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规章管理制度

时间:2022-06-17 14:35:47 制度 我要投稿

考勤规章管理制度范本(通用19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考勤规章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考勤规章管理制度范本(通用19篇)

  考勤规章管理制度 篇1

  为促进各项工作落实,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加强单位纪律作风,特制定考勤制度如下:

  一、各办公室要坚持考勤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考勤。

  二、除因病按规定办理病假手续外,一般不能无故请假,确需请假者,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考勤与目标考核挂钩,全单位考勤由办公室统一监督管理。考勤表要汇总整理,将考勤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内容。

  四、婚假规定:男女双方符合晚婚年龄的(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后结婚),除法定婚假外,按女方结婚年龄,二十三周岁以上的增加二十天。

  五、产假规定:按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六、探亲假执行情况按有关规定办理。

  七、在上班时间,单位领导要不定期抽查。凡迟到、早退、无故离开岗位的,一旦发现问题,要严肃处理,并记录体现在考勤表上。

  八、工作时间临时外出,外出人员要向处负责同志请假,如单位领导同志外出,要给局分管领导请假(局分管领导不在时给局办公室负责同志请假)。所有外出人员外出时,要给其他留守人员通气打招呼。工作时间不允许办私事,一旦发现,按旷工处理考勤。

  九、每月考勤完后,考勤表要公示三天。

  考勤规章管理制度 篇2

  根据《浙江省全日制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和本校学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学生必须按时到校,自修(早晚),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准时参加学校各种集会(晨会、开学结业典礼、成人宣誓仪式等)和各类会议(中考、会考动员、住校生例会、座谈会等),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

  第二条 学生考勤由值周教师负责,考勤班长执行,考勤班长有权利和义务对班级同学的考勤情况进行登记和统计,并做好请假单存档,按时向政教处汇报考勤情况。

  第三条 学生请假,一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由经班主任同意后,并报政教处批准存档;一个月以上须办理休学手续。

  第四条 学生因病、因事不能来校上课或参加活动(课间操等)的,须持医生证明(因病)或家长的报告(因事)到班主任或政教处补办请假手续。

  第五条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上课的,可由本人或家长提出报告,出具有关证明,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否则不予以复学。

  第六条 上课或晚自修期间因急事因病需要请假外出的,须经班主任或任课老师或坐班教师签批,并向传达室出示出入证,出入证由门卫收取后,方可出校。

  第七条 学生请假须持有“泰顺八中学生请假单”,请假单从考勤班长处领处。无重要或特殊情况的不得请假;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手续不全者,以旷课论处。

  第八条 学生上学(上下午、早晚自修)迟到或外出一律在传达室登记。迟到或早退3次者,作旷课一节论处;一个月内旷课4节者,给予公开点名批评;一个月内旷课8节者,给予警告处分;一学期累计缺课五分之一,或累计旷课一周者,给予记过处分;一学期累计缺课三分之一,或累计旷课达两周者,作自动退学论处。

  第九条 未经批准请假的,一律作旷课处理。

  第十条 本条例自20xx年2月2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条例相抵触的,均以本条例为准。

  考勤规章管理制度 篇3

  为配合学校全员聘用合同制的实施,加强依法治校,现将有关教职工考勤特作如下规定:

  一、上、下班制度

  1、上、下班时间:上午8:00~11:36,下午12:30~4:00。

  2、教职工应按时上班,教职工在上班时间应坚守岗位,因工作等原因需离校的,应向教导处登记,以便联系。

  二、请假制度

  1、教职工请假需要事先提出申请,办好手续,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一般情况下,不得用电话、口头请假或有他人代递假条,否则以矿工论处(特殊情况除外)。

  2、病假:病假一律凭医院疾病证明书审批;急诊就医,应有急诊病假证明书。凡需请病假者,本人或家属应 及时报告学校,并持有关病历等证明到学校办理手续。

  3、事假:有事必须向校长室请假(遇政治学习需征得书记的同意),经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校。未事先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者,作矿工处理。

  4、产假:凭医院有关证明,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天数执行。哺乳期内的教师上班后给予每天一小时的哺乳假(规定时间)至孩子满一岁止。

  5、婚假:达到法定年龄结婚者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婚假增加7天。

  6、丧假:直系亲属及岳父母或公婆可享受丧假3天。

  7、调休:凡需要调休者,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休。调休1小时起调,以整小时结算。教师调休由本人安排课务,如课务不能安排则按事假处理。政治学习除公出外,一般不予调休,且需征得书记批准。

  8、开会、进修:外出开会、进修一律见会议通知单,到教导处登记后,方可离校。教师应准时参加进修活动,按时参加各类会议。凡无故缺席者作矿工处理。

  9、看病:

  (1)除特殊情况外,上午十点后或下午三点后教工可外出就医,但不享受坚守岗位奖励。

  (2)外出看病需到教导处登记。凡借看病为由离校干私事者作矿工处理。

  10、节假日值班:不迟到、不早退,事先请假需经总务负责人同意。

  三、其他若干规定

  1、孕妇孕期照顾有关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量较大、孕期反应严重、身体健康不佳者(需医院证明),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根据孕妇的实际情况,酌情给予一定的照顾。在照顾期间因不满工作量,将酌情扣除当月结构工资或年终奖励。对处于经期女教工给予每月一次2小时以内的照顾,由年级组长负责考勤记录。

  2、矿工:凡无特殊原因,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假期期满未及时办理续假手续的均作矿工论处,按学校奖金分配条例扣发当月工资和奖金,情节严重者将给予行政处分。连续15天或一年内累计30天的根据聘用合同的有关规定处理。

  3、凡经学校或教育局批准调动的教职工,应及时想所调单位报到。

  四、考核办法

  考勤由年级组长和教导处进行二级管理。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按学校内部管理方案的有关条文扣罚奖金或工资。对严重违纪、不遵守规章制度且屡教不改者,除加强教育、帮助、促其改正外,还将视其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并在各类奖项和有关考评中作相应处理。

  考勤规章管理制度 篇4

  根据《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高、中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68小时,其中接受培训的时间每年不少于20小时,自学时间累计不少于48小时。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72小时,其中接受培训的时间每年不少于24小时,自学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48小时“的规定,为保证培训课时要求,提高培训质量,对参加会计培训人员出勤特做如下规定:

  一、参训学员必须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会计培训,带上规定的培训教材和必要的学习用具,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不得迟到和早退。

  二、特殊情况不能到校上课时,应事先请假,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由主管老师安排以后批次相应的课程上课,不得缺课。

  三、每次上课由班主任负责点名,点名时间不定。

  班主任要认真负责,确实做好点名记录。

  四、学员出勤情况,记入学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档案,作为年检重要依据,凡当年未参加培训或参加培训未满规定学时的,一律不予年检。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会计人员,可不参加当年继续教育,在下一年度一并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课程:

  (1)年度内在境外工作超过六个月的;

  (2)年度内病假超过六个月的;

  (3)生育。

  有上述情况的会计人员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单位证明,经市财政部门审核后确认。

  考勤规章管理制度 篇5

  为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增强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广大干警遵守纪律的自觉性,提高工作质量效率、树立人民法院良好的执法形象,结合我院队伍建设的实际,经党组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要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

  2、工作时间离开工作岗位必须请假,擅离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3、请假办法及批准权限:工作人员请假不满一天者须经所属科室负责人批准;一天以上者,经所属科室负责人同意并报分管院长批准;三天以上者须经院长批准。庭室主要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由院长批准。

