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时间:2023-08-21 18:25:55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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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范本(通用18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范本,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校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范本(通用18篇)

  学校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

  1、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学校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确立安全信息报告负责人,副校长为安全信息报告负责人。

  2、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3、学校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并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5、在校学生学生安全事故,应及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

  6、学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学校除及时启动预案组织施救外,必须在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属于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

  7、学校发生涉及学生伤害的违法犯罪事件、交通事故以及火灾、食物中毒、急性的传染病症状等情况的,除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外,还必须立即报告当地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

  8、学校安全事故报告范围,除包括校内校外各种非正常死亡外,也包括对校园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造成较大影响的抢劫、纵火、爆炸、盗窃等重大刑事案件以及校舍倒塌、校园火灾、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

  9、在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评中,对校园内或由学校组织的活动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瞒报现象的,将实施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对发生迟报现象的,学校必须向市教育局作出书面解释,理由不充分的,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直接予以通报批评。对由于瞒报、迟报导致安全事故扩大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者的责任。

  10、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学校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2

  1、学校应将制度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2、学校应将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的情况,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3、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或因组织活动需要调休的。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家长。

  4、学校某处的.确有安全隐患的。应向相关部位书面告示。并由教师救教育学生不得擅入危险区域。

  5、学生未正常到校上课的。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末到校原因。

  6、学校需建立学生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向学校告知制度。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了解学生身体情况,合理安排其活动量。

  7、班主任在新学年开始时应向监护人了解学生是否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应如实说明情况。并附医院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提出需要减轻活动量的个体要求,班主任负责做好书面档案,并书面通知有关课程的老师。

  8、各学科老师组织教学中有责任根据学生的健康状况适当调节和控制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的学生的活动量。

  9、学生在学校期间出现安全事故时。所有现场或知情教职工和学生都有进行紧急救护和报告学校的责任。

  10、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在场的老师和学生应该立即护送被伤害者到校保健室医疗,情况严重者须立即送医院,或者拨打120电话求助,同时知情师生立即向班主任、救务处报告,情况严重时立即报告校长。

  11、班主任、救务处、学校领导在接到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后。应该首先安排被伤害学生的救护医疗和通知监护人,然后调查事发的经过和主要原因。救务处负责学生一般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重大伤害事故校长参与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应该按照国家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进行。

  12、学校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协助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学校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3

  为了加强学生管理,进一步做好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工作,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学生出勤信息通报

  1、学校实行《晨检制度》,每天早读由班主任负责进行班级学生的晨检工作,并及时上报政教处。

  2、班主任要根据学校不同时期的作息时间变动,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通过学生本人或家访、电访、来访告家长通知书等方式,及时告知其家长或其它监护人。

  3、上课期间学生出勤情况,由该节课任课教师负责,并在下课时向班主任通报。

  4、班主任要严格学校规定的学生考勤制度,督促并认真检查相关班干部填写班级日志和相关情况统计,班干部若发现有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在如实填写班级日志的同时,应及时向班主任报告,或班主任发现上述情况时,班主任要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和其家长或其它监护人取得联系,如果联系不上,或事态严重,必须向政教处报告。

  5、如学生家长电话号码因变更暂时联系不上,可采取与其工作单位、家庭所在地居委会、派出所联系等方式,并做好相应记录,以备将来用作相关依据。

  6、如学生24小时无故不到校,各班应立即上报政教处,由政教处帮助联系。

  二、学生事故信息通报

  1、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刑事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学校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和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2、学校应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学生,同时以最快方式将伤者紧急送至附近医院救治,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3、学校成立调查小组迅速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注意做好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的保存工作。

  4、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中毒原因、主要症状等。传染病流行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首例发病时间、地点、感染人数、主要症状、卫生医疗机构的初步诊断等。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报告主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处理情况等。

  5、报告的信息必须是真实记录,经确认可公开发表的信息,公布事实时间、数字必须准确;事故原因要根据学校所掌握的信息公布;不得隐瞒、谎报、漏报,以保证学校在第一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救助,学校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处理事故,学校领导要向区教育局有关部门报告。

