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制度

时间:2024-04-30 11:35:28 许清 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教师制度(精选33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教师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教师制度(精选33篇)

▼目录▼
【1】学校教师制度
【2】学校教师培训制度
【3】学校教师请假制度
【4】学校教师考勤制度
【5】学校教师评聘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制度 1

  教师办公制度

  1、按时上班签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

  2、上班签到要求:上午教师必须在第一节课上课铃响前签到;下午教师必须在第五节课上课铃响前签到。

  3、教师签到后,除上课外,必须自觉在本教研组办公室办公,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做到少窜门,严禁打牌、织毛线、大声喧哗等。

  4、教师签到簿由各周值班行政负责并汇总。

  教师考勤制度

  1.全乡小学按季节统一作息时间,全部实行签到。各教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签到(代签补签无效),超过5—10分钟签到记迟到一次;10分钟以上记旷课一节。上班时间内无课教师必须办公室集中办公,不得进行其它娱乐活动。

  2.上课预备铃响后,教师应到达教室门口。上课铃响后,教师未进入教室内,按迟到处理;下课铃未响而提前离开教室,按早退处理;迟到、早退达10分钟以上,按旷课处理。

  3.教师未按教导处安排的课程表上课,导致本班教学秩序混乱,按旷课处理,且由旷课教师自付代课费。未经教导处批准备案,严禁教师调课,否则追究双方责任。

  4.请假实行书面申请。

  中心小学:2天以内由常务副校长批准,每学期累计事假在2—5天以内必须经中心小学校长批准,5天以上由教育局批准,值周行政必须将请假条或调课申请单存档,统一安排代课事项,被安排的代课教师必须认真负责:

  ①事假自付代课费。

  ②婚、丧、产等法定假按国家文件规定执行,由学校付代课费。

  ③患重病请假必须出示医院证明,病历卡和医院处方、药费发票等,一个月内由校委会研究处理,一个月以上的报教育局处理;代课工资按教育局文件精神执行。

  ④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私自离校者,按旷课处理。假期结束,必须向值周销假。

  ⑥因参加学历提高培训请假,必须提供相关通知证明,由教师自付代课费,不列为事假处理,谎报者按旷课处理。

  ⑦对内外父母、夫妻、子女类直系亲属因重病住院治疗需要护理而请假的,按护理假处理,自付代课费,销假时必须提供住院证明或出院小结。

  ⑧代课费按3元/节计算。

  村级小学:教师请假必须报中心小学校长或分管副校长备案,具体规定按中心小学标准执行,代课费由村小自行决定。未按规定进行请假的,一经查实,按旷课一节罚50元处理,且在教师绩效考评总分中扣除5分/次。

  5.开会及政治、业务学习请事假同上处理,3分钟内未到会场者按迟到处理,未经允许无故离开者3分钟内按早退处理,10分钟以上按旷课处理。

  6.严禁教师私自调换课程。被值周行政、主管人员查实,除追究任课方外,对代课方实施加倍处罚。

  7. 晨读辅导教师必须组织学生做早操,排队进入或退出操场,操行中站在本班操列前后巡视学生做操,做到操列整齐,操行规范,纪律良好;防止出现安全事故的。

  8、眼保健操由上午第二节课的任课教师组织。

  9、除国家统一规定的法定假外,学校不得随意放假、调课或补课。

  10、教师晚自习下班按教导处安排表进行,对在校寄宿的学生进行点到,上好辅导课。未按作息时间到岗者按迟到、早退、旷课处理。

  教师家访制度

  1、教师和家长应建立长期合作的友好关系,密切配合,共同关心和培养学生的成长,及时掌握学生在家在校的思想动态。

  2、学校行政、班主任及科任教师有着同等的家访义务。

  3、开学初应进行全面性的.家访,务必做好流生返校劝学工作,把辍学率控制到最低限度。

  4、家访时要注意方式方法,首先必须肯定学生的成绩,多谈优点,少提缺点,注意场合,优缺点要一分为二,防止“告状式”的访问,决不能损害学生的自尊心。家访时必须做有耐心、有恒心,一次不行就多次,直到成功。

  5、每次家访必须具有目的性,家访后必须认真分析,总结家访的得失,并认真写好家访记录。

  6、每天任课教师都要对本班的学生进行晨检,进行身体健康目测,遇到学生身体不正常或没来到学校,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并按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程序进行处理。对特殊天气,教师应随时掌握学生动向,发现学生没来校应及时向学校反映,并及时做家访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校家同创”是教师、学生、家长、学校互动的有效沟通方式,各教师、班主任必须做好“校家同创”的相关工作。

  教师值周制度

  (一)值周行政职责:

  1、每天必须提前10分钟上班,做好一天教师签到管理工作;

  2、带领值周教师对校务及安全进行日常检查并详细记载;

  3、督促学生做好早操、眼保健操,检查教师指导“两操”执行情况,处理好学校偶发事件;

  4、一周值班结束,做好本周值班情况小结,并在下一周教师例会上宣布,与下一周值班做好交接工作。

  (二)值周教师职责:

  1、每天提前10分钟上班,督促各班搞好校园卫生及教师上班及时签到;

  2、协同值周行政督促学生做好“两操”,检查教师指导“两操”情况并进行记录;

  3、处理当天偶发事件,传递工作信息;

  4、做好值周交接班工作。

  以上职责必须严格执行,认真负责,及时完成各项工作。对工作敷衍了事,相互推卸责任的,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给予教育、警告、记过处分。

  学校教师制度 2

  为了使学校工作有序开展, 使教师形成组织观念, 使教师 工作有条理,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照教体局、学区的 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大庄,学校教师例会制度。

  一、例会形式

  学校组织教师进行政治法律学习、业务学习、师德培训、进行专题讨论、解决问题、安排工作的一种主要形式,目的在于统一思想,加强师德建设,交流教学经验,提高 工作效率。

  二、例会学习:每周举行一次。

  三、 例会时间:一般定为星期一下午放学后, 如有特殊情况 可随时安排。

  四、例会学习的内容

  1、传达教体局、学区等上级主管部门的'会议精神和工作 要求。

  2、值周教师总结上周工作。

  3、 学校领导对上周各项工作进行总结, 并提出注意事项, 促进本周的工作。

  4、安排本周的各项工作。主要有:教育教学、教师和学 生纪律、安全、学校卫生、学校德育工作等。

  5、讨论决定一些重大事情。重大事情经全体教师讨论通 过后,便形成成决议,每位教师必须按会议决定贯彻执行。

  6、每位教师对学校工作提意见和建议。向学校领导反映 情况,或向学校领导和其他教师提意见和建议。

  五、例会学习的要求

  1、参加会议地点由值周教师通知。

  2、每位教师要有会议记录,认真做好会议内容记载。

  3、每位教师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

  4、会议期间不开小会,不干与会议无关的事。

  5、会议期间不会客,不随便出入,有事有病必须病假。

  6、没有特殊情况,例会学习于星期一下午 6∶00 分准时 召开。 开会时教师未请假而不参加会议者算旷课一课时。 每位 教师争取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早退者按旷课一课时计,累 计 6 次算旷课一天。

  7、会议召集前要有充分的准备,力争开短会,开好会, 提高会议质量。

  六、本制度只用于大庄小学的管理。

  学校教师制度 3

  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有关管理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学校教师值班制度。

  学校教师值班由学校值班领导和学校值班教师组成,值班领导由学校领导担任,行政值班员由学校教师担任。

  (一)学校行政值班领导职责

  1、全面掌握学校总体工作及运行情况;

  2、组织指挥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置;

  3、负责检查学校各片值班落实执行情况;

  (二)学校教师值班职责

  1 学校教师值班时间;( 7:10—18:00)

  2 做好外来人员的`登记工作。(值班记录)

  3 及时处置各种突发性事件,做到第一时间内报告,并做出合理有效的 应急处置工作;

  4 放学后,督促检查学生全部离校,各班是否上锁。最后值班教师锁大门,方能离校。

  5 任课教师应在上课前30分钟到校。

  6 对于擅离职守的教师和值班人员要做出相应的处罚。

  学校教师制度 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经学校理事会同意,制定本校教师培训制度如下:

  一、学校聘任的教师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受聘教师应自觉遵守教师培训制度,接受学校教务处安排的思想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以利于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

  二、受聘教师上岗前须进行不少于10课时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为教育法规、本学校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及规章制度等。

  三、受聘教师上岗后的思想政治培训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培训内容为教育法规、时事政治、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业务培训由教务处按学科组织,培训内容为教学大纲的学习、教育理念与教学方法的创新与推广等。

  四、学校为受聘教师提供接受思想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的条件,根据学科特点每两周安排一次业务培训或每学期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每位教师每学年接受培训总课时数不少于50课时。

  五、教师培训以参加校内培训为主,选派外出培训为辅。受聘教师参加本校组织进行的培训免收培训费,选派外出培训所需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由学校决定校方承担或校方与教师协商分担。

  六、学校鼓励受聘教师在不影响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自主参加校外的相关培训,受聘教师自费参加校外同所教学科相关联的'培训可以计入培训课时数,学校对自费参加校外培训后教学能力显著提高的教师给予奖励。

  七、学校教务处要建立教师培训业务档案,记录教师培训情况;受聘教师应备有培训笔记本,记录本人参加思想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的内容及心得体会。

  八、学校教务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中应包括教师培训方面的内容;考核教师时应将培训课时的完成情况及培训效果列入考核内容,并将教师年度考核记录归入教师培训业务档案。

