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车辆管理制度

时间:2023-05-25 10:39:37 晓怡 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车辆管理制度(通用26篇)

  在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车辆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车辆管理制度(通用26篇)

  学校车辆管理制度 1

  为加强校内车辆安全管理,规范校内车辆的行驶与停放,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禁非实验小学教职工的一切车辆驶入校园,更不准将车辆停放在校园车棚里。

  二、实验幼儿园教职工的小轿车不得在本校校内车棚停放,电瓶车、摩托车应从实验幼儿园大门口进出。

  三、进入校内的一切车辆车速不得超过20码,发现违规者门卫和保卫人员必须进行劝阻,可以要求离开校园,可以取消其车辆驶入及在校内车棚停车的权利。对劝阻无效的,门卫、保安及其他教师都有权扣车,再作处理。门卫、保卫发现情况不作为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在课间,严禁一切机动车辆在校园内穿梭进出,以防止与奔跑追逐的学生相撞造成责任事故。

  五、上学、放学学生进出校门口高峰时间段,要主动避让学生,延时开车离校。严禁一切车辆与学生抢道。

  六、小车驾驶合格证获得未超过半年以上驾龄的,不得开车进入校园。

  七、严禁进入校内的'所有车辆,包括电瓶车和自行车都不得从教学楼底层的中央门厅通过。

  八、准许进入校内的一切车辆应无条件接受门卫、保安、学校保卫科人员管理,按规定路线开车,按指定地点和要求停车。

  九、本制度对本校教职工、食堂人员、小店人员、校外蔬菜食品商品运送人员、垃圾处理车等一切进入校内的车辆适用。

  十、因违犯本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违规者本人承担。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车辆管理制度 2

  从学校师生的`安全角度出发,特制定学校车辆管理制度。

  1、学校车辆进出学校须慢速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Km∕h。

  2、车辆进校后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且停放在学校规定的停车地点。

  3、严禁借与他人在校内学习驾驶机动车辆。

  4、外出车辆必须由学校专职驾驶员驾驶,如他人自己驾驶,一切责任自负。

  5、学校驾驶员必须学习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车,不开赌气车、情绪车。

  任何违反本规定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一概自负。学校将对事故驾驶员作出必要的处理。

  学校车辆管理制度 3

  近年来,随着学校办学规模的扩大,对外往来的增多,进入校园的公务车辆、教职工的私家车辆不断增多。各类车辆频繁进出,给校园管理带来了压力。为维护校园良好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减少各类事故发生,营建良好的校园环境和停车秩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所有出入学校,并在校园内部通行的车辆。

  二、机动车辆的管理

  (一)车辆进出

  1、所有进入校门的机动车辆(含摩托车、电动车)必须减速缓行,进出校门应主动接受门卫查验,经同意后登记,方可进出。本校教职工私家车、送货车辆一律从后门进出。

  2、无牌无证车辆严禁进入校园。

  3、凡在校内举办的`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由主办单位提前一天向学校申请,经同意办理手续后由学校通知门卫放行。相关科室人员须事先通知安保人员具体时间、路线等,避开学生上学放学和自由活动时间。

  4、禁止来校的其它外来机动车辆,任何来访的车辆一律从后门入校。

  5、车辆载物出门,一律凭处室、部门负责人出门证明放行。

  6、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险)进出校门安保人员要主动疏导,确保畅通。

  (二)车辆行驶

  1、车辆进入校园后,禁止鸣笛,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严禁超车;在遇学生上下课人流高峰时,机动车应主动避让,严禁与学生争道。

  2、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练车和试刹车;驾驶证照必须年检有效,并与所驾驶的机动车型相符;严禁酒后驾驶。

  3、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严禁在校园内行驶;上、下班使用者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

  4、基建、维修等各类工程用车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发证后方可进出校园,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路线上行驶。

  (三)车辆停放

  1、机动车辆须停放在指定地点,严禁在禁行区域和道路上乱停乱放。

  2、因办理公务或来校指导工作等需要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由学校保安人员指挥车辆按指定路线慢速行驶,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3、车辆停放时,须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保安全。

  4、距离校门、路口、消防水栓15米内禁止停放各种车辆,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5、外单位车辆不得在校内停放过夜,特殊情况须经学校批准。

  三、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一)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

  (二)进出校门时,须下车推行,载物出门时,凭物品出门证放行。

  (三)校园内禁止骑车带人,不准双手脱把或手中持物;不准扶身并骑,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四)所有非机动车应停放在指定地点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五)学生自行车停放在校门外两侧指定地点,要锁好。

  四、管理办法

  (一)上学放学时,值日师生在校门口维持秩序,管制车辆。

  (二)进出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本规定或造成交通事故的,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违反交通法规造成后果的,由公安部门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处罚。

  (三)在校园内行驶的车辆,造成对学生伤害的负主要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赔偿。

  (四)对无牌无证,或擅自进入校园以及在禁止通行区域内行驶停放的各种车辆,除教育批评外,对其立即驱逐出校。

  (五)保卫工作人员负责检查校园内的非机动车,对违规的车辆停放、行驶等,要做出相应的处理。无视校园规定的,加锁暂扣,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对违反规定不服从管理者,必须学习校内车辆管理规定后方可领取车辆,严重违规者除学习规定外,还须其交纳费用,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附则

  1、此规定由学校校长室解释并执行。

  2、本规定自20xx年6月1日起执行,此前与本规定相抵触者,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学校车辆管理制度 4

  一、学校教职工机动车辆必须到保卫处登记办理湖北职业技术学院车辆通行证,凭证通行;外来车辆必须在门卫处登记,凭有效证件领换临时通行证方可在校区通行。

  二、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必须按指定的位置停放;摩托车、自行车、电动车要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置,任何车辆禁止随意停放。

