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商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28 22:35:21 毅霖 制度 我要投稿

代理商管理制度(通用10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代理商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代理商管理制度(通用10篇)

  代理商管理制度 1

  第一条总则。

  (1)代理期限一般为三年,代理商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制,各地原则上只设一名省级代理商。

  (2)本制度规定公司特许代理商(以下称代理商)权限、运作及业务处理等相关事项,旨在使公司与各代理商之间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共赢发展。

  (3)代理商经公司授权并自代理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应严格依照协议的规定和公司市场部门的要求,在独立经营的原则下,负责代理区域内的市场销售、宣传促销、售后服务、外部环境协调等相关的业务运作及业务处理。

  (4)代理商应遵循公司的规定,不得做出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5)各代理商应积极收集本行业信息,尤其是公司产品及其他品牌的市场销售情况,及时反馈市场信息,以利于公司对企业及产品形象做宣传,进一步加强销售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6)代理商在各自代理区域内,应积极办理产品入市手续,妥善处理与客户的关系,并做好建档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第二条代理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提供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等相关文件复印件,经审查合格签订代理协议后即成为公司合法代理商。

  (2)应具备良好的经营规模、办公条件、设备及人员,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良好的资信能力和商业信誉。

  (3)各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在所辖管区域内进行业务运作及处理。

  (4)愿意专心经营公司产品,并对产品、市场充满信心。

  (5)能够诚实经营并接受公司的经营指导,保持与公司战略决策的一致性。

  (6)全面赞同公司各项制度,并能积极参加公司为各代理商所举办的各种活动。

  (7)必须具有一定的销售网络,有能力在短期内将产品市场拓展开。

  第三条提交资料。

  (1)企业法人的简历。

  (2)企业经营业绩。

  (3)企业经营队伍主要骨干人员简历及人数。

  (4)本地批发、零售网络情况。

  (5)产品区域市场推广计划。

  (6)接到货物后能在20天内达到铺货率35%的能力。

  第四条代理程序

  略。

  第五条代理商权利和义务。

  各经营者在成为公司的合法代理商后,可享有如下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1)区域独家代理公司产品。

  (2)使用公司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3)使用公司商誉开展广告宣传、市场推广活动。

  (4)维护公司及其产品在代理区域内的良好形象。

  (5)接受公司经营计划的指导。

  (6)配备必备的销售人员并负责对上述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

  (7)全面负责代理区域内的市场拓展等业务运作及处理工作。

  第六条日常工作。

  (1)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公司提出书面订货计划,以保证产品的及时供应。

  (2)代理商每月初须做出书面的市场拓展计划并报公司市场部备案,以便获得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3)每月25日前向公司提交当月的工作报告。

  (4)以每半年一次将代理区域内网络状况及销售状况做出说明并提交公司市场部。

  (5)每年12月30日前做出所代理区域市场的预测报告(包括对竞争对手的分析、未来市场预测、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程度等)、年度销售目标、工作计划及对公司的工作建议书。

  (6)代理商须按公司制订的销售任务进行月、季度或年度销售,以确保产品在该区域的市场销售量和市场占有率达到预期目标。

  (7)季报。各代理商均需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之前,将上季度销售报表报至公司市场部;各代理商以季度为单位做季度总结,反映市场开拓及经营中的各项问题。

  (8)年报。以年为单位进行总结,采取年终代理商大会的形式进行,其结果作为年终考核代理商资格使用。

  第七条价格、串货。

  (1)按统一的价格向代理商供货。

  (2)代理商须参照规定的价格进行销售,不得私自降价或抬高价格销售,不得随意调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3)代理商所代理的区域内,产品零售价格变动不得超过建议零售价的10%。

  (4)代理商只能在代理协议约定区域内开展代理产品各种合法销售活动,严禁未经书面认可在其他区域内从事各种形式的销售活动。

  (5)严禁各代理商以任何手段进行倒货、串货销售,及一切变相扰乱市场销售的行为。

  (6)如串货与被串货双方协商解决串货行为,不提出异议,可不追究。

  (7)如代理商有恶意串货行为,公司视其情节轻重,有权取消代理商的代理资格。

  第八条保密。

  (1)公司实行“同业禁止”的原则,未经同意,代理商不得多头代理销售与公司相类似的产品,更不得将有关销售代理的任何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严守双方交易过程获悉的所有商业秘密。

  (2)无论代理协议终止与否,代理商均不得泄露本公司的任何商业秘密,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九条销售管理。

  (1)本公司负责建立与代理商之间的沟通与联系渠道,不定期地向代理商提供宣传资料、信息、政策以及推广方案与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支持。

  (2)充分尊重代理商在销售代理协议书指定的区域内的代理销售权,但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将保留在该区域内发展第二家代理商的权利。

  ①年终汇总清算时,代理商未能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责任总额。

  ②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试用时。

  ③代理商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市场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④国家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发生时。

  ⑤遇有重要客户投诉,经确认属代理商操作不当。

  ⑥其他严重损害本公司形象与产品形象的行为发生时。

  (3)代理商须保证完成约定的销售目标额。在约定时间段内,代理商未能达到约定目标且差距较大时,公司有权无条件取消其代理资格,终止其代理协议。

  (4)代理商需于每季度末通报销售量并提交下季度销售计划书,每月提供销售、库存统计表,并于每年年底提交下一年度销售计划目标书。

  (5)对于没有设立代理商的地区,其他代理商应与本公司取得沟通,得到书面许可后,方可向该区域供货并有义务维护当地价格情况,当该地区设有代理商后,应停止向该地区供货或通过相应渠道转给合法代理商。

  (6)各代理商须按代理协议的规定努力完成业务目标,在完成市场目标的同时,认真搜集市场信息。公司会将市场信息搜集反馈情况作为代理商考核的一个指标,市场信息的质量将影响双方的持续合作。

  ①达到年度销售目标,且无任何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发生,按要求反馈市场信息,双方可续签下一年度的合作。