  4、请事假一天(含一天)以上者,要有书面请假条,批准人在假条上签字有效,假条交政工科记录考勤。

  5、请三天(含三天)以上病假要有医院病假证明,否则不予准假。

  6、请假者应在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原则上不准假后补办手续。

  7、所有请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假期,不得无故超假。请假人员到岗后,应向原批准领导销假。

  8、不按规定考勤的庭室,取消其评先资格;事假超过20天,病假超过30天,旷工超过3天,迟到、早退超过50次的个人,取消全年评先资格;事假超过30天,病假超过50天,旷工超5天,迟到、早退超过60次者,不得参加年度考核(法定假期除外),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越过0天的,予以辞退。

  9、本制度下发之日起执行,原考勤制度同时废止。

  考勤规章管理制度 篇6

  一、请假制度

  1、全体教师要以学校工作为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请假。

  2、凡因事、因病需要请假的,到校长室写请假条并由校长签字。无特殊情况不得捎假或电话请假。

  3、请事假一次一般不得超过1天。

  4、请病假连续超过2天的(含两天),需由医院出具证明,并到中心小学请假。

  5、凡如婚假、丧假、产假等有上级规定的,按有关文件执行。

  6、教师请假或因公外出的一般自行调好课务,并将调课安排报校长室。

  7、工作时间内,凡因私事没有请假外出的,视为旷工,学校视情节另行处理。

  8、外出教师必须进行外出、返校登记,并交请假条以备存档。

  二、奖惩办法:

  1、每月设全勤奖40元。

  (1)一个工作日为6节课,请假一节为1个小假,3个小假为0。5天,6个小假为1天。

  (2)请假累计0。5天以内扣5元;累计1天以内扣15元;累计2天以内扣除当月全部考勤奖。

  (3)旷工1节扣除当月全部考勤奖。

  2、期末设学期全勤奖100元。

  (1)请假累计1天以内扣20元;累计3天以内扣50元;累计3天以上学期全勤奖全部扣除。

  (2)全学期累计旷工1节扣50元,累计旷工半天学期全勤奖全部扣除。

  考勤规章管理制度 篇7

  为了规范集团员工考勤管理,明确相关福利待遇政策的落实,经总部领导研究决定,对《考勤管理制度》执行过程中的若干问题进行补充说明如下:

  一、 关于出差假期补休的问题:

  集团员工在国家法定假日期间恰逢因公出差,而无法回家休假者,可于回总部后申请补休。

  1、补休以国家法定假日日数为限,按1日补休1日标准执行,不另行计算加班工资或补贴。

  2、补休条需经部门经理和主管副总经理签批确认;补休时效以半年为限,逾期者不予补休。

  二、 关于长期休假的待遇问题:

  1、员工申请长期因私事休假,休假期间不发放工资和绩效、管理奖金、分红,但不影响业务提成发放。

  2、员工的非因产、病、婚、丧全年累计事假天数超过30天的,不享受年终分红和奖金。

  3、员工申请休产假,休假期在90天内的,不影响工资和绩效、管理奖金、分红发放;但休假期超过90天的,休假内仅享受基本工资待遇。

  三、关于生日奖金发放的问题:

  1、员工生日奖金仅限于转正后员工享受,入职但未转正的员工不享受生日奖金,但可以享受半日的生日休假。

  2、因公出差恰逢生日,未有享受生日假的员工,可在回总部一周内,申请补休半天生日假。

  四、 病假的证明问题:

  员工因病请假在1.5天内的,可凭社区诊所的证明核报病假;超过1.5天的病休必须凭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核报病假。

  特此通知,请集团总部各部门、各省公司负责人组织员工学习、进行宣贯执行!

  考勤规章管理制度 篇8

  为更好的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规范员工考勤制度,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一、 各科室、部门所有人员必须进行人脸考勤。

  1、工区管理人员考勤:采掘工区及运搬工区主管区长上大班时按大班考勤,上小班时按小班考勤;副区长按上小班人员考勤,必须下井前一次,上井后一次(工资支付按下井个数,基数28个)特殊情况需经矿长批准。其他工区管理人员及各工区文书按大班考勤。

  2、矿副总每天考勤一次。

  3、考勤时间:

  大班: 06:00—07:30 17:00—19:00

  夜班: 19:30—21:30 06:00—09:00

  早班: 03:30—05:30 14:00—17:00

  中班: 11:30—13:30 22:00—01:00

  圆班: 06:00—07:30 17:00—19:00

  次日7:30—8:00

  4、工区值班人员必须到调度室签字。

  5、其他班次考勤按原规定不变。

  二、各单位所有出发单、请假单必须在交考勤室的同时到办公室(地面)、调度室(生产)、进行登记以便查对。

  三、各单位下井考勤每月26号必须与人员定位核对,由调度室核定下井个数,确认后由生产矿长签字报企管科。发现异常及时汇报核对,否则不计考勤和下井。

  四、调度室、办公室不定期抽查,发现脱岗、考勤不实等情况,及时汇报

  相关领导,并严肃处理。

  五、对考勤不实、弄虚作假的,严格按山高矿字【20xx】83号文件执行。

  六、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考勤规章管理制度 篇9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前,须经本部门或科室负责人同意。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四、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工资、奖金及各项补贴;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3天的工资、奖金及各项补贴,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10天工资、奖金及各项补贴,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五、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依据安环考核执行。

  六、员工考勤,应由主任进行统计,并在月底由指纹、门禁进行核对。如员工出勤,未进行指纹打卡,但存在门禁打卡,不予处罚;如存在指纹打卡,但无门禁打卡的,应进行每天20元处罚;如既无门禁打卡,也无指纹打卡的,按当日无出勤处理(记为日工的,扣除日工;记为产量出勤的,扣除当日产量工资)

  七、员工考勤,进行双份考勤,缺一不可,员工应当自觉遵守。一旦发生错漏的,依据第六条进行处罚。

  八、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高层管理。

  考勤规章管理制度 篇10

  一个时期以来,公司的管理制度执行不力,特别在作息,考勤方面游玩形式,散、乱现象盛行。为了充分体现劳资双方平等权利和义务,十分必要对目前的作息、考勤方法进行改进,以达到平等、规范,高效的生产、工作新秩序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勤办法

  自六月一日开始,每天上午、下午公司设兼职考勤员在一楼大厅守候考勤。在一个小时之内,每迟到一分钟,扣工资1元,迟到一个小时扣工资60元。满一个小时未到岗者,作为旷工半天考勤。并按月累计旷工天数乘以日工资标准计扣工资。

  二、当班人员去向管理

  当班人员到岗后,如需外出(所有因工作业务)必须在公司设置的“人员去向目视板”中对应自己姓名栏后填写去向,否则作早退处理。早退的考核办法按第一条执行。

  三、特殊事项

  不能因上班(如去甲方、总包方、政府部门开会,出差赶车以及工地急事等)报到而贻误工作的必须与公司领导讲事由,有公司领导告知考勤员按出勤记考。

  四、关于休假与加班

  自20xx年元月1日以前进公司工作的每个每年5天带薪假,同时废除公司管理制度中第七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关于“每月病、事假三天以内(含三天)不扣工资”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1、5天带薪假非特殊情况不要集中休完,避免影响工作;

  2、国家法定假日公司原则上予以保障,因工作需要加班,按两倍的日工资计必加班费;

  3、双休日仍采取上一休一的办法,但公司春节期间的延长假日不扣工资;

  4、实行年薪制的同志所有加班不计加班费;

  5、加班考勤由安排加班的公司领导以书面证明递交考勤员记入当月考勤;