  学校教师制度 5

  1、上课前准备好教学备品及教学仪器,上课预备铃响后,任课教师到教室门口等候,铃响马上走进教室上课。要按要求上足课时,不提前下课。下课铃响后,立即下课,不压堂。

  2、充分利用授课时间,做到上课时间要坚持岗位,不擅自离开课堂,不吸烟,不坐着上课,不接待客人、家长、亲属、探望病号,不找个别学生谈话,不带手机进入课堂,不处理任何其它事物。

  3、教师不得随意变动课节。特殊情况需要变动的,要和教务处请示,经批准,方可变动。

  4、领导不准占用上课时间找教师谈话。教师不准耽误课节找领导解决问题。领导和学校部门负责同志不准在上课时间向正在上课的教师布置工作。教师和教师之间不准在上课时间交谈和研究工作。

  5、教师缺课,一定要找时间补上,保证所任学科授课节数和教学任务的.完成,保证实际工作量。

  6、教师无故不上课,擅自离开课堂,学校要安规定从重处罚。

  7、教师上课时间,因擅自离开课堂,出现一切问题后果,均由本我承担。

  8、教师讲课观点要正确,知识准确,概念清楚,重点突出。主教练、提问、演示安排得当,注意面向全体学生。

  9、随时记录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学习表现,课堂复习检查,提问应记分。

  10、教师注重仪表,言谈举止对学生的影响。不穿奇装异服,不留怪发形,不讽刺;不挖苦学生不体罚和不变相体罚学生,任何教师无权让学生停课。如有特殊情况,先请示领导。

  学校教师制度 6

  1、监考教师要充分认识监考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

  2、服从考场安排,主监教师要提前15分钟领取试卷。

  3、副监考教师务必在考试前10分钟进入考场组织学生了,清点人数。宣布考场纪律、分发试卷。考试铃声一响,即刻下发试卷,不得推迟。

  4、监考教师必须严守岗,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吸烟、看报刊、闲谈,不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

  5、监考教师要坚持原则,认真监督考场纪律,不点拔任何试题和考生,如考生有所疑问,可向巡考请示。

  6、如发现考生作弊,一经核实,立即对其管理,并报教导处处理。

  7、收试卷时,一定要清点好试卷卷数,以免漏订。

  8、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如实反映考场纪律。

  9、如监考教师失职,学校根据情节轻重按造成教学事故给予相应的.处理。

  学校教师制度 7

  1、教职工因事、因病不能按时上班,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请假半天以内(不含半天),当事人具备假条,由值周领导批准签字并登记存档;请假半天以上、3天以内者,必须向校长请假,并将有校长签字的假条送值周领导登记存档;请假3天及以上者,由校长签字后报区教体局领导批准,并将有局领导签字的假条送值周领导登记存档。所有请假如需调课,必须报告教导处,落实调课并做好记载。请假人应留下有效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

  3、请假期满回校上班,必须于当天向请假对象销假,同时报告教导处。

  4、教职工因病不能上班,凭医院休假证明或药发票请假。

  5、因患急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当日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者,须按上述程序先用电话说明情况,并于上班当日补全书面请假手续。其余各种请假均由本人提前填写请假条。严禁代假。

  6、超过规定的上班、集体活动时间为迟到;提前下班、集体活动中途无故退场为早退。迟到及早退超过30分钟者按旷课处理。

  7、未经教导处允许,私自调课而造成无人上课者,原应上课教师视为旷课。

  8、迟到及早退每次扣5元。旷课每节扣20元。事假每天扣20元,一学期事假累计超过6天(含6天)者,期末教师个人量化考核出勤一项以0分计;一学年事假累计超过12天(含12天)者,取消当年评优选模及年度考核为“优秀”的'资格,并不予发放任何奖金。病假40岁以下超过两天(不含)、40岁及以上超过3天(不含)者,每超出一天扣10元;住院者凭入院、出院证明不扣;一学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者,取消当年评优选模及年度考核为“优秀”的资格。旷工每天扣50元,旷工三天及以上者,取消当年评优选模的资格和一切奖金,年度考核为“不称职”。

  9、婚假、产假、丧假按上级有关政策执行。为参加子女家长会而请假者,凭家长会通知书可不作请假计,但不予发放全勤奖。

  10、未尽事宜及其他特殊情况由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

  学校教师制度 8

  1、教师在上课前应认真备好课,写好教案,凡需一切教具,都应在上课前5分钟准备好。没有备课不能进课堂上课。

  2、自觉照课表上课,未经教导处安排,不准私自调课、换课,外出学习、听课或开会,其课可自行调整,但需报教导处备案。

  3、教师应自觉养成“候课”习惯。应在预备铃响前一分钟时就站在教室门口,目视学生做好上课准备。

  4、上课时不迟到,不早退,不中离,更不得“放羊式”上课,不拖课(延长5分钟及以上)。上课10钟后教师才到场视为旷课;中途无故离开课堂视为中离,无故离开课堂10分钟及以上视为旷课;未到下课时间提早下课视为早退,无故提前下课10分钟及以上视为旷课。

  5、教师要自觉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语言规范、文明,教学用语要生动易懂、能充分表达教学内容。

  6、教师应注意教学仪表端正,举止文明。不坐着上课(如遇特殊情况,应当向查堂教师说明),不准依门向外张望。女教师要打扮得体,不化浓妆;男教师不留长发,不准在教室里抽烟。教师上课时必须将手机设置到振动或将手机关闭,严禁在教室里接听手机。体育教师必须穿运动衣、运动鞋上课。

  7、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8、教师要按新课程标准,认真组织课堂教育教学,积极而恰当运用现代教学设施,能熟练操作各种电教器具。

  9、精心设计教学板书,板书要体现完整性,条理性,要讲究规范化。

  10、教师下课后应根据其自我感觉及时调整或修改教案,以便充实自己,要回顾自己的教学过程,汲取经验教训,不断提高驾驭课堂的`能力,提高教学水平。

  11、课堂内如发生问题,应由任课教师为主负责在课后及时处理,并将情况通报给班主任及教导主任。

  12、对于不在本班教室的上课要求:(如体育、音乐、电脑课等)

  (1)任课教师必须提前组织所有学生有序地进入上课地点,确保准时上课。

  (2)上课期间,教师必须始终将学生置于自己的监管之下,确保任何学生都不得离开上课地点。

  (3)下课时,教师要组织学生排好队,有序地离开课堂。

  为确保以上制度的贯彻执行,各校教导处建立查课制,对检查情况作详尽记载,作为教师岗位考核的依据之一。

  学校教师制度 9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工作者的组织纪律性,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重新拟定以下教师请假暂行条例,望各位教师遵照执行。

  一、事假:

  1、教师事假原则上每学期最多三天,全年六天。教师请假天数在规定期限内,绩效考核只扣除奖励分,超过规定天数,按绩效考核办法扣分,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2、教师请假要书面履行请假手续,校长签字后,交教导处记录并安排教师顶课等有关事宜。

  3、教师凡未按请假报批程序办理好请假手续而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到期未办理续假而超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病假:

  1、教师因病不能出勤的,可以请病假,病假3天以上7天以内的应由主管医生出具病假证明。变相请病假,经查实按旷工处理,并责令作书面检查。7天以上不足一个月的,由医院证明,一个月以上的由县级医院证明。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学校负责安排代课等事宜。

  2、教师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按国发[1981]52号文件规定执行,并酌情扣发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

  3、经查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4、长期病假康复后要求工作的,应由医院出具健康证明。

  三、旷课:

  教师连续旷工7—14天,全年累计旷工15天,当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连续旷工15天,全年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学校辞退,连续旷工超过30天,全年累计超过90天的,学校必须上报自动离职手续。

  四、其他法定假期规定:

  教职工的探亲假应安排在寒暑假期间,其他时间不予安排,若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探亲的',由教育局领导审批。

  1、法定假期。婚、丧、产假在法定时间以内的假期,国家规定的工资奖金照发。学校内部的考核奖不享受,超过法定时间的,按事假处理。哺乳假人员,在假期内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计发。

  2、事假。一月中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不足10个工作日的,当月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的,当月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

  3、病假。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绩效工资照发;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

  五、审批权限:

  1、一般教职工请假五天以内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累计请假在六天以上的,报教育局审批。

  2、病假。有门诊病历、疾病证明手续,请假六天以上累计一个月以上(包括一个月),由教育局受理。

  3、事假。年累计请事假六天以上一个月以内(包括一个月),由教育局审批,超过一个月,由教育局受理后,统一报县人事局审批。

  4、不论是病假、事假、法定假、都要按程序由学校负责办理请假报批手续,经审批后生效。

  5、请病假应使用公立医院的疾病证明,请病假期限超过一周的,原则上应使用公立县级医院的疾病证明;请病假期限超过一个月的,所在单位应派专人探视,并提供由校领导及探视人签字的探视证明、探视情况公示表。

  6、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在离岗三天之内,先口头向单位领导请假并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

  7、请假期满要续假的,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8、请假完毕应由学校负责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六、关于教师迟到、早退和中途离校的规定

  1、迟到。晚于规定时间5分钟的.计迟到一次。

  2、因特殊情况,必须中途离校或早退的,一小时内,不记请假或矿工,超过一小时的必须请假,同时在离校前到教导处、值周组、门卫上做好记录,记录清原因、离校时间和返校时间,否则按旷工论处。

