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章制度

时间:2023-01-11 12:46:13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规章制度【热】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规章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司规章制度【热】

公司规章制度1

  第一章安全管理、培训、考核制度

  一、建立安全领导小组,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监督、公安、消防和交通运管部门有关的政策、法规,经常分析企业安全状况,及时制定相应的方案和措施。

  三、定期对车主和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把关,做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规范操作,安全驾驶。

  四、健全车主和驾驶员档案,健全培训档案。

  五、及时办理车辆年审,车辆保险手续,严禁未审车辆和脱保车辆营运。

  六、坚持车辆“三检”制度,定期对车辆保养和维修,保证车辆技术性能良好。

  七、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必须派押运员押运,使安全工作做到万无一失。

  八、及时参与事故处理,并协助有关部门落实责任。

  九、不断总结安全工作经验和教训,及时上报各类报表。

  第二章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跟踪制度

  一、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配合有关部门,不定期地对车辆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二、安全科负责每月对所属车辆进行一次以上的安全技术检查。

  三、每月的安全检查应做好详细记录,并经单车车主签名后存档备案

  四、安全人员在对车辆检查时发现隐患应及时汇报并做好原始记录,实行跟踪管理制度。

  五、由安全科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必要时收回证件停止营运。

  六、整改合格后,由修理厂家开出维修合格出厂证明方可正常营运。

  七、建立事故隐患整改档案,及时对所发生的事故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行。

  第三章安全例会和车辆保险制

  一、有关负责人每月应召开一次以上安全生产例会。

  二、安全科要组织驾驶员、押运员和各车主及时宣传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做好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三、安全科负责车辆的强制保险。

  四、及时通知车主投保续保,第三者责任险必须在十万以上。危货车辆必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五、单车保险应及时足额投保,保险单本由公司统一存档备查。

  六、严禁车辆漏保、过期现象的发生。

  第四章车辆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一、建立由经理负责的车辆技术管理机构,安排具有技术管理经验的人员负责日常车辆的维修,明确职责。

  二、贯彻执行交通运管部门制定的有关车辆技术管理规章制度。

  三、健全车辆维修保养台帐,健全车辆、设备、技术档案,做到一车一档,记载项目准确齐全。

  四、动用明火维修危险货物车辆时,要执行“动火”审批制度,作业前必须对车辆进行测爆和安全处理。

  五、车辆应定期进行保养和检测,对不按期保养的车辆实行强制保养。

  六、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技术状况应符合《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要求。

  七、及时总结,上报车辆技术管理情况,表彰先进,处罚违规责任人。

  第五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规程根据《道路危险运输管理规定》和《汽车货物运输规则》,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人员对所运危险货物要撑握其化学和物理性质及应急措施。

  二、携带运输危险货物有关的证件必须齐全。

  三、随车携带的遮盖、捆扎、防潮等工具必须齐全、有效。

  四、车厢拦板必须平整牢固,车厢内不得有与所装货物性质相抵触的残留物。

  五、押运人员乘坐在指定位置上,车上严禁搭乘无关人员,不得携带与所装货物性质相抵触物品。

  六、根据车辆装载情况,途中应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中途临时停车应与其它车辆、高压线、人口聚集地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应停放在有利于安全防护的地方。

  七、运输过程中,必须在指定位置设置危险品信号标志。

  八、运输途中遇天气发生变化,应根据货物特性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九、运输途中发生货物灭失或泄漏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进行应急处理。

  十、危险货物运输、装卸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组织救缓及负责维护现场,并及时向当时有关部门和公司如实报告。

  第六章驾驶员、押运员考核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车辆、驾驶员、押运员管理,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有效保障行车安全,遏制事故发生,维护和谐生产经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运输车辆必须证照齐全合法有效,买齐买足车辆保险,对于保险将近到期的车辆必须提前半个月由公司统一代为续保。否则,暂时予以停运,直至续保完成。

  二、车辆从业人员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打电话给从业人员,若无人接听或是别人接听、呈关机状态,造成一定影响的每次最低处以100元罚款。

  三、公司组织的培训学习和每月组织的安全例会必须积极参加、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会上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公司要求收集的车辆及从业人员资料要迅速配合办公室交齐,不得拖延时间或拒交。违反的将列入年度考核。

  四、车辆排班必须服从调度安排的顺序进行装货,不能因任何原因而强行要求装货;

  车辆停放时,应按秩序停放在停车场指定区域,严禁阻碍通道乱停乱放。对不按调度人员安排装货与停放车辆的从业人员进行处罚,处罚额度为20xx元或视具体情况停止其运输资格。若发生安全问题及其他一切损失,由该车车主承担全部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驾驶员、押运员必须认真配合执行门检制度,对门检不合格或没经过门检而外出运输的车辆,一次处罚500元。

  六、运输电石返回后的车辆必须要到物流公司办公室报到并登记,以便下一轮运输任务的装货安排。否则视为放弃排班权利,一切损失自行负担。

  七、已装货的车辆必须按公司指定的路线准时到达目的地,及时要求客户签收,与接货方和卸货方处理好关系,提高交货合格率和客户满意度,不得向货主索要小费、吃饭、住宿等。不能参与违纪违法等犯罪行为,为防止意外,如遇上对方待卸车辆过多,需要排队时,驾驶员更要做到人不离车,时刻检查货物、车辆安全,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否则给公司造成信誉影响和经济损失的,将视事态严重情况对其处以500元罚款直至停止运输。

  八、装货车辆抵达对方厂区后,要严格遵守对方厂区的管理制度,受到对方公司处罚或对方公司对该车辆提出意见的,违反一次给予罚款500元,并写检讨书直至停运,重犯者从严处罚。

  九、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勤检勤查防水雨布的完好情况、2个以上有效灭火器与铁耙、车辆的方向机、制动、轮胎气压及各部件的紧固情况等,做到提前发现故障隐患及时排除,杜绝事故发生,如果雨布破旧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更换,直至事故隐患排除,否则停运。

  十、公司驾驶员、押运员必须严格遵守车辆运输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不准启动发动机后在车内睡觉和装卸货;停车后必须关闭车辆电源总闸;车上各种备件、工具、雨布、灭火器、三角木等物品,应配备齐全;车辆钥匙要妥善保管,驾驶员一旦离开车辆,钥匙必须随身携带,尽量避免隐患。

  十一、运输电石车辆必须由公司指定的具有危货从业人员资格证的驾驶员驾驶,如果更换驾驶员、押运员必须报公司备案和核准,未经同意不得更换,如有违反,一次给予5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车主及驾驶员本人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十二、车辆GPS、标志牌、标志灯、静电带等必须安装好并不得人为自行断路或卸下;

  运输车辆线路监控要严格执行,车辆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线路和交通管理部门要求的速度行驶,不得超速,公司将通过GPS监控,每日抽查并进行记录。对上述情况公司将制作月报表,纳入年度评优。

  十三、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门所颁发的一切政策规定,严格按机动车驾驶操作规程行车,严禁酒后驾驶、超速、超限、乱抢道等违法违章行为和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及无危货从业资格人员驾驶。押运员必须严格遵守运管处等相关部门要求,对运输车辆和驾驶员进行严格监督,要确保安全行车,杜绝事故的发生。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发现一次处罚100元。

  十四、驾驶员要做到出车前、行车中、停车后的车辆及货物的安全检查工作,不得将装好货物的车辆停放在厂区以外的其他地方维修及做准备工作。否则,一经发现给予500元罚款及其它相应处罚。

  十五、驾驶员在执行运输任务时,如遇特殊情况或发生事故,不论在何时何地必须及时组织救援、疏散人车、做好货物保护工作和联系事发当地相关部门,预防更大事故的发生。同时通知公司领导或公司管理人员。否则罚款1000元并赔偿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六、公司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发生特、重大事故,除应负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外,公司还将对其按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进行处罚:全责处罚10000元;

  主责处罚8000元;

  同责处罚5000元;

  次责及一般事故处罚20xx元。造成安全责任事故,除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外,还将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或并处停止该车辆运输。

  十七、公司挂靠车辆因违反交通法规及其它管理制度所受的罚款和其它一切损失一律由车主及驾驶员承担。

  十八、公司挂靠车辆请假外出运输的,必须遵守公司管理制度,严禁运输危货;

  公司运输电石车辆回头货不得运输危货。否则一经发现,对其给予一万元的罚款。

  十九、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车辆、危货从业人员,需要整改的,公司下达整改通知后,在限定的期限内仍未整改到位的,公司将视具体情况将其纳入年终考核、暂停运输、减少运输趟数、罚款、解除挂靠协议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十、公司挂靠车辆请假外出运输或退出公司挂靠的,挂靠费一律不予退还。

  二十一、物流公司对本制度保留最终解释权。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对与物流公司有挂靠协议和运输合同的所有车辆适用。