  6、加班要求:加班时超过2个小时的按半天计算,超过5个小时的按一天计算。

  五、本办法适应于公司全体干部员工。

  六、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如有不妥之处,进一步修正完善。

  考勤规章管理制度 篇11

  考勤管理

  1. 校务办负责学校教职工的考勤管理。

  2. 半(整)天假(含机动假):所有教职工请假(半天或以上)均实行事先请假制度,并附请假条(电话请假的则事后补办手续)。

  3. 公出:上班期间,行政人员公出由校务办开公出证明单,教学活动出则由教务主任或德育主任开具公出证明,后勤人员公出由总务主任开具公出证明,特殊人员另行处理。

  4. 每月初由校务办统计并公布上一个月的出勤情况。

  5. 学校行政值班人员负责对教职工考勤情况进行抽查。

  6. 门卫室记录的教职工进出校门的时间,供校务办月底核查。

  上班

  一) 正常上班:

  全体教职工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岗位准时上下班。上班时间内不准打牌、下棋、玩电脑游戏、网络游戏等游戏类活动(学校、工会组织的例外)。

  二) 加班:

  指由于学校工作需要,在节假日或晚上上班工作。部门加班需由分管领导同意,一般当月结清加班费用。

  三) 旷工:

  未经有关领导批准擅自不上班(指没有办理请假、公出等手续,半天或以上不到学校上班的)均属旷工。

  假 期

  一) 机动假

  不影响正常教学情况下每月可以有半天机动假。

  二) 小时假

  教职工因私外出或迟到、早退教职工本人应主动并如实在门卫登记。在不影响教学工作的前提下,允许教师有一定时间用来处理个人事务,每次时间必须控制在2小时内,每月使用机动时间不超过3小时,每次不超2小时,月迟到、早退、或中途外出合计不超过3次。

  注:机动假与小时假不能同时享有,已有机动假存在的情况下,再有小时假或其它病事假,那么机动假作为事假处理。

  三) 探亲假

  1)工作一年以上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探亲假在寒、暑假期间内实施。

  2)职工探望配偶,每年一次;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

  3)学校负担享有探亲假职工的往返路费。(按普通等级报销)。

  考勤规章管理制度 篇12

  1、出勤要求

  (1)全公司员工必须准时上下班,XX本部员工实行指纹考勤,各分公司员工实行人工考勤(分公司经理须对所属员工考勤负责)。

  (2)员工因事、病等请假,需提前填写请假单报相关权限负责人审批,并将请假单交人事专员处备案;部门负责人直接向总经理/董事长请假,然后到人事专员处备案。

  (3)原则上提前请假,紧急请假需通过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征得同意后方可委托他人填写请假单,报各级权限领导审批后交人事专员处备案。

  (4)连续请假天数超过7天,须总经理/董事长签批。

  (5)考勤负责人于每月工资发放前将制作上月考勤表汇总,交总经理/董事长签字后进行结果运用(扣发缺勤天数工资,日工资=月工资/20.83)。

  (6)病假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如住院证等),假期结束后2天内(遇节假日顺延)补齐,公司视为正常出勤,否则公司按事假进行处理。

  (7)营销代表、服务工程师考勤原则上按本制度执行。

  2、出勤监管

  (1)各部门负责人是该部门员工考勤的第一责任人,各分公司负责人须协助进行员工的考勤管理。

  (2)考勤负责人将不定期对于公司员工出勤进行检查。

  3、惩罚措施

  (1)对于上班迟到或者早退人员,罚款50元/次;对于不假不到者,按200元/天进行处罚。

  (2)部门负责人包庇员工,一经发现,加倍处罚。

  (3)对于旷工3日以上者,将做开除处理。

  4、其他

  (1)员工及配偶直系亲属丧假3天;员工婚假7天,对于晚婚(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享受婚假15天(不含试用期员工且仅限于首次结婚,否则只休息1天),休假期间视为正常出勤;产假按国家及宁波市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婚假、产假须在假期结束后2天内(遇节假日顺延)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住院证明/小孩出生证。

  (3)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春节)正常休假,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安排值班。

  (4)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可以享受5天带薪年假(可以不连续休假),两次年假之间至少间隔一年;年假必须提前申报且当年休假,原则上安排在公司经营淡季(7、8、9月)休假。

  (5)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6)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XX有限责任公司。

  考勤规章管理制度 篇13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公司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打卡

  1、呈总经理核准之员工2、因工出差之员工

  三、管理规定

  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2、休息时间:[周六和周日任意调休一天,但须提前告知上级主管。]

  3、打卡制度

  ①员工打卡须亲身为之,若托人或受托打卡,故意毁损,涂改出勤卡者,均以旷工1日论,并记大过1次。

  ②员工确实按规定上下班而忘记打卡者,应于翌日填写《未打卡情况说明单》由本部门主管签证后送于人事部备案,否则以旷职论。当月超过2次,记迟到1次。依次累计。

  ③员工填具《未打卡情况说明单》有不实之处,经查明属实均以旷工1日论,记大过1次。签证之主管应负连带责任,记大过1次。

  ④因打卡机发生故障或停电时,员工无法打卡,应在临时签到本上登记。

  四、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时间打卡,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迟到不打卡按旷工计)。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

  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五、批假权限

  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到人事部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注:上班期间需外出办事者,应填写外出工作说明,由部门主管签字后,交于人事部。(特殊岗位除外)

  本规定于20xx年8月1日起由人事部监督执行

  考勤规章管理制度 篇14

  1.目的

  为实现公司规范化管理,明确工作纪律,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实现公司"十二五"经济发展目标,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工作制度

  3.1正常工作时间

  下午:14:00-18:00(17点50分至18点整理内务、打扫卫生)

  3.2公司根据工作、安全、文明建设、文化建设以及上级部门要求的工作内容的需要,所作出的时间安排,与当月绩效、年度奖励挂钩。

  3.3考勤方式

  3.3.1指纹机考勤

  一日四次,早上上班一次、下班一次;下午上班一次、下班一次。

  3.3.2查岗考勤

  上班期间实行不定时查岗,根据《上班中途查岗签到表》记录查岗情况。

  3.4指纹机考勤时间:

  3.4.1上午:

  7点50分开始考勤,7点50分至8点00分(含8点)指纹考勤者为正常考勤,超过8点(不含8点)到8点05分期间指纹考勤者为迟到,超过8点05分指纹考勤者考勤无效;

  3.4.2下午:

  13点50分开始考勤,13点50分至14点00分(含14点)指纹考勤者为正常考勤,超过14点(不含14点)到14点05分期间指纹考勤者为迟到,超过14点05分指纹考勤者考勤无效;

  17点50分至18点10分指纹考勤者为正常考勤,未至17点50分指纹考勤者为早退,超过18点10分指纹考勤者考勤无效。

  3.5因公外出

  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考勤的,外出前必须在《公出记录表》上注明公出时间、地点、公出人员、事由,返回后填写返回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公出未按时填写《公出记录表》的,公出人员须电话报XX部核实后填写公出记录。XX部每月负责统计汇总《部门人员公出统计报表》,由公司经理审批后,次月2日前上报XX公司人力资源部。

  3.6因停电、考勤机故障未能打卡的员工,上班前(或下班后)要根据考勤机考勤时间到XX公司人力资源部填写《考勤表》。

  3.7由于工作地点分散,员工不能正常参与公司指纹考勤的(仓库、驻外机构等)人员,将不参加指纹考勤人员名单,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不参加公司指纹考勤人员的考勤由本公司负责,考勤表由公司经理签字后于次月2日前报送人力资源部。