  6、刑事事件由保卫处与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后,及时处理。如实向家长阐述事故经过,确系校方责任不相互推卸。

  7、公布的受伤情况以医院诊断结果为准,伤残等级以司法鉴定部门为准。

  8、不清楚的事实,待有关方面调查后再公布;涉及学生及家庭隐私的,必须依法予以保护。做好伤害事故及处理工作的分析、总结、存档工作。

  三、学生身体信息通报

  1、班主任在平时的工作中,如果发现学生身体和心理出现异常状况等相关学生安全的信息,在及时告知其家长或其它监护人的同时,必须上报政教处。

  2、班主任要排查班级中是否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如发现要及时告知政教处,政教处要做好这些学生的安全信息记录和相关调查,并和其家长或其它监护人取得联系,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对这些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一些不适合这些学生参加的活动,班主任要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可私下告知他们可以不参加,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学校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4

  为了加强学生管理,进一步做好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做好学生出勤信息通报

  1、学校应将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非正常缺席或擅自离校、以及身体和心理异常情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共同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2、每天早读由班主任负责进行班级学生的晨检工作,把学生到校情况及时上报学校。上课期间学生出勤情况,由该节课任课教师负责,在规定的考勤表中记载缺勤学生姓名,并在下课时向班主任通报。

  3、严格学校学生请假制度,凡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学生或家长应及时书面请假。教师要及时了解学生缺勤原因,如没有书面请假一时联系不上,可以先报告学校,由学校安排人员联系。学校和班级认真记载,及时汇总,建立档案。

  4、如学生家长电话号码因变更暂时联系不上,可采取与其工作单位、家庭所在地居委会、派出所联系等方式,并做好相应记录,以备将来用作相关依据。

  5、如学生在一天内无故不到校,班主任要上报学校。

  二、学生事故信息通报

  1、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刑事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学校应及时处理和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2、学校应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学生,同时以最快方式将伤者紧急送至附近医院救治,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3、报告的.信息必须是真实记录。

  4、学校成立调查小组迅速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注意做好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的保存工作。

  5、做好伤害事故及处理工作的分析、总结、存档工作。

  学校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5

  幼儿园依据幼儿园园情,制定以下幼儿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一、班主任要根据幼儿园不同时期的作息时间变动,将幼儿园规定的幼儿到园和放学时间通过幼儿本人或家访、电访、来访等方式,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二、班主任要严格考勤制度,督促班干部认真检查,若发生幼儿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园情况,班干部及时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要尽快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如果联系不上其监护人,或事态严重,必须向政教处报告。

  三、班主任在平时的'工作中,如果发现幼儿身体和心理出现异常状况,在及时告知其监护人的同时,必须上报政教处。

  四、班主任要排查班级中是否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幼儿,如果有,要及时告知政教处,政教处做好这些幼儿的安全信息记录,并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妥善保管幼儿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对这些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幼儿,一些不适合这些幼儿参加的活动,班主任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可私下告知他们可以不参加,依法保护幼儿的个人隐私。

  五、班级如果发生了幼儿安全事故,要迅速向幼儿园有关处室报告,不得隐瞒、谎报、漏报,以保证幼儿园在第一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救助,幼儿园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处理事故,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学校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6

  为促进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和考核,确保及时、准确掌握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及生产指标完成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各部门应严格按本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汇报工作及相关工作。各部门安全生产信息汇报必须遵循实事求是、全面及时、专人负责、严肃认真的原则。

  2、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的形式和内容

  安全生产信息按即时、班中和定期三种形式进行汇报。

  (1)即时汇报是指当各部门发生如下事件时的请示和汇报:

  人身、设备等事故的报告;

  设备异常情况报告;

  设备检修即时报告;

  生产事故即时上报的有关事项;

