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校的制度

时间:2023-02-19 08:25:38 制度 我要投稿

小学学校的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学校的制度 ,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小学学校的制度

小学学校的制度 1

  一、按规定使用,注重日常保养。

  1、使用设备前要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或请专业人员讲解使用规范。

  2、严格按规定使用设备,不许违反规定,自行拆卸。

  3、使用期间不得转借他人,如出现问题,责任人负全责。

  4、平时注重清洁保养,要认识到设备是学校公共资源,注意公德意识。

  5、按时、认真地填写电教设备使用登记表,字迹清晰、内容真实。

  二、使用人学会基本维修常识,解决常见问题。

  使用人要学会简单基本的维修技能,对使用中的`常见问题能进行正确的判断,在征得专业维修人员的意见后,可以自行解决常见问题,并做好记录。

  三、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不隐瞒、不拖延。

  四、如因个人不慎,损坏设备,则按赔偿条款进行赔偿。

  五、使用人在借期满时要及时交还设备,使用人(或借用人)及设备管理人员同时检查设备状况,做好记录和交接手续。

小学学校的制度 2

  家访是学校与家庭取得联系的一种重要方式,为有计划地进行,学校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家访工作责任人:

  家访工作主要由班主任负责,科任教师参与,学校行政人员家访主要处理学生突发情况或典型事件。

  二、家访的量化指标:

  1、一学年内班主任必须普访学生一次,一学期内至少家访一半以上学生。

  2、起始年级在新生入学前班主任要全面家访,达到全班总数的100%;入学后一学年中至少要家访学生50%。

  3、每接一个新班,班主任应在开学前一月内,对班中50%的学生家访一次。

  4、科任教师应结合学科教学选择部分学生进行家访,每学期至少家访3~5人次。

  三、家访的原则:

  发生下列几种情况,班主任必须及时家访,副班主任应积极配合。

  1、学生患病,缺席三天以上,班主任要登门或上医院探望。

  2、学生家庭发生重大或不幸事件,要及时做好安抚工作。

  3、学生在学校里发生伤害事故,必须亲自把孩子送回家,说明情况,提出解决办法。

  4、学生无故迟到、缺席,及时向家长了解原因,通报情况,共同进行教育。

  5、学生学习成绩突然下降或品行不端,及时与家长联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教育。

  6、学生(特别是后进生)有进步时要及时家访,当着学生的面向家长作恰如其分的汇报,给学生和家长以热情的鼓励。

  四、家访的内容:

  1、学生在校实际情况汇报。

  2、学生在家实际情况询问。

  3、了解学生家庭的.结构、经济状况、环境、教育等情况。

  4、与家长协商共同教育学生的措施、方法、手段。

  5、协调学生与家长的关系。

  6、增进与学生、学生家长的情感交流。

  五、家访的注意事项:

  1、每次家访要确定家访的目的,要解决的问题,要对被家访的学生有较充分的了解。

  2、家访前可以通过电话预约,告知家长家访的时间,以提高家访效率。

  3、家访过程中,学生、学生家长都应在场,应一切从实际出发,切忌片面孤立地看问题,个别问题可要求学生回避。

  4、家访后,教师应如实填写《李庄小学教师家访登记表》。

小学学校的制度 3

  (一)、校史室使用管理制度

  1、校史室是收藏与参观并用的场所,任何人未经管理员许可不能进入室内。

  2、在室内参观要保持安静。

  3、爱护室内的物品和图片,不准用手、物触摸。

  4、要保持室内的清洁,不要在室内乱丢杂物。

  5、室内东西一般不能借出,若特殊需要,必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好借出手续。

  6、管理人员要定时打扫室内卫生和洗刷室内物品,离开校史室要关好空调及门窗。

  7、管理人员必须把每次参观作好记录。

  (二)、校史室设备、物品保管制度

  1、注重收集整理校史资料,集中保管、分类管理。

  2、有防火、防盗、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光等设施,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所有设备、物品进行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防患于未然确保安全。

  3、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校史档案借阅制度,做好利用、签定、收藏工作。

  4、原则上不外借校史室设备、物品,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外借的,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借还手续。

  5、遵循历史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分类陈列,排列有序。

  6、管理好校史资料,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保管情况,作好记录。

  7、管理员必须熟悉业务,工作认真负责,积极提供便利,热情为师生服务。

  8、管理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行校史室管理工作制度,确保历史资料安全。如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视其情节论处。

  (三)、心理咨询室使用管理制度

  1、心理咨询室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在校需要心理帮助的教师、学生和家长;

  2、心理咨询室由校级分管领导和心理咨询老师共同管理;

  3、心理咨询老师应按值班日程表值班,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营造舒适的咨询环境;

  4、心理咨询老师值班期间,应保持咨询室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并不得随意私自动用咨询室内物品。

  5、咨询结束后,咨询老师应及时并做好值班记录,整理咨询档案,并分类存档。

  6、咨询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或泄漏,不得随意带出咨询室;咨询档案实行咨询员个人负责制,未经本人同意,他人不得随意翻阅;

  7、咨询测量用表不可外借、复印,由咨询室统一管理使用;

  8、咨询室所属书籍借阅对象限于专兼职咨询老师及本校学生,每人一次限借数量,定期归还;

  9、咨询室文件由专人管理,按类分好,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翻阅或带走文件,咨询老师使用完后放回原处,严禁随意带领无关人员进入咨询室及翻阅咨询档案;

  10、每天开启心理信箱,及时收取信件,收取后把信件分类整理好,记录在案,并做好信箱的维护工作;

  11、咨询室卫生由当日咨询老师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

  12、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工作人员离开咨询室应关好门窗,关闭电器电源,杜绝发生治安事故。

  13、爱护咨询室的一切公物,保持咨询室清洁,使用后必须做好清洁、整理工作,如果丢失或损坏咨询室公共财产,需按学校规定进行赔偿。

  (四)、心理咨询室仪器、设备保管制度

  1、仪器设备管理科学合理

  仪器设备必须全部入橱分类存放,合理排列,定橱定位;并根据重下轻上、水平或竖直放置的原则作适当调整,特高特大仪器设专柜,做到科学合理、美观大方、取用方便。

  2、确保橱内仪器随时处于可使用状态

  各种仪器设备应定期保养,及时维修,并根据仪器不同要求做好通电、防尘、防锈、防腐蚀工作。保持仪器设备性能良好状态,使用结束应对使用过的仪器进行必要的检查,保养后入橱。每年对现有仪器设备作一次常规保养,完好率100%。

  3、坚持填写《仪器使用日记》

  注意积累资料,如电教仪器使用的优点和缺点及改进;测量仪器的使用情况及反馈意见;软件的使用情况、改进与心得;工作计划、会议记录、总结。保证每次使用及借用及时的纪录在案,纪录方法参考咨询员工作守则。

  4、室内必须要经常保持整洁,注意通风换气,为来访者、工作人员提供优雅的工作、咨询环境。

  5、健全帐册

  做好帐册填写工作,做到定期盘点,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卡、物相符率达100%。

  (五)、少先队队室管理制度

  1、少先队队室是供辅导员及队部进行大队委例会、学习活动的场所,它也是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最重要阵地。未经管理人员许可,其他人不得擅自入内。

  2、定期组织队员参观,向队员讲清各专题的意义和目的,使每一个队员都受到深刻的教育。

  3、大队委员轮流值日,明确责任。

  4、室内一切设施,未经许可,不准乱动。

  5、在室内不许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更不许吸烟、随地吐痰、乱扔脏物,保持室内卫生。