  3、学校行政对教师中途离校和早退作不定期的抽查,凡中途离校和早退者经查实按旷工记载,纳入年终考核。

  4、星期天下午门卫人员、班主任必须在学生进校时间前到校,例会请假的按半天请假时间计算。

  说明:

  1、以上计算请假时间,不扣除节假日。

  2、本规定与上级文件有冲突的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学校教师制度 10

  1、教师因事假、病假、公事等原因(国家规定的职工应享受婚丧嫁娶假期除外)请假,需自己联系本班或者同年级同学科教师顶课,事后自己再进行要课补课;

  2、教师因事假、病假、公事等原因(国家规定的职工应享受婚丧嫁娶等假期除外)请假,如需教务处调课的,按照每节课20元支付给教务处,再由教务处安排其他教师顶课,并当即支付代课费。如请假教师未及时支付费用,教务处不安排顶课。

  3、教师因婚丧嫁娶等国家规定的假期请假的,教师履行正式的请假手续后交教务处,由教务处负责安排其他教师顶课,费用由学校支付。

  4、教师请病假的,一周以内自己负责调课,事后自己再要课补课;如让教务处安排调课,按照第二条支付相关费用。教师请病假一周以上,且确实因病不能上班的,按照上级相关请假规定,履行正式请假手续交给教务处,教务处安排教师先行顶课。请假教师在请假结束上班后第一个工作日把相关手续(诊断证明、入院手续、病例、医药条等)交给教务处查验。如情况属实,教务处按照每节课20元支付给顶课教师,请假教师不再支付费用。若请假教师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或者提供虚假证明的,按照个人事假处理,即按照每节课20元的标准自己支付代课费,若不支付,将在学期末绩效工资中扣除。教师小病大养或以休病假为名,从事其他经济活动,一经发现即刻终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岗上班,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评优评先及晋级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拒不到岗上班的,按旷工论处。

  5、无论教师之间的调课还是经教务处安排的顶课,都要保证教室里有教师上课,授课教师必须认真上课,有授课内容,并完成课时工作任务。若教师之间因调课造成空堂的,依据实际课程表上人员处理,扣除绩效100元;经教务处安排的`顶课,顶课教师造成空堂的,不支付代课费,并通报批评,今后不再安排该教师顶课。

  6、在顶课期间出现的教案撰写、作业批阅等,由请假教师与顶课教师自行协商,学校不再做安排。

  7、教师因学习培训、教研活动、参加会议等,按照公事处理,即自行调课,事后进行要课补课,教务处不再进行调课。确实需要教务处调课的,按照第二条支付相关费用。

  8、大型集会、教师例会等大型活动及会议的,均视为正常上课,确需请假的,不需调课,但缺勤记录纳入绩效考核。

  9、教师请假需履行请假手续,即先由相关领导签字同意,再交给教务处,告知是请假教师自己调课,还是由教务处负责调课,教务处确定情况后方可离校,确因突发事情不能及时履行请假手续的,请委托亲属或者同事等完善手续,教务处不接受电话、短信等方式请假。

  10、教师请假次数每周统计一次并公布,纳入绩效考核,如教师因事假、病假、公事等原因(国家规定的职工应享受婚丧嫁娶假期除外)请假频繁,在学期末统计请假课时总数中超过一定数量时,取消当年评优评先、晋级等资格,在年终考核时不得被评定为优秀。

  学校教师制度 11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稳定,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

  1、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2、教师外出参加晋升学历的函授学习,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并完备履行请假手续的,亦确认为公假。

  3、公假期间教师原定薪酬标准不变。

  二、事假、病假

  1.教师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在一星期以内的,由本人写假条经校长批准。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可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请假超一星期的.由校长批准,再回教育局审批。

  2.教职工因病请假,3天以内具假条由校长批准,3天以上必须出具医院证明,具请假条报请校长批准。

  3.事假、病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4.正常事假、病假教师每天扣40元(或每节课10元),全部补给代课教师。

  5.教师事假、病假期间不享受30%的绩效考核工资。

  三、法定假

  婚假、产假、丧假等法定假按上级规定执行。

  四、工伤假

  1.教师的工伤假应出具医院证明和经有权部门鉴定的《工伤报告书》。休假天数依据核实后的医院证明而定,其医疗或修养期间的固定工资照发,但应扣除保险给付。

  2.教师因工负伤,治疗到伤愈或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应做出医疗终结结论。根据伤残程度,由医院出具证明,经有权部门确认,区分不同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五、请假管理

  1.请假流程

  ①具备请假条;③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④按规定批准权限办理批准手续;⑤批准后的请假条送行政办公室存档。

  2.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未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学校校长报告,并于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教师请假按月统计,每月公布教师请假情况。

  4.教师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超假不办理续假手续而擅自不到校的的视为旷工;特殊情况下应先电话请假并于返校后一天内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5.旷课一节扣30元,旷课一天扣90元。

  6.公假、行政管理人员的请假,一律由校长审批。

  7.教师的病、事假,作为考勤内容,纳入教师的综合考核。

  返回目录>>>

  学校教师培训制度 1

  一、指导思想

  教师是立校之本,只有一流的教师队伍才能打造一流的学校。而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又是学校师资队伍的中流砥柱。为了更好地构建我镇教师发展的平台,坚持“以人为本、理力并举”的管理宗旨,凸现“依法治校、以德立校、以情育人、主动发展”的办校理念,积极推进“名师工程”。通过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的培养强化全镇师资队伍建设,力争让优秀教师尽快脱颖而出,成为能实践、善研究、懂创新的新型教师,进一步适应21世纪的激烈竞争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二、培养目标

  完善师资培养的有效机制,使教师具有高尚的师德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精湛的教学技艺,掌握和运用教科研前沿的成果创造性地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能不断完善、发展自我。培养出一批市、县、镇级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形成优秀教师的群体。

  1、教师努力目标

  学生尊敬的人;家长放心的人;群体认可的人;实绩突出的人。

  2、教师发展方向

  合格教师→骨干教师→优秀教师→蛟龙名师。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方面能为人师,起榜样作用;教学方面一专多能,起示范作用;教育方面造诣较深,起咨询作用;教育科研方面成果突出,起带头作用。能操作现代化教育技术,并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有竞争意识、自信自尊、尊重他人、讲究效率,有乐观向上的健康人格。

  三、培养范围

  已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课堂教学比赛一、二等奖,参加过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开课、观摩课,获得县级含县级以上教学能手、教学新秀称号的教师均列入骨干教师培养的范围。

  四、主要措施

  1、抓师德教育促观念更新。

  以请进来与走出去方式相结合,采用听、说、读、写等不同方式在教师中开展“颂师德 扬师风 铸师魂”的活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教育观和学生观,具体落实到四心:爱心、事业心、责任心、进取心。

  (1)学习课程化。教师每月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并进,坚持做好学习摘记,保证每小周一次业务学习。每学期组织教师外出参加活动。在内容上突出时代性和科研性、探索性形成教师学习的课程化。

  (2)评选制度化。结合师德学习,学校每年评选“十佳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形成一种竞争的`激励机制,目的是推动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高尚的情操、科学的世界观、先进的教育观,形成优秀教师群体。

  2、抓自培力度促整体提高。

  (1)高质量地做好工作。在教学工作中骨干教师要高质量地完成示范、观摩、检查、评估等的课堂教学任务。工作受学生的欢迎、家长的认可和学校的肯定,班主任工作和教学工作居年级和本学科前列。

  (2)带头实践课改精神。上好各类示范课、公开课。

  (3)压担子分任务。让部分骨干教师担任教研组长,参与学校和教研组的管理,在实践中打开思路,学会协调,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4)倡导自我培训。提倡骨干教师充分利用时间自读、自悟,把读书和运用现代技术作为必修内容,上校园网、教育信息网、远程教育网学习。要求认真参加校本培训及各级各类骨干教师培训、学历培训,并做到学以致用。

  (5)加强课题研究。结合新一轮课改精神,每人至少参与一个镇级以上的课题研究,并把备课、上课、评课、理论学习与科研结合,两年内有研究论文或研究报告等成果展示。

  (6)提倡一专多能。引导骨干教师多方位地学习,有奋斗目标,有主攻方向,不断提高自我,超越自我。

  (7)继续实行“师徒结对”带教制度。能者为师,每位骨干教师都要带一位青年教师,通过带徒弟,互相促进学习,共同提高带教水平。

  (8)大胆创新。发扬创新精神,探索教改新路,敢于尝试、反思和修正,敢于走自己的路,走别人没有走过的路。

  3、抓激励机制促队伍优化

  师资队伍要形成一流优化,要靠精心规划,措施落实。另一方面要创设一个积极的集体,舆论和谐的人际关系,从精神、物质、情感等多方面给骨干教师的激励建立起完善有效的机制。

  (1)成就激励。在教学、教育工作上创特色,每年进行上课、写论文、设计教案等评比,优秀课堂教学拍摄录像,选个人专集好的文章、论文推荐到报刊杂志。学校每年出专辑包括学生作品专辑。

  (2)荣誉激励。学校每年评选十佳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等。

  (3)物质奖励。论文、讲课比赛、公开课等按照相关条款执行奖励。

  学校教师培训制度 2

  为了不断加强我校教师培训工作,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教学能力,提高培训工作有效果,收集、积累教育教学教研经验资料,使我校教师培养、教师培训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途径,特制定本制度。