  ②达到年度业务目标,无任何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发生,但市场信息反馈工作一般,将重新评估合作资格。

  ③未达到年度业务目标、违反本管理办法或不反馈市场信息的'代理商,将考虑取消代理资格。

  (7)代理商应积极宣传本公司企业形象,及时向客户介绍产品及新推出的其他产品。把本公司及系列产品迅速推向市场。

  (8)各代理商对下级网络应及时铺货、补货、调货,加强沟通,维护销售网络。

  (9)市场运作过程中,各代理商在接到市场投诉时,应及时做好记录,并报公司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第十条交易与结算。

  (1)代理保证金。各级代理商均需按规定交付一定的代理保证金,并在代理协议签订时交至本公司。此保证金是代理商的资信保证,不用作货款结算。代理关系终止时,将代理保证金退还原代理商。

  (2)交货。公司会依据代理商提出的书面订货申请或与签订的供货协议进行供货,由公司负责办理好发货及运输相关事宜。

  (3)价格。代理商对外销售需严格执行统一的销售价格。

  (4)货款。货款原则上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货款的缴付以财务部收到为期限。财务部书面通知市场部,市场部才能发货。

  (5)退货。如货物确因本公司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或货物发运型号、品种不符,公司负责退货或调换。

  第十一条考评与辅导。

  (1)将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对各代理商经营状况进行考评,考评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①业绩情况:听取各代理商区域市场的业绩报告和业绩展望。

  ②产品售后服务及客户投诉情况。

  ③网络覆盖、促销宣传、库存管理。

  ④本地区竞争对手动态分析。

  ⑤制订政策的执行结果。

  ⑥每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代理商资格的考评,合格者连任,不合格者撤销。

  (2)对代理商的辅导办法。

  ①制订代理商管理制度。

  ②有偿代培代理商的业务员。

  ③定期(每年两次)提供无偿经营管理培训。

  ④提供产品系列宣传品等资料。

  ⑤提供各项管理制度、市场运作方案等方面的支持。

  ⑥针对业绩较差地区的代理商,可做“专项研究”,找出病因,对症下药。

  ⑦协助各代理商拟定针对区域市场的促销方案,以及协助举办产品推广、订货会等。

  ⑧接受各代理商及其重要客户的咨询,解答各类经营、管理问题。

  ⑨各级主管定期视察各代理商区域市场经营情况。

  第十二条违规处罚。

  (1)各代理商在经营过程中,采取不合作态度或者有损害产品信誉行为时,视情节轻重,将对其提出书面警告,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

  (2)未按有关规定和本制度开展工作的,但暂时尚未造成损失的,将提出书面警告并限期整改。

  (3)连续两年达不到规定销售责任额时,代理资格自动取消。

  (4)未经同意,代理销售产品相类似产品的,公司将提出书面警告并限期改正;限期未改正者,将直接取消其代理资格。

  (5)不遵守指定的销售区域,以非指定价格在其他销售区域销售产品,或不按本制度的规定执行,造成与其他销售代理纠纷时,将视其情节轻重,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取消其代理资格,情节严重者将移交人民法院裁决。

  (6)违反保密义务,导致公司一般损失的,将合理评估损失额度,公司对其进行5000元以内的经济处罚(一般损失是指损害公司商誉,但不足以影响公司在该区域的形象及产品形象的;或者经济利益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或者将本协议的内容透露给第三方;或者违反公司的保密制度,透露机密级以下的相关资讯及商业信息的)。

  (7)违反保密义务,导致公司重大损失的,公司将对其处以5000~2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直接取消其代理资格并交由人民法院裁决。(重大损失是指利益损失高于上述“一般损失”或者程度深于“一般损失”的损失)。

  (8)代理商须自觉接受本制度约束。若代理商违反本制度的规定或未完成销售责任额,公司有权暂停供货,直到终止代理关系。

  (9)代理商如严重违反相关规章制度或特许代理协议,公司可随时解除双方约定的部分或全部契约。

  第十三条附则。

  (1)本制度作为代理协议的附件,与代理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公司将本着“诚信为本、长期服务”的宗旨和“公平合理、优胜劣汰”的原则对代理商进行合理布局和调整,以实现互利互惠、共同快速发展的目的。

  (3)因其他原因需终止代理关系,需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本公司确定后,退还代理保证金。

  (4)代理商之间发生业务竞争和冲突,将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相关制度予以调解、处理。

  (5)如公司与各代理商之间出现协议上的纠纷,由公司所在地法院裁决。

  (6)本制度的制订、修改与废止皆经由公司集体讨论决定,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7)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施行。

  代理商管理制度 2

  为加强对全国代理商、代理商的统一管理,规范各区域代理商、代理商的行为,确保公司产品在各经销区域的顺利销售,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代理商是指公司在指定区域内设立的经销点,跟据公司销售需求,可在同一区域设立一个或多个代理商,并且将各类代理商按等级分类管理,各级代理商必须遵守公司的代理商管理制度。

  2、代理商是公司在指定区域和指定期限内享有独家销售公司产品的代理权,公司在所指定区域和指定期限内不得授予除代理商以外其他销售商销售公司产品权力。代理商可根据区域实际销售情况,在自己代理区域内设立下一等级代理商或代理商,统一由代理商管理;同时代理商必须完成同公司签订合同的全年最低销售额。

  3、本制度规定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特许代理商、代理商权限,运作及业务处理等相关事项,旨在使公司与各代理商、代理商之间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4、代理商、代理商期限均为为一年,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制;

  5、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确定的代理商、代理商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从事经销活动,不得做出损害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6、代理商、代理商经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并自经销协议书、代理协议书生效之日起,严格依照协议的规定和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在独立经营的原则下,负责经销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宣传促销、售后服务、外部环境协调等相关的业务运作及业务处理。

  7、代理商、代理商应积极收集本行业信息,及时反馈市场信息,以利于公司对企业及产品形象做宣传,进一步加强销售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8、代理商、代理商在各自区域内,应积极办理产品入市手续,并做好建档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第二章代理商、代理商要求