  6、队室使用完毕,值日人员一定要将室内打扫干净,关好门窗。

  (六)、团队活动室管理制度

  团队活动室是学生会、团员开展活动的阵地,是学生学习团的知识和理论的园地。为了更好地发挥团会活动室的作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任何人、处室不得以任何非工作理由,占有活动室;

  2、因工作需要使用活动室需向团总支申请,由团总支统一安排;

  3、该活动室仅供团总支、学生会使用,除学校安排,不得另作他用。

  4、活动室物品由团总支统一保管,各处室、支部、个人使用相关物品需向团总支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损坏或丢失要照价赔偿;

  5、使用后要认真填写使用记录。

  6、团员、学生要自觉遵守团会活动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设施保持卫生,不准吸烟。

  (七)、史地专用教室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史地专用教室的教师必须掌握各种教学设备的教学用途、使用方法和简单故障的排除方法,认真备课,明确师生需要使用的教学设备,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2、学生进入专用教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安排,定组定位,不得随意换位。

  3、学生开始使用教学设备前,要根据教师和管理人员的要求,检查核对所用设备是否齐全,名称规格是否一致,如有不符及时报告老师。

  4、学生要按规定进行操作,仔细观察,认真思考,不得随意动用室内其它教学设备。

  5、教学过程中一定要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有疑难时,应请老师帮助,遇有偶发事故时,应保持镇定,迅 速报告老师处理。

  6、教学过程结束后,学生应仔细检查教学设备,保证完好,并放归原处,整理好活动台面,保持专用教室整洁。不允许把教学设备带出专用教室。

  7、教师和管理人员课后要仔细检查教学设备,做好记录。如有缺失、损坏,要及时查找当事人,查清责任,并按规定处理、赔偿。

  (八)、史地专用教室设备管理制度

  1、史地专用教室教学设备要有明确责任人负责管理。

  2、教学设备的存放要分类、编号、定室、定橱、定位,专用教室内要有防盗、防火、等安全措施,做好防潮、防尘和整洁工作。

  3、建立健全教学设备管理明细帐,定期核对,做到帐、卡、物相符。人员调动时要办理严格的接交手续。

  4、教学设备的借用、报废要办理登记和审批手续。外借器材要及时收回,并做好接交手续。

  5、教学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清洁、保养并归橱,同时要根据各类器材的特点,定期的、有计划的进行维护与保养,使所有器材处于完好状态。

  6、每学期结束前,对专用教室的全部财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核对,处理好有关事项,及时完成各种统计工作,并按要求上报和存档。

  (九)、体育场地与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师生要重视、支持体育场地、器材的管理工作。

  2、师生要爱护体育场地、器材及设施。凡借用的器材如有遗失或人为损坏的要照价赔偿,如有故意损坏的除赔偿外,还要上报校领导进行处理。

  3、班级上体育课所需器材,由任课老师在上课前指派体育委员根据需要办理借用手续,上完课后归还,课后要清点检查,然后归类放置,如有损坏和遗失,及时与保管员联系。

  4、班级活动所需借用的器材由班主任或任课体育老师办理,否则管理员拒绝借器材。

  5、师生借用的体育器材必须当天下课后归还,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办理续借手续。

  6、借用的体育器材只限在校园内使用。

  7、管理员应根据教学要求制定每周课外活动场地、器材安排表。

  8、保管员认真负责管理好器材。做到每天一检查(当天器材点数归类)一周一大查(清点与整理)每月一次整理修补并配齐器材,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9、凡校外租用场地、器材的,除上述条件外,要经分管领导同意后使用。

  (十)、体育器材保管制度

  1、体育器材必需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进入体育器材室。

  2、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器材及设备,保证教学正常进行。

  3、体育器材及设备入库,要凭单据及时登记,做好帐册管理,每年年底调整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4、体育器材及设备原则上不向校外出借。特殊情况必须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办理手续,并按时归还。

  5、日常管理中,做好防潮、防霉、房锈等工作。

  6、做到定期保养、及时维修。如有损坏应及时填写体育器材及设备损坏报告单,按有关规定报损。保持常用器材、设备完好无损。

  7、根据教学安排,及时做好准备工作。师生借用,做好借用记录。

  8、保持室内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它无关物品。

  9、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等安全设备,下班前关闭水、电总开关和门窗。

  (十一)、卫生室管理制度

  1、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坚守工作岗位,随时处理师生的`伤害及意外事故。

  2、做好教职工校内就医工作,一般伤病不出校门。处理不了的病及时转诊。

  3、及时做好各种药品的进出消耗登记,药品存放通风、干燥、避光,坚决不进伪劣药品。根据需要购进药品,建立健全卫生室各种药品器械档案,做到合理使用,规范管理。

  4、凡遇学生意外伤害,小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妥善解决,解决不了的要及时报请主管领导通知家长,并立即送往医院就诊。

  5、医务室要保洁,保证室内一切设备干净卫生,一切物品摆放有序,整齐。

  6、医疗器具严格消毒,不违章操作,器械要定期核查,发现损坏及时登记、修理,经常使用器械定期保养,以防发生医疗事故。

  7、医务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医疗水平,为师生排忧解难。

  8、药品、器械不外借,毒、限、剧药品专人专柜妥善保管,室内严禁大声喧哗。

  (十二)、音乐、舞蹈室使用管理制度

  1、学生进音乐、舞蹈室上课,应提前排好队,有序进入教室,下课时依次离开教室,不得拥挤。

  2、使用音乐、舞蹈教室,应爱护室内公物,不随意动用室内的乐器与器械,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3、室内一切设备、教具,未经负责管理的教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拿走。

  4、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严禁在室内进食,不得携带食物和其他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入教室,不乱丢果皮纸屑。

  5 使用后应切断室内所有电器和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6、每次使用后,使用人应在使用情况登记簿上认真登记。

  7、其他师生需要使用音乐、舞蹈教室的,须经本室管理教师同意,使用前应由双方验收器材、设备等,使用时,应按本制度要求进行管理。

  (十三)、音乐、舞蹈器材管理制度

  保管制度

  1、建立器材管理明细账,做好账物相符。

  2、根据器材的性能、形状分类,摆放整齐。

  3、注意器材的通风及防火。

  4、定期检查物品,对易耗物品及时办理注销、报修手续。对丢失物品及时登记、报告工作。

  借用制度

  1、音乐、舞蹈课上借用物品需由任课教师做好器、材物品借还登记工作,并注明日期节次、器材、数量等。

  2、课外活动学生借用器材要有登记,归还时要检查数量和有无损害。如有损坏或丢失,根据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或进行赔偿,

  3、对学校教师借用器材,要履行登记手续,归还时要予以注销。

  4、外借的器材要经分管领导同意,进行登记并加以说明。

  赔偿制度

  1、教育学生爱护音乐、舞蹈器材和设备。凡器材使用不合理、造成损害者,要进行批评教育。对有意破坏者,要根据损害成度进行赔偿。

  2、借用音乐、舞蹈器材丢失或损坏者,酌其程度予以一次性赔偿。

  3、外借的器材丢失或损坏应照价赔偿,并进行登记加以说明。

  (十四)、音乐、舞蹈室学生活动守则

  1、音乐、舞蹈器材应规范摆放整齐。

  2、注意室内清洁,不准带东西进室内吃,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座台、墙壁乱刻乱画。

  3、上课、排练节目, 学生要着装整洁,有秩序进入室内,按规定的地点排练节目、就座。室内保持安静,不准随意喧哗、运动、 打闹。

  4、爱护音乐、舞蹈器材, 没有取得允许,不准随意使用乐器、音响等教学设备。违者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5、每次活动完毕,要检查器材放置,关好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十五)、美术室使用管理制度