  一、培训目标:

  1、每个教师必须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

  2、进一步提高每个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

  3、进一步提高每个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提高履行岗位职责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4、初步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5、在培训中建立健全本校的校本培训制度,使校本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系列化。

  二、培训内容:

  1、新的最前沿的涉及到学校、教师、学生发展的教育思想、理念、理论等。

  2、与教育教学密切相关的`教育理论知识。

  3、有利于促进学校课程改革、教师课堂教学改革的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教育教学经验。

  4、学科业务知识,专业知识及专业基本功。

  5、师德师风建设。

  6、现代教育理论与实践。

  7、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8、计算机应用技术。

  三、培训制度

  1、外出学习、培训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文件由学校批示,教导处安排,全体教师必须服从大局,珍惜每次学习机会,教导处检查并记录教师出勤情况。

  2、外出教师所任课程必须先由自己与相关年级的教师协商调课,如不能自行协调报教导处调整。

  3、外出教师,及时向教导处汇报活动情况,凡参加市、区级听课学习的教师,必须上交一份参加活动的书面材料,同一年级同一学科教师共同参与的学习、培训,返校后集体备课时应进行交流。

  4、外出教师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活动安排,认真学习,记好笔记并积极参与交流讨论。

  5、外出教师应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外出办私事,不得早退。

  6、外出教师必须认真记录上级领导所作的指示或通知,领取并妥善保管好下发的资料,回校后及时传达并转交资料。

  7、外出教师必须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虚心好学,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声誉,处处为人师表。

  8、学校安排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如有非常特殊情况教师不能按时参加活动,应在学校组织前提前上报教导处,以便应急调整。

  学校教师培训制度 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经学校理事会同意,制定本校教师培训制度如下:

  一、学校聘任的教师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受聘教师应自觉遵守教师培训制度,接受学校教务处安排的思想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以利于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

  二、受聘教师上岗前须进行不少于10课时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为教育法规、本学校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及规章制度等。

  三、受聘教师上岗后的思想政治培训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培训内容为教育法规、时事政治、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业务培训由教务处按学科组织,培训内容为教学大纲的学习、教育理念与教学方法的创新与推广等。

  四、学校为受聘教师提供接受思想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的条件,根据学科特点每两周安排一次业务培训或每学期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每位教师每学年接受培训总课时数不少于50课时。

  五、教师培训以参加校内培训为主,选派外出培训为辅。受聘教师参加本校组织进行的培训免收培训费,选派外出培训所需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由学校决定校方承担或校方与教师协商分担。

  六、学校鼓励受聘教师在不影响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自主参加校外的相关培训,受聘教师自费参加校外同所教学科相关联的`培训可以计入培训课时数,学校对自费参加校外培训后教学能力显著提高的教师给予奖励。

  七、学校教务处要建立教师培训业务档案,记录教师培训情况;受聘教师应备有培训笔记本,记录本人参加思想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的内容及心得体会。

  八、学校教务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中应包括教师培训方面的内容;考核教师时应将培训课时的完成情况及培训效果列入考核内容,并将教师年度考核记录归入教师培训业务档案。

  学校教师培训制度 4

  为培养一批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一支教导教学骨干老师队伍,激励骨干老师专业不断进展,以带动囫囵老师队伍的快速成长,增进小学教导教学质量不断提升,结合我校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一、界定

  小学将我校将已评为“淄博市农村骨干老师”的14名老师,和在教导教学中崭露头角、热爱教导事业、责任心强、工作效果好、业务能力强的中青年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新秀等确定为骨干老师,并加以培养。

  二、培训

  1、建立老老师与骨干老师的师徒结对制度,利用老老师的传、帮、带增进骨干老师的成长。

  2、定期组织骨干老师外出举行参观学习与培训。

  3、邀请关专家来校作专题报告,一年1—2次。

  4、优先推举参与由市、区教导局、教研会等部门组织的骨干老师培训活动。

  5、选拔优秀骨干老师担任科室、级部等重要岗位。

  6、小学定期召开骨干老师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汇报和对小学工作建议。

  二、职责

  1、要仔细学习新的教导教学理论,改变教学观念,贯彻党的教导方针,增加依法施教的意识。

  2、在小学培训小组的领导下,乐观担当支配的教学任务,在组内集体备课中起主导和带头作用。

  3、参与校园、外各级组织的培训,学习讨论新课程,掌握新课程的内涵。

  4、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担任班主任,抓好学科组的教学讨论,在课内外对同学举行思想品德教导,抓好培优扶差的工作。

  5、加强理论学习,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乐观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教导教学阅历,结合本校实际,深化举行教学讨论,基本功扎实,一专多能,胜任教学工作。

  6、与青年老师结对子,向青年老师传授教学阅历,起到传帮带的作用。

  7、不断讨论探究新的`教学办法,努力创设以同学为主体,引领同学自主学习的新的课堂教学模式,培养同学良好的学习风气。

  8、严格履行老师职业道德规范,增加师德意识,关怀爱惜同学,建立文明的师生关系。

  9、仔细参与教学阅历沟通、德育阅历沟通,培养新老师。每学期听课、评课不少于16节,上藏匿示范课不少于一节,每年要撰写教学教导论文一篇,创建自己的教导教学博客,乐观撰写教导教学随笔与反思。

  10、严格遵守培训纪律,仔细完成培训任务,努力提升培训效果。

  三、考核和嘉奖:

  在任期结束前,每个骨干老师参照《市农村骨干老师培训考核制度》举行评定,评定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学校教师培训制度 5

  1、教职工要积极参加各类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积极鼓励教职工利用业余时间进修,对业余进修或自修(本专业)成绩合格及获有关证书者,幼儿园可负担部分费用。

  2、园内要提倡互帮互学,开展结对子活动,有丰富经验的.教职工,要带好徒弟,传授经验。

  3、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方针,每学期邀请专家或同行来讲学、交流,每学期组织一次外出参观学习,并根据不同需要送派教师外出学习、培训。

  4、坚持业务学习制度,有计划地安排业务学习内容,使全体教职工不断获取新的教育信息,了解幼教发展动态,投入教学改革。

  5、定期举办各种技能技巧学习、考核、评比活动。

  6、有计划选派教职工参加各种形式的进修学习或业务培训。学习、进修优秀者,可优先享受外出学习、参观、进修的待遇。

  学校教师培训制度 6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尤其是做好青年教师培训工作,是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是学校长盛不衰、永保青春的关键,为促进我校青年教师尽快适应教学工作的需要,早日成为优秀的.高中教师,从而整体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加快我校教育教学现代化步伐,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创造条件、创设氛围,促进年轻教师能在较短的时间内适应教育岗位的基本要求,实现师德、教学质量和教育管理能力的同步提高,争取尽快成为好教师。

  二、培训目标

  使青年教师迅速适应高中教学岗位,争创“校优”、“市优”。

  三、培训形式

  读书、讲座、听课、研讨等,重点实施“蓝、青结对子”方案。

  四、培训对象

  近三年分配到我校的新教师和借用、聘用到我校的教师。

  五、培训管理

  1、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实施督查。

  2、参与培训教师的相关资料应上交教师发展中心一份。

  3、受培训教师应在每次培训结束后将学习心得上交教师发展中心一份。

  七、培训内容配档表(见附件)

  学校教师培训制度 7

  为了规范中小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管理,完善教师培训学习管理制度,维护教师培养、培训的公正与公平,做到有序、有效培养教师,遵照教体局和*纪检组联席会议要求,现对大武口区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作如下规定:

  一、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的原则

  1、区级以上政府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下发通知或指令参加学习、培训、考察的领导和教师,经学校或教体局同意方可参加。

  2、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或各类研讨会,涉及到领导和学科教师,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计划派出。

  3、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必须派出培训、参赛、参会或考察学习的领导和教师,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或经学校研究提供、教体局批准后方可参加。

  4、对一些民间性质的学术团体组织的会议或活动,未经教体局批准,学校不得派教师参加;非学术性团体组织的活动,学校一律不得参加。

  5、同一名教师一年之内最多只能参加一次省外的培训、学习或考察,省内(市外)的培训学习每年最多不得超过两次。

  二、外出培训、学习、考察的有关程序

  1、通知:由教体局负责培训学习的部门将有关文件下发学校,学校按照文件要求通知年级组、学科组提供参加培训人选。

  2、提供:参加培训学员提供要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证让绝大多数教师有外出培训学习的机会,提供学习人员不能徇私舞弊,要明确外出培训学习的目标和方向,要坚持为学校发展、为教师发展服务的原则。

  3、审批:对年级组、学科组提供的外出培训、学习、考察人选,学校要召开校务会议研究确定,并进行公示,然后由学校上报教体局审批。校领导外出学习须由教体局提供和审批。

  4、请假: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的`教师在教体局审核同意后,由学校调整课程,并妥善做好交接工作,并在学校填写请假条。校领导外出学习需到教体局和组织部履行请假手续。

  5、备案:学校对于外出参加各级培训学习的教师要进行登记,并上报教研室备案,做到教师外出培训有据可查,避免重复外出或多次外出。

  三、外出培训、学习、考察返校后的有关工作

  1、销假:外出培训、学习、考察归来的教师要及时到学校或有关部门销假。

  2、学习反馈:凡外出学习、培训(学历培训除外)、考察归来的教师,回校后必须在一周内向教研组或学校上交学习报告,并进行讲座,几人同时参加同一活动,可提供一人进行主讲。所有外出培训的教师回校后都要撰写3000字左右的学习报告(心得体会或调研报告、专题报告、学习总结),学校要对教师的学习报告进行审阅并及时存档,同时将学习报告上报教研室备案。

  3、经费报销:外出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学习报告和讲座后,才能按照财务规定予以报销。

  四、外出人员注意事项

  1、外出学习人员代表学校,要注意个人形象,不能做有损于学校名誉的事。

  2、外出学习人员以提升专业素养为目标,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要求,不得中途或提前离开。

  3、外出学习时应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多与外地教师交流,掌握最新信息,要积极参与交流活动,发表自己的见解,最大限度的提高学习效果。

  4、学习活动结束后要立即返校,不得延长时间,耽误工作。凡不按时返回,经核查,将按旷工处理。

  5、外出学习人员要重视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确保旅途平安。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前相关制度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返回目录>>>

  学校教师请假制度 1

  一、请假与销假

  教职工在国家法定假日以外需要请假的,一般情况下必须提前向学校履行请假手续,假期结束后及时销假。

  二、请假审批权限

  教师因病、因事需请假,必须写请假条。一般教师请假,一天以内由教导主任审批,三天以内由校长审批,超过三天校长签署意见,报胡集中心校审批。

  三、请假原因及处理办法:

  (一)、事假

  1、一般婚假7天.