  (附:对以上问题屡教不改者,不纳入年度评优,严重的解除挂靠协议。以上款项均纳入公司安全管理基金,用于公司日常安全管理活动开资。年终对全年无以上违规行为且无安全事故的车辆及优秀从业人员,公司将视安全基金使用情况给予相应奖励)

  第七章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一、建立由经理负责的车辆技术管理机构,安排具有技术资格管理经验的人员负责日常车辆维修管理,明确职责。

  二、要强化车辆和设备的技术管理,提高车辆的维护质量和技术等级,充分发挥车辆技术效能,降低运行消耗,提高车辆和设备的完好率,保证安全生产。

  三、健全车辆、设备、技术档案,做到一车一档,健全车辆维修保养台帐,记载项目准确齐全。

  四、建立车辆质量监控体系。推广检测和维护应用的先进技术,开展多种形式的职工教育和专业培训,提高车辆管理水平和维护技术水平。

  五、车辆使用中应按照核定载客人数或载客重量进行装载,严禁超载行驶,因车辆超载造成交通事故或机械事故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车辆日常维护是驾驶员必须完成的日常工作。要坚持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查车辆的安全机件及各部件的紧固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排除,防止漏水、漏油、漏气、漏电。

  七、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应根据车辆和设备的运输性质,使用条件和强度以及车辆老旧程度等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测,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并对维修车辆实行监控,为运输生产经营提供量大质好的动力。

  八、车辆应定期进行二级维护和检测,未按规定进行二级维护和检测的车辆,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

  九、对未按规定悬挂危险标志、标识和未配备有效消防器材的车辆,需现场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车辆,采取停止营运直至消除隐患。

  十、为确保车辆行车记录仪或GPS卫星定位系统的正常使用,从业人员需勤检查、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公司,公司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维修,确保正常使用。公司安全人员在安全检查中如发现私自拆装或人为损坏的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十一、车辆维修完工时,质检员、机务技术员、主修班班长会同托修方一起进行检测试车和路试。车辆维修合格后,承托双方应在完工单上签字,内承修方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十二、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技术状况应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要求。车辆经长期使用,车型老旧,性能低劣,物料超耗严重,维修费用过高,继续使用不经济,不安全的,应予以强度制报废。

  十三、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及驾驶员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促进车辆技术管理工作。

  第八章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及整改制度

  一、安全检查目的及任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

  二、安全检查内容

  1、查思想:对安全管理的认识,责任心;忽视安全生产管理的思想有否克服,出了事故是否从思想上认真吸取教训。

  2、查领导:查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管理的关系;

  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执行情况,出了安全问题能否严肃处理,落实整改措施。

  3、查制度:查公司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执行情况,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

  三、安全检查形式

  (一)综合性检查

  1、公司安全综合性检查,每季检查一次。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安全生产管理科,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由安全部门负责汇总,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2、各科室每月检查一次,由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牵头,对发现问题立即安排整改,并把检查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公司领导。

  (二)季节性检查,应针对不同季节有针对性的进行检查,由分管的职能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检查,检查情况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科。

  (三)经常性检查:部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岗位职责,深入到车辆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

  四、整改

  1、要狠抓安全检查隐患的整改。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由安全生产管理科制订整改方案、方法。并做到“四定”,即定整改项目、定整改资金、定整改时间、定整改责任人。

  2、在隐患整改中做到“三不推”,即司机能整改的不推给管理部门,科室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整改。

  3、灾隐患整改中防止流于形式,对不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对责任人采取经济处罚,并在安全管理考核是加倍扣分,由此造成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章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司机必须经公安部门考试合格获得驾驶照和车辆运管各部门考试合格领取从业上岗证后方可驾驶大货车上路,驾驶证照必须随身携带。

  二、司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安部门、交通部门颁发的有关法令,并在出车前认真检查:

  1、汽车状况是否良好,手、脚制动器及转向机构是否灵活有效,照明灯、雨刮器、仪表是否有效,有无漏水、漏油、漏气现象。

  2、油、水及轮胎气压是否合乎标准。

  三、司机严禁超速行使,严禁酒后驾车,严禁疲劳开车。

  四、司机未经车辆主管部门同意,严禁擅自把钥匙交给他人驾驶。

  五、下班后,公司车辆务必停在安全地点,严禁车辆被外物撞击、损坏或被盗。

  第十章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

  二、加强员工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安全大检查,发现不安全的因素及时提出整改。

  三、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监督检查执行。

  四、制定公司安全培训计划,负责组织新进公司员工的岗位培训。

  五、参加公司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对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方面制定防范措施,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处理后督促按期落实。

  六、建立安全活动档案、记录台账。

  第十一章车辆停放制度

  为了加强道路危货运输车辆安全管理,确保车辆停放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所有危货运输车辆必须按公司规定,在收班后停到专用停车场。

  二、车辆在停放前,必须将车辆总电源关闭,以免发生意外。

  装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进入停车场停放时,应向管理人员说明所装载货物品称,由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停放到相应的特种车间停放。

  三、车辆停放时应按停车场管理人员的要求停放到指定的区域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四、车辆进入停车场时应先在门卫登记并注明进出时间,由驾驶员签字。

  五、如有不按规定将车辆停放在专用停车场的,经公司检查发现后,将对该车驾驶员处200元罚款,并责令其立即将车辆停放到指定的停车区域。

  六、对屡教不改的,该车驾驶员不纳入年度评优。

  第十二章安全经理工作职责

  一、在经理指导下,抓好并组织公司日常安全工作,对安全工作负责直接领导责任。负责落实危货运输从业人员和危货车辆的安全技术管理措施。

  二、认真执行和宣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传达上级对安全工作的意见,根据需要提出安全生产具体措施。

  三、做好与车主或司机安全生产、安全抵押金的合同签订工作,督促执行安全规章和操作规程,经常深入车队、车间、油库检查安全生产情况。

  四、主持召开各种类型的安全会议,宣传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全员安全素质,抓好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带动全面,促进安全生产。

  五、强化安全管理,抓好现场监控,对驾驶员素质及车辆技术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经常上路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消除整改,防止或杜绝事故发生。

  六、发生大小交通事故,要及时亲临现场处理,查找原因找出教训,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及处理意见。

  七、每月向总公司汇报当月安全生产情况及下月安全工作安排。

  第十三章安全科工作职责

  一、安全科是分公司专职负责安全质量、安全管理和处理安全日常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安全科对分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分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三、督促落实车辆的二级维护。健全危货车辆的技术档案,做到有措施、有检测、有记载,确保危货车辆按时检测达到一级车的技术标准。

  四、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危货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管理人员,必须经交通管理部门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五、发生事故应积极主动赶赴现场,掌握事故的第一手资料,配合管理部门勘查,保护现场,查清事故原因,并及时将事故经过和处理意见向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和总公司安全科汇报。

  六、认真搞好每年度的车辆、驾驶员和押运员的年检、年审等工作。

  七、对安全生产行使一票否决权。

  八、负责向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和总公司安全科反馈、汇报其它安全工作事宜,完成其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

  第十四章安全员工作职责

  一、在安全科长的领导下,协助科长抓好本单位的安全工作,遵章守纪,立足本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搞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贯彻执行本单位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做到以身作则、自觉遵守,经常检查司乘人员及车辆安全情况,防止事故发生。

  三、做好安全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与安全有关的各种资料、数据、报表、记录、档案等工作,做到检查有内容,管理有目标。

  四、参加和督促搞好现场监控,对驾驶员的思想动态及车辆的方向、刹车、灯光、传动等危及安全的重要部位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五、协助科长抓好安全活动日的学习。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参与调查所发的事故原因,行使安全一票否决权。

  第十五章事故统计上报制度

  一、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做好行车事故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反应行车事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按照逐级上报的原则,发生的行车事故一律向总公司上报,由总公司负责统一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上报。

  三、事故统计上报程序和要求:

  1、一般事故在一个工作日内报总公司安全机务科,重大事故在2小时内报总公司安全机务科,特大事故必须在立即以电话或传真形式上报总公司安全机务科。

  2、一般事故无须做出书面报告,但重大事故要在12小时内以(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快报)形式上报总公司安全机务科,特大事故必须在5小时内以表格(同上)形式上报。事故终结后以书面形式报告事故的处理结果、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整改措施和针对从业人员开展教育、吸取经验教训等。

  四、分公司所发生的事故。以报表形式按月汇总后,于每月一日之前报总公司机务科。

  五、如事故情况、统计报表出现错、漏,应及时通过电话或传真作出更正说明,并随后报送更正的报表。

  第十六章物流公司安全

  生产责任书为了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危货(包括普货)运输生产安全,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经济和效益不断提高,根据交通部,市政府,市交通局关于建立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特制定年度运输生产安全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和车辆机械事故的发生。

