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聘任制度

时间:2021-12-08 17:10:29 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聘任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聘任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学校聘任制度

  学校聘任制度1

  一、人员任免、录用及编制规定

  1、副校长以上管理人员的任免由学校董事会议讨论通过,董事长审批。

  2、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任免由分管副校长提名,校长审批,报董事会。

  3、一般员工的聘任由部门负责人提名、学校办公室及分管副校长审核,校长审批。

  4、教学人员的聘任由学科组长提议,分管副校长审核,校长审批。

  5、各部门阶段性编制定额由部门、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会议根据实际发展需要核定,由校长审批。

  二、招聘管理

  1、招聘原则

  (1)公开招聘、全面考核(包括初试、笔试、操作试〈试讲〉、复试等)、择优录用。

  (2)招聘工作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统筹,用人部门协助进行。

  2、招聘形式

  (1)公开招聘:现场招聘会、网络招聘、报刊媒体等。

  (2)渠道引荐。

  3、招聘条件

  (1)教职员工招聘条件

  a、文化程度:根据各部门、各岗位之不同要求,按不同标准进行招聘。

  b、年龄:年轻化与成熟化(专业成熟与社会阅历丰富)相结合确定。

  c、健康状况: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反应灵敏,无缺陷,无不良嗜好。

  d、有相当的业务能力及潜质。

  e、履历清楚真实。

  f、凡有以下情形者,不得录用:未满18岁;有刑事记录;曾被学校违纪辞退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

  (2)教师招聘条件

  a、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b、取得教师资格证

  c、身体健康

  d、由科组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招聘应届师范生或具备各级职称的教师比例及具体条件。

  4、招聘程序

  (1)用人部门(科组)提出需求申请——学校办公室审核——分管校长同意——校长批准

  (2)学校办公室拟订招聘形式,报分管副校长同意,校长批准。

  (3)学校办公室进行人事资料筛选、登记,将符合基本条件的资料分发用人部门(科组)。

  (4)用人部门(科组)将拟初试名单交学校办公室,由办公室通知应聘人员。需要笔试的由用人部门拟定试卷并建立专业题库。

  (5)初试时,应聘人员填写《职位申请表》。应聘教师试教,需提交一份教案、试讲一节或进行一段说课、讲一段班会课,介绍可开设的课外活动项目等。

  (6)用人部门(科组)于面试后,填写《面试评鉴表》或《应聘教师评价表》,并将综合意见及时反馈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负责审核。

  (7)学校办公室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包括:简历、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档案单位的关系证明及前任单位的推荐信或离职证明等。

  (8)初试合格者的应聘者资料报分管副校长同意后,拟定时间通知应聘者复试或直接将人事资料提交校长审批。

  5、通知程序

  (1)经校长批准后,由学校办公室通知合格者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2)应聘者出具健康合格证明后,如符合要求则由学校办公室发出入职通知。

  (3)“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山二路58号)”为指定体检医院。体验项目为“入职体检”,另加心电图与乙肝两对半。

  三、试用期规定

  1、入职程序:见《新员工入职工作程序》

  2、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个学年以上。

  3、试用期限:6个月(一个学期)。

  4、试用期工作评估

  在试用期结束前一周,用人部门须对试用人员进行综合评估,并于《转正申请表》上填写意见。

  5、提前转正:对表现特别突出者,可提前转正。程序:用人部门(科组)提议——学校办公室审核——分管副校长同意——校长审批。

  6、终止试用

  (1)试用期内,试用人员的工作表现不符合要求,学校说明原因可以提出终止试用关系;试用人员也可向学校提出试用关系。

  (2)试用人员提出终止试用关系的程序:

  试用人员提前一周提交书面申请——用人部门同意——学校办公室审核——分管副校长同意——校长审批——学校办公室通知试用人员——试用人员办理离职手续

  (3)学校提出终止试用关系的程序:

  用人部门书面申请——学校办公室审核——分管副校长同意——校长审批——学校办公室提前一周通知试用人员——试用人员办理离职手续

  (4)离职手续:

  离职人员填写《离职员工移交核对表》,按规定时间办理工作(如文件、资料、学生情况等)、财产(电脑、电话、借支等)、物品(计算器等办公文具)的移交,最后经学校办公室通知,在财务部进行工资结算。

  四、转正规定

  1、转正申请程序:

  试用期满前一周,试用人员提交《转正申请表》——科组意见———级组意见———部门意见———办公室审核——分管副校长同意——校长审批

  2、转正手续的办理

  员工填写《转正申请表》,组长、年级长及相关主管填写意见,经学校领导审批后,办理转正手续,进行薪资调整。

  五、人事变更

  1、部门、职位调动

  (1)以工作需要为主,兼个人实际要求。

  (2)办理程序:本人申请/部门填写《人事变更通知书》——所在部门、接收部门意见——办公室审核——分管副校长同意——校长审批——办公室通知员工办理手续

  2、升、免职

  部门(科组)填写《人事变更通知书》——学校办公室审核——分管副校长同意——校长批示——办公室通知员工办理手续——办公室发出任免通知

  3、劳动关系解除(终止)