  三、校内机动车辆限速行驶,禁止鸣笛,不得占道停放,行驶途中应主动礼让行人。

  四、骑电动车、自行车下坡时应减速慢行或下车推行,防止出现事故。

  五、由学校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检查组,每周对车辆停放进行一次检查,并登记违章车辆信息,对超过三次违规停车的人员进行通报,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其车号。停车秩序和文明单位评比挂钩。

  六、各部门、单位加强对职工、学生、职工家属、临时用工、施工人员的'规范停车宣传教育,通知到每一个人员。

  七、对不听劝阻,阻挠公务,无理取闹的人员由学校严肃处理。

  八、遇有大型活动,车辆的停放须听从保卫处工作人员的安排。

  学校车辆管理制度 5

  为了规范学校管理,严格学校出入制度,确保校园安全,维护校园教育教学工作正常秩序,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安人员

  1、保安人员应严格执行学校及保安公司所制定的各项条例;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履行职责,按时到岗,仪表端庄,讲文明、懂礼貌,尊重家长、热爱学生,使学校门卫成为社会、家长认可学校的良好窗口。

  3、保证校门交通疏导安全,确保师生出入安全。禁止大门左右附近设摊。

  4、禁止商贩、产品推销员、拾荒、乞讨人员进入校园;禁止宠物进入校园。

  5、保安人员夜间当班者对22时至凌晨5时进出校园所有人员(含学校教职工)进行登记。

  6、双休节假日期间,以及没有上课阶段,应对进出校园人员进行登记。

  7、认真做好报刊、杂志、信件的收发工作。

  二、人员出入

  1、外来人员进出校门,保安人员一要热情相迎;二是做好有关登记。

  2、严格执行校外人员进出登记制度。家长和外单位人员来访,应在门卫与学校相关人员电话确认后,作好登记记录,注明来访者姓名、单位、校方接待人、访客证号码、进校时间等方能进入学校,离校时,来访者需在门卫处进行注销登记。

  3、家长来校为孩子送学习用具等物品,原则上不进校园,由保安人员接待并代送。

  4、家长、亲戚等中途带小孩离校,必须凭班主任签字同意后的离校证明单方可离校,并保存此单以便日后查用。

  三、车辆出入

  1、学校校车和本校私车出入校门应主动示意让其减速行驶。并要求进校车辆停放指定区域。

  2、本校教职工的'自行车、电动车辆出入校门必须下车推行。要求进校自行车、电动车辆应停放在制定位置。

  3、外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得进校,也不得寄停校内。

  四、携带物品

  1、携带公物(如:建筑装潢材料、仪器设备、工具器材、办公用品、图书等)出校门,凭学校相关领导签字确认方可出校。

  2、携带私人大件物品(包括行李)出校,须凭学校主管领导签发的出门单,经保安人员核对无误后放行。

  五、对外接待和会客

  1、因公来校接洽业务、联系工作的人员,凭介绍信或工作证办理进校手续。离校时应交出会客单,会客单上应有被访者签名。

  2、凡来校参观、访问或集体活动的,应事先经相关部门领导批准,并事先通知保安。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过去凡与本制度不符的,一律以此为准。

  学校车辆管理制度 6

  为做好学校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做好各级各类学校20xx年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xx〕364号)要求,在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基础上,做到“六个一律”,严格管控外来人员及车辆入校,制定此规定。

  一、得到学校许可的`以下四类人员及车辆(以下简称允许临时进校人员及车辆)按本管理制度可依申请临时入校:

  1.进校办理公务人员及车辆(含参加会议、学术活动、传递机要件、检查工作、巡查工作等);

  2.进校探亲人员及车辆(不含在读学生家长及亲属);

  3.校内居民区所需的维修工或送货上门安装服务等人员及车辆;

  4.其它需入校人员及车辆。

  二、允许临时进校人员、车辆,需提前联系校内教职工通过“今日校园,校外人员进校预约系统”或“政务平台,校外人员进校预约系统”完成进校人员及车辆的预约,经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后获取进校二维码,进校门时扫描进校二维码、安康码,经体温检测合格后入校。

  三、校内承租户及车辆凭与房东签订的承诺书换取《临时通行证》,作为进出校园的有效证件,并严格执行进出校登记制度,经体温检测合格后入校。

  四、接送学生的车辆(包括学生家长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五、校园内各类项目中标单位从业人员(含食堂、物业、保洁、门面房、快递人员等非学校教职员工等)由学校相应归口联系部门,提前向保卫处提供人员名册,录入人员信息,进行人脸识别、扫描身份证及安康码后进入校园。

  六、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外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七、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时,应按照学校相关要求,佩戴口罩。

  学校车辆管理制度 7

  1、进入校园的所有车辆要规范行驶和停放,机动车原则上要停车入位,切无停车位时要选择在适当位置停放做到整齐、有序,严禁占道停车保证道路通畅。教学楼、图书馆前原则上不准停放机动车。

  2、在校园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应当慢速谨慎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并主动避让行人师生。

  3、严禁闯禁、超车、急转弯和鸣笛。禁止无证驾驶、酒后驾车和练车。

  4、禁止150cc以上大功率摩托车(含150cc)进入校园。

  5、出租车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载有重物、病人或其他特殊情况的须经门卫同意后方可出入校园。

  6、为学院建筑工程施工的车辆要按照规定路线行驶避免高峰时段出入校园。

  7、收废品的.车辆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校园,如确实需要进入校园的需由各系(部)、各单位开具证明并经保卫部证实盖章后方可进出学校。

  8、各单位因组织活动需要外来车辆进入校园的须事先与保卫部联系并按规定行驶路线行驶和停放,必要时由保卫部组织人员协助指挥交通、管理车辆。

  9、保卫部将组织保安人员加强校园巡查,对违规行驶或停放的车辆及时纠正并定期进行通报,对不服从管理的车辆收回其车辆通行证。

  学校车辆管理制度 8

  近两来,随着学校办学规模的扩大,对外往来的增多,进入校园的公务车辆、教职工的私家车辆不断增多。各类车辆频繁进出,给校园管理带来了压力。为维护校园良好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减少各类事故发生,营建良好的校园环境和停车秩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所有出入学校,并在校园内部通行的车辆。