  2、父母丧事3天。

  (二)、病假:

  1、教师申请病假应有县级以上医院进出据诊断证明,办理请假手续,假期间,学校要随时了解教师的具体状况,督促教师康复后及时返校上课。

  2、因病、伤、残已安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按照规定及时办理病休,病退手续。

  (三)产假:

  1、请产假须持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第一胎证明和本人身份证。

  2、一般产假三个月。

  四、其他:

  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或超假不归者,按旷工论处;无故旷工或在工作期间隐瞒实情,请假,一经发现经过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报上级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学校教师请假制度 2

  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规范学校管理,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服务于学生,特制订姜山镇中学教师请假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请假程序

  1、请假2小时以内,自行调整好课务,到教务处请假,教务处做好书面记录,每月统计一次,作为学期结束考核的依据。

  2、请假半天及半天以上的须向校长办公室请假,持校长办公室主任开出的回执与教务处、年级段排课联系处理相应课务。

  3、教师参加学习培训持通知书提前1天,持校长办公室室回执与教务处联系,无特殊情况自行调整好课务,并将课务安排情况上报教务处及年级段。

  4、教师会议请假或缺席2次作请事假半天处理。

  5、一般情况下,教师应先请假经允许方可离校。特殊情况下可委托其他教师请假,但事后应立即按时间长短到相应部门补办有关手续。

  6、未请假而擅离学校工作岗位或委托他人请假但事后未补办手续的按旷课处理。

  二、有关法定假期处理意见

  1、婚假:学校提倡教师婚礼在节假日举行。如确有特殊情况,需在教学工作日内请假的,须向校长室请假,学校将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超过规定日期按实际工作日作事假处理。

  2、产假:国家规定的.产假期内按国家规定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但不能再享受产假期间的奖励性奖效工资。法定假期以外的按实际工作日作事假处理。

  3、哺乳期:哺乳期是个特殊阶段,在不影响其他教师工作、休息的情况下,可在校内适当位置安排住宿。在不影响教学工作前提下,允许在工作时间内处理小孩的饮食问题,但时间应自觉控制。哺乳照顾期为半年(自小孩出生日计算)4、 丧假:三代以内直系血亲亡故,允许请假3天,3天以外按事假处理;其他亲属亡故允许请假1天,1天以外按事假处理。

  三、请假处理

  1、教师在调好当天课务情况下,处理与本人有重大关系的突发事情,2小时内向教务处请假,经同意后,不扣全勤奖,根据请假次数期末考核时另行考虑。

  2、教师半天以上请假需到校长办公室请假,办好手续,并与教务处、年级段联系。

  3、教师请假病假三天以内,调好课务,不扣发全勤奖。病假三天以上(不含三天),事假一天以上(不含一天)扣去全勤奖,超过部分以病假每天15元,事假每天30元,在期末考核时结算。

  4、教师无故不到校办公,做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或一天以上不发当月全勤奖,并在期末考核中降一个等第。

  5、旷课一节按每节30元在当月全勤奖中扣除。

  学校教师请假制度 3

  一、事假:

  1、教师有事可以请事假(不包括婚丧假、产假、护理假、探亲假)。教师应尽量不请或少请事假,有事尽量安排到公休日、节假日进行。

  2、教师请事假每月累计满1天扣2分,请事假累计半天扣1分。教师请事假每月累计超过1天每天扣3分。(教师每学期事假累计不超过3天,累计超过3天的按旷工计算。

  3、请事假本人须出具请假条,经学校校长签署意见审批后,视为请假,未经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者,以旷工处理。

  二、病假:

  1、教师因病不能坚持工作须自觉履行请假手续。1个月以内的病假(含双休日)须本人出具请假条,由中心学校校长审批签署意见后,报县教育局审批,将办理的病假请假条报学校后视为请假。

  2、教师请病假在3天以上的,教师到中心学校校长处履行请假手续,并对请假手续或情况报学校校长,经审核后方可离岗视为请假。

  3、教师请病每月假累计满1天扣1分(含1天)。请病假每月累计半天扣0.5分。教师请病假每月累计超过1天每天扣1.5分。(教师病假一学期累积满5天,超出扣发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的日工资。

  三、产假: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教职工请产假(或护理假),须本人出具请假条,凭相关生育证明,经中心学校校长签署意见审批,并对请假手续或情况报学校校长,经审核后方可离岗。

  2、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男方护理假7天。难产的女职工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户籍所在地区级以上公立医院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3、女职工晚婚后生育或者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女职工,产假为105天,男职工护理假15天。

  4、在产假期满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女方产假增加50天,并给男方增加护理假5天。

  5、产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正常晋级、评聘和年度考核。

  四、婚丧假

  1、教职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时可请5天的婚丧假。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去世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宜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2、教职工婚丧假、路程假须本人出具请假条,经校主管处室(年级组)签署意见后,由校长审批。

  3、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实行晚婚的,其婚假延长到30天。

  4、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正常晋级、评聘和年度考核。途中的车船费用等职工自理。

  五、审批权限:

  1、一般教师请事假1天以内的或请病假在1天以内的,由学校校长审批;请病假3天或请事假3天以上(含3天),由中心校校长处办理,学校校长不给予批准办理。

  六、旷工处理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者。

  2、私自雇人顶岗者。

  3、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4、请假人请假事由与事实不符擅自休假者。

  5、未经学校批准而擅自脱岗者,停课1学时按旷工1天计算。

  6、不服从组织调动、交流和工作分配,不到岗工作者。

  旷工处理

  1、连续旷工在3天以内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在5天以内的教职工,按照旷工天数,扣发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的日工资。

  2、连续旷工在4—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6—10天的教职工扣发3个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3、连续旷工在6—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11—20天的教职工扣发半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4、连续旷工在11天—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21天—30天的教职工扣发全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

  6、旷工时间不计算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学校教师请假制度 4

  为加强组织纪律性,严肃校纪,保证学校工作正常顺利进行,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教师请假制度。

  1、教职工在规定上班时间内因病(事)请假,按照“先审批后请假”原则。教师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审批表。经审批后方可离校。确因特殊原因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应事先打招呼,返校立即办理有关手续,手续不全或擅自调整工作者作旷工论处。

  2、请假原则:

  ⑴凡病假需持县级医院证明。

  ⑵凡与学校工作无关的事要请假,一律作事假处理。

  ⑶因公请假或参加高一级学历培训,须事先做好工作交代,报教导处批准存档。

  3、审批权限:请假一天(含一天)(下同),由教导处审批;一天至三天,由副校长审批;三天至一周,由校长审批;一周以上报县教委审批。

  4、教师请假每月由教导处汇总一次,上交校长室备案。

  5、教师请假扣除当月部分出勤奖,具体办法按《教师量化考核评分细则》施行。

  6、婚、丧假、产假及连续病假按泰教工(2002)20号文件及补充意见规定执行。

  学校教师请假制度 5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工作者的组织纪律性,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重新拟定以下教师请假暂行条例,望各位教师遵照执行。以往所发的文件与此有抵触的,以此文为准。

  一、事假:

  1、教师事假原则上每学期四天,全年八天,如遇特殊情况,确实要超假者,由单位核实后,教师应办理好请假手续,并自聘好代课教师(规定的假期代课金由学校支付,超过规定假期的代课金由个人自负),所有假期均应报批批后方可执行。

  2、教师凡未按请假报批程序办理好请假手续而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到期未办理续假而超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按日扣发工资50元,并扣发当月奖金,如旷工累计超过一个星期,扣发全年奖金,学校领导发现擅离职守,应立即查清情况,书面通知本人及家属,并要其限期返校(通知书应留有存根),若其不听劝告,超过十五天未返校,按自动离职处理。按有关政策规定处分。教师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自离岗之日起停发工资,如在离岗后十五天内。

  二、签到:

  学校实行签到登记制度,设兼职考勤员,负责每天上下班考勤登记工作,任何人不得托他人代签或替他人签到,否则一经发现,双方均按缺勤处理,并责其作书面检查,当天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视为缺勤半天。三、旷课:

  教师连续旷工7―14天,全年累计旷工15天,当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连续旷工15天,全年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学校辞退,连续旷工超过30天,全年累计超过90天的,学校必须上报自动离职手续。

  四、病假:

  1、教师因病不能出勤的,可以请病假,病假3天以上7天以内的应由公立医院出具病假证明,课程与代课金个人自己负责(特殊重病住院除外)。变相请病假,如经查实按旷工处理,并责令作书面检查。7天以上不足一个月的,由医院证明,一个月以上的由县级医院证明。学校负责安排代课与支付代课金。

  2、教师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按国发[1981]52号文件规定执行,并酌情扣发工资与出勤奖金。扣发标准按融政人[]13号、融财预字[1998]54号文件规定执行

  4、其他有关病假的.规定按融政人[]41号执行。

  5、经查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按事假第2条执行。

  6、长期病假康复后要求工作的,应由医院出具健康证明。

  7、休息治疗病假,代课金由本人负责。

  8、不论事假、病假、法定假者必须按报批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各类请假由本人填写好请假审批表,单位领导签署具体意见后,报有关部门审批,审批表一式三份)。

  五、其他法定假期规定:1、教职工的探亲假应安排在寒暑假期间探亲,其他时间不予安排,若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探亲的,由教育局领导审批。

  教职工除寒暑假之外,请探亲假的,只发给本人的基本工资。

  2、产假:

  (1)、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者假期15―30天;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或引产者,假期42天。

  (2)、没有晚婚晚育正常分娩者,假期90天;有办理结婚证和生育服务证,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已上环),产假135―180天,夫妻为双职工的,男方可享受一周的照顾假。

  (3)、晚育剖宫产,假期105天;

  以上三种类型基本工资、各类补贴全额发给,计划外怀孕流产者,不享受工资及福利待遇。

  (4)、怀孕期间的女教职工,确有困难的,经市级医院证明确有疾病可按有关规定批假15―30天;生育假满后确有困难的,可请哺乳假,按请假审批权限报批。工资发60―80%,并计算工龄,工资中不包含出勤和岗位津贴。

  (5)、产假期满,因病不能工作的,经市级医院证明后报批请假,其继续休息期间的待遇,按病假规定执行。

  (6)、女教职工在领取生育告知书后,怀孕期间经市级医院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最长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并按病假处理。

  (7)、教职工节育避孕手术后休息时间规定为:女扎休21天,男扎休7天,上节育环休3天。3、婚假:

  教师双方均属晚婚的,可享受15天婚假,未达晚婚不给假。属于特批的享受3天婚假,代课自找,学校支付代课金。

  4、丧假:

  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经批准可视情况给予1―3天的丧假。

  学校教师请假制度 6

  为进一步强化常规管理,提升教职工的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责任心,确保幼儿园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实现“有章可以依从,存有规可寻”,现融合我园的实际情况,制订教职工告假规定如下:

  1、全园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到岗,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上班实行签到制度。

  2、教职工有事应当提早告假。二天内的'向园长告假,三天以上向中心校校长告假,若存有全园性关键性活动,时间无论长短均需向中心校校长告假,园长告假需经中心校校长核准。告假(无论什么类型的假)都必须存有书面请假条,其中恳请病假总计3天以上(含3天)须提供更多非正规医院出示的病假单。教职工告假均需经核准并转交确切工作后方可以黄继妍,否则按旷工处置。例如因特定情况无法事先告假的,也应当及时电话告假,并将书面告假申请表于下班时缴交。告假届满,应当按时下班并办理销假相关手续,若因故还无法下班,可以恳请续假,续假相关手续与告假相关手续相同,续假须要中心校长审核。

  3、严格控制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应事先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向园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4、病假、事假放假届满后,必须及时销假。因特定情况,临时无法赶回来告假者,事后必须主动休息日,并表明理由,否则按旷工论。并无特定情况,不告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置。

  5、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可请假三天;实行晚婚的(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请假10天;再婚可请假3天。(婚假从结婚正日或提前一至两天起算。)

  6、本人直属亲属丧生,如为3天二十三日。三代内亲属丧生,如为1天二十三日。婚假、产假、探亲假、二十三日均按工作规定条例办事。

  7、产假顺产为三个月,剖腹产延长十五天;对晚育的(24周岁后生第一胎),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

  8、推行计划生育手术,拥有国家规定的放假时间:置放宫内节育器,自手术之日起歇息三天;带环分娩人工流产术后歇息十五天。推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放假,不搞病假处置。未采取措施引致计划外分娩搞流产手术,产后歇息并作病假处置。

  9、孩子处于哺乳期的老师享受哺乳时间,每天1小时。

  10、教职工出外函授自学,原则上利用业余时间,例如必须在工作日出席自学深造,课务尽可能自己调代且每学期已连续出外自学时间不少于1周,或间断出外自学时间不少于10天;例如绝无困难须要其他老师代课,两节给付3元,期末时财务处在其工资中计入;例如少于时间,并作事假处置;未经园部同意出席各种学历深造的幼儿园不缴费任何费用,也不许假,例如必须告假一律按事假处置。

  11、每月出满勤,给予表扬和适当奖励,奖励金额为20――25元。

  12、例如突遇特定情况,教师每月可以存有三次临时离园时间,临时离园必须向副园长表明理由,同意后展开备案。离园总计时间少于0.5小时以上,不享用月全勤奖。

  13、每位教职工每学期享受一天公休假,需提前向园长请假同意。请假者酌情扣奖,病假一天扣奖10元,事假一天扣奖20元,旷工一天扣奖50元。

  14、因班上老师告假临时代课或分担其它工作任务的,逊于工作量奖一天为15元。

  15、其它事项按中心校教师考核标准。

  返回目录>>>

  学校教师考勤制度 1

  为了适应学校各项工作的需要,加强岗位职责制,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强教师的职责心与职责感,提高工作效率,发放好考勤津贴,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考勤细则。

  一、考勤项目

  对到校、办公、上课、教职工例会及学校通知参加的各种集会或活动均作考勤。

  二、考勤要求

  全体教职工务必按时到校,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办公制度、上课等各种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不旷工旷教,有事先请假,准假后方可离校。无公务联系不串岗,不闲谈,不做私语,不做与教学无关的其它活动。

  三、考勤时间

  1、坐班时间:全镇统一制定。

  2、上课:上课铃响进教室到下课铃响。

  3、会议:各种会议的开始到结束。

  4、值日教师提前40分钟、班主任提前10分到校,放学延至学生离校。

  四、考勤办法

  1、坐班考勤实行指纹签到。

  2、每月月底由教务处将考勤状况汇总。

  五、考勤界定

  1、请假规定

  (1)教职工若在工作期间探亲,按事假处理。

  (2)教职工病假、事假三天以内,持请假条,经校长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报请中心学校。一周以上一个月内由教体局组织人事科审批,超过一个月的由局长审批。(病假需带给镇级或以上医院证明)

  (3)丧假三天,给假范围为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凡超假者,一律按事假处理。

  (4)教职工因私事请假的,按事假处理。请假务必经领导同意方可,事后请假按旷工处理。

  (5)请假务必自己安排好假期内的.上课并报教务处批准,(6)急病或重大特殊状况可例外,但返校后务必说明理由,并补办请假手续。

  (7)教职工经批准外出参加各种会议、培训、考察和学习的按公假处理。

  (8)其他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2、凡属下列状况之一者按旷工或旷课处理:

  (1)教师调课需经教导处批准,如私自调课视为旷课;

  (2)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上班工作者;

  (3)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或委托别人请假、续假,但未得到批准,擅自不到校者;

  (4)请假届满,不按时销假、续假,又不按时到职者;

  (5)工作不服从分配,虽然到校但没有履行具体工作职责者。

  (6)迟到、早退,不说明事由,2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

  (7)不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不参加有关活动而无正常理由,均视为旷工。

  (8)坐班时间,如果领导查班不在,视同旷课。

  六、考勤奖惩

  1、每月满勤奖25分。

  2、上班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擅自离堂扣1分。

  3、教师旷课一节扣5分,旷工一天扣10分(指无课老师),累加计算。

  4、事假半天扣1分,1天扣2分,同时扣除课时费,类推。

  5、病假半天扣0.5分,1天扣1分,同时扣除课时费,类推(需出示镇级或以上医院证明)。

  6、代课费为课时费平均值的二倍。

  7、若有教职工弄虚作假,不按实签,一经查实则扣除全月考勤奖并予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师德扣分。

  学校教师考勤制度 2

  为了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使学生一到校就有教师履行组织教育和管理职责,鉴于学生年龄特点和自律、自护、自理、自学能力差,如教师不按时到岗入位,学生管理出现空档,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声誉、教师形象和正常教学秩序将会受到影响,为此,依据国家《教师法》及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苏家镇学校教师考勤制度。

  一、上下班时间:

  按照作息时间安排,每天早上值班教师提前30分钟到校、值周教师提前20分钟到校、班主任教师提前10分钟到校、科任教师在早操前到校,管理、组织学生,进行环境卫生打扫和早读。下午集中放学,班级学生全部离校后教师方可下班,行政值班教师清理完校园学生,师生全部离校后才可下班。

  二、学校实行坐班制。

  上班时间,每位教师全身心投入教学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不得做与教育教学无关事情(如上街买菜吃饭、打牌下棋、校外闲逛等),特殊情况需外出的须向校长请假(时间控制在2小时内),经批准方可出校门。未经批准出校门在2小时以上的,按旷工处理。

