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规章制度

时间:2022-05-10 17:26:03 制度 我要投稿

财务规章制度(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财务规章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财务规章制度(15篇)

财务规章制度1

  一、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财经纪律,按《会计法》办事,遵章守法,做好财务会计工作。

  2、财务部负责全公司的经济总核算,并要综合公司资金运作的情况、管理费收入和费用开支的资料定期向总经理报告。

  3、负责组织各部门编制收支预算草案,根据总经理的指令,结合公司的情况进行综合平衡。编制公司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并作出书面报告送总经理。

  4、管理和控制各部门编制收支计划,平衡工作,严格检查备用金的使用,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负责全公司资金运作的组织和调动,定期把资金变化情况向总经理汇报。

  5、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及时完成收支核算,做好财务记载,正确核算,按时准确编报会计报表。

  6、每月按时向各商铺收取租金及管理费,做好收支结算表、欠缴管理费情况表,编制月、季、年度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

  7、负责公司的各项财产登记、核对工作,保证资产更新的资金来源,保障资产的更新换代。

  8、对公司的各项开支力求做到严格审核、合理开支,对违反规定,未经审批的开支一律不得报销。

  二、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1、采用借贷记帐法,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

  2、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如办公费用的支出);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如固定资产的购置)。

  3、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会计记录的文字均使用中文;会计凭证使用复式记帐凭证。

  5、会计科目的设置,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并应及时向董事会和有关部门报送会计报表。

  6、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要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总经理审阅,报董事会和财政部门批准后销毁。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根据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业务的需要,库存现金限额为人民币壹仟元正,超出限额部分,应在当天存入银行,现金必须在规定的范围、限额内支出,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在现金收入中直接坐支。

  2、现金的使用范围:

  2、1 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补贴、福利补助费、差旅费等款项;

  2、2 支付给不能转帐的集体单位或城乡居民个人的劳务报酬或购买物资的款项;

  2、3 结算起点(¥100元)以下的零星支付款项。

  3、不准单位之间和个人因私借用备用金。

  4、不准利用管理公司银行帐户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和存入现金。

  5、不准用白条或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6、行政人事部因采购工作需要,可申请配备备用金,限额¥1,000元,用于零星采购,并于每年末办理清算手续,次年初重新申请配备。

  四、支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支付结算办法》中有关支票使用的规定,不得发出空白支票,为方便工作,经总经理审批后可发出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伍仟元的半空白支票,即必须填写日期、用途,只空出金额、收款人名称栏,但必须注明限额,凡领用支票者必须在开出支票五天内报帐。

  2、支票金额起点为人民币100元,支票的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天内。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帐,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帐,不得支取现金。

  3、签发支票应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写,票面必须有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确定的金额、用途以及出票人预留的银行印章。预留的银行印章必须为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私章,支票印鉴应盖在出票人签章处,不得盖在空白的磁码区域上或多盖预留银行印章,否则银行将予以退票。

财务规章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加强医院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卫生院等。

  第三条、医院是承担一定福利职能的社会公益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四条、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制止奢侈浪费的方针,为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下讲求经济效益。

  第五条、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医院预算,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医院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六条、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符合条件的医院应建立总会计师制度。医院的财务活动在主管院长或总会计师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七条、医院医疗收支和药品收支分开管理,分别核算。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八条、医院预算是指医院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九条、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定项补助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可根据各级各类医院不同的特点和业务收支状况以及财力可能进行确定。大中型医院一般以定项补助为主,小型医院一般以定额补助为主。

  第十条、医院预算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业务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编制支出预算。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医院要逐步采用零基预算方法编制预算。?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十一条、医院财会部门根据年度事业计划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医院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二条、在医院预算执行过程中,当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由于国家有关政策的变化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医院须报经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调整预算;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小时,由医院自行调整,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三条、医院收入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四条、医院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医院从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取得的财政性事业经费(包括定额和定项补助)。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医院从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三)医疗收入,即医院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化验收入、护理收入和其他收入。

  (四)药品收入,即医院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取得的中、西药品收入。

  (五)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培训收入、救护车收入、废品变价收入、不受用途限制的捐赠和对外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

  第十五条、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医院门诊、住院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并切实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

  医药费用原则上当日发生当日入账,并及时结算。门诊、住院的现金收入不得坐支。

  第十六条、医院药品收入实行“核定收入、超收上缴”的管理办法,财政和主管部门核定医院药品收入总额(包括药品成本、加成收入、折扣等各项收入),超出核定部分的收入按规定上交卫生主管部门。

  第四章、支出及成本费用管理

  第十七条、支出是指医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八条、医院支出包括:

  (一)医疗支出,即医院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的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卫生材料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和其他费用。

  (二)药品支出,即医院在药品采购、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具体内容与医疗支出相同。

  (三)其他支出,即医疗、药品支出以外的支出。包括被没收的财物支出、各项罚款、赞助、捐赠支出、财产物资盘亏损失、与医院医疗业务无关的基础性科研支出、医疗赔偿支出等。

  第十九条、医院实行成本核算,包括医疗成本核算和药品成本核算。成本费用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一)直接费用,即医院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可以直接计入医疗支出或药品支出的费用。包括医疗科室和药品部门开支的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卫生材料费、药品费、修缮费、购置费和其他费用。辅助科室中能明确为医疗或药品服务的科室或班组的费用支出,如一般医院的营养食堂、洗衣房等的支出,基本上是为医疗业务服务的,可直接计入医疗支出。提取修购基金应按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分别计入医疗支出、药品支出。

  (二)间接费用,即不能直接计入医疗支出或药品支出的管理费用。包括医院行政管理部门和后勤部门发生的各项支出,以及职工教育费、咨询诉讼费、坏账准备、科研费、报刊杂志费、租赁费、无形资产摊销、利息支出、银行手续费、汇兑损益等。间接费用按医疗科室和药品部门的人员比例进行分摊,并按支出明细项目逐项进行分配。

  第二十条、医院从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一条、医院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医院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医院的规定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第五章、结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二条、收支结余是指医院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业务收支结余和财政专项补助结余应分别计算。收支结余的计算公式如下:业务收支结余=财政补助收入中经常性补助+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其他支出药品收支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财政专项补助结余=财政专项补助上年结余+财政补助收入中专项补助-财政专项支出第二十三条、年末业务收支结余首先支付超收上缴款。支付超收上缴款后的收支结余为负数的应由事业基金弥补,不得进行其他分配;事业基金不足以弥补的,保留待分配结余为正数的,按规定提取职工集体福利基金,记入专项基金,剩余部分转入事业基金。财政专项补助结余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第六章、流动资产管理

  第二十四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医院的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款项、库存物资、药品等。

  第二十五条、医院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医院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医疗款、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和其他应收款等。

  医院对应收款项应及时清理,应收住院病人医药费要及时结算。对期限超过3年,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医疗款应作为坏账处理,坏账损失经过清查,报经主管部门、主办单位批准后,在坏账准备中冲销。年度终了,医院应按年末应收医疗款和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科目余额的3%-5%计提坏账准备。

  第二十七条、库存物资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而储存的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购入的库存物资按实际购入价计价,自制的库存物资按制造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盘盈的按同类品种价格计价。库存物资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办法进行管理。库存物资要合理确定储备定额,定期进行盘点,年终必须进行全面盘点清查,保证账实相符。对于盘盈、盘亏、毁损等情况,应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盘盈的以其价值冲减管理费用。盘亏、毁损的、属于正常损失部分,扣除残料价值后,计入管理费用;盘亏、毁损中属于非正常损失部分,经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批准后,扣除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偿和残料价值后,计入其他支出。低值易耗品实物管理采取“定量配置、以旧换新”等管理办法。物资管理部门要建立辅助账,反映在用低值易耗品分布、使用以及消耗情况。低值易耗品领用实行一次性摊销,个别价值较高或领用报废相对集中的可分期摊销。低值易耗品报废收回的残余价值,作为其他收入。

  第二十八条、药品是指医院为了开展医疗活动而储存的各类药品。药品管理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价格政策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并遵循“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医院药品按零售价进行核算,其实际购进价与零售价的差额为进销差价。月末按当月药品销售额和药品综合加成率(或综合差价率)计算药品销售成本。药品必须建立健全出入库制度。药房要正确计算处方销售额并与药品收款额核对相符。使用计算机进行药品管理的,应做到“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没有实行计算机管理的,必须做到“金额管理、重点统计、实耗实销”。医院自制药品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进行成本核算。自制药品按规定的零售价入库,成本与零售价的差额计入药品进销差价。有条件的医院应设置分类账分类分批核算制剂成本。

  第七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1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医院固定资产分为五类:房屋及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第三十条、购入固定资产,按购入价格、包装费用、运输装卸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和进口设备的进口税金等计价。新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其原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拆除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借款利息也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市场同类固定资产的价格计价。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无偿调拨或由于医院撤并转入的固定资产,按原单位账面原值记价。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按账面价值的一定比率提取修购基金(详见附件3:医院专用设备修购基金提取年限表),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具体的比率由医院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使用年限核定,报卫生主管部门备案或批准后执行。比率一经确定,除有特殊情况外不得随意变动。

  第三十二条、医院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固定资产盘盈,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按同类固定资产价值或重置完全价值增加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固定资产盘亏及毁损,在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扣除变价收入、保险公司和过失人的赔偿后,冲减固定基金。

  第三十三条、固定资产清理报废和转让,一般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经有关部门鉴定,报经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批准后,其变价净收入转入修购基金。

  第三十四条、医院应设置专门管理机构或专人,使用部门应指定人员对固定资产实施管理,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三账一卡制度,即:财会部门负责总账和一级明细分类账,财产管理部门负责二级明细分类账,使用部门负责建卡(台账)。大型贵重设备实行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制定操作规程,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和使用情况报告制度。财产物资管理部门要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核实,按期报废,并与财会部门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第三十五条、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要科学论证,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第八章、无形资产及开办费管理

  第三十六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著作权、版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及其他财产权利等。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支出计价,在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计入管理费用;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捐赠方提供的资料或同类无形资产估价计价;商誉除合作外,不得作价入账。无形资产从开始使用之日起,在规定的有效使用期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没有规定的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摊销。转让无形资产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计入其他收入。医院转让无形资产的成本(摊余价值),应计入其他支出。

  第三十七条、开办费是指医院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其他支出。开办费从医院开业的下一个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分期摊入管理费用。

  第九章、对外投资管理

  第三十八条、对外投资是指医院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向其他单位或院办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的投资和购买国家债券。对外投资按照投资回收期的长短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投资回收期1年以上的为长期投资,不足1年的为短期投资。

