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规章制度

时间:2022-04-22 19:00:44 制度 我要投稿

大学规章制度(精选7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大学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大学规章制度(精选7篇)

  大学规章制度 篇1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北京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规定》,预防火灾,保护学校公共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本校辖属的行政、教学、科研、校办产业等部门(以下简称单位)均应依照本规定实行安全防火责任制。

  第三条学校防火安全工作实行校、院系(部、处、所、中心)、科室三级管理责任制。

  (一)校级设立防火安全委员会,由校长(法人代表)确定一名副校长或副书记兼任主任(防火负责人)。责任是: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北京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规定》等有关消防法规、条例。主持校防火委员会工作,定期召开防火工作会议,研究全校安全防火责任制的宣传、教育和落实等项工作。

  2、负责选择配备防火干部,建立防火工作机构,组织领导各院、系(部、处、所、中心)建立各部门、各工种、各岗位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实行目标管理,狠抓三级落实,把防火安全工作与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组织领导全校防火安全检查,听取防火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审定学校年度消防经费预算和消防设备、器材的购置计划及消防经费的开支;审定学校重点防火部位。

  (二)院(系)、部(处)、中心)级设立防火领导小组,由各二级单位确定一名副职兼任组长(防火负责人)。责任是:

  1、领导本单位的防火工作,贯彻执行上级防火部门和学校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建立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制度;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火灾隐患,对解决不了的须及时书面报告校防火办公室。

  2、主持本单位防火领导小组工作,定期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解决防火责任制的落实和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义务消防分队的学习和演练。

  3、对本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要及时组织人员扑救。事后要进行分析研究,分清责任,吸取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

  4、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所属楼房,场所的消防设备和器材进行定期保养、检查,并将本单位的防火工作情况经常向主管领导和防火办公室汇报。

  (三)科、室级防火负责人,由行政领导兼任。每个实验室、办公室均须设安全员;各学生班设防火安全(治保)员。其主要责任是:

  1、积极贯彻上级机关和学校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建立本单位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经常检查防火情况,及时解决火灾隐患,对于解决不了的,书面报告上一级领导。

  2、对本单位的师生员工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防火安全意识,掌握防火安全常识,熟悉灭火基本方法,做到人人会报警、个个会灭火。

  3、负责检查和保管好配备在本室的各类消防设备和器材,不得挪做它用。

  4、发生火灾,立即报警,积极扑救,保护好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查明原因。

  5、积极支持义务消防队员活动,注意发挥安全员在防火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宣传有关防火规定,对违章用电、用火等情况及时制止并提出批评。

  第四条学校防火安全委员会是全校防火安全管理工作的专职机构,下设防火办公室(以下简称防火办),设在校保卫处治安科,是全校防火安全管理的承办部门。具体责任是:

  (一)执行消防法规、规章和消防技术规范,根据所在地防火安全办公室和公安消防机关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履行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和一年两次检查验收工作。

  (二)在教职工、学生中开展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定期进行防火知识教育和灭火技术训练,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的防火安全竞赛活动。对新到校的教职工、学生要及时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对分到防火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一定要做好岗前防火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组织好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章,防止和消除火灾隐患,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灾隐患,必须采取临时应急措施,确保安全。对公安消防机关和当地防火委员会检查验收及平时走访中指出的隐患,负责制定限期整改的措施,并将改正情况上报。

  (四)、完善消防设施、器材,定期检修保养;严格重点部位防火自动控制系统管理,设专人负责维护管理,确保防火设备和器材完好。

  (五)建立防火档案,审定防火重点部位,制定落实防火安全管理措施,定人定点管理。

  (六)建立防火值班、巡逻制度。要求值班巡逻人员身体健壮,责任心强,掌握防火和灭火知识,能够独立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因素。

  (七)建立和管理义务消防队,制定灭火预案,开展义务消防训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对发生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扑救,抢救人员、物资并保护好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火灾事故的查处工作。

  (八)负责与校内各单位和来校承包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队、民工队签订防火责任书;按本规定明确各自的防火责任,负责对在防火工作中的功过人员提出奖惩报告,上报主管领导和校防火委员会讨论批准。