  2、不发生行车安全死亡事故和危险货物的泄漏,倾翻事故。

  二、责任对象:

  车辆责任经营者及司机押运员是安全运输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均对运输安全负直接责任。

  三、安全运输工作要求:

  1、车辆责任经营者及司机,押运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法》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例会,学习和安全培训,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对所责任经营车辆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路检。

  2、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切实做好车辆的例行保养,确保车辆行车安全。

  3、严格按车辆核定的吨位和种类配载,做到不超载,超速行车和违章停车。

  4、严格按照承运危险货物的安全要求进行装、运、卸,确保危险货物的承运安全。

  5、按期进行车辆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安全。

  6、严禁聘请无从业资格证的司机驾驶车辆,杜绝疲劳驾驶车辆。

  四、考核及奖惩:

  公司每月进行一次抽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普遍检查,检查情况列入年终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年底对安全行车的驾驶员、押运员予以适当奖励。

  单位领导:

  责任人:

  车号:

  物流公司:

  日期:

  第十七章物流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实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做好事故防范工作,若发生事故做好救灾、减灾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护自然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二、引用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

  三、名词解释

  1、应急救援:指在发生事故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的措施。

  2、预案:指根据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充分考虑现有物资、人员及危险源的具体条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挥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四、危险目标的确定

  1、运输车辆防火、防盗。

  2、承运运输货物防火、防盗。

  3、办公设施的防火、防盗。

  4、货物仓库防火、防盗。

  五、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职责划分

  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设置:公司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救援组。

  2、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

  3、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组织制定交通安全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

  确定现场指挥人员;

  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

  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

  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

  组织应急预案的预演;

  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数据,负责进行事故原因调查。

  六、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1、本公司值班电话:

  指挥车:

  2、火警:119

  3、交警:110

  4、人民医院:

  七、事故处理措施

  1、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值班室人员按照电话,迅速上报公司领导,领导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

  2、重大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保护好现场,等待救援处理。

  3、若运输车辆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向110、119报警,并用随车携带的灭火器进行灭火。

  八、后期处置

  公司方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开展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等事项。应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维护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施工。抢险处置中发生的费用由区政府协调,公司方负责解决。对于预案,根据抢险过程遇到的意外情况和应急救援能力评估进行修订,使之完善。

公司规章制度2

  法务部部门职责

  依据集团公司组织机构设置调整方案,在值班律师主持下全面负责公司法律方面的事务,处理公司法律问题,切实维护公司法律权利和利益。

  1、完善、健全集团公司法务管理体系,指导、协调集团下属公司的法务事务处理,保证其合法性、规范性和一致性,确保公司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以达到公司利益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

  2、起草、审查各类合同,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会签、签订权限授予、示范文本制作、合同登记、合同履行等。保障和促进各项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及时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做好合同变更、补充或解除手续。

  3、起草、修改或审核公司出具的承诺书、保证函、声明等具有法律效力、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各种书面文件。

  4、制作公司各类劳动合同文本,协助人事部门协调劳动关系及时做好劳动合同续订和解聘的'相关法律工作;起草、制订员工竞业禁止协议和商业秘密保护协议;协助人力资源部门协调并及时解决各类劳动争议。

  5、参与公司重大合同、项目的谈判,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招标事务,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

  6、代理公司处理各类诉讼、非诉讼、仲裁案件;提出解决方案,根据事实和法律,积极维护公司权益。

  7、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护,保障公司在商标、专利、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方面的权益。

  8、及时办理公司工商注册、登记、变更等事务,保障公司的有序发展,避免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9、完成其他法律事务。

  值班律师岗位职责

  值班律师由合作的律师事务所指派,除担任法律顾问的职责外,主要职责是主持法务部日常工作,处理公司法律方面事务。

  1、指导公司法务员的法务工作。

  2、完善、健全集团公司法务管理体系;指导、协调集团下属公司的法律事务处理;

  3、代理公司诉讼、非诉讼、仲裁等各类法律事务;

  4、草拟、审查格式合同和日常常用合同;

  5、参与公司重大合同、项目的谈判;

  6、配合其它部门参与招标事务;

  7、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工作和公司工商注册、变更等事务;

  8、其他法律事务。

  法务专员岗位职责

  法务员的主要职责是协助法务值班律师处理公司的各项日常法律事务,做好法律资料收集、文件起草等工作,为解决公司的法律事务提供有力的支持。

  1、拟定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一般法律文书;

  2、草拟、审查公司合同,向相关部门、人员收集与合同有关的资料,向值班律师提出意见;

  3、负责法律咨询的接待和常规法律问题的解答;

  4、协助值班律师处理各类法律纠纷和诉讼工作,并负责法律事务处理的调查、取证工作;

  5、协助值班律师处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收集和汇总相应的文件资料;

  6、负责各类合同、法律文书、资料的登记、统计、归档等工作;

  7、其他法律事务和工作。

  法务部的组织管理

  为加强公司法律事务的规范和管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机构及人员分工

  公司法务部为公司法律事务管理的归口管理机构,由值班律师主持日常工作,法务员三至五人组成。

  公司的法律事务主要可以区分为对内法律事务和对外法律事务,对内法律事务主要包括集团公司内部法律事务,如:合同起草审查、公司招标事务、劳动争议、合同履行中的监督检查等;对外法律事务主要包括集团公司对外部相关单位的法律事务,如:对集团下属公司法律事务的指导、仲裁诉讼、知识产权保护等等。

  按照人员情况,将法务员的工作内容以对内法律事务为主和对外法律事务为主进行分工,值班律师总揽全部工作,并给予公司法务员具体工作指导,对法律事务负全责。

  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要与公司的法律顾问工作密切配合,公司的首席法律顾问与公司的法务主管领导协调配合工作。

  二、对招聘法务员的要求

  目前至少招聘两名法务员,要求具备法律本科学历,具备法务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并要考虑将来可以随集团公司迁往XX。法务部运转正常后,再根据工作需要增加合适的人选。

  三、公司法律事务管理

  1、法务部组建后,立即根据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制度,如:合同管理制度、细化的工作制度及流程等。

  2、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涉及的法律事务,业务部门告知公司法务部,由法务员分类登记,报送值班律师,由值班律师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量,指定承办人员。如需要公司法务部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的,业务部门应交送书面情况说明及相关材料,法务部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说明及材料在收到之日起三至五日内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3、一般法律事务由承办的法务人员提出处理方案。

  4、重大、疑难的法律事务,经法律事务部法务人员和相关人员集体讨论后,制定处理方案。

  5、公司在对外正式签订合同,或出具/接受承诺书、担保函、声明等具有法律效力、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各种书面文件前,应先由法务部审核,值班律师审核签字后转下一程序,经会签后方能对外签订、出具或接受。需要法务人员参与起草、谈判的,业务部门应在谈判前三天将主要谈判内容告知公司法务部。

  6、公司从事招标、投标活动,应在招、投标前二日告知法务部,法务部指派法务人员全程参与,并出具法律意见。

  7、法律事务处理完毕后,承办的法务人员应在一周内制作结案报告,并按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将报告及有关材料归档。

  8、以上法律事务涉及重大、疑难法律事务的,必须报公司首席法律顾问审核。

  四、诉讼与非诉讼案件管理

  1、诉讼是指以本公司为一方当事人或作为第三人,通过人民法院,采用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法律事务活动。非诉讼是指以本公司为一方当事人,采取协商、调解、仲裁、复议等方式解决有关纠纷或争议的法律事务活动。

  2、公司的诉讼与非诉讼案件的处理须遵循有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和充分协调必要关系相统一的原则。

  3、案件起因人与起因部门负责人负有配合、协助法务部处理案件中的相关问题、收集和提供案件的原始证据及相关依据的责任。

  4、在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其他活动中,被其他组织或个人起诉而被动参与(包括可能涉及)诉讼活动的,当事人、有关责任人和所在部门、单位应及时以法律事务报告书的形式向法务部说明案情并提供相关材料,以备应诉工作的顺利开展。

  5、对于案件处理进程中所需要的必要条件和关系协调,案件关联单位及相关人员应积极、主动配合法务部开展针对性工作,保证案件处理的顺利进行。

  6、案件知情人应坚持保密原则,不得泄露案件的信息内容。

  7、在案件审结后,依据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法务部应继续作好执行阶段的工作,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协议、裁、判决时,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应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汇报,并报法务部在法定申请执行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法务部应当系统全面地对案件材料进行整理并编撰成卷,建立案件归档制度,发挥好信息库作用。

公司规章制度3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规定。

  一、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1、人员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

  四、宿舍统由舍长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月5次以上履行职责不好罚30元)

  1、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3)、员工身体不适应或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厂部。