  三、严格考勤:

  1、作好登记,作为教师绩效考核和期末出勤考核依据。

  2、教师一到校签到,行政值周在8:30接收签到册,做好当日考勤。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亲疏,一视同仁。

  3、学校集会做到:不迟到、不开小会、不打瞌睡、不看书报、不带孩子、不在会场接听电话,手机设置震动状态。

  4、教师的红白喜事,安排在学生离校后,不影响教学,并在事前报学校批准假期。

  5、学校办公室将对各年级教师考勤不定期抽查,如果查出无假外出或弄虚作假者,将作为旷工处理,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6、每位教师要有工作超前意识,宁可早到10分钟,不可迟到1分钟。

  7、出现缺勤的同志应自觉接受制度管理,以大局为重。

  8、教师离校外出,自觉作好登记,如出现疏漏,查实后记入相关人员的考勤考核。

  四、请假制度:

  1、教师要尽量在双休日、寒暑假和节假日安排好自己的私事,上班时间最好不要请假。

  2、非请假不可的病事假,须完善请假手续,写出书面请假条(一天以内由校长批准;一周以内由中心校长审批;一周以上病假交县教育局审批)待批准以后,与班级教师作好衔接,移交有关手续,将请假条交到校长办公室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特殊情况(如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出现危急重病人、交通故障、急于处理事情等)不能亲自到校请假的`,可先向年级领导口头请假,后补办请假手续。补假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天,事后向相关领导说明原委,以便学校领导看望慰问和查实。

  3、请长期病假的按政策扣除相应绩效工资(癌症、精神病人除外,按国家有关政策精神执行)。

  五、实行奖惩:

  1、每学期(学年)出满勤的教师在评优、晋级、聘任等方面优先考虑。

  2、出勤考核分作为教师30%绩效考核重要依据之一。(1)病假、事假、迟到、早退与旷工列入绩效考核;

  (2)事假、迟到、早退和旷工在期末按实计算;

  (3)全年迟到、早退、旷工累计3天者,当年不能参加评优;

  (4)全年累计旷工15天者,报县教育局除名,按自动离职处理。

  3、缺勤教师,在年度考核、晋升职称、评优时,按相关规定扣分。

  4、上班期间有急事需处理临时耽搁两小时者可不计缺勤,但须向学校领导请示批准,同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

  六、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规定,不计缺勤,享受出满勤奖的假期有:

  1、婚假5天。

  2、产假:顺产90天,剖腹产105天,寒暑假可顺延。

  3、丧假3至5天,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和子女)5天丧假;岳父、岳母、公公、婆婆3天丧假,不计缺勤。

  4、结合实际,教师子女结婚,准许请假一天在家为子女操办婚姻,不计缺勤。

  5、以上四项假办理书面请假手续,领导批准,交到学校办公室存档。

  学校教师考勤制度 3

  加强学校治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职责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重新修订本制度。

  一、考勤资料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加工作职责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学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

  2、教学人员务必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课,不辅导、不参与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者,视为旷课。

  3、实行坐班制,上班不得外出办私事,如有特别状况,没课需要上班中途外出可向校长请假,批准前方要离开,校长务必让办公室作好记录

  二、考核方法

  学校实行领导制度。值日领导务必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资料对教师的上班状况检查登记,每日将签到表批阅签字后交办公主任,按月汇总公布,学期完毕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并兑现考勤量化奖金。

  三、(一)学校签到签退制度

  1、上午:教师于7:40到8:10务必签到。晨读由语数教师自行安排,(周一升旗时全体教师务必到场参与);签退时间需在11:30分后。下午全体教师于1:40到2:10之间签到,签退时间需在4:20分以后。

  2、卫生值日教师务必于上课前做好相应的`卫生。

  3、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一下午放学后进展,临时会议另行通知,每缺一场积金扣除5元。

  (二)请假

  1、请假务必履行请假手续,校长签字前方可离校,请假期间的工作自行安排。请假期间所耽搁的课时在假后务必补上,病假的工作由教育主任工排。

  2、教师病假3天以上者,务必持医院证明和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请假时由学校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请假手续)

  3、除有不行抗拒的缘由外,不能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电话请假等。

  4、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凡经学校参与的函授、自学考试、教研等业务进修,离岗时务必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由教育处安排,回校后交相应笔记或材料,方可报账。

  6、婚、丧、产等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务必履行请假手续,超假都按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育处安排。

  7、有到校未签到或未签退者视为迟到或早退。

  四、奖惩规定

  1、学校每人每一天拿出4元作为考勤量化积金(即一场一元,全学期约400元),迟到为半场、请假为半场、早退为缺勤。

  2、由学校大型活动不得请假。

  3、因旷课、擅离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职责由旷课或擅离岗位、空班者自负,并追究相应职责。每空一节课从考勤积金中扣除50元。

  4、值日教师不负责职责,欺上瞒下的,今年不能参与评优评先。

  5、考勤每月一总结,期末兑现。

  6、本项纳入教师综合量化,并作为评优晋级的主要依据。

  学校教师考勤制度 4

  教职工请事假一为规范学校常规管理,严肃劳动纪律,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项目

  1、对上下班、值日、上课、教职工例会,升旗仪式及学校通知参加的各种教研、培训或活动,配餐均作考勤。

  二、考勤要求

  2、全体教职工必须自觉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早退,不旷工误课,有事先请假,准假后方可离校。无公务联系不串岗,不闲谈,不做私活,不做与教学无关的.其它事情。

  三、考勤时间及办法

  3、上班:上班实行签到制,时间以学校作息时间为准。迟到每分钟扣5元。迟到20分钟后的按旷工计算。

  4、坐班:坐班实行查岗制,坐班时间不得随意外出,串岗,有事外出实行请假登记制。如有脱岗发现1次扣50元,外出不登记者也算脱岗处理。

  5、上课:上课实行候堂制,须提前3―5分钟到堂,下课以铃声为准。迟到,早退每分钟扣10元,上课3分钟后按旷课计算。

  6、值日:值日时间与要求以校办规定为准。

  7、会议与活动:时间指各种会议、活动的开始到结束,具体办法由相关组织处室规定。

  四、考勤奖励与扣发

  8、教职工一个学期正常请事假为一天,超一天以上扣xx元。

  9、事假由本人事先提出书面申请,事假3天以内的(含3天),由校长审批后方可请假,并口头告知相关人员(校办、教导处),自行提前或推后调课完成教学任务,事假3天以上(不超过7天,含7天)由校长签署意见后报县教育局审批,统一由教导处调课;超过7天的,直接报县教育局审批。教职工请事假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15天,超过上述期限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10、病假由本人或家属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医院诊断证明,病假3天以内的(含3天),由校长审批后方可请假,并口头告知相关人员(校办、教导处),自行提前或推后调课完成教学任务,超过3天由教导处调课;病假3天以上(不超过7天,含7天)由校长签署意见后报县教育局审批,统一由教导处调课;超过7天的,直接报县教育局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应先口头请假,病愈后补办手续,如未补办手续者一律按照事假计入考勤。

  11、特假(婚、丧、产假等)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另外教师如果子女结婚,可请2天特假。

  12、无辜旷课一节扣100元。

  13、上班期间喝酒扣1000元。

  14、旷工指不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不参加有关活动而无正常理由,请假未准而擅离职守等,旷工者扣除当月当日工资和绩效工资334。

  五、补充说明

  16、教职工考勤由教导处每月一统计,报校办公示,校长签字后执行。

  17、执行中凡本条例未涉及的事项均由校委会、行政会集体讨论决定。年内累计不得超过15天,超过上述期限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学校教师考勤制度 5

  为了加强教师考勤管理,确保教学工作时间,完成好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管理水平,根据学校实际及参照有关规定,制定学校考勤工作制度如下:

  1、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签到、不迟到、不早退,做到有事请假。值日值班教师要提前到校,清理好办公室卫生,为教师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

  2、上班时间:7:25分(星期一7:10)每天7:30以前为请假截止时间,未请假的教师一律按旷工处理。迟到教师也要及时签到,9:30或2:30分后到校者按事假半天处理,下班时间必须及时签退。

  3、病假、事假、旷工、迟到、早退、扣款标准:病事假每天扣款20.00元,并扣考勤量化分2分;旷工每天扣款50元,并扣考勤量化分5分;迟到、早退每次扣款3.00元扣考勤量化分0.3分。签到后请病、事假没有完成当日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其签到无效,按病、事假处理。教师不得提前签到签退(指的是下一次的签到签退),一经发现给予10.00元处罚并扣考勤量化分1分(陪同上级领导检查工作除外),教师出现重大疾病特殊处理,教师上班其间禁止饮酒面对学生,禁止带孩子进入班级,禁止接打手机(一律关机上课),一经发现每次给予50.00元的处罚,并扣除量化分5分。

  4、教师要按时签到签退,每天上下班签到签退时间要及时,禁止教师找他人代签到或签退,若教师代签,给予代签人50元的处罚,并扣其考勤量化分5分;签到完毕后应立即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禁止教师在签到场所内久坐闲谈影响他人办公。

  5、教师请事假要求:病事假必须经校长批假,并填写请假条,校长不在由副校长批假,准假后领取假条跟中小学分管领导说明,同时将请假条交主管考勤领导处并签字;假满时需到主管考勤领导处报到,如需要继续请假要提前续假,否则,超假天数按旷工处理。长期病假(一周以上)必须持有真实可靠的县医院以上的医疗诊断证明,否则弄虚作假的教师一经查出按旷工处理。值班教师必须自行安排好请假期间的值班工作。