  4.考勤违纪界定

  考勤违纪分为:迟到,早退,脱岗,旷工,上班时间玩游戏,上班期间打麻将等与工作无关的事项。部门员工考勤违纪与个人绩效和部门绩效工资挂钩。管理程序如下:

  4.1迟到

  当月迟到一次的员工取消当月考勤工资,并扣工资100元,以次计算。全年累计迟到达5次的,扣当事人全年奖金的50%;超过5次(不含5次),每增加一次的,增扣当事人全年奖金10%,以此累计,全年累计迟到达10次的,不再计发当事人奖金。

  4.2早退

  早退按脱岗论处。因有急事离开工资岗位的,由公司经理批条,不计处罚。讲假话哄领导批条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4.3脱岗

  上班期间中途查岗,非因公不在岗的,按脱岗处理。

  本部门员工当月累计脱岗次数达到2次的,扣部门当月绩效工资的2%,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次的,每次增加扣部门当月绩效工资的2%;以此类推。

  4.4旷工

  职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缺勤者为旷工。每旷工半天为一次,旷工壹天为两次,发生一次旷工的员工,取消当月考勤工资,并扣当月效益日工资的150%,以次计算,以此累计。全年中发生两次旷工的,并处予取消全年奖金50%;全年中发生三次旷工的,取消全年奖金。

  部门人员当月累计旷工次数达到一次的,扣部门当月绩效工资的2%;当月累计次数达到二次的,扣部门当月绩效工资的4%,以此类推。

  4.5上班时间玩游戏、上网聊天以及其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的。

  发现第一次扣当事人当月工资200元,发现第二次扣当事人当月工资的400元,以此类推,累计计算。

  部门人员当月发生一次上班时间玩游戏、上网聊天以及其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的。扣部门当月绩效工资的2%;当月累计发生二次的,扣部门当月绩效工资的4%,以此类推。

  4.6上班期间打麻将

  发现一次上班期间打麻将者,扣当事人当月工资500元,发现第二次者扣当事人当月工资1000元,以此类推,累计计算。除经济处罚外,将按有关规定给予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关系。

  部门人员当月发生一次上班打麻将或打牌的,扣部门当月绩效工资的10%;当月累计发生二次的,扣除部门当月绩效工资的50%。

  5.请假制度

  有事请假应该于当天将请假条交公司经理,凡发生以下假项者不享有当月考勤工资。

  5.1病假

  请假一天扣当月效益日工资的50%,以此累计。请病假要有公司认可的公立医院出具的证明。

  5.2事假

  请假一天者扣当月效益日工资的100%,以此累计。计发奖金时,按天扣发100元/天。

  5.3产假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没有绩效工资,可享受《妇女权益保护法》待遇及相关规定待遇。

  5.4探亲假、婚假、丧假、年假

  员工在探亲假、婚假、丧假、年假期间没有绩效工资,可享受相关规定待遇。

  6.批假权限

  6.1病假、事假:

  3天以内由公司经理批准;3天以上经公司经理签注意见,报XX总公司分管领导批准。请假手续按考勤要求送人力资源部。

  6.2其它假项由公司经理签署意见后报XX总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按考勤要求送人力资源部。

  6.3所有假项都必须由本人书面书写请假条,并按上述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前办理文字请假手续的,须经公司经理同意,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审批手续方为有效假项;未按上述程序办理请假的视为旷工。

  7.加班

  鼓励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部门,需填写加班申请表报XX总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国家法定节日加班工资经XX总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按岗位工资计算。

  8.考勤统记

  xx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于次月6日前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9.本制度由xx公司负责解释。

  考勤规章管理制度 篇15

  职工考勤管理制度1总则根据一九八O年国家水利水电部生产司制定的《发电厂考勤管理试行办法》、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国营大中型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云南省《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国营大中型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实施细则》和《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电力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2职工的基本职责

  2.1全体职工必须模

  范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法令,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持统一规定的工作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时间内不得做私活、办私事、中途溜号、脱岗窜岗或未经批准从事其他社会活动。

  2.2工作时间

  2.2.1上、下班时间:公司机关执行每周5天工作制作息时间,其余生产单位执行本单位作息时间,不得随意改变和违反。具体时间按各单位规定的新工作制度严格执行。

  2.2.2上班时间不按时到岗位的,视为迟到,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

  2.3工作时间职工不得个人之间互相协商调换工作,该上班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该休息不休息的按休息对待。

  2.4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和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一律不准携带小孩到生产工作岗位,如有带小孩者一律按事假处理。

  2.5倒班职工,在工作时间内一律不得回家吃饭,严格按交班制度执行。

  3请假手续及批准权限

  3.1凡职工因病、丧、婚、探亲、生育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岗位的,必须事先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方可交清工作手续离开岗位,否则视为旷工。

  3.2事假:职工因事请假,各生产单位一天以内由值(班)长批准,五天以内(包括五天)由上一级领导批准,五天以上由单位(部门)领导批准;公司机关5天以内(包含5天)由各科室批准,5天以上由公司领导批准。

  3.3病假:凡需请病假的必须持有医院证明才能请病假。三天以内(包括三天)由各单位(部门)领导审批,三天以上需报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确需住院治疗的,凭特约医院证明,经单位(部门)领导审批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3.4婚、丧、探亲、产假由所在单位(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经所在单位办公室核准。

  3.5工伤假:职工因工负伤,由特约医院出据证明,确需休息者,视为工伤假,一律由厂司领导审批,各部门在五天内出据工伤事故报告报公司备案,否则视为病假,其后果由部门负责人承担。

  4请、消假的具体规定及工资待遇:

  4.1事假

  4.1.1请假期间,遇有休息日,法定节日不另给假,统一按事假计算。按本人的基本工资、奖金除以22天按实际上班天数计发。行政人员事假每季不超过四天,全年不得超过16天,经批准的事假不扣工资,当季有效,不得提前使用,跨季允许五天,平时因工作需要晚上加班不发加班费。节日,休息日不能休息的发给加班费,超过事假天数的按上述规定扣减工资。

  4.2病假

  4.2.1具体规定

  4.2.1.1职工因病请假,腊庄发电厂须由厂医务室或特约医院诊断出具休息证明,经电厂领导批准,其余单位(部门)须由指定医院出据证明并报经单位(部门)领导审批后方可休息,否则视为事假。

  4.2.1.2职工因病或非因工受伤(外出人员除外)一律在指定医院或特约医院就诊,自行到其他医院就诊开据的病休证明一律无效。

  4.2.1.3职工患病,除领导批准到外地医院治疗和休息外,一律在指定地点治疗和休养,否则视为事假。

  4.2.1.4职工在探亲假,事假期间,临时发生急诊,确实不能按时返回单位,必须就地医疗的,须持有当地乡(镇)以上医院的急诊证明,药费收据,回单位后经部门及班组负责人批准,可按病假处理,但最多不得超过6天,急诊后应立即回单位。遇有特殊情况仍不能返单位的(住院除外),除县级人民医院(农村乡<镇>以上医院)的急诊证明外,还需凭化验报告,透视报告及其他物理检验报告,同医疗单据一并交单位医疗部门或特约医院审验后,再交所在部门审核批准,可按病假处理,但最多不得超过5天。

  4.2.1.5长期病休职工,病假连续在三个月以上,病愈要求上班者,必须经医院提出病愈诊断证明,经部门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方能上班。上班后三个月之内,旧病复发,前后病假合并连续计算。

  4.2.1.6长期患病全日休息一段时间后,经医务部门诊断,建议半日休息时,在半休期间两天按一天病假计算,其全休假天数应连续合并计算。

  4.2.2病假的工资待遇

  4.2.2.1假期在5天(包括5天)以内全额享受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技能工资)。奖金及综合补贴除以22天后按实际请假天数计扣。

