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校园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时间:2023-08-25 12:10:41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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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校园治安保卫工作制度10篇

  在当下社会,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小学校园治安保卫工作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小学校园治安保卫工作制度10篇

  小学校园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1

  一、学校传达员、保安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节假日、重大活动时期,学校组织领导轮流值班,杜绝无人值班现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二、学校与公安、工商、交通、卫生、文化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对重大滋扰校园治安的事件,应及时通过“校园110”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并积极配合予以制止和处理,维持正常教学秩序,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四、外来人员必须查验证明或查清情况,并征得学校有关部门同意后进行登记,才可进入校园。

  五、学生上课期间不得擅自出校门,学生放学后一律不准再到校。节假日期间学生一律不准到校,如需学生到校的.,由教师带领来校,学生离校后教师方可离开。

  六、所有车辆不准驶入教学区内,教职工车辆一律停放在指定车棚内。

  七、办公室内不得寄放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品,不得存放私人现金、票证和其它贵重物品。

  八、学校安装的红外线报警系统、安监系统指定专人负责,并与传达室连接,夜间开启,一遇情况就和“110”取得联系。

  小学校园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2

  1.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治安保卫常识,服从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学校保安员岗位职责》,积极维护校内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按学校规定时间定时启闭校门,在教职工上下班、学生上学、放学期间要打开大门,在学校上课期间,关闭大门,开启小门,不得允许家长在值班室等候学生,并保证门口始终有人值班。

  3.按学校规定查验学生进出校门手续。学生在上课时因特殊情况外出,必须验收班主任签发的有效出门证明。

  4.按学校规定协助做好教职工考勤工作。对教职工上班期间出校门,必须查验由学校签发的《出门证》或及时在出门登记本上进行登记。

  5.热情、规范做好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对来访群众、家长及其它人员要按保安行业规范和学校有关规定文明、热情接待,验看有效证件、与被访对象联系,获准后办理入校手续。因被访对象不在学校等原因,不能满足来访需要的`,要给予热情解释说明。

  6.热情规范做好领导来校的接待工作。事前接到学校有关部门通知的,要按通知精神执行。事前未接到通知的,在妥善按学校规范执行的同时需及时与校长办公室电话联系,并按校长办公室通知精神执行。

  7.做好车辆进出校园及停放管理。来访车辆一律有序停放于校门外指定区域,领导指导检查工作时车辆入校行驶路线及停放地点按学校通知精神执行,因施工、送货等其它原因,机动车辆需进校行驶和停放的,要按学校规定时间、路线引导行驶。

  8.查验物资进出校门手续。物资进出校门,应严格查验出门证,如手续不符合规定,立即扣留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9.做好传达室卫生保洁等工作。保持传达室内外每日打扫,做到窗明几净、物品有序摆放。传达室内严禁吸烟。

  10.做好巡逻工作。每天巡逻两次,巡逻区域覆盖整个校园,对重点部门、区域巡逻细致、警惕,发现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领导汇报。每次巡逻后及时、准确填写巡逻信息记录。

  11.规范值勤行为。当班值勤保安员需按规范着装,使用服务用语,严禁吸烟、喝酒,严格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学生上学放学时间,需规范站立于门侧热情迎送。

  12.严格执行出勤制度,不擅离职守,因故请假,必须事前得到学校分管领导批准。

  13.按学校提出的要求,协助做好学校安全保卫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4.认真完成学校领导布置的其它突击性工作。

  小学校园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3

  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以预防为主,以保证学校的教育教学研究为中心为保障,学校的秩序井然,特定制度。

  1、安全工作要有学校主管领导负责,必须重视这项工作,要有计划,有工作总结。

  2、实行门卫登记制度,外来人员一律进行登记,门卫要热情接待、主动询问,未经同意不准进人校内。

  3、公共财物出校,需持出门证,未经批准不得外出。

  4、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值周教师和值周校务每天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5、财会室要按规定存放现金,财会人员离岗位时要及时关闭好门窗并落锁。

  6、各重要部位、科室有专人负责,做到自查和检查相结合,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和处理。学习安全防火知识,教师必须人人懂灭火器,人人会使用,各部门要有专人负责,确保长年无火灾事故发生。