  第三十九条、对外投资必须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报经财政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批准。

  第四十条、医院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评估确认的价值与账面净值的差额,计入事业基金。?医院认购的国家债券,按实际支付的金额作价。

  第四十一条、投资取得的收益,计入其他收入。收回的对外投资与投资账户账面价值的差额,冲减其他收入。

  第十章、负债管理

  第四十二条、医院负债是指医院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流动负债是指偿还期在1年以内的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医疗预收款、预提费用和应付社会保障费、应交超收款等。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在1年以上的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第四十三条、医院实行住院病人预交金制度。预交金额度应根据病人病情和治疗的需要合理确定。

  第四十四条、医院应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偿还的负债,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计入其他收入。

  第十一章、净资产管理

  第四十五条、医院净资产是指医院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包括:

  (一)事业基金,即未限定用途的基金。包括滚存结余资金,主办单位以国有资产形式投入医院未限定专门用途的资金、资产评估增值等转入形成的基金。

  (二)固定基金,即单位固定资产占用的基金。其主要来源于国家基建拨款、专项经费拨款,单位事业基金和专项基金。

  (三)专用基金,即医院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修购基金,即医院按固定资产一定比率提取的用于固定资产更新、大型修缮的资金。

  职工福利基金,即医院按规定提取的和结余分配形成的用于职工福利的资金。其他基金,即医院按照有关规定提取或设置的住房基金、留本基金等其他专用资金。

  专用基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专项基金使用形成的固定资产价值转入固定基金。

  (四)财政专项补助结余,即需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未完工项目的财政专项补助。

  (五)待分配结余,即事业基金不足以弥补的亏损。

  第十二章、财务清算

  第四十六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宣布医院撤销时,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各级政府授权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组成清算机构。清算机构负责制订清算方案,对医院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的清理,对现有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债权清单、债务清单,通知所有的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向清算机构申报债权,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清算期间,未经清算机构同意,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不得处理医院财产。医院财产包括宣布清算时的全部财产和清算期间取得的财产。清算期间发生的财产盘盈、盘亏或变卖,无力归还的债务,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等计入清算损益。

  第四十七条、在宣布医院终止前6个月至宣布终止之日,下列行为无效:

  1.无偿转让财产;

  2.非正常压价处理财产;

  3.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5.放弃应属于医院的债权。

  第四十八条、医院清偿的顺序为:

  1.清算期间发生的费用;

  2.应付未付的医院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等;

  3.债权人的各项债务;

  4.剩余资产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后并入接收单位或上交主管部门。医院被清算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应按照比例进行清偿。

  第四十九条、医院清算完毕,清算机构应当提出清算报告,编制清算期间的收支报表,验证后,报送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或主办单位审查备案。

  第五十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宣布医院划转时,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下列办法办理:

  1.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医院,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财政补助经费指标;

  2.转为企业管理的医院,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转作国家资本金;

  3.合并的医院,全部资产移交接受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资产由主管部门核准处理。

  第十三章、财务报告与分析

  第五十一条、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医院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和业务开展成果的总括性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医疗收支明细表、药品收支明细表、基金变动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医院的业务开展情况、结余实现与分配、资金增减与周转、财务收支、财产变动、财务分析评价等情况,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医院财务分析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医院业务开展情况分析、财务状况分析、医院结余情况分析、劳动生产率分析、医院效益分析和财产物资利用分析等。医院财务分析指标一般包括:人员经费占总费用的比例、管理费用占总费用百分比、人均门诊人次、人均住院床日、人均业务收入、平均每门诊次收费水平、平均每住院床日收费水平、病床使用率和周转次数、出院病人平均住院日、流动资金周转次数、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百元固定资产业务收入等。

  第五十二条、医院应当按月份、季度、年度向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提供财务报告。

  第五十三条、医院在办理年度决算前,应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并编制盘存表,对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等应按本制度规定及时处理。

  第五十四条、医院要以国家有关政策和财政法规制度、财经纪律为依据,实事求是地对单位的财务收支、财产物资管理以及收费制度执行情况,加强检查监督。

  第十四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医院举办的非独立核算分院的收支是医院财务收支的一部分,必须纳入预算管理,应与医院合并编制财务报告。

  第五十六条、医院必须在取得行医资格之日起30日内,持批准文件向卫生主管部门进行财务登记,并由主管部门向财政部门备案。

  第五十七条、国家对医院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可依照本制度,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向财政部、卫生部备案。

  第五十九条、本制度由财政部、卫生部负责解释,变更时由财政部、卫生部负责修订。

  第六十条、本制度自1999年1月1日起执行,过去与本制度相抵触的有关制度规定同时废止

财务规章制度3

  (一)总则

  1,为规范本社团联合会的经费管理,提高经费的利用价值,特制定本制度。

  2经费管理应本着手续齐全,严格管理的原则。

  (二)经费来源

  3经费来源合法。原创:本联合会经费的主要来源为各社团的注册费,校团委的拨款以及企业的赞助费及其他合法收入。

  (三)经费使用

  4经费用于为发展本联合会及校内各社团发展而举办的学术,宣传,福利等各种活动及日常办公支出,不得用于与本联合会宗旨无关的活动。

  (四)管理细则

  一经费,帐务管理

  5实行钱帐分管,设立帐务主管和财务主管各一名,分别由财务正,副部长担任。

  二,经费入帐管理

  6社团注册费:校内每个社团在成立时向本联合会交纳成立注册费25元,每学年开学后的第一个月内向本联合会交纳年度注册费25元。帐务主管和财务主管应及时做好入帐和登记工作。

  7学校通过校团委对本联合会活动经费拨款入帐管理。

  8企业活动赞助经费经常委会审核后直接交帐务主管和财务主管入帐,任何人不得收取任何数量和形式的回扣。

  三经费支配管理

  9各部门需要支出50元以上费用前,应先向财务部提出申请,经财务部进行可行性分析后,方可支出,否则不予报销。

  10收支严格进行书面登记,原创:并保留详细的`清单和发票,凭据作帐,做到帐目明确,清晰,无误。

  11节约社团联合会内部的资金,提高经费的利用价值,避免不必要的开支。做到专项资金专项使用。

  12严格遵守财务报销和资金申请的手续制度。

  13每次活动的资金预算方案经团委审批后,应交到财务部存档备案。

  14每次活动结束后,各部门应尽快把发票交到财务部。财务部应及时对该次活动的收支情况进行整理,报帐和总结。

  四开支说明

  15本联合会的经费按用途和性质可分为日常办公开支,专项活动开支和特殊开支。

  16日常办公开支为本联合会配备必要办公用品,宣传用品等的开支。

  17专项活动开支为本联合会举办经学校批准的大型活动的开支。

  18特殊开支为本联合会与外校同种性质学生组织,外界企业进行联系的开支。

  19根据学校有关规定,非经校团委或常委会批准,工作餐支出不得作为本联合会得开支。

  20根据校团委有关规定,资料的打印,复印支出不得作为本联合会的开支。

  (五)经费使用情况总结

  21帐务主管每月作一次财务总结,于社团联合会全委会上公布,并上报校团委。

  22学期结束,财务部作学期财务总结报告,公布帐目,并作书面存档。

  23本联合会的经费使用情况由财务部委托主管财务的常委在社团代表大会上进行公布,接受监督。

  24本联合会换届时,应将所有物资交接清楚,列出物资清单,由新旧财务部长,主管常委及指导老师签名认证后存档备案。

  (六)财务管理人员应公正,严明,认真,负责的态度,管理好本联合会的经费,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合作,树立良好的形象。

  (七)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于本社团联合会财务部。

财务规章制度4

  第一节 概述

  财务管理办法是酒店在财务管理业务、会计制度的基础上,结合业务需要所订立的运作规条,

  酒店财务管理制度范本。本管理办法所包括的规定内容,酒店所有员工必须遵守,不得违犯,或以任何形式蓄意背离原意,以致虚应或走样。

  财务管理办法的内容,包括各项管理办法的细则都是财务管理业务上用以规范业务运作标准,使用符合酒店业务运作要求。这些管理办法的制定,在原则和方向上,应依循和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和精神。如遇财务管理办法与会计制度的规定内容产生茅盾或不一致时,应以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部分应停止执行,并由酒店财务经理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及时作出修订。

  财务管理办法的内容包括:

  第二节 资金管理办法

  酒店的资金收支必须按本制度的规定办法管理。违反本制度所规定将按财务法规和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并追究应负的经济责任。

  1、酒店的资金包括银行存款和现金,除按规定留存的备用金,存放在酒店规定的贮存处外,均存入酒店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内。

  2、上述账户的提取及使用须由总经理(或他的代表),及财务经理共两人以上的会签,并加盖酒店的财务专用章、私章方可提龋

  3、上述银行账户的支票私章由出纳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经理保管。

  4、上述银行账户的支票由银行领出后,经出纳登记保管,并凭有效批准后的付款通知单填写支票,不符本项规定的任何情况,不予填写支票。

  5、如果在取得发票之前需要预先领取支票的,应在5个工作日之内,将有关原始凭证交回财务部,予以核准报销。支票未能按原定用途使用时,必须及时退交出纳员,可根据业务需要重新办理支票领用手续。

  6、不得开具空白支票,支票的收款人、用途、金额等必须填列齐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将某项内容空置不填的,应在《用款申请单》的备注栏填写清楚,按程序经有关领导审批后方可开具。经办人需在支票开出后三日内将原空置项目的实际内容告知财务部。出纳员负责督促相关工作。

  7、 酒店的所有营业现金收入均按酒店的《营业款缴纳管理制度》办理,违反者给予处分,并追究应负的经济责任。

  8、按本管理制度存放在酒店内的周转资金规定为:

  出纳备用金:仅作为本制度规定的其他备用金的报销回填,和支付零星现金支付。

  外币兑换备用金:前堂收银处的外币兑换备用金,除受酒店的规定管控外,同时必须遵守银行对代办外币兑换业务所订立的有关规定,并只作为外币兑换点的外币兑换业务专款,不得挪作其他用途。

  收银员找零备用金:各收银处的找零备用金,只作为收款业务中找零给客人的专用备用金,并应按规定在每班交接班时,由交接双方核点交接,不得截留滞交。

  邮资备用金:前堂部接待处的邮资专用备用金,允许以邮票和现金的形式同时保管,但只用作提供给客人的代邮服务专用,不得挪作其他用途。现金和邮票的总和应与备用金规定的固定额度相符。