  1、必须具有合法的工商注册手续、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相关产品的合法经营权,具备敬业、守信、合法的经营作风。

  2、对亿利产品和企业文化充分认同,有较强的合作意愿,对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有较高的忠诚度,并对产品、对市场充满信心。

  3、应具备良好的经营规模、办公条件、设备及人员,有固定的营业场所,仓库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具备一定的区域产品配送能力,良好的资信能力和商业信誉。

  4、具备较高的经营管理能力,提供较完善的市场管理、拓展及营销计划;

  5、有专职的销售人员和网络以及网络开发能力,有一定的售后服务能力;

  6、在当地有一定的'社会关系。

  第三章资格的申请与审批

  1、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计划书

  内容包括:公司介绍、经营历史和业绩、管道和型材、门窗销售方面的优势,预计投入新材料产品的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的资源,三年内的市场开发规划,本年度销售回款目标等。要求电脑打印,并加盖公章。

  (2)资质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国税)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证明等。单位证件要求有最近一次的年检。

  (3)基本资料表

  固定格式,见附表:《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商、代理商基本信息表》。

  2、审批程序:

  (1)意向代理商、代理商将材料准备齐全,交所在销售区域办事处。

  (2)办事处经理接到申请后,根据公司年度代理商网络开发计划,结合当地代理商、代理商布局等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设点。如有必要设点,在3个工作日内实

  地考察,符合公司要求的,根据实地查考结果填写《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商、代理商加盟审批表》,报销售部经理审核。

  (3)销售部经理根据情况进行审核,如有必要,在3个工作日内实地考察,符合要求的,填写审核意见,报分管领导。

  (4)分管领导审批后,销售区域组织代理商签署合作协议。协议一式两份,代理商、代理商签字盖章后,邮寄到销售部,办理后续盖章、邮寄、存档等工作。

  第四章代理商、代理商职责与管理

  1、代理商分为一级代理商(地级城市),二级代理商(旗县城市),直销商(零售);

  2、各销售区域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及不同产品类别设立一个或多个代理商,根据代理商实力及销售任务,在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后,可设立独家代理商,其可以发展一级代理商、二级代理商;各级代理商必须报公司审核,由公司签订经销合同,并由销售部统一管理;

  3、代理商、代理商必须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经销区域和产品,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跨区域销售和变相的跨区域销售;

  4、对代理商、代理商进行专人定项管理,建立代理商、代理商档案及其网络用户档案;并定期对代理商、代理商通过实际走访进行评估,对于不执行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商、代理商管理制度相关条款、未完成协议约定销售指标的代理商、代理商,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取消其经销、代理资格,并在相关区域重新选定代理商、代理商。

  5、代理商、代理商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公司提出书面订货计划,以保证产品的及时供应;

  6、代理商、代理商严格执行本公司规定的各种价格政策,各销售区域应对代理商供货实行统一价格、现款现货、款到发货,并密切关注代理商的末端销售价格,严禁代理商、代理商进行刹价销售,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7、各销售区域对所辖区域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强化日常管理,杜绝窜货现象,严禁代理商、代理商销售假冒的亿利塑业产品,视其情节轻重有权取消代理商的经销资格;

  8、代理商、代理商要以月为单位,定时向销售区域上报进、销、存业务报表,同时各区域应密切关注代理商的货物流向。

  代理商管理制度 3

  ①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xx公司提出书面订货计划,以保证产品的及时供应;

  ②代理商每月初须做出书面的市场拓展计划并报xx公司市场部备案,以便获得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③每月25日前向xx公司提交当月的工作报告(市场总结);

  ④以每半年一次将代理区域内网络状况及销售状况作出说明并提交xx公司市场部;

  ⑤每年12月30日前作出所代理区域市场的预测报告(包括对竞争对手的分析、未来市场预测、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程度等)、年度销售目标、工作计划及对xx公司的`工作建议书;

  ⑥代理商须按xx公司制定的销售任务进行月、季度或年度销售,以确保"公司产品"在该区域的市场销售量和市场占有率达到预期目标;

  ⑦季报:各代理商均需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之前将上季度销售报表报至xx公司市场部,各代理商以季度为单位做季度总结,反映市场开拓及经营中的各项问题;

  ⑧年报:以年为单位进行总结,采取年终代理商大会的形式进行,其结果作为年终考核代理商资格使用。

  代理商管理制度 4

  第一条、制度的主旨

  为加强对全国代理商的统一管理,规范各地区代理商行为,确保西安信利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系列产品在全国区域的顺利销售,特制定如下代理商管理制度,要求各代理商认真贯彻,严格遵守。

  第二条、代理区域

  各级代理商业务范围只限合约内的代理区域,在其周边未有其他代理商之前、可跨地区开展业务,如周边地区设有代理商后需即行停止。

  第三条、成为代理商的条件

  申请成为本公司代理商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应符合如下条件:

  1、必须是可以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个人。

  2、在当地有良好的社会关系。

  3、熟悉电信,无线网络市场和相关产品。

  4、具有一定流动资金,有支付首批进货款的能力。

  5、熟悉电脑和互联网技术,能为客户进行现场使用演示。

  6、具有制定市场拓展计划并实施计划的能力,能配合公司开展市场推广活动。

  7、具有敬业精神和良好的服务意识,在客户要求的情况下,代理商要为本地的客户提供相应的服务和支持。

  第四条、申请代理的步骤

  1、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申请,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2、申请人填写代理申请表。

  3、本公司对代理申请人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代理申请人,凡以企事业单位名义申请需向本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资质文件;个人申请代理提供有效证件(身份证复印件)供公司备案。

  4、申请人填写相关代理资料,签订代理合同。

  5、打款进货。

  6、款到发货。代理授权书,随首批货一起发给代理商,并在官方网站对外公布代理商代理信息。

  第五条、代理产品及服务

  代理商所经营的产品及服务必须是由本公司所提供给代理商的相关产品及服务,具体内容以本公司与代理商所签署的`代理协议规定为准。

  第六条、首次进货说明

  代理商的首次进货须50台起步。

  第七条、经销处、经销商的设置

  代理商可在自己的代理销售区域内任意发展经销商,设立经销处及经销点、代办处等,但需向本公司提供详细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或身份证件)进行备案。