  其它重要事件的请示和报告。

  (2)班中汇报是指各单位跟班队长和班长接班时汇报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和生产安排;班中汇报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和有无各类事故影响;交班前汇报当班安全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和下班需处理的'问题。

  (3)定期汇报是指各单位按每日、每周、每月等定期向单位负责人和安全领导小组汇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信息。主要包括:安全、技术监控、设备可靠性和生产情况等汇报。其中安全、技术监控、设备可靠性的汇报按照相应的管理规定的汇报程序及要求进行汇报。

  3、安全生产汇报工作要求:

  (1)对于人身、设备等事故的报告可直接反映给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事事故情节严重程度进行逐一上报;设备运行异常情况报告是指当设备发生非计划运行、停运,存在重大缺陷、隐患,存在其它异常情况时的报告;

  (2)即时汇报是指当设备开始(完成)大修、小修(扩大性小修)、节日检修、事故抢修时的汇报;

  (3)各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汇报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汇报工作负责人。

  (4)各种安全生产报表、报告和申请在填写过程中要认真、仔细,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5)对汇报不及时、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违反本制度有关规定的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和处罚。

  4、各单位、各班组建立安全生产汇报记录,由单位(部门)负责人每季度检查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补充完善。

  5、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7

  为增强我校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减少师生道路交通伤亡事故,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我校特制定以下教育制度。

  一、规范教育体制,形成教学制度。把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法制教育内容,学校每月安排1课时以上的交通安全教育课。根据学生年龄特点,采取灵活的地方课程、举办交通安全辩论会等活动,真正把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落到实处。

  二、积极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我校和公安交警密切配合,共同制订工作方案和教育计划,广泛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图片展览等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三、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安全知识为重点,使我校学生学习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知识。把道路交通安全常识普及到每一个学生,定期在学生中开展征文比赛,激发广大学生的'学习热情。

  四、强化寒暑假交通安全教育制度。我校和公安交警密切联系,利用放假前、开学后召开学生大会,教育广大学生文明走路、安全骑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帮助学生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加大对危及学生安全的交通违章行为的查处,努力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五、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月”活动。不断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防护体系,为广大中小学生撑起生命的保护伞。在学生上、放学横过的路口设立交通警示牌、安全岗等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六、各班主任应把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作为晨会的必讲内容,教育步行骑车的同学靠右行、靠边行。做好对学生接送车的管理工作,作到各站点责任到人,到岗到位,对乘车学生要加强等车及作车时的安全教育。值日教师要加强责任心,等学生全部离校后方可回家。各班要坚持排队放学制度,切实执行学校按时静校的规定。

  七、严禁12周岁儿童骑车上下学。

  八、加强门卫的工作责任,小门口不得乱停车辆,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外来人员进校要办理登记手续。

  学校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8

  1、学校应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2、学校应将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3、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或告示知家长。

  4、学校因组织活动需要调休的,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或告示知家长。

  5、学校因组织活动需提前或推迟放学的,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或告示知家长。

  6、学校某部位确有安全隐患的,应有相关部位书面告示,并由教师教育学生不擅入危险区域。

  7、学生未正常到校上课的,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未到校原因。

  8、学校建立学生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向学校告知制度,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了解学生身体情况,合理安排其活动量。

  9、班主任在新学年开始时向监护人了解学生是否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应如实说明清楚,并附医院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提出需要减轻活动量的具体要求,班主任负责做好书面档案,并书面通知有关课程的老师。

  10、各学科老师组织教学中有责任根据学生的健康状况适当调节和控制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的学生活动量。

  11、学生在学校期间出现安全事故时,所有现场或知情教职工和学生都有进行紧急救护和报告学校的责任,第一知情者为第一责任人。

  12、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在场的老师和学生应该立即护送被伤害者到就近的医院,或者拨打120电话求助,同时知情师生立即向班主任、教导处报告,情况严重时立即报告校长室。

