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社团规章制度

时间:2020-12-14 18:50:21 制度 我要投稿

有关中学社团规章制度

  1初中部文学社规章制度

有关中学社团规章制度

  一、须知

  1、文学社出社入社自由,社员要求退社的应提前两周向文学社提出书面申请,办理退社手续,若以后要求重入社,按“纳新”办法处理。

  2、社员有参加社员大会及社内各类活动的义务。

  3、社员有严格遵守文学社各种规章制度的义务,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教育形式:批评、警告、除名。

  4、社员有按时向文学社交稿的义务。

  5、社员有服从社内各级干部安排工作的义务。

  6、社员有在社外宣传文学社、发展新社员的义务。

  7、社员必须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应尽义务,服从学校主管部门的管理与指导。

  8、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和集体观念,搞好合作关系,不存在偏见和矛盾,不应有个人主义,应服从安排。工作中遇到困难和疑问,应及时向社长,副社长,或各部门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反映,以求解决。

  9、日常工作实行操行分制度。

  二、奖励

  对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工作人员,工作特别认真负责,有特出表现者将给予奖励。

  三、违章(违纪)处分方法:

  1、各位社员应认真遵守本章程,对存在有个人主义,不服从安排,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的社员,将按违反的程度给予下列处分:(1)社内批评(2)社内警告(3)建议其自动退社。

  2、对干涉编审部审稿工作,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影响程度的轻重给予处分,具体处分同上。

  3、各部门应认真工作,按文学社及本部的计划完成任务。违者同以上处分。

  4、每次社务会议应准时参加(必要时应出示社员证),有事不能参加者,应在会前请假,并把请假单放在文学社签到夹内,也可委托各部部长请假;凡无故不参加会议次数达3次者,给予劝退处分。凡每次会议开始后迟到5分钟者,给予社内警告处分。凡请假6次不参加会议者给予劝退处分(特殊情况除外)。

  5、其他违章(违规)行为,不在本章和所列范围内的,将依照本校有关制度,从严处理。具体方法由社长提出建议,由社员会议研究确定恰当的处分,并报指导老师审批。

  2初中花样跳绳社团规章制度

  一、简介

  为了促进我校跳绳社团的良好修养,保证社团的训练、计划顺利进行,维护社团的`声誉和树立社员的良好形象,营造一个团结、严肃、活泼、和谐的训练气氛,特制定此章程。

  二、总则

  1、名称

  本社团全称为“绳彩飞扬社团”

  2、性质

  花跳社团由教师高燕丹、陈蕾担任教练,跳绳队员由热爱跳绳的学生组成。

  3、宗旨

  开展花样跳绳,提升本校跳绳运动的水平,活跃和丰富校园文化,培养爱国热情和团结友爱的精神,提升本校跳绳运动水平,加强与外界交流,培养优秀的跳绳运动员,推动本校跳绳运动的发展,以点带面带动全校学生积极参与到跳绳训练,全面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成为我校体育运动的特色。

  4、口号

  我们的口号是:“我跳绳,我健康,我快乐”。

  三、社员

  1、社员资格

  在校学生凡是认同本社团章程,自愿参加本社团,对跳绳感兴趣,均可申请加入跳绳队。经指导教师、社长审核后成为正式的跳绳队队员。

  2、社员职权

  (1)积极对花跳社团提出建议和批评

  (2)遵守本社原则,履行义务,团结友爱,互相帮助

  (3)热爱工作,努力完成任务

  (4)维护花跳社团形象

  (5)积极参加活动,准时参加会议

  四、奖惩

  1、社员奖励

  在各项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者,按照学校的奖励方案,给予获奖者相应的奖励

  2、社员惩罚

  社员不听从教师指导,我行我素,不遵守社团规章制度者,给予警告,严重者除名。

  五、附则

  1、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本社团所有。

  2、本章程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3实验初中学生社团管理制度

  第一章社团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关于社团组织机构管理:

  1、学生设社团理事会。

  2、每个社团聘请一名以上校内指导老师。

  3、学生社团部由团委、教育处管理。

  二、社团理事会

  1、负责老师(2名)指导社团理事会的日常量化管理工作。

  2、主席(1名):负责组织筹划学校社团工作,检查、评比社团活动。按时召开社团负责人例会。

  3、副主席(1名):负责协助主席工作,并对各社团工作进行总结。

  4、宣传委员(2名):协助主席进行督促、检查、评比社团活动。负责接待解说工作,并对各社团小解说员进行讲解培训。

  5、组织委员(2名):活动和例会的组织、实施和总结。负协助主席开展工作。

  6、干事(2名),协助主席开展组织、宣传、检查、评比活动等方面工作。

  三、社团理事会职责

  1、社团理事会需遵守社团制度并维护社团章程、利益。

  2、社团理事会成员不得以个人原因延迟或取消例会或正常活动。

  3、有如下情况者不得做为社团理事会成员:受到法律制裁或学校处分者;因违纪受到过社团罢免的负责人。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和注销

  学生社团成立,应当经过班主任和家长的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各社团成员指导老师应统一备案。学生社团成立、变更、注销,需上报管理部门,并做好相关手续登记,并报社团理事会登记备案。

  一、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2、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3、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

  4、有规范的章程。

  5、新社员的招募:

  (1)招募时间定于每学年的第二周周三下午第三四节课。

  (2)由同学们自愿报名参加,报名者须在社团报名表进行统一登记。

  (3)由各社团社长根据本社情况确定社团人数,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上开展招募工作。

  (4)招募工作完毕后,社长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A、社团章程

  B、指导教师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C、社团成员登记表;社团负责人名单。

  二、注销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社团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同意解散时,可以注销社团。

  2、由于特殊原因,本社团难以继续的,可以自行解散。

  3、社团活动没有达到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全面发展学生素质要求的,予以注销。

  4、社团活动卫生差、纪律差、出勤差、效果差,或给学生带来负面影响的,予以注销。

  社团注销前应提前向上级部门提交注销申请,经学校团委、教育处同意后,予以注销并做好备案手续。

  第三章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社团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社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努力学习、踏实工作,掌握相应的本领,为本社团争光。

  2、自觉遵守本社团的章程。

  3、维护本社团的荣誉。

  二、社团成员必须履行下列权利:

  1、本社团的有关会议和本社团组织的各类活动,接受本社团的教育和培训。

  2、在本社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每学年结束,享有转会的权利。

  4、社团成员有权向社团建设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四章关于社团活动管理

  一、关于社团活动的筹划:

  1、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各社团须向社团部上交一份本学期工作计划,学期末上交工作总结。

  2、每次活动各社团必须有详细的活动方案,活动后要有总结。

  二、关于社团活动的开展:

  1、活动时间或次数:每周三第3、4节。

  2、活动形式:活动形式要求新颖,能为每个成员提供参与和获得成功的机会。

  3、社团活动每学期要有详尽的计划和总结:每节课做好社团活动记录。

  社长、副社长每次活动要注意室内卫生、纪律、成员参与度,对本社社员出勤情况要进行准确登记,活动后与社团各负责人一同总结本次活动情况,于社团例会前上交社团理事会。

  4、社团活动的检查:

  社团理事会将对各社团活动进行检查,主要检查:纪律情况、场地卫生、出勤情况(师生)和成员参与度等,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详细量化成绩统计,作为优秀社团评比的依据之一。

  5、指导教师不在,社长必须大胆管理,带领同学们正常活动。

  6、每个社团应选出一名口才较好的小解说员,由社团理事会宣传委员进行统一培训。以备参观指导时宣传社团活动情况。

  7、每个社团都要对自己的优秀成员进行表彰,以资鼓励。理事会也会根据各社团社长的表现对优秀社长进行表彰。

  第五章社团例会管理制度

  一、社团理事会例会制度:

  社团理事会例会定于每月第一个周一下午第四节课召开,理事会成员及各社社长不得无故缺席,会上由社团理事会主席对上月各社活动量化考核成绩(场地卫生、出勤情况、纪律情况、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反馈。

  二、各社团例会管理

  各社团也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召开例会,总结本社纪律、卫生、出勤和参与度情况,并可在会上讨论以后的活动安排。

  第六章社团奖惩制度

  一、每学年末将根据社团活动量化管理成绩及对学校做出的贡献,进行优秀社团、优秀社团成员评比;学校还将在全校组织社团活动成果展示活动,对校级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员予以表彰。

  二、在社团活动过程中表现突出,为社团争得荣誉的成员可以进行优秀社团成员评比;参评成员在校期间曾经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或本学年有一门以上学科考试不及格的不得参评;

  三、不遵守社团章程,一学期三次无故不参加社团活动、违反校规校级被学校处以警告以上处分的将给予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