  五、员工对所居住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六、有关宿舍现有的设备(如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七、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1、服从舍监管理与监督。

  2、室内禁止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违者罚30元)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违者罚20-200元)

  4、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5、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地上。 (违者罚5元)

  7、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8、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9、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10、夜间最迟应于00:30时前返回宿舍。

  11、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2、宿舍卫生由各自住宿人员轮流清洁整理。 (无打扫罚10元)

  13、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14、沐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

  15、沐浴以20分钟为限。

  16、员工不得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八、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呈报班组以上会议议处:

  1、不服从舍监的监督、指挥者。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7、有偷窃行为者。

  九、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

  十、员工住宿应向警察单位办理流动户口登记(暂住证)。

公司规章制度4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并称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减持股份行为,促进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适用本规定。

  大股东减持其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上市公司股份,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曾就限制股份转让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第四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卖出,也可以通过协议转让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股份。

  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本规定办理。

  第五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

  (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二)大股东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董监高不得减持股份:

  (一)董监高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二)董监高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第九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第十条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股份出让方不再具有上市公司大股东身份的,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减持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

  第十一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股权被质押的,该股东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当统一制定上市公司大股东场内场外股权质押登记要素标准,并负责采集相关信息。证券交易所应当明确上市公司大股东办理股权质押登记、发生平仓风险、解除股权质押等信息披露内容。

  因执行股权质押协议导致上市公司大股东股份被出售的,应当执行本规定。

  第十二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未按照本规定减持股份的,证券交易所应当视情节采取书面警示等监管措施和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纪律处分措施。情节严重的,证券交易所应当通过限制交易的处置措施禁止相关证券账户六个月内或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

  第十三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未按照本规定减持股份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

  第十四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未按照本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五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超过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比例,中国证监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六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未按照本规定减持股份,构成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中国证监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七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违反本规定减持股份,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可以依法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20xx年1月9日起施行。

公司规章制度5

  第一章 公司简介

  1. 企业介绍

  2. 公司机构

  第二章 聘用规定

  基本政策

  1. 公司员工在被聘用及晋升方面享有均等的机会。

  2. 职位或补空缺职位时,本公司将在可能情况下首先考虑已聘用员工,然后再向外招聘。

  3. 工作表现是本公司晋升员工的最主要依据。

  入职手续

  1. 应聘者通过公司笔试、面试、背景审查和体格检查,并经确认合格后,可被公司聘为正式员工。

  2. 新入司员工必须填写《公司员工登记表》一式二份并准备彩色一寸照片 4 张。

  3. 非本市户籍人员,入司七日内必须提供本市户籍人员担保书。

  4. 入司之日,必须提供区医院的健康证明,身体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5. 部门经理在新员工入司之日应就《工作说明书》与新员工面谈。

  6. 公司将组织新入司员工参加新员工培训,以使员工对公司概况有初步了解。

  试用期

  1. 新员工被录用后,一律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时间为三个月,试用期间公司将对员工的表现及其对工作的适应程度进行考核。

  2. 试用期薪资执行公司制度标准。试用期届满,经公司考核者,可转为正式员工,考核不合格者,公司予以辞退。正式员工薪资待遇按公司工资制度执行。

  聘用的终止

  1. 试用期间以后,公司或员工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至少22 个工作日)提交书面通知。

  2. 若员工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公司可不必提前通知员工与其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

  新员工在入司一个星期内,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书,员工应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书。

  离职手续

  1. 凡离职者,必须先填写离职申请书。

  2. 员工离职应按公司规定移交所有属于公司的财产,经核准离职且办妥移交手续,方可正式离职。

  3. 未办离职手续自行离职者,公司财产若有损失、遗失,其损失全额从薪资中扣还。如薪资不足以抵扣时,担保人负连带责任。

  个人资料

  员工的个人资料包括家庭住址、电话、婚姻及子女状况及时提供给公司行政部。

  业绩考评

  公司推行严格的绩效考评制度。实行年终考核和年中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晋升或提薪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 员工福利

  社会保险

  在公司工作三个月试用期届满,并经正式录用者,公司购买社会保险。

  第四章 工作规范

  行为准则

  尽忠职守,服从领导,保守业务秘密。

  爱护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及工作守则。

  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不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工作态度

  员工应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提高工作效率。

  热爱本职工作,对自己的工作职责负全责。

  员工之间应通力合作,互相配合,不得相互拆台或搬弄事非。

  对本职工作应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待人接物态度谦和,以争取公司同仁与客户的合作。

  工作纪律

  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严格遵照执行。

  沟通与投诉

  提案制度:员工可就有关公司经营管理方面随时提出建议,公司定于每月 26 日进行提案审查(具体方式见《公司提案制度》)。

  接待制度:

  各部门负责人要针对本部门员工的思想动态时时与员工进行沟通。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随时接待员工。

  每月 日为总经理接待日

  第五章 考勤制度

  工作时间

  公司员工实行每周五日四十小时工作制。周六、周日为正常工休时间。

  公司作息时间为:

  考勤办法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早晨上班签到制。

  签到必须本人亲自执行,不得代签。在规定时间未签到者,视为迟到。超过 30分钟,视为旷工。迟到、旷工者分别按公司制度予以处罚。

  请假程序和办法

  员工请假,需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批后提交行政人事部。如假期超过三天的,需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准假。

  休假种类和假期待遇

  病事假:员工因病请假,需出示区、市级医院证明,一月五天以内,扣发假日工资的 50%,超过五日者,按病假时间,工资全额扣发。

  员工因事请假,必须先经部门主管批准,并按公司制度扣发工资。未经批准,擅自离 岗者,按旷工处理。

  丧假:在公司任职一年的员工,倘若直系亲属去世,可以享有三天有薪(标准工资)丧假,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

  年休假与探亲假:在公司任职满一年者,在次年的年度假内,可以享受七天有薪(标准工资)年休假,年休假可作探亲使用,探亲旅费公司按职级支付相应比率。

  婚假:在公司任职满一年的员工,可以享受五天有薪(标准工资)婚假,婚假必

  须提前向主管申请并附上结婚证书复印件。

  第六章 工资、津贴和奖金制度

  员工的工资、津贴及奖金属保密范围。

  工资和津贴

  公司于每月 5 日发给员工上一个月的工资和津贴,并按政府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社会统筹养老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工资和津贴包括:工资、岗位技能津贴、

  公司将根据经济效益和员工的工作表现及绩效考核结果,在每年年初调整(增加或减少)员工的工资和津贴。

  公司在年度结算后,根据经济效益和员工在一年中的表现给予奖金。

  第七章 员工的发展

  在职培训

  为提高每个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效果,公司鼓励每个员工参加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培训课程,并建立培训记录。这些记录将作为对员工的工作能力评估的一部分。

  公司在安排员工接受公司出资的培训时,可根据劳动合同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等事项 。

  内部竞聘晋升机会 公司的政策和惯例是尽可能地从公司内部提拔晋升最具资格的员工,接替空缺并承担更大的责任。

  第八章 附言

  1.本手册属内部资料,请注意妥善保存。

  2.如若不慎遗失,请及时向行政部申报,补领并补交相应的工本费。

  3.员工在离职时,请将此手册主动交还行政部。

  4.本手册应根据劳动法及公司规定作正确理解,本手册条款亦构成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对本

  5.手册内容,如有不甚详尽或有使员工感到疑惑之处,请随时向行政部咨询,以确保理解无误。

  6.本手册如需修正,公司将向员工提供最新修正本,并回收旧手册以防混淆。

公司规章制度6

  第一条保安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交接记录,要有饱满的精神执勤。

  第二条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处事公正,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不玩忽职守。

  第三条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则按《员工违章处罚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第四条保安夜间值班要高度戒备,做到每小时至少要在厂区巡逻1次以上。

  第五条员工下班后,保安必须检查办公区和车间、仓库等的电源及门、窗关闭情况,切实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等工作。

  第六条保安人员须注意本身礼貌与涵养,对来宾、来访人员要文明问询和主动引导。

  第七条外来人员无法表明身份或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厂区内。

  第八条政府机关、人民团体或其他贵宾(外国客商),由总经理陪同时,不必办理入厂手续,单保安须登记进厂人数和时间。贵宾出厂后,保安须注明贵宾离厂时间。公司其他人员陪来客进厂前,须先到门卫室登记对方身份和事由。出厂时,也须注明访客离厂时间。

  第九条来访人员未经总经理批准,一律不得进入生产作业区或仓库参观。

  第十条值勤保安不得以任何理由粗暴对待客户,尤其时对夜间送货到公司的客户或司机更要热情问候,以礼相待并负责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到厂验收货物。