  二、机动车辆的管理

  (一)车辆进出

  1、所有进入校门的机动车辆(含摩托车、电动车)必须减速缓行,进出校门应主动接受门卫检查,经同意后登记,方可进出。本校教职工私家车一律出示“车辆通行证”进出。

  2、无牌无证车辆严禁进入校园。

  3、凡在校内举办的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由主办单位提前一天向学校申请,经同意办理手续后由学校通知门卫放行。学工处事先通知校警、门卫人员具体时间、路线等,避开学生上学放学和自由活动时间。

  4、没有特殊情况,禁止来校的其它外来机动车辆驶入。

  5、车辆载物出门,一律门卫工作人员检查,放行。

  6、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险)进出校门校警要主动疏导,确保畅通。

  (二)车辆行驶

  1、车辆进入校园后,禁止鸣笛,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严禁超车;在遇学生上下课人流高峰时,机动车应主动避让,严禁与学生争道。

  2、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练车和试刹车;驾驶证照必须年检有效,并与所驾驶的机动车型相符;严禁酒后驾驶。

  3、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严禁在校园内行驶;上、下班使用者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

  4、基建、维修等各类工程用车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发证后方可进出校园,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路线上行驶。

  (三)车辆停放

  1、机动车辆须停放在指定地点,严禁在禁行区域和道路上乱停乱放。

  2、因办理公务或来校指导工作等需要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由学校校警指挥车辆按指定路线慢速行驶,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3、车辆停放时,须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保安全。

  4、距离校门、路口、消防水栓15米内禁止停放各种车辆,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5、外单位车辆不得在校内停放过夜,特殊情况须经学工处批准。

  三、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一)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

  (二)进出校门时,须下车推行,载物出门时,凭物品出门证放行。

  (三)校园内禁止骑车带人,不准双手脱把或手中持物;不准扶身并骑,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四)所有非机动车应停放在指定地点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五)严禁学生骑车上学。

  四、管理办法

  (一)上学放学时,执勤教师在校门口维持秩序,管制车辆、路队。

  (二)进出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本规定或造成交通事故的,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违反交通法规造成后果的,由公安部门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处罚。

  (三)在校园内行驶的车辆,造成对学生伤害的负主要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赔偿。

  (四)对无牌无证,或擅自进入校园以及在禁止通行区域内行驶停放的各种车辆,除教育批评外,对其立即驱逐出校。

  (五)校警负责检查校园内的非机动车,对违规的车辆停放、行驶等,要做出相应的处理。无视校园规定的,加锁暂扣,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对违反规定不服从管理者,必须学习校内车辆管理规定后方可领取车辆,严重违规者除学习规定外,还须其交纳费用,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学校车辆管理制度 9

  为加强校园车辆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我们吕公小学特制订以下制度:

  1、学生在校期间,禁止任何机动车辆等进入校园,特殊情况需由门卫请示校长后方可放行,并且至少有两人进行监护。

  2、接送学生的车辆要按规定的位置在校外停放,不得任意停放和行驶。

  3、人车分流,特殊车辆要从后院大门出入,行人正门出入。在学生上放学时间、课间,及学生活动区域任何车辆都不准进出学校。

  4、本校教职工进出校园的'自行车、电动车等要推着行进,并且在指定西边车棚停放。

  5、带班领导、安全主管、门卫共同负责维持上放学校门口的交通秩序。

  6、本校教职工必须要和学校签订车辆安全停放承诺书。

  7、学校车辆要建立台账。

  8、发生紧急情况时,首遇人要马上报告给校长和安全员,根据情况上报或起动应急预案。

  9、本制度由门卫人员严格执行,安全办公室协助管理。

  学校车辆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园车辆管理,规范车辆行驶、停放,保障师生员工的通行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创建文明整洁的校园环境,特制定本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凡是进入上海理工大学校园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三条保卫处为校园机动车辆交通及停放秩序的管理部门,负责车辆出入校园及校内动态、静态交通秩序的管理,停车设施的'使用和管理。职责为:

  1、对校门口进出车辆进行管理与检查。

  2、校园道路交通指示标志的设置,划定禁行、禁停区域。

  3、对违反本车辆管理办法的车主进行管理和处罚。

  4、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措施对校园车辆进行区域性指挥和管理。

  第三章车辆管理

  第四条本校在职教职工凭本人教师卡及驾照行驶证可办理一张“上海理工大学机动车通行卡”(以下简称通行卡)。通行卡只限本车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办理办法详见附件1《上海理工大学机动车通行卡办理细则》。

  第五条严禁无牌照的机动车辆进入校园,严禁无驾驶执照的人员驾车进入校园或在校园行驶;禁止在校园内学车、练车、试车和酒后驾车。

  第六条各种特种车辆,经门卫问明情况,可直接进入校园。

  第七条出租车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特殊情况(接送老弱病残者、搬运重物、恶劣天气等)需经门卫执勤人员同意,进入校园。

  第八条机动车辆因特殊情况需进入禁行区或禁停区的,必须事先征得保卫处同意后方可进入;未经许可擅自进入的,保卫人员有权制止并责令其将车辆驶离禁行区或禁停区。详见附件2《上海理工大学校内道路交通管理细则》。

  第九条机动车辆进入校园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坚持“行人优先”原则,按校园内设置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行驶,禁止鸣笛,进出校门不超过5公里/小时,校内行驶不超过20公里/小时。

  第十条保卫处有权对所有进出校园的机动车辆进行检查,有权制止可疑车辆出校。机动车辆出校门,驾乘人员必须配合门卫检查,凡携带物品出校门,须由学院、部处开具有效物品出门单,物品出门单应由所在单位盖章或签字,经门卫检查后给予放行。