  第五条明确学校防火安全重点部位。凡被确认为防火重点部位的,务必按本规定严格管理,明确防火责任人和岗位责任人,防火制度健全,有完善的消防设备和灭火应急预案。

  第六条严格用电、用火管理,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一)认真遵守《石油大学(北京)用电管理规定》和其他防火规定,一切电器设备、仪器、仪表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定,严格按照规程操作,经常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故障,用后务必切断电源。

  (二)严禁私自拆卸公用电器设备和私自改装线路。凡安装大型用电设备,必须取得后勤总公司工程动力维修中心同意。凡电器线路发生故障须经科研与设备处或后勤总公司工程动力维修中心修理。

  (三)严格遵守使用液化气操作规程,对设备、阀门和管线要经常细心检查,发现漏气务必及时修理,以免发生事故。禁止在校内乱堆乱放、任意处理易燃物品,禁止在楼道内、室内燃烧废品。凡在校内燃烧物品,必须报保卫处审批,发给“明火证”后,方可用火。

  (四)严格对校内文化娱乐场所及图书馆、实验室、科学会堂、电教中心、计算机房、加油站、液化气站等防火重点部位的管理,严禁烟火,严格执行用电管理规定,严防静电引起火灾事故。

  第七条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一)严格按照国务院第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建立购买、运输、保管、领取、使用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等管理制度,并设专人负责、分类管理、手续齐全、帐物清楚。

  (二)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库房、料场、实验室等处所严禁烟火和使用60瓦以上灯泡,要安装防爆灯,开关要在室外,以免发生火灾事故。

  第八条严格对消防设备、灭火器材的维护管理。

  (一)消防设备、器材(包括各类灭火器、消火栓、水龙带)均属专用设备,不准挪作他用。由保卫处治安科和所在单位共同负责管理,检查维修、保养、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二)全校教职工、学生、家属都有保护消防设备器材完好的责任,发现破坏或偷盗消防设备的严加制止,并及时报告保卫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意占用、掩埋地下消火栓,私自拆卸消防设备。如因特殊情况,必须经校保卫处同意。

  第九条奖惩

  (一)对认真贯彻执行学校防火安全责任制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防火负责人,成绩突出的,在年终总结评比中,推荐为学校或地区防火安全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对违反本规定或其他有关防火安全条例的,根据情节轻重,给单位或个人予以处罚。

  对不按本规定建立或履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而发生火灾事故的,给予警告或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给予单位主管人2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限期改正。

  (三)对防火安全责任制严重不落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限期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xx元以下罚款。

  1、违章用火、用电、无人管理,用火、用电管理制度严重不落实,导致发生火灾的。

  2、防火重点部位防火措施不落实,受到地方消防部门警告的。

  3、存在火灾隐患,不向学校防火办报告,或不按防火办及公安消防机关要求采取措施的。

  4、发生火灾不报警或隐报火灾损失,破坏火灾现场的。

  第十条校防火办或公安消防机关,一经发现我校随时可能发生火灾危险的部位,有权责令有关单位和人员立即整改,在紧急情况下,有权责令其停工、停产、停业,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第十一条校防火办,依据本规定处罚时,必须开具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印制的处罚单据,罚款统一交校财务处。

  第十二条被处罚的单位必须在接到处罚裁决书之日起7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罚,缴纳罚款。逾期不接受处罚,不缴纳罚款,每超过一日增加罚款10到30元。

  第十三条本规定在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规定于xx年12月修订,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大学规章制度 篇2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固定资产管理,规范我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以下简称清查盘点),真实反映我校资产状况,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资产流失,根据《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产清查盘点,是指校内所有单位,按照规定的政策、工作程序和方法,对本单位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真实反映本单位固定资产占有使用状况的工作。

  第三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范围

  清查盘点的固定资产,是指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1500元以上),家具单位价值6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属于盘点的范围。

  清查盘点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家具、标本模型、图书资料。

  第四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基本原则

  (一)清查盘点工作由资产与设备管理处(以下简称“资产处”)按照“归口管理、管用结合、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组织实施,学校各单位组织专门的小组负责清查盘点工作,明确一名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

  (二)“实物盘点与账务核查”相结合的原则。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要按规定的分类,实地逐一清点、逐一登记,采取“以物对账,以账查物”的基本方式,查清固定资产的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做到见物就点,是账就清,最终实现不重不漏,账实相符。