  第十一条非本公司车辆入厂,车中人员应在门卫室办妥登记手续才可入厂,车辆须按规定停泊在公司指定的地方。

  第十二条严禁员工亲属、老乡和朋友在上班时间来公司会面,有特殊情况者,保安可代为通知当事者在厂门口见面。

  第十三条保安每天下班前须将各类出库单据收齐,送交相关部门备查。

  第十四条货运车辆进出厂区时,需出具送货证明或《物品出门证》保安方可放行,并通知仓库保管部门。

  第十五条保安值班时间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灵活执行。

  第十六条外来人员未遵守公司进出厂区规定的,保安有权拒绝其入厂。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总经办制定并负责解释,经总经理批准后施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xx保安公司保全服务部

  20xx年5月1日

公司规章制度7

  一、公司规章制度的修改是否需要员工签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且应当将规章制度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即公司修改处罚条例的内容,必须经过前述的民主程序和公示告知程序。

  如果规章制度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民主、公示程序已经履行完毕,那么即使员工不愿意签署,也不影响该规章制度的效力。

  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将员工签收作为向员工告知规章制度的一种方法,如果员工拒绝签收,那么用人单位应当通过其他方法使员工知悉。

  二、公司规章制度怎样制定才合法有效

  1、规章制度的内容即要合法更要合理。

  规章制度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其中有关劳动基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及员工的其他福利待遇的规定,不得低于法定最低标准。在实务中最常见的就是,很多用人单位规定,入职不满三个月的不能辞职。这样的规定与法律相冲突,即使制定了也不合法。劳动者辞职的,在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正式用工期提前三十天通知即可。

  合理性就更容易理解了。例如,用人单位的员工手册规定,上班玩手机超过5分钟的即可辞退。辞退员工是一项严肃的事情,必须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才能辞退员工,仅玩手机5分钟就辞退员工,明显这一规定失去合理性。

  2、确定规章制度的内容要履行协商的程序。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规章制度的作用就是要对劳动者产生约束力,对于这种内容可能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制度,不能任由用人单位说了算,否则这样制度的规章制度可能会严重侵害劳动者利益,让双方的利益严重失衡。因此,就规章制度的内容要同工会、劳动者或劳动者代表进行协商,这是一个民主的程序。

  3、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要向劳动者公示。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实务中,公示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关键是如何保留公示的证据。例如,劳动者入职时,让劳动者仔细阅读规章制度,然后让劳动者在相同版本的规章制度页面签字,并保留好;或者组织学习规章制度的内容,保存好学习的签到表、时间、记录、考核规章制度的试卷。

  只有遵守上述三点,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才是合法有效的。不过,目前在实务中,有的规章制度制定,没有第二项程序。但是,只要规章制度内容不违法,并且合理的,又向劳动者进行送达和公示的,正常情况下法院或仲裁委也会认可该规章制度的效力。

  三、如何制定公司规章制度

  1、明确目标

  制度就是公司的法律,制定制度是为了提高效率和范范风险,跟这两个目标无关的事宜都无需制定制度或规定流程,如前述一个小公司为桶装水制定一个制度除了装点门面和浪费精力无他好处。

  2、梳理公司各条线业务流程

  公司各部门的业务都有其最简便、规范和完整的业务流程(注意简便和完整的矛盾统一),制定制度之前就是要梳理好业务流程,最重要的莫过于人、财、物的管理,业务流程也围绕几个方面展开,梳理出人事招聘、任免、考勤等工作流程;资金的流转流程;商品或物料的管理流程。梳理业务流程的过程就是发现风险节点的过程,要找到可能发生风险的关节点;例如,人员招聘最易出现的风险是劳动合同是否签订,工伤保险是否生效,这可能导致公司面临双倍工资差额补偿的损失和员工刚上班尚未办理工伤保险却发生工伤的损失;资金流转上在公司资金的领取环节最易出现风险;商品物料的转移上,在交接环节可能出现交货却未取得合规的货物交收的书面凭证,如此等等,需要公司从自身业务实际出发去深入挖掘和发现风险点。

  3、完善业务流程

  在梳理流程的基础上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完善业务流程,例如招聘环节要经过几个部门的审批,并经逐项确认合同是否订立,保险是否生效等可能存在风险的事项;在公司资金管理上,应当做到收支分离,财务管理与现金管理的分离,账与实的管理分离;在商品物料流转上要求业务人员按规范取得收货凭证。

  4、根据确定完善的业务流程制定制度

  如果说流程是枝干,制度则是充实枝干的枝叶。在流程完善的基础上,需要对流程的执行做出具体的规定,例如,新员工招聘流程是面试—签约—入职的流程,就需要制定相应的员工招聘制度明确面试的具体要求、职能部门或负责人员,签订合同的时间选择、书面合同的审批、签约后合同的管理、签约后在什么条件下员工可以入职,例如对于危险性较高的行业应当规定在工伤保险生效后入职,避免无保险覆盖的风险。

  5、更新

  制度的更新是制度保持其持久性和生命力的源泉,公司经营环境发生变化,业务操作实际流程发生变化、法律环境发生变化等等基础的变化都要求公司制度做出相应的调整。

公司规章制度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本公司的产品销售,稳定销售队伍,规范本公司的销售分公司的行为,建立长期互惠的营销关系,维护本公司的利益,促进本公司及其销售型分公司的发展壮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只适用于本公司所设立的销售型分公司和营业部。

  第三条 营业部是特指本公司所设的享有销售型分公司同等权利和义务的销售网络,不包括分公司下设机构。

  第二章 销售型分公司的设立及区域规定

  第四条 分公司负责人的选择:

  1、有从事本公司产品销售的经验,销售业绩突出。

  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市场开拓、社会交往的能力。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嗜好。

  4、具有成立分公司相应的经济实力。

  5、总公司规定的其他方面的要求。

  第五条 分公司的设立须由拟定分公司负责人申请,经总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并同总公司签订成立分公司的协议。

  第六条 总公司对拟定成立的分公司不投入“人、财、物”,分公司的经营自负盈亏。

  第七条 拟成立的分公司,总公司负责工商所需的证据办理。

  第八条 分公司的销售区域由总公司根据拟定分公司所处的地理位置和销售能力,确定其销售区域,以总公司文件发至各分公司。

  第九条 分公司的销售区域实行动态管理,总公司对分公司定期进行销售业绩的考核,销售业绩太差或有增长但增长缓慢的,总公司视其具体情况逐步缩小其销售区域,直至取消分公司资格。

  第三章 要货、发货,货款回收管理办法

  第十条 分公司在每年的三月底前和八月底前分别制定当年度的要货计划,计划尽量做到准确。

  第十一条 对于本地销售确需,总公司又不能提供的产品,分公司可以书面申请请示总公司,得到总公司的书面批复后,方能从

  外单位调进。

  第十二条 申请购进产品的请示须明确所购产品的数量,质量和供应商,是散装种还是小包装种等内容。

  第十三条 分公司未经总公司许可,从外调进产品的,情节严重的,取消分公司资格。

  第十四条 总公司有的产品,分公司只能从总公司调进,不能从外单位购进与总公司类同的产品。

  第十五条 分公司的要货,须遵循总公司的统一安排,不得只调当年的畅销产品,少要甚至不要滞销产品。

  第十六条 分公司发货须提前将其要货计划传真至总公司,总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回复分公司,分公司根据总公司的回复派车,派人到总公司发货,或由总公司代办铁路运输发货至分公司。分公司发货原则上由分公司自行确定运输方式,承担相应的运输费用。

  第十七条 分公司的发货,须分批分次地渐进供货,不得大批购进,囤积销售。

  第十八条 分公司要货时须按所要货的货款的80%付至总公司,产品价格按总公司的规定。

  第四章 退货管理

  第十九条 当年的畅销产品不允许退货。

  第二十条 因总公司产品质量问题或总公司过错造成产品不能销售的可以退货。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滞销产品可以按最后一批调货量的3—5%退货。公司的专控产品的退货比例可适当大点,但最多不得超过总调的 %。

  第二十二条 分公司因不可抗拒的特殊的市场变化造成产品大量积压库存,总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考虑其退货。

  第二十三条 不符合退货条件,又是总公司的产品的库存,条件允许可由总公司代为保管,条件不允许的则由各分公司保管,并承担产生的费用。下一销售季节总公司根据质检结果,对于合格的免费更换包装。

  第二十四条 分公司根据总公司的通知向外调运总公司产品,产生的费用由总公司承担。

  第二十五条 分公司库存或因市场变化造成的库存,产生的费用由分公司承担,总公司只对库存合格种子免费提供包装。因总公司产品质量或总公司过错造成的积压产生的费用由总公司承担。

  第五章 试验、示范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分公司须承担总公司安排的后续科研组合在当地的试验、示范工作,其费用在当年销售产品提取的2%中列支。