  第十一条学校各单位组织重大活动,涉及外来车辆进入校园的,应事先与保卫处联系,须到保卫处备案,保卫处负责指挥交通、管理车辆。

  第十二条生活保障用车(送食品、煤、清运垃圾等)和建筑工程用车进入学校时,由负责部门到保卫处备案,确定具体时间和路线。

  第十三条进入校内的机动车辆一律按划定的停车位有序停放,不得乱停乱放,不得影响其他车辆的停放,不得影响交通。

  第十四条通行卡仅作为进出校门凭证,不作为保管凭证。

  第十五条爱护停放场地内的所有设施、装置以及其他车辆,因过失导致损坏的,肇事车主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六条学校班车应在指定地点停车和上下客,其他路段禁止停车上下客。

  第四章违规处罚

  第十七条进入校园的车辆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本办法。

  第十八条对违规车辆的处罚由保卫处负责实施。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上海理工大学保卫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学校车辆管理制度 11

  为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员工有良好的教学。科研。办公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外来车辆无正当理由,未经门卫允许,一律不准擅自驶入校内。出租车禁止进入校园。

  2、外来办事车辆需到大门传达室登记,待联系好后可进入校园;

  3、负责定期给学校送货的车辆,需凭证进入校园;任何拉装货物车辆出校园大门,必须持相关部门批准单可放行;

  4、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和转弯时要慢行观察;禁止超车、并行;禁止鸣高音喇叭;机动车辆严禁在人行道暂停。

  5、校园内所有车辆必须遵守校园交通管理制度,按线路限速行驶。

  6、各种车辆(包括自行车)不得在校内随意停放。本校教职工车辆应停放在指定棚点。所有外来车辆,均统一停放在指定停车点。

  7、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内停放过夜,确需在校内停放的`车辆和自行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员管理。

  8、对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

  学校车辆管理制度 12

  为了确保学校师生进出校门和在校内的人身安全,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车辆进出校门时,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

  2、上学、放学进出校门期间,教师车辆必须给学生让道。教师车辆进入校园后,必须按规定车位停放。不得乱停乱放。校车停放在学校行政办公楼前。传达室西停车场不再安排停车,备上级领导来时停车用。教师的'轿车停放在学校大门北、中学楼北停车场和小学学生厕所以南地带。教师其他车辆停放在小学楼A楼和B楼北幕墙下坡道上。

  3、车辆到位后要锁好车,注意防盗。但必须关闭防盗音响和防盗灯。

  4、校内严禁鸣笛。

  5、要自觉维护好自己的车辆,做到不漏油、排气流畅,不乱扔废物,自觉讲好卫生。

  6、以上条款,教师必须严格遵守,违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责任制扣分。

  学校车辆管理制度 13

  为加强车辆管理,合理安排车辆,确保教学、科研及公务用车,对车辆使用作以下规定:

  一、校内车辆由学校总务处管理、由校长调度。驾驶员应根据学校领导的安排,完成行车任务。

  二、驾驶员在正常工作时间,随时作好发车准备,保证随调随到,准时发车,工作之外的时间中,服从学校领导安排,准时发车。

  三、未经学校领导同意,驾驶员不得随便出车或把车交给他人驾驶。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坚守工作岗位,遵守交通法规及监理部门的规定,安全行车,做遵纪守法的文明驾驶员。

  四、车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收车或离开车时,须关好车灯,锁好门窗方能离开。驾驶员必须服从用车调度,保持通讯联系,做到随叫随到,积极完成出车任务。精心保养车辆,保持车辆的整洁。发现故障及时排除,节约燃油和修理费。

  五、学校经常进行车辆维修,保证车辆的性能良好。未经同意驾驶员私自用车以严重违纪论处。若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私自出车者自负。

  六、经常清理车内外卫生,保持车辆的.内外整洁与美观。

  七、驾驶员下班后,车辆除次日有接送任务、担任班车外,应停放在规定的地点。学校车辆禁止公车私用。

  这一管理制度可能还存在不当之处,望同仁们指教!

  学校车辆管理制度 14

  为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安全,有效加强对进入校园机动车辆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做如下规定:

  一、车辆管理范围:

  本办法所指机动车包括学校机动车辆、经许可进入校园的本校教职工私家车以及经学校允许进入学校的外来车辆。

  二、外来车辆管理:

  1、上级机关来校检查工作车辆及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他校车辆,由校办室提前通知门卫,予以放行并停放在指定地点。如遇学生课间活动,由学校负责在学生活动主要路口由护导教师进行安全执勤,制止学生在行车路线活动,确保学生安全。

  2、学生家长车辆严禁进入校园。外单位或个人车辆不得在校内停车过夜,特殊情况经允许的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三、相关管理规定:

  1、门卫是车辆管理的重要人员,允许进入的车辆要及时记录车辆牌号、车内司机、乘员、货物情况。严禁无证、无牌车辆进入校园。学校门卫无权擅自放入未经批准的校外车辆进入校园。

  2、所有进入学校的车辆必须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文明驾驶,遵规停车,在校园内所有车辆均应主动避让行人,不得抢行。

  3、进出校园的'任何车辆,都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本规定或造成交通事故的,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违反交通法规造成后果的,交由交警部门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处罚。除批评外,对其立即驱逐出校。

  四、车辆管理部门:

  总务处是车辆管理直接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实施。门卫是车辆管理直接责任人。门卫人员要严格按照门卫工作细则严把车辆出入关,坚持登记制度,违反管理规定者学校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学校车辆管理制度 15

  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学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创建和谐安全文明校园,特制定车辆进出管理规定:

  一、外来车辆(含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下同),未经允许不得入校。

  二、食堂、超市等运送货物的车辆和施工车辆确需入校的,由机动车辆所服务的.部门派相关人员到门卫室填写《外来机动车辆入校申请》经安全管理员批准,由保安人员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校。

  三、车辆入校后,机动车辆所服务的部门必须派本部门人员进行管理,保证车辆在校内遵照学校道路交通指示标志行驶,按学校门岗工作人员指定的λ置停泊。

  四、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后,必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x小时x公里),禁止鸣笛。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课间和学生在校园集合、列队时,不允许任何车辆在校园内行驶,放学时任何车辆不得进出。