  第八条、产品销售价格

  代理商销售本公司产品,可根据当地市场情况和客户情况制订销售价格和销售策略。

  第九条、代理政策

  1、订货与供货:遵循先订货,后发货的原则向代理商供货。

  2、结算方式:款到发货。

  3、运输:若客户未指定物流公司,一概走公司长期合作物流企业。

  4、宣传资料:依据订购产品的数量,随货提供相应的`宣传品及产品资料。

  5、信息馈:代理商要及时向本公司汇报当地销售情况及市场预测,以便于本公司调整产品结构。

  6、政策变化:在代理销售期间,由于本公司在产品及市场政策等方面发生变化,将提前通知代理商并与代理商协商解决由于政策变化而产生的问题。

  第十条、代理商的义务及禁止事项

  1、代理商在代理期间需尽职推广本公司产品。

  2、代理商负责代理区域的产弃理和用户发展,不准跨区域销售。

  3、代理商发展的经销商由各代理商自行负责管理,代理商有义务将发展的经销商、经销处等的名单汇总到公司。

  4、代理商要尊重本公司的版权和知识产权,不得拷贝、复制、泄露本产品给用户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不得自行开发或协助第三方开发与本产品类似的产品,否则本公司保留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权利。

  5、代理商在合作中所获知的本公司的商业资料与客户资料应负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得知。

  6、代理商应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不得损害本公司的形象和声誉,不得用欺骗或非法的方法来销售产品,如因此而造成本公司的名誉受到损害,本公司保留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名誉赔偿的权利。

  第十一条、代理商培训

  1、本公司将为代理商提供培训支持,以使代理商能充分了解公司产品,并能向客户提供必要技术支持与用户服务。

  2、在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核准成为本公司的代理商后,可在网站代理产品区查阅最新的产品动态信息以及相关技术资料。同时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联系公司,提出相应的问题,问题将及时得到本公司的及时解决。

  3、代理商也可以到本公司总部来接受现场培训指导,费用自理。

  4、本公司将通过网站和邮件向代理商发送产品最新资料,最新价格,同时将在网站上公布各地代理商名录。第十二条、宣传推广本公司为代理商提供市场宣传上的(人员及技术)支持,并提供完整的产品资料与市场宣传资料,提供长期的知识培训与销售培训支持。

  第十三条、停止服务

  协议期间代理商如有违约情况发生,本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代理协议。

  第十四条、公司联络方式

  1、通过传真联系本公司。

  2、通过电话联系本公司。

  3、通过官方网站联系本公司。

  4、公司将视具体情况不定期举办代理商交流会议,以促进代理商之间的交流。

  代理商管理制度 5

  1、代理保证金

  各级代理商均需按规定向xx公司交付一定的代理保证金,并在代理协议签订时交至xx公司。此保证金是代理商的资信保证,不用作货款结算。代理关系终止时,xx公司将代理保证金退还原代理商。

  2、交货

  xx公司依据代理商提出的'书面订货申请或与xx公司签订的供货协议进行供货,由xx公司负责办理好发货及运输相关事宜。

  3、价格

  代理商对外销售需严格执行统一的销售价格。

  4、货款

  货款原则上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货款的缴付以xx公司财务部收到为期限,财务部书面通知xx公司市场部,市场部才能发货。

  5、退货

  如货物确因本xx公司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或货物发运型号、品种不符,xx公司负责退货或调换。

  代理商管理制度 6

  第一条、制度的主旨

  本着携手双赢的理念,加强对各区域代理商的统一管理,规范各地区代理商行为,确保”卓越”的XX产品在各个区域的顺利销售,特制定如下代理商管理制度,要求各代理商认真贯彻,严格遵守。

  第二条、代理区域

  各加盟商或代理商业务范围只限合约内的代理区域。代理区域分为A、B、C三类城市及其下属地区。城市类别:

  A类城市:北京、上海、深圳、广州。

  B类城市:A类城市以外的省会城市及直辖市。

  C类城市:上述A、B类城市以外的各级城市。

  第三条、成为代理商的条件

  申请成为本公司代理商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应符合如下条件:

  1、必须是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个人。

  2、在当地有良好的社会关系。

  3、熟悉当地礼品渠道运营和零售卖场的营销。具有一定的可持续市场开发的能力,可以为用户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与咨询服务。

  4、具有一定流动资金,有支付首批进货款的能力,根据代理区域交纳一定数额的品牌保证金。

  5、具有制定市场拓展计划并实施计划的能力,能配合公司开展市场推广活动。

  6、具有敬业精神和良好的服务意识,有志于推进当地XX产品事业的发展,并具备必要的专业销售人员和卖场。

  第四条、申请代理的步骤

  1、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申请,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2、申请人填写申请代理商资格表通过邮件方式发给”卓越”。

  3、本公司对代理申请人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代理申请人,凡以企事业单位名义申请需向本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资质文件;个人申请代理提供有效证件(身份证复印件)供公司备案。

  4、申请人填写相关代理资料,签订代理合同。

  第五条、代理产品及服务

  1、授权代理商所代理的本公司产品必须为本公司现有XX产品以及在合同期间内本公司推出的XX最新产品范畴,各级代理商不得以本公司名义开发其他XX产品,具体业务内容以公司与代理商签订的合同为准。

  2、各级代理商不得做与本公司业务相类似或者冲突的业务范畴,否则,公司有权撤消其代理商资格。

  3、代理商购买的XX产品在项目实施的前三个月期内,在保证产品完好时可进行30%换货,三个月后换货额不得超出10%

  第六条、代理商职责

  1、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并服从公司的市场管理。

  2、代理商负责代理区域积极宣传和推广XX产品,不准跨区域销售。

  3、代理商必须按月向本公司提交销售业绩报告,市场分析调查和市场反馈信息。

  4、一级代理商对于本公司业务月销售额度不得低于30万,二级代理商月销售额度不得低于10万,前三个月可适当降低任务要求。(具体按照区域,单独签署协议)