  1、美术教室由美术课教师负责统一管理。

  2、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设备添置登记,画架、画台课后要摆设整齐。

  3、室内保持清洁,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画架、画台、墙壁上乱刻乱画。

  4、爱护室内摆设模型设备,损坏者,照价赔偿。

  5、师生书法、美术作品要摆放整齐或张贴好,不准随意乱摆。

  6、室内器材外借,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如因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7、每天活动结束,要进行打扫,搞好室内整洁,关好门窗。

  8、美术教师应配合学校德育处或团、队组织开展校园文艺活动和课外兴趣小组活动。

  (十六)、美术器材保管制度

  1、美术器材必需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进入美术器材室。

  2、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器材及设备,保证教学正常进行。美术器材的配发、自购、自制、调拨、馈赠、破损、丢失、报废等都必须及时登记。

  3、根据学校教学的实际,部分美术器材可在学期初由教研组(教师)向美术器材室办理出借领用手续,美术器材在期末结束前及时归还给美术器材室,

  4、美术器材领用和归还时应仔细检查仪器完好情况,做好借用记录。

  5、要加强对美术器材的保养和维护,根据不同的特点,分别定期进行烘晒、通风、除尘,确保美术器材良完好可用。

  6、保持室内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它无关物品。

  7、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电源、灭火器等安全设备。

  (十七)、科学探究室使用管理制度

  1、器材的存放要编号、分类、定室、定柜、定位。室内要有防盗、防火、防毒等安全措施,做好通风、防潮、防尘和整洁工作。

  2、建立健全器材管理实物流水帐、明细总帐、和分类统计报表,定期核对,做到帐、卡、物相符。人员调动时要办理严格的接交手续。

  3、器材的借用、报废要办理登记和审批手续。外借器材要及时收回,并做好接交手续。

  4、任课教师使用器材和药品进行教学活动前,应填写活动通知单,指导教师应努力做好课前准备。活动结束后将器材完好的归还器材室,如有损坏或丢失应及时登记、查找并填写报告单、做好处理工作。

  5、器材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清洁、保养并归橱,同时要根据各类器材的特点,定期的、有计划的进行维护与保养,使所有器材处于完好状态。

  6、每学期结束前,对活动室的全部财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核对,处理好有关事项,及时完成各种统计工作,并按要求上报和存档。

  (十八)、劳技室使用管理制度

  1、劳技器材应有专人保管,按统一帐号登记造册,并做到帐物相符。

  2、各劳技器材应按要求分类存放,使用规范、定期检查并保养。

  3、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物件摆放整洁、有序。

  4、做好器材的借用手续,无特殊情况一般不予出借。

  5、严禁私自占用器材设备。

  6、严肃课堂纪律,操作规范,上课时禁止用手中器材相互嬉闹,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严禁在劳技桌或课桌上用工具乱刻乱画。

  8、下课后按要求检查劳技器材,并整理好放在规定的位置,关好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追究其相关老师责任。

  9、注意用电安全,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十九)、科技活动室使用管理制度

  科技活动是学校强化科技教育特色的延伸。科技活动室是培养学生兴趣、发展个性、进行科技活动、操作的重要场所。

  1、科技活动室为科技小组活动场所,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以达到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目的。科技室由专人进行管理,管理人员要对科技活动室的工作全面负责。

  2、室内布置体现青少年热爱科学的氛围。

  3、科技室供科技活动使用,入室使用应办理使用手续,并做好使用记录。

  4、科技室内的工具、仪器、设备要存放到位,各类设备要注意正确操作,避免不必要的损坏。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上报有关领导,搞好维修。对于非正常损坏的设备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规定赔偿。

  5、科技活动室内的设备不得私自外借。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外借,必须由有关领导签字批准,管理人员要做好记录,及时索还。

  6、使用人员要保证室内卫生,地面、门窗、墙壁窗明几静、整洁有序。

  7、管理员监督做好防火、防电、防盗工作。

  8、非本校师生严禁入内活动。

  9、室内器材的使用须由辅导老师分配。

  (二十)、通用技术实践室使用管理制度

  1、新添设备管理人员要验收,并熟悉其性能、构造。对所有设备要妥善保管,经常保养,按时维修,为教学提供服务。

  2、建立物品帐簿或清单,对外建立借用手续,做到帐物相符。报废、损坏、消耗、丢失要及时填表上报。

  3、精密贵重的设备要保存原始说明书、图纸及技术资料,建立专业技术档案。

  4、按照实践室的管理使用规定,按时开放,严格管理,按要求填好使用记录,及时检查、验收、整理,保持实践室处于完善可用状态。

  5、根据物品的不同要求分类排放,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光、防热、防冻、防震、防锈、防腐、防盗等工作,对危险品及有毒物品应严格按有关技术规定管理存放。

  6、做好本室日常管理工作,随时经得起主管部门检查。

  7、更换管理人员,要有交接手续,在主管人员的监督下,双方核实数量质地后,三方签字,办理交接手续。

  (二十一)、综合实践类专用室学生实践与活动守则

  1、学生应重视综合实践活动课,要有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努力掌握基本活动技能,不断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课前要认真预习,完成活动预习作业,明确活动目的,了解活动原理,知道活动步骤和操作要领,经老师批准方可进入活动室。

  3、学生进入综合实践室后,要保持安静,定组定位,不得随意换位。

  4、开始活动前,要检查核对所用器材、工具是否齐全,名称规格是否一致,如有不符及时报告老师。活动台要始终保持整洁,各物品应放在合适的位置上。

  5、学生要按规定进行活动,谨慎操作,仔细观察,认真思考,如实记录,不得随意更改活动,不得随意动用室内其它活动器材。

  6、活动过程中一定要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有疑难时,应请老师帮助,遇有偶发事故时,应保持镇定,迅速报告老师处理。

  7、用过的火材梗、废渣、废纸等不得随意丢弃,须置于指定地方,如器材损坏,应主动 报告老师,以便妥善处理。

  8、公用器材用过后,要立即放回原处。规定在原地使用的器材,不得任意移动。

  9、活动结束后,应将器材清洗干净。放回原处,整理好活动台面,仔细检查水龙头、电源是否关闭,学生不得将活动用品及设备带出综合实践室。

  11、各任课教师应了解专用教室环境管理条例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使用管理工作。

  12、使用专用教室应课前先登记、课程结束后检查好教室卫生和用品摆放并与管理人员一同检查后在记录本上签字。

  13、根据活动内容和要求及时写出综合实践活动报告。活动报告必须如实反映结果和活动过程,不得随意臆造或抄袭他人活动数据和记录。

  (二十二)、综合实践类专用室设备、器材、工具保管制度

  1、加强设备的技术管理,设备操作人员要做到“四懂”(懂结构、懂原理、懂用途、懂操作),“三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故障)。明确职责,管理、保养、送修责任到人。

  2、严格资产管理纪律,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未办理相应手续不能随意外借或私用。学校内部调剂须经本实验管理组同意后到总务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内部调拨手续。借出或调拨到校外单位须经主管校长同意后到资产部门办理手续。否则要追究单位领导和管理人员行政和经济责任。

  3、各种设备、实物应建立相应的台帐,(设立总帐,建立分帐。)要求各项基础数据、资料要准确详实并保存完好。

  4、设备使用应符合操作规程,由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使用。

  5、设备应设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建立科学的保管和使用制度,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状态,保证实践教学的顺利进行。

  6、各台(套)设备应建立运转及维修记录。

  7、设备损坏、报废或调用应有专人鉴定并通过实验设备管理组向学院专职设备管理人员备案及有关业务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8、对实验设备、器具等若有损坏或丢失,要及时查找核对,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及时向领导报告进行解决处理.