  采购部备用金:采购部的备用金,规定只作为解决酒店零星采购,业务急用所需。

  专用备用金:经总经理和财务经理的同意,在特殊情况下个别部门可获拨留不超过人民币壹仟元的临时专用备用金。在事情办理完毕后或被通知回缴时必须即时交回。

  9、所有备用金包括出纳的备用金均采用随用随报的回填办法控制。除出纳的备用金按实际支付后,并经批准开出支票由银行账户存款回填补充外,其他备用金以报销方式回填,报销均应在指定办公时间内,在出纳的办公室办理回填手续。办理回填手续应在5个工作日以内,所有备用金均采用报销回填的定额控制方法,使备用金固定在规定的额度,不得随意增减,所有备用金额度的变更,均须获总经理和财务经理批准。

  10、 酒店所有费用的报销,均须经部门经理同意,加签后送财务部办理审批手续,经获批准后在出纳处领取或退缴现金。

  11、 现金借款。

  公司严格控制现金借款。确因业务需要而必须借款时,借款人应填写《借款申请单》(一式三联,见附表一),公司人员借款由总经理审批。借款1万元以下由总经理审批,借款1万元以上及公司总经理本人借款由董事长审批。

  借款人申请临时借款时,应填明估计还款日期。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借款不得超过25个工作日。出纳员应及时向财务经理报告借款逾期未还情况,并向借款人发送暂借款催款单。接到催款单后既不说明原因又不归还借款者,财务部有权扣发其工资,直至结清借款为止。结清借款前不再给予第二次借款。

  第三节 用款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支付酒店改建项目、日常大批量采购以及大额的费用支出,零星的费用采购或费用的开销,另订立报销制度。

  (一) 、用款分类。本用款管理制度将用款项目划分为五类:

  1、建设项目。包括工程项目、设备的大修。

  2、购买固定资产。

  3、特殊费用项目。包括差旅费每次超过5千元、业务招待费和礼品费每笔超过2千元、公益赞助费、诉讼费、评估费

  4、日常经营项目:工资、能源、办公、成本等日常经营活动的必需费用。

  5、财务类支出。包括银行贷款利息,代收代付款,支付供应商货款等。

  本用款管理制度未涉及的支出项目,有合同的,按合同所规定的程序付款;无合同的,相关责任部门必须提交相应的专题报告,报送总经理批,审批后予以付款。

  (二) 、用款的管理

  1、建设项目合同款项的支付

  (1) 经办部门根据合同条款以及项目的进度情况,填写《工程项目审价报告书》,经由合同部、监理公司审核确认后,连同《用款申请单》一起上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批示付款意见后,财务部签字后对外支付

  (2) 用款达100万元以上的,需要报集团总裁审批。

  2、购买固定资产及日常经营用品及日常费用

  (1) 开业定购的固定资产和用品,在预算的范围内,择优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根据合同的支付条款,如果是预付款,由经办部门填写《用款申请单》,经总经理批准,财务部门支付款项;如果是货款,财务部根据验收记录和发票的收取情况,支付款项(购买固定资产需要行政部向银河集团公司汇报)。如果用款达100万元以上的,需要报集团总裁审批。

  (2) 使用部门根据营业情况,对需新添置的固定资产,提交报告,连同《用款申请单》送财务部;对于日常经营用品的支出,只需要提交物品申购单;对于日常费用按相关定额或要求,填写《用款申请单》;送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批准后的进行采购或付款。

  (3) 设备大修计划首先报总经理审批,根据维修情况和合同付款的要求,填写《用款申请单》附审批报告一份副本,经总经理批准后付款。

  3、特殊费用项目用款

  特殊费用的用款,应由经办部门提交报告,报总经理批准,批准后填写《用款申请单》,连同批准后的报告送财务部,完成付款审批手续后付款。如差旅费每次超过5千元、业务招待费、礼品费每笔超过2千元,依照集团有关规定送总裁审批。

  4、日常经营费用

  按采购制度进行(祥见《采购制度》)。

  5、财务类支出

  (1) 财务类费用依照有关合同或规定,填写《用款申请单》,报总经理批准,批准后付款。

  (2) 月结的供应商货款,根据验收单,核对清楚后,报总经理批准,批准后安排付款。

  (3) 月结的供应商货款,根据验收单,核对清楚后,报总经理批准,批准后安排付款。

  第四节 营业款缴纳管理制度

  酒店对营收现金采用钱、帐分途的管理方法,有关控管方法按以下程序执行,所有操作人员均应绝对遵守本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违反者将受纪律处分,以至追究法律和经济责任。

  1、前堂收银员、餐厅和其他营业点的收银员均应在下班时将该班次的账单点算清楚,并完成各该班的营业收入报告。账单和有关报告应于下班后第一时间交到指定的办公地点,以便在初步核查后转夜班审核组进行随后的帐务工作。现金部份应于下班前,在见证人的见证下投入投放式保管箱内。

  2、每一班次的收银员在完成帐表的核查工作后将其所持现金中,属找零备用金的部份取出,清点清楚后移交到下一更收银员,如属于最后班次(除大堂外),即将其交到指定的保管处。在减去找零备用金的额度后即属于该班次的现金收入,则按上述的规定,投入投放式保箱内。

  3、每班的现金收入必须与该班的营业报表内所统计的现金销售额相吻合。如有任何差异应即时查明,差异部份不论是超出或是短款均应如属填报,记录在收银员报表内的现金超短栏内上报,不得隐满。如投款包含了找零备用金,也要清楚地记录在缴纳袋上,同时在交班记录本上注明,方便下一班次同事接收。

  4、现金收入应在该班当值的前堂收银员当面见证,点算清楚后(假设条件许可,以下相同),随即在缴纳封袋上如实填写清楚,并在袋口骑缝加签,然后即时投入投放式保险箱中。收银员和见证人均须在投缴记录簿上同时加签。所有封袋必需使用香糊,或胶水封口,不准使用透明胶或订书机钉上作为加封,未依循本项规定进行者,除对因此引起的所有后果负全部责任外,并将被视作蓄意违反本管理办法,遭受纪律处分。

  5、所有投缴事项必须即核、即签、即时投箱,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缴款人和见证人均有责任监督对方按本规定的条款完成规定的事项和核签,对不按规定操作而引致的后果,双方均负同等责任,受同等处分。

  6、对于不按规定要求,在没有见证下,独自封袋投箱者,除此而引致的后果全部由其个人负责外,还应按违反规章制度论处,初犯者予口头警告,蓄意再犯者给予书面警告,以至最后警告。

  7、缴纳人和见证人不按规定,没有当面点核,或不认真点算清楚而造成的过失,按第6项的规定同等处分。

  8、收银缴纳登记簿的每一栏,均应按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完成要求填入的资料填写,并在规定的栏目位置加签,不得有遗漏、错填。其中因错写需要更正的,应用横线画去,再在其上方写上正确数据,然后由缴纳及见证双方加签,违反本项规定者按与第6项相同的程度给予处分。

  9、所有收银员必须办妥缴纳现金收入,并完成各该班次的报表及账务后,方可下班。大堂的每一班次的当值人员均应对收银员缴纳登记簿进行检查,并对出现不完善的情况即时查明原因,并将情况通知在班的上一级主管人员,若当时未有直属上级主管时,应向当时财务部在酒店当值的其他人员报告。

  10、 收银缴纳登记簿所登记的缴纳封的数量及缴纳封中是否有破损的情况,由出纳在第二天与见证人共同打开保险箱取出缴纳封袋时按实填写。实际数量或封内的缴款如与登记簿所载情况有出入时,若当时办公室还有第三者在场时,应请第三者(前台收银处24小时均有人员当值)作证,并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主管处理。

  11、 若当天所有缴纳封均未有破损时,破损封数目的栏位应加“/”斜线删除。若有封袋破损时,应将该等破损封袋的情况注明,并按10项的规定处理。

  12、 出纳及见证人均须在登记表上加签,任何一方漏,另一方未能予以提醒,均属疏忽责任。

  13、 收益审核每天均应在出纳完成缴款点算后,检查经出纳和见证人加签的登记簿,并与收入报告的现售总额核对。保证该天的现金收入确已无误入库。如有差异应即时与出纳共同查明原因。切不可拖延,以致增加核查的难度。

  14、 出纳在点算所有缴款后,应将各项收银员的缴款情况,据实在出纳的每日现金日报表内加以记录,并将副本送审核组作账务处理。

  15、 收银员缴纳报告(缴款封)应予保存不少于12个月,收银缴纳登记簿应予保留少于18个月。出纳每日现金日报表应作为辅助帐表并由出纳加以保管。

  16、 收益审核应对在岗收银员进行不定期的现金(包括备用金和当时的营业现金)检查,所有检查均应按营业情况考虑,避开高峰期,在不预先通知的情况下进行。此项检查每月应进行2次以上。

  17、 各项检查均应留有记录,记录应有检查人和收银员双方的加签,以确证当时的检查结果。为保证检查在公正和认真的情况下进行,所有的现金检查,均应具备第三者作为见证,整个检查过程应在见证人监督下进行,并由见证人在双方人员在检查记录上加签后,最后加签证明。

  18、 营业的各种报告及营业帐单,在下班后交到夜审办公室。

  第五节 报销管理制度

  第一条 单据的处理

  1、所有申请报销的支出经过完整的验收、审核、批准手续,方可报销。经手人、领导批准、财务审核原则上不能有同一人重复的情况。不准自审、自批自己开支的.费用,一律报上一级核批(如,副总经理的支出报总经理核批,总经理的支出由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核批)。

  2、所有开支一律须经有关领导审批、指定的财务人员复核后方能付款。

  3、所有申请报销的支出必须附有正确及有效的票据来证实支出,依据必须是正本,并加盖对方发票章,复印件将不受理。发票、信用卡支付存根联、收据或其他证明文件必须粘在报销凭证后。如果是报销采购物品的,在有保修单、说明书的情况下,也应附上。

  4、各人自行支付、报销自己发生的费用。多人参如的活动(如用餐、乘坐出租车等),应由其中职级最高者报销。

  5、对员工实行现金周报制度。上周发生的各项现金报销费用,应于本周内一次性填写“现金报销报告”办理报销手续,一般不允许跨月报销。报支差旅费者,必须在出差回来后两星期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财务部实行每周两次报销单据,时间分别为每星期二上午、星期四上午,除此以外的时间一般不受理报销申请。对外(指外单位及外部人士)付款不受报销时间限制。