  4.2.2.2假期在5天至10天(包括10天)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技能工资)按95%计发,奖金及综合补贴除以22天后按实际请假天数计扣。

  4.2.2.3累计假期在10天至30天(包括30天)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技能工资)按90计发,假期在一至三个月的技能工资按85%计发,三至六个月的技能工资按75计发。假期超过半年的工资只发技能工资的70%,假期在一个月以上的岗位工资全部扣除。

  4.3婚、丧假

  4.3.1具体规定

  4.3.1.1凡正式职工本人结婚或父母、配偶、子女等

  直系亲属丧葬时,由部门领导批准(遇有星期日、法定节日,探亲假日不另补给假),如必须到外地办理的可给予路程假,路程假按事假处理。

  4.3.1.1职工本人结婚,婚假三天,晚婚按国家规定执行。

  4.3.1.2根据本县的具体规定,丧假为7天,只限于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路程假另计,经批准的婚、丧假工资照发,途中车、船费全部由职工自理。

  4.3.1.3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婴儿死亡,不享受丧假。

  4.3.2婚、丧假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享受原岗位待遇,月生产奖金除以22天后按请假天数计扣

  4.4产假、哺育假

  4.4.1按照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正常妊娠八个月以后才可请产假。产假天数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产假期满必须回单位办理哺育假手续,哺育假满按时回单位到所在单位办公室销假后回单位,由单位根据情况安排工作。产假,哺育假天数合并连续计算为两年。

  4.4.2工资待遇

  4.4.2.1产假期间全额享受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技能工资)及综和补贴(含难产假、多胞胎生育假)。

  4.4.2.2哺育假期间只享受技能工资及综和补贴,不足300元按300元计发。

  4.5探亲假:

  4.5.1具体规定

  4.5.1.1符合国务院规定享受探亲假的职工,必须在使用探亲假半月前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各部门应根据生产需要,提前做好安排,部门领导批准后,交办公室办理手续,交考勤员登记考勤。探亲假必须是一次性享受,如确因工作需要经领导安排工作而不能按时享受者,可按加班处理。

  4.5.1.2探亲假以本人所在地工作地点为准,通公路的在25公里以外,不通公路的在15公里以外,方可享受(在见习期,熟练期等未转正期间的职工不享受探亲假)。路途以本人所在地点开始计算。

  4.5.2探亲假全额享受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技能工资),奖金、综合补贴除以24天按实际上班天数计发。

  4.6工伤假

  4.6.1凡职工因工负伤,医生证明需要休息者算为工伤假,

  4.6.2工资待遇

  4.6.2.1工伤住院治疗期间,仍享受原岗位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技能工资)待遇、综合补贴及月生产奖。4.6.2.2工伤疗养期在半年内月生产奖金发50。

  4.6.2.3工伤伤疗养期半年至一年内不享受奖金。

  4.6.2.4工伤疗养期在一年(不包括一年)以上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6.2.5因抢险,舍己救人而发生的工伤,事迹突出的给予特别奖。

  4.6.2.6非工伤按病假对待。

  4.6.3工伤、非工伤划分规定。

  4.6.3.1工伤

  4.6.3.1.1公差乘车,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而负伤者。

  4.6.3.1.2从事本职工作或领导指派的工作中发生事故而负伤者。

  4.6.3.1.3集体乘车开会,听报告,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而负伤者。

  4.6.3.2非工伤。

  4.6.3.2.1乘车办私事或游玩,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者。

  4.6.3.2.2违反交通规则而负伤者。

  4.6.3.2.3做私事(私活)发生事故而负伤者。

  4.7补充规定

  4.7.1学徒工、实习生在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准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请主管领导批准,但最多不得超过十天。学徒在学习中途因事故停止学习连续在两个月以上的,其停止学习期间不计为学习时间。

  4.7.2凡经批准请假的职工,假满后必须按时回单位上班,不得借故超期,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回单位工作的,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路程在25公里以外的可以来函办理)探亲假超期不应在路程假期内来函续假。

  4.7.3凡经批准请假的职工,离单位前要到考勤员处进行登记,交验请假手续证明,回单位后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并报知考勤员,作为考勤依据,否则按旷工处理。

  4.7.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按计划生育休假对待,休息期间按事假处理,均不享受生育假待遇。

  5旷工的具体规定

  5.1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按旷工处理。

  5.1.1假或未经批准,而不上班者。

  5.1.2假期满未续假或未经批准而超假者(交通、天气等意外事故除外)。

  5.1.3服从工作调动和工作安排或调动工作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

  5.1.4造事实,假报情况或盗窃、涂改、制造证明请假者。

  5.1.5作时间擅离职守,做私活、办私事者。

  5.1.6勤后无故不干活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工作者。

  5.1.7工作时间内打架斗欧者。

  5.2旷工的处理

  5.2.1两日内,每天扣两天的.日工资,扣除当月奖金及综合补贴的30%。

  5.2.2四日内,每天扣三天的日工资,扣除当月奖金及综合补贴的50%。

  5.2.3日以上(包括五日)取消当月岗位工资、奖金、综合补贴。技能工资除以24天按实际旷工大数的R倍计扣。

  5.2.4累计十日(包括十日)以上者,停发当月全部工资,扣除半年奖金。

  5.2.5累计超过十五日(包括十五日)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给予除名处理。

  6加班

  6.1原则上一般不加班,因生产和工作的特殊需要,职工在法定假日,星期休息或平时延长工作时间长达4小时以上,视为加班。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不能安排补休;只享受加班补贴,少于4小时的发给补助1元,超过4小时的按一天加班计发补贴。

  6.2法定假日,星期休息日的加班可安排补休和冲减事假天数,剩余天数按规定计发加班补贴。

  6.3加班费发放的标准:以岗位工资为标准按《劳动法》的规定计发。

  7考勤办法

  7.1职工考勤以值(班)为单位,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应经常深入值(班)进行检查和现场协助考勤员。考勤员必须认真负责地逐日填好考勤表。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如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7.2考勤员要认真负责不得凭回忆填报,必须如实填写考勤表,全面切实反映当天的出勤情况。如果星期天值班,按出勤记录,星期天休息或请假,按实际记勤,不得互相调换。

  7.3全体职工的各月考勤一律按规定时间汇总,同时做好上报工作,交由办公室办理考勤统计,保证工资按时计发。

  7.4职工工作调动所需时间,厂内调动不得超过一个工作月,调入职工一律以原单位介绍信的收到时间为准。

  8本考勤制度与《岗位技能工资实施细则》配合执行,凡《细则》未规定的以本制度的规定为准。

  9本考勤制度以发布之日起执行。

  考勤规章管理制度 篇16

  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明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修订考勤制度。

  一、考勤对象

  办事处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二、考勤办法

  1、实行每月一张“考勤表”的办法进行考勤。党工委(办事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办事处处级领导干部的考勤工作。其它部门由本科室指定一位同志负责考勤工作。

  2、每月最后一天由各科室负责考勤的同志将“考勤表”交科室负责人校核、签名后交党工委(办事处)办公室汇总,有扣发情况的,填写《深圳市直机关公务员扣发临时岗位津贴审核表》,经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区人事局审核后(编外人员和临聘人员由办事处审定),由财务中心按规定核发工资及津贴补助。