  5、无论代理合同终止与否,代理商要尊重本公司的版权和知识产权,不得拷贝、复制、泄露代理产品给用户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不得自行开发或协助第三方开发与代理产品类似的产品,否则本公司保留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权利。代理商在合作中所获知的本公司的商业资料与客户资料应负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得知。

  6、代理商可在自己的代理销售区域内任意发展经销商,但设立零售店、专柜需向本公司提供详细开店资料进行备案,报批后方可进行。

  7、代理商应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不得损害本公司的形象和声誉,不得用欺骗或非法的方法来销售产品,如因此而造成本公司的名誉受到损害,本公司保留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名誉赔偿的权利。

  第七条、销售价格及保证金

  1、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价格政策,不得恶意竞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2、价格如发生变更,本公司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代理商、代理商在接到公司的书面通知后方可对价格予以调整实施。

  3、授权一级代理商从”卓越”直接购买XX产品,”卓越”不直接对授权一级代理商所辖区域内的二级代理商直接销售。深圳嘉鸿大客户部直接发展的终端客人可以直接从总部购卖产品用于促销活动,深圳嘉鸿不进入代理商所辖区域的终端卖场。

  4、代理商签订代理合同的同时直接支付代理区域内品牌保证金。代理合同解除即行退还给乙方。

  第八条、本公司对代理商的支持和承诺

  1、本公司只与一级代理商进行业务来往,不与一级代理商所辖二级代理商发生业务受理关系。

  2、本公司对代理执行统一的优惠价格体系。

  3、为代理商提供必要的产品培训和销售支持,专卖店与专柜设计。

  4、为代理商提供必要的营销指导及客户资源协助整理与维护。

  5、为代理商配发一定数量的宣传资料。

  6、将代理商列入合作伙伴名单。

  第九条、代理商评估

  1、计划目标完成程度。每年由本公司根据总体营销计划、代理区域市场状况等制定年度市场开拓指令性计划,公司将计划目标分解到月,分解为代理商月销售额,对于未完成任务的代理商要求其说明原因,并将未完成部分转入下月任务中。对于连续六个月都没能完成计划任务的代理商,本公司有权取消其代理商资格。

  2、一级代理商将年销售额分解为所在区域的二级代理商月销售额,对于未完成销售额的二级代理商,一级代理商有权视其情况做出最终决定。

  3、代理商应按时向公司递交月度、季度、年度计划和总结,对于不交报表的代理商要求其说明原因;对于一年内累计三个月不交报表的代理商,公司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取消其代理商

  资格。二级代理商连续累计三个月不交报表的,一级代理商有权进行相关处理。

  4、协作情况。如果代理商之间发生冲突,必须服从公司的协调。代理商若违反本制度中的业务原则、管理办法,进行恶意竞争,公司将酌情给以罚款,性质特别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有权终止代理协议,取消其代理资格。

  第十条、代理商奖惩

  奖励

  1、代理商在协议有效期内,超额完成公司规定的年度业务额,公司给予相应的奖金及其实物奖励,奖励由公司具体实施。

  2、如果二级代理商一年完成的销售额超过一级代理商完成的销售额,那么则由二级代理商取缔原一级代理商成为本地区新的一级代理商,原一级代理商则降为二级代理商。

  3、对有突出表现者,公司给予额外奖励。

  处罚

  代理商有以下行为之一,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降级、罚款、取消代理商资格等处罚。

  1、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的影响;

  2、泄露公司秘密;

  3、把向客户索要回扣、介绍费的;

  4、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名誉;

  5、严禁代理商以公司名义做与本公司无关事,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代理商资格,并处于五万以下的罚款;

  6、连续六个月完不成公司任务的代理商,公司有权取消此代理资格。

  第十一条、宣传推广

  本公司为代理商提供市场宣传上的支持,并提供完整的产品资料与市场宣传资料,提供长期的知识培训与销售培训支持。

  第十二条、信息披露

  本公司将全面向代理商披露有关产品、市场、公关活动等信息,有关技术及商业机密除外。代理商要及时向本公司汇报当地销售情况及市场预测,以便于本公司调整产品结构。

  第十三条、招商区域

  诚征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台湾的各个地区。

  代理商管理制度 7

  第一条销售指标

  (一)销售指标的确定

  1、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销售指标,确定各区年度销售指标并将其按月分解下达。

  2、各区域主管和业务员,将相应承担不同的销售指标。

  (二)指标包括销售指标和区域代理商开发数量指标。

  (三)指标按月统计,由区域主管将完成情况上报销售部经理。

  第二条奖励办法

  (一)实行业务员销售全额提成的办法,按月销售额(以到账为准)提取销售提成,每由销售部经理核算并上报总公司财务部审核批准。

  (二)提成包括:业绩奖金、业务招待费、佣金、市内交通费等费用。

  (三)指标实行按月考核提成,实行按委发放制,每季度末发放其该季度各月应发的提成总和。

  第三条基本市场的调查

  (一)由销售部经理组织业务员对负责的区域进行基本市场情况调查,从而确认销售渠道的发展与趋势。

  (二)调查的内容应包括:

  区域基本情况:即人口、经济总状况、消费者结构、购买力等。

  市场容量:包括现实的与潜在的市场需求。

  消费者偏好:品牌偏好、品种偏好、价格偏好、购买地偏好等。

  竞争对手情况:竞争对手实力,网络体系,经营业绩等。

  代理商情况:零售商的分布、范围以及其他情况。

  (三)调查结果,由调查人员写出调查报告,并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确定该市场地进入方式。