  6、报销申请人首先将所有发票整理分类。定额小尺寸发票(如车票、餐饮发票)应分类粘贴在一张或多张票据粘贴单上,并在粘贴单上注明该类发票的张数及金额。购物发票应有手续完整的验收单、发票、保修单(保修单是附上,而不是粘上);车票、机票上应注明起讫地点、时间;所有接待、应酬费用必须每次结账,不可以月结的形式报销。在填写《现金报销单》时要包括:姓名、部门、用途、金额、附件张数等,经部门经理审核后,送财务部审核员办理报销手续。

  7、审核员核对金额是否准确、是否符合公司规定的开支标准、各类审批手续是否适当、单据粘贴是否规范等等。如果有疑问,或发现不应报销的项目,应及时向申请人落实及说明。审核员审核无误,经财务经理审批后,按审批权限规定,呈送总经理/副总经理审批。未经财务部审核员、财务经理签署的报销单据,不得送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批。审核员一般应在三天内办妥审批的手续,并交由出纳员付款。

  8、出纳员应及时通知报销申请人领款,付款时收款人应在收款栏签名及填写日期。付款之后出纳员应在发票、《现金报销单》盖上“现金付讫”章。

  第二条 本地差旅费

  1、报销市内交通车(船)费时,应在报销报告附件上注明每次行程的事由、起止地点及费用。

  2、严格控制市内的的士费报销。市内办事搭乘的士,应取得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的批准,方可报销。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将从严处理。如没有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凡搭乘“的士”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现金报销实行周报制度,即上周发生的各项现金报销费用,应于本周规定的时间内办好报销手续。差旅费填于《现金报销单》, 经审核签批后于每周规定的报销时间交财务部报销。一般不允许跨月报销。

  4、出差并当天往返的视同市内出差办理,不能当天往返的作为异地出差,

  第三条 外地差旅费

  1、出差审批

  1) 所有业务到外地出差,必须由员工本人填写《外地出差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审核后,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方可出差外地。

  2) 《外地出差申请表》一式二联:行政联及财务联。在出差前2天,必须把手续完备的申请表行政联交行政部考勤及订票等使用,而保留财务联直到报销为止。

  2、出差补贴/费用报销标准(包括住宿、交通、伙食等)规定:

  住宿费标准、伙食补贴标准:

  1) 交通工具:机场至市区往返乘大巴,市区可以乘坐出租车。

  2) 长途旅行一般乘坐火车或汽车,夜间乘车每夜补贴25元。

  3) 补贴天数的计算办法:以机票/车票时间为准,出发当天,在12点之前出发的算1天,12点之后出发的算半天;返程到达当天,不计算补贴天数。

  4) 出差人员趁出差方便,经上级主管批准就近回家探亲、办事,其间的交通费自理,并且该期间不享受出差补贴。

  5) 除以上规定外,出差人员不享受任何其他出差补贴。

  3、差旅预支款项

  1) 对需预支款项的,需填写《借款申请单》,列明有关事项,由上级领导(部门经理或以上)审核,总经理及财务经理批准。批准时必须评估所需的款项与出差期及目的是否合理。

  2) 每一次预支金额不高于人民币5,000元。

  3) 所有借款须在1个月内必须报销及结清,以《现金报销单》送达财务部为准。确有特殊情况要延期,必须在到期前到财务部说明情况,方可延期。员工报账时不退还《借款申请单》,由财务部开给申请人收款收据。

  4) 申请借款时,须附审批手续完整的《外地出差申请表》复印件办理。

  5) 财务部必须及时记录所有预支款项,确保没有久未退还的预支款项。

  6) 在旅途中尚未使用的预支款项应在报销时交还财务部,禁止把款项保留或转至其他员工。

  7) 预支款项退还财务不应用委托他人传递的方式,若款项遗失,一切后果自负。

  4、交通工具

  1) 选择最经济的交通工具是公司所需求的。

  2) 限制乘坐飞机、火车软卧。普通员工需要乘坐飞机、火车软卧,应事先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特别批准。

  3) 经理及以上人员出差可乘坐飞机、火车软卧。

  4) 机票/车票/船票的订购必须向指定的代理订龋

  5) 不使用的机票/车票必须退回代理公司领回退款,不应保留作将来之用。

  5、住宿安排

  1) 酒店订房尽可能向指定的代理订房或使用有优惠协议的酒店。

  2) 住宿费在限额内据实报销。

  3) 多人出差至同一地点,应尽量安排至少两人住同一房间。不同级别的员工合住房间时,适用其中较高级别员工的住宿标准。

  4) 到外地参加会议、培训等活动,统一安排住宿的,住宿费可以据实报销。

  5) 不论是否合住房间,均应按人分别付款,分别开具住宿发票。

  第四条 差旅支出报销及结算

  1) 报支差旅费者必须在出差回来后两星期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2) 报支外地差旅费者必须附相应的《外地出差申请表》的财务联及《出差工作报告》,详列每天行程及出差期间工作内容。

  3) 财务部应确保《现金报销单》上的预支款项金额与《外地出差申请表》上所预支款项相符,否则不受理差旅费财务报销手续。

  4) 差旅支出报销若不按公司的报销程序将均不受理,此情况包括,例如:

  a) 没有填写《现金报销单》或《出差工作报告》。

  b) 《现金报销单》的资料不正确或没有完全地填写。

  c) 没有附上正本发票、信用卡支付存根联或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d) 没有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的批准。

  e) 没有一次性将本次的所有开支报销完毕。

  第五条 与其他部门协调

  1) 财务部应通知两个月或以上尚未退还预支款项的员工,尚欠余额将会在下期工资内扣除。

  2) 对于离职/解聘的员工,人力资源部/行政部必须确保《离职手续表》中各项手续(其中包括办理偿还借支手续)已经完成才发出《员工保证金、工资领取通知书》,离职/解职的员工才能到财务部领取保证金及应领工资。

  第六条 特殊情况

  若有特殊情况而不能履行以上条文,必须有总经理/副总经理的批准。

  第六节 发票管理办法

  为使酒店对发票的使用得到有效的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酒店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违反者除按违反酒店员工手册的规定给予严格处分处,还将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应负责任。

  第一条 开出发票

  1、酒店使用由税务机关统一的税控发票,由指定发票管理员凭发票领购簿和规定的文件及财务专用章向税务机关领购发票,并负责保管和控制使用,并向税务机关报送使用情况。

  2、所有发票由指定会计员设立登记本记录和控制作用。在加盖财务专用章后,由各岗位点的收银员向指定会计员直接办理领出和缴销。

  1、 收银必须按照本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执行,并接受监督和指导,各岗位点的收银员要严格遵守发票的使用和缴销。在发现有违反规定时,应立即通知指定发票管理员协同调查并报财务部经理处理。

  4、发票必须顺序、按时限使用,不得折本跳页(指:订本式),每次打印发票后必须检查印刷号码与输出号码是否相同。

  2、 发票的开具不准涂改、撕毁,如有作废,应注明原因,整份完整保存,交回给发票管理员核销。如发生丢失、损坏必须即时报告候查,因此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

  3、 发票不得转借、转让,不得为其他单位或个人代开,只能对经营业务收取款项使用。

  4、任何情况不得拐带或以任何方法将空白发票带离酒店。

  5、 发票管理员必须定期检查发票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监督和责成完善和防止可能出现的疏漏。

  6、每班次结束后,收银员均要打印发票使用报告,附于营业收入报告之后。

  第二条 收取发票

  1、购买商品和其他付款事项,应向收款方向取得发票,该等发票必须具税务机关规定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并由收款方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并经开票人签字方可接受。

  2、发票必须符合有关税务规定,内容不得涂改。

  3、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接受,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4、所收发票金额应与交易事项的金额相符,在正常情况下,发票应直接开给酒店。如有特殊情况,应具报告说明,并经财务经理批准,方可给予报销。

  5、发票的商品或服务内容应与交易事项相符,不得串通开票单位虚构作假,以相同金额发票抵充顶替。

  6、财务人员应以交来发票核销各项报销事项,审核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第七节 支票使用管理办法

  酒店银行账户的提存和支票使用采用双签和加盖专用印鉴的多控方法,确保银行存款和支票使用得到合理和有效的监控:

  1、 银行账户的款项提取须由总经理(或他的代表)和另一位经授权人员盖章,并加盖酒店的财务专用章方可提龋

  2、 财务专用章由财务经理保管;支票由出纳保管。在任何情况下对未具备经财务经理批准的有效支取凭证下,不得填制任何支款支票。

  3、 支票由出纳凭留存银行印鉴从银行领出后,由出纳登记保管,并凭有效批准的《用款申请单》填写支票。不符本项规定的任何情况,不予填写支票。付款后在《用款申请单》上盖“银行付讫”章。

  4、 付款要求通知单由要求付款人按要求填写,内容包括收款单位/收款人名称;大、小写金额;付款方式;要求付款原因,经部门经理核实加签后,联同有关凭据送财务部进行财务审核。通过财务审核的《用款申请单》由财务部送呈总经理批准,最后转出纳填写支票。对不符合财务审核要求和不获批准的《用款申请单》,在注明缘由后,退回原提出付款要求部门。

  5、 出纳必须严格要求保管和开出支票,对未经批准的付款要求不得开出支票。

  6、 开出的支票必须写明收款人或收款单位的名称、金额、日期和用途。不得使用空白支票作任何用途,或将空白支票带离酒店。

  7、 因业务确有所需,不能确定实际金额的情况,允许在填写收款人,及用途后,开出限额支票。按本项规定开出的支票,领出支票人必须在2个工作天内,将使用情况报回出纳,办理财务手续。

  8、 支票必须使用墨汁或炭素墨水填写。金额、用途和收款人不得涂改,其他事项的更变,必须加盖与留存银行印鉴一致的印鉴。

  9、 因故取消或作废的支票必须注明原因,并在支票上明显位置,用大号字标上“作废”字样。作废的支票除按上述规定标注外,应按号与同号存根一并订在存备查。

  10、 支票在使用前应按银行原装订本保存,不得折本使用。支票页在使用前必须与存根联保持原状,不得撕离。

  11、 支票本存根上的各项资料应与开出支票一致,各栏资料必须如实填写,不得留空。

  12、 支票必须按从银行领出的先后次序顺号使用,不得跳页跨页使用。

  13、 已经整本使用的支票本的存根必须按票号和日期封存保管备查,并按有关制度的规定期限保存。

  14、 酒店对支票的使用除须符合本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外,尚应遵守开户银行对支票使用的各项要求和有关守则。