  (三)“全面清查和突出重点”结合的基本原则。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要对学校现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并对价值量大、易出管理漏洞、属于关键部位的固定资产进行重点清查,提高清查盘点工作的质量。对学校人员变动包括调出、离职、退休、因病长期休养(两年以上)等离岗人员使用的资产要及时进行盘点清查,若有损坏、丢失,根据情节作出相应处理。

  (四)“遵法规、重事实”的基本原则。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要严格遵守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各种法规,对盘盈、盘亏、报废损失等各种情况,要逐一查明原因,如实写出书面报告并及时上报固定资产处,并按审批权限逐级审批处置,按规定调整有关账目,做到账账、账物、账卡相符。对清查出的账外资产要及时登记,及时入账,确保清查工作的真实、全面。

  第五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清查方法

  学校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时间为当年财务扎账后的年底。

  清查的方法可分为自查和复查两个阶段。

  自查工作由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导出资产管理系统中的资产数据,资产的管理人和使用人根据资产信息对照实物进行清查盘点自查,清查盘点结果分为“无盈亏(正常)”、“盘亏(有账无物)”、“盘盈(有物无账)”,所有清查记录均需装订成册,并形成资产清查报告交资产处备案。复查工作由资产处对照自查表和实物进行抽查。

  第六条清查盘点要求

  (一)进一步落实资产存放地点和使用管理人,对更换了管理使用部门及管理使用人的要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及时办理调拔及修改手续,做到账、卡、物一致;

  (二)固定资产标签张贴醒目;

  (三)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规范,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张贴上墙;

  (四)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及维修记录完整;

  (五)对已列为固定资产的图书,以图书的标价为依据进行价值量的登记;没有标价的,只清查实物量,不作价值量反映;

  (六)出租出借固定资产的清查,对未按出租出借规定手续审批的资产,要进行清理收回或补办手续;

  (七)对捐赠资产的清查,有价的应按账面价值进行登记;对无法确定其价值量的,则按实物量登记,由各使用单位列出清单,由资产处报学校统一确定具体记账方法;

  (八)通过清查盘点,闲置积压物资汇总记录,查明购置日期、使用时间和技术状况等,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九)对清查出的各项盘盈(含账外)、盘亏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写出情况说明。

  第七条本办法由资产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大学规章制度 篇3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的要求,特制定xx农业大学教务处试卷保密室管理规定。

  一、试卷保密室工作人员选聘条件

  1、坚持原则,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工作负责;

  2、身体健康;

  3、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试的教务处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和xx农业大学保卫处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试卷保密室人员配备

  保密室设负责人两名,一名为教务处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处领导,另一名为教务科工作人员。同时,设值班巡逻人员四人(不含试卷保密室负责人,且学校保卫处至少2人)。

  三、试卷保密室使用要求

  1、保密室为社会考试专用。非社会考试期间,可用于其他考试试卷的保密。保密室防盗门配置两把锁,其钥匙分别由两人保管;

  2、自试卷运抵保密室起,教务处和保卫处必须安排人员昼夜值班巡逻,并有详细的值班巡逻纪录;

  3、试卷接收和发放应当面清点试卷袋数量,核实科目,检查试卷袋密封情况,履行交接手续,填写接收和发放记录;

  4、试卷保密室在存放试卷期间进行全天摄像监控,监控资料由保卫处至少保存到考试结束后半年;

  5、试卷保密室使用期间应接受上级教育考试管理部门、公安及保密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试卷保密室工作人员值班纪律

  1、值班期间严禁在试卷保密室会客、吸烟、饮酒、或开展其它与试卷保密工作无关的文娱活动;

  2、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试卷保密室;

  3、不得将试卷保密室的钥匙转交他人或者互相代管;

  4、拒绝他人索用试卷保密室门及铁柜的钥匙,拒绝他人代领试卷;

  5、发现可疑情况,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和上级报告,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把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大学规章制度 篇4

  一、各部门职责及分工

  主席团:

  1、在院领导的指导下规范学生会工作

  2、组织各部开展活动,对主要活动进行总策划。

  3、组织例会和紧急会议的及时召开。

  4、对各部成员工作进行检查、督导,树立学生会威信。

  5、配合监督各部的学生工作。

  办公室:

  1、协助主席团开展各项活动,贯彻执行主席团决议,完善学生会工作。

  2、上传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下达领导各项指示及活动安排。

  3、负责学生会各种活动和会议的安排及各项活动的总结、纪实和各类会议的记录。

  4、负责学生会各种材料、文件的分类和保管,并收发和整理各班级有关材料。

  学创部:

  1、定期召开各班学习委员会议,了解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反馈教学信息。

  2、负责开展学习经验交流会等有利于促进同学们学习的活动,搜集和提供有关考研、英语等级考试的`信息。

  3、帮助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各种考试安排。

  组织部:

  1、熟悉掌握全院团组织的基本情况,了解基层团组织的活动、组织生活情况。

  2、负责党校、学生干部培训班的组织工作。

  3、督促检查各班团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协助团委做好“五四”奖先工作和分团委平时考核工作。

  4、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并协助做好具体考查工作;

  5、做好团组织、团员的档案建立和管理工作,做好组织工作的各种数据统计和材料收集工作。

  6、负责组织学院各类活动的组织开展工作。

  体工部:

  1、负责组织院、部举行的各种体育比赛、体育活动(特别是运动会的组织)。

  2、负责举行一些丰富我院同学课外活动的体育活动。

  文艺部:

  1、负责我院文艺人才的选拔与培训。

  2、各种文艺活动的举行。

  生活部:

  1、负责对学生宿舍进行管理(包括宿舍卫生的检查与评比、学生宿舍的安排以及帮助同学解决宿舍问题等)。

  2、协调与学生公寓管理部门的工作。

  3、负责我院环境卫生的安排及检查。

  4、安排学院下达的有关宿舍管理的任务。

  5、组织安排公益性劳动、志愿者劳动。

  6、搞好各种大型活动、会议的后勤工作。

  宣传部:

  1、负责各种通知、海报等的书写与张贴,各种活动的宣传。

  2、适时(有关节日)进行节日庆祝类宣传

  3、管理一切宣传用品和器材

  外联部:

  1、做好我院勤工助学工作,对外联系、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2、建立我院贫困生档案。

  3、对我院参加勤工助学的同学进行统一管理、监督和评比。

  4、向社会争取各种大型活动的活动资金、物品等。

  二.学生会办公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学生会办公室的管理,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树立学生会良好形象,故制定本制度:

  1.学生会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管理,监督执行办公室的值日制度。

  2.值日部门负责办公室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工作和值日任务,认真填写值日日志;实行每天一小扫,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大扫除。

  3.爱护办公室的一切公物,保持办公室清洁,各部门或个人使用后必须做好清洁、整理工作,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罚值日一周以上处理。

  4.保持办公室安静,禁止大声喧哗,不干扰他人办公;任何干部不得在办公室表现不符合学生守则的不良行为。

  5.节约用电,注意安全,做到人走灯关,人走窗关,人走门锁。

  6.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三.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生会工作档案管理的系统性、完整性和科学性,使学生会的工作形成一定的历史资料,故建立本制度。

  1、学生会的档案管理工作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对学生会的总体文档进行分类归档管理,为学生会的各项活动提供参考资料,保障各项决策的科学化。

  学生会总体档案分类如下:各级文件类、会议记录、学生干部档案、学生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奖品、纪念品、外职资料、重要书刊等。

  2、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在每学期初必须有详细的本学期工作计划及上学期的工作总结,一式两份,分别由本部门及办公室存档。学生会总体计划及总结由办公室负责草拟。

  3、各部的工作档案由各部专柜保管。凡大型活动的方案、总结及有关材料除本部门存档外,还须送交一份于办公室存档。活动方案于活动前交,总结及有关材料于活动结束后一周内递交;此任务由部长负责。

  4、副部长级以上干部(含副部长)每学期必须递交一份详细的个人总结或填写一份工作鉴定表,介绍在这期间的工作内容、工作成绩及经验教训,并由办公室存入档案(具体递交时间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5、凡学生会集体获得的奖品、纪念品,作为工作成绩的体现,必须交办公室妥善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占为已有。

  6、属于学生会的报刊、杂志,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整理并加以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占有。如希借用阅读,须经办公室批准,阅后按时归还。

  7、如借用有关档案,须经办公室或有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并作登记方可,且用后及时归还存档。