  (二十三)、安全及环境卫生管理细则

  安全与卫生工作

  1、洁净:

  工作人员积极做好教室卫生管理,保证做到:每课一整理;每日一保洁;每周一清扫。各项工作完成后必须按要求填写登记表。(备查)

  具体检查要求:

  保证教室内外所有硬件及物品整洁:

  上:天花板-墙角-墙面-门窗框-门窗玻璃-门窗凹槽-灯-黑板-广播-宣传镜框等。

  中:桌椅面、边、抽屉内-橱柜-卫生角-卫生用品等。

  下:地面-墙角等。

  外:门前走廊-栏杆-楼梯等

  2、整齐:

  ⑴所有物品按专用教室规定定点摆放(不得随意移动)。

  ⑵使用后必须物归原处。

  3、安全:

  ⑴必须按规范使用物品,注意安全。

  ⑵药品等危险品必须严格按照实验要求使用、处理、摆放。

  环境布置工作

  工作人员应积极开动脑筋做好专用教室环境布置,在保证环境整洁的基础上力求创造适宜的教学氛围,并积极做好环境的保护、整理和更新工作。

  1、根据教室特点布置名言、宣传画等励志语。

  2、各项使用制度等上墙并宣传到每位使用者。

  3、按要求适当布置课程内容或实验介绍等知识。

  4、适时布置学生学业成果。

  5、适当摆放参考资料、辅助资料和器具等。

  配合协助工作

  所有专用教室使用者必须同时做好教室环境与安全维护工作,工作人员应指导、协助并一同检查。

  1、事先做好使用登记

  2、按规定使用器材并复原

  3、保持教学环境整洁

  4、维护教学秩序严谨

  检查监督工作

  1、学校每周检查一次,并适时进行抽查。

  2、任课教师每次课后协助管理监督。

  3、工作人员每次课后按要求检查整理情况并自查填写检查登记表;每日做好保洁检查工作并自查填写情况登记表;每周做好大扫除并接受分管处室等部门检查,及时做好整改工作。

小学学校的制度 4

  1、熟悉仪器、药品的性能及使用方法,做到及时保养维修,保证开齐开全必修和选修实验。

  2、做好仪器药品的入库、造册、登记、陈列及清点工作,做好仪器药品的保管工作。

  3、做好仪器、药品的防火、防潮、防腐等安全工作,保管好化学实验准备室、实验室的水、电以及有毒有害药品。

  4、接到实验单后,及时认真的准备好教师的演示实验,学生的分组实验及课外活动小组实验,不经任课教师同意不得使用代用药品。配合任课教师做好实验的改革。

  5、根据学科特点需要及实验室仪器、药品的'使用情况及时向领导提出购进建议。

  6、按时清扫卫生,保持门窗明亮、室内整洁、物品摆放整齐合理。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小学学校的制度 5

  为了更好地管理好学校的环境卫生工作,使校园像一个温馨整洁的“家”,体现人与环境和谐的氛围,特制定此制度:

  一、严格按照校园文化建设和教育现代化有关校园环境建设的要求,对校园环境建设作好整体规划。有计划实施,不断优化育人环境,并通过各项管理措施,创建符合学校特点的净化、绿化、美化的'文明校园。

  二、配备必要的卫生用具和设施。室内要有面盆、扫帚、水桶、拖把、抹布等卫生用具;校园内设有公共厕所、垃圾箱。

  三、落实卫生包干,进一步落实“任务到班,责任到人”的清洁包干办法,从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上下功夫。

  教室、包干区由学生负责打扫保洁;专用教室由专任教师负责;食堂由炊事员负责打扫保洁;教职工办公室由教职工分工负责打扫保洁。做到校内无杂草,墙壁无灰尘、污染,地面无果皮、纸屑、烟蒂、痰迹。厕所和垃圾由专人每天进行打扫、冲洗或清理。

  卫生检查小组和值日师生坚持每天一次检查,一周一评并总结。

  四、落实绿化管理责任制,搞好校园绿化。采取专职人员管理和师生共同管理的方法。做到管好、管全,多种树木,多栽花草。

  五、环境布置朴素美观,体现教育性。板报和橱窗内容定期更换,新鲜悦目。校内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健康,形式活泼。

  六、校舍设备齐全,保持清洁卫生。班级教室、专用教室、办公室及会议室等门窗玻璃齐全,桌椅排列整齐,窗明几净,各类物件安置有序。

小学学校的制度 6

  (一)教师备课制度

  1、根据《江苏省家庭教育纲要(试行)和教学计划要求进行认真备课以《家长学校教材》为主,参阅其他资料。

  2、备课时应有针对性、可行性,有完整的备课记录。

  3、备课内容详细,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内容选择要恰当。

  4、合理安排备课时间,不能同学生教育时间。

  5、备课记录具备授课时间、授课的要求、授课人、授课时间评价等项目。

  6、积极编制家教宣传材料,及时更换家长园地等宣传栏。

  (二)考核奖惩制度、

  1、教师应按计划认真教学活动,积极做好家校联系,如未开展一次扣0.5分。

  2、教师认真按时整理好教学活动、家校联系活动的资料,并及时归档,每缺一项扣0.5分。

  3、对教师工作成绩优秀的,每年要加0.51分。

  4、学员出勤率低于90%,成绩低于80分,不得参加优秀学员评比。

  (三)家制度

  1、家工作应跟学校教育组合起来,及时沟通家校之间的联系,共同教育好孩子。

  2、家工作每学期对每位学生进行一次,另外遇到特殊情况的,还需进行随机家。

  3、家要认真准备,对学生有客观的分析。家应有目的性,通过家要解决具体问题。

  4、家工作应有记录,尤其是特殊学生、事件的家。

  (四)信息馈制度

  1、每次授课后,教师们要积极收集学员们的意见并及时整理。

  2、认真做好家校联系栏的信息交流工作,并有资料记录。

  3、学员们要积极配合,将自己的'想法及时映给教师们,从而促进相互的交流。

  (五)优秀学员评比制度

  1、认真遵守学员守则及《家长教育行为规范》,每年出勤率达90%以上,考试成绩为80分以上者。

  2、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配合支持学校的各项教育活动。

  3、家庭教育有起色。

  4、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家长评选票数最高,可评为优秀学员。

  5、每学年中,每个年级组各评一名优秀学员。

小学学校的制度 7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学校师生财产免受破坏和损失,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门卫制度:

  1、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恪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个人私事。

  3、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验证。来访人员进校园必须先征询被访者的同意,经验证登记后方可入内。

  4、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应到规定位置停放。

  5、严禁各种商贩进入校园或在校门上摆摊叫卖。

  6、负责校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处理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一、学校要经常对师生员工加强爱护公共财务的教育,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破坏公物为耻的'思想意识,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二、总务处对保管人员明确保管责任制,务必做好防潮、防腐、防火、防盗等工作,安全可靠,经常保养,教学、办公用品按规定审批手续输发放。

  三、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和维修。总务处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对校产校具进行盘点,检查,了解使用保管情况,并向校长提出损耗和报废报告,维修工作一般安排在寒、暑假进行,急需修理的则及时进行修理。