  (四)根据市场基本情况,确认一定数量可供合作的代理商,以备调查与选择。

  第四条代理商的调查

  (一)深入进行市场调查的基础上,将所确认的代理商分类进行调查。

  (二)调查后填写《代理商调查表》。

  (三)根据调查结果,对所调查代理商进行综合评价。

  (四)由区域主管将调查结果上报销售部经理,销售部经理会同营销总监、总经理对所调查经销假商进行优选和审批。

  第五条代理商的谈判原则与策略

  (一)一般代理商谈判同销售部经理和区域主管进行,重点代理商的谈判由销售总监及销售部经理出面进行。

  (二)因各代理商的具体情况不同,全作意向及详细条件也各不相同,谈判中应坚持公司的根本利益,并注意区别对待,灵活运用。

  (三)约束条款必须完备,以防问题一旦出现,给公司造成大损失。

  (四)合同期限应适度,一般不宜过长,以便公司根据合作效果及合同执行情况,及时变更和终止合同。

  (五)合同起草时,应先让对方提供合同文本,这样可以反方“亮”在明处,排除对方隐藏的“陷阱”,我方可以争取主动。

  (六)全同文本规范双方行为的法律文件,必须慎重推敲,尤其是细节要格外小心,概念含糊不表的条款不能使用,以防今后“扯皮”。

  (七)合同签约前双方应提供齐备合法批营许可证件,同时要复印存档。

  第六条合同的审批与签订

  (一)双方合作合同起草的合同定稿后,先上报公司法律部门进行文本审核,若存在问题时要进行再修改。

  (二)双方合作合同应统一由公司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来签订,一般应由公司总经理签订。

  (三)委托代理人签约时要出具法人委托书,并交对方存档。

  (四)有关资料,如房产证明,房屋建筑篮图,对方的营业证件等,应当有详细的复印件和所签合同一起存档备查。

  (五)合同签订后,统一存档。

  第七条代理商制订价格方案

  (一)代理商的供货价格方案由销售主管制订,并上报销售总监,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二)没有新方案公布前,所有代理商业务一律按既定价格方案执行。

  (三)定价依据:

  1、生产成本、运杂费、税收、管理费用。

  2、本产品不同于其他产品的质量。

  (四)返利办法及时间

  1、根据客户销量及要求,分别为:季,半年、一年不等。

  2、除表内返利规定外,销售额达到nA万+nA万元×30%以上的再另加重奖。

  3、以上6档不足下一档者按本档返利。

  4、月返利在下月以上同第一次进货时间为准。

  5、如代理商愿意以货抵款(其货价按同出厂价供给),所返货物随货同行。

  6、季、半年、年返,以合同期限为准。

  7、特殊情况,另行商定。

  第八条货款结算原则

  (一)为防止货款拖欠形成死账,代理商一律采取款到发货的原则。

  (二)为防止样品压款造成死账,经销一律不提供无偿样品,坚持款到发货的原则。

  (三)样品在无破损的'前提下,可给予换货优惠,或者代理商再进货时,对样品价格给予一不定期的优惠返还。

  (四)支票汇款结算,要等货款到账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货款的回收

  (一)代理商的货款回收,由所负责该代理商的业务员直接负责。

  (二)货款一律由代理商直接汇到公司账号上,特殊情况现金结算时,应由店面收银员收款,或直接到公司账务部交款。

  第十条订货管理

  (一)查阅双方签订的经销合同。

  (二)查阅交易记录和结算记录。

  (三)如无货款结算遗留问题,可进行下次订货。

  (四)骖方填写订货单一式四份。

  (五)订货音交销售主管、代理商、财务部和物流部各一份。

  第十一条发货和运输

  (一)产品运输一律由物流部门负责。

  (二)如对方要求自己运输、发货时,代理商要到库房进行货物验收,验收合格后对方要在验货单上签字。

  第十二条代理商的销售支持

  (一)确定有利双方价格体系,提供价格保护、返利、折让等支持,具体按公司有关价格政策操作。

  (二)按市场竞争势态,优先供应商品,改进进货周期与期量标准,支持代理商合理库存。

  (三)协助代理商提供有关市场与客户信息。

  (四)提供我公司产品的有关技术资料和有关产品宣传促销资料。

  (五)协助经销没,对销售终端导购人员进行我公司商品专业知识和有关导购技巧的培训。

  (六)进行售后组装与维修的有关技术培训与支持,样品可由我公司大区派出售后服务人员进行示范性组装。

  (七)提供相关的备件和易损件,支扭亏为盈售后服务质量。

  (八)提供卖场的装修设计和商品的布置方案,并提供统一的标识。

  (九)进行有关产品促销方面的整体支持。

  第十三条售后支持的实施

  (一)代理商的售后支持工作,由各区域主管提出支持方案,报销售部经理审批后实施。

  (二)涉及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协助的,由销售主管报销售总监审批,有关职能部门协助进行。

  第十四条代理商定期巡访

  (一)业务员每初应制订出自己所负责的代理商巡访工作计划,同时填报《经销巡访计划表》,交区域主管。

  (二)区域主管对计划进行调整、修改和补充后,报总经理审批。

  (三)代理商巡访工作完成后要填写《代理商信息资料表》,统一保存。

  第十五条巡访内容

  (一)销售情况,包括已销售商品情况、库存成品情况。

  (二)市场和消费者对我公司成品的意见和反映。

  (三)售后支持与服务方面还有哪些需求。

  (四)代理商基本情况及经营状况。

  (五)对一步进货的品种、数量、以及进一步合作的态度。

  (六)其他各方面的信息。

  代理商管理制度 8

  为促进整合xxxx站事业的发展,规范市场秩序,保护广大代理商的利益和权利,充分利用各代理商的资源优势,鼓励合理竞争,最大限度地扩大公司市场份额,特制订本代理商管理办法(一下简称“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签约授权的代理公司,公司以外的整合业务机构和xxxx站团体及业主。

  第一部分:代理商的职责

  一、服从公司统一的市场管理以及价格体系,在规定的授权范围开展工作,不得将所授权范围的资料未经同意另作它用;