  第二十七条 分公司的试验、示范力求规范,结果真实可靠,反对弄虚作假,试验、示范结束要有正规的试验总结及时报总公司,随时接受总公司对分公司试验、示范的检查。

  第二十八条 总公司的产品推荐到分公司所在地审(认)定工作由分公司负责,总公司协助,产生的直接费用由绵阳市农科所承担。

  第二十九条 分公司推荐总公司的组合到所在地的区试费用由科研部门承担。

  第六章 监督、管理和培训制度

  第三十条 总公司在销售季节派总公司的片区负责人到各分公司促销,回收货款,监督分公司执行总公司统一价格政策,是否按所定区域发展销售网络,销售网络的档案的管理是否规范等。

  第三十一条 派驻分公司的人员的外勤补助由分公司承担,总公司只承担联络人员在总公司同分公司间往返的差旅费用。

  第三十二条 分公司收集当地的市场信息,为总公司扩大销售,拓展市场,竞争制胜提供建议。

  第三十三条 总公司有步骤地对重要的、有发展潜力的分公司投资入股,加强分公司同总公司的合作紧密,建立产权关系。

  第三十四条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年度销售结算的情况,分公司不得向外传播。

  第三十五条 总公司定期召开大小春产品销售总结会,交流营销经验和体会,表彰和奖励优秀分公司,以及对分公司的负责人进行培训。

  第三十六条 分公司召开的网络经销商培训会,总公司原则上派人参加,并进行指导。

  第三十七条分公司对外签订协议合同等须先上报总公司批准。

公司规章制度9

  第一章管理大纲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一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第二条公司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第三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努力学习时尚知识和管理营销常识,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服务水平优秀的员工队伍。

  第五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六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第七条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七条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三、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四、勤于学习,注重沟通,精通业务。

  五、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六、诚实守信,敬职爱岗,勇于承担工作责任。

  第三章服务规范

  一、服务礼仪:仪表整洁、姿态标准。

  二、微笑服务:笑容和蔼、亲切礼貌。

  三、服务用语:用语规范、音量适中、语气温和。

  四、电话接听:礼貌、用语标准。

  五、服务精神:关注顾客的喜好、关注顾客的感受、关注顾客的疑惑,用心去服务!

  第四章行政管理

  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制定制度。

  电脑管理规定:

  一、办公室人员需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输入电脑的信息属公司机密,未经批准不准向任何人提供、泄露。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二、办公室人员必须按照要求和规定采集、输入、输出信息,为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信息资料。(采集、输入信息以及时、准确、全面为原则。)

  三、信息载体必须安全存放、保管,防止丢失或失效。

  四、办公室人员应爱护各种设备,降低消耗、费用。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五、严禁工作期间看电影、玩游戏等做各种与工作无关事。如有违犯,发现一次按迟到一次处理,执行迟到相关的罚款制度。

  六、公司内部电脑禁止非公司人员使用。

  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一、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用,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

  二、办公用品每次领用,使用公司专用的表格,由办公室统一登记备案。

  三、办公室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四、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禁止贪污,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五、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行政部负责人审批,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必须按财务管理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始得购置。

  电话使用规定:

  一、公司电话为办公配备,原则上只得用于办公。

  二、禁止员工为私事打电话。违者除补交电话费外,给予罚款处理。确有急事者,应先请示部门领导同意,并按规定交相应电话费。

  三、联系业务时应尽量控制通话时间,降低费用。

  第四章人事管理

  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公司员工的聘用管理

  一、新进人员经公司录用开始上班日起,前两个月为试用考核期,经试用合格者将转正,享有公司的一切待遇。

  二、考核期间业绩表现优良者,经主管核报后,可申请提前转正,但试用期不低于一个月。若考核成绩太差,且无改进之意者,可予直接解聘。

  三、转正后须办理正式入职手续:

  第一项:填写员工资料卡。

  第二项:缴履历表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照两张。

  第三项:确认该职务引导人。

  四、员工通过面试后,给予三天无薪试工期,若无故离职者,不得向公司申请任何薪资及费用。五、新人在考核试用期两个月内,以个人考核表现,通过后再予调整薪资。

公司规章制度10

  公司合同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规范和完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同管理,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獐子公司章程》,联系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其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既包括合同法分则规定的有名合同,也包括其他无名合同。

  第三条 对外订立合同应当按照本规定,以公司名义订立。各部门和分公司,不得对外订立合同。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 凡与外界达成合作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原则上须签订书面合同。

  订立合同时,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协商一致、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凡与公司订立合同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具有经营资格或资信。

  订立合同的权限依照《公司董事会授权规则》执行。

  法定代表人对合同的订立具有最终决定权。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订立书面合同:

  (一) 合同对方先履行合同义务,无预付款(定金)要求的一般产品采购(注:发货票可视为合同);

  (二) 对年中临时增加的一般建设项目,且是合同对方履行在先又无预付款要求、完工后由我方审核(审计)工程决算的;

  (三) 金额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即时清结的零散物资。

  第七条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必须用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经法定代表人批准同意,否则该业务不能成立。

  第八条 对于合同标的没有通行标准又难以用书面语言确切描述的,应由当事人共同封存样品,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保管。

  第九条 合同在具备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履行地点、方式、违约责任等合同必备的主要条款后方可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合同可订立定金、抵押等担保条款。

  第十条 合同中引用的法规、规章等,必须是现行有效版本。严禁引用被废止或已失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合同在履行中,如因政府颁布新的法规和规章造成合同条款必须被修订时,应以新法规和规章的有效标准文本作为修订依据。

  第十一条 合同文本拟定完毕,经评审人员审核通过后方能签字、盖章。

  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合同必须由公司法律顾问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 每一合同文本必须写明对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银行账号,签约人为被授权人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并填写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号码。

  第十三条 严禁在对外订立的合同的空白文本上盖章。对于不能在同一地签订的合同,应由对方先签字盖章或各自签署后互换文本。遇例外,须法定代表人批准。

  第十四条 合同文本及复印件由财务部、总经理办公室、合同经办单位分存,其中原件在总经理办公室留存。

  产品出口合同文本由合同经办单位保存。

  第三章 合同的公证或鉴证

  第十五条 在法律、法规、规章中有规定或当事人要求必须鉴证的合同,应当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鉴证手续;需公证的合同,应当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第十六条 合同的鉴证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7年11月3日颁布的《合同鉴证办法》执行;合同的公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十七条 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经办单位是完成合同的责任人,必须按合同的约定组织力量实施,按质、按量、按期完成。

  第十八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人员应妥善管理合同资料,对有关资料、图表等重要原始资料应建立出借、领用制度,以保证合同的完整性。

  第十九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对方所开具的发票必须先由具体经办人员审核签字认可后,转财务部审核付款。

  第二十条 财务部门依据合同履行收付款工作,对收款单位与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应当拒绝付款。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一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经财务部、审计部负责人,公司法律顾问、总经理、董事长审核通过。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十二条 我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应书面通知合同对方,合同双方形成的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合同变更后,合同编号不予改变。

  第二十三条 合同经办单位收到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必须在三天内向总经理汇报,必要时通知法律顾问。

  第二十四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和回复应符合公文收发的要求,挂号寄发或由对方签收,其凭证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交由总经理办公室保管。

  第二十五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与原合同有同样法律效力,纳入本规定的管理范围。

  第二十六条 经过公证或鉴证的合同,在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后,应送原公证或鉴证机关审查、备案。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一)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八条 合同是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和凭证,有关人员应严格保守合同秘密。

  第二十九条 合同经办单位应当根据所立合同台帐,定期或不定期汇总各自的工作范围内的合同订立或履行情况,向总经理汇报。

  第三十条 各有关人员应于每月月末将履行完毕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有关资料(包括与有关的文书、图表、传真件、合同流转单、有关的诉讼或仲裁资料等)交总经理办公室,不得随意处置、销毁、遗失。

  公司定期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逐步将合同文本质量、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台帐记录等纳入公司对员工和部门的工作业绩考核范围。

  合同经办单位应有专人负责合同文本的保管与使用,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

  合同保管及其保管期限按《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 责 任

  第三十一条 凡因未按规定处理合同事宜、未及时汇报情况和遗失合同有关资料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责任者的经济和行政责任。

  第三十二条 因故意或过失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责任者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发布。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即日起生效、实施。

  第三十六条 20xx年2月1日发布的《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第三十七条 各子公司的合同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附:《公司合同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附件:

  公司

  合同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实施《公司合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大连市合同文本管理办法》、《大连市合同监督管理办法》、《大连市技术市场条例》、《大连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规定》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合同起草、评审、签约、履行、终止全过程的管理,还包括资信调查、合同谈判、合同变更、合同解除、纠纷处理以及合同文本的建档、保存等。

  第三条 《规定》所称合同对方包括:

  (一) 企业法人 是指有法定的注册资本,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住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注册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单位;

  (二) 机关法人 是指有独立的经费,并经批准成立的机关;

  (三) 事业单位 是指有独立经费、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住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经依法批准成立的单位(法律规定需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办理登记);

  (四) 社会团体法人 是指有独立经费,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住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依法向社会团体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社团组织;

  (五) 个体工商户 是指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个体工商业者;

  (六) 经纪人 是指依法取得经纪人执业证书,从事经纪活动的执业人员、依法设立的具有经纪活动资格的个体工商户和经济组织;

  (七) 境外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是指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的外国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

  第四条 公司设立合同评审组,合同评审组由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合同订立前的评审。

  合同评审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各部门、分公司负责人。

  当以上各部门、分公司为合同经办单位时,不在评审小组之内。

  评审可采取会议评审或传真评审的形式。

  养殖事业管理部负责苗种和育苗、育成、养成所需物资的采购合同的评审;项目管理部负责建筑维修、基建、修造船、设备采购等职责权限内的合同的评审;市场营销部负责包装物采购与广告宣传合同的评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办公用品采购、会议筹备合同的评审;加工事业管理部负责委托加工、货物运输合同的评审;研发中心负责技术合同的评审;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招聘信息、培训及工作服采购合同的评审;安全管理部负责安全管理合同的评审;财务部负责房屋租赁合同的评审。

  第五条 合同经办单位负责合同对方自然情况和资信情况调查、合同起草,并将合同对方自然情况和资信情况调查资料与附有合同经办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合同评审表》提交评审小组成员评审。

  评审人员不应少于3人。

  单项或累计金额超过10万元的重大合同须附有总经理、董事长与公司法律顾问的评审意见。

  第六条 合同经办人对合同对方的调查评审按公司iso9001:20xx程序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进行资信调查:

  (一) 与合同对方第一次往来交易时;

  (二) 合同对方的资料超过一年时;

  (三) 合同对方改变交易方式时;

  (四) 遇有重大合作项目时;

  (五) 合同对方的定单骤增或骤减时;

  (六) 处理与合同对方的各种纠纷时。

  资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概要、背景、业务情况、付款记录(以往对外付款记录及最高信用额及信用期)、财务情况、银行往来、公共记录(包括法律诉讼,抵押记录等)、综合评估、法律意见等。

  第八条 与法人或组织订立书面合同,应参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有关部门联合制订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结合实际编制。与其他当事人订立书面合同可以参照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合同对方提供的格式合同应确认其已在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必要时可要求对方出示《格式条款备案公示证明书》。

  第九条 以设备、原辅材料、产品或商品及其他企业动产(如车辆)作为抵押物订立抵押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应持签字盖章的抵押合同和保证合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法定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的保证合同,应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以房产为抵押物订立抵押合同的,应持签字盖章的抵押合同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第十条 发生转包(或转租)时,合同经办人应要求合同对方出具原承包人或总承包人(或原承租人)或产权所有者的委托证明原件,并予以留存,否则不能订立合同。

  第十一条 订立的合同必须使用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对页数超过1页的合同,应加盖骑缝章。

  第十二条 严格限制订立传真合同。当合同当事人不能在同一地签订合同时,原则上应由合同对方将签字盖章后的书面合同邮递至公司,公司签字盖章后及时邮寄至合同对方(或合同对方同意时,也可用传真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 合同对方的签约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第十四条 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对外订立书面合同。

  授权委托事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总经理办公室在接到经审核的合同文本和合同评审表后填写授权委托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授权生效。

  签订书面合同,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

  第十五条 单项或累计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合同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订(产品出口合同可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主管副总经理签订);单项或累计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授权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订;单项或累计合同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法定代表人可委托部门、分子公司经理签订。

  第十六条 合同经办单位负责合同的起草或对合同对方起草的合同进行修改。合同经办人应经常学习《合同法》及与《合同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提高合同书的编制能力与技巧,遵循公平的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合同书必须具备以下必要条款:

  (一) 当事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 标的;

  (三) 数量;

  (四) 质量;

  (五) 价款或者报酬;

  (六)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 违约责任;

  (八) 解决争议的办法。

  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十七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鉴证的合同必须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鉴证。

  下列重要合同应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鉴证:

  (一) 租赁经营合同;

  (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建筑装饰装修合同;

  (三) 委托拍卖合同和拍卖成交确认书;

  (四) 财产租赁合同(含场地、柜台出租);

  (五) 商品房销售合同;

  (六) 国有产权交易合同。

  第十八条 当事几方愿意公证的,可以申请公证;我方或合同对方要求公证的,也可以进行公证;当事几方均不要求公证的,也可以不做公证。

  法律规定某些合同必须办理公证后才生效时,必须办理合同公证。

  经过鉴证的合同,不做公证。

  第十九条 技术开发(委托开发、合作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让(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非专利技术转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技术咨询(可行性报告、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技术服务(一般服务、技术培训、技术中介)经约定,可以订立书面合同。书面合同订立后,可由技术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技术咨询和服务合同的受托人或技术交易的中介方,向大连市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或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委托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申请认定登记。

  第二十条 公司设合同管理员(定编在总经理办公室),对公司所有合同(劳动合同除外)进行统一编号、归档。合同经办单位应凭合同评审表向总经理办公室申请合同编号,同一编号不得重复使用。对已废除的合同,应及时予以收回,合同编号不予取消;

  第二十一条 公司确定的合同编号,与合同对方合同编号无关。编号示例如下:

  dzf ×××× — ×××

  签订合同的顺序号

  签订合同的年份

  公司名称“”的英文缩写

  第二十二条 合同评审表、授权委托书、补充协议、解除协议、变更协议、担保书、合作意向书、备忘录、验收报告、监理报告、工程量签证单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均在合同归档范围之内。

  发生诉讼或仲裁的合同,其合同档案中应附有诉讼或仲裁的全部资料。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持合同正本一份以上(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合同正本由总经理办公室留存。合同经办单位可持副本或合同复印件,以便履行合同。

  第二十四条 合同持有部门职责如下:

  (一)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合同的编号、归档、存档;

  (二) 财务部负责合同的收付款业务的执行工作,并对执行完毕的合同与相关账目一起归档;

  (三) 合同经办单位负责合同的跟踪执行,并对合同标的物数量、质量予以验证,出具验收或发货报告交财务部,作为收、付款依据;

  (四) 对工程建设合同,由项目管理部根据工程进度,出具已完成工程量证明及工程进度款数额报财务部支付。

  第二十五条 公司对外订立合同可分别由以下相关部门和分公司经办:

  (一) 总经理办公室;

  (二) 财务部;

  (三) 项目管理部;

  (四) ;

  (五) 市场营销部;

  (六) 人力资源部;

  (七) 安全管理部;

  上述部门、分公司经办权限及业务范围遵从公司iso9001:20xx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 合同订立以后,合同经办单位负责人应根据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适时地对经办人员进行检查、督促,及时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直至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合同履行期间如有特殊情况发生,应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公司业务人员在履行合同中对涉及到合同履行事宜的来函、传真应向合同经办单位负责人汇报,并通知合同管理员。对回复的函件、传真应以公司名义(加盖公章)及时回复,不得延误,回复内容必须按相应业务管理权限报批。

  对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及本规定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或损害公司信誉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行政、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要重视合同履行各环节的管理。

  合同对方突然大量订货或对合同对方信用状况存在疑虑时,必须考虑稳妥的结算方式。

  在合同对方有违约或其他侵犯公司权益的行为时可行使不安抗辩权,即在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合同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合同履行:

  (一)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 丧失商业信誉;

  (四) 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在合同对方违约包括预期违约时应及时采取其他法律手段。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发布。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细则即日起实施。本细则实施之前已经订立的合同,不适用本细则的规定。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应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存档。

公司规章制度11

  通过2月中旬由办公室组织对《公司规章制度文件汇编》分三次的集中学习,本人经过自我理解和同事们在会上积极的讨论,让我对公司的制度有了更深的认识,意识到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重要性,也使我反醒到自己平时工作中对于制度方面做不不全面的地方,通过这次的培训让我的对规章制度的意识得到加强,达到了学习的预期目的。下面是我对这次教育活动的体会:

  自开展制度学习以来,我能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会上认真听取并做好笔记。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加强规章制度的执行,是自己与公司快速成长的保证,了解到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制度是我们每一位员工的重大责任。通过学习让我意识到自己在以后的工作中应严格要求自己,把学习规章制度深入到自己的工作中,从而不断提高自己实际工作中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各项规规章制度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

  通过这次学习,对照所学的制度,意识到自己在平时的学习和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方面的内容理解的不够深刻细致,平时不是很重视。