  15、 如当地人民银行有订立支票管理法则或规条的,应按有关法则和规条修订本管理办法。并于当月报送公司行政部备查。

  第八节 收据管理办法

  收据是财务部用以记录和证明业务事项的的书面凭证,开具收据的情况罗列如下:收取客户的定金以后须退还得;借款人归还借款;员工缴纳的制服保管金;收回的赔偿款;收取支票、发票等一些重要的凭证资料;代收代之的款项;预收款。

  1、确保开具收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未发生业务时不得开具,

  2、酒店营业收据应确保合法有效,并由专人保管、领用、发放。

  3、收据填写要求项目齐全、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内容一致,

  4、因工作失误或其他原因开错的,要加盖“作废”章,并将全部联次与存根订在一起,不可私自销毁。

  5、开具收据应使用中文,可同时使用英文。

  6、不得私自转借、转让、涂改或擅自销毁收据。收据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把收据存根交回管理人统一保管。

  7、收据按号码必须连续使用。

  8、所领用收据出现问题,由责任人承担。

  第九节 收银员编班制度

  为了管理好收银的工作,建立编更制度,编更制度是根据营业运作需要而制定的,要求在月末制定下一个月的上班更次,首先由收银员个人根据休假数量,提出休息请求(一般要求假期当月处理完毕,不累计到下个月,如由于营业需要可以调整),再由编更负责人综合情况,制定下月更期表,具体要求如下。

  1、排班表制定后,若有需要更改或临时调更,需请示领导批准。

  2、请休病假、事假的,需要出示医生开具的病假单或请假条,并经批准。

  3、若因个人原因,需提前下班或推迟上班的,需经批准方可执行,欠下的时间,以后补回。

  4、在工作未完成时,不得无故提前下班、早退。

  5、在每个月的排班表制定前,若员工有需要申请假期的,需提交申请条,并交财务领导批准后,方可作准。

  6、当班人员负责起当班所有应付的工作责任。

  7、如遇上与人事部相关制度相抵触的,以人事部的相关制度作前提,作出修订。

  第十节 各种消费券(卡)管理

  在酒店用于替代现金支付住宿或餐饮等其他服务,包括免费的消费凭证。

  1、 酒店发出的消费券仅限用于自身酒店内。

  2、 消费券上必须注明可消费金额。

  3、 消费券不能兑换现金,并且未使用的价值不被偿还。

  4、 消费券必须在消费前出示。

  5、 消费券上必须注明有效使用期限,过期作废。

  6、 所有消费券由财务部按序号控制并保存。

  7、 所有消费券的使用需经财务部盖章后,方可生效。

  8、 酒店员工不能使用消费券,特殊情况例外。

  9、 消费券在申请或发放中,不得作假或发放与此无关人员,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10、 免费的消费券上须注明,如持券人到酒店消费,需提前预订,以视客房及餐厅的消费安排情况

  11、 申请免费消费券,应事先填写申请表,注明时间及原因,而后经部门经理及总经理批准。

  12、 任何消费券如延期使用,需由财务经理和总经理同意,并在消费券上签字确认,在原来的消费券上注明延迟的日期,方可生效。

  13、 所有消费券均由财务部保管、发放,任何部门需要领取消费券时,由财务部负责保管人员登记消费券号码、领取日期等资料,并由领取人签收。

  14、 消费券根据其发放的性质,相应作帐务处理。

  15、如果为IC卡,亦由财务部控制,包括:制卡、更换、充值等等。

  第十一节 酒店的交际宴请

  是指酒店有权限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而在餐厅宴请消费。

  1、 所有高级部门经理、被授权的部门经理和员工允许宴请客人。

  2、 宴请申请单应提前申请,申请人必须填写宴请申请表,注明申请人、部门、宴请日期、地点、人数、预计金额、被宴请人及理由等详细内容。

  3、 宴请必须事先经申请人的部门经理批准后经总经理审批。

  4、 所有食品及饮料均以实际消耗按餐牌及酒牌单价记录,实际发生金额不得超过预计金额的10%。

  5、 未及时提供宴请单者,必须在24小时之内主动交与财务日审。

  6、 所有宴请原则上应在酒店内进行。

  7、 只有在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特别批准方可在店外宴请,事后同样补宴请申请单。

  8、 如违反宴请规定而执行或经催促仍未补填宴请申请表,其费用将从宴请人的工资中扣除。

  9、 各享有宴请权的员工应自律地控制成本。

  10、 日审人员应每天登记酒店员工宴请明细汇总表。

  11、 如果有定额的,超出定额部分由个人承担,承担部分是否折扣,另外制定。

  第十二节 采购制度

  采购制度的大原则是:先审批,后购买;先验收,后付款。

  为了加强酒店的成本控制,压缩不合理的费用支出,特制度本制度。

  (一)、请购制度

  1、部门每月做好日常物品的采购计划,填写《采购申请单》后,部门负责人审阅后,送行政部审批,超越行政部审批权限的,应送总经办审批。

  2、在计划外和超计划的采购,要由总经办审批。

  3、部门对于固定资产的申购,要按实际情况,提交扼要的报告,说明有关情况,由总经办审批。

  4、更换原有的设备,要有专业部门的意见书。

  5、一些特殊设备申购,涉及多个部门的,要互相进行沟通,完善方案。

  (二)、采购实施

  1、 采购物品由采购部负责,如是专业用品,应有相关的专业人员陪同。

  2、 专用物品、常用用品的采购一般通过供应商送货,并有一定范围的询价,选定两家以上的供应商。

  3、 固定资产的采购必须采取比价的方式进行,择优购买。(参见《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有关固定资产的采购部分)。

  4、 采购物品先急后缓,营业部门优先。

  (三)、验收制度

  收货必须掌握三个重要环节,即数量、质量和价格。

  1、 未经批准的采购定货单,而提前采购所列货品,收货部一律拒收。

  2、 收货记录上的金额应与发票金额相符,供应商名称应与采购申请单名称一致。

  3、 对收到的食品原料和物品进行数量盘点,收货量应与订购数量相同。

  4、 所采购的物品和原料应符合酒店质量要求,不合乎要求,收货部有权拒收。

  5、 实行双重验收制度,收货部为第一验收人,使用部门为第二验收人,必须各负其责。

  6、 货品验收后的收货单必须加盖收货章。

  7、 收货记录必须有收货人、仓管员或使用部门双方签字,方可生效。另外,贵重干货入库时,收货记录必须有使用部门的厨师长签名确认。

  8、 当天收货记录的汇总金额应等于收货日报汇总表的总计金额。

  9、 收货记录应于当天下班之前交与成本部审核入帐,确认无误后,转交应付部复核。

  10、 工作时间以外,如使用部门需要的紧急货品,由使用部门通知采购部,货到后,由使用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验收,同时填写相关的收货证明,签名后交给采购员,并在收货部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齐相关手续。

  11、 购买的物品如果有保修单、说明书的必须收齐,送成本部资产管理员。

  12、 固定资产还要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操作。

  (四)、采购货款付款制度

  第三条 凡购买“低值易耗品”或“固定资产”的,均应先由行政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分别办理“低值易耗品”或“固定资产”登记验收手续,然后再履行审批程序,办理付款或核销。

  第四条 供应商采取月结方式进行,经过对账确认后,按计划支付货款。

  第五条 货款以银行转账的形式为主。

  第六条 采购员一般采取每星期一次结算货款,不能滞后,报销时应分门别类进行报销。

  第七条 报销时如有借款,同时还款手续。

  第八条 付款时审核:发票是否完备,是否在计划期限,是否有完善的验收手续(包括:验收单、保修单),是否经有关领导批准。

  第十三节 仓库管理制度

  1、 酒店仓库分别存放餐料和物料等用品,必须有效划分和管理,编排位置代码方式,方便管理。

  2、 仓库门口必须放置干粉灭火器两瓶。易燃品单独存货。

  3、 每日由仓库保管员去前台领取仓库钥匙。检查封包钥匙信封是否开启。

  4、 如封包钥匙被开启,请通知财务经理。同时检查仓库货物存放情况是否异常。

  5、 出库入库餐料及物料,必须立刻登记进电脑,仓管员并在单据上签字。

  6、 每日检查餐料是否有过期、变质,发霉等情况。对快过期餐料要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使用部门。

  7、 每日检查存货情况,及时填写《采购申请单》补充存货。

  8、 每日关仓之前整理物货堆放,清洁仓库卫生,关闭电源。

  9、 仓库钥匙必须使用信封包装封存,由库管员在信封封口签字并住明日期。关仓后保存在前台钥匙箱并登记在册,

  10、 每月末仓库由财务经理组织和监督货物盘点,并记录《仓库盘点表》。成本控制负责核对盘点数量是否一致。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财务经理。

财务规章制度5

  一、为规范我公司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制度,有效运作资产,积极增收节支,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严格按公司法、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业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根据公司管理会计核算的具体要求设置公司财务部,内设财务会计,出纳员,责任明确,分工协作,共同搞好企业财务工作。

  三、公司内部建立必要的内部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对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进行登记。

  四、公司财会人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正确进行会计核算与监督。

  五、本公司遵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和银行结算办法,建立现金管理办法。

  六、财务部对各种应收款及预付款加强核算、管理,控制限额,确定回收时间,确保企业管理循环和周转及时清算和催收。

  七、严格流动资金管理,确定最佳现金余额,避免现金闲置,保证现金安全。不准将公司收入的现金直接支付,坐支现金,职工的工资、福利、津贴用现金结算,其他结算必须用转帐结算。

  八、公司职工有困难需要借款的,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注明个人用途,公司给予不超过个人二个月的工资为借款依据,并且及时还清借款,否则下次不予借支。

  九、公司对出差人员给予一定的借款,借款的金额由经理核定批准。在返回公司3天内报销差旅费。

  十、参与制定本公司经营管理财务计划,资金管理,收支计划,分析考核预测经济成果,严格收支范围,认真审核费用支出,凡支出款项必须有经理签字。

  十一、公司应定期对会计人员进行岗位培训,财务人员必须每二年培训一次,跟上新形式下财务核算的要求。市场推广人员薪资标准一。工作职责在公司指定场所(地铁商铺、商厦、办公楼、卖场等)按照公司市场推广操作流程进行市场推广活动。

财务规章制度6

  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帐、分类帐、辅助帐,及时记帐、结帐、对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帐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帐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帐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财务规章制度7

  总则

  1、为了规范“xxx”酒楼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xxx”餐饮连锁有限公司。

  3、酒楼的财务行为,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并接受董事会的检查和监督。

  4、酒楼应当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提高经济效益,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5、酒楼财务部门应当履行财务管理的职责,做好财务计划、控制、监督、预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财务会计岗位职责

