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室规章制度

时间:2021-03-26 13:23:15 制度 我要投稿

图书室规章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图书室规章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图书室规章制度

图书室规章制度1

  图书室管理规则

  一、要根据中小学特点制定图书购置计划,严格按计划选购适合中小学教育教学用的图书,避免随意性。

  二、图书购回后,经验收人验收并加盖公章,进行总括登记和个别登记。

  三、图书经加工(分类、编目)后入库,按索书号排架。

  四、藏书室图书凭证借阅,特藏书一律不外借。

  五、有保存价值的报纸、期刊,年终应合订成册,列入图书管理。

  六、及时做好进馆新书的保护和破损图书的修补装订工作。

  七、积极采取措施,尽力使书库保持最合适的温度和湿度,做好防晒、防虫、防鼠、防火、防水等工作。

  八、经常清理打扫,保持书库整齐清洁。

  九、馆藏图书要经常清洁,定期向学校写出清点总结报告

  十、图书剔旧,应由管理人员提出剔旧的书目或报刊目录,说明原因,上报学校领导审查批准。剔旧图书,要开列详细清单,实施注销,撤销目录卡片。报批文件及清单应存档备查。

  十一、图书室应定时向师生开放,做好咨询、推荐、宣传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图书馆知识教育。

  十二、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加强爱护图书的宣传教育,防止盗窃、污损图书。

  图书室借书制度

  一、本校教职工及学生凭本人借书借阅图书,一证限借一本(套)。

  二、借书必须办理借书登记手续后,方能带书出去。

  三、按期归还图书。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归还的,应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归还的,按有关规定处罚。

  四、外单位人员借书须经主管校长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书手续。

  五、职工工作调动,学生转学或毕业,必须还清所借图书,注销借书证,由图书室签章之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赔罚办法

  图书室里的图书是供学校师生员工阅读、学习、工作的,读者必须爱惜图书,如有损坏或遗失,应主动赔偿。

  一、一般图书如有破损、缺页、划圈等情况,视情况酌情或按原价赔偿。

  二、师生污损、丢失、逾期归还图书均应酌情赔罚。

  三、轻微损坏图书,应自觉予以修补;严重污损、丢失图书应予赔偿。根据图书的学术价值、资料价值、使用价值和版本价值来确定赔偿金额。

  1、一般图书按书价的1-15倍赔偿。

  2、多卷书按整套书价的1-10倍赔偿。

  3、期刊的合订本应按各期书价和的3-10倍赔偿。

  4、故意损坏、缺页的,一般图书按原价的5-10倍赔偿。

  5、遗失使用频率高的热门书,按原价的5-10倍赔偿。

  6、遗失珍本、善本、贵重绝版、解放前的古旧的特藏书,按原价的.20-40倍赔偿。

  四、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期归还图书,应及时向图书室工作人员申明原因,经批准办理续借手续。无故逾期还书应按日交纳罚金,情节严重的可给予没收借书证的处罚。

  阅览室规则

  阅览室的报刊杂志供学校师生员工在阅览室内阅读、学习,一般情况不借出室外。

  一、本校师生均可进入本室阅览。学生凭学生证入室押证阅读,书包、书夹、书刊一律不得带入室内。

  二、室内陈列的期刊供读者自行选阅,阅读前读者应自觉将姓名、班级(单位)、阅读期刊名称填表登记,以使工作人员统计。本室为开架阅览,每次限借一本,未经许可,书、刊严禁携出室外。

  三、要爱护书刊资料,损坏、污染图书要自觉修补赔偿。阅读期刊前应首先检查是否有缺页,圈点、污损等现象,如发现有上述现象请及时报告工作人员加盖印记,否则应由本人负责,接受处理,予以赔偿。

  四、室内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五、要保持整洁,不乱扔纸屑果皮,不高声喧哗,不随地吐痰。

  六、室内不准吸烟。

  七、闭室前十五分钟停止借阅。

  注:教师不得将本学期期刊借出,若需借出须教务处签注意见,且不得超过一周。

图书室规章制度2

  一、目的:

  为树立“终身学习、追求知识,崇尚科学、超越自我,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思想境界,营造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浓厚氛围,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确立“人人学习、处处学习、时时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意识,让学习成为常态,成为新的生活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在北桥、沙家浜收费站各建一图书室。

  二、范围:

  本办法所称各类图书包含纸本数据:图书、期刊等;无纸资料:光盘、磁盘等各类非书数据。

  三、图书馆开放对象:只供本单位职工使用,不对外开放。

  四、借书证发放规定:

  1、凡本单位需借阅图书的职工,可办理借书证一张。

  2、借书证如有遗失者,可重新申请,但需缴纳工本费五元后补发。

  3、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借予他人使用。

  4、职工调职时,请将所借图书和借书证缴回图书馆。

  五、借阅规定:

  1、每人每次只可借阅图书一本,借阅期限15天(逢休息或假日顺延至下一上班日)。若未看完可续借一次。

  2、若逾期未归还暂停其借阅资格一月。(从书本还清日开始计算)

  3、借阅之资料若遗失或严重损毁时,借阅者得依下列方式于一周内办妥赔偿手续:

  (一)借阅者自行购买原版数据或其更新版,不得以翻版数据或影印本抵偿。

  (二)以购回相同书籍赔偿,若因套书无法单本购买,则买同等价钱之书籍赔偿。

  (三)外界赠送之书刊、绝版书等专案签办。

  (四)损坏轻微,可以修护复原者,其修护费由借阅者负担。

  六、 图书管理:

  1、高管中心设图书室总管理员一名,负责图书的购买、整理,并有权根据需要将图书发放到各收费站和在收费站之间进行调剂,负责对收费站图书室的监督检查。

  2、各收费站由办公室负责图书室的日常管理。制订本站图书室管理办法,作为站务管理规定的组成部分,并纳入收费站考核。

  3、根据自愿原则选拔图书管理员若干,利用业务时间管理图书室,作为考核加分项。

  4、高管中心设电子图书管理程序对图书进行管理(目前使用单机版,条件成熟后将采用网络版)。收费站图书室每周将图书出借情况传真上报至高管中心,由高管中心负责登记。

  七、图书阅览室入室规则:

  1、保持馆内安静,严禁喧哗、嬉闹、起哄,走路脚步要轻。

  2、讲究文明礼貌,衣着要整齐,禁止穿拖鞋、背心进馆,违者谢绝入馆。

  3、保持馆内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扔纸屑、果皮及其他杂物;馆内不准吸烟、吃零食。

  4、爱护公物,不得污损墙壁,严禁在桌、椅、书架等用具上乱刻、乱写、乱画,违者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

  5、入馆者不得携带书包、提袋、书刊、资料夹入馆。

  6、阅读完毕后,请将书籍放回书叉的位置上,并摆放整齐。

  八、保护书籍:

  1、用书签夹住阅览的页次,不可折页、不可做记号

  2、借阅之图书不可乱画或撕毁。

  3、看书时应将书平放在桌上,轻轻的翻页。

  九、图书交流及捐赠

  1、对于本人藏书倡导以交流形式与人分享,提供图书交流的,可借阅二本图书,并随时可提出收回本人藏书,图书室立即尽快收回图书,归还书主。

  2、鼓励捐赠闲置图书,捐赠图书优先归入本收费站图书室,高管中心将根据所赠图书价值进行实物奖励。

  3、优先录用捐赠及交流图书者为图书室管理员。

  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高管中心负责对本办法的修订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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