  三、请销假规定

  1、处级干部请假经办事处主要领导批准,并通知党工委(办事处)办公室备案。

  2、科室负责人请假由分管领导批准并向办事处主要领导报告。

  3、其他工作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的,由各科室负责人批准,同时向分管领导报告;请假两天以上的,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领导批准。

  4、病假三天(含三天)以上的须持医院的有关证明和请假条。批准权限按上述第三项第1、2、3条规定执行。

  5、请假到期的,按请假程序和权限由请假人报告销假,需要延期的,须重新办理有关请假手续。

  6、休年工假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如果办事处已统一安排外出参观考察学习的,应减除当年的年工假期。

  7、凡不按规定履行请销假规定的作旷工处理。

  四、发放岗位津贴和奖金具体规定

  1、发放日均岗位津贴,以每月21.5个工作日计算。

  2、工作人员在正常工作日内,无故迟到、早退或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相应扣发其当日岗位津贴。1个月内旷工每累计一天,扣发其当月岗位津贴的三分之一(临聘人员扣发当月工资补助三分之一);超过3天的,扣发当月岗位津贴(临聘人员扣发当月全部工资补助),全年累计旷工10天以上者,扣发年终奖。

  3、工作人员请事假,时间在1个工作日以内的,其岗位津贴不予扣发;超过1个工作日的,按其实际事假天数(不含休息日、法定节假日,下同)扣发相应的岗位津贴(临聘人员每天扣工资补助60元);1个月内事假天数累计达10天及以上的,当月岗位津贴全部扣发(临聘人员不发当月工资补贴)。全年请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扣发年终奖。

  4、工作人员请病假,1个月内病假天数(不含休息日、法定节假日,下同)累计在10天(含)以内的,其当月岗位津贴不予扣发;超过10天的,按其当月超过的天数扣发相应的岗位津贴(临聘人员每天扣发工资补助25元);20天及以上的,当月岗位津贴全部扣发(临聘人员不发当月工资补助)。每年累计病假超过6个月的,扣发年终奖。因公受伤人员在治疗期间不扣发岗位津贴。

  以上旷工、事假、病假天数,当月累计,跨月则重新计算。

  5、工作人员在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和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期间,岗位津贴全额发放。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工作人员产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请哺乳假的,在规定的哺乳假期间岗位津贴按60%计发。

  6、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下年度岗位津贴按其应发额的75%发放,当年不发年终奖。

  7、享受岗位津贴或综合补贴的人员因涉嫌违纪、违法、犯罪被依法审查、采取强制措施或羁押的,在此期间岗位津贴或综合补贴停发,年终也不发奖金。经审查、审理,不构成违法、犯罪且不受处分的,岗位津贴或综合补贴和奖金予以补发。除此以外,一律不予补发。

  五、要严格考勤制度,各部门考勤人员必须负起责任,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不如实上报考勤结果的,扣发考勤人的当月岗位津贴。

  考勤规章管理制度 篇17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纪律意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管理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3条 基本定义

  迟到:按规定上班时间没进入工作岗位打卡签到,视为迟到。迟到30分钟(含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计算。

  早退:按规定下班时间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提前30分钟(含30分钟)以上离岗的按旷工半天计算。

  旷工: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无故缺勤;或请假未经批准私自休假者;各种假期愈期不归,又无续假手续者;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者;或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缺勤;或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视为旷工。

  第4条 处罚标准

  迟到、早退:每发生一次罚款10元,月内累计超过五次者,扣罚本人当月5%工资,超过十次(含十次)者,扣罚本人当月10%工资。

  旷工:旷工半天者,罚款50元,并扣除半天固定工资;旷工一天者,罚款100元,并扣除一天固定工资;累计旷工二天者,罚款200元,并扣除两天固定工资;累计旷工三天(含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

  第二章 考勤规定

  第5条 上班时间规定

  后勤部 冬天: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天: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8:00

  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六,周日休息,休息日及工作时间原则上按规定执行,如变动、特殊情况以公司通知为准。

  工作日内需每天四次打卡:

  冬天:

  A.上午上下班必须打卡、上午上班打卡时间段为上午7:00至

  8:00点,下班打卡时间段为中午12:00至12:30。

  B.下午上下班必须打卡、下午上班打卡时间段为中午13:00至14:30,下班打卡时间为晚上17:30至18:30。

  夏天:

  C.上午上下班必须打卡、上午上班打卡时间段为上午7:00至8:00,下班打卡时间段为上午11:30至中午12:30。

  D.下午上下班必须打卡、下午上班打卡时间段为中午13:00至14:30,下班打卡时间段为下午18:00至晚上19:00。

  门 店:冬天 一门店7:00—21:00 其它门店7:30-20:30

  工作时间以倒班为准,实行上下午倒班制。工作日内实行每天两次打卡: 注:如特殊情况未按以上规定时间打卡,可按实际到岗时间打卡,后可经领导批准后申请补卡。

  第6条 打卡规定

  A.公司所有员工实行打卡上班,上下班必须按第5条规定打卡。

  B.每天上班后由专人打开安装有OA考勤系统的电脑,找到考勤打卡界面,进行打卡上岗。

  C.如因临时原因无法准时到达公司,须与规定上班时间之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

  D.因公外出或因其他公务等,上班或下班未打卡者,必须于上班后或次日下班前由各主管领导核准并说明理由补卡。

  E.忘记打卡的员工, 需要其直接上级核实,情况属实的,后将漏掉打卡的时间经经理同意后给予补签。

  F.公司领导及部门经理须带头执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办事。

  G.总经理办公室是考勤管理的监督部门,各部门为分管部门。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监督员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为者予于纠正,并作记录,总经理办公室不定期监督检查员工出勤状况。

  第7条 处罚标准

  A.上下班打卡均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每发现一次扣罚双方当事人10元。

  B.员工要自觉爱护考勤卡,要保持卡面清洁,如有损坏或丢失,及时到办公室办理补卡手续,并交纳补卡费10元。

  C.员工辞职(调离)时要将考勤卡交回公司,办理相应的手续,如有损坏或丢失,将给予10元的经济处罚。

  D.部门主管对补卡审核不严格或包庇,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E.门店不遵守营业时间早关门、晚开门,每发现一次扣罚门店负责人20元。

  第8条 考勤统计时间

  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月初1-2号由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所有员工的考勤进行审核。审核后考勤提交财务部作为制作工资的依据。

  第三章 各种假期规定

  第9条 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

  病假:员工因病休假,需持有医院出具的医院诊断(三天以上),基层人员有事打电话请假、方可休息。因急诊,不能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应用电话向有权限批假者请假,并在24小时内持急诊证明补办请假手续。事假:员工确因有事需休假,应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须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因特殊情况来不及提前请假时,应用电话向有权限批假者请假,经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工伤:凡在工作中因发生事故而受到的伤害,经由所在部门写出事故报告并附医疗鉴定,经劳动部门认定方可确认为工伤。

  丧假:只限员工直系亲属死亡时。

  婚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已履行正式结婚登记手续者,给予带薪婚假。

  产假:为了保护怀孕女员工的身心健康,可享受3个月的假期。

  第10条 相关规定

  病假:员工休病假时,应提前提出请假申请,假期结束附(旗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或住院证明)。如需续假应提前申请,病假每发生一人次(天)扣款30元。如超出请假天数,未办理请假手续,视为旷工,处罚标准按旷工处罚标准执行。

  事假:员工请事假时,每发生一人次(天)扣款50元。

  工伤:经行政管理中心鉴定后确认属于工伤的,福利待遇按政府有关规

  定执行。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含配偶父母)、按请假手续办理申请,可给予3个工作日丧假(不含旅途时间),丧假期间享受100%基本工资,超出假期按事假进行计算。