  1、财务会计行政上归属酒楼总经理领导。

  2、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要求组织和实施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积极参与酒楼经营管理工作。

  3、按照国家税法规定按期报税,诚信纳税,协调好企税关系。

  4、加强酒楼财物管理,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对本店的实物及货币资金进行盘点清查,保证账实相符。

  5、坚持原则,严格按规定开支酒楼费用,认真审核原始单据,把好费用报销关,有权对不真实、不合法的票据不予报销;对于员工辞职或调动,须见员工离职表中库管员的签字。

  6、加强成本管理,严格控制采购成本和生产加工成本,有权对高于定价或不符合规定的物资拒付货款。

  7、按规定认真编制和及时向股东各方报送会计报表,并进行财务分析,做到数据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账表相符、说明清楚、分析得当、口径一致。

  8、按规定整理、装订、妥善保管会计资料,负责对财会资料和文件进行归档管理,不得外借和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9、有权对酒楼所有人员违反财经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有权对给酒楼造成损失人员应承担的经济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10、每月至少协助总经理召开一次经营状况分析会,有义务向总经理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但财务资料不能提出财务室。

  11、妥善保管和按规定使用酒楼财务专用章。

  12、接受股东及总经理的业务质询、调查、审计、考评等。

  出纳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保管库存现金。

  (1)按时到吧台收取营业款,次日上午足额存入开户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2)不得私自挪用公款,不得用白条抵库,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若发现现金长余或短缺,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告财务会计进行处理,不得擅自用盘点的长款抵补以前的短款。

  (3)负责督促本店人员的费用报销和借款归还,以完结财务还款手续。

  (4)负责对吧台备用金进行盘点检查。

  (5)接受财务会计定期及不定期现金盘点检查,并填制现金盘点表。

  (6)编制现金及银行存款日报表,于次日上午12时前上报财务会计审核确认。

  2、按规定准确、及时地办理银行结算业务。

  3、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1)设置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逐日及时进行登记;账目必须日清月结,账实相符。

  (2)月终与会计现金总账和银行存款总账核对,做到账账相符.

  (3)每月及时与银行对账单相互核对,并必须经过财务会计审核,双方签字盖章后与当月凭证装订成册。若有差异应及时查明原因,属于记账差错的应及时更正;属于未达账项造成的,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节。

  4、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支票;妥善保管现金及转账支票,并按银行规定正确填写支票,不得签发空白及远期支票;使用时应填制《支票领用存登记表》,接受财务会计月终对空白支票的盘点检查。

  (1)妥善保管发票,设置发票领用登记薄,登记吧台所领用发票数,由领用人(收银员)签字。

  (2)月终对吧台剩余发票进行盘点,并接受财务会计对发票盘点检查。

  (3)对于收银员计算错误、发票使用不规范和虚报发票使用数等违纪行为,应及时向财务会计报告。

  (4)必须妥善保管银行印鉴,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5、接受财务会计及总经理的业务质询、检查、考评等。

  6、按时完成财务会计交办的其它事宜。

  库管员岗位职责

  1、在总经理、财务会计领导下负责酒楼物资的验收、入库、发放、保管、盘点,做到手续清楚、数字准确、保管得当,开单迅速、不出差错。

  2、认真登记商品(材料)数量金额明细表,每月结帐应与盘点数相核对,发现差异,应查找原因,及时处理。

  3、严格按《库管制度》进行库房管理工作。

  (1)坚持“四个禁止”:禁止无关人员入库;禁止为个人存放物品;禁止在库房饮酒、吃零食;禁止危险物品与其他物品混贮。

  (2)做好防火、防盗、防腐、防潮、防毒、防虫等“六防”工作。

  (3)科学储存保管、控制库存业务;合理制定库存物资补充计划,并填制《物资申购单》,控制最高库存量和最低库存量;随时掌握库存状况,及时提供库房物资进、销、存的数据,充分发挥库房蓄水池作用。

  (4)按时向财务室上报《存货进销存明细表》。

  4、不得****,不得向供货商索贿、索物或接受其宴请娱乐等

  5、财务会计的业务指导、质询、调查、审计等。

  6、做好出入库物资管理工作,开源节流,完善财务手续。

  7、完成财务会计临时交办的其他事宜。

  收银员岗位职责

  1、收银员业务上属于财务部指导,行政上属于前厅领导。

  2、按照前厅人员填写的点菜单、加菜单、酒水单上记载的菜品、洒水、香烟等名称、数量、准确输入电脑,及时核对。

  3、对结账单记载的金额准确、及时、快速收款,打印发票,并加盖印章。

  4、每日根据汇总金额填写交款单,与点菜单、结账单一起于次日交财务室审核。

  5、无权私自改单,交款单结帐必须连续编号,报废结算单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也一并交财务室审核;无权单联让相关人员签字改单,只能双联签字改单。

  6、对营业额的准确性、安全性负责。妥善保管营业尾款,拒收假币,否则发生短缺责任自负。

  7、保守经营秘密,不得随意透露酒楼经营秘密,不得随意给顾客多开发票。

  8、遵守前厅相关制度,及时发现收集、反馈客人意见。

  9、保持吧台及工作区域卫生干净、整洁,与前厅要求一致。

  10、及时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临时任务。

  记单员岗位职责

  1、根据记单操作程序填制结算单,菜品、数量、金额应真实准确,金额大小写一致,若有差错责任自负。

  2、结算单必须整联复写,不得单联填制。

  3、每日将结算单、点菜单于次日上午汇总后一起上交财务室。

  4、免单需由经办人签署原因,由总经理签字(免单不得打折);打折需由有关领导按权限范围签字,具体参照酒店有关管理制度执行;记单员应按规定见既定领导签字后再进行免单或打折处理。

  5、妥善保管好结算单据,遗失按每张200—500元予以处罚。

  6、不得****,伙同他人做出损害酒店利益的事情,一经发现,给予重罚,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给予除名处理。

  7、必须亲自在点菜单配菜联上加盖“确认”章,不得由他人代盖,同时核对点菜单配菜联与记账联各项目是否一致。

  8、接受财务会计的业务指导、检查、考评。

  应收款项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酒楼往来款项的管理,控制应收款项的占用,减少坏账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是顾客就餐时以记账签单形式或持记账式优惠券而形成的酒店应收而未收的就餐款项。

  2、应收账款的发生应在信用良好的单位和个人。凡是要挂账的单位和个人,酒楼应对其信用状况进行认真的调查和正确的估计,因过失造成的应收账款呆账的,要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对于信誉差的单位和个人,应杜绝赊账行为。

  3、应收账款发生后,财务部门应督促经办人与往来单位和个人对账,要进行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保证应收账款金额准确无误,并及时作好催收工作。酒楼的应收账款应自消费日起30日内收回。

  4、在呆账发生后,财务会计应写出发生呆账的详细过程及催款情况。

  5、酒楼一律不提坏账准备,发生的'坏账损失经总经理审批,然后交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审批,酒楼财务会计再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计入管理费用。

  二、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是酒楼除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各种赔款、罚款、存出保证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2、酒楼发生的其他应收款应及时、准确作账务处理,并注意催收,其他应收款占用时间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收回。涉及应收职工个人的款项不能按时收回的,应从职工当月个人的工资中扣回。

  三、内部挂账及免单的处理

  1、系统内各单位消费(含挂账),按8.8折(仅指菜品)计价;系统内个人消费(含挂账),按8.5折(仅指菜品)计价。

  2、总经理享有免单权,但需注明具体事由,每月由财务部将总经理免单明细交董事会审查。

  报销制度

  1、报销人员将有关发票粘贴附在“费用报销单”或“货款结算凭据”后,小张票据(如车票)应按面值大小分类呈鱼鳞状附在粘贴联上,大张票据不能胶水粘贴,用大头针或回形针别好为宜。

  2、根据原始单据分类按规定如实正确填写“费用报销单”或“货物结算凭据”,由部门负责人审查并签署意见后交财务会计审核其附件及内容的完整性、票据的合法性、填写的规范性等,再交总经理审核并签署报销意见:“同意报销(支付)”、“同意报销(支付)多少元”、“不同意报销(支付)”字样。总经理签字时,不得只签姓名,不签意见。

  3、财务会计有权对违规超支费用和不真实的票据不予报销。

  4、出纳凭上述签字齐备的“费用报销单”或“货款结算凭据”支付货币资金。

  5、总经理报销费用必须经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签字认可,其所报销费用不得让他人代报,否则财务室有权不予报销;总经理助理报销费用,必须经总经理签字认可,否则不予报销。若有违反,对报销人、出纳各处以报销金额20%(但不低于50元/人)的罚款,并退回违规所得。

财务规章制度8

  一、收费站会计工作的人员配备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会计人员。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收费站会计工作。

  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二、收费站会计工作的岗位设置及其职责权限

  1、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合理设置会计工作岗位,合理划分职责权限,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2、收费站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出纳、稽核、票证等。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票证和收入、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收费站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办理交接手续应有财审科人员监交。

  4、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必须严格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5、必须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由出纳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三、收费站票证管理工作

  ㈠票证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其基本职责是:

  1、高管中心是票证管理的总的核算单位,负责票证领发,并对各收费站票证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2、各收费站均是票证管理的基本核算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票证领发、保管、使用和审核销号。

  ㈡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票证管理,建立健全票证收、发、领、用、核的制度和手续。加强票证管理,领入票证必须办理验收入库,发放领用双方要当面点清。票管员要掌握票证用量和库存数量,加强核对工作。

  ㈢票证必须妥善保管,顺号存放。管理有条不紊,保证票证完整,不受损失,并定期盘点,做到帐实相符。

  ㈣对作废收据应妥善保管,不得私自销毁。

  ㈤票管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后方准离职。

  四、账户管理

  收费站收入专户的开设、变更和销户工作必须严格审批手续。

  五、收入解缴

  每月5日、15日、25日应将规费收入专户中的存款全额解缴。

  六、收费站会计核算工作

  收费站会计核算应执行《江苏省公路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办法(试行)》,应使用财务统一的电算化软件进行核算。

  七、收费站财务的监督管理

  高管中心财审科负责对收费站的财务进行监督管理。采用定期审计和专项审计相结合。各收费站应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财务规章制度9

  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1、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3、村内各项收支一定要参照《年初财政收支预算方案》执行,做到先算后用,压缩开支,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4、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办公事,预借差旅费及垫付各种费用,应及时与村报账员(出纳)结清账款,履行结账手续,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资经村两委集体评议,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党委、政府审批才能发放。但原则上村干部工资不得超过乡财政拨发年度的转移支付。但村内资金来源较好,年终收益分配有节余时,可以适当增加。但增加原则是:村干部年度工资人平不得突破12100元,确保转移支付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7、村干部补贴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发放,不得超规定发放。