  四、严格执行赔偿制度,对因责任事故损坏或遗失公物,师生员工一视同仁,必须按有关规定赔偿,对因管理人员工作不善造成人为损坏或丢失的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学生毕业和教职工调出,所借公物应如数收回,不得带走或转让他人,缺少、损坏的要按价赔偿,对学校一些贵重或市场短缺的物品,如损坏丢失或故意占为己有,要加倍赔偿。

  五、校产校具管理人员要定期全面检查校产校具使用、管理情况,并公布检查结果。学校对工作认真负责、爱校如家的管理人员予以奖励,对因工作失职而导致损失者和破坏公物屡教不改者,除按规定赔偿外,还要按情节予以纪律处分。

小学学校的制度 8

  为了加强学校教师小汽车和摩托车以及外来车辆的管理,维护校园内的交通秩序,保障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订以下制度:

  1、教师在校园内驾驶机动车辆要遵守交通规则,靠右行驶,严禁酒后驾驶。

  2、车辆在校园内掉头时,跟车人员要在车辆后面指挥。

  3、教师私人用车要停放在学校指定的地方,教师停放的摩托车要上大脚架,并锁上防盗锁。

  4、各种车辆在校园内要限速慢驶,车速不能超过10公里/小时。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校园内不准超车,不准鸣号。

  5、上学、放学时,门卫管理人员在学校门口指挥交通,值日领导管理学生秩序和纪律。

  6、教师私人用车在进出校门口时,要坚持行人优先的'原则。

  7、家长接送车严禁进入校园,只能停放在学校社区门口的车位内。

  8、来校办公务的外来机动车辆,经与门卫人员联系,获得同意并备案后,可以进入校园。车辆要慢速行驶,按指定地方停放。

  9、因学校运输需要的各种车辆、以及外来送水、送书等货物运输的大型车辆,应在确保校门口无学生进出时方可进入校园,并要安排跟车人员下车步行,指挥车辆到达指定停车点。

  10、因参加校内举办的各种活动,需要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须经学校批准,登记备案,并按指定的时间和路线慢速行驶,停放在指定的地方。

浦南小学

  xx年xx月xx日

小学学校的制度 9

  一、培训目标

  紧紧围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通过校本培训,使广大中小学教师转变教育观念,提高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创新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适应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为提高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奠定基础。形成一支具有一定规模的适应课程改革需要的现代型教师队伍。形成一批在课程教材改革的理论与实践上有一定教科研能力的研究型教师。

  a、建立主动参与,开放高效,满足教师自主性选择学习需要的教师培训系统。

  b、更新教育观念,形成一支具有一定规模的适应课程改革需要的现代型教师队伍。培养一批在课程教材改革的理论与实践上有一定教科研能力的研究型教师。实现从职业型向事业型、经验型向科研型、高学历向高能力、书匠型向学者型的转化。

  c、掌握现代教育技术,使教师基本达到现代教育技术的中级应用水平。提高教师获取、处理和利用教育信息的能力,逐步养成上网查找教育资料的习惯。具有应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课堂教学的能力。提高教师的现代信息素养,实现备课、办公电子化。

  二、培训原则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理论学习必须与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形势相结合,必须与学校和学习者自身实际相结合,坚持理论学习与建立学习型教研组织相结合,真正把教育理论学习落到实处;坚持针对性、实效性原则。学习教育理论,目的就是总结教育经验,反思教育行为,在实践中不断有新创造。通过学习,使教师真正转变教学行为,切实解决教育教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提高自己的教育创新能力。

  三、培训对象和内容。

  (一)培训对象:全校所有在职的正式教师。

  (二)培训内容:

  1、以教育法规为主的师德培训。以邓小平“三个面向”教育思想为指导,以《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依据,对教师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教师职业观,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及心理素质。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强化教师自身修养,塑造良好的教师形象。

  2、以新课程为主的现代教育理论培训。认真学习新的教育理论,学习新课程改革的指导思想、改革目标及相关政策等。重点以教研组为单位,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学科课程标准》、《学科教材》、《解读》的学习和对新课程改革教学中问题的研究为主要内容,搜集、整理相关课改信息,组织学习、研讨交流,使理论与教学实际相结合,促进教师将先进的理念内化为教学行为。促进教师在教学实践中研究掌握实施新课程的有效教学方法和手段。

  3、以信息技术为主的教育教学技能培训。在全体教师中开展以信息技术为主要内容的现代教学技能培训;一是信息技术基础理论和设备操作的培训,二是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教育教学的培训。全员普及培训电子办公所需的基本知识、基本操作。包括四个模块的基本操作与应用,网络的基本操作与应用,cai课件的开发和应用。提高培训计算机和网络的管理,网页、网站的制作与应用等内容。利用好学校网站,引导教师把自己的思想观点交汇在这个可以畅所欲言、无所不谈的平台上,从而使教师养成善于交流的习惯,进一步转变其教育观念。

  4、以教育教学课题研究为主的教育科研培训。教育科研能力是校本培训的一个重要内容,教师要逐步树立教研科研意识,围绕新课程的实施,结合课堂教学,进行教育科研基本方法的培训。注重教师教学科研意识和能力的培养,根据本校、教师本人实际,针对当前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特别是基础教育新课程实施中的问题,围绕中心校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有效地开展课题实验。引导教师从教学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提高教育科研的专业技能水平。

  5、以组织教学、班级管理、班队活动为主组织管理能力培训。作为一个课堂教学的组织者、班级管理工作的组织管理者,教师的组织管理能力非常重要。要为教师提供交流平台,让老师组织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得到解决,让优秀的经验能得到推广,促进教师教学组织工作水平不断提升,班级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四、培训方式和方法

  每位教师都有权利和义务(校本培训小组成员每人至少准备一次校本培训内容)开展和参加各种校本培训活动。

  校本培训采取多元培训的办法,各单位注重立足校本资源开发和利用的.同时,走出去、请进来,注意吸纳校外资源并加以研究利用。通过专题培训、观摩研讨、课题研究、导师指导、远程教育、学术沙龙和“菜单”选择等模式开展适合本单位实际的校本培训。

  教师的工作经历、教学经验、教学水平、自身素质、年龄不同,决定了校本培训的形式和内容也不同。按照自主、开放的原则,运用课题带动法,充分体现人人都是培训者,处处都是培训地,刻刻都是培训时的特点,主要采取以下三种方式。

  (一)基于网络的开放的培训方式。建设学校网站,开发"全、精、新、活"的教育网络资源,建设教师校本培训资源库,在网站内开设校本培训专栏,为教师发展导航、鼓劲、解惑、铺轨。促进教师自主学习。在网上设立了课程改革、校本讲座、课题研究、和业务档案等栏目。任课教师随时将学习研究的成果发布到网上相应的栏目内,丰富、共享培训资源、信息。定期由学校推荐并筛选出一个反映教育教学热点、难点、疑点、焦点的问题,作为学习主题,让教师围绕主题进行学习讨论。

  (二)基于校园的培训方式。以专题讲座、论坛、课例、实验、研讨、观摩、小组交流、答辩、案例分析等形式,积极探索“参与、互动、合作、探究”的培训模式,倡导以学习型团队为载体的自主学习,合作学习、网络学习和研究性学习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使教师在“做中学”在实践中反思、研究、进步、提高。

  采用三级培训机制:

  1、校际培训:学校经过调查了解,根据教师普遍性实际需要,组织开展全校性的校本培训活动。

  2、教研组培训:根据各教研组特点,开展与各教研组专业紧密关联的培训内容。

  3、自我培训:老师制定个人发展计划表,根据自己发展计划,为自己设计个性化的培训方案(方案经校本培训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并进行评价考核学分)。