  婚假:婚假须提前一周提出申请,可享受10天带薪婚假,一次连续休完。超出的假期按事假进行计算。

  产假:在本公司工作满1年以上,女员工享有90天产假,产假期间不享受工资。女职工产假结束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给予授乳假,一日两次,上下午各一次,每次1个小时。男员工在配偶生育期间享有3个工作日带薪假期。

  第11条 请假方式

  员工及部门主管请假,全部采用OA系统进行请假申请,按照审批流程审批批准后方可休假,具体情况参照《请假流程》。

  考勤规章管理制度 篇18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对于各项考勤的具体管理方法以及员工办理各项假事手续的流程,制定统一的管理标准,以保证公司正常的管理秩序。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1、总经理:对于本制度具有最终审批权

  2、人力资源部:考勤制度的制定、修正及执行部门,对全体员工各项假事进行备案登记。

  3、各店长(店长):负责根据本制度对员工加班进行一级审核,对员工事假具有最终审批权,对员工其他各项假事进行一级审批。店面员工考勤实行店长负责制,不受此限制,但所有结果均需向人力资源部进行清晰、完整的考勤报备。

  4、店面考勤管理员:负责店面考勤日常维护、数据采集、考勤数据的统计汇总,并负责确保考勤数据统计的真实性。

  四、内容:

  1、工作时间:

  公司营运系统实行营运工作制,各店面根据自己的工作任务,制定与营运制度相符合的工时制度。

  公司总部支持部门实行标准工时,早8:30—晚17:30周一至周五,各部门根据部门任务的周六日加班记存休。

  2、休息时间:

  ⑴公休日:营运系统执行营运工时,总部支持系统执行标准工时。

  ⑵法定节假日:执行国家标准假期。

  ⑶公司给予员工的带薪年休假福利。

  ⑷浮动假:除公共和法定节假日外,公司每年还可能提供其他浮动假日,公司浮动假日需抵消员工的加班调休备案及年休假,公司将保留对公司浮动假日进行调整的权利。

  ⑸除上述法定假期及公司所认定的假期外,还可能存在占用工作时间的需要本人亲自办理的其它假事,例如: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等。除法定假期外,所有假事均必须按照请假流程办理请假手续。

  3、各种类别考勤的说明

  迟到、早退:

  1、每月迟到或早退2次以内的,每次均在30分钟以内的,一分钟扣一元钱。

  2、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以上,一分钟扣2块钱、

  3、迟到或早退超过1个小时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4、员工迟到、早退,主管上级应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月累计迟到次数达到2次(含)以上公司将给予警告处分;每年被警告处分2次以上的将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公司将给予记过处分,并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病假:

  1、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月度请病假不超过5天(≤2天)以上可提供2级甲等以上定点医院的病休证明、看病记录及诊断证明的,视为病假。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按事假处理。

  2、员工月累计病假超过5天(>5天)以上者,办理病假手续,必须提供经公司指定的3级甲等或3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医生诊断证明、病历、处方、医院收费证明、假条或住院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方可请假,否则按事假处理;

  3、在试用期期间请病假者,试用期按请假天数顺延;在离职工作交接期请病假者,离职交接期按请假天数顺延。

  4、不履行请假手续或持虚假医院证明的,视为旷工;

  5、病假薪资计算标准:

  病假超过一个月以上病假期间不享有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

  当月累计病假时间≤5天(含5天),且当年累计病假时间≤15天(含15天)时,日病假工资发放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X80%÷当月营运天数

  注:最低工资标准是指本公司注册所在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

  事假:

  1、员工不得不占用工作时间请假处理个人或家庭事务的,视为事假;

  2、由于任何请假都将会影响到本人及其它部门的业务进展,因此公司原则上不主张在工作时间内请事假。确因私事不能正常上班需请事假者,必须说明请假事由。

  3、在试用期期间请事假者,试用期按请假天数顺延;在离职工作交接期请事假者,离职交接期按请假天数顺延。

  4、事假薪资计算标准:

  已批准的事假,按日全额工资乘以事假天数扣款;

  事假期间不享有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

  旷工:

  1、以下情形视为旷工:

  未按规定履行请假、外出手续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利用工作时间办私事或拒绝工作者;

  超假未按规定续假者;

  工作时间开始后到岗者,而又未请假者;

  因违法乱纪,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拘留、传讯不能正常工作者;

  2、旷工3小时(含)以内的计旷工0、5天,3小时以上计旷工1天;

  3、员工未经批准连续旷工2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5天,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其劳动合同,并且不承担任何因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而向员工支付的补偿金。

  4、旷工薪资计算标准:

  1旷工一天按照当事人日全额工资×2倍进行扣款,旷工期间不享受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

  2当月旷工达五天(含),扣发当月全部工资总额,停办当月福利。

  婚假:

  1、本公司正式员工,符合晚婚条件(女满23周岁,男满25周岁)初婚者给予10天(不含休息日)婚假,不符合晚婚条件的则给予3天婚假。

  2、婚假应在婚姻登记后半年内一次性休完,一次未休完或未休者视为自动放弃;

  3、因公司原因未休完或未休者,需重新补写申请报公司另行处理;

  4、员工请婚假需提前1个月递交申请,经公司同意,员工方可使用假期。

  5、婚假薪资计算标准:带薪婚假

  6、婚假需提交资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不能提交资料者按事假处理

  产假:

  1、本公司正式员工,符合国家享受产假规定的女性员工可享有一定期限的产假(含节假日及公休日),男性员工可享有一定期限的陪产假。

  2、女性员工正常产假90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年满24岁已婚女员工初生第一个孩子为晚育,晚育可增加晚育产假30天;

  3、女性员工产假于预产期前15天可以开始使用,产前与产后连续计算产假天数;

  4、女性员工待产期间进行孕期检查,需出示正式的医院证明,可视为正常出勤。

  5、男性员工,配偶分娩,给予陪产假3个工作日

  6、女员工休产假应提前1个月递交《请假申请单》,店长在妥善安排该员工休假期间的职务代理工作后签字批准,交人力资源部核查批准后,员工方可使用假期;

  7、男员工如需休陪产假应提前1天办理请假手续,如因事发突然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应按照紧急事件请假的规定办理。

  8、产假薪资计算标准:

  女职工产假按北京市相关工资支付规定办理;

  男性员工陪产假日工资=日全额工资。

  产假需提供资料:结婚证复印件、子女出生证明,准生证

  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含父母、公婆或岳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公司允许申请丧事假;

  2、本市员工丧假为3天。外省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所必需的路程时间的路程假,路程假薪酬按照事假处理,但其假期时间不计入年终事假统计中。

  3、丧事假要求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补,超期按事假处理;

  4、员工请丧事假可随时递交《请假申请单》,店长在妥善安排该员工休假期间的职务代理工作后签字批准,交人力资源部核查批准,最终由总经理进行批准后,员工方可使用假期。

  5、丧假薪资计算标准:丧假工资=日全额工资×丧假天数。

  6、丧假需提供资料:死亡人死亡证明,请假者与死亡者关系证明。

  年休假:

  1、适用范围: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且仍在职的全日制员工。年假分为带薪年假及奖励年假。

  2、休假天数:职工累计进入公司

  已满1年,年休假5个工作日;已满2年,年休假7个工作日;

  已满3年,年休假9个工作日;已满4年,年休假10个工作日;

  已满5年,年休假11个工作日;已满6年,年休假12个工作日;

  已满7年,年休假13个工作日;已满8年,年休假14个工作日;