  (1)支部书记、村主任每人每月电话费为60元/月。村副级干部电话费每人每月电话费为50元/月,但一人兼任多职的不得重复发放,不得另报手机话费和固定电话座机话费。

  (2)出市办理公事的车费据实报销,根据工作需要,但报销生活费、补助及住宿费按国家一般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报销。

  (3)到市、区、乡开会办事车费按规定报销:村支部书记、村主任:800元/年,村两委副职干部600元/年。

  (4)村级年度目标管理奖:村干部要按年初分工完成任务而定,人平不得超过1000元/年,不得按职别分摊。

  (5)有重要项目工作的村,上级拨来的工作经费,严禁平分,应按村干部平时协调误工或者加班得出工时,取得加班费和误工费,并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经蹲点领导批准才能发放。

  (6)以上述各项补助要在确保当年村干部工资发放及村内资金正常运转、不增加新的债务的情况下可以发放,否则一律不得发放。

  8、市、区、乡拨给村级救灾资金的管理:救灾资金只得用于受灾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实行专账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虚作假,挪作其他开支。受灾村民应由村两委摸底造册后,通过党员、组长会议认定后,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才能发放给受灾村民。

  9、凡是上级拨给村内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事先有预算,事后有结算,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10、不得用集体公款发红包、赠送重金礼品,干部下村督查工作时,一定要到农户家或者村干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报烟酒和进餐厅茶楼高消费。

  11、村内争取项目资金,严格禁止村内为他人提供方便,开具收款收据,借用村内集体银行账户过渡,进行存入和支出现金,套取国家集体资金为个人所有。

  二、财务审批制度

  1、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村内各项财务开支发票通过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报销。

  2、审批权限:

  (1)500元内(含500元)由村主任审批;

  (2)501元至20xx元(含20xx元)由村主任、支部书记会签;

  (3)20xx元以上由村两委集体研究讨论审批;

  (4)兴办公益事业及购置固定资产、重大开支应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民主理财小组讨论同意,由村两委申报,蹲点领导审核,递交乡党委、政府审批同意后才能开支。

  3、村内支部书记及村主任由一人兼任职务的村,本人经手的各项开支发票应由村两委集体审核签名才能报销。

  4、对村内各项开支发票手续不健全、要素不齐全、字迹不清的,村主任应拒绝审批报销。

  三、村账乡代管制度

  1、“村账乡代管”由乡经营管理站为主体,统一记账、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提供财务,公开资料,统一建档,分村核算,搞好村级年终收益结算及报表工作。

  2、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实行“三权”不变的原则,确保集体资产不平调、不挪用、不侵占。

  3、村级各项收入、支出凭据要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续齐全,先由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再由村主任审批签字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由村报账员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有关手续。

  4、村级报账员应每一季度与主管部门人员核对各科目账户余额,如有发生错误,并及时核查纠正。

  5、在村账乡代管的同时,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规范有序的资金运行机制,将村内的全部收入纳入村账乡代管核算范围,规范资金收入的收缴程序,及时足额存入村账乡代管银行账户,强化管理,进行资金拨付制正常运转。

  四、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1、村级报账员兼任出纳工作,但有的村报账员和出纳进行分设,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纳工作,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按章办事。

  2、村级报账员负责村内财务收支、往来结算、各项统计报表、记好村内现金日记账,将村内各项收入、支出汇总,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手续,核对账户余额。

  3、村级报账员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

  4、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政纪律,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好本职工作。

  5、村级报账员严格执行核算、监督的职能,写好年度核算分析,参与拟定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监督财政计划执行情况。

  6、财务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涂改和故意毁灭会计原始凭据及有关财务资料,不得设立账外账,违者要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五、现金管理制度

  1、村报账员(出纳)管理村内现金(银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干部不得插手管理现金(银行存款)。

  2、库存现金不得白条抵库,不准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更不准坐支现金,不准公款私存,不准超过规定库存限额1000元。

  3、不准将村内集体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4、村报账员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记,登好现金日记账,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并与主管部门记账服务中心核对账款余额,双方签字。

  5、各项收据手续不健全、内容不清、字迹模糊、票据不规范、开支不合理的,要坚持原则,出纳有权拒付。

  六、民主理财制度

  1、民主理财小组应由群众代表、党员代表3—5人组成,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2、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民主理财小组有权监督村级财务实施,对财务收支有知情权、审核权、决策权。

  3、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村级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向群众代表大会公布。

  4、民主理财小组在监督中,发现违反村内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七、财务公开制度

  1、村级财务公开由经营管理站记账服务中心提供财务公开资料,每年度进行两次财务收支公布(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公开内容要真实全面。

  2、公开的方式以公开栏为主,公开栏设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带、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阅览的`地方。

  3、对群众所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向群众解释和纠正。

  八、财务收支预算制度

  1、村级财务收支预算应严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现金,勤俭节约的原则,确保村内资金正常运转。

  2、编制收支预算计划,经村两委研究决定,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并报主管部门审核。

  3、严格执行年度财务收支计划,量财而出,合理使用资金,做到增收节支,不得超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计划和增加村内债负。

  4、集体兴办公益事业,年度预算筹资筹劳和募捐款要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并报主管部门审核,递交乡党委、政府批准后才能预算。必须专款专用,乡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他用。

  5、对其他往来应收款预算收回计划不能列入收益分配,只能预算偿还债务。村干部工资及补助按照本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进行预算。

  6、村内预算争取资金的应酬费不得超过争取资金总额的30%,会议费开支预算不得超过村内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总合的25%,应逐年压缩非生产性开支,讲究经济实效。

  九、票据管理制度

  1、村内收款收据一律由经营管理站统一管理,禁止村内购买白条收款收据使用。

  2、购买物资要开具发票,报账员(出纳)不得私自开白条证明报销,发票经审批签字才能报销。

  3、村向各单位收款,收款方必须使用湖南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往来结算的收据,否则拒付。

  4、村内上级拨款收入由村报账员和主管财务村委主任两人印章及村委会公章,到乡经管站开具收款收据。

  5、村内各项收入、支出票据统一由经营管理站记账服务中心进行保管,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十、财务审计制度

  1、对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及涉农收费有关部门和乡镇企业单位都必须接受乡经营管理站财务监督管理,并按审计有关程序定期审计或不定期审计,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进行拒绝。

  2、在审计过程中,被审单位财务人员必须如实提供资料,如有隐瞒,除处以罚款外,并追究责任。

  3、经营管理站审计事务所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涉农收费单位审计后,审计事务所负责作出审计结论,被审单位在接到审计结论后,如有异议,在15天内向主审单位提出复议。否则,按审计结论执行。

  4、在审计当中发现有关经济问题要及时处理整改,对较重的经济问题要移交乡党委、政府及有关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财务规章制度10

  一、现金管理制度

  1、现金借款需由经手人填写“借款申请单”,经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支取。

  2、凡借现金1000元以上的必须提前与出纳约定,以便提前准备。

  3、劳务工资发放时间定为每月二十五日。

  4、每天所收现金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于当天下班之前交财务出纳统一管理,不准挪用。

  二、支票管理制度

  1、支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方能收取

  ①不能撕毁,破损或涂改。

  ②签发的支票是以墨汁或炭素墨水笔填写;签发单位印签完整清楚;支票右上部应有交换行号;加密的支票应提供密码。

  ③支票有效期为十天,对于已填好的支票,必须检查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收款单位、日期、用途填写是否正确。

  2、使用支票需由经手人填写“支票借款申请单”,经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办理支票领用手续。支票领出后十天内持发票到财务报销,如不及时报销,出纳有权拒发新的支票。

  3、100元以上的费用支出,原则上以支票结算为主,领用支票后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如由于责任心不强丢失支票,损失由个人负责。

  三、费用申请及报销

  1、凡经销部开支费用需在总经理审批后送达财务后方可申请项目开支费用。

  2、购买日用品、办公费用需的发票经理签字,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领取现金或支票。

  3、项目费用的报销:必须在原始发票背面注明事由、由经手人签字后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

  4、差旅费报销由报销人按公司差旅费报销规定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出纳审核后报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签字,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销的,不预支付下一次差旅借款;如特殊原因导致发生的费用超出差旅费报销规定的,需写明原因,由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

  四、加班交通费及误餐费

  如员工加班,员工乘由公共汽车回家,公司可根据有效报销凭证报销交通费。

  五、销售费用申请及报销

  1、销售费用的报销,必须在原始发票背面由经手人签字。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

  六、管理费用申请及报销

  1、购置办公用品及支付办公费用,需有人员根据购置、审批计划,由经手人填好现金或支票借款单,经部门经理签字、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领取现金或支票。

  2、办公费用的.报销,必须在原始发票背面由经手人签字,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

  七、发票的开具及纳税申报管理

  1.销售负责人应根据业务要求,按时开具正式销货清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后,报财务开具正式发票。处罚措施由于未按照规定送达发票,造成发票遗失,公司将根据造成的损失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2.财务负责人要按时向国税、地税部门申报报表。

  八、报销时间及报销凭证的规定

  1、所有当月发生的费用应于当月报销,最迟不能超过10日,否则需由经手人直接报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财务予以报销。

  2、所有填制的报销单据,应字迹清楚、不能涂改,否则财务不予受理。

  3、所有由外部取得的报销凭证,必须是税务部门或财政局统一规定使用的正式单据,(印税务局章、财政局章并盖有收款单位财务章)一切非正式单据不能作为报销凭证;报销凭证抬头一定要写上单位名称。

  4、凡购置金额在500元以上的项目费用、销售费用及办公费用需在发票背后注明收款方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财务规章制度11

  1总 则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2、 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 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各部门总监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规章制度。

  2、 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总监职责

  1、 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 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 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 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 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 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 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 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 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 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 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 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1、 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 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 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 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 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三、现金管理制度

  1、 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 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 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 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 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6、 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四、支票管理

  1、 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 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

  3、 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 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 ,由经办人、部门经理、 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 所开出支票必须填写收款单位名称。

  6、 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五、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总监和出纳负责保管。

  六、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 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 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 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财务规章制度12

  一、库存现金管理

  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

  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日结,保证现金的安全。现金遇有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单位领导,并要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3、不准用“白条”入帐。

  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1万元以上)时,需由两名人员乘坐公司汽车前往。

  6、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

  7、现金出纳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8、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本单位领导的检查监督。