  6、代课教师咋完成自己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学校支付给代课教师每节3.00元的代课费,教导处每天做好缺勤人员的代课工作和统计工作,每月报校长室、财会室各一份。

  7、教师婚假一周,产假按法定正常婚龄三个月(小产一周),婚假、产假期间含节假日、休息日,婚、产假教师要按时请假,学校批准后方可休假。公伤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教师子女结婚准假三天且不扣款,教师丧假五天,不扣款,但必须是教师夫妇的双方父母;外地教师的丧假根据里程决定天数,其他直系亲属三天,产假、婚假、丧假含节假日,但不算满勤。

  9、教师父母生日、搬迁准假一天,不扣款及考核分,但不算满勤。

  10、给孩子送奶的女教师要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按固定时间送,上下午各一次,要严格遵守学校考勤制度,往返限时40分钟,不得去而不回影响工作,否则一经查出按早退等要求处理。

  11、教师每月给三次交费时间(电话费、电费、闭路费),时间不超过30分钟,接送孩子上下学的教师给20分钟的时间(指幼儿园学生),必须及时签到签退。每超过一次扣款3.00元,扣量化分0.3分。外地教师每月给一次提前1小时回家的机会,但必须完成当天的工作任务。需通勤教师,冬季给每天提前30分钟回家的机会(但必须说明),不算满勤。

  12、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学校实施上班时间内查岗制度,教师要高度树立学校形象,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外出校园。如若有事外出必须向学校领导请假,到教导处填写“教师工作时间内流动情况记录表”,写清外出的原因、离校时间和返回学校的'时间,限时30分钟。对外出不请假者、超时者、不在工作岗位和下班时仍不返校者一经查出每次给予10.00元的处罚并扣考勤量化分1分。主管考勤领导要做好临时假的记录工作。

  13、教师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影视教育、集体活动等要及时出勤,缺席每次扣1分。领导及教师外出参观、学习、考试、开会等,要按领导所批假或派出天数内及时返校,不按时返校者,按所超假天数予以旷工论处,学校不予以报销旅差费。

  14、全学年病事假或其他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以上者,不能作为本年度的评优晋级对象,年度事业单位考核只能作为合格或基本合格处理;全学年无故旷工累计超过5天以上者视为本年度考核不合格对象,不能增调薪级工资,严重予以解聘。

  15、一学期内,无病事假,无早退、无迟到的教师视为本学期满勤,奖励该教师50元,奖励量化分值5分。领导、教师超勤奖每天20.00元,考核量化加2分。

  16、主管考勤的领导要及时作好每月的教师考勤统计工作,一式两份报校长室审核,财会室存档。

  17、本考勤制度设满分100分,用100分减去所有扣分即为教师本学期考勤得分。其结果将运用到年末教师评价考核中。

  18、本考勤制度,经全体教职工大会通过,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校委会研究决定,有与国家规定之处,以国家规定为准。

  返回目录>>>

  学校教师评聘管理制度 1

  一、总则

  为了规范我校教师的评聘工作,保障教师队伍的素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评聘管理制度。

  二、评聘原则

  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聘工作应公开透明,确保所有教师享有平等的评聘机会,评聘结果应客观公正。

  2. 竞争择优原则:鼓励教师之间展开良性竞争,根据教育教学实绩、科研成果、师德师风等综合因素,择优评聘。

  3. 激励发展原则:评聘工作应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成长。

  三、评聘条件

  1. 基本条件:教师应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 教育教学实绩:教师应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能够完成教学任务,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学生评价高。

  3. 科研成果:教师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能够参与或主持科研项目,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4. 其他条件:根据岗位需要,可设定其他评聘条件,如班主任工作、学生管理、课程开发等。

  四、评聘程序

  1. 发布评聘公告:学校应提前发布评聘公告,明确评聘岗位、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等。

  2. 教师申请:符合评聘条件的教师可向学校提交评聘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资格审查: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教师进行资格审查,确保申请教师符合评聘条件。

  4. 综合评审: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教师进行综合评审,包括教育教学实绩、科研成果、师德师风等方面。

  5. 公示结果:评审结果应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接受教师和社会监督。

  6. 聘任决定:学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聘任人选,并办理相关聘任手续。

  五、评聘管理

  1. 学校应建立教师评聘档案,记录教师的评聘情况,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岗位调整等的重要依据。

  2. 学校应加强对评聘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评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3. 学校应鼓励教师积极参加评聘工作,为教师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4. 对于在评聘工作中弄虚作假、违反规定的教师,学校应依法依规处理。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负责解释和修订。如有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执行。

  学校教师评聘管理制度 2

  一、总则

  1. 目的:为规范我校教师评聘工作,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在职教师的评聘工作。

  3. 原则:评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注重师德师风、教育教学能力和业绩成果。

  二、评聘条件

  1. 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

  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生成长,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具备相应的学历和学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2. 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能够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

  具有较强的课堂组织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创造力。

  注重学生个性发展,能够因材施教,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

  3. 业绩成果条件:

  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如获得教学比赛奖项、指导学生获奖等。

  积极参与教育科研活动,有科研成果或论文发表。

  在班级管理、学生管理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得到学生和家长的认可。

  三、评聘程序

  1. 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向学校提交评聘申请,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教育教学能力证明材料和业绩成果证明材料等。

  2. 初审:学校评聘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是否符合评聘条件。

  3. 评审:学校评聘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报教师进行教育教学能力评审和业绩成果评审,形成评审意见。

  4. 公示:将评审结果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5. 聘任:根据评审结果和公示情况,学校确定聘任人员名单,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评聘周期与待遇

  1. 评聘周期:评聘工作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确定。

  2. 待遇:

  聘任教师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和福利待遇。

  优秀教师在评聘过程中可获得荣誉证书和奖励。

  学校为聘任教师提供必要的专业发展机会和培训支持。

  五、附则

  1. 解释权: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评聘委员会所有。

  2. 修订:本制度可根据学校发展和实际需要进行修订。

  3. 生效时间: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学校教师评聘管理制度 3

  一、总则

  1. 为规范教师评聘工作,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特制定本教师评聘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教师,包括专任教师、实验教师、辅导教师等。

  3. 教师评聘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评聘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二、评聘条件

  1. 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生成长,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

  2. 学历与专业要求:

  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与所授课程相关;

  应聘高级职称的教师,需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相应教育教学经验。

  3. 教学成果与科研成果:

  教学效果良好,学生评价高,具有一定的教学特色和成果;

  积极参与科研活动,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包括学术论文、著作、专利等。

  4. 其他条件:

  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参加各类教育教学活动。

  三、评聘程序

  1. 发布评聘信息: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发布教师评聘信息,明确评聘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

  2. 应聘者提交材料:应聘者按照要求提交个人简历、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学成果和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

  3. 资格审查:学校组织专家对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应聘者符合评聘条件。

  4. 教学评价:学校组织专家对应聘者进行课堂教学评价,了解其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5. 综合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应聘者的教学、科研、师德师风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形成评审意见。

  6. 公示与聘任:学校将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评聘结果进行聘任,并签订聘任合同。

  四、聘任管理

  1. 聘任合同:学校与聘任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聘任期限、薪酬待遇等事项。

  2. 考核与奖惩:学校对聘任教师进行定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惩措施,激励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3. 培训与发展:学校为聘任教师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发展机会,帮助教师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

  4. 解聘与辞职:聘任合同期满或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聘任合同。聘任教师在合同期内如有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教育教学工作要求的行为,学校有权解除聘任合同。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学校教师评聘管理制度 4

  一、总则

  为了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教师评聘管理制度。

  二、评聘原则

  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聘工作应公开透明,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每位教师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评聘。

  2. 竞争择优原则:评聘工作应以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科研成果、师德师风等为主要依据,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拔优秀教师。

  3. 德才兼备原则:评聘工作应综合考虑教师的'业务能力和道德品质,选拔既具备专业素养又具有良好师德的教师。

  三、评聘条件

  1. 基本条件:教师应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教学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 业绩条件:教师应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具备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和社会认可度。

  3. 资格条件:教师应具备相应的职称评审资格,符合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

  四、评聘程序

  1. 申报阶段:符合条件的教师向学校提交评聘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育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等。

  2. 审核阶段: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估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科研成果和师德师风等方面的情况。

  3. 评审阶段: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教师进行评审,根据评聘条件和标准,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4. 公示阶段:学校将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和意见反馈。

  5. 聘任阶段: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正式聘任符合条件的教师,并颁发聘书。

  五、评聘管理

  1. 建立评聘档案:学校建立教师评聘档案,记录教师的评聘历程、评审意见和聘任情况等信息。

  2. 动态管理:学校对教师进行动态管理,根据教师的教育教学成果、科研成果和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表现,及时调整评聘等级和待遇。

  3. 监督检查:学校加强对评聘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评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防止不正当行为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应提前通知全体教职工。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如有疑问或争议,应协商解决。

  返回目录>>>

【学校教师制度】相关文章:

学校教师制度04-02

培训学校教师制度09-18

学校教师值班制度08-04

学校教师学习制度11-02

学校教师考勤制度08-18

学校教师奖惩制度12-14

学校教师制度15篇04-02

学校教师培训制度(精选13篇)09-20

学校教师请假制度(精选8篇)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