  (1)员工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a、所有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员工须提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认真完成本学期的教学与工作任务。

  b、程序:

  本人提交辞职申请——部门意见(科组/年级组)——学校办公室审核——分管副校长同意——校长审批——学校办公室通知员工办理手续——学校办公室发出离职通知

  (2)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a、学校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经济补偿按有关规定处理。

  b、程序

  部门意见——学校办公室审核——分管副校长同意——校长审批——学校办公室通知员工办理手续——学校办公室发出离职文件

  (3)离职手续:

  员工接到批准离职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工作移交、财产物品移交等有关手续,并填写《离职员工移交核对表》交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按规定办理完毕手续后,发给员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按期办理手续的,按自动离职处理,学校将保留追述权。

  4、续聘

  (1)聘用期满,若学校和员工双方均无异议,则可签订续聘合同。

  (2)员工提出不再续聘的,须提前三个月提交申请,按照辞职程序办理。

  (3)学校提出不再续聘的,由学校办公室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

  六、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

  (一)劳动合同解除

  1、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单位提出申请,在试用期内,员工提前7日提出申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达不要单位工作要求的。

  (2)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

  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

  ②违反考勤请假管理制度;

  ③遭到投诉,影响学校声誉;

  ④违反教学管理要求,造成工作失误,影响教学效果;

  ⑤违反学校其他相关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

  (5)采取欺诈手段,提供虚假证明(包括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体检报告等)经查明的。

  (6)违反计划生育者(包括未婚先孕、违规超生的),并报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7)制造、传播谣言,损害同事关系,影响工作秩序的。

  (8)上班时间有玩电脑游戏、炒股票等行为,影响工作秩序,第一次发现警告并给予处罚,再次发现加重处罚,直至做违纪处理。

  (9)无论任何原因被公安、司法等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或行政拘留的。

  (二)劳动合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

  2、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学校聘任制度2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需要,特制定教师聘任制度如下:

  一、教师聘任的基本原则

  1. 为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优势,确保学校的教学质量,我校任课教师要采取自我申报、教研组学年组推荐,并经学校审核后聘任。

  2.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若遇特殊学科可由学校教导处单独聘任。

  3. 学校聘任教师原则上以本校教师为主,同时根据课程需要聘任具有教师资格和丰富教学经验的本校以外的教师聘任。

  二、聘任任课教师的基本条件

  1. 任课教师应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备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基本素质和师德。

  2.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 对具有丰富从教经验和具备骨干教师资格的教师学校予以优先聘任。

  4. 身体健康并能够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

  5. 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保证按照教学大纲、新课程的要求按时、按质量完成正常的授课任务和教学实践。

  6. 具有相应的普通话证书及计算机应用等级证书。

  三、聘任教师的基本程序

  1、班主任选聘科任教师,填好学校教师聘任表格交教导处。

  2、科任教师选择班级,并与班主任联系。

  3、科任教师任课节次要求:语文、数学每人不超过两个班,外语不超过三个班,理、化不超过三个班,政、史、地不超过八个班,音、美、劳、卫等先聘任后,学校再统一调整。

  四、聘任教师的待遇与奖惩

  1. 学校单独聘任教师,根据其职称、任教资力核定课时费标准在聘任协议中予以规定和说明。

  2. 学校教导处负责日常课时的统计和监督检查,每学期统计报表经任课教师确认并由校长审核。

  3. 学校建立相应的教学质量评估和奖励制度,对尽职尽则,出色并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并深受学生好评的优秀教师,学校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4. 学校对有下列行为者予以批评教育、警告直至解除聘任;对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者要用其课时费赔偿损失。

  (1)不能按所规定授课任务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

  (2)每学期无故缺课三次以上或经常迟到或早退者。

  (3)经教师互评、学生评议、家长评议并经学校考核后认定为不合格者

  学校聘任制度3

  一、班主任的地位

  1、班主任是选聘的对班集体教育管理工作全面负责的教师,是班集体活动的组织者和教育者,是学校基层的政治骨干,既是班级的指导教师,也是班级的少先队辅导员;

  2、班主任是学生班级的直接领导者,有权决定班级事务、学生的一般奖惩及学生干部的选拔等工作;

  3、班主任是密切联系任课教师、学生组织和家长的纽带,要积极协调和联系各方,形成合力,获得优良的教育效果。

  二、班主任的选聘

  1、班主任实行聘任制度,由学校教务处制定班主任聘任条件,每学年初本人提出申请,在全体教师中公开选聘(可根据情况聘用教师),德育处考查合格后由学校下达聘书,德育处备案;

  2、做好班主任工作是每个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全体教师(男52岁以下、女47岁以下)应积极报名应聘班主任。

  三、班主任任职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教育教学工作,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2、有主人翁意识和拼搏奉献的精神;

  3、具备创新能力,能不断探索、研究科学的工作方法;

  4、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较高的综合业务能力;

  5、身体素质好,精力充沛,能全身心的投入到学生工作中。

  四、班主任的工作职责

  1、抓好学生的政治教育,做好思想工作;

  2、抓好班级学风建设,指导学生提高学习成绩;

  3、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4、关心学生生活,抓好日常管理;

  5、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文化竞赛和文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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