  二是每次做完工作,不善于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经

  验。

  三是对工作中不善于自我创新,不进行深入的研究。 四是对自己的工作态度方面不能够做到很好的自我调节,导致有时工作态端不端正从而影响到工作。针对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在以后的工作将采取如下改进措施:

  一是平时应加强对公司相关的业务与规章制度的学习,熟悉和掌握规定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及各项能力。

  二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对工作方式方法做到勤总结勤回头看,争取在以后的工作中做到用最短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从而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并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做到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

  三是平时应多了解一些有利于工作与公司发展的比较具有新颖的一些好的想法与意见。四是对于自己的工作态度方面,应加强自我调节,在以后的工作坚决杜绝这种事情发生。

公司规章制度12

  为了维持良好的工作生产秩序,提高生产效率,保证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员工必须履行以下义务并遵守个性规章制度。

  一、员工义务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条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保护公司的名誉、财产、资料安全,努力维护公司各项利益,坚决保守公司商业、财务、技术等各项机密;尊重领导,服从管理,团结合作,为公司发展和辉煌共同努力。

  二、管理制度

  实行班前会制度,各车间主任每日7:10集合员工召开班前会,进行纪律强调,人员以及工作任务安排,所缺物料上报及领取,员工反应前一天出现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

  1、员工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工作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员工请假须填写书面请假条,车间主任签字后方可离厂,无特殊原因不得电话、微信请假,无故旷工者每次罚款50元,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开除;

  3、员工必须佩戴相应的劳保用品,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进入车间工作;

  4、车间内严禁吸烟,员工必须在规定区域吸烟,违者罚款50元;

  5、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车间,违者罚款50元,造成人员伤害及财产物料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6、严禁酒后上岗,违者罚款50元;

  7、工作时间严禁脱岗、串岗,禁止嬉戏打闹,做与工作的无关事情,违者罚款50元;对打架斗殴者予以开除;

  8、员工下班前必须清理打扫自己的工作区域,保持工作区域的清洁卫生;

  9、员工必须严格控制产品质量,保证产品合格率,出现质量问题将给与相应处罚(详见《质量问题处罚明细表》);

  10、公司一切物品禁止私自带出厂区,如有发现,立即开除并追究其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公司规章制度13

  1、凡本公司和分公司各部门租赁建筑材料设备适用本。

  2、公司所属的固定资产的建筑机械、钢管、模板、加工机械及焊接设备、垂直运输机械、水平运输机械等均属于建材公司的租赁范围。

  3、建材公司对设备机械拥有租赁权,产材属公司所有,项目部门、分公司等对建筑材料设备具备有偿使用权,对主要设备对外租赁须经主管经理审批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对外出租。

  4、所有费用按国家规定的折旧费、维修费、大修费等内容考虑,设备的利用率及管理费用开支等按一定的综合费率比。

  5、各建筑项目在开工前(或需用前)15天提出设备需用计划,报建材公司准备,并签定租赁合同,否则建材公司不得供租(特殊情况除外)。

  6、建筑周转设备材料租赁期间,设备由各租用单位自行管理和保养,建材公司负责监督、巡查。若发生遗失,或违章使用,据情节轻重按设备原值或净值进行罚款或赔偿。回收退库后的设备由建材租赁公司统一管理。

  7、建材租赁公司基地负责现场设备的经常危险和退库后的正常保养,并向各租赁单位提供完好的设备,周到服务。实行供应、保养、维修一条龙服务。

  8、各租用单位和建材租赁公司应督促工作人员自觉遵守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维护保养及检查制度。

  9、租用单位应尽量保持设备完整,损坏了的设备可交回原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新件,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0、承租方租赁建筑周转设备材料后,有权使用设备,但未经建材租赁公司同意,不可外租给第三者单位或个人,如有违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公司规章制度14

  考勤时间

  上午(上班10:00下班12:00)下午(上班13:00下班19:00)

  1·1、打卡

  公司员工在上下班时应主动进行至少二次打卡(早10:00前,晚19:00后)。

  1·2、迟到

  超过上班时间15分钟以内(因公除外),扣发当月全勤奖

  超过上班时间(因公除外)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视为小迟到,每迟到一次,扣发本人工资10元。

  超过上班时间(因公除外)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视为大迟到,每迟到一次,扣发本人工资50元。

  注:如员工晚上需要加班至21:00之后,公司给予15元餐补,随当月工资发放。员工应当天填写《加班登记表》,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后至行政部记录。

  如员工上下班忘记打卡,应提供在场工作证据,经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后至行政部记录,扣发本人工资10元;如果没有在场工作证据且部门主管不同意,则按旷工1天处理。

  1·3、全勤

  A、当月在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未出现任何迟到、早退、请假、旷工者,公司给予全勤奖;以上均由考勤机计,行政部门记录上班时间延迟的不算,其余按公司标准上班时间为准;全勤奖为50元/月。

  B、不服从安排怠工、息工、擅自离岗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扣除本月全勤奖。全勤奖不限制正常调休天数。

  1·4、请假

  公司员工若需请假,需在事前填写请假申请单,由部门主管签字,通过后将请假单提交至行政部。若有突发特殊情况,可经部门主管同意,事后补签请假单。具体请参照《请假制度》。

  公司员工请假2天以内的,经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即可生效。超出2天的,须先经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并安排好工作后,再由总经理签字确认。

  1·5早退

  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因公务需要而擅自离岗30分钟以内,(部门主管签字允许早走的不在早退之列)。扣发本人工资10元每次。

  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因公务需要而擅自离岗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部门主管签字允许早走的不在早退之列)。扣发本人工资50元每次。

  1·6旷工

  凡无故不到岗或请假未核准的,均视为旷工。

  1·6·1旷工1小时以上,不足4小时的,按半天计算,扣除1天薪金;

  1·6·2超过4小时,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扣除2天薪金;

  1·6·3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天或者一年累计旷工6天者,作严重违纪处理,公司将与之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注:1、员工日薪按当月薪资除以21、75计算。

  2、如有特殊情况,均需部门主管或总经理签字方可生效。

公司规章制度15

  1、酒店场所内、外环境整洁,经常开窗换气。不乱放、挂或晾晒衣物等。从业人员的日常生活和用具不与顾客用品混用、混放。工作间的摆放要合理、整洁,每层客房应设专用消毒及顾客用品保洁柜。使用的抹布一定要清洁卫生,专布专用,物见本色应定期消毒。

  2、卧具要一客一换、长住客每周一换,卫生洁具及餐具应一客一消毒,并有保洁措施。

  3、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滋生条件的措施,彻底消减室内的蚊、蝇、蟑螂和老鼠。

  4、厕所要勤冲洗、勤打扫,做到无积尘、无异味。

  5、公共场所、门口、停车场、绿化带等的清洁亦不可忽视,这往往是留给客人的“第一印象”。

  6、擦玻璃要注意选择天时,阴天或早晨、黄昏无阳光照射时,窗面污渍易看清,是擦窗的最佳时间。如果在强烈的阳光下擦窗,污渍发干结块,导致不易擦净,操作人中也容易眼睛发花,影响工作效率和质量。用一块干净吸水不脱毛的揩布,在清水中浸湿绞干后,先将玻璃窗擦一遍,待其干后,再用清洁的干布揩清、擦亮,如有严重污渍的可用玻璃清洁剂或去污粉揩,揩布严禁有油。

  7、客用口杯、茶杯消毒程序

  (1)从客房撤出的茶杯、口杯放到消毒间倒尽茶水;

  (2)把茶杯放到清洗池内,用清洁剂洗净,然后放到冲洗池内用清水冲净;

  (3)用消毒剂配上一定量例水装到消毒桶内,按药剂说明为准,一桶水放一片“一片净”消毒片;

  (4)将洗过的茶杯、口杯浸泡在消毒水内,时间至少20分钟以上(化学消毒法);

  (5)或将清洗好的茶杯、口杯擦干连同铁框一并放到消毒柜内消毒(物理消毒法);

  (6)打开消毒电源(自动消毒),消毒至少45分钟后将茶杯取出;

  (7)取出已消毒茶杯、口杯储存到封闭的保洁柜里以便备用;

  (8)在消毒记录上做到登记,记录消毒的时间和姓名。

  8、为保证酒店空调系统的正常运行和送风的清洁度,为宾客提供舒适的消费环境

  (1)空调冷却水系统每月根据水质情况,投加水处理药剂一次,每年清洗一次。

  (2)空调冷却水系统每月根据水质情况,投加水处理药剂一次,每年清洗一次。

  (3)空调冷却塔每月排污一次,每年清洗一次。

  (4)空调末端风机盘管进风口过滤网每月清洗一次,表冷器根据脏污情况,每两年清洗一次。

  (5)空调新风机组(新风柜)进风口过滤网每月清洗一次,表冷器根据脏污情况,每年清洗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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