  (三)校际之间合作培训形式。与兄弟学校组织开展合作培训活动,共享各校优秀资源,促进共同发展,让我校老师得到更多培训机会,得到更多收获,同时也可以宣传我校优秀的教育人才和资源,提升学校形象。

  五、措施:

  一)提高对校本培训的认识是做好工作的关键,要加强学习,把校本培训与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学校办有特色结合起来,切实搞好培训工作。

  (二)加强校本培训的组织领导,加强过程监控管理和考核评价工作,做好相关纪录,认真落实培训方案。

  (三)走出去,请进来。与育才小学每学期进行有计划的互动交流。如:交流教改观念→互听教改课并进行研讨→教改展示课。

  (四)发挥骨干教师的带头作用,指派他们承担校本培训任务,设计方案,组织实施,在理论与实践两层面都提高,促其向研究型教师发展。

  (五)校本培训与课题研究相结合。围绕课题研究工作,把每一位一线教师依据任教学科和专业特长编入课题小组,定期开展活动,加强交流,互帮互学,共同提高。

  (六)推动"五个一"活动。即教师每学期研读一本教育理论专著;每月研读一本业务杂志;每月上交一篇教学一得;每周写教学随笔;每人开放一节教改课。

  (七)学校根据课题和业务研究需要,购买相关教育书刊,供教师借阅。

  (八)充分利用每月两次教师例会的时间组织教师培训、研讨。

  六、管理与考核:

  (一)管理

  校本培训继续实行学时学分管理和网络化管理。中心校规定各种培训的学时学分,各校负责组织实施,培训者进行记录,学期末,由中心校负责继续教育人员记录教师参加培训的学时和学分。

  培训过程中要做好培训记录(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参培教师、培训形式、主讲教师等)。各项培训统筹安排,统一协调,培训对象、内容、时间、形式,及早公布,使培训明确有序,进展顺利。考核结果纳入教师业务考核内容。每年培训结束后要写出书面总结。

  (二)考核。

  每月末、学期末由教研组长与教研主任对每位教师参与校本培训活动情况进行考评,并将考核结果分别纳入月末、期末学校教职工工作综合考评。考评采取记分制,具体细则如下:

  (1)月度考核细则:

  1、按时参加每次校本培训活动记6分,缺席一次扣2分;

  2、参加校外各级培训活动每次记2分;

  3、按时上交各类材料,每份记1分;

  4、每月按教研组长工作完成情况,每月加2或4分;

  5、主持校本培训活动每次记3分;

  6、对学校校本培训工作有特殊贡献者酌情加2、4分;

  (2)期末考核细则:

  1、根据全期参加校本培训、培训笔记作业等情况分为5、3、1分三等;根据主持校本培训活动情况分为2、1分两等;

  2、根据月度考核情况分为5、4、3分三等;

  3、及时上交各类材料每项记1分;4、根据教研组长工作情况分为3、2两等;详实记录各活动记录记1分;

  5、对学校校本培训工作有特殊贡献者酌情加5、3、1分;

小学学校的制度 10

  一、 管理制度

  1、每学期每位教师参加校本培训时间不得少于60学时,将学时数分解到每个具体的研修项目中,根据出勤率、考核成绩等实际情况评定最终成绩。

  2、加强校本研修的过程管理。由专人负责对教师参训的考勤、记录、考核、总结等进行管理,以促进学习和研修的良性互动,保证研修的效果。

  3、建立校本研修档案。校本研修档案资料包括各级领导职责、各项规章制度、研修计划和实施方案、研修教材(录像、软件等)、研修记录、考核成绩、具体成果、研修总结等相关材料。

  4、建立健全校本研修教师个人档案(文本内容包括学校集体研修、学科研修情况记录、个人反思、自学笔记、教育叙事、听课记录、优秀教案、参与课题研究情况、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5、建立健全校本研修考核制度。学校校本研修考核小组将对教师进行考核。

  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1)个人档案完善制度。40岁以下的'教师随时整理、完善自己的个人档案。学校每学期检查校本研修教师个人档案完善情况。

  (2)自我完善提高制度。40岁以下的教师每月整理两份教育叙事,每月至少听课八节,学校定期检查听课笔记。

  (3)学习培训考勤制度。教师参加省、市、区上级教研部门及学校组织的各种研修活动,不迟到,不缺勤。

  (4)外出学习汇报制度。外出教师学习完后要及时向学校领导做好外出学习汇报,交学习心得或学习材料,有必要的将在全体教师会上进行交流。对学校批准的外出学习的教师,学校按每次会议的具体要求以及“超支不补、违章则罚”的原则,报销参加研修活动必需的费用。外出学习的教师回校当天及时上报。

  (5)骨干教师引领制度。省市级骨干教师每周至少开放两次课堂教学,区级骨干教师每周至少开放一次课堂教学;每年至少在校内辅导一位年轻教师成为学校的骨干教师。

  (6)基本功培训制度。学校每学期将根据教师的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基本功训练,40岁以下的教师必须认真参加各项训练,学校将对教师参训地情况进行量化与质性相结合的考核。

  (7)教材教法达标制度。学校每学期将组织教师对自己所教学科、学年的教材进行梳理。40岁以下教师每年度参加学校的教材教法业务能力考核,不合格者重新考核,再不合格者视为考核不合格;参加区里组织的教材教法业务能力考核,不及格者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

  二、奖励与惩罚

  1、完成继续教育校本培训任务合格以上者,在证书上给予登记认可并记入教师个人专业发展档案。

  2、学校设立校本研修奖励基金,对各项研修考核优秀的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

小学学校的制度 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校全称为泰顺县阳雅镇中心小学,住所地址为泰顺县阳雅镇官口南街34号,邮政编码为325506

  第三条 本校由温州市泰顺县教育局举办,经泰顺县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本校为实施六年制(小学)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 学校面向学区学生招生,招生对象为阳雅镇(不包括柳峰、松垟)区域。办学规模为六个年级36个班级。

  第二章 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

  第五条 学校办学理念:主动学习,实践创新,全面发展,学有所长。

  第六条 以现代化的教育思想和管理理论为指导,学校围绕着“促进学生的素质发展,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促进学校的品位发展”办学目标,努力把学校建成“学生向往、教师幸福、社会满意”的现代化品质学校。

  第七条 学校牢固树立“质量立校”的观念,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立足课堂,向有效教学要质量。学校教学工作目标明确,年度工作计划,学期工作计划,每周工作要点,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落实。教学管理制度健全,管理层级清晰,职责明确。学校致力于建设一支优秀的师资团队,努力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为学校可持续性发展提供保障。

  在成长的过程里,学校以人为本,关注全面质量,促进个性发展。学校一直把营造书香校园作为校园文化、德育建设的重要内容。现在班班设有读书角,有读书计划,有读书活动。同时通过开展主题鲜明的体育节、艺术节、科技节等一系列主题活动,促进了学生的个性发展。开展感恩教育,珍爱生命、绿色教育等阶段性主题教育活动。DIY创意室、魅力奔跑社、七巧美画室、启智棋艺室等十多个社团的建立,搭建起学生成长的舞台;大课间体育活动、象棋兴趣活动、“我爱乒乓球”活动的开展,让学生从课本走向书籍,从教室走向操场。

  第八条 学校认真施行“一训三风’。

  校训:博雅·阳光

  校风:一言一行,雅风修礼,一朝一夕,以礼养德。

  教风:雅量高致,勤耕细耘。

  学风:读雅篇,存雅望,行雅事,树雅像。

  第九条 学校校标:图案释义--“Y”是阳雅镇小字母首拼构成了一个人的样子,向上伸开双手代表积极向上,绿色的人形看着又像一棵小树苗;地下是一本摊开的书,又是一双手的变形,用了大地的颜色;图案寓意学生是小树苗,书本就是滋养树苗的大地,又有教师双手精心培护的意思。外围用天蓝色作为底色,那是天空的颜色,寓意小树苗茁壮成长可参天。