  8、其它类别档案视具体情况由办公室作出合适安排。

  9、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四.学生会会议制度

  1.学生会会议分为主席团会议、全体学生会干部会议、全体学生会成员会议、各部门干事会议。

  2.主席团、部长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时间:逢单周日晚7:30,不另发通知),全体学生会成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

  3.各部门会议通知由本部门负责派发,其它由办公室负责派发。

  4.各部门会议地点应于两天前报于办公室,以便做好协调安排。

  5.各类会议须严格做好签到和记录工作。凡不能参加会议的干部、干事一律须向办公室书面请假,批准后方可,会后补请假者须备有关证明。

  6.会议考勤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办公室保存,一份挂于会议室,由办公室做好如实记录,凡无故旷会三次以上者作自动辞职处理。

  7.会议必须依照预定时间准时召开,若无特殊情况,会议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

  8.所有副部长级以上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并存档,各部门会议记录由各部存档,不定期由办公室或相应主管副主席组织检查并签名。

  9.在会议过程中,各干部须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勤于思考,踊跃发言,做好个人会议记录,以便为工作提供参考。

  10.会议过程中,各干部须自觉关闭通讯设备,以免干扰会议进程;会后由办公室或各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整理会议室。

  11.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五.学生会主要负责人问责制度

  经主席团研究决定,学生会在工作中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规定如下:

  1.在日常工作和开展活动过程中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在各项工作中,各部部长(主任)应把具体工作细化到人,分工明确,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追究责任。如因分工不明造成的事故,责任归咎于各部部长(主任)。

  2.责任事故的认定。

  ①违反学生会条例及制度;

  3.对于出现责任事故的干部(干事)的处罚。

  对于出现三次责任事故者,一票否决各种评优资格;对于出现五次责任事故者,劝其退会。如因会议不到造成的责任事故,出现两次即行开除出会;因会议请假造成的造成的责任事故,出现五次即行开除出会。

  六.学生会宣传管理规定

  为了我们良好的形象,希望大家共同遵守本规定:

  1、宣传形式。

  本规定所指的宣传形式包括海报、展板、传单以及其他宣传品。

  2、制作规定。

  ①各部门搞活动时需提前考虑宣传形式并确定宣传方案。

  ③展板展出时应置于各校区显要位置,摆放规范,防止展板东倒西歪,并张贴学生会报头。另外,做宣传部门注意雨雪天气对展板的保护。

  七、各部工作考核制度

  为调动各部工作积极性,形成一种你追我赶的良好工作局面,特制定此制度,具体事宜如下:

  1、考核实行百分制,分工作态度、团结协作、日常工作、完成任务、工作的.拓展与创新五个方面。

  (1)工作态度(10分)各部成员态度端正,工作积极向上,有吃苦精神

  (2)团结协作(10分)各部成员及部与部间有较强的团结意识和协作精神,在工作中相互支持。

  (3)日常工作(30分)要求各部能切实贯彻本部职责,积极开展日常工作,真正做到在其位,谋其职(出现工作失误一次扣除3分)

  (4)完成任务(30分)要求各部能高质量、高水平的完成学生会的学期工作计划、总结及上级下达的任务(出现工作失误一次扣除3分)

  (5)工作的拓展与创新(20分)要求各部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实事求是,敢于创新,在做好日常工作完成任务的基础上,适当、适时的拓展本部工作。

  2、对各部的考核每学期一次,由主席团及办公室成员根据材料、记录及平时查看进行综合评定。

  3、对于在值班和会议中所扣的分值,将在以上考核的基础上进行扣除。

  4、每学期将评出的两个先进部,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对于达不到70分的部给予警告,对于达不到60分的部将进行人员调整。

  大学规章制度 篇5

  为了进一步加强办公室的管理,体现学生会办公室工作的整体性和联系性,更好的发挥学生会办公室的作用。同时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室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值班制度

  1.值班时间:具体值班时间看《学生会干部值班表》

  2.值班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

  3.值班人员:由学生会办公室具体安排。值班人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及缺勤。如若有事不能正常值班,需填写请假条,请主席签字。

  4.进入办公室必须着装整洁。

  5.在办公室自觉讲普通话,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

  6.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7.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妥善处理和报告突发事件。

  8.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时间邀请外人到办公室学习、玩闹,不得在办公室存放私人物品和处理私事。