  二、配合公司做好加盟客户的服务,注重公司的企业形象和商业利益,及时反馈各层面客户的改善和推荐,对于第三方侵害公司权益的事件应及时通报,并主动收集证据和进行相关的处理行动;

  三、按照公司统一的`合同标准文本,包括“全国招商政策”“全国招商方案”等及招商所需要的基本材料、证件,对所授权区域进行加盟整合、服务并审核备案;

  四、原则上代理商只能在代理区域内实行加盟、整合、运营,如在代理区域以外有市场资源的需要填写跨地区开发业务申请表,由公司协调确认后方可操作;

  五、严格遵守市场规则,不得擅自调整油品价格和非油物品的售价,不得出售除公司统一配送以外的其它产品,特殊状况须经公司书面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部分:“招商合同”签订及管理规定

  一、各代理商及业务主管按照公司有关合同管理流程与加盟客户签订“招商合同”及“合作协议”;

  二、对加盟商及客户在签订“招商合同”前,务必先进行加盟审核,对“五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实,以核实该加盟商的合法性,签订合同时带给上述复印件备案存档,同时带给加盟客户主要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以便公司核实“招商合同”资料的真实性;

  三、公司对加盟客户的资格评审、按标准对合同的资料、合同周期、付款方式、质量标准、违约职责等进行审核,如果合同条款超出了公司的标准范围,则协同其他相关部门进行评审;

  四、按合同指定成品油质量要求购进的油品,以现货现款形式进行,超出规定外的部分由公司协调解决并給于范围内的优惠,运输方式为集中配送或自行汽运;

  五、各代理商及代表与公司确定合作时,首先要对该企业效益、经营信誉、资金状况等进行全面调查,并向加盟商索取企业的各项有效证件、证书等;

  六、当确认加盟商资信状况贴合要求时,各代理商与目标客户签订“招商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和资料进行招商,所签订的资料、协议、合同寄回公司;

  七、公司收到合同原件,对合同资料进行复审后到行政部办理盖章手续,并将盖章后的“招商合同”原件寄回给加盟客户,一份由公司留档管理;

  八、其它,本管理办法将在试行中不断完善更新,欢迎广大代理商提出更好的推荐;成品油价格政策按照公司已有规定执行,在新的“办法”没有出台之前,按照此“办法”执行;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郑州绿岛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商管理制度 9

  一、前言

  为加强对代理商的统一管理,规范各区域代理商行为,确保"公司产品"在各代理区域的顺利销售,特依据如下原则制定代理商管理制度,望各级代理商认真贯彻、严格遵守。

  1、谨慎性原则。

  本着对双方负责的态度,各级代理商的市场拓展与产品销售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规定的工作程序,不可草率行事。

  2、风险性原则。

  公司将尽可能地减少各级代理商的市场风险。

  3、区域性原则。

  各代理商均负责一定区域的产品销售工作,在一定区域内代理商是唯一的.,决不允许跨地区销售。原则上以县级行政区域作为划分代理销售区域的最小单位。

  4、价格统一原则。

  产品的销售价格统一,代理商一般不得私自提高或降低价格,特殊情况需变动零售价格时,需经过公司书面确认后方能执行。

  5、计划管理原则。

  对代理商实行计划管理制度。公司按年度向代理商下达销售计划,实行月查、季评比、年总结。年终按照相关规定对代理商进行销售返点奖励。

  6、积极协助原则。

  公司积极配合各代理商的工作,对于代理商在销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配合解决。

  7、诚信的原则。

  双方必须诚实有信用,决不提供虚假信息。

  8、严格管理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对违反管理制度的代理商,坚决按制度规定予以处罚,直至取消代理资格,决不姑息迁就。

  9、双方共赢原则。

  公司的目标是与代理商共赢,共同发展。

  10、长期性原则。

  公司立足市场,与代理商长期协作,确保代理商积极放心地进行市场销售工作。

  二、总则

  1、代理期限一般为三年,代理商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制,各地州(地区)原则上只设一名地级代理商;

  2、本制度规定公司特许代理商(以下称代理商)权限、运作及业务处理等相关事项,旨在使公司与各代理商之间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3、代理商经公司授权并自加盟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应严格依照协议的规定和公司渠道部门的要求,在独立经营的原则下,负责代理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宣传促销、售后服务、外部环境协调等相关的业务运作及业务处理;

  4、公司确定的代理商应遵循公司的规定从事代理活动,不得做出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5、各代理商应积极收集本行业信息,尤其是公司产品及其他品牌的市场销售情况,及时反馈市场信息,以利于公司对企业及产品形象做宣传,进一步加强销售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6、代理商在各自代理区域内,应积极办理产品入市手续,妥善处理与各方的关系,并做好建档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三、代理商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提供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等相关文件复印件,经审查合格签定代理协议后即成为公司合法代理商。

  2、应具备良好的经营规模、办公条件、设备及人员,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良好的资信能力和商业信誉。

  3、各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在所辖管区域内进行业务运作及处理。

  4、愿意专心经营公司产品,并对产品、对市场充满信心。

  5、能够诚实经营并接受公司的经营指导,保持与公司战略决策的一致性。

  6、全面赞同公司各项制度,并能积极参加公司为各代理商所举办的各种活动。

  7、必须具有一定的销售网络,有能力在短期内将市场拓展开。

  代理商管理制度 10

  一、现场管理和操作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

  1、现场管理制度

  1)必须保持清洁、整洁、安静,与监测分析无关的人和物品不得进入监测子站;

  2)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进入监测子站,外来人员进入监测子站必须经有关负责人许可,并有相关人员陪同;

  3)监测子站各种仪器、设备和工具必须分类放置,妥善保管;

  4)监测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必须按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排放、丢弃,有毒、有害化学物品的使用发布严格遵守《化学试剂管理制度》;

  5)管理人员必须每天打扫卫生,使用完毕后的仪器设备清理、清洁并回复到原位;

  6)监测子站发生意外事故时,应迅速切断电源、水源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报告单位领导;