  13、班主任、教导处、学校领导在接到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后,应该首先安排被伤害学生的救护医疗和通知监护人,然后调查事发的经过和主要原因。教导处负责学生一般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重大伤害事故校长参与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应该按照国家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进行。

  14、学校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协助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学校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9

  为进一步促进我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和工作效能,切实解决监管工作中的情况不掌握、监管不及时、重点不明确、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全面等问题,根据我局工作分工,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信息有关内容

  1、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包括周、月计划、阶段、年度计划)、措施及工作职责分工。

  2、职责内监管工作具体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报告(包括周、月计划、阶段、年度)。

  4、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5、重要工作情况(包括重点检查、督查,会议,工作部署,事故隐患查处,事故调查处理等)。

  6、领导交办事项的具体落实情况。

  二、工作信息上报程序

  信息上报一般应按照逐级上报的程序进行,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下可以越级直接上报。

  1、科室人员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工作信息。

  2、科室负责人向主管局长报告工作信息。

  3、主管局长向局长报告工作信息。

  4、办公室负责对工作信息定期汇总。

  三、工作信息上报方法及要求

  1、除正在进行中的一般性工作信息或临时性工作信息可以口头上报外,其它均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上报。

  2、上报情况要及时。注重时限性,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措施、工作职责分工和职责内监管工作落实情况,应按照局领导要求,及时上报;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及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按照周、月、阶段、年度时间要求,进行汇总上报;对重要工作情况,必须要随时上报;对领导交办事项的具体落实情况,要按领导要求搞好上报。

  3、上报情况要真实。上报情况中说明或反映的内容一定要符合实际,必须是上报人确实了解或亲自掌握的';尤其上报重要情况、重大问题,必须经过上报人调查、核实,真实有据。杜绝使用听说、可能、或许、好象、差不多等词语。

  4、上报情况要全面。应按照各种上报的具体要求将工作或问题概况、时间、过程、进度、分析、结果或结论等一一详细说明,涉及数字或能够用数字的尽可能用数字说明,必要时应举出典型事例进行说明。

  5、因上报不及时或不真实、不完整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由上报人负责。

  学校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0

  为及时掌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信息,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加强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监管和指导,及时应对安全事故;根据相关法规、制度制订如下信息报送条例:

  1、班级学生发生安全事故,班主任负责组织救护,并立即上幼儿园,同时告诉学生家长,幼儿园视情节轻重上报上级部门领导。

  2、职工发生事故,由幼儿园主要领导负责解决,重大事故上报主管部门。

  3、幼儿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要第一时间按程序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做到报告及时,信息畅通。

  4、幼儿园各职能机构,要注意安全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中的信息收集,及时、准确报告幼儿园。

  5、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安全信息要及时搜集、整理登记,认真分析情报信息的内容,提高情报信息的质量和价值。

  6、治安类情报应逐级上报,信息上报材料要做到准确、及时、不漏报。

  7、各项大型活动必须向上级机关申请,结束后应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向上级审批机关汇报。

  学校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1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管和指导,及时掌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信息,以便对安全事故及时作出应急处理。特制订如下制度:

  1、班内学生安全事故,班主任负责立即送医院治疗,并立即报告学校,同时告诉学生家长,学校视情节轻重上报上级领导;课堂发生安全事故,由任课教师按要求及时处理。

  2、教职工发生事故,一般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解决,重大的必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充分发挥学校各部门的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及其他实践活动,注意积累信息资料,及时报告学校,信息要及时、准确。

  4、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对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按程序向教育局报告事故情况,做到报告及时,信息畅通,对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的,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信息要整理、登记,及时搜集整理,认真分析情报信息的内容,提高情报信息的质量,逐级上报治安情报信息。

  学校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2

  为保证计算机的正常运行,确保计算机安全运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范围划分

  本部计算机分为涉密和非涉密两部分,涉密计算机指主要用于储存或传输有关人事、财务、经济运行、信息安全等涉及国家、单位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图文信息的计算机。非涉密计算机指用于储存或传输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表或公布的图文信息的计算机。信息安全科、运行科、人事科和机关财务各一台计算机按照涉密要求进行管理。