  9.值班人员应热情接待来访同学,认真听取、耐心处理来访同学的事情。

  10.值班人员不得用学生会电话打私人电话。

  (二)物品管理制度

  1.办公室内的所有物品为学生会财产,任何人不得随意搬动、借用。

  2.全体学生会干部应自觉爱护办公室财物,任何人未经团委老师和学生会主要负责人允许,不得私自外借或挪用办公室物品。

  3.学生会各部门如需借用办公室物品,应告知办公室负责人,说明借用目的及归还日期,使用时应遵守办公室相关制度,特别是做到节约使用,并确保按时完好归还。如在使用办公室或办公室物具期间,有损坏,须由办公室进行登记,并酌情赔偿。

  4.办公室的钥匙由办公室干事轮流保管,未经批准不得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配制、使用。

  5.各部门若要在办公室存放东西必须作好登记,并于规定时间内取走。

  (三)请假制度:

  凡是遇事(如上课、生病等)不能参加其次活动的干事得在活动前先在请假本上登记请假,并说明原因。经主席准假方可。

  (四)例会制度:

  1.办公室所有成员应按时参加学院召开的例会及工作总结会议。

  2.定期举行会议,并作会议记录,总结前一段时间的工作有哪些不足,为以后的工作积累经验。并讨论下一段要开展的各项工作。

  3.在本部各项活动开展之前都要召开活动准备会,分配任务,要求各成员务必出席。

  4.开会期间遵守会议制度。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事先请假。每次例会必须严格考勤并如实记录。迟到3次以内给予警告。

  (五)考评制度

  1.考评每月举行一次,办公室成员根据自己在一个月内的学习、感受、体验写一篇文章。

  2.所有学姐学长根据学生会新成员成员平时具体表现给每个学生会新成员打分。

  3.综合各方面的表现,选出表现优秀的成员给予表扬。

  (六)卫生制度

  1.所有人员在办公室内部务必保持办公室整齐清洁。

  2.宣传部出完海报后务必及时做好清洁工作。

  3.各部门存放在办公室的物品务必保持堆放整齐。

  4.值班人员应搞好基本卫生,保持办公室清洁。

  大学规章制度 篇6

  1、关心时事,遵纪守法,热爱学校,热爱班级,努力营造“求知、达观、康乐、有为”的良好校风。

  2、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带好《市民卡》进校刷卡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课,上课专心听讲,不随意调班、调人或串班听课。

  3、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互帮互学,互相关心,文明用语,宽以待人。

  4、积极参加学校,班组集体活动,热心公益,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集体荣誉感强。

  5、爱护学校公物,不乱涂乱画,保持教室整洁卫生,教室内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自觉参加班级卫生值日。

  大学规章制度 篇7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及给同学们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使班级的工作、学习、生活能够正常顺利地开展。特制定出如下规定:

  一、每位同学在校期间须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校纪校规,争做文明大学生。

  二、热爱班集体,始终把集体的利益和荣誉放在首位,不做出有损集体荣誉的行为。

  三、全体同学应积极配合开展班级工作,为班级的建设尽心尽力、献计献策,并积极主动配合各班干部完成班级各项工作。对每学期中表现突出者将给予奖励。

  四、班级活动。每位同学应积极主动参加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学习及考勤。学习中务必树立勤奋、求实、创新的精神,同学之间互帮互助,创建班级学习的新风貌。平时应做到有事提前请假,不无故随意迟到、旷课、早退。严把考勤关,由学习委员负责每周的任意抽查工作,如有一次无故缺勤者将以期末测评分数扣0.1分处理,依次累计。

  六、班会。每位同学须准时参加班级会议。有无故缺席者按旷课一次扣除期末测评分0.1分处理。

  七、卫生。全体同学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加强自身意识,认真做好个人及各自宿舍卫生。班级内实行每月卫生评比制度:根据每月助理组上报系里卫生评分,对班级中各宿舍排名最后的宿舍进行惩罚(若最后一名的分数在85分以上可免除惩罚),扣除宿舍内各成员生活补助2元充班费;同时对最高分宿舍给予奖励。

  八、班费。为了扩充班级经费,备用于班级各项开支,决定从每月生活补助中每人扣出四元作为班费;每学期公布一至二次。

  九、此规定经全体同学一致赞成、班委会讨论通过,并由发布之日起开始正式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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