  7)使用各种仪器及电、水、火等设施,应按使用规则进行操作,保证安全;

  8)离开监测子站前,必须认真检查电源、水源、门窗,确保监测子站的安全;

  2、监测子站操作人员职责

  1)操作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监测子站的一切规章制度,不得违规操作;

  2)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必须先经过培训,才能上机操作。操作人员应按要求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3)仪器出故障时,应及时报告主管,约定专业维护人员及时检查、修理,并做好维修记录,经检定性能正常后才能继续使用。

  4)熟练掌握本岗位监测分析技术,熟悉和执行本岗位技术规范、方法等,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监测结果。

  5)规范原始记录,做到记录完整、正确。

  6)爱护仪器设备,节约试剂、水电,及时地完成每天的监测子站清洁工作,保持室内卫生,做好安全检查。

  7)做好仪器使用记录,协助仪器专业维护人员定期进行仪器检定和校验。

  3、交接班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上班人员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提前到岗进行交接班。当班人员必须认真及时检查当班工作记录,确保记录的真实性。

  2)各岗位对口交接。交班者应主动向接班人介绍本班的操作运行情况,经接班者签字接班后方可下班。接班人员如发现记录不真实,或与情况不符,有权提出不接班,经纠正后予以接班。特殊情况应向领导汇报,经处理后进行交接班。

  3)交接班时,如发生工作器具短缺,应及时处理,加以补齐,造成经济损失由责任人(班)承担责任。

  4、所以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取得国家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任何非持证人员不得上岗操作,否则,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岗位责任制度

  1、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

  1)协助总经理抓好公司的全面管理工作。参与公司重大战略规划的制定,主持公司高层管理会议,按照总经理的指示,向下级部门下达工作任务。

  2)代表总经理对公司下属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计划任务的指标和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考核。

  3)对公司发生的一切重大事项及时向总经理反映,并提出意见,对一般性质的问题及时做出处理解决。做好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业务沟通工作,并协调好他们之间的工作联系和相互关系。

  4)协助总经理抓好公司经营现场管理,内部控制管理,全面形象管理。并对公司的制度化建设,企业文化培训,管理模式完善,服务品牌打造等方面提出合理方案和建设性意见,当好总经理助手。

  5)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2、工程技术部经理—对副总经理负责

  1)安排实施年度技术及服务开发计划;

  2)接纳来其他部门的'反馈意见及改善建议;

  3)针对用户服务方面,协助运营维护部解决技术难度较大的技术支持工作;

  4)指导各项目组开展项目运作工作;

  5)统筹各项目组的技术学习、研讨等内部运作;

  6)对各项目组组长进行绩效考核;

  7)协调各项目组之间的相互运作。

  4、运营维护部经理——对副总经理负责

  1)制定计划书,成立监测维修维护组,确定人员,落实分工;

  2)确定监测子站维修维护质量控制点,并及时进行追踪、控制、考评;

  3)对技术服务过程中核心技术的指导及异常情况的处理;

  4)进行维修维护组的团队建设以及对其成员进行考核、培训;

  5)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关系,保证技术服务的正常进行;

  6)建立规范的技术及其他文档。

  5、现场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1)遵纪守法,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2)在环保科指导下,做好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仪器设备的运行监控工作。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正确操作使用,加强维护保养,确保仪器设备正常运行。

  4)如实填报数据,认真记录监控系统运行情况。

  5)加强巡检,发现不正常现象,及时报告,及时联系处理,并做好记录。

  6)负责定期校验仪器、配合进行比对监测工作,确保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监测、上传数据有效性。

  7)负责建立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管理台帐(档案),填写相关记录、报表,并保证真实准确性。

  8)负责本岗位文明卫生工作,做到摆放整洁,窗明几净。

  6、现场操作工程师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

  2)操作工程师必须认真学习、熟悉CEMS系统专业知识。

  3)遵守操作管理制度,发生故障立即上报,检修超过半天者,向主管部门汇报,并必须立即组织抢修。

  4)现场操作工程师如实每天每班记好运转记录;

  5)现场负责人必须每月向运维部经理汇报本月的CEMS系统运行情况;

  6)操作工程师每天负责监测子站及周围环境的卫生清洁工作。

  7)接受环保部门的检查与监测。

  7、现场维修工程师

  1)对安全运行负责,做好日常维修工作。

  2)认真执行六勤工作法:“勤看、勤听、勤嗅、勤摸、勤捞、勤动手”。

  3)刻苦钻研技术,做到“三懂两会”,即懂设备、仪器、系统及工作原理、懂各部件保养方法、懂电器设备线路,会正确掌握各项操作和保养,会正确辨别系统工作是否正常,会排除常见故障。

  4)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及时如实向上级汇报,并保证现场等待处理。

  5)经常保持班内清洁卫生,做到无积灰、无积水,门窗洁净。

  6)定期做好设备清洁保养,保持工作场所清洁卫生。

  7)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和维修保养检查记录。

  8)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谨守工作岗位,勤巡检。

  9)完成科室交办的其它任务。

  8、分析化验室岗位责任制

  1)遵守企业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应专人保管,熟悉各种防火器材使用方法及灭火对象,落实安全措施。

  2)化验室内的各种电器,严格按照各种电器的使用规程,不得在同一线路上超负荷使用,尤其是电炉的使用,要注意安全。当有实验时,化验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3)化验人员必须熟悉业务,工作严肃认真,精通分析原理,操作必须遵守分析操作规程。

  4)分析前后做好分析仪器、物品的清洁卫生工作,需定期计量校验仪器。

  5)化验员对分析化验得出的数据要及时认真填写,实事求是,确保正确无误。

  6)分析化验报告要一式三份,一份交运行企业,一份交公司工程技术部,自留一份存档。

  三、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仪器设备运营操作维护规程

  为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保障设备运行正常,提高在线监测数据的有效性,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特制定本规程:

  (一)专人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

  (二)操作使用、维护保养仪器设备时,要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熟悉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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