  9、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上述各条规定。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帐户和辅助帐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

  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

  3、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

  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帐。

  6、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帐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帐,出纳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帐与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

  7、银行出纳员对银行调节明细表所记载的帐项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对出现的差错通知责任人进行更正,对未达帐项要及时予以清理。造成的帐帐不一致,应尽快解决。

  8、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由出纳员逐笔登记,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

  三、往来帐款的管理

  1、应收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销售部门根据形成收入的确定标准及时开据发货票后,由财务部作好帐务处理,编制会计记账凭证,登记有关收入和与客户应收账款往来的会计账簿,同时要定期与销售部门进行核对,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2、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购借款、各部门备用金应于业务发生后及时报销,每年12月中旬进行清理。各部门备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进行还旧借新。

  3、应付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因采购形成的应付票据应及时进行帐务处理,登记相应的帐簿,定期与相关部门对帐,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四、内部牵制

  1、公司实行银行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分管制度

  2、非出纳人员不能办理现金、银行收付业务。

  3、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每季抽查一次。

  4、现金出纳员不得担当制证工作,只能由财务部指定的制单人制单。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小公司财务流程:

  1、每个月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根据原始凭证登记记账凭证(做记账凭证时一定要有财务有签字权的人签字后你在做),然后月末或定期编制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之所以月末登记就是因为要通过科目汇总表试算平衡,保证记录记算不出错),每发生一笔业务就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账。

  2、月末还要注意提取折旧,待摊费用的摊销等,若是新的企业开办费在第一个月全部转入费用。计提折旧的分录是借管理费用或是制造费用贷累计折旧,这个折旧额是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净值和使用年限计算出来的。月末还要提取税金及附加,实际是地税这一块。就是提取税金及附加、有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3、月末编制完科目汇总表之后,编制两个分录。第一个分录:将损益类科目的总发生额转入本年利润,借主营业务收入(投资收益、其他业务收入等)贷本年利润。第二个分录:借本年利润贷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等)。转入后如果差额在借方则为亏损不需要交所得税,如果在贷方则说明盈利需交所得税,计算方法,所得税=贷方差额*所得税税率,然后做记账凭证,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借本年利润贷所得税(所得税虽然和利润有关,但并不是亏损一定不交纳所得税,主要是看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否是正数,如果是正数就要计算所得税,同时还要注意所得税核算方法,采用应付税款法时,所得税科目和应交税金科目金额是相等的,采用纳税影响法时,存在时间性差异时所得税科目和应交税金科目金额是不相等的)。

  4、最后根据总账的资产(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短期投资等)负债(应付票据、应附账款等)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本、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科目的'余额(是指总账科目上的最后一天上面所登记的数额)编制资产负债表,根据总账或科目汇总表的损益类科目(如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成本、投资收益、主营业务附加等)的发生额(发生额是指本月的发生额)编制利润表。财务流程。

  5、其余的就是装订凭证,写报表附注,分析情况表之类。

  6、注意问题:以上除编制记账凭证和登记明细账之外,均在月末进行。月末结现金、银行账款,一定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每月月初根据银行对账单调银行账余额调节表,注意分析未达款项。月初报税时注意时间,不要逾期报税。另外,当月开出的发票当月入账。每月分析往来的账龄和金额,包括: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

财务规章制度13

  一、总原则

  1.司各员工必须尊纪守法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相互协作。

  2.司各生产经营部门必须相互衔接,各负其责。

  3.须做到钱账分管,账物分管,手续齐全。

  4.手每项业务必须签字,“签字”就是牵制。

  二、材料采购制度

  1.材料库存既保证生产需要,又无积压,采购费用小。

  2.每次采购必先由仓库向采购部门申请。

  3.采购部门根据申请打订单(三份),送财务部审核、经理审批方可向客户联系采购。

  4.采购部门必须保证材料及时、保质、保量、价优到位并能取得增值税票。

  5.材料进入公司以后,仓库必及时清点数量,质量管理部门验收质量合格后,仓库填制入库单有关人员签字送财务部门,仓管人员及时登记入账。

  6.供应商必须提供请款单、发票、我司订单,经财务部门审核、经理审批,才可付款。

  三、销售业务制度

  1.销售业务人员必须详细登记客户资料。

  2.销售业务人员必须同客户确定好售价、付款方式、送货方式以有关事项。

  3.客户需增值税发票必须签订正式合同,并留财务部门存档。

  4.业务人员必须根据客户订单确定生产,如样品需有客户签字办单或订单。

  5.业务人员给客户价格优惠必须经经理审批,并留财务部门存档。

  6.业务人员必须负责客户全套服务,包括客户对产品的要求,送还货期,货款追回。

  7.产品生产完成后立即打送货单。

  8.发货时必须由发货人在送货单上签字,并由各户签字。

  四、现金管理制度

  1.现金管理必须遵循钱账分管,钱票分管原则,会计管账票,出纳管钱。

  2.每项现金收入必须由会计开据票据,出纳收现,并在票上签字盖上“现金收讫”戳记。

  3.现金收款票据必须设置多联,客户、会计、出纳、经办人分别一联,以便核对。

  4.出纳必须确保现金的安全,防止遗失、偷窃。

  5.出纳必须根据经办人签字、会计审核、经理审批的凭据付款。

  6.出纳必须即时登记现金日记账,核对收入、支出、余额并与实际库存现金相符,做到日清日结束。

  7.出纳不得擅自借款给员工,借款必须有总经理批准签字,并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8.月底会计同出纳核对现金余额和银行存款余款,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五、成本控制制度

  1.各生产员工必须有很强的成本意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生产技术水平,节约材料,提高速度,保证产品质量。

  2.会计要同其他部门制定每年每种产品的成本计划,材料耗用定额,费用标准。

  3.材料入库保管人员立即同生产人员组织验收,清点数量,检查质量,如有数量和质量问题,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和供应商。

  4.材料入库及时由保管人员填制验收单,验收单上必须有检查质量人员和保管人员同时签名,一份三联,及时送财务、采购部门,以便核对。

  5.车间生产需材料必须填制领料单,并有生产和仓库部门同时签名,并报财务部门。

  6.领料单一份三联,财务部、生产部、仓库各一联。

  7.仓库保管人员必须立即登记材料数量式账户,月底抽查材料实物与账存是否相符。

  8.财务部门必须建立材料数量金额式二级账控制,修理配件零星物料建立金额式二级账控制,修理配件零星物料仓库可以以表代账,月底必须同仓库账核对相符。

  9.生产员工按定额用料,超过定额必须查明原因,属于主观因素,责任人必须承担责任;属客观素调整定额。

  10.生产员工必须完成规定工作量才算加班,计加班工资,未完成规定工作量加班,不计加班工资。

  11.员工必须有产品质量意识,由于主观因素,使产品质量未能达客户要求,造成损失,由员工承担责任。

  12.生产设备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按规程操作保养,并以记录。

财务规章制度14

  第一条财务处内部牵制制度应与岗位责任制、经济责任制相结合,遵循机构分离、职务分离、钱帐分离、帐物分离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记账人员应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第三条财务公章由会计科科长保管,校长私章、财务处处长私章和出纳员私章由出纳员保管。使用时由分管人员审核有关凭证后亲自盖章,严禁他人代盖。

  第四条各种印鉴(章)、空白凭证在上班时须妥善保管,下班时锁入保险柜。

  第五条所有银行结算凭证,由会计科和结算部统一购置,支票和支付密码要分人保管,使用人按规定领用并进行备查登记。

  第六条按规定填写或打印银行现金支票、转帐支票。存根与票面内容完全一致。由持章人审核后盖章,裁下存根,将支票交给出纳员办理。支票使用必须进行登记并由盖章人负全部责任。

  第七条作废支票由出纳员交科长审核后进行备查登记,月末钉在最后一张记帐凭证后面,归档保管。

  第八条所有现金、银行存款收付业务均由会计人员审核制单(输机)后,交由出纳员办理收付款业务。对于银行往来业务,在记帐凭证上要注明原始凭证字号。

  第九条出纳员应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与银行存款日记帐,并与计算机打印出的当日现金及银行存款余额表核对相符。

  第十条出纳员无权编制或更改记帐凭证,无权勾对银行帐,无权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第十一条会计科和结算部指定专人负责银行帐的勾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调节表交科长审阅;对于未达帐项必须及时到银行查询并向科长报告。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超限额现金应于当日送存银行,会计科可与结算部联合办理现金送存业务。

  第十三条大额存单由科长登记备查簿并负责保存;到期前应向处长报告,需要转存的应及时办理转存。

  第十四条科长要不定期抽查库存现金限额的执行、帐款是否一致、对帐是否及时等现金管理条例的落实情况。

  第十五条当日凭证当日复核,科长应按顺序号逐一复核当日记帐凭证;发现差错,及时通知记帐(输机)人员按规定方法予以更正,并再次复核更正后的凭证;复核后的凭证方可登记机内帐簿。输机人员和复核人员须在凭证上签字盖章。

  第十六条对计算机上机操作密码要严格管理,机房维护人员定期更换密码,严禁未经授权人员操作会计软件。由专人保存上机操作记录。

  第十七条会计科和结算部工作人员应避免接触与本人工作无关的资产。非财务处工作人员严禁进入会计科和结算部的柜台内。

  第十八条会计人员应严格执行《中央财经大学财会档案管理办法》,及时整理、装订各类凭证、帐簿、会计报表等资料,并检查有无缺损,然后交档案室保管;未经保管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查阅会计档案;如需查阅已归档的会计资料,必须由两人以上同时进行,并确保会计资料的完整性。

  第十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在财务处。

财务规章制度15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和财务规章制度,以收定支,勤俭办事,统筹兼顾,保证重点。

  二、实行主任负责制,由主任负责财务审计工作,重大事项由办党组集体研究决定,财务科做好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制定岗位责任制。

  三、实行预算管理,一切收支列入预算、严格按预算执行,年初预算由财经领导小组讨论决定,预算金额超过50000元,由办党组研究确定。

  四、严格执行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任何人不得自引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对违反财经纪律和不合理的开支一律不得报销,因特殊情况需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标准,必须报财经领导小组批准。

  五、任何一项经济业务必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员办理,经办人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六、因公出差、购物需借公款,必须填写借款单,经财务主管主任批准方可借款。借款人在公务结束后一周内办理结帐手续,不得拖欠,做到一事一清。

  七、财务审批实行一支笔批报制度。

  八、财务工作实行职务分离,分工负责,财务印章分开保管,如有重大事项,及时向领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