  五、机动车出校门时必须将所服务部门填写的《外来机动车出校回执》交给保安人员并停车接受检查。

  六、不得在校内学习开车或试刹车,禁止无证或酒后驾驶车辆。校园道路上严禁停泊车辆,不得阻塞交通。

  七、本校教职工的个人机动车及学校公车进入校门后,将车辆按规定停放。本校教职工若在校园内反本制度而出现任何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扣发当月绩效工资并按情况追究当事人责任。

  八、客运出租车未经允许禁止进入校园。特殊情况可由保安请示安全管理员,经安全管理员批准,填写《外来机动车辆入校申请》后方可进校。

  九、校门通道禁止停放任何车辆,家长接送孩子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学校。

  十、消防车、救护车需出入学校执行任务的,保安应及时放行并指明路径。

  十一、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的有校外人员参加的活动,如果参加活动的车辆较多或者情况特殊,学校组织部门应事前做好预案,将活动时间、地点和车辆情况提前告知安全管理员,并协助安全管理员做好车辆停放的管理工作。

  十二、全校师生骑自行车出入校门口必须下车推行,进入校园后不准骑车。自行车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乱停乱放。

  十三、如有υ反学校《车辆进出校园管理制度》的行为,经劝阻教育不听者,门卫或相关人员要立即向学校安全管理负责人(或安全管理员)报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学校师生的安全。

  十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学校车辆管理制度 16

  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切实保护师生安全,学校决定从2014年6月3日起,实行严格的校门进、出制度,望广大师生与物管公司严格执行。

  一、教师上班期间严禁外出,若确实需要外出,需凭校长签字的出门单方可放行。教师进、出均需登记。

  上班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2:10—5:45。

  二、学生上课期间严禁外出,若确实需要外出,需凭年级主任签字的.出门单方可放行。学生进、出均需登记。

  三、外来车辆、人员进出,必须抵押身份证或驾驶证并与相关受访人电话联系后方可进入。上级与兄弟单位车辆、人员进校需经物管中心主任同意后方可放行。

  四、学校门卫要严格执行校门进、出制度,若没有执行该制度,发现一次扣当月物管费5000元;若执行不彻底,发生一切后果由物管公司负全责。

  学校车辆管理制度 17

  为规范学校车辆管理,保证学校领导、教学及公务用车,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学校车辆由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

  2、办公室主任应做到:务实高效、廉洁勤政,积极服从和服务于学校领导、教学及公务用车需要。

  3、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及各项规定。

  4、驾驶员必须服从用车安排,保证通讯联系,做到随叫随到,积极完成出车任务。

  二、使用

  1、学校车辆由学校指定专(兼)职司机负责驾驶,非学校指定专(兼)职司机不得驾驶学校车辆,更不得转借他人或当作训练用车。

  2、因公务需要用车,应填写“学校车辆使用申请单”,经办公室主任核准同意后后方可派车,未履行手续不得用车。

  3、各职能部门如遇紧急事件,来不及书面呈报,须电话申请派车,否则视为违规用车。

  4、驾驶员应在车辆使用前做好准备工作,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遇到问题及时排除,解决不了的问题,应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5、学校车辆原则上每天应返回学校(特殊情况例外),停放于学校院内,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规定失职所造成的损失,应由责任人赔偿。

  三、保养

  1、学校车辆由学校指定专(兼)职司机负责清洗保洁工作。

  2、学校车辆各项零件设备的保养,由该车驾驶员负责。

  四、修理

  1、学校车辆,除紧急状况外,应事先向主管部门呈报核准,由该车司机送学校指定维修点维修。

  2、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疏忽保养导致的车辆或机件故障所需的'修理费,由驾驶人负担。

  五、油料

  1、驾驶员应在指定点加油。加油时须报请办公室主任批准。

  2、驾驶员应节约用油,避免浪费。

  六、事故处理

  1、学校车辆因公务行驶违反交通规则时,如属个人过失,其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如属车辆本身不可抗力造成的罚款由学校负责。

  2、学校车辆公务途中遇不可抗力发生车祸,应及时向附近交警报案,并即刻与学校主管部门联络,学校应派人前往现场协助处理。

  3、车祸后有关的保险理赔作业,应由当事人配合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4、未经学校许可擅自使用公车,其事故责任概与学校无关,当事人除承担事故责任外,还应对违规用车和因此造成的车辆问题负责。

  七、保险、年检

  1、本学校车辆的投保作业统一由校办公室负责。

  2、学校车辆年度检验由校办公室会同责任司机负责。

  八、费用报销

  1、修理费用由送修人员先填写报修表,再凭正规发票履行报销手续,如费用较大,则由学校按相关程序予以支付。

  2、所加油料费用,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履行报销手续。

  3、凡未经同意私自用车产生的任何费用,学校概不报销。

  九、附则

  1、本制度未尽事宜,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2、本制度自2020年2月1日起执行。

  学校车辆管理制度 18

  为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及校园正常秩序,加强机动车辆出入校园的管理,特制定新文学校机动车辆进出校园及停放管理制度。

  一、除学校校车、上级有关单位机动车辆和本校教职员工私人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无特殊原因不得进入校园停放。

  二、外来机动车辆(非校内人员使用的车辆)未经学校责任领导允许不得入校。禁止饮酒后驾车出入校园或在校内移车,一经发现,移送交警处理。

  三、下课学生活动期间不允许任何机动车辆在校园内行驶。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后,必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10Km/h),禁止鸣笛;周五校车发车期间,禁止任何其他机动车出入校园。

  四、食堂、后勤、物管、教学服务部等运送货物的车辆必须与校内相关采购责任人联系后,方可入校。车辆入校后,必须严格按照校园道路交通指示标志行驶,禁止驶入步行道及足球场,按位停放,不得停放在学生出入路口及活动区域。