  第十条 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定期制订五年发展规划,并形成和健全自评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 学校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

  第十一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中国共产党阳雅镇中心小学支部委员会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

  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等具体工作。

  第十二条 校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

  (三)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

  (四)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学校秩序;

  (五)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

  (六)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七)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

  (八)负责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

  (九)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十)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三条 学校依靠中国共产党阳雅镇中心小学支部委员会,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组织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阳雅镇中心小学支部委员会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学校少先队组织开展适合儿童、少年学生特点的活动,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四条 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和评议监督权。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和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学校设置校长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第十六条 学校建立校务委员会,负责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校内重大事项;建立家长委员会,增进家校沟通,保障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

  第十七条 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重大事项应在党政主要负责人酝酿提议、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务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由校长作出决定并组织实施。中国共产党阳雅镇中心小学支部委员会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第十八条 学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

  学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建立档案室,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职能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学校建立校史室,重视教育历史物证遗存保护,发掘和弘扬校本优秀文化传统。

  第十九条 学校建立健全校内权益救济制度,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学校建立健全校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校内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和校内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明确受理学生和教师申诉的部门和程序。

  学校建立健全争议调解机制。通过工会争议调解委员会,就教职工与学校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通过家校调解委员会,就学生、教职工、学校间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

  第二十条 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饮食卫生、健康、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

  第二十一条 学校接受政府以及教育、登记管理和审计等管理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二条 学校建立健全年段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

  年段长负责本年级的德育、教学工作,统筹教师分工与管理、年级教育活动、学生管理工作等。

  教研组长负责领导、组织教师开展各类教学研究。教研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习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本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二十三条 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力求因材施教。

  汉语言文字为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学校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学校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探索适应素质教育的课堂教学新模式,采用现代化教学技术,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学校按国家及省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教学大纲课程计划,开全科目,开足课时,并严格执行作息时间表、课程表及教学进程,任何人不得擅自停课,特殊情况的停课需经上级领导批准。

  学校统一按上级规定征订教材,任何人不得擅自推销学习资料。教导处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尤其要提高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同时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与归档。

  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确保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回家作业,三至六年级学生平均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不超过1小时。

  每学期三至六年级进行一次统一的期末测试,并及时做好质量分析。

  第二十四条 本着向课堂教学要质量的原则,认真实施“五个三”常规工作,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按时上下课,严禁旷课、不按课表上课、随意调课等现象。

  遵循“学生主体理念”、“面向全体理念”、“全面发展理念”,积极推进“自主、合作、探究”的教学方式,构建民主、平等、和谐的生本课堂。

  积极鼓励学生,让每一位学生在尝试中体验成功。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严格执行有关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法规规章,通过日常体育活动以及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健身习惯与基本的运动技能。

  学校通过体育课、课外活动等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年举办一次体育运动会和多次体育单项比赛。

  学校建立医务室,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体检,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学校完善卫生工作制度,不断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在校园内实施禁烟。

  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立心理辅导(咨询)室(站),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配备专(兼)职教师开展工作。

  成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商讨学校心理健康工作。每学年初制定计划,学年末对相关工作进行总结。

  将心理素质教育纳入学校工作日程之中,融进日常教育教学中。鼓励老师开展心理教育研究。

  班主任工作要扎实,成为学生发展健康心理的启迪者和榜样,把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在指导班队工作时,要发展学生良好的自我意识,培养自主能力,自我教育能力。

  大力开展各种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心理教育活动,如听讲座、班队活动、社区活动等,让学生在活动中提高认识,全面促进心理素质的提升。

  杜绝有害学生心理健康的言行,如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在不适当的场合公开学生的隐私等。

  第二十七条 保证科技、艺术、劳动等各类综合实践教育的经费投入,并对学校专用教室进行配置和整修,各室配备管理员,制定管理员工作职责。

  以普及与提高相结合,课内与课外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学生的艺术素质和审美能力,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为学生终身喜爱艺术、学习艺术、享受艺术奠定良好的基础。

  积极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经常性、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并逐步使其规范化、制度化。大力推进体艺特色学校工作,定期开展好艺术节和科技节,鼓励人人参与。

  根据我校实际,提出“人人进社团,周周有活动,个个有特长”的思路,开设校级艺术社团。社团活动做到有组织、有章程、有管理、有考勤,定时间、定内容、定方式地开展。

  第二十八条 教学中注意培养学生运用信息技术的兴趣和意识;培养学生的信息技术素养。

  教师要加强本学科专业技术知识的学习和技能的'提高,教学语言简明、准确、规范,注意使用专业术语。

  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为教育教学服务;完善校园网,使之成为学校和社会、家庭,教师和教师,学生和学生之间的互动、学习平台。

  第二十九条 学校营造民主、自由、科学的研究氛围,构建对话、合作、反思、共享的研修文化,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学校鼓励教师著书立说。

  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由校长主管,下设分管领导。通过制定学校科研管理制度,使学校教育科研工作在课题申报、中期管理、具体实施、奖励等方面更加规范。

  加强理论学习,以理论学习促进观念转变和认识的提高,指导教育实践和教育研究,为科研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持。

  学校为提高教师的理论水平和研究能力创造条件,聘请有关专家来校指导课题的研究,鼓励教师走出去参观学习,及时为课题研究的进行提供相关的资料和书籍。

  第五章 学生管理

  第三十条 学校实施小学阶段的义务教育,按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招收学校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实行秋季始业。不属学校服务区内的新生,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第三十一条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与学校、班级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在品行和学业成绩上获得公正评价,每学期获得学业成绩单;

  (四)对学校给予处理有异议,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出申诉或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二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学生行为规范要求;

  (二)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参加集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养成良好品行;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承担在学生自治活动中当选职务的相应职责;

  (五)爱护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三条 学校按照省、市、县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实行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严格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程序。

  学校对修完修学年限内规定课程且综合素质、学科学习业绩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

  第三十四条 学校建立学生成长手册,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本人档案,并为每个孩子建立学生成长电子档案库。

  第三十五条 学校对德智体美诸方面均表现突出、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进步显著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并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并和监护人进行积极沟通。

  第三十六条 学校建立少先队组织,保障学生自主管理和学生合法权益。学生干部一般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学校支持学生自治,鼓励学生参与校园民主管理,通过选举、演讲、辩论等方式在校园内学习民主生活方式,培养现代公民素养与健康人格。

  第三十七条 学校建立健全学生评教、评校制度,支持学生参与班级和学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八条 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合法权益,学校及教职工应当做到:

  (一)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充分发展。不得歧视学生。

  (二)尊重学生人格。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严禁用讽刺、威吓等方式给学生心理造成伤害。

  (三)尊重学生隐私。保护学生个人信息,未经学生及其监护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披露学生个人隐私。

  (四)不得非法收缴学生财物。为保护学生安全、保障校园秩序,可以对学生违纪的相关物品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处理,但应及时与监护人联系。

  第六章 教职工管理

  第三十九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依法实行学校用人制度。

  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第四十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加入专业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处分有申诉权;

  (六)使用学校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七)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一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学校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以及文化知识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弘扬爱心与责任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践行以生为本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升育人水平。

  第四十二条 其他职工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学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四十三条 学校制定教师专业发展、师训计划,鼓励和支持教师参与教学研究、考察交流和进修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第四十四条 学校保证教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四十五条 学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等制度,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敬业精神、教育理念和业务能力。