  带薪年假最多不超过14个工作日。

  3、奖励年假:为了奖励那些为公司服务年限长的员工,

  凡进入公司满第十年者,除享受当年带薪年假外,还享受一次带薪司龄奖励年假,即10个工作日。

  凡进入公司满第十五年者,除享受当年带薪年假外,还享受一次带薪司龄奖励年假,即15个工作日。

  凡进入公司满第二十年者,除享受当年带薪年假外,还享受一次带薪司龄奖励年假,即20个工作日。

  4、员工如有下列任一情况的,不再享受年假:

  1.因违反国家法律被刑事羁押不能继续任职的;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公司辞退的;

  3.以年度为单位连续旷工2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

  4.未经公司批准,年休假不可以用于冲抵其他类型的假期,公司浮动假除外

  5.休年假的前提是不能影响本人及公司的工作进展。休年假前必须按照公司请假流程及假期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6.年休假原则上必须在下一年度的3月31日之前休完,逾期不予延期休假。如因工作需要年休假未休完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按国家的相关规定给予未休年假的折薪或延期到下一年度。

  7.若员工提出离职申请时有未休年假,为保证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从离职申请日至工作交接期原则上不得申请年休假,待工作交接完毕后,方可申请补休。离职员工应在补休完毕后再办理离职手续,不申请补休的视为自动放弃。

  8.年休假薪资计算标准:年休假工资=日全额工资×年休假天数。

  加班:

  1、本公司的加班仅适用于店面部门的普通级别员工和业务部门的普通级别职能岗位员工,除此之外的例如店长、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市场销售人员等岗位员工均实施目标考核管理,不做加班考勤统计,不计加班工资(三薪工作日除外)。

  2、加班,是指公司在员工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在营运工作时间以外的工作。如因个人工作效率低下导致没有按时完成当日工作任务,由员工自行安排,确保公司业务按期进行,此种情况不在加班范围之内。

  3、员工因公异地外出,如遇国家节假日或双休日,如公司安排在异地进行工作,可视为加班,如公司未在此期间安排员工进行工作,视为异地休息,不做加班处理,但享受因公异地出差补助,具体处理办法参加《差旅管理规定》。

  4、店面申请加班应设立当次加班带班人,由带班人负责根据加班内容对加班结果、加班时间进行监督和验证,经带班人确认及店长签字后,该次加班审批结果真正生效。

  5、若员工提出离职申请时有加班备案的,待工作交接完毕后,公司可通过补休的形式予以补偿;离职员工应在补休完毕后办理离职手续,不申请补休的视为自动放弃。

  6、加班薪资计算标准:

  1、在每一个日历年结束后次年的3月31日内所备案的加班如无调休,可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按照如下标准进行加班工资的核算:

  2、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公司将支付员工日全额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3、日常营运加班按照员工日全额工资的100%支付加班工资。

  4、4假期审批权限:

  4.4.1店长的假期审批权限:店面员工的所有假别,店长均有权审批。但年假、产假、婚假需提前一个月向店长报批,由店长在不影响营运的情况下进行审批。

  4.5请假流程:

  4.5.1办理请假事宜的前提:

  4.5.1.1所有办理请假手续的前提都必须是请假当事人店长已对工作进行了妥当安排,工作已找到其它的代理人,不会因本部门员工请假的事实影响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和既定的工作计划;

  4.5.1.2所有请假事宜均必须对上级领导说明真实的请假原因,不得以虚假理由请假;

  4.5.1.3除病、产、丧假等不可预见因素的假期外,当个人假期会影响到公司或部门整体目标实现的情况下,个人的利益必须服从于公司利益;

  4.5.2以上情况如店长未按流程报备总务部人力资源处则每次扣款200元处罚。

  4.6考勤执行方法:

  4.6.1员工上、下班均应及时报考勤,每月月底店长应将统计完的考勤经员工签字确认后,于下月5日前报送至人力资源部。

  4.6.2未经店长或负责人批准实施的加班,不算做加班考勤

  4.6.3在核算当月工资时,当月考勤以经签字确认的考勤表为准

  4.6.4店长在报送考勤时,请一并提供员工请病假、婚假、丧假、产假的提交资料,无资料者,人力资源部一律按事假处理,后果由店长承担。

  4.6.5员工未按照公司规定的请假流程办理请假手续,其店长负完全责任,公司会视情节的严重性给予相应的处理。

  5、其它:

  5.1如本制度与现行考勤制度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如本制度与其他制度中所规定的相关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5.2本制度XXXX年X月X日开始执行。

  5.3本制度中所有假事薪资计算口径均为全额工

  考勤规章管理制度 篇19

  一、必须按排班表准时上班,迟到者每次罚款元,迟到一小时以上为矿工。技师下班时必须询问技师部管理人员,如生意忙时可要求技师延时下班,擅自离岗者由经理或者店长及时处理。

  二、技师下班后请即离开单位,不得在公司逗留。

  三、技师上下班时必须做好登记,如有插钟者则将上钟分成退给应上钟之人。

  四、点钟不翻拍,并给予补钟。

  五、技师安排钟表上钟,不得挑选客人,无故不上钟者每次罚款100元,(可累积计算)确有特殊情况不能上钟者,经得技师管理人员同意可过钟。

  六、技师受到客人投诉,一经查实每次罚款100元,(如为第七条情况则不在此例)

  七、技师在上钟过程中可拒绝客人无理要求,直至拒绝为其服务。并报技师管理员或楼层经理处理。

  八、技师在上钟过程中如有国家命令禁止行为或擅自收取客人小费,一经查实,付款元并立即辞退,工资押金不退。

  九、晚间值班技师必须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在得到上钟通知五分钟内上钟,超过时限(可罚款亦可当作自动放弃),由大厅经理或楼层经理监督。

  十、技师提出辞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并经公司同意,未经同意擅自离职,一律不发工资并扣除押金。

  十一、技师上班时要化淡妆,仪容仪表符合公司要求。衣装不整或不符规定的责令改正,拒绝者每次罚款50元(或当天不允许上钟)

  十二、技师上班时不得在技师休息房外接听电话,不得大声喧哗、吵闹。不得在营业现场或休息房讲粗话、脏话,不得擅自离开休息房,技师间如有纠纷报技师管理人员处理,技师上钟时不得搜带手机等除工作需要之外的物品。

  十三、技师请假必须提前一天通知并征得同意,当天请假不被允许,未经同意不来上班的矿工论,并处以100元罚金。

  十四、技师服务程序:按排钟顺序收到上钟通知后,五分钟内到服务现场,按照一长二短敲门进门后首先做自我介绍,项目介绍,所需时间,价格等,并明确告知客人超出15分钟不得退钟。如客人换技师达三人以上,则可拒绝为其服务,使用语言以:对不起、先生、所有的技师已经上钟。做完项目后有礼貌的同客人客别,“再见先生,很高兴为您服务,祝你在胜天下过得愉快或”再见,欢迎下次光临等,并主动提醒客人保管好随声携带的物品。

  十五、技师捡到失物必须立即上交技师管理人员领班,时间不允许超过10分钟,否则以盗窃伦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处以失物两倍罚款。

  十六、技师所需各种证件由专人自行办理或协助办理、费用自付,技师服装由公司统一办理,按成本价提供给技师。

  十七、技师后则上每月休息两天,特殊情况者自行调班休息,但必须得到管理员同意,未经同意,擅自调班做矿工论,按每次100元罚款。

  十八、技师开单如有差错,按单据赔偿,因为客人投诉造成公司损失由技师赔偿。

  十九、技师对公司有任何意见或建议,且能通过总经理信箱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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