  五、学校教职工车辆分别停放在划定停车位的指定停车区域,车头一律朝外,校门口停车场东侧停放深色车辆,西侧停放浅色车辆。

  六、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需出入学校执行任务的,保安应及时放行并指明路径。

  七、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的有校外人员参加的活动,组织部门应事前通知安全办,将活动时间、地点和车辆情况提前告知,协助保安做好车辆停放的管理工作。

  八、探本校教职员工及学生人员随行机动车辆一律停放在校门口,到门卫室联系教职员工、班主任或生活老师确认并登记后步行进入校园探。

  九、如有违学校《机动车辆出入校园及停放管理制度》的行为,经劝阻教育不听者,门卫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校园,并立即报告学校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直至启动“110”一键报警系统,请求上级相关部门参与处理。

  十、机动车在校园内未停放在指定停车位的教职员工扣安全目标分1分/次,若为校外车辆则追究允许其入内教职员工连带责任。在校园内发生一般性车辆刮擦事故,事故责任由当事人立承担。在校园内发生人员伤亡的较交通事故,由交通主管部门依规处罚,事故责任由当事人立承担,学校不负任何赔偿及连带责任;若当事人为校内教职员工,并处扣发全年绩效奖和当月绩效工资并按情况追究当事人责任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学校车辆管理制度 19

  为加快学校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的科学管理,真正服务于教育教学、教研、会议及业务交流等工作,确保安全行车,保证全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车辆适用范围

  1、学校行政领导日常公务用车、教师业务学习、培训、交流等工作用车。

  2、来宾接待及学校重要会务用车。

  3、校长、办公室主任指派的临时紧急用车。

  二、车辆调度规定

  1、办公室为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调配,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除校长、办公室主任外,其他单位任何人均无权调度车辆,驾驶员也不得私自答应出车。

  2、派车坚持服务教学,厉行节约的原则,根据工作主次、急缓派车。

  3、各部门因工作需要用车,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提前一天(特殊情况除外)与办公室预约,由办公室安排驾驶员出车,否则驾驶员不得出车,出车用途与主任通知不符时驾驶员有权拒绝出车。未经办公室安排,任何人不得随便派车、出车,否则对当事人和驾驶员以违纪论处,严禁私自出车。

  三、车辆保管和维修规定

  1、车辆保管实行一人一车制,驾驶员对该车负有保管责任。

  2、车辆属学校公共财产,必须在日常使用中小心驾驶,确保人员和车辆的安全。

  3、外出停放车辆时尽量选择比较安全场所,上好排档锁,不要在车里明显位置摆放手机,手包等物品,在确保车辆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离开。

  4、办公室驾驶员因公差或请假,其所保管的车辆的一切证件及钥匙,应交由办公室暂存。

  5、车辆发现故障需要维修的须事先提出申请,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办理维修事宜。维修时,驾驶员应在现场督办。

  6 、在驾车过程中,应保证通讯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以便在紧急情况下,与学校联络。

  7、每次出车前,应查看轮胎情况,观察仪表盘的各种信号指示灯,如有异常,应及时报告办公室联系修理单位,尽快认定发生问题的部位,及时予以修理,坚决杜绝带病车上路的现象。

  8、日常情况下,应在指定加油站加油,如果在其他加油站用现金的方式加油,报销时必须附上有办公室主任签字的有关说明。长途出车可酌情处理。

  9、车辆修理必须到政府采购中心指定的修理厂,办公室在比较修理质量和价格的基础上,固定1-2家修理厂负责学校车辆的日常修理。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将车辆送至固定服务商以外的.修理点,否则将自行承担费用。

  10、车辆不得出借、出租或与其他单位和个人调换使用。各部门之间不允许私下互借车辆,更不允许私自借给学校以外的人员使用。私自借出车辆而发生交通事故,全部费用由借出和借入部门的车辆负责人和保管人承担。

  四、安全管理规定

  1、办公室负有对本部门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和检查监督的职责。驾驶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违章,无事故,优质服务,安全行车。

  2、认真执行例行和定期的维修保养和保洁工作,爱护车辆,保持车况良好。坚持“三检查”制度,即出车前检查、行车途中检查、收车后检查。

  3、驾驶员要妥善保管车辆行驶证、养路费证等证件,如有丢失,要及时报告,并自行补办,费用自理。

  五、学校驾驶员工作守则

  1、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2、根据办公室驾驶员岗位的特点,除出车外,要求驾驶员上班时间原则上必须在工作室内待命。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以及其它上班以外时间,驾驶员也应做到随叫随到。

  3、服从安排,准时准点出车。值班或工作时间内如因病、因事不能出车者,事先必须请假。

  4、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精神面貌和驾驶技能,着装整洁。不允许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和超过核定时速驾车,确保安全行车无事故。

  5、保持车辆内外整洁,车内无杂物,无异味。

  6、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年检,负责办理年度保险等具体业务

  7、严守保密纪律,不插话,不议论,不传话。

  8、车辆离开本市时,驾驶员应主动告知办公室,以便了解和掌握车辆动态。

  9、实事求是,按规定领取补助,核销的燃油费、停车、过桥过路等费用必须与承担的出车任务相符。

  六、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无照驾驶、未经许可将车借与他人使用而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的,由驾驶人员负担损失,并予以纪律处分。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承担。

  3、各种车辆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时,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立即向学校报告,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学校报告。

  4、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后,再视实际情况处理。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应视责任具体处理。

  学校车辆管理制度 20

  为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合理安排车辆,确保教学、科研及公务用车,对车辆使用作以下规定:

  一、校内车辆统一由校长管理、调度。

  二、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及各项规章制度。

  三、驾驶员必须服从用车调度,保持通讯联系,做到随叫随到,积极完成出车任务。精心保养车辆,保持车辆的整洁。发现故障及时排除,节约燃油和修理费。

  四、保障校长及各处(室)的公务用车,做到按时接送。

  五、各部门公务用车,应提前向校长联系,由校长统一安排。

  六、教职工及外单位借用车,应在不影响本单位用车的.情况下,经学校校长批准,给予派车,视情况收取服务费用。

  七、未经同意驾驶员私自用车以严重违纪论处。若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私自出车者自负。