  7、保卫人员要监督执行安全保卫制度,并负责夜间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7、自行车不准随意停放,要按规定的`地点存放整齐。

  8、严禁经商人员进校园。

  小学校园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4

  门卫安全保卫工作是学校正常运行的基本保证,事关学校发展大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及宣传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职责

  (1)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门卫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交接班登记,责任到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服务工作,确保学校安全,不得脱岗。

  (2)严格进出人员登记制度。严禁小商小贩、推销产品等闲杂人员进入校内,热情周到做好来访人员接待登记工作。学生须持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方可出校门(周末需由家长陪同或列队由值班教师带队出校门)。

  (3)爱岗敬业,注重文明礼貌及规范用语,树立学校良好形象,提高防范意识,加强夜间巡视,及时报告和处理异常情况。

  (4)负责学校报刊、杂志、信件等收转,不得丢失或延误,做好杂志、挂号信件签字记录,私人信件应妥善保管,由本人领取。指挥车辆有序停放;对运、带出校门物件,须认真检查登记。

  (5)时刻保持值班室及校门周边20米内的清洁卫生。

  (二)、保障措施

  (1)脱岗处理。脱岗5分钟内一次扣发当月岗位津贴50%,两次及以上扣发当月岗位津贴;脱岗5分钟以上一次扣发当月岗位津贴。

  (2)违反文明上岗制度的.处理。若有家长或外来人员向学校投诉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及态度,查属实每次按50%—100%扣除当月岗位津贴(视造成影响及损失);本校师生投诉每次查属实按20%—50%扣除当月岗位津贴(视造成影响及损失)。

  (3)做好清洁卫生,维护学好学校形象。保持值班室及校门周边20米内的清洁卫生。如值班室内地面有烟头或纸屑、清洁卫生不佳等情况,一次扣除当月津贴20%(以学校清洁卫生检查及抽查为准)。

  小学校园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5

  1、外来人员要经门卫同志同意并填写规定单子,才能进校。

  2、学校大门定时开关,住校教工回校迟需和门卫联系。

  3、一切物资出门必须查对,要有物品出门证才能放行(出门证由部门负责人开条)。

  4、外来人员未经同意不得在校住宿,有特殊情况在校住宿要得到保卫人员和分管校长同意。

  5、凡属学校用房,统一使用学校装配的门锁,部门与个人不得擅自更换,不得私配钥匙,更换工作要移交钥匙,遗失要报告和赔偿。

  6、学校招用临时人员,必须办理有关招用登记手续。

  7、学校电器、电源、房屋等设备未以同意不得随便拆装。在校教职工不能使用电炉等用电加热的.电器,违者按有关单位规定处罚。

  8、住校教工的用火要经同意,注意防火措施。

  9、要随手关门关窗,关灯关水笼头。学校的通道口、门口必须保证通畅,防止出现意外事故。

  10、提高警惕,线、贵重仪器、设备要放置安全地方,防止失窃,一年一次检查灭火机、消防箱。

  小学校园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6

  一、食堂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二、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二)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三)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四、认真执行“食品验收、储存、加工制度”,蔬菜和食品按当天的'需要量定购和烹调。

  五、严格执行“餐用、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检查制度”等一系列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落实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

  六、每天下班前,检查灶具、各电器开关是否关闭。

  七、冬夏季节供应点心、午餐,做到“五热”、“五凉”,出食堂的饭、菜、汤必须加盖。

  小学校园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7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校无事故,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确保集体、个人财产不受损失,特订本制度:

  一、学校要经常性加强学习、教育、宣传,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学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二、加强领导,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

  1、学校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负责,组员由中层干部、班主任组成。

  2、教师实行轮值制度,列表上墙,明确责任。

  三、学校要经常性组织人员对房屋、门窗、宿舍、厕所、围墙、球架、旗杆、水电、楼梯等进行检查和维修,消除事故隐患。

  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教育落实到实处。针对防交通事故、防电、防水、防火发生、防中毒,要经常性利用会议、广播进行教育、宣传、训话,并要做好记录。

