校出具收入证明等相关证明时,应经人事处等相关部门审核并出具证明后,方可盖章。除此之外的其它证明、申请等均由各部门出具证明并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后,方可盖章。

  第十七条 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的,必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归来必须向办公室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者必须交回。

  第十八条 使用公章,应严格履行审批及登记手续。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各部门公章因管理不善而造成损失的,直接追究公章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 各部门业务专用章,如财务专用章、注册专用章等,其管理办法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公章使用管理制度2

  “南宁市第十九中学”公章是代表学校的正式署名,是我校法定名称的体现,是学校职权的一种凭证和标记,具有代表性和立法性。任何文件和材料,只要加盖学校公章,学校就要对文件和材料内容承担法律责任。为了确保学校公章使用的严肃性,特作如下用印规定:

  (一)管理规定

  1、学校公章由校办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一切用印均要通过管理人员;

  2、公章必须置于保险柜或牢固的柜、抽屉之内并加锁,以保证公章的绝对安全;

  3、公章不得委托他人代取代用,更不能借用;

  4、公章必须存放在办公室,不得携带外出使用,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由管理人员带章到现场监印;

  5、不得在空白函笺或空白表格上盖公章。

  (二)使用规定和范围

  使用公章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根据管理权限由学校领导、各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到公章管理人员处用印。公章使用必须要登记。需领导审核的材料有:

  1、以学校名义上报、发送的文件、材料、各种报表、各种评审材料等;

  2、以学校名义签订的合同书、协议书、委托书等;

  3、由政教处、教务处、人事部门管理的各种证件的.发放,如学生证、毕业证等证件;

  4、以学校名义颁发的奖状、外送的请柬等;

  5、科研项目、成果申请书等;

  6、因公事需要开具介绍信的;

  7、因个人私事需要学校出具证明的;

  8、其他重要的证明或材料。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公章使用管理制度3

  一、总 则

  1、为加强和规范学院印章的管理,维护印章的严肃性,确保印章安全使用和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所指学院印章包括学院党委印章、行政印章、学院钢印、院领导公务私章等。

  3、学院印章统一由组织人事部根据国家规定制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

  二、印章的管理

  1、党委办公室负责党委印章的管理使用,院长办公室负责学院行政印章和院领导公务私章的管理使用,组织人事部负责学院钢印的管理使用。

  2、使用各类印章都必须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登记的`项目包括:用印日期、用印事项、印数、用印部门、批准人、经办人。监印人员在用印时要审阅、了解用印内容,核实、清点用印数量。监印人员盖章时要规范,使盖出的印章端正、清晰、美观,印章不能歪斜或颠倒。落款处加盖的印章应“骑年压月”。

  3、所有使用学院印章的公文、公函、协议书、合同书以及各种报表、申报材料等,用印单位或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统一编号,分类登记,并存入学院档案。

  4、监印人员一定要坚持原则,对不符合规定的用印,监印人有权拒绝并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监印人不得擅自用印,违者后果自负。

  5、印章原则上不借出使用,特殊情况须借出使用时,用印部门须出具申请报告,由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借出,并派人监印。

  三、印章的使用

  (一) 印章的使用范围

  1、学院印章是按照国家规定,对内对外代表学院的法定名称,体现学院的权力、凭信和职责,由上级主管部门正式批准刻制的公章。学院印章主要用于学院公文公函、各级各类学生毕业肄业证件、学院行为合同或协议、项目申报书(表)、成果申报或鉴定书(表)、专利申请书、海关或校办企业免税申请、控购物质审批表、师生员工因公因私出国审核件、奖励证书、各兄弟院校往来贺电、唁电、教职工工作证及学生证等用印。

  2、使用带存根的学院介绍信,应在两处压印,一处在连接线上,一处在落款处。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

  3、学院钢印限于各类证书原件照片、复印件审核用印,不能作为文件、介绍信及其它凭证的有效标志,不能独立使用。

  4、院领导公务私章、签字章属于学院的公务章,代表学院领导人的身份,是行使职务的标志。

  (二) 印章的使用程序

  1、以学院名义发出的公文、公函,要有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名,由主管或分管院领导签发的拟文稿,方能使用校印。

  2、凡学院颁发的各种证书、证件(毕业证、肄业证、学历学位证明书、新生录取通知书、工作证、学生证等)用印,经承办单位造册、编号,单位负责人审核,印章管理部门审阅,可以用印。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明及肄业证明书的用印必须由教务处人员办理。补办各类证件,须持相关单位证明,并注明编号,经院长办公室审查,方可使用校印。

  3、以学院名义对外签订协议、合同用印时,须经分管院领导或院长审阅签字,方可使用。

  4、学院统计报表、工资报表、财务报表、出国申报表等用印,须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名,经主管院领导审阅签字,院长办公室审核后,方可用印。

  5、公用机动车辆登记表、审核表、驾驶员登记表、审核表,须相关部门审核签字,并经院长办公室审阅后,可用印。

  6、学院印章一般不对个人使用。教职工和学生个人需用学院印章时,必须由用印单位委派专人,报分管院领导批准,或由院长办公室主任在院领导授权范围内审批,方能使用学院印章。

  7、本规定由院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公章使用管理制度4

  一、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票据管理办法管理好学校的`票据。

  二、学校所用的发票必须是由税务所购买的《上海市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据》和《上海市财政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通用收据》,不得以其它收据代替。