  八、驾驶员下班后,车辆应停放在校内。

  九、学校车辆只能由学校的驾驶员驾驶,坚决禁止无证驾驶。

  十、学校驾驶员必须按期学习交通法规,遵守交通规则,保障行车安全。

  学校车辆管理制度 21

  1、 对非正常出入的`学校工作人员进行登记;

  2、 对非正常出入的学生进行登记;

  3、 对非学校工作人员的出入进行登记;

  4、 对出入车辆进行登记;

  5、 登记时要记清何时、何故进校,何时出校;

  6、 工作时间不允许非学校人员、车辆无故进入校园。

  学校车辆管理制度 22

  1、学校办公室负责所有车辆的日常管理,按日对驾驶员进行考勤;

  2、学校车辆应首先确保公务用车及职工通勤,用车应先经办公室报领导批准,统一安排,其他任何人无权私自调用车辆;未经领导同意,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因私自出车造成的'后果,除责任自负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停薪、停职或解聘处分;

  3、燃油由办公室购卡统一充值,每月记录行驶里程及加油数量,按月统计油耗,发现超支严重追究驾驶员责任;

  4、驾驶员要认真记录好加油数量及对应的行驶里程表,月底统一报办公室统计;

  5、办公室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严格考核;一年内无责任事故给予一定奖励,安全意识不足、安全知识不达标禁止上路;

  6、凡车辆保养、维修、更换配件等,由驾驶员申报,由定点维修单位造出预算,交领导批准后,方可到指定修车店修理;

  7、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因个人责任违反交通规则或造成安全事故的,费用自理,责任自负;

  8、驾驶员要精心爱护车辆,定期清洗车辆,做到车外无灰尘,车内卫生整洁;

  9、平时要加强车辆保养,保持良好技术状态,并做到小故障不过夜,大故障及时修理;

  10、教职工上下班专车及校长专车停放北校区,其他车辆停放南校区,驾驶员要做好车辆入库及保管工作,确保停车安全;

  11、招生期间车辆由招办和办公室协调解决,燃油费用计入招生成本。

  学校车辆管理制度 23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并锁上大小门,严禁外来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3、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门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4、学校要密切关注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交通管理部门解决,防止恶性交通事故发生。

  学校车辆管理制度 24

  为规范车辆管理,保证学校领导及相关科室工作用车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l、学校所有车辆在办公室分管主任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和调配。

  2、办公室分管主任应带头做到求真务实、廉洁勤政,认真落实学校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驾驶员要忠于职守,服从安排,保证工作用车随叫随到,遵守职业道德,严守保密制度,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

  4、要做好出车前的准备工作。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打扫,保持车容整洁。发现故障及时排除或报告,确保行车安全。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礼貌行车,文明行车。

  二、车辆调派

  l、固定车辆的领导用车,由用车领导或主任直接通知驾驶员,相关驾驶员要作好准备,保证领导用车。若领导外出学习考察,驾驶员未一同前往的,必须回单位上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

  2、无固定车辆的领导在三门峡市范围内用车,由办公室统筹安排;到三门峡市以外区域的,经请示校长后安排。

  3、各科室在城区范围内公务用车,填写"工作用车联系单"送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到镇乡或出市区的,经请示校长后安排。

  4、其它公务用车和外单位借车、租车,必须经校长同意后,由办公室根据现有车辆情况调派。

  5、严禁私自调用车辆。私自调用造成交通事故或经济损失的,一切费用由私自调用车辆人员或驾驶员本人承担,并视其情节追究责任。

  6、严禁私自用公车参加婚丧嫁娶活动。

  7、未经同意,擅自驾车外出或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造成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的,一律由驾驶员本人负责,并视其情节追究责任。

  8、驾驶员必须按指定的地点、路线行驶。出车任务完成后,要做好出车情况登记,车辆一律入库或在指定车位停放。不按规定停放,造成损失的,由本车驾驶员负责赔偿。

  9、驾驶员出差报销票据由办公室分管主任审核签字,报校长签批。

  三、车辆保养及维修

  l、驾驶员应做到遵章守纪,熟悉各项交通法规及车辆机械常识,勤检查,勤保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驾驶车辆,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每次出车,特别是长途出差或重要活动用车,必须提前检查车辆情况,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2、驾驶员每次出车回来后,应及时检查车辆情况,对影响安全行车确需修理的,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按程序安排修理。

  3、车辆维修一次维修费用在100元以下,由驾驶员向办公室分管主任报告,经同意,由驾驶员持维修单到指定地点安排维修;一次维修费用在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由驾驶员向办公室分管主任报告,经校长同意后,由驾驶员持维修单到指定地点安排维修;一次维修费用在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由驾驶员报办公室分管主任,办公室分管主任会同一名以上司机到三家以上车辆维修点鉴定,确需修理的,报校长同意后统一安排维修,办公室分管主任全程参与修理监督;一次维修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由驾驶员报办公室分管主任,办公室分管主任会同两名以上司机到三家以上车辆维修点鉴定,确需修理的,报校长办公会议同意后统一安排维修,指定副校长全程参与修理监督。

  4、车辆在行驶途中若遇临时维修,驾驶员可自行安排维修,但必须有乘车人员签字证明。维修金额在100元以下的,由驾驶员报办公室分管主任同意后安排维修;维修金额在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由驾驶员报办公室分管主任,办公室分管主任报校长同意后维修;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当时请示报告的,须经乘车领导同意并签字证明,方可报销维修费用;车辆在行驶途中,如因驾驶人员判断不准确或出车前因发动机缺油、缺水,检查不准确造成损失的,视情追究相关驾驶人员责任。

  5、驾驶员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车辆机械事故的.,由驾车当事人赔偿5%的经济损失费;每年发生两次以上的,除赔偿5%的经济损失费外,视情追究责任。