  五、校内活动:学生集体集队、上操、上课、搞清洁活动、外出参观等教师必须到场,维护秩序和安全;落实责任,如教师应到场而未到场,发生事故直接追究责任人责任(包括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六、班主任要经常性教育学生不搞危险的涉及安全的`活动;不玩危害个人和他人的玩具和危险品(发现的要及时收缴),不到危害安全场所。

  七、对教师食堂、学校商店要进行监督,严防食物中毒。

  八、对学校各处室门窗关锁、保卫责任到人,财产损失经济责任追究到人。

  九、未经学校批准,校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校园开展活动,校内职工如随意牵引外人对学校师生人身安全、物产造成损失,追究其责任。

  十、不允许不明身份人员带领学生离开校园。

  十一、对发生危害师生人身安全、财产损失事故,师生都有责任维护,视情节轻重,对见义勇为者实行表扬奖励。对懈怠、旁观者进行惩处。

  十二、因故、因事请假或值日值班,严格做好交接班手续,交清责任。

  十三、对外学区学生的交通车辆进行管理和教育并与驾乘人员和学生家长签订责任书,增强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

  以上制度,希遵照执行!

  小学校园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8

  为全面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强化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和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要充分重视安全工作,强化“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狠抓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建立“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制,把工作落实到人、具体到人。

  3、建立保安定时巡逻制度,安全保卫晚上对校园巡逻一次。

  4、要养成节约用电的意识,天黑打开照明灯、天亮关闭的照明灯。

  5、安全保卫人员有权对带出校门的实物进行查询,有些物件带出校门需出具当事人签字的出入证明,否则不予放行。

  6、要注视学生进校门,严禁有人进校滋扰,对无理取闹与违反规定的.人和事,不听劝告和制止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7、安全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性、警惕性,坚守岗位,对不执行本制度者,要追究其责任,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8、要落实好值班责任制,坚持24小时值班,组织夜间巡逻,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和失窃案件的发生。

  9、要严格执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及时处理并逐级上报。

  小学校园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9

  1.校门按照规定时间开门、锁门。

  2.校外人员未经同意不准进入校园,校外非公务车辆严禁进入校园。

  3.严格执行财物保管制度,各处室及有关场所的贵重物品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4.财物集中的地方,要认真落实防护措施,安装铁门、铁窗、铁罩和防盗报警设备,节假日安排专人守护;教职工的车辆必须放在车棚内并锁上防盗锁。

  5.较大数目的现金做到随用随取,不得过夜存放在办公场所。

  6.校园内不准乱堆乱放易燃易爆物品;实验室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物品,应严格领取制度,严防药物失窃。

  7.加强安全防火的宣传教育工作,使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消防基本知识人人皆知。

  8.建立一支工作责任心强的`义务消防队伍,协助学校领导检查和督促消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9.教学设备、贵重物品较为集中的地方、学生宿舍和食堂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并经常检查,按时换药,保证灭火设备完好、有效。

  10.电教室、实验室、语音室。图书馆和各处室、办公场所,下班时有关人员应检查各种用电设备电源是否关闭。确认安全方可离开。

  11.校园内不准乱搭乱接电线,违章用电者要严肃处理。

  12.应经常检查校园内安全用电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13.学生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来校,更不准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等。

  14.全体师生必须自觉遵纪守法,提高安全、防灾意识共同维护学校安全。发现失窃时要注意保护现场,尽快报告保卫部门;发现现场作案时应立即报告公安部门并协助擒拿。

  小学校园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10

  为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确保校园交通安全,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二、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路。

  三、学生进出校门在指定区域内行走,不准奔跑打闹。四、教职工驾驶机动车进出校园时,要注意观察,并减速慢行(车速控制在时速5公里内);在学生上学、放学时要高度警惕,主动避让,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五、教职工的摩托车、自行车、电瓶汽车、机动车需停靠在学校指定位置内,不得随意停放。

  六、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内停放过夜,确需在校内停放的车辆和自行车,经学校批准应在指定地点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员管理。

  七、保安人员负责管理好校门口的交通秩序,外来车辆未经学校允许,一律不准擅自驶入校内,如需进校,做好登记。

  八、开家长会等各类活动时,总务处人员应在场指挥车辆定点有序停放。

  以上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如有违犯,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将按相应的条例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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