  三、发票有专人负责购买、保管。每年年底保管员将用完发票连号整理存藏,不得擅自销毁。各类收据收费许可证(副本)统一到普陀区学校会计结算服务中心购买。

  四、开发票应按规定,整本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印章齐全,必须做到票款相符。

  五、不能重复开具发票,如对方遗失发票联,只能出书面证明,证明中注明开票日期,发票名称,对方单位名称、内容、金额、发票编号。

  六、发票存根联要保持完整,发现填写错误的`,必须终新填开,并在错误的收据上加盖作废戳记,全份保存,不得私自销毁。

  七、发票不得转让、转借等,不得折本使用发票,两种收据不得混淆使用,不得自行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项目。

  学校公章使用管理制度5

  家长是学校管理的重要资源,家长参与学校管理一般分为家委会参与及全体家长参与,学校为了实施民主管理,全员管理,健全与完善管理制度,让家长参政、议政,参与学校管理。充分利用好家长这部分资源,为学校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各方面:

  1、参与学校规划制定

  家委会参与学校规划制定工作,为配合规划制定做一些调查,为学校未来发展出谋划策,并且做好宣传工作。

  2、参与学校重大活动

  家委会参与学校重大活动的'策划,开展及评价,为重大活动提供必要支持。学校在活动前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告之家长活动的目的`、要求、内容以及时间、场地等事项。活动后家委会成员参与学校对活动的评价反馈,并提出建设性的建议。

  3、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

  家委会成员每学年到校听课一至二次,配合学校进行教学流程管理,并提出建设性的建议。

  4、参与学校项目管理

  参与学校家长、社区、安全等项目管理工作,配合学校构建完善的管理系统。

  5、参与班级管理

  家长参与班级工作计划的制定,配合班主任共同开展好班级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定期与班主任交换意见。

  6、建立校外辅导员队伍

  根据家长的能力与特长,担任学校的校外辅导员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全面培养学生。

  学校公章使用管理制度6

  一、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最高行政会议,主要任务是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和行政工作计划,研究、决定学校行政的重大问题。

  二、会议由校长主持,党总支书(副书记)和全体副校长参加。必要时,总支委员到席参加。

  三、校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举行1—2次,要明确时间,列入校长工作日程表。必要时也可临时召开。

  四、校长在会前要提出会议的主要议题,与会人员要做好出席会议的'准备工作,要严肃认真参加讨论。

  五、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讲究效率,一般情况下,由校长最后作出决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六、校长因病因事暂时离校时,委托一名副校长主持办公会议,在此期间作出的有关决定,在校长在职后应予报告。

  七、由校长办公室主任做好会议记录,建档备查。

  八、与会者必须服从并执行决定,不同的意见可以保留,不得泄漏讨论情况与不同意见。

  学校公章使用管理制度7

  1、为了加强票据(含非税收入专用收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往来结算收据、门面租赁发票等)管理,规范票据的领用、缴、销制度,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请严格遵守执行。

  2、对票据的使用,设立票证兼管员,由单位会计担任,负责各类票证的领入、领用、回收、上缴、保管等工作,票据管理人员调离岗位时,必须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不清,不得离职。

  3、票据领用、缴销票据时,应点清票据数量(本数、份数),办理xx领用、缴销手续,明确责任。票据员应按规定设置票据登记帐薄,规范登帐,妥善保管票据领用、缴销凭证,年终装订归档。按季盘点库存票据,保证帐、票相符。

  4、核销已使用的票据时,票据员在稽核每本票据收费金额、确认款项已解缴及按规定使用票据后给予缴销,在缴销票据时发现问题,票据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5、使用票据收费必须两人以上,一人开票,一人收款,票证按顺序号填写,各联一次复写,字迹清楚,大小金额不得涂改。其它内容涂改必须加盖收费人私章并仅限修改一次。收费票据必须盖单位公章和开票人签章,填写收费项目名称并详细注明结算方式,票据已填写撕出需作废的.,收费两人必须同时签名并向分管领导说明原因,经审批后方可作废。收入汇总缴款书由开票人填写,收款人复核,分管领导审查无误后解缴,若出现票据金额与缴款书不符的,同样追究复核人责任。

  6、加强票据管理。发生票据遗失或被盗等,当事人必须将遗失、被盗票据的名称、编号及数量等情况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写出书面检查,经单位认真审查核实,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核销,遗失、被盗核销的票据应予登记存档以备查对。人为原因造成票据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7、单位不得使用自行印制或自购收费收据,一切收费均用财政、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正规票据。

  学校公章使用管理制度8

  一、指导思想:

  探索新形势下行之有效的德育方法与途径,同时加强对德育工作的.管理和考核,建立过程(平时)考核与终结(期中或期末)评议相结合,重在平时考核的考核评估机制,努力使德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正常化。

  二、考核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工作组,工作组由学校行政人员、后勤人员、值周组、值周班级、值周学生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情况收集整理、考核评估等具体工作。

  三、考核对象:

  班主任、下班教师。

  四、考核内容及办法

  1、学月考核

  考核内容:班队纪律、环境卫生、安全工作、黑板报、表册资料、学生活动。

  2、学期考核

  考核内容:常规工作(15分)班级建设(15分)、体育卫生(30分)纪律(20分)、学生活动(25分)。

  五、考核结果及使用

  1、学月考核结果作为当月班级工作考核质量奖。

  2、根据学期考核结果设班级评估一等奖6名;其余均为二等奖。

  3、学期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的班级才能被评为校文明班;各级先进班队集体的推荐只能在学期考核前6名的班级中推荐;各级优秀班主任、辅导员只能在学期考核前6名的教师中推荐。

  4、各班主任负责该班的班级考核结果,直接与当年的年度考核、增资、晋级挂钩。

  六、班级常规管理考核未尽事宜由考核领导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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