  6、驾驶员擅自作主,未经请示同意,自行修车、换件的,其修车工时费、材料费等一切费用由本人承担。

  7、按车辆保养规定,驾驶人员应做好车辆保养工作。

  8、驾驶人员应妥善保管车辆从购置到报废全过程的技术资料及车辆行驶、驾驶有关证照,并按规定及时办理车辆年审等事宜。

  四、油料管理

  l、车辆加油采用加油卡方式,按各车辆实际所需,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加油。

  2、因特殊原因,未能用加油卡加油的,驾驶员应向办公室分管主任报告,经批准可用现金加油,加油票据经随车人员签字后,按规定程序据实报销。

  3、每季度由办公室对所有车辆公里数进行抄录,核定车辆标准耗油量,结合实际情况检查车辆用油量。凡超过核定合理用油量5%的,驾驶员要向办公室分管主任作出解释;超过10%的,要书面说明理由报办公室分管主任;超过20%的,报办公室分管主任并组织对该车用油情况进行重新核定。

  五、处罚

  l、对不服从调度或联系不上的驾驶员,由办公室分管主任做出口头提醒、书面警告、书面检查等处理,并登记备案;情节特别严重的,报校长研究后处理。

  2、对不遵守交通规则,违反操作规程和其它规章制度造成交通事故和车辆损坏,交警部门明确责任50%以上,驾驶证被扣12分的,年终考核定不称职等次。

  3、对不遵守交通法规,违反交通规则被扣证或罚款的,由本人到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因此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4、对违反交通法规,酒后驾车造成事故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学校车辆管理制度 2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维护校园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校园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发〔20xx〕87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所有进入学校,并在校园内通行、停放的车辆。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三条学校安全处为校内所有车辆交通及停放秩序的管理部门,负责车辆出入校园及校内动态、静态交通秩序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机动车辆的出入和停放管理

  第四条车辆进出

  1.无牌无证车辆、外来车辆(含教职工亲属、朋友的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上级主管部门公务车辆除外)。

  2.所有符合规定允许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进出校门时应主动接受门卫询查(本校教职员工的车辆凭“临沂一中机动车辆校园通行证”)。

  3.凡参加校园内举办的'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由主办单位提前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同意后通知门卫放行,并按要求停放。

  3.特种车辆(消防、救护、抢险等)进出校门门卫要主动进行疏导,确保安全通行。

  第五条车辆行驶

  1.车辆进入校园后,一律禁止鸣号。行驶时速不超过10公里/小时

  2.严禁校园内无证驾车、练车和试车。严禁酒后驾驶,严禁超载

  3.基建各类工程车必须到安全处办理相关手续批准后方可进出校园,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线路上行驶。

  第六条车辆停放

  1.机动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学校根据校舍改造情况给各部门划分停车区域),严禁乱停乱放。

  2.车辆停放时,需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保安全。车辆在校园内丢失(含车内财物丢失)或损坏,由车主自行负责。

  3.爱护停车场地内的所有设施、装置及其他车辆,导致损坏的,导致损坏的肇事车主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4.不要在停车场乱扔垃圾,保持停放场地清洁卫生,禁止在停放场地内擅自维修,清洗车辆。

  5.距离校门、路口、消防栓15米内禁止停放任何车辆,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6.来参加会议或活动的外来车辆不得在校内停放过夜,特殊情况须经安全处批准。

  第四章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第七条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须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停放时必须按学校划定的停车区域内有序停放,停车落锁,严禁乱停乱放(学生车辆不准放在教师停车区域)。车辆在校园内丢失或损坏车主自行负责。

  第八条学生不得在上课时间骑车出入校园,有特殊情况请家长接送或打车回家。

  第九条校园内禁止骑车带人,不准双手脱把或手中持物骑车;不准扶身并骑、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第十条学生尽量不要骑一些高档山地车和电动自行车上学。

  第五章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学校先与教职员工签订“校园机动车出入和停放安全责任书”,然后办理“临沂一中机动车辆校园通行证”。凭通行证进入校园(原来办理的通行证停止使用)。

  第十二条进入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违本规定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师生人身伤害或校园公共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驾车者承担。

  第十三条加强门卫查验和校园内巡逻督查,对违规定行使和乱停乱放的车辆一律给以通报或扣留,由学校或上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此办法由临沂一中安全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上级主管部门公务车辆出入和停放同样遵循本办法。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xx年10月1日起执行,此前与本办法相抵触者,一律按本办法执。

  学校车辆管理制度 26

  为做好学校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做好各级各类学校20xx年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xx〕364号)要求,在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基础上,做到“六个一律”,严格管控外来人员及车辆入校,制定此规定。

  一、得到学校许可的以下四类人员及车辆(以下简称允许临时进校人员及车辆)按本管理制度可依申请临时入校:

  1.进校办理公务人员及车辆(含参加会议、学术活动、传递机要件、检查工作、巡查工作等);

  2.进校探亲人员及车辆(不含在读学生家长及亲属);

  3.校内居民区所需的.维修工或送货上门安装服务等人员及车辆;

  4.其它需入校人员及车辆。

  二、允许临时进校人员、车辆,需提前联系校内教职工通过“今日校园.校外人员进校预约系统”或“政务平台.校外人员进校预约系统”完成进校人员及车辆的预约,经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后获取进校二维码,进校门时扫描进校二维码、安康码,经体温检测合格后入校。

  三、校内承租户及车辆凭与房东签订的承诺书换取《临时通行证》,作为进出校园的有效证件,并严格执行进出校登记制度,经体温检测合格后入校。

  四、接送学生的车辆(包括学生家长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五、校园内各类项目中标单位从业人员(含食堂、物业、保洁、门面房、快递人员等非学校教职员工等)由学校相应归口联系部门,提前向保卫处提供人员名册,录入人员信息,进行人脸识别、扫描身份证及安康码后进入校园。

  六、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外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七、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时,应按照学校相关要求,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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