  二、非涉密计算机日常管理

  1、各科室的计算机,科室负责人为管理第一责任人,承担本科室计算机操作的管理、保密和安全,以防止误操作造成系统紊乱、文件丢失等故障。

  2、计算机主要是用于业务数据的处理及信息传输,提高工作效率。严禁上班时间用计算机玩游戏及运行一切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3、新购的计算机、初次使用的软件、数据载体应经我部计算机管理员检测,确认无病毒和有害数据后,方可投入使用。

  4、计算机操作人员发现本科室的计算机感染病毒,应立即中断运行,并与计算机管理员联系及时消除。

  5、爱护机关计算机设备,保持计算机设备的干净整洁。

  三、涉密计算机日常管理

  1、涉密的计算机内的重要文件由专人集中加密保存,不得随意复制和解密,未经加密的重要文件不能存放在与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上。

  2、对需要保存的涉密信息,可到信息安全科转存到光盘或其他可移动的'介质上。存储涉密信息的介质应当按照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并按相应密级的文件管理。

  3、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的维修应保证所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对报废的磁盘和其他存储设备中的秘密信息由技术人员进行彻底清除。

  4、涉密的计算机信息需打印输出必须到信息安全科专用打印机打印输出,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的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在信息安全科专用设备粉碎销毁。

  5、对信息载体(软盘、光盘等)及计算机处理的业务报表、技术数据、图纸要有专人负责保存,按规定使用、借阅、移交、销毁。

  四、其他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结合国家、省、市及本部相关规定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3

  1、学校办公室明确专人周一至周五定时到上级主管部门交换信息,领取文件。

  2、各处室每周一上午指派专人将本处室上周大事和工作人员出勤情况等以书面形式反映给学校办公室。

  3、学校办公室及时整理重要信息每月至少两次用书面或通过网络向学校相关领导、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报送信息。

  4、学校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采用适当的方法,负责将全校集中政治学习时的重要内容和会议精神传达给每一位教职工。

  5、每年年底各处室由专人按要求把整理好的本处室档案及档案详细目录报送学校档案室并做好有关交接手续。

  6、各处室指定的信息员或档案员负责报送收集、整理、保管本处室的信息材料和档案材料,报送信息和档案材料不及时的.,或不能妥善保管信息材料、档案材料,导致重要信息材料和档案材料丢失的,要追究本人和分管处室主任的责任。

  7、学校一级的信息材料和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报送、保管由学校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如不能及时向上级和有关方面报送信息,不能妥善保管信息材料和档案材料导致学校重要信息和档案材料丢失的,要追究本人和学校办公室主任的责任。

  学校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4

  (一)总则:

  1、为保守医院秘密,维护医院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医院秘密是关系医院发展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3、医院各科室和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医院秘密的义务。

  4、医院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二)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1、医院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医院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医院尚未付诸实施的发展战略、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等。

  (3)医院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医院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医院所掌握的尚未进入社会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医院员工的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家庭地址、家庭成员、通讯方式等员工基本情况。

  (7)其他经医院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2、医院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医院秘密,泄露会使医院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医院秘密,泄露会使医院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医院秘密,泄露会使医院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3、医院密级的确定:

  (1)医院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医院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医院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医院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医院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三)保密措施:

  1、属于医院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党政办或分管副院长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

  医院秘密由信息部门负责保密。

  2、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院长或分管院长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医院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医院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医院秘密。

  4、医院工作人员发现医院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党政办;党政办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四)责任与处罚: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50—500元:

  (1)泄露医院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3)已泄露医院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1)故意或过失泄露医院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医院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学校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5