  教师应当遵照《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享受相应待遇与权利。

  第四十六条 学校建立教职工业务档案,每学年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转岗、解聘、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等的依据。

  学校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评聘、进修深造和评优评先等的首要内容。

  第四十七条 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业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和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和惩处。

  第七章 学校资产管理

  第四十八条 学校开办资金人民币309万元。

  学校具体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

  第四十九条 学校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学校对侵占校舍、场地、设施等的行为和侵犯学校名称权及无形资产的行为,应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对学校财物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五十条 学校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建立账目,落实专人管理,定期清点,及时做好变更、增减手续。

  学校向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有计划地进行学校基本建设和维护修缮工作,并及时检查、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学校加强对体育室、仪器室、图书室、实验室、音乐教室、计算机房等专业设施的管理,充分发挥教学设施、仪器设备、体育器材、图书音像资料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设施的闲置和浪费。

  第五十一条 学校如遇因政府规划调整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迁址、合并、分立或终止时,应当及时制订保护学校资产安全的方案,并依法进行资产清算。

  第五十二条 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学校财务工作在校长领导下开展,实行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

  学校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学校依法向政府部门提出年度预算安排意见,经批准后执行,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第五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不收教育费政策。

  第五十四条 学校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章学校与家庭、社会关系建设

  第五十五条 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聘请兼职教师和校外学生辅导员。

  学校建立德育、科普、法制、社区等各类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开展校外教育活动。

  第五十六条 学校遵循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组织家长选举成立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做好学校与家庭的沟通。在保障学生安全健康、推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化解家校矛盾等方面做好协调工作。

  学校建立与家长委员的联席会议制度,汇报学校发展规划及其进展、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帮助。

  第五十七条 学校发挥家长委员会功能,办好家长学校,制定教学计划,定期开展活动,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

  学校建立教师与家长的日常联系机制。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应密切联系家长,做好家庭访问工作,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五十八条 学校通过加强内部建设,树立良好的公共形象,在相应区域内发挥积极作用,服务于学习型城镇建设。

  学校配合社区开放校内文化设施和体育场地。

  学校依托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

  第五十九条 学校依托社区、派出所,共同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行为偏差学生的教育,建设平安文明校园。

  第六十条 学校建立校友会组织,发挥校友的宣传、桥梁、教育、助学、咨询等作用,促进学校发展。

  第六十一条 学校开展校际互动合作,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拓展教育视野,提升办学水平。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二条 学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均依照民主程序进行。

  第六十三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务委员会审议,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经泰顺县教育局同意备案之日起实施。

  第六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处,以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为准。

  第六十五条 本章程的修改需由校务委员会或1/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方可进行,经校务委员会审议,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报泰顺县教育局同意备案后生效。

  第六十六条 本章程由校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小学学校的制度 12

  为了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优化育人环境,维护学校教学、教研和生活秩序,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2、校车、小汽车、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停靠在学校指定位置内,不得随意停放。

  3、校园内禁止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得骑电瓶车,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满12周岁的学生要骑自行车必须申请通过,在规定位置停放。

  4、外来车辆若无正当理由,未经门卫允许,一律不准擅自驶入校内。

  5、学生进出校门靠右行走,不准奔跑打闹。

  6、门卫、值日行政、教师要管理好校门口的交通秩序。

  7、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要注意慢行观察,并减速慢行。(车速控制在时速5公里内)。

  8、开家长会等各类活动时,门卫应指挥车辆有序停放。

  9、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内停放过夜,确需在校内停放的车辆和自行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员管理。

  10、教职工驾驶机动车进入校园的`,在学生上学、放学要高度警惕。开小车的放学时与学生错峰放学,即在学生放学20分钟后才能离开学校。同时在学生课间休息、以及上体育课时间注意学生动向,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以上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如有违犯,学校安全领导组按相应的条例追究责任。

小学学校的制度 13

  1、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并设立若干安全保卫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各项安全保卫工作。

  2、学校安全实行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制。领导小组和各工作小组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班级学生安全第一责任人,行政值日负责人为值日日安全第一责任人,值日教师为值日区安全第一责任人。

  3、学校制定教室、专用教室、资料仪器室、图书室等专用室财产管理制度和校园设施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人,每学期期初登记,期末检查考核或签订有关责任状。

  4、加强值日工作,明确值日职责,定人定岗定时,确保校内学生安全。校内发生学生安全事故及时处理,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5、加强学生活动安全、学习安全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6、学生安全、财产安全纳入教职工岗位责任制进行考核。

  7、严格学校财物购进、借用、维修、损耗等管理制度,建立有关台帐。严格执行财务现金管理制度。

  8、严格《门卫制度》,学生在校时间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严禁学生出校门。

  9、加强校舍、设施、设备、器材、等安全检查,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检查有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10、加强节假日值班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加强与公安、城管等有关部门的联系,确保校园安宁和师生人身安全。

小学学校的制度 14

  周例会

  1、周例会定于每周到校的当天下第二节晚自习课召开。

  2、由主持学校日常工作的办公室主任部署本周“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后勤及其它”等方面的主要工作。

  3、周例会上,主持工作的领导应对上周工作简要回顾,总结,以便扬长避短。

  4、各部门、各教师如有什么中心工作或建议,应在此时汇报给主持工作的领导。

  5、周例会的内容,应作好记录,办公室摘其要点公布于黑板上。

  政治学习

  1、每周安排两小时自学,单周周四第二节晚自习学习一小时。

  2、学习时应认真听讲,并做好笔记,讨论时积极发言。

  3、在集中政治学习时间内,教职工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如看其它报刊书籍、备课、批阅作业、小声说话、打瞌睡、随便外出等),不得缺席。

  业务学习(含教研活动)

  1、每周三第二节晚自习为学习时间。

  2、业务学习分四种形式:一是全体教师利用学习日,学习有关教育教学理论;二是按科目分教研组集中,结合各组实情,学习教育教学理论,了解教改信息,讨论教改试验课,研究有关课题,观看教学录像等;三是年级段组活动,主要是研究教法,上教改课,评课等;四是分年级、分科目集体备课活动,疏通分析教材,上课评课等。

  3、各组负责人应精心安排每次活动,紧扣自主教育教学理论,做到“三定”(定时间、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不图形式,讲求实效。一学期(年)的每次集中学习,应注意做到形成系列,突出重点,富有成效,力求层层推进,步步提高。

  4、教师应以主人翁态度参与每次活动,准备好材料,认真讨论,做好笔记。

  校本培训

  1、每周安排两小时自学,双周周四第二节晚自习学习一小时。

  2、培训学习要有专题,有针对性,指导性。

  3、全体教师参加,认真听讲,作好笔记,积极参与主动发言。

  行政会

  1、行政会不定时召开,由主持工作的校长召集。

  2、行政工作会议的参加人员,主要是学校校长、副校长及相关人员。

  3、行政会主要讨论、研究和决定学校行政工作的重要问题,部署学校日常行政工作任务。

  4、会议程序为交流部门工作,学习有关理论,研究讨论工作。

  5、各参会人员应在行政会召开之前,拟定好需在会上进行商讨的工作,会中充分发表意见,并服从会议决定,在会后执行决议中,不能随意推翻或改变决定的事项。各部门应积极主动接受任务,不推诿,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6、行政会应认真做好记录,不得泄露不该公开的有关内容,对未能出席会议的同志要做好传达或转达工作。

  注:各种会议,均建立会议记载簿,由专人记录,期末交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