  为了加强学生管理,强化安全责任,进一步做好学生安全信息上报工作,特制定 本制度。

  一、信息上报的层级

  学生——教师——班主任——年级组领导——校长——主管部门

  二、信息上报的种类

  1、学生考勤信息上报

  (1)、班主任负责进行班级学生的考勤工作,并及时上报年级组。班主任要严格考勤制度,督促班干部认真填写学生考勤记录,若发生学生非正常缺勤或者擅自离校情况,班干部应及时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要尽快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如果联系不上其监护人,或事态严重,必须向年级组报告。

  (2)、上课期间学生出勤情况,由该节课任课教师负责,学生10分钟不到班,任课教师要报告班主任,班主任要迅速了解情况,尽快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

  (3)、如发现有学生无故半天不到校,班主任应报告年级组;如发现有学生无故一天不到校,年级组应报告校长;

  2、学生事故信息上报

  (1)、学生在校发生矛盾,班主任应立即化解并将情况上报年级组。若矛盾冲突较严重、影响较大的要及时上报校长。

  (2)、学生在校不管何种原因受伤害,首遇教师要对学生实施救治,并将伤者紧急送至附近医院救治,同时上报校长,班主任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3)、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刑事事故后,学校应及时处理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

  3.特异学生信息上报

  (1)、班主任要对本班特殊群体学生进行摸底,建立档案,对本班特殊群体学生的基本情况做到了如指掌。并将档案报送政教处一份。

  (2)、对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等异常行为的学生,班主任要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3)、班主任在平时的工作中,如果发现学生身体和心理出现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在及时告知其监护人的同时,必须上报年级组、政教处。

  三、信息上报的有关要求

  (1)、各班广泛建立信息员制度。要让各种信息通过信息员能迅速传递给班主任。

  (2)、关于考勤,要严格学生请假制度,凡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学生或家长应及时书面(含短信)请假;保安无班主任签名临时出入证明严禁学生外出。

  (3)、跨班跨年级学生矛盾须报年级组政教处协调处理。

  (4)、上报信息要完整,要具备何时、何地、何事、何因、何果的五何要素。

  (5)、将信息上报上级部门或者接受新闻媒体采访须经校长批准。

  四、信息上报的失职处理

  学校对于隐瞒、漏报相关信息的班主任或者其他责任人将视情节轻重和所造成的后果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分为口头批评、全校通报批评、罚款、辞退等。

  学校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6

  第一条 为加强政府办公室计算机信息安全保护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计算机信息安全保护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办公室信息管理室负责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本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建立健全安全保护管理制度,对系统用户进行安全知识培训。

  第四条 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作任何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五条 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信息。

  第六条 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五)将未经处理的计算机设备需要送修或请外来人员维修的。

  (六)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第七条 对在互联网发布的信息进行登记,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内容按照程度进行审核。

  第八条 发现有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上级政府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九条 加强对办公系统的使用帐号管理,建立帐号使用登记制度。用户帐号不得转借、转让。

  第十条 配合公安机关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组织的安全检查,对公安机关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当提出改进意见,作出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学校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7

  为了保证互联网网络与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本单位在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期间严格执行如下措施:

  一、遵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二、本公司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保守国家机密的各项法律和规定,严格执行网络信息安全保密制度。

  三、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询、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的'信息,如发现有害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并报告通信管理局。

  四、按照分层负责的原则,建立信息安全保障责任制,由领导分管信息安全保密的安全工作。并设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责任人和安全管理员,负责系统管理维护,制定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策略、风险防范。

  五、不在网上传送密件,不泄露用户个人资料。

  六、建立公共信息内容自动过滤系统和人工值班监控制度,用户上传的公共信息在本网站上网前,必须经过本网站工作人员的人工审核后,方能上网发布。

  七、因管理员对上网信息审查不严,出现严重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信息员的责任。若违反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 网站信息内容记录备份不少于60日,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九、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各级网络中心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学校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8

  为了保护《出生医学证明》个人信息安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特拟定以下制度:

  一、保护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和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二、《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收集、使用公民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收集、使用信息。

  三、《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工作人员对在业务活动中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四、《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单位